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時間提醒表

2009年11月16日星期一

原味標章等你出手 -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辦法


一、競賽目的
第一個由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已於 98 年 8 月 23 日正式成立,為方便日後業務推展並提高本會形象,期透過本競賽向各界設計高手徵求本會代表標章圖樣,作為未來形象推廣及相關活動、出版、宣傳之用。

二、本會基本資料:
中文全名: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英文全名:Indigenous Peoples Culture Foundation
成立宗旨:傳承原住民文化、經營原住民媒體
本會使命:在文化邊緣位置,撐起台灣核心價值,使原住民文化價值,成為台灣文化的主流。

三、參賽資格:
1. 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團體或個人 (不以原住民為限),具中華民國國籍即可參加。可個人報名或組團參加;團體報名以三人為限(含三人)。
2. 同一人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也可同時以個人身分或加入團體參加,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四、活動時程:
報名期間:98 年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15 日
網路票選:98 年 11 月 23 日至 12 月 18 日
評審期間:98 年 12 月 17 日至 12 月 25 日
公佈得獎名單:98 年 12 月 28 日

五、獎勵辦法:
第一名 1 名:獎金 50,000 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 1 名:獎金 30,000 元及獎座乙座
第三名 1 名:獎金 20,000 元及獎座乙座
人氣獎 1 名:市價 5,000 元等值商品及獎狀乙紙
網路投票者 - 鼓勵獎 5 名:市價 1,000 元等值商品
附註:
1. 人氣獎由網路得票率最高者獲得。
2. 鼓勵獎將從參加網路投票者以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
3. 除函知得獎者外,並於活動網站上公佈。

六、作品內容:
1. 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
2. 作品內容須包含 logo 設計及本會中英文全名之標準字設計,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需標色樣)。
3. 作品須能展現本會精神,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4. 獲得第一名之參賽者於比賽結束後,須配合本會需求依其作品提供名片、信封、信紙設計完稿。

七、評選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初選選出十名入圍作品進入決選,決選選出前三名;另透過網路票選產生人氣獎一名。
2. 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混合評選。
3. 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調整入圍作品名額。
4. 評分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視覺效果及美感 40%
‧創意構思    20%

八、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並於 12 月 15 日報名截止前將參賽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會(地址:10044 台北市博愛路 63 號 7 樓「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收),請於信封註明『參加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競賽』,逾期恕不受理。
2. 參賽文件:共五項,說明如下:
(1) 報名表 (附於本辦法第四頁,請自行列印填寫,若為團體報名,組員須分別親自簽名)
(2) 著作財產權使用同意書 (做法同上)
(3) 創作圖稿:請張貼於菊八開 A4 尺寸(21cm × 29.7cm)之黑色硬式卡紙,須包含以下項目:
A. Logo 圖樣:圖幅尺寸以 12cm × 12cm 為原則,另張貼 4cm × 4cm 之彩色及黑白縮圖各一。
B. 中英文標準字:結合 logo 圖像與本會中英文名稱之彩色及黑白圖樣。
C. 設計理念說明:100 字為限。
D. 標色。
E. 張貼規格圖示如下,請於作品背面註明參賽者名稱:

(4) 作品光碟:請將創作原始圖稿電子檔案(向量圖原始檔及 JPEG 格式檔,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例如:以 Illustrator 創作者需繳交 ai 檔)註明檔案名稱,連同作品附加說明文字檔,存檔於光碟片中。
(5) 網路票選稿樣之上傳:為進行網路票選,請另將作品及 100 字以內創作理念說明上傳於活動網頁(網址:www.ipcf.org.tw),圖檔以 JPEG 格式傳送。(上傳後請自行檢視其清晰度)

九、活動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地址:10044 台北市博愛路 63 號 7 樓
電話:02-25083998;02-23113998 分機 115 婀麼 EME
email:emeremereman@mail.ipcf.org.tw
傳真:02-25081797

詳情及下載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ipcf.org.tw/ipcf_edm_t.html

2009年11月12日星期四

聯經「大視界:台灣的故事」圖畫書徵獎

 
聯經「大視界」是一個引領孩童認識世界,拓展全球視野的圖畫書。每一本書都是以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與文化為主題,邀請世界各地的插畫家以不同的風格繪製。這個系列目前尚缺台灣的故事。台灣應該也要有屬於自己的故事,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一本圖畫書,將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透過動人的故事與精采的插畫呈現出來。

我們的目的是:
以台灣在地的故事,運用圖畫書的形式,描述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
透過圖畫書帶領台灣孩子與國外人士認識台灣文化。

獎項: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適合十歲至十四歲兒童閱讀。
2.主題必須與台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有關。主題與故事呈現方式請參閱「大視界」系列。
3.版本規格不拘。(建議原稿尺寸勿過於巨大,以方便稿件收送)但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全書內頁不少於三十頁(封面、蝴蝶頁、書名頁另繪),不多於四十頁。另外外加四頁台灣介紹之附錄頁。
4.以中文創作。
5.可自寫自畫或兩人合作。
6.徵獎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評選辦法與揭曉:
1.主辦單位於截止日後,即將作品彌封,並邀請國內外專家以及國小學童共同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委員有權力增補獎項,但如作品未達水準,評選委員也得以決議獎項從缺。
2.得獎名單將於 2010 年 9 月中旬揭曉,並刊登於聯合報及聯經出版公司網站。

出版權利:
1.首獎作品由聯經出版公司享有獨家出版權。其他未獲獎項者,也有機會由聯經出版公司出版。
2.得獎後,聯經將與得獎者就出版簽訂出版合約。
3.得獎作品經由聯經出版公司出版後,銷售滿5千冊以上,另支付版稅。
4.所有得獎作品,為配合宣傳推廣,發表權、轉載權歸聯經出版公司所有,不另致酬。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1 日收件
2.圖稿製作注意事項:
‧若為手繪稿,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請自行以透明紙(ex:描圖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請製作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編排於樣書上。
‧若為手繪稿,請同時寄出原稿及樣書一本。
‧若為電腦繪圖,請同時寄出樣書一本及原始圖檔光碟一份。
3.每份參賽作品請隨函附上報名表(請自聯經網站下載),隨同作品寄出。作品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稿件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555 號聯經出版公司「聯經大視界《台灣的故事》圖畫書獎評選委員會」收
5.未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聯繫取回。

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本活動訊息請見聯經出版公司網站 http://www.linkingbooks.com.tw/pro/world.asp
洽詢電話:02-27634300 轉 5046 黃惠鈴、5053 王盈婷

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

2009 捷運心文化 SHOW 出心動力 - 創意海報大賽

 
一、活動目的:
透過創意性質的徵件活動,讓民眾在發想創意的同時,亦能落實「捷運心文化運動」安全及禮讓精神,將口號化為行動力,Show 出捷運心動力!除了將作品留下,更希望能將感動蔓延,讓大家從心做起,讓捷運更美麗!

二、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三、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0 年 2 月 23 日,以郵戳為憑。
‧2010 年 3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網路人氣票選:2010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30 日中午 12 時截止。
‧得獎名單公布:2010 年 4 月 2 日 中午 12 時 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及光碟寄至 11557 臺北市忠孝東路 6 段 467 號 11 樓『捷運心文化運動創意海報徵件小組收』。
連絡電話:02-2653-9292 分機 259 陳小姐。

五、作品表現方式:
1. 以海報呈現,每位參賽者每項比賽項目最多僅能投稿 3 件,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2. 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1) 搭乘捷運請勿飲食、嚼食口香糖及吸菸。
(2) 銀髮長者、孕婦、推嬰兒車、行動不便及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
(3) 搭電扶梯請站穩踏階、緊握扶手。
(4) 搭捷運請禮讓老弱婦孺。
(5) 手機通話禮儀-「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
(6) 搭車時,請禮讓車上旅客先下後上,並留意月台間隙。
(7) 列車行駛間,請握扶手或吊環。
(8) 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如電扶梯緊急停機鈕、消防栓與滅火器、電梯緊急停機鈕及緊急呼叫鈕、緊急停車按鈕、排煙口開放裝置、高運量月台邊緣下方避難空間、逃生指示燈、月台緊急對講機、列車緊急逃生門、列車緊急對講機、列車逃生把手與緊急開門旋鈕等)。

六、作品規格:
1. 直式海報 (需以電腦繪圖並輸出直式 A3 大小之書面作品)。
2. 主題: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 8 項主題其中 1 項即可。
3. 參賽方式:
參賽者需以電腦繪圖投稿,海報為菊全尺寸(59.4cm × 84.1cm ),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同時須附上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說明:
(1) 海報原始檔 (需留出血 0.3cm、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A I如有用到其他圖片檔案須附上圖片原始檔)。
(2)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4.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5. 須檢附書面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需由本人簽名及蓋章),另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請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 證明文件。
6.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之各項欄位,其中「創作主題說明」字數以 300 字內為限。

七、相關辦法:
詳見台北捷運公司網站www.trtc.com.tw,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採 2 階段評選,初選:由 5 位評審自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入圍決選,同時供網友進行網路人氣獎票選,並選出 1 位【網路人氣獎】得主。決選:由 5 名評審自 30 名入圍決選名單選出最後 19 位得獎作品。
※評分標準
創意度    30% -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   25% -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視覺效果 25% - 繪圖技術。
宣導功能   20% - 教育性及宣導內容正確性。

九、獎勵方式:
【首獎】1 名:新台幣 50,000 元 + 獎牌 1 面 + 3D 羅技 SpaceExplorer 滑鼠 1 個 + 動腦特輯 1 套 + 動腦雜誌 1 年 12 期
【貳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叁獎】1 名:新台幣 10,000 元+ 獎牌 1 面 + 國際倫敦廣告獎 DVD 或動腦特輯
【優選】5 名:新台幣 8,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佳作】10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人氣獎】1 名:新台幣 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安全設備鼓勵獎】1 名:新台幣 25,000 元 + 獎狀 1 面 +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2 本
【網路參加投票獎】12 名:
‧ASUS 華碩 Eee PC 1 名
‧3D 羅技 SpaceNavigator 滑鼠 1 名
‧2G 隨身碟 6 名
‧台啤 346 餐廳現金兌換券 1 本 4 名
※安全設備鼓勵獎:以主題中的『遇緊急狀況,請使用車站及車廂各項安全設備』為主題之作品,將另外由評審選出 1 名獲獎(可重複獲獎)。

活動網站:http://www.nv.com.tw/2009trtc/

「點土成金」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十年宣導系列活動
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邀您一起『點土成金』

一、活動宗旨:
本署有鑒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漸受國際重視,且國內地小人稠,土壤與地下水資源有限,因此污染場址較諸其他國家更顯重要。為提升民眾對於土壤及地下水保育之概念,特舉辦「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廣邀全國對環保有興趣之莘莘學子,依本署施政理念,繪製生動活潑之海報,最高可獲得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

另外,本署並徵求電子代言人之創意設計,由設計者自由創作代言人角色之故事與個性,可虛擬為任何形式,並放置於活動網頁由一般民眾進行票選,得獎者可得最高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另只要參與投票之民眾,亦有機會抽中精美小禮物一份哦!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gw.epa.gov.tw/public/

三、作品規格:
(一)海報:尺寸 52cm × 76cm。
(二)電子代言人:尺寸 15cm × 15cm。

四、活動對象:
(一)海報:「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 (職) 組」。
(二)電子代言人 (公仔):對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送件參加。

五、設計需求:
(一)「海報」底稿需搭配設計「電子代言人」一起使用。
(二)海報所設計之「代言人」亦可單獨參加「電子代言人網路票選活動」。
(三)「代言人」宜簡潔有力,表現環境教育及保育理念、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
(四)以上兩項需均能應用於各項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 DM、獎狀、立牌、旗幟等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六、評選標準:
(一)海報組
1.設計應簡潔,避免複雜的圖案。
2.深具環保概念,呈現土壤及地下水保育概念。
3.審查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4.四組別之比賽活動評選比重為:
‧主題表達與創意 30%
‧與土壤及地下水之相關性 30%
‧環保含意 20%
‧表現技法 10%
‧色彩配置 10%
(二)電子代言人組
於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由網路進行票選,依得票票數排名。

七、獎勵辦法 (各組獎項分配相同,如下):
第一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20,000 元筆電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第二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10,000 元相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第三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5,000 元 MP3 隨身聽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佳作獎三位:頒發市值約 2,000 元隨身硬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八、得獎名單公布:
海報決選與代言人投票結果將於 99 年 1 月 31 日前公告於土水網「最新訊息」(不另行電話或電郵通知),並配合世界水資源日於 99 年 3 月 22 日舉辦「10 年有成宣導記者會」,現場將公佈評選結果及進行頒獎儀式。

九、領獎方式:
(一)所有獎項可於頒獎典禮中領取(並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無法到場者可改由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如需以郵寄方式領獎,相關郵寄費用由領獎人負擔)。
(二)獎品不得兌換其他獎金或獎項,得獎之名額不得轉讓他人,除獎品外衍生之費用由得獎者負擔。
(三)本活動獎品,主辦單位得視情形變動更換同等值獎品。
(四)得獎人如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十、報名期間:
自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一、 報名方式:
(一)海報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掛號方式,將海報以 A4 彩色輸出印製,並黏貼於八開(30cm × 42cm)黑色硬卡紙上,卡紙背面請書明送件者之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併同報名表、同意書、圖檔光碟郵寄至本會。受理期限以郵戳為憑,請參賽者自行預估送件時間,逾期不受理。
(二)代言人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將報名表、同意書及設計稿光碟以掛號方式寄出 (郵戳為憑),並將作品檔案上傳至官網活動專區,上傳期限為 98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2 點前,逾期不受理。
(三)光碟圖檔應包含兩種格式:
1.網路用:解析度 150dpi、*.jpg 檔、RGB。
2.印刷用:解析度 300dpi、*.tiff 檔、CMYK。

【注意事項】
1.報名表設計說明欄位請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2.報名相關表單請於活動網頁自行下載。
3.參賽者需同時繳交報名表、同意書、設計稿光碟各乙式,並依序排列封裝,始能參加評選,作品並以不摺疊為原則,如有缺漏未於 98.12.31 補齊,視同放棄。
4.以郵寄方式繳送之作品請妥善包裏,以免運送途中遭受不必要之毀損,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或逕洽主辦單位確認之,參賽作品及相關資訊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5.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6.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品與獎狀,獎位不遞補,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7.參賽者每人最多繳送三件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
8.著作權相關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品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2)必要時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3)主辦單位對得獎者送件之所有物件資料,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無償重製及播放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應用於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推廣系列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4)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9.領獎人應於領獎時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碼、戶籍地址。如非本國籍人士,則應出具姓名、護照號碼及居住地址,並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稅 (居留未滿 183 天者扣 20%)。
10.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土水網。
11.所得之獎品一經贈與,非有重大瑕疵者不得更換。若電器商品有損壞或故障,請聯絡原製造廠商,本署不負保固維修之責任。
12.作品繳送地點為 100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 83 號,註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10 年宣導系列活動。本活動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 (02)2383-2389 # 813 吳雅婷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sgw.epa.gov.tw/public/Action_Index_01.asp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創意紀念品設計比賽

 
活動名稱:
玩花漾設計‧Go Design!

共同主辦: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民聲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主題:
全民總動員一起玩花漾設計,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主要元素,設計出具創意的大會紀念商品。創作者需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創意發展主軸,加入你無限想像功力,融入吉祥物角色思考,創作出足以代表大會精神的創意紀念商品。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地域、不限年齡,具有無限創意的你。

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時間: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17:00 止
作品繳件日期: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審時間:2009 年 11 月 17 日
公布入選名單:2009 年 11 月 20 日
網路票選活動: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複審時間:2009 年 12 月 14 日
公布得獎名單:2009 年 12 月 18 日
頒獎記者會:2009 年 12 月底

競賽獎項:
〈1〉冠軍: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2〉亞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3〉季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4〉佳作:十名,各得獎狀一紙。
※以上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花博官方紀念品館─風味館展出,並成為主辦單位所開發、生產或銷售之花博紀念系列商品。
※得獎者有機會獲得聯合報於花博紀念品專欄專訪。
※進入複賽的 20 位入圍者 (含得獎者) 皆需配合活動相關之行銷宣傳活動,並出席頒獎記者會。

評分標準:
初審將篩選出20件優秀作品進入複審,20件優秀作品再經過複審選出冠、亞、季軍及佳作作品。
初審
設計創意  50% (包含以下)
‧作品平面圖案色彩 30%
‧作品外觀造型   30%
‧作品整體性    40%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複審
創意設計  40% - 美學表現、市場定位、創新性、設計概念、趨勢性材料應用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網路人氣  10% - 網路得票率

網路票選活動:
〈1〉網路票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2〉網路投票方式:請上官網 (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即可參與投票,投下誰是你心目中的花博創意紀念品的第一名。(每人限投一票)
〈3〉本活動將抽出 50 位幸運投票者,送出花博精美小禮物乙份,得獎名單將於 2009 年 12 月 18 日公布於官方網站上。

參賽約定事項:
<1.>參賽者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
<2.>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或涉及違法侵權情事。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其有任何不符合本次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或者涉及仿冒、抄襲或其他違法侵權等情事者,主辦單位有權公布並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參賽者承諾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4.>得獎作品(含所有設計稿、說明、及作品創作過程之全部著作,以下同)之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歸屬:
1.冠、亞、季軍得獎作品:其全部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保證不擅自利用或將該作品轉讓或授權第三人。
2.冠、亞、季軍以外之其他得獎或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永久、無償、不限方式與用途之利用權,包括(但不限於):得自行或授權第三人進行重製、改作、發行、生產銷售、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或為其他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之行使與利用。
3.以上所有得獎或入選作品之參賽者,均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4.參賽者如違反上述任一保證或規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展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5.>參賽者之報名作品、設計圖、及所提供之相關說明與資料,無論是否得獎,其所有權均由主辦單位取得,前述參賽作品、資料等一律不予歸還,參賽者請自留備份。
<6.>參賽者需清楚且正確地填寫其相關資料,如參賽者為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所有參賽文件(包括報名表及智慧財產權同意書)均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簽章。前述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以致無法聯絡參賽者或者發生文件不生效力、效力未定或有其他疑義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7.>如有因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相關資料或行為,致生損害於本比賽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情事時,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對其提供之作品、資料以及其相關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參賽者如因不履行或違反本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而導致本比賽、主辦單位或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產生任何損害,參賽者應予以賠償。
<9.>所有獎項無法兌換為等值的商品或現金。主辦單位並保留變更本比賽相關活動辦法的權利。
<10.>本次比賽如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次比賽。
<11.>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辦法、獎項、時間及得獎公佈、網站等修改的權利,修改後將逕行於活動網站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1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13.>如有未盡事宜,依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詳情請見活動網站: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2009年11月9日星期一

通緝!張君雅小妹妹 - 創意大頭目

 
全面通緝!!廣告創意頭目大搜羅!!

重金懸賞!!
全面通緝藏匿張君雅小妹妹的創意大頭目~~
只要你滿腦子 KUSO 思想,滿肚子趣味主義,歡迎把張君雅小妹妹綁架去,就有機會被重金犒賞!!
獲得最高 5 萬元的高額獎金,作品還有機會在 Youtube 首頁播放喔!

時間排程
廣告徵稿時間:2009 年 11 月 5 日 (四) 至 2009 年 12 月 20 日 (日)
網路投票時間:2009 年 12 月 21 日 (一) 至 2010 年 1 月 3 日 (日)
得獎公佈日期:2010 年 1 月 11 日 (一)
得獎作品露出時間:
‧1/12 - 1/13 Youtube 首頁
‧1/14 Yam 天空首頁
‧1/15 Yam 天空部落首頁

活動辦法
1. 以「張君雅小妹妹」為主題,不限古裝時裝太空裝;不限泡麵零食或人裝,只要有「張君雅小妹妹」深藏其中,並為一完整廣告故事,皆可參加!
2. Demo 影片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 (DV 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 並後製作編輯配音,或使用多媒體形式 (如 Flash) 創作亦可,請注意影片須先上傳於 YouTube 後,再於活動頁填寫相關報名資料,即完成活動報名。
3. 影片規格、格式必須符合 YouTube 上傳限制(請先詳閱 Youtube 說明),影片長度限制 60 秒以內,並請在您上傳的影片標題欄位填入【張君雅小妹妹】字樣。
4. 收件截止日期為 2009 / 12 / 20,並於 2009 / 12 / 21 - 2010 / 1 / 3 開放投票,投票需登入 facebook 之後方能投票,投票期間每人每天不限投票次數,但同一位參賽者一天僅能投一票。

評選標準
創意表現 40%
演員表現 20%
編劇   20%
導演   20%
‧由評審選出前五名,加上網路票選前五名,共取十名進行決選
‧十名參加決選的得獎作品,將由學術界與產業界專業評審團,在 1 / 8 (五) 於中州技術學院開會評選出,並於 1 / 11 (一) 於活動網站、張君 雅blog 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獎項
第一名:50000 元 + 作品於 1/12 Youtube 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第二名:30000 元 + 作品於 1/13 Youtube 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第三名:10000 元 + 作品於 1/14 Yam 天空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最受歡迎 (網路票選) 第一名 - 於 1/15 Yam 天空部落影音固定露出一天
熱情參與獎:十名,每人一箱張君雅小妹妹捏碎麵
※感謝網友熱情參與,參與投票的網友皆擁有抽獎資格,有機會獲得一箱張君雅小妹妹捏碎麵

注意事項
1.此活動由維力食品公司與中州技術學院共同主辦,獎金由維力食品公司提供,中州技術學院統一發放,而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則為維力食品公司擁有。
2.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的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3.參賽作品須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公開過作品,作品須為原創性創意短片,無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5.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6.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7.獲獎者作品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8.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及活動期間廣宣行銷用途(包括於eDM、活動BANNER、議題操作、廣宣參賽等),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
9.著作權: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需提供影片檔及簽立移轉同意書,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若獲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10.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維力食品恕不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11.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12.參與本活動者請真實且正確地填寫、提出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活動小組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3.得獎者將於得獎公告後三週內寄出通知,若獲獎人因資格不符或願意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
14.參加活動者需詳填個人基本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活動小組無法連絡通知者,視同審查無效。
15.若獲中獎者未提供或提供不實資料,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
16.由於活動中獎時須通知領獎人,請務必填寫與提供正確資訊,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7.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活動小組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8.活動小組有權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將於活動網頁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1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元 (含) 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20.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活動網站:http://apps.facebook.com/powmain/?home (需登入 Facebook)

2010 金蝶獎

 
一、活動主旨
「2010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是台灣設立及鼓勵書籍設計、裝幀唯一獎項。邁入第七屆的金蝶獎,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美學設計潮流與發展,獎勵出版業者的突破,為台灣出版界注入創意及活力。

2010 年的金蝶獎,本著鼓勵創意、獎勵優秀書籍設計的理念,分為「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封面設計」兩大獎項,各獎項發給金獎、銀獎、銅獎各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共計十六名獲獎者,以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同時,每一個出版金銀銅獎書籍的出版社,亦將獲得獎金一萬元。除了鼓勵書籍設計創作者的展現,亦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是出自出版社整體團隊努力成果,用以加深及擴大金蝶獎的意義。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獎項
1.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2.封面設計獎

四、獎勵辦法
1.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金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伍名,各頒發獎座乙只
2. 封面設計獎
金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伍名,各頒發獎座乙只
3. 金銀銅獎出版社共陸家,各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4. 榮譽獎出版社共拾家,各頒獎座乙只
5. 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0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世界最美麗的書」競賽
6. 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座談會

五、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 - 出版者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 - 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本屆金蝶獎可接受由出版社報名或由設計者個人報名。參賽作品必須擁有ISBN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參賽者擁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無爭議。由個人報名之參賽作品,若由出版社提出著作權異議,該作品隨即失去參賽資格,報名人不得異議。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得自行報名。
2.限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為對象,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2010年1月初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並公佈於活動網站,預定於 2010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 1/ 27 ~ 2 / 1 日)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0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證明文件影本。出版事業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出版事業登記證」之影本乙份,個人請檢附身份證影本乙份。
(3)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上述三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陳敏珍組長收),並以掛號寄出,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2010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請下載填妥後,E-Mail 至joseph@taipeibookfair.org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至主辦單位,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或引用國外設計作品之出版品,請勿報名。
5.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週知。

活動網站:http://www.tibe.org.tw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7 王志光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joseph@taipeibookfair.org

2009年11月6日星期五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苗栗的天空」攝影比賽

 
壹、活動宗旨
為打造一個『藍天綠地、青山綠水、健康永續』的家,因此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特別舉辦『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希望藉由攝影活動競賽,紀錄苗栗鄉親眼中最純淨的家園景觀,以追求自然再生、地球永續經營的綠色環保為活動目標。

貳、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參、參賽資格
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者(傳統、數位相機不限)皆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三張為限。

肆、參賽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苗栗的天空』,相關內容可包括苗栗地區自然景觀、人文風情、自然生態、建築古蹟與在地文化之美,並附上攝影題目及文字說明(限 100 字(含)以內)。

伍、參賽方式
1.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於活動網站 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下載或至苗栗縣政府大廳服務台、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索取。
2.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需浮貼一份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品,請另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為節省資源,響應苗栗縣政府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3.信封封面如【附件二】,郵寄或親自送件者皆需將作品放置信封內,務請使用【附件二】信封封面。
4.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陸、作品規格
1.傳統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一律沖洗為 8 × 12 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惟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腦修圖、合成或裝裱等相關後製程序。
2.如為數位影像作品須以 6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 3000 X 2000 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以及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編修軟體作影像合成或修改。
3.每件作品需貼黑色襯紙或硬紙板 (25 公分 x 35 公分) 正面上,背面需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需詳細填寫。
4.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讓渡同意書,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柒、收件方式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1 月 20 日 (星期五) 下午五點止(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親自送件者應於 11 月 20 日下午五點前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亦不予受理)。
2.寄件地點:36048 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府前路 160 巷 41 號。(【附件二】為信封封面,務請使用以符合報名規格。)
3.洽詢電話:『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劉小姐 037-364401 #26。

捌、獎項說明
冠軍一名 獎金 7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亞軍一名 獎金 5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季軍一名 獎金 3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五名 獎金 1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退回

玖、評選規定
邀請學者專家兩名,本局局長或科長級一名。

壹拾、評選方式
主題相關性 20%
畫面協調性 20%
畫面結構  20%
創意    20%
其他    10%

壹拾壹、得獎公佈
1.於 98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三)將入選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入選公布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2.入選作品將於 98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會場周邊展示進行決選,展示地點配置圖將與入選名單一併公告,並於當天進行獎項公布及頒發。(頒獎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壹拾貳、報名注意事項
1.違反拍攝影像創作精神之作品如: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美編、修片、格放、疊片、護貝、裝裱、不收連作以及已公開發表或已於其他比賽得獎等情事,請勿報名。上述事項若任一項違反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參賽證明。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2.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報名資料及參賽作品,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
3.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作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為者視同棄權。
4.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媒體採訪使用,得獎作品之檔案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起,讓與主辦單位。
5.您的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選出參與『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者,等同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就您的作品進行必要剪輯,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之目的,將您的作品進行公開發表或其他使用。如您不同意上述主辦單位的使用方式,請您不要報名參加本活動。
6.得獎人領取獎金(或獎品)需附帶得獎者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若為代領需有得獎人之授權書、得獎人身分證影印本及得獎人之印章,方能代為領取。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8.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9.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0.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1.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及簡章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3.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4.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指導、協辦單位、員工、及贊助廠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5.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6.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7.其餘簡章上為詳盡之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TGL」工業設計大賽

 
競賽主題:
TGL 台灣綠光計劃
第一屆 TGL 台灣綠光計劃設計大賽期望以綠的元素、光的動能為出發點,在環保相關議題以及光的能量 (如太陽能) 為首要考量下,以下個世代為背景,設計出具備以上特質的工業產品,並有機會在未來大幅生產,為台灣設計本體開創先鋒,並使現今市面上的產品跨足下一個世代。

競賽產品類別:
‧4C 科技產品
‧生活用品
‧交通工具

競賽時程:
報名日期:98 年 10 月 1 日 ~ 98 年 12 月 16 日
初選收件截止:98 年 12 月 16 日
評審初選期間:98 年 12 月 17 日 ~ 98 年 12 月 21 日
初選名單公佈:98 年 12 月 23 日
網路票選活動開始:98 年 12 月 25 日 00 時 00 分
網路票選活動結束:99 年 1 月 3 日 23 時 59 分
決選暨頒獎典禮:99 年 1 月 22 日 (星期五)

競賽對象:
‧專業組:一般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科系老師,以及對設計有強烈熱忱之人士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 5 人以下)
‧學生組:凡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對設計有強烈熱忱學生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 5 人以下)
※備註:報名團隊中只要有其中一人為非學生身分, 即歸類為專業組。

報名方式:
‧下載比賽報名表,並將個人資料填寫正確後,連同比賽作品寄送至宙盟資訊。
‧將下列文件用 A4 牛皮紙袋寄送至宙盟資訊,作品收件截止日期為 98 / 12 / 16 並以郵戳之寄送日期為憑。
A. 報名表
B. 作品光碟,內含:
a. 三面尺寸配置圖一張(請於正視、側視、俯視標示主要尺寸)
b. 說明文字 300 ~ 600 字 (限字體大小「14」、字型「標楷體」,包含主題名稱、設計構想、創作特點及使用情境)。
※備註:作品呈現方式不限繪圖軟體,創作出符合主題的工業產品設計模型圖。

評選標準:
創新性佔 30% - 設計概念、加工技術創新-新材料應用、創新功能及用途。
新穎性佔 20% - 具突破性之外觀與造型。
擬真度佔 30% - 作品圖檔擬真度及效果。
環保性佔 20% - 具保護地球與環境與健康概念。

評選方式:
初選: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作品內容評分,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十組晉級決賽。
決選:初選入圍之參賽者須在初選結果公佈後,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初選作品內容、現場報告表現,並需製做出 1 分鐘的短片,短片內容請自行創意發揮 (例:產品結構展示、產品使用方式等...自行發揮)。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前三名分別為綠光首選、綠獎、光獎。
綠光人氣獎:加入會員投票制。初選名單公布之後,民眾需加入宙盟資訊會員,在票選網站上進行網路票選,在票選期間,每位會員帳號每日最多可投一票,經統計結果,第一名即為最佳人氣獎,並在 2010 年 1 月 22 日頒獎典禮上公佈並頒獎。
參加獎:凡報名「第一屆 TGL 工業設計大賽」之參賽者皆有資格參與抽獎活動,活動將於 2010 年 1 月 22 日抽出前三名參加獎項,並於現場進行頒獎。

競賽獎勵辦法:
專業組: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參加獎 (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學生組: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參加獎 (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活動網站:http://www.cinema4d.com.tw/

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動畫影片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合年齡:適合 12 歲以下兒童觀賞之動畫或影片。
2. 主題:可自由訂定主題,或選擇信誼幼兒文學獎之得獎作品《媽媽買綠豆》、《子兒吐吐》、《好想吃榴槤》、《星期三下午捉蝌蚪》、《劍獅出巡》進行改編。運用信誼幼兒文學獎得獎作品改編之動畫作品,僅限參加信誼幼兒文學獎競賽專案使用,未獲主辦單位正式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授權他人於非信誼官方所主辦之文學獎活動中公開播放,亦不得張貼於私人及公開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散佈等等。
3. 語言:以華語創作
4. 作品規格:2 分鐘以上,不限定創作媒材及製作軟體,參賽作品需交 DVD ( NTSC 或 PAL 規格) 5 份。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報紙雜誌、書籍、電視、網路、手機、多媒體等電子媒體及展覽)。作品中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請註明出處。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10 年 1 月 15 日至 1 月 31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動畫影片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動畫影片參賽者請注意:
‧報名者除報名表外,請附上劇情簡介。
‧報名作品及資料概不退還 。
6.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圖畫書創作獎、動畫影片創作獎各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圖畫書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讀年齡:適合 8 歲以下幼兒閱讀。
2. 主題:自由選擇,含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字:以華文創作。
4. 作品規格:不拘。
‧原稿尺寸勿大於半開,以方便稿件送收。
‧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0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圖畫書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 (ex:描圖紙) 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稿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5.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

「好宅配大金」設計大賞

 
隨著時代的進步,好的住宅只有好的空間跟好的設計是不夠的,好的空調設計關乎你是否能舒適的待在家中;大金董事長蘇一仲先生特別邀請國內知名室內設計師舉辦「好宅配大金」設計大賞,歡迎您一同參加好宅活動!

活動組別:
◎設計菁英組
◎居家生活組

活動時程:
活動期間:2009 / 10 / 01 ~ 2009 / 11 / 15
網友票選:2009 / 10 / 12 ~ 2009 / 11 / 22
評審評選:2009 / 11 / 23 ~ 2009 / 11 / 30
得獎公佈:2009 / 12 / 03
頒獎典禮:2009 / 12 / 10

參賽資格:
◎設計菁英組
1.參賽者為設計者
2.參賽作品須使用大金空調,類別為住宅空間、工作空間、商業空間、公共空間。
3.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4.發表作品可以個人或團體為單位,但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全為報名者所設計。
◎居家生活組
1.參賽者為居住者。
2.參賽作品須使用大金空調,類別為住宅空間。
3.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4.發表作品以個人為單位,若同一住宅空間、設計師與居住者皆各自參賽,而有作品重複得獎之爭議,請參賽者自行協調。

參賽辦法:
◎設計菁英組
1.詳填設計菁英組資料表格。
2.準備參賽作品的現場照片 4 張,一張橫式主照片 + 三張輔助照片 + 一張空調配置圖。
3.參賽作品需附 10 字內標題及 200 字內作品設計主張。
4.參賽者另須準備參賽作品的大金空調機型資料。
5.參與活動之作品皆可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
6.評審團評分 90%、網友票選 10%。
◎居家生活組
1.詳填居家生活組資料表格。
2.準備參賽作品的現場照片 4 張,一張橫式主照片 + 三張輔助照片。
3.參賽作品需附 10 字內標題及 50 ~ 100 字內作品設計主張。
4.參與活動之作品皆可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
5.評審團評分 90%、網友票選 10%。

作品規格:
1.參賽照片需有 2 張拍攝到空調或其關聯衍生配件,例如:隱藏式出風口。
2.作品的檔案格式為 jpg 上傳,檔案大小至少 2MB 以上,並在 6MB 以下。
3.作品表現主題為突顯空調與室內設計所融合的氣氛。

評選標準:
◎設計菁英組
‧設計氛圍    40%
‧環保節能    30%
‧標題符合度   10%
‧文字敘述切合度 20% (內容需帶出“大金空調、變頻空調、冷氣空調”字樣,並明確描述作品內容)。
◎居家生活組
‧設計氛圍    30%
‧環保節能    20%
‧標題符合度   15%
‧文字敘述切合度 35% (內容需帶出“大金空調、變頻空調、冷氣空調”字樣,並明確描述作品內容)。

獎項:
◎設計菁英組
金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整
銀獎 1 名:獎金 3 萬元整
銅獎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佳作獎 2 名:獎金 5 千元整
◎居家生活組
金獎 1 名:獎金 5 萬元整
銀獎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銅獎 1 名:獎金 1 萬元整
佳作獎 8 名:獎金 5 千元整

詳細活動辦法及說明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daikinawards.com.tw

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實習大明星》電影海報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
大夏數位傳播有限公司

海報規定:
(一)公告方式:訊息將公告於《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請上網登錄並瞭解電影劇情大綱,以利創作。另擬函通知設有美術設計系所之高中職、大專院校。
(二)參賽作品規格:
1.請以電影片名《實習大明星 Rock On 》為設計主軸,並於海報中加入電影片名《實習大明星 Rock On》。
2.請連至《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下載相關劇照,並運用至海報內。
3.輸出 A4 尺寸彩色稿直式印製,並裱於八開( 30cm X 42cm )黑色硬紙板上。
4.海報圖檔須設定尺寸為 75cm X 52cm 之電腦繪圖,解析度為 350dpi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請燒錄成光碟乙份。
5.檔案格式請使用 PageMaker、QuarkXpress、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
6. 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7.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72dpi 之 JEPG 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 700 像素。

參賽辦法:
(一)海報元素:
參賽作品規範:
1.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三件作品,作品必需符合比賽主題,並需註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及 Email。
2.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3.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二年內之作品。
4.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
(i)抄襲他人作品
(ii)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iii)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二) 參賽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職)、大專以上學生,年齡須以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
請連線《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下載報名表,或電洽單位:《實習大明星》02-27005858 * 8533 楊先生聯繫。

作品送件:
(一)紙本作品:以郵寄方式,與報名表同時繳交。
(二)電腦繪圖作品:磁碟片或光碟片存檔,以郵寄方式與報名表同時繳交。
送件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 B305 室,信封請註明「實習大明星海報設計」收,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98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親送或掛號寄送,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獎勵方式及名額:
首獎: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張,電影福袋乙份
入圍 9 名:(每名)獎狀乙張,電影福袋乙份

評選及頒獎方式:
(一) 評選方式:
評選項目及分數比重:
◎設計整體性 50%
◎創意性   30%
◎技巧、色彩 20%
(二) 頒獎方式:
所有入圍作品,將公開展示於中國文化大學進修推廣部,得獎作品將於電影首映會公開表揚頒獎。

附則:
1.得獎作品之所有,所有圖版與文件均不退件,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2.得獎作品將作為推廣宣傳海報且大量印刷,不另支稿費及版稅,另對相關之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
3.凡送件參賽者於報名表上切結欄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4.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比賽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狀。
5.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6.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者,將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稅額。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

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

98 年度校園金融知識宣導教育 flash 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為協助社會大眾 / 學生建立正確金融觀念,藉由動畫設計競賽,徵選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透過多元化宣導方式,提升國人對正確金融知識之關切與重視。
‧使參賽者在設計作品之過程中,進一步瞭解相關金融知識,同時培育正確金融觀念。
‧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辦理單位
‧委託辦理單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執行單位:識方網絡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
(一) 全國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國中之在學學生,每件作品得由 1 名老師予以指導。
(二) 全國社會人士(含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競賽組別
(一) 國中生組
(二) 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組
(三) 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組隊人數
每件作品限 1 至 3 人參與共同創作,每組報名作品數量一件。

活動主題
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

創作內容
「正確金錢觀」、「正確理財」、「正確理債」、「正確用卡」、「珍惜信用」擇一為內容,作為作品創意主題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11 月 29 日 (星期日) 24 時止 (郵戳為憑)。

作品繳件
將參賽資料暨作品以網路上傳或掛號郵寄等方式予執行單位,如作品原始檔案 (.fla 檔) 超過 10MB, 請連同報名表及同意書逕以郵寄方式繳件,報名表請自活動網站下載 。
(一) 上傳網址http://flash.i-direct.com.tw/
(二) 通訊地址:702 台南市新孝路 79 號 1 樓 「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活動小組收。信封註明「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規格
(一) 自宣導金融知識五大主題中擇一主題進行設計,設計內容須與主題充分連結,並具創意。
(二) 創作方式:
1. 國中生組:以 Swishmax 軟體或 FLASH 軟體自行創作 flash 主題動畫作品
2. 高中職及五年製專科學校與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以 adobe FLASH 軟體製作
(三)繳件作品數位化檔案規格
A. 檔案格式:
1.作品原始檔
2.副檔名為 SWF 格式之動畫檔案。
B.檔案大小:畫面尺寸最大為 1024 × 768 pixels,作品原始檔及 SWF 如超出 10M 請以郵寄方式繳件。
C.作品時間:製作 30 ~ 180 秒內之 flash 動畫
D.檔名名稱:以英文及數字為原則命名。
(四) 作品素材不限,可使用照片、影片、音樂、電腦繪圖等任何形式以 Flash 來呈現(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導致參賽資格及獎項取消)。
(五) 創作內容可參酌活動網站 (http://flash.i-direct.com.tw/) 有關之金融知識,但不限於活動網站所載之金融知識內容。
(六)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七) 參賽作品之檔案名稱請以英文或數字命名,以免上傳至 Linux 主機會發生無法預覽之問題,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

評審方式
本次競賽審查由評審團成員以下列評比標準進行評審:
‧主題連結性 ( 40% ):主題傳達正確度。
‧創意運用  ( 30% ):劇情創意度與活潑性。
‧美術呈現  ( 30% ):製作所使用的方式、技巧,以及作品完成後所呈現畫面的美感。
※備註:
1.前述評比標準與比重如有更動,由評審會議決定之。
2.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名次。

獎勵辦法
各組別依評分高低取前三名獲獎,四到六名取佳作獎,各獎之獎金及獎品如下:
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第一名:新台幣三萬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八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 新台幣五仟元及獎狀一只。
全國高中 (職) 五年制專科學校:
第一名:新台幣一萬八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五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 新台幣三仟元及獎狀一只。
國中生組:
第一名:新台幣一萬二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五仟元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新台幣三仟元及獎狀一只。

※備註:
1.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組、國中生組獲獎者,該件作品若設有指導老師,指導老師獲個人獎狀一只。
2.各名次得獎作品若為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其獎金平均分配。

評審結果公告
得獎公告:12 月 18 日 (五) 於活動網站公佈獲獎名單。
得獎通知:由執行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相關領獎事宜隨同專函告知。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需符合本案有關參賽作品之規定並提供所需完整資料。
一、參賽作品內容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內容。活動執行單位保有淘汰權。
二、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畫質太差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三、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評審有權視參賽情況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五、得獎者以得獎一次為限不得重覆,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次日並依得獎者於本活動所填寫的資料,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領取獎項相關事宜。
六、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者,執行單位得依法對獲獎者扣繳 10% 稅額,如未超過金額仍須依法報稅,但不需繳付機會中獎稅。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一切競賽規定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版權聲明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需取得合法使用權,並不得抄襲,引用文章資料應載明出處。若經發現抄襲盜用情事,取消參賽資格;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二、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三、抄襲、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經法院確定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已發獎狀、獎金及獎品須交還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有關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參賽作品內容為尊重他人版權,不得在無授權情況下擷取他人角色、劇情、音樂與其他特點。
五、由於參賽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獲報通知將在大眾媒體公開放映作品之創作者,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配樂,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

活動網站:http://flash.i-direct.com.tw/

2009年10月22日星期四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LOGO設計徵選

 
1. 活動緣起:
口腔癌是我國男性癌症發生率和死亡率第四名,更是 25 - 44 歲男性最多人罹患的癌症!四年罹患口腔癌的人數,一年高達 5,352 人罹患口腔癌,且約有 2,200 人死於口腔癌!在台灣,檳榔與口腔癌關係密切:88% 口腔癌患者有嚼食檳榔的習慣,因此口腔癌防治工作與檳榔防制息息相關。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結合檳榔防制及口腔癌防治之社會團體及個人組成工作聯盟,於 2008 年 4 月 2 日成立,共同努力於口腔癌防治、宣廣檳榔健康危害,期能降低檳榔嚼食率及口腔癌的發生率與死亡率。

作為新的聯盟,希望對內凝聚聯盟成員的共識,以及對外吸引社會大眾參與並且提升對檳癌防制工作的了解與關注,因此藉由創意活動,邀請全民參與標誌設計比賽,塑造聯盟的組織形象。

2. 主辦單位: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
3. 贊助單位: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4. 徵選項目與條件: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 LOGO (標誌),必須能充分展現聯盟的精神與宗旨。

5. 徵稿時間:
即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30 日截止

6. 參賽資格:
不限

7. 作品規格:
請繳交書面及電子檔各一份,說明如下:
‧書面 - 請將作品列印於 A4 規格報名表並填妥各項資料,共三頁:
§ 第一頁:Logo 彩色
§ 第二頁:Logo 黑白
§ 第三頁:參賽者基本資料、設計理念說明 (100 字以內),以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請務必簽名)
‧電子檔 - 請儲存為向量檔或 jpg 檔格式 (解析度300 dpi,並編排於 210 x 297 mm 檔案中),並燒錄成光碟。

8. 投稿方式:一律以郵寄投稿方式
‧請將報名表正本及電子檔光碟寄到:104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91 號 3 樓 「台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收
‧請註明「台灣檳癌防制聯盟 Logo 徵選活動」
‧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9. 評分標準:
視覺   30%
理念傳達 30%
創意   20%
應用度  20%

10. 評選方式:分二階段評選
‧初選階段:由聯盟會員各選出五名作品進入決選,
 評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 日至 6 日
‧決選階段:由評審委員從初選選出作品,評選出前五名優選作品,以及首獎一名
 評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9 日至 13 日

11. 獎勵方式:
‧首獎: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狀乙面

12. 名單公佈與頒獎:
‧入選及首獎名單與作品將於 2009 年 11 月 30 日公佈在活動網頁與聯盟部落格
‧頒獎(首獎與優選獎)將於 2009 年 12 月 2 日「台灣檳癌防制聯盟」舉辦的活動頒贈

13. 相關規定:
‧參賽者每人以一次投稿為限,重複投稿以棄權論。
‧參賽作品限原創之作品,不得抄襲、改編、冒名頂替,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狀及獎品外,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請提供投稿者真實個人資料,以利後續聯絡、通知及獎金兌換作業。若經發現資料不符則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
‧依稅法規定,中獎獎項之總獎金超過 1,000 元時,優勝者需申報並繳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核對 (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護照影本 ),依稅法規定須扣繳 10% 之稅金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扣繳 20% 之稅金 )。
‧參賽者為著作人,凡投稿之稿件資料將歸「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版權所有,不得取回或轉為他人所有。
‧參賽者需提供設計圖之原始檔案,凡投稿作品著作權皆歸「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作品及相關呈現、應用,不另給酬。
‧參賽作品未達到標準,獎項以從缺論。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投稿者請自留底稿。
‧本徵文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徵稿活動事項若有疑問,請電洽活動洽詢專線。

14. 聯絡方式:
「台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
白小姐 (02) 2507-8006 #611
謝小姐 (02) 2507-8006 #623
e-mail:nobetelnut@gmail.com

活動網站及資料下載:http://www.sunshine.org.tw/nobetelnut/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台灣碳標籤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壹、活動宗旨
隨著全球暖化,現今各國無不相繼分析產品由原料取得、製造、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階段所消耗物質及能源,換算為二氧化碳排放量(碳足跡),並以碳標籤方式呈現。
本署為提升綠色消費意識,使民眾於採購過程中認識及了解該商品二氧化碳排放量,特舉辦商品碳標籤logo設計徵選活動。該標籤應包括二氧化碳圖示、排放量、核發單位(如 Taiwan EPA)等相關資訊,以供宣導及推廣商品碳足跡標示之使用,俾供民眾選購低碳產品,引導邁向低碳社會之路。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承辦單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參、參選資格
台灣地區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

肆、作品規格
(一)本比賽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倡無紙化作業,各參賽者應先至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 - 碳標籤徵選活動專區(http://greenliving.epa.gov.tw/ )進行報名資料登錄及設計理念說明,並將參賽作品以電子檔案上傳。
(二)彩色稿本 (15cm × 15cm) 及黑白稿本(2cm × 2cm)之標誌圖各乙式,彩色稿部分請用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三)圖樣設計需考慮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產品外包裝、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四)電子檔案格式: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及 jpg 檔 (300dpi)。原始圖檔請以 Corel draw 或 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提供向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五)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例如:林小明 LOGO.ai、林小明 LOGO.jpg。(上述林小明為參賽者姓名之舉例,實際參賽者須與報名表相同)。

伍、收件規定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8 年 10 月 23 日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方式:至綠色生活資訊網站 (http://greenliving.epa.gov.tw/) 填寫報名表,並將作品圖檔上傳 (圖檔大小 3M 以下,若大於 3M 請先壓縮圖檔再上傳)。

陸、評選辦法
(一)評選方式:將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召開評審會議進行參賽作品評比。
(二)評審作業:由具有大眾傳播、環境教育、環保保護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代表擔任評選委員,針對設計理念、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之方向評比,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2 名。
(三)評選標準:
‧設計理念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25%
‧美感或美觀性 25%
‧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 10%

柒、得獎名單公布
將於 98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五)前於本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公布評選獲獎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人,告知活動頒獎日期及領獎相關事宜。

捌、活動獎項:(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特優: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優等:2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佳作:2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玖、領獎方式
(一)頒獎典禮預訂 98 年11 月中旬舉行,若未能出席者,請於頒獎典禮次日起至 98 年 11 月 30 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 9 點 30 分 ~ 下午 5 點),至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3 段 1 號「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領取,並出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現場簽收領取。如無法親自前來領獎,可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出個人及得獎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與得獎人自製授權書等文件辦理領取手續。
(二)若有獎項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 02-27712171 分機 4183 洽詢。
(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在新臺幣 $20,000 元 (含) 以上者,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得獎人收到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國稅局繳款書收據聯[紅色聯]、身分證影本及用印後之領獎收據。
(四)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五)得獎人於 2009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後仍未領取者,取消該次得獎資格。

拾、活動洽詢
活動網址: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greenliving.epa.gov.tw/
聯絡單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 商品碳標籤logo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魏佩如
聯絡電話:02-27712171 分機 4183
聯絡傳真:02-27764702
電郵:514pearl@gmail.com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參賽表 (1) (2) 請詳細填寫,否則不予評審。
(二)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三)參選者所提供之創作內容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規定,倘有涉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負法律上責任,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四)著作授權:本署擁有刪修權及全權使用,其著作財產權歸本署所有,得以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使用及公開登載等權利。得獎者提供之文字內容本署有權於媒體(含網路電子媒體)發表、出版,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並不另支稿酬。
(五)不得以不當手段爭取獲得活動之獎項。經發現違規者,將取消其參加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牌(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六)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七)若主辦單位因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八)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九)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活動網站:http://greenliving.epa.gov.tw/GreenLife/actions/GreenAction0928/index.html

2009年10月17日星期六

捐血宣導海報設計徵選

 
一、宗旨:
為加強宣導並推動「全民參與捐血運動」,特徵求富創意且能激發民眾積極參與捐血的宣導海報設計,帶動全民捐血。

二、主辦單位:
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

三、海報主題:
以推廣全民參與捐血運動為創作方向,並自訂主題。

四、活動時間:
(一)報名送件及截止日期:自 98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評選結果公告:98 年 12 月下旬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頒獎:99 年 1 月(配合 99 年捐血月記者會,時間另行公告)。

五、徵選辦法:
(一)組別:
1.社會組:一般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2.學生組: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各級學校之在學學生(需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二)應徵稿件請詳列作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聯絡電話及就讀學校(學生組)並註明參選「捐血宣導海報設計徵選」,於 98 年 10 月 31 日前郵寄至台灣血液基金會公關處收(100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3 號 3 樓)。
聯絡人:吳泰民 電話:02-23939905 02-23511600 #333。
(三)每人參選稿件限選一組參加,以 3 件作品為限。
(四)報名表請至本會網站(www.blood.org.tw)下載或至各捐血中心索取。

六、作品規格:
(一)海報為對開(75 × 52cm)尺寸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恕不接受手繪稿。
(二)海報必備元素:本會 LOGO 圖案及「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中英文標準字,請設計者適度擺放。相關檔案請至本會網頁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七、繳件規則:
(一)將作品輸出菊 8 開(A4,29.7 × 21cm)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下方貼上 300 字設計理念,報名表黏貼於裱板背面。
(二)得獎作品:
各組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必須繳交或寄送作品光碟,寄送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光碟需包含以下檔案:
1.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72dpi)。
3.作者資料,內含報名表格及創作理念。

八、評選辦法:
(一)評審小組:由本會聘請相關專業人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
(二)評選標準:依主題掌握、視覺效果、創意及構圖佈局等項目加以評分。

九、獎項及獎金:
(一)金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狀乙幀。
(二)銀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幀。
(三)銅獎
 社會組(1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幀。
 學生組(1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及獎狀乙幀。
(四)佳作:每組各取 5 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及獎狀乙幀。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應徵稿件未達評審水準時,評審有權決定從缺。
(三)所有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本會並保有入選稿件之修改權。
(四)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五)活動內容如有修訂、變更,請參閱本會網站最新訊息公告。

※ 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需扣繳 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 20% 稅金。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blood.org.tw/index.php?action=activity_news&id=2113

2009年10月11日星期日

心米、心苑、心味稻 - 山水有機米創意包裝設計競賽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全國性的包裝設計競賽,將參賽者的創意與巧思,結合山水米的企業精神及苗栗縣苑裡鎮當地的風土人文,設計出具創意性與實用性的包裝,也企盼透過競賽鼓勵青年學子及社會大眾關心苑裡有機米的發展與文化意涵。

二、主辦單位: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靜宜大學觀光事業學系

四、報名資格
國內各高中職、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可以個人或是團隊名義報名。
※ 每組報名件數不限,但每份作品只能有一代表人,且代表人作品不得重複。

五、競賽主題與內容
1. 設計主軸:山水米企業理念「友善大地,健康人生」
(1) 有機農民的人文特寫。
(2) 有機稻米的四生(生產、生態、生活、生命)的意象表現。
(3) 苑裡的土地、人文及風俗民情的特點。
※ 上述設計主軸參考資料可於「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 http://www.e-rice.com.tw/ 查詢
2. 競賽內容:
(1) 設計品項:設計有機米的內袋與外包裝,包裝的重量以 1 至 3 公斤裝為主。
(2) 設計概念:有機農民的人文精神、有機稻米的四生(生產、生態、生活、生命)的意象表現,以及苑裡當地的土地、人文、風俗等三條主軸為設計概念。
(3) 必備元素:包裝的設計上,須加上山水米的企業識別標誌,以及參照「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上,「山水有機米產銷班」有機稻作的分佈的地圖作為設計元素。地圖的設計元素,請發揮創意設計切勿直接套用。
(4) 參考素材:請參考「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內容,有關苑裡沖積扇平原的風貌、有機米的背景知識及有機米四生、有機農民的人文風采,以及苑裡當地有機稻農的庄稼故事為整體設計的參考依據。
例如,有機農民的生活語錄:
陳永山:「大地是我的母親,要好好疼惜她。」
吳水池:「有機栽培豐富我的田間生態。」
鍾徐樑:「我從事有機農作生產,是良心事業,亦是為子孫種福田。」
余啟全:「有機是一種良心事業。」
徐能發:「種有機就是比較好,你看現在水溝裡的蜆仔這麼多!」
(5) 商業化應用:兼顧創意性與商業化的運用性,設計獨特、原料安全及成本考量。
(6) 原創性設計:必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虞。

六、設計限制
1. 規格與材質:
(1) 規格與材質不限,參賽者可依環保、創意性的方向為素材的挑選主軸。
(2) 須評估製作成本與商業量產的可行性。
(3) 可參考現行包裝規格與材質:
a. 包裝袋的標準材質,NY15 + PE100。
b. 包裝袋規格尺寸如下:
◎包裝重量:2kg
 立體包裝:390×65×120 (mm)
 平面包裝:360×240(mm)
◎包裝重量:1.5kg
 立體包裝:320×65×120 (mm)
 平面包裝:310×240(mm)
◎包裝重量:1kg
 立體包裝:310×50×90 (mm)
 平面包裝:300×210(mm)
2. 商品化:包裝袋內容物以山水米的有機米為設計標準,包裝重量以 1 至 3 公斤為主,須評估可商品化、實用性及運送的便利性。
3. 設計稿尺寸:菊八開 A4 直式(上下左右留邊 1.5cm),內容必須包含三視圖呈現,每份作品不限張數但請標明頁數。

七、報名方式
1. 活動期間:自 98 年 9 月 28 日至 98 年 11 月 14 日止
2. 截稿日期:98 年 10 月 30 日
3. 請將下列資料於 98 年 10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35874 苗栗縣苑裡鎮玉田里 7 鄰 91-1 號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收】
(1) 書面報名表乙份。
(2) 平面設計稿(含圖及設計理念與特點說明)乙份。
(3) 所有檔案及設計稿電子檔乙份,需燒錄於光碟中。
(4) 設計作品實體打樣一份
註:以上共一式四份

八、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請五位評審,包含產官學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共選出八組進入決賽。
2. 將於 98 年 11 月 6 日在山水米官方網站上公佈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名單,並通知進入決賽之參賽者。

九、決賽
1. 預訂於 98 年 11 月 6 日公佈決賽名單,並公告於山水米官方網站。進入決選名單之參賽者,於 98 年 11 月 14 日至山水米有機稻場進行最後決選。請入圍的參賽者製作設計樣品一份及 10 分鐘的簡報,向評審說明創意來源及設計理念,簡報結束後現場公佈名次並進行頒獎。

十、評選標準
1. 文化意涵【30%】:作品能呈現與傳達有機米四生、有機稻農的生活態度與苑裡特有的風土民情之文化印象。
2. 外觀造型【20%】: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3. 創意【30%】: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4. 商品化可行性【20%】: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可大量生產、產品安全、成本分析等。
(1) 安全性:充分考慮使用之安全性,並符合該產品相關之安全規定。
(2) 實用性:充分考慮實際生產、運輸、倉儲、販售、消費使用之實用性。如:
◎產業面:易於搬運、填充、封合、倉儲、生產管理及宅急便運送之便利性。
◎消費面:形狀、大小、材質及攜帶,及開啟或再封閉等能讓消費者感到取用方便之特性。
(3) 成本分析:素材取用與製作成本等。
(4) 其他:如考慮環保與自然生態保育、附加功能、再利用...等訴求。

十一、獎勵辦法
1. 第一名:壹名,獎金參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2. 第二名:壹名,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3. 第三名:壹名,獎金壹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4. 佳作:五名,每位獎金貳仟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 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000 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 NT$13,333 元者,須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 20%)。

十二、展覽與發表
1. 所有參賽作品將發表於山水米官方網站。
2. 得獎作品預計於山水米「新科技‧心品牌 - 由 GIS 導入山水米故事地圖」成果發表會中發表。
3. 其它相關展覽或媒體的露出與發表。

十三、注意事項
1. 若參賽總組數未達十五件以上,或所有參賽者得分皆未超過 70 分,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本次競賽。
2. 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作品送達主辦單位與否,且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3. 作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參賽者之作品若運送過程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評選之困難,或無法參賽者,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且參賽者須自行完全負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5. 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列舉證明本次競賽之得獎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其餘不得有異議。
6. 評審過程採雙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設計稿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7. 得獎作品以參賽者之代表人為著作人,於名次確定之時,得獎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與設計原始檔讓與主辦單位,必要時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
8. 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成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9. 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10. 活動洽詢: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辦人:賴雅汶,電話:037-743616,E-MAIL:laiyw@ssv.com.tw

十四、主辦單位保有以上競賽規則依實際運作情況修改之權力。

活動網站:http://www.ssv.com.tw/design.html

勞工紓壓網 Flash 紓壓小遊戲設計比賽

 
您是 Flash 遊戲設計高手嗎?
勞工紓壓網特舉辦「Flash 紓壓小遊戲設計比賽」
快將您的創意點子秀出來
得獎作品有機會展示在網站上喔!

活動目的
舉辦紓壓遊戲設計徵件活動吸引大眾運用創意設計出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紓壓健康網

活動時間
98 年 09 月 28 日至 98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5 點止,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活動資格
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
※ 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

參加辦法
運用創意設計出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紓壓小遊戲。
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份等文件一並寄到:100 台北市紹興北街 5 號 8 樓。

作品規格
‧作品內容必需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國家法律相牴觸內容。
‧作品須以 flash 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含 Flash 原始檔 (.fla檔) 及影片執行檔 (.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1024 pixel (長) x7 68 pixel (寬) 儲存。影片執行檔需可在 Flash Player 9 以上版本播放。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作品檔名規則請依照次序:參賽者名稱(底線)作品名稱,如:王小明_打氣球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主題性 ( 30% ):主題傳達正確性
‧創意性 ( 30% ):創意運用與活潑性及趣味性
‧互動性 ( 10% ):作品呈現互動性以增進與民眾的可親性
‧美術呈現 ( 30% ):製作所使用之方式、技巧與美感

注意事項
‧為維護比賽入選作品之水準,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增減、作品刪修之權利。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所得獎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獎項不得折換現金。各獎項得獎人領取獎品時,應即檢查獎品之完整,領回後如發現有瑕疵,自行洽經銷商辦理換貨或保固。
‧本活動獎項僅寄送台、澎、金、馬地區。
‧得獎名單除個別通知得獎人之外,亦將得獎者公佈於行政院勞委會勞工紓壓網活動網頁上。
‧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領據,逾時未繳交上述文件,且經本單位以 Email 再次通知後一週,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將以從缺處理。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於行政院勞委會勞工紓壓網站補充解釋,不另行通知。
‧凡報名者均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承辦之單位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先自行留底。

版權相關規定注意事項
1.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無關。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2.經獲選後之作品及原稿其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勞委會所有,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行政院勞委會及承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令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3.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及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皆須取得合法使用權,不得抄襲,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4.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活動網站:http://wecare.cla.gov.tw/LCS_web/Activity/09_Cla_FlashGame/index.aspx

2009年10月5日星期一

2009「文化資產‧資攝分子」全民影音徵選活動

 
活動緣由
遺留的歷史、消逝的記憶,文化是人類共同擁有的資產,目睹每一世代燦爛而遺留,在每個生命裡綻放而存續。
於是,當時間飛逝,它們依舊停留。
過往的改變我們無法參與其中,歷史的痕跡仍舊清晰眼前,不同的詮釋創造不同的意境。
文化資產全民影音創作,是一種對文化的熱愛與懷念,藉由影音與圖片的互動,賦予文化新的觀點、新的觀察、新的見解,重新認識屬於我們的共同記憶 。
就由你 賦予文化 新生命。

活動精神
2008 年文化資產「年輕本攝 * 世代傳承」影音徵選活動在許多熱愛影音創作朋友的支持下,得以圓滿結束。
今年為落實全民參與、大家一起來守護文化資產的精神,徹底解放一般人對文化資產議題過於嚴肅的刻板印象,我們邀請所有愛創作、愛自拍的朋友們一起來 Fun 肆享受文化資產如影隨行的快樂,正式更名為【2009 文化資產‧資攝分子 全民影音徵選活動】。

活動內容
本年度活動共有以下三個特點。
‧「10 分創作 短片類」創作短片角逐競賽,個中好手放馬過來~記錄、動畫、劇情、mv 包羅萬象,首獎5萬等你來挑戰!
‧「3 分幽默 短片類」自拍狂別害羞,舉凡自 hi 導覽解說、古蹟婚紗攝影、娃娃看古蹟、爆笑布袋戲、文化資產行動劇....統統給它傳上來,用您的風趣幽默擄獲網友的心!
‧「Fun 鬆 來票選」FUN 鬆投完手中 6 張選票,Ipod Shuffle 讓你放鬆帶回家!

活動時間
10 分創作影音徵選:98 / 08 / 15 ~ 98 / 10 / 18 24:00 止
3 分幽默影音徵選:98 / 08 / 15 ~ 98 / 10 / 18 24:00 止
FUN 鬆來票選活動:98 / 10 / 20 12:00 ~ 98 / 11 / 25 24:00 止

影音徵選活動須知
【作品類型】
凡獨立影像拍攝或創作之劇情、紀錄、實驗、動畫及各類影像多媒體創作作品皆可參加。

【參賽作品收件期限】
1. 截止網路初審報名手續:98 年 08 月 15 日起至 98 年 10 月 10 日 24 時
2. 截止書面報名收件:98 年 10 月 18 日,以郵戳送件日期為依據判斷。

【參賽者資格與人數】
1. 不限,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在臺灣工作或居留者均可投件。
2. 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以十人為限,應於報名表中詳載隊名、代表人及隊員姓名。

【參賽作品件數規定】
1. 同一人或團隊僅限報名參賽 1 支 10 分創作短片;3 分幽默短片不受限制。
2. 同一支影片不得跨類參賽,包含同一題材不同規格處理者,皆視為「同一支影片」。

【參賽作品規格】
1. 10 分創作 短片作品長度 10 ~ 30 分鐘為限。
  3 分幽默 短片影音作品長度以 2 ~ 5 分鐘為限。
2. 影片上傳網路檔案大小建議 100MB 以內。
3. 檔案上傳建議使用 FLV 格式,請參考教學專區先行轉成 FLV 格式後再上傳、能有較佳的網路播放品質。
4. 網路上傳之作品若經網路審核,發現違反報名表上之任一規範,將寄信通知改善,若錯過報名截止日期,其損失本單位概不負責。
5. 上傳影音建議使用FLV格式,請至教學專區觀看說明。
6. 若您無法順利將檔案上傳至本站,請於書面報名,並至報名表上勾選「代為上傳」,回有專人為你上傳至活動網頁。
7. 書面複審評選用的高畫質 DVD / CD 檔案規格請使用普遍性、一般播放軟體可讀取的檔案規格,如 ASX / ASF / AVI / MOV / WMV / MPG / MPEG....等常見檔案格式。

【參賽作品報名與收件方式】
1. 先完成網站會員註冊程序並啟用你的個人影音部落格帳號。
2. 請完成檔案上傳手續,以利初審作業。
3. 10 分創作短片類檔案上傳後,請於七日內完成書面報名手續,書面報名需檢附 5 份 DVD 或 VCD(請確認光碟無損毀,封面請註明作品類型及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及報名表內利用他人著作聲明切結書、授權切結書、報名表正本文件 1 份。
4. 3 分幽默短片類若檔案無法上傳,請改用書面報名,於書面報名截止日期內,完成書面報名手續,書面報名需檢附 1 份 DVD 或 VCD(請確認光碟無損毀,封面請註明作品類型及作品名稱與投件者姓名)。
5. 相關文件請至教學專區下載。
6. 上述相關切結書應由參賽者簽名或蓋章,以團隊報名者全部隊員皆需簽署,未滿二十歲之參賽者,並應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7. 上述書面報名文件得以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 106 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230 號 7 樓 B 室「2009 文化資產影音徵選」活動小組收。

【評選方式說明】
10 分創作短片
評分方式:
影片清晰度  10%
影片素材內容 35%
影片簡述內容 10%
表現創意   45%
閱人氣獎影片:點閱率 第 1 名
FUN 鬆投票:網友投票票數累計 前 3 名
3 分幽默短片
點閱人氣獎:影片點閱率 第 1 名
FUN 鬆投票:網友投票票數累計 前 3 名
說明:
1. 10 分創作短片聘請文化資產領域專家與影音傳播專家組成評審團,負責評選工作;整體評審流程分為初審(參賽資格認定)、複審及決審三階段。
2. 初審由主辦單位依「參賽作品收件規格」及「參賽作品規範」之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並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
3. 10 分創作短片複審、決審之評分標準,由各階段評審委員討論訂定,至少包含題材掌握度、內容深刻度、表現方式、製作技巧、影片清晰度等項目。

【參賽作品規範說明】
1. 影音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犯罪、侵犯隱私權、廣告、智慧財產權及人身攻擊等行為,如發現重覆或影音涉及上述條例者,活動主辦單位將有權刪除該篇作品,並且視為放棄參加活動之資格。
2. 10 分創作短片參賽作品需配上中文字幕,3分幽默短片類不受此限制。
3. 所有參賽影片 DVD 於賽後概不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檔。
4. 參賽作品之內容,除音樂外,應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作品中所使用之音樂,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
A.自行創作。
B.請參考教學專區自創用 CC 全球分享網站(creativecommons.org.tw),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請參考教學專區。
C.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5.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若有利用他人之著作或權利,包含詞曲使用權、文字、圖像及聲音或一切智慧財產權及人格權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相關權利人(含原創作者)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並喪失其參賽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1. 上傳之作品勿違反網路使用條款、網路妨害風化、攻擊他人來源及惡意破壞 文化資產等情事,如經他人檢舉,網路管理者將取修其參賽資格。
2. 作品審核需 24 小時為內,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絡網路管理者。
3. 上傳之作品如有抄襲、剽竊之情事,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並取消其參賽資格。
4. 依照財政部規定,若是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需先預扣 10% 稅額;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5. 本活動之獎品內容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6.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圖片僅供參考,贈品以實際商品為主;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7.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點閱人氣獎與FUN鬆投票注意事項】
1. 無論是投票還是瀏覽,系統皆會自動記錄 IP;IP 重覆者超過 5 次以上直接視為無效票或無效點閱數。
2. 活動票選期間內,如發現網友利用程式破壞規則,如灌水、重覆投票等...主辦單位將有權視為廢票,並取消該網友抽獎之權益。
3. 每位會員針對兩類作品各有3張選票可投給不同的作品,投票結束後會針對不符合規定的投票張數進行剔除。

詳細資訊:http://web.hach.gov.tw/hachweb/frontsite/vlog2009/index.jsp

大學生反貪了沒 - 反貪倡廉海報徵選活動

 
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對象:
凡於中華民國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限個人)均可參加

報名日期:
98 年 9 月 15 日至 98 年 10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一) 稿件主題: 以「反貪污」、「倡廉能」為構思方向(內容須含「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政風檢舉專線:(02)2396-9104」、「檢舉傳真:(02)2396-8958」、「檢舉信箱:台北郵政610號信箱」等文字)。
(二) 稿件格式: 電腦繪圖設計,直式對開規格,紙張大小(含出血:寬 52.6 公分、高 76.6 公分),將「原始電腦設計檔案」轉檔「解析度設定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之 PDF 格式檔案」。
(三) 請將「原始電腦設計檔案」、「pdf 格式檔案」及作品設計理念 Word 檔(約 300 字)燒錄於光碟內。
(四)請將作品以彩色列印於A4規格紙張,並於背面註明創作人姓名、學校系所、地址及聯絡電話

報名方式:
(一)請將作品連同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 [10558]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10 號,反貪倡廉海報徵選小組收。(親送概不受理) 參賽者請撥打活動專線 (02-2579-3720) 向承辦單位確認作品是否送達。
(二)寄送作品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於影響評審成績,應徵者不得有異議。
(三)投稿時應繳交資料:
‧報名表。(請至官網下載)
‧彩色作品稿件 (A4 尺寸)
‧作品光碟 (包含原始檔、PDF 檔及設計理念 Word 檔)
‧請附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或在學證明)。

評分標準:
創意   40%
構圖   30%
技巧表現 30%

得獎名單之公佈及通知方式:
(一)公佈日期:98 年 11 月 25 日。
(二)公佈方式:將於下列網站公佈名單。
‧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 http://www.post.gov.tw
‧活動官網 http://www.ttv.com.tw/anti-graft/
(三)通知方式:由專人撥打電話通知

獎勵方式:
入選優勝之作品頒給得獎獎狀一只及獎金:
第一名:頒發得獎獎狀一只暨現金新台幣 20,000 元,共計 1名。
第二名:頒發得獎獎狀一只暨現金新台幣 15,000 元,共計 1 名。
第三名:頒發得獎獎狀一只暨現金新台幣 10,000 元,共計 1 名。
佳作:每名頒發得獎獎狀一只暨現金新台幣 5,000 元,共計 10 名。
※得獎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應徵作品權利歸屬:
(一)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二)著作權約定:得獎者須出具授權書,同意無償授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將其作品應用於相關產品印製與宣傳,包含平面廣告、DM、海報、電視宣傳、網路宣傳、戶外媒體、書報雜誌及其他任何型態之宣導與使用。入選特優獎之晉階得獎者應將其作品著作財產權之全部讓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得獎者並應書面承諾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一切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所有應徵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
(五)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

注意事項:
本活動為鼓勵性質, 故不設立申訴機制,參賽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如有異議或申訴時,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本活動查詢專線:
02-2579-3720(臺視公司)

活動網站及文件下載:http://www.ttv.com.tw/anti-graft/

西螺太平媽祖文化祭設計競賽 - 媽祖創意文化商品競賽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 - 螺陽迎太平』活動中特舉辦了兩項設計競賽,其中『太平媽夢飛船 - 週邊商品設計比賽』競賽項目包含了 T 恤設計及西螺福興宮創意商品設計。

媽祖創意文化商品競賽
參加對象
設計愛好者

設計種類
設計概念以太平媽祖為主軸,週邊相關商品皆可,主要注重創意與實用性。

報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手續,並回傳至noonidea@gmail.com(報名成功將寄送回函確認,並給予報名序號)

報名方式
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下載報名表格。

繳件日期
2009 年 12 月 01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五) 截止。

比賽規格
製作 A3 大小橫式展版,上傳檔案大小 1M 以內,300dpi(內含設計理念、產品說明、材質、尺寸圖、字級 12 級以上)。繳交設計稿與設計概念文字說明,獲選者將製作原始檔給主辦單位,福興宮有權使用製作。

送件方式
a.親送 - 於繳件日期前親送或掛號至財團法人雲林縣西螺福興宮黃佩玉小姐收件(640 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 180 號)。
b.上傳 - 於繳件日期前上傳至活動部落格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或寄至連絡人信箱noonidea@gmail.com

評分標準
創意性   50%
實用性   30%
推廣行銷面 20%

獎勵方式
冠軍一名 / 獎狀.獎金 15,000 元
亞軍一名 / 獎狀.獎金 8,000 元
季軍一名 / 獎狀.獎金 3,000 元

得獎公佈方式
得獎名單公佈於福興宮網頁以及本活動網址,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

規則說明
a、參賽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及不會參與任何其他比賽。
b、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任何盜用的作品將取消資格。
c、福興宮有權修改、發表及製作任何參賽作品而無需支付參賽者任何費用。
d、作品一經遞交,概不退還。
e、繳交光碟或上傳之檔案名稱為報名序號

活動網站:http://blog.yam.com/fusing2009

西螺太平媽祖文化祭設計競賽 - 太平媽祖創意 T 恤競賽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 - 螺陽迎太平』活動中特舉辦了兩項設計競賽,其中『太平媽夢飛船 - 週邊商品設計比賽』競賽項目包含了 T 恤設計及西螺福興宮創意商品設計。

太平媽祖創意 T 恤競賽
參加對象
設計愛好者

設計種類
設計概念以太平媽與西螺為主軸,主要注重創意且不可有任何不雅之構圖。

報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09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手續。並回傳至 noonidea@gmail.com(報名成功將寄送回函確認,並給予報名序號)

報名方式
請至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下載報名表格。

繳件日期
2009 年 10 月 13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四) 截止。

比賽規格
至活動網址下載公版內含正反面 T 恤設計,檔案大小 1M 以內,300dpi(含 200 字以內設計理念)。繳交設計稿與設計概念文字說明,獲選者將製作原始檔給主辦單位,福興宮有權使用製作。javascript:void(0)

送件方式
a.親送 - 於繳件日期前親送或掛號至財團法人雲林縣西螺福興宮黃佩玉小姐收件(640 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 180 號)。
b.上傳 - 於繳件日期前上傳至活動部落格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或寄至連絡人信箱noonidea@gmail.com

評分標準
創意性  50%
構圖技巧 50%

獎勵方式
優選三名 / 獎狀.獎金 5,000 元。
佳作二名 / 獎狀.獎金 3,000 元。

得獎公佈方式
得獎名單公佈於福興宮網頁以及本活動網址,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

規則說明
a、參賽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及不會參與任何其他比賽。
b、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任何盜用的作品將取消資格。
c、福興宮有權修改、發表及製作任何參賽作品而無需支付參賽者任何費用。
d、作品一經遞交,概不退還。
e、繳交光碟或上傳之檔案名稱為報名序號。

活動網站:http://blog.yam.com/fusing2009

2009年10月4日星期日

西螺太平媽祖文化祭設計競賽 -「大地的母親」紀錄片比賽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 - 螺陽迎太平』活動中特舉辦了兩項設計競賽,其中『太平媽夢飛船 - 週邊商品設計比賽』競賽項目包含了 T 恤設計及西螺福興宮創意商品設計。

大地的母親 - 紀錄片比賽
參加對象
大專院校、社會團體 (需事前報名,領取拍攝識別証;本比賽參與人數以 2 至 4 人為限。)

拍攝主題
2009 太平媽祖文化祭所有活動。(包含籌備、14 天遶境活動等,參賽者自由選擇主題拍攝)

報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09 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手續,並回傳至noonidea@gmail.com(報名成功將寄送回函確認,並給予報名序號)

報名方式
http://blog.yam.com/user/fusing2009.html下載報名表格。

繳件日期
2009 年 12 月 01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五)。

比賽規格
拍攝 15 - 20 分鐘影片,可自由搭配剪接、旁白、配樂...等相關後製作業並請檢附相關著作權證明書;拍攝內容預先設定主題,並附上 500 字以內之 word 腳本設計。

送件方式
封套上請註明參加『大地的母親 - 紀錄片比賽』標明參賽序號,並附上報名表、著作權證明書、拍攝腳本於 2009 年 12 月 01 日 (星期二) 至 2009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五) 前親送或掛號至財團法人雲林縣西螺福興宮黃佩玉小姐收件(640 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 180 號)。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 40%
拍攝技巧 15%
後製技術 15%
創意情感 15%
腳本設計 15%

獎勵方式
凡參賽者將獲紀念品一份
冠軍一名 / 獎狀、獎金 30,000 元
亞軍一名 / 獎狀、獎金 15,000 元
季軍一名 / 獎狀、獎金 8,000 元
優選三名 / 獎狀、太平媽限量音樂公仔

得獎公佈方式
得獎名單公佈於福興宮網頁以及本活動網址,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

規則說明
a、影片成品請轉拷成 DVD 格式一式,並請於於光碟上面書寫報名序號;入選隊伍於決選記者會至福興宮分享拍攝主軸精神與感想並予以表揚。
b、參賽作品必須從未發表及不會參與任何其他比賽。
c、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任何盜用的作品將被取消資格。
d、所有參賽者必須為其參賽作品的拍攝者,而所有參賽者保證擁有所提供作品的版權。如參賽作品引起任何有關版權之問題或爭議,或導致參賽者蒙受任何損失,本單位一概不負責。
e、福興宮有權修改、發表及刊載任何參賽作品而無需支付參賽者任何費用。
f、作品一經遞交,概不退還,參賽隊伍須自行保留比賽作品之副本。

活動網站:http://blog.yam.com/fusing2009

我的鬍鬚張最 KUSO! - 鬍鬚張創意 LOGO & 吉祥物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鬍鬚張至今年已邁入第49個年頭,除了美味的魯肉飯名聲遠播以外,LOGO 的形象也已深植人心,不僅與顧客的生活關係極為密切,更蘊含了許多無 價的美好記憶與文化傳承。為使顧客深入瞭解鬍鬚張的美食文化與不斷創新的活力,將「發揚台灣傳統小吃文化」觀念普及深植於顧客,希望透過您的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將鬍鬚張 LOGO 設計出更多 KUSO 的樣貌,並徵選出足以代表鬍鬚張的吉祥物,沿用於未來鬍鬚張相關宣傳文宣,並同時讓民眾對鬍鬚張有更深刻的認識,將鬍鬚張魯肉飯文化帶入日常 生活之中。

徵件日期:
98 年 8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止

初選作品公佈日期:
98 年 10 月 27 日 (選出 15 名進入決選)

得獎作品公佈日期:
98 年 11 月 06 日(選出金賞、銀賞各 1 名、優選 3 名)

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加本徵選活動。

徵件內容:
(1)創意 LOGO 設計
(2)吉祥物設計

徵件規格:
1.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繪圖軟體繪製彩色圖樣,色彩標示以 CMYK 標色方式註明。
2.作品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標示或黏貼於光碟上。
3.參賽作品請列印於 A4 規格白紙 (21 X 29.7㎝) 並裱在 A4 黑色卡紙上,圖幅長寬勿小於 15㎝,且將報名表浮貼在 A4 卡紙背面。
4.報名表中需附上 300 字以內之設計創作理念,以電腦輸入或正楷書寫。
5.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上「鬍鬚張創意 LOGO & 吉祥物徵選」活動網頁 http://www.fmsc.com.tw/fmsc/kuso 下載。
6.寄件需包含:
(1)作品列印 1 份
(2)燒錄電子檔光碟 1 份
(3)報名表
(4)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7.寄件地點:248 台北縣五股工業區五工一路106號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行銷部 收
8.評審標準:
(1)創意性 50%
(2)應用性 30%
(3)技巧性 10%
(4)整體性 10%

獎勵辦法
(1)創意 LOGO
1、金賞獎 1 名:獎金 10000 元、免費魯肉飯吃一年、獎狀一張
2、銀賞獎 1 名:獎金 5000 元、免費魯肉飯吃半年、獎狀一張
3、優選 3 名:獎金 1000 元、鬍鬚張產品禮券 3 本、獎狀一張
(2)吉祥物
1、金賞獎 1 名:獎金 10000 元、免費魯肉飯吃一年、獎狀一張
2、銀賞獎 1 名:獎金 5000 元、免費魯肉飯吃半年、獎狀一張
3、優選 3 名:獎金 1000 元、鬍鬚張產品禮券 3 本、獎狀一張

※凡入選創意 LOGO 或吉祥物徵選之參賽者皆可獲得「鬍鬚張 49 週年慶─彩虹炫 T」1 件。

備註: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於得獎人所有,但財產權歸於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文字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msc.com.tw/fmsc/kuso

2009年10月3日星期六

飆設計 - 莫文蔚愛地球環保提袋設計大賞

 
活動期間:
2009 / 10 / 01 ~ 2009 / 12 / 31

主辦單位:
香港商溯美化妝品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連絡電話:(02) 2314-1820 分機 14

活動內容:
‧以莫文蔚的性感、時尚、個性為發想,設計一款“最莫文蔚、最具環保概念”的提袋。
‧作品評選標準 (總分最高為優勝)
 A.符合莫文蔚香水商品設計精神 40%
 B.環保概念 40%
 C.設計巧思與創意性 20%
‧DNA 官網「人氣王票選活動」,由網友票選最佳作品,來投票就有獎!

參加辦法:
‧請在 DNA 官網 www.dnabeaute.tw 上傳報名表及參賽之設計圖樣。
‧上傳作品規格:800 x 800 pixle / JPEG 格式 / 檔案大小 400KB 內。
‧創作方式:創作方式不限,僅需符合主題精神的手繪、電腦繪圖皆可。
‧創作限制:上傳作品資料不得有暴力、猥褻、妨害風化、過度暴露、涉及人身攻擊、違反善良風俗之影像、圖像及文字。如有違反或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處,DNABEAUTE 有權將其相關資料予以刪除,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附件說明:作品須附有 5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說明,以利評審評選。
‧作品收件日期:2009 / 10 / 01 ~ 2009 / 12 / 31 - 24:00pm 止
‧作品評選日期:2010 / 01 / 01 ~ 2010 / 01 / 14
‧網路票選日期:即日起 ~ 200 9/ 12 / 31 - 24:00pm 止
‧獲獎公佈日期:2010 / 01 / 15 公佈於 DNABEAUTE 官方網站

活動獎項
設計大賽前三名可獲得
‧第一名:壹萬元的莫文蔚香氛系列產品 (DNA 公司保留產品組合權)、香港免費機票乙張 及有機會成為 2010 年莫文蔚香氛產品“袋言”!
‧第二、三名:壹萬元的莫文蔚香氛系列產品 (DNA 公司保留產品組合權)

活動網站:http://mok.dnabeaute.tw/

2009 陽明山國家公園【草山意象】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陽明山原名「草山」。該名最早出現在台灣府誌中:「草山以多茅草,故名。」在清朝時期,因怕賊寇藏匿在樹林中,伺機盜取硫磺,故會定期放火燒山,因此整個山區只能長出五節芒這類的芒草,故稱草山。但是,「草山」並不是一座山,而是泛指七星山、紗帽山和大屯山等所環繞的一片谷地,一般人稱其為磺溪內。十九世記末已有「草山庄」的文獻記錄。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士林、北投一帶的地方人士,建議以明代大儒王陽明「格物致知」、「知行合一」學說之偉大,將「草山」之名改為「陽明山」,於 1950 年 3 月 31 日,經政府核定正式公告,始有「陽明山」之名。1985 年 9 月 16 日成立我國第 3 座的國家公園 - 陽明山國家公園,是最靠近台北都會區的國家公園。

辦攝影比賽的目的,是為發揚陽明山國家公園四季多元化精采風景特色,鼓勵全民可親自體驗陽明山國家公園之生態,並記錄陽明山國家公園自然人文之美,運用攝影技術捕捉陽明山國家公園精彩畫面,透過影像的詮釋,探索陽明山國家公園美好精彩意象,並推廣國家公園生態保育與資源永續利用的理念!

比賽日期
本次攝影比賽於民國 98 年 10 月 31 日截止收件。

拍攝地點
本次攝影比賽須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拍攝。

參加資格
凡國內外愛好生態攝影以及關懷國家公園自然與人文生態人士。

比賽主題
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地形地質、野生動植物生態等自然景觀及人文活動為主題。
(本園範圍請參見本處網站地圖,網址:http://www.ymsnp.gov.tw/web/travel5.aspx

作品規格
A 組【正片攝影組】:彩色或黑白正片,底片規格無限。
B 組【數位攝影組】:參賽者畫素品質須在 800 萬畫素以上,解析度是 3264 × 2448 以上 (可看出相機 EXIF 資訊)。
附註:
1.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加框、翻拍、人工調色、電腦合成、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兩張 (含以上) 之照片合成,需將作品沖洗成 5 X 7 吋或寬度不超過 7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2.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3. 本次攝影比賽獲獎者須提供底片或原始數位檔供確認後才可領獎,無法提供者獎項由他人遞補。
4. 本次攝影比賽違反以上規定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品。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件數
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 限得 1 件作品獲獎。

收件方式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自 98 年 9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0 月 31 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日若預颱風等停止上班,則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需依所附「參賽表」詳填各項資料後,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基隆市新豐街 303 巷 15 弄 22 號 2 樓『宏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並於信封註明「參加 2009 陽明山國家公園【草山意象】攝影比賽」字樣。

相關著作權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並於參賽報名時簽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且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及撤銷此項授權;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行使著作人格權。

得獎作品繳交原始檔案期限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佈於網站中。得獎者須於 98 年 11 月 25 日前,繳交得獎作品檔案 (規格請參照以下注意事項)。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或繳交之數位檔不符合規定則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作品繳交規格注意事項
本次攝影比賽本活動佳作以上得獎作品將特別以沖印 10 × 12 或 11 × 11 吋照片展示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請得獎者接獲通知後提供作品原始數位檔案,本活動單位統一將數位檔案送沖印。
正片攝影組】通知獲獎展出 - 繳交原始正片及另轉數位 TIFF 檔光碟 (須 800 萬畫素以上)。
數位攝影組】通知獲獎展出 - 繳交原始檔為 NEF 或 RAW 檔,應轉存 TIFF 或 JPG(最佳品質)另建資料夾儲存。
※圖檔名編寫:圖號 - 姓名 - 題名(例:圖01-李大德-七星山)

評選方式
1. 本次攝影比賽,將聘請生態攝影專家及管理處相關人員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佈於網站中。
2.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3. 本次攝影比賽評審作品標準:主題景緻40%、美感意境30%、創意表現30%。
4. 本次攝影比賽評審地點:採公開評審,評審日期與場地於評審前公佈在活動網站。

得獎公佈
本次攝影比賽預定 98 年 11 月下旬將得獎名單刊登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網站【最新消息】、陽明山國家公園電子報及遊客中心公佈欄,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獎項及獎勵項目
A 組 【正片攝影組】:
金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2 萬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1 萬 2,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8,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優選 10 件,各得新台幣 5,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佳作 30 件,各得新台幣 2,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B 組【數位攝影組】:
金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2 萬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1 萬 2,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 1 件,各得新台幣 8,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優選 10 件,各得新台幣 5,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佳作 30 件,各得新台幣 2,000 元獎勵及獎狀乙紙。
附註:
1.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得 1 件。
2.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經公布,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3.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預定於 98 年 11 月 16 日公布於 2009 陽明山國家公園【草山意象】攝影比賽活動網站 (http://www.ymsnp.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4.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將在頒獎典禮分組分批在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展示。
5.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也將在頒獎典禮該月份由「idea PHOTOS 意念影像誌」進行專輯報導介紹。
6.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獎品均依所得稅法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 13,333 元時將代扣百分之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 20 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7.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參賽注意事項
1. 本次攝影比賽作品如需退件(得獎作品不退件),寄件時請備妥新台幣 50 元回郵掛號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未完整具 備前述各項者不予退件,親自領取者,請於得獎公佈日一 個月內至基隆市新豐街 303 巷 15 弄 22 號 2 樓『宏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領取,過期不予保管。
2. 本次攝影比賽,主辦單位得視參賽狀況,增加佳作件數。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 限得 1 件。
3. 本次攝影比賽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者若因攝影需要,須進入陽明山國家公園內之生態保護區,均請依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規定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方得進入。
5. 本次攝影比賽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 ,主辦單位除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 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6. 其餘規定詳如本活動簡章內容,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活動網站:http://www.hm-card.com.tw/yms/index.htm

98 年度高雄縣地方文化館 - 商品開發設計競賽

 
一、計畫緣起
由文建會指導,高雄縣政府文化局主辦的地方文化館產品開發設計競賽,為了刺激高雄縣地方文化館商品開發並鼓勵更多青年投入文化相關事業,高雄縣政府文化局特別舉辦這項競賽。期待各個地方文化元素能設計成多元組成的商品設計。

本計畫延續文建會地方文化館第一期計畫,磐石行動-地方文化館二期計畫於民國 97 年至 102 年為期六年的持續性計畫,如何永續經營是各地方文化館當前首要的課題之ㄧ。因此今年度希望透過地理區域、文化特色、展演型態或文化觀光等地方特色元素,透過商品開發競賽,促使各文化館舍能整合地方特色與產業再造,並為地方注入創新的觀念,創造地方品牌。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跨領域藝術研究所

三、參加對象
採公開徵件方式,凡對地方文化館商品開發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籍之 18 - 30 歲在學或在職青年皆可送件參加。

四、徵件說明
a. 參賽主題:
以高雄縣地方文化館的在地文化元素,設計成時尚作品,可以是建築、在地節慶、民俗、雕刻、服裝等文化特色,以單元或多元組合之商品設計,具實體生產之條件尤佳。
主要評選標準:設計、創意、商品化可行性

b. 初審報名文件:
1. 報名表一份
2. 約 600 字對地方文化特色的了解
3. 產品設計草圖一式 8 份
4. 著作財產權同意書正本 1 份
5. 原始創作切結書正本 1 份
※ 由主辦單位成立之評審團,就報名隊伍所提出之報名資料進行書面評審,評選出入圍隊伍後,由承辦單位以電話及書面通知。

評選標準:
主題創意概念 40%
美感呈現   30%
商品化可行性 30%

c. 複審繳交文件:
1. 產品設計圖一式 8 份
2. 產品設計分析、定位、規劃、設計、可行性評估書面資料一式 8 份
3. 產品設計與書面資料原始檔案光碟 1 份
※ 各團隊需以書面與簡報方式經由主辦單位成立之評審團進行評審。

評選標準:
商品設計概念完整度    30%
商品設計原創性及美學價值 30%
商品化的可行性      30%
構想表達能力       10%

五、徵件日期
初審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98 年 10 月 31 日。(評審結果於 98 年 11 月 15 日前公布)
複審繳交時間:98 年 12 月 20 日。(評審結果於 99 年 1 月 15 日前公布)

六、獎勵方式
a. 初審:評選出前 15 名隊伍。
b. 決審:由前 15 名隊伍中選出冠軍、亞軍、季軍各 1 名及佳作 2 名,分別給予 3 萬、1 萬、8 千及 5 千元的獎金及獎狀。

七、注意事項
1. 產品需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2. 報名隊伍組員不可重覆參加,每組限以一項作品參賽,且作品以新設計尚未參加任何競賽、展覽或販售。
3. 各組冠、亞、季軍、佳作不得重複得獎,特別獎則不在此限,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4. 獲得輔導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執行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繳已頒發之獎項。
5.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以運用接受設計輔導得獎之商品實物、照片及申請書中不涉及產品機密之資料,作為推廣、發表、出版及研討用途,獲獎者並應配合。
6.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7. 入圍複賽者建議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著作權登記。
8.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其業務規章及慣例辦理,並另行通知參賽隊伍。

如需索取相關表件或有任何疑問,請洽
電話:07-7172930 #3031 或 0933-148683
傳真:07-7166902
地址:80201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E-MAIL:waveofart@gmail.com

『創造一個回家的理由』花蓮糖廠日式宿舍服裝設計比賽

 
一、活動目的
花蓮糖廠轉型再生計劃多年來持續進行,現在的糖廠已經具備餐廳、冰品、咖啡屋、自行車道等多項休閒遊憩功能,為了讓遊客能更深入悠遊於純樸的花蓮糖廠,特地將原有的日式員工宿舍重新整修成為日式小木屋,濃濃的檜木香是花糖特有的芬芳和難得的悠閒雅緻。
為了讓每位到來的遊客都有「回家」的感受,特地舉辦「創造一個回家的理由」服裝設計徵選活動,希望藉由此次設計比賽活動,廣納國內設計人才的創意,為花蓮糖廠即將開幕的日式宿舍創造全新的風格,讓每位遊客看到服務人員的服裝都像是回到家,那樣的溫馨而感動!

二、主辦單位
台糖公司花蓮區處

三、實施內容及方法

(一)設計主題:
『花糖日式宿舍服務人員服裝』

(二)設計內容:
依花蓮糖廠日式宿舍特有元素風格為發想,並參考宿舍之文化背景意涵,設計出具實用性且與主題契合的服務人員服裝。
1.設計類別:服務人員服裝
2.設計項目:男性、女性之夏、冬季服裝各一款,共計四款。

(三)參賽資格:
對服裝設計有經驗及興趣之民眾。

(四)投稿時間:
即日起 ~ 10 月 23 日止。

(五)投稿方式:
將設計圖稿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至活動小組收即可。

(六)比賽方式:
A.針對參賽者所投稿之平面設計圖稿進行評選。
B.平面設計稿編交截止日期:98 年 10 月 23 日為止(以郵戳為憑)。
C.錄取前三名得獎者 。
D.比賽結果在 11 月 2 日於活動網站公佈。
E.榮獲第一名的參賽者,將由主辦單位補助材料製作費用,完成4套服裝並於11月下旬之成果展覽中展出。第二名及第三名得獎者之設計稿,亦會於同一展覽中作展示。

(七)投稿規格:
A.設計稿請以 8 開橫式尺寸之硬式厚紙版繪製成著色圖稿(需清楚顯示顏色、型式、正反面樣式及服裝正反面機械圖),並貼上所使用之主布料。
B.設計稿可以寄送或親自送達的方式。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 80 巷 3 號 1 樓
C.所有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若因寄送過程所造成之設計稿損傷、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D.請自留作品底稿,送件後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

(八)評審方式:
將邀請服裝設計專業領域工作者、飯店管理者及花蓮糖廠人員擔任評審,進行評選。

(九)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度 30%
設計理念  25%
實用性   25%
創意    20%

(十)獎項:
第一名:1 名,獎狀1只、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日式宿舍體驗券 1 張(可供二人使用),並將由主辦單位補助材料費用 1 萬元完成所設計的四套服裝。
第二名:1 名,獎狀1只、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日式宿舍體驗券 1 張(可供二人使用)
第三名:1 名,獎狀1只、獎金新臺幣 5,000 元、日式宿舍體驗券 1 張(可供二人使用)

※ 活動注意事項
1.設計稿若有涉及抄襲、侵害著作權者,將取消比賽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2.投稿之作品,需同意主辦單位作非商業性用途使用,但會保留設計者之人格權。
3.花糖日式宿舍於體驗券使用時間為 99 年 3 月至 12 月止。
4.獎金超過 20000 元者,需扣繳 10% 之贈與稅。參賽者若非中華民國國民者需扣繳 20% 之贈與稅。
5.凡投稿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6.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變更之權利。

四、其他
(一)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將在花糖網站介紹報導。
(二)首獎作品將成為台糖公司花蓮區處日式宿舍服務人員之服裝,並需協助後續服裝製作事宜。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要求原作者開放非商業使用權給台糖公司花蓮區處,但是作者本身仍將保有該作品的創作人格權。
(五)郵寄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80巷3號1樓,聯絡人 02-2570-1689 分機 17 李小姐。

五、參賽須知
1.參賽作品不得拷貝、抄襲他人作品。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並追回原獎項。
2.為證明投稿作品為投稿者原創,請將作品草稿影印一份隨同比賽作品一併寄出。
3.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報名參賽同時請參賽者簽署「參賽同意書」—擔保參賽作品係屬原創,並同意將得獎參賽作品之圖片使用權歸屬于「台糖公司花蓮區處」,「台糖公司花蓮區處」並對所有參賽作品享有非商業用途之展覽、攝影、出版等使用權利。(著作人格權仍屬原創者所有)。
5.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並追回原獎項。獎勵總價值需按財政部規定扣稅。
6.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活動網站:http://act.crater.com.tw/2009sugar/costume.htm

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

『百年來的凝視』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

 


『百年來的凝視』- 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
「Gaze Through the Centuries」- 2009 Student Poster Design of Taiwan Indigenous People


競賽緣由
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特別於 2006 年起,開始舉辦以「台灣原住民文化」為主題的全國學生海報設計比賽,希望藉由全國各地區學生的「視」界,探索這塊美麗寶島上的原住民族文化,期待學生們將創意巧思匯入自己的設計中呈現出原住民族文化不同的面貌,也期盼能將原住民的文化與精神傳承下去。

鑑於第一、第二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之舉行成果豐碩,其亦於全國各地方文化館、校園巡迴展示時,獲得全國各縣市設計系學子們熱烈的迴響。適逢今年本館開館第十五週年,館內亦盛大舉辦「百年來的凝視 - 日本國立民族學博物館珍藏台灣原住民文物展」,希望延伸此一特展之精神,因此特與台灣海報設計協會再次合作、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贊助以及台灣佳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熱情提供之下,舉辦「百年來的凝視」- 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並將邀請各界優秀人士擔當評審,用不同的專業角度來評選出最佳設計作品。

同時為使學生們對原住民族文化有更深一層體認,本館擬提供各大專院校學生團體憑公文預約可享免門票參觀之優惠。本館亦計畫安排此屆得獎之海報作品至國內、外學術機構巡迴展出,藉此為台灣原住民文化發聲,喚起世界大眾對台灣原住民文化的共鳴與體認。

競賽主題
「百年來的凝視」- 台灣原住民族之傳統文化、生活風俗等相關主題為作品設計。

參加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 (職) 或以上學生 (不含在職專班進修身分學生),年齡須以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獎勵辦法
金獎 ( 1 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台灣佳能資訊提供佳能多功能印表機 PIXMA MP268 乙台;
銀獎 ( 2 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台灣佳能資訊提供佳能多功能印表機 PIXMA MP268 乙台;
銅獎 ( 2 名):獎金五仟元、獎座一座、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優異獎 ( 10 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十五週年特刊乙本、台灣海報設計協會贈送協會會員作品專刊乙冊。
評審委員特選獎 ( 6 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佳作:榮獲入圍證書乙紙。(約 30 名,視乎評選當天評審委員們之決定)
※ 以上所有獎項皆由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與台灣海報設計協會雙方共同具名

收件日期:2009 年 9 月 22 日 (週二) ~ 10 月 31 日 (週六)
評審日期:2009 年 11 月 25 日 (週三)
入圍公告:2009 年 12 月 10 日 (週四) 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入圍名單。

收件方式
1.為節省郵資及方便作業程序,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作品可在比賽收件截止日前 (以郵戳為憑),由學校統一掛號寄出:
報名表:請加蓋科或系所章,並將學生證正、反面清晰影本貼於報名表格上。(未滿 20 歲學生,請務必隨報名表繳交法定代理人簽章之授權同意函)
參賽作品:以 A3 作品稿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之上,並請加蓋科或系所章,再背貼參賽作品表。
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本人親自簽名。
2.參賽者須以正楷體確實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受理。
3.郵寄交件:將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掛號寄至本館 (需自行完封包裝並妥善裝於圓筒內、勿折損)。
4.作品寄送過程,請妥善包裝及運送,主辦單位將不受理有破損的作品。若有黏貼或因繳交作品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報名繳交文件
1.參賽者須確實填寫報名表,參賽作品表及授權同意書,需以正楷體或印刷字體填寫,授權同意書需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2.學生證正、反面清晰影本請貼於表格上。(未滿 20 歲學生,請務必隨報名表繳交法定代理人簽章之授權同意函)

作品規定
1.作品必須完成於 2009 年後,每人不限作品件數 (系列作品僅限單件作品),入選發現重複者,主辦單位得擇一刪除。
2.作品尺寸為 A3 (供評審之用),並請將參賽作品表填妥影印一式,貼至 A3 作品所黏貼之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背面右下方之處。
3.作品毋須裱框、裝框。
4.參賽作品需為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之作品。
5.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仿作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會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含所核發之獎金、獎狀、獎品等),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之。
6.參賽作品將為【『百年來的凝視』- 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所有,概不歸還, 請自行備份存檔。
7.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擁有著作權法之正當權利,若因著作權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則其一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8.參賽作品同意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者重製,出版,及商業行為展覽或本活動相關之一切發表及應用。
9.主辦單位有權拒收任何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或侵犯道德,及不符合參賽作品要求之作品。
10.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不退還,僅請見諒。
2.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3.獎金及獎品等值,依法須代扣 10% 稅金。

收件單位:
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
請註明參加【『百年來的凝視』- 第三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 】
收件地點:11143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 282 號
聯絡電話:(02) 2841-2611 分機 115 聯絡人員:蔡小姐
聯絡傳真:(02) 2841-2615
電子郵件:peipei@syc.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useum.org.tw/10_20090917.htm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分館展示設計競賽

 
主旨:
歷史的演進時空不斷再改變,唯一不變的就是時空轉換所留下的痕跡,每一遺址,每一處角落,每一格空間氛圍,其背後所存在的故事和生活,都是人類與地域文明演進的見證。

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簡稱「南科」)面積約 650 公頃,於開發南部科學園區開始,當地就不斷發現有許多的史前遺址和遺物。其中陸續出土的文物,年代從距今 4,800 年到距今 300 年,橫跨有 4,500 年。古文化資產概屬全民所有,在南科管理局、臺南縣政府、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簡稱「史前博物館」)以及中研院史語所等單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個隸屬於史前博物館的南科分館,已進入規劃階段。

由於考古知識的冷僻與艱深,並非通俗性的嗜好與興趣,甚至要有一定的學養基礎的人士,方能給予展示規劃一定的建議。『南科分館展示設計-全民大策略競賽』目的在於鼓舞民眾對南科分館展示規劃的參與,將考古的知識與科技以點、線、面的縝密鋪陳方式與平易近人的手法,導入展示的空間規劃與內容之中。以公開徵集展示創意的方式,號召“全民”,希望大家齊出招,規劃出理想中的南科分館。

競賽說明: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分館,已進入規劃階段,所需規劃設計的展示區塊共為五大區塊,詳見如下說明:

參賽者必須以南科分館現行規劃之空間區塊與展示主題:常設展區(六大主題)、考古發掘體驗區、兒童館區、人骨展示區、古生物化石區,進行空間規劃,並依據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所提供之展示內容(詳見下載區資料),例如文化年表、考古文獻、文物資料及圖片等,呈現出的展示美學配置。

展示空間尺寸:
主展示館:3500 平方公尺。
包括:
(1)常設展示室:1700 平方公尺。
(2)兒童館:600 平方公尺。
(3)考古體驗區:500 平方公尺。
(4)人骨展示區:400 平方公尺。
(5)古生物化石區:300 平方公尺。

設計之總體內容,應包含:整體空間配置概念、展示氛圍創意、參觀動線引導、展示主題風格與色彩等想法。呈現方式以展場立體圖、平面圖、示意圖並配合展示企劃書說明其展的設計手法及設計理念,做為日後南科展示規劃的參酌觀點及元素。

比賽辦法
1、參賽資格
凡對此項競賽有興趣、有創意的學生與社會人士,均歡迎報名參加。

2、參賽程序
(1).網站報名
參賽者必須先至比賽網站填寫報名,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取得報名序號,方可取得進入評選程序。
(2).下載參賽設定之主題與內容圖文
參賽者必須以史前館所設定之主題單元之圖文資料 (請參閱競賽網站之下載區)。
(3).參考網站連結
(a).http://stsipa.nmp.gov.tw/home01.aspx?ID=1 (南科考古的介紹)
(b).http://dignk.nmp.gov.tw/home01.aspx?ID=1 (考古體驗遊戲,做為瞭解南科考古,參酌資料。)
(4).截止日期
參賽作品與電子檔案必須於收件截止 11 / 05 (星期四) 前寄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
(5).競賽結果公佈
比賽結果將於 11 / 13 (星期五),公佈於主辦單位的官方網站,並擇日頒 發各獎項。

3、報名與參賽方式
(1).報名期限與方式
所有參賽者須在 2009 年 11 月 05 日 (星期四) 前完成網路報名。 (報名表格載於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官方網站 - 線上報名,報名表填寫後確認送出後,系統將會自動產生報名序號,請將此參賽序號記下保存,並標貼於每一件作品圖背面右下角)。
(2).參賽件數限制
一人參賽作品只能一件,若為團體報名參賽必須指定一位代表人。
參賽者以史前博物館所設定主題單元之圖文資料(請參閱競賽網站之下載區),並可連結(1)http://stsipa.nmp.gov.tw/home01.aspx?ID=1 (南科考古的介紹)(2)http://dignk.nmp.gov.tw/home01.aspx?ID=1 (考古體驗遊戲) 初步瞭解南科考古,進而著手設計其展示手法。
(3).競賽範圍
設計之總體內容,應包含:整體空間配置概念、展示氛圍創意、參觀動線引導、展示主題風格與色彩等想法。呈現方式以展場立體圖、平面圖、示意圖並配合展示企劃書說明其展設計手法及設計理念,做為日後南科展示規劃的參酌觀點及元素。並經由專家委員評定前三名獎項。

4、作品繳交規範及審查標準
(1).競賽作品繳交規格:
(a).創作圖稿表板 4 件 (設計圖一律以彩色列印於 A3 白紙上並裱於同尺寸厚紙板上 (1mm * 420mm * 297mm)。
(b).作品創意說明書(A4 直式,文字由左至右)2 份
(c).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d).資訊保密切結書
(e).作品所有資料,燒錄光碟 1 份。
所有作品圖稿檔案皆須符合 JPEG 格式,尺寸寬 800 x 高 600 像素之規定 (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燒錄於光碟中並與所有作品圖及企劃書 (a) ~ (e) 等一起附上,並將報名序號標示於光碟上。
※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以上所有繳交資料皆須依規定標貼參賽序號(貼於圖面右下角),但切勿標示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記號! (如學校、公司名稱、指導教授、參賽者姓名----)
※ 寄(送)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全 (共 4 件)、不符合上述規定或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切合主題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視情況不予以採用。
(2).設計呈現範圍
設計範圍內容應包括:
(a).主場館:常設展區(六大主題)
(b).考古發掘體驗區
(c).兒童館區
(d).人骨展示區
(e).古生物化石區
必須呈現以上設計範圍之展示氛圍創意、參觀動線引導、展示主題風格與色彩等想法。呈現方式以展場立體圖、平面圖、示意圖並配合展示企劃書說明其展設計手法及設計理念。
創作圖稿(表板以四張為限,手法不拘,可以 3D 模擬立體圖、2D 平面圖或手繪形式表現),
(3).寄件方式
以上所有作品圖 4 張、作品企劃書 2 份及作品光碟 1 式 (共 7 件),皆需在 2009 年 11 月 05 日前,一律以郵寄方式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
(4).收件地址與收件者
11199(郵遞區號)- 台北郵政 28 之 270 號信箱
收件人:開物國科技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5).寄送途中若有破損者請自行負責,凡於 2009 年 11 月 06 日後寄抵的圖面作品,承辦單位一律不予以採用。

5、競賽時程
報名開始:2009 / 9 / 27 (日)
報名、送件截止:2009 / 11 / 05 (四)
專家評選:2009 / 11 / 07(六)~ 10 (二)
活動評選公佈:2009 / 11 / 13(五)
頒獎典禮:擇日後公布

6、獎勵說明
金獎: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1 名
銀獎:獎金新台幣 8 萬元,1 名
銅獎:獎金新台幣 5 萬元,1 名
佳作:獎金新台幣 1 萬 2 千 5 百元,2 名
※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以從缺辦理,獎金得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或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 13,333 元時將代扣百分之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 20 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凡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與文件需於規定日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並同意簽具「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2.就本徵圖得獎確定作品圖稿,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具修改與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 (即參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瞭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 (包括智慧財產權法) 辦理之。
5.參賽者應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及資訊保密切結書。

活動網站:http://nmpnkn98020.nmp.gov.tw/index1.php

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

鏡圈.商圈 - 圈起你的商圈故事Short Film Competition

 
活動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自民國 84 年起陸續推動「商店街」、「形象商圈」、「魅力商圈」及「品牌商圈」等改善商業環境輔導計畫,希望透過凝聚地方組織經營共識及改善商業環境基礎設施,強化商圈之競爭力,在各項軟、硬體資源的導入下,地方組織將商圈獨特的經營理念與商業環境進行結合,提供消費者更具舒適性與便利性的商圈環境,以「創意」、「文化」、「設計」等要素注入商圈整體之營造,並逐步開展出商圈在環境經營上的「新美學」。

本次短片競賽活動希望透過各界富有創意的影片創作者,以數位影視技巧方式,介紹各地商圈環境美感以及商圈內好玩有趣的人事物,展現出清新、創意、敏銳的觀點,讓各界再度驚艷台灣商圈之美。更讓全國民眾認識商圈改造的歷程與現況,進而參與各地商圈的活動與消費,達到活絡商圈、行銷商圈的目標。

藉由鏡頭的表達,讓商圈之美,從鏡頭中訴說著動人美麗的故事!同時也透過網路票選活動的設計,讓更多國人認識商圈,從視覺的享受昇華到五感的全新體驗~~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承辦單位:展智創意策略設計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形象商圈暨商店街發展促進總會、yam 天空傳媒、民視文化事業、大台灣旅遊網、前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全家和高捷)、新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圈電視)、平和媒體有限公司 (台北捷運)、摩菲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車 BeeTV)

報名資格
◎ 短片競賽:一般對於數位影視創作與商圈活動探討有興趣的國人,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均可。團體參賽以六人為限,個人參賽或團體參賽不限繳交作品件數。(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作品不得參賽)
◎ 網路票選活動:一般社會大眾。參加活動時應填注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短片競賽組別
比賽將分為社會組以及學生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生、大專院校學生)

短片競賽題材範圍
以台灣境內受經濟部商業司輔導及入選98年度優質環境改造計畫的商圈為短片競賽的範圍,內容以能呈現商圈趣點故事、展現商圈環境美感並能刺激民眾消費為主,以引發社會大眾迴響及帶動商圈知名度。
‧拍攝題材如:
 1.資訊科技或是環境工程建設。
 2.商圈特有文化、產業、生態、文物、民俗、商品及觀光景點等。
 3.商圈環境改造過程的人物與事件。
 4.與商圈環境美學或行銷商圈等相關之其他創意性題材。
創作之內容,可自行搭配歌曲、配樂、音樂進行製作,歌曲可自行選擇,但須取得該音樂之重製權利並取得同意書、授權書。

※ 經濟部商業司輔導之商圈資料請詳見本活動網站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商圈資訊請參見「台灣品牌商圈網」(http://gcis.nat.gov.tw/taiwan-go/ShoppingDistricts/Index.aspx)。

短片報名辦法
1.請至「鏡圈.商圈-圈起你的商圈故事短片競賽活動網站」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下載報名資料,填妥後連同5份作品以掛號方式寄至: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3 號 4 樓之 2,展智創意策略設計有限公司「商圈創意短片競賽活動小組」收。
2.參賽報名資料含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創作說明、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音樂授權書及五份作品光碟。

作品格式與規定
1.片長:3 分鐘到 3 分 15 秒以內。
2.作品需使用數位器材拍攝,或是運用數位技術加以後製完成之影片。參賽者上傳格式為 mpeg 或 AVI 檔案格式,另需將影片作品以 640 * 480 以上的 AVI 檔案格式複製成 5 片光碟繳交,並繳交 500 字內作品創作說明。
3.參賽作品之畫面均需配上「作品名稱」、「歌詞字幕」、「製作者(團隊)名單」等字幕。影片中對白或旁白無中文字幕者,請附上書面文字,以方便評審了解短片內容。
4.影片中之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
5.投稿作品請自行剪輯轉檔為符合 NTSC 系統標準之數位格式。並請注意作品是否播放會有問題。(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
6.作品完成後請自行上傳至活動官網之影片上傳頁面(影片須待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後,方開放瀏覽與票選),並填妥相關資料。參賽者於上傳網頁後三日內將報名書面資料與作品寄達(送)至承辦單位。如經承辦單位書面審查後發現資格或文件資料不符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活動重要日期
1.短片徵件活動:即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5 點整止。(郵戳為憑)
2.網路人氣票選活動開放投票時間:2009 年 10 月 16 日凌晨零時至 10 月 30 日 24:00 止。
3.短片競賽成績及網絡人氣獎及加油獎公告日:2009 年 11 月 6 日,中午十二點整。
※ 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網站!

評分方式
1.聘請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教授及業界專業人士共 5 位,針對作品本身配合評審標準加以評分,並依分數高低確認名次。另如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以從缺,並得將該獎項名次由另一組遞補。
2.網路人氣獎部分:由網路票選至 2009 年 10 月 30 日 24:00 止,累積人氣最高之影片參賽者獲選網路人氣獎。
3.參加票選活動之人氣加油獎:將由投票給網路人氣獎得主之民眾中,於 2009 年 11 月 6 日由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並邀請公正人士見證抽獎過程。
4.短片競賽依照以下評審標準,選出各組獲獎名單。為突顯行銷商圈之目的,「商圈風格」也將列入評比項目之一。
‧主題內容 25%
‧畫面美感 25%
‧創意概念 25%
‧表現技巧 15%
‧商圈風格 10%
5.結果公告日期:2009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中午 12 點。

獎勵方式
1.短片競賽各組取金、銀、銅牌獎各 1 名、佳作獎 17 名。金牌獎金 10 萬元、銀牌獎金 5 萬元、銅牌獎金 2 萬元,佳作獎獎金 5 仟元。
2.所有參賽作品,將於活動網站中票選出最佳人氣獎,票數最高者可獲得 10 吋筆電一台;參與投票之網友,也有機會獲得 10 吋筆電一台。【主辦單位得以同等值商品替代】
3.得獎作品之頒獎將於經濟部商業司舉辦之商圈年會會場舉行、作品並置於活動主網站展覽。
※社會組
 金牌 - 獎金 10 萬元、獎狀一紙
 銀牌 - 獎金 5 萬元、獎狀一紙
 銅牌 - 獎金 2 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 - 獎金 5 仟元、獎狀一紙
※學生組
 金牌 - 獎金 10 萬元、獎狀一紙
 銀牌 - 獎金 5 萬元、獎狀一紙
 銅牌 - 獎金 2 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 - 獎金 5 仟元、獎狀一紙
※網路最佳人氣獎 - 「10吋筆電一台」
※網路最佳加油獎 - 「10吋筆電一台」

其它說明
1.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2.除書面報名表外,亦請於活動網站完成短片上傳程序並填妥相關資料。
3.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
4.報名表請務必詳細填寫,作品上亦須清楚標明作品資料,報名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均不受理。
5.得獎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資格。
6.得獎獎金、獎品金額在新臺幣 20,000 元以上者,得獎者需負擔 10% 之稅金(國外參賽得獎者負擔 20% 之稅金),獎品不得折抵現金。
7.著作權相關事項
(1)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對得獎作品有公開發表展覽、展示、編輯、發行、宣傳、編印相關專題、圖片揭載、公開播放、重製等權利,得獎者應全力配合,不另計酬。報名需簽署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見附件一),著作權歸屬如智慧財產權聲明書所示,本活動除發給各項得獎獎金外,不另支付其他費用。
(2)主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以團體形態參賽者,請於報名時填寫一代表人,並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之相關事宜(參見附件二)。
(3)由於入圍參展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並請配合主辦單位繳交授權書(參見附件三),未收到授權書者,其作品恕無法公開播映。若有任何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8.凡參加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通訊聯絡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展智公司創意短片競賽小組
聯絡人:洪泰陽先生
電話:04-22930839
E-MAIL:kpcl66@mail2000.com.tw

活動網站: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

A.S.O 第三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創意 in 流行 綠色 go 時尚 Round 3 開戰
首獎 30 萬!


【緣由】
近年「綠能」與「綠材質」相關議題開始為產官學界廣泛討論,加上時興的樂活及自行車風潮,顯示節能減碳、環保意識已成為社會潮流。阿瘦皮鞋以洞悉潮流趨勢的前瞻視野,秉持創新精進、發掘設計人才的理念,舉辦第三屆金履獎創意大賽,首獎高達 30 萬元!期望參賽者的極致創意,結合環保素材,讓時尚展現綠色新意!

【主辦單位】A.S.O 阿瘦皮鞋
【協辦單位】黑秀網 HeyShow.com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均可組隊參賽(至少二人為一組)。
※ 阿瘦皮鞋員工及其他鞋業相關從業人員不得參賽,以維公允。

【比賽主題】
參賽作品全體或部分須採用環保材質(天然、回收、化合等任何環保材質均可),作品名稱及創意可自由發揮。

【比賽時間】
比賽採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
一、初選
1.投稿期間:2009 / 09 / 21 (一) ~ 2009 / 11 / 05 (四) 24:00
2.線上投票:2009 / 10 / 20 (二) ~ 2009 / 11 / 06 (五) 24:00
3.初選評審:2009 / 11 / 07 (六) ~ 2009 / 11 / 16 (一) 24:00
4.網路人氣王公告:2009 / 11 / 10 (二) 公布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二、決選
1.決選名單公布:2009 / 11 / 10 (二) 公布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2.模型收件:決選名單公布後至 2009 / 12 / 21 (一) 下午 18:00 止。
3.「A.S.O 設計選手村」部落格專區開放:2009 / 11 / 17 (六)
4.「A.S.O 設計選手村」部落格專區人氣統計期間:2009 / 12 / 14 (一) 至 2010 / 01 / 06 (三)
5.選評審暨頒獎典禮:2010 / 01 / 09 (六)

【說明】
一、初選投稿
1.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
2.不限型式,手繪、電腦繪圖、3D 等手法均可,以能表現創意為主。
3.參賽者請於上傳時,填寫作品資料及隊名、代表人等相關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
4.檔案格式:800 * 800 pix 以內,存檔後大小需於 250k 以內的 RGB 格式 .jpg 檔。
二、初選線上投票
1.參賽作品將刊登於黑秀網上,由網友自由票選 。
2.得票數最高者為網路人氣王得主,作品並入圍決選。
三、初選評審
評審團將自初選投稿作品中選出 9 組隊伍,連同網路人氣王得主 1 組,共 10 組隊伍入圍決選。
四、入圍通知
1.入圍決選者將於活動結束後,由專人以電話與 email 通知。
2.「作品說明表」與「入圍通知書」將於入圍通知後,一併提供參賽隊伍。
五、決選作品
1.創意鞋實體樣品:入圍決選隊伍須依初選設計製作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
(1)模型尺寸:30 立方公分以內 - 長、寬、高各在 25 公分(含)以上、30 公分(含)以下。
(2)每組可獲得樣品製作贊助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
2.作品說明裱板:入圍隊伍應確實填寫「作品說明表」,並裱貼於 A4 黑色裱板。
3.創意行銷企劃案:各組應針對該組入圍之鞋款提出獨具創意之行銷企劃案。
(1)創意行銷企劃案應以 Power Point 簡報格式呈現,篇幅以20頁為限。入圍隊伍應提供創意行銷企劃案之電子檔與書面資料供決選評審之用。
(2)電子檔案格式:創意行銷企劃案 PowerPoint 簡報檔應燒錄於光碟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與參賽隊名。
(3)書面資料格式:PowerPoint 電子檔 A4 橫式列印,單張單頁、裝訂邊在左。
4.繳交作品
(1)將「創意鞋樣品模型」、「作品說明」、「創意行銷企劃案」寄至:10459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8 號 5 樓「阿瘦皮鞋 A.S.O 第三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創意掌門小組收」
(2)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六、決選評審暨頒獎典禮:
1.入圍決選之隊伍於決選當日推派代表進行簡報,每組簡報人數以 5 人為限。
2.評審現場備有電腦與投影機供簡報之用,各組可自備相關製作物輔助說明。
3.時間:共 15 分鐘
(1)簡報時間:每組限時 10 分鐘
(2)評審提問時間:5 分鐘
4.評審結束後,於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舉行頒獎典禮。

【評審辦法】
一、初選
整體創意  30%
設計表現  30%
主題表達  20%
市場潛力  10%
技術可行性 10%
二、決選
1.獎項:金履獎一名、銀履獎一名、銅履獎一名、網路人氣王一名、部落格最受歡迎獎一名。
2.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50%
提案表現  30%
市場潛力  10%
技術可行性 10%

【獎項及獎勵辦法】
金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並獲得優先入選阿瘦皮鞋設計團隊的機會。
銀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
銅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
網路人氣王一名:獎狀一只
部落格最受歡迎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整

【注意事項】
1.金履獎、銀履獎、銅履獎得主,得與網路人氣王得主重複。
2.得獎作品將於公開場合展示,詳情將另行公布。
3.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4.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5.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6.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 10% 所得稅。
8.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9.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10.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events/aso09/
聯絡信箱:QA@heyshow.com

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

2009 Adobe 亞太地區學校創意大獎

 
本競賽的參賽對象為亞太地區 14-19 歲的高中學生,讓他們有機會呈現關於其身處世界的精彩
故事。2009 年 Adobe 學校創意大獎旨在獎勵使用 Adobe 軟體創作出最有創意的平面、網頁和
視訊專案作品。
金獎得主的學校可獲得的獎項包括一份 Adobe Creative Suite 4 Master Collection 軟體,其中包含最多 30 份授權基座,供學生學校的電腦室使用;而所有類別得獎者的教師也可獲得一份 Adobe Creative Suite 4 Master Collection 軟體。學生今天就可開始準備其參賽作品。

3 個創意類別:
本項競賽鼓勵學生探索他們的社區、周遭的世界以及其未來。以下為競賽類別以及可提交專案
作品範例:
‧網頁設計與開發 - 適合的參賽作品包括網站、部落格、互動式 CD/DVD、動畫、學習物件以
及行動設計等項目。
‧視訊與影片 - 適合的參賽作品包括真人動畫、記錄片、短片、動態圖片、動畫、PSA 等。
‧美工與平面設計 - 適合的參賽作品包括插圖、明信片、標誌、標籤、包裝、相片、畢業紀念冊、廣告、雜誌、海報、手冊、書籍、電子報等。
注意:學生可以個人或團體參賽。

競賽主題:
‧環保 - 保護自然資源,例如水資源和能源,降低浪費,並使人類對環境的影響最小化。
‧法律 - 宣傳使用合法軟體。
‧其他任何主題 - 開放學生以自選主題參賽。

優勝者選拔與獎勵:
奧多比將在各類別中選出 2 名決賽入圍者和 1 名得獎者,並另外選出 1 名金獎得主。冠軍得主與入圍者將由奧多比評審團遴選。
‧類別得獎者 - 類別優勝者將可獲得 Adobe Creative Suite 4 Master Collection 軟體與得獎證明乙紙。
‧決賽入圍者 - 個人決賽入圍者將可選擇獲得 Adobe Creative Suite 4 Design Premium、Web Premium 或 Production Premium 軟體,以及入圍證明乙紙。團體決賽入圍者的每位成員將可選擇獲得以下任一項軟體: Adobe Premiere Pro CS4、After Effects CS4、Adobe InDesign CS4、Adobe Photoshop CS4、Adobe Dreamweaver CS4 或 Adobe Flash CS4 Professional ,以及入圍證明乙紙。
‧金獎得主 - 金獎得主將可獲得得獎證明乙紙與筆記型電腦乙台(可選擇 Hewlett Packard Pavilion dv3600 或 Apple MacBook Pro 13 吋)。
‧教師 - 每個類別得獎者的指導老師將會獲得 Adobe Creative Suite 4 Master Collection 軟體乙套。
‧學校 - 金獎得主的學校將獲得 30 份授權的 Adobe Creative Suite 4 Master Collection 軟體,供學校資訊教室 30 台電腦使用。

Adobe 於 2009 年 9 月 15 日開始線上收件,提交期限為 2009 年 12 月 15 日。得獎者將於 2010 年 1 月 31 日之前公布,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如需有關參賽類別、獎項和參賽要求的資訊,請參閱以下網站的官方規則 http://www.adobe-eduapac.com/award

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

98 年度資安海報徵選

 
活動目的:
為喚起全民資安意識,推廣「守護個資、保我隱私」之資訊安全概念,透過全民資安海報徵選活動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希望藉由徵選活動方式,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並喚起民眾重視個人隱私資料的保護。

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教育部、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三、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98 年 9 月 30 日。
二、 報名網址:www.icst.org.tw
三、 參賽者須先於活動網站上填寫報名表報名,參賽作品於繳交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以郵寄方式寄至 103 台北市承德路二段 239 號 6 樓,「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徵選作業時程表:
網路報名截止:98 年 9 月 30 日
參賽作品繳交截止日期:98 年 10 月 2 日 (郵戳為憑)
公布徵選結果:98 年 10 月 20 日
發放獲獎獎品 98 年 11 月 20 日前

徵選規則:
一、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藉由全民的 Kuso 創意,由參賽者以電腦繪圖或手繪成海報參加徵選。
二、每人報名參賽件數不限,參賽作品可以選擇以電腦繪圖或手繪海報等方式參賽,作品繳交方式如下:
電腦繪圖
徵選主題
1. 「守護個資、保我隱私」
2. 以個人隱私資料保護為主軸,並由民眾 (帳號密碼重要性、網路交易詐騙...等)、企業 (駭客攻擊、資料備份...等)、政府機關 (民眾資料防護、電子公文交換機制...等) 等三項角度進行創意構想。
作品規格
菊全尺寸(61cm × 86cm),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繳交資料
1. 參賽報名表 1 份,請列印出網站上之報名表。
2.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3. 30 ~ 200 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摘要。
4. 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
5. 參賽作品光碟 1 份,內容包含:
‧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含) 以上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註明作品名稱。
手繪海報
徵選主題
1. 「守護個資、保我隱私」
2. 以個人隱私資料保護為主軸,並由民眾 (帳號密碼重要性、網路交易詐騙...等)、企業 (駭客攻擊、資料備份...等)、政府機關 (民眾資料防護、電子公文交換機制...等) 等三項角度進行創意構想。
作品規格
菊全尺寸 (61cm × 86cm)
繳交資料
1.參賽報名表 1 份,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
2.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3.30 ~ 200 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摘要。
4.海報全尺寸原始繪圖。

評選標準:
主題符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主題標語及創作意念 10%

獎勵方式:
一、 為激勵全民大眾熱情參與徵選,將決選 5 件海報作品,頒發奬品鼓勵:
優勝 2 名:每名頒發 3 萬元等值獎品。
佳作 3 名:每名頒發 1 萬等值獎品。
二、 得獎之禮品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 10% 稅額。

注意事項:
一、 本活動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主辦,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執行,凡參加活動者,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活動各項規範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 參加資格: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全國民眾均歡迎參加。(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相關活動人員不得參加)。
三、 各獎項領獎人須為得獎人,並於徵選結果公告後提供身分證影本及授權同意書正本文件。
四、 參賽者不限參加件數,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
五、 參賽作品請以郵寄方式送件,繳交方式請依第四點徵選規則中規定之方式繳交,作品請於 98 年 9 月 30 日前 (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至 103 台北市承德路二段 239 號 6 樓,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六、 請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如經審核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海報獲選之權利。
七、 活動結束後,將於 98 / 10 / 20 前於本活動網站公佈徵選結果。
八、 獎品郵寄通訊資料,請仔細填寫,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費用或自取,領獎期間至 98 / 12 / 18 止,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
九、 若報名海報徵選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主辦單位做為獎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獎品或兌換券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獎品,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聯絡方式:
「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聯絡人:楊小姐 / 王小姐
TEL:(02)2553-3988 轉 339、363 FAX:(02)25531319
E-MAIL:security@mail.cisanet.org.tw

活動網站:http://security.cisanet.org.tw/page_3-1.asp

2009 環保小蟹創意公仔設計競賽

 
一、競賽活動緣由
【榮科實業環保概念】
寄居蟹是一種很環保的生物,他總會廢物利用,隨著體型的成長變化,必須不斷的尋找適合的貝殼來寄居。而褪下的空殼則留給另一隻寄居蟹再使用...
【環保小蟹故事由來】
科科星球是一個綠意盎然,到處充滿鳥語花香的美麗星球,星球上的居民都抱著感恩惜福的心,開開心心過著悠閒的生活。嗶波!嗶波! !有一天科科星球的星際交流處,接到了地球發出的緊急求救訊號....。由於地球上人類缺乏節制的使用資源,導致地球的健康出現了警訊,來自科科星球的愛心環保大使 - 小蟹,奉命前往地球,教導我們如何做好環保與回收工作,好讓地球的健康不再惡化。環保小蟹總是將自己的小屋背在背上,一但自己長大居住不下了,便會將自己的小屋交給合適的小蟹,並尋找另一個適合自己的小屋居住。如此一代代的傳承,資源便可生生
不息的利用,這種精神,便是愛心環保大使-小蟹,所要教導我們的。小蟹來到地球後,觀察到這個星球的人類完全不懂得珍惜資源,到處垃圾堆積如山,一些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資源也被當成垃圾扔掉了。小蟹必須盡快將環保觀念教給每一位地球上的居民,現在他需要一個可愛又平易近人的造型以取得大家的信任,我們就一起為小蟹設計一個超棒的造型吧!順便再為他取一個響亮的名字。

二、競賽活動目的
本次活動主要是希望藉由「環保小蟹」角色設計及網路票選活動,宣導空碳粉匣的回收觀念,讓社會大眾了解回收空碳粉匣,對於環境保護及降低空氣污染的優點。本次競賽活動鼓勵國內青年學子參與創作,以『寄居蟹』及『環保』為發想主軸,表現設計師本身對於環保宣揚之理念,使相關產業資源充分結合,共同提升台灣環保意識。

三、合作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區域產學合作中心、行政院環保署
主辦單位:榮科實業有限公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數位媒體設計系 & 設計研究中心

四、競賽活動內容
1.競賽主題:
「2009 環保小蟹創意公仔設計」。
2.表現重點:
在符合環保小蟹故事精神的規範下,作品設計呈現及發展以【由生再生】、【廢物利用】、【環保形象大使】三項指標為依據。

五、競賽資格
凡對本競賽主題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賽。

六、競賽活動時程
主要分為線上報名與作品上傳時程、作品審查時程(包含作品初選與決選)、成績公佈時程、以及頒獎時程等:
線上報名:2009 / 08 / 20(四)至 2009 / 09 / 30(三),報名時間截止即不受理,請參賽者注意。
作品上傳:2009 / 08 / 20(四)至 2009 / 10 / 13(二),作品上傳後,請於此期限內郵寄參賽作品聲明書(郵戳為憑)
作品初選時間:2009 / 10 / 14(三)至 2009 / 10 / 15(四),由大會初選 15 件作品進入決選。
決選 - 網路票選:2009 / 10 / 16(五)至 2009 / 11 / 22(日)
決選 - 專家審查:2009 年 11 月 22 日(日)
成績公布:2009 年 11 月 23 日(一)
頒獎典禮:地點及時間屆時由大會個別通知並公布於活動官網

七、競賽活動獎勵
金獎 1 名:獎金 10,000 元、總價值 20000 元獎品、獎盃乙座。
銀獎 1 名:獎金 5,000 元、總價值 5000 元獎品、獎盃乙座。
銅獎 1 名:獎金 2,000 元、總價值 2000 元獎品、獎盃乙座。
入選獎7名:榮科環保碳粉匣禮卷 2000 元、獎狀乙張。
票選最佳人氣獎:總價值 3000 元獎品、獎狀乙張。

八、評審作業與標準
由主辦及執行單位共同遴選主審乙名、評審委員 4 人(專業教師 2 人及業界人士 2 人),比賽分為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 初選:此階段主要由評審專家依以下審核標準,推選出 15 名優秀作品進入決選。
評審人員:大會
審核標準:
(1)主題與內容設定:角色傳達概念與環保精神。- 20%
(2)創新設計:針對環保材質提出可行之設計。- 20%
(3)創意與造型美感:作品之完整度,精緻度及審美性。- 30%
(4)商品延伸之市場性:相關延伸商品開發的市場性。- 30%
第二階段 - 決選:此階段包含網路票選(50%)與專家審查(50%),依照以上結果比率配分自初選的 15 名作品中,決選出 10 名:包含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入選獎 7 名、最佳人氣獎 1 名。
全民票選:只要你喜歡,投哪個都可以!(50%)
評審委員線上審查:(50%)
(1)主題與內容設定(30%):角色傳達概念與環保精神。
(2)創新設計(30%):針對環保材質提出可行之設計。
(3)創意與造型美感(40%):作品之完整度,精緻度及審美性。

九、參賽方式
1.線上報名時間:2009 / 08 / 20 至 2009 / 09 / 30。
2.作品上傳時間:2009 / 08 / 20 至 2009 / 10 / 13
3.參賽方式:必須於線上報名時間內,至本競賽活動網站進行線上註冊(http://i-lab.4u.com.tw/cybertek/),並於作品上傳截止日前(2009/08/20 至 2009/ 10/13)上傳繳交項目(報名表與作品完成圖檔)與郵寄參賽作品著作權聲明書之書面資料至主辦單位(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數位媒體設計系,2009環保小蟹創意公仔設計競賽小組收),以郵戳為憑,即完成參賽程序。
4.每人僅限一件設計作品參加本競賽活動。
5.本競賽不需繳交任何報名費用。

十、參賽資料與作品規格
1、報名表:參賽報名表1式。
2、作品圖檔:作品完成圖檔一式,請將作品之「情境模擬圖」、「正視圖」、「側視圖」、「後視圖」依序置入"空白之作品規格圖"中(請於活動網站下載),相關規定詳如附件3,請務必留意,格式不符合者不予採納。
3、上傳方式:必須以個人資料夾上傳,資料夾內含:
(1).報名表(作品名稱_01.doc);
(2).作品完成圖(作品名稱_02.jpg)。
請將 (1) 與 (2) 置於資料夾中,以壓縮軟體將此資料夾壓縮成“zip”格式,上傳至活動網站。資料夾命名方式以個人所創作之公仔名稱為資料夾名稱。
4、參賽作品著作權聲明書:一式,請於上傳作品期限內郵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5、以上資訊請於活動網站/活動內容/參賽文件下載區下載。
6、作品設計形式不拘,以手繪、2D 或 3D 皆可。
7、作品名稱命名方式:請依自行設計之公仔發想「易讀」、「好記」名稱;範例:環保小蟹兵。
8、上述作品圖檔資料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等任何相關文字、符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作品初選結果將於10月16日在活動網站上公佈。

十一、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下列各項規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情況修訂,並公佈於活動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競賽規則如下:
1、參賽人保證參賽作品確實為參賽原創者;請務必另填作品著作權聲明書。
2、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有抄襲或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之情形,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入圍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盃及贈品,同時公告之。如有任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4、基於宣傳需要,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及公告於「榮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提供線上票選及展示活動,且不限時間。
5、凡參賽得獎者,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之智慧財產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人所有。
6、參賽作品敬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檔,比賽結束後不予退還。
7、參賽作品如無法達到評審要件,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金獎、銀獎、銅獎、以及入選獎、最佳人氣獎之作品,經獲獎確認後,原設計者必須提供原始資料(數位檔案),以供後續發展之應用。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受獎金額超過 13,333 元,需預先扣除 15% 稅金。
11、所有得獎者於領獎當日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始得領獎。

十二、賽務諮詢
1、主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數位媒體設計系
2、聯絡窗口:媒體與數位展演設計研究室
3、聯絡電子郵件:2009cybertek.design@gmail.com
4、聯絡電話:(05)5342601 轉 6597 陳佩宜
5、傳真:(05)531-2169

活動網站:http://i-lab.4u.com.tw/cybert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