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點土成金」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十年宣導系列活動
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
環保署邀您一起『點土成金』

一、活動宗旨:
本署有鑒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漸受國際重視,且國內地小人稠,土壤與地下水資源有限,因此污染場址較諸其他國家更顯重要。為提升民眾對於土壤及地下水保育之概念,特舉辦「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廣邀全國對環保有興趣之莘莘學子,依本署施政理念,繪製生動活潑之海報,最高可獲得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

另外,本署並徵求電子代言人之創意設計,由設計者自由創作代言人角色之故事與個性,可虛擬為任何形式,並放置於活動網頁由一般民眾進行票選,得獎者可得最高價值約 20,000 元筆電,另只要參與投票之民眾,亦有機會抽中精美小禮物一份哦!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gw.epa.gov.tw/public/

三、作品規格:
(一)海報:尺寸 52cm × 76cm。
(二)電子代言人:尺寸 15cm × 15cm。

四、活動對象:
(一)海報:「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 (職) 組」。
(二)電子代言人 (公仔):對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送件參加。

五、設計需求:
(一)「海報」底稿需搭配設計「電子代言人」一起使用。
(二)海報所設計之「代言人」亦可單獨參加「電子代言人網路票選活動」。
(三)「代言人」宜簡潔有力,表現環境教育及保育理念、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
(四)以上兩項需均能應用於各項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 DM、獎狀、立牌、旗幟等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六、評選標準:
(一)海報組
1.設計應簡潔,避免複雜的圖案。
2.深具環保概念,呈現土壤及地下水保育概念。
3.審查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4.四組別之比賽活動評選比重為:
‧主題表達與創意 30%
‧與土壤及地下水之相關性 30%
‧環保含意 20%
‧表現技法 10%
‧色彩配置 10%
(二)電子代言人組
於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由網路進行票選,依得票票數排名。

七、獎勵辦法 (各組獎項分配相同,如下):
第一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20,000 元筆電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第二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10,000 元相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第三名乙位:頒發市值約 5,000 元 MP3 隨身聽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佳作獎三位:頒發市值約 2,000 元隨身硬碟及獎狀乙幀,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

八、得獎名單公布:
海報決選與代言人投票結果將於 99 年 1 月 31 日前公告於土水網「最新訊息」(不另行電話或電郵通知),並配合世界水資源日於 99 年 3 月 22 日舉辦「10 年有成宣導記者會」,現場將公佈評選結果及進行頒獎儀式。

九、領獎方式:
(一)所有獎項可於頒獎典禮中領取(並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無法到場者可改由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如需以郵寄方式領獎,相關郵寄費用由領獎人負擔)。
(二)獎品不得兌換其他獎金或獎項,得獎之名額不得轉讓他人,除獎品外衍生之費用由得獎者負擔。
(三)本活動獎品,主辦單位得視情形變動更換同等值獎品。
(四)得獎人如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十、報名期間:
自 9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一、 報名方式:
(一)海報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掛號方式,將海報以 A4 彩色輸出印製,並黏貼於八開(30cm × 42cm)黑色硬卡紙上,卡紙背面請書明送件者之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併同報名表、同意書、圖檔光碟郵寄至本會。受理期限以郵戳為憑,請參賽者自行預估送件時間,逾期不受理。
(二)代言人組:應於 98 年 12 月 31 日前將報名表、同意書及設計稿光碟以掛號方式寄出 (郵戳為憑),並將作品檔案上傳至官網活動專區,上傳期限為 98 年 12 月 31 日晚上 12 點前,逾期不受理。
(三)光碟圖檔應包含兩種格式:
1.網路用:解析度 150dpi、*.jpg 檔、RGB。
2.印刷用:解析度 300dpi、*.tiff 檔、CMYK。

【注意事項】
1.報名表設計說明欄位請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2.報名相關表單請於活動網頁自行下載。
3.參賽者需同時繳交報名表、同意書、設計稿光碟各乙式,並依序排列封裝,始能參加評選,作品並以不摺疊為原則,如有缺漏未於 98.12.31 補齊,視同放棄。
4.以郵寄方式繳送之作品請妥善包裏,以免運送途中遭受不必要之毀損,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單位確認送達,或逕洽主辦單位確認之,參賽作品及相關資訊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5.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6.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品與獎狀,獎位不遞補,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7.參賽者每人最多繳送三件作品,第三名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
8.著作權相關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品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2)必要時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3)主辦單位對得獎者送件之所有物件資料,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無償重製及播放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應用於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推廣系列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DM、獎狀、立牌、旗幟、工作證、舞台背景設計…等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
(4)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9.領獎人應於領獎時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碼、戶籍地址。如非本國籍人士,則應出具姓名、護照號碼及居住地址,並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稅 (居留未滿 183 天者扣 20%)。
10.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土水網。
11.所得之獎品一經贈與,非有重大瑕疵者不得更換。若電器商品有損壞或故障,請聯絡原製造廠商,本署不負保固維修之責任。
12.作品繳送地點為 100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 83 號,註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10 年宣導系列活動。本活動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 (02)2383-2389 # 813 吳雅婷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sgw.epa.gov.tw/public/Action_Index_01.asp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創意紀念品設計比賽

 
活動名稱:
玩花漾設計‧Go Design!

共同主辦: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民聲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主題:
全民總動員一起玩花漾設計,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主要元素,設計出具創意的大會紀念商品。創作者需以「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為創意發展主軸,加入你無限想像功力,融入吉祥物角色思考,創作出足以代表大會精神的創意紀念商品。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地域、不限年齡,具有無限創意的你。

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時間: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17:00 止
作品繳件日期:2009 年 10 月 7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3 日 (以郵戳為憑)
初審時間:2009 年 11 月 17 日
公布入選名單:2009 年 11 月 20 日
網路票選活動: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複審時間:2009 年 12 月 14 日
公布得獎名單:2009 年 12 月 18 日
頒獎記者會:2009 年 12 月底

競賽獎項:
〈1〉冠軍: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2〉亞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3〉季軍:一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含稅) 及獎盃一座。
〈4〉佳作:十名,各得獎狀一紙。
※以上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花博官方紀念品館─風味館展出,並成為主辦單位所開發、生產或銷售之花博紀念系列商品。
※得獎者有機會獲得聯合報於花博紀念品專欄專訪。
※進入複賽的 20 位入圍者 (含得獎者) 皆需配合活動相關之行銷宣傳活動,並出席頒獎記者會。

評分標準:
初審將篩選出20件優秀作品進入複審,20件優秀作品再經過複審選出冠、亞、季軍及佳作作品。
初審
設計創意  50% (包含以下)
‧作品平面圖案色彩 30%
‧作品外觀造型   30%
‧作品整體性    40%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複審
創意設計  40% - 美學表現、市場定位、創新性、設計概念、趨勢性材料應用
技術可行性 30%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商品有實現量產之可能
完整性   20% - 圖面表達、文字、競賽主題表現、設計說明
網路人氣  10% - 網路得票率

網路票選活動:
〈1〉網路票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3 日 23:59 止
〈2〉網路投票方式:請上官網 (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即可參與投票,投下誰是你心目中的花博創意紀念品的第一名。(每人限投一票)
〈3〉本活動將抽出 50 位幸運投票者,送出花博精美小禮物乙份,得獎名單將於 2009 年 12 月 18 日公布於官方網站上。

參賽約定事項:
<1.>參賽者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
<2.>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或涉及違法侵權情事。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其有任何不符合本次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或者涉及仿冒、抄襲或其他違法侵權等情事者,主辦單位有權公布並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參賽者承諾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4.>得獎作品(含所有設計稿、說明、及作品創作過程之全部著作,以下同)之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歸屬:
1.冠、亞、季軍得獎作品:其全部著作財產權及智慧財產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保證不擅自利用或將該作品轉讓或授權第三人。
2.冠、亞、季軍以外之其他得獎或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永久、無償、不限方式與用途之利用權,包括(但不限於):得自行或授權第三人進行重製、改作、發行、生產銷售、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或為其他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之行使與利用。
3.以上所有得獎或入選作品之參賽者,均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4.參賽者如違反上述任一保證或規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展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5.>參賽者之報名作品、設計圖、及所提供之相關說明與資料,無論是否得獎,其所有權均由主辦單位取得,前述參賽作品、資料等一律不予歸還,參賽者請自留備份。
<6.>參賽者需清楚且正確地填寫其相關資料,如參賽者為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所有參賽文件(包括報名表及智慧財產權同意書)均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簽章。前述資料如有不實、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以致無法聯絡參賽者或者發生文件不生效力、效力未定或有其他疑義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獎狀。
<7.>如有因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相關資料或行為,致生損害於本比賽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情事時,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等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對其提供之作品、資料以及其相關行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參賽者如因不履行或違反本比賽各項要求、辦法或規定,而導致本比賽、主辦單位或其受讓人或被授權人產生任何損害,參賽者應予以賠償。
<9.>所有獎項無法兌換為等值的商品或現金。主辦單位並保留變更本比賽相關活動辦法的權利。
<10.>本次比賽如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次比賽。
<11.>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辦法、獎項、時間及得獎公佈、網站等修改的權利,修改後將逕行於活動網站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1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13.>如有未盡事宜,依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參賽者同意受其拘束。

詳情請見活動網站:souvenir.2010taipeiexpo.tw

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通緝!張君雅小妹妹 - 創意大頭目

 
全面通緝!!廣告創意頭目大搜羅!!

重金懸賞!!
全面通緝藏匿張君雅小妹妹的創意大頭目~~
只要你滿腦子 KUSO 思想,滿肚子趣味主義,歡迎把張君雅小妹妹綁架去,就有機會被重金犒賞!!
獲得最高 5 萬元的高額獎金,作品還有機會在 Youtube 首頁播放喔!

時間排程
廣告徵稿時間:2009 年 11 月 05 日 (四) 至 2010 年 01 月 03 日 (日)
網路投票時間:2010 年 01 月 04 日 (一) 至 2010 年 01 月 17 日 (日)
得獎公佈日期:2010 年 1 月 25 日 (一)
得獎作品露出時間:
‧1/26 - 1/27 Youtube 首頁
‧1/28 Yam 天空首頁
‧1/29 Yam 天空部落首頁

活動辦法
1. 以「張君雅小妹妹」為主題,不限古裝時裝太空裝;不限泡麵零食或人裝,只要有「張君雅小妹妹」深藏其中,並為一完整廣告故事,皆可參加!
2. Demo 影片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 (DV 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 並後製作編輯配音,或使用多媒體形式 (如 Flash) 創作亦可,請注意影片須先上傳於 YouTube 後,再於活動頁填寫相關報名資料,即完成活動報名。
3. 影片規格、格式必須符合 YouTube 上傳限制(請先詳閱 Youtube 說明),影片長度限制 60 秒以內,並請在您上傳的影片標題欄位填入【張君雅小妹妹】字樣。
4. 收件截止日期為 2010 / 01 / 03,並於 2010 / 01 / 04 - 2010 / 01 / 17 開放投票,投票需登入 facebook 之後方能投票,投票期間每人每天不限投票次數,但同一位參賽者一天僅能投一票。

評選標準
創意表現 40%
演員表現 20%
編劇   20%
導演   20%
‧由評審選出前五名,加上網路票選前五名,共取十名進行決選
‧十名參加決選的得獎作品,將由學術界與產業界專業評審團,在 1 / 8 (五) 於中州技術學院開會評選出,並於 1 / 11 (一) 於活動網站、張君 雅blog 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獎項
第一名:50000 元 + 作品於 1/26 Youtube 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第二名:30000 元 + 作品於 1/27 Youtube 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第三名:10000 元 + 作品於 1/28 Yam 天空首頁固定露出一天
最受歡迎 (網路票選) 第一名 - 於 1/29 Yam 天空部落影音固定露出一天
熱情參與獎:十名,每人一箱張君雅小妹妹捏碎麵
※感謝網友熱情參與,參與投票的網友皆擁有抽獎資格,有機會獲得一箱張君雅小妹妹捏碎麵

注意事項
1.此活動由維力食品公司與中州技術學院共同主辦,獎金由維力食品公司提供,中州技術學院統一發放,而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則為維力食品公司擁有。
2.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等不當的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3.參賽作品須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4.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公開過作品,作品須為原創性創意短片,無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5.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6.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7.獲獎者作品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8.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及活動期間廣宣行銷用途(包括於eDM、活動BANNER、議題操作、廣宣參賽等),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
9.著作權: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需提供影片檔及簽立移轉同意書,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若獲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10.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維力食品恕不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11.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12.參與本活動者請真實且正確地填寫、提出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活動小組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3.得獎者將於得獎公告後三週內寄出通知,若獲獎人因資格不符或願意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
14.參加活動者需詳填個人基本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活動小組無法連絡通知者,視同審查無效。
15.若獲中獎者未提供或提供不實資料,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
16.由於活動中獎時須通知領獎人,請務必填寫與提供正確資訊,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7.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活動小組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8.活動小組有權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將於活動網頁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1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元 (含) 以上,中獎者須事先扣繳 10% 稅金。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稅金,視同棄權。全年度於主辦單位累積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於次年度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
20.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活動網站:http://apps.facebook.com/powmain/?home (需登入 Facebook)

2010 金蝶獎

 
一、活動主旨
「2010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是台灣設立及鼓勵書籍設計、裝幀唯一獎項。邁入第七屆的金蝶獎,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美學設計潮流與發展,獎勵出版業者的突破,為台灣出版界注入創意及活力。

2010 年的金蝶獎,本著鼓勵創意、獎勵優秀書籍設計的理念,分為「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封面設計」兩大獎項,各獎項發給金獎、銀獎、銅獎各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共計十六名獲獎者,以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同時,每一個出版金銀銅獎書籍的出版社,亦將獲得獎金一萬元。除了鼓勵書籍設計創作者的展現,亦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是出自出版社整體團隊努力成果,用以加深及擴大金蝶獎的意義。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獎項
1.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2.封面設計獎

四、獎勵辦法
1.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金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伍名,各頒發獎座乙只
2. 封面設計獎
金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壹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伍名,各頒發獎座乙只
3. 金銀銅獎出版社共陸家,各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4. 榮譽獎出版社共拾家,各頒獎座乙只
5. 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0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世界最美麗的書」競賽
6. 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座談會

五、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 - 出版者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 - 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本屆金蝶獎可接受由出版社報名或由設計者個人報名。參賽作品必須擁有ISBN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參賽者擁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無爭議。由個人報名之參賽作品,若由出版社提出著作權異議,該作品隨即失去參賽資格,報名人不得異議。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得自行報名。
2.限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為對象,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2010年1月初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並公佈於活動網站,預定於 2010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 1/ 27 ~ 2 / 1 日)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0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證明文件影本。出版事業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出版事業登記證」之影本乙份,個人請檢附身份證影本乙份。
(3)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上述三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陳敏珍組長收),並以掛號寄出,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2010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請下載填妥後,E-Mail 至joseph@taipeibookfair.org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至主辦單位,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或引用國外設計作品之出版品,請勿報名。
5.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週知。

活動網站:http://www.tibe.org.tw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7 王志光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joseph@taipeibookfair.org

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苗栗的天空」攝影比賽

 
壹、活動宗旨
為打造一個『藍天綠地、青山綠水、健康永續』的家,因此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特別舉辦『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希望藉由攝影活動競賽,紀錄苗栗鄉親眼中最純淨的家園景觀,以追求自然再生、地球永續經營的綠色環保為活動目標。

貳、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參、參賽資格
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者(傳統、數位相機不限)皆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三張為限。

肆、參賽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苗栗的天空』,相關內容可包括苗栗地區自然景觀、人文風情、自然生態、建築古蹟與在地文化之美,並附上攝影題目及文字說明(限 100 字(含)以內)。

伍、參賽方式
1.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於活動網站 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下載或至苗栗縣政府大廳服務台、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索取。
2.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需浮貼一份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品,請另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為節省資源,響應苗栗縣政府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3.信封封面如【附件二】,郵寄或親自送件者皆需將作品放置信封內,務請使用【附件二】信封封面。
4.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陸、作品規格
1.傳統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一律沖洗為 8 × 12 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惟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腦修圖、合成或裝裱等相關後製程序。
2.如為數位影像作品須以 6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 3000 X 2000 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以及使用 Photoshop 等影像編修軟體作影像合成或修改。
3.每件作品需貼黑色襯紙或硬紙板 (25 公分 x 35 公分) 正面上,背面需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需詳細填寫。
4.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讓渡同意書,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柒、收件方式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1 月 20 日 (星期五) 下午五點止(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親自送件者應於 11 月 20 日下午五點前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亦不予受理)。
2.寄件地點:36048 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府前路 160 巷 41 號。(【附件二】為信封封面,務請使用以符合報名規格。)
3.洽詢電話:『 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 - 苗栗的天空攝影成果展』劉小姐 037-364401 #26。

捌、獎項說明
冠軍一名 獎金 7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亞軍一名 獎金 5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季軍一名 獎金 3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五名 獎金 1000 元整、參賽證書乙張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退回

玖、評選規定
邀請學者專家兩名,本局局長或科長級一名。

壹拾、評選方式
主題相關性 20%
畫面協調性 20%
畫面結構  20%
創意    20%
其他    10%

壹拾壹、得獎公佈
1.於 98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三)將入選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入選公布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2.入選作品將於 98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會場周邊展示進行決選,展示地點配置圖將與入選名單一併公告,並於當天進行獎項公布及頒發。(頒獎正確時間,主辦單位有權調整,請各參賽者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事項)

壹拾貳、報名注意事項
1.違反拍攝影像創作精神之作品如: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美編、修片、格放、疊片、護貝、裝裱、不收連作以及已公開發表或已於其他比賽得獎等情事,請勿報名。上述事項若任一項違反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參賽證明。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2.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報名資料及參賽作品,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
3.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作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為者視同棄權。
4.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媒體採訪使用,得獎作品之檔案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起,讓與主辦單位。
5.您的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選出參與『2009 幸福節能‧比綠世代』日光校園演唱會者,等同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就您的作品進行必要剪輯,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之目的,將您的作品進行公開發表或其他使用。如您不同意上述主辦單位的使用方式,請您不要報名參加本活動。
6.得獎人領取獎金(或獎品)需附帶得獎者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若為代領需有得獎人之授權書、得獎人身分證影印本及得獎人之印章,方能代為領取。
7.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8.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9.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0.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11.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及簡章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3.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4.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指導、協辦單位、員工、及贊助廠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5.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6.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7.其餘簡章上為詳盡之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活動網站:http://www.art-fruit.com.tw/festival/green.html

「TGL」工業設計大賽

 
競賽主題:
TGL 台灣綠光計劃
第一屆 TGL 台灣綠光計劃設計大賽期望以綠的元素、光的動能為出發點,在環保相關議題以及光的能量 (如太陽能) 為首要考量下,以下個世代為背景,設計出具備以上特質的工業產品,並有機會在未來大幅生產,為台灣設計本體開創先鋒,並使現今市面上的產品跨足下一個世代。

競賽產品類別:
‧4C 科技產品
‧生活用品
‧交通工具

競賽時程:
報名日期:98 年 10 月 1 日 ~ 98 年 12 月 16 日
初選收件截止:98 年 12 月 16 日
評審初選期間:98 年 12 月 17 日 ~ 98 年 12 月 21 日
初選名單公佈:98 年 12 月 23 日
網路票選活動開始:98 年 12 月 25 日 00 時 00 分
網路票選活動結束:99 年 1 月 3 日 23 時 59 分
決選暨頒獎典禮:99 年 1 月 22 日 (星期五)

競賽對象:
‧專業組:一般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科系老師,以及對設計有強烈熱忱之人士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 5 人以下)
‧學生組:凡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對設計有強烈熱忱學生所組成的個人或團隊。(限 5 人以下)
※備註:報名團隊中只要有其中一人為非學生身分, 即歸類為專業組。

報名方式:
‧下載比賽報名表,並將個人資料填寫正確後,連同比賽作品寄送至宙盟資訊。
‧將下列文件用 A4 牛皮紙袋寄送至宙盟資訊,作品收件截止日期為 98 / 12 / 16 並以郵戳之寄送日期為憑。
A. 報名表
B. 作品光碟,內含:
a. 三面尺寸配置圖一張(請於正視、側視、俯視標示主要尺寸)
b. 說明文字 300 ~ 600 字 (限字體大小「14」、字型「標楷體」,包含主題名稱、設計構想、創作特點及使用情境)。
※備註:作品呈現方式不限繪圖軟體,創作出符合主題的工業產品設計模型圖。

評選標準:
創新性佔 30% - 設計概念、加工技術創新-新材料應用、創新功能及用途。
新穎性佔 20% - 具突破性之外觀與造型。
擬真度佔 30% - 作品圖檔擬真度及效果。
環保性佔 20% - 具保護地球與環境與健康概念。

評選方式:
初選: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作品內容評分,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十組晉級決賽。
決選:初選入圍之參賽者須在初選結果公佈後,評審依據「評選標準」,依照參賽者繳交之初選作品內容、現場報告表現,並需製做出 1 分鐘的短片,短片內容請自行創意發揮 (例:產品結構展示、產品使用方式等...自行發揮)。專業組和學生組將各選出前三名分別為綠光首選、綠獎、光獎。
綠光人氣獎:加入會員投票制。初選名單公布之後,民眾需加入宙盟資訊會員,在票選網站上進行網路票選,在票選期間,每位會員帳號每日最多可投一票,經統計結果,第一名即為最佳人氣獎,並在 2010 年 1 月 22 日頒獎典禮上公佈並頒獎。
參加獎:凡報名「第一屆 TGL 工業設計大賽」之參賽者皆有資格參與抽獎活動,活動將於 2010 年 1 月 22 日抽出前三名參加獎項,並於現場進行頒獎。

競賽獎勵辦法:
專業組: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參加獎 (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學生組:
綠光首選: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綠獎:一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光獎:兩組,含高額獎金、一座獎盃,並每人頒發獎狀一只。
最佳人氣獎:高額獎金。
參加獎 (贊助廠商):三組,提供小贈品(價值千元)

活動網站:http://www.cinema4d.com.tw/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動畫影片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合年齡:適合 12 歲以下兒童觀賞之動畫或影片。
2. 主題:可自由訂定主題,或選擇信誼幼兒文學獎之得獎作品《媽媽買綠豆》、《子兒吐吐》、《好想吃榴槤》、《星期三下午捉蝌蚪》、《劍獅出巡》進行改編。運用信誼幼兒文學獎得獎作品改編之動畫作品,僅限參加信誼幼兒文學獎競賽專案使用,未獲主辦單位正式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授權他人於非信誼官方所主辦之文學獎活動中公開播放,亦不得張貼於私人及公開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散佈等等。
3. 語言:以華語創作
4. 作品規格:2 分鐘以上,不限定創作媒材及製作軟體,參賽作品需交 DVD ( NTSC 或 PAL 規格) 5 份。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報紙雜誌、書籍、電視、網路、手機、多媒體等電子媒體及展覽)。作品中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請註明出處。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10 年 1 月 15 日至 1 月 31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動畫影片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動畫影片參賽者請注意:
‧報名者除報名表外,請附上劇情簡介。
‧報名作品及資料概不退還 。
6.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圖畫書創作獎、動畫影片創作獎各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第 22 屆信誼幼兒文學獎 - 圖畫書創作獎

 
宗旨
1. 獎勵原創幼兒文學的創作及培育幼兒文學創作人才
2. 獎勵原創幼兒動畫及影片創作,提供孩子多元閱讀的優良作品
3. 提昇幼兒文學和幼兒影視產品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獎項與獎勵辦法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座。

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適讀年齡:適合 8 歲以下幼兒閱讀。
2. 主題:自由選擇,含故事類及知識類作品。
3. 文字:以華文創作。
4. 作品規格:不拘。
‧原稿尺寸勿大於半開,以方便稿件送收。
‧須結構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可為原創性作品,或重新詮釋既有素材。
5. 徵獎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可出版成書者。

寄件方式
1.收件日期:200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收件,郵戳為憑。
2. 請註明參加組別為「圖畫書創作獎」。
3. 請將報名表自信誼網站下載填寫清楚,與作品一同寄出,作品及 DVD 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圖稿製作請注意:
‧圖稿請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或以透明紙 (ex:描圖紙) 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黏。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圖稿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圖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請將原稿及樣書一本,一同寄來參賽,電腦繪圖者請寄列印稿一份及圖檔光碟一份。
5.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75 號 4 樓 - 信誼基金會「信誼幼兒文學獎評審委員會」收

評選辦法
1. 初選:
‧初選將選出入圍作品若干件。
‧初選入圍作品,自動取得參加決選資格。
2. 決選選出每組首獎一名、佳作獎一名。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出版權與使用權
1. 首獎作品由信誼基金出版社享有獨家出版權;佳作獎由信誼基金出版社優先出版。
2. 凡作品出版成書或影音產品,將與原著作者另定出版合約。
3. 為配合頒獎和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基金會安排展出,並在本基金會刊物或其他媒體發表。
4. 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得獎名單發表
1. 本徵獎結果將於 2010 年 4 月頒獎典禮中揭曉,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刊登於「學前教育月刊」及信誼網站。
2. 未得獎之圖畫書作品在頒獎典禮舉行過後,由主辦單位主動寄回。

◎信誼奇蜜親子網 http://www.kimy.com.tw/ChildrenLiteratureAward/
◎洽詢專線 (02) 2396-5303 分機 1822

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好宅配大金」設計大賞

 
隨著時代的進步,好的住宅只有好的空間跟好的設計是不夠的,好的空調設計關乎你是否能舒適的待在家中;大金董事長蘇一仲先生特別邀請國內知名室內設計師舉辦「好宅配大金」設計大賞,歡迎您一同參加好宅活動!

活動組別:
◎設計菁英組
◎居家生活組

活動時程:
活動期間:2009 / 10 / 01 ~ 2009 / 11 / 15
網友票選:2009 / 10 / 12 ~ 2009 / 11 / 22
評審評選:2009 / 11 / 23 ~ 2009 / 11 / 30
得獎公佈:2009 / 12 / 03
頒獎典禮:2009 / 12 / 10

參賽資格:
◎設計菁英組
1.參賽者為設計者
2.參賽作品須使用大金空調,類別為住宅空間、工作空間、商業空間、公共空間。
3.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4.發表作品可以個人或團體為單位,但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全為報名者所設計。
◎居家生活組
1.參賽者為居住者。
2.參賽作品須使用大金空調,類別為住宅空間。
3.參賽作品不限件數。
4.發表作品以個人為單位,若同一住宅空間、設計師與居住者皆各自參賽,而有作品重複得獎之爭議,請參賽者自行協調。

參賽辦法:
◎設計菁英組
1.詳填設計菁英組資料表格。
2.準備參賽作品的現場照片 4 張,一張橫式主照片 + 三張輔助照片 + 一張空調配置圖。
3.參賽作品需附 10 字內標題及 200 字內作品設計主張。
4.參賽者另須準備參賽作品的大金空調機型資料。
5.參與活動之作品皆可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
6.評審團評分 90%、網友票選 10%。
◎居家生活組
1.詳填居家生活組資料表格。
2.準備參賽作品的現場照片 4 張,一張橫式主照片 + 三張輔助照片。
3.參賽作品需附 10 字內標題及 50 ~ 100 字內作品設計主張。
4.參與活動之作品皆可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
5.評審團評分 90%、網友票選 10%。

作品規格:
1.參賽照片需有 2 張拍攝到空調或其關聯衍生配件,例如:隱藏式出風口。
2.作品的檔案格式為 jpg 上傳,檔案大小至少 2MB 以上,並在 6MB 以下。
3.作品表現主題為突顯空調與室內設計所融合的氣氛。

評選標準:
◎設計菁英組
‧設計氛圍    40%
‧環保節能    30%
‧標題符合度   10%
‧文字敘述切合度 20% (內容需帶出“大金空調、變頻空調、冷氣空調”字樣,並明確描述作品內容)。
◎居家生活組
‧設計氛圍    30%
‧環保節能    20%
‧標題符合度   15%
‧文字敘述切合度 35% (內容需帶出“大金空調、變頻空調、冷氣空調”字樣,並明確描述作品內容)。

獎項:
◎設計菁英組
金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整
銀獎 1 名:獎金 3 萬元整
銅獎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佳作獎 2 名:獎金 5 千元整
◎居家生活組
金獎 1 名:獎金 5 萬元整
銀獎 1 名:獎金 2 萬元整
銅獎 1 名:獎金 1 萬元整
佳作獎 8 名:獎金 5 千元整

詳細活動辦法及說明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daikinawards.com.tw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實習大明星》電影海報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
大夏數位傳播有限公司

海報規定:
(一)公告方式:訊息將公告於《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請上網登錄並瞭解電影劇情大綱,以利創作。另擬函通知設有美術設計系所之高中職、大專院校。
(二)參賽作品規格:
1.請以電影片名《實習大明星 Rock On 》為設計主軸,並於海報中加入電影片名《實習大明星 Rock On》。
2.請連至《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下載相關劇照,並運用至海報內。
3.輸出 A4 尺寸彩色稿直式印製,並裱於八開( 30cm X 42cm )黑色硬紙板上。
4.海報圖檔須設定尺寸為 75cm X 52cm 之電腦繪圖,解析度為 350dpi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請燒錄成光碟乙份。
5.檔案格式請使用 PageMaker、QuarkXpress、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
6. 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7.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72dpi 之 JEPG 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 700 像素。

參賽辦法:
(一)海報元素:
參賽作品規範:
1.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三件作品,作品必需符合比賽主題,並需註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及 Email。
2.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3.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二年內之作品。
4.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
(i)抄襲他人作品
(ii)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iii)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二) 參賽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職)、大專以上學生,年齡須以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
請連線《實習大明星》Facebook 帳號(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下載報名表,或電洽單位:《實習大明星》02-27005858 * 8533 楊先生聯繫。

作品送件:
(一)紙本作品:以郵寄方式,與報名表同時繳交。
(二)電腦繪圖作品:磁碟片或光碟片存檔,以郵寄方式與報名表同時繳交。
送件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31 號 B305 室,信封請註明「實習大明星海報設計」收,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98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5 點前親送或掛號寄送,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獎勵方式及名額:
首獎: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張,電影福袋乙份
入圍 9 名:(每名)獎狀乙張,電影福袋乙份

評選及頒獎方式:
(一) 評選方式:
評選項目及分數比重:
◎設計整體性 50%
◎創意性   30%
◎技巧、色彩 20%
(二) 頒獎方式:
所有入圍作品,將公開展示於中國文化大學進修推廣部,得獎作品將於電影首映會公開表揚頒獎。

附則:
1.得獎作品之所有,所有圖版與文件均不退件,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2.得獎作品將作為推廣宣傳海報且大量印刷,不另支稿費及版稅,另對相關之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
3.凡送件參賽者於報名表上切結欄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4.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比賽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狀。
5.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6.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者,將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稅額。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acebook.com/RockonStar

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98 年度校園金融知識宣導教育 flash 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為協助社會大眾 / 學生建立正確金融觀念,藉由動畫設計競賽,徵選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透過多元化宣導方式,提升國人對正確金融知識之關切與重視。
‧使參賽者在設計作品之過程中,進一步瞭解相關金融知識,同時培育正確金融觀念。
‧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辦理單位
‧委託辦理單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執行單位:識方網絡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
(一) 全國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國中之在學學生,每件作品得由 1 名老師予以指導。
(二) 全國社會人士(含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競賽組別
(一) 國中生組
(二) 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組
(三) 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組隊人數
每件作品限 1 至 3 人參與共同創作,每組報名作品數量一件。

活動主題
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

創作內容
「正確金錢觀」、「正確理財」、「正確理債」、「正確用卡」、「珍惜信用」擇一為內容,作為作品創意主題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11 月 29 日 (星期日) 24 時止 (郵戳為憑)。

作品繳件
將參賽資料暨作品以網路上傳或掛號郵寄等方式予執行單位,如作品原始檔案 (.fla 檔) 超過 10MB, 請連同報名表及同意書逕以郵寄方式繳件,報名表請自活動網站下載 。
(一) 上傳網址http://flash.i-direct.com.tw/
(二) 通訊地址:702 台南市新孝路 79 號 1 樓 「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活動小組收。信封註明「金融樂活 理財 SO EASY 金融觀念 flash 創意動畫選拔競賽」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規格
(一) 自宣導金融知識五大主題中擇一主題進行設計,設計內容須與主題充分連結,並具創意。
(二) 創作方式:
1. 國中生組:以 Swishmax 軟體或 FLASH 軟體自行創作 flash 主題動畫作品
2. 高中職及五年製專科學校與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以 adobe FLASH 軟體製作
(三)繳件作品數位化檔案規格
A. 檔案格式:
1.作品原始檔
2.副檔名為 SWF 格式之動畫檔案。
B.檔案大小:畫面尺寸最大為 1024 × 768 pixels,作品原始檔及 SWF 如超出 10M 請以郵寄方式繳件。
C.作品時間:製作 30 ~ 180 秒內之 flash 動畫
D.檔名名稱:以英文及數字為原則命名。
(四) 作品素材不限,可使用照片、影片、音樂、電腦繪圖等任何形式以 Flash 來呈現(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導致參賽資格及獎項取消)。
(五) 創作內容可參酌活動網站 (http://flash.i-direct.com.tw/) 有關之金融知識,但不限於活動網站所載之金融知識內容。
(六)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七) 參賽作品之檔案名稱請以英文或數字命名,以免上傳至 Linux 主機會發生無法預覽之問題,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

評審方式
本次競賽審查由評審團成員以下列評比標準進行評審:
‧主題連結性 ( 40% ):主題傳達正確度。
‧創意運用  ( 30% ):劇情創意度與活潑性。
‧美術呈現  ( 30% ):製作所使用的方式、技巧,以及作品完成後所呈現畫面的美感。
※備註:
1.前述評比標準與比重如有更動,由評審會議決定之。
2.若遇同分情形,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名次。

獎勵辦法
各組別依評分高低取前三名獲獎,四到六名取佳作獎,各獎之獎金及獎品如下:
社會青年組 (含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第一名:新台幣三萬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八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 新台幣五仟元及獎狀一只。
全國高中 (職) 五年制專科學校:
第一名:新台幣一萬八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五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 新台幣三仟元及獎狀一只。
國中生組:
第一名:新台幣一萬二仟元及獎狀一只。
第二名: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一只。
第三名:新台幣五仟元元及獎狀一只。
佳作:(三名)新台幣三仟元及獎狀一只。

※備註:
1.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組、國中生組獲獎者,該件作品若設有指導老師,指導老師獲個人獎狀一只。
2.各名次得獎作品若為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其獎金平均分配。

評審結果公告
得獎公告:12 月 18 日 (五) 於活動網站公佈獲獎名單。
得獎通知:由執行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相關領獎事宜隨同專函告知。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需符合本案有關參賽作品之規定並提供所需完整資料。
一、參賽作品內容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內容。活動執行單位保有淘汰權。
二、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畫質太差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三、參賽資料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評審有權視參賽情況決議最後獎勵,必要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
五、得獎者以得獎一次為限不得重覆,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次日並依得獎者於本活動所填寫的資料,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領取獎項相關事宜。
六、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者,執行單位得依法對獲獎者扣繳 10% 稅額,如未超過金額仍須依法報稅,但不需繳付機會中獎稅。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一切競賽規定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版權聲明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需取得合法使用權,並不得抄襲,引用文章資料應載明出處。若經發現抄襲盜用情事,取消參賽資格;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二、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三、抄襲、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經法院確定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已發獎狀、獎金及獎品須交還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有關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參賽作品內容為尊重他人版權,不得在無授權情況下擷取他人角色、劇情、音樂與其他特點。
五、由於參賽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獲報通知將在大眾媒體公開放映作品之創作者,若有任何著作權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傳加以剪輯、重製、配樂,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本規則亦適用於網路。

活動網站:http://flash.i-direct.com.tw/

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LOGO設計徵選

 
1. 活動緣起:
口腔癌是我國男性癌症發生率和死亡率第四名,更是 25 - 44 歲男性最多人罹患的癌症!四年罹患口腔癌的人數,一年高達 5,352 人罹患口腔癌,且約有 2,200 人死於口腔癌!在台灣,檳榔與口腔癌關係密切:88% 口腔癌患者有嚼食檳榔的習慣,因此口腔癌防治工作與檳榔防制息息相關。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結合檳榔防制及口腔癌防治之社會團體及個人組成工作聯盟,於 2008 年 4 月 2 日成立,共同努力於口腔癌防治、宣廣檳榔健康危害,期能降低檳榔嚼食率及口腔癌的發生率與死亡率。

作為新的聯盟,希望對內凝聚聯盟成員的共識,以及對外吸引社會大眾參與並且提升對檳癌防制工作的了解與關注,因此藉由創意活動,邀請全民參與標誌設計比賽,塑造聯盟的組織形象。

2. 主辦單位: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
3. 贊助單位: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4. 徵選項目與條件: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 LOGO (標誌),必須能充分展現聯盟的精神與宗旨。

5. 徵稿時間:
即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30 日截止

6. 參賽資格:
不限

7. 作品規格:
請繳交書面及電子檔各一份,說明如下:
‧書面 - 請將作品列印於 A4 規格報名表並填妥各項資料,共三頁:
§ 第一頁:Logo 彩色
§ 第二頁:Logo 黑白
§ 第三頁:參賽者基本資料、設計理念說明 (100 字以內),以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請務必簽名)
‧電子檔 - 請儲存為向量檔或 jpg 檔格式 (解析度300 dpi,並編排於 210 x 297 mm 檔案中),並燒錄成光碟。

8. 投稿方式:一律以郵寄投稿方式
‧請將報名表正本及電子檔光碟寄到:104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91 號 3 樓 「台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收
‧請註明「台灣檳癌防制聯盟 Logo 徵選活動」
‧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9. 評分標準:
視覺   30%
理念傳達 30%
創意   20%
應用度  20%

10. 評選方式:分二階段評選
‧初選階段:由聯盟會員各選出五名作品進入決選,
 評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2 日至 6 日
‧決選階段:由評審委員從初選選出作品,評選出前五名優選作品,以及首獎一名
 評選時間:2009 年 11 月 9 日至 13 日

11. 獎勵方式:
‧首獎: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狀乙面

12. 名單公佈與頒獎:
‧入選及首獎名單與作品將於 2009 年 11 月 30 日公佈在活動網頁與聯盟部落格
‧頒獎(首獎與優選獎)將於 2009 年 12 月 2 日「台灣檳癌防制聯盟」舉辦的活動頒贈

13. 相關規定:
‧參賽者每人以一次投稿為限,重複投稿以棄權論。
‧參賽作品限原創之作品,不得抄襲、改編、冒名頂替,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狀及獎品外,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請提供投稿者真實個人資料,以利後續聯絡、通知及獎金兌換作業。若經發現資料不符則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
‧依稅法規定,中獎獎項之總獎金超過 1,000 元時,優勝者需申報並繳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核對 (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護照影本 ),依稅法規定須扣繳 10% 之稅金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扣繳 20% 之稅金 )。
‧參賽者為著作人,凡投稿之稿件資料將歸「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版權所有,不得取回或轉為他人所有。
‧參賽者需提供設計圖之原始檔案,凡投稿作品著作權皆歸「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作品及相關呈現、應用,不另給酬。
‧參賽作品未達到標準,獎項以從缺論。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投稿者請自留底稿。
‧本徵文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徵稿活動事項若有疑問,請電洽活動洽詢專線。

14. 聯絡方式:
「台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
白小姐 (02) 2507-8006 #611
謝小姐 (02) 2507-8006 #623
e-mail:nobetelnut@gmail.com

活動網站及資料下載:http://www.sunshine.org.tw/nobetelnut/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