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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小吃大器」2016 臺灣特色小吃內用器皿創新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臺灣小吃獨步全球,種類多樣化,在台灣人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同時也是國際旅客來臺旅遊的重要吸引力之一。透過品嚐臺灣傳統特色小吃,國內外旅客可以更認識臺灣文化與風情,為旅程增加豐富色彩。
交通部觀光局繼 104 年首度舉辦「小吃大器美食器皿設計徵件比賽」,獲得廣大迴響後,為持續提升臺灣特色小吃的魅力,今年再次舉辦「小吃大器 2016 臺灣特色小吃器皿創新設計競賽」,選出 10 項臺灣特色小吃:蚵仔煎、炒米粉、臭豆腐、大腸麵線、刈包、雞肉飯、四神湯、珍珠奶茶、燒仙草、黑白切,邀請大專校院產品設計相關科系師生參加競賽,為其量身訂做合適的內用裝盛器皿,以提升旅客對臺灣特色小吃新印象,增添旅遊臺灣之樂趣。
本設計競賽產生之優勝作品,將於今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8 日臺北世貿一館舉辦之 2016 臺灣美食展「食之器 - 小吃大器」展館中展出。

競賽主題
1.本競賽區分為 10 大主題,包含蚵仔煎、炒米粉、臭豆腐、大腸麵線、刈包、雞肉飯、四神湯、珍珠奶茶、燒仙草、黑白切
2.以上主題皆以內用裝盛器皿進行設計。

參賽資格
1.參賽對象:國內各大專校院產品設計相關科系在校學生。
2.參賽人數:可選擇個人或組隊報名參賽,惟團隊成員至多 4 名,另每隊至少須有指導老師 1 名。
3.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隊。
4.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4 件,每1件稿件僅限投 1 個主題。

參賽作品說明
一、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符合臺灣傳統特色小吃文化。
三、可以量產的創新器皿 (*泛指盛裝食物的杯、盤、碗、碟等)。
四、作品材質不限,鼓勵以環保材質為主。無毒安全可重複使用,如:不鏽鋼、陶瓷等各式材質皆可。
五、作品尺寸之長寬高以不超過 22cm × 17cm × 17cm 為限。
六、作品設計時須考量設計圖檔能轉成STL檔案格式,以利得獎後進行 3D 列印/製作模型。

活動時程
【第一階段】
◎開放線上報名,報名資料送件
即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6 日 (一) 截止,需完成兩階段報名,始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每式作品都需填寫 1 次報名表)。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 (6 月 1 日前) 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第二階段:報名資料繳交 (6 月 6 日前) 完成線上報名後,於期限內寄送完整報名資料至活動小組 (以郵戳為憑),請另參閱本簡章第柒項報名方式。
※註:若未完成以上兩階段報名流程,則不具參賽資格,請務必留意。
◎資料檢查
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6 月 6 日,由活動小組進行資料檢查與通知。資料不齊者,請於 6 月 6 日前補足,逾期視同喪失評選資格,恕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作品審查: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17 日
【第三階段】
◎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官網:2016 年 6 月 30 日前
◎得獎作品模型製作:201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5 日得獎者須於時程內完成作品模型製作,如設計概念無法落實成品打樣,得經主辦單位同意後修改設計稿或取消得獎資格。
◎成果展 - 臺灣美食展暨頒獎:2016年8月5日至8月8日

報名方式
本競賽採兩階段報名,請先於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下載報名資料填妥後以實體送件方式完成報名。參賽者須於 2016 年 6 月 6 日下午 5 點前將以下資料寄送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路 243 巷 1 號 2 樓─小吃大器活動小組 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須於 6 月 6 日下午 5 點前送達)。
*報名資料繳交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請依競賽簡章為準。

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
二、評審會議
採書面資料審查方式進行評審,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裱板及作品設計說明內容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標準評選,選出優勝作品。

評分標準
◎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創意性 25%:具有原創性、創意巧思 (外觀或使用功能)、造型美感及完整性。
◎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獎勵方式
一、各主題獎項:
自各主題選出 1 名作品為優選,獎金 2 萬元,再由 10 名優選作品選出前 3 名,獎金分別加碼 16 萬元 / 13 萬元 / 6 萬元。
二、獎項種類:
◎金獎:1 名,獎金 18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銀獎:1 名,獎金 15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銅獎:1 名,獎金 8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優選獎:7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另,設置佳作若干,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以茲鼓勵。
※附註:
1.獎項得獎者須完成簡章﹝第陸項競賽作業時程之第三階段內容﹞,始具領獎資格。
2.所有得獎獎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先詳閱競賽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般規定之意思表示,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二、參賽作品須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未於任何比賽中得獎、未刊登於任何媒體 (無論平面、電子或網路之型態) 者為限。
三、得獎作品於本賽事決選名單公佈 15 日內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並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獎狀、獎品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且若因此類侵權行為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主辦單位保留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追訴權。
四、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於得獎確定時獲獎人即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獲獎作品經開發為正式商品者,相關權利義務、利潤分配...等事宜,由主辦單位與權利人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辦理之。
五、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
六、報名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七、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均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有異議。
八、如為多位參賽者組成之合作團隊,獎項統一由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項、獎金之分配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九、參賽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十、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限定時間內完成作品模型製作,如設計概念與設計圖檔無法落實為作品模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十一、得獎作品需參與 2016 年台灣美食展展出,得獎者應無酬配合前項活動宣傳、相關活動與出席授獎及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十二、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之事宜,經主辦單位核定後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email:timetodesign@alluni.com.tw
電話:(02)2321-5180 #19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9 時至 6 時,中午休息時間 12:30 至 13:30)

活動網站:http://www.2016timetodesign.org

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2015 年袋包箱創新設計競賽

 


一、競賽主旨:
發掘及培養國內袋包箱設計界新秀,並協助設計人才與廠商間之合作,以提升我國袋包箱產業設計水準與形象。

二、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2.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3.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

三、競賽主題
無限 ∞ 科技 行動工作站旅行箱
現代人對 3C 產品的依賴度愈來愈高,舉凡手機、Ipad、藍芽、Wifi、指紋辨識、衛星定位等,若能結合到一個隨身的旅行箱中,將更能發揮其功能,增加商務旅行時的方便性。

四、獎項
1.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狀乙只
2.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狀乙只
3.銅獎:2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五仟元整,獎狀乙只
※備註:高於2 萬元之獎金均須扣繳 10% 所得稅。

五、參賽資格
1.不限國籍,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企業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2.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六、競賽時程
1.報名及繳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星期二) 止,以郵戳為憑。(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 201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00 前送抵收件處,請自行考量作品運送時間,逾時不候。)
2.得獎名單公布日期:2015 年 07 月 31 日(星期五)。
3.頒獎典禮:2015 年 09 月(正確日期另行公佈)。

七、作品繳交規定
1.繳交報名表格。
2.繳交設計裱板二張 (外觀及功能);所需包含內容如下:
(1)作品名稱(需包含中、英文)。
(2)設計表現圖:外觀圖面及內部結構、功能圖面,以 3D 軟體建構為佳。
(3)設計特點說明:內容需整合於圖面中,包含設計構想、目標市場與創作特點說明…等,以方便評審評閱。
(4)作品規格:A3 尺寸(420 * 297mm),需貼附於黑色裱版(420 * 297mm)上。並於裱版之背面貼附具親自簽署之「參賽聲明書」一份。
※備註:報名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件作品均應填一份「參賽聲明書」。

八、評審標準
1.外觀造型 30%:考量造型之科技感、完整度、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2.設計創意與市場聯結性 30%: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與科技之結合度及市場需求之可行性等
3.產品可行性 40%: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使用科技之技術成熟度、製造成本等因素

九、注意事項
1.本競賽參賽者須保證其設計作品確為自行創作,且不曾公開發表或用於商業銷售活動,另亦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並遵守作品規格之要求,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自行發現有上述情事者,除移送學校或所屬機構依校規及相關規定處理,主辦單位亦將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勵,若因此造成第三人遭受損害,應由參賽人自行負責。
2.競賽得獎人需繳交得獎作品之 3D 檔案 (iges 格式),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 / 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 / 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3.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之正面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則取消參賽資格。
4.未獲入選之參賽作品,必須於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親自至收件處領回,自行給付郵資者由執行單位寄送退件至其聯絡處,逾期未領者執行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聯絡方式
聯絡人:陳瓊玲
連絡電話:(04)23590112 分機 828
傳真號碼:(04)23580624 生活創藝組 收
收件地址:40755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八路十一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生活創藝組收
E-mail:0183@bestmotion.com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bestmotion.com/frtnews/frtshow.asp?repno=2127&page=1

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

 




目的:
交通部觀光局於 102 年票選出 10 大特色夜市美食為蚵仔煎、雞排、鹽酥雞、臭豆腐、干貝燒、酥炸大魷魚、月亮蝦餅、生煎包、豬血糕、巧蕉王,將透過本次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替 10 大特色夜市美食分別量身訂作合適的裝盛器皿 (或包材)。期望將臺灣在地風物納入設計,藉由文創提升特色小吃的美食魅力,進而促使國內外觀光客造更樂於享用。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二、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競賽名稱:
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

競賽主題:
本競賽區分為 10 大主題,包含蚵仔煎、雞排、鹽酥雞、臭豆腐、干貝燒、酥炸大魷魚、月亮蝦餅、生煎包、豬血糕、巧蕉王。

參賽資格:
一、參賽對象:國內各大專校院工業設計、商業設計 / 視覺傳達設計及其他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報名時需檢附蓋有 103 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二、參賽人數:可選擇個人或組隊報名參賽,惟團隊學生成員至多 4 名,另每隊至少須有指導老師 1 名。
三、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隊。
四、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4 件,每1件稿件僅限投 1 個主題。

參賽作品說明:
一、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符合臺灣小吃文化。
三、可以量產的創新餐具及包材作品 (餐具及包材泛指盛裝食物的碗、盤、杯、袋類等)。
四、作品材質不限,鼓勵以環保材質或紙質為主。無毒安全可重複使用,如:不鏽鋼、陶瓷、食品級牛皮紙、食用級環保油墨等各式材質皆可。

競賽作業時程與注意事項:
【第一階段】
◎開放網路報名:早鳥獎於收件前兩周辦理。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4 月 8 日截止。
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 (每件作品都需填寫 1 次報名表)。
各主題前 30 隊報名參賽並於 4 月 20 日前完成交件之隊伍,可參加早鳥抽獎活動。
◎報名資料收件: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4 月 2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注意:親送者請在截止當天下午 5 時前送達。)
‧紙本文件:
1.報名資料文件確認書
2.報名表
3.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4.作品裱板 2 張 (A3 尺寸),第 1 張為主題產品表現圖,第 2 張為產品說明圖 (包含 3 視圖、產品使用情境圖及使用說明等)。每張僅限使用正面,並標示作品名稱,但不得標示參賽者姓名。
5.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6.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註:團隊每位成員及指導老師皆必須簽署與繳交「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資料光碟:
1.報名表
2.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3.團隊照片 2 張 (解析度 300dpi,210mm * 297mm)
‧請下載專用信封封面,輸出黏貼在信封上寄出。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收件人:「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資料檢查:
2015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0 日,由執行單位進行資料檢查與通知。資料不齊者,請於 4 月 20 日前補足,逾期恕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初賽作品審查: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4 月 27 日,各主題入圍 10 件作品進入決賽。(實際入圍之作品數量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投件作品經初賽審查未達標準資格,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入圍名單公告:
2015 年 4 月 29 日前
【第三階段】
◎決賽作品收件: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 20 日
通過初審進入決賽者需繳交項目:
1.打樣品一式兩份
2.成品照片 6 張。(請拍攝不同角度之成品照片,含放置主題美食的成品照片)
‧送件方式:郵寄、親送皆可。請在上述之指定日期每日下午 5 時前寄 / 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送件地址: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收件人: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 活動小組收
◎決賽作品審查: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3 日
◎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官網:
2015 年 6 月 10 日前
◎網路人氣票選: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7 月 10 日截止
‧網路人氣票選對象為初審進入決賽之作品 (預計 100 件),票選結果不列入計分。
◎成果展出 - 美食展暨頒獎:
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0 日
※備註:
1.資格檢查:採光碟作品資料與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寄 (送) 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等,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採用,不得異議。
3.參賽者 / 團隊需自行負擔參賽作品於參賽過程之運送費用。
4.請自行負擔決審作品運送過程的相關防護措施,採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不退回。作品因製作不良或於托運過程中損壞,以致無法進行審查者,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會組成
1.採初賽及決賽2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2.若參賽之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二、初賽評選階段
1.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裱板及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內容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給予分數及序位,選出晉級決賽之作品。
2.各主題入圍 10 件作品進入決賽。(實際入圍之數量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投件作品經初賽審查未達標準資格,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3.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委員會投票決議。
三、決賽評選階段
1.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實體作品進行審查,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給予分數及序位,選出優勝作品。
2.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委員會投票決議。
四、評分項目
【初賽】
1.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2.創意性 25%: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3.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決賽】
1.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2.創意性 25%: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3.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市場接受度及樣品完成度。

獎勵方式:
一、各主題獎項:
‧自各主題選出 1 名作品為優選,獎金 2 萬元,再由 10 名優選作品選出前 3 名,獎金分別加碼 6 萬元 / 3 萬元 / 1 萬元。
‧為響應環保及鼓勵作品延伸使用於餐廳,將另於「內用主題」之投稿作品中選出1名特別獎,獎金 2 萬元。
二、獎項種類
第 1 名:1 名,獎金 8 萬元,頒發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第 2 名:1 名,獎金 5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第 3 名:1 名,獎金 3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優選獎:7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特別獎 (內用主題):1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另,設置佳作若干,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以茲鼓勵。
網路人氣票選獎:2 名 (人氣得獎者及投票民眾各 1 名),獎品 iPad mini 1 台。(或等值商品)
早鳥報名優惠抽獎:2 名,獎品 iPad mini 1 台。(或等值商品)
※附註:所有得獎獎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參賽者之權利義務
一、參賽者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團隊所有,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團隊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主辦單位概不涉之。
二、參賽作品於得獎確定時,參賽作品圖文之著作權即為主辦單位所有,並同意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各種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永久使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
四、得獎作品將於2015年臺灣美食展展出,得獎者需配合美食展相關宣傳活動與出席。

參賽注意事項及聲明
◎主辦單位
1.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報名、收退件等各項之時程。
2.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改權,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關於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
2.所有參與初賽之相關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3.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關於參賽者
1.參賽者請先研讀相關資料,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要求,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進入決審者繳交作品打樣前,應自行申請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3.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連繫方式
收件者:「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送件地址: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聯絡窗口:陳韻年 (02-2778-7028 分機 23)、賴亭潔 (02-2778-7028 分機 20) (聯絡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e-mail:2015timetodesign@alluni.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2015timetodesign.org/index.html

2015年2月3日 星期二

第一屆 Maxcable 創意設計競賽

 


競賽簡介:
展線你的不一樣
將以「Cable、Wall Charger、Power Bank」為設計主體,不限於任何形式、顏色、材質及結構,發揮你的想像力,跳脫以往電線產品的概念,設計出與眾不同或心目中所想要的產品。
上述 Cable 設計主體請以下為主:
1.移動設備週邊用線 (for iOS & Android)
2.TV 週邊用線 (HDMI、MHL、DLNA / Slimport)
3.車用影音設備週邊用線 (Car Audio)

競賽對象:
限台灣地區大專院校的學生,參賽可個人或團體 (最多三人) 名義參賽,不限作品件數 (含個人及團體)。

報名方式:
採網路平台報名,截止日 3 / 27 前以取得帳號並上傳電子檔作品,以帳號命名作品編列序號。如:帳號為 Jason0611,共繳交兩件作品,其編列為 Jason0611-01、Jason0611-02。

賽制日期:
◎初選:表達產品、設計理念及應用層面電子檔
‧初選作品截止日期:104 / 03 / 27
‧初選名單公布日期:104 / 04 / 13
◎複選:須繳交實體模型及光碟
‧複選作品截止日期:104 / 05 / 15
‧複選名單公布日期:104 / 04 / 25
‧頒獎典禮日期:104 / 06 / 13

收件規定:
1.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主辦單位 (周小姐 0911-101-102)。
2.圖面資料與模型等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承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另外,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毀損而導致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予以評審時,將不予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3.初選之圖樣交件、決選之光碟圖樣交件及實體模型作品皆不予退還。

初選交件:
報名及交件截止日期為表 2015 年 03 月 27 日截止,參賽者完成線上報名後,請進行以下之作業:
1.作品內容須包含以下:
a) 以文字敘述作品名稱、設計理念及應用層面。
b) 以透視圖或平面圖展示作品 (電子檔 A3 42cm * 29.7cm)。
2.作品格式:圖片檔、文檔(限定為 JPG 及 PDF 檔,頁數限四頁以內,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2M)。
3.寄送至 maxcable.tech@gmail.com 信箱
※備註:設計圖之版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等任何相關文字符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決選交件:
決賽交件截止日期為 2015 年 5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
決賽需繳交以下作品:
1.實體模型:
必須與初選所提之設計概念一致,模型製作說明會後允許對作品進行小幅度修改但不得變更原本型式。
※備註:由主辦單位補助新台幣 3000 元的材料費,其作品不限任何材質、結構及形式,請參賽者依實體模型之費用、欲表達形式斟酌考量做適當比例縮小製作;但需能清楚表現作品特色,並讓評審委員易於了解為主。
2.光碟片:需包含下列資料
a) 請將設計圖與說明以 A1 直式版面呈現(300dpi 以上),該設計圖應與繳交之模型相符,並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為檔名儲存。
b) 簡報或動畫檔:簡報時間均以 5 分鐘為限,檔案以 .ppt 為限;動畫則以 640 × 480 大小 MOV 檔案為主,不得超過一分鐘,請以該作品之報名序號為檔名儲存。
3.繳交地址:需將實體作品及光碟寄送至:雲林縣虎尾鎮北平路 222 號 設計競賽小組 周小姐 收

初選結果:
2015 年 4 月 7 日將進行初審,選出 40 名入圍作品,入圍作品數量可視作品水準調整數量。入圍作品隨後公告於網站上,同時個別通知入圍者本人進入決賽,並每件作品補助 3000 元製作決賽作品;因為歷年參賽作品量大,未入圍者將不再另行個別通知,也無法接受個別之詢問,敬請見諒。

決賽條例:
2015 年 6 月 13 日舉行頒獎典禮。
1.決選模型送件截止日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2.評選活動不對外公開,由評選委員依照評選標準選出得獎作品。
3.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聘請,評審採共識決,過程嚴謹,一經評審決議無法異議。

評審標準:
‧設計創意 50% (結構的新穎性、功能上開創性及產品特點)
‧外觀造型 20% (造型的美感度及細節處理)
‧操作使用 20% (人因工程及實用性)
‧產品市場 10% (市場布局、社會文化及環境保護)

評審簡介:
1.張漢寧:桔禾創意整合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2.杜文傑:唐草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3.湯盈川:勝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總監
4.李傳房:雲林科技大學 設計學院院長
5.黃室苗:虎林科技大學 機械設計工程系專任教師
6.白木錨: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競賽獎勵: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貳萬元、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捌萬元、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優選 (依作品挑選):各獎金新台幣 壹萬元、獎牌一面、獎狀一紙
※額外獎勵:
1.入圍作品將頒發入圍證書。
2.得獎作品有機會被本公司製造成產品,銷售於全世界知名品牌商及通路商。
3.得到立期集團暑期實習機會。

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經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設計競賽簡章、認養辦法及下列各項規定,並不得異議;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1.所有參賽作品除本競賽提供之素材外皆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投稿過其他比賽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2.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4.若有上述 1、2、3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規定辦理扣繳。
5.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個人資料。
6.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如得獎 (前三名及佳作獎項) 後,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並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無償重製、公開、播放、出版、發行、量產或相關活動及日後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 (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 不再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7.為確保商品製作順利,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對參賽者作品做微幅調整,以利生產。
8.得獎者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由備取人選遞補。
9.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台灣立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10.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 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活動網站:http://maxcable.ehosting.com.tw/

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2015 奇‧想設計大賽

 




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 1986 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產品設計實務暨行銷相關概念。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指導單位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辦單位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黑秀網、設計共和

參加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報名
自 2014 年 9 月 16 日起至 12 月 20 日止起 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設計團隊&行銷團隊的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競賽主題
◎創新科技組 - Contact
1.科技與生活的結合越來越緊密,數位化已全面融入周遭環境的一切,任何物品都能即時進行資訊處理與回饋,機器與人的距離慢慢消失而合一。請參賽者透過生活周遭的觀察,設計一可時時連網、時時與人互動的電子資訊產品,幫助人們強化自身的能力以解決生活中發生的問題。
2.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3.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美化人生組 - Multi-Thinking
1.當代社會,兒童知識取得以倍於過往的速度前進,家長藉由各種管道幫助孩子們快速學習、獲得知識,但容易忽略培養其思考和判斷能力,成為只懂得被動服從指示成長的「無動力世代」。請參賽者針對此現狀,設計一個培養孩童主動探索、勇於嘗試,並藉此產生各種不同成果,以多元思考過程的體驗,提升學習能力及自我信心。
2.使用者為學齡前 1 ~ 7 歲幼童。
3.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初賽作品收件
請於 2014 年 12 月 30 日﹝二﹞下午 5:00 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初賽入選通知
2015 年 1 月 10 日﹝六﹞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評審入選者。
入圍隊伍請於 2015 年 3 月 5 日﹝四﹞下午 5:00 前將創意行銷企劃書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技嘉教育基金會最佳行銷獎競賽組收,逾期不受理。

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 2015 年 2 月 16 日﹝一﹞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產品實務設計暨行銷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 2015 年 1 月 17 日﹝六﹞上午 10:00 至下午 4:00 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暨行銷研討會,將有二位設計師&行銷專家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行銷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 新台幣 $20,000 元整。

決賽暨頒獎
A.2015 年 3 月 28 日﹝六﹞上午 08:00 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
B.2015 年 3 月 28 日﹝六﹞上午 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設計決賽及「美化人生」組行銷決賽,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2015 年 3 月 28 日﹝六﹞下午 1:30 舉行「美化人生」組設計決賽及「創新科技」組行銷決賽,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2015 年 3 月 28 日﹝六﹞下午 4:30 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競賽設計說明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電洽 (02) 8912-4000 分機 1129 周麗華小姐或分機 1130 黃惠玥小姐,亦可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 420mm × 297mm,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I.主要概念與特色。
II.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III.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IV. 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創意行銷企劃書:以 WORD 格式於 15 頁內說明市場評估、創意與市場聯結性及行銷策略規劃﹝2015 年 3 月 5 日前 Mail 至主辦單位﹞。
B.1:1 實物或等比例模型均可。
C.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 × 420mm,3mm 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D.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設計及行銷簡報資料﹞。
E.書面行銷計畫書五份。

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 8 件作品之展板、模型及行銷企劃書,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設計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 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最佳行銷獎評審標準
‧市場評估:35% ﹝須考量目標市場、市場分析完整性、經濟環境等﹞
‧創意與市場聯結性:40% ﹝須考量創意之創新、效益性、可行性等﹞
‧行銷策略規劃:25% ﹝考量策略完整性、行銷組合、成本分析﹞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及行銷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獎勵辦法
◎初賽:
1.每組選出 8 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新台幣 $20,000 元整﹞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暨行銷研討會。
2.奇想傑出獎:
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兩組各 5 ~ 10 件作品﹞
各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各一組
獎金:新台幣 $200,000 元。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各一組
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各一組
獎金:新台幣 $60,000 元。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座一座。
4.優選
獎金:新台幣 $6,000 元。
各得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5.最佳行銷獎:各一組
獎金:新台幣 $80,000 元。
獎座一座。
獎狀一幀。
※備註:
‧每組前三名得獎學生,將安排黑秀網網站專訪報導,專訪作品內容提供下載。
‧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新台幣 28 萬元。
‧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 10%。

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及行銷簡報,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徵件單位
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六號
電話:(02) 8912-4000 周麗華小姐分機 1129,黃惠玥小姐分機 1130
電子信箱: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gigabyte.org.tw/GDesign_2015/index.htm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2013“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

 




活動內容:
為推廣台灣鐘錶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提升國內大專院校及台灣設計人才對鐘錶產業興趣,舉辦“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以培育新一代鐘錶設計師。

主辦單位:
台灣區鐘錶工業同業公會

獎項辦法:
◎學生組共 10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3.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 + 造星計畫簽約,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2.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1.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佳作五名│新台幣五仟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5,000 元),獎牌乙面
◎社會組共 15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7 萬元+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3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網路人氣票選前五名,人氣錶款一只

參加資格:
◎學生組:國內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擁有台灣國籍在海外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團體、個人報名皆可。
◎社會組:擁有台灣國籍對設計有興趣之一般社會民眾。

提供作品:
1.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就自行設計理念之鐘錶特點、創意略作說明。
2.創意圖│依個人創意自行設計。創意圖比例 1:1 繪製,須包含以下三圖:
a.情境圖 A4,300dpi
b.三視圖 A4,300dpi 附尺寸與材質標示
c.創意手稿 A4,300dpi

評選流程方案:
初審:由“錶現創意”評審團依學生組與社會組進行評選,通過之作品可進入決選與網路票選階段。
網路人氣票選:通過初審所有作品 po 在網路選票專區進行網路人氣作品票選。
決賽:通過初選作品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交予評審委員會參與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30%
‧實用性  30%
‧整體造型 20%
‧色彩配置 10%
‧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 10%

活動時間:
2013 年 09 月 20 日:開始徵稿
2013 年 11 月 20 日:徵稿截止
2013 年 11 月 24 日:初選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佈初選結果
2013 年 11 月 28 日:網路人氣作品票選開始
2013 年 11 月 30 日:決選
2013 年 12 月 05 日:公佈決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0 日:公佈網路人氣作品票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5 日:頒獎典禮

報名方式:
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作品以電子郵件寄至 twciatwn01@gmail.com,連絡電話:(02)2567-9494

附註:
1.凡得獎作品其作品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2.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理事長任召集人,聘請國際知名鐘表設計師、時尚雜誌總編輯、設計相關學系教授及資深鐘錶從業人員成立評審委員會。
3.所有作品一律以密碼編號,評審時以號碼投票計分以示公正。
4.報名表請詳細填寫,參賽之所有文件、作品正背面皆不可簽名或標示任何記號。

活動網站:
http://www.twciatwn.org.tw/
https://www.facebook.com/twcia

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競賽主題
一起 Togetherness 】在科技與網路不那麼發達的年代人們從一起喝茶聊天的互動中,建立關係與情感然而人手皆有智慧型行動裝置的現在人與人之間的溝通,逐漸被文字與圖像給佔滿有形的距離縮短了人與人心與心之間無形的距離,卻遙遠了來吧!「一起」踩著設計的步伐走出自我設限的寂寞與藩籬,「一起」找回只有人與人接觸互動時,才能為生活創造出溫暖感動與驚喜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之學生及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老師,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可以個人或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若團體報名,僅需使用一個帳號上傳作品。

參賽類別
類別不限 (含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包裝設計及多媒體設計等)。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比賽活動時程
‧報名與初選作品收件截止:2013 年 4 月 1 日至 7 月 2 日 (二)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以郵戳為憑
‧初選評選:2013 年 7 月 12 日 (五)
‧入圍作品繳件截止日:2013 年 8 月 6 日 (二)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或寄達;國外參賽者作品以郵戳為憑,但作品須在截止時間後一個禮拜內寄達。
‧決選評選:2013 年 8 月 13 日 (二)
‧頒獎典禮與成果展示:2013 年 9 月

報名方式
(一) 網路報名
1.請至「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官網 tidc.boco.com.tw 填寫報名資料。
2.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不得於作品上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 初選 - 送交作品程序
1.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以 A3 尺寸 (420 * 297mm) 裱板呈現, 並以 2 張為限,文字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各 50-100 文字內。
(2)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貼上標籤 (標籤格式請至 tidc.boco.com.tw 下載),並在標籤上標記報名編號及設計圖面編號次序;若同一作品之繳交圖說為 2 張,敬請將 2 張 A3 裱板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
2.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與個資使用同意書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著作授權同意書與個資使用同意書請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3.送件時間
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7 月 2 日(二),台北時間 17:00 (GMT+08:00) 前,將作品依參賽類別親送或郵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三) 決選 - 送件作品程序
1.預計 7 月中於官網上公布入圍決選之作品名單。
2.入圍者請於 2013 年 8 月 6 日 17:00 前提供實體作品與資料光碟片,內容如下。
(1)各設計類別須準備之作品形式:
a.產品設計類:1:1 或等縮小比例之精密模型 (縮小模型體積不得小於 50 立方公分) 。
b.視覺傳達設計類:A1 尺寸之作品海報 (請自行背板) 。
c.包裝設計類:1:1 之作品 / 模型。
d.多媒體設計類:完整版之多媒體設計作品,若影片長度超過 10 分鐘,請 另行剪接 3 ~ 5 分鐘之精華版影片,以利評審觀看。
(2)作品資料光碟片:
a.作品圖片 / 照片 (檔案格式:.jpg,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產品、包裝設計類作品請繳交至少 3 張照片)。
b.作品裱板電子檔 (檔案格式:.pdf )。
c.設計者以創意手法,闡述或表現參賽作品設計概念於 3 分鐘以內,此為 評分重要依據,請參賽者務必繳交 (檔案格式:.mov)。
d.300 字以內中文與英文作品說明 (檔案格式:.doc/.txt)。
e.設計者照片 (檔案格式:.jpg,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上述資料請依指定時間將相關資料送達以下指定地點,不克親送者,寄件將以 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若寄送途中作品遇任何損壞,參賽者將自行負責。繳交地點:110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評選作業
(一)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1.初選:由參賽者所提供之設計圖說進行圖面審查,由評審委員會選出至多 30 件 作品晉級決選。
2.決選:由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提供已完成作品之模型 / 海報 / 影片進行評選。
(二) 評分標準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設計,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創意作品。
‧創意      40%
‧美感      20%
‧設計之完整性  20%
‧模型及圖面表達 10%
‧主題之切題性  10%
(三)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及國際不同領域之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頒發獎項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質與量以調整獎項;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如經查 獲,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4.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5.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 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 有費用。
6.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 (含 稅),將以 7 成支付。且得獎者,須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台簽證等相關 費用。
(二)關於得獎者
1.在公告得獎三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得獎者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 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 賽者扣除 20%所得稅)
3.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之典藏。
4.若本競賽後續增設贊助廠商特別獎,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惟贊 助單位可就特別獎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約 權。得獎者如欲於一年後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贊助商。
(三)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 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執行單位得取 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 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 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四)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1.為競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 可選擇是否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惟參 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不利競賽相關之聯繫與後續宣傳推廣服務。
2.參賽者可於報名時選擇後續是否願意配合執行單位規劃辦理概念商品實踐化之 相關媒合活動。
3.參賽者應同意執行單位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資料,製作推廣本競賽 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110 台北市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TEL:+886-2-2745-8199 ext.331/336
FAX:+886-2-2745-8582
E-mail:tidctdc@gmail.com

活動網站:tidc.boco.com.tw

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

 


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收件日期:
102 年 3 月 5 日至 4 月 30 日 (週二) 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送至文化局,郵寄以郵戳為憑)

活動宗旨:
每年農曆七月初一日起至農曆七月二十九日期間,金門家家戶戶的門口都會掛上一盞普渡燈,這是島上特殊的民間俗信,也代表金門鄉親對好兄弟的關懷與溫情,93 年金門縣文化局便已製作一批精美的普渡燈,交由模範街住戶於七月懸掛於門口,做為示範裝置,隔年更擴及各鄉鎮主要街道,此項民間俗信已於 100 年由金門縣文化局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成為金門聚落特色景觀與重要民俗活動,102 年文化局特辦理「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屆時並可藉由此活動達到推動金門已登錄無形文化資產及重要宗教民俗活動永續傳承功能。

參加資格:
凡滿二十歲具有設計專長的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位參賽者設計作品最多限二件,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設計主題:
除圖像要符合該活動信仰主題外,須配合應用於普渡燈上做包含可於燈上插香祭拜的立體設計,燈的材質以融合金門縣城鎮景觀為優先設計考量,並不得剽竊、抄襲任何已有著作權宣告之作品。

作品規格:
送件參賽作品以 A3 版面大小,至多三張。圖案之作品尺寸須至少為 150mm 見方,一律附平面、上、下、側邊、展開立體效果圖稿,並加附文字說明設計創作概念及運用材質,(第一、二、三名各一件,佳作獎 20 名)

收件:
作品以牛皮紙袋裝袋,每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妥簡章之比賽報名表,並浮貼於參賽設計圖作品背面(每 1 張作品貼 1 張報名表),否則不予評審。掛號郵寄或送「金門縣文化局收,地址:890 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信封請於封口註明「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字樣。(聯絡電話:082-323169 #411 郭小姐;傳真:082-321431)

評審:
102 年 5 月 3 日 (五) 10:00 由評審委員會公開評選。

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於 5 月 10 日前,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文化局網站 (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E/index.aspx?frame=81) 及金門日報公布

獎勵:
第一名乙名:獎金壹萬貳仟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獎金叁仟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 20 名:各得金門縣無形文化資產彙編書籍一本(價值 300 元)、 獎狀乙張。

頒獎典禮:
預定於5月中旬舉辦頒獎典禮,現場頒發獎金與獎狀(出席領獎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領獎、填寫領據)。

參賽規範: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得獎之作品,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文化局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修改其創作內容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文化局共同享有非營利著作財產權)。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得獎規範:
(一)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電子檔光碟一片 (電子版本解析度定為 300dpi,以 PDF 格式輸出存檔) 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
(二)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訴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08360&frame=17&LanguageType=1

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工業設計類】方向說明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團隊成員以 1 - 6 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 2 名。
‧團隊成員不限系所,歡迎跨院校組隊報名參賽,同件作品可跨類別報名。
‧同類競賽項目,一組隊伍不限一件作品參賽,但每件作品需申請不同參賽編號。
‧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利。

初賽繳件說明
◎作品提案企畫
‧內容:
1、頁首:10th 育秀盃-參賽編號-隊伍名稱-產品名稱
2、產品簡介(約 200 字)
3、使用族群
4、產品功能,欲解決的問題
5、使用情境描述
6、產品材質運用說明、長寬高、重量、顏色...
7、產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權、專利等請註明
8、企畫書字級不小於 10,內容頁數不超過 5 頁。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精美作品照片 3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參賽團隊照片 1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作品提案、作品照片及參賽團隊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複賽繳件說明
◎3 分鐘 Demo 影片
‧內容:產品使用情境、設計重點、操作說明、創新部份等呈現
‧格式:AVI 或 MPEG 格式,影片解析度 720 * 480dpi 以上
‧影片片頭請加註:10th 育秀盃 參賽編號 隊伍名稱 作品名稱;片頭長度 3 秒鐘(請至「文件下載」頁面下載育秀盃 LOGO 檔案及影片片頭示意圖)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複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決賽繳件說明
◎作品簡報
‧簡報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統一 mail 至 ysedaward@gmail.com,決賽當日不進行更換。
‧1:1 實體模型
‧A4 可站立錶板:A4 可站立錶板及實體模型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前,統一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任何繳交作品檔名及外包裝請統一命名為【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4、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創作開發請明確註明出處,3 分鐘影片中可以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以跑馬燈等方式呈現。
5、作品寄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Office 2010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正常開啟。

決賽評選說明
‧各隊評審時間為 8 分鐘,包含5分鐘的現場簡報、產品 Demo,及 3 分鐘的評審問答。
‧簡報 Demo 的對象僅為評審團,不對外開放,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 Mac 投影轉接頭等道具設備。

評選標準
‧市場性評估 30%:產品銷售狀況 (訂價機制)、市場回饋 (留言機制)、消費者需求說明
‧創意    20%:原創性、創新表現
‧功能    20%:人因工程、產品操作、使用者心理、產品介面
‧量產可行性 20%:成本及訂價策略、技術可行性、產品完成度
‧模型精緻度 10%:模型製作精緻程度、材質運用、展示完成度表現、產品美感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2 / 12 / 21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初賽繳件:2012 / 12 / 28 官網繳件頁面關閉
‧複賽入圍:2013 / 1 / 11 公告
‧業師媒合會 / 設計師蹲點:請見官網公告
‧複賽繳件:2013 / 2 / 25 複賽繳件頁面關閉
‧決賽入圍:2013 / 3 / 15 公告
‧傳媒行銷 / 網路票選:累積至決賽前一天
‧決賽收件:請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金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獎學金 8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獎學金 6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 2 名:獎學金 2 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市場潛力 創意產品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產品品質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獎獲獎隊伍,每組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模型開發補助:入選工業設計產品類決賽,每隊補助模型開發費用新台幣 2 萬元整 (含運費)。
‧企業實習媒合:決賽前三名參賽者,可獲得 2013 年暑期實習機會。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軟體應用類】方向說明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平台開發。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團隊成員以 1 - 6 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 2 名。
‧團隊成員不限系所,歡迎跨院校組隊報名參賽,同件作品可跨類別報名。
‧同類競賽項目,一組隊伍不限一件作品參賽,但每件作品需申請不同參賽編號。
‧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利。

初賽繳件說明
‧作品提案企畫
1、頁首:10th 育秀盃-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2、產品概要簡介(約 200 字)
3、欲解決的問題
4、使用族群
5、使用情境描述
6、介面設計概念
7、操作流程說明、App Wireframe (以產品照片方式說明)
8、產品創新、Business Model 及產品收益說明(訂價)
9、開發系統(系統不限:iOS、Android、Windows Phone)、平台與技術
10、產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API、open source packages、專利等註明
11、企畫書字級不小於 10,內容頁數不超過 5 頁。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及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作品照片 1 張:解析度 72dpi,檔案大小 1M 以下。
‧參賽團隊照片 1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作品提案、作品照片及參賽團隊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複賽繳件說明
◎3 分鐘 Demo 影片
‧內容:產品使用情境、設計重點、操作說明、創新部份等呈現
‧格式:AVI 或 MPEG 格式,影片解析度 720 * 480dpi 以上
‧影片片頭請加註:10th 育秀盃 參賽編號 隊伍名稱 作品名稱;片頭長度 3 秒鐘(請至「文件下載」頁面下載育秀盃 LOGO 檔案及影片片頭示意圖)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複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決賽繳件說明
◎作品簡報
簡報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統一 mail 至 ysedaward@gmail.com,決審當日不進行更換。
軟體應用類作品需於行動裝置上完整執行,於決賽現場可示範操作。
若作品上架至公開應用程式商店者(如:Android Market, Apple App Store, Windows Phone Marketplace、Google Play、中華電信 Hami Apps 軟體商店、台灣大哥大 matchApps 軟體商店或遠傳電信 S 市集),請提供下載次數、評價、等級、用戶評論、使用者經驗等訊息為加分項目。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任何繳交作品檔名及外包裝請統一命名為【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4、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創作開發請明確註明出處,3 分鐘影片中可以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以跑馬燈等方式呈現。
5、作品送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Office 2010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正常開啟。

決賽評選說明
‧各隊評審時間為 8 分鐘,包含 5 分鐘的現場簡報、產 品Demo,及 3 分鐘的評審問答。
‧簡報 Demo 的對象僅為評審團,不對外開放,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行動裝置、Mac 投影轉接頭等道具設備。

評選標準
‧市場性評估   30%:商業價值、獲利模式組合、實用性、差異化
‧創意      20%:原創性、創新表現
‧人機功能    20%:人因工程、介面設計 (視覺美觀)、使用經驗分析 (操作流暢度)
‧創新服務成熟度 20%:軟體開發完成度、技術難易度、使用者問題處理、是否完整上架
‧推廣和營運   10%:軟體的推廣管道和商業行銷效果俱佳,讓更多的用戶在多種管道接觸和使用 APP 軟體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2 / 12 / 21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初賽繳件:2012 / 12 / 28 官網繳件頁面關閉
‧複賽入圍:2013 / 1 / 11 公告
‧業師媒合會/設計師蹲點:請見官網公告
‧複賽繳件:2013 / 2 / 25 複賽繳件頁面關閉
‧決賽入圍:2013 / 3 / 15 公告
‧傳媒行銷期 / 網路票選:累積至決賽前一天
‧決賽收件:請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金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獎學金 8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獎學金 6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 2 名:獎學金 2 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使用經驗 UX 獎:獎學金 1 萬元整,共 1 名。
‧市場潛力創新服務獎:獎學金 1 萬元整,共 1 名。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獎獲獎隊伍,每組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企業實習媒合:決賽前三名參賽者,可獲得 2013 年暑期實習機會。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臺南市 2012 年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活動介紹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為宣廣居家無障礙的重要性,委託伊甸基金會辦理『2012 年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此次活動以臺南市無障礙之家 B 棟二樓為標的,規劃以身心障礙者與家庭共同生活為訴求情境 (含父親為視障者、母親為肢障者、18 歲以上青年智障者) 的住宅體驗空間為設計主軸,並同步構思、設計多功能展示區以便提供民眾參觀導覽及訓練之用途。
參賽者可透過此次主題,除了靈活發揮創意外,更以通用設計理念創造出對社會的影響力,歡迎有志人士熱情參與。

設計重點
(1)空間設計規劃範疇
1. 無障礙住宅體驗空間:以居住單元為前提,設置二房二廳一衛。
2. 多功能展示區:多媒體展示空間、教育訓練、活動體驗。
3. 志工服務櫃台。
4. 廁所規劃:2 間通用設計廁所。
5. 考量三種障別居住在家所需注意事項。例如:智障者考量安全。
(2)工程預算費用以 200 萬為原則
(3)不得破壞主體結構

活動對象
1. 歡迎各大專院校建築、室內設計、都市計畫、景觀設計等相關背景之在學師生、建築師、室內設計師或社會人士一同參與。
2. 作品:本活動不分組。可由個人或團隊參與。
3. 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備註:若以學生身分參賽者須加註指導老師。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連同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掛號或親送至 11665 台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 55 號 3 樓,「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工作小組」收。詳細內容、報名表、著作權權利轉讓同意切結書及相關資訊可於官網下載。

作品規格
(1)內容
1. 規劃與設計理念說明
2. 平面配置圖 (圖面比例:Scale 1:50)
3. 天花板圖 (含燈具、空調等相關配置)
4. 剖立面圖 (至少兩向)
5. 3D 透視圖
6. 工程概算說明
(2)資格審查繳件資料
1. 作品規格為 A1 橫向構圖至多 4 張,須裱褙於同尺寸厚卡紙或珍珠板。
2. 作品正面不得標記任何相關個人資料或作特殊記號,違者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
3. 每張作品背面皆以 <報名表三> 浮貼。
4. 光碟電子檔封面須註明作品名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檔類型為繳件海報之 PDF 檔或 EPS 檔,以及繳件海報之 JPG 檔。
5. 請注意 PDF、EPS 電子檔內容需儲存為可再編輯模式,字體請先建立外框。

活動時間

報名期間:2012 年 12 月 7 日,郵寄掛號及親送。
資格審查:2012 年 12 月 17 日,由工作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查。
網路票選:201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 月 2 日,可至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進行投票。
公布入圍名單:2013 年 1 月 4 日,名單於公布日將在「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公布。
評審委員審查:2013 年 1 月 14 日,評審委員包含產、官、學、民代表,共計五位評審。
公布得獎者名單:2013 年 1 月 17 日,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2013 年 1 月 23 日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活動日期之調整權。
※作品之展覽期間:詳細展覽時間及地點將在活動官網公告。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佳作 (共三名):獎金新台幣各六千元、獎狀、獎盃乙份。
※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若無適當優良作品時,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1. 本競圖活動不收任何費用。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須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經通知未能如期補件或修正,主辦單位得以棄權論, 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亦無退回之義務。
4. 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5.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一切頒獎儀式,出席領獎及相關宣傳活動。
7. 獎金之稅金依國稅局各類所得率標準扣取。
8.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1.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2. 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13. 競賽標的物平面圖及尺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活動網站:http://house.eden.org.tw/design3/index.php

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

2012 第七屆通用設計獎

 




【徵件主題】
移動
運用「通用設計 (Universal Design)」之原則理念,提出車、路、航與人的便捷可行連結之行為動作相關提案。

【參賽資格】
‧對通用設計理念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 團體 / 公司行號。
‧就讀國內外設計相關科系所之在學學生。

【報名時間】
本活動採投件報名制,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競賽細則及報名表請至 www.ud.org.tw 詳閱及下載。

【參賽流程】
‧截止:2012 / 10 / 31 前 (以郵戳為準),完成作品裱板寄達執行單位指定地點。
‧初選:選出入圍作品 10 件,公告、通知入圍者。
‧決選:本階段入選作品需具體提出落實空間/產品設計方案,入圍者除以裱板圖面參加決選外,
‧另需製作電子檔於發表會進行口頭簡報,並接受參賽者自行提供其它表現方式 (EX:模型、現場表演...),最終由評審團決定獎項,並擇期於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頒獎: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獎項】
(一)產品組:
‧首獎 NTD 10 萬元 1 名
‧貳獎 NTD 5 萬元 1 名
‧參獎 NTD 2 萬元 1 名
‧佳作獎 NTD 1 萬元 2 名
(二)空間組:
‧首獎 NTD 10 萬元 1 名
‧貳獎 NTD 5 萬元 1 名
‧參獎 NTD 2 萬元 1 名
‧佳作獎 NTD 1 萬元 2 名

【產品組 / 參賽作品須知】
(一)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請見裱板規格說明)
a. 尺寸規格:A2 尺寸,最多以二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紙背板 (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 3D 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c. 郵寄信件正面請註明為產品組。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 300dpi.JPG 格式。

【空間組 / 參賽作品須知】
(一)初選作品規定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A2 尺寸,最多以三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紙背板 (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参賽須知與參賽者個人身分證影本(空白處請註明「通用設計競賽專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 3D 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c. 郵寄信件正面請註明為產品組。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裱板原尺寸檔案,解析度 300dpi.JPG 格式。
(二)決選作品規定
‧決選簡報電子檔
入選者可依作品特質,使用各種表現方式(如:3D 模擬動畫、影像、圖片...等)說明應用情境及呈現關鍵細部構造,以凸顯作品所隱含的「通用設計」主題精神。
‧作品裱板
a. 尺寸規格:產品組 / 空間組,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 420mm X 594mm(A2)1mm 以上厚背板(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面不得有作者等相關文字,張數不限。
b. 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詳細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為主,字數 600 字以內,得以圖像、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作品光碟
光碟內需含作品裱板原始可編輯檔案格式 (AI 檔格式) 及作品發表相關簡報電子檔。

【送交作品】
(一)初選
‧請於 2012 / 10 / 31 日(含)18:00 前親自送達或以當日郵局郵戳、宅配單日期為憑。寄送地址 106 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 237 號四樓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收,逾時將喪失參賽資格。
‧以郵遞、宅配方式寄送者(請交由可以查明送達日期、時間之專業運送單位),建請保留收據以便查核。
‧執行單位收件後,將在收件後十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發函通知,如需查詢請於上班時段(週一到週 五,10:00 - 18:00)撥打服務專線 02-27049638 / 0961168620 通用設計執行小組。
(二)決選
‧入圍決選的參賽隊伍依序上場發表,每一組發表以 10 分鐘為限,再由評審團提問詢答 5 分鐘。
‧簡報發表所需硬體設備由執行單位提供,參賽隊伍須預先提供簡報所使用的電子檔格式,供執行單位預先測試播放,建議入圍隊伍寬列播放硬體的規格,避免因為格式或規格的差異影響發表的水平。
‧請依執行單位電話與 e-mail 通知將相關作品於決選發表會當天指定時間親自送達決選發表會會場,並請配合執行單位對於決選發表會所需預先佈置、陳列與排演等的安排時程。未事先聲明不克前來參加,決選發表會開始仍未抵達會場參加的參賽隊伍,將自動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不克參加決選發表會的參賽隊伍需事先向執行單位聲明,改以製作 DVD、VCD 或 MPG 等電子檔等方式於發表會現場播放,決選所需提交的各該作品需於發表會前寄達執行單位,否則視同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評選時間】
‧第一階段:
評審團將合議選出每組各5件入圍作品,設若有超出或未達原訂作品件數,均以評審團的決議為準。
‧第二階段:
評審團將合議選出所列獎項,主辦單位同意因應實際情況,各獎項得依評審團共同的決議予以調整,參賽者不得異議。

【評分標準】
評審團設置主席一人,會同全體評審委員以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據,經合議提出各項評分指標與配分比例。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
1.公平使用
2.彈性使用
3.簡易及直覺使用
4.明顯資訊
5.容許錯誤使用
6.適當的尺寸
7.省力

【參賽須知】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3.參賽作品裱板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4.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團成員皆不得參賽。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7.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一概不予退還,請自行留檔備存。
8.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選所有繳交作品(包含簡報畫面、裱板)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9.得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設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盃獎狀。
10.所有入圍作品參賽者同意其所屬參賽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進行後續展覽及出版著作之使用。
11.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預扣 10% 的所得稅。
12.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隊長為代表。
13.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4.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www.ud.org.tw)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5.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2012第七屆通用設計獎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活動網站:http://www.ud.org.tw/web/award/index.php

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創意狂想』第二屆交通安全圖騰設計競賽

 




指導單位: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設計概念:
本協會徵求創意且具高辨識度、能充分傳達交通安全意象或特色的圖騰。

參加資格:
1.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研究所在校學生(限單人創作)。
2.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創作主題:
請參賽者依下方機、汽車相關主題創作 (限單一主題創作)。
◎機車安全組: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老人騎車安全。
‧勿飆車。
‧不酒駕。
‧重視機車路權。
◎汽車安全組:
‧上車請繫安全帶 (12 歲或 36 公斤以下兒童請配合正確安裝使用學【幼】童用座椅) 。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不酒駕、指定駕駛。

活動日期:
101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請備妥報名表、創作圖稿及作品光碟乙份,於 10 月 31 日(星期三)前,郵寄至「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交通安全圖騰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活動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傳真:(02)2706-6440
e-mail:motor.safety@msa.hinet.net

參賽時間表:
1、作品送件截止時間:101 年 10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
2、得獎名單公佈日期:101 年 11 月 30 日(暫定)(將公佈於主辦單位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http://www.carsafety.org.tw

評審標準:
‧符合活動主題精神與意象表達  40%
‧符合原創性、獨特性之創意表現 30%
‧應用價值、可行性       30%

繳件作品規格:作品、報名表、光碟
1.作品列印於菊八開(A4)白紙上,採橫式列印,設計圖案置中,完稿作品須加註標準色樣 (CYMK),裱貼於同尺寸之黑色裱板 (不需裱框)。
2.報名表中需詳填個人資料並闡釋創作理念(約 150 - 200 字),列印於 A4 紙上,浮貼於裱板紙背面。
3.光碟片上應標示作品名稱,光碟內含作品設計圖、創作理念 (word 檔)。
4.參選作品須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並以向量檔 (.ai 檔、.tif 檔) 格式與 JPEG 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存於作品光碟片中。

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貳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壹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伍仟元整。
佳作獎五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參仟元整。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將於本會網站公佈,得獎者並專函通知。
2.獎金一律須依所得稅法預扣百分之十五後發放。
3.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徵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4.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作品說明,供評審委員參考。
5.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一經查覺,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狀、獎金時,將追回所領獎狀、獎金並公佈之。
6.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7.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8.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9.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利依需求補充或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2080002001

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

 


活動日期
徵件時間:101 年 8 月 21 日至 10 月 15 日止
決選時間:101 年 11 月 5 日
得獎名次公布日期:101 年 11 月 7 日
頒獎日期:將於 101 年資訊月期間假資訊月會場舉辦頒獎,詳細時間地點另行公告通知得獎者。

參賽資格
對設計有興趣之高中職 (含) 以上在學學生皆可參加。只要您具備設計能力、對 MOTA Kiosk 行銷推廣設計創作有興趣、有想法,皆歡迎報名參加。(限個人報名)

校園說明會場次
(一) 101 年 9 月 20 日 (四) 13:00~15:00 中國科技大學 格致樓 101 會議室
(二) 101 年 9 月 25 日 (二) 10:10~12:00 景文科技大學 設計館 L401 國際會議廳
(三) 101 年 9 月 26 日 (三) 13:00~15:00 世新大學 J102 教室

設計主題
智慧台北」- 臺北市長久以來不遺餘力推行 e 化生活與數位應用的科技智慧服務,以落實智慧市民生活的願景。「MOTA 趣遊台北地圖」更是智慧台北的體現,透過網路平台、多媒體資訊機及個人行動裝置等多平台管道,使用者可以輕鬆獲得多元城市生活資訊。

徵件規定
投稿作品以 MOTA 32 吋 Kiosk 獨立式機台為外裝設計本體,根據本活動所提供的 Kiosk 模版進行設計。設計理念須符合活動徵稿主題,並考量 MOTA Kiosk 放置地點、服務特性等綜合因素進行版面設計。投稿件數不限。
(一) 參賽者請繳交以下相關資料,未依規定格式之作品概不受理報名:
1. 光碟片:至活動網站下載【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參考模版,發揮您的創意,以 CMYK 色彩模式設計。投稿作品請提供 JPG 格式檔案,JPG 檔案大小設定寬度為 1024 像素,解析度為 150dpi,檔案大小壓縮 3MB 以內,將作品燒錄在光碟裡,以便評審委員審閱。原始設計檔案則於得獎後繳交,得獎作品將以 1:1 大小輸出,請參賽者務必注意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100dpi 以上),並請留意觸控螢幕及悠遊卡感應處的標線位置。(光碟片中請一併附上報名表與作品表電子檔案)
2. 報名表:下載【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填寫詳細資料之後印出,並親筆簽署活動同意書。
3. 作品表:下載 【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作品表 ,說明作品名稱和創作理念 (300 字以內,說明設計理念、圖形、色彩意義),填完後印出,並附上學生證正反影本(學生證請註明「限 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使用),黏貼於虛線下方。
(二) 一律採郵寄方式報名,即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15 日為止(郵戳為憑),將以上光碟 (含作品 JPG 檔案、報名表與作品表電子檔案)、報名表及作品表,郵寄至活動小組:116-95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 56 號 - 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收,信封並註明「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專案小組」。
(三) 第一名得獎作品於 101 年資訊月前印刷輸出作為 MOTA Kiosk 外裝,並於 101 年資訊月臺北市政府主題館實機展示,第二名、第三名與 APP 人氣獎作品將以平面貼圖方式輸出於 101 年資訊月臺北市政府主題館背牆展示。
(四) 第一名得獎作品於 101 年資訊月前統一印刷輸出作為 MOTA Kiosk 外裝,得獎作品上將註明設計者 / 學校 / 作品名稱 / 指導老師,展示地點為目前 MOTA 32 吋 Kiosk 放置地點 (臺北市部分捷運站及臺北市部分旅遊服務中心),以及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 1F 大廳,展示時間為 101 年資訊月活動起為期 6 個月。
(五) 第二名及第三名得獎作品於 101 年資訊月前統一印刷輸出作為 MOTA Kiosk 外裝,得獎作品上將註明設計者 / 學校 / 作品名稱 / 指導老師,展示地點為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詢問處 MOTA Kiosk (第二名作品展示處為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詢問處 2,第三名作品展示處為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詢問處 3) ,展示時間為 101 年資訊月活動起為期 6 個月。

獎勵方式
得獎者獲頒獎項名額與獎勵如下:
【第一名】50,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 (1 名)
【第二名】30,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 (1 名)
【第三名】10,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 (1 名)
※報名表若填寫指導老師,另頒予得獎者指導老師獎狀乙紙。頒獎典禮訂於 101 年資訊月會場臺北市政府主題館舉辦。詳細時間、地點、得獎作品原始設計檔案繳件方式,另行公告通知得獎者。

參賽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均視為已充分瞭解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所述之各項規定。
(二)徵選作品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基本資料填列不齊者或投稿作品不符合徵件規範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徵選資格。
(三)投稿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活動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四)如有雷同作品,以優先投稿者優先。
(五)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若徵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選精神 (評審內容),獎項得以從缺。
(七)每人限一次得獎機會,若同一人多件作品入選前3名,以較高名次為最終得獎名次,餘由次低名次受評投稿人遞補。
(八)臺北市政府資訊處、本徵稿比賽評審委員及承辦廠商之員工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具本活動參賽資格,得獎者經查有違反前開規定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應返還所領獎項。
(九)徵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得獎作品如已公開發表、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品與獎狀。侵權行為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十)參加徵選之得獎作品需同意於得獎後,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改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得獎後不得對臺北市政府主張著作人格權。
(十一)若參賽作品中全部或部分有使用到他人智慧財產權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十二)得獎者不得另行將此著作權讓與或授權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品與獎狀。
(十三)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並繳交原始檔案,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十四)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修正) 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2,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 NT$2,000 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佈之。

活動網站:http://mota.taipei.gov.tw/mota2/2012MOTAEvent/motaWeb/index.html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2013 奇想設計大賽

 


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 1986 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 3C 產品設計實務相關經驗。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指導單位: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部社教司、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辦單位: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秀網、設計共和

參加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競賽主題:
1、創新科技組 - 幸福不遠
A.科技悄悄的改變了你我的生活,前所未有的智慧手機隨時就能取得任何資訊、只要一登入社群網路即時可分享彼此,但生活全面科技化的同時我們有因此更快樂嗎? 請參賽者透過人、科技、生活之間的觀察,設計一電子資訊產品讓使用者產生愉悅幸福的存在感,希望藉由探討科技 & 人類情感之間的各種可能性,思索未來科技的發展。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2、美化人生組 - 愛在分享
A.全球家庭已邁入少子化的趨勢,對於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來說,沒有手足間的學習機會,缺乏與同儕社交的能力,在性格與人際關係上更顯孤立。請參賽者針對學齡前1-7歲幼兒設計一產品,增加孩童與同儕間的互動交流,一起培養分享能力及合作觀念,和同伴在活動中相互學習,愛上分享的快樂。
B.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競賽時程:
1、報名:
自 2012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2 月 15 日止起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2、初賽作品收件:
請於 201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5:00 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3、初賽入選通知:
2013 年 1 月 23 日 (三) 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評審入選者。
4、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 2013 年 2 月 25 日 (一) 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5、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 2013 年 2 月 2 日(六)上午 10:00 至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將有數位設計師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 20,000 元正。
6、決賽暨頒獎:
A..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上午 08:00 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大樓。
B..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上午 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下午 13:30 舉行「美化人生」組決賽評審, 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7、競賽設計說明: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 (02)89124000 - 1402 洽陳克冏先生 or 1129 周麗華小姐,也可以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洽詢,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 420mm × 297mm,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
b..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c..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d..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1:1 實物或等比例模型均可。
B..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 × 420mm,3mm 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C..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簡報資料)

評審辦法:
1、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八件作品之展板、模型,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2、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3、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獎勵辦法:
初賽:每組選出 8 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20,000元正)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2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1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6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4、優選
‧獎金新台幣 $6,000
‧各得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5、奇想傑出獎
‧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 (兩組各 5 ~ 10 件作品),
‧各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6、附加獎項 - 評審團特別獎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每組前三名得獎學生,將安排黑秀網網站專訪報導,專訪作品內容提供下載。
※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 20 萬元。
※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 10%。

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徵件單位:
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
電話:(02)89124000 陳克冏先生 1402,周麗華小姐 1129
電子信箱: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gigabyte.org.tw/GDesign_2013/

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

 




壹、活動目的
為迎向數位閱讀時代,鼓勵電子書創作,特舉辦 2012 電子書創作比賽,鼓勵對數位內容有興趣的年輕學子、科技玩家、設計高手、閱讀達人,共同投入電子書的創意製作,並發掘本土潛力新秀,創造新舞臺,為數位出版產業注入新的能量。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

參、比賽項目及獎勵方式
一、比賽項目
採分組競賽方式,分「電腦類」、「手機類」、「平板類」及「臺灣主題類」等四大類別,每一類別再區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
(一)電腦類
指透過個人電腦或筆記型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Windows、Mac 或 Linux 等作業系統。
(二)手機類
指透過智慧型手機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iOS、Android 或 Windows 等作業系統。
(三)平板類
指透過平板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iOS、Android 或Windows 等作業系統。
(四)臺灣主題類
參賽作品須以「臺灣」為主題。作品內容必須明確與臺灣歷史文化、自然生態、宗教風俗、品牌故事、人物印象或文學藝術等議題相關,或有助於行銷及推廣臺灣意象,並能透過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
二、獎勵名額
◎電腦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電腦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手機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手機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平板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平板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臺灣主題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5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臺灣主題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5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肆、參賽資格
同一作品僅能擇一類別和組別報名參賽,可以個人或團體組方式報名(團體組以 5 人為限),報名者需符合以下資格:
(一)學生組
報名者須為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不含在職進修者)學生。
(二)社會組
報名者皆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不含主管機關已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伍、參賽作品之規定
一、作品格式
參賽作品必須為「Web App」格式電子書,可支援以下任一瀏覽器開啟閱讀:
* Internet Explore 8(含)以上
* Mozila Firefox 13(含)以上
* Google Chrome 19(含)以上
* Apple Safari 5(含)以上
* Opera 12(含)以上
(一)電腦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最適閱讀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電腦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1280 * 800、1280 * 1024 兩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二)手機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作業系統名稱及版本,以及最適閱讀之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手機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480 * 800、640 * 960 和 720 * 1280 三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三)平板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作業系統名稱及版本,以及最適閱讀之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平板電腦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1024 * 768、1280 * 800 和 2048 * 1536 三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四)臺灣主題類
‧作品須可於電腦、手機或平板等任一種載具呈現或閱讀,相關格式比照上述各類。
二、一般性規定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 101 年 1 月 1 日 (含當日) 以後完成者。
(二)參賽作品必須完整打包為 ZIP 檔燒錄成光碟郵寄。
(三)參賽作品封面入口請用 index.html,所有內容必須儘量封存於 ZIP 內。
(四)參賽作品若使用各種 Open Source 之 Library、SDK、API 或 Widget,可在閱讀電子書時自線上擷取,但仍須提供基本的離線閱讀模式(可非完整內容),或以用戶端存取方式(local storage)達成。
(五)參賽作品不得直接架設於網路伺服器上,必須可於檔案系統中直接開啟閱讀。
(六)參賽作品可使用 HTML5、CSS3 或 Javascript 等工具進行設計。
(七)參賽作品可利用 Web App 支援的載具功能(如:觸控、地理定位等)對內容進行加值處理。

陸、參賽者應遵守之規定
(一)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二)應擔保其入圍、得獎之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應為入圍、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並同意無償授權文化部、文化部授權之人,自報名本項比賽頒獎典禮之日起,得永久將入圍及得獎作品之報名表所載之簡介推廣使用。本款所稱推廣使用,指於推廣活動、方式(包括但不限編印本比賽專刊、出版年鑑)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之報名表所載簡介。
(四)參賽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補助,且未以實體或數位方式出版,亦不得為已發行之商業產品。
(五)違反本條第(一)至(四)款規定者,本部應撤銷或廢止其入圍、得獎資格,不發給獎金及獎狀,其已領取者,並應於本局指定期限內將獎金及獎狀繳回本部。
(六)得獎者須同意得獎作品最終應公開發行,參賽作品因此需符合可發行之規格。
(七)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

柒、評審作業
(一)資格審及初選
本比賽將就報名者參賽資格及相關報名表件先行書面審核,再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初選。初選由評審小組依每類各組遴選八名入圍,並以新聞稿方式公告。
(二)決選
由評審小組自入圍名單中選出每類各組各四名得獎者,並於頒獎典禮現場揭曉。
(三)評審標準
1.內容企劃(40%):
主題企劃與傳達的完整性,內容的豐富性與可讀性、素材的精緻度與精采度等。
2.創意設計(30%):
美術設計與加值巧思,增進閱讀的樂趣與主題豐富性,完整傳達創意,提升數位出版品的閱讀價值。
3.互動導覽(30%):
人機介面之可操作性,導覽設計的流暢度,閱讀操作與動線的方便性與順暢度,作品的效能及穩定度等。

捌、報名方式
一、報名及繳件時間
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16 日止。
二、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www.thereaders.tw/ebooks( 7 / 1 起開放報名)
(二)參賽者須於前述報名及繳件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報名程序,並以下列方式完成繳件:
‧連同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及報名應具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承辦單位「22161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 369 號3F 聯合線上 收」。
‧信封上並請註明「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參賽作品」字樣。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報名繳件期限者,概不受理。
三、應檢附文件(請自比賽官方網站下載)
(一)報名表一份。
(二)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學生組報名者另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作品企畫書一份。
(四)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載內容不全者,應於本部通知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應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玖、聯絡方式
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承辦單位
電話:(02)86925588 分機 6812(週一到週五,上午 10:00 ~ 12:00,下午 13:00 ~ 18:00)
電子郵件:thereaders2012@gmail.com

活動網站:www.thereaders.tw/ebooks

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2012 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

 




競賽緣起
為鼓勵臺北市數位內容產業創作者製作具創意性、國際性及市場性之數位內容產品,以形塑臺北市為數位內容產業設計之都,本計畫透過辦理國際競賽獎勵創作方式,遴選出優秀數位內容產品,以促進數位內容產業持續提升創作品質及開發具市場性之作品,並進而活絡數位內容產業發展為推動目標。

競賽舉辦目的
為鼓勵臺北市數位內容產業創作者製作具創意性、國際性及市場性之數位內容產品,以形塑臺北市為數位內容產業設計之都,本計畫透過辦理國際競賽獎勵創作方式,遴選出優秀數位內容產品,以促進數位內容產業持續提升創作品質及開發具市場性之作品,並進而活絡數位內容產業發展為推動目標。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 協辦單位:銘傳大學設計學院、亞洲大學創意設計學院、台灣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協會、台灣數位媒體設計學會、亞洲數位藝術設計協會台灣分會、互動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數位原力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一) 全世界對數位內容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
(二)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不限是否已公開發表,但需為 2010 年 6 月以後創作之作品。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 日截止,繳件資料以郵戳為憑。

競賽主題
競賽之創作主題分為二類。說明如下:
1. 臺北意象:作品呈現臺北市的人文生活、城市特色、都市發展等意象。
2. 不限主題,自由創作。例如社會現象、特色文化、生活型態、環保綠能、永續經營、教育、虛擬、娛樂等類型。

競賽組別說明與繳件規格
競賽組別規劃為 3 類 5 組,各組說明與繳件規格說明如下︰
◎數位平面創作類 - 數位平面創作組
‧說明:A4 尺寸之數位平面影像作品,單一主題 3 ~ 5 幅之系列稿件,整體呈現故事或系列概念。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作品檔案(CMYK 或 RGB / JPEG / 2480 * 3508 pixels / 300dpi)
‧‧作品:每幅作品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態影像創作組
‧說明:以錄像、微電影方式呈現作品概念。作品長度不限。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完整作品檔案(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60 秒以內之精華剪輯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c.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畫創作組
‧說明:2D 或 3D 之數位動畫作品。作品長度不限。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完整作品檔案(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60 秒以內之精華剪輯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c.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
‧說明: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需在 iOS、Android 或 WP 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2 ~ 5 分鐘之作品操作說明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
‧說明: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遊戲程式,需在 iOS、Android 或 WP 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2 ~ 5 分鐘之作品操作說明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獎勵辦法
競賽總獎金新台幣 150 萬元,各組獎項規劃如下:
◎全場大獎:1 名,新台幣 30 萬元
◎數位平面創作類 - 數位平面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態影像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畫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首獎:1 名,價值新台幣 6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二獎:1 名,價值新台幣 3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三獎:1 名,價值新台幣 1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優勝:若干名,獎狀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首獎:1 名,價值新台幣 6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二獎:1 名,價值新台幣 3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三獎:1 名,價值新台幣 1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優勝:若干名,獎狀
◎企業獎:由贊助企業核定名額,贊助獎及獎狀
※大會獎項說明:
全場大獎、金獎、銀獎、銅獎除獎金外另頒獎座及獎狀。
※特別獎項說明:
1.各組針對主題符合臺北意象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評選優秀作品,設立臺北特獎1名。
2.臺北市政府為推動開放政府之資料公開政策,整合市府公開資料於單一入口網站以供大眾利用,針對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C1)及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C2)部分,如有使用臺北市公開資料平台所供應之資料項目,可另再參與『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之選拔。
3.臺北特獎、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之首獎、二獎及三獎除獎品外另頒獎座及獎狀。

參賽程序
採取網路或書面報名兩種方式。
步驟 1 網路報名或書面報名:於報名系統填寫參賽者資料,或填寫書面報名資料。
步驟 2 郵寄繳件:依規格將作品檔案燒錄於光碟註中,與輸出或列印之作品,以及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一併繳交。書面報名者需附上報名表。

繳件地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2012 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徵選小組
地址:110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391 號 11 樓之 5
TEL:02-26982989 轉 2401、8733
FAX:02-26989335
E-mail:tidca.org.tw@gmail.com
聯絡人:蕭小姐、吳先生
註:郵寄繳件光碟如有破損,將另行通知透過網路上傳檔案。

評審團組成
各組由國際評審及本國評審共計 5 位組成。

評審方式
A. 資格審查:
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與否等審查。
B. 初審:
採推薦法,以半數以上評審推薦之作品入圍複審階段。
C. 複審:
採推薦法,以半數以上評審推薦之作品進入綜合審查階段。
D. 綜合審查:
第一階段 - 全場大獎:採序分法各組合併評審,以序分最高者為全場大獎。
第二階段 - 各組評審團推薦獎:由各組評審直接推薦。
第三階段 - 各組金銀銅獎: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序分最高者為金獎,次為銀獎,第三高為銅獎。
第四階段 - 優選:各組未獲大獎者為優選。
第五階段 - 各組臺北特獎: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符合主題且序分最高者得獎。
第六階段 - 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由數位平面創作組評審推薦。
第七階段 -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各類獎項: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符合主題且序分最高者依序推薦,由市府資訊處核定。
第八階段 - 企業獎:由各組評審推薦,由贊助企業核定。

評審標準
各組作品按「創意性」、「技術性」、「應用性」及「藝術性」等項目依配分佔比進行評分。說明如下:
◎創意性 35%
‧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技術性 35%
‧相關技術的熟練
‧創新技術手法使用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與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以程式 / 美術 / 音效 / 介面,作為此評分項目之評分重點。
◎應用性 15%
‧作品是否符合市場趨勢
‧作品是否具有商業應用市場開發價值
◎藝術性 15%
‧作品所呈現之藝術表現
‧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感與完整度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2.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 獎金以舉辦國當地發放為原則,且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 (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5%)。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由執行單位負責)。
4.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填寫「參賽同意切結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5. 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1) 提交作品是 2010 年 6 月之前創作之設計作品。
(2) 他人代勞或抄襲他人作品者。
6.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7. 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8. 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輸圖展出、編錄專輯使用。
9. 主辦單位保留競賽辦法異動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tidca.org/main.aspx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第 11 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主題說明
小大 Maximinimization
設計是一種源自於心的魔法。觀察使用者最細微的心理及需求並將其體現於產品,所用之法即為設計。設計師以細膩之心,發揮最大創意,如同東方人所使用的印鑑,以最小的方寸,許下最大的承諾。以簡單的步驟,完成繁複的工作;以最少的資源,創造最大的效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之學生及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老師,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參賽類別
類別不限 (含產品設計、包裝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位多媒體設計等)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參賽時間表
◎線上報名截止:20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24:00 (台北 GMT+08:00)
◎初選作品送件截止:201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三)17:00 (台北 GMT+08:00),以郵戳為憑
※入圍作品及頒獎典禮時間將另行公布
※主辦單位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力,最新消息請以此公告為主

參賽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星期五) , 台北時間 24:00 (GMT+08:00), 逾期不受理。
(2)欲報名者,請至線上報名區填寫線上報名表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產品造型,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產品設計。
‧創意    5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 20%
‧圖面表達  10%

頒發獎項
(一)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質與量以調整獎項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注意事項
1.關於參賽者
a.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b.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
c.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d.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e.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 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
f.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 (含稅),將以 7 成支付。且得獎者,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
2.關於得獎者
a.在公告得獎三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b.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 20% 所得稅)
c.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之典藏 。
3.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a.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b.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c.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 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活動網站:http://s2.boco.com.tw/tdcactive/designcompetition/describe.aspx?actno=tdc032012003

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

第二屆宇瞻盃創新設計大賽

 


主題說明
創意開麥拉
‧針對隨身碟,發揮您的無限創意,提出具當地特色的創新外觀設計
‧優勝者除了可獲得高額設計獎金,若作品經評估採用,更將有機會量產

報名資格
‧「第二屆宇瞻盃創新設計大賽」每人 (團體) 限報名 1 件作品
‧凡對活動內容有興趣之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無論是個人或是團體創作,皆歡迎報名 (或以團隊集體創作,須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連絡)
‧宇瞻科技同仁不具參賽資格

競賽說明
‧「第二屆宇瞻盃創新設計大賽」以產品創意為首重考量,作品可盡情發揮
‧每人 (團體) 限報名 1 件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
‧附註中文 300 字內的設計理念
‧參賽者請先詳細閱讀參加辦法及活動需之後,填妥報名表內容 (含中文 300 字內的設計理念),並上傳作品圖 (限 5 張圖稿),按下「送出」後 (作品送出後即無法修改),系統將提供參賽作品編號,並發送報名確認通知至參賽者信箱,方完成報名 (請參賽者務必填寫所有報名欄位,並留下正確個人資料)
‧作品規格:作品不限尺寸、材質、形狀,但須能表現當地文化特色 (不強制加入 Apacer Logo)
‧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一律採用以下格式
1.檔案尺寸:寬 800 x 高 600 像素
2.檔案大小:解析度 72 dpi (250K 以下)
3.檔案格式:RGB模式 JPG 檔,其他格式恕不接受
4.檔案內容:繳交的作品至少包含正面圖、背面圖、45度角,並清楚標示尺寸
5.繳交作品若有毀損、畫質太差、報名表資料不全、規格或內容不符等情形,恕不受理報名

活動日期
‧作品收件:2012 年 3 月 28 日 (三) ~ 2012 年 4 月 30 日 (一)
‧入選作品公布:2012 年 5 月 8 日 (二)
‧網路人氣獎票選:2012 年 5 月 8 日 (二) ~ 2012 年 5月 20 日 (日) 24:00
‧優勝作品公布:2012 年 5 月 25 日 (五)

評選階段
‧初選: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擇優選出 20 件作品入圍決選
‧決選:依入圍作品之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擇優選出獲獎作品 3 名
※決選階段,主辦單位將另遴聘相關領域專家擔任評審

評選標準
‧創意性 (作品原創性、設計理念) 40%
‧文化代表性 20%
‧外觀造型 20%
‧商品化可行性 (市場性、符合製造技術與量產之可行性) 20%

獎勵辦法
第一名:1 名,獎金 2000 元美金 + Apacer USB3.0 AH350 32GB 隨身碟 + 得獎證書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 元美金 + Apacer USB3.0 AH350 16GB 隨身碟 + 得獎證書
第三名:1 名,獎金 500 元美金 + Apacer USB3.0 AH350 16GB 隨身碟 + 得獎證書
人氣獎 (網路票選決定):1 名,獎金 500 元美金 + Apacer USB3.0 AH350 8GB 隨身碟 + 得獎證書
※得獎獎金須依當地稅法規定扣稅

注意事項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及尚未以實體或數位方式出版及發表,且無抄襲仿冒情事。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或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優勝作品著作財產權將一律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就優勝作品提出修正意見,設計人若不同意修正,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當主辦單位基於量產、宣傳等需要,對於優勝作品享有任何等使用權利,優勝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活動網站:http://event.apacer.com/DesignContestII/TC/index.html

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2012 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一、前言
中華電信 (以下稱主辦單位) 為推動電信應用服務之開發及促進數位匯流產業之發展,自 2003 年起舉辦本活動,藉由提供數位創作舞台及競賽獎勵,鼓勵青年學子發揮創意,進而投入資通訊應用服務之開發。期孕育大量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創新及創作人才,以促進產業發展及提升國家軟實力。

二、競賽主題說明
2012 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創作擂台共有七項競賽主題:
(1)行動應用
◎校園組 / 一般組
‧簡介:Android 智慧型手機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 Android 平台技術及 Hami Apps SDK 介面,開發最酷、最有創意的應用程式,如:超猛遊戲、運動競技、娛樂、多媒體、生活、LBS、工具等應用程式。
◎奧運組
‧簡介:Android 智慧型手機於 2012 倫敦奧運相關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 Android 平台技術及 Hami Apps SDK 介面,開發最酷、最有創意的應用程式,如:超猛遊戲、運動競技、娛樂、多媒體、生活、LBS、工具等應用程式。
(2)雲端應用
◎校園組
‧簡介:雲端概念之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主辦單位提供雲端運算開發元件庫與執行平台 (PaaS 或 CaaS),於雲端環境上發揮創意,開發各領域之雲端應用服務。中華雲端創作平台 (PaaS) 支援語言包含 Java / .NET / PHP。
(3)智慧家庭
◎校園組
‧簡介:智慧家庭數位生活應用服務開發
‧說明:運用 MOD 平台系統技術,結合 Internet 多元內容,展現多螢一雲之功能,服務包含社群、遊戲、資訊、購物、娛樂、居家監控管理或學習等智慧家庭相關內容。
(4)音樂創作
◎校園組 / 一般組
‧簡介:流行音樂創作
‧說明:鼓勵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與社會人士從事流行音樂之作詞及作曲創作。
(5)文學創作
◎一般組
‧簡介:小說、散文及簡訊創作
‧說明:全民創作無限延 ~ 電子書城散文、小說與簡訊創作大賽,拿出您的創作力,傳達您的真性情。
(6)整合行銷
◎校園組
‧簡介:主辦單位重點產品如雲端服務或重大事件如奧運之創意行銷企劃
‧說明:中華電信重點產品之創意行銷規劃!可運用「現有」、「新創」之商業模式或傳播工具(IMC、Facebook、Twitter、Plurk...等)進行規劃提案,且需具創新性、可行性、及效益性。
(7)應用創意
◎校園組
‧簡介:數位生活應用服務創意 (點子) 之提供
‧說明:自由發揮想像,提供整合行動、寬頻、雲端的數位生活應用服務好點子,毋須開發軟體。主辦單位將評估創意可行性,協助參賽者實現夢想。

三、獎項與獎金
(1)行動應用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一般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奧運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2)雲端應用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3)智慧家庭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4)音樂創作
◎校園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一般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5)文學創作
◎一般組 - 小說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3 萬元
◎一般組 - 散文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3 萬元
◎一般組 - 簡訊
‧冠軍:5 萬元
‧亞軍:3 萬元
‧季軍:2 萬元
‧優選:0.5 萬元
(6)整合行銷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7)應用創意
◎校園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四、報名資格
◎校園組:
‧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
‧參賽者可視需要跨校組隊。
‧以學生 1 ~ 8 人為一隊,可以有指導老師 (1 ~ 2 人) 帶隊參賽。
◎一般組及奧運組:
‧中華民國國民 (含個人工作室) 或在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團體。
‧以 1 ~ 8 人為一隊報名參加。

五、參加辦法
詳細辦法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六、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晉用新人時,本大賽得獎記錄有機會作為相關能力參考或加分依據。
‧本屆比賽校園組各主題冠、亞、季軍得獎學校於 2013 年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可舉薦三隊直接進入複賽,每個主題每校以三隊為限。
‧評審委員不得擔任評審主題之參賽隊伍指導老師 (含報名參賽此競賽主題) 。
‧所有參賽者的行為與作品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及道德規範,作品內容不可有違反善良風俗等議題。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均須為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或他人代勞情事,且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不得公開發表,亦不可為已上線之商業產品,如有以上情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須注意不得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情事,如須引用他人智慧財產權,須取得當事人之書面同意,若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須為2012年度所創作。若設計作品有延續性,須於企劃書內指出 2012 年度作品特點,並於繳交文件內容以及決賽簡報時向評審委員說明。
‧參賽隊伍於評審作業期間須確保系統正確性及可靠度,若因可避免原因 (如軟體更新、關機等) 影響評審作業,須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帄台,入選決賽隊伍使用之伺服器硬體設備、作業系統及其他相關軟體,須由參賽隊伍取得合法使用授權並安裝,網路資訊安全控管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若使用違法盜版軟體或有網路駭客破壞之行為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隊伍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帄台, 帄台上之程式碼及檔案的安全性及備份, 請參賽者應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不提供備份及檔案復原相關協助,並充分瞭解主辦單位對於逾期、遺失、不完整、寄送錯誤、不合格、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不負任何責任。
‧參賽隊伍若須於比賽會場架設非屬主辦單位提供之硬體及軟體,須於比賽前事先取得主辦單位知悉並同意;若於比賽會場有干擾其他比賽進行情事,主辦單位得要求該參賽隊伍停止使用該軟、硬體。
‧比賽進行中如果發生任何技術、非技術的問題,或因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掌控之問題導致影響競賽之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結束、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參賽隊伍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參賽作品作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或重新編輯修改與出版專書,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參賽隊伍仍保有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但必須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非商業之用途,且不得對於上述之作品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
‧得獎隊伍須於獲獎之後一年內,配合主辦單位進行作品之公開展示 (包括線上使用、實體活動及相關競賽文宣活動)。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 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 NT$20,000 以上,將預先扣取 10% 稅款;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
‧得獎者於官網公佈後一個月內未提供匯款帳戶者,視同自願放棄領獎,不得異議。
‧參賽隊伍繳交之各類文件若有造假情事,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
‧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以上注意事項均已詳細閱讀並表示同意,始向主辦單位投稿;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七、聯絡方式
聯絡窗口:中華電信訓練所 (0800-080-838)
電子郵件:telsoft@cht.com.tw

活動網站:http://telsoft.hinet.net/new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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