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eye 上國家公園創意圖文徵稿
宗旨:
本活動鼓勵民眾以創意攝影手法及文字敘述,呈現大眾眼裡的台灣國家公園之美,讓民眾更懂得珍惜台灣國家公園豐富的自然及人文資源。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 17:00 止,逾期不予受理。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執行單位:曜發科技
參賽資格:
凡熱愛台灣國家公園者皆可參加(本活動主辦、執行、贊助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活動主題:
本圖文徵稿活動以「eye 上國家公園 - 我eye‧我拍‧隨我掰」為主題,拍攝地點須為台灣國家公園範圍內。以國內八座國家公園,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與台江等八座國家公園之優美景觀、動植物生態、人文史蹟等為活動主題。
拍攝時間:
不拘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需包含攝影作品一張及相關敘述文字 150 字以內(含標點符號,不含標題)。
‧限定數位攝影作品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原始檔案畫素品質須在三百萬畫素以上,檔案規格為 JPG 檔或 PNG 檔。上傳攝影作品時,檔案至少須大於 600px × 600px,檔案不得大於 3Mb;得獎者需提供作品原始檔)。
收件方式:
一律以網路方式收件將參賽作品及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於活動網站上傳後,並詳填個人資料,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不可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且限於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違反者,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同一電子信箱限以3組作品參賽。同一張照片限投稿一次,若重複投稿,則以最先投稿者為主,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他重複作品。作品須以活動網站進行上傳,不得以電子郵件傳送。
3.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4.參賽者上傳作品時,必須連同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檔案一同填寫上傳,作為得獎時審查資格之用,未符合此規定者或逾期交件皆不予受理,且所有參賽作品一經上傳則不得修改。
5.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6.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為得獎者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得獎者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且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7.前三名(金牌、銀牌、銅牌獎)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所有獎項中,每人限得五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領獎說明如下:
(1)得獎獎品金額在 NT$13,333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 = 獎品金額 × 15%;如為 NT$13,333 × 15% = 稅額至少 NT$2,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中獎人如為外籍改依 20% 稅率計算。
(2)得獎獎品金額介於 NT$13,332 與 NT$1,001 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 NT$1,001 以上者,您將在年終時收到執行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3)得獎金額在 NT$1,000 (含) 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4)相關規定,請參照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訊: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340028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評審辦法:
1.最佳人氣獎由網路投票選出,其餘獎項由執行單位聘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2.網路投票期間自活動開始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止,其餘獎項於 2010 年 1 月 16 日 ~ 31 日擇期辦理作品評審。
3.所有獎項 (除最佳人氣獎之外) 之評審標準將依據作品的創意(50%)與攝影品質(50%)評等。
4.參賽作品經評選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布於網站,得獎人應於主辦單位規定之日期前,繳交參賽作品之原始數位檔,否則延誤得獎作業進行或失去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投票辦法:
1.開放網友投票,單天一人限投一件作品;凡投票便可參加【全民參加獎】的抽獎。
2.投票者須填寫真實且正確之姓名及電子郵件信箱,屆時將透過電子郵件信箱與抽獎得獎者聯繫,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該獎項。
3.投票者須於第一次投票後至所填寫的電子信箱點擊認證連結,由系統認證為其有效電子信箱,即完成投票程序;未完成認證之電子信箱,其票數不予以計算。
4.經檢舉或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或舞弊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力予以刪除,不得有異議。
活動洽詢:
曜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公園網路活動小組,02-8502-0805 轉 107 洽劉小姐或102 洽陳小姐。
Email:np_campaign@efatek.com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執行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9/index.php?option=com_efcontest&view=efcontest&Itemid=183
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第 2 屆空氣污染防制宣導動畫競賽
一、 緣起:
藉由比賽方式,將本市推動之各項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利用學子創意設計,使空氣污染防制宣導以活潑生動的動畫及遊戲呈現,另外針對低年齡層以著色塗鴉方式,從小深植環保意識,最後再配合節慶,運用電子賀卡將環保觀念經由網路傳達出去,特舉辦本競賽活動。
二、 推動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立境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春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活動主題:
本屆主要推廣之競賽主題為「營建工地圍籬綠美化」、「營建工地出入車輛輪胎應清洗乾淨」、「工地防制措施做的好,生活環境樂逍遙」、「柴油車烏賊趴趴走,遇到攔檢無處逃」、「柴油車輛勤保養、空氣清新又美好」、「機車定期檢 環保健康好」、「環保綠具人-綠色運具推廣使用」、「減碳救地球、節能省鈔票」、「節能無悔 牽手減碳 百萬名車送給你」、「加油跳停 你我健康」、「紙錢買足百,敬神又環保」、「紙錢集中燒,e 化作業最便民」及「港區環保做的好,空氣清新沒煩惱」。
競賽分組,如以下:
1、 宣導動畫: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
2、 著色塗鴉: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因以低年齡為對象,內
容務求淺顯易懂。
3、 環保小遊戲:以活動主題來發揮製作。
4、 電子賀卡:以活動主題配合台灣主要節慶來發揮製作。
四、 報名日期:
自 98 年 9 月 20 日至 99 年 1 月 10 日截止。
五、 競賽辦法:
1、 參加對象:全國大專院校。
2、 得獎名額:每組得獎名額如下:
(1)宣導動畫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6 名。
(2)著色塗鴉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7 名。
(3)環保小遊戲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5 名。
(4)電子賀卡組: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獎 7 名。
※ 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得獎名額得從缺。
3、 獎勵方式:
(1)宣導動畫組
金獎 1 名: 獎金 10,0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8,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6,0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6 名: 獎金 3,600 元 / 獎狀一只。
(2)著色塗鴉組
金獎 1 名: 獎金 2,6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2,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1,6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7 名: 獎金 1,000 元 / 獎狀一只。
(3)環保小遊戲組
金獎 1 名: 獎金 10,0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8,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6,0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5 名: 獎金 3,600 元 / 獎狀一只。
(4)電子賀卡組
金獎 1 名: 獎金 2,600 元 / 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 獎金 2,000 元 / 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 獎金 1,600 元 / 獎狀一只。
佳作獎 7 名: 獎金 1,000 元 / 獎狀一只。
4、 報名規定:個人創作或團體創作均可,一組以 5 人為限,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份,於報名期限內,一併寄到 70155 臺南市中華東路二段 133 巷 72 號 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空氣噪音防制科收。
5、 作品規格:
(1)宣導動畫組:以 flash 動畫或影片製作,每則時間以不超過 60 秒為原則,旁白需配音,flash 製作請輸出為執行檔(.exe)。
(2)著色塗鴉組:bmp 檔或 jpg 檔。
(3)環保小遊戲組:以 flash 製作,並請輸出為執行檔 (.exe)。
(4)電子賀卡組:bmp 檔或 jpg 檔。
6、 評分辦法:
(1)宣導動畫組:
主題表達 (5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2)著色塗鴉組:
主題表達 (60%)
創意表現 (30%)
美術創作 (10%)
(3)環保小遊戲組:
主題表達 (3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聲光效果 (20%)
(4)電子賀卡組:
主題表達 (50%)
創意表現 (20%)
美術創作 (30%)
7、 評選委員:由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內科室主管 3-5 位及另聘 3 位相關領域學者進行評分。
8、 其他:
1. 題材與空氣污染防制相關即可,歡迎至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參考。
2. 參賽後作品於收件後概不退還,所有得獎作品其版權歸明臺南市環境保護局所有,參賽作品將公佈於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上,作為宣導示範使用。
3. 著色塗鴉及電子賀卡之得獎作品,請另行提供原始製作檔案,以利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後續於相關宣導上示範使用。
4. 所有參加作品不得曾為發表或一稿多投,若經查證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5.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權或版權,其法律責任屬著作者外,經查證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6. 本項辦法,若有變動或不足之處,依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更新資料為準。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tnepb.gov.tw/list_01.asp?ID={E564878A-B2A0-4509-A22B-3AB14ED0F5BC}
「紙的幸福設計」生活美學影像徵件
徵件主題
生活,可以是一種美的體現,是舒適的、協調的。
美,不該離生活太遠。
拍下照片、寫下文字,創造紙的幸福設計,分享生活中的美感「紙」經驗!
徵件內容
以「紙」為發想主軸,可從傳統文化或到當代設計,給生活一種美的改變。
作品須涉及空間設計、紙與多元媒材之組合運用,具有個人風格及美學創意,同時是實際生活的起居空間之一。
活動說明
第一階段:加入樹火會員,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及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2 日 (台北時間當日 24:00 前) 上傳作品圖檔至活動網站。
需至樹火網站註冊成為會員、完成會員認證,方可上傳圖檔。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 2009 / 11 / 21 ~ 2010 / 02 / 25
需至樹火網站註冊成為會員、完成會員認證,方可參與網路票選。
另設我的好朋友最多獎(即網路票選第一名) 1 名:可獲得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6張。
第三階段:2010 / 02 / 22 前繳交作品至樹火紀念紙博物館
1.黑色表板 (四開尺寸,393 x 545 mm):正面裱貼作品平面輸出影像 3 張,每張輸出尺寸 6" x 8" 吋。背面裱貼作品說明表。
2.作品光碟請於光碟正面註明作者中文姓名,並檢附以下內容:
A.報名表
B.作品影像圖檔:JPG 檔 / 300 萬畫素 (300dpi) 以上,不得使用影向修圖軟體合成。
C.請將檔案命名為作者中文姓名,依序編列,例如:陳OO1,陳OO2,陳OO3...,影像編號順序請依作品影像明細類編。
3.報名資料:請上活動網站 http://www.suhopaper.org.tw/lovepaper 下載簡章,填寫報名表後,連同裱版、光碟一同繳交或寄送。
得獎名單公布:2010 / 03 / 05 公布於活動網站
徵件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敦聘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依以下標準進行評選:
紙材應用 40%
媒材美感協調 30%
生活創意 20%
網路投票 10%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3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12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第二名:獎金 2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10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第三名:獎金 1 萬元、獎狀、獎品、樹火貴賓券 8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一年份 (6 期)。
佳作: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 6 張,Shopping Design 雜誌半年份 (3 期)。
我的好朋友最多獎 (網路人氣獎) 1 名:可獲得生活美學精品獎及樹火貴賓券 6 張。
注意事項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4.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送件資料不全這者。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一切修改權利,並於活動網站隨時公告。
活動網站:http://www.suhopaper.org.tw/lovepaper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
一、宗旨:
苗栗 18 鄉鎮市的特色風采,充滿了獨特的人文、藝術、建築與文化的豐富內涵,不論是山居生活亦或是海岸風情,在苗栗都精彩可期,歡迎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苗栗美麗的感動、凝結瞬間的精彩,感受苗栗風采、體驗苗栗,讓我們「就是愛 (Eye) 苗栗」,在苗栗共築屬於你我的美好回憶,邀請您一同參予 2009 台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
二、相關單位
1.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2.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3.執行單位:攝影家手札科技有限公司
4.協辦單位:苗栗縣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
1.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2.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四、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2009 臺灣苗栗采風」,本次攝影比賽共分為以下兩組主題。
1.自然環境組:境內之景觀生態、自然原野景觀、原生動植物和特殊自然生態等
2.人文環境組:境內之人文、建築文物、風土民情、民俗節慶、產業文化、慶典儀式等
五、作品規格:
(一)傳統相機
(二)數位相機
1.交件作品畫素需達 2400 * 3600(約 860 萬畫素以上),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2.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
(三)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四)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 8 × 12 吋,最短邊不得低於 6 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
(五)以傳統相機拍攝者,於通過初審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六)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七)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方式:
(一)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請洽活動網站(http://mlc.photosharp.com.tw )或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http://www.mlc.gov.tw/ )下載,或附回郵信封郵寄至收件地址函索。洽詢電話:(02)23610998、0917889082,傳真:(02)23611198,
(二)收件方式
※親自送件
‧台北市延平南路 31 號 2 樓(即日起至 99 年 5 / 31 止)
‧苗栗縣旅遊服務中心 - 苗栗市玉清路 382 之 1 號(99 年 4 / 19 至 99 年 5 / 31 止)
※郵寄繳件
‧10099 台北郵局第 22183 號信箱(以郵戳為憑)。
(三) 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浮貼一份報名表。為節省資源,響應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或親自送件。
(四) 信封右側請註明「參加 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字樣。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七、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預估郵遞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親自送件者,應於 2010 年 5 月 31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八、獎項及獎額:(共兩組,各選出以下獎項,總比賽金額為 160 萬)
金牌各一名:獎金 20 萬元
銀牌各二名:獎金 10 萬元
銅牌各三名:獎金 5 萬元
優選各十名:獎金 1 萬元
佳作各三十名:獎金 5 仟元
入選作品金、銀、銅、優選致贈珫璃獎座其餘致贈獎狀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九、評選規定:
(一) 邀請學者專家 7 名,共同組成「2009 臺灣苗栗采風」評選小組。
(二) 評選過程分資格審查、初審及決審三階段,嚴格評選。
◎資格審查:本階段主要針對參賽資格作嚴格之審查。
◎初審:本階段將針對參賽作品作第一階段的審查,評選以意念及主題表達 (20%)、創意 (20%)、技巧 (20%)、構圖 (20%)、光影 (20%) 為評選之條件。
◎決審:本階段將進行最後之評選,並選拔出各獎項之得獎者。
十、 得獎公布、頒獎時間(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一) 比賽結果:2010 年 5 月底揭曉,並公布於活動網頁,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二)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十一、附則:
(一)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三)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奬項得從缺。
(四) 參賽作品須與「2009 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報名表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
(五)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1. 不得進行合成。
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紀念品、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六)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七)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八) 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九) 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苗栗縣政府」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銅牌獎以上(含銅牌獎)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一) 未獲獎作品(照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底片欲退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詳細註明收件人資料)
(十二)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三)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二、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mlc.photosharp.com.tw/action.html
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六甲村 | 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
六甲村在邁入 12 歲的同時,希望除了能帶給媽咪帶更多的舒適生活之外,也希望能帶給媽咪不同的驚喜。藉由此次「六甲村.孕媽咪公仔娃娃設計比賽」,我們要選出最具孕媽咪形象的公仔娃娃,您的設計將有機會成為六甲村的公仔娃娃喔!
主題:
「六甲村 | 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
主辦單位: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雙養生技事業有限公司、嬰兒與母親
參賽對象:
1、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生
2、年滿二十歲,有興趣參與設計出創意公仔的社會人士均歡迎參賽
比賽方式:
◎「公仔實體拍攝照片」&「公仔實體」一併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西屯區工業 39 路 49 號 六甲村‧孕媽咪創意公仔設計比賽評選小組 收」;作品材質不限,需自行設計保護裝置,以免運送過程作品受損。
◎以「公仔實體」徵選,並由專業評選小組進行評選出得獎作品。
◎收件截止日:公告日至 99 年 1 月 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公布得獎名單:99 年 2 月 6 日,公佈於六甲村官方網站,並由專人致電通知得獎者。
◎全數參賽作品於評審後均不另外退回。
作品規格:
A、公仔實體拍攝照片 (需附正面、背面、側面之不同角度公仔照片;確實填寫您的真實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創作年月日)
B、公仔實體作品
評選辦法:
1、利用公仔設計,表現出孕媽咪最唯妙唯肖的一面。
2、以環保為原則,不限其材質。
3、創作風格均無限制,請自由發揮,在理念與設計感兼具之下,創作出具有意義又有創意的六甲村公仔娃娃。
評選標準:
主題特色 25%
創意表現 25%
媒材質感及外觀造型 25%
商品化潛力 25%
獎勵:
第一名:獎金 NT$6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二名:獎金 NT$4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三名:獎金 NT$3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四名:獎金 NT$20,000 元 ,共計 1 名
第五名:獎金 NT$10,000 元 ,共計 1 名
注意事項:
1)參加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且其獎位不再遞補;因此作品內容,需自行確認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
2)如遇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作品因包裝不當有損壞,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3)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得獎者寄送資料以資料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5)得獎者作品、圖面之所有權為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所有,作品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6)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享有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之一切權利,參賽者並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7)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得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活動之辦法,若有任何更動,以網站上之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洽詢:
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 (40768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 39 路 49 號)
電話:04-23582886 轉分機 111 或 113
傳真:04-23582876
信箱:service@mammy-village.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mammy-village.com.tw
2010 中和市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透過攝影鏡頭展現本市文化節活動動態之美,以推廣本市觀光發展,促進地方文化藝術交流。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中和市民代表會
(二)主辦單位:中和市公所
(三)承辦單位:中和市立圖書館
(四)協辦單位:新視波 / 興雙和有線電視
三、攝影題材:
以拍攝下列五項子題為主:
(一)中和市建築之美(含各項市政建設)
(二)中和市各寺廟古蹟
(三)中和市各登山步道、公園
(四)中和市公所各項人文及活動
(五)圖書館各項閱讀推廣活動
※以上作品限兩年內拍攝,且未曾公開發表過。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作品規格:
正片、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並以沖印 5 × 7 吋彩色照片,作品不得經過裱框、加色、彩繪、疊片、翻拍或電腦合成處理,每人以交十幀為上限,連作不收。
六、收件日期:
99 年 5 月 18 日 (週二) 至 5 月 23 日 (週日) 前每日 08:30 - 17:00 親送或郵寄至收件地點(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
(一)中和市公所一樓服務中心(中和市景平路 634-2 號,TEL:2248-2688 轉服務中心)【公所週六、日休息】
(二)中和市立圖書館(中和市南山路 236 號 7 樓,TEL:2949-2767)。
八、評審:
聘請評審委員擇期評選之,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得獎公布:
評審後專函通知得獎人,並於中和市公所網站(http://www.junghe.tpc.gov.tw )公布得獎名單。
十、頒獎、開幕典禮及展出時間、地點:
於中和市公所展出,日期另訂。
十一、獎勵辦法:
金牌獎:1 名,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幀。
銀牌獎:2 名,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幀。
銅牌獎:3 名,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幀。
優選獎:5 名,新台幣叁仟元,獎狀乙幀。
佳 作:25 名,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幀。
十二、附則:
(一)報名表請粘貼於參賽作品背面,作品是否得獎一律不予退件。
(二)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數位相機拍攝者須附 600 萬畫素以上之檔案光碟,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宣傳、展覽、專輯、印製權,不另給酬;如無法繳交原作品底片或光碟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三)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令事項或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金、銀、銅牌及優選獎不得重複,佳作則不受此限。
(五)曾參加 2008、2009 中和市攝影比賽第一名之創作者,不得參賽。
(六)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八)獎金依所得稅法之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十三、洽詢電話:
(02)29492767 中和市立圖書館。
十四、實施辦法、報名表請至中和市立圖書館或中和市公所一樓服務中心索取,或上網下載,網址:http://www.junghe.tpc.gov.tw 。
2010 柔情紙盒塗鴉
塗鴉 (Graffiti) 是年輕人一種自我表達的行動與藝術形式,在空白的街牆,高架橋柱,商店鐵鋁門上發言,以沉默但囂張的方式和社會對話,另一方面,塗鴉在我們本來文化的原本意義,又是小孩子的隨意表達,語言能力尚未成熟的兒童,透過繪畫的形式表達他們的心靈圖像;於是「塗鴉」既是天真,又是叛逆!是把自己內在感受透過圖像表達的 Graffiti !!
你有話要說嗎?柔情現在邀請你在面紙盒上盡情塗鴉!把你的 Graffiti 畫在面紙盒上!一旦入選,你的 Graffiti 就有機會從大賣場、便利商店、網路購物中心無所不在的滲透到家家戶戶裡!
徵選時間
12/04 - 01/20 徵選收件
01/22 初選公佈
01/23 - 01/27 人氣票選及評審團複選
01/29 得獎公佈
獎金與獎項
第一名:獎金 3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一優先資格
第二名:獎金 2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二優先資格
第三名:獎金 10,000 - 2010 年柔情產品包裝設計第三優先資格
街頭人氣獎 1 名(票選最高)- 柔情盒裝面紙(160抽)一箱+香沁紙手帕一箱
情義相挺獎 10 名(參與投票)- 柔情盒裝面紙(160抽)一箱+香沁紙手帕一箱
評審方式
設計主題 30%
美學風格 30%
商品延伸性 40%
初選評審
永豐餘消費品行銷企劃部
StreetVoice 行銷企劃部
決選評審名單
Felix -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總經理
洪裕淵 - Intermix 塗鴉活動創辦人 / Greyone Arsenal 美式街頭 Select Shop 主理
麻原啾 - 潮流誌放肆玩總編
布朗 - 跳起來音樂節創辦人 / 大囍門
陳皇旭 - 台客搖滾嘉年華美術總監
詳細活動辦法及下載:http://tw.streetvoice.com/svactvs/tender2010/index.html
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
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
一、參賽主題:
佛教,東方的文明,西方的曙光。邀請您以佛陀一生的事蹟,透過充滿創意的發想,以富有教育性、大眾化的思考,結合傳統與現代的思維,創作各項作品。
二、主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三、承辦單位:中華佛光青年總團
四、協辦單位:人間福報、人間衛視
五、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3 月 20 日止
六、參賽對象:
海內外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職業設計師、自由創作者。
七、參賽規定:
1.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參賽
2.件數不限
八、參賽組別:
1.數位動畫 / 電子卡片組
2.平面卡片組
3.創意商品組
九、獎金類別:
佛光獎:2 名,獎金 50,000 元、獎狀一只
菩提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一只
人間獎:5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一只
佳 作:10 名,獎品一份、獎狀一只
十、得獎公告:
2010 年 3 月 31 日於本活動網站 http://www.bliayad.org.tw 公佈
十一、頒獎日期:
擇期通知
十二、參加辦法:
參賽作品光碟請連同參賽所需文件一起繳交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8 樓「第三屆佛誕節國際設計創意大賽 評審會收」
報名表下載網站:http://www.bliayad.org.tw
十三、洽詢辦法:
02-2762-0112 轉 2584 陳玉霜
E-mail:yad@fgs.org.tw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bliayad.org.tw
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亞東紀念醫院「生命、傳承、愛」器官捐贈標誌、LOGO、圖像設計比賽
你了解器官捐贈嗎?
你希望付予器官捐贈生命傳承什麼樣的圖案形象?歡迎你來挑戰你的創意!
一、活動主旨
器官捐贈是把愛傳出去,讓生命延續及生命教育的紮根。為建構在大眾心中應有之器官捐贈讓愛傳遞精神象徵,透過本活動激發大眾對器官捐贈形象圖案之創意設計,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生命教育的特色。
以「生命、傳承、愛」為主軸設計及器官捐贈未來發展之意像,並利用原識別圖案(LOGO)做演繹,應用於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精神之展現。並期望藉此識別圖案,加強民眾對器官捐贈之認同感與發展期許。
※「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勸募網絡 FEMH 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FEMH」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移植委員會 Organ Transplantation Committee, FEMH
三、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對器官捐贈生命教育理念認同之夥伴。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03 月 01 日,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單位: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 潘小姐,聯絡電話:(02)8966-7000 分機 2105 潘小姐
(四)收件地址:220 台北縣板橋市南雅南路二段 21 號,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器官捐贈標誌、LOGO、圖像設計比賽」字樣。
(五)得獎作品將於 99 年 06 月 15 日前揭曉,並公告於「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捐贈」網站(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並專函或專人通知得獎人,作品將於亞東紀念醫院展出並擇期頒獎。
(六)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厚卡紙裱褙、報名表一份,請浮貼於作品背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燒錄光碟 CD 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納入評分。
四、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 × 15 公分,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完稿作品須包含實務運用設計圖至少 2 種以上應用圖稿,其中一種指定為:捷運悠遊卡設計。如第五項說明)。
(二)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一份,並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600dpi,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四)相關訊息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五)本識別標誌 LOGO 及意象圖案將應用在徽章、卡片、T 恤、杯子、杯墊、鑰匙圈、信封、信紙、吊飾、捷運悠遊卡(指定)等紀念品,及摺頁、簡介、網頁等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悠遊卡卡片大小為 85.6 * 54mm。圖檔需高出卡片尺寸,大小約為 92 * 60mm。(提供製卡圖檔檔案,檔案規格詳如附件。)
五、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設計理念構想...等。
(二)評審標準:
‧整體造型 20%
‧原創性 20%
‧設計理念構想 40%
‧親民性 10%
(三)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組成評審小組為當然評選委員評審作品,並開放來院民眾及院內員工網路投票評選,評選結果公告得獎名單於「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網站 (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二)第二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三)第三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1幀。
(四)佳作者 2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不實者,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則取消資格。
(二)獲獎者需同意各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所有,本院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
一、比賽緣起:
「媽祖」是台灣人信仰的一個重要神祇,新港奉天宮更是台灣媽祖信仰中心,每年來參拜的香客、旅客都有上千萬人次,國外參觀的人數更不在話下,為來嘉義旅遊必到之景點。然而如何讓媽祖文化行銷出去,讓媽祖信仰深入每一個階層這都是重要的一個目標。
本設計競賽旨在鼓勵原創設計,提升特色商品之設計美感,發掘具潛力與志趣於商品設計之新秀,提供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讓媽祖與生活能夠搭配在一起,使媽祖成為台灣的一個重要象徵。
二、報名資格:
相關設計系所師生
三、活動時間:
98 年 12 月 1 日起至 99 年 5 月 6 日止
四、活動規劃:
99 年 3 月 26 日 AM8:00 至 99 年 3 月 28 日 PM3:30 ,共計 3 天 2 夜。 以媽祖意象為主要概念,表現出媽祖慈悲的特色,創造出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讓媽祖商品於民眾生活中處處可見,時時刻刻保佑著大家。
競賽分為兩組:
一、生活用品組:設計作品例如:T恤、證件夾、帽子、袋子等,創作素材不拘,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二、禮品組:設計作品例如:文具組、布偶、名片盒、USB、花瓶或其他藝術品等,設計及素材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 兩組之作品皆須讓媽祖創意之意像融入一般生活用品及禮品中,但須考量商品化及量產之可行性。
五、報名方式:
1. 請參賽者先至 2010 第一屆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專屬網站(http://www.hsinkangmazu.url.tw)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傳真或 e-mail 方式寄發,主旨:『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報名資料 (傳真專線:05-374-5338 / E-mail:cyhgftg@yahoo.com.tw)
2. 完成報名手續後,執行單位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 投稿件數限投 3 件 (如:禮品 1 件 + 生活用 品2 件 = 總件數 3 件) 請於報名時註明投稿件數及組別。
4. 報名、送件時間:即日起至 99 年 3 月 30 日截止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五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註:名次公佈暨頒獎日期為 2010 年 5 月 6 日。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新港鄉新民路 53 號「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工作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作品』,遺失恕不負責)
六、參賽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板、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A、實品:請以 1:1 比例製作
B、作品說明牌 (請下載附件):
1.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mm x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2.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3.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一 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C、設計電子檔: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七、參賽規則:
全額補助,但須先繳交保證金一千元整,保證金於座談會後發還。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1.評審日期:99 年 4 月 5 日
2.評審標準:
A、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B、商品化可行性 40%(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C、外觀造型 30%(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觀市場)
3.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 5 位國內設計教授與專業人士。
八、獎勵方式:
1. 新港媽金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2. 新港媽銀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3. 新港媽銅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4. 優 選:3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五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5. 佳 作:5 名,新港奉天宮媽祖交趾陶一尊及獎狀一紙。
九、附則:
1. 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新港奉天宮使用一年,主辦單位一年內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一年內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者」;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兩組參賽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不分組別,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優勝獎則不在此限。
5.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6.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7. 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8.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十、洽詢方式:
1.洽詢專線/聯絡人:(05)374-2034 轉 15 張小姐
2.E-mail:cyhgftg@yahoo.com.tw
3.活動網址:http://www.hsinkangmazu.url.tw
FlyAudio 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
活動緣起:
飛歌車用主機自 2008 年在台灣上市以來,得到廣大消費者的熱烈支持與厚愛。彰顯出飛歌車用主機不僅符合現代台灣人的審美觀,同時簡單的操作模式、多功能的 GUI 介面組合亦成為愛用者不可或缺的車用配備之首選。
活動目的:
為集合廣大消費者之實用體驗,鼓勵設計將各種創意轉化成適合飛歌車用主機的 GUI 作品,選出優質、具有創意、熱情與活力的作品與廣大消費者分享,特舉辦此活動。
主辦單位:
台灣飛歌汽車影音科技有限公司
比賽主題:
發揮您的想像,不限主題內容;無論是炫麗的「動感科技」、或者清新典雅的「綠色風格」,需設計一套專屬「台灣飛歌-車用影音娛樂導航主機」的特色主題介面。
參賽資格:
不限,凡自認有設計創意者即可報名參加此活動。
條件限制與規範:
參賽者在設計時須考量的因素包含:
1. 設計內涵需傳達最直覺式的圖形表現。
2. 設計需考慮到駕駛者的行車安全性,以人性化為主。
3. 配色須具一定協調性,也需考慮到作品最後將在車內呈現的感覺。
4. 每一頁的物件元素大小及色調需整齊一致。
參加辦法:
一、投稿報名
1.活動時間:2009 / 12 / 1 (二) ~ 2009 / 12 / 20 (日) 24:00 止
2.報名方式:採寄件報名方式,參賽者需於截稿日前將指定完成的檔案,以 E-mail 方式寄至本公司信箱(arthur@samrt-creator.com)即可,公司會採統一發佈方式放置於「飛歌論壇」之中。
3. 報名規格:
a. 800*480 pix,存檔後大小需於 250k 以內的 RGB 格式 .jpg 檔。以能表現主題創意為主。
b.「初選」階段,參賽者需提供三張主功能頁,如下:
‧Menu(主選單) ---> 必選
‧TPMS(胎壓偵測) ---> 必選
‧BlueTooth(藍芽通訊) ---> 自由選
‧DVD(影音播放) ---> 自由選
‧iPod(iPod 音樂播放) ---> 自由選
‧Radio(收音機播放) ---> 自由選
4. 報名資料:創作相關資料
5. 備註:
a. 參賽者請於寄件時,需詳細填寫作品資料及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各參賽者請在寄送完作品後,能再以電話 (07-9650805) 確認是否有完成寄送的動作,以免自身的權益喪失)。
b. 對於個人的作品,應清楚描述設計的概念及完整介紹、作品優點。
c. 參賽者的作品中,除 Menu(主選單)及 TPMS(胎壓偵測)是為必選製作以外,第三張作品可自由選擇製作。
二、「初選」
1. 由「飛歌」公司成立評審團,並由投稿的作品中選出 10 名參賽作品 (請參考「作品報名」中的「報名規格」) 放置於台灣飛歌論壇上。
2. 評選時間:2009 / 12 / 21 (一) ~ 2009 / 12 / 23 (三) 24:00 止
3. 公佈時間:200 9/ 12 / 24 (四) 18:00 前公佈入圍名單於活動論壇網站中。
4. 備註:入圍者在確定進入決選後,就可開始製作決選時所需之作品檔案。
三、「TOP10 入圍賽」
1. 入圍者在確定進入決選後,就可開始製作決選時所需之檔案。
2. 截稿時間: 2010 / 1 / 25 (五) 24:00 止
3. 徵稿條件及方式:入圍者屆時需將完整的頁面檔案 (向量或高解晰圖檔),以光碟燒錄並寄送至本公司。地址為「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 91 號 14 樓之 4 號」,並註明“台灣飛歌 GUI 設計大賞 活動小組 收”即可。
四、「網路票選」
1. 由網友自由票 10 名入圍作品,票選的票數也將列入決選的評分之中。
2. 票選時間:2009 / 12 / 26 (二) ~ 2010 / 1 / 24 (三) 24:00 止
3. 票選方式:在票選期間至「FlyAudio 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活動論壇 http://bbs.flyaudio.com.tw 進入活動專區進行票選。
4. 公佈時間:2009 / 12 / 25 (一) 18:00 前公佈於活動論壇網站中。
五、「決選暨頒獎」
1. 評審期間:2010 / 1 / 25 (一) ~ 2010 / 1 / 29 (五)
2. 入圍組數:由總公司成立評審團從十組入圍作品中,選出「特等獎」得主乙名、「優等獎」三名、「榮譽獎」六名。
3. 評選方式:參賽者提供的完整頁面檔案,並依評選標準做為評分依據。
4. 優勝名單公佈:名單及頒獎辦法將於 2010 / 1 / 30 (六) 同一公佈於「台灣飛歌論壇」及「台灣飛歌網站」上。
5.備註:優勝者屆時必須提供廠商要求之向量或高解析度的原始設計檔案。
評選辦法:
【初選】
入圍組數:共10名。
由投稿的作品中選出10名參賽作品,將具備資格參與決賽。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設計表現 30%
主題表達 20%
人性操作 20%
【決選】
決選階段將 選出「特等獎」得主乙名、「優等獎」三名、「榮譽獎」六名。
評分標準:
作品完整性 40%
整體創意性 25%
作品呈現適切性 15%
作品原創性 10%
網路人氣票選 10%
獎項及獎勵辦法:
特等獎:1 名 - 獎金 8 萬元整
優等獎:3 名 - iPod nano 播放器 乙台
榮譽獎:6 名 - Apple Shuff 播放器 乙台
參加獎:凡報名參加前 50 名 - 飛歌專用購物袋 + 鎖匙圈 乙組
投票也要“獎”:投票者抽選 3 名 - 精美隨身碟 乙個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 優勝者屆時必須提供廠商要求之向量或高解析度的原始設計檔案。
5. 得獎者同意自公佈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 報名表請詳填個人資料(姓名、性別、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通訊地址),以利主辦單位寄送得獎贈品,如因資料填寫不齊全者,而無法將獎品寄出,本公司概不負責。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所有獎項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兌換其他商品或現金。
9. 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將提前於官網或相關網站中告知。
10. 根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活動獎項若超過新台幣13,333元,須代扣稅款;然其他獎項雖未超過新台幣13,333元,不須代扣繳稅款;但仍須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敬請中獎人於接獲得獎通知後,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明年寄發扣繳憑單。
11.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若得獎人之通訊地址不包含於上述四地時,須自行赴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4樓之4)領取,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不負擔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 活動未盡完善之處,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保留更改之權利並將公開於官網或門市告知。
13. 為維護比賽入選作品之水準,如比賽作品未達標準,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增減、作品刪修之權利。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14.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5. 本活動相關事項請以「台灣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活動官網網站內容為主。或者與我們聯絡,電話:07-9650805,Email:arthur@smart-creator.com。
活動網站:http://www.flyaudio.com.tw/flyaudio%20activities/index.html
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設計你的愛老虎U !!.2010 紅包設計大賽
紅色 是新年快樂的顏色
紅色 是熱情愛戀的顏色
當老虎遇上情人 譜出最巧合的新年
趕快用創意作一個最特別的虎年紅包
打造新年喜氣 送出最濃的愛意!!
庚寅年的愛老虎 U 從紅包開始發行!!!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 25 日以前,將您的作品掛號郵寄到 108 台北市萬華區武昌街 2 段 77 號 10 樓 商場行銷部 收(以 99 年 1 月 4 日當天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 - 虎年紅包設計大賽。
報名方式:
1. 主題:虎年 Mix 情人節創意紅包 - 運用你的創意,設計出與眾不同的虎年 Mix 情人節紅包袋。不限素材、不限形式,唯一的限制是紅包規格(22 * 10.3cm,直式或橫式皆可)
2. 報名表下載位置:http://qee.eslite.com/hongboa/form.doc
3. 手工設計專屬於你的虎年紅包,色筆、水彩、國畫、潑墨、刺繡,只要能在規格大小內,我們都接受。
4. 每件作品皆以單獨一人創作為限,每位參賽作品不限一件,但每人僅能獲得一項獎項。
5. 參賽者作品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法,作品中所使用之圖片影像素材需為作者原創,發現有上述該等情事者,取消其參賽權,若已領獎者,將取消其獎項。
6. 參賽作品首獎者,需同意其創意設計作品可量產後在誠品商場進行發送。
7. 參賽作品獲獎者需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供申報所得。
收件作業:
1. 掛號郵寄截止日:98 年 12 月 25 日 (以郵戳為憑)。
2. 專人送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20 時截止。
收件方式:
1. 請將完稿作品光碟及報名表一併繳交,以郵寄或專人送至台北市誠品武昌店,信封上請註明「虎年紅包設計大賽」。收件地址:108 台北市萬華區武昌街 2 段 77 號 10 樓 誠品武昌店 - 商場行銷部 收。聯絡電話:02-2381-3838 #2845
2. 請參賽者仔細核對自身作品規格,繳交作品若不符合規格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參與比賽。
收件內容:
1. 報名表基本資料
2. 紅包實際完成作品 2 份 (或 A4 平面輸出稿 2 張,不須裱板,請勿摺疊 )
3. 請附上設計稿電子檔,內有展開圖,並燒錄成光碟 (稿件恕不退還)
評分標準及評審日期:
評審作業:由誠品聘請專家進行評審,並將於 99 年 1 月 4 日(星期五)前完成評審。
評分標準:
1. 設計整體性佔 30%
2. 原創創意表現佔 25%
3. 主題呈現佔 25%
4. 可行性 20%
成績公佈:
1. 公佈日期: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8 日
2. 公佈地點:
誠品西門三館部落格 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誠品西門三館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eslite.ximen
獎勵:
1.優勝獎 1 名,頒發誠品禮券 5000 元。
4.佳作獎 2 名,頒發誠品禮券 1000 元。
活動網站與相關資料:
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http://www.facebook.com/eslite.ximen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