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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5日 星期五

【台新銀行 LETSPAY 畫出行動+】創意漫畫徵選

 




一、活動前言
隨著網路及行動科技的進步,虛擬通路逐漸開始取代部分實體通路的功能,人們生活型態也隨之開始改變。因此台新銀行推出一款名叫「LETSPAY」的行動錢包APP。透過安心『儲值』,整合轉帳『支付』服務,提供便利、快速並且安全的行動智慧生活。

二、活動主題
請以行動錢包內的「儲值支付」為主軸,以創意、趣味的四格或多格漫畫形式,表達產品特色或用途,並融入創作者的自身畫風,讓 LETSPAY 能以更平易近人的方式推廣到全民,便利民眾生活。

【內容方向】
1.創意、趣味漫畫的多格漫畫形式,呈現儲值支付功能的便利以及安全性。
2.不限劇情內容,但需接近實際應用面向,皆可自由發揮。
3.建議實際下載此 APP,真實體驗後將會更了解產品,也更能透過作品展現特性喔。

【情境範例】
‧『不』怕零錢太多口袋被撐爆!
‧過年『不』需準備一堆紅包袋!
‧難得聚餐『不』會拆帳拆到怨氣!
‧優惠訊息即時收『不』再亂花冤枉錢!

三、參賽對象
1. 滿滿創意,隨手就是趣味圖文,熱愛分享身邊大小事物的創作者。
2. 不限年齡,每人投稿件數不限。
3. 作品須為尚未發表、未參加其他競賽,且擁有合法著作權之作品。

四、報名方式
1.一律使用線上報名,於活動投稿期間上傳作品。
2.填寫報名資料及作品概念說明。
※投稿成功之作品,主辦單位將進行作品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後,作品才具有網友票選資格。(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另退回作品及報名資料)

五、作品規格
1.作品以漫畫方式創作於 A4 (21 cm x 29.7 cm)大小尺寸,電腦繪圖、手繪皆可,且不限畫風,黑白或彩色稿均可。
2.檔案格式:JPG 或 PNG 檔,圖檔需小於 5MB。若作品為手繪完稿,需掃描成數位檔案上傳繳交。
3.漫畫格子大小及編排方式不限,以四到八格內為限。可以直式或田字型自由發揮,並於格內標示1.2.3.4....的順序,。
4.請參賽者保留解析度為 300dpi 以上之原始作品,以利主辦單位後續得獎作品之應用。

六、活動時程
投稿期間:2016 年 07 月 12 日 (二) 至 2016 年 08 月 29 日 (一)
資格審查:2016 年 08 月 30 日 (二) 至 2016 年 09 月 05 日 (一)
網路票選:2016 年 09 月 07 日 (三) 至 2016 年 09 月 20 日 (二)
評審評選:2016 年 09 月 21 日 (三) 至 2016 年 09 月 27 日 (二)
得獎公布:2016 年 09 月 30 日 (五)

七、評分方式及標準
◎第一階段 - 資格審查:
主辦單位將會進行作品內容審查,審查通過之作品即進入網路票選階段。(作品經審查通過後才會出現於平台投票頁面)
◎第二階段 - 網路票選:
開放活動官網投票,每人每天能對個別作品進行一次投票。
◎第三階段 - 作品決選:
1. 將邀請學界、業界和主辦單位共三位評審共同評選。
2. 評選標準:
‧主題契合度 40%
‧創意性   30%
‧內容連貫性 20%
‧網路投票  10%

八、活動獎項
第一名 (一名):獎金 NT50,000 元 + 獎狀乙紙
第二名 (一名):獎金 NT30,000 元 + 獎狀乙紙
第三名 (一名):獎金 NT10,000 元 + 獎狀乙紙
佳 作 (二名):獎金 NT6,000 元 + 獎狀乙紙
人氣賞 (一名):獎金 NT5,000 元
應援王 (十名):電影票乙張 (市價 NT300 元)
※每名參賽者限得一獎 (人氣賞除外);評定成績未達標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九、主辦單位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十、協辦單位
台灣插畫師協會

十一、執行單位
恩克斯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獎金獵人)

十二、參賽注意事項
1.完成報名即視為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2.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使用參賽者填載或提供於本報名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著作等資料,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3.未成年人參加比賽,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獲獎後若主辦單位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簽署需求,得獎者有義務提供,若無法提供之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品。
4.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利,及完整授權商業/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狀、獎品/金;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對主辦單位負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5.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6.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狀、獎品/金之權利。
7.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負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8.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們可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提早上傳,主辦單位將以系統後台收件狀況為準,若報名成功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投稿期間截止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客服信箱 (contest@bhuntr.com,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 23:59 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 23:59 以前反映至客服信箱,主辦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9.網路投票期間,投票者每日皆可投一票給選定的一個作品,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網路漏洞,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參與活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或刪除因此產生之票數權利、變更或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狀、獎品/金,並保留對行為人法律訴追之權利。
10.所有參賽之作品,主辦單位得於活動進行期間,進行宣傳、文宣推廣、報導曝光之使用。
11.得獎者需保留手繪原稿或電繪原稿之原始檔案,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手繪或電繪原稿原始檔案給主辦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 mail 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若得獎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品。
12.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投稿者擁有,惟參賽者需同意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永久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3.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人氣賞除外);實際得獎名額由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14.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15.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6.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總價值如超過 NT20,000 元,獎項須扣繳獎品總價值 10% 之稅額(外國人為 20%),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主辦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17.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18.台新銀行非本活動電影票之製造者或服務提供者,且與該獎項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得獎人如因使用本活動獎項或兌換之商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請洽獎項兌換之商品或服務之實際製造或提供廠商處理。
19.參加者提供資料對象為主辦單位參加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台新銀行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非經參加者之書面同意,不得將參加者之資料以任何方式提供予第三人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所屬指定舉辦該活動之廠商亦同。
20.本活動辦法與說明如有未盡事項,或有其它相關規定,主辦單位得於相關活動網站公告或補充之,並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活動辦法及變更活動獎項內容之權利。
21.若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專線:02-7730-7613

活動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builderaliased8a252ee56641fa892b2664d1dc2ad7

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愛台灣 APP 設計比賽

 




參賽主題
以台灣各地特色美食、景點、具特色商店、夜市之觀光休閒娛樂等等為主題,以創意之體驗與故事行銷方式突顯主題之獨特性,並能具體達到創意行銷為原則。

報名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皆可免費參加。
2.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參賽辦法
內容之相片及文字敘述需以『APP 4 YOU』平台上的功能來呈現,相片 10 ~ 30 張並依『APP 4 YOU』製作規則上傳至競賽平台,文字與相片需為自行拍攝與創造不得抄襲。

比賽日期
103 年 1 月 1 日 ~ 103 年 4 月 30 日 23:59 分前上傳至『APP 4 YOU』官網

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數位玩家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康小姐;07-338-4891;kiki@geekers.tw)
協辦單位:高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評選方式
由高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及數位玩家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評選

獎金
第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第二名:新台幣 3 萬元
第三名:新台幣 2 萬元
佳作 (10 名):新台幣 5 仟元

注意事項
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以下敘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1.參賽作品必須為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且無任何抄襲、模仿、剽竊或未經授權作品或圖片之情事。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刊登、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獲獎者通知將於公布獲獎名單後,由主辦單位陸續以獲獎者註冊『APP 4 YOU』官網之會員資料進行通知,獲獎人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始可領獎。若因會員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收到通知並影響獲獎權益,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且保留取消獲獎之權利。
5.獎金均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與各類所得扣繳標準辦理,獎金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需列入年度個人所得,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獎金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依規定代為扣繳所得金額之 10% 所得稅,並開列憑單,獲獎者若不提供個人資料以供申報或拒繳相關稅務者,即喪失獲獎資格及權利。
6.主辦單位保留本修改活動內容及變更權利。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於『APP 4 YOU』活動網站上公告之,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app4u.tw/welcome/active.html

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瘋客家表情貼圖設計比賽

 




活動說明
【2013 臺東好米收冬祭 - 瘋客家表情貼圖設計比賽】活動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徵件日期」,參賽者透過本官網活動頁投稿表情貼圖作品,徵件時間自 2013 / 7 / 27 (六) 12:00 ~ 9 / 30 (一) 23:59 止,為期收件。 第二階段開放網友「網路票選」,以網路投票方式選出心目中的優秀作品,凡參與投票的網友還可免費抽獎,票選時間自 2013 / 10 / 7 (一) 12:00 ~ 11 / 10 (日) 23:59 止。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13 / 7 / 27 (六) 12:00 ~ 9 / 30 (一) 23:59 止
人氣票選時間:2013 / 10 / 7 (一) 12:00 ~ 11 / 10 (日) 23:59 止
比賽得獎名單:2013 / 11 / 15 (五)
抽獎得獎名單:2013 / 11 / 15 (五)
寄送獎項日期:2013 / 11 / 25 (一)

活動獎項
靜態貼圖(第一名):Bravod 極光 AGT-195 極光無電池筆專業繪圖板 - 極光蝶 + 5kg 臺東好米
靜態貼圖(第二名):Bravod 極光 AGT-195 極光無電池筆專業繪圖板 - 極光蝶 + 1kg 臺東好米
靜態貼圖(第三名):Bravod e 筆神功 EP-1601
網路人氣獎(1 名):Bravod e 筆神 EP-1601
網路投票獎(20 名):客家精美小禮物

比賽辦法
1.需為【2013 臺東好米收冬祭】註冊會員。
2.一個帳號限投稿三組作品,需為個人獨立創作,非 2 人以上共同創作。
3.人氣票選,一個帳號每天最多可投三票,且不得重複投給同一件作品。

評選方式
1.評審標準將依貼圖設計主題傳達 40%、創意性 35%、完整性 25% 來評選
2.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3.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官方網站,並由主辦單位主動告知得獎者。

作品規範
1.作品須具備客家元素 (如油桐花、花布...等相關客家元素),進行各類型表情貼圖創作。
2.作品之表達型式不限,喜、怒、哀、樂、搞笑幽默、特殊情境、各式心情等皆可。
3.在不醜化污衊角色的原則下,(嚴禁帶有情色、同人等意味之表象方式或手法),參賽作品可自由設計發揮。
4.需依照指定格式進行投稿,作品格式不符,或報名資料不齊全,將視同不具參賽資格。

【靜態圖貼類】投稿規格
1.規格限制:尺寸:水平 320 Pixel (像素) x 垂直 320 Pixel (像素) (本活動只接受直式規格投稿)。
2.圖檔大小:每張圖檔不得超過150KB
3.圖檔格式:使用 RGB 之 png 圖檔
4.件數限制:每組需包含八種表情貼圖
5.圖檔長寬比例 請維持 1:1
6.背景不用漸層,請用透明背景

注意事項
1.投稿參賽之作品需為原創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之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範或有 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圖像或文字,經查證屬實,活動單位得以取消期參賽權與得獎資格,並對該帳 號進行懲處,其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若發現有盜用作品之情況,請使用活動信箱連絡並提供具體之資料,以供查證)。
2.參賽作品限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以未刊登於現有公開平台認定),一個帳號每類限投稿最多三組作品參賽,若發生使用不當手法超量投稿之情形,請主動與主辦單位反映,並提供具體資料以供查證。
3.參賽作品需經主辦單位審查後,方可公佈參賽,審查時間約需 2 個工作天,遇假日順延。
4.審查未通過或有問題之作品,主辦單位將透過 email 個別告知原因,以及後續處理方式。
5.投稿參賽作品經審查通過刊載曝光後,參賽者不得要求修改作品內容,故請投稿前務必確認無誤後再進行投稿。收件日期截止後,恕不再接受報名。
6.為求公平起見,獲得評審獎之作品若同時也入圍人氣獎,將以最高獎項計算,人氣獎之空缺由順位者遞補。
7.參賽者無條件同意永久授權臺東縣政府,可視業務需求自由使用其參賽作品,前述使用包括重製、修改、公開傳輸、編輯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參賽者並同意讓任何第三人可經由活動官網瀏覽、下載、或傳送參賽者的投稿作品。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獎項將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所得總額超過 NTD$ 20,000 元,將代扣 10% 稅額,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9.如有影響比賽公正性或其他參加者權益之情事產生,主辦單位有權力中止活動或褫奪特定參加者之參加資格。
10.參賽作品公開上傳至活動網頁後,視同授權臺東縣政府無償擁有著作或肖像等一切使用權利,以利活動推廣宣傳。
11.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活動單位無關。
12.本活動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13.主辦單位保留贈品資格審核與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
14.其他關於表情貼圖設計比賽活動相關訊息請密切注意本活動官網。

活動網站:http://www.2013taitunghakka.com.tw/shtml/show_html/page05.html

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原聲音樂節」手機 APP 創意競賽

 


【活動宗旨】
智慧型手機日漸普遍,無遠弗屆的傳遞性更能深植人心。文化部特辦理「手機 APP 創意競賽」,期望透過此活動廣邀民眾發揮創意,為花蓮設計獨具創意的手機 APP 素材,讓更多人看見花蓮,感受花蓮。

【投稿題材】
花蓮在地特色之圖像、聲音。

【組別】
◎貼圖設計組:
設計一個主題包含 6 個圖像為一組的系列貼圖。貼圖設計,以生動活潑之系列圖像為主,並可加入活動主題文字輔助
◎原音創意組:
設計一個主題鈴聲,以花蓮在地性聲音為主,長度為 30 秒。

【參加資格】
全國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每人每組至多繳交 3 件作品。

【徵件時間】
102 年 7 月 1 至 102 年 7 月 31 日止

【收件方式】
◎貼圖設計組:
將檔案存檔為 PNG,檔案並附上 20 字以內的作品理念,以光碟燒錄檔案郵寄至 106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 103 巷 54 號,註明「2013 原聲音樂節 - 手機 APP 創意競賽徵件」,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則不予受理。
◎原音創意組:
錄製 30 秒,將檔案存檔為 MP3 或 WMV 檔案,並附上 20 字以內的作品理念,以光碟燒錄檔案郵寄至 106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 103 巷 54 號,註明「2013 原聲音樂節 - 手機 APP 創意競賽徵件」,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則不予受理。

【評選標準】
‧主題表達  50%
‧美感與創意 50%

【評審方式】
於 8 月 5 日至 8 月 12 日間,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將於 8 月 14 日公布於 2013 原聲音樂節官方網站,並以郵件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活動獎項】
各組取:
‧首獎一名獎金 12,000 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 10,000 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 8,000 元
‧佳作五名獎金 3,000 元
各得獎狀乙紙,且得獎作品將應用於活動 APP 系統、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等,供民眾下載,並於園區活動空間,提供實體展出。

【活動附則】
1.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冒借、拷貝、仿冒,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評審後如被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參賽作品須為符合本競賽主題,不符合者不予評審。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3.得獎作品檔案本單位依著作權法享有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但作者保有著作權,以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參賽照片之毀損,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5.凡參賽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6.洽詢電話:02-2711-2320 分機 111 或 110。

活動網站:http://www.2013origsound.com.tw/

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

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

 




競賽宗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稱主辦單位)擁有數量豐富並獨具特色之收藏,歷年舉辦多項主題式展覽,102 年將舉辦「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特展,並配合展覽,鼓勵創意人才投入古文物、新創意的開發之列。以乾隆皇帝(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 1711 - 1799)之典藏為開放素材進行加值應用,藉由開啟乾隆皇帝的萬寶箱,去探索跨越時代珍藏寶物的精髓,並透過新媒體技術的時空之眼,將珍貴的藏品加以多元的技術應用,來重新呈現、詮釋故宮之美。

作品類型
以「時空之眼 - Open 乾隆皇帝的百寶箱」為主題,運用本年度乾隆皇帝藝術品味特展中之 100 件展件為發想創作素材,進行新媒體互動藝術、APP 應用、動畫、微電影四類創意作品。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台灣地區之自然人或依中華民國法律成立之法人、團體,皆可參賽。
•毎項作品僅限報名新媒體互動藝術、APP 應用、動畫、微電影四類之其中一類及該類之社會組或學生組之其中一組。
•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須指定一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項競賽相關之權利義務。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代表為送達代收者。
•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書,未檢附本項文件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參賽程序
•報名徵件:即日起至 7 月 29 日下午 5 點,報名件數不限,需於期限內寄 / 送達。
•初選:8 月(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四類共八組,預計選出 35 名以上個人或團隊入選並公告。
•決選:8 月(將公告於活動網站),決選簡報及公告決選結果,得獎作品將配合故宮「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展覽展示作品。
•頒奬典禮及成果展示:預計 10 月展出。頒獎典禮(預計配合故宮博物院年度記者會共同辦理)

競賽流程
【素材圖像申請階段】
參賽者先至競賽活動網站登入為會員,瀏覽選擇欲創作之素材列印清單後,連同簽名蓋章之圖像保密切結書寄至執行小組,申請較高解析度之素材圖像 (毎張 3MB) 以利創作品質,將由主辦單位審核後即寄素材圖像光碟予參賽者,參賽者須妥善保存素材圖像光碟並於競賽報名徵件截止日前寄回或親送執行小組。
【初選階段】
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須上網填妥報名表,並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參賽同意書、作品資料表、作品 DVD。報名及收件至 7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5 點截止,收件地址為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216 號 9 樓、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創意產業中心「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執行小組。請參賽者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競賽名稱、類別及組別。本活動免報名費,須自行負擔掛號郵寄相關費用。
1.初選結果將於 8 月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以 E-mail 或電話方式通知初選入圍者,告知決選時間以及決選簡報時須提供之資料。
2.決選簡報須含:作品名稱、設計者、設計概念說明、作品概念取材文物來源介紹、作品運用新媒體技術之特色功能、原創性說明等。
3.將選出 35 件以上入圍作品進入決選階段。
•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作品概念說明等,線上報名填妥後,列印,簽章。
•參賽同意書:須填妥後簽名、蓋章
•作品資料表:
1.封面註明:競賽及作品名稱、參賽組別、報名編號
2.內文採 A4 格式(直式橫書),字級 12,單行間距,頁碼標示於右下角。
3.內容必須包含:
(1)作品名稱
(2)作品介紹(含創作構想、主題或故事等)
(3)取材文物來源介紹
(4)作品運用數位技術之特色功能
(5)其他(針對其他說明事項補充)
(6)附件(含情境架構或設計圖等至少 5 張)
•作品 DVD:四類競賽作品皆須拍成 2 項影片(完整版及 3 分鐘內 DEMO 版),並提供 DVD 十片(DVD 上請註明:競賽及作品名稱、參賽類別及組別、報名編號、參賽者 / 參賽團體名稱),作品規格如下:
••新媒體互動藝術:作品須含實體裝置並運用互動技術(例如:感測、觸控等技術)。
••APP 應用:開發環境為 iOS、Android 或 Windows 8 APP,作品完成須上架並提供下載網址,並可在智慧型手持裝置完整執行。
••動畫:影片長度不限,媒材不限(2D、3D 動畫、flash、stop motion...),惟須含 80% 以上的動畫內容。
••微電影:影片長度限 15 分鐘以內,以複合媒材創作呈現完整故事且動畫所佔全片比例不超過 20%。
•素材圖像光碟:主辦單位提供之素材圖像光碟 1 份
【決選階段】
1.決選入圍者或團體須配合執行單位通知之日期,將作品高解析度照片、作品決選簡報郵寄、親送或 E-mail 方式予「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 執行小組,並於信封或 E-mail 上註明報名競賽名稱、類別及組別。
2.決選入圍者須於決選評審當日親抵會場,本人或團體代表人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供執行單位核對,無誤發還。後將可進行口頭簡報,由評審團隊現場評分。
3.決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獲奬人。

評選方式
1.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評審。
2.由主辦單位邀集藝術史學、數位設計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召開初、決選會議,選定入圍及獲獎作品。
3.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致電或 E-mail 通知獲獎者,於頒獎典禮頒發獎狀與獎品。

評選標準
•文化藝術性 30%:國寶文物文化及藝術意涵詮釋適切性
•創意性   25%:整體創意構想及加值應用
•技術性   25%:製作技術之整合及媒材之應用
•市場性   20%:市場潛力

獎項內容
競賽總獎金 178 萬,特設不分類之社會組及學生組首獎各 1 名,各類組獎項分列如下:
◎不分類 - 社會組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25 萬元及獎狀 1 紙
◎不分類 - 學生組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及獎狀 1 紙
◎新媒體互動藝術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9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新媒體互動藝術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9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APP 應用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APP 應用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動畫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動畫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微電影創作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微電影創作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智慧財產權
1.為鼓勵運用主辦單位典藏素材開發商品,參賽者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參賽者與主辦單位所共有,惟雙方除以其應有部分讓與他人或為他人設定質權須取得他方同意外,得各自自行或授權他人使用獲獎作品,無須再取得他方同意,利用所得並不再進行利益分配。
2.參賽作品無論是否獲獎,其物權仍歸屬參賽者,不因參賽而受影響。
3.參賽者除本次參賽得無償利用主辦單位典藏素材之外,其餘利用應依主辦單位相關授權規定辦理。主辦單位如有邀請其他典藏單位提供典藏素材者,亦同。得獎作品涉及營利使用時,得獎創作者須依主辦單位或其他典藏單位相關授權規定辦理。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應仔細研讀並充分遵守本項比賽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
3.主辦單位如有邀請其他典藏單位提供典藏素材者,參賽作品仍以主辦單位典藏素材為設計核心。
4.參賽作品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仿冒、涉及當代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資格,其已獲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參賽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費用。
6.參賽文件與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均不退件。若繳交參賽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7.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得運用參賽作品之說明文字與照片,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用途。
8.為維競賽公平性及所有參賽者權利,參賽者不得於參與決選且於公告得獎後放棄獎項。
9.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 10% 所得稅。
10.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creative.org.tw/creative/www/index.php

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工業設計類】方向說明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團隊成員以 1 - 6 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 2 名。
‧團隊成員不限系所,歡迎跨院校組隊報名參賽,同件作品可跨類別報名。
‧同類競賽項目,一組隊伍不限一件作品參賽,但每件作品需申請不同參賽編號。
‧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利。

初賽繳件說明
◎作品提案企畫
‧內容:
1、頁首:10th 育秀盃-參賽編號-隊伍名稱-產品名稱
2、產品簡介(約 200 字)
3、使用族群
4、產品功能,欲解決的問題
5、使用情境描述
6、產品材質運用說明、長寬高、重量、顏色...
7、產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權、專利等請註明
8、企畫書字級不小於 10,內容頁數不超過 5 頁。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精美作品照片 3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參賽團隊照片 1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作品提案、作品照片及參賽團隊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複賽繳件說明
◎3 分鐘 Demo 影片
‧內容:產品使用情境、設計重點、操作說明、創新部份等呈現
‧格式:AVI 或 MPEG 格式,影片解析度 720 * 480dpi 以上
‧影片片頭請加註:10th 育秀盃 參賽編號 隊伍名稱 作品名稱;片頭長度 3 秒鐘(請至「文件下載」頁面下載育秀盃 LOGO 檔案及影片片頭示意圖)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複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決賽繳件說明
◎作品簡報
‧簡報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統一 mail 至 ysedaward@gmail.com,決賽當日不進行更換。
‧1:1 實體模型
‧A4 可站立錶板:A4 可站立錶板及實體模型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前,統一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任何繳交作品檔名及外包裝請統一命名為【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4、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創作開發請明確註明出處,3 分鐘影片中可以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以跑馬燈等方式呈現。
5、作品寄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Office 2010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正常開啟。

決賽評選說明
‧各隊評審時間為 8 分鐘,包含5分鐘的現場簡報、產品 Demo,及 3 分鐘的評審問答。
‧簡報 Demo 的對象僅為評審團,不對外開放,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 Mac 投影轉接頭等道具設備。

評選標準
‧市場性評估 30%:產品銷售狀況 (訂價機制)、市場回饋 (留言機制)、消費者需求說明
‧創意    20%:原創性、創新表現
‧功能    20%:人因工程、產品操作、使用者心理、產品介面
‧量產可行性 20%:成本及訂價策略、技術可行性、產品完成度
‧模型精緻度 10%:模型製作精緻程度、材質運用、展示完成度表現、產品美感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2 / 12 / 21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初賽繳件:2012 / 12 / 28 官網繳件頁面關閉
‧複賽入圍:2013 / 1 / 11 公告
‧業師媒合會 / 設計師蹲點:請見官網公告
‧複賽繳件:2013 / 2 / 25 複賽繳件頁面關閉
‧決賽入圍:2013 / 3 / 15 公告
‧傳媒行銷 / 網路票選:累積至決賽前一天
‧決賽收件:請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金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獎學金 8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獎學金 6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 2 名:獎學金 2 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市場潛力 創意產品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產品品質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獎獲獎隊伍,每組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模型開發補助:入選工業設計產品類決賽,每隊補助模型開發費用新台幣 2 萬元整 (含運費)。
‧企業實習媒合:決賽前三名參賽者,可獲得 2013 年暑期實習機會。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軟體應用類】方向說明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平台開發。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團隊成員以 1 - 6 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 2 名。
‧團隊成員不限系所,歡迎跨院校組隊報名參賽,同件作品可跨類別報名。
‧同類競賽項目,一組隊伍不限一件作品參賽,但每件作品需申請不同參賽編號。
‧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利。

初賽繳件說明
‧作品提案企畫
1、頁首:10th 育秀盃-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2、產品概要簡介(約 200 字)
3、欲解決的問題
4、使用族群
5、使用情境描述
6、介面設計概念
7、操作流程說明、App Wireframe (以產品照片方式說明)
8、產品創新、Business Model 及產品收益說明(訂價)
9、開發系統(系統不限:iOS、Android、Windows Phone)、平台與技術
10、產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API、open source packages、專利等註明
11、企畫書字級不小於 10,內容頁數不超過 5 頁。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及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作品照片 1 張:解析度 72dpi,檔案大小 1M 以下。
‧參賽團隊照片 1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作品提案、作品照片及參賽團隊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複賽繳件說明
◎3 分鐘 Demo 影片
‧內容:產品使用情境、設計重點、操作說明、創新部份等呈現
‧格式:AVI 或 MPEG 格式,影片解析度 720 * 480dpi 以上
‧影片片頭請加註:10th 育秀盃 參賽編號 隊伍名稱 作品名稱;片頭長度 3 秒鐘(請至「文件下載」頁面下載育秀盃 LOGO 檔案及影片片頭示意圖)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複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決賽繳件說明
◎作品簡報
簡報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統一 mail 至 ysedaward@gmail.com,決審當日不進行更換。
軟體應用類作品需於行動裝置上完整執行,於決賽現場可示範操作。
若作品上架至公開應用程式商店者(如:Android Market, Apple App Store, Windows Phone Marketplace、Google Play、中華電信 Hami Apps 軟體商店、台灣大哥大 matchApps 軟體商店或遠傳電信 S 市集),請提供下載次數、評價、等級、用戶評論、使用者經驗等訊息為加分項目。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任何繳交作品檔名及外包裝請統一命名為【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4、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創作開發請明確註明出處,3 分鐘影片中可以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以跑馬燈等方式呈現。
5、作品送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Office 2010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正常開啟。

決賽評選說明
‧各隊評審時間為 8 分鐘,包含 5 分鐘的現場簡報、產 品Demo,及 3 分鐘的評審問答。
‧簡報 Demo 的對象僅為評審團,不對外開放,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行動裝置、Mac 投影轉接頭等道具設備。

評選標準
‧市場性評估   30%:商業價值、獲利模式組合、實用性、差異化
‧創意      20%:原創性、創新表現
‧人機功能    20%:人因工程、介面設計 (視覺美觀)、使用經驗分析 (操作流暢度)
‧創新服務成熟度 20%:軟體開發完成度、技術難易度、使用者問題處理、是否完整上架
‧推廣和營運   10%:軟體的推廣管道和商業行銷效果俱佳,讓更多的用戶在多種管道接觸和使用 APP 軟體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2 / 12 / 21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初賽繳件:2012 / 12 / 28 官網繳件頁面關閉
‧複賽入圍:2013 / 1 / 11 公告
‧業師媒合會/設計師蹲點:請見官網公告
‧複賽繳件:2013 / 2 / 25 複賽繳件頁面關閉
‧決賽入圍:2013 / 3 / 15 公告
‧傳媒行銷期 / 網路票選:累積至決賽前一天
‧決賽收件:請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金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獎學金 8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獎學金 6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 2 名:獎學金 2 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使用經驗 UX 獎:獎學金 1 萬元整,共 1 名。
‧市場潛力創新服務獎:獎學金 1 萬元整,共 1 名。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獎獲獎隊伍,每組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企業實習媒合:決賽前三名參賽者,可獲得 2013 年暑期實習機會。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

 




壹、活動目的
為迎向數位閱讀時代,鼓勵電子書創作,特舉辦 2012 電子書創作比賽,鼓勵對數位內容有興趣的年輕學子、科技玩家、設計高手、閱讀達人,共同投入電子書的創意製作,並發掘本土潛力新秀,創造新舞臺,為數位出版產業注入新的能量。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

參、比賽項目及獎勵方式
一、比賽項目
採分組競賽方式,分「電腦類」、「手機類」、「平板類」及「臺灣主題類」等四大類別,每一類別再區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
(一)電腦類
指透過個人電腦或筆記型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Windows、Mac 或 Linux 等作業系統。
(二)手機類
指透過智慧型手機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iOS、Android 或 Windows 等作業系統。
(三)平板類
指透過平板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iOS、Android 或Windows 等作業系統。
(四)臺灣主題類
參賽作品須以「臺灣」為主題。作品內容必須明確與臺灣歷史文化、自然生態、宗教風俗、品牌故事、人物印象或文學藝術等議題相關,或有助於行銷及推廣臺灣意象,並能透過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
二、獎勵名額
◎電腦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電腦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手機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手機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平板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平板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臺灣主題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5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臺灣主題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5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肆、參賽資格
同一作品僅能擇一類別和組別報名參賽,可以個人或團體組方式報名(團體組以 5 人為限),報名者需符合以下資格:
(一)學生組
報名者須為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不含在職進修者)學生。
(二)社會組
報名者皆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不含主管機關已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伍、參賽作品之規定
一、作品格式
參賽作品必須為「Web App」格式電子書,可支援以下任一瀏覽器開啟閱讀:
* Internet Explore 8(含)以上
* Mozila Firefox 13(含)以上
* Google Chrome 19(含)以上
* Apple Safari 5(含)以上
* Opera 12(含)以上
(一)電腦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最適閱讀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電腦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1280 * 800、1280 * 1024 兩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二)手機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作業系統名稱及版本,以及最適閱讀之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手機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480 * 800、640 * 960 和 720 * 1280 三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三)平板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作業系統名稱及版本,以及最適閱讀之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平板電腦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1024 * 768、1280 * 800 和 2048 * 1536 三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四)臺灣主題類
‧作品須可於電腦、手機或平板等任一種載具呈現或閱讀,相關格式比照上述各類。
二、一般性規定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 101 年 1 月 1 日 (含當日) 以後完成者。
(二)參賽作品必須完整打包為 ZIP 檔燒錄成光碟郵寄。
(三)參賽作品封面入口請用 index.html,所有內容必須儘量封存於 ZIP 內。
(四)參賽作品若使用各種 Open Source 之 Library、SDK、API 或 Widget,可在閱讀電子書時自線上擷取,但仍須提供基本的離線閱讀模式(可非完整內容),或以用戶端存取方式(local storage)達成。
(五)參賽作品不得直接架設於網路伺服器上,必須可於檔案系統中直接開啟閱讀。
(六)參賽作品可使用 HTML5、CSS3 或 Javascript 等工具進行設計。
(七)參賽作品可利用 Web App 支援的載具功能(如:觸控、地理定位等)對內容進行加值處理。

陸、參賽者應遵守之規定
(一)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二)應擔保其入圍、得獎之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應為入圍、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並同意無償授權文化部、文化部授權之人,自報名本項比賽頒獎典禮之日起,得永久將入圍及得獎作品之報名表所載之簡介推廣使用。本款所稱推廣使用,指於推廣活動、方式(包括但不限編印本比賽專刊、出版年鑑)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之報名表所載簡介。
(四)參賽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補助,且未以實體或數位方式出版,亦不得為已發行之商業產品。
(五)違反本條第(一)至(四)款規定者,本部應撤銷或廢止其入圍、得獎資格,不發給獎金及獎狀,其已領取者,並應於本局指定期限內將獎金及獎狀繳回本部。
(六)得獎者須同意得獎作品最終應公開發行,參賽作品因此需符合可發行之規格。
(七)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

柒、評審作業
(一)資格審及初選
本比賽將就報名者參賽資格及相關報名表件先行書面審核,再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初選。初選由評審小組依每類各組遴選八名入圍,並以新聞稿方式公告。
(二)決選
由評審小組自入圍名單中選出每類各組各四名得獎者,並於頒獎典禮現場揭曉。
(三)評審標準
1.內容企劃(40%):
主題企劃與傳達的完整性,內容的豐富性與可讀性、素材的精緻度與精采度等。
2.創意設計(30%):
美術設計與加值巧思,增進閱讀的樂趣與主題豐富性,完整傳達創意,提升數位出版品的閱讀價值。
3.互動導覽(30%):
人機介面之可操作性,導覽設計的流暢度,閱讀操作與動線的方便性與順暢度,作品的效能及穩定度等。

捌、報名方式
一、報名及繳件時間
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16 日止。
二、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www.thereaders.tw/ebooks( 7 / 1 起開放報名)
(二)參賽者須於前述報名及繳件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報名程序,並以下列方式完成繳件:
‧連同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及報名應具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承辦單位「22161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 369 號3F 聯合線上 收」。
‧信封上並請註明「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參賽作品」字樣。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報名繳件期限者,概不受理。
三、應檢附文件(請自比賽官方網站下載)
(一)報名表一份。
(二)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學生組報名者另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作品企畫書一份。
(四)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載內容不全者,應於本部通知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應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玖、聯絡方式
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承辦單位
電話:(02)86925588 分機 6812(週一到週五,上午 10:00 ~ 12:00,下午 13:00 ~ 18:00)
電子郵件:thereaders2012@gmail.com

活動網站:www.thereaders.tw/ebooks

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2012 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

 




競賽緣起
為鼓勵臺北市數位內容產業創作者製作具創意性、國際性及市場性之數位內容產品,以形塑臺北市為數位內容產業設計之都,本計畫透過辦理國際競賽獎勵創作方式,遴選出優秀數位內容產品,以促進數位內容產業持續提升創作品質及開發具市場性之作品,並進而活絡數位內容產業發展為推動目標。

競賽舉辦目的
為鼓勵臺北市數位內容產業創作者製作具創意性、國際性及市場性之數位內容產品,以形塑臺北市為數位內容產業設計之都,本計畫透過辦理國際競賽獎勵創作方式,遴選出優秀數位內容產品,以促進數位內容產業持續提升創作品質及開發具市場性之作品,並進而活絡數位內容產業發展為推動目標。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 協辦單位:銘傳大學設計學院、亞洲大學創意設計學院、台灣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協會、台灣數位媒體設計學會、亞洲數位藝術設計協會台灣分會、互動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數位原力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一) 全世界對數位內容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
(二)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不限是否已公開發表,但需為 2010 年 6 月以後創作之作品。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 日截止,繳件資料以郵戳為憑。

競賽主題
競賽之創作主題分為二類。說明如下:
1. 臺北意象:作品呈現臺北市的人文生活、城市特色、都市發展等意象。
2. 不限主題,自由創作。例如社會現象、特色文化、生活型態、環保綠能、永續經營、教育、虛擬、娛樂等類型。

競賽組別說明與繳件規格
競賽組別規劃為 3 類 5 組,各組說明與繳件規格說明如下︰
◎數位平面創作類 - 數位平面創作組
‧說明:A4 尺寸之數位平面影像作品,單一主題 3 ~ 5 幅之系列稿件,整體呈現故事或系列概念。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作品檔案(CMYK 或 RGB / JPEG / 2480 * 3508 pixels / 300dpi)
‧‧作品:每幅作品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態影像創作組
‧說明:以錄像、微電影方式呈現作品概念。作品長度不限。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完整作品檔案(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60 秒以內之精華剪輯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c.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畫創作組
‧說明:2D 或 3D 之數位動畫作品。作品長度不限。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完整作品檔案(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60 秒以內之精華剪輯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c.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
‧說明: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需在 iOS、Android 或 WP 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2 ~ 5 分鐘之作品操作說明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
‧說明: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遊戲程式,需在 iOS、Android 或 WP 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2 ~ 5 分鐘之作品操作說明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獎勵辦法
競賽總獎金新台幣 150 萬元,各組獎項規劃如下:
◎全場大獎:1 名,新台幣 30 萬元
◎數位平面創作類 - 數位平面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態影像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畫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首獎:1 名,價值新台幣 6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二獎:1 名,價值新台幣 3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三獎:1 名,價值新台幣 1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優勝:若干名,獎狀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首獎:1 名,價值新台幣 6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二獎:1 名,價值新台幣 3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三獎:1 名,價值新台幣 1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優勝:若干名,獎狀
◎企業獎:由贊助企業核定名額,贊助獎及獎狀
※大會獎項說明:
全場大獎、金獎、銀獎、銅獎除獎金外另頒獎座及獎狀。
※特別獎項說明:
1.各組針對主題符合臺北意象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評選優秀作品,設立臺北特獎1名。
2.臺北市政府為推動開放政府之資料公開政策,整合市府公開資料於單一入口網站以供大眾利用,針對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C1)及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C2)部分,如有使用臺北市公開資料平台所供應之資料項目,可另再參與『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之選拔。
3.臺北特獎、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之首獎、二獎及三獎除獎品外另頒獎座及獎狀。

參賽程序
採取網路或書面報名兩種方式。
步驟 1 網路報名或書面報名:於報名系統填寫參賽者資料,或填寫書面報名資料。
步驟 2 郵寄繳件:依規格將作品檔案燒錄於光碟註中,與輸出或列印之作品,以及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一併繳交。書面報名者需附上報名表。

繳件地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2012 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徵選小組
地址:110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391 號 11 樓之 5
TEL:02-26982989 轉 2401、8733
FAX:02-26989335
E-mail:tidca.org.tw@gmail.com
聯絡人:蕭小姐、吳先生
註:郵寄繳件光碟如有破損,將另行通知透過網路上傳檔案。

評審團組成
各組由國際評審及本國評審共計 5 位組成。

評審方式
A. 資格審查:
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與否等審查。
B. 初審:
採推薦法,以半數以上評審推薦之作品入圍複審階段。
C. 複審:
採推薦法,以半數以上評審推薦之作品進入綜合審查階段。
D. 綜合審查:
第一階段 - 全場大獎:採序分法各組合併評審,以序分最高者為全場大獎。
第二階段 - 各組評審團推薦獎:由各組評審直接推薦。
第三階段 - 各組金銀銅獎: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序分最高者為金獎,次為銀獎,第三高為銅獎。
第四階段 - 優選:各組未獲大獎者為優選。
第五階段 - 各組臺北特獎: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符合主題且序分最高者得獎。
第六階段 - 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由數位平面創作組評審推薦。
第七階段 -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各類獎項: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符合主題且序分最高者依序推薦,由市府資訊處核定。
第八階段 - 企業獎:由各組評審推薦,由贊助企業核定。

評審標準
各組作品按「創意性」、「技術性」、「應用性」及「藝術性」等項目依配分佔比進行評分。說明如下:
◎創意性 35%
‧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技術性 35%
‧相關技術的熟練
‧創新技術手法使用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與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以程式 / 美術 / 音效 / 介面,作為此評分項目之評分重點。
◎應用性 15%
‧作品是否符合市場趨勢
‧作品是否具有商業應用市場開發價值
◎藝術性 15%
‧作品所呈現之藝術表現
‧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感與完整度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2.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 獎金以舉辦國當地發放為原則,且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 (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5%)。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由執行單位負責)。
4.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填寫「參賽同意切結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5. 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1) 提交作品是 2010 年 6 月之前創作之設計作品。
(2) 他人代勞或抄襲他人作品者。
6.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7. 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8. 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輸圖展出、編錄專輯使用。
9. 主辦單位保留競賽辦法異動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tidca.org/main.aspx

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2012 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一、前言
中華電信 (以下稱主辦單位) 為推動電信應用服務之開發及促進數位匯流產業之發展,自 2003 年起舉辦本活動,藉由提供數位創作舞台及競賽獎勵,鼓勵青年學子發揮創意,進而投入資通訊應用服務之開發。期孕育大量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創新及創作人才,以促進產業發展及提升國家軟實力。

二、競賽主題說明
2012 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創作擂台共有七項競賽主題:
(1)行動應用
◎校園組 / 一般組
‧簡介:Android 智慧型手機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 Android 平台技術及 Hami Apps SDK 介面,開發最酷、最有創意的應用程式,如:超猛遊戲、運動競技、娛樂、多媒體、生活、LBS、工具等應用程式。
◎奧運組
‧簡介:Android 智慧型手機於 2012 倫敦奧運相關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 Android 平台技術及 Hami Apps SDK 介面,開發最酷、最有創意的應用程式,如:超猛遊戲、運動競技、娛樂、多媒體、生活、LBS、工具等應用程式。
(2)雲端應用
◎校園組
‧簡介:雲端概念之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主辦單位提供雲端運算開發元件庫與執行平台 (PaaS 或 CaaS),於雲端環境上發揮創意,開發各領域之雲端應用服務。中華雲端創作平台 (PaaS) 支援語言包含 Java / .NET / PHP。
(3)智慧家庭
◎校園組
‧簡介:智慧家庭數位生活應用服務開發
‧說明:運用 MOD 平台系統技術,結合 Internet 多元內容,展現多螢一雲之功能,服務包含社群、遊戲、資訊、購物、娛樂、居家監控管理或學習等智慧家庭相關內容。
(4)音樂創作
◎校園組 / 一般組
‧簡介:流行音樂創作
‧說明:鼓勵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與社會人士從事流行音樂之作詞及作曲創作。
(5)文學創作
◎一般組
‧簡介:小說、散文及簡訊創作
‧說明:全民創作無限延 ~ 電子書城散文、小說與簡訊創作大賽,拿出您的創作力,傳達您的真性情。
(6)整合行銷
◎校園組
‧簡介:主辦單位重點產品如雲端服務或重大事件如奧運之創意行銷企劃
‧說明:中華電信重點產品之創意行銷規劃!可運用「現有」、「新創」之商業模式或傳播工具(IMC、Facebook、Twitter、Plurk...等)進行規劃提案,且需具創新性、可行性、及效益性。
(7)應用創意
◎校園組
‧簡介:數位生活應用服務創意 (點子) 之提供
‧說明:自由發揮想像,提供整合行動、寬頻、雲端的數位生活應用服務好點子,毋須開發軟體。主辦單位將評估創意可行性,協助參賽者實現夢想。

三、獎項與獎金
(1)行動應用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一般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奧運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2)雲端應用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3)智慧家庭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4)音樂創作
◎校園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一般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5)文學創作
◎一般組 - 小說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3 萬元
◎一般組 - 散文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3 萬元
◎一般組 - 簡訊
‧冠軍:5 萬元
‧亞軍:3 萬元
‧季軍:2 萬元
‧優選:0.5 萬元
(6)整合行銷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7)應用創意
◎校園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四、報名資格
◎校園組:
‧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
‧參賽者可視需要跨校組隊。
‧以學生 1 ~ 8 人為一隊,可以有指導老師 (1 ~ 2 人) 帶隊參賽。
◎一般組及奧運組:
‧中華民國國民 (含個人工作室) 或在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團體。
‧以 1 ~ 8 人為一隊報名參加。

五、參加辦法
詳細辦法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六、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晉用新人時,本大賽得獎記錄有機會作為相關能力參考或加分依據。
‧本屆比賽校園組各主題冠、亞、季軍得獎學校於 2013 年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可舉薦三隊直接進入複賽,每個主題每校以三隊為限。
‧評審委員不得擔任評審主題之參賽隊伍指導老師 (含報名參賽此競賽主題) 。
‧所有參賽者的行為與作品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及道德規範,作品內容不可有違反善良風俗等議題。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均須為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或他人代勞情事,且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不得公開發表,亦不可為已上線之商業產品,如有以上情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須注意不得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情事,如須引用他人智慧財產權,須取得當事人之書面同意,若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須為2012年度所創作。若設計作品有延續性,須於企劃書內指出 2012 年度作品特點,並於繳交文件內容以及決賽簡報時向評審委員說明。
‧參賽隊伍於評審作業期間須確保系統正確性及可靠度,若因可避免原因 (如軟體更新、關機等) 影響評審作業,須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帄台,入選決賽隊伍使用之伺服器硬體設備、作業系統及其他相關軟體,須由參賽隊伍取得合法使用授權並安裝,網路資訊安全控管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若使用違法盜版軟體或有網路駭客破壞之行為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隊伍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帄台, 帄台上之程式碼及檔案的安全性及備份, 請參賽者應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不提供備份及檔案復原相關協助,並充分瞭解主辦單位對於逾期、遺失、不完整、寄送錯誤、不合格、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不負任何責任。
‧參賽隊伍若須於比賽會場架設非屬主辦單位提供之硬體及軟體,須於比賽前事先取得主辦單位知悉並同意;若於比賽會場有干擾其他比賽進行情事,主辦單位得要求該參賽隊伍停止使用該軟、硬體。
‧比賽進行中如果發生任何技術、非技術的問題,或因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掌控之問題導致影響競賽之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結束、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參賽隊伍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參賽作品作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或重新編輯修改與出版專書,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參賽隊伍仍保有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但必須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非商業之用途,且不得對於上述之作品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
‧得獎隊伍須於獲獎之後一年內,配合主辦單位進行作品之公開展示 (包括線上使用、實體活動及相關競賽文宣活動)。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 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 NT$20,000 以上,將預先扣取 10% 稅款;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
‧得獎者於官網公佈後一個月內未提供匯款帳戶者,視同自願放棄領獎,不得異議。
‧參賽隊伍繳交之各類文件若有造假情事,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
‧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以上注意事項均已詳細閱讀並表示同意,始向主辦單位投稿;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七、聯絡方式
聯絡窗口:中華電信訓練所 (0800-080-838)
電子郵件:telsoft@cht.com.tw

活動網站:http://telsoft.hinet.net/news.php

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八弟創意影片競賽




比賽緣起:
八弟 (Buddy) 邀請您發揮創意想像力,特效加持、搞笑展現,拍出讓人詼諧一笑或觸動人心的創意短片,以那一年 VS. 這一年溝通方式轉變的差異性為主軸。

拍什麼:
生活中總離不開溝通,無論家人、情人、朋友、同事,以八弟 (Buddy) 行動溝通為主軸,運用【那一年 VS. 這一年】的對比情境,搞笑創意去對應八弟 (Buddy) 四大功能,邀請你發揮創意、特效加持、搞笑展現,拍出讓人詼諧一笑或觸動人心的創意短片。
例如:
那一年,我們曾經這樣:找情書大全寫情書、在窗下彈吉他、情書或約會被攔截撞見等。
這一年,我們可以這樣:用簡訊及導航進行秘密約會、免費電話簡訊隨時分享心情等。

什麼時候報名及繳交作品:
(一)開放影片上傳 Youtube:2011 / 12 / 15 ~ 2012 / 02 / 03。【請於規定時間內上傳,提前上傳的不納入評選範圍】。
(二)影片上傳 Youtube 後,至八弟影片活動網頁,點擊我愛八弟粉絲團並以 Facebook 帳號登入。
(三)於活動網頁上傳票選影片,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參加本活動。
(四)得獎作品公佈:2012 / 03 / 09 於官方活動網站,http://www.buddysquare.com.tw/video/

比賽標準:
(一)網路人氣票選 (50%)
1.Youtube 點閱 (30%):影片上傳日起 ~ 2012 / 03 / 02 止
2.活動網頁票數 (20%):影片上傳日起 ~ 2012 / 03 / 02 止
(二)評選標準涵蓋創意情境 (30%)
(三)八弟 (Buddy) 行動溝通表現技巧 (20%)
(四)評審委員:
邀請產學界具專業素養之人士擔任評選機制的評審委員。
1.工研院行動溝通領域專家:3 人
2.廣告傳播老師:1 人

獎金:
第一名新台幣 40,000 元
第二名新台幣 20,000 元
第三名新台幣 15,000 元

影片上傳參賽辦法:
(一) 影片最後需出現【你今天 Buddy 了嗎?】。
(二) 影片上傳到 Youtube 的主要標題 + 自訂標題,如:八弟創意影片競賽【主要標題】- 情人約會搞神秘【自訂標題】。
(三) 影片上傳時,需在說明處寫出:【八弟免費 APP 行動溝通—聊天、簡訊、約會導航、雲端分享 ,八弟活動官網 http://www.buddysquare.com.tw/
(四) 若未依上例三項要求,就不符合參賽影片資格,將不列入評選範圍。

獲勝與獎勵:
(一) 所有得獎者將於活動網站公佈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於限期內領獎。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手續者,視為棄權不另行通知。
(二) 參賽者必須填寫參加活動規定的正確個人資料,以便獲獎的領取憑據。
(三)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該獎項 10% 稅額,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四)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金後,若有遺失、被竊或其他喪失獎金占有之情形,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金之責任。

注意事項:
(一) 網友參與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特別事項之規定,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並接受本活動結果。
(二) 參賽作品概以網路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的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並不須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 任何有違法令、公序良俗之作品投件及言論發表,主承辦單位均保留刪除之權利,上傳作品經第三人主張侵害其權利者亦同,如有侵犯智慧財產權等情事,參賽者需自負責任。
(四) 參加者所填寫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均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五) 主承辦單位對於參加者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不得對外洩漏。
(六)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七) 網友得獎作品,其著作權及著作權人格,歸工研院與其參賽者共有,且主辦單位擁有重製、修改與公開發表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buddysquare.com.tw/video/index.php

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

第九屆育秀盃創意獎

 




競賽主題
Moving
隨著網路科技運用、電子商務成熟、行動裝置普及,行動生活將伴隨擴增實境的來襲全面啟動!從收發信件、社群互動、衛星導航到遊戲等,功能無所不包,已是增添生活趣味的最佳良伴。
本屆育秀盃以 Moving 為主題,希望參賽作品能同時傳達行動生活的速度感與體驗的感動兩種元素。設計者在考量行動裝置軟體與服務提供便利性的同時,亦需深入探尋滿足人性的介面與功能設計,在行動中釋放靈感,讓創意的火花盡情跳躍。不管你是創意驚人的點子王,還是武功高強的軟體開發人員,都歡迎馬上參加。

競賽組別
◎軟體應用組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 (mobile device)及筆電開發創新應用軟體或服務,不限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
方向:盡情跳脫現有的應用軟體、遊戲與服務,可結合行動裝置平板觸控互動、擴增實境、3D 投影、適地性服務 LBS、物件辨識 OR 等特色,重點在應用系統與架構上之創意性、新穎性與完整性,成品需可於行動裝置等載具中完整執行。
◎工業設計組
概念設計兼具外型及功能的創新智慧型行動裝置 (智慧型手機 Smartphone、電子書、平板電腦Tablet PC、筆電、車載資通設備等) 及行動裝置週邊商品 (車架、耳機、配件等)。
方向:不侷限於目前的行動裝置用品型態,創作時可概念性的於外觀、功能上充分發揮,但作品需考量產業 5 - 10 年內產品化的可行性,充分說明其功能性及特色。

競賽特色
‧全國唯一軟硬體整合競賽
‧競賽包含軟體應用組及工業設計組
‧競賽設計符合產業團隊運作模式 - 強調跨領域團隊合作
‧競賽過程從軟體及工業設計的產品創新;到動畫模擬、影片拍攝的實作;最終企劃的提案,團隊需要的人選橫跨軟體設計師、工程師、行銷企劃、介面設計、廣告影片製作等領域。

講堂及行動聚會
場次內容多元,包含軟硬體未來趨勢、產業實例分享、設計師的工作、職涯規劃等內容,提供系所多元選擇,且不限集團內公司講師。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
聯華神通集團 (聯華實業、聯華氣體、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聯強國際) 等公司,產業範圍含蓋傳統產業、通路業、科技業,提供學生評估未來就業及適性發展的機會。

參賽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含碩博士生及 2012 年應屆畢業生)
‧鼓勵跨校與跨界團隊 (Crossover Collaboration) 合作
‧每組 1 - 6 人為限,推派 1 位成員擔任總監統籌事宜,報名時以總監所屬學校為代表學校;每組最多 2 名指導老師。若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
‧作品曾參與政府主辦的其他競賽獲獎或申請政府補助單位輔導之作品,須寫出針對育秀盃競賽創新的功能設計。
‧作品不得已獲企業舉辦之競賽獎項,除非清楚說明創新的功能設計,表現出與前投件作品之差異化。

競賽時程
‧報名及初賽作品繳件:2011 年 10 月 1 日 ~ 2011 年 12 月 1 日
‧複賽入圍公告:2011 年 12 月 15 日 (暫定)
‧複賽影片繳件:2012 年 1 月 16 日 ~ 2012 年 1 月 27 日
‧決賽入圍公告:詳見官網公告
‧決賽簡報繳件:詳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2012 年 3 月底 ~ 4 月初

作品繳交
初賽:創意提案、參賽申請表及同意書
複賽:作品概念及使用情境 video
決賽:Demo 現場簡報
◎軟體應用組
‧初賽 - 創意提案
規格:
A4 / 直式橫書 / 標題內文字體不小於 12 / 總頁數不超過 3 頁(不需封面)
內容:
1. 概念:300 字,why、what、where、who - 說明動機、做什麼、目標市場、鎖定族群
2. 功能:600 字內,how-如何操做,可配圖片(wireframe)
3. 作品特色:條列說明,各項不超過 200 字
4. 開發工具與技術:系統環境需求
5. 專利競賽:類似作品曾參與過之競賽或申請之專利(屬設計者所有)
6. 資料來源:作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專利等資料請附註(包含師長之技術授權)
7. 作品圖:三張,全彩 jpg 檔 / 1280 * 1024 / 解析度 300dpi
繳件:
作品列印稿 A4 乙份 / 光碟一份內含創意提案 pdf 檔 / 三張精美作品圖
‧複賽 - video影片
檔名:
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提案名稱
規格:
2D、3D、真人拍攝類型不拘,含 70% 動態內容,作品以 MP4 格式呈現
長度以 3 分鐘為限(公平起見,超過直接取消參賽權)
內容:
系統實機操作;應用程式進行方式;設計重點;使用情境;創新部份
起始第一幕請於左上角顯示「第九屆育秀盃創意獎」;中間註明「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提案名稱」
注意事項:
1. 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開發請註明出處(在影片中出現出帶過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跑馬燈等方式)
2. 作品寄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開啟
繳件:
光碟一份內含作品 Demo 影片
‧決賽 - Demo 簡報
軟體應用類創意提案最終成品需在行動裝置上完整執行,於評審團前現場操作。
簡報方式不限,於繳件期限內繳交簡報檔案(影片、ppt 皆可)
◎工業設計組
‧初賽 - 創意提案
規格:
2 張產品圖,全彩 jpg 檔 /1280 * 1024 / 解析度 300dpi(底端右下: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提案名稱)
1 張全開海報 77.2 * 106cm / 解析度 300dpi(頂端第九屆育秀盃創意獎、作品名稱、圖片介紹、底端設計者)
專利競賽、資料來源:
A4 / 直式橫書 / 標題內文字體不小於 12 / 1 頁 pdf.(不需封面)
內容:
1.概念:300 字,why、what、where、who - 說明動機、做什麼、目標市場、鎖定族群
2. 功能&作品特色:600 字內,how - 如何操做,可配圖片(3D 或 sketch 皆可)
3. 專利競賽:類似作品曾參與過之競賽或申請之專利(屬設計者所有)
4 .資料來源:作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專利等資料請附註(包含師長之技術授權)
繳件:
三張精美作品圖 / 專利競賽及資料來源 A4 pdf 一張
‧複賽 - video 影片
檔名:
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提案名稱
規格:
2D、3D、動畫、真人拍攝類型不拘,含 70% 動態內容,作品以 MP4 格式呈現,長度以 3 分鐘為限(公平起見,超過直接取消參賽權)
內容:
3D數模;產品操作;設計重點;使用情境;創新部份
起始第一幕請於左上角顯示「第九屆育秀盃創意獎」;中間註明「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提案名稱」
注意事項:
1.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開發請註明出處(在影片中出現出帶過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跑跑馬燈等方式)
2. 作品寄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開啟
繳件:
光碟一份內含作品 Demo 影片
‧決賽 - Demo 簡報
工業設計組繳交 1:1 比例精美模型於簡報現場展示。
簡報方式不限,於繳件期限內繳交簡報檔案(影片、ppt 皆可)
繳件期限止繳交之 ppt 不得於決賽當日更新,檔案請於 office2010 或 Mac 上正確開啟。
注意事項
送件地址:台北市內湖區114堤頂大道二段187號10樓 第九屆育秀盃創意獎 **類*組 育秀教育基金會收(信封及光碟請註明參賽編號)
決賽工業設計精密模型建議親送,以免運送過程損壞。
工業設計進入決賽者,精密模型製作費最高補助新台幣 20,000 元(含模型郵寄費)

競賽獎項
金獎:各組一名,獎學金新台幣 20 萬元,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各組一名,獎學金新台幣 10 萬元,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各組一名,獎學金新台幣 8 萬元,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各組二名,獎學金新台幣 1 萬元,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佳作:入圍決賽即佳作,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最佳組合獎:最多二名,每隊獎學金新台幣 1 萬元
介面設計獎:一名,獎學金新台幣 1 萬元
大專菁英獎:二名,每隊獎學金新台幣 1 萬元
校園團體獎:初賽報名最多組數之系所,各類一名,獎學金新台幣 2 萬元
企業特別獎(評審特別獎):由協辦企業或評審團提供獎品或獎金
最佳人氣獎:網路人氣票選獲獎隊伍,獎學金新台幣 5000 元
指導老師獎:金、銀、銅獎獲獎隊伍之指導教授獎金 1 萬元(隊)及獎狀一只(人)
企業實習機會:金、銀、銅獎獲獎同學,可獲得 2012 年暑期實習機會。實習職缺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軟體應用類創新研發獎勵:入選軟體應用類決賽,每隊補助創新研發費用新台幣 2 萬元
工業設計類模型開發補助:入選工業設計類決賽,每隊補助模型開發費用新台幣 2 萬元(含運費),採實報實銷。(參考工業設計組參賽同意書附件資料說明)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給付金額扣繳 10% 稅金。

評選標準
◎軟體應用組
‧需求與問題定義 10%:是否符合目標群眾需求?是否解決提出的問題?提出的論點是否支持您創新的意含。
‧解決方式和創新度 35%:作品是否提出新問題?或舊問題新觀點?或新運用領域?或研發出新技術?得有效解決提出的問題。
‧技術結構和使用者經驗 30%:技術與技巧是否有效整合,作品是否只是一個獨自運行的系統或充份提供擴充的介面(SDKs orAPIs)供他人使用?系統人機介面人性化、直覺、有善、簡單的程度?
‧商業化的可能性 15%:考量未來 10 年實際可行性和商業機會
‧現場簡報 10%:系統運作方式與精準無誤的 Demo 展示,簡報技巧與答辯問題能力。
◎工業設計組
‧需求與問題定義 10%:是否符合目標群眾需求?是否解決提出的問題?提出的論點是否支持您創新的意含。
‧設計表現 35%:主題表現、美學、人因工程、人機介面、設計說明
‧創意與創新度 30%:原創性、市場性
‧技術可行性 15%:未來 5 - 10 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現場簡報 10%:充分表達作品設計理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技巧與答辯問題能力。
※決賽「現場簡報 10% + 可行性 15%」比重即為複賽「情境展示 25%」比重,它項比重不變。
※Video 影片是否有效展現使用情境,透過影片清楚說明如何有效解決或改善問題。亦可表現未來一個月作品研發可能的發展和預計完成部分。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相關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七家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授權參賽者因本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請同時更新網頁 (請按照簡章注意事項順序,因為同為著作權與版權問題) 。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創意軟體組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
4、參賽者須於參賽同意書中誠實列舉參賽作品曾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
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活動網站:http://www.ysed.org.tw/9th/Default.aspx

2010年9月2日 星期四

2010 通訊大賽 - Android 使用者介面設計競賽

 
活動緣起:
2009 年末,全球經濟走出金融海嘯的陰霾強勁反彈,儘管過去一年對通訊產業而言是艱辛的,但是在這產業面臨重大衝擊之際,卻也讓我們看到一些新曙光。由於經濟衰退導致消費者需求低迷,手機全球整體銷售萎縮近 10%,但智慧型手機出貨量不減反增 10%,呈現「爆炸性成長」,具備完整上網功能與多樣化的應用程式充分吸引消費者目光,也成為電信營運商拓展服務與提高收入的最佳戰略武器。
同時,越來越多電信營運商開始正視應用服務的重要性。2007 年,無名小站的瘋潮,「Blog」成了網路上最火紅的關鍵字;2009 年,Facebook 與微網誌熱潮席捲全台讓全民瘋種菜;而 2010 年最夯的話題,則變成了「App」。利用手機瘋遊戲玩社交,成了時下最酷的娛樂活動。
在眾多平台中最受矚目的是 Google 所推出的 Android 平台,由於其強調開放自由的精神,只花了不到 12 個月的時間將全球市佔率從 0% 提升至 5%,初試啼聲便大放異彩,眾多國際廠商紛紛投入相關產品之研發。據報導指出,2010 年以來全球 Android 手機已高達 34 款,較去年第四季大幅增長了 70%,Android 手機應用程式更是超過 3.8 萬個。Android 平台吸引全球注目,被各界預期可望打破智慧型手機作業平台的既有市場,其開放平台的特質正好給予國內業者在從事手機軟體研發與提升客製化手機生產能力時一個最佳的切入點,讓國內電信業者有一個提高數據營收,擴展行動加值服務市場的好時機。
通訊大賽自 2002 年由經濟部工業局主辦,經濟部通訊產業發展推動小組執行以來,其目的即是放眼未來,將校園能量導入通訊產業,吸引優秀學子投入創新產業研發設計工作。本著活動的初衷,2009 通訊大賽我們率先舉辦「Androind 手機軟體設計競賽」,吸引 300 多位有志青年與程式高手投入,期望為產業發掘更多面向的創意人才,發展出多元的價值鏈。
通訊大賽已邁入第九個年頭,「尋找 Android 的下一個驚奇」是 2010 通訊大賽的競賽標語。如今 Andorid 應用在台灣已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希望透過不同與以往的比賽主題 - UI 界面設計,發掘更多優秀的人才,掌握軟體開發的核心能量,不論在產業發展或是人才培育上,都能激發出更多的「驚奇」,再造無線通訊新星產業。

競賽題目:
2009 通訊大賽以「Android 手機軟體設計競賽」為題,喚起國內各界對於 App 的重視,電信業者紛紛成立軟體市集,各界競相效尤舉辦 App 創意應用競賽。
2010 通訊大賽秉持扮演產業先行者的定位,以「Android 使用者介面設計競賽」為題,協助台灣通訊產業發展,因為我們相信:良好的 UI 設計是產業不可忽視的需求,
優良的 UI 能夠具體落實 App 的創意,UI 設計將是台灣手機產業差異化的重要能力。
2010 通訊大賽競賽題目為可執行於 Android 終端之使用者介面 (UI),包含:OS、APP 或其他任何可執行於 Android 終端的使用者介面。

評分重點:
‧功能性
‧易用性
‧流暢性
‧使用者體驗性
‧製作力

競賽時程:
即日起至 9 月 15 日中午 12:00 止

參賽者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具有臺灣地區居留證者。
.每隊由 1 至 5 人自由組成且不得跨隊。
.每隊中華民國國民之參賽者須達半數 (含) 以上。
.至報名截止日止,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 (民國 79 年 9 月 16 日 (含) 以後出生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若全隊參賽者皆為在學學生 (含應屆畢業生),得角逐「最佳校園創意獎」,惟須檢附全隊參賽者在學證明。

指導老師限制:
.每隊得設指導老師 1 名。
.指導老師不得跨隊指導。
.指導老師不得進入競賽之簡報會場。
.參賽者不得擔任己隊或他隊之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相關資訊不得標示於參賽作品中。(包括作品檔案、作品說明書、作品說明短片與簡報等)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mobilehero.com/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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