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麥寮鄉地方產業 LOGO、吉祥物設計競賽

 


ㄧ、活動宗旨
麥寮鄉擁有豐富的自然人文資源和農漁產品與文化工藝等資源,藉由本次比賽進一步強化推動加值化觀光文創產業活化地方與社區產業發展、強化在地產業行銷提升農漁產品產值及國際能見度,成為麥寮鄉觀光發展新契機。
宏達國際管理顧問公司承接麥寮鄉地方產業創新推廣計畫為提昇麥寮地區文化及農特產品之競爭力及行銷力,特舉辦本活動,期藉由麥寮地方產業的 LOGO、吉祥物設計達到行銷麥寮地區農特產品目的。

二、參加對象
凡國內公私立國高中、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三、設計主題
近年來,許多企業及大大小小的活動場合中,我們隨處可見吉祥物的發展,有日趨廣泛的備受應用,原因在於吉祥物不僅必須與眾不同,角色印象鮮明、讓人容易記憶外,更重要的是要能和活動的精神互相呼應,而其可愛的造型特色也是往往打入民眾內心市場之主要關鍵。所以,吉祥物的形象讓人覺得新奇有趣,印象深刻,也可引發共鳴,於是吉祥物的推展與傳播,對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顯著的作用,因此,無論運用在企業,亦或大小活動中,相信都會是一個很好的推廣媒介。

四、作品收件方式
請來信裡詳細填寫,姓名、地址、電話、信箱、作品名稱、設計理念以及附件參賽作品檔案,寄件於信箱:99yunlin@gmail.com 抬頭填寫「麥寮 logo 競賽作品」即可。
※備註:資料確認無誤,承辦人員會將資料上傳於投票區,供大家投票。

五、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
100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六、參賽作品規定
A.本比賽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倡無紙化作業,各參賽者請至本縣府資訊網站 - 麥寮鄉地方產業創新推廣計畫 LOGO、吉祥物設計競賽徵選活動專區進行報名資料登錄及設計理念說明,並將參賽作品以電子檔案上傳。
B.彩色稿本 (15cm × 15cm) 之標誌圖乙式,彩色稿部分請用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C.電子檔案格式: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及 jpg 檔 (300dpi)。原始圖檔請以 Corel draw 或 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或是吉祥物,提供向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D.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例如:林小明 LOGO.ai、林小 明LOGO.jpg。

七、競賽方法
‧網路投票    60%
‧專業評審團評選 40%

八、評審陣容
由具有視覺傳達、產品設計、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代表擔任評選委員,針對設計理念、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之方向評比,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2 名。

九、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25%
‧美感或美觀性   25%
‧意涵說明及相關性 10%
評審計分方式:
每位評審依評比項目計分,加總後為總得分,各評審之分數求取平均依序排名,取前三名,同分者依佔分比例最高之分數為優先入選,最高為特優、依次優等及佳作各選一名。

十、獎勵制度
經決賽評審後取前三名各一名(隊)及創意獎二名(隊)
特優: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優等:1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作:1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附註︰
(1)依據所得稅法第 8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競賽中獎應依給付獎金、獎品之價值扣繳所得稅款,中華民國國民個人中獎者滿新台幣 13,334 元者扣繳 15% 稅款,外國中獎人一律扣繳 20% 稅款。
(2)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3)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十一、名單公佈
將於 100 年 6 月 30 日前於本活動資訊網站公布評選獲獎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人,告知活動頒獎日期及領獎相關事宜。

十二、活動詳情洽詢方法
如有疑問請寄至電子信箱: 99yunlin@gmail.com 抬頭填寫「麥寮 logo 競賽疑問」,執行單位會盡快速向您回信

活動網站:http://www2.e-show.tw/vote/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2011 桐花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每年桐花繽紛的季節,仿若夏天雪季般的美景,我們期待透過鏡頭,捕捉到永恆的瞬間,展現「愛戀桐花 100 風情」的百大美景與視覺饗宴。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 (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臺灣之外籍人士)
‧本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之相關作業人員,及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皆不可參賽。

參賽規則:
‧每一人的參賽作品最多 5 件,且須符合創作主題規格之單張作品。
‧參賽作品需為 2011 年拍攝之作品。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須六百萬像素以上,解析度 2000 x 3000 dpi 以上,規格為 JPG 檔或 TIF 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進行任何後製作)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放大至 6 x 8 吋(或長邊不超過 8 吋)照片 1 張,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不拘。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填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應填寫詳細,未符合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
‧須將作品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檔案格式 JPG 或 TIF 均可),傳統相機拍攝者,於確認得獎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收件時間:
2011 年 3 月 15 日 ~ 6 月 30 日止。送件信封上需註明參加『2011 桐花攝影作品徵選活動』,一律以掛號郵遞送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
台北市 104 民生東路二段 141 號 7 樓,「2011 桐花攝影比賽作品徵選活動」專案小組收,聯絡電話:02-25181133 轉 3410、3416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攝影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作業 。

評分標準:
‧構圖創意 40%
‧意境表達 30%
‧攝影技巧 20%
‧創作理念 10%

活動獎項:
首獎 1 名:獎座乙座,獎金 3 萬元。
二獎 2 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 2 萬元。
三獎 3 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 1 萬元。
優勝 4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5,000 元。
佳作 10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3,000 元。
入選 80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2,000 元。

得獎須知:
‧得獎者名單將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並且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得獎者,未得獎作品不另通知。
‧得獎者應於接獲承辦單位電話或 e-mail 通知後七日內,交付得獎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得獎作品原始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600 萬像素以上的 JPG 檔或 TIFF 檔)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逾期未繳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得獎者須配合參與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著作財產權相關事項:
‧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行使著作人格權。
‧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財產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賠償本會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郵寄作品時,請自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凡參賽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活動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本會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2011hakka.hmg.com.tw/

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壹、競賽主旨
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於手提包設計之新秀,並鼓勵國人積極參與創新設計,而提供設計從業者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以發揚台灣本土設計,進而發展出具體可行之創新產品成果,成為獨特的商品並呈現於國際市場。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台中縣皮件產業科技發展協會

參、評審委員
Ms. Deborah Carré - England / Carreducker / Director
林明宜 - 林尚琳實業有限公司 創意總監
徐秋宜 - 子生文創事業 負責人
梁維慧 - 俊嶽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師
溫筱鴻 - 經濟部工業局 時尚設計總顧問
蔡慧貞 - 知本形象廣告有限公司 總經理兼創意總監
薛秋雄 - 至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魏麗慧 - 樂家登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肆、競賽主題
時尚宣言 Fashion Manifesto:個人自我意識逐漸提高,對於上流社會的奢華產生反感諷刺,並且受到普普藝術的影響,跳脫傳統思維,以幽默感方式對幾何、字母數字、顏色等圖紋,重新用印花、噴漆、手繪等形式技法組合,並注入熱情活力展現對未來時尚的宣言表示。
※設計細節相關圖片請參閱競賽網站

伍、競賽範圍
依競賽主題進行系列休閒包款的設計。作品需符合主題概念及創新元素,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陸、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柒、獎項
(一)金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十二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二)銀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九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三)銅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四)優選獎:三組,每組各得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五)創意獎:六組,每組各得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六)入圍獎:八組,每組各得獎狀乙只
※獎金:金、銀、銅獎金均須扣繳 15% 所得稅

捌、參賽程序
一、線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並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由報名系統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後,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
‧每人 / 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二、初賽階段: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將評選出 20 組作品進入決賽,並備取數名。
三、決賽階段:入圍決賽者需先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 (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始得以參加決賽評選。決賽分二階段:靜態評分 (70%) 及動態評選 (30%)。前者以靜態方式展示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先就部分評分項目進行評分;後者由模特兒以動態走秀方式呈現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就設計整體性予以評分。決賽總成績,為決賽二階段分數比例加總。
四、頒獎典禮: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同時隆重舉行頒獎典禮。

玖、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名日期:10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二) 止,線上報名網站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初賽收件截止日:10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二),完成作品上傳,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初賽結果公佈:100 年 6 月 6 日 (星期一) 前,於競賽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
‧決賽資格確認:100 年 6 月 16 日 (星期四) 前,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決賽收件截止日:100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頒獎典禮:預定於 100 年 10 月初或中旬,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拾、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三張彩色設計圖稿,每圖稿表現一包款設計,包括:
A.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B.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C.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D.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作品圖檔範例如下)。
E.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5 月 31 日,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三張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
決賽入圍者,需於 100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三) 前。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可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二)決賽參賽作品:
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由參賽者於繳交決賽作品一週內 (100 年 10 月 11 日前),填據打樣費補助申請表,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權限,請參賽者詳填資料。打樣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領據後,一併發放。
※「打樣費補助申請表」,請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三)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 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
※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壹、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新性     35%
2.市場性與可行性 35%
3.設計整體性   30%
◎決賽評審標準
(一)靜態評分 (70%)
1.創新性       30%
2.成品完整度     20%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 20%
(二)動態評選 (30%)
1.設計整體性 30%

拾貳、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 / 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 / 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叁、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肆、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月惠
電話:886-4-23590112 ext 855、829
傳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E-mail:designawards2011@bestmotion.com

活動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重見旗山香蕉樂園」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為重現災後旗山文化特色,表達地方生命力,本競賽活動特邀約具創作能量之設計人,以旗山香蕉產業、文化、建築、老街等地方特色為元素,為旗山開發具象徵意義的文創商品,奠定永續經營基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投稿方式
一律以實體郵件方式報名,於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前 (以郵戳為憑) 將投稿資料及作品親送或寄達協辦單位「80249 高雄市成功一路 232 號 15 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企業輔導組 姜小姐收」,郵件請註明參加「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逾期不予受理。

四、參賽資格
凡對旗山地區文化原創元素有設計想法,並具文創商品開發及創作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學生與生產業者。

五、競賽內容
(一)甄選商品設計原則
1).以旗山文化、建築、老街、產業 (香蕉) 等特色為創作元素
2).展現旗山產業及文化特色
3).表達旗山生命力與樂活之意境
※限定類別:
1.文具禮品類:文具 / 辦公室用品 / 禮品/ 包裝材
2.生活用品類:生活用品 / 創意商品 / 家飾家具
3.時尚工藝類:時尚工藝品 / 紀念品 / 藝術品 / 服裝飾品
(二)參選資料: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表板背面。
2.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敬請將 2 張 A3 裱版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3.圖檔光碟乙份,jpg 檔 (300dpi) 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成果展使用。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分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 競賽同意書。
(三)精緻模型(一至四名入選者):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參賽,唯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日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流程:
1.資格審查: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依據競賽辦法檢視其基本資格,再檢視其作品是否符合規定,將符合規定者列入初評階段。
2.專家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地方人士組成 5 - 9 人之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選出足以代表旗山地方、具人氣、且具商品化條件之創意產品。
‧報名文件繳交、資格審查: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隨到隨審
‧評選結果公布:預計 100 年 5 月 13 日公告,公告於旗山商圈網站,電話通知
‧精緻模型繳交:預計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入選一至四名之作者需配合繳交 1:1 精緻模型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成果展: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 ~ 10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二)評分構面:
‧可行性 (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       30%
‧在地性 (旗山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5%
‧創意 (商品之創意巧思、需求性)         20%
‧造型 (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20%
‧環保概念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5%
※各組依複評評分總分高低排序選出,評選分數須達 70 分 (含) 以上,始能獲獎,若各獎項次低於 70 分,則該項次得以從缺;若遇同分,先依據「可行性」構面予以比較,次之依「在地性」構面予以比較,再者依「創意」、「造型」等構面依序比較,若仍同分,得由評選委員當場進行投票選出較優者。

七、獎勵機制
評選會議主席由全體評審委員推選擔任,評選結果由主席向全體評選委員宣佈各獎項獲獎名單;評選結果送交市府正式核定後,由計畫執行團隊以電郵及電話通知獲獎人與領獎事宜,並預計於 100 年 5 月 13 日前於旗山商圈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
(一)第一名(金蕉獎):1 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 1 只。
(二)第二名(銀蕉獎):2 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 1 只。
(三)第三名(黃蕉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四)第四名(綠蕉獎):4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五)佳 作(香蕉獎):10 名,獎狀 1 只。
※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得獎名單將於 100 年 6 月之頒獎典禮中進行公開表揚,得獎人應親自於典禮現場領取獎金、獎狀,得獎人如因重大事故無法與會,應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
※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贈獎單位將統一於 101 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獲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 (含) 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額。
3.獲獎獎金預定於 100 年 6 月舉辦公開儀式時發贈,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協辦單位,以供協辦單位做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

八、作品參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二)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獎狀、獎品:
1.抄襲他人作品。
2.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3.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冒名代製、已經在他處公開發表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位不遞補外,應徵者應自行擔負相關民、刑事負責。
(四)著作權約定: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及出版品販售權屬於作者所有,但獲獎作品由作者授權主辦單位宣傳推廣無償使用 (包括研究、攝影、網頁製作、展覽、出版等權利)。
(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六)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七)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若無法如期繳交則不予頒發獎金。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將於推廣網站中另行公布,參賽者應遵守並不得表示異議。

九、協辦單位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3362918 #6043 姜小姐
E-Mail:60439@cpc.tw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bananakingdom.org.tw/html/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333625

資策會綠色資料中心 (GDC) 標章設計徵選

 


主題:
(1) 綠色資料中心欲傳達節能減碳的環保概念。
(2) 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綠色資料中心之效能,降低碳排放。
(3) 參賽者自由發揮創意,可不受以上方向創作。

規格:
(1) 彩色版本 (12cm × 12cm)
(2)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 (5cm × 5cm 範圍內)。
(3) 印刷標準色 (CMYK) 色彩標示。
(4) 參賽作品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 創作作品。

設計理念:
請以 200 - 300 字說明標章設計的主題、方向、概念及意涵等。

活動轉寄:
政府及民間企業積極推動節能減碳,讓產業界及民眾都能夠建立這樣的觀念。本活動也需要各位綠色大使幫忙將活動訊息轉發至各地方,只要透過首頁的 Facebook 分享按鈕,將活動訊息分享出去,就可以角逐【綠色大使獎】,將有機會得到信義威秀電影票、7-11 禮券或 PIXNET 精美筆記本。

參加資格:
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及團體,不限年齡、學經歷,只要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投稿報名。

活動時間:
‧標章設計徵選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以郵戳為憑。
‧活動訊息轉寄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
‧人氣票選上傳
100 年 04 月 08 日~100 年 05 月 22 日,中午 12:00 止
‧人氣票選活動
100 年 05 月 23 日~100 年 06 月 10 日

評審辦法:
作品符合綠色資料中心 (GDC) 之主題及特色,並能應用於各種材質、用途;色彩運用與造型象徵意義,能夠切合主題又不失創意。整體呈現的意象能夠清楚傳達綠色資料中心的概念。
評審將邀請產、學、官領域共 6 位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1) 主題與創意  40%
(2) 造形與色彩  30%
(3) 整體視覺效果 30%

獎項:
‧標章設計活動
優選:獎金 20,000 元,共 3 名
佳作:獎金 3,000 元,共 4 名
‧標章人氣票選
網路人氣獎:獎金 5,000 元,共 1 名
‧熱情網友票選
共襄盛舉獎:7-11 禮券 100 元,共 50 名
‧活動訊息轉寄
綠色大使獎:
§ 信義威秀電影票一張,共 50 名
§ 7-11 禮券 100 元,20 名
§ 痞客邦 PIXNET 筆記本,共 10 名

注意事項:
(1) 因為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規範,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補齊、改正,若逾期以致影響評審評選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列入評比。
(2) 參賽者於活動期間所提供之作品及說明等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示之用途 (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3) 以團體名義報名者,應於報名表中詳細載明作品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事宜。
(4)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活動所列之注意事項及規定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5)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之嫌疑以最早寄送者為準。
(6)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開會評分、討論,視參賽者作品水準給予分數,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 參加者保證於網站所登錄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使用。
(8) 獲選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9)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10) 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11) 參賽者創作標章時請勿抄襲既有存在之標章以免侵犯商標權,如有抄襲、過度參考之情事發生,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活動網站:http://gdc.events.pixnet.net/index.php

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創意就是力量」第五屆交通安全 FLASH 影音動畫大賽

 




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活動時間
100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報名方式
參賽人數:
每件作品創作人數限制在 3 人以下
繳交內容物:
(1)參賽作品
(2)參賽報名表
(3)參賽同意書(2、3 項請至協會活動網頁下載表格)
繳件方式:
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郵寄地址:
1065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 『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創作主題
(1)汽車安全組:
防禦駕駛:
‧請繫安全帶。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避免失能駕駛(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機車安全組:
‧老人騎車安全:不戴安全帽、反應較慢、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勿飆車。
‧不酒駕。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作品規格
‧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時間需為 30 秒。
‧作品繳交格式 MPEG 或 SWF 檔。
‧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二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三名:獎金捌仟元,獎狀乙禎,一名。
佳作獎: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禎,三名。
創作獎: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禎,四名。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注意事項
1.作品中如有使用他人作品時,需檢附原著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若發生著作權問題,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3.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且不得由他人代勞,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
4.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5.所得獎金應依稅法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 13,333 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7.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尚有注意事項請上汽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carsafety.org.tw、機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 查詢。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1020002001

「安全夠正點」第十六屆交通安全海報創作大賽

 




活動日期:
100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參加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作品徵選主題:
(1)汽車安全組:
防禦駕駛:
‧請繫安全帶。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避免失能駕駛 (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機車安全組
‧老人騎車安全:不戴安全帽、反應較慢、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勿飆車。
‧不酒駕。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作品格式:
a.手工繪圖創作者一律以對開(54.5cm × 78.7cm)之圖畫紙作畫。
b.電腦繪圖創作者可先行繳交 A4 大小之圖稿,待得獎時再輸出成對開大小繳交給主辦單位。
c.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收件日期與地點:
1.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30 日止,作品逕送協會(可集體送件),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地點:1065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獎勵方式: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金手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禎。
銀手獎:二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禎。
銅手獎:三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禎。
佳作獎:十名,獎金 3000 元,獎狀乙禎。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評分標準:
‧創意    40%
‧主題    20%
‧構圖    20%
‧色彩及美工 20%
※尚有注意事項請上汽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carsafety.org.tw、機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 查詢。

其他規定:
1.作品背面(右下角)請註明個人基本資料,如學校、班級、參賽者姓名、電話、地址及指導老師等 (報名表可至協會網站下載)。
2.參賽作品均不主動退稿,如需退還,請親至本會辦理(退稿作業至 7 月底止)。
3.寄送作品請妥善包裝,以防止潮濕損壞。
4.個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金、銀、銅三獎不得重複得獎。
5.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不得抄襲,如經檢舉,除追回獎牌、獎金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6.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展覽之權利,不另給酬勞,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7.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定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1020003001

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Airwaves 包裝變型設計大賽

 


一粒粒的口香糖可以怎麼裝?
怎麼裝才會好看好拿好開又好用?
airwaves 廣徵酷炫新裝法,
秀出你的絕對新創意,挑戰變“裝”拼獎金!

參賽資格
1.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 (含研究生) 皆可組隊參賽,每隊人數以 1 ~ 3 人為限。
2.可跨校、系組隊參加。

參賽辦法
1.參加者需針對 20 粒 ~ 30 粒容量之 Airwaves 口香糖突破現行包裝之樣式、材質等設計新包裝型式。
2.參賽作品所提出之包裝型式不拘泥於現行之袋裝方式,以符合好看、好拿、好帶、好開、好用、好保存之精神設計口香糖新的包裝形式。歡迎參賽者突破目前產品所採用之包裝規格,提出新樣式、新材質、新裝法之創新設計。
3.參加初賽作品需繳交『書面圖文』(A3 尺寸橫式裱版) 及『電子圖檔光碟片』(格式:JPG、解析度 300dpi),設計作品需有 Airwaves 品牌標誌,內容需說明包裝設計之『創意概念』、『外觀形式』、『規格尺寸』、『使用方式』、『材質』、『賣點』、包裝之『立體圖』或『展開圖』等。
4.為求初賽評選過程之公平,作品之書面資料及光碟資料內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學校、科系、姓名、通訊資料等圖形或文字。參賽者需將組員之學系名稱、組員姓名、聯絡通訊、學生證影本等資料另外填寫於報名表與作品一併交寄活動小組。
5.晉級複賽作品需於接到主辦單位通知後,將作品製成等比例之實體模型及設計圖檔AI檔元素,並以快遞、郵寄或親送至活動小組。為求複賽評選過程之公平,晉級複賽作品之實體模型作品上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學校、科系、姓名、通訊資料等圖形或文字。需將參賽資料另填寫於報名表上與作品一同交寄活動小組。
6.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7.參賽者可上活動網頁 (網址:http://www.airwaves.com.tw/design) 下載報名表及品牌 Logo,或於校園相關系、所辦公室索取。
8.參賽隊伍可於繳件截止日前向活動小組索取產品樣品作為設計參考之用 (每組乙份,內含三包)。
9.活動聲明事項:請詳閱報名表下方之活動聲明事項,參賽者對此聲明若無異議,雙方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收件方式
參加初賽及複賽之作品請以郵寄、快遞或親送至以下地址:Airwaves 活動小組 220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 270 巷 1 號 2 樓

收件截止日期
1.初賽:100 年 5 月 15 日止 (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
2.複賽:100 年 6 月 21 日止 (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

入選通知
1.初賽結果將由專人以電話通知入選者,並通知複賽作品繳交相關注意事項。
2.複賽結果將於評選後於活動網頁上公佈,並由專人以電話通知領獎。

評選方式
1.過程分為『作品徵件』→『初賽』→『複賽』階段。
2.初賽及複賽將分別各邀請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系學者 5 名及主辦單位代表 2 名擔任專業評審。由評審所評之分數加總後平均值作為參賽者之得分。
3.初賽:從初賽符合標準的投稿作品中挑選 10 件進入決賽。
4.複賽:從進入複賽的作品中,選出前 3 名,結果將於評選後於活動網頁上公佈。

評分標準
1.初選之前 10 名以基本分為主要評選標準,滿分為 100
‧創新 / 創意:40%
 A.包裝樣式主題形式
‧功能:30%
 A.使用便利性
 B.可攜帶性
 C.食品衛生與保鮮
‧外觀設計:30%
2.評審依上述標準評選初選作品,若入選作品有相同分數之情況,將依基本分之三大項目:1《創新/創意》、2《功能》、3《外觀》之順序比較單項分數,單項分數高者排名較前。
3.進入複賽作品,將合併上述基本分項目及加分項目計分,滿分為 120 分。加分項目如下:
‧環保概念:滿分 10 分
‧品牌精神切合度:滿分 10 分
4.評審依上述基本項目及加分項目標準評選初選作品,若遇得獎作品有相同分數之情況,將依基本分及加分之五大項目 1《創新/創意》、2《功能》、3《外觀》、4《環保概念》、5《品牌精神切合度》之順序比較單項分數,單項分數高者排名較前。

獎勵辦法
1.晉級複賽隊伍 (10 隊),每隊核發 $5,000 元獎金及模型樣品製作費與入圍佳作獎狀乙只。(需繳交參加複賽之模型作品始發放模型樣品製作費。)
2.決賽者獎項:
第一名:獎金 $50,000 元整,獎狀乙份。
第二名:獎金 $30,000 元整,獎狀乙份。
第三名:獎金 $20,000 元整,獎狀乙份。

其他備註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變更、解釋及獎項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所有參賽者需保證作品出於原創,未涉及抄襲,並未曾參加過其他相關或類似之設計比賽。
‧依稅法規定,主辦單位應於得獎者競技競賽給付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按給付獎金全額中扣取 10% 稅金,且將在年終時收到寄發該所得扣繳憑單,由得獎者憑此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複賽入圍者均同意自行完成作品並參加決選相關活動,如有異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入圍者權力。
‧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包裝不當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複賽入圍者將配合主辦單位相關宣傳活動,並同意作品及圖檔供主辦單位宣傳使用。
‧活動聲明事項:為推廣本競賽,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將作品智慧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供本單位相關之一切活動宣傳及成果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最後得獎作品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

主辦單位:Airwaves
校園協辦:傳大學商業設計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亞東技術學院工商業設計系、昆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系、建國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

活動聯絡處
Airwaves 活動小組
電話:02-8953-3707
地址:220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 270 巷 1 號 2 樓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irwaves.com.tw/design

「動感一百、一百感動」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公仔設計徵選

 


一百年感動故事的累積醞釀,成就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分動感活力的發想創造,構築了中華民國一百年!一百年的象徵不僅在於時代的蛻變與進步,大時代的撼動、小生活的感動,讓我們一起用創意公仔來展現中華民國一百年!
設計內容必須包含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相關的人、事、物,可以是一百年內的象徵事件,舉例而言,北高兩市第一次舉辦世界級運動盛會(聽奧、世運等)、台北 101 大樓的代表性意義、高鐵高捷的開通、全世界最艱難的工程之一 - 雪山隧道、運動台灣之光(王建民、盧彥勳、曾雅妮等);也可是生活上感動的事,如陳樹菊的善心、小學的導護媽媽、台灣百工的傳統堅持等;也可以是地方的傳統文化,如鹽水的蜂炮、平溪的天燈、基隆廟口小吃等等。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 數位內容與動畫設計研究所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造研所設計工作室、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商業設計系、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中原大學商業設計學系、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創意生活設計系、嶺東科技大學科技商品設計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多媒體設計系、長榮大學媒體設計科技學系、國立高雄大學傳統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視覺設計學系

二、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或以組為單位報名參賽,不限件數,但一主題對應一作品。(若作品皆得獎,領獎以最高獎項為主,作品仍同樣參與展出)。
(二)可組隊參加,組隊人數不得超過 3 人。

三、報名方式
郵寄報名或是親自送達「71005 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 1 號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人文藝術大樓 M001)張瀞分小姐 收」。

四、參賽期程(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參賽者注意!)
(一)初賽:即日起自 100 年 5 月 4 日(三)截止收件。
(二)決賽:自入選名單公布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7 日(五)截止收件。
(三)名單公布:均於評選後公布於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網頁。
(四)頒獎典禮:預訂 100 年 7 月上旬舉辦(經主辦單位確認日期後另行公布)。

五、初賽
(一)競賽規則
1.創作作品可以單件或是系列作品方式呈現。
2.參賽者須繳交完整平面設計圖,並以縮小 1 / 2 之三視圖呈現。
3.創作理念 300 字以內。應表現公仔角色設定、創作說明、論述性、造型性、應用性。
4.初賽平面稿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作說明 30%
‧故事論述 30%
‧造型性  20%
‧應用性  20%
(三)徵件尺寸原則
報名與平面作品繳件:
(1)電子檔:請以 JPG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請勿高於 5MB)並燒錄進光碟。
(2)書面稿:隨報名表郵寄繳交設計圖;設計圖尺寸:A4,彩色,圖幅長寬勿小於 15 公分;作品黏貼於深色提案板,無須裝框,並不得作任何註記,每件作品應附參賽報名表。勿用釘書機裝訂,請用迴紋針別於左上角郵寄。

六、決賽
(一)競賽原則:
1.創意表現以立體方式為主,表現之素材需考量到堅固和安全性以便於室內展示為原則,參賽者需表現個人巧思,並考量形、色、材質、結構等視覺效果。
2.內容設計需結合角色、人物、故事內容,讓作品更有收藏性及設計感。
3.將挑選適合作品量產,創作者需考量到產品量化之執行度為重要項目,請參閱相關書籍(野本憲一模型研究所。超級模型技術講座 2。尖端出版社)。
4.得獎作品恕不退回。
(二)評審原則: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50%
‧商品化之可行性  50%
(三)徵件尺寸規格:
1.單件尺寸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60CM(不含台座)。
2.材質:不限
3.顏色:單色、多色表現皆可。
4.成品請使用泡棉或保麗龍等固定。本單位不負修復之責。

七、獎勵辦法
(一)初選 - 入圍取 200 名 / 組晉級決選,入圍隊伍有最高 1,500 元材料補助費(實報實銷),獎狀乙只。
(二)決選 - 決賽得獎金獎一名 10 萬元、銀獎一名 5 萬元、銅獎一名 2 萬元,各含獎盃乙座、佳作 20 名 5 千元及獎狀乙只。(獎金超過 20,000 元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八、作品發表暨頒獎典禮
(一)頒獎典禮暫定於 7 月上旬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大廳公開頒獎,將邀集文建會主委及各部門長官共同頒獎,藉由媒體的傳播力量,將優秀作品推廣展出。
(二)參與決賽之作品將於頒獎典禮後至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等巡迴展覽。

九、注意事項
(一)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二)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
(三)參賽者得獎之作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擁有,且主辦單位擁有重製、下載、公開展示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四)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之作品典藏與廠商合作發行等權利。
(五)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稅金 10%。
(六)決賽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作全國巡迴展覽。
(七)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校名、科系請填寫全名。
※一張設計圖對應一張報名表及一張光碟。報名表須一同附上設計圖,不限件數,一個主題限報一件作品。
※一信封袋限裝一人或是一組別之作品(相同組別但不同作品即用同一信封袋即可)。
※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活動洽詢專線
南台科技大學 媒體與設計研究發展中心 06-2533131 *7315 張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vc.stut.edu.tw/celebrate100/

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第一屆台灣「紅色魅力」寶石珊瑚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名稱:
第一屆台灣「紅色魅力」寶石珊瑚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主辦單位:台灣區珠寶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寶石珊瑚聯誼會
承辦單位:珠寶世界雜誌

活動說明:
用「創意」美化「信念」,用「設計」展現寶石珊瑚的「東方美」...
紅色,是最能代表東方主義的創意元素,寶石珊瑚是台灣珍寶的紅色魅力,我們以「創意」來表達認同,共同創造出屬於台灣寶石珊瑚的珠寶,成為台灣最受矚目的珊瑚珠寶設計師。

參賽資格:
1. 凡首飾設計專業、業餘及首飾設計愛好者。
2. 凡國內大專院校及高中職設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作品規格:
1. 必須是可配戴的珠寶款式,設計的主要材料必須是寶石珊瑚。
2. 設計圖稿請繪於 A4 大小紙上,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並請予以護貝,寄送時信封外請註明「紅色魅力設計比賽」。
3. 設計圖與成品比例為 1:1,裝裱的硬紙板尺寸為 25 公分 x 35 公分。須貼於黑色襯卡正面,背面浮貼報名表。
4. 設計圖上不得寫任何有關參賽者相關資料。未依規格報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收件截稿日期:
2011 年 5 月 31 日前 (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至 11068 台北市永吉路 302 號 5 樓之 3 珠寶世界雜誌社「紅色魅力」企劃小組,聯絡電話:(02)2747-7749,電子信箱:jcq.jcq@msa.hinet.net

評選作業: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圖樣裱板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 30 件作品晉級決選。
第二階段決選:作品由贊助廠商依原作製成,進行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40%
‧造形   30%
‧實用   20%
‧可加工性 10%

獎項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金獎一名:獎金 10 萬元及獎牌
銀獎二名:獎金 5 萬元及獎牌
銅獎三名:獎金 2 萬元及獎牌
佳作:十二名,各獲得獎金 5 千元及獎狀
網路人氣獎:獎金 5 千元及獎牌
※所有得獎者須同意設計圖可以交由主辦單位進行成品製作,並且配合各項宣傳之用 (成品歸屬於製作贊助單位)。
※巡迴展覽:得獎作品將於台北、北京、上海與海外進行展示。
※前三名得獎者有機會成為「贊助公司」之簽約設計師。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2. 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3.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之。
4. 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將該作品進行商品化,且對作品具有適宜修改權利,原創作者不得異議;若不同意者,請勿報名參賽。
5.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6.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7.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8. 給獎獎項由評審委員會視參選作品結果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減少名額」或「增加名額」辦理。
9. 得獎者須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日後相關活動推廣與展覽。
10.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活動網址及下載:http://www.jewelryworld.com.tw/event/event.php?detail=1&id=116

喜年來蛋捲包裝設計徵選

 


一、投稿主題:
A 組 - 喜年來蛋捲禮盒系列 (需同時設計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
B 組 - 喜年來蛋捲隨手包系列 (需同時設計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
※請參賽者自行選擇蛋捲禮盒系列及蛋捲隨手包系列投稿,並依據商品特色發展創意,設計包裝外盒。

二、參賽資格:
凡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或對設計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三、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1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四、公佈結果:
2011 年 5 月 26 日於本網站公佈得獎作品。

五、活動獎項 (A / B 兩組分開評選)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乙只,蛋捲禮盒乙箱;成為喜年來固定合作設計師。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乙只,蛋捲禮盒乙箱。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乙只。
※獲選作品有機會商品化,並於市面通路販售。

六、評分方式:
‧創意   40%
‧美感   30%
‧可執行性 20%
‧商業性  10%

七、投稿作品需知:
1.徵選概念
(A)喜年來蛋捲禮盒系列
喜年來蛋捲禮盒向來為台灣春節伴手禮的首選,因此禮盒設計方向定位在春節伴手禮,以年節氣氛及台灣名品的概念作發想同時強調品牌質感。以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作系列包裝呈現。
(B)喜年來蛋捲隨手包系列
喜年來蛋捲堅持不加一滴水,堅持 100% 新鮮雞蛋烘焙,紙盒設計方向著重食慾感的呈現,並考量貨架陳列,正反兩面須一面直式設計另一面橫式設計。以原味、芝麻、咖啡三口味作系列包裝呈現。
2.交件作品檔
每份作品報名含:各口味 (原味、芝麻、咖啡) 產品設計展開圖一張、各口味產品立體示意圖一張輸出至少 A4 尺寸(21cm × 29.7cm)大小。
3.參賽作品需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電子檔資料須包含兩個作品原始檔 ai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 解析度 300 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4.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作品創作說明表格」、「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聲明書」(以下簡稱「聲明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作品創作說明表格」、「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四份文件(請至喜年來公司網站下載[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簡章]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6.交件時請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光碟(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參賽組別),以掛號郵寄至「10549 台北市敦化北路 155 巷 87-3 號 1 樓」,請於信封正面註明「喜年來蛋捲包裝徵選小組收」。

八、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及本公司之權益損失,該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2.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3.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4.參賽者應尊重喜年來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5.基於宣傳需要,各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各入選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創意募集活動所獲得之「稿費」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獲獎獎金將由主辦單位開立扣繳憑單,以供得獎者申報個人「稿費」所得。並根據稅捐機關規定,稿費獎金如超過 NT$20,000 以上(不含 NT$20,000),主辦單位將代為扣繳 10% 之稅金。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8.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參賽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就參賽入選作品擁有獨家作品使用實施之權利,參賽者不得將參賽入選作品轉賣或授權他人實施,主辦單位也保留作者原創作品的修改權利。
9.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0.主辦單位將視參賽作品之水準保留調整獎項數量之權利。
11.主辦單位有調整本辦法內容之權利。

九、報名聯絡人:
服務電話:02-5581-6060 #600、601 黃冠華先生、江惠儀小姐
電子信箱:serenafoods@serenafoods.com.tw

活動網站及下載:www.serenafoods.com.tw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國際工作營全球共同 LOGO 徵件

 


2009 年,我在台灣參與藝術國際工作營
2010 年,你在法國參與中世紀慶典國際工作營
2011 年,我們在泰國機場擦身而過,你我微笑點頭,
因為我們身上穿著印有相同 LOGO 的國際工作營 T-shirt!
這個微笑,其實就是一份認同!
每一年,在全世界有超過 100 國、10 萬青年一起參與國際工作營,這一次,讓我們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 campaign,用同一個 LOGO,秀出我們關心這個世界的認同,讓更多人看見國際工作營的全球影響力,讓更多人一起投入志工服務、改變世界的行列!

主辦單位:
1、 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 Vision YouthAction
2、 國際志願服務協調委員會 CCIVS under UNESCO (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 )
3、 歐盟志願服務組織聯盟 Alliance (Alliance of European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4、 亞洲志願服務發展協會 NVDA (Network for Voluntary Development in Asia)
5、 國際志願服務聯盟 SCI (Service Civil International)

活動期間:
2011 / 3 / 24 ~ 2011 / 4 / 30

報名方式:
1、 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將 300 字內中英文設計理念說明、LOGO 原始檔及 JPG 檔,檔案 1.5M 以上,email 至 iwclogo@vya.org.tw,即完成報名。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所有一起推動的工作營組織共同所有。
3、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倡議精神:
1、 志工天下 Volunteer the World:
2011 年是聯合國 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 +10 週年,同時也是歐盟志工年,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 campaign,強化 IWC 網絡認同感、號召更多人一起參與國際志工服務。Take the lead, be the change!!
2、 IWC = International Volunteer:
透過 IWC 全球共同 LOGO,我們要讓大家想到國際志工就想到國際工作營,讓國際工作營成為青年參與改變世界的舞台!
3、 志工背包客 Volunteer Backpacker:
穿戴上 IWC 全球共同 LOGO,代表著我們是願意幫助其他旅行者的國際工作營志工背包客,在旅途中,遇到穿戴著相同 LOGO 的朋友,我們願意主動微笑、提供協助,讓旅途中遇到困難的志工背包客,也能夠感受到被服務的溫暖!
4、 志工一家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在旅途中遇到穿戴著相同 LOGO 的朋友,代表著彼此都擁有相似的志工生活經驗,不管他是哪一國人,我們都有種他鄉遇故知的熟悉感,我們願意主動分享彼此對於這個世界的看法、鼓舞彼此,讓我們的服務更有力量!

徵件期間與流程:
1、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
2、 網路票選:於 2011 年 5 月 5 日至 20 日,透過 VYA facebook 進行全球票選,選出最有人氣的 4 項作品進入決選。
3、 國際工作營全球平台決選:於 2011 年 5 月 21 日至 31 日,由主辦單位針對最有人氣的 4 項作品進行評選,最符合國際志願服務精神者,將成為全球國際工作營正式 LOGO。
4、 頒獎典禮:於 2011 年 6 月 5 日於主辦單位官網公告 IWC 全球 LOGO。

徵件辦法:
1、 於 2011 年 4 月 30 日前,將 300 字內中英文設計理念說明、LOGO 原始檔及JPG檔,檔案 1.5M 以上,email 至 iwclogo@vya.org.tw,即完成報名。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所有一起推動的工作營組織共同所有。
3、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因抄襲而違反著作權法之法律責任自負。

獎勵辦法:
對於獲選作品創作者:
1、 免費參與國際工作營全球志工活動:
(1) 若得獎者為台灣志工:得獎創作者可以選擇參與任何一個國家的計畫,由 VYA Taiwan 提供機票及國際註冊費作為獎勵。
(2) 若得獎者為其他國家志工:不管得獎創作者來自哪一個國家,皆可以來台免費參與一次國際工作營計畫。國際機票與在地食宿由 VYA Taiwan 提供。
(3) 以上得獎者參與志工計畫,機票由 VYA 訂購提供。
2、 在 NVDA 網站上介紹創作者及 LOGO 設計理念。

IWC 全球共通 LOGO 使用說明:
1、 全球 IWC 組織皆可無償使用 IWC 全球共同 LOGO
2、 可將此 LOGO 在各組織網站上進行 Promotion 及運用
3、 由各組織自行運用 LOGO 設計 Workcamp 相關產品,例如潮 T、背包吊牌,以販售或贈送的方式提供給繳費參加的 Camper,從今年暑假開始,讓全球青年可以看見 IWC。

聯絡方式:
【專案聯絡人】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簡嘉信專案經理 02-23654907 iwclogo@vya.org.tw

活動網站:http://www.volunteermatch.org.tw/IW/iwclogo/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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