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台北市彰中校友會 LOGO 設計比賽

 
一、活動主旨
台北市彰中校友會為公益性團體,於民國 82 年成立,以聯繫校友及師長情誼,協助母校之發展及發揮母校「真、善、美」精神來服務校友及社會,提供彰中校友互動平台及校友回饋母校為宗旨。
本會成立至今已近十八年,為強化本會識別性,且激發歷屆校友對校友會的參與感和認同感,因此舉辦 LOGO 設計比賽。
此活動宗旨在於透過公開徵選,建立台北市彰中校友會的特色,以傳承、回饋、真善美為精神主軸作為校友會未來發展之意像,並廣泛應用於校友會文宣、網站及活動,以達到宣傳、識別與校友會精神之展現。

二、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台北市國立彰化高級中學校友會
協辦單位: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徵選方式
(一)參賽資格:彰中在學生與畢業校友(校友子女亦可參賽,但須以校友名義報名參加)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1 年 1 月 10 日(週一)止
(三)收件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收件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於信封註明「台北市彰中校友會 LOGO 徵選活動」字樣,收件人:孫瑞標,收件地址:台北市中山區 104 松江路 125 號 10 樓味全公司
(四)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得獎作品將於 2011 年 3 月 31 日前揭曉,將公告於「台北市彰中校友會」網站(http://www.chsha-tpe.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六)聯絡方式:
電話:(02)2517-5363
傳真:(02)2506-3540
活動網址:http://www.chsha-tpe.org.tw

四、徵選作品規定
(一)設計要點:
1、作品圖像必需具有彰化高中意涵之代表性,以傳承、回饋、真善美為精神主軸。
2、Logo 設計可包含「台北市國立彰化高級中學校友會」字樣。
3、Logo 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
4、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摺頁、簡介、網頁、信封、信紙、宣傳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等與校友會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5、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 × 15 公分。
(二)規格:
1、作品請以電腦 CorelDraw、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軟體製作,完稿作品需加註標準色(CMYK 標色)。
2、請將完稿作品存成 JPG 檔(圖檔規格:全彩 JPG,解析度 300dpi 以上),以光碟方式存檔(必須附上原始檔),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標示或黏貼於光碟上。
3、需將完稿作品輸出 A4 彩圖連同「報名表-1」黏貼於 A3 裱板正面,「報名表-2」則黏貼於裱板背面右下角,不需裱框。
4、請將個人基本資料、作品創作理念及設計說明(約 200 字以內的圖形意義、色彩涵義等)清楚闡述於報名表上,文字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書寫。
5、作品請註明參賽者姓名(紙本請標示於版面報名表上,電子檔請標示於檔名中)
(三)檢送文件:
1、燒錄電子檔光碟一式乙份(含完稿作品原始檔及 JPG 檔)。
2、A3 裱板一式乙份(需將完稿作品及報名表黏貼完成)。
3、「設計徵選活動送件作品切結書」一式乙份。
※作品上不得註明任何標誌記號,且需為未曾發表過之創作,若有發現抄襲將不列入評選,並不得有議。
(四)件數:
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檢送一套完整文件(含光碟、A3 裱板、切結書、報名表)。

五、評選方式
1、評選時將考慮作品之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未來實體制作與衍生商品的可行性與可變性等。
2、第一階段初選(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 2 月 28 日):
(1)校友會網路會員線上票選 50%(活動網址 http://www.chsha-tpe.org.tw
(2)活動評選委員會 50%
3、第二階段決選(日期:2011 年 3 月):台北市彰中校友會理監事會議票選

六、錄取名額及獎勵
1、第一名:獲得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作品將作為台北市彰中校友會的識別圖案 (LOGO)。
  優選:三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2、二人及以上共同創作之獲獎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3、獎金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4、作品題材不符或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七、權利歸屬
1、得獎作品其著作權須讓與本會,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
2、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並不另致酬。若有申請著作權之必要,得獎者有協助辦理單位申請著作權之義務。著作權財產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不再支付費用。
3、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作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八、注意事項
1、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或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取消其參選資格,參選人應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報名表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作品規格等之填寫或提供均應符合規定。參賽作品無論受理與否,概不退件發還,報名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3、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主辦單位。請參選者於郵寄參選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因運送而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4、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作品題材不符或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5、參賽者所送作品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6、凡報名參加此徵選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此徵選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述之各項規定。
7、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設計服務費及獎狀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選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8、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北市彰中校友會網站。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www.chsha-tpe.org.tw/page1.aspx?no=102100913174751706&step=1&newsno=102101203112222217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

221 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比賽

 
一、活動緣起
2009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布數據警告:「全世界現存的 6,000 多種語言中,大約 2,200 多種語言瀕臨滅絕。」澳洲語言學家克里斯托弗.莫斯利(Christopher Moseley)也說:「語言滅絕是全球廣泛存在的現象。」因此,除地球環保之議題是全球人民關注的焦點外,「共同努力拯救瀕危語言」亦是全球應重視的另一項任務與責任。而根據同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報告中顯示,臺灣現有 24 種語言頻臨滅絕危機,其中馬賽(巴賽)語、龜崙語、洪雅語及凱達格蘭語、道卡斯語、巴布拉語、西拉雅語等 7 種語言,已被認定流失。而 UNESCO 總幹事松浦晃一郎更強調,消失的語言將造成許多非物質形式的文化遺產消逝,特別是代表傳統或口語表達的寶貴遺產,如詩歌、俗諺、寓言及笑話等。因此,教育部積極推動相關保存及推廣活動,藉由各界的力量,持續深耕、延續並傳承各族群語言文化。

二、活動目的
為響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訂每年 2 月 21 日為世界母語日,教育部特結合 221 世界母語日規劃辦理「221 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活動」。期透過各式推廣方式,引發全民共同響應並關注保存臺灣母語、瞭解臺灣語言文化之多樣性,進能促進各族群間彼此尊重、包容與欣賞。

三、主辦單位
教育部

四、參賽內容
(一)參賽資格及分組:
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或外籍人士在臺灣工作、居留者均可投件,並分下列 2 組別競賽(參賽者於報名時,請自行在報名表中選填組別)。另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賽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並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等資料。
1、學生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學生。參賽者於報名寄件時,應繳交有學籍註冊證明之學生證影本乙份(無學生證者,請提供就學證明資料)。
2、一般組:學生組以外之其他人士。
(二)設計主題:
以傳承語言文化、尊重多元價值、教育落實深耕、情感追尋認同為主軸,進行發想、設計。
(三)報名資訊:
1、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http://www.edu.tw/mandr/ )下載並填妥「報名表」、「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2、收件時間:99 年 12 月 1 日上午 10 時起至 99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6 時止(以郵戳為憑)。
3、寄件地址:22242 臺北縣深坑鄉深坑村文化街 45 號 臺北縣深坑國小(請於寄件封面注明「參加 221 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活動」等字樣。)
4、通訊聯絡:臺北縣深坑國小/電話:(02)2662-4675 團務秘書張茹蘋小姐/電子信箱:rupin2010@gmail.com
(四)作品規格:
1、製作方式:原則上以電腦繪圖並輸出彩色樣張為主,如屬幼稚園、國小及國中學生則可以手繪、剪貼方式投稿。
2、海報尺寸:
(1)手繪稿:正二開(長 76cm * 寬 52cm)尺寸(限幼稚園組、國小組及國中組)。
(2)電腦稿:菊八開(A4)尺寸之電腦繪圖,並輸出為菊八開(A4)尺寸之彩色樣張。
※得獎作品最後由教育部輸出為正二開(長 76cm * 寬 52cm)尺寸,並印製為海報。
(五)繳件資料及規定:
1、共同繳件資料:
(1)「參賽作品」:將電腦輸出之彩色樣張或手繪稿作品,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 30cm * 長 42cm),作品不得摺疊,並於下方貼上 300 字以內之設計理念。
(2)「報名表」2 張(其中 1 張請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乙份。
(3)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下載、填寫、列印,並依規定黏貼於黑色裱版背面。
2、若為電腦繪圖者,應一併交付光碟片,且光碟上須注明參賽組別及姓名;若為「學生組」再加注學校、科系及年級。
3、光碟片內容為:
(1)原始檔:菊八開(A4)尺寸,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JPEG 或 JPG 檔:解析度為 96dpi,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五、獎勵名額及方式
(一)學生組:共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稚園組等4組別。
第 1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3 萬元。
第 2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1 萬元。
第 3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5,000 元。
佳作獎:若干名。獎狀乙紙。
(二)一般組:
第 1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10 萬元(或記功 2 次)。
第 2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5 萬元(或記功 1 次)。
第 3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獎金 3 萬元(或記嘉獎 2 次)。
佳作獎:若干名。獎狀乙紙(或記嘉獎 1 次)。
(三)作品未達標準時,各組名次得從缺。
(四)獲獎者身分若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七點所稱之各機關學校員工者,不發給獎金,改由本部建議權責機關給予上開獎度之行政獎勵。

六、評選方式
(一)參賽作品將分組進行評選,並委由專家組成評審團隊,於 100 年 1 月中旬進行評選。
(二)各組評選標準:
◎學生組 - 高中職組
‧主題正確性 30%
‧視覺    30%
‧創意    20%
‧創作理念  20%
◎學生組 - 國中小組
‧主題正確性 30%
‧視覺    20%
‧創意    30%
‧創作理念  20%
◎學生組 - 幼稚園組
‧主題正確性 30%
‧視覺    20%
‧創意    40%
‧創作理念  10%
◎一般組
‧主題正確性 30%
‧視覺    30%
‧創意    20%
‧創作理念  20%

七、得獎公布
(一)得獎名單預計於100年1月31日公布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上。並個別通知參加頒獎典禮。
(二)得獎作品後續除將印製為海報(尺寸為正二開,即長 76cm * 寬 52cm),並發送至各機關單位、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等,進行張貼及宣傳事宜外,未來亦規劃辦理參賽作品展覽,或轉製為母語日相關推廣產品供做宣傳。

八、注意事項
(一)畫面不拘形式,電腦繪圖、電腦合成、手繪插畫、貼圖等均可,唯圖片版權由參賽者負責。
(二)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之自創作品,且不得有抄襲、盜用、冒名、填具不實資料,或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若違反規定,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外,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三)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經主辦單位篩選之優良作品,無償讓與主辦單位辦理相關活動,如巡迴展覽發表之使用,並請參賽者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若不同意者請衡酌是否參賽。
(四)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五)參賽者需詳閱活動相關規定,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將不列入評選。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公布之。

221 世界母語日主題網:http://www.221.moe.gov.tw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攝影吉安 - 用影像記下你的吉安故事

 


「攝影吉安」首回徵件主題:
吉安秋之美、日之光

花蓮縣吉安鄉,一個樂活城市排名第四名的優質城市
這裡可能是處你未曾造訪的新地,也可能是你曾擦身而過的路經城市,
又可能你原本就是這裡的幸福居民...
不論你對吉安有哪一種印象
從現在起,請接受我們的邀請,隨著秋冬的腳步、踏出你的探索腳步
到吉安走走,用你的眼光和思絡、拍下你的吉安故事

收件時間:
2010 / 10 / 01 ~ 2011 / 01 / 08 止

交件方式:
將符合主題的照片及主題、概念說明(200 字內),email 至主辦單位收件信箱 jian.arki@gmail.com,逾期概不受理。

交件規格及張數:
‧email 時請交照片電子檔,長邊請設定在 1024 像素,傳統照片請先自行掃描,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若接獲通知通過初審者,則需提供原始檔案(總像素不低於 900 萬像素),以供後續參展或宣傳使用,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張數不限
‧email 同時請註明參賽者姓名、手機、聯絡地址

初審公告日期:2011 年 1 月 14 日
複審公告日期:2011 年 1 月 21 日
決審:2011 年 1 月 26 日於台北築空間舉行

入選、複選與得獎名單公布:
‧攝影吉安活動官方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pages/she-ying-ji-an/161798283834223?v=wall
‧台開心農場官網 http://www.i-lohas.tw/

獎項:
金獎:新台幣五萬元整 + 獎座(一名)
銀獎:新台幣三萬元整 + 獎座(一名)
銅獎:新台幣二萬元整 + 獎座(一名)
另選出佳作十名,致贈入選獎及證書。

注意事項:
1. 台灣土地開發公司、台灣創新發展公司、築空間等所屬員工不得參與比賽。
2. 主辦單位將於活動官方 Facebook 和台開心農場官網公布初審、複審、決審名單,並分別以 email 通知,請於交件翔實填寫個人資料(含:姓名、手機、聯絡地址、email 信箱)以確保權益,若未填寫或填寫不全,則視同棄權。如經查證或經人檢舉有冒用或虛假不實資料時,主辦單位將逕予取消參賽 / 獲獎資格。
3. 參賽者交件後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於網站或其他媒體上公布姓名,並同意主辦單位得蒐集、使用(限行銷活動)電腦處理其個人資料。
4.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和賠償責任。
5. 參賽者照片、文字一經初審入選,即視為參賽者授權予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使用於活動相關網站、Facebook、各媒體刊物等宣傳平台之權利,並於刊登該作品時署名參賽創作者全名,其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且主辦單位不會將入選作品轉售,參賽者並同意不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參賽者仍得利用其已入選作品,惟不得轉售第三人。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絕無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若參賽者提供之參賽作品致主辦單位遭第三人為任何法律上或非法律上之請求,參賽者應負責排除之,若因而導致主辦單位受有任何損害,參賽者應負全部損害賠償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損害賠償之費用)。
6. 主辦單位保有審核照片及文字是否於活動網站、廣宣品上刊登之權利,若參賽者參賽作品之內容與活動主題不符者,以及有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不雅、暴力、色情、涉及詆毀或負面暗示性等照片、文字,主辦單位得不待通知,逕行刪除,並取消參賽者參賽資格。
7. 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活動、變更及調整獎項內容及活動等之權利;若有任何變動,主辦單位將於活動官方 Facebook 公佈之。
8. 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刊載於本活動 Facebook 及台開心農場官網相關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繳交送出參賽文件檔案時,即視為與主辦單位同意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約定,如有參賽者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獲獎資格。

相關資訊:http://www.i-lohas.tw/news.php?news_id=21

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潮莓正傳 - 2010 草莓文化季年度潮 T 設計比賽

 
一、背景說明:
2010 最夯的話題非“潮流”莫屬,因此大湖地區農會將今年草莓季的主題訂為「潮莓正傳」,期望以最受年經朋友喜愛的潮流文化,突破以往可愛甜美的草莓形象,將活動主題融入潮流元素,活化台灣草莓第一品牌。

二、活動說明:
參賽者以「潮莓正傳」為設計概念,呈現將大湖草莓融入潮流文化為主題的 T-shirt 圖樣作品,並由主辦單位評選出前 3 名最佳創意獎。

三、活動時間:
1.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15 日 17:00 止
2.評選:2010 年 12 月 17 日
3.得獎公佈:2010 年 12 月 18 日

四、參賽方式:
(一) 投稿說明:
1.索取報名表及參賽規章,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strawberry2010.html 下載列印。
2.主題:以【潮莓正傳】設計概念的 T-Shirt 圖樣圖檔規範
A. 作品尺長寬應小於 A4 尺寸
B. 檔案格式:向量及點陣 JPG
3.參賽作品背面浮貼報名表,設計圖上不得出現任何有關自身圖文,或是參賽者相關資料,資料不全者,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一經查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5.繳交智慧財產權切結書,作品美術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二)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7 時止,將作品以列印或張貼繪畫至 A4 紙張上,同時於背後附上報名表及光碟電子檔乙份(檔格式為向量及點陣 JPG,分辨率為 300dpi 以上,CMYK 模式,註明 CMYK 度),郵寄至娛果公關有限公司收,地址:苗栗市府前路 160 巷 41 號。並請電洽 037-364401 轉 52 確認報名即可。(免報名費用)報名時請於信封外註明,『潮莓正傳 - 2010 草莓文化季潮 T 設計報名』。

五、輔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指導單位:苗栗縣政府、苗栗縣議會
  主辦單位:大湖地區農會、大湖鄉公所、大湖鄉民代表會

六、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1.主題掌控 40%
‧草莓意象
‧以「潮」為設計概念
2.創意表現 30%
‧概念新鮮銳利
‧圖案設計新穎
3.美感與商業成熟度 30%
‧市場接受度高
‧印製圖案的成本考量
(三)結果公布
2010.12.18 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決選名單,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七、活動獎項:
第一名:新台幣 一萬元整
第二名:新台幣 八千元整
第三名:新台幣 五千元整

八、關於該作品智慧財產權之讓渡約定:
1.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設計,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不得參賽。
2.參加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且需賠償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獎品與獎狀,並取消其資格。
3.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時即認知並同意,參賽者同意於「苗栗縣大湖地區農會」相關活動宣傳使用其參賽作品。
4.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同意協會將作品圖形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所得歸苗栗縣大湖地區農會所有。

九、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創作人需繳交正本簽名的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如未滿 20 歲,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方能領取獎金、獎品與獎狀。
2.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電話連動兩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須於 2010/12/31 前依主辦單位指示地點前來領獎,逾期未領取獎項者,視同得獎者放棄該獎項。
3.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4.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5.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所有變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6.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strawberry2010.html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GATSBY 學生CM 廣告創作比賽

 


活動名稱:
GATSBY 學生 CM 廣告創作比賽 2010 -「放眼亞洲熱身賽!」

活動目的:
GATSBY 為了提供給對影像製作有興趣的學生們一個發揮才能的機會,期待發掘更多具豐富創意的各類影像製作人才,日本自 2006 年開始針對學生舉辦廣告創作比賽。歷年來募集日本、香港、韓國、印尼(2010 年始參加)等地的作品,學生的參與度及作品水準令人驚豔!
本次舉辦「放眼亞洲熱身賽」的規則、評選方式參照日本大賽辦理,希望藉此從作品中感受到屬於台灣學生們的創意與視野,也為明年台灣地區加入這場國際賽事作準備!

活動時間:
2010 / 10 上旬:校園說明會、開始接受報名
2010 / 12 / 01:開始接受作品提交(請附上報名表格)
2010 / 12 / 31 15:00:報名、收件截止
2011 / 01 上旬:評審期間
2011 / 01 / 21:結果發表
2011 / 01 下旬:頒獎典禮

CM 廣告的作品主題:
GATSBY 的品牌概念 -「Fun to Groom」~
總是理解時下年輕人的心態,引領「最 in 帥氣造型」的全方位男性時尚品牌。
1. GATSBY - Styling series:「MOVING RUBBER 髮腊」
「絕技造型、無限重塑、超感持久」
2. GATSBY - Face Care:「男性專用洗面乳」
「簡單清潔步驟,徹底解決男性肌膚問題」
3. GATSBY - Face Care:「淨酷濕紙巾」
「輕鬆快速地擦去臉上髒污,隨時隨地都能保持潔淨清爽」
※ 影像、聲音、旁白、CG 等用以製作 CM 的素材均需為原創、且未曾公開發佈。
※ 同一支 CM 作品中,請選擇任一主題;唯不可於同一個 CM 作品中選用兩個以上主題。
※ 商品、LOGO 等相關素材, 在確認報名後始提供下載。

參賽資格:
GATSBY 學生 CM 廣告創作比賽是以學生為出發點的影像創作比賽。
1. 完成義務教育之在學學生。包含國中應屆畢業生、高中職生、大專、大學、研究所在學生。
2.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是團體形式(校內或校外組合皆可)參賽。
3. 作品中的演出者不限制為學生。

CM 製作類別:
◎ 15 秒 / 30 秒 CM 類別:除了企畫創意外,亦針對拍攝及編輯技巧予以審查。
◎ 1 minute CM 類別:針對需 60 秒方能完成的企畫、演出予以審查。
◎ 無須剪輯 CM 類別(初學者):不需特別進行剪接編輯的 CM 廣告類別。即使是初學者 or 沒有編輯器材也可憑創意取勝。作品長度需為 15 秒 ~ 45 秒。
※「無須剪輯 CM 類別」可以手機、數位相機作拍攝。畫素限制為 640 x 480 pixel 或 480 x 360 pixel。

評審方式:
活動企畫小組將邀集各界專業評審與 GATSBY 台灣區總經理一同評選出優秀作品,並將得獎作品刊登於台灣 GATSBY 官方網頁與 facebook 粉絲專頁。

評選重點:
GATSBY 的目標族群為 18 - 24 歲男性,愛好有趣事物、且十分重視朋友的年輕人。廣告製作重點在於融合「品味有型」的要素,將 GATSBY 品牌形象 (Fun to Groom)及商品魅力透過影像傳達給消費者。

獎項內容:
◎ 最佳 GATSBY 大獎(1 名):獎金 1 萬元、GATSBY 商品
◎ 15 秒 / 30 秒 CM 類別(1 名):獎金 5 仟元、GATSBY 商品
◎ 1 minute CM 類別(1 名):獎金 5 仟元、GATSBY 商品
◎ 無須剪輯 CM 類別(1 名):獎金 5 仟元、GATSBY 商品

作品提交:
‧作品格式請以 mpeg、avi、mov 格式,燒錄成 VCD / DVD 光碟。
‧請先上網下載報名表格,作品繳交時需附上完整報名表格並填妥資料,連同作品光碟寄送至以下地址:
 郵寄地址 - 10451 台北市民權東路一段 76 號 12 樓
 收件人 -「GATSBY 學生 CM 廣告創作比賽 活動小組」收
※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兌獎辦法:
◎ 得獎名單統一於 2011 年 01 月 21 日公佈於 GATSBY 官網。
◎ 得獎名單公佈後一週內將由專人與得獎者連絡相關領獎事宜。如因資料不實或其他人為及非人為因素導致無法聯絡到得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補發。
◎ 獎金及獎品預計於 2011 年 2 月底前寄送完畢,無法聯絡到之得獎者不適用此條款。
◎ 若因地址遷移或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 領獎繳付之文件 (如身分證影本) 若有不全或有誤、造假者,即視為中獎無效,該中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繳回已領取之獎項。

注意事項:
◎ 獎品寄送地址僅限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 所有獎品均不得兌換現金或轉換為其他商品。
◎ 得獎資格以影片單位計算,不論為個人或團體報名,一支影片以一份獎額計。
◎ 請妥善包裝參賽光碟,如因運送過程光碟受損破裂或無法讀取,則不列入評分。
◎ 報名影片之影像版權、使用權及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之權利歸主辦單位蔻仕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 影片內容不可違反善良風俗或社會倫理,亦不可牴觸所有法律、政令及條例,或損毀個人、團體之名譽或隱私,如經主辦單位判定內容觸及上述事項,則取消參賽資格。
◎ 得獎者資料以報名時所提供之內容為主,若填寫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或獎品無法準確送達,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參與本活動之消費者所提供的聯絡資料僅限用於本次活動及蔻仕麗股份有限公司將來進行產品最新行銷、抽獎活動宣傳用途。
◎ 所有獎品金額均為含稅金額。依據國內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供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向國稅局進行申報作業;外籍人士依法需提供居留證正反面影本及繳交 20% 機會中獎所得稅。
◎ 本活動之相關訊息、皆以 GATSBY 官網公告為主,蔻仕麗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修訂、終止活動內容及活動辦法,以及替換贈品之權利,且無須另行通知。
◎ 對於本活動直接或間接產生及涉及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收件地址錯誤、郵誤或其他事項等,蔻仕麗股份有限公司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 活動期間如有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諮詢專線 0800-028-088,或來信 gatsby@mandom.com.tw 由專人為您服務。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gatsby.com.tw/event/event.php?id=36

「你也來自由發揮」創意 MV 大賽

 


一.活動名稱:
“你也來自由發揮”

二.主辦單位:
環球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跳蛋工廠

三.活動主旨:
1.推廣創意影像活動。
2.以“好人”為主題,拍攝 5 分鐘內之短片。
3.以自由發揮之單曲“好人”為此影片的音樂,將歌曲置入於影片中。

四.參賽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或持有居留證人士
2.參賽作品不得有冒充借用,抄襲,拷貝他人之作品

五.參加辦法:
1.參賽者簡介及聯絡方式 (姓名. 電話. 地址. 經歷)
2.之前影像作品集 60 秒以內
3.故事拍攝腳本 (形式不拘,簡單易懂即可)
※ 關於故事腳本,可以是聽過的好人故事、經歷的好人故事、幻想的好人故事等等,不需參照原曲歌詞內容。
※ 請備妥以上三個項目 email 到:otfonetwofree@gmail.com
活動電話:250245465 轉 總機 或是 250081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10 日截止
第一階段評選公佈日期:2010 年 12 月 13 日

六.評選方式與獎勵:
第一階段:
自由發揮與環球唱片將以參賽者的腳本創意度與作品集成熟度為評選標準,於 2010 年 12 月 15 日公佈兩名入圍者,各補助影片製作費五萬元新台幣整,並且讓挑選無名正妹為影片女主角。兩名入圍者必須於 2010 年 12 月 22 日前,完成影片並繳交給主辦方。
第二階段:
主辦方將兩部“好人”影片發佈於活動網站,於規定期限內,以點播率勝出之一名為優勝者,將其影片製作成MV在電視廣告播出。
※第二階段交件日期:2010 年 12 月 22 日
※雙方必須簽立具法律認可之版權使用書

詳細資訊及辦法:http://www.wretch.cc/blog/onetwofreetw/13843

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第七屆『精神疾病反污名化 - 請你聽我說』紀錄式短片創作比賽

 
一、指導單位:內政部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三、贊助單位: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四、報名截止:
即日起至 12 月 20 日(一)止

五、報名辦法:
(一)參加對象:不限,只要你敢 show、夠創意,歡迎踴躍參加。
(二)比賽內容:須與精神障礙者或精神疾病有緊密連結,並能破除污名化效應,另附上三百字內的作品主題說明,報名表以及作品主題說明,請以 A4 紙張列印或書寫,連同作品寄出。
(三)比賽項目:3 分鐘以內的精神疾病反污名化短片,畫面上需呈現自行設計的標語,作品請燒成 DVD 格式。
(四)報名簡章可逕自 www.tamiroc.org.tw 下載。
(五)報名方式:
僅接受郵寄方式報名。請於 12 月 20 日 (一)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 DVD 及報名表(請務必於發表同意書之立書同意人處簽名)郵寄至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100 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 8 號 6 樓),註明參加「2010 精神疾病反污名化短片創作比賽」。
(六)參賽者務必填妥報名表單內所有欄位與郵寄作品 DVD,若有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六、比賽方式:
【重要事項】凡參賽作品皆由康盟上傳至 Youtube 網站公開接受點閱
康盟 youtube 網址:http://www.youtube.com/user/tamiroc1997?feature=mhum
第一部份:評審評分。
第二部分:網路 Youtube 人氣瀏覽
本聯盟將於 99 / 12 / 21 中午 12:00 起公開所有參賽作品於 Youtube,迄至 99 / 12 / 28 中午 12:00 統計累積之瀏覽總人數,並將人數統計資料納入評分。

七、評審標準:
‧主題佔 40%
‧創意佔 40%
‧技巧佔 10%
‧Youtube 瀏覽人數 10%

八、獎勵辦法:
(一)自所有作品中選出前三名與佳作數名。
(二)獎金: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參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貳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壹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佳作獎:獎狀乙紙,與紀念品乙份。
(三)優勝者名單與頒獎典禮詳情將由本聯盟專函通知,並於聯盟網站公布詳細資訊,若有問題請與本聯盟聯繫。

九、注意事項:
(一)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
(二)所有報名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投稿作品需為原創性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違者將取消本次參賽資格。
(四)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之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五)依據中華民國贈與稅法規定,凡贈與之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贈與稅額。
(六)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八)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活動辦法及下載:http://www.tamiroc.org.tw/news01-61.htm

FUN 夏鹿港 T-Shirt 設計徵選

 
目的:
透過競賽活動來邀請以有興趣設計潛力設計人,集思廣益創作以鹿港形象標誌為主體,設計成為鹿港鎮辦理活動衣服,設計也可以是公益的一環。

主辦單位:
鹿港鎮公所

設計主題:
請以智榮文教基金會贈與鹿港鎮公所之 LOGO 為設計主軸,自行發展切合之設計。 並請考量此設計圖像為可使用在短 TEE 上之影像。(設計前請參閱鹿港 ci 使用規範)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凡對圖像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參加設計。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含稅)、獎座乙座、獎狀乙幀、獲選設計將量產為『2011 鹿港慶端陽活動』T-Shirt、量產原 T 一件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6000 元(含稅)、獎座乙座、獎狀乙幀、量產原 T 一件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含稅)、頒發獎狀乙幀、量產原 T 一件
創作獎 7 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含稅)、頒發獎狀乙幀

徵選工作時程: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鹿港鎮公所官網(http://www.lukang.gov.tw
2.繳件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1 月 7 日(郵戳為憑)
3.繳件方式:請以「FUN 夏鹿港 T-Shirt 設計徵選活動」為主旨,將報名資料寄到「鹿港鎮公所.建設觀光課徵件小組收」地址:鹿港鎮民權路 168 號,電話:047772006 * 120 ~ 123
4.繳件內容:
1個人生活照一張 (電子檔)
2報名表及承諾書 (書面、電子檔)
3作品企劃說明 (書面、word 電子檔、JPG 電子檔 [解析度請設定 300dpi])
‧作品說明表如附件三 (包含設計主題、靈感來源、設計理念之 100 字以內之說明)。
‧服飾圖稿:請採電腦繪圖輸出。
5.繳件注意事項:
(1)繳件時,請將上述資料一併放入 a4 左右之信封內,並將“繳件專用信封封面”黏貼於信封上。
(2)上述電子檔請燒製成一片光碟繳交,並於表面註明參賽者姓名
6.評分標準:
本競賽活動將邀請彰化縣府機關長官、品牌設計師、設計專家教授、產業專家及媒體工作者...等擔任評審,使評審作業達公平、客觀。
1.評審團評分:
‧市場行銷及實用性 40%
‧作品創意     30%
‧切合主題     30%
(1)100 年 1 月 18 日由評審團評選。
(2)100 年 1 月 19 日於鹿港鎮公所活動官網(http://www.lukang.gov.tw)公佈得獎名單。
(3)主辦單位將個別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入圍者。
2.網路票選活動 ~ 最佳人氣獎:
得獎作品將於 100 年 1 月 21 日起公佈於鹿港鎮公所官網(http://www.lukang.gov.tw)舉辦網路人氣票選活動,100 年 2 月 13 日截止票選日。
(1)活動辦法:凡進入本活動網站登錄姓名、電子郵件信箱、聯絡電話、住址,即可加網路票選。
(2)郵件信箱投票一次,無法重覆投票。
(3)只要參加本票選活動,投票者均可參加網路抽獎。
(4)活動獎項:
‧料理節能鍋:3 台
‧禮卷 1000 元:3 份
‧相框:20 份
‧公會堂小屋:100 份
(5)抽獎日期:
(a) 投票截止後,2 月 15 日以電腦隨機抽出。
(b)中獎名單於同日公佈於本所活動網站。
(6)注意事項:
(a)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
(b)所有中獎者本所將以郵寄方式寄出及電子郵件通知並告知領獎方式,請務必確實填寫個人資料,實體贈品領獎時間至 100 / 3 / 15 日止,逾期視同放棄。
(c)自得獎名單公佈日起至領獎時間至截止,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獎項。
(d)獎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獎品不可要求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本所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辦法之權利。
(e)請得獎人領獎時攜帶身份證、相關證明領取贈品,若身份不合,將喪失領獎資格,實體贈品領獎時間至 100 / 3 / 15 日止,逾期視同放棄。
(f)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依國稅局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士須繳 20% 稅金)。如未超過扣稅金額仍需依法報稅,但不需繳付贈品稅。
(g)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3.頒獎典禮:100 年 2 月 28 日 (若有議動,本所將另行通知);得獎者請務必參加頒獎活動,如有要事,可委請委託人代理

配合獎勵:
一、得獎作品須無償提供給鹿港鎮公所量產為本所義賣品之設計圖檔,本所有權修改、重製該作品;其中第一名之作品將優先製作為 2011 鹿港慶端陽活動之 T-shirt。
二、得獎作品得配合執行單位於本活動各展覽、記者會等活動陳列展出。
三、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將鹿港鎮公所活動官網(http://www.lukang.gov.tw)或其他媒體記者進行報導。

競賽規則:
本競賽活動須以個人名義參賽,不可多人合作,每人限報名一件。為求評審公平性,嚴禁抄襲、盜用設計,並請務必遵守作品規格之要求,本人之設計作品確為自行創作,且不曾於校外公開發表,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一經發現有不尊重或剽竊智慧財產權者,將移送學校或所屬機構依校規及相關規定處理。且評選過程中若有不符本辦法規定,主辦單位有權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資格,並追繳已頒發之所有獎勵,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lukang.gov.tw/1022.php?activeID=481&secureChk=19aa4d054ee3f679ad3940df6b2f13e6&forewordTypeID=180

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第一屆雲林崙背鄉洋香瓜紀念商品設計競賽

 
壹、目的:
雲林縣是擁有台灣「農業首都」美譽的縣市,各鄉鎮擁有精緻多元的農特產品以及豐富動人的農業文化,其中崙背的洋香瓜更是其中具代表性的農特產之一:為了行銷地方產業特色及文化,故舉行「第一屆雲林崙背鄉洋香瓜紀念商品設計競賽」,希望能將崙背文化與生活紀念用品結合,為洋香瓜農業注入新的設計元素,讓更多的人透過紀念商品的傳遞來認識崙背文化,在此邀請極富創意巧思的各路高手一同參與,發「洋」崙背「香」,「瓜」起新風潮。

貳、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承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創意生活設計系

參、內容:
一、報名資格:
凡對雲林崙背鄉洋香瓜紀念商品有興趣者,均可報名。
二、徵件說明:
以崙背洋香瓜意象為主要概念,整合崙背傳統技藝與文化,期望競賽參與者能從「展現崙背」、「產業崙背」、「文化崙背」這三個層面來發揮創意設計,用以開發高質美感且具容易生產的生活用品或禮品。
三、比賽時間表:
如有變動,將在網站 http://www.wretch.cc/blog/lunbeimuskme 公告,敬請有意參加的參賽者隨時留意網站各項訊息內容。
‧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承辦單位報名負責人林香君收
‧初選結果公布:99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
‧初選入選作品模型送件:100 年 02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決選結果公布:100 年 3 月 01 日(星期二)
‧頒獎:暫定 100 年 3 ~ 4 月
四、報名方式:
報名截止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參賽件數不限
(一)報名表:1 份
(二)作品說明表:1 份
(三)參賽同意書:1 份
(四)設計圖稿:請使用 A4 尺寸輸出圖稿並以裱板單頁呈現,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任何相關文字
(五)電子檔光碟:包含報名表、作品說明以及設計圖稿(圖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五、送件程序:
(一)報名送件:請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將前述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 創意生活設計系辦公室『崙背洋香瓜紀念商品設計競賽』林香君小姐收。聯絡電話:05-5342601 轉 6499;承辦人:林香君小姐 0985-363048。
(二)決選送件:入圍者在接獲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圍後,請於決選送件截止期限前送交下列作品及資料:實體作品 1 份,依設計稿以 1:1 比例製作。。

肆、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
本活動評審將由主辦單位及雲科大,遴聘專業人士組成,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產生優選名單。
二、評選階段:
採兩階段評選,初審以圖面及文字評選,由評審團選出八件作品進入決選;第二階段決選在以實體作品審查,入圍作品交由工作坊依實體作品評定名次,選前三名及佳作五名。
三、評選標準:
‧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20%
‧商品化可行性   30%
‧外觀造型     20%
‧崙背在地特色展現 30%

伍、獎勵:
一、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牌一面。
二、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牌一面。
三、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牌一面。
四、佳作五名:獎金新台幣 5 仟元,獎狀一只。

陸、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以致影響評審結果,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報名表中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五、參賽者須簽署著參賽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擁有無償重製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六、參加競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或「未曾公開發表者」;若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七、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八、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
九、得獎者或其代理人需於崙背香瓜節辦理時到場領獎。
十、主辦單位認為得獎作品具有商品潛力之價值,得商請作者協助完成作品之商品化開發,相關獎勵事宜,由主辦單位與作者另行議定。
十一、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公開說明解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wretch.cc/blog/lunbeimuskme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童顏美姬】2010 創意廣告競賽

 
(一)活動名稱:
【童顏美姬】2010 創意廣告競賽

(二)收件時間:
1.影片拍攝上傳 11 / 15 ~ 12 / 15 ( 24:00 為止)
2.網路投票時間 12 / 16 ~ 01 / 16

(三)參賽主題:
將【童顏美姬】品牌理念及主打商品【益生菌保濕精華液】,以「擦的益生菌」為主題製作成 3 分鐘以內的創意廣告。

(四)作品規格:
1.創作表現形式不拘,各種實拍、動畫與數位影像皆可,每片長度 3 分鐘以內為限。
2.請繳交兩份光碟,內含 WMV 檔 (320 * 240 格式) 以及一份 DVD 格式之作品光碟,(以電腦可自動播放為原則),以提供審查、存檔及推廣之用,但請自行保留作品檔案,主辦單位恕不歸還作品。
3.作品需註明「參賽主題」及「作品名稱」,若配樂為自創,則需再加註『詞曲創作者』。
4.參賽作品中所使用的音樂或配樂,或其他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並提供主辦單位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請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
5.請於光碟上以油性筆註明:組別、參賽姓名、影片片名。
6.請附上報名表、授權同意書等書面資料,並請妥善包裝掛號郵寄,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五)報名方式:
1.將影片上傳至 YouTube,再到童顏美姬 Facebook 粉絲牆貼上連結送出
2.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內各項資料(含著作財產權授權 / 讓與同意書 /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皆需詳細填寫,若有遺漏視同棄權。
3.參賽者填具報名表後,連同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一併包裝,並於封面註明:『童顏美姬創意廣告競賽』活動小組收。
4.參賽作品請郵寄至 23557 台北縣中和市板南路 661 號 8F『童顏美姬創意廣告競賽』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親送概不受理)。
5.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壞,以致影響評選,主辦單位概不負賠償責任,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6.作品收件確認,請參賽者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行向活動小組洽詢。

(六) 評選方式:
1.總得分:
‧童顏美姬專業評審團評審 70%
‧網路票選得票 30%:總票數最高得 30 分、第 2 高 29 分、第 3 高 28 分....以此類推
2.評分標準:
‧主題性  35%
‧創意性  25%
‧表現技巧 20%
‧結構性  20%
3.網路票選時間:
12 / 16 ~ 01 / 16

(七)獎勵辦法:
◎第一名:新台幣 3 萬元及價值 15000 元童顏美姬產品組合
◎第二名:新台幣 2 萬元及價值 10000 元童顏美姬產品組合
◎第三名:新台幣 1 萬元及價值 5000 元童顏美姬產品組合
◎網路人氣獎:新台幣 10000 及價值 5000 元童顏美姬產品組合
◎凡參與網路票選者,均有機會抽中精美獎品一份,共 30 名

(八)得獎公佈:
將於 2011 年 1 月 25 日公布於活動網站及童顏美姬 facebooke 官網;並將以專人電話及 email 通知獲獎者。

(九)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創意短片,並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作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2.參賽作品不得使用非法取得下載之音樂、影像或影片片段,或抄襲他人作品,參賽者若有抵觸任何著作權之法律,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得獎者已獲之獎金及獎狀,獎項不予遞補。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3.所有參賽作品經上載、傳送、輸入後,是為已允許童顏美姬基於推廣之目的,有無條件重製、剪輯、公開展示、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之權利。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時,得獎者需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主辦單位將依規定先行扣除。
5.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6.活動相關洽詢:02-2225-1268 分機 20 呂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tkshop.com.tw/ad.html

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ESPRIT 兔年 T 恤圖案設計大賽

 
脫兔設計,ESPRIT 幫您一圓設計師夢。
想將趣味古怪主意變成熱賣潮 Tee?我們誠意邀請您參加 ESPRIT 兔年 T 恤設計大賽。12 名得獎的設計將會被製成真正的 T 恤,並在香港、澳門、中國、台灣、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 ESPRIT 分店售賣及獲得 ESPRIT 現金禮券。
比賽公開予所有人仕參與,參賽者需自行構思一個以辛卯兔年為中心的主題。

截止報名日期:2010 / 11 / 28
※比賽結果將於 2010 / 12 / 06 在網上公佈。

作品規格:
‧作品必須以 W35cm X H50cm 的尺寸制作。得獎者的作品可能要因應印刷時生產的各種規格而作出修改。
‧作品必須遞交:
i) 設計概念闡述 (包括中文或英文)
ii)作品設計圖。
‧作品最多可運用 4 種顏色 (受製作生產因素所限)。 所有作品連同已填妥的參賽表格及 T 恤圖案設計必須透過以下網址遞交:www.espritdesignworld.com
‧作品可以 JPEG (RGB,300 dpi),GIF 或 PNG 格式上載。
‧參加者一但被獲選得獎後,必須立刻提供高解像度原圖給 ESPRIT 大會。若不能準時提交原圖,ESPRIT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所有報名表格及參賽作品必須於 2010 年 11 月 28 日或之前遞交。
‧是次比賽只接受原創及未經出版的作品。
‧ESPRIT 保留刪除所有含有違法、攻擊性、威迫、誹謗、破壞名譽、猥褻、引起他人反感、侵犯任何團體或機構知識產權或 ESPRIT 之比賽條款及細則的設計內容。
‧結果將於 2010 年 12 月 6 日公佈。勝出者將透過電郵獲得通知,然而 ESPRIT 管理層或會於比賽期間邀請參賽者進行面談,以了解及評定作品是否適用於生產以決定最終勝出者。

活動網站及詳情:http://espritdesignworld.com/web/home/

「新 BONE‧心動」BONE AWARD 2011

 
主辦單位
果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背景說明
第一屆 BONE AWARD 是由果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創意設計人的平台。果舖創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BONE 台灣設計品牌五年,主要業務為發展自有品牌 BONE 之造型隨身碟、iPod 保護套、iPhone 保護套、 iPad 保護套、創意商品、3C 週邊商品。以創新的意念打破傳統對於矽膠的看法,設計出與眾不同的觸感及外型。並自生活的細微觀察,設計出充滿創意之生活好物。
果舖創意近年於美國、日本、法國、義大利、挪威、英國、俄羅斯 等等全球市場銷售,打造 BONE 為成功之台灣自創設計品牌。

競賽主題
新 BONE‧心動
BONE makes you Different!
生活的體驗、感動的記憶,點滴中尋找觸動心裡的初衷,將這樣的感受透過設計重新詮釋。
以現有技術的可能性,透過觀察與創意重新檢視生活,改善目前商品的問題,設計出親近生活的心動。

徵件範圍
表達競賽主題「新 BONE‧心動」之創意數位週邊商品。
不限材質,不限文化與生活習慣之創意設計。
同一概念之系列作品屬一件參賽作品。

參賽資格
不限科系之學生、不限年齡之國內外設計師,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參賽者可以個人、或 3 人以內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競賽時程
網路報名時間:2010 / 10 / 01 ~ 2011 / 02 / 22
初選評選:2011 / 03 / 01
初選入圍公告日:2011 / 03 / 04
決選模型送件截止日:2011 / 04 / 28
決選評選:2011 / 05 / 06
新一代設計展展出及頒獎典禮:2011 / 05 / 20 ~ 2011 / 05 / 23

競賽獎項
金獎:1 名,10 萬元
銀獎:2 名,5 萬元
銅獎:3 名,3 萬元
果舖特別獎:2 名,2 萬元
網路人氣獎:1 名,2 萬元
30 件入圍作品模型補助費,每件新台幣 5000 元

評選標準
◎初選評選標準
‧創意表現  40%
‧主題關聯性 30%
‧量產可行性 30%
◎決選評選標準
‧創意表現    40%
‧主題關聯性   20%
‧量產可行性   20%
‧模型及簡報表現 20%

注意事項
‧禁止抄襲仿冒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設計作品,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於其他媒體公開發表。若發現上述違規事宜,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必要時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初決選送件須知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或模型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國內外郵寄之作品及模型,請參賽者自行完稅。需主辦單位收件時付稅之物品,採退件處理且不另行通知。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及產出物件均不退件。
‧智慧財產權
所有參賽者於本競賽獲選的作品、模型,及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等有關智慧財產權部分,主辦單位得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創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無償轉讓主辦單位。

活動網站及詳情:http://www.fruitshop.com.tw/boneaward/?link=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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