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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 星期二

2017 啟動視覺飆創意.tw / .台灣形象廣宣品設計競賽

 




參賽資格
全國高中職 (含) 以上之在學學生,或一般社會人士皆可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參賽組別及設計主題
本競賽徵求以下兩項組別之作品參賽:
◎「環保提袋設計組」:
‧設計具創意、主題內容不限的環保帆布提袋外觀主視覺圖案,圖案位置及顏色自訂,惟設計風格須符合TWNIC企業形象或.tw/.台灣域名品牌形象。
‧設計圖檔須包含環保提袋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及示意圖。
◎「文創禮品設計組」:
‧設計具創新、特色及實用之禮品,不限設計品項。設計主題方向得以具臺灣意象、臺灣特色代表圖像或以臺灣地圖造型等概念或元素進行禮品設計。適用於國際交流之場合使用。

作品規格
參賽者請依以下規格進行設計
◎「環保提袋設計組」
以標準直式規格之環保帆布提袋進行正反面外觀主視覺圖案設計,尺寸約長:42 公分;寬 30 公分,雙面。
亦可依設計理念自行發想開發特殊款式造型規格之環保提袋,須於參賽作品交件中說明作品款式、規格尺寸大小、色彩及材質等。
報名須上傳:「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及「提袋外觀示意圖 」。
◎「文創禮品設計組」
不限設計品項,可自行選擇適合主題之禮品品項進行設計,例如 (但不限於):筆、T 恤、便條紙、L 夾、帽子、袋子、記事本、造型杯、名片盒、USB 等文宣贈品。
亦可依設計理念自行發想開發新禮品品項,須於參賽作品交件中說明作品使用說明、規格尺寸大小、色彩及材質等。
報名須上傳:「正、反、側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及「三視立體彩色示意圖」。
各組別之設計規格如有特殊造型款式或規格功能等,請評估考量設計作品後續製成實品之製作可行性、開模成本及原物料成本等。

參賽原則
‧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參加。如以團隊報名者,一隊至多四人,報名時須推舉一位為參賽代表人,作為參賽過程相關通知聯繫對象及獲獎獎金領取代表等。
‧參賽者 (團隊) 可任選組別報名參賽,惟報名總件數不得超過 3 件。
‧一律採線上報名,設計作品不需製作成實品及列印設計樣稿,報名只需上傳及繳交作品設計圖稿檔案。惟參賽者務必保留原始創作圖 .ai 向量圖檔,置入圖檔需 300dpi 以上、CYMK 色彩, 字型轉外框,不鎖定圖層 。
‧參賽作品一經公布獲選入圍或得獎,必須將作品原始創作圖 .ai 及 .pdf 格式檔案燒錄存成光碟乙份郵寄予主辦單位,以便作品存查及後續印製成品使用,請務必妥善保留設計檔。如無法提供符合規格之檔案,致主辦單位無法後續運用,將視同放棄入圍及得獎權利。
‧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作品設計原則
‧未曾發表之原創設計。
‧與.tw/.台灣等品牌標誌結合,具品牌辨識度。
‧應將創作理念及元素融入設計作品,具創意及特色,亦能符合.tw/.台灣網域名稱服務特性或在地化網路品牌優勢形象或國際化網際網路專業服務等特性概念進行設計元素發想。
‧需考量設計作品後續製成實品之可行性、實用性、製作成本及材料成本等。

設計素材或文案
‧設計素材須加入至少一款.tw/.台灣雙 LOGO、.tw LOGO 或.台灣 LOGO 等元素,得自行依創作理念運用,亦可搭配加上 TWNIC LOGO 於設計中,LOGO 圖樣使用不可隨意變形或修改等。
‧另可視設計作品及創作理念搭配 TWNIC 各類型網域名稱 ICON 或吉祥物尼克寶寶圖像等運用。
‧設計風格應符合本中心組織形象及品牌特色。
‧設計作品得自行發想搭配使用標語 (Slogan) 或適合TWNIC形象之圖案。

TWNIC 企業形象及產品服務特性
‧TWNIC:為一國家級網路資訊中心,是目前國內唯一統籌網域名稱註冊及 IP 位址發放之超然中立之非營利性組織,除提供國內完整之網路服務外,更積極參與各項國際相關網路會議。以超然中立及互助共享網路資源之精神,提供註冊資訊、目錄與資料庫、推廣等服務,及網際網路服務專業、國內外網際網路資訊交流、公益關懷投入等理念為服務宗旨。
‧.tw/.台灣網域名稱:共提供有 10 種類型之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具獨特性、在地化品牌之形象。國內企業/個人或電子商務如有架站需求,註冊.tw/.台灣網域名稱的首要選擇。

報名及交件方式
‧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投稿,線上報名須先上傳設計檔案及 500 字內創作理念靈感說明,作品檔案設計完成後請轉成PDF檔案格式上傳至活動參賽網站。
‧將以下內容彙整成 PDF 格式上傳,總容量不超過 5MB 大小
◎「環保提袋設計組」:
1.正、反雙面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
2.提袋外觀示意圖 。
◎「文創禮品設計組」
1.正、反、側彩色主視覺設計圖樣。
2.三視立體彩色示意圖。
‧網路線上報名完成後,於規定期限內,參賽作品仍可進行修改及重新上傳。
‧網路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參賽者 (團隊) 列印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一併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方式寄送至主辦單位。(請郵寄至: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 9 號 4 樓之 2,.tw/.台灣形象廣宣品設計競賽收;若為團體參賽,每位隊員均須繳交參賽同意書)。

報名及作品截止期限
‧網路線上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6 年 10 月 15 日 24:00 止。
‧參賽作品修改日期:完成網路線上報名後,參賽作品如有更新,可於 106 年 10 月 22 日 24:00 前進行參賽作品重傳。

活動時程
‧網路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15 日 24:00 止
‧參賽作品修改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22 日 24:00 前可進行參賽作品更新重傳。
‧郵寄參賽同意書: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23 日前掛號等方式寄出,郵戳為憑。
‧初複決選評審作業:預計 10 - 11 月
‧入圍名單公布:預計 11 - 12 月
‧頒獎典禮:預計 11 - 12 月辦理

競賽獎金
「環保提袋設計組」及「文創禮品設計組」二個組別分別提供:
第 1 名 (1 名):獎金 NT$30,000 元 + 獎座乙只。
第 2 名 (1 名):獎金 NT$20,000 元 + 獎座乙只。
第 3 名 (1 名):獎金 NT$10,000 元 + 獎座乙只。
佳 作 (3 名):獎金 NT$5,000 元 + 獎座乙只。
入圍獎:參賽作品經公布入圍者,參賽者 (團隊) 每人可領取入圍獎狀乙紙,約計 10 組,視評審評選結果而定。
※獎項經由評審委員討論決定名次,視報名收件狀況或經評審決定,獎項名額得增減或名次從缺。

得獎作品後續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 (設計者) 同意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移轉由主辦單位全部取得,並賦予主辦單位修改調整之權利,且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除發給競賽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參賽得獎作品如經採用製作實品,得奬人有義務協助主辦單位進行設計作品製作規格排版等確認或調整。

評審辦法
‧評審方式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等。預定 10 - 11 月進行,由主辦單位辦理,邀請專家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出入圍名單及得獎名單。
‧評審採專家共同評選制度,將邀集美術設計、文化創意、資訊科技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擔任各階段評審。
‧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頁,同時以電子郵件通知入圍及獲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頒發獎項。

評審標準
‧主題適切性(40%):所設計之作品符合大眾需求及接受度, 切合主題 .tw/.台灣網域名稱服務之形象及涵意等。
‧設計創意性(30%):所設計之作品具特色及原創性,展現設計及製作技巧 。
‧實用可行性(30%):所設計之作品可執行且符合開模製作及材料等成本考量。

其他事項
‧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參賽作品僅限參加此次競賽,得獎作品如經檢舉有抄襲、瓜代或以其他比賽曾獲獎項作品參賽之情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獎金及獎座,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不得有毀謗他人,發人隱私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如有違反法律規定,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本中心並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等。
‧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入圍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入圍/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獎金主辦單位依法代扣得獎者 10% 所得稅、2% 二代健保費,外籍人士依法代扣稅率為 20%。
‧參賽者需服從評審之決定。如有發生糾紛,並應服從本中心所為之裁決。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s://www.twnic.net.tw/2017adv/about.html

2017年7月4日 星期二

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

 




一、 競賽目的
台灣 LA NEW 集團自創家具品牌 LAGOON,於 2014 年成立,致力於提供給消費者高科技仿藤家具系列的另類選擇。以高科技生產方式,突破傳統藤編方式,除了搬運體積小,組裝簡單,可用水洗,清潔簡單容易外,並採用環保素材,對環保概念的重視與參與不落人後。集團董事長劉保佑從 1990 年於墨西哥設廠至今,一直深深體驗臺灣必須從無印良品到良品有印 (Logo),才有活路。因此,本著「愛臺灣、鮭魚返鄉」的回饋精神,Lagoon 挾著豐碩的成果回到本土市場,不僅僅是對土地無法割捨的情感,也希望能將其環保 / 設計 / 人文等永續經營之理念,深植臺灣且種下未來的種子。

2017 年 Lagoon 以 FOCUS on Design 為主題,規劃為期一年的系列推廣活動,並籌辦 Lagoon TAIWAN 系列設計競賽,預期將再次成為臺灣家居設計界的焦點。競賽活動旨於鼓勵青年學子從事創意設計,同時並重設計理念與品牌之可開發性,發掘優秀人才,更希望鼓勵台灣年輕創作,支持台灣設計;讓大家感受台灣的美好與美麗。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 潟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 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 報名資格
凡是對家飾、商品設計有熱情、有想法,年滿 18 歲之全國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在校生,皆可報名。

四、 競賽辦法
有意參賽者請至 Lagoon 任一門市參觀,選擇任一款 Lagoon 單椅,為其設計周邊商品或傢飾 (包括但不限於坐墊、靠枕、茶具等) 一件。初選以設計圖面與概念等書面資料為主,選出 30 位入圍者,入圍者將獲主辦單位補貼各一萬元製作費,用以實現其設計方案。後需以作品成果之實體參與第二階段決選。

五、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
106 年 5 月 1 日 (一) 至 7 月 17 日 (一) 下午五點為止。
(二) 報名方式
初選:請於報名時間截止前,繳交參賽作品資料表及相關資料 (詳如六、繳交資料),以電子郵件形式寄至:lagoon@d-fun.com.tw,主旨註明「姓名 + 參加 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參賽者需收到回覆確認始完成報名手續,若遲未收到報名確認訊息,請於上班時間洽詢聯絡窗口,以免損害參賽權益。
(三) 報名單位
不限個人或團體,一件作品為限。

六、 報名繳交資料
(一) 參賽作品資料表
1. 基本資料
2. 設計概念圖至多 3 張 (解析度 300dpi,每張檔案不超過 3M bytes)
3. 作品設計特點 (中文 300 字以內)
4. 請附上作者近照 1 張 (解析度 300dpi)
(二)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簽署完成「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七、 評選標準
(一) 創意性  30%:作品創新成分是否符合主題與需求。
(二) 作品構思 40%:作品架構完整性、美感與圖面呈現。
(三) 執行性  30%:作品未來開發及接受度。

八、 評選辦法
(一) 由執行單位邀請共五位專家,組成「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評選委員會」,分兩階段進行評選。
(二) 初選:由評選委員依據參賽作品之「參賽作品資料表」進行初選作業,初選結果預計於八月十五日公告於 Lagoon 官方網站,並由執行單位通知共 30 位入圍者參與決選,後需於九月十五日前提交設計成果實品。設計成果需寄送或親交至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10053 台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 63 巷 3 號 1 樓,並註明「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工作小組 收。
(三) 決選:由評選委員依據評選標準進行決選,必要時得請入圍決選者進行說明,並於十月初公布得獎名單,邀請參與後續展覽活動。
(四) 展覽:決選作品,將獲得主辦單位邀請,於 10 月參加競賽成果展之展出。
(五) 頒獎:106 年 10 月 20 日辦理開幕茶會暨頒獎典禮。
(六) 獎項:(主辦單位保留調整獲獎組數)
第一名:得獎者乙名(組),獲頒新台幣 10 萬元獎金、獎狀乙紙。
第二名:得獎者乙名(組),獲頒新台幣 5 萬元獎金、獎狀乙紙。
第三名:得獎者乙名(組),獲頒新台幣 3 萬元獎金、獎狀乙紙。
佳作:共十名(組),每位(組)獲頒新台幣 5 千元獎金、獎狀乙紙。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經主辦單位評審會議評定,該名次將予以從缺。
※獎金逾 2 萬元,於給付時,將代辦理扣繳 10% 稅金。

九、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如有不符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召集評審小組議處,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二) 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得獎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參賽者應無償配合。
(三)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四)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設計概念圖與成果實體上簽名,或以其他方式標示記號。
(五)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
(六) 本簡章最終執行版本,將以網頁公告之簡章內容為準。
(七)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動之權利。

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聯絡窗口
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 工作小組
承辦人:董岳鑨
電話:02-2351-0595 分機 22
電子信箱:lagoon@d-fun.com.tw
地址:10053 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 63 巷 3 號 1 樓

活動網站:http://q.eqxiu.com/s/Gcey6Toi

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

第七屆東陽盃『全民瘋創意』行文化微電影創意大賽

 




【活動目的】
藉由全民新世代的創意,來述說以「行的安全」為主題的微電影,進而提升國人對「行文化」的重視。

【參賽對象】
參賽者不限,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

【競賽分組】
一、數位影音組:拍攝出一部與「行的安全」相關主題之微電影。
二、多媒體動畫組:利用 2D、3D 動畫呈現與「行的安全」相關主題之微電影動畫。

【活動日期】
一、網路徵稿:自活動公告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22 日止
二、得獎公告:2017 年 3 月,確定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三、網路人氣票選:2017 年 3 月,確定日期依網路公告為主。

【作品繳件】
參賽者須先網路報名,報名文件與參賽作品請於 2017 年 1 月 22 日前,以掛號郵件寄至 70967 台南市安和路二段 98 號,「東陽吳篙文教基金會」收。

【作品繳交格式】
一、作品主題:
1. 數位影音組:拍攝出一部與「行的安全」相關主題之微電影。
2. 多媒體動畫組:利用 2D、3D 動畫 (含停格動畫) 呈現與「行的安全」相關主題之微電影動畫。
二、作品長度:
片長以 10 分鐘為上限 (含片頭片尾)
三、作品規格:
1. 完整影片:檔案格式以 mp4、mpg 為限,影像解析度 1280 × 720 像素以上,請創作者於片尾加上「東陽吳篙文教基金會 LOGO」及字幕「關心您的安全」
2. 30 秒影片:請再剪輯 30 秒精選簡介影片。
3. LOGO 字幕檔案在線上報名系統可下載。
4. LOGO 請等比例縮放至適當大小,勿變形。
四、繳交資料:
1.參賽報名表
2.參賽同意書 (需繳交書面正本並且親筆簽名)。
3.參賽作品光碟 1 張,內含:
(1) 參賽報名表電子檔 (作品說明必須填寫完整)
(2) 完整影片,mp4 或 mpg 格式。
(3) 30 秒影片,mp4 或 mpg 格式。
(4) 作品光碟上需標示【作品組別】【作品名稱】【創作者姓名】等資料。
4.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以上繳交資料請至競賽報名網站中列印出來,並依序排列。

【評審方式】
一、資格審查:
1. 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 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3. 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得進入評選作業。
二、作品評選:
1.召開評審會議的方式進行,由評審委員就參賽作品評分。
2.評審委員依參賽隊伍作品內容的呈現評分,評選出優勝隊伍。
3.競賽名次依審查評分項目之序位法評選各類組前3名及佳作若干名。
4.評選結果如遇到相同序位之情形,則由評審委員召開個案評選會議議定。
三、評審委員會:
由國內動畫專家 1 ~ 2 名、影片創意導演 1 ~ 2 名、視覺傳達相關領域學者 1 名等專家組成 3 ~ 5 位評審委員會,委員與參賽者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者應採取迴避原則,不得擔任競賽評審。

【評分原則及比重】
1. 創意獨特 30%:原創性、結合創新性
2. 切合主題 30%:明確主題、主題關聯性
3. 傳達能力 20%:易理解性、易引起共鳴性
4. 創作技巧 20%:美術設計、音樂音效搭配、文字字幕、完整程度

【活動獎項】(各類組取前 3 名及佳作若干名):
第一名:錄取 1 件作品,頒發新台幣 10 萬元獎金、獎座乙座、獎狀乙禎。
第二名:錄取 1 件作品,頒發新台幣 5 萬元獎金、獎座乙座、獎狀乙禎。
第三名:錄取 1 件作品,頒發新台幣 2 萬元獎金、獎座乙座、獎狀乙禎。
佳 作:頒發新台幣 3 千元獎金、獎狀乙禎。
入 圍:獎狀乙禎、活動紀念商品1件。
網路最佳人氣獎:錄取 1 件票選人氣最佳作品,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獎金、獎狀乙禎。
※倘若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決議未達標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指導老師獎勵】
1.一位老師帶領學生參與競賽,參賽繳件作品達 10 件 (含) 以上,頒發指導老師獎勵金 3000 元。
2.請指導老師下載 [指導老師帶隊組別清單],並且連同學生作品一起寄來。
3.若需要參賽證明或指導證明之學生或指導老師,請於比賽結束後二個月內與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附上相關報名資料,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詳列所有隊員詳細資料。
二、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註明授權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及得獎獎金頒發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不涉入爭議。
三、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或作品得過其他獎項或已由其他單位在網路或公開媒體頻道播送,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及被檢舉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項。
四、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其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五、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六、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七、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 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並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 NT$20,000 以上,將預先扣取 10% 稅款。

【連絡方式】
第七屆東陽盃「全民瘋創意」行文化微電影創意大賽活動聯絡人:
莊順評
TEL:(06)3560511 轉 6156
E-MAIL:11094@tyg.com.tw

活動網站:http://tygnpo.tyg.com.tw/creative/seventh/

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

「自郵發揮」郵票四格漫畫創作大賽

 




活動時間
1、投稿時間:2016 年 8 月 9 日 (二) 12:00 ~ 2016 年 9 月 20 日 (二) 24:00 止
2、網路人氣票選:2016 年 9 月 21 日 (三) 00:00 ~ 2016 年 10 月 3 日 (一) 24:00 止
3、於 105 年 10 月 5 日前召開評選會議,評選結果將於中華郵政網站以及活動網站公布,並另函通知得獎者。

活動對象
只要你喜愛郵票、喜愛畫畫都可以參加

活動辦法
1、參賽作品以 30 款郵票中發想,選出一張符合四格漫畫主題的郵票,並將郵票融入四格漫畫中的任一格。
2、參賽作品分為以下 3 種組別,參賽者可擇一報名
◎搞笑組:想像與現實的差距
◎友情組:好朋友就是這種又愛又恨的關係
◎時事組:生活中的小確幸
3、創作方式:以手繪或電腦繪圖方式設計,手繪需將作品掃描成電子檔。
4、尺寸規格:A3 尺寸 (42 * 29.7),作品解析度需達 300dpi (2267 * 3023 像素) 以上,並轉成 JPEG 檔。
5、一律到活動官方網站報名投稿

作品評選
1、聘請學界、業界及中華郵政代表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審,實際給獎名額由評選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處理,惟從缺不補。
2、評分標準
◎郵票連結度  25%
◎劇情     25%
◎分鏡     20%
◎畫技     15%
◎網路人氣票選 15%

獎勵方式
以搞笑組、友情組、時事組三種參賽主題進行評選,分別選出第1、2、3名及網路票選,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頒獎典禮,頒發獎狀乙紙與獎金以玆鼓勵,獎項如下:
◎搞笑組:
‧第 1 名:16,000 元現金
‧第 2 名:10,000 元現金
‧第 3 名:6,000 元現金
◎友情組:
‧第 1 名:16,000 元現金
‧第 2 名:10,000 元現金
‧第 3 名:6,000 元現金
◎時事組:
‧第 1 名:16,000 元現金
‧第 2 名:10,000 元現金
‧第 3 名:6,000 元現金
◎網路票選 (1名):6,000 元現金
※獎金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辦理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扣繳,得獎人應填寫相關資料及收據方可領獎。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者
‧作品報名截止前未完整提供應繳交資料者,不列入評選。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中華郵政公司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外,若造成中華郵政公司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委員評審標準,經決議,獎項名次得從缺。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參賽作品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發佈於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 不在此限〉,亦未獲得任何獎項〈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
‧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及參賽作品如曾參與其他比賽獲獎或曾參與其他展覽者,均不得參與本競賽,以確保競賽公平性。
‧作品內容不得涉及情色、犯罪、暴力、打鬥、恐怖、玄奇怪異情節,或反映社會畸型現象或有褻瀆、粗鄙字眼或對白有不良引喻,致對於兒童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者。
◎關於得獎者
‧得獎作品,中華郵政享有著作財產權。中華郵政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印製、散布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並有將作品安排於網路、平面媒體發表、專輯印製等權利,均不另給付酬金,得獎者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創作者同意對中華郵政公司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及約定書,如無法繳交原作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訴訟,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
‧得獎者獎金、獎品須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課稅。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活動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2d715576a9084fb1b91db3a9e3271137

2016年7月17日 星期日

第 10 屆 (日本青空文庫) 知名小說封面創作競賽

 




邁入第 10 屆的封面創作競賽拓展為全球徵稿。
本次的得獎、入圍的封面作品將成為指定作品的封面刊登在 MediBang! 網站上。
全世界都會看到您的作品!

報名期間
2016 年 9 月 26 日(一)23:59 為止

參賽資格
不限。
無論是職業畫家或是業餘創作者都可以報名。
當然也歡迎投稿複數作品或複數部門。
已發表過的插畫也能夠投稿參賽,但僅限於所有權屬於報名者的插畫。

參賽方法
註冊、登入 MediBang 的免費會員後,點擊本頁面的「立即報名」,至投稿頁面上傳插圖檔案即完成參賽投稿。
僅有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投稿,並在本網站上公開的參賽作品具有審查資格。

報名格式
請遵循下列事項
1.圖像檔案格式:jpg、png、psd、mdp(檔案尺寸:30MB 以內)
2.規定尺寸(寬度 × 高度):2100 px × 2800 px
3.必備事項:報名封面部門時,封面插畫中必須包含作品的標題、作者名、有譯者時必須包含譯者名。
※另外,繪者(競賽參加者)的名字也能記載在插畫上。

關於得獎作品發表
報名時間結束後,將進行公平嚴格的評審並在 MediBang! 網站發表獲獎、入圍作品。
◎特獎(最多 1 件作品):10 萬日圓
◎優秀獎(最多 14 件作品):1 萬日圓
◎入圍(最多 50 件作品):1000 日圓

※關於獎金的支付
獎金將會匯入報名者的 MediBang! 帳號中。
獎金的支付方式將以匯入報名者 的PayPal 帳號的方式進行。

活動網站及報名:https://medibang.com/cover/

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

【 金玉良鹽 - 創意設計競賽 】達人包裝設計組

 


競賽主旨:
鹽業與金門的開發緊緊相依,是金門先民賴以維生的主要產業,與金門的興衰歷史更息息相關。金門是一個與鹽密不可分的地區,開發之初,士族遺民的殖墾,是拜鹽業開發所致。到元代,鹽業更是當時金門的支柱,乘載著財賦收入、人口聚落形成及人才的養育,總之,當時金門是鹽的時代,鹽的重要性對金門而言,猶如今日高粱酒對金門一般,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金門縣文化局為推動金門天然優質有歷史故事的好鹽,提升全民用鹽品質,鼓勵改變傳統用鹽的包裝,藉由本次競賽廣邀全臺設計好手,與新秀,為金門良鹽打造新形象,期能宣揚金門深厚的文化內涵,以創意與文化行銷金門。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一、凡喜愛設計創作者,不限國籍、年齡、經歷皆可參加。
二、以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團隊成員至多 4 名。
三、每人限參加一隊,每人及每隊投稿以三件為限。
四、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主要聯絡人,以利本競賽聯繫通知及獎金發放。

競賽主題:
本競賽之參賽作品須以食用鹽為發想對象,並以「金玉良鹽」為品牌概念,融入金門特色文化與參賽者創意,設計金門鹽專屬的文創伴手禮包裝
一、包裝的產品內容物須以 500 公克精鹽、500 公克粗粒鹽,以及綜合以上兩種規格進行組合,共 3 款,並可附加週邊配件商品。
二、設計範圍須包括「金玉良鹽」之品牌 logo 與品牌定位描述、整體包裝結構 (如外包裝、內包裝、提袋)、包裝材質及包裝方式。
三、請考量包裝材料費用相較於產品售價的佔比,量產的可行性,同時避免過度包裝。
四、參賽作品須能彰顯金門在地特質,並可傳遞金門的生活文化精髓。

競賽活動時程:
◎第一階段:開放線上報名,報名資料送件
即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五)截止,需完成兩階段報名,始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每件作品都需填寫1次報名表)。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8月5日前)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第二階段:報名資料繳交(8月12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後,於期限內寄送完整報名資料至活動小組(以郵戳為憑),請另參閱簡章第陸項報名方式。
註:若未完成以上兩階段報名流程,則不具參賽資格,請務必留意。
◎第二階段:
‧初賽作品審查:2016年8月22日(一)至8月26日(五),將選出15件作品進入決賽。
‧2016年8月30日(二)前
◎第三階段:
‧決賽作品收件:2016年8月30日(二)至9月21日(三)止入圍決賽者需繳交項目:
1.參賽作品之原尺寸打樣品乙份。
2.成品照片乙張。(尺寸4x6吋,300dpi,用途為辨識對照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分)
‧決賽作品審查:2016年9月26日(一)至9月30日(五)
‧得獎名單公告:2016年10月5日(三)前
‧網路人氣票選:2016年10月14日(五)至10月31日(一)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覽:
‧‧頒獎典禮:2016年10月22(六)
‧‧臺北場作品展:10月22日至10月30日
‧‧金門場作品展:11月5日至11月13日

報名方式:
本競賽採兩階段報名,請先於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下載報名資料填妥後以實體寄送方式完成報名。參賽者須於2016年8月12日前將以下資料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路243巷1號2樓 - 金玉良鹽活動小組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須於8月12日下午5點前送達)。

評選方式:
一、評選分初賽及決賽二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擔任,依據評分標準進行初賽評選(設計圖稿審查)及決賽評選(實體作品審查),共二階段評選。
二、初賽評選階段:
1.初賽評選由評選委員會依據初賽評分標準選出入圍作品,預計15件。(實際入圍數量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參賽作品經初賽評選未達標準資格,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2.初賽評分標準:
‧主題性    40%:獨特性與故事性,傳達競賽主題精神、金門鹽的品牌意涵與在地特色、並彰顯金門文化精髓。
‧創意及完整性 30%:設計之創意與原創性、質感展現與整體設計之完整程度。
‧商品化可行性 30%:包裝結構、材質是否能量產,製作成本,實用性與便利性。
三、決賽評選階段:
1.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實體作品樣品進行決賽評選,由評選委員依據評分標準選出得獎作品。
2.決賽預計選出前三名(各1名)、優選(12名)。(實際得獎結果將視參賽作品品質而定,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3.決賽評分標準:
‧主題性    30%:獨特性與故事性,傳達競賽主題精神、金門鹽的品牌意涵與在地特色、並彰顯金門文化精髓。
‧創意及成熟度 30%:創意與整體設計之完整程度、作品與設計圖之符合程度。
‧商品化可行性 40%:包裝結構、材質是否能量產,製作成本,實用性與便利性。

獎勵方式:
金獎(1名)獎金:25萬元,獎牌乙枚
銀獎(1名)獎金:15萬元,獎牌乙枚
銅獎(1名)獎金:8萬元,獎牌乙枚
優選(12名)獎金:1萬元,獎狀1紙(每人1張)
※附註:以上獎項皆包含稅金。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獎項所得應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繳;當次得獎價值為新臺幣20,000元以上(含)者,由活動小組代扣10%競賽所得稅金(繳國稅局),並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得獎人;若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外籍人士於境內居留未滿183天,則須繳納20%之所得稅。


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先詳閱競賽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般規定之意思表示,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二、參賽作品須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發佈於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不在此限),未於任何比賽中得獎(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者為限。
三、得獎作品於本賽事決選名單公佈15日內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並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獎狀、獎品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且若因此類侵權行為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主辦單位保留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追訴權。
四、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於得獎確定時獲獎人即同意永久無償讓與主辦單位使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
五、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
六、報名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七、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均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選委員會決議,不得有異議。
八、如為多位參賽者組成之合作團隊,獎項統一由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項、獎金之分配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九、得獎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十、各競賽組別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金,將以7成支付。
十一、在公告得獎一年內,得獎者須無酬全力配合本案活動宣傳,包括出席授獎及相關成果宣傳活動(以不超過2次為限),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十二、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核定後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小組連繫方式:
聯絡窗口:02-2321-5180分機17高小姐(聯絡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e-mail:bestsalt@alluni.com.tw
送件地址:10649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243巷1號2樓
收件者:金玉良鹽活動小組收

活動網站:http://www.bestsalt.org/index.html

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小吃大器」2016 臺灣特色小吃內用器皿創新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臺灣小吃獨步全球,種類多樣化,在台灣人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同時也是國際旅客來臺旅遊的重要吸引力之一。透過品嚐臺灣傳統特色小吃,國內外旅客可以更認識臺灣文化與風情,為旅程增加豐富色彩。
交通部觀光局繼 104 年首度舉辦「小吃大器美食器皿設計徵件比賽」,獲得廣大迴響後,為持續提升臺灣特色小吃的魅力,今年再次舉辦「小吃大器 2016 臺灣特色小吃器皿創新設計競賽」,選出 10 項臺灣特色小吃:蚵仔煎、炒米粉、臭豆腐、大腸麵線、刈包、雞肉飯、四神湯、珍珠奶茶、燒仙草、黑白切,邀請大專校院產品設計相關科系師生參加競賽,為其量身訂做合適的內用裝盛器皿,以提升旅客對臺灣特色小吃新印象,增添旅遊臺灣之樂趣。
本設計競賽產生之優勝作品,將於今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8 日臺北世貿一館舉辦之 2016 臺灣美食展「食之器 - 小吃大器」展館中展出。

競賽主題
1.本競賽區分為 10 大主題,包含蚵仔煎、炒米粉、臭豆腐、大腸麵線、刈包、雞肉飯、四神湯、珍珠奶茶、燒仙草、黑白切
2.以上主題皆以內用裝盛器皿進行設計。

參賽資格
1.參賽對象:國內各大專校院產品設計相關科系在校學生。
2.參賽人數:可選擇個人或組隊報名參賽,惟團隊成員至多 4 名,另每隊至少須有指導老師 1 名。
3.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隊。
4.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4 件,每1件稿件僅限投 1 個主題。

參賽作品說明
一、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符合臺灣傳統特色小吃文化。
三、可以量產的創新器皿 (*泛指盛裝食物的杯、盤、碗、碟等)。
四、作品材質不限,鼓勵以環保材質為主。無毒安全可重複使用,如:不鏽鋼、陶瓷等各式材質皆可。
五、作品尺寸之長寬高以不超過 22cm × 17cm × 17cm 為限。
六、作品設計時須考量設計圖檔能轉成STL檔案格式,以利得獎後進行 3D 列印/製作模型。

活動時程
【第一階段】
◎開放線上報名,報名資料送件
即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6 日 (一) 截止,需完成兩階段報名,始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每式作品都需填寫 1 次報名表)。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 (6 月 1 日前) 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第二階段:報名資料繳交 (6 月 6 日前) 完成線上報名後,於期限內寄送完整報名資料至活動小組 (以郵戳為憑),請另參閱本簡章第柒項報名方式。
※註:若未完成以上兩階段報名流程,則不具參賽資格,請務必留意。
◎資料檢查
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6 月 6 日,由活動小組進行資料檢查與通知。資料不齊者,請於 6 月 6 日前補足,逾期視同喪失評選資格,恕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作品審查: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17 日
【第三階段】
◎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官網:2016 年 6 月 30 日前
◎得獎作品模型製作:201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5 日得獎者須於時程內完成作品模型製作,如設計概念無法落實成品打樣,得經主辦單位同意後修改設計稿或取消得獎資格。
◎成果展 - 臺灣美食展暨頒獎:2016年8月5日至8月8日

報名方式
本競賽採兩階段報名,請先於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下載報名資料填妥後以實體送件方式完成報名。參賽者須於 2016 年 6 月 6 日下午 5 點前將以下資料寄送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路 243 巷 1 號 2 樓─小吃大器活動小組 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須於 6 月 6 日下午 5 點前送達)。
*報名資料繳交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請依競賽簡章為準。

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
二、評審會議
採書面資料審查方式進行評審,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裱板及作品設計說明內容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標準評選,選出優勝作品。

評分標準
◎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創意性 25%:具有原創性、創意巧思 (外觀或使用功能)、造型美感及完整性。
◎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獎勵方式
一、各主題獎項:
自各主題選出 1 名作品為優選,獎金 2 萬元,再由 10 名優選作品選出前 3 名,獎金分別加碼 16 萬元 / 13 萬元 / 6 萬元。
二、獎項種類:
◎金獎:1 名,獎金 18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銀獎:1 名,獎金 15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銅獎:1 名,獎金 8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優選獎:7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另,設置佳作若干,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以茲鼓勵。
※附註:
1.獎項得獎者須完成簡章﹝第陸項競賽作業時程之第三階段內容﹞,始具領獎資格。
2.所有得獎獎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先詳閱競賽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般規定之意思表示,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二、參賽作品須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未於任何比賽中得獎、未刊登於任何媒體 (無論平面、電子或網路之型態) 者為限。
三、得獎作品於本賽事決選名單公佈 15 日內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並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獎狀、獎品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且若因此類侵權行為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主辦單位保留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追訴權。
四、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於得獎確定時獲獎人即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獲獎作品經開發為正式商品者,相關權利義務、利潤分配...等事宜,由主辦單位與權利人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辦理之。
五、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
六、報名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七、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均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有異議。
八、如為多位參賽者組成之合作團隊,獎項統一由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項、獎金之分配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九、參賽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十、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限定時間內完成作品模型製作,如設計概念與設計圖檔無法落實為作品模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十一、得獎作品需參與 2016 年台灣美食展展出,得獎者應無酬配合前項活動宣傳、相關活動與出席授獎及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十二、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之事宜,經主辦單位核定後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email:timetodesign@alluni.com.tw
電話:(02)2321-5180 #19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9 時至 6 時,中午休息時間 12:30 至 13:30)

活動網站:http://www.2016timetodesign.org

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

 




比賽緣起
北極玄天上帝,全名為「北極玄天上帝蕩魔大天尊」,其神靈別稱亦有:上帝公、帝爺公、真武大帝、真武帝、北極大帝等。北極玄天上帝形象威武,右手握 太乙神劍 (七星劍),左手結通天指印;右腳踏騰蛇,左腳踏卦龜。其形象之意義:右手舉劍示意斬斷貪、瞋、痴三毒惡念,左手結通天指印示意眾生回返天上;腳踏龜、蛇二將,代表善惡兩面,正與邪、陰陽全收。因此,據傳北極玄天上帝擁有降妖伏魔、消災解困、治水禦火、護持武運及延年益壽的神力,自古 以來便頗受人們尊崇。而北極玄天上帝誕於用以消災解厄的上巳節 - 農曆三月初三,一如其他神明的誕辰,信徒們會在此日進香朝拜,或是進行各式的賀誕活動。目前奉祀玄天上帝的廟宇,全台將近五百座,足可見其神蹟顯赫、護佑萬民之功,是為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祗之一。

為因應國家文創產業推展、發展地方文化觀光,並念於「高雄市玄天宮 - 北極玄天上帝」神靈感應事蹟層出,本會 (高雄市玄天宮管理委員會) 自今年起,於每年農曆三月初三玄天上帝誕辰之日,舉辦「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祈福百年文化祭」,簡稱「玄百文化祭」;結合在地廟宇文化與地方特色,規劃「拜廟儀式」、「安旗儀式」、「百人扛轎」、「出巡繞境」、「點燈祈福」等一系列活動。期望從105年出發,藉由為期百年的祈福活動,發揚「玄百文化祭」,使之成為高雄每年的常態特色慶典,以期帶動觀光人潮、凝聚地方士氣。

因此,以 105 年的「玄百文化祭」作為慶典的首年開場活動,特舉辦「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為 106 年的「玄百文化祭 - 百人扛轎活動」徵選神轎外觀設計圖;並依得獎作品之設計進行調整改良,以結構安全、符合人體工學及實際用途為首要考量,製成足容百人協同扛轎的玄天上帝神尊神轎,用於每年的玄百文化祭活動。

比賽目的
北極玄天上帝為台灣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祗之一,豐富的傳說故事與顯赫的感應事蹟,加上上帝公廟宇香火興盛,不但深厚其文化底蘊,也凝聚了地方向心力。遂舉辦此一比賽,徵選神轎設計之餘,亦為在玄百文化祭推動之初,讓更多的台灣學子、青年認識北極玄天上帝,進而提升國人對本土廟宇慶典的重視;並藉由臺灣各界新銳設計者的創意設計,賦予廟宇文化嶄新的面貌,擴展其寬度與深度。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蜂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協辦單位:高雄市玄天宮管理委員會、高雄市玄天宮海峽兩岸慈善會、台灣生命館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高雄市唐氏症歡喜協會、川雄科技有限公司

參賽組別
1.學生組:限年滿 16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2.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

參賽資格
1.投稿參賽者須為個人,參賽件數不限。
2.投稿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未曾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亦無參與其他比賽或為他人使用,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主題說明
神明遶境祈福,為求神尊移動時的莊嚴與隆重,並供民眾景仰膜拜,故神明所乘坐之神轎,必精雕細琢、華麗講究,以讓民眾有見轎如見廟的尊重感。
本次的神轎設計比賽,以「文轎」為主軸。設計上須考量的結構包含:主體骨架、轎頂、牌匾、四方龍柱、神尊座椅、神轎基座,但不含轎伕扛抬的轎棍;外觀的設計元素則可簡單拆分為:織布繡品 (如:轎頂罩、刺繡錦旗等),以及轎身的木雕花紋、平安符垂飾物等。投稿參賽者基於上述基本設定,可自行發揮創意,規劃、設計適合北極玄天上帝的神轎,唯神轎須符合玄天上帝「高階神祇」的身份、和「剛直威武、正氣凜然」的形象

報名流程
於活動官網「下載專區」下載:活動簡章、報名表、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版權讓渡聲明書、A3 作品裱板格式。
(1)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創作理念等,下載填妥、列印,並貼於 A3 作品裱板背面。
(2)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學生組參賽者請檢附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未滿 20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社會組參賽者則須檢附身份證影本。
(3)版權讓渡聲明書: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4)A3 作品裱板:網站下載「A3 作品裱板格式」,依「作品規格」完成設計、圖文排版、彩色輸出後,並填妥裱板表格內的資料,後貼於同尺寸之 A3 直式黑色厚紙板。裱板須含創作理念、設計特點、使用方式或材質運用等資訊。裱板正面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或是任何符號、文字。
(5)光碟:將上述報名表之文件電子檔,以及 A3 作品裱板之 AI 原始檔 (CS6 版本以下) 、全彩 JPG 圖片檔 (色彩模式 RGB、解析度 300dpi、檔案須大於 1M ),燒錄至光碟。光碟上請註明:參賽組別、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上述完成後,請以防水牛皮紙或防水紙袋,將資料 (報名表、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版權讓渡聲明書、A3 作品裱板、光碟) 封裝並郵寄至指定收件地址。

作品規格
(1)依「A3 作品裱板格式」標示之區塊,繪製神轎外觀的正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上視圖,以上設計圖皆為平面視角,不須繪製 2D 或 3D 立體圖。
(2)神轎外觀尺寸請參照如下:長 / 5 尺半 (197CM) 、寬 / 5 尺 1 (155CM) 、高 / 4 尺 2 (127CM) ,設計圖繪製比例為「1:10」。
(3)補充說明:神轎設計講求平衡美感與對稱格式,色彩計畫上也須注意用色協調與整體一致感。

收件時間
即日起開放報名,至 105 年 3 月 25 日 (五) 截止收件。收件郵寄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一路 173 號。封裝紙袋上請註明參加「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 - 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掛號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 (9:00 - 18:00) 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受理。

比賽時程
105 年 3 月 25 日 (五):比賽截止收件
105 年 3 月 29 日 (二):網路公佈參賽作品,並開始網路票選
105 年 4 月 05 日 (二):網路票選截止
105 年 4 月 08 日 (五) 至 4 月 10 日 (日) 下午 4 點止:於「105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開放現場民眾票選
105 年 4 月 10 日 (日) 晚上 8 點:於「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進行頒獎典禮
105 年 4 月 29 日 (五) 前:寄出得獎者獎牌及獎狀

比賽獎項
1.學生組:
首獎 1 名,獎金 3 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 3 名,獎金 5 千元、獎狀各乙張。
2.社會組:
首獎 1 名,獎金 5 萬元、獎牌乙座。
※學生組和社會組首獎作品經主辦單位及高雄市玄天宮管委會評估後,將擇一製成「106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北極玄天上帝之實際神轎。

評選方式
1.評選採三階段:評審評分 (占總評分 50%)、網路票選 (占總評分 25%)、現場票選 (占總評分 25%)
2.「評審評分」部分,由主辦單位、高雄市玄天宮管委會、贊助單位,以及設計、藝術、文化等領域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分會議,依「評審評分標準」為參賽作品進行評分。
3.「網路票選」部分,將使用公開、可記錄電腦IP位置的線上投票系統,以維護網路投票之公正性。
4.「現場票選」部分,將於「105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讓民眾憑身份證領取投票單並圈選心儀作品,投入投票箱。

評審評分標準
1.適切性 30%:主題切合與可執行性
2.文化性 20%:文化意涵詮釋與表現
3.創意性 20%: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4.美感度 30%:造型、構圖、色彩、質感之美感呈現

聯絡方式
1.主辦單位:蜂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工作小組),陳小姐 / 0972-796131、陳先生 / 0960-743155
2.電子信箱:supreme.emperor33@gmail.com

活動網站:http://supremeemperor33.wix.com/palanquin-design

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文創商品設計大賽

 




目的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為本縣最具代表性的年度觀光盛會,每年均吸引國內外旅客前來體驗震撼力十足且璀璨的花火,並為觀光季拉開序幕。為使參與盛會的旅客留下完美回憶之同時,擁有具收藏價值或實用性之文創紀念商品,藉由花火節相關意象,如花火節商標、七彩虹橋、煙火、花火寶寶 JuJu、Bang 等元素,或澎湖相關意象,如玄武岩、海灘、古厝、仙人掌、天人菊、石滬、海洋等自由創意發想做為設計元素。希望藉辦理設計大賽為年度花火增添迴響與話題,吸引有志者參賽,創造節慶活動附加價值。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

參賽主題
(一)具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特色或兼具本縣代表意象的文創商品。商品應有實用性、創意巧思、具紀念價值且對花火節活動行銷宣傳有正面助益及市場銷售潛力之可商品化產品。
(二)參賽作品分為兩組:
1.A 組 - T-shirt 設計組:版型款式、色彩請自行發揮創意。惟需說明尺寸、材質等
2.B 組 - 自由創意組:生活用品、裝飾品、禮品、文具、玩具等品項題材不限,含包裝設計。同一設計概念衍生之作品視為一件。

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個人不限性別、年齡及國籍 (惟須合法居留),作品件數限 3 件以下。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二)參賽作品須具有原創性,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未公開發表亦無參與其他競賽或為他人使用。

參賽作品繳交規定
(一)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轉讓書
(二)參賽作品規格:
1.初選繳交:
(1) A3 尺寸 (42cm * 29.7cm) 作品設計圖:以全彩呈現設計外觀並裱硬紙板,T-shirt 設計組應有正面及背面圖,自由創意組應有立體圖 (或透視圖、組合圖等) 及可清楚表達商品比例、大小之三視圖、尺寸圖。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及任何顯示宣傳之文字、圖片或電話。
(2)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參賽報名文件 (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轉讓書)、作品設計圖檔(全彩 JPEG 檔及原始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CMYK 模式)。
(3)T-shirt 設計組以 AI 檔繳交,可用 PS 創作,惟請置入 AI 內,文字應轉外框。
2.決選繳交:
(1)作品 1:1 打樣製作。請包裝妥善,如因郵遞過程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作品製作流程及方法、經費概算。
(3)作品不同角度打樣照片 2-3 張 (全彩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4)光碟 1 片:燒錄內容須包含上述兩項。

參賽流程
◎報名及收件
‧郵寄:即日起至 105 年 4 月 22 日前 (郵戳為憑)
‧親送:105 年 4 月 22 日 17:00 前送達,填寫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至「澎湖縣政府旅遊處」,請標示「花火節文創商品設計大賽」,收件地址: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初選:105 年 5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初選入圍名單各組 10 名。
◎入圍決選作品打樣收件:105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寄 (送) 達,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網路票選:105 年 5 月 30 日 - 6 月 12 日開放大眾網路票選入圍作品
◎決選:105 年 6 月 17 日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網站)
◎寄送獎金及獎狀:得獎名單公布後1個月內 寄送各獲獎者獎金、獎狀

評選辦法
(一)採兩階段評選;以設計稿參與初選,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作品 10 件 (作品未符品質者得不足額入圍)。初選入圍作品經繳交打樣等規定繳交文件後進入決選程序,由評審會議及大眾票選之加總分數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二)評選作業結束後將得獎名單公布於網站,並致電通知得獎人,寄發獎金及獎狀。
(三)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旅遊領域等產官學界代表 5-7 人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
◎初選階段:評審(100%)
‧主題性 35%:競賽主題詮釋及契合度
‧創意與美感 25%:創意巧思、造形美感
‧商品成本及市場銷售潛力 20%:成本高低、商品發展性、市場區隔性及吸引力
‧商品化 20%:實體商品化可行性、開發難易度
◎決選階段:評審分數及全民票選分數各乘加權係數後,相加計算總得分及各獎項得獎人。
※評審分數 (85%)
‧市場銷售潛力與可行性 40%
‧創意與美感 30%
‧作品與設計稿差異度 15%
‧作品完成度 15%
※大眾票選分數 (15%):最高票者得 10 分,以此類推,最低者得 1 分。

獎勵方式
獎項名額得依評選結果調整,作品未符主辦單位要求之品質者得從缺。
◎金獎:每組 1 名
A 組: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B 組: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每組 1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 5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每組 1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優選獎:每組 2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4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
◎入選:每組 5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5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 1 紙
※得獎人獎項金額在 20,001 元以上,為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主辦單位須按獎金金額扣繳 10% 所得稅;得獎人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按給付額扣繳 20%。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辦理。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專業評議,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辦理。
(二)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主辦單位對本簡章保有修改及最終解釋之權利。本簡章若有修訂,主辦單位得另行公布。
(三)參賽者均須填妥著作財產權讓與書,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作品,且未公開發表或參與任何競賽,無抄襲或仿冒情事,如涉及上述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若造成第三人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及修改權利,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打樣品發包製作。
(五)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六)參賽作品與相關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以送達日為憑且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作品寄出前,請確認送件規格及應繳資料,若繳交不齊全,不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得更換任何作品。不符合本競賽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phfwsdesign.blogspot.tw/

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

麥當勞設計大賞

 




參賽資格
‧限年滿 16 歲,須為學生。(投稿時,請同時上傳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
‧未滿 20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獲獎時,主辦單位會另行提供同意書給予填寫)
‧不限國籍皆可參加

投稿時間
2016 / 1 / 11 ~ 2016 / 2 / 14 (23:59:59 截止)

投稿方式
一律採網站報名方式 (須登入 FB 帳號),填寫報名資料後上傳作品,上傳成功後立即線上拉霸獲得投稿獎項。
※禁止投稿過於血腥、猥褻、18禁、抄襲及不符合主題或有任何違反法規及著作權嫌疑之作品

投稿主題
不限主題,請學生發揮創作力設計如何吸引新世代年輕人來麥當勞求職的招募海報及標語 (Slogan)

進入決賽作品
入圍作品將於 2016 年 2 月 23 日於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台北校區) 進行頒獎及說明儀式

決賽票選時間
2016 年 2 月 24 日 ~ 2016 年 3 月 7 日 (23:59:59 截止)

評審時間
‧入圍作品公告:2016 年 2 月 21 日
‧入圍作品頒獎:2016 年 2 月 23 日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台北校區) 舉辦入圍頒獎儀式
‧決賽頒獎:2016 年 3 月 11 日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桃園校區) 舉辦決賽頒獎典禮
※以上所有公告,將公佈於網站最新消息

評分標準 / 規則
初選評選:
‧創意概念 50%
‧視覺設計 25%
‧廣告標語 25%
決賽票選:
入圍 20 位作品由網友投票,票選出前 10 名,將晉級參加麥當勞決賽評選
決選評選:
晉級 10 位作品受邀出席決賽頒獎典禮,現場個人作品介紹,由麥當勞及專業評審委員現場評選前 5 名優勝作品,獲頒獎學金。

活動獎學金
◎投稿獎:
參加投稿,立即線上拉霸獲得投稿獎項。(每人限一次)
◎築夢獎:
每位獲得獎學金 2,000 元,共 20 位 (需參加 2016 年 2 月 23 日入圍頒獎儀式)
◎圓夢獎:
第一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50,000 元
第二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30,000 元
第三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10,000 元
第四、五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5,000 元
(需參加 2016 年 3 月 11 日決賽頒獎典禮)
◎網友投票獎:
‧最佳人氣作品:票選最高票,將可獲得獎學金 5,000 元
‧參加票選者:票選結束將抽出 20 位,每位可獲得麥當勞限量 16G 薯條行動碟
◎企業聯盟獎:
麥當勞提供國立北商學生聯盟獎項 (入圍及決賽各 2 名)
‧築夢獎:每位加發獎學金 5,000 元
‧圓夢獎:每位加發獎學金 10,000 元
※以上所有公告訊息,將公布於網站最新消息)

活動諮詢信箱:mcdstar2@galaxycreation.org

活動網站:http://www.mcddesignaward.com/

2016年1月23日 星期六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保二警察寶寶」圖像徵稿活動

 




活動宗旨
一、本總隊任務為「智財捍衛、科園守護、能源維安」等三項,此任務構築本總隊勤務特質,為彰顯精神象徵,特以創意概念進行創作,設計總隊「保二警察寶寶」圖像。
二、為建構社會大眾對本總隊警察「專業、廉能、健康、活力」之良好形象,特以「智財捍衛、科園守護、能源維安」為主軸,設計代表本總隊勤務特質之各類型圖像 - 「保二警察寶寶」,圖像能廣泛應用於各項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之效果。
三、「保二警察寶寶」圖像對外行銷本總隊,能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示。本案入選作品將置放於總隊網頁、內部刊物、公務資料...等運用,藉以展現機關特性。

辦理單位
本總隊秘書室

活動主題
一、本次活動所設計之「智財捍衛寶寶、科園守護寶寶、能源維安寶寶」圖像均需符合前揭任務特性 (寶寶設計男、女警均可),藉以展現警察新形象。
二、為避免參賽者投稿之各類寶寶圖像分布不均,造成評選困擾,本次活動「智財捍衛寶寶、科園守護寶寶、能源維安寶寶」為一組 (3 種圖像),每位參賽者至少投稿一組 (或以上),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民眾,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只要具創意之個人均可投稿參加比賽,參賽件數不限。
二、投稿參賽作品均需為原創作品,未曾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不得抄襲他人,違反者自負法律責任。

活動期程及參賽方式
一、活動期程:自即日起至 105 年 2 月 1 日止。
二、參賽方式:以親送或郵寄方式辦理報名,參賽者應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104 年保安警察第二總隊辦理《保二警察寶寶》圖像徵稿活動」,逾期者一概不受理 (以本總隊收發室收件時間或郵戳為憑)。
(一)郵寄地址:23510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23號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秘書室收)。
(二)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親送至本總隊秘書室,收件截止日至 105 年 2 月 1 日 (星期一) 下午 5 點止。本案承辦人為警務正陳慧瑾,聯絡電話:(02)29421701 轉 2106
(三)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三、參賽資料:
(一)參賽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二)參賽者應於作品黏貼表右下方簽章。
(三)每組「保二警察寶寶」圖像,參賽者均須簽署著作權讓與及授權同意書 (每組 1 份)。
(四)若投稿多組作品,請自行增加參賽資料份數(每組作品都要含 3 樣附件),並依序放入郵寄包裹。作品電子檔案光碟可共存 1 份。
(五)本案相關參賽資料、電子檔置於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spsh.gov.tw),請參賽者自行下載。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須以「智財捍衛、科園守護、能源維安」等做為主要設計概念。
二、「保二警察寶寶」圖像須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設計圖幅尺寸以 15cm × 9cm 為原則,圖像力求簡潔而內涵深意、並具視覺美感。
三、完稿作品以 A4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2 份,並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為 300 dpi 以上,標註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等燒製成光碟 1 份)。
四、創作理念說明限於 100 - 500 字以內。(參賽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圖像構成及美感、圖形意義、創作理念、可應用性及色彩涵意等 )。
五、送件時 (每組) 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A4彩色稿輸出 2 份、報名表、作品黏貼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及燒錄光碟(內含作品原檔、不限格式作品圖片檔)等各 1 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評選規則
一、評審委員:由本總隊及本總隊警友會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參賽作品,評選作業結束後,公告得獎名單於「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spsh.gov.tw)。
二、評審標準:
‧圖像構成及美感 30%
‧意義傳達與情意 25%
‧創意性     25%
‧運用及親民性  20%
三、評選作業結束,本總隊專函或專人通知得獎人,並擇期假本總隊頒獎。

錄取名額及獎勵:
錄取「智財捍衛寶寶、科園守護寶寶、能源維安寶寶」等 3 種寶寶圖像優勝及佳作各 1 名 (共 6 名),頒發獎金如下:
(一)優勝:頒發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 (牌) 1 幀。
(二)佳作:頒發獎金新台幣 6,000 元整及獎狀 (牌) 1 幀。
※以上獎項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應遵守著作權法令相關規定,參加徵選之作品須為自行創作,圖像造型或款式不得抄襲或仿冒,且不得為經公開發表、徵件比賽得獎之作品(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等),獲選作品如有涉及借用、抄襲、拷貝、違反著作權或相關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者,將追回相關獎勵,並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二、經獲選之作品,作者同意自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權讓與本總隊所有,作者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本總隊得就獲選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如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舉凡在報章、雜誌、媒體或刊物發表、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等行為),均不另外通知或給酬。
三、為活動宣傳及推廣,本總隊對獲選作品有攝影、宣傳及登載網頁等權利,並簽署權利授權書,獲選者不得異議。
四、參加徵選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本總隊秘書室承辦人。
五、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規定之多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本總隊保留修正權利。
六、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psh.gov.tw/spsh/homeweb/catalog_detail.php?cmdid=1&ifid=1090

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第九屆日本青空文庫知名小說封面競賽

 




※本次的得獎、入圍的封面作品當然也會作為指定作品的封面刊登在 MediBang! 網站上

報名時間
2016 年 4 月 17 日 23:59 為止

報名資格
不限。
無論是職業畫家或是業餘創作者都可以報名。
當然也歡迎投稿複數作品或複數部門。
已發表過的插畫也能夠投稿參賽,但僅限於所有權屬於報名者的插畫。

報名方法
註冊、登入 MediBang 的免費會員後,點擊本頁面的「報名封面部門」或「報名插畫部門」,至投稿頁面上傳插圖檔案即完成參賽投稿。
僅有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投稿,在本網站上公開的參賽作品具有審查資格。

報名格式
請遵循下列事項
1.圖像檔案格式:jpg、png、psd(檔案尺寸:30MB 以內)
2.規定尺寸(寬度 × 高度):2100px × 2800px
3.必備事項:報名封面部門時,封面插畫中必須包含作品的標題、作者名、有譯者時必須包含譯者名。
※另外,繪者(競賽參加者)的名字也能記載在插畫上。(封面‧插圖兩部門共通)。

得獎作品的發表
報名時間結束後,將進行公平嚴格的評審並在 MediBang! 網站發表獲獎、入圍作品。
■封面部門
‧優秀獎(最多 9 件作品):1萬 日圓
‧入圍(最多 50 件作品):1000 日圓
■插圖部門
‧優秀獎(最多 9 件作品):1 萬日圓
‧入圍(最多 50 件作品):1000 日圓
■特獎(最多 1 件作品):10 萬日圓
※特獎將從獲選為封面部門、插圖部門的優秀獎得獎作品之中選出。

※關於獎金的支付
獎金將會匯入報名者的 MediBang! 帳號中(預計於 5 月底支付)。
獎金的支付方式將以匯入報名者 PayPal 帳號的方式進行。

活動網站及報名:https://medibang.com/cover

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旺林飯店吉祥物設計徵選

 




徵選背景目的
為展現旺林飯店品牌精神與內涵,以更親切活潑的表現方式讓入住貴賓認識旺林,特舉辦「旺林飯店吉祥物徵選」,目的在融合飯店之經營理念、與企業識別之精神,更藉由吉祥物設計傳遞精神象徵。本活動廣徵具創意、能代表旺林的吉祥物,首獎 10,000 元及飯店住宿券,徵件期限至 2016 / 4 / 1 (五) 止。邀請全國設計相關領域的國民一起來參加。

參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只要具創意發想之個人或團體皆可投稿參加比賽,團隊報名以三人為限。參賽件數不限,參賽者亦可同時參與其他團隊。

作品規格與投稿
1.網路報名投稿:參賽者須將參賽圖檔及作品介紹說明寄送至 lu9792109@gmail.com,並附上參賽者姓名、連絡電話、E-mail。
2.投稿資料:圖形檔:以解析度 1600 px X 1600 px 以內之 JPEG 檔案格式為投稿標準,並以文字闡述作品介紹(設計理念、圖形意義、色彩涵意、延伸用途如運用於馬克杯、衣服等....等等),以 500 字為上限。
3.投稿作品均需為原創作品,並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

送件日期與方式
1.送件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04 月 01 日 (星期五) 中午 12:00 截止。以網路投稿日期為憑。
2.投稿方式:網路報名

設計要點
1.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2.設計作品以「吉祥物設計」為主,可為人形、擬人、動物或其他各種可以表達旺林飯店精神之形式,參賽者亦可依設計考量加入 Logo 於設計中,不加入亦可。
3.徵求之作品應凸顯旺林飯店特色,兼顧簡潔、意涵表達明確、國際感等特色。
4.吉祥物設計需考量放大、縮小,並可用於各式材質文宣、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5.吉祥物設計造形不侷限類型,亦無特殊之要求,但應符合社會和法律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

評選方式
1.由專家評選小組共同挑出 8 件入圍作品 (前三名與佳作 5 組,預定 2016 年 4 月 15 日 12:00 公佈。
2.入圍者需於公告後 1 星期內繳交「視覺圖形設計竸賽作品著作權約定書」正本及作品原始檔電子光碟 1 份。
3.評分項目包含「主題意象表達 40%」、「視覺效果及美感 30%」、「應用可行性 30%」
4.倘若評選分數經評審委員認為未達水準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或減之。

獎勵辦法
1.第一名:1 組,新台幣 10,000 元獎金及住宿券乙張,獎狀乙紙。
2.第二名:1 組,新台幣 5,000 元獎金及住宿券乙張,獎狀乙紙。
3.第三名:1 組,新台幣 3,000 元獎金及餐飲券乙張,獎狀乙紙。
4.佳作:5 組,每組各獲得新台幣 1,0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1.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得以不當手段爭取獲得活動之獎項。經發現違規者,將取消其參加資格。
2.參賽之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或團隊之獨立創作,且並未曾公開發表、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形,若有發生侵權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如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權審查,投稿作品如涉及人身攻擊、謾罵、違法及有違善良風俗或任何經主辦單位評估為不適宜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加資格,並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
4.獎勵內容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姓名表示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5.同一作者如得獎作品之獎金累計總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者,該獎勵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者,需先扣繳 10% 之稅率;中獎獎項之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未達 20,000 元者,無需事先扣稅,但須依中獎人身分證資料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且需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提供個人國民身份證或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得獎資格。
6.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創作者應自留底稿及備份。
7.主辦單位對包括本辦法在內的本次徵選活動的所有文字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8.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9.活動小組連絡方式:lu9792109@gmail.com 楊副理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s://www.facebook.com/wanglinhotel/posts/1076319042391745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

 




主旨:
鼓勵紀錄片導演持續創作,提供紀錄片導演及影視相關科系學生參與紀錄片創作之舞台,以形塑當代多元觀點,打造新北市成為全民紀錄片城市。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徵件主題:題目自訂,惟應以「感動,無所不在!」為概念發想,但不得涉及特定商業宣傳。

報名資格:
(一) 報名導演 (共同導演) 或製片其中一人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完全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者,並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關製作經驗。如經本活動曾合作交流之影展單位推薦者 (需檢具推薦函) 不受此限。
(二) 應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並以導演為報名人,不得以公司行號名義報名,如涉獎金發給,亦以報名人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如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 1 序位者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並應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
(三) 如報名資格為本活動曾合作交流之影展單位所推薦之非本國籍導演,獎金依相關稅則處理。
(四) 每位導演參賽影片數量不限。

參賽影片規範:
(一) 影片類型:紀錄片。
(二) 製作規格:HD 以上規格,使用外接麥克風收音。
(三) 影片長度:不得少於 15 分鐘,進入決審階段影片需剪輯成 15 分鐘或 30 分鐘電視播出版本 (不得超過 30 分鐘),供決選評審評選及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四) 參賽影片可處於企劃或製作階段,但已公開發表之影片不得參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影片參賽資格。

評審方式及標準:
採初審、公開審片、監製工作坊及決審 4 階段進行:
(一) 第 1 階段 - 初審:
1.影片拍攝企劃案及片花徵集期間:104 年 12 月 28 日至 105 年 2 月 24 日止。
2.於 3 月上旬辦理初審,邀請 3 至 5 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以書面方式由所徵得案件選出至多 24 件為入選影片,進入複審。俟於 3 月 9 日上午 11 時前公告入圍名單於活動官方部落格及臉書,並個別通知入圍者。
3.評審標準:企劃完整度、企劃案執行可能性、主題切合度、團隊資 / 經歷。
(二) 第 2 階段 - 公開審片:
1.於 105 年 4 月 7 日、8 日於「新北市政府 307 簡報室」(地點暫定) 辦理公開審片,邀請 5 至 7 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參賽者須至現場向評審團解說企劃案及創作理念,經公開交叉問答後,評審團由至多 24 部入選影片選出至多 12 部優選影片,進入監製工作坊。
2.入選公開審片階段之報名影片,每組有 7 分鐘之提案時間 (包含片花播放) 及 8 分鐘評審問答時間。
3.3 月 23 日公開審片結束後逕為辦理公開審片結果記者會,現場公布優選影片入圍名單,並選定所屬監製,正式進入監製工作坊製作影片。
4.評審標準:提案表達能力、交叉應答表現,並統合初審與公開審片分數作為本階段評審結果。
(三) 監製工作坊:
1.委請 4 至 6 位專業紀錄片監製 (製片或導演) 指導優選影片後續拍攝,每部並可獲新臺幣 33 萬元之拍攝獎金。
2.工作坊執行時間為公開審片記者會起至 105 年 9 月 19 日止,並於 9 月 19 日前完成影片並繳交,進行決審。
3.優選影片團隊需與所屬監製完成「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製作進度表」及「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監製審查建議表」後始得進行請款,相關表格詳參附件一、二。
(四) 第 3 階段 - 決審:
1.於 105 年 9 月下旬辦理決審,邀請 5 至 7 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依序選出前 3 名,並辦理頒獎典禮,時間另行公布。
2.評審標準:企劃執行完整度、故事敘事創意、未來發展潛力、專業能力表現

獎勵辦法:
(一) 通過公開審片之優選影片,每部可獲新臺幣 33 萬元之拍攝獎金,分 2 期發放:
1.第 1 期於確定優選名單後 2 週內,與所屬監製共同完成「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製作進度表」,主辦單位始得依法定程序發放新臺幣 20 萬元。
2.第 2 期於影片完成,並經所屬監製審查,提交「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監製審查建議表」,並確認無待解決事項後,主辦單位依法定程序發放新臺幣13 萬元。
(二) 通過決審之前 3 名影片:
1.第 1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2.第 2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8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3.第 3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版權及授權:
(一)本競賽所有影片之版權歸導演所有。
(二)通過公開審片之優選以上影片須授權主辦單位無償進行下列使用:
1.提供 3 至 5 分鐘影像供主辦單位於有限範圍內重製,以利本系列活動宣傳之用。
2.提供 15 分鐘或 30 分鐘電視播出版本 (不得超過 30 分鐘),供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3.納入新北市影音資料館藏供非商業性之借閱。
(三) 授權同意書另由主辦單位與各優選以上影片參賽者訂定。

報名及送件方式:
(一) 報名表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二) 期間:104 年 12 月 28 日至 105 年 2 月 24 日止,每日 (不含例假日) 9 時至 17 時,親送或以掛號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 送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 7 號 3 樓之 3。
(四) 洽詢電話:(02)2397-0378 #112,張小姐。
(五) E-mail: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六) 應備文件:
1.報名表,含同意書。
2.提案企劃書 1 式 8 份,需包含下列項目:
(1) 創作緣起與宗旨。
(2) 影片主題說明。
(3) 故事內容大綱。
(4) 被拍攝對象、場景與事件簡介。
(5) 拍攝進度表及預算。
(6) 相關調查、新聞資料、被拍攝對象等資料、圖片。
(7) 導演、工作團隊介紹。
(8) 過去影像作品文字說明。
3.企劃案影片之 2 分鐘以內片花 DVD 1 片,檔案格式為 avi 或 wmv,另將影片自行加密上傳至 Youtube,並提供連結與密碼,請 E-mail 至: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4.自行剪接 3 分鐘內之導演影像作品精華 DVD 1 片,檔案格式為 avi 或 wmv,另將影片自行加密上傳至 Youtube,並提供影片連結與密碼,請 E-mail 至: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附則:
(一) 影片需為原創性,參賽者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與參賽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發生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獎座及獎狀。
(二) 各評審階段若經評審團認定該階段之企劃案或影片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
(三) 參賽影片中若有適合題材將協助參與國際性紀錄片徵件活動。
(四) 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者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並應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統一由第 1 序位報名人領取獎金。
(五) 參賽相關報名資料及影片不論入選、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六)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七)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規定。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newtaipeicitydoc.pixnet.net/blog/post/440813503-2016%E6%96%B0%E5%8C%97%E5%B8%82%E7%B4%80%E9%8C%84%E7%89%87%E7%8D%8E%E5%BE%B5%E4%BB%B6%E5%8D%B3%E5%B0%87%E8%B5%B7%E8%B7%91%EF%BC%8C104-12-28-105-

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設計愛地球」THERMOS 膳魔師保溫瓶圖案設計大賽

 




擁有跨世紀百年歷史的全球第一保溫瓶領導品牌之百年溫控專家 THERMOS 膳魔師,自 1904 年,三位德國人在柏林首度以“THERMOS”為名,設計製造出全世界第一支玻璃內膽真空保溫杯瓶開始,這不僅是世界工業史、產品設計史一個重要篇章的開始,更是平面廣告史與產品包裝史上的先鋒。

THERMOS 膳魔師始終秉持「源自對於人的關懷,為人類生活創造無限可能,帶給人們更健康便利的生活,並讓地球的能源與資源耗損速度減緩 」之品牌使命。THERMOS 膳魔師、皇冠金屬為鼓勵台灣地區設計新世代「追求自由創意熱情,實現綠色時尚夢想」,特舉辦「2016 THERMOS 保溫瓶圖案設計大賽 – Design My THERMOS Style 膳魔師風格隨我行」活動,以「關愛地球‧珍惜資源」為設計主題,徵求最具創意作品,敬邀全民一起加入「THERMOS 膳魔師設計愛地球」行列!


參賽資格
‧參賽者不限國籍、年齡、職業、經歷,且參賽件數不限
‧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註:如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未提供真實、正確之個人資料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作品規格
‧作品主題:關愛地球‧珍惜資源
‧膳魔師保溫瓶指定款 (JNL-500) 瓶身圖稿設計
‧設計尺寸範圍:寬 199mm x 高 144mm
交稿格式:請至活動網站下載設計稿底板,將設計稿底板存成 jpg 格式 (3MB 以內) 上傳交稿,並填寫 150 字以內創作理念。
*請保留原始檔:平面印刷 CMYK 4 色標示方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作品上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評審標準
‧應用性 40%:作品符合參賽主題、具商業價值
‧美感度 25%:作品美感表現
‧創意性 35%: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

評審方式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備齊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初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初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初選階段將遴選 20 ~ 50 件進入下一階段。
‧網路票選:針對初選入為之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線上票選,每件作品每人每日最多可投1票,並須以 facebook 帳號登入投票,累計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決選:評審團依照初選階段的 20 ~ 50 件進行最後決選,評審分數占比 70%,網路票數占比 30%,合計得分後確認最後排名。

參賽時程
‧收件開始:2015/12/01
‧收件截止:2016/01/31
‧初選入圍公佈:2016/02/18
‧網路人氣獎票選:2016/02/18 ~ 2016/03/03
‧決選公佈:2016/03/15

活動獎項
第一名(乙名):新台幣 100,000 元、得獎作品的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新台幣 50,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新台幣 20,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乙名):新台幣 5,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投票參與獎(二十名):參與投票者即有機會獲得馬來貘保溫瓶乙支

注意事項
1.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最終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2.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5.若有上述2、3、4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6.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活動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7.報名資料需確實填寫該作品的創作裡面、手機、Email、姓名等相關資訊,填寫不全,不另行通知,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8.所有參賽者繳交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使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各種合法正當播映管道、印刷方式、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份 (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修飾、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
9.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重製、改作、印製及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假若發聲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勵品及獎狀。以及對於主辦單位商業及名譽上所造成之損失負起相關賠償責任。
10.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得獎者須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若得獎者不同意提供相關文件,視同放棄得獎之相關權益。
11.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2.網路票選最終票數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如有違反投票辦法,主辦單位得保留取消作品資格或刪除得票數的權利。
13.網路票選時,如有針對以營利獎金為目的之私人團體或社團,對特定作品所從事不當灌票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票數。
14.網路票選活動獎品不可兌換為其他物品,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並有權決定取消、終止、變更或暫停,並且保留最終活動解釋權。
15.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s://www.thermos.com.tw/event/16design/index.html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活力 young 公仔」設計徵件比賽

 




目的: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以下簡稱青發處)為彰顯活力young的具體意象,並加強宣傳行銷,匯集學子豐富創意、共同參與、腦力激盪,一樣的青發處,不一樣的青春 young 精神!以「多元培力」、「熱情學習」、「體驗築夢」三大主題為發想目標,設計代表青發處之活力公仔,加深民眾對青發處的認識,使 young 公仔形象烙印在民眾心中,提升青發處辨識度。

辦理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參加對象:
13 歲至 24 歲就讀於臺北市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或設籍於本市之青少年,共三組,

收件日期:
掛號郵寄:104 年 9 月 14 日 (一) 起至 104 年 11 月 20 日 (五) 止,以郵戳為憑。
作品親送:104 年 9 月 14 日 (一) 起至 104 年 11 月 20 日 (五) 21:00 前送至本處一樓服務臺。

評選日期:
(一)高中職組:104 年 11 月 26 日 (四) 上午 9 點至 12 點於本處五樓流行廣場舉行。
(二)國中組 / 大專生組:104 年 11 月 26 日 (四) 中午 12 點至 14 點於本處五樓流行廣場舉行。

公告日期:
暫訂 104 年 12 月 4 日 (五)。

頒獎日期:
日期及地點將另行 e-mail 通知得將者。

作品成果展:
日期及地點將另行 e-mail 通知得將者。

作品規格:
一、以個人為單位受理報名參選,不限創作風格與媒材,2D 或 3D 圖稿、電腦繪圖或手繪創作皆可,每人參賽以 1 件作品為限,繳交後不得修改。設計作品需以「彩色稿」繳交並須包含完整稿之三視圖 (正視圖、側視圖、背面圖)。
(一)電腦繪圖格式:
1.尺寸大小:A4 (210 × 297mm) 大小。
2.檔案格式:向量圖檔 (AI、TIF)。
3.解析度:300dpi。
(二)手繪格式:
1.尺寸大小:A4 (210 × 297mm) 大小。
2.繳交手繪原稿作品 (恕不退還)。

送件方式:
一、請將作品概念設計表、比賽授權同意書、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填寫後與參賽作品 (若為手繪,請繳交原始手稿) 一同列印出紙本。
二、將作品概念設計表電子檔及參賽作品電子檔燒錄進光碟 (若為手繪則繳交原始手繪作品)。
三、將光碟 (用防塵套) 與上述紙本文件一併以掛號郵寄或親自繳交至主辦單位。

作品評審:
一、參加之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選,參賽者須尊重委員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二、評選標準:
◎設計理念  40%:足以展現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服務內涵。
◎創意性   30%:構圖具有獨特性、切題。
◎作品完整性 30%:整體設計美感,配色符合設計意涵。

獎項及名額: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大專生三組,分別計獎,每組各頒:
一、第一名一名:禮券五千元及獎狀一紙。
二、第二名一名:禮券三千元及獎狀一紙。
三、第三名一名:禮券一千元及獎狀一紙。
四、優選五名:禮券五百元及獎狀一紙。
五、佳作十五名:獎品一份及獎狀一紙。
六、入圍獎十名:獎狀一紙。
七、主辦單位保有視作品程度增減得獎名額之權利。

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加甄選者,即視為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實施計畫所述之各項規定。
二、資格審查採光碟作品資料與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不予受理。
三、獲獎作品需同意辦理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要求修改、使用、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並願將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承辦單位,且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四、參賽者若因光碟郵寄運送損傷而無法讀取或手稿因郵寄而造成毀壞時,參賽者應自負責任且不得異議。
五、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辦理單位如發現參賽者有違反本實施計畫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需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為報稅之用,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之個人者,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以上,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得獎人需申報個人所得;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不論獎項價值多寡皆需自付20%機會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獎。如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捐,及喪失中獎資格。
七、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人參加本活動而支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人之義務,概與本活動單位無關。
八、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網站 (http://www.tfyc.taipei.gov.tw) 以獲取最新訊息。
九、主辦單位聯絡方式:(02) 2351-4078 轉 1725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推廣教育課 鄭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cyd.gov.taipei/ct.asp?xItem=116616235&ctNode=75497&mp=10400A

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 - 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

 




徵件理念:
花旗(台灣)銀行與聯合勸募協會長期攜手合作舉辦為期四個月之「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今年已邁入第 21 年,二十載已累積提供全台超過 1,000 個社福團體服務經費的挹注,幫助募款能力不足的中小型社福團體得以專心從事助人服務,每年所募善款可幫助全台約 100 萬個弱勢朋友。
為了感謝捐款人響應公益,本勸募活動每年皆會設計製作一款隔年生肖為主題的「愛心見證禮」,以回饋支持公益的捐款民眾。今年花旗聯合勸募活動首次規劃「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以公開徵件方式,希望邀請更多民眾發揮個人影響力,透過設計創意、社群傳散參與公益活動,讓更多人認識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以及默默無聲提供弱勢服務的社福團體。獲得金獎之設計,將量產成為今年送給捐款人的「愛心見證禮」,讓愛不斷傳遞。

主辦單位:
花旗(台灣)銀行、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報名期限:
自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15 日(一)下午 5 點前截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比賽報名簡章可至活動官網下載。

報名資格:
凡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國籍、年齡、性別、個人或團體。(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位團隊代表人之聯繫資訊,主辦單位發送比賽通知、獎座或獎金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競賽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座乙座。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座乙座。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座乙座。
4.佳作:七名,3C 產品(市價5,000 元以上),獎狀乙只。
5.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五名,3C 產品(市價 3,000 元以上)獎狀乙只。(入圍複賽者不得參與此獎之排名)

徵件內容說明:
(一)以民國 104 年生肖「」為設計主題,為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設計「愛心見證禮」,設計需為一組三件,此三件應有整體性設計。
(二)「愛心見證禮」一組三件設計(捐款 6,000、捐款 3,000及續捐禮),三件設計物須具單獨性,且放一起應具有整體感或具組合性,以符合花旗聯合勸募活動之需求。
‧捐款 6,000 元 - 贈送二件(參考第 20 屆送心動羊組乙組)
‧捐款 3,000 元 - 贈送一件(參考第 20 屆送黃色心動羊乙隻)
‧連續二年捐款 3,000 元以上 - 贈送一件 (參考第 20 屆送小屋造型迴紋針)
(三)設計尺寸:金獎作品將量產為實體「愛心見證禮」,故設計作品之實體尺寸,請以三件實體能同時放入(寬)20.5 *(高)16 *(深)12.5cm 之紙盒內為限。參賽者請依照設計規格繳交設計檔案。
(四)設計物以「生活化、實用性、創意性、獨特性、整體美感」為重點,讓捐款人可於日常生活中使用,以發揮最大效益。
(五)設計材質:請註明設計物件之建議製作材質。金獎作品將進行量產,三件作品製作成本以新台幣 500 元為限,主辦單位量產時保留變更材質之權利。
(六)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作品件數,但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活動時程:
◎報名期程: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止,網路投件至下午 5 點截止收件
◎公布入圍初賽名單:6 月 22 日,主辦單位將通知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網路人氣票選:6 月 23 日 ~ 7 月 6 日,海選進入初賽者,進行為期兩周的網路人氣票選。
◎公布入圍複賽名單:7 月 10 日,主辦單位將通知入圍者,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入圍者繳交同意書:7 月 13 日中午 12 點前,須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方能進入複賽。開始進行複賽人氣票投。
◎「設計 Workshop」:7 月 14 日,由知名設計師對入圍者作品進行指導,未參與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活動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入圍者繳交修正作品:7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投件方式可選郵寄、快遞或親送
◎公布得獎名單:8 月 5 日,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金獎作品量產前置作業:8 月 6 日 ~ 21 日,主辦單位得依設計作品實體量產之需要調整金獎者設計作品

評選方式:
比賽評審分為海選、初賽及複賽三階段
【第一階段 - 海選】
(一)海選作品
參賽者須繳交至少一組彩色設計圖檔。一組設計圖基本為 4 張圖檔,1 張為系列的完整呈現,3 張為單一物件個別設計。
設計圖檔須包含:
1.每個物件之正視圖及側視圖。
2.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
3.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4.圖檔命名規定:請以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命名。如以「王大明-淘氣猴-01」進行圖檔檔名之命名。
5.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須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標準及投送方式。
6.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送件方式
1.上傳至活動網站:
請於民國 104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至比賽網站 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線上填寫報名表格並上傳設計圖檔、作品說明頁面以完成報名手續。凡上傳作品成功者,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2.E-mail 送件:
請於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將報名資料 E-mail 至 service@citi-uwt-designcontest.com.tw,信件主旨註明「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參賽者姓名」。報名資料含報名表、初賽作品圖檔(圖檔名稱為: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如王大明-淘氣猴-01)、作品說明頁面。附件檔案大小請勿超過 15MB。系統收到檔案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交件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送達,請參賽者來電確認,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3.郵寄或快遞:
請於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 點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資料燒錄至光碟,含報名表、初賽作品圖檔 (圖檔名稱為:參賽者姓名-系列名稱-檔案編號。如王大明-淘氣猴-01)、作品說明頁面,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收。
(三)評分方式
1.由花旗(台灣)銀行、聯合勸募協會及專業評審代表組成評審小組,海選符合本比賽理念之作品,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由評審小組評選) 30%
2.此階段所評選出之作品入圍初賽,將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第二階段 - 初賽】
(一)初賽流程
初賽入圍者將於民國 104 年 6 月 23 日(二)至 7 月 6 日(日)期間,於本活動官網 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進行網路人氣票選。得票數最高之前五名,即獲最佳人氣獎,惟入圍複賽者不得列入最佳人氣獎之排名。
(二)評分方式
1.由學術界及業界設計達人、花旗 (台灣) 銀行、聯合勸募協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以網路票選成績為主) 30%
2.網路票選計分方式:所有參賽作品中,得票數最高之作品可獲得滿分 30 分,其餘作品按照比例配分。(如得票數最高之作品為 100 票,即獲得評分比重的滿分 30 分,其他作品若得 50 票,即獲得評分比重 15 分。計算方式:50÷100×30=15)。
3.此階段評選出 10 件入圍複賽作品,備取 5 名,並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第三階段 - 複賽】
(一)複賽流程
1.入圍複賽者填妥「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後,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一)中午 12 點前,以掃描或拍照方式,將同意書 E-mail 到本活動電子信箱。團隊報名者,所有成員須在同一張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上簽名或蓋章。
2.確認已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之入圍者作品,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3 日上傳本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投,該成績為市場性評分依據之一。票投時間至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下午5點為止。
3.入圍複賽者須於民國 104 年 7 月 14 日(二)參加「設計 Workshop」,當天由業界設計師與學界名師指導參賽者調整設計作品,使其設計更趨完善及量產之可行性。未參與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由備取遞補之。「設計 Workshop」活動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二)作品送件方式
1.郵寄或快遞:
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前,郵戳為憑,將修正後之設計完稿作品燒錄至光碟,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收。
2.親自送達:
請於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將修正後之設計完稿光碟,親送至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 / 設計比賽小組張先生收。張先生聯絡電話:02-8768-1519 Ext.314。
(三)評分方式
1.由學術界及業界設計達人、花旗(台灣)銀行、聯合勸募協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評選項目及比重如下:
◎創意性 25%
◎系列 (整體) 美感 25%
◎實用性 20%
◎市場性 (網路票投及評審綜合評分) 30%
2.市場性評分中,網路票投成績及評審評分各占 15%。
3.將於民國 104 年 8 月 5 日於本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
4.由知名設計師協助金獎得主對設計作品進行最後修正。主辦單位預計於8月進行金獎作品量產實體打樣、修圖、校對等前置作業,主辦單位得依設計作品實體量產之需要調整金獎者設計作品。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所有參賽作品須原創,嚴禁抄襲,並保證所提供之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之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二)獲獎者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及該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重製、刊登、出版、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主辦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參賽者請自行上網注意本活動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聯絡方式
送件地址: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1 號 7 樓 第 21 屆花旗聯合勸募活動愛心見證禮設計比賽小組
電子信箱:service@citi-uwt-designcontest.com.tw
洽詢電話:02-8768-1519 Ext.314 張先生

活動網站:www.citi-uwt-designcontest.org.tw

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葛瑪蘭文化基金會『2015 年創意公仔設計競賽』

 




創作主題
請依葛瑪蘭集團之創立宗旨:運輸、觀光、文化之理念進行創作,並凸顯宜蘭文化之精神與特質自由創意表現。

創作要點
1.在表現形式和技術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可轉換新媒體(3D 立體動畫)的傳播與再創作。創意公仔角色設計,單一或系列組合角色皆可。靈感來源不限具象或抽象,希望以創意、創新、國際觀、多元(不限於原住民圖騰及相關傳統原素)創作主題為思維。若為系列吉祥物形象設計,則必須設定主要角色,系列吉祥物不少於 2 個(含 2 個)形象為原則。
2.需表現出創意公仔的角色設定風格、名稱、個性、故事背景等描述,並提供300字左右之創作理念。
3.設計圖稿中不可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須具有商品化量產的可行性。
5.團體或個人報名件數限 2 件 (組),團體內相關人員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參賽。

參賽資格
1.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與團體皆可參加,不限年齡與經歷。
2.以團體報名者,須填寫 1 名代表人為後續相關作業之代表。

參賽方式
1.不限風格與媒材,2D 或 3D 圖稿、手繪或電腦繪圖創作皆可,每一個人或團體參賽,以 2 件 (組) 作品為限,每件作品至多 3 個形象,單一形象至多 2 張圖檔(1 張主圖像為正面,1 張次圖像為背面)。作品規格以圖像畫素 800 x 800 像素或 300dpi 之電子檔 (JPGE) 及電腦繪圖原始檔 (AI、PSD) 等,可燒錄於光碟片提供。
2.創意公仔設計可提供不同姿勢、角度、情境等為輔之設計圖像 (稿) 1 張,以不超過 3 張為限。
3.參賽作品及初選資料,皆以 A4 直式彩色輸出列印,並請包裝妥善交寄。
4.收件日期:自 104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郵戳為憑。
5.收件地址:26561 宜蘭縣羅東鎮光榮路 342 - 3 號。收件人:財團法人葛瑪蘭文化基金會「創意公仔設計競賽」。
6.參賽資料恕不退件。

評選標準
主題內容 40%
美感表現 25%
創新設計 25%
商業機能 10%

獎勵辦法
特優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優選 (2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本會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予以從缺。

得獎公布
1.得獎者名單將於 104 年 10 月 30 日在本基金會活動網頁,及葛瑪蘭汽車客運網站公布,並專人通知得獎者。未獲獎者不另通知。
2.頒獎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獲獎者需親自或委託代表人參加頒獎典禮。

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讓渡
1.得獎作品須將作品智慧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使用,並承諾不會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得不限區域、時間、次數與使用方式。如不同意簽具「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將取消獲獎資格之權利。
2.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本會具有修改與後續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含著作權法)辦理之。

相關注意事項
1.圖像設計須為無任何仿冒、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之作品。獲獎作品如涉抄襲或經檢舉發現為其他活動競賽中得獎作品者,查證屬實後,將喪失參賽資格。
2.獲獎者經人告發或檢舉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後,主辦單位得以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獲得之獎勵內容。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或團體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處理相關事宜。如因此致本基金會或葛瑪蘭集團受損時,應負賠償責任。
3.各獎項獲獎者不得重複得獎,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需依國稅局規定申報中獎之所得,若所得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得獎人須負擔 10% 稅金,若得獎者不願配合,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代表人為代表。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小組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6.獲獎項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做為日後公開報導、展示、推廣教育、出版、研討及開發設計之用途,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
7.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其業務規章及慣例辦理,並保有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將以主辦單位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葛瑪蘭文化基金會
活動網址:http://www.kamalan.com.tw/http://www.kmlcf.com.tw/
聯絡電話:葛瑪蘭文化基金會 李小姐 03-9605088 * 15、陳先生 03-9606537 * 18
活動信箱:cf@kmlcf.com.tw
郵寄地址:26561 宜蘭縣羅東鎮光榮路 342 - 3 號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amalan.com.tw/new_show.php?newsID=401

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2015 年國家公園文創大賞

 




活動緣起
臺灣,素有美麗之島(Formosa)之稱,擁有多樣性風貌,其動人自然風光與豐富的生物物種,而國家公園設置的目標在於透過有效的經營管理與保育措施,以維護臺灣特殊的自然環境與生物多樣性。臺灣自 1961 年開始推動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育工作,1972 年制定「國家公園法」之後,相繼成立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台江與澎湖南方四島共計 9 座國家公園,每座國家公園均有其特色與風貌,展現豐富而璀璨的國家公園生命力!
「國家公園」在一般國人的印象中它是巍峨的高山、遼闊的大海,擁有壯闊與獨一無二無可取代的美景,但是如果沒有過人的體力、專業技能、研究專精或經申請,它便是遙不可及且難以親近的夢中樂土。而國家公園身為環境教育重要的一環,既然受限於上述種種現實因素及環境承載量的關係,並非每一位國人均能有幸親臨國家公園,享受大自然的沐滌;那何不相反的,讓國家公園走進民眾的生活?
「2015 年臺灣國家公園大賞」邀請全台設計師激發想像,以食衣住行育樂六大類設計出代表國家公園精神之商品,藉由文創商品的開發,讓更多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即可自然地接觸到「國家公園」相關主題。

活動流程
參賽者以「食、衣、住、行、育、樂」之六大日常生活方向中擇一進行商品特性訂定,主題方向則自由選擇臺灣現有之 9 座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玉山國家公園、陽明山國家公園、太魯閣國家公園、雪霸國家公園、金門國家公園、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台江國家公園、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之形象特色、保育資源及發展重點等條件,進行至少 10 件創意商品設計。活動流程詳情可下載簡章閱讀。

參加資格
1.全國各大美術設計協會之會員、設計公司、個人工作室。
2.全國大專院校相關系所與高中職美術設計科等(產品設計、工業設計、視覺設計、服裝設計、美術設計....等)之師生。
3.其他只要會使用 Illustrator, CorelDRAW, Auto Cad...等繪圖軟體之個人或團體。

參賽說明
1.作品形式無任何限制,但創意發想方向須符合所選擇之國家公園設計素材與日常之主題方向為主,並要考量到評分標準中的要點。
2.可以個人名義或團隊組隊參加,參賽件數無上限。
【說明】您可以選擇多個類別參加。例: 王小明選擇「食」與「衣」2 個類別參加,並設計各 10 件作品參加,共有 20 件作品參賽。
3.參賽作品不可跨類別(類別:食、衣、住、行、育、樂)報名。經審查發現,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4.報名時請填列主要聯絡人一名,本活動之聯繫及獲獎通知,均以此人為訊息送達者。
5.參選作品不得為已參加國內外獲獎之重複作品,如經發現將自動喪失參選資格,如已經頒發獎金及獎狀者,將予追回並取消得獎資格。同一作品得於參選期間參與其他國內外競賽,但參賽者須自行確認著作權轉移之各項事宜。

報名方式
本活動一律採用實體送件方式,請於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資料並填妥後,於 104 年 7 月 17 日 (五) 前將以下資料寄送至「807 高雄市三民區台安街 58 號 4 樓 - 2015 國家公園文創大賞活動小組 收」(以郵戳為憑)。
【紙本資料】
◎參賽資料
§ 「活動報名表」紙本 1 份。
註:為保護設計者的個資,可用原子筆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填寫「僅供國家公園文創大賞使用」。
§ 「活動切結書」紙本 1 份。
◎作品資料:所有作品報名資料,每件作品均需繳交。
§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紙本 1 份。
§ 「參賽作品說明」紙本 8 份。
註:除敘述設計理念外,尚須詳盡說明該作品在此類組中所發揮的日常功能為何。請參賽者盡量填寫各項目之說明,若無填寫可能影響最終評委決議,參賽者不得異議。
【電子檔】
◎光碟 1 片(封面請加註組別名稱),內容有:
§ 紙本資料之電子檔(word 檔,資料需填妥)
§ 所有「作品設計圖」原始檔(ai、cdr、psd、cad 等皆可,檔名:作品名稱 - 設計者姓名)
§ 所有「作品設計圖」JPEG 檔(檔名:作品名稱 - 設計者姓名.jpg)
註:「作品設計圖」請使用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展開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面,或三視圖、尺寸圖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完成尺寸為 A2 橫式大小。
※活動小組收到報名資料,經初步檢查資料均繳齊後將於 48 小時內寄發報名成功通知信於參賽者填寫之 E-mail,若表訂時間內未接收到通知,請自行聯繫活動窗口確認。
※投件之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敬請妥善包裝,若因包裝不慎造成運送過程資料遺漏等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之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者不得異議。

評選流程 & 評分標準
【資格審查】
徵件截止後,由主辦單位就報名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如缺漏資料經主辦單位 email 通知 2 次,必須於 7 日內補齊,補齊日不得逾收件截止日。未補全者(缺件或資格不符者等情形)喪失後續評選資格。通過資格審查後,各參賽組別名單將公告於網站當中,網站將於 6 月中旬至收件截止日每週更新名單 1 次。
【評選會議】
評選將依照「食、衣、住、行、育、樂」類別分開評選,各類別將依各組各作品評分,根據每組作品總分平均進行獎勵排序,遴選該類別前三名。此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各界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進行作品評分。
‧組別分數:「所有作品總分」除以「作品數量」為「組別分數」,組別分數將採小數點二位後四捨五入
‧優勝:組別分數排名前三名之組別
【評分標準】(每組單一作品評分)
‧主題性 35%:此項目評估參賽作品於主題上所選取之國家公園,是否有表達出該國家公園之特色及故事性。
‧實用性 25%:此項目評估參賽作品運用於日常生活中之實用性,將依據參賽者所提出的設計理念對比商品設計概念為基準。
‧創意性 25%:此項目評估參賽作品於整體設計上之創意巧思(外觀或功能性)、獨特性(市場區隔性)及造型美感。
‧商品化 15%:此項目評估參賽作品於未來實體商品化之可行性、材料選用合適性、生產開發難易度、商品成本及市場銷售潛力。
註:評分項目透過「極度符合」、「符合」、「普通」、「不符合」與「極度不符合」進行評分。
※評選結果於 104 年 9 月 15 日公告於活動網站,本案得獎作品得經授權後,提供主辦單位未來視需求進行商品量產規劃。

比賽獎勵
【獎勵目的】
本競賽獎勵之設計目的為獎勵參賽者之優異表現,頒予參賽者獎狀乙紙與獎金以資鼓勵。所列之獎項,主辦單位保有最後修改之權利。
【獎項及獎額】
從本次活動設定之「食、衣、住、行、育、樂」六大類別中,每個類別各選出第一名 1 組、第二名 1 組、第三名 1 組。
【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狀乙紙 + 獎金 12 萬元
第二名:獎狀乙紙 + 獎金 5 萬元
第三名:獎狀乙紙 + 獎金 3 萬元
註 1:評選委員與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作品狀況調整得獎名額。
註 2:得獎組別不可以重複得獎。
註 3: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參加任何活動得獎,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 (以年度計算),得獎人須做得獎申報扣繳,並提供申報相關文件〈領獎簽收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個人所得。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及二代健保稅額得獎超過 NT$5,000 元者,代扣 2% 稅額。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應授權主辦單位得配合本項活動相關宣傳及展覽進行商業行為之量產。
2.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3.參賽者應保證確實為該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經發現或遭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除取消參賽資格外,主辦單位將追回得獎者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取消得獎資格。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行負責。
4.每件作品均應詳填相關報名資料表格內容。凡參賽者既經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規定事項,不得異議。參賽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5.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於任何比賽中得獎,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者為限。
6.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件之義務。
7.競賽以主辦單位訂定時間為準,請自行留意本活動網頁資訊,比賽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延長或中斷競賽,否則不予延長時間。
8.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得予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9.如為多位參賽者組成之合作團隊,獎勵統一由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項之分配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0.基於比賽宣傳推廣等非營利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之權利,且不限使用用途與時間。
11.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注意事項」中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擁有之權利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小組聯繫資訊
若對於活動辦法有任何問題或針對類組選擇尚有任何疑問者,歡迎透過官方網站、Facebook 粉絲團與以下資訊洽詢
◎活動聯絡人:楊小姐 / 陳先生
◎TEL:07-5509726
◎E-mail:bighow@bighow.us
◎Facebook 粉絲團:「國家公園文創大賞」

活動網站:http://twnp.bighow.us/

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第一屆 lativ 踢恤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設籍台灣之自然人,皆可參加,如未滿 20 歲須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如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未提供真實、正確之個人資料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未成年人(即未滿 20 歲)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未簽署參賽同意書者,亦同。

設計方向
以踢恤商品為設計發想基礎
目標族群:15 ~ 35 歲

線上報名及上傳檔案
請至 lativ 踢恤設計大賽活動專頁報名及提交。
姓名、E-MAIL 與手機號碼務必填寫正確,若無法接收到相關通知訊息,恕不負責。
※ 網路報名流程:線上同意比賽辦法與參賽同意書 > 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 > 參賽作品上傳提交 > 入圍決賽者須將紙本參賽同意書簽名後寄至 lativ
※ 報名注意事項:考量到報名的人數及作品眾多,恕不一一回覆說明未通過初審之原因。

下載模版檔案
請至活動頁面下載模版檔案,解壓縮後內含二個 illustrator 模版檔案 (男款、女款各一) 供設計師使用,以及一個 JPEG 使用範本檔案,供設計師參考。設計師可依作品風格自行選擇男款或女款模版套用。完稿後,請依照規定格式轉存 JPEG 上傳。

製作檔案需知
(1) AI 向量圖:文字轉外框,五色 pantone 色以內,請勿使用漸層色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2) 影像創作:可用 photoshop 製作,300dpi 影像檔,五色 pantone 色以內,一色分一圖層,圖層請勿合併,轉存 PSD 檔後置入AI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3) 手繪創作:翻拍或掃描成 300dpi 影像檔,五色 pantone 色以內,去背後一色分一圖層,轉存 PSD 檔後置入 AI >【以 AI 檔完稿後轉存 JPEG 上傳】。
(4) 配色說明:依作品風格,選用 lativ 指定布底色

總排程
◎下載模版:4 / 17 ~ 7 / 15
◎線上報名+上傳作品:4 / 17 ~ 7 / 15
◎初賽評審:7 / 16 ~ 7 / 24
◎公佈決賽入圍名單:7 / 25
◎決賽評審:未定
◎得獎名單公佈:8 / 20

獎金分配
第一名:一名,新台幣十萬元整
第二名:一名,新台幣六萬元整
第三名:一名,新台幣四萬元整
佳作:六十名,新台幣五千元整
※ 相關得獎者將由 lativ 依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事宜。

評選辦法
1.評選準則
‧創意 35%
‧美感 25%
‧市場 40%
2.同一參賽者投稿作品不限數量,如同時有多款優秀作品,將可能一起獲選。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不得以他人著作為創作素材(例如:含有知名動漫角色人物或先前為其他人所創作之著作)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另為避免權利歸屬爭議,恕不接受多人共同創作、受雇人職務上完成著作及接受他人出資聘 請完成之著作,且須為未公開發表過的作品。
2.參賽者所投稿作品,於比賽期間(至獎項全部確定公告為止)不得再投稿或參加其他比賽或活動,如發現任何形式一稿多投,將被視為無效稿件,一律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3.涉及違反第 1 點之作品,如屬明顯侵權者,本公司將立即刪除,如為權利人主張涉有侵權者,本公司將通知參賽者,參賽者應於收悉通知後 2 個工作天內提出合法性之說明,如無法有效說明其合法性者,本公司將刪除該作品,並得取消參賽者參賽資格(即其餘作品亦一併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同意自行承擔相關法律後果,如造成本公司之損害(含合理律師費用),並應賠償之。
4.本活動因為預設目標族群為 15 ~ 35 歲,故不歡迎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作品,故請儘量避免明顯涉有菸、酒、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內容之作品,如有違反者,lativ 有權逕行刪除,不另作任何通知或說明。
5.提供及修改原稿,一旦作品被選中,lativ 有權要求您對該作品設計做出修改及提供該作品原稿,lativ 也有權直接修改該作品原稿,以便於更適合技術製作和市場銷售。
6.本比賽辦法如有不足者,lativ 保留隨時變更、修正比賽辦法之權利。
7.報名資料不全者,應於 lativ 通知所載期間內補正,如逾期未完成補正者,lativ 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1.蒐集個人資料公司:米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蒐集之目的:舉辦本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的。
3.個人資料之類別:參賽者依據活動辦法及參賽同意書所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活動舉辦期間及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如為得獎者,其姓名、作品、獎項等,得由本公司永久展示於本活動或本公司網站,其餘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
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及本活動網站營運範圍。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活動期間及結束後6個月,參賽者之姓名、作品、得票數或得獎狀況,將公開於本活動網站;得獎者之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並僅作與當事人聯繫使用。
7.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以書面向本公司登記地址(桃園市八德區建國路 626 號)申請,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賽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活動網站:http://www.lativ.com.tw/t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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