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

格蘭英語創意 Logo 設計大賽

 


一、活動主旨:
英語之於格蘭,是專業也是唯一!英語之於現代人,是工具更是優勢。「戰勝英語、格蘭英語」一直是我們對學員不變的承諾,並經由英語教學的過程中,幫助學員們實現自我、成就自我。現在就拿起你的滑鼠,發揮你的無限創意,設計出你心目中的格蘭。

二、主辦單位:格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派普爾顧問有限公司、偉格圖書有限公司、蘇格蘭顧問有限公司

四、競賽說明:
1、作品必須充分展現格蘭英語之企業特色,並以文字載明設計概念
2、每名參賽者至多投稿 3 件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皆不列入評選
3、創作之作品需符合以下規範:
(1) 格式:JPG 圖檔(燒製成光碟)
(2) 尺寸:2000 像素 X 2000 像素以下
(3) 大小:請壓縮至 2MB 以內
(4) 以上方格蘭標準 Logo 作延伸,惟不可改變或扭曲 Logo 本體

※ 注意事項:請自行 300dpi 以上高解析圖檔與創作原始檔,以利得獎作品可供實際印刷使用,後續無法提供檔案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五、評審方式:
設計創意  40%
品牌切合性 30%
整體視覺感 30%

六、參加資格:
對於創意設計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七、收件截止日:
98 年 9 月 15 日下午五點前,將作品及報名表一併寄至以下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 568 號 5 樓,格蘭英語活動組 - 盧先生收。

八、獎項:
第一名:一名,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只
第二名:一名,格蘭英語學習禮券參仟元整及獎狀乙只
第三名:一名,格蘭英語學習禮券貳仟元整及獎狀乙只
佳 作:十名,各得格蘭英語學習禮券壹仟元整及獎狀乙只

九、活動官網:
http://www.gram.com.tw

十、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格蘭英語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若入圍得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3、參與本活動者請真實且正確地填寫、提出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格蘭英語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格蘭英語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格蘭英語有權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將於活動網頁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5、其他未盡事宜,得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相關資訊及檔案下載:http://www.gram.com.tw/news_detail.php?id=64

81Keys online 四格漫畫創作大賽

 
◎ 活動日期:
報名收件: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09 年 8 月 16 日止(線上投稿)
人氣票選及評審團評分:2009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31 日止 (網友投票及評審團評分)。
揭曉:預定 2009 年 9 月 4 日於活動官網公布獲獎名單,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 獎項內容:
參加獎:
1.完成報名即贈送 ezPeer 免費試聽 15 天序號
2.最先完成報名前 100 位即可免費得到『台北女僕喫茶』提供【81Keys 輕.奇幻套餐】兌換券一張。(憑券上印章可至店內免費兌換,兌換時間至 2009 年 11 月底)
3.有機會參與 81Keys 夢幻座騎 - 地獄夢魘抽獎。
前三名獎項:
第一名:新台幣 15,000 元 + WGS 點卡 5,000 點 (總價值 20,000 元整)
第二名:新台幣 7,500 元 + WGS 點卡 2,500 點 (總價值 10,000 元整)
第三名:新台幣 4,000 元 + WGS 點卡 1,500 點 (總價值 5,500 元整)
特別獎 ( 3 名): 最佳創意獎 WGS 點卡 1,500 點
最佳人氣獎:WGS 點卡 1,500 點
最佳 Kuro 獎:WGS 點卡 1,500 點

※ 完整獎贈品內容說明,請看活動網頁獎項內容。
※ 以上獎項將統一於報名活動截止後統一發送。
※ 以上獎項如因產品因停產或版本更新,主辦單位可以同值產品 / 商品替代。
※ 在主辦單位提出邀約之前提下,前三名得主必須同意與主辦單位簽署契約,成為主辦單位之特約插畫家。雙方簽約後,如主辦單位或其關係企業(以下合稱華義)委託獲獎者繪製稿件,獲獎者應優先接受華義之委託。

◎ 徵選內容:
以主辦單位所指定之 81Keys 遊戲中5個主題中任選 1 個主題創作有趣、KUSO 的四格漫畫。
主題為:
1.幻想
2.冒險
3.愛情
4.勇氣
5.熱情

◎ 徵選規定:
1. 不限投稿參賽作品投稿次數,主題皆需以主辦單位徵選之內容創作,(每四格為一個主題)。
2. 線上投稿格式:尺寸請控制在 1024 x 768 px 以內,JPG 及 GIF 格式皆可 (以能清楚瀏覽作品內容為主) 上傳時每張圖需壓縮在 300K 以內。
3. 參賽作品限未公開之全新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等媒體,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發表或出版者為限。
4. 得獎作品請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期限內,將原始作品檔案,郵寄至:114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407 巷 22 號 4 樓 華義國際數位娛樂有限公司「81Keys 創作大賽小組」收。否則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檔案需提供格式:JPG / GIF、比例:4:3、大小:每張圖最小不低於 1MB,最大不超過 3MB 之作品原始檔案,並註明所使用軟體及檔案格式。(若繳交之作品條件不符規定,造成圖檔壓縮或變形失真,恕不負責)。

◎ 報名收件方式:
1. 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09 年 8 月 16 日止。(線上投稿)
2. 於活動報名期間至遊戲基地成為會員,並於《81Keys》討論板發表、上傳作品,方可完成報名。
3.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注意包裝,如因作品受損,無法辨別其完整性者,恕無法受理。在郵寄包裹及 CD-ROM 上,均須註明作者及作品名。

◎ 參賽資格:
只要夠創意,不限海內外華人均可報名參加!

◎ 評審方式:
1. 評審方式分為一階段,(評審評分) 及 (人氣票選) 同時進行:
2. 插畫及四格漫畫評分標準一致,唯評審團將有不同。
3. 評審及人氣票選期間:2009 年 8 月 18 日 (二) 凌晨 00:00 至 2009 年 9 月 1 日 (一) 00:00 止 (為期 14 天)。
※ 詳細票選辦法及獎勵辦法將於 2009 年 8 月 7 日前,公佈於活動官網。

◎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決定該作品是否喪失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評審團決議從缺。
3. 參賽作品如經發現違反甄選辦法、參加資格,或有作品冒借、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任何權利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資格。如為獲獎作品,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獎金、點數及獎品。
4. 參賽作品於獲獎名單公布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類似的插畫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
5.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是否獲獎,概不退件。評審過程亦不受理任何相關詢問。參賽者需自行負擔作品製作、寄送等一切參賽成本。
6. 已報名之作品名單將不定期公布於活動官網。
7. 評選作業分為初選、決選兩階段。通過初選及決選的作品名單將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8. 決選由尖端出版社、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及遊戲基地 gamebase,與主辦單位共同進行評審工作。
9. 評審分式分為一階段,(評審評分)及(人氣票選)同時進行,通過評選的作品名單將公佈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10.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三十天內頒發獎金與獎座。惟大陸與海外地區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獎金、點數及獎品三個月,以便進行資格之查證。
11. 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12. 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13. 所有參加者保證所提出之資料為其本人所有,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
14. 如有任何因資料不齊全或填寫不正確,或電腦、網路、電話或技術上問題,導致使用者所輸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及遊戲基地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5. 主辦單位與遊戲基地保留對本活動得獎審核資格及活動內容進行適度修正以及終止之權利。
16. 在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參加者即受到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所有破壞活動之行為即為違法行為,主辦單位及遊戲基地保留法律追訴權。

詳細資訊及活動網站:http://www.wayi.com.tw/81keys/events/090613/comic_event.htm

81Keys online 插畫創作大賽

 
◎ 活動日期:
報名收件: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09 年 8 月 16 日止(線上投稿)
人氣票選及評審團評分:2009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31 日止 (網友投票及評審團評分)。
揭曉:預定 2009 年 9 月 4 日於活動官網公布獲獎名單,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 獎項內容:
參加獎:
1.完成報名即贈送 ezPeer 免費試聽 15 天序號。
2.最先完成報名前 100 位即可免費得到『台北女僕喫茶』提供【81Keys 輕.奇幻套餐】兌換券一張 (憑券上印章可至店內免費兌換,兌換時間至 2009 年 11 月底)
3.有機會參與 81Keys 夢幻座騎 - 地獄夢魘抽獎。
前三名獎項:
第一名:新台幣 15,000 元 + WGS 點卡 5,000 點 (總價值 20,000 元整)
第二名:新台幣 7,500 元 + WGS 點卡 2,500 點 (總價值 10,000 元整)
第三名:新台幣 4,000 元 + WGS 點卡 1,500 點 (總價值 5,500 元整)
特別獎 ( 3 名):最佳創意獎 WGS 點卡 1,500 點
最佳人氣獎:WGS 點卡 1,500 點
最佳 Kuro 獎:WGS 點卡 1,500 點

※ 完整獎贈品內容說明,請看活動網頁獎項內容。
※ 以上獎項將統一於報名活動截止後統一發送。
※ 以上獎項如因產品因停產或版本更新,主辦單位可以同值產品 / 商品替代。
※ 前三名得主有機會獨家成為主辦單位之研發團隊的一員外,亦可將你所繪畫出的裝備,穿戴於 81Keys 遊戲的角色中喔!! 這絕對是你美夢成真的大好機會,千萬不要錯過,我們在 81Keys 等你喔!!
※ 若如主辦單位或其關係企業(以下合稱華義)委託獲獎者繪製稿件,獲獎者應優先接受華義之委託。

◎ 徵選內容:
以 81Keys 遊戲人物道具及配備做為創作主題,繪畫出你夢想中的 81Keys 整套配備。
(整套裝備包括:頭盔、全身服飾、手套、鞋子、武器)。

◎ 徵選規定:
1. 每人不限以一張作品參賽,主題皆需以主辦單位徵選之內容創作。
2. 線上投稿格式:JPG 及 GIF 格式皆可,以能清楚瀏覽作品內容為主,上傳時每張圖需壓縮在 300K 以內。
3. 參賽作品限未公開之全新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等媒體,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發表或出版者為限。
4. 入選決賽需提供規格:300dpi 以上、尺寸:60cm x 84.5cm (菊全)之作品原始檔案,並註明所使用軟體及檔案格式。(插畫內每個單一角色及背景需要分不同圖層)

◎ 報名收件方式:
1. 報名收件: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09 年 8 月 16 日止。(線上投稿)
2. 於活動報名期間至遊戲基地成為會員,並於《81Keys》討論板發表、上傳作品,方可完成報名。
3. 得獎作品請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期限內,將原始作品檔案,郵寄至:114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407 巷 22 號 4 樓 華義國際數位娛樂有限公司「81Keys 創作大賽小組」收。 否則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4.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注意包裝,如因作品受損,無法辨別其完整性者,恕無法受理。在郵寄包裹及CD-ROM上,均須註明作者及作品名。

◎ 參賽資格:
只要夠創意,不限海內外華人均可報名參加!

◎ 評審方式:
1. 評審方式分為一階段,(評審評分) 及 (人氣票選) 同時進行:
2. 插畫及四格漫畫評分標準一致,唯評審團將有不同。
3. 評審及人氣票選期間:2009 年 8 月 18 日 (二) 凌晨 00:00 至 2009 年 9 月 1 日 (一) 00:00 止 (為期 14 天)。
※ 詳細票選辦法及獎勵辦法將於 2009 年 8 月 7 日前,公佈於活動官網。

◎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決定該作品是否喪失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評審團決議從缺。
3. 參賽作品如經發現違反甄選辦法、參加資格,或有作品冒借、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任何權利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資格。如為獲獎作品,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獎金、點數及獎品。
4. 參賽作品於獲獎名單公布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類似的插畫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
5. 同一位參賽者可以創作不同作品重複報名,但是每件作品均需分開寄送。
6. 同一位參賽者所創作之作品若皆獲獎,將以評分最高者為得獎認定。
7.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是否獲獎,概不退件。評審過程亦不受理任何相關詢問。參賽者需自行負擔作品製作、寄送等一切參賽成本。
8. 已報名之作品名單將不定期公布於活動官網。
9. 評審分式分為一階段,(評審評分) 及 (人氣票選) 同時進行,通過評選的作品名單將公佈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10. 決選由尖端出版社、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及遊戲基地gamebase,與主辦單位共同進行評審工作。
11. 獲獎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12.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三十天內頒發獎金與獎座。惟大陸與海外地區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獎金、點數及獎品三個月,以便進行資格之查證。
13. 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14. 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15. 所有參加者保證所提出之資料為其本人所有,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
16. 如有任何因資料不齊全或填寫不正確,或電腦、網路、電話或技術上問題,導致使用者所輸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與遊戲基地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7. 主辦單位與遊戲基地保留對本活動得獎審核資格及活動內容進行適度修正以及終止之權利。
18. 在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參加者即受到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所有破壞活動之行為即為違法行為,主辦單位與遊戲基地保留法律追訴權。

詳細資訊及活動網站:http://www.wayi.com.tw/81keys/events/090613/illustration_event.htm

2009年7月17日 星期五

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

 
新光三越在尋找能引起共鳴、感動人心的照片!!!活動獎項超過新台幣二十五萬元,入選作品將可於新光三越百貨北.中.南巡迴展覽~

攝影主題:
由攝影創作者自訂

收件期間:
2009 年 6 月 25 日 ~ 2009 年 8 月 10 日 (以郵戳為憑)
徵件簡章請至全省新光三越 1F 服務台 / 法雅客經銷點索取或下載列印 (免收報名費)

參賽資格:
1.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2. 本活動主辦、協辦、贊助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本活動之顧問、評審皆不可參賽。

收件時間 / 方式:
收件期間:2009 年 6 月 25 日 ~ 2009 年 8 月 10 日
臨櫃繳交:新光三越全省各分店服務台繳件
郵寄: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 19 號 7F,請在信封上註明「2009 新光三越攝影大賽徵件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使用媒材:
1. 作品以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皆可。
2. 作品中不得含有兩張以上照片的合成,亦不得以任何方式除去作品中的任何元素。
3. 得獎者之正片原片 / 原始底片 / 數位檔案必須提供新光三越。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請一律放大為 A4 尺寸 (29.7 × 21cm) 或 8 × 11 吋之彩色 / 黑白照片,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
2. 每名參賽者均需繳交一組 (共 5 張) 系列作品,否則不予受理。參賽者請務必確認得獎後能夠提供原始底片 / 數位檔案 (至少 10MB 供展覽活動輸出使用)。
3. 參賽之作品,請以厚紙板自行完封包裝 (不可大於 29.7 × 42cm)。若有黏貼或因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 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並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 得獎之數位作品,應交付原始檔案為 2481 × 3507 pixels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之原使檔案 (有效畫素為 600 萬畫數以上,檔案大小以 10MB 為佳)。

作品資格:
1. 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三年,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 (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違反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 (含獎金、獎品、獎狀等) 需立即返還之。
2. 每人限交一組 (共 5 張) 系列作品,入選發現重複者,主辦單位擇一刪除。

評審標準:
1. 評審標準將依據作品的構圖(40%)、創意(30%)與攝影品質(30%)來評選。
2. 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提出異議。
3. 主辦單位將在 2009 年 8 月 31 日前會主動通知得獎者,聯絡相關展覽得獎事宜。

智慧財產權條例:
1.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假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2.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攝影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侵害他人情事,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資格,並退還已領取獎勵,且願自負全部責任,並與新光三越等主辦單位無涉。
3. 得獎者在接獲通知後十四天內必須簽署及繳交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予新光三越,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將另行選出得獎者遞補。

同意條款:
1. 送件參加本次比賽視同參賽者接受所有參賽規定。
2. 未遵守本活動參賽規則者視同棄權。
3. 參賽作品於送達至主辦單位前而受有任何之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不退還,謹請見諒。
2. 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 (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與居留證) 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3. 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市值超過 20,000 元,得獎者需預先繳納 10% 之稅金 (外籍人士不論獎品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稅金),方得領取獎品。

活動網站:http://culture.skm.com.tw/event/2009photo/index.html

國立歷史博物館數位典藏創意設計競賽

 
關於競賽:
國立歷史博物館 (史博館) 是擁有豐富典藏文物的國家級博物館,在數位典藏產業化的加值應用上,除了可提供產業界多元的數位典藏素材資源外,其結合研究、展覽、教育等核心功能的品牌效益和軟硬體資源,更是能成為協助產業界進行創新加值的最佳軟實力。
藉由「經濟部工業局 98 年度數位典藏產業化推動計畫」的補助,文瀾資訊結合史博館的典藏和品牌資源,與旗下「異想風」虛擬歌手 Mida 的代言推廣,透過創意設計競賽活動與產業界媒合,邀請更多設計者與產業者針對史博館數位典藏內容進行產品設計與開發,提供創意設計者與產業界之間彼此媒合的橋樑,共享本計畫的資源和行銷效益。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設計者均可。

報名方式:
參賽者請至活動競賽官網,上傳個人基本資料及 2 張設計圖片或照片(全彩 JPG 檔,640 × 480 像素,解析度 72dpi)。

競賽時程:
初賽:98 年 7 月 15 日 ~ 98 年 8 月 30 日
1.參賽者在初賽期間,須在官方網站上完成線上報名,並完成設計圖稿。每人限提參賽作品二件以內。如針對本競賽活動之合作廠商產品類項進行設計者,得以加分。(詳評選標準)
2.主辦單位將於 9 月 10 日在官方網站上公佈進入複賽十名參賽者。
3.初賽圖稿上傳與繳交截止日期
◎報名暨設計圖稿上傳截止日期:98 年 8 月 30 日 18:00 前完成上傳。
◎設計圖稿輸出寄件截止日期:98 年 8 月 30 日 18:00 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不退件。
4.初賽送件內容與規格
◎設計圖稿:輸出圖稿為 A3 尺寸(420mm × 297mm),圖稿請包含產品概念說明與外觀尺寸圖(標示正確比例及尺寸)。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為保障智財權,切結書請自活動官網下載。
5.送件郵寄地點:
台北縣永和市永貞路 228 號 5F 文瀾資訊有限公司 「數典創意競賽評選小組」收,電話02-29230139 分機 22
複賽:98 年 9 月 1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1.進入複賽十名決選者,須針對初賽設計作品進行打樣。
2.入圍決選者,送件內容與規格
◎打樣作品:以實際比例(Scale 1:1)之精密模型(複賽入選而未獲獎者,補助每件 5,000 元(含打樣費及作品郵寄費))。
◎資料光碟
‧設計理念說明:針對設計作品名稱、設計理念、作品故事、尺寸圖、設計作品情境等加以說明,繳交規格為 A4 尺寸。
‧作品照片 3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設計者照片: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3.複賽參賽者須於 9 月 30 日 18:00 前,依規定送件,逾期視為棄權。
4.送件郵寄地點:台北縣永和市永貞路 228 號 5F 文瀾資訊有限公司「數典創意競賽評選小組」收,電話 02-29230139 分機 22
5.主辦單位將於10月10日在官方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

評分項目及標準:
創新性(30%):設計概念、造型、材質及創意與創新的程度。
市場性(30%):與消費者生活連結性。
商品化(30%):量產的可能性。
配合合作廠商(10%):針對本競賽活動之合作廠商的產品類項進行設計之作品。

競賽獎勵與智財歸屬:
1.優選 5 名,每名得獎者,可獲新台幣 4 萬元之獎金與獎狀乙禎。
2.所有獲獎作品之設計智財權歸屬國立歷史博物館所有。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得依評審團評選結果,視作品程度權衡保留獎項從缺之決定。
2.所有設計作品皆須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之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3.獲獎作品經檢舉涉及抄襲或冒用他人作品,違反智財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除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份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4.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圖像、說明文字、打樣作品,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籍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之宣傳活動。
5.參賽作因運輸途中不可抗力意外造成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參賽稿件與打樣作品均不退件。
7.得獎者之獎金須依稅法規定扣除 10% 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 20%)。
8.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正及決定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funidea.com.tw/compete/index.html

Reborn Love 創意 T 恤設計比賽

 


Reborn Love
從衣櫃抓出兩件舊有的短 T
開始動手製造專屬於兩人的情侶裝吧!!
彩繪彼此的生命 縫製彼此的夢想
以環保為重生的愛情 代表永不熄滅

比賽辦法:
挑兩件你跟她或他跟妳的二手短 T,利用彩繪、縫製及剪裁加工方式,運用你的創意,設計出重生後與眾不同的情侶裝短T。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8 / 9 截止收件,8 / 21 公佈得獎名單。

評分標準:
主題構想 40%
創意設計 30%
美感展現 30%

獎項:
優勝者 1 名:可獲得誠品禮券 3,000 元及 Pizza Cut Five 指定款 T 恤兩件
佳作 3 名:可獲得誠品禮券 2,000 元及 Pizza Cut Five 指定款 T 恤兩件
前 20 名參賽者:可獲得 Pizza Cut Five 皮質腰鍊兩條。(恕不挑色、敬請見諒)
(兌換地點為誠品武昌店 3F Pizza Cut Five 專櫃)

收件內容:
1.基本資料(姓名、電話、住址、e-mail)
2.作品創作意念、使用素材說明
3.重生後的實體短袖 T 恤 2 件,附上重生前及重生後的 T 恤清楚圖檔各 2 張,不須裱板,請勿摺疊,可繳電子檔或書面檔。)
4.繳交電子檔請附上光碟片
5.重生後的短T 恕不退還
6.只能以短T參賽,不得使用襯衫、Polo 衫、背心等其他上衣參賽。

收件方式:
請註明【Reborn Love T 恤設計大賽作品】
1.將你的大作繳交“誠品武昌店5F服務台”
2.或郵寄至台北市武昌街二段 77 號 5F 誠品武昌店-商場行銷部 楊先生 2845 收 ( 7 / 17 寄件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現場收件時間至 7 / 19 打烊前)

活動網站及詳情 >> http://blog.eslite.com/ximen-ting
或洽 02-2381-3838 轉 2845 楊先生

第四屆鶴山雅圖仕高等院校包裝與藝術設計大賽

 


一、比賽簡介
“第四屆鶴山雅圖仕高等院校包裝與藝術設計大賽”(以下簡稱大賽)是由鶴山雅圖仕印刷有限公司、利奧包裝設計製作有限公司、武漢大學團委暨武漢大學印刷與包裝系聯合主辦的一項創意設計大賽。

大賽以推動印刷與包裝行業發展為目標,以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為目的,針對印刷與包裝設計相關專業的高等院校在校大學生舉辦,旨在為其專業學習提供一個交流和展現的平臺,激發大學生的創意靈感,提高其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

2005 - 2008 年,武漢大學與鶴山雅圖仕印刷有限公司合作,已成功舉辦了三屆鶴山雅圖仕高等院校包裝與藝術設計大賽。2009 年,武漢大學再度攜手鶴山雅圖仕印刷有限公司,舉辦第四屆鶴山雅圖仕高等院校包裝與藝術設計大賽,並力求將賽事塑造成為一個更加權威、更加卓越的競賽品牌。

二、參賽作品設計要求
1、設計主題:
實用的包裝設計
2、主題釋義:
參賽者需要對提供的命題進行多角度思考,富有創意地對“實用”概念進行解讀,並通過設計作品表現出包裝的實用性和功能性。設計作品應具有藝術的美感,較高的藝術文化內涵;還要滿足實際的功能要求,能用於商品包裝。
3、參賽類別及比賽內容:
大賽為包裝設計權威性比賽。為凸顯獨特、專業精神,參賽的設計作品必須以紙與印刷為媒介載體,提倡奇思妙想,探尋包裝與印刷的可能,盡情表達關於“包裝”的創想。
本屆大賽作品以包裝藝術設計為主要內容,具體分類如下:
《包裝設計類》
實用包裝:各類商品的商業包裝
禮品包裝
1、傳統節日,如端午、七夕、重陽、春節等節令產品的包裝。
2、其它節令產品包裝。
《廣告類》
商業廣告:內容不限
※備註: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遵照大賽的宗旨、按照比賽內容要求,以紙張為載體,能夠以印刷技術加以實現的設計。
2、具體報送要求請參照“參賽辦法”、“參賽作品的尺寸和提交方式”。

三、參賽者及指導教師資格
1、參賽者資格:中國大陸、港澳臺地區及海外華人在校本科生、專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院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生,在高等院校正式註冊的進修生均可報名參加(包括 2009 年應屆畢業生)。
2、指導教師資格:在參賽者所在的高等院校任教,並在參賽作品創作過程中提供了實際指導和建議的所有教師。指導教師在其日常教學活動中不需對參賽者有直接任教關係。
3、沒有經老師指導的作品亦可以個人參賽。
4、社會專業人士(限武漢地區)。

四、參賽辦法
1、參賽表格獲取辦法
‧在武漢大學印刷與包裝系獲取大賽相關檔。
‧在大賽官方網址(http://pps.whu.edu.cn/)下載參賽文件。
2、參賽費用
‧每件作品收取報名費人民幣 50 元;
‧大陸地區以外學生每件作品(系列作品)收取報名費 5 美元;
‧團體(30 件 / 系列作品以上)參賽費用細則請與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聯繫。

五、獎項設置

1、大賽組委會設置以下兩個獎項以表彰相關院校與指導教師的積極參與:
《組織獎》
‧優秀成績院校獎:1 名,獎金人民幣 3000 元,獎盃 1 座,獲獎證書 1 份,獲獎條件以獲獎數量為準。
‧積極參與院校獎:1 名,獎金人民幣 3000 元,獎盃 1 座,獲獎證書 1 份,獲獎條件以參加作品數量為準。
※ 備註:獎勵組織參加該活動,遞送作品數量多、品質高的印刷、包裝相關專業的學校及院系。
《指導獎》
‧傑出作品指導獎:1 名,獎金人民幣 800 元,獲獎證書 1 份,獲獎條件為對獲得特等獎參賽作品做出指導性意見。
‧積極參與指導獎:5 名,獎金人民幣 600元,獲獎證書 1 份,獲獎條件以指導參加作品數量為準。
‧優秀作品指導獎:5 名,獎金人民幣 400元,獲獎證書 1 份,獲獎條件為對獲得金獎、銀獎、銅獎、優秀獎參賽作品做出指導性意見。
※ 備註:同時視大賽組織情況予以紀念品。
2、大賽組委會設置以下獎項以表彰高校學生的積極參與:
‧特等獎:1 名,獎金人民幣 10000 元,獎盃 1 座,獲獎證書 1 份,獎品 1 份
‧金獎:1 名,獎金人民幣 4000 元,獎盃 1 座,獲獎證書 1 份,獎品 1 份
‧銀獎:3 名,獎金人民幣 2000 元,獎盃 1 座,獲獎證書 1 份,獎品 1 份
‧銅獎:6 名,獎金人民幣 1000 元,獎盃 1 座,獲獎證書 1 份,獎品 1 份
‧優秀獎:50 名,獎金人民幣 200 元,獲獎證書 1 份,獎品 1 份
‧潛力獎:100 名,獲獎證書 1 份,獎品 1 份
※附註:
1.獲獎條件參照大賽“參賽辦法及評審標準”。
2.特等獎,金獎,銀獎,銅獎獲得者同時獲得赴鶴山雅圖仕印刷有限公司參觀交流機會。
3.優勝獎、潛力獎按參賽作品數量的比例適當調整。並視大賽組織情況予以精美紀念品。
‧鶴山雅圖仕評委會特別貢獻獎:1 名,獎金人民幣 2000 元,獎盃 1 座,獲獎證書 1 份,獎品 1 份
※ 針對社會專業人士設立專門獎項(限武漢地區)

六、作品評審標準
為提高評選透明度,本次大賽所有作品一律採用盲評的形式。本屆設計大賽評委會由鶴山雅圖仕印刷有限公司資深設計師、武漢大學印刷與包裝系資深教師及相關協辦單位專家組成。
1、各類作品的評審標準均以原創性為主要標準,兼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作品的執行水準、創作手段、包含的先進技術含量、民族文化特色等。
2、評審鼓勵為中國印刷與包裝發展做出創新性貢獻。
3、評審中發現作品在內容、形式上有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民族文化傳統、公認道德價值標準、行業規範的情況,採取一票否決制,不得獲獎。
4、各類作品的評審均按以下原則為主要評審標準:
‧符合主題 20%
‧創意   40%
‧實用   20%
‧表現技巧 10%
‧環保   10%

七、參賽作品的尺寸和提交方式
1、參賽作品提交要求
提交參賽作品應包括:
‧實物
‧效果圖
‧平面展開圖
‧參賽作品必須提交作品電子檔(光碟形式)
‧正確填寫、並由所在學校蓋章的《參賽報名表》及《參賽聲明》
※參賽作者提交的設計作品中,1、2 項任選一項即可。如需大賽組委會代為列印裝裱,可另附人民幣 100 元(大陸以外地區 15 美元)。並參照“參賽作品提交要求”,將原始電子檔正確保存於光碟,參賽表格(創意說明書)、證件影本必須隨作品光碟一起附上。
※參賽者對於參賽類別可以複選。即同一參賽單位(人/組)可以對參賽類別(內容)重複選擇,但每件作品都必須收取報名費用。
2、提交作品裝裱方式要求
◎提交的參賽作品(包括系列設計作品中的單項作品)的效果圖和平面圖請列印為 A3(297 mm×420mm)規格的幅面,整潔、美觀、牢固地裝裱於 350mm × 500mm 黑色黑色卡紙上。
◎系列作品需要在參賽報名表中注明。評審時由組委會工作人員在評選過程中在作品正面粘貼序號碼。
◎《參賽報名表》及《參賽聲明》需牢固粘貼於裝裱作品用的黑色卡紙背面。提交的所有作品正面(包括作品內容部分)展示部分均不得標注學校、單位、姓名,或者其它可以識別作者以及參賽單位的記號,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作品電子檔分為兩個部分:作品原始檔和作品縮略圖。作品原始檔存儲格式可為 *.CDR、*.AI、*.PSD 檔案格式,保留適當的圖層,檔應不低於 300dpi 解析度,可滿足 A4(210 × 297mm)幅面印刷要求;作品縮略圖儲存為jpg格式,解析度設置為 72dpi。光碟上注明參賽者、參賽作品的資訊,包括作者、作品名稱、製作軟體(版本)等。
※以上提交材料應一起妥善包裝,完整送達大賽組委會辦公室。所有寄送至大賽組委會的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參賽表格、著作權承諾函、光碟及身份證明檔),概不退還。

八、參賽作品截稿日期
2009 年 11 月 30 日為提交所有參賽作品與繳納報名費的截止日期。
◎直接交付地址:武漢大學印刷與包裝系設計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郵政交付地址:(建議參賽者選擇掛號郵寄的方式以備查作品到達與否)
武漢大學印刷與包裝系,武漢市武昌珞瑜路 129 號,郵編:430079,收件人/連絡人:李斐
◎採取郵寄方式寄送參賽作品,提交時間以寄出郵戳為准;採取送達方式寄送的,提交時間以送達時間為准;報名費的繳納時間以報名費匯出之時為准。匯款單上匯款人一欄中的姓名應與作者姓名一致,組委會未收到 2009 年 11 月 30 日前匯出的參評費或費用不足,作品將不獲參評權。報名費一經匯出概不退還。

活動網站及相關:http://pps.whu.edu.cn/

2009年7月15日 星期三

「消費者保護」創意廣播廣告比賽

 
主旨:
透過公開徵選創意廣播廣告之比賽,促使民眾認識消費者保護相關概念,也透過所徵選之廣播廣告,進行相關宣導,以擴大後續的擴散及宣導效益。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二)委託單位:警察廣播電臺

參賽資格及作品規格說明:
(一)參賽資格:歡迎社會大眾踴躍參加
(二)參選廣播廣告之宣導主題:
1. 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2.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線上申訴系統
3. 其他相關主題,例如契約公平、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定型化契約、預付型交易、節能減碳、永續消費等與消費者保護相關之議題均可。※相關資料可參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 http://www.cpc.gov.tw
(三)參選廣播廣告必須清楚註明主題、創作人基本資料、廣播腳本等事項
(四)參選廣播廣告長度以 60 秒為限 (含配樂);插播帶長度超過規定者,視同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五)參選廣播廣告一律以乙片光碟(CD)交件
(六)參選廣播廣告必需為新創且未曾參加任何比賽之作品

得獎作品之獎品價值:總計 6 萬元
第 1 名:郵政禮券 2 萬元
第 2 名:郵政禮券 1 萬 5000 元
第 3 名:郵政禮券 1 萬元
佳作:3 名,郵政禮券各 5000 千元
(由警察廣播電臺逕發獎金,並依規定代扣稅額及中獎所得申報歸戶)

徵選程序:
(一)參賽作品應於 98 年 7 月 13 日至 98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間投件(以郵戳為憑)。
(二)警察廣播電臺彙整參賽作品後,於 98 年 8 月 27 日(星期四)前提評審委員會審議評選。
(三)評審委員會審議後之得獎名單於一週內公告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及警察廣播電臺網站。
(四)頒獎時間、地點由主辦單位另定。
(五)得獎之廣播廣告,預訂於 98 年 9 月 7 日起於警察廣播電臺上檔隨機播出。

評審原則:
創意   20%
文案   20%
演播   20%
配樂   20%
整體呈現 20%

參選作品投件注意事項:
(一) 參選廣播廣告每則以乙片光碟(CD)交件,CD 上須標明參賽者及主題並繳交報名表(如附件 1)及播出腳本(如附件 2),報名表中必須清楚註明主題、創作人基本資料、時間長度、音樂授權(音樂授權使用同意書如附件 3)等資料。
(二) 參賽作品及相關附件(報名表、文稿)應於 98 年 08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前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100 台北市廣州街 17 號 警察廣播電臺 企劃課 收 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消費者保護 - 創意廣播廣告比賽」。
(三) 投件之參選作品不予退回,由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

注意事項:
(一)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及警察廣播電臺對錄取作品具有刪改、重製及公開播放權等著作權法一切權利(版權屬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作品重製並修改用詞不妥處。
(二) 得獎作品公布後,刊登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警察廣播電臺通訊及警察廣播電臺網站。
(三) 獲獎作品得提供行政院新聞局送交各廣播電臺公益時段播放或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另購置通路播放。

活動網站及文件下載:http://www.cpc.gov.tw/Events/2009-cpc-broadcasting.html

2009年7月12日 星期日

2009 客家桐花祭「白雪紛飛 桐鬧客庄」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桐花是客庄的山林守護神,每年四、五月份桐花盛開之際,客庄地區舉辦的多元創意文化活動,展現台灣客家旺盛活力。
2009 年桐花盛開時節,我們以「白雪紛飛 桐鬧客庄」為活動主題,運用創新的舞蹈、親子同樂、爵士樂元素及豐富的創意文宣品,為客家桐花祭注入新意象。
活動剛過,我們也期望透過攝影鏡頭捕捉、記錄、回味 2009 年客庄及桐花之美。

照片主題:(拍攝主題須含下列三項之一)
‧「2009 客家桐花祭」創意藝文活動翦影。
‧客庄桐花自然生態之美。
‧桐花與客庄人文史蹟的對話。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 (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台灣之外籍人士)。本會及承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與,以維公平。

報名規定:
‧參加者為個人,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每人參選作品以 3 件為限。
‧參賽照片限於 2009 年拍攝之作品。
‧參賽者須撰寫照片意涵,字數限120字以內。

送件:
一、線上報名
(一)報名網站:請逕至本會網站連結活動網頁。
(二)送件資料:為利以 mail 傳送,可先傳送 JPG 電子圖檔 (500KB 至 2000KB),俟入選後,再送高解晰文件,屆時倘未於通知期限內補送高解晰文件,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二、通訊報名
(一)寄件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26 號 7 樓之 4」,並請註明「白雪紛飛 桐鬧客庄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二)送件資料:
1.報名表 1 份,請逕至本會網站下載列印。
2.同意書正本 1 份(請簽名或蓋章)。
3.參賽作品光碟 1 份 (照片圖檔為 JPG 格式,解析度至少 600dpi,並於光碟上註明姓名和作品名稱)。

活動時程:
報名:6 月 10 日起至 7 月 20 日(星期一)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結果公布:98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前於本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公布。

評選準則: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分標準,由委員會訂定之。

獎勵:
第一名 ( 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狀乙面(獎金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依所得稅法需扣繳 10% 稅金)。
第二名 ( 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狀乙面。
第三名 ( 1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及獎狀乙面。
優 勝 ( 5 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及獎狀乙面。
佳作獎 ( 12 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及獎狀乙面。
入選獎 ( 80 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及獎狀乙面。

著作權相關事項:
1.參賽作品需為自行創作,非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得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侵權行為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主張著作人格權。
3.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4.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2.報名資料及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3.若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4.報名參選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ugear.tw/hakka/Default.asp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週邊商品設計徵選競賽

 
壹、競賽主旨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讓張君雅融入大家的生活吧!張君雅給人的印象是可愛、純樸、鄉土味、(Q毛)、小學生制服,你還能為張君雅延伸出什麼創意想法呢?本設計徵選競賽旨在發掘張君雅的精神,激發網友對張君雅形象的具體化想像。

貳、創作主題
請以張君雅的形象,如:(Q毛)、小學生、親切可愛...等相關元素為出發點作創意發想,所創造出之設計作品須與「張君雅」之印象可直接強烈連結。
※可任意發想各種週邊商品,如公仔、辦公小物、生活雜貨、療傷系小玩意...等等,設計之商品類別沒有設限,盡情發揮你的創意。

參、品牌精神
張君雅小妹妹
我們想要提供給消費者的不只是好吃的零食、好喝的飲料或者好玩的玩具, 而是帶領消費者暫時回到兒時的天真,用一種單純的直觀面對這個複雜的成人世界。吃零食,不用正襟危坐,好吃、開心就好!EVERONE SAYS GOOD GOOD EAT!!

肆、徵稿對象
具有創意的廣大網友,不限男女老少高矮胖瘦。

伍、活動日期
2009 / 07 / 01 (三) (12:00) ~ 2009 / 08 / 24 (12:00) (一)

※分為徵件、票選、決選四階段,時程規劃如下:
2009 / 07 / 01 (三) (12:00) ~ 2009 / 07 / 31 (五) (12:00) 作品徵稿,請至活動網站上傳作品
2009 / 07 / 31 (五) (12:00) ~ 2009 / 08 / 17 (一) (12:00) 開放網路票選
2009 / 08 / 17 (一) ~ 2009 / 08 / 21 (五) 網路計分及主辦單位決選
2009 / 08 / 24 (12:00) (一) 得獎公布

陸、投稿說明
(1) 作品需能展現張君雅相關特色,並說明設計主題及設計概念。
(2) 投稿方式為網路上傳,請於 2009 / 7 / 31 (五) 中午 12:00 前上傳完畢,逾期恕不接受稿件。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稿5件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3) 上傳之作品需符合以下規範:
‧格式:JPG / GIF 圖檔
‧尺寸:2000 像素 x 2000 像素 以下
‧大小:請壓縮至 2MB 以內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作品之 300dpi 以上高解析圖檔與創作原始檔,以利得獎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無法提供檔案,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柒、評審方式
評選方式改為:
人氣票選 40%
評審評分 60%
※網友投票採會員登入制度

捌、網路票選投票方式
開放票選期間:2009 / 7 / 31 (五) (12:00) ~ 2009 / 8 / 17 (一) (12:00),網友投票後填寫正確之個人資料,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每人每天限投一票。

玖、獎項
張君雅金獎:1 名 MacBook Pro 1 台 (價值 NT$ 42,900)
張君雅銀獎:1 名 iPod nano (8GB) 1 台 (價值 NT$ 6,090) + 張君雅小妹妹墨西哥辣雞點心麵、張君雅小妹妹黑胡椒拉麵條餅 各一箱
張君雅銅獎:1 名 iPod nano (8GB) 1 台 (價值 NT$ 6,090)
張君雅佳作獎:5 名 MSN 敲敲我公仔 (價值 NT$1,200) 1台
網路人氣獎:1 名 iPod nano (8GB) (價值 NT$ 6,090) 1台
參與投票獎:20 名 張君雅小妹妹黑胡椒拉麵條餅一箱

拾、徵件投稿設計作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2.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3. 獲獎者作品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4. 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維力食品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若入圍得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5. 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展覽及宣傳活動。
6. 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 活動小組
聯絡窗口信箱:event@staff.yam.com

活動網站:http://campaign2.yam.com/weilih

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

甜蜜蜜情人 icash 卡設計大賽

 
一、活動主題
ifoto 與 re:pic 繪本圖像授權網合作,聯合徵選「甜蜜蜜情人 icash 卡設計大賽」,讓你裝滿愛意的獨一無二 icash 卡可以擄獲情人的心。趕快動手畫下你的或是你與情人喜歡的 icash 式樣,就有機會獲得各樣個人化商品ㄛ~~

二、參加資格
不論身旁有沒有情人或是暗戀的人,愛要大聲說,情意才會濃。就是你 / 妳,分享你 / 妳們的戀愛心情,並創作設計出一張自己與阿娜達的專屬情人卡吧!

三、報名方式
1. 參加本活動的參賽者,需先申請加入 ifoto 會員,還沒有 ifoto 帳號的,趕快申請一個吧。
2. 如果你已經有 ifoto 帳號的參賽者,就快點點此登入參加活動。接下來只要上傳設計的作品即可!
3. 請確定投稿作品的著作權為您個人,勿抄襲與改作或取得其圖像之授權同意使用。
4. 以單張單面卡面設計為主,亦可設計雙人套卡組 (直式、橫式皆可)。
5. 請您應確保您的會員資料填寫正確,如不正確,無法聯繫到您本人,就無法參加徵選喔!

四、參選資格
1. 不限年齡。
2. 不侵犯其他作品的著作權。
3. 與其他雜誌或製作公司等等沒有專屬契約者。

五、主辦單位
‧【re:pic 繪本圖像授權平台】
‧ 7-ELEVEN ifoto 數位影像服務網站。

六、攝影主題
甜蜜蜜情人 icash 卡設計大賽

七、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 2009 年 8 月 7 日止

八、活動獎項
◎最佳人氣獎 (得票數最高):1 名
‧獲得情人節甜滋滋獎金 3000 元
‧您所製作之創作圖檔 icash 卡一張〈市價:NT250〉
‧同時將此創意作品曝光於【re:pic 繪本圖像授權平台】刊頭一周
‧格林創意繪本《沒有東西送給你》
◎整體創意獎:3 名
‧獲得情人節獎金贊助 1000 元
‧您所製作之創作圖檔 icash 卡一張〈市價:NT250〉
‧格林創意繪本《這就是我》
◎考慮用看看獎:10 名
‧您所製作之創作圖檔 icash 卡一張〈市價:NT250〉
‧格林創意繪本《我愛髒寶貝》
◎參加者幸運獎 (隨機抽取):15 名
‧格林文化文思必靈筆記本一本〈市價:NT200〉

九、得獎公佈
8 月 12 日於 ifoto 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製作 icash 卡等相關程序,獎品於 8 月 21 日寄送完成。
〈收到獎金者,並需填寫個人簽收單回傳,並附上身份證影本〉

十、相片規格
jPEG / JPG 格式,2MB (含) 以下

十一、評審標準
整體視覺 25%
創意表現 25%
配色技巧 25%
甜蜜指數 25%

十二、注意事項
1. 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並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勿使用及抄襲他人之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網站管理者有權直接刪除該作品,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 參賽得獎作品製作圖像客製化 icash 卡,一人一名僅製作兩張卡面為限。
3. 不得以不當方式爭取或阻止他人獲得活動競賽之獎項,例如:以惡意電腦程式影響投票系統,不當累積人氣,或其他惡意目的之行為等。若經發現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還獎品,獎位不遞補。
4.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基於攻擊、傷害他人或其他惡意的目的,以及其他有害問題內容等。
5.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基於商業或廣告目的,例如:張貼廣告、推銷產品等。
6.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不得有涉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獎品。
7. 所張貼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者應同意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者張貼之文字內容主辦、承辦單位有權於媒體(含網路電子媒體)發表、出版,且編輯人員基於版面編排需要,有權斟酌刪減文稿字數,並不另支稿酬。
8. 參加本活動獲選之照片、插圖或文字內容,主辦單位保有日後集結成冊、出版之權利。
9. 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13,333,需另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1. 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手機簡訊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12.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3.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www.ifoto.com.tw/photoaward/index.asp?Id=8

珍藏台灣,募集農業在地情 - 農委會農業虛擬博物館網路短片徵選

 
活動簡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98 年度舉辦「網路短片徵選」行銷活動,除促進廣大農業工作者與社會大眾可以更加認識「農業虛擬博物館」網站,亦鼓勵民眾親身參與農業影像紀錄,自由發揮創意拍攝短片,以增進民眾與「農業虛擬博物館」網站之互動,更可透過活動吸引更多民眾瀏覽「農業虛擬博物館」網站,籍由視覺與聽覺的接觸,身歷其境感受台灣之美,更加認識與珍惜美麗又豐富的靈高農業資源。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活動日期:
一、 影片上傳:2009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止
二、 網路投票:2009 年 9 月 16 日至 10 月 15 日止
三、 結果公布:得獎結果將於 10 月 31 日前公布於活動網站內,並發函通知得獎者。

活動主題:
珍藏台灣,募集農業在地情 - 農委會「農業虛擬博物館」網路短片徵選以「台灣農業」為主題,徵選傳達記錄台灣農業生態、歷史、人文、奮鬥、溫馨、有趣的人、事、地、物故事之短片創作,徵選短片類型共三大類:動畫片、紀錄片、劇情片,時間以 3 至 5 分鐘以內為限,形式風格、題材創意不拘。

活動規則:
一、參加資格:
‧所有網友們,不限個人、團隊 (如為團隊參加,可推派一人為代表,填寫加入會員資料) 皆可參加,拍攝「台灣農業」為主題的短片,每人 (隊) 參加徵選作品數量以每一類別 (動畫片、紀錄片、劇情片) 一件為限。
‧主辦單位及相關協辦業務合作單位之員工家屬不可參加比賽,凡經查獲取消資格。

二、參賽規定:
‧作品規格
1、短片長度:需於 3 至 5 分鐘以內,超過 5 分鐘或不足 3 分鐘,影片將無法上傳。
2、拍攝手法:拍攝方式及器材不拘,以影片、flash、電腦動畫等方式均可。
3、上傳格式:檔案格式以 avi、wmv、mpg、asf 為限。上傳後將自動轉檔為 FLV 格式,並壓縮檔案為 400K 及 4:3 ( 480 x 360 ) 尺寸。
4、作品著作權:
(1)音樂: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3)著作權約定:
 I.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II.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III.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IV.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作品需為 2009 年 6 月 15 日以後(含)完成之製作。
7、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活動網頁提供檢舉機制,提供網友檢舉不法影片上傳。
8、主辦單位不負責保存參加者上傳之參賽作品,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參與短片徵選者需保留原始檔(avi、betacam),以利作品入圍後,可另提供原始檔於「農業虛擬博物館」播放。
‧報名方式

1、參賽者須先加入本活動之會員,每個帳號限上傳每一類別(動畫片、紀錄片、劇情片)一件為限。
2、報名步驟:
(1)至活動網頁登入會員後,再至「上傳影片區」按下「上傳」鈕上傳參賽影片。
(2)填妥活動網站影片上傳內各項資料,並附 150 字以下之作品簡介。

三、網路投票
‧投票期間( 9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網友可於活動網頁中點選「我要投票」,即可為該影片增加人氣票數,每一帳號每日限投每支影片 1 票(即每天可投給多支影片,但同一影片至多一票)。
‧如網路票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點擊人次,並有權將相關點擊人次歸零計算,或啟動重新計點擊人次之機制。
1、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如:攻擊點擊人氣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進行人氣虛報。
2、利用不正當之行為(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點擊人氣或給予點擊人氣等。

評選方式:
一、承辦單位 (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初審
(一)所有上傳之作品將由承辦單位 (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就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等影片作初步篩選,再依投稿先後將符合參賽標準之作品公佈於農業委員會「農業虛擬博物館」網路短片徵選活動網頁。不管審察結果通過與否,所有上傳者將收到本活動之通知。(2009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止)
(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作品及參賽資格。
二、網路票選
(一)參賽作品經執行單位 (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初審後,入圍作品將於 2009 年 9 月 16 日至 2009 年 10 月 15 日期間於網站進行票選活動,並按網友票選人氣指數,選出「動畫片」、「紀錄片」、「劇情片」每一類前三大人氣獎項。
(二)每一帳號每日可投給每一影片1票(即每天可投給多支影片,但同一影片至多一票)。

獎勵方式:
一、 由網路票選人氣計算,選出三大類型(動畫片、紀錄片、劇情片)排名第一、二、三之人氣王,每一類型選出三名,總計九名。
《動畫片、紀錄片、劇情片大賞》
第一名:獲獎者每人 (每團隊) 可獲得新台幣 2 萬元,獎牌一面。
第二名:獲獎者每人 (每團隊) 可獲得新台幣 1 萬 5 千元,獎牌一面。
第三名:獲獎者每人 (每團隊) 可獲得新台幣 1 萬元,獎牌一面。
以上獎項每一類型每人限獲獎一次,重複提名獲獎者,其所佔名額將遞補。
(備註:重複提名獲獎者之定義,乃不同帳號但為同一人所有之情節。)
二、 網路票選:
(一)凡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於活動結束後將由電腦隨機抽出 5 位「網路票選參加獎」,得獎者每人將可獲得 3C 獎品一個。
網路票選參加獎項:
◎ ASUS 華碩 Eee PC 904HD 晶鑽漾彩純白 (市價 $9999) 共 1 名
◎ FUJIFILM FinePix J20 光學變焦卡片機 (市價 $4980) 共 2 名
◎ Apple iPod shuffle 2GB (市價 $2600) 共 2 名
(二)參加「網路票選參加獎」抽獎需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a. 投票期間累積觀看時間 5 分鐘以上
 (備註:觀看時間之計算方式為,累積會員每次登入至登出之間的觀看時間,如未登出,則不予累積該次觀看時間。)
b. 投票期間累積投票天數 15 天以上
三、 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一)得獎獎金以領取最高獎項獎金為限,如得獎者同時獲得「動畫片」第一名及「紀錄片」第二名,領取獎金則以「動畫片」第一名 2 萬元為限,不再另行頒與 1 萬 5 千元,但仍將頒與「動畫片」第一名及「紀錄片」第二名兩座獎座。(備註:於此情況下,獲獎者仍保有其他類型影片獲獎頭銜,主辦單位將不再遞補此名額。)
(二)得獎結果將於 10 月 31 日前公佈於活動網站內,「動畫片」、「紀錄片」、「劇情片」各類前三名得獎人 (共 9 位),及「網路票選參獎」抽獎得獎人 (共 5 人),於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頒發獎金,並由執行單位 (亞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參加者於活動網頁中登錄之基本資料頒發獎金及獎品。
(三)領獎程序:上述(二)獲獎網友,主辦單位將透過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經確認身分後,請得獎人檢附身份證件正反面清晰影本及中獎通知給主辦單位,於 2009 年 11 月 10 日前提供匯款帳號及地址等資料,並將得獎作品之原始影片檔光碟(除「網路票選參加獎」外之其他得獎人),以郵寄方式寄至台北市北平東路 30 號 6 樓 亞捷滿教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若通知後 10 天內未回覆,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四)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0元 (含)以上時,本活動將由亞捷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五)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實物為準,圖片僅供參考,獎項之顏色隨機無法特定,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兌獎後贈品之維護及保固請洽原廠。主辦單位將保留修改活動或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獎項如無人領取、地址不正確時,不再遞補獎項名額。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寄獎品至國外地區之事宜。

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二、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活動辦法內等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三、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四、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五、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六、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本活動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參賽者或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七、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八、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會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九、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event.coa.gov.tw/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