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
第十八屆時報金犢獎
參賽資格: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
獎勵辦法:
一、年度最佳金犢獎:
自所有金犢獎中評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壹座。
二、2009 年最佳學校金犢獎:
自所有得獎作品中統計金、銀及銅獎得獎數,得獎數最多之學校獲得,分為台灣大專、台灣高中(職)及大陸高校各一名,各得獎座壹座。
三、指導老師獎:
優選獎以上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個人指導之所有作品獎狀壹紙。
四、校長獎:
(1)台灣及其它地區:自各校參賽作品達一百件者,由各校自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以此類推,各得獎狀壹紙。
(2)大陸:凡參賽作品達兩百件之學校,可在初審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兩名;各得獎狀壹紙。
五、第一階段評審:
(1)優勝獎:進入複審之入圍作品各獲入圍證書壹紙。
(2)優等獎:每一類項各五名,各獲獎狀壹紙。
(3)入圍獎:每一類項一名,各獲獎狀壹紙。
六、第二階段評審:
金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獎座壹座。
銀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壹座。
銅犢獎:每類項選出一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佳 作:每類項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優 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七、高中(職)組:
所有類項均可報名,平面廣告類可選擇參加高中組或大專組,限擇一參賽。
參加其他類項者與大專組綜合評選。平面類將分項評選出以下獎項:
(1)最佳新人獎:自平面廣告類各品牌中,各選出二名,榮獲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獎座壹座。
(2)佳作:每項各選出五名,榮獲獎狀壹紙。
(3)優選:選出若干優秀作品,榮獲獎狀壹紙。
參賽類別:
一、廣告設計類:
1. 臺北城市意象廣告設計
2. 旺旺公益廣告設計
3.“5.12”汶川大地震公益廣告設計
4. JUST US 飾品品牌形象廣告設計
5. 悟空威客網形象廣告設計
6. 義守大學國際學院形象與招生廣告設計
‧平面廣告類:以上各項分項評選
‧電視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網路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廣播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動畫廣告類:以上各項不分項,綜合評選
二、指定品牌專案:
1. 北京故宮博物院明信片設計
2. 廣州嶺南印象園門面設計及旅遊商品設計
3. 海西汽車博覽會“未來汽車”外觀造型創意設計
4. NewWebPick 支付卡卡面設計
5. 寶貝荳時尚人物插畫設計
6. 金犢獎 20 周年行銷活動企劃案
三、 技術類: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重複報名,分三項評選
1. 文案對白項: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2. 美術設計項:以上類別之作品均可再重複報名
3. CF 製作技術項:報名電視廣告、動畫廣告類之作品
作品規格相關規定:
一、平面廣告類:
(1)一律以設計稿參賽,作品尺寸指定為 A3 (297 * 420mm) 或 A4 (210 * 297mm) 兩種尺寸為限。廣告系列作品限三張以內。
(2)參賽作品繳交方式可分為:
a. 自行輸出 (規格如下列 (3)-(8) 之規定)。
b. 繳交圖檔 (規格如下列 (3) 之規定),由執委會統一輸出。(相關規定另行公佈)
(3)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圖檔(光碟-請務必填寫作品編號)、檔案清單(檔案名稱請依(4)之規定)。圖檔請以PC規格為佳,同一作品請繳交兩種格式:
a. *jp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CMYK 色彩或 RGB 色彩。
b. *ti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或 RGB 色彩。
(4) 圖檔名稱請存為「作品編號-產品名-作品名」如:TA1-001-林務局-鐘篇,並存於光碟中。上述之作品編號產生於線上報名之後;系列稿請加註。如:TA1-001-1,TA1-001-2,TA1-001-3,其中 TA1-001 為作品編號,-1 表示系列中第一件,以此類推。
(5)需裱貼於 200 磅黑底或白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
(6)系列作品請務必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由左至右之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連接。
(7)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8)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份繳交執委會。
二、電視廣告類:
(1)一律以 DVD (720 * 480 NTSC 標準) 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錄影帶上,一份繳交執委會。
(4)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普通話對白,以利評審評選。
(5)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三、網路廣告類:
(1)每件參賽作品可任選其一:
A. 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
B. 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
C.一則橫幅廣告 (尺寸不限) 與一頁到五頁廣告網頁,點選廣告後,以連結方式進入廣告網頁。
(2)廣告網頁需為 HTML 格式,適用 FireFox2.0 及 IE5.0 以上版本瀏覽器,圖檔格式為 GIF、JPG、SWF、WMV、PNG 或 FLV 等格式。
(3)為了移置性考量,請採用相對路徑描述檔案或連結位置。
(4)廣告網頁不限制使用其他程式,如 JAVA、JavaScript 等,但必須是 FireFox2.0 及 IE5.0 以上版本瀏覽器內建便可支援之功能,螢幕畫面以最佳瀏覽解析度為準。由於評審時採取單機展示評審,請勿使用有關伺服器端的程式。
(5)請將每一件參賽作品的所有檔案存入同一檔案夾中,並以 ZIP 或 RAR 格式壓縮,橫幅廣告命名為「banner.html」(建議以 gif 或 flash 格式)、廣告網頁起始頁命名為「webpage.html」;若為多頁廣告網頁,命名請依序編號「webpage-序號.html」,例:「webpage-1.html」、「webpage-2.html」...。
(6)參賽者應另準備一頁網頁介紹自己及參賽作品,此網頁僅供得獎作品展示階段輔助說明之用,不納入評審的考評,請詳述參賽者姓名、學校及簡介圖片,存成另一檔案夾,命名為「INTRO」,檔名則命名為「intro.html」。
(7)請上http://www.timesawards.com,上傳作品。
(8)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不另行通知。
(9)請將線上報名之表格列出並隨同付款書一同繳交至執委會。
四、廣播廣告類:
(1)以 MP3 或 WAV 格式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系列作品每支廣告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並填寫完整之普通話對白/旁白文字。
(3)參賽作品請存於光碟中,檔案名稱同於平面類 (4) 之規定。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光碟上,一份繳交執委會。
五、動畫廣告類:
(1)一律以 DVD (720 * 480 NTSC 標準)參賽,作品長度以 15、30、45 秒為限。
(2)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 1 秒鐘。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3)每件作品單獨繳交一張光碟,檔案名稱同平面類 (4) 之規定。
(4)每件作品請於線上報名後列印二份報名表,一份附件於錄影帶上,一份繳交執委會。請於線上填寫完整對白,以利評審評選。
(5)請勿於作品首、尾呈現姓名、學校等作者資料。
六、技術類:
(1)凡以平面作品參加技術類者,皆需繳交二份輸出作品,其餘請繳交一份即可。
(2)報名文案對白項者請於線上填寫完整文案,以利評審評選。
七、本屆指定品牌類
1. 行銷企劃類:行銷企劃書,以 A4 白紙為主,頁數 15 頁以內
2. 略:視題目內容而定
收件:
一、日期:
2009 年 3 月 1 日(日) ~ 2009 年 4 月 24 日(五)(以郵寄日戳記為憑)
二、繳件方式:
(1)通訊:將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置於信封袋寄至本會。
(2)現場:將報名文件及報名作品,親送本會。(集中收件時間:4 月 21 - 24 日 09:00 至 18:00 地點將於 4 月份另行公佈)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timesawards.com。
(1)請點選「時報金犢獎」,選取「第十八屆時報金犢獎」畫面將出現本屆金犢獎專屬網頁。
(2)請點選「線上報名」,進入報名網頁。
(3)請先輸入聯絡人身分證字號,填寫聯絡人資料,再進行作品資料輸入。
(4)以「另存新檔」功能備份儲存您的報名資料。
報名繳交文件:
表一、參賽作品明細表及約定聲明書。
表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每位小組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未滿二十歲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務必隨報名表繳交;請貼於規定表格內)
表三、付款書及報名費用(匯款請附收據);繳件前請先確認是否轉帳成功。
表四、報名表(每件作品請繳交二份,一份隨件繳交,另一份貼於作品表板後或附於光碟盒內)。
表五、作品主旨及旁白說明。
報名費用:
一、單件作品每件 200 元新台幣,系列 2 件 300 元新台幣,系列 3 件 400 元新台幣。
二、若平面作品需執委會提供輸出服務,需另加輸出處理費用:規格 A3,作品每件 150 元新台幣。
繳費方式:
現金:請親至本會繳款。
現金袋:請至郵局購買『現金袋』以『掛號』寄至本會(寄件者姓名須與報名聯絡人相同)
ATM 轉帳:轉帳完成後將 ATM 繳款收據 (請寫上報名作品之聯絡人姓名) 附報名表上郵寄至本會,以利對帳。
※ 銀行行名:華南銀行萬華分行 銀行代碼:008
※ 帳號:線上報名後,系統將自動呈現於付款書上
評審:
一、日期:
第一階段評審:
2009 年 5 月 16 日(六)、17 日(日) 地點:大陸
2009 年 5 月 07 日(四)、08 日(五) 地點:台灣
第二階段評審:
2009 年 5 月 20 日(三)、21 日(四)地點:大陸
二、辦法:
第一階段評審:
採取大評審團制,並分組評比,選取其中 10% - 15% 入圍,進入複審。
第二階段評審:
(1)由複決審評審團針對入圍作品給分,並選取 20% - 25% 入選,進入決審。
(2)行銷企劃類入圍者於評審現場提案競賽,每組 20 分鐘,形式不拘
決審:由評審委員採討論方式進行,選出各項得獎者。
總決審:於所有金犢獎中,選出一名年度最佳金犢獎。
三、校長獎:
台灣及其它地區:凡參賽一百件以上之學校,參賽作品初審入圍後,由該校組成評審團自行評選。
大陸地區:凡參賽兩百件以上之學校,參賽作品初審入圍後,由該校組成評審團自行評選。
頒獎典禮:
台灣及其它地區:預定 2009 年 5 月 30 日 (六) 台北市政府親子劇場。(錄影轉播)
大陸地區:預定 2009 年 6 月13 ~ 14 日 (六、日) 北大百周年紀念講堂。(錄影轉播)
本會資訊:
時報金犢獎執行委員會
台灣:
地址:台灣台北市 108 萬華區艋舺大道 303 號 B4
聯絡電話:002-886-2-2308-7111 轉 6247、6220 林麗萍
聯絡傳真:002-886-2-2308-6974
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電子郵件:rita@mail.chinatimes.com.tw
大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8 號現代城 B 座 1602
聯絡電話:002-8610-8589-5822 王歡
聯絡傳真:002-8610-8589-0019
網站:http://www.ad-young.com
電子郵件:jindujiang@126.com
活動網站:http://www.timesawards.com
我愛公廁徵文創作比賽、「我愛公廁」創作大賽
宗旨:全民反髒污共創美麗新北縣,打造公廁新願景「乾」與「淨」,促使管理維護單位朝向五大指標「不濕」、「不髒」、「不臭」、「自主管理」、「綠美化」邁進,使本縣的公廁乾淨乾燥不打滑,潔淨無垢無髒污、垃圾桶無滿溢,通風良好無異味,落實男、女及殘障廁標示,清掃維護要確、實記錄,清潔工具整齊置放於定點,適度的綠化、美化裝置,打造舒適、優質的如廁公共空間,藉由文字的描述,推廣縣民對於公廁內的物品愛物、惜福觀念,使民眾發揮公德心,共同締造又「乾」、又「淨」的公廁文化。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現就讀或設籍於臺北縣內年滿 16 ~ 25 歲之在學學生
比賽組別與辦法
分為創意宣導標語以及創意四格漫畫組,內容須符合臺北縣政府所推動之公廁如廁 6 項守則其中 1 項為主題即可,大家可將任何在生活中,對於臺北縣內公廁的感想、觀念,藉由各個層面的人、事、地、物,以「我愛公廁」作為創作主題,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一)創意宣導標語:以宣導文句形式表現公廁如廁文化,字數在 20 字以內。
(二)創意四格漫畫:以四格漫畫形式表達公廁如廁文化。
作品展現:
請以臺北縣政府所推動之公廁如廁 6 項守則為主題,分別為:
(一)大小便時對準蹲,保持乾淨通體舒
(二)檳榔煙蒂不亂丟,異物不亂扔馬桶
(三)如廁完後隨手沖,馬桶芳香好暢通
(四)洗洗手、不甩手、地板好乾爽
(五)美化公廁好環境,綠化公廁新生命
(六)小細節、多留意、如廁好愜意
稿件形式:
(一)創意宣導標語組:
(1) 電腦檔案投稿者:直式橫寫之電腦 12 號字繕打,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順序)。需附上原始檔案,轉檔檔案限定在 5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書面投稿者:以有格稿紙書寫或以直式橫寫之電腦 12 號字繕打列印於 A4 紙張,字數以 20 字為限,交件時一式五份。
(二)創意四格漫畫組:
1.以四格漫畫呈現,不限個人參件數,但每人僅能獲獎 1 件作品(以最高獎項為準)。
2.作品規格:
(1)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 350dpi 以上,每格完稿尺寸 5787 * 4093 像素(長*寬)以上,黑白或彩色均可,四格分別以四個檔案完成,並註明清楚檔名(姓名、作品名稱、順序)。需附上原始檔案,並附上轉檔格式為 JPG 或 GIF,解析度不得小於 350dpi,轉檔檔案限定在 10MB 以內,燒錄成光碟。
(2)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 A3 (橫式) 大小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每格約長 21 * 寬 14.9 公分),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不限定繪畫方式,黑白或彩色均可,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30 日止。
報名方式:請至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epb.tpc.gov.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請將稿件與報名表寄至臺北縣板橋郵政 18-83 號信箱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我愛公廁」創作大賽收。
評分標準:
(一)評選標準:
1.主題意識(佔 50%):參賽作品對公廁的認識與見解。
2.作品結構(佔 30%):參賽作品的文章或圖案之結構、鋪陳及流暢度。
3.創意(佔 20%):參賽作品與公廁相關的創意度。
(二)評審程序:本次活動之評選作業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予以評選,由評審委員依參選作品,評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3 名之作品(不得重複獲獎),並予以公開表揚及獎勵。
獎勵辦法:
(一)創意宣導標語組:
特優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8 仟元之獎品及腳踏車乙台。
優等二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5 仟元之獎品及 MP3 乙個。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3 仟元之獎品及隨身碟乙個。
(二)創意四格漫畫組:
特優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8 仟元之獎品及腳踏車乙台。
優等二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5 仟元之獎品及 MP3 乙個。
佳作三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等值新臺幣 3 仟元之獎品及隨身碟乙個。
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投稿 1 篇參賽作品,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二)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或曾於他處發表,一經發現,褫奪參賽資格。
(三)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接收本須知之各項規定。
(四)參賽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恕難進行評審流程;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參選者對評審委員所作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五)參賽作品以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為限,如經發現有抄襲、冒名頂替、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即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承擔。
(六)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出版、發行(售)、推廣(如網站、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權利,將不另支付作者酬勞及版稅。
(七)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5%)。
得獎公告:以專函通知得獎者,得獎作品將刊登於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中,與所有縣民分享,並公開表揚。
※ 本實施計畫經局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epb.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178195
2009年3月11日 星期三
【2009 PAPER IDEA - 愛地球的自然設計】創意徵件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樹火紀念紙文化基金會
宗旨
樹火紀念紙文化基金會長期致力於推動『關心自然、守護地球』的創作思維,使自然設計成為一種形而上的創作方式、一種無法抹滅的意識形態。今年度的創意徵件,更是希望藉由紙的設計創作,敦促社會大眾省思『善』的精神內涵,在鼻息間詮釋以『善』為出發點的生活方式與價值美學,為關心自然、守護地球一份心力。
此次創意徵件內容分為手工書裝禎設計組與生活提案組,素材以紙為主,複合媒材為輔,並以製作可行性為前提之自然設計、生活時尚相關商品為發想,徵件獲獎作品將擇期展出。
徵件對象
藝術設計相關科系學生、有創意的生活實踐者、任何領域之設計師,不限年齡,可個人、可團隊參與。
徵件主題
關心自然、守護地球
徵件分組
1. 手工書裝禎設計組:
運用媒材以紙為主(手工紙與機械紙皆可),可使用其他複合媒材,作品長、寬、高以 A4 尺寸為上限,平面或立體皆可。
作品上不得署名或附加任何註記,並請附紙本及電子檔作品資料表 (附件1 ~ 附件4)。
2. 生活提案組 (徵展覽計劃):
以紙的食衣住行各方面之生活想像,策劃紙使用物與未來生活的概念,展覽需以紙為主要媒材 (占 70% )
純藝術、生活設計應用或商品化之各種可行性皆可。
作品上不得署名或附加任何註記,並請附紙本及電子檔作品資料表 (附件1 ~ 附件4)。
創作理念架構:策展理念 / 展覽規劃 / 經費預算 / 時程與進度 / 衍生活動。
展場空間圖下載
報名日期:即日起 ~ 98 年 7 月 4 日(六)
收件地點:樹火紀念紙博物館
收件時間:即日起 ~ 98 年 7 月 4 日(六)9:30 ~ 17:00,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評審結果:公佈 98 年 7 月 22 日(三)實際公佈時間請洽樹火紀念紙博物館網站查詢,得獎者並另以公文通知。
獎勵辦法
1. 手工書裝禎設計組:
(1) 展覽平台:入選作品可在樹火紀念紙博物館展覽。
(2) 課程開發:優秀作品有機會成為與樹火紙博一起開發新課程。
(3) 獎金:裝禎設計獎,第一、二、三和優選共四組。
媒材心動獎,不分名次三組。
每組最高可獲 6000 元獎金。
2. 生活提案組 (徵展覽計劃):
(1) 展覽平台:優秀計畫將安排年度展覽機會。
(2) 獎金: 20000 元。
作品展出規章:
a. 入選計畫受邀於樹火紙博 2F 特展空間展出。
b. 入選者應獨立完成品陳列佈置及相關空間設計施作之作業(含開展當日相關茶會佈置)。
c. 入選計畫展出日期,由館方規劃安排展期,或由館方與入選者協調後協定。
d. 入選者展示方式與空間施作需與館方共同協調後決議執行。
e. 展期結束後,入選展出者應負責將空間復原並完成清潔工作。
f. EDM 文宣由主辦單位製作。
報名表下載
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請至【2009 PAPER IDEA - 愛地球的自然設計】創意徵件活動網頁 http://www.suhopaper.org.tw/ 下載報名表,確實填寫以利通知活動相關事項,並回傳至 marctsai@suhopaper.org.tw 或傳真至 02-2506-5195。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徵件專線 02-2507-5535 分機 13 蔡先生。
收件方式
請參賽者於即日起至 7 月 4 日(六)止,將作品或計劃書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 68 號,樹火紀念紙文化基金會/博物館,【2009 PAPER IDEA - 愛地球的自然設計】創意徵件收。
郵戳以 7 月 4 日(六)為憑。
親自送件者請於收件期間,週一至週六 9:30 - 5:00 送至本會櫃檯,逾期恕不受理。
相關資訊:http://www.suhopaper.org.tw/
2009年3月9日 星期一
2010 世博台北館全民設計競賽
徵件辦法:
參賽者以「2010 世博台北館全民設計競賽」為主題,可以選擇參加四大主題徵件,得奬作品將有機會登上 2010 世博會台北館現場,向全世界炫耀台北!
1.設計出最亮眼的 Taipei Logo :
徵求世博台北館主題『動。感。新 台北』的 LOGO 設計
決選作品將會使用於上海世博會台北館展覽
2.給一張最迷人的 Smiling Face :
徵求每一張在台北拍下的最令人動容的笑臉
優選出 2010 張照片, 於上海世博會台北館展覽
3.寫一封最感人的 Love Letter :
徵文,談論你對台北的特殊情感與感動
優選出作品,將成為行銷上海世博會台北館影片情境參考演出脚本
4.拍一張最動人的Shining Picture :
徵求每一張台北最迷人的感動照片
優選出 48 張作品, 於上海世博會台北館展出
徵件時間:本活動期間為即日起至 2009 / 04 / 11。得獎名單將於 2009 / 05 / 1 公布於網站上
參加方式:
1.上網勾選作品授權使用及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同意條款
2.填寫參賽報名表
3.上網上傳作品
4.報名完成
競賽規格:
設計出最亮眼的 Taipei Logo - 徵求世博台北館主題『動。感。新 台北』的 LOGO 設計競賽規則
a.作品規格:
(一) LOGO 設計造型,力求簡潔而內蘊深義,並兼具美感,色彩搭配彩 1 ~ 3 色(含底色)務必於繪圖紙正面右下角註明 CMYK 標準色
(二) 電腦繪圖:A4 (21 X 29.7) 橫式 JPG 檔,解析度:300dpi CMYK 模式
(三) 投稿上傳規格請設定解析度:72dpi RGB 模式
(四) 作品設計理念須以文字輔助說明( 200 字以內)
(五) 錄取作品需提供電腦繪圖原始檔
b.參賽者應至活動網站 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上傳作品:
1.於上傳頁面勾選同意以下資料:作品授權使用及作品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
2.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姓名、聯絡電話、地址、職業、年齡、身份證字號、作品名稱、一句向世界介紹台北的短句(200 字內)連同作品(jpeg檔)一起上傳
c.LOGO 設計稿件限以圖案為主,攝影作品不列入評選。
d.參賽作品製作方式不限手繪或電腦繪圖。
e.參賽者每人限投稿件數一次。
f.參賽作品應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及獎品。
寫一封最感人的 Love Letter - 徵文,談論你對台北的特殊情感與感動之競賽規則
a.文稿需以繁體中文繕打,並於上傳頁面之作品內容欄位填入,標點符號請採用全形
b.參賽者應至活動網站 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上傳作品;
1.於上傳頁面勾選同意以下資料:作品授權使用及作品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
2.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姓名、聯絡電話、地址、職業、年齡、身份證字號、作品名稱及作品電子檔 (.txt 檔)一起上傳
c.徵文稿件限以中文為主並且字數在300字以內,圖畫或攝影不列入評選。
d.參賽者每人限投稿件數一次。
e.徵文主題,參賽作品及照片不得有違善良風俗,與主題無關、情色暴力者一律刪除,且不能重複投稿、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著作權法等,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並限未在任何一地發表、出版或獲獎,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及獎品。
給一張最迷人的 Smiling Face - 徵求每一張在台北拍下的最令人動容的笑臉之競賽規則
a.參賽作品一律以數位相機拍攝,電子圖檔至少為 300 萬畫素以上,格式不得小於 1080 x 1920,檔名限採英文及數字命名。
b.禁止使用任何軟體修改作品照片或彩繪。
c.參賽者應至活動網站 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上傳作品;
1.於上傳頁面勾選同意以下資料:作品授權使用及作品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
2.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姓名、聯絡電話、地址、職業、年齡、身份證字號、作品名稱、一句向世界介紹台北的短句(30 - 50 字內)連同作品 (jpeg 檔)一起上傳
d.參賽作品製作方式不可用手繪或電腦繪圖。
e.參賽者每人限投稿件數一次。
f.參賽作品應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及獎品
拍一張最動人的 Shining Picture - 徵求每一張台北最迷人的感動照片之競賽規則
a.照片主題:A.都市景觀 B.文化風俗 C.生活
b.募集照片對象:職業攝影師或業餘攝影師
c.參賽作品一律以數位相機拍攝,電子圖檔至少為 600 萬畫素以上。
d.投稿格式 2323 x 1650 像素 200dpi 之 jpg 檔,檔名限採英文及數字命名。
e.錄取作品需提供最少 2323 x 1650 像素 600 萬畫素之檔案
f.禁止使用任何軟體修改作品照片或彩繪。
g.參賽者應至活動網站 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上傳作品;
於上傳頁面填妥以下資料:作品授權使用及作品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年齡、身份證字號、作品名稱、創意說明(200 字內)連同作品 (jpeg 檔)一起上傳
h.參賽作品製作方式不可用手繪或電腦繪圖。
i.參賽者每人限投稿件數一次。
j.參賽作品應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及獎品。
評審方式
1.本次競賽評審方式由評審團成員評審分數組成
2.作品評分方式:網友票選票數 (佔 30%) + 評審團評審 (佔 70%) 組成
3.四大徵件主題評分比種如下:
設計出最亮眼的 Taipei Logo
(一)主題連結性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創意運用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美術呈現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寫一封最感人的 Love Letter
(一)主題連結性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文章架構 (佔 30%):文章完整性。
(三)文詞運用 (佔 30%):文司表達的語意美感度。
給一張最迷人的 Smiling Face
(一)主題連結性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笑顏自然度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情感真誠度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拍一張最動人的 Shining Picture
(一)主題創意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攝影技巧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作品完整度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其他注意事項
1. 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2. 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3.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4. 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5.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於網路報名時勾選作品同意授權書得於公開場合展出。
6. 活動獎品將依據參加者填寫資料通知或寄送,請依規定詳填資料,若地址不全或填寫錯誤,導致獎品無法通知或寄送,視同放棄獎品,將不補發或重寄。
7.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否則評審單位有權視狀況不予刊登。 所有不刊登的作品恕不另外通知。
10. 得獎之贈品不得轉售、或是提出折現之請求。
11. 得獎人限居住於金門、馬祖、台灣、澎湖等地區。
12. 嚴禁以各種方式侵入、干擾、破壞活動網站之功能運作,若涉及違法情事,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13.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若因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
活動網站: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2009年3月8日 星期日
2009 文化數位創意加值競賽
一、活動宗旨
因應國家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趨勢,推動學生對相關產業的參與風氣,特舉辦「文化數位創意加值競賽」;為了讓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每年都能參與此活動,本競賽舉辦至今已邁入第4屆,鼓勵學生以台灣或其他國家文化為主題,運用數位創作的方式,提供有創意的作品或可行的商業計畫來參賽。
二、重要時程
2009 / 03 / 01 競賽宣傳起跑
2009 / 03 / 01 網路報名開始
2009 / 05 / 25 網路報名截止
2009 / 05 / 25 作品收件截止
2009 / 06 / 05 評審結果公布
三、主辦單位:靜宜大學資訊傳播工程學系
四、比賽辦法
1.參加資格:
台灣地區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2.作品格式:
作品表達方式不限,運用圖像、動畫、影片、文字、聲音等來表現,但所有作品需轉檔為規定形式,文字副檔名為 doc 或製作成 html,圖片副檔名為 jpg 或 png,影音 3D 動畫請輸出為 wmv 檔,flash 及 shockwave 動畫請輸出為 swf 檔。
3.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或 e-mail 報名方式,詳細規定請參考網站 http:// competition.cs.pu.edu.tw,並詳細填寫以下資料:
A.參賽者資料:
◎ 創作者:中文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全部組員都必須附上)
◎ 聯絡人:電子信箱、電話、行動電話、地址。
B.作品名稱或網址。
C.作品簡介 150 - 250 字或文化數位創意加值計劃書(不限字數、Word 格式)。
D.授權書(請至網站下載)。
E.提供簡介用途之圖檔乙幅( 20k 以內,jpg 格式)。
4.收件日期:
2009 年 03 月 01 日起至 2009 年 05 月 25 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5.送件方式:
請至本競賽活動網站完成報名手續,再將作品光碟連同授權書,一併寄送至 433 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 200 號靜宜大學資訊傳播工程學系收(信封請註明參與文化數位創意加值競賽)。
五、獎項:(*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首獎 1 名,新台幣 2 萬元。
貳獎 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參獎 1 名,新台幣 5000 元。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面。
六、評選標準:
內容評比 30% (知識性、教育性、整體表現)
創意評比 40% (創意造型、整體視覺設計、創意概念文件說明)
技術評比 30% (功能、多媒體與互動性)
七、版權:
1.參選作品使用之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如屬「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請附授權證明)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2.參賽團隊用於參賽之各項資料之智慧財產權,由原提出團隊所擁有。主辨單位保留非營利用途之使用權利,及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使用,如出版、展覽活動等活動,獲獎作品之設計者有義務協助作品之調整及修正工作。
八、注意事項:
1.切勿抄襲他人作品,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以往曾獲獎項之作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當作新作品遞交。
2.未獲入選者不另外通知,未獲入選作品之文稿恕不退回。
3.2009 年 06 月將以公函形式通知獲獎者,同時獲獎名單將上載於活動網頁上供瀏覽。
4.具體領獎辦法詳列於獲獎通知公函之內。
5.各獎項依評審小組決議可從缺。
6.主、承辨單位保留修改各競賽規則與展覽規則之權利。
九、聯絡方式:
靜宜大學資訊傳播工程學系 薛小姐
TEL: 04-26328001 轉 18032
email:hkhsueh@pu.edu.tw
地址:433 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200號
活動網站:http://competition.cs.pu.edu.tw
2009年3月6日 星期五
2009 大中華區 VR 盟主選拔賽 - Virtools 數位創作競賽
一、活動前言:
『2009 大中華區 VR 盟主選拔賽』熱潮,即將席捲兩岸三地。作為大中華區 VR 界首屈一指的 3D/VR 創作競賽,VR 盟主選拔賽將繼續秉承“創意、競技、挑戰”的專業精神,為愛好夢想實踐的朋友提供揮灑熱情的舞台。
為了鼓勵創意思維的多元發展,VR 盟主選拔賽的兩大類競賽主題為『Virtools 遊戲開發組』與『Virtools 多元應用組』,目的在鼓勵設計新秀揮灑 3D/VR 的無限可能、發揮天馬行空毫不受限的創意能力,除了 3D 遊戲創作之外,更活潑多元的 3D/VR 創意應用呈現令人驚艷的作品,面對參賽者水準的不斷提高、創作者技術的日益精湛和參賽作品創意表現的多元發展等新趨勢,本屆大賽特別新增獎項:遊戲開發組 - 網路遊戲獎、創意設計獎、美術設計獎;多元應用組 - 創意設計獎、系統集成獎、商業價值獎等獎項。意在發掘參賽者更獨特的優勢與魅力,鼓勵各領域的高手充分發揮自己的強項,創作出更切合市場需求的優秀作品。
『2009 大中華區 VR 盟主選拔賽』為你提供最廣闊的舞臺,讓你大展身手,成就夢想!享受創作樂趣、品位創意人生,2009 VR 盟主寶座,等你來挑戰!
二、主辦單位:愛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達梭系統 3DVIA Virtools
三、活動時程:
◆ 報名截止:2009 年 5 月 5 日
◆ 作品收件截止:2009 年 5 月 20 日
◆ 台灣區 & 大陸區複賽:2009 年 6 月 14 日,每組簡報、作品展示 15 分鐘,與評審答詢 5 分鐘
◆ 總決賽:2009 年 7 月 4 日 於北京舉行決賽,每組簡報、作品展示 15 分鐘,與評審答詢 5 分鐘
四、報名組別:
◆ Virtools 遊戲開發組:以 Virtools 為製作工具,以 3D 遊戲開發為主題。
評分標準:
創意性 40%
技術性 25%
美術設計 25%
音樂音效 10%
◆ Virtools 多元應用組:以 Virtools 為製作工具,凡以 3D 遊戲開發外為主題,舉凡數位行銷、建築設計導覽、教育學習、醫學模擬、工業設計...等應用,皆納入『多元應用』範圍。
評分標準:
創意性 40%
實用性 30%
技術性 30%
五、活動獎項:
◆ Virtools 遊戲開發組:
冠軍:獎金人民幣 15,000 元整、法國巴黎來回機票與飯店住宿 4 天 3 夜、VR 盟主獎盃
亞軍:獎金人民幣 10,000 元整、獎狀一只
季軍:獎金人民幣 5,000 元整、獎狀一只
優選獎 2 隊:Nitendo Wii 一台、獎狀一只
入圍獎 6 隊:獎狀一只
網路遊戲獎 1 隊:獎金人民幣 3,000 元整、獎狀一只
創意精神獎 1 隊:獎金人民幣 3,000 元整、獎狀一只
美術設計獎 1 隊:獎金人民幣 3,000 元整、獎狀一只
◆ Virtools 多元應用組:
冠軍:獎金人民幣 10,000 元整、法國巴黎來回機票與飯店住宿 4 天 3 夜、VR 盟主獎盃
亞軍:獎金人民幣 8,000 元整、獎狀一只
季軍:獎金人民幣 5,000 元整、獎狀一只
優選獎 2 隊:Nitendo Wii 一台、獎狀一只
入圍獎 6 隊:獎狀一只
創意設計獎 1 隊:獎金人民幣 3,000 元整、獎狀一只
系統集成獎 1 隊:獎金人民幣 3,000 元整、獎狀一只
商業價值獎 1 隊:獎金人民幣 3,000 元整、獎狀一只
◆ 台灣區複賽入圍獎 (每組前 3 名):北京五天四夜住宿 + 來回機票一張 (每隊限 1 人)
◆ 現場舉行票選:送贊助顯卡
六、參賽資格:
1.凡在大陸、台灣、香港、澳門地區各大專院校之在校學生(包括碩士、博士;含 2009 年應屆畢業生)。
2.可組隊報名參加
3.請依不同開發性質,報名所屬組別。
4.參賽作品以未曾在本公司所舉辦的 VR 盟主選拔賽之獲獎作品為限。
5.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
6.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相關法律者,主、承辦單位有權終止該項作品的參賽權。
7.本公司人員及親屬不得參加。
8.參賽者若違反上述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項。
七、參賽辦法:
◆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
• 台灣區:http://www.axis3d.com.tw/websingup/
• 大陸區:http://bm.axis3d.cn/
◆ 主題:應用主題區分為『 Virtools 遊戲開發組』、『 Virtools 多元應用組』,以即時 3D 方式呈現
◆ 作品規格:
• 以 Virtools 為唯一開發製作平台;
• 針對比賽內容開發的基本企劃書,A4 紙尺寸,中文橫式撰寫,內容大綱由參賽者自行訂定。
• 繳件時請一併附上
○ 作品檔:『 Virtools 遊戲開發組』與『 Virtools 多元應用組』使用 Virtools 內建 Building Blocks 製作。若運用自行研發之 SDK,需附 dll 及說明檔。※繳交的檔案格式為 CMO 與 VMO 檔各一。
○ 3 ~ 5 分鐘的簡介影片
○ 使用手冊,手冊格式不限,內容需有安裝、操作及系統環境需求說明。
• 繳件不齊全會另行通知於 3 日內補件,若未於期限內補齊文件,以棄權論。
◆ 參選:
使用購買的 Virtools 軟體,或取得 Virtools 試用版 線上申請下載
Virtools 試用版索取辦法:分階段於截止時間前繳交企畫書、作品與影片
◆ 作品繳件:
企劃書、作品、簡介影片,請燒錄成光碟寄到:
• 台灣區:
愛迪斯科技
114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160號11F-2
收件人:愛迪斯 VR活動部 收
Tel:886-2-2791-2917 ext. 132
email:competition@axis3d.com
• 大陸、香港、澳門地區:
愛迪斯通(北京)科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科技大厦801室
收件人:愛迪斯通 VR活動部 收
Tel:010-6296-5058 ext.
email:competition@axis3d.cn
◆ 注意事項:
1.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音樂時,於參賽同意書下方註明使用之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
2.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註明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聯繫代表人詳細資料。
3.參賽者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的版權屬參賽者所有,唯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推廣、宣傳的權利。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隨時公佈之。
八、活動官網:http://www.virtools.com.cn/vr2009/index.html
愛迪斯官網: http://www.axis3d.com.tw
2009 好客商品創意設計比賽
壹、目的:
客家人接待來客總是以客為尊的,好客的客家人以擂茶待客、以美食宴客、以山歌悅客、以桐花賞客、以藍衫舞客、以花布妝客、以圓樓住客、以山林為客、以耕讀教客、以真誠待客。這正是客家人的好客本色。基於這個理念,我們邀請富有創意的您參與這一場時尚創意與客家文化的對話,在無垠的想像空間中,激盪出不一樣的好客意象。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參、內容:
一、報名資格: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客家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二、比賽組別:
(一)桐花迎客組:以客家桐花祭為主題,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生活用品或工藝品。(請參考本會桐花祭主題館網站)
(二)好客花布組:可自行設計具客家特色創意概念花布圖案為基本素材,由參賽者延伸可設計之創意商品,並可加入其他素材設計製作,創造出活潑、實用的服飾配件或生活用品;使用技巧不限,惟需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設計作品。
(三)好客禮品組:以熱情有勁的好客精神為主題,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伴手禮。
(四)好客 T 恤組:以設計創意 T 恤,注入「好客」元素創意,讓常民穿著表現客家生活美學新概念。
三、比賽時間表:
報名:
即日起至 98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
初選:
98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初選評審
98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選者
初選入選作品送件:
98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入圍者送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決選:
9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決選評審
98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獲勝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頒獎:
98 年 5 月上旬,配合 2009 桐花祭活動,另訂頒獎時間,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
四、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參賽件數不限,但同一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視為 1 件:
(一)報名表:1 份。
(二)作品說明表:1 式 7 份。
(三)參賽同意書:1 份。
(四)設計圖稿:請使用 A4 尺寸輸出圖稿並以裱板單頁呈現(如附件4),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主要概念與特色平面圖、附外觀彩現圖文字說明。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並於背面右下角註明圖稿編號次序。
(五)電子檔光碟:包括報名表、作品說明表及設計圖稿
(六)好客花布組之參賽者除可自行設計具客家特色元素花布圖案為素材,亦可自主辦單位網站下載指定使用布料之花色電子檔,以利設計。
五、送件程序:
(一)報名送件: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將上述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8 樓「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企劃處」收,並請註明「好客商品創意設計比賽報名資料」。聯絡電話:(02)8789-4567 轉 837。
(二)決選送件:入圍者在接獲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圍後,請於決選送件截止期限前送交下列作品及資料:實體作品:1 份,需依其設計稿,以 1:1 比例製作為實體作品。
(三)好客花布組如需使用本會提供之布料可親自至承辦單位領取指定使用之布料,或由承辦單位協助寄發,並依其設計稿製作為實體作品,於期限內送交參加決選。
肆、評選作業:
一、評選階段:
(一)初選:採圖面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選出入圍作品若干名。
(二)決選:採實體作品及圖面說明評選。
二、評審團將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 5 至 7 位相關專業人士組成,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產生初選入圍及決選優勝名單。
伍、獎勵:
一、桐花迎客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二、好客花布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三、好客禮品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四、好客T恤組: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五、入圍獎:
於各組初選入圍而未獲上述獎項者:獎金 5 千元,獎狀 1 紙。
陸、受獎者相關費用支應:
一、海外回台受獎者:支應機票費限為經濟艙,住宿費以 2 天為限(毎日最高支應經費為 1400 元為限)。
二、國內受獎者:交通費之支應以核實核銷。
※ 以上經費之核銷,依本會相關會計規定辦理。
柒、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以致影響評審結果,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報名表中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五、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七、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八、獲獎作品由作者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主辦單位認為得獎作品具有商品潛力之價值,得商請作者協助完成作品之商品化開發,其相關獎勵事宜,由本會與作者另行議定。
九、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柒、聯絡方式: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8 樓
電話:(02)8789-4567 轉 837 劉玉琴
傳真:(02)8788-4568
網址:www.hakka.gov.tw
相關資訊: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44833&ctNode=308&mp=307&ps=1
2009 第二屆 Fighter 變形悍將動畫大賽
【前言】
2008 首度舉辦的『悍將變形金剛動畫大賽』,高喊『捍衛你的夢想』的口號於下半年閃耀動畫界。不僅活動受到各界一致的肯定與好評,三位知名的決選評審 - PChome 集團董事長詹宏志先生、陽獅廣告董事總經理鄭夙雅女士、源映製作有限公司比爾賈導演也對此比賽讚不絕口。詹宏志先生甚至大力推薦:「這樣的比賽應該一屆一屆持續延辦下去」。有鑒於此,『2009 第二屆 Fighter 變形悍將動畫大賽』即將以更富趣味性的主題,延燒變形。
【活動辦法】
以「變形悍將出任務」為主題,用動畫創作呈現作品並延伸你的想像力,動畫片中必須有悍將機車轉換成機器人的變形片段,不論是無厘頭、Kuso 還是天馬行空的點子,都熱烈歡迎。
變形悍將可以回到古代,可以穿越未來,可以四處遊走,可以談場戀愛,可以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中發展成自己的小故事,讓觀賞者欣賞每部動畫作品都像看場小電影一樣豐富有趣。
【比賽相關時間規劃】
◆ 收件日期:2009 / 3 / 2 (一) ~ 2009 / 4 / 24 (五)
◆ 初選公告:2009 / 4 / 30 (四)《於活動官網公佈入圍名單及入圍作品影片》
◆ 網路票選:2009 / 4 / 30( 四) ~ 2009 / 5 / 10(日)
◆ 頒獎典禮:5 月中旬
【參賽資格】
舉凡對動畫創作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競賽項目】
◆ 3D 創作組
◆ 2D 創作組
【評分標準】
◆ 創意表現 40%
◆ 技術水準 30%
◆ 故事情節與畫面構成 30%
【影片長度】
30 秒 ~ 1 分鐘
【交件辦法】
◆ FTP上傳
請將作品相關資料存在同一個資料夾,上傳到以下ftp:
ftp://220.133.47.1 帳號:guest 密碼:sun940
路徑為【ftp_public】裡的【2009_fighter】資料夾,
上傳成功後,請撥打(02)25230499 #11 羅小姐完成確認動作,檔案下載完畢會立即將檔案刪除。
→ 若有安全性疑慮的參賽者,建議用郵寄光碟方式繳交作品。
《注意》選擇 ftp 上傳作品的參賽者,所有檔案必須以英文方式命名,請勿使用中文
◆ 郵寄光碟
請將指定檔案燒進光碟,一件作品一張光碟,在光碟正面註名姓名及聯絡電話,寄送採郵局掛號或宅配方式。承辦單位收到作品後會主動聯繫確認,參賽者亦可撥打活動專線洽詢 (02)2523-0499 #11
◆ 備註
◎請統一於活動官網(http://fighterlove.motorlove.com.tw/2009)下載統一元件及報名表,報名表上的空格均為必填欄位
◎請保留原始檔案,如作品得獎須繳交原始檔案以供作品展示
※ 作品寄送地址
漢生科技有限公司【2009 fighter 變形悍將動畫大賽 活動小組】 收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0號3樓之6
電話:02-25230499
【交件格式】
◆ WMV 動畫檔
2D 組與 3D 組請統一將動畫輸出成 WMV 檔案,Microsoft 的網路串流格式。長度為 30 秒至 1 分鐘。
檔案尺寸: NTSC 720 × 480
◆ WMV 動畫檔一張影片擷取出的畫面 JPG 圖檔
請參賽者自行選擇畫面,最好是能代表此作品最重要的畫面,具有獨特性的,當完成報名交件動作時,將會以此畫面放置於網路上。
圖片尺寸: 720 × 480 (pixels),72dpi
◆ 報名表
報名表內包含個人基本資料、作品相關資料、200 字作品理念說明、作品網址 (參賽者需將動畫影片上傳到個人 Blog 或 Youtube 等平台,主辦單位將會在活動官網的【作品欣賞區】加設連結,讓網友欣賞影片。
※ 以上缺一不可,若不符規定將取消比賽資格。
※ 得獎作品需提供原始檔。
【命名格式】
◆ 動畫檔命名
2009FighterEvent_作品名稱_姓名.wmv
◆ JPG 圖檔命名
2009FighterEventpic_作品名稱_姓名.jpg
◆ 報名文件命名
2009 Fighter Event_作品名稱_說明.doc
※ 若選擇 ftp 上傳作品的參賽者,命名切勿使用中文
【比賽規範】
1.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之自創作品,仿作品經檢舉有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 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
2.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3.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肖像等,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的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4.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使用權,主辦位擁有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5.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6.參加競賽作品將無酬作為 dpi 雜誌編輯素材,得獎者並須同意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得獎作品將在活動官網長期展出並刊登表揚於 dpi 設計流行創意雜誌。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8.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20% 稅金。
9.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fighterlove.motorlove.com.tw/2009)
2009「城市遊牧影展」徵影片
URBAN NOMAD 2009: NT$12,000 in prizes! New section for video art!
入圍導演享 免票參與所有城市遊牧放映與活動 及 12,000 元奬金!全新特殊影像藝術影幕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2009 年 3 月 11 日
徵片規格:DVD or MPEG2 (NTSC) (不接受 MOV 檔)
收件地址:100 臺北市金門街 16 號 5 樓
ENTRY DEADLINE: March 11, 2009 (extended from March 1)
FORMAT: DVD or MPEG2 (NTSC); no MOV files
ADDRESS: 5F, #16 Jinmen St., Taipei, Taiwan
下載參賽報名表格 / download application forms: http://urbannomadfilmfest.blogspot.com
洽詢 / contact: urbannomadfilmfest@gmail.com
--------------------------------------------------------------------------------
「城市遊牧影展」影片徵片正式開始!我們要歡迎所要有台灣的地下,獨立製作影片者來投件,入圍導演們與創作者可免費參與 2009 年城市遊牧影展的所有的放映與相關活動,大家一起來吧!除了「台灣最佳短片」之外,今年要設立影像藝術區 (video art zone),獎金總金額為新台幣 12000 元的遊牧禮卷 (此可到遊牧銀行換現金),歡迎各地的影音創作者踴躍投件。截止日期為 2009 年 3 月 11 日,影展將於 4 月底在台北國際藝術村舉行,隨後巡展至新竹影像博物館。
徵選類型不限國際,可為實驗性藝術片、劇情片、紀錄片、動畫、喜劇、有關政治、音樂、性別、社會專題、滑板、衝浪、kuso、各種怪東西的麻也賽喔!
我們歡迎各類影片,但請注意以下格式及投件說明:
- 影片製作年份須在 2007 - 2009 年之間
- 中英雙語的影片也將優先錄取。國語影片須有英文字幕,其他則須具中文字幕
- 15 分鐘以內的短片有優先錄取的機會
- 請勿重復投遞往年曾經投遞過的作品
- 每則影片須相應填寫一張申請書
- 每則投遞影片須獨立在一張 DVD 光碟,請勿在同一張光碟上包含其它影片或資料
- 一份郵件則可包含多張光碟 (多則影片) 和多份相應的申請書
- 寄件可使用一般郵寄,不建議快遞
一旦你的影片獲邀參展,我們將誠摯的邀請你參與開幕酒會及映前與觀眾的對談、講解。
--------------------------------------------------------------------------------
The Urban Nomad Film Fest is now accepting entries for its 2009 festival, to take place in Taipei and Hsinchu in late April and early May. We will give NT$12,000 in prizes for the best short local films. The entry deadline is March 11 (extended from March 1).
We are also looking for VOLUNTEERS, especially translators and event staff. If you’re interested, please apply through our website.
People keep asking us what our theme is, so we came up with “Sex, Drugs and Human Rights” for 2009. If you have no idea what that means, don’t worry about it. We’re looking for films that are: weird, funny, extreme, socially concerned, political, sex-related, documentary, rock ‘n roll, skate/surf, experimental, etc., etc. This year we will create a second, special screen for video art. Get excited. It’ll be near the beer.
Rules and Suggestions:
- Films under 15 minutes stand a greater chance of getting accepted.
- Priority will be given to films with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in other words, Chinese language films should English subtitles, and all other films should have Chinese subtitles.
- Films should be produced no later than 2007.
- Do not submit the same film you submitted in previous years.
- You must fill out one application form per film.
- Each film should be on its own DVD.
- You can send more than one DVD per package.
- Please send regular mail or registered mail. Please do not use express mail or courier delivery.
If your film or is accepted, you will be invited to an opening party, toasted royally, and if you can speak at the screening of your film, that would be awesome!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s:
We are very happy to receive submissions from outside Taiwan and even outside of Asia. Every year we include international feature-length films and documentaries, shorts and experimental works. We also invite a few overseas directors to screen their films and speak. Please know that it is much easier for us to show films that have no dialogue, are in Chinese, or have Chinese subtitles. That said, we are also like films and videos related to new technologies, that are socially or environmentally conscious, and that show how global changes affect us all. If you believe you have a great film that fits our style, we’re very happy to take a look.
2009年3月3日 星期二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社會參與」Logo 徵選
(一) 激發青年的創意與活力,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
(二) 得獎之 Logo 設計將作為本會「推動青年社會參與」業務之主視覺,並運用於活動所屬網站及相關文宣品等進行宣傳。
二、 參加對象:年滿 18 至 35 歲(即民國民國 62 年 1 月 1 日至 79 年 12 月 31 日間出生)之青年皆可參加。
三、 參選資料: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 設計稿:
1. 作品以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稿。需繪製圖幅 15cm × 15cm 圖樣彩色稿,並列印於直式 A4 (21cm × 29.5cm) 規格白紙上,色彩標示以 CMYK 標色方式註明,並加註 200 字以內之設計理念,呈現方式請參考附件。
2. 設計稿於電腦輸出後,需置中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表板上(不需裱框),完稿作品請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
(二) 報名表:
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且親筆簽名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表板背面。
(三) 作品光碟:
請將創作圖稿原始設計檔案(如為 JPG 格式檔,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
四、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 98 年 3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 參選方式: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徐州路 5 號 13 樓(郵遞區號10055),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第三處黃佳婷小姐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青年社會參與 Logo 徵選」字樣。
六、 評選及公告:
(一) 評選小組: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二) 評分標準:主題切合性 40%、創意及故事性 35%、色彩美感 10%、延伸應用 15%。
(三) 名單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 4 月 6 日公布於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網站(www.nyc.gov.tw),並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七、 獎勵辦法:
(一) 首獎、二獎各 1 名,佳作 3 - 5 名,分別頒給獎金新台幣 2 萬元、1 萬元及 5 仟元。(依國稅局規定,獎金價值超過 13,333 元以上,須預扣 10% 稅金)
(二) 徵選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八、 注意事項:
(一) 徵選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嫌,除取消參選資格,追回獎金外,並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 申請者應遵守徵件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違反而致淘汰時,不得異議。
(三) 得獎作品需無償授權予本會作為業務推動之使用。
(四) 徵選稿件及資料恕不退還,如需保留請先自行備份。
(五) 本會保留增修活動之權利,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九、 聯絡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第三處黃佳婷小姐;聯絡電話:02-2356-6247;電子信箱:chiating@nyc.gov.tw。
相關資訊:http://www.nyc.gov.tw/chinese/02_news/02_detail.php?fid=7&ID=1585&Type=
Hush Puppies 巴吉度狗明星全球寫真強力募集
即日起至 3 / 9 止,Hush Puppies 針對所有巴吉度飼主及喜愛巴吉度狗的社會大眾進行徵件,拍下或手繪巴吉度狗就有機會獲得一整年的舒適好鞋及眾多數不完的大獎。台灣區代表可出國比賽參加 Hush Puppies 全球巴吉度狗明星徵選,成為台灣之光,殊榮非凡!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 3 / 9 止(以郵戳 / E-mail 時間為憑)
活動說明:拍下或手繪巴吉度狗,填寫報名表 (含基本資料與創作背景) 後以電子檔圖片 E-mail 至 Hushpuppiesinfo@pauyuen.com.tw 或郵寄光碟至 103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 70 號 9 樓 沈小姐收
圖片規格:不得大於寬 91.4cm / 高 122cm
圖片形式:AI 檔、TIF 檔、JPG、PSD 檔皆可 (需為 300dpi 以上)
參賽資格:巴吉度飼主及所有喜愛巴吉度狗的社會大眾。
評審介紹:
寶原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 Hush Puppies 鞋品/包袋代理商 )
立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 Hush Puppies 手錶代理商 )
評審辦法:
整體表現 50%
設計創意 30%
休閒風格傳遞 20%
優勝獎項:
冠軍:一年份鞋品兌換券 (6雙) + 超人氣多功能運動計時腕錶乙隻 (總價值超過 NT.20,000)
亞軍:半年份鞋品兌換券 (3雙) + 浪漫繽紛女仕時尚腕錶乙隻 (總價值超過 NT.10,000)
季軍:一季份鞋品兌換券 (1雙) + 品味魅力休閒腕錶乙隻 (總價值超過 NT.5,000)
最上鏡獎:巴吉度狗偶 (10吋) 乙隻 + 紀念帆布腕錶乙隻
最親合獎:巴吉度狗偶 (10吋) 乙隻 + 紀念帆布腕錶乙隻
最逗趣獎:巴吉度狗偶 (10吋) 乙隻 + 紀念帆布腕錶乙隻
※ 獲選為巴吉度狗明星之參加者 (*3位) 可以台灣區代表身分參加 Hush Puppies 全球巴吉度狗明星徵選,出國比賽,殊榮非凡!
※ 上述獎項如無適合作品主辦單位有【從缺】權利。
※ 鞋品兌換券(每張)上限為 NT$3,000 之鞋款。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若有發現參賽作品涉及仿冒,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非原創作品或已於國內外公開發表、販售等,經主辦單位、評審發現或遭人檢舉,無論賽程結束與否,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參賽者需自負所有法律責任,如得獎作品有違以上規定,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賽者需負賠償責任。
2. 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之照片/圖稿及說明文字重製,載明作者姓名,於刊載媒體公開發表,並有權依據刊載媒體版面需要就稿件內容進行編輯及改作,並作為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3. 得獎者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
4.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說明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
5. 本比賽規則若有變動請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相關資訊:
http://www.hushpuppies.com.tw/08fw/news.asp?id=69
http://www.hushpuppies.com.tw/08fw/news.asp?id=73
陽明山形象識別意象創意圖紋徵選
活動緣起:
陽明山是許多人共有的記憶。在台灣地區的七座國家公園中,陽明山除了擁有獨特的火山地質及生態體系外,它更是所有國家公園中最容易親近的一座。因此,走出早期先民在這裡開墾、獲取資源的歷史,蛻變成為國家公園之後,陽明山漸漸被型塑成為一座具有特殊都會風格的國家公園。
您也許曾在春季乍暖還寒的氣候裡,欣賞滿山繽紛的櫻紅;在炎炎夏日的午後,漫步幽靜的二子坪步道;當氣候轉涼,東北季風開始南下時,在大屯山頂讚嘆夕陽映照滿山遼闊的芒花;或者,在萬物休眠沈寂的冬季,感受山中的寧靜。不論季節、氣候,陽明山總是接納、包容著所有上山的人。
這麼多人與自然交會的故事,需要一個符號來標示自然與人的融合,我們希望藉由這個徵選活動來找到適當的符號,為陽明山展開新頁。
主辦單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參加對象:凡對形象識別意象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遞件參加
作品主題:能代表陽明山地區之火山地質、動植物生態及人文意涵之圖紋設計。
簡章索取:即日起請至陽明山國家公園全球資訊網下載簡章及報名表,或至本處遊客中心索取。
網址:http://www.ymsnp.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活動訊息。
洽詢電話:02-28616341 轉分機 805 柳正鳴。
繳交文件:
1. 本案以平面創作為主。
2. 設計圖稿以 A4 尺寸彩色製作,並請分別黏貼於八開(30cm × 42cm)黑色硬卡紙上。
3. 報名表及同意書乙份。報名表請浮貼於硬卡紙背面。
4. 設計說明請於報名表「創作理念及作品說明」填寫,並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5. 參賽作品正反面不得書寫、標記或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 98 年 4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方式:
1. 請將應繳交文件於收件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寄至 11292 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 1 - 20 號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解說教育課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陽明山形象識別意象徵選」字樣。
2. 同一報名者作品可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3.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作品評選: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及管理處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評選小組於 98 年 5 月中評選。
獎勵辦法:
1. 第一名乙位:頒發新台幣陸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2. 第二名乙位:頒發新台幣肆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3. 第三名乙位:頒發新台幣貳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4. 佳作三位:各頒發新台幣捌仟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5. 入選三位:各頒發新台幣參仟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 以上獎金總額逾貳仟元時得預扣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預扣 20%
揭曉期間:得獎名單將於 98 年 5 月底,公告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附則:
1.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或曾授權他人使用之作品請勿參賽,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徵選資格、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勵及獎狀,獎項不遞補。
2.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勵總額為限。
3. 每人最多繳送3件作品,如超過3件得由主辦單位任選3件參選,作者不得異議。第三名以上獎項(含第三名)每人限得一件。
4. 參賽或徵選作品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對收件時完好的徵選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5. 各得獎者需於評審結果公佈一週內,將得獎創作圖稿之向量檔(須為業界常見格式,若有內嵌文字請轉成路徑)及TIFF檔(圖片寬度4800像素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寄送至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課。地址:11292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20號,以利本處後續應用;凡未依規定時間內寄送者則以得獎資格棄權論,本處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原作若為手繪者,須自行轉為電腦檔,並符合以上規格。
6. 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7. 著作權約定:
◎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勵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對得獎者送件之圖稿,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無償重製之權利,並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 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8. 凡參選者均視為認同本徵選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9. 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
活動網站:http://orange.ymsnp.gov.tw/creative/index.html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