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亞東紀念醫院「生命、傳承、愛」器官捐贈標誌、LOGO、圖像設計比賽
你了解器官捐贈嗎?
你希望付予器官捐贈生命傳承什麼樣的圖案形象?歡迎你來挑戰你的創意!
一、活動主旨
器官捐贈是把愛傳出去,讓生命延續及生命教育的紮根。為建構在大眾心中應有之器官捐贈讓愛傳遞精神象徵,透過本活動激發大眾對器官捐贈形象圖案之創意設計,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生命教育的特色。
以「生命、傳承、愛」為主軸設計及器官捐贈未來發展之意像,並利用原識別圖案(LOGO)做演繹,應用於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精神之展現。並期望藉此識別圖案,加強民眾對器官捐贈之認同感與發展期許。
※「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勸募網絡 FEMH 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FEMH」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移植委員會 Organ Transplantation Committee, FEMH
三、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對器官捐贈生命教育理念認同之夥伴。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03 月 01 日,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單位: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 潘小姐,聯絡電話:(02)8966-7000 分機 2105 潘小姐
(四)收件地址:220 台北縣板橋市南雅南路二段 21 號,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器官捐贈標誌、LOGO、圖像設計比賽」字樣。
(五)得獎作品將於 99 年 06 月 15 日前揭曉,並公告於「亞東紀念醫院 器官捐贈」網站(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並專函或專人通知得獎人,作品將於亞東紀念醫院展出並擇期頒獎。
(六)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厚卡紙裱褙、報名表一份,請浮貼於作品背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燒錄光碟 CD 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納入評分。
四、作品規格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 × 15 公分,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完稿作品須包含實務運用設計圖至少 2 種以上應用圖稿,其中一種指定為:捷運悠遊卡設計。如第五項說明)。
(二)完稿作品以 A3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一份,並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600dpi,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四)相關訊息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五)本識別標誌 LOGO 及意象圖案將應用在徽章、卡片、T 恤、杯子、杯墊、鑰匙圈、信封、信紙、吊飾、捷運悠遊卡(指定)等紀念品,及摺頁、簡介、網頁等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悠遊卡卡片大小為 85.6 * 54mm。圖檔需高出卡片尺寸,大小約為 92 * 60mm。(提供製卡圖檔檔案,檔案規格詳如附件。)
五、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設計理念構想...等。
(二)評審標準:
‧整體造型 20%
‧原創性 20%
‧設計理念構想 40%
‧親民性 10%
(三)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組成評審小組為當然評選委員評審作品,並開放來院民眾及院內員工網路投票評選,評選結果公告得獎名單於「亞東紀念醫院器官捐贈」網站 (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二)第二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三)第三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1幀。
(四)佳作者 2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及獎狀1幀。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不實者,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則取消資格。
(二)獲獎者需同意各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亞東紀念醫院器官移植委員會所有,本院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depart.femh.org.tw/otc/news.html
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
一、比賽緣起:
「媽祖」是台灣人信仰的一個重要神祇,新港奉天宮更是台灣媽祖信仰中心,每年來參拜的香客、旅客都有上千萬人次,國外參觀的人數更不在話下,為來嘉義旅遊必到之景點。然而如何讓媽祖文化行銷出去,讓媽祖信仰深入每一個階層這都是重要的一個目標。
本設計競賽旨在鼓勵原創設計,提升特色商品之設計美感,發掘具潛力與志趣於商品設計之新秀,提供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讓媽祖與生活能夠搭配在一起,使媽祖成為台灣的一個重要象徵。
二、報名資格:
相關設計系所師生
三、活動時間:
98 年 12 月 1 日起至 99 年 5 月 6 日止
四、活動規劃:
99 年 3 月 26 日 AM8:00 至 99 年 3 月 28 日 PM3:30 ,共計 3 天 2 夜。 以媽祖意象為主要概念,表現出媽祖慈悲的特色,創造出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讓媽祖商品於民眾生活中處處可見,時時刻刻保佑著大家。
競賽分為兩組:
一、生活用品組:設計作品例如:T恤、證件夾、帽子、袋子等,創作素材不拘,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二、禮品組:設計作品例如:文具組、布偶、名片盒、USB、花瓶或其他藝術品等,設計及素材請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
※ 兩組之作品皆須讓媽祖創意之意像融入一般生活用品及禮品中,但須考量商品化及量產之可行性。
五、報名方式:
1. 請參賽者先至 2010 第一屆新港奉天宮國際媽祖文化節專屬網站(http://www.hsinkangmazu.url.tw)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再將資料以傳真或 e-mail 方式寄發,主旨:『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報名資料 (傳真專線:05-374-5338 / E-mail:cyhgftg@yahoo.com.tw)
2. 完成報名手續後,執行單位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 投稿件數限投 3 件 (如:禮品 1 件 + 生活用 品2 件 = 總件數 3 件) 請於報名時註明投稿件數及組別。
4. 報名、送件時間:即日起至 99 年 3 月 30 日截止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五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註:名次公佈暨頒獎日期為 2010 年 5 月 6 日。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新港鄉新民路 53 號「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工作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I 媽祖 ~ 媽祖創意商品設計比賽作品』,遺失恕不負責)
六、參賽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板、報名表、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A、實品:請以 1:1 比例製作
B、作品說明牌 (請下載附件):
1.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mm x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2.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3.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一 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C、設計電子檔: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七、參賽規則:
全額補助,但須先繳交保證金一千元整,保證金於座談會後發還。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1.評審日期:99 年 4 月 5 日
2.評審標準:
A、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B、商品化可行性 40%(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C、外觀造型 30%(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觀市場)
3.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 5 位國內設計教授與專業人士。
八、獎勵方式:
1. 新港媽金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2. 新港媽銀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3. 新港媽銅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4. 優 選:3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五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5. 佳 作:5 名,新港奉天宮媽祖交趾陶一尊及獎狀一紙。
九、附則:
1. 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新港奉天宮使用一年,主辦單位一年內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一年內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者」;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兩組參賽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不分組別,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優勝獎則不在此限。
5.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6.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7. 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8.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十、洽詢方式:
1.洽詢專線/聯絡人:(05)374-2034 轉 15 張小姐
2.E-mail:cyhgftg@yahoo.com.tw
3.活動網址:http://www.hsinkangmazu.url.tw
FlyAudio 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
活動緣起:
飛歌車用主機自 2008 年在台灣上市以來,得到廣大消費者的熱烈支持與厚愛。彰顯出飛歌車用主機不僅符合現代台灣人的審美觀,同時簡單的操作模式、多功能的 GUI 介面組合亦成為愛用者不可或缺的車用配備之首選。
活動目的:
為集合廣大消費者之實用體驗,鼓勵設計將各種創意轉化成適合飛歌車用主機的 GUI 作品,選出優質、具有創意、熱情與活力的作品與廣大消費者分享,特舉辦此活動。
主辦單位:
台灣飛歌汽車影音科技有限公司
比賽主題:
發揮您的想像,不限主題內容;無論是炫麗的「動感科技」、或者清新典雅的「綠色風格」,需設計一套專屬「台灣飛歌-車用影音娛樂導航主機」的特色主題介面。
參賽資格:
不限,凡自認有設計創意者即可報名參加此活動。
條件限制與規範:
參賽者在設計時須考量的因素包含:
1. 設計內涵需傳達最直覺式的圖形表現。
2. 設計需考慮到駕駛者的行車安全性,以人性化為主。
3. 配色須具一定協調性,也需考慮到作品最後將在車內呈現的感覺。
4. 每一頁的物件元素大小及色調需整齊一致。
參加辦法:
一、投稿報名
1.活動時間:2009 / 12 / 1 (二) ~ 2009 / 12 / 20 (日) 24:00 止
2.報名方式:採寄件報名方式,參賽者需於截稿日前將指定完成的檔案,以 E-mail 方式寄至本公司信箱(arthur@samrt-creator.com)即可,公司會採統一發佈方式放置於「飛歌論壇」之中。
3. 報名規格:
a. 800*480 pix,存檔後大小需於 250k 以內的 RGB 格式 .jpg 檔。以能表現主題創意為主。
b.「初選」階段,參賽者需提供三張主功能頁,如下:
‧Menu(主選單) ---> 必選
‧TPMS(胎壓偵測) ---> 必選
‧BlueTooth(藍芽通訊) ---> 自由選
‧DVD(影音播放) ---> 自由選
‧iPod(iPod 音樂播放) ---> 自由選
‧Radio(收音機播放) ---> 自由選
4. 報名資料:創作相關資料
5. 備註:
a. 參賽者請於寄件時,需詳細填寫作品資料及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各參賽者請在寄送完作品後,能再以電話 (07-9650805) 確認是否有完成寄送的動作,以免自身的權益喪失)。
b. 對於個人的作品,應清楚描述設計的概念及完整介紹、作品優點。
c. 參賽者的作品中,除 Menu(主選單)及 TPMS(胎壓偵測)是為必選製作以外,第三張作品可自由選擇製作。
二、「初選」
1. 由「飛歌」公司成立評審團,並由投稿的作品中選出 10 名參賽作品 (請參考「作品報名」中的「報名規格」) 放置於台灣飛歌論壇上。
2. 評選時間:2009 / 12 / 21 (一) ~ 2009 / 12 / 23 (三) 24:00 止
3. 公佈時間:200 9/ 12 / 24 (四) 18:00 前公佈入圍名單於活動論壇網站中。
4. 備註:入圍者在確定進入決選後,就可開始製作決選時所需之作品檔案。
三、「TOP10 入圍賽」
1. 入圍者在確定進入決選後,就可開始製作決選時所需之檔案。
2. 截稿時間: 2010 / 1 / 25 (五) 24:00 止
3. 徵稿條件及方式:入圍者屆時需將完整的頁面檔案 (向量或高解晰圖檔),以光碟燒錄並寄送至本公司。地址為「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 91 號 14 樓之 4 號」,並註明“台灣飛歌 GUI 設計大賞 活動小組 收”即可。
四、「網路票選」
1. 由網友自由票 10 名入圍作品,票選的票數也將列入決選的評分之中。
2. 票選時間:2009 / 12 / 26 (二) ~ 2010 / 1 / 24 (三) 24:00 止
3. 票選方式:在票選期間至「FlyAudio 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活動論壇 http://bbs.flyaudio.com.tw 進入活動專區進行票選。
4. 公佈時間:2009 / 12 / 25 (一) 18:00 前公佈於活動論壇網站中。
五、「決選暨頒獎」
1. 評審期間:2010 / 1 / 25 (一) ~ 2010 / 1 / 29 (五)
2. 入圍組數:由總公司成立評審團從十組入圍作品中,選出「特等獎」得主乙名、「優等獎」三名、「榮譽獎」六名。
3. 評選方式:參賽者提供的完整頁面檔案,並依評選標準做為評分依據。
4. 優勝名單公佈:名單及頒獎辦法將於 2010 / 1 / 30 (六) 同一公佈於「台灣飛歌論壇」及「台灣飛歌網站」上。
5.備註:優勝者屆時必須提供廠商要求之向量或高解析度的原始設計檔案。
評選辦法:
【初選】
入圍組數:共10名。
由投稿的作品中選出10名參賽作品,將具備資格參與決賽。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設計表現 30%
主題表達 20%
人性操作 20%
【決選】
決選階段將 選出「特等獎」得主乙名、「優等獎」三名、「榮譽獎」六名。
評分標準:
作品完整性 40%
整體創意性 25%
作品呈現適切性 15%
作品原創性 10%
網路人氣票選 10%
獎項及獎勵辦法:
特等獎:1 名 - 獎金 8 萬元整
優等獎:3 名 - iPod nano 播放器 乙台
榮譽獎:6 名 - Apple Shuff 播放器 乙台
參加獎:凡報名參加前 50 名 - 飛歌專用購物袋 + 鎖匙圈 乙組
投票也要“獎”:投票者抽選 3 名 - 精美隨身碟 乙個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 優勝者屆時必須提供廠商要求之向量或高解析度的原始設計檔案。
5. 得獎者同意自公佈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 報名表請詳填個人資料(姓名、性別、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通訊地址),以利主辦單位寄送得獎贈品,如因資料填寫不齊全者,而無法將獎品寄出,本公司概不負責。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遺失、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所有獎項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兌換其他商品或現金。
9. 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將提前於官網或相關網站中告知。
10. 根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本活動獎項若超過新台幣13,333元,須代扣稅款;然其他獎項雖未超過新台幣13,333元,不須代扣繳稅款;但仍須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敬請中獎人於接獲得獎通知後,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明年寄發扣繳憑單。
11.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若得獎人之通訊地址不包含於上述四地時,須自行赴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4樓之4)領取,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不負擔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2. 活動未盡完善之處,台灣飛歌影音科技有限公司保留更改之權利並將公開於官網或門市告知。
13. 為維護比賽入選作品之水準,如比賽作品未達標準,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增減、作品刪修之權利。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14.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5. 本活動相關事項請以「台灣飛歌 “第一屆 GUI 設計大賞”」活動官網網站內容為主。或者與我們聯絡,電話:07-9650805,Email:arthur@smart-creator.com。
活動網站:http://www.flyaudio.com.tw/flyaudio%20activities/index.html
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設計你的愛老虎U !!.2010 紅包設計大賽
紅色 是新年快樂的顏色
紅色 是熱情愛戀的顏色
當老虎遇上情人 譜出最巧合的新年
趕快用創意作一個最特別的虎年紅包
打造新年喜氣 送出最濃的愛意!!
庚寅年的愛老虎 U 從紅包開始發行!!!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 25 日以前,將您的作品掛號郵寄到 108 台北市萬華區武昌街 2 段 77 號 10 樓 商場行銷部 收(以 99 年 1 月 4 日當天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 - 虎年紅包設計大賽。
報名方式:
1. 主題:虎年 Mix 情人節創意紅包 - 運用你的創意,設計出與眾不同的虎年 Mix 情人節紅包袋。不限素材、不限形式,唯一的限制是紅包規格(22 * 10.3cm,直式或橫式皆可)
2. 報名表下載位置:http://qee.eslite.com/hongboa/form.doc
3. 手工設計專屬於你的虎年紅包,色筆、水彩、國畫、潑墨、刺繡,只要能在規格大小內,我們都接受。
4. 每件作品皆以單獨一人創作為限,每位參賽作品不限一件,但每人僅能獲得一項獎項。
5. 參賽者作品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法,作品中所使用之圖片影像素材需為作者原創,發現有上述該等情事者,取消其參賽權,若已領獎者,將取消其獎項。
6. 參賽作品首獎者,需同意其創意設計作品可量產後在誠品商場進行發送。
7. 參賽作品獲獎者需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供申報所得。
收件作業:
1. 掛號郵寄截止日:98 年 12 月 25 日 (以郵戳為憑)。
2. 專人送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20 時截止。
收件方式:
1. 請將完稿作品光碟及報名表一併繳交,以郵寄或專人送至台北市誠品武昌店,信封上請註明「虎年紅包設計大賽」。收件地址:108 台北市萬華區武昌街 2 段 77 號 10 樓 誠品武昌店 - 商場行銷部 收。聯絡電話:02-2381-3838 #2845
2. 請參賽者仔細核對自身作品規格,繳交作品若不符合規格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參與比賽。
收件內容:
1. 報名表基本資料
2. 紅包實際完成作品 2 份 (或 A4 平面輸出稿 2 張,不須裱板,請勿摺疊 )
3. 請附上設計稿電子檔,內有展開圖,並燒錄成光碟 (稿件恕不退還)
評分標準及評審日期:
評審作業:由誠品聘請專家進行評審,並將於 99 年 1 月 4 日(星期五)前完成評審。
評分標準:
1. 設計整體性佔 30%
2. 原創創意表現佔 25%
3. 主題呈現佔 25%
4. 可行性 20%
成績公佈:
1. 公佈日期: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8 日
2. 公佈地點:
誠品西門三館部落格 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誠品西門三館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eslite.ximen
獎勵:
1.優勝獎 1 名,頒發誠品禮券 5000 元。
4.佳作獎 2 名,頒發誠品禮券 1000 元。
活動網站與相關資料:
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http://www.facebook.com/eslite.ximen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原味標章等你出手 -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辦法
一、競賽目的
第一個由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已於 98 年 8 月 23 日正式成立,為方便日後業務推展並提高本會形象,期透過本競賽向各界設計高手徵求本會代表標章圖樣,作為未來形象推廣及相關活動、出版、宣傳之用。
二、本會基本資料:
中文全名: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英文全名:Indigenous Peoples Culture Foundation
成立宗旨:傳承原住民文化、經營原住民媒體
本會使命:在文化邊緣位置,撐起台灣核心價值,使原住民文化價值,成為台灣文化的主流。
三、參賽資格:
1. 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團體或個人 (不以原住民為限),具中華民國國籍即可參加。可個人報名或組團參加;團體報名以三人為限(含三人)。
2. 同一人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也可同時以個人身分或加入團體參加,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四、活動時程:
報名期間:98 年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15 日
網路票選:98 年 11 月 23 日至 12 月 18 日
評審期間:98 年 12 月 17 日至 12 月 25 日
公佈得獎名單:98 年 12 月 28 日
五、獎勵辦法:
第一名 1 名:獎金 50,000 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 1 名:獎金 30,000 元及獎座乙座
第三名 1 名:獎金 20,000 元及獎座乙座
人氣獎 1 名:市價 5,000 元等值商品及獎狀乙紙
網路投票者 - 鼓勵獎 5 名:市價 1,000 元等值商品
附註:
1. 人氣獎由網路得票率最高者獲得。
2. 鼓勵獎將從參加網路投票者以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
3. 除函知得獎者外,並於活動網站上公佈。
六、作品內容:
1. 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
2. 作品內容須包含 logo 設計及本會中英文全名之標準字設計,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需標色樣)。
3. 作品須能展現本會精神,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4. 獲得第一名之參賽者於比賽結束後,須配合本會需求依其作品提供名片、信封、信紙設計完稿。
七、評選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初選選出十名入圍作品進入決選,決選選出前三名;另透過網路票選產生人氣獎一名。
2. 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混合評選。
3. 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調整入圍作品名額。
4. 評分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視覺效果及美感 40%
‧創意構思 20%
八、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並於 12 月 15 日報名截止前將參賽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會(地址:10044 台北市博愛路 63 號 7 樓「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收),請於信封註明『參加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逾期恕不受理。
2. 參賽文件:共五項,說明如下:
(1) 報名表 (附於本辦法第四頁,請自行列印填寫,若為團體報名,組員須分別親自簽名)
(2) 著作財產權使用同意書 (做法同上)
(3) 創作圖稿:請張貼於菊八開 A4 尺寸(21cm × 29.7cm)之黑色硬式卡紙,須包含以下項目:
A. Logo 圖樣:圖幅尺寸以 12cm × 12cm 為原則,另張貼 4cm × 4cm 之彩色及黑白縮圖各一。
B. 中英文標準字:結合 logo 圖像與本會中英文名稱之彩色及黑白圖樣。
C. 設計理念說明:100 字為限。
D. 標色。
E. 張貼規格圖示如下,請於作品背面註明參賽者名稱:
(4) 作品光碟:請將創作原始圖稿電子檔案(向量圖原始檔及 JPEG 格式檔,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例如:以 Illustrator 創作者需繳交 ai 檔)註明檔案名稱,連同作品附加說明文字檔,存檔於光碟片中。
(5) 網路票選稿樣之上傳:為進行網路票選,請另將作品及 100 字以內創作理念說明上傳於活動網頁(網址:www.ipcf.org.tw),圖檔以 JPEG 格式傳送。(上傳後請自行檢視其清晰度)
九、活動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地址:10044 台北市博愛路 63 號 7 樓
電話:02-25083998;02-23113998 分機 115 婀麼 EME
email:emeremereman@mail.ipcf.org.tw
傳真:02-25081797
詳情及下載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ipcf.org.tw/ipcf_edm_t.html
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聯經「大視界:台灣的故事」圖畫書徵獎
聯經「大視界」是一個引領孩童認識世界,拓展全球視野的圖畫書。每一本書都是以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與文化為主題,邀請世界各地的插畫家以不同的風格繪製。這個系列目前尚缺台灣的故事。台灣應該也要有屬於自己的故事,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一本圖畫書,將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透過動人的故事與精采的插畫呈現出來。
我們的目的是:
以台灣在地的故事,運用圖畫書的形式,描述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
透過圖畫書帶領台灣孩子與國外人士認識台灣文化。
獎項: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適合十歲至十四歲兒童閱讀。
2.主題必須與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有關。主題與故事呈現方式請參閱「大視界」系列。
3.版本規格不拘。(建議原稿尺寸勿過於巨大,以方便稿件收送)但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全書內頁不少於三十頁(封面、蝴蝶頁、書名頁另繪),不多於四十頁。另外外加四頁台灣介紹之附錄頁。
4.以中文創作。
5.可自寫自畫或兩人合作。
6.徵獎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評選辦法與揭曉:
1.主辦單位於截止日後,即將作品彌封,並邀請國內外專家以及國小學童共同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委員有權力增補獎項,但如作品未達水準,評選委員也得以決議獎項從缺。
2.得獎名單將於 2010 年 9 月中旬揭曉,並刊登於聯合報及聯經出版公司網站。
出版權利:
1.首獎作品由聯經出版公司享有獨家出版權。其他未獲獎項者,也有機會由聯經出版公司出版。
2.得獎後,聯經將與得獎者就出版簽訂出版合約。
3.得獎作品經由聯經出版公司出版後,銷售滿5千冊以上,另支付版稅。
4.所有得獎作品,為配合宣傳推廣,發表權、轉載權歸聯經出版公司所有,不另致酬。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1 日收件
2.圖稿製作注意事項:
‧若為手繪稿,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請自行以透明紙(ex:描圖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請製作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編排於樣書上。
‧若為手繪稿,請同時寄出原稿及樣書一本。
‧若為電腦繪圖,請同時寄出樣書一本及原始圖檔光碟一份。
3.每份參賽作品請隨函附上報名表(請自聯經網站下載),隨同作品寄出。作品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稿件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555 號聯經出版公司「聯經大視界《台灣的故事》圖畫書獎評選委員會」收
5.未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聯繫取回。
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本活動訊息請見聯經出版公司網站 http://www.linkingbooks.com.tw/pro/world.asp
洽詢電話:02-27634300 轉 5046 黃惠鈴、5053 王盈婷
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2009 捷運心文化 SHOW 出心動力 - 30 秒創意動畫大賽
一、活動目的:
透過創意性質的徵件活動,讓民眾在發想創意的同時,亦能落實「捷運心文化運動」安全及禮讓精神,將口號化為行動力,Show 出捷運心動力!除了將作品留下,更希望能將感動蔓延,讓大家從心做起,讓捷運更美麗!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
‧2010 年 3 月 15 日 中午 12 時 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截止。
‧得獎名單公布:2010 年 4 月 2 日 中午 12 時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運動 30 秒創意動畫徵件小組收』 。
連絡電話:02-2653-9292 分機 259 陳小姐。
五、作品表現方式:
1. 以電腦動畫呈現,每位參賽者每項比賽項目最多僅能投稿 3 件,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 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8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 搭乘捷運請勿飲食、嚼食口香糖及吸菸。
(2) 銀髮長者、孕婦、推嬰兒車、行動不便及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
(3) 搭電扶梯請站穩踏階、緊握扶手。
(4) 搭捷運請禮讓老弱婦孺。
(5) 手機通話禮儀 -「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
(6) 搭車時,請禮讓車上旅客先下後上,並留意月台間隙。
(7) 列車行駛間,請握扶手或吊環。
(8) 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如電扶梯緊急停機鈕、消防栓與滅火器、電梯緊急停機鈕及緊急呼叫鈕、緊急停車按鈕、排煙口開放裝置、高運量月台邊緣下方避難空間、逃生指示燈、月台緊急對講機、列車緊急逃生門、列車緊急對講機、列車逃生把手與緊急開門旋鈕等)。
六、作品規格:
(1) 以 30 秒電腦動畫呈現(表現形式不拘)。
(2) 動畫長度 30 秒。最多正負 1 秒,正負第 2 秒起每秒扣總分 2 分(不足 1 秒,以 1 秒計算)。
(3) 動畫作品製作規格為 720 * 480(寬*長),請附上原始未壓縮的 FLA 檔,並附上影片壓縮轉檔 swf 檔及 avi 檔,原始檔案不限檔案大小,壓縮檔限 20MB 以內,以光碟燒錄。
(4)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5) 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需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音樂或影像,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6)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七、相關辦法:
詳見台北捷運公司網站 www.trtc.com.tw,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採 2 階段評選,初選:由 5 位評審自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同時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並選出1位【網路人氣獎】得主。決選:由 5 名評審自 30 名入圍決選名單選出最後 19 位得獎作品。
※評分標準
創意度 45% - 訴求手法新穎度及精彩度。
主體掌握 40%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術 15% - 整體技術、視覺風格、音樂表現 。
秒數扣分:從總分中另扣 - 時間以 30 秒最多正負 1 秒為限,正負第 2 秒起每秒扣 2 分 (不足 1 秒,以 1 秒計算)。
九、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台幣 60,000 元 + 獎牌 1 面 + 3D 羅技 SpacePilot Pro 滑鼠 1 個 + 動腦特輯 1 套 + 動腦雜誌 1 年 12 期
【貳獎】1 名:新台幣 30,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叁獎】1 名:新台幣 15,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優選】5 名:新台幣 10,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佳作】10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新台幣 30,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參加投票獎】12 名:
‧ASUS 華碩 Eee PC 1 名
‧3D 羅技 SpaceNavigator 滑鼠 1 名
‧2G 隨身碟 6 名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1 本 4 名
※安全設備鼓勵獎:以主題中的『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為主題之作品,將另外由評審選出 1 名獲獎(可重複獲獎)。
活動網站:http://www.nv.com.tw/2009trtc/
2009 捷運心文化 SHOW 出心動力 - 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一、活動目的:
透過創意性質的徵件活動,讓民眾在發想創意的同時,亦能落實「捷運心文化運動」安全及禮讓精神,將口號化為行動力,Show 出捷運心動力!除了將作品留下,更希望能將感動蔓延,讓大家從心做起,讓捷運更美麗!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
‧2010 年 3 月 15 日中午 12 時 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截止。
‧得獎名單公布:2010 年 4 月 2 日中午 12 時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或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運動創意四格漫畫徵件小組收』 。
連絡電話:02-2653-9292 分機 259 陳小姐。
五、作品表現方式:
1. 以四格漫畫呈現,每位參賽者每項比賽項目最多僅能投稿 3 件,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 (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 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1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 搭乘捷運請勿飲食、嚼食口香糖及吸菸。
(2) 銀髮長者、孕婦、推嬰兒車、行動不便及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
(3) 搭電扶梯請站穩踏階、緊握扶手。
(4) 搭捷運請禮讓老弱婦孺。
(5) 手機通話禮儀-「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
(6) 搭車時,請禮讓車上旅客先下後上,並留意月台間隙。
(7) 列車行駛間,請握扶手或吊環。
(8) 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如電扶梯緊急停機鈕、消防栓與滅火器、電梯緊急停機鈕及緊急呼叫鈕、緊急停車按鈕、排煙口開放裝置、高運量月台邊緣下方避難空間、逃生指示燈、月台緊急對講機、列車緊急逃生門、列車緊急對講機、列車逃生把手與緊急開門旋鈕等)。
六、作品規格:
1. 格數:四格漫畫。
2. 主題: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
3. 作品規格:
(1)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解析度 30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四開大小(長 39.3cm x 寬 54.5cm)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並附上轉檔格式 JPG 或 TIFF 檔,檔案限定在 100MB 以內,燒錄成光碟,另需附上印出 A3 大小紙本作品。
(2)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橫式四開圖畫紙大小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4.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5. 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需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 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6.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七、相關辦法:
詳見台北捷運公司網站 www.trtc.com.tw,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採 2 階段評選,初選:由 5 位評審自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同時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並選出 1 位【網路人氣獎】得主。決選:由 5 名評審自 30 名入圍決選名單選出最後 19 位得獎作品。
※評分標準
創意度 45%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體掌握 40%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 15% - 繪圖技術。
九、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台幣 50,000 元 + 獎牌 1 面 + 3D 羅技 SpaceExplorer 滑鼠 1 個 + 動腦特輯 1 套 + 動腦雜誌 1 年 12 期
【貳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叁獎】1 名:新台幣 10,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優選】5 名:新台幣 8,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佳作】10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參加投票獎】12 名:
‧ASUS 華碩 Eee PC 1 台
‧3D 羅技 SpaceNavigator 滑鼠 1 名
‧2G 隨身碟 6 名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1 本 4 名
※安全設備鼓勵獎:以主題中的『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為主題之作品,將另外由評審選出 1 名獲獎(可重複獲獎)。
活動網站:http://www.nv.com.tw/2009trtc/
2009 捷運心文化 SHOW 出心動力 - 創意海報大賽
一、活動目的:
透過創意性質的徵件活動,讓民眾在發想創意的同時,亦能落實「捷運心文化運動」安全及禮讓精神,將口號化為行動力,Show 出捷運心動力!除了將作品留下,更希望能將感動蔓延,讓大家從心做起,讓捷運更美麗!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
‧2010 年 3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截止。
‧得獎名單公布:2010 年 4 月 2 日 中午 12 時 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及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運動創意海報徵件小組收』。
連絡電話:02-2653-9292 分機 259 陳小姐。
五、作品表現方式:
1. 以海報呈現,每位參賽者每項比賽項目最多僅能投稿 3 件,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 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 搭乘捷運請勿飲食、嚼食口香糖及吸菸。
(2) 銀髮長者、孕婦、推嬰兒車、行動不便及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
(3) 搭電扶梯請站穩踏階、緊握扶手。
(4) 搭捷運請禮讓老弱婦孺。
(5) 手機通話禮儀-「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
(6) 搭車時,請禮讓車上旅客先下後上,並留意月台間隙。
(7) 列車行駛間,請握扶手或吊環。
(8) 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如電扶梯緊急停機鈕、消防栓與滅火器、電梯緊急停機鈕及緊急呼叫鈕、緊急停車按鈕、排煙口開放裝置、高運量月台邊緣下方避難空間、逃生指示燈、月台緊急對講機、列車緊急逃生門、列車緊急對講機、列車逃生把手與緊急開門旋鈕等)。
六、作品規格:
1. 直式海報 (需以電腦繪圖並輸出直式 A3 大小之書面作品)。
2. 主題: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
3. 參賽方式:
參賽者需以電腦繪圖投稿,海報為菊全尺寸(59.4cm × 84.1cm ),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同時須附上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說明:
(1) 海報原始檔 (需留出血 0.3cm、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A I如有用到其他圖片檔案須附上圖片原始檔)。
(2)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4.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5. 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需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 證明文件。
6.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七、相關辦法:
詳見台北捷運公司網站www.trtc.com.tw,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採 2 階段評選,初選:由 5 位評審自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同時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並選出 1 位【網路人氣獎】得主。決選:由 5 名評審自 30 名入圍決選名單選出最後 19 位得獎作品。
※評分標準
創意度 30%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 25%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視覺效果 25% - 繪圖技術。
宣導功能 20% - 教育性及宣導內容正確性。
九、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台幣 50,000 元 + 獎牌 1 面 + 3D 羅技 SpaceExplorer 滑鼠 1 個 + 動腦特輯 1 套 + 動腦雜誌 1 年 12 期
【貳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叁獎】1 名:新台幣 10,000 元+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優選】5 名:新台幣 8,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佳作】10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參加投票獎】12 名:
‧ASUS 華碩 Eee PC 1 名
‧3D 羅技 SpaceNavigator 滑鼠 1 名
‧2G 隨身碟 6 名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1 本 4 名
※安全設備鼓勵獎:以主題中的『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為主題之作品,將另外由評審選出 1 名獲獎(可重複獲獎)。
活動網站:http://www.nv.com.tw/2009trtc/
「點土成金」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十年宣導系列活動
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邀您一起『點土成金』
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邀您一起『點土成金』
一、活動宗旨:
本署有鑒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漸受國際重視,且國內地小人稠,土壤與地下水資源有限,因此污染場址較諸其他國家更顯重要。為提升民眾對於土壤及地下水保育之概念,特舉辦「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廣邀全國對環保有興趣之莘莘學子,依本署施政理念,繪製生動活潑之海報,最高可獲得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
另外,本署並徵求電子代言人之創意設計,由設計者自由創作代言人角色之故事與個性,可虛擬為任何形式,並放置於活動網頁由一般民眾進行票選,得獎者可得最高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另只要參與投票之民眾,亦有機會抽中精美小禮物一份哦!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gw.epa.gov.tw/public/。
三、作品規格:
(一)海報:尺寸 52cm × 76cm。
(二)電子代言人:尺寸 15cm × 15cm。
四、活動對象:
(一)海報:「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 (職) 組」。
(二)電子代言人 (公仔):對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送件參加。
五、設計需求:
(一)「海報」底稿需搭配設計「電子代言人」一起使用。
(二)海報所設計之「代言人」亦可單獨參加「電子代言人網路票選活動」。
(三)「代言人」宜簡潔有力,表現環境教育及保育理念、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
(四)以上兩項需均能應用於各項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 DM、獎狀、立牌、旗幟等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六、評選標準:
(一)海報組
1.設計應簡潔,避免複雜的圖案。
2.深具環保概念,呈現土壤及地下水保育概念。
3.審查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4.四組別之比賽活動評選比重為:
‧主題表達與創意 30%
‧與土壤及地下水之相關性 30%
‧環保含意 20%
‧表現技法 10%
‧色彩配置 10%
(二)電子代言人組
於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由網路進行票選,依得票票數排名。
七、獎勵辦法 (各組獎項分配相同,如下):
第一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20,000 元筆電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第二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10,000 元相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第三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5,000 元 MP3 隨身聽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佳作獎三位:頒發市值約 2,000 元隨身硬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八、得獎名單公布:
海報決選與代言人投票結果將於 99 年 1 月 31 日前公告於土水網「最新訊息」(不另行電話或電郵通知),並配合世界水資源日於 99 年 3 月 22 日舉辦「10 年有成宣導記者會」,現場將公佈評選結果及進行頒獎儀式。
九、領獎方式:
(一)所有獎項可於頒獎典禮中領取(並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無法到場者可改由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如需以郵寄方式領獎,相關郵寄費用由領獎人負擔)。
(二)獎品不得兌換其他獎金或獎項,得獎之名額不得轉讓他人,除獎品外衍生之費用由得獎者負擔。
(三)本活動獎品,主辦單位得視情形變動更換同等值獎品。
(四)得獎人如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十、報名期間:
自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一、 報名方式:
(一)海報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掛號方式,將海報以 A4 彩色輸出印製,並黏貼於八開(30cm × 42cm)黑色硬卡紙上,卡紙背面請書明送件者之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併同報名表、同意書、圖檔光碟郵寄至本會。受理期限以郵戳為憑,請參賽者自行預估送件時間,逾期不受理。
(二)代言人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將報名表、同意書及設計稿光碟以掛號方式寄出 (郵戳為憑),並將作品檔案上傳至官網活動專區,上傳期限為 98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2 點前,逾期不受理。
(三)光碟圖檔應包含兩種格式:
1.網路用:解析度 150dpi、*.jpg 檔、RGB。
2.印刷用:解析度 300dpi、*.tiff 檔、CMYK。
【注意事項】
1.報名表設計說明欄位請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2.報名相關表單請於活動網頁自行下載。
3.參賽者需同時繳交報名表、同意書、設計稿光碟各乙式,並依序排列封裝,始能參加評選,作品並以不摺疊為原則,如有缺漏未於 98.12.31 補齊,視同放棄。
4.以郵寄方式繳送之作品請妥善包裏,以免運送途中遭受不必要之毀損,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或逕洽主辦單位確認之,參賽作品及相關資訊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5.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6.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品與獎狀,獎位不遞補,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7.參賽者每人最多繳送三件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
8.著作權相關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品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2)必要時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3)主辦單位對得獎者送件之所有物件資料,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無償重製及播放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應用於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推廣系列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4)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9.領獎人應於領獎時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碼、戶籍地址。如非本國籍人士,則應出具姓名、護照號碼及居住地址,並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稅 (居留未滿 183 天者扣 20%)。
10.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土水網。
11.所得之獎品一經贈與,非有重大瑕疵者不得更換。若電器商品有損壞或故障,請聯絡原製造廠商,本署不負保固維修之責任。
12.作品繳送地點為 100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 83 號,註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10 年宣導系列活動。本活動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 (02)2383-2389 # 813 吳雅婷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sgw.epa.gov.tw/public/Action_Index_01.asp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創意紀念品設計比賽
活動名稱:
玩花漾設計‧Go Design!
共同主辦: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民聲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主題:
全民總動員一起玩花漾設計,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主要元素,設計出具創意的大會紀念商品。創作者需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創意發展主軸,加入你無限想像功力,融入吉祥物角色思考,創作出足以代表大會精神的創意紀念商品。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地域、不限年齡,具有無限創意的你。
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時間: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17:00 止
作品繳件日期: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審時間:2009 年 11 月 17 日
公布入選名單:2009 年 11 月 20 日
網路票選活動: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複審時間:2009 年 12 月 14 日
公布得獎名單:2009 年 12 月 18 日
頒獎記者會:2009 年 12 月底
競賽獎項:
〈1〉冠軍: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2〉亞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3〉季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4〉佳作:十名,各得獎狀一紙。
※以上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花博官方紀念品館─風味館展出,並成為主辦單位所開發、生產或銷售之花博紀念系列商品。
※得獎者有機會獲得聯合報於花博紀念品專欄專訪。
※進入複賽的 20 位入圍者 (含得獎者) 皆需配合活動相關之行銷宣傳活動,並出席頒獎記者會。
評分標準:
初審將篩選出20件優秀作品進入複審,20件優秀作品再經過複審選出冠、亞、季軍及佳作作品。
初審
設計創意 50% (包含以下)
‧作品平面圖案色彩 30%
‧作品外觀造型 30%
‧作品整體性 40%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複審
創意設計 40% - 美學表現、市場定位、創新性、設計概念、趨勢性材料應用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網路人氣 10% - 網路得票率
網路票選活動:
〈1〉網路票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2〉網路投票方式:請上官網 (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即可參與投票,投下誰是你心目中的花博創意紀念品的第一名。(每人限投一票)
〈3〉本活動將抽出 50 位幸運投票者,送出花博精美小禮物乙份,得獎名單將於 2009 年 12 月 18 日公布於官方網站上。
參賽約定事項:
<1.>參賽者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
<2.>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或涉及違法侵權情事。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其有任何不符合本次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或者涉及仿冒、抄襲或其他違法侵權等情事者,主辦單位有權公布並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參賽者承諾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4.>得獎作品(含所有設計稿、說明、及作品創作過程之全部著作,以下同)之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歸屬:
1.冠、亞、季軍得獎作品:其全部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保證不擅自利用或將該作品轉讓或授權第三人。
2.冠、亞、季軍以外之其他得獎或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永久、無償、不限方式與用途之利用權,包括(但不限於):得自行或授權第三人進行重製、改作、發行、生產銷售、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或為其他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之行使與利用。
3.以上所有得獎或入選作品之參賽者,均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4.參賽者如違反上述任一保證或規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展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5.>參賽者之報名作品、設計圖、及所提供之相關說明與資料,無論是否得獎,其所有權均由主辦單位取得,前述參賽作品、資料等一律不予歸還,參賽者請自留備份。
<6.>參賽者需清楚且正確地填寫其相關資料,如參賽者為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所有參賽文件(包括報名表及智慧財產權同意書)均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簽章。前述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以致無法聯絡參賽者或者發生文件不生效力、效力未定或有其他疑義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7.>如有因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相關資料或行為,致生損害於本比賽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情事時,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對其提供之作品、資料以及其相關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參賽者如因不履行或違反本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而導致本比賽、主辦單位或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產生任何損害,參賽者應予以賠償。
<9.>所有獎項無法兌換為等值的商品或現金。主辦單位並保留變更本比賽相關活動辦法的權利。
<10.>本次比賽如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次比賽。
<11.>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辦法、獎項、時間及得獎公佈、網站等修改的權利,修改後將逕行於活動網站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1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13.>如有未盡事宜,依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詳情請見活動網站: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通緝!張君雅小妹妹 - 創意大頭目
全面通緝!!廣告創意頭目大搜羅!!
重金懸賞!!
全面通緝藏匿張君雅小妹妹的創意大頭目~~
只要你滿腦子 KUSO 思想,滿肚子趣味主義,歡迎把張君雅小妹妹綁架去,就有機會被重金犒賞!!
獲得最高 5 萬元的高額獎金,作品還有機會在 Youtube 首頁播放喔!
時間排程
廣告徵稿時間:2009 年 11 月 05 日 (四) 至 2010 年 01 月 03 日 (日)
網路投票時間:2010 年 01 月 04 日 (一) 至 2010 年 01 月 17 日 (日)
得獎公佈日期:2010 年 1 月 25 日 (一)
得獎作品露出時間:
‧1/26 - 1/27 Youtube 首頁
‧1/28 Yam 天空首頁
‧1/29 Yam 天空部落首頁
活動辦法
1. 以「張君雅小妹妹」為主題,不限古裝時裝太空裝;不限泡麵零食或人裝,只要有「張君雅小妹妹」深藏其中,並為一完整廣告故事,皆可參加!
2. Demo 影片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 (DV 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 並後製作編輯配音,或使用多媒體形式 (如 Flash) 創作亦可,請注意影片須先上傳於 YouTube 後,再於活動頁填寫相關報名資料,即完成活動報名。
3. 影片規格、格式必須符合 YouTube 上傳限制(請先詳閱 Youtube 說明),影片長度限制 60 秒以內,並請在您上傳的影片標題欄位填入【張君雅小妹妹】字樣。
4. 收件截止日期為 2010 / 01 / 03,並於 2010 / 01 / 04 - 2010 / 01 / 17 開放投票,投票需登入 facebook 之後方能投票,投票期間每人每天不限投票次數,但同一位參賽者一天僅能投一票。
評選標準
創意表現 40%
演員表現 20%
編劇 20%
導演 20%
‧由評審選出前五名,加上網路票選前五名,共取十名進行決選
‧十名參加決選的得獎作品,將由學術界與產業界專業評審團,在 1 / 8 (五) 於中州技術學院開會評選出,並於 1 / 11 (一) 於活動網站、張君 雅blog 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獎項
第一名:50000 元 + 作品於 1/26 Youtube 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第二名:30000 元 + 作品於 1/27 Youtube 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第三名:10000 元 + 作品於 1/28 Yam 天空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最受歡迎 (網路票選) 第一名 - 於 1/29 Yam 天空部落影音固定露出一天
熱情參與獎:十名,每人一箱張君雅小妹妹捏碎麵
※感謝網友熱情參與,參與投票的網友皆擁有抽獎資格,有機會獲得一箱張君雅小妹妹捏碎麵
注意事項
1.此活動由維力食品公司與中州技術學院共同主辦,獎金由維力食品公司提供,中州技術學院統一發放,而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則為維力食品公司擁有。
2.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的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3.參賽作品須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公開過作品,作品須為原創性創意短片,無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5.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6.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7.獲獎者作品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8.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及活動期間廣宣行銷用途(包括於eDM、活動BANNER、議題操作、廣宣參賽等),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
9.著作權: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需提供影片檔及簽立移轉同意書,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若獲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10.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維力食品恕不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11.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12.參與本活動者請真實且正確地填寫、提出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活動小組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3.得獎者將於得獎公告後三週內寄出通知,若獲獎人因資格不符或願意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
14.參加活動者需詳填個人基本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活動小組無法連絡通知者,視同審查無效。
15.若獲中獎者未提供或提供不實資料,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
16.由於活動中獎時須通知領獎人,請務必填寫與提供正確資訊,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7.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活動小組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8.活動小組有權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將於活動網頁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1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元 (含) 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20.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活動網站:http://apps.facebook.com/powmain/?home (需登入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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