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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7日 星期日

2014 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鼓勵青年學子深入了解園區歷史文化特色,做出創意設計的延伸,並讓其作品有其發表平台,提升產學合作交流。

主辦單位
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新開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花蓮縣生活與創意文化藝術基金會

設計概念
這是於 1913 年成立的舊酒廠,如今已成為台灣東部最具發展潛力的文創平台,在這裡不只可以感受各樣活動的魅力,也是提供文創創作最佳的場域,為鼓勵學生發揮創意,並提供展現設計能量的平台,因此邀請具創作實力的學生們,一同為這個充滿歷史人文價值的園區,增添創意的印記,將對花蓮文創園區的印象化成設計圖像,不只是園區的指引方向,連設計風格的方向,可由你來決定,表現出園區獨有的文創特色。
‧參賽者需以園區為對象,以創意設計,表現出花蓮文創園區的多元與特色。
‧最優作品將應用於園區指標系統與未來可能開發之創意商品上。
‧設計範圍 (請參賽者根據本應用範圍設計適合之圖像)
‧創意設計說明:可以是圖形、文字,或圖文結合 (需結合園區現有「a-zone」之圖像)
‧設計應用效果:
(1)創意指標設計:園區指示牌,請於設計圖樣中必須模擬園區指示牌 (如棟別說明、園區指引、設施標記、遊園圖等)。
(2)延伸商品設計:請自生活應用物中選擇二項,以虛擬圖示呈現,例如:T 恤、馬克杯、或其他自行設定之生活相關商品。

參賽資格
限定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每一參賽作品均須個別填寫參賽報名表,本活動無報名費。參賽報名表下載:http://www.a-zone.com.tw

評選制度
◎初審:
由主辦單位先針對是否吻合設計主題與作品是否合乎參賽規格,進行過濾參賽作品,經初審通過之作品將個別通知,未通過者恕不通知。
◎複審:
將邀請東台灣大專院校設計科系專業教師,評選出最優作品。

評分標準
◎初審:
依主題契合度與是否符合參賽基本規定做初步的篩選。
◎複審:
‧創意發想  30%: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美感設計  30%: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主題契合  20%:符合主題並能充分展現園區特色
‧應用延展性 20%:商業應用之潛力與市場成熟度、發展性

獎項說明
第一名:獎學金新台幣 4 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學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學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獎學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乙紙
※以上獎金獎品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報名方式
◎步驟一:
下載參賽報名表、園區「a-zone」logo 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http://www.a-zone.com.tw
◎步驟二:
繳交作品:請將參賽作品裱版於兩張 A3 尺寸紙板,裱版一:創意指標設計,裱版二:延伸商品設計,一式兩份。(請將報名表浮貼於兩張裱版背面右上角。)
◎步驟三:
繳交原始檔:請將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 (請以 ai 格式或 psd 格式存檔,解析度 300dpi),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連同報名表格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以掛號方式 (郵戳為憑),寄至 97044 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 144 號「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創意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2014 / 9 / 5 (五)
‧作品及光碟請妥善包裝,光碟如有損毀或無法讀取之狀況,將通知參賽者重新寄出。
‧確認受理聯絡方式:
Email:juju@newkind.com.tw
連絡電話:03-831-3777 分機 726

競賽時程
‧徵件期間:2014 / 7 / 1 ~ 2014 / 9 / 5
‧作品初審:2014 / 9 / 6 ~ 9 / 10
‧初審公告:2014 / 9 / 11
‧作品複審:2014 / 9 / 12 ~ 9 / 14
‧得獎通知:2014 / 9 / 15
‧參賽者得獎簡報準備:2014 / 9 / 16 ~ 9 / 19
‧頒獎典禮:2014 / 9 / 20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活動內容及時間。

徵件規則
1.新開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將於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 (下稱「本活動」) 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本公司請求查詢、複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
4.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5.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須無償授權園區相關活動及後續應用。(參賽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與作品一併寄至主辦單位。)
6.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如得獎者於事後查有以他人元素、圖像作為本身作品創作之一部份,並未獲得所有權者之事前授權使用,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所得之獎金 (品),其衍生之侵權行為,由得獎人負責。
7.獲獎作品除著作人格權(署名權)以外的一切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成為創意設計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8.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
9.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a-zone.com.tw/zh-tw/Event/ActivityDetail/222/2014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category=20&page=1

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愛台灣 APP 設計比賽

 




參賽主題
以台灣各地特色美食、景點、具特色商店、夜市之觀光休閒娛樂等等為主題,以創意之體驗與故事行銷方式突顯主題之獨特性,並能具體達到創意行銷為原則。

報名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皆可免費參加。
2.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參賽辦法
內容之相片及文字敘述需以『APP 4 YOU』平台上的功能來呈現,相片 10 ~ 30 張並依『APP 4 YOU』製作規則上傳至競賽平台,文字與相片需為自行拍攝與創造不得抄襲。

比賽日期
103 年 1 月 1 日 ~ 103 年 4 月 30 日 23:59 分前上傳至『APP 4 YOU』官網

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數位玩家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康小姐;07-338-4891;kiki@geekers.tw)
協辦單位:高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評選方式
由高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及數位玩家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評選

獎金
第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第二名:新台幣 3 萬元
第三名:新台幣 2 萬元
佳作 (10 名):新台幣 5 仟元

注意事項
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以下敘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1.參賽作品必須為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且無任何抄襲、模仿、剽竊或未經授權作品或圖片之情事。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刊登、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獲獎者通知將於公布獲獎名單後,由主辦單位陸續以獲獎者註冊『APP 4 YOU』官網之會員資料進行通知,獲獎人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始可領獎。若因會員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收到通知並影響獲獎權益,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且保留取消獲獎之權利。
5.獎金均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與各類所得扣繳標準辦理,獎金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需列入年度個人所得,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獎金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依規定代為扣繳所得金額之 10% 所得稅,並開列憑單,獲獎者若不提供個人資料以供申報或拒繳相關稅務者,即喪失獲獎資格及權利。
6.主辦單位保留本修改活動內容及變更權利。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於『APP 4 YOU』活動網站上公告之,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app4u.tw/welcome/active.html

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

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

 




競賽宗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稱主辦單位)擁有數量豐富並獨具特色之收藏,歷年舉辦多項主題式展覽,102 年將舉辦「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特展,並配合展覽,鼓勵創意人才投入古文物、新創意的開發之列。以乾隆皇帝(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 1711 - 1799)之典藏為開放素材進行加值應用,藉由開啟乾隆皇帝的萬寶箱,去探索跨越時代珍藏寶物的精髓,並透過新媒體技術的時空之眼,將珍貴的藏品加以多元的技術應用,來重新呈現、詮釋故宮之美。

作品類型
以「時空之眼 - Open 乾隆皇帝的百寶箱」為主題,運用本年度乾隆皇帝藝術品味特展中之 100 件展件為發想創作素材,進行新媒體互動藝術、APP 應用、動畫、微電影四類創意作品。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台灣地區之自然人或依中華民國法律成立之法人、團體,皆可參賽。
•毎項作品僅限報名新媒體互動藝術、APP 應用、動畫、微電影四類之其中一類及該類之社會組或學生組之其中一組。
•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須指定一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項競賽相關之權利義務。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代表為送達代收者。
•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書,未檢附本項文件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參賽程序
•報名徵件:即日起至 7 月 29 日下午 5 點,報名件數不限,需於期限內寄 / 送達。
•初選:8 月(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四類共八組,預計選出 35 名以上個人或團隊入選並公告。
•決選:8 月(將公告於活動網站),決選簡報及公告決選結果,得獎作品將配合故宮「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展覽展示作品。
•頒奬典禮及成果展示:預計 10 月展出。頒獎典禮(預計配合故宮博物院年度記者會共同辦理)

競賽流程
【素材圖像申請階段】
參賽者先至競賽活動網站登入為會員,瀏覽選擇欲創作之素材列印清單後,連同簽名蓋章之圖像保密切結書寄至執行小組,申請較高解析度之素材圖像 (毎張 3MB) 以利創作品質,將由主辦單位審核後即寄素材圖像光碟予參賽者,參賽者須妥善保存素材圖像光碟並於競賽報名徵件截止日前寄回或親送執行小組。
【初選階段】
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須上網填妥報名表,並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參賽同意書、作品資料表、作品 DVD。報名及收件至 7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5 點截止,收件地址為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216 號 9 樓、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創意產業中心「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執行小組。請參賽者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競賽名稱、類別及組別。本活動免報名費,須自行負擔掛號郵寄相關費用。
1.初選結果將於 8 月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以 E-mail 或電話方式通知初選入圍者,告知決選時間以及決選簡報時須提供之資料。
2.決選簡報須含:作品名稱、設計者、設計概念說明、作品概念取材文物來源介紹、作品運用新媒體技術之特色功能、原創性說明等。
3.將選出 35 件以上入圍作品進入決選階段。
•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作品概念說明等,線上報名填妥後,列印,簽章。
•參賽同意書:須填妥後簽名、蓋章
•作品資料表:
1.封面註明:競賽及作品名稱、參賽組別、報名編號
2.內文採 A4 格式(直式橫書),字級 12,單行間距,頁碼標示於右下角。
3.內容必須包含:
(1)作品名稱
(2)作品介紹(含創作構想、主題或故事等)
(3)取材文物來源介紹
(4)作品運用數位技術之特色功能
(5)其他(針對其他說明事項補充)
(6)附件(含情境架構或設計圖等至少 5 張)
•作品 DVD:四類競賽作品皆須拍成 2 項影片(完整版及 3 分鐘內 DEMO 版),並提供 DVD 十片(DVD 上請註明:競賽及作品名稱、參賽類別及組別、報名編號、參賽者 / 參賽團體名稱),作品規格如下:
••新媒體互動藝術:作品須含實體裝置並運用互動技術(例如:感測、觸控等技術)。
••APP 應用:開發環境為 iOS、Android 或 Windows 8 APP,作品完成須上架並提供下載網址,並可在智慧型手持裝置完整執行。
••動畫:影片長度不限,媒材不限(2D、3D 動畫、flash、stop motion...),惟須含 80% 以上的動畫內容。
••微電影:影片長度限 15 分鐘以內,以複合媒材創作呈現完整故事且動畫所佔全片比例不超過 20%。
•素材圖像光碟:主辦單位提供之素材圖像光碟 1 份
【決選階段】
1.決選入圍者或團體須配合執行單位通知之日期,將作品高解析度照片、作品決選簡報郵寄、親送或 E-mail 方式予「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 執行小組,並於信封或 E-mail 上註明報名競賽名稱、類別及組別。
2.決選入圍者須於決選評審當日親抵會場,本人或團體代表人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供執行單位核對,無誤發還。後將可進行口頭簡報,由評審團隊現場評分。
3.決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獲奬人。

評選方式
1.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評審。
2.由主辦單位邀集藝術史學、數位設計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召開初、決選會議,選定入圍及獲獎作品。
3.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致電或 E-mail 通知獲獎者,於頒獎典禮頒發獎狀與獎品。

評選標準
•文化藝術性 30%:國寶文物文化及藝術意涵詮釋適切性
•創意性   25%:整體創意構想及加值應用
•技術性   25%:製作技術之整合及媒材之應用
•市場性   20%:市場潛力

獎項內容
競賽總獎金 178 萬,特設不分類之社會組及學生組首獎各 1 名,各類組獎項分列如下:
◎不分類 - 社會組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25 萬元及獎狀 1 紙
◎不分類 - 學生組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及獎狀 1 紙
◎新媒體互動藝術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9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新媒體互動藝術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9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APP 應用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APP 應用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動畫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動畫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微電影創作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微電影創作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智慧財產權
1.為鼓勵運用主辦單位典藏素材開發商品,參賽者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參賽者與主辦單位所共有,惟雙方除以其應有部分讓與他人或為他人設定質權須取得他方同意外,得各自自行或授權他人使用獲獎作品,無須再取得他方同意,利用所得並不再進行利益分配。
2.參賽作品無論是否獲獎,其物權仍歸屬參賽者,不因參賽而受影響。
3.參賽者除本次參賽得無償利用主辦單位典藏素材之外,其餘利用應依主辦單位相關授權規定辦理。主辦單位如有邀請其他典藏單位提供典藏素材者,亦同。得獎作品涉及營利使用時,得獎創作者須依主辦單位或其他典藏單位相關授權規定辦理。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應仔細研讀並充分遵守本項比賽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
3.主辦單位如有邀請其他典藏單位提供典藏素材者,參賽作品仍以主辦單位典藏素材為設計核心。
4.參賽作品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仿冒、涉及當代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資格,其已獲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參賽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費用。
6.參賽文件與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均不退件。若繳交參賽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7.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得運用參賽作品之說明文字與照片,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用途。
8.為維競賽公平性及所有參賽者權利,參賽者不得於參與決選且於公告得獎後放棄獎項。
9.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 10% 所得稅。
10.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creative.org.tw/creative/www/index.php

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宜蘭椅設計大賞

 




壹、目的
宜蘭長久以來有著好山好水的美譽,全係拜棲蘭山、太平山等豐富的山林資源所賜。這些年來隨著環境保育觀念的提升,雖然山林的大量開採已經停止,但與木頭相關的產業卻依然興盛。為了宜蘭得天獨厚的自然山林環境,再次尋覓宜蘭人及與山林和諧共生的親密關係,期望透過舉辦對木頭創意與美感的設計競賽,讓傳統木業再升級。
〝秉持「綠色文創,森林美學」,及象徵宜蘭人好客,熱情搬出椅子,歡迎人家來坐的情意理念,我們將辦理「宜蘭椅設計大賞」〞
打造成兒童夢土及生態、友善、創意城市一直是宜蘭縣政府的施政目標,故在首次「宜蘭椅設計大賞」中,特別規劃「兒童椅」為本大賞的設計題目,並計畫在本縣每年 7、8 月份吸引約 50 萬遊客之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公開展示,促成「一人一椅」及「買一張宜蘭椅就是把好客的熱情帶回家」風潮,進而達到山林相關產業發展之目標。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協會(CCIA)

參、參加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藉,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
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組隊報名,惟團隊成員不可超過 3 人。

肆、活動內容
一、主題:
(一)具宜蘭元素的椅子(宜蘭元素包含具象之色彩、造型、技藝、符號、圖騰、文字等;或抽象的文化價值、生活態度等)
(二)符合當代人生活風格的椅子,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創新作品。
二、徵選類別:
兒童椅(指適合 3 歲至 15 歲之兒童使用)
三、創作材質:
50% 以上以木頭材質為主,其餘可搭配部分環保、不污染、自然、廢棄性材質等相關素材。
四、作品數量:
每隊報名作品數量不得超過3件,作品以單椅設計為主,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伍、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金
(一)冠軍:1 隊,獎金新臺幣 20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二)亞軍:1 隊,獎金新臺幣 100,000 元整,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三)季軍:1 隊,獎金新臺幣 8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四)優選:2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5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五)佳作:5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六)入選:10 隊,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七)最佳人氣獎1隊,奬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備註:
◎如參賽之作品,未達該項獎助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評審基準,由評審委員決議之。
◎獲得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辦理各項展示、發表等活動,均不退件。
二、公關宣傳及行銷
(一)決審作品將於 2013 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會場舉辦展覽,並辦理人氣票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選取得獎作品,引介至國內外博覽會展示。
(三)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舉辦賽後座談會,建立得獎者與產品製作業者間聯緊的平台,輔導生產作業。
(四)決審作品及圖像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並配合媒體宣傳報導等事宜。

陸、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一)[初審] 送件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六) 起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六)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決審] 送件期限:通過初審入圍決審參賽者,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 (一) 起至 2013 年 7 月 26 日 (五)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報名收件至當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報名方式
(一)詳細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格可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ilccb.gov.tw/ 下載。
(二)聯絡電話:簡章內容如有疑問,敬請聯絡 02-2581-2687 或 03-9577440 #224。
(三)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分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 1 份
2.參賽者報名表 1 份
3.參賽切結書 1 份
4.附件 (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1 份
B.作品資料
1.作品說明表一式 7 份
2.作品圖片:
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 (請印製於 A4 紙上,限制於 5 頁內),一式 7 份
3.電子檔 (光碟) 1 份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 PC 規格,須為以下兩種格式之一:
‧jpe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tif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
‧存放光碟可用 VCD 或 DVD 規格燒錄,惟以一張光碟片為限,並請自行測試,如因存檔有誤或內容無法讀取造成問題,主辦單位則不予負責。
C.決審繳交資料
1.實體製作比例 1:1 樣品 2 件
三、受理方式
每件參加初審作品需分別以大型信封依序備妥報名資料裝袋,並於信封上註明「2013 宜蘭椅設計大賞」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 21 號 3 樓 N302 室 宜蘭椅設計大賞工作小組 收」,決審作品則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265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一段 96 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羅東文化工場),詹小姐收」。

柒、評審流程
一、[初審] 階段
(一)初選評選:2013 年 6 月 17 - 21 日(書面資料評審)。
(二)入圍決審公告:2013 年 6 月 24 日 (一) 前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並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
(三)入圍決審名額預定 20 名。
二、[決審] 階段
(一)決審評選:2013 年 7 月 28 - 30 日(實體作品審查及參賽者到場進行 5 分鐘說明)。
(二)入圍決審參賽者參與決審送交實體樣品 2 件者,補助新臺幣 5,000 元材料費及製作等相關費用。
(三)決審場地、名次公布暨頒獎典禮:另行公告、通知。
※說明:
1、資格審查:採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與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及至決審隊伍地點之交通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決審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4、決審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

捌、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人員及設計專家及相關業者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標準
‧創意性 50%:結合當代且具有原創、造型及整體性
‧商業可行性 20%:可實現商品化以及量產之技術與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安全性/人體工學 20%:使用便利及安全考量
‧宜蘭在地特色融合度 10%:呈現宜蘭在地具象或抽象之元素

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收到參賽者報名文件,將隨即以 email 或電話進行確認,報名者若於送件後三日內未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主辦單位聯絡人。
二、相關圖說或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暱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六、數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並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依規定共同受領獎獎者,所有發明人或創作人共同受領一張。
七、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八、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 2-3 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九、決審作品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為永久使用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權利 (如經開發為正式商品,相關利潤分配由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據以辦理)。
十、所有參賽初審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十一、決審作品除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不退件外,其餘作品如欲取回設計成品,請於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6 日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羅東文化工場自行包裝帶回。
十二、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網站:http://ycdaward.wix.com/2013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

 




壹、活動目的
為迎向數位閱讀時代,鼓勵電子書創作,特舉辦 2012 電子書創作比賽,鼓勵對數位內容有興趣的年輕學子、科技玩家、設計高手、閱讀達人,共同投入電子書的創意製作,並發掘本土潛力新秀,創造新舞臺,為數位出版產業注入新的能量。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

參、比賽項目及獎勵方式
一、比賽項目
採分組競賽方式,分「電腦類」、「手機類」、「平板類」及「臺灣主題類」等四大類別,每一類別再區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
(一)電腦類
指透過個人電腦或筆記型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Windows、Mac 或 Linux 等作業系統。
(二)手機類
指透過智慧型手機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iOS、Android 或 Windows 等作業系統。
(三)平板類
指透過平板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iOS、Android 或Windows 等作業系統。
(四)臺灣主題類
參賽作品須以「臺灣」為主題。作品內容必須明確與臺灣歷史文化、自然生態、宗教風俗、品牌故事、人物印象或文學藝術等議題相關,或有助於行銷及推廣臺灣意象,並能透過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
二、獎勵名額
◎電腦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電腦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手機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手機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平板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平板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臺灣主題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5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臺灣主題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5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肆、參賽資格
同一作品僅能擇一類別和組別報名參賽,可以個人或團體組方式報名(團體組以 5 人為限),報名者需符合以下資格:
(一)學生組
報名者須為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不含在職進修者)學生。
(二)社會組
報名者皆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不含主管機關已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伍、參賽作品之規定
一、作品格式
參賽作品必須為「Web App」格式電子書,可支援以下任一瀏覽器開啟閱讀:
* Internet Explore 8(含)以上
* Mozila Firefox 13(含)以上
* Google Chrome 19(含)以上
* Apple Safari 5(含)以上
* Opera 12(含)以上
(一)電腦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最適閱讀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電腦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1280 * 800、1280 * 1024 兩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二)手機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作業系統名稱及版本,以及最適閱讀之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手機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480 * 800、640 * 960 和 720 * 1280 三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三)平板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作業系統名稱及版本,以及最適閱讀之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平板電腦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1024 * 768、1280 * 800 和 2048 * 1536 三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四)臺灣主題類
‧作品須可於電腦、手機或平板等任一種載具呈現或閱讀,相關格式比照上述各類。
二、一般性規定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 101 年 1 月 1 日 (含當日) 以後完成者。
(二)參賽作品必須完整打包為 ZIP 檔燒錄成光碟郵寄。
(三)參賽作品封面入口請用 index.html,所有內容必須儘量封存於 ZIP 內。
(四)參賽作品若使用各種 Open Source 之 Library、SDK、API 或 Widget,可在閱讀電子書時自線上擷取,但仍須提供基本的離線閱讀模式(可非完整內容),或以用戶端存取方式(local storage)達成。
(五)參賽作品不得直接架設於網路伺服器上,必須可於檔案系統中直接開啟閱讀。
(六)參賽作品可使用 HTML5、CSS3 或 Javascript 等工具進行設計。
(七)參賽作品可利用 Web App 支援的載具功能(如:觸控、地理定位等)對內容進行加值處理。

陸、參賽者應遵守之規定
(一)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二)應擔保其入圍、得獎之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應為入圍、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並同意無償授權文化部、文化部授權之人,自報名本項比賽頒獎典禮之日起,得永久將入圍及得獎作品之報名表所載之簡介推廣使用。本款所稱推廣使用,指於推廣活動、方式(包括但不限編印本比賽專刊、出版年鑑)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之報名表所載簡介。
(四)參賽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補助,且未以實體或數位方式出版,亦不得為已發行之商業產品。
(五)違反本條第(一)至(四)款規定者,本部應撤銷或廢止其入圍、得獎資格,不發給獎金及獎狀,其已領取者,並應於本局指定期限內將獎金及獎狀繳回本部。
(六)得獎者須同意得獎作品最終應公開發行,參賽作品因此需符合可發行之規格。
(七)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

柒、評審作業
(一)資格審及初選
本比賽將就報名者參賽資格及相關報名表件先行書面審核,再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初選。初選由評審小組依每類各組遴選八名入圍,並以新聞稿方式公告。
(二)決選
由評審小組自入圍名單中選出每類各組各四名得獎者,並於頒獎典禮現場揭曉。
(三)評審標準
1.內容企劃(40%):
主題企劃與傳達的完整性,內容的豐富性與可讀性、素材的精緻度與精采度等。
2.創意設計(30%):
美術設計與加值巧思,增進閱讀的樂趣與主題豐富性,完整傳達創意,提升數位出版品的閱讀價值。
3.互動導覽(30%):
人機介面之可操作性,導覽設計的流暢度,閱讀操作與動線的方便性與順暢度,作品的效能及穩定度等。

捌、報名方式
一、報名及繳件時間
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16 日止。
二、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www.thereaders.tw/ebooks( 7 / 1 起開放報名)
(二)參賽者須於前述報名及繳件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報名程序,並以下列方式完成繳件:
‧連同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及報名應具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承辦單位「22161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 369 號3F 聯合線上 收」。
‧信封上並請註明「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參賽作品」字樣。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報名繳件期限者,概不受理。
三、應檢附文件(請自比賽官方網站下載)
(一)報名表一份。
(二)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學生組報名者另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作品企畫書一份。
(四)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載內容不全者,應於本部通知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應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玖、聯絡方式
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承辦單位
電話:(02)86925588 分機 6812(週一到週五,上午 10:00 ~ 12:00,下午 13:00 ~ 18:00)
電子郵件:thereaders2012@gmail.com

活動網站:www.thereaders.tw/ebooks

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2012 年保護陸蟹過馬路創意道路標誌甄選

 




背景
墾丁國家公園擁有豐富的陸蟹資源,其多樣性全台灣第一,根據陸蟹專家劉烘昌博士於 2009 年及 2010 年的調查結果顯示:園區內一共有 7 科 39 種陸蟹:包括後灣族群量龐大的兇狠圓軸蟹、港口溪口的中型仿相手蟹、社頂自然公園常見的黃灰澤蟹等,而香蕉灣海岸林則有 23 種陸蟹,是目前區內多樣性最高的地區,貫穿其間的臺 26 線,每年的 6 月到 11 月,都可見到抱卵母蟹千辛萬苦地從山端越過危機重重的公路抵達海邊,釋放數以萬計的幼生,讓孵化的幼苗隨著大海漂流,展開精彩的生命旅途。
但也因為陸蟹在越過馬路的過程中,常因用路人開車急駛而遭輾斃,故墾管處期望能透過「保護陸蟹過馬路創意道路標誌甄選活動」,選用優良的設計,在特定路段上增置陸蟹保護標誌,提醒用路人降低在特定路段上之行駛速度,進而減少陸蟹之傷亡與維護珍貴的陸蟹資源。

徵件對象與組別
不限。

徵件時間
即日起到 6 月 15 日止,以收件郵戳為憑

徵件內容
以陸蟹過馬路或陸蟹出沒為創作主題,設計陸蟹過馬路之道路標誌,增加用路人對於告示牌之注意度以減少陸蟹過馬路遭輾斃的機率。

報名方法
一、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圖檔之格式請使用向量圖檔製作 (.AI (Adobe Illustrator)、.PSD (Adobe Photoshop)、.CDR (Corel Draw) 或是.EPS (Encapsulated PostScriptd)。),作品需為電腦繪圖製作,避免使用相片,作品請以 A4 紙張彩色輸出圖像,並寄繳 jpg 格式檔或 RGB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完稿電子圖檔乙份,檔案請勿大於2M。
二、圖形設計應利於行駛中車輛快速辨識所傳達訊息;其設計原則如下:(1)形狀簡化;(2)高反差;(3)強化重點或特徵;(4)去除非必要物件;(5)使用正視圖或側視圖,避免使用透視。
三、告示牌尺寸規格請詳見報名表,原有告示牌請見報名表附件二,請依此規格進行設計,用色以二色製作為限。
四、請下載報名表並填寫完畢後與作品紙本、光碟同件寄送。
五、請於 6 月 15 日 (含) 前 (郵戳為憑) 將作品寄至 94644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 596 號,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保育研究課胡景程 (請註明陸蟹過馬路創意道路標誌設計甄選活動) 或親自送件,洽詢電話 08-8861321-247 胡景程。

甄選獎勵
本甄選項目共計選出 1 名優選作品,可獲得 10,000元 獎金及獎狀,另再選出 2 名之佳作作品,每位佳作作品可獲得 3,000 元獎金及獎狀。

評審時間
預計 6 月下旬進行評審,評選標準如下:
‧主題性 40%
‧創意  30%
‧辨識度 30%

得獎名單公佈
預計 6 月下旬公佈獲獎名單。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且作品經採用本單位有權進行修改。
二、所有獲獎作品其智慧財產權屬於屬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三、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抄襲、盜用他人作品者,責任自負,並經查屬實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

主辦單位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協辦單位
美商 3M 公司台灣子公司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tnp.gov.tw/cht/news01.aspx?newsID=1330

2011年10月2日 星期日

交通安全圖騰設計競賽

 




指導單位: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設計源起:
台灣地狹人稠,機汽車的平均擁有率高居世界之冠。相對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亦居高不下。今擬藉由競賽遴選出具備交通安全意象特色的圖騰,進一步作為交通安全意象設計的創意來源,讓「交通安全意象」由抽象概念轉換為具體可見的實體產品,並應用到各種場合與生活領域;進而達到降低或減少車禍事故之發生。同時經由交通安全圖騰設計競賽活動,我們希望讓參與層面,擴大到全國高中以上學子。因為,如何創造吸引與容易辨識交通安全圖騰,是提升在學學子多麼重要的事。

設計概念:
本協會徵求創意且具高辨識度、能充分傳達交通安全意象或特色的圖騰。

創作主題:
請參賽者依下方機、汽車相關主題創作 (限單一主題創作)。
◎機車安全組: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老人騎車安全
‧勿飆車
‧不酒駕
‧重視機車路權
◎汽車安全組:
‧後座請繫安全帶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避免失能駕駛 (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報名及收件方式:
活動日期:
100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請備妥報名表、創作圖稿及作品光碟乙份,於 10 月 31 日(星期一)前,親自送達或郵寄至「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
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交通安全圖騰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活動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傳真:(02)2706-6440
e-mail:motor.safety@msa.hinet.net

參賽時間表:
1、作品送件截止時間:100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
2、得獎名單公佈日期:100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三)(將公佈於主辦單位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http://www.carsafety.org.tw

參加資格:
1.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研究所在校學生(限單人創作)。
2.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評審標準:
‧符合活動主題精神與意象表達  40%
‧符合原創性、獨特性之創意表現 30%
‧應用價值、可行性       30%

繳件作品規格:作品、報名表、光碟
1. 作品列印於菊八開(A4)白紙上,採橫式列印,設計圖案置中,完稿作品須加註標準色樣(CYMK),裱貼於同尺寸之黑色裱板 (不需裱框)。
2. 報名表中需詳填個人資料並闡釋創作理念(約 150 - 200 字),列印於 A4 紙上,浮貼於裱板紙背面。
3. 光碟片上應標示作品名稱,光碟內含作品設計圖、創作理念 (word 檔)。
4. 參選作品須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並以向量檔 (.ai 檔、.tif 檔)格式與 JPEG 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存於作品光碟片中。

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參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貳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壹萬元整。
佳作獎五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伍仟元整。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將於本會網站公佈,得獎者並專函通知。
2.獎金一律須依所得稅法預扣百分之十五後發放。
3.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徵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4.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作品說明,供評審委員參考。
5.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一經查覺,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狀、獎金時,將追回所領獎狀、獎金並公佈之。
6.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7.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8.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9.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利依需求補充或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10.本徵選活動如有修訂或變更,請參閱活動網址 http://www.motorsafety.org.twhttp://www.carsafety.org.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arsafety.org.tw/ActivityDetail.aspx?nID=200

2011年9月18日 星期日

2012 奇‧想設計大賽

 




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 1986 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 3C 產品設計實務相關經驗。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指導單位
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教育部社教司、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辦單位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秀網、設計共和

參加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競賽主題
◎創新科技組 - 漫步在雲端
A.網際網路連接了全球也徹底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方式,當我們越來越依賴網路得到資訊、習慣使用線上服務處理每日事務的同時,生活會因此產生何種變化?請參賽者觀察、分析人與網路互動行為,導入雲端科技的概念設計一電子資訊產品協助人們解決生活上的問題,作品希望從人性化設計的角度,探討新科技融入日常生活的可能性。
B.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美化人生組 - 放手讓你飛
A.在全球化與少子化的衝擊下使家長奉行「菁英教育」,在小孩成長中過度細心呵護提供無微不至的照顧,並積極訓練小孩各項才藝技能,但卻忽略教養小孩最基本的自主生活能力與學習力,讓孩子沒有接受鍛鍊、挑戰自我及達成目標的能力。請參賽者設計一款產品,讓孩子能從玩樂中體驗並激發學習企圖心,培養孩子獨立自主能力與自信。
B.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報名
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初賽作品收件
請於 201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5:00 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初賽入選通知
2012 年 1 月 5 日 (三),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入選者。

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 2012 年 2 月 20 日 (一) 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 2012 年 2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至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將有數位設計師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 20,000 正。

決賽暨頒獎
A. 2012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08:00 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大樓。
B. 2012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 2012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 13:30 舉行「美化人生」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 2012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競賽相關問題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 (02)89124000 - 1402 洽陳克冏先生 or 1129 周麗華小姐,或是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洽詢,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報名表: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 420mm × 297mm,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
b..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c..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 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d..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 1:1 實物模型
B.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 × 420mm,3mm 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C.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簡報資料)

評審辦法
1.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 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八件作品之展板、模型,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2.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3.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獎勵辦法
初賽:每組選出 8 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 20,000 元正)
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2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1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6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4.優選:不限組數
‧獎金新台幣 $ 6,000 各得獎狀一幀。
‧獎品一份 (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5.奇想傑出獎:
‧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 (兩組各 5 ~ 10 件作品),各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 (提供技嘉現有產品)。指導教授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 (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6.附加獎項:
‧評審團特別獎:獎金新台幣 $30,000元,獎狀一幀
‧每組前三名得獎學生,將安排黑秀網網站專訪報導,專訪內容提供下載。
※備註:
1、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 20 萬元。
2、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 10%。

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 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 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 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 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 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徵件單位 - 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六號
聯絡人:周麗華 小姐 電話:(02)89124000 - 1129 傳真:(02)89124001
    陳克冏 先生 電話:(02)89124000 - 1402 傳真:(02)89124004
網址:www.gigabyte.org.tw
電子信箱: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gigabyte.org.tw/GDesign_2012/index.htm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第一屆中山宇森產品創意設計獎

 
目的
本設計競賽由中山宇森電器有限公司提供設計主題 - 強調 Green & Safe 家用吊扇之創意設計,鼓勵全國各大專院校設計團隊參與,藉由本競賽激發彼此 創意設計潛力,並可透過觀摩學習,促進國內創意產品設計產業之蓬勃發展與交流。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逢甲大學工學院、創意設計碩士學位學程籌備處、研發處海峽兩岸科技研究中心
贊助單位:中山宇森電器有限公司

參加對象
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學生。

競賽主題
家用吊扇之創意設計,以「原創性」、「綠化」、「節能減碳」、「靜音」、「安全耐用」、「容易安裝」及「量產價格經濟型」等方向進行創新創意設計,可參考主辦單位競賽說明會提供之樣品圖與數據。

競賽方式與獎勵
(一)本競賽可由 1 ~ 3 位同學 (在學學生) 組隊參賽。報名件數不限,但同一參賽者只取最高獎。
(二)本競賽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評選出優秀作品數個,頒發獎金及獎狀。
(三)獲獎者需參加頒獎典禮 ,展出作品並發表設計理念。
(四)獲選作品若經廠商評估可進行商品化,獲選團隊需參與商品化階段之設計,與主辦單位合作團隊組成「商品化研討小組」,就原設計概念配合市場需求以及實用性進行相關修改,共同完成商品化。
(五)獲選團隊參與「商品化研討小組」,期間預估在 2011 年 6 月初至 6 月底間。 每人 (最多 4 人,含指導老師) 補助車馬費 2000 元整。
(六)競賽獎勵
‧金賞獎 (乙名) 新台幣 8 萬元。
‧銀賞獎 (乙名) 新台幣 5 萬元。
‧銅賞獎 (乙名) 新台幣 3 萬元。
‧最佳創意獎 2 名,每名新台幣 2 萬元。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賞獎指導老師每名新台幣 1 萬元。
※入選作品指導老師及學生分別獲頒獎狀乙紙,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共同頒發。若參賽作品未符合評選標準,各獎項得予從缺。
(七)本競賽主題及相關競賽規則等,預訂於 2010 年 10 月 26 日與 2011 年 03 月 01 日於台中逢甲大學工學館辦理兩場競賽說明會。

評審委員
將邀請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教授及專家共 4 - 5 名參與評審。

截止日期
2011 年 3 月 31 日週四 (以郵戳為憑)

競賽時程
‧競賽辦法發佈、宣傳與徵求作品:2010 / 10 / 12 ~ 2011 / 03 / 31
‧作品評選:2011 / 04 / 01 ~ 2011 / 04 / 30
‧頒獎典禮與作品展示:2011 / 05 / 01 ~ 2011 / 05 / 31
‧協同合作將創意構想商品化 (視評估結果確定是否進行商品化):2011 / 06 / 01 ~ 2011 / 06 / 30(視主辦單位作業時程調整)

徵件方式
報名表、2011 第一屆中山宇森產品創意設計獎參賽聲明同意書、創作理念及設計圖檔等資料燒錄於光碟,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處,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1 中山宇森產品創意設計獎」。

徵件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檔案名稱請註明「2011 中山宇森產品創意設計獎_學校_姓名」。
2.創作理念:設計觀念及構想,文限 500 字內,A4 大小 WORD 檔。
3.作品圖檔:完整呈現產品各個角度、細節及特色之圖片,最多 6 張。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請以 A4 (21cm x 29.7cm) 全彩,800 x 600 pixels 或 300 dpi JPG 格式, 並燒成作品光碟,並附上說明。
4.入圍作品需繳交作品之 3D 原始檔。

智慧財產權歸屬
本競賽入選與得獎者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
(需簽署著作財產權及智財權讓與同意書)

其他相關規定
1.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經人檢舉非本人作品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入選則追回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之。
2.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傷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追回入圍資格與獎勵,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4.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持有隨時修訂以及有活動之最終解釋權,並於活動期間於網路公告週知。

甄選標準
本競賽審查原則與標準如下表列:
‧創意性 35%:作品設計創意之新穎性與原創性。
‧實用性 35%:作品未來可製作生產之可能性 (經濟考量),以及商品化後市場之接受程度。
‧材質與綠化性 20%:作品之材料運用以及節能減碳與綠化設計。
‧團隊精神 10%: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之設計團隊實力與可繼續參與商品化階段之預期投入程度。

參賽地址與服務窗口
專案助理 鍾志善先生
Tel:04-2451-7250 轉 3002
Fax:04-2451-0240
E-mail:cschung@fcu.edu.tw
台中市 40724 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逢甲大學工學館 207 室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oe.fcu.edu.tw/wSite/ct?xItem=88090&ctNode=19627&mp=300101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促使民眾踴躍進入北區國稅局網站瀏覽,透過利用電腦結合美術設計及構思網站首頁版面之比賽,瞭解本局各項便民措施及服務資訊,並甄選最能表達本局特色之首頁設計,作為網站改版之參考藍圖。

二、作品主題:
依本局服務、專業、創新、效能、和諧賦稅五大願景打造全新的網站首頁版型。(請參考http://www.ntx.gov.tw

三、主辦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四、參賽資格:
不限。

五、參賽時間:
延至 99 年 10 月 15 日(含)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參賽方法:
請將參賽報名表(請確認簽名)及光碟 1 片(內含參賽報名表、參賽作品檔案【含網頁 HTML 檔案、Images 資料夾及 Flashes 資料夾,所有檔案並應以英文命名,第一個字母大寫】及 PSD 原始檔),延至 99 年 10 月 15 日(含)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 33049 桃園市三元街 156 號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服務科收(註明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作品)。

七、參賽作品規格:
(一)參賽報名表(含作品設計理念):請至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活動網頁下載。
(二)作品檔案:設計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版型一組,含首頁及分頁,作品檔案除需包含 PSD 格式原始檔案,並將首頁及分頁版型與功能作成 HTML 檔案(存放於根目錄,首頁命名為 Index.htm;分頁命名為 Page.htm),規格如下:
1.頁面最佳觀賞解析度為 1024 * 768,字型建議為系統預設字型,使用 IE6.0 及 Mozilla Firefox 2.0 以上版本。
2.須在 Windows 2003 Server 作業系統平台及 IIS 6.0 Web Server 下正常執行。
3.版型圖檔格式以 PSD 檔,未合併圖檔層檔案為主(圖層請分類整齊),要可保留其使用與修改上最大空間,Flash 檔案大小須在 200kb 以內。
4.首頁版型呈現內容:頁首(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全名、LOGO 及本局五大願景,局名及LOGO 需具與首頁連結功能,LOGO 圖檔請至活動網站下載)、頁尾(本局機關地址、聯絡電話、服務時間等)、分類清單、最新消息模組、稅務活動模組、廣告 BANNER 區、搜尋模組等,其餘可視個人規劃新增 1-2 項模組,屬創意加分範圍。
5.分類清單:分類清單連結路徑,請依本局網站之相對路徑設計(http://www.ntx.gov.tw),項目如下:
‧Skype語音即時通 http://webcall.ntx.gov.tw/Webcall/WebCallIndex.aspx
‧本局簡介 http://www.ntx.gov.tw/Introduction/IntroductionIndex.aspx
‧重大政策 http://www.ntx.gov.tw/Info/InfoImPolicy.aspx
‧就業情報站 http://www7.www.gov.tw/policy/2009career/index.html
‧政府資訊公開 http://www.ntx.gov.tw/Government/GovernmentIndex.aspx
‧稅務訊息 http://www.ntx.gov.tw/Info/InfoIndex.aspx
‧申辦服務及查詢 http://www.ntx.gov.tw/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Index.aspx
‧便民服務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dex.aspx
‧各類信箱 http://www.ntx.gov.tw/Mail/MailIndex.aspx
‧外僑服務 http://www.ntx.gov.tw/Main/MainAliens.aspx
‧國稅法規查詢 http://www.ntx.gov.tw/Law/LawIndex.aspx
‧國稅你問我答 http://www.ntx.gov.tw/Main/MainTaxList.aspx
‧遠距教學 http://learn.ntx.gov.tw/Learn/LearnIndex.aspx
‧稅務專區 http://www.ntx.gov.tw/Tax/TaxIndex.aspx
‧北區家族子網頁 http://www.ntx.gov.tw/Switch/SwitchNaf.aspx
‧影音館 http://learn.ntx.gov.tw/Learn/LearnTaxHouse.aspx
‧全文檢索 無
‧分類檢索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ClassSearch.aspx
‧熱門關鍵字 無
‧家族導覽 無
‧電子報稅達人 http://www.ntx.gov.tw/eTax/eTaxII.aspx
‧熱門網頁 無
‧檔案下載 http://www.ntx.gov.tw/Main/MainDownload.aspx
‧民眾參與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novation.aspx
‧民意調查站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vestigationList.aspx
‧會員專區 http://www.ntx.gov.tw/Member/MemberIndex.aspx
‧學子園地 http://www.ntx.gov.tw/Children/ChildrenIndex.aspx
‧廉政園地 http://www.ntx.gov.tw/Moral/MoralIndex.aspx
‧網站地圖 http://www.ntx.gov.tw/Main/MainSiteMap.aspx
‧回首頁 http://www.ntx.gov.tw/Index.aspx
‧翻譯詞彙 http://www.ntx.gov.tw/Main/MainTranslation.aspx
‧轉接服務 http://www.ntx.gov.tw/Switch/SwitchIndex.aspx
‧招標徵才 http://www.ntx.gov.tw/Recruit/RecruitNewsList.aspx
‧PDA http://pda.ntx.gov.tw/PDA/PDAIndex.aspx
‧WAP http://wap.ntx.gov.tw/WAP/WAPIndex.aspx
‧資安宣言與政策 http://www.ntx.gov.tw/Main/MainSecurity.aspx
‧隱私權說明 http://www.ntx.gov.tw/Main/MainPrivacy.aspx
‧RSS http://www.ntx.gov.tw/RSS/RSSIndex.aspx
6.最新消息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可以假字代替內文。
7.稅務活動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可以假字代替內文。
8.廣告 BANNER 區:以北區國稅局現有網站上的廣告 BANNER 為主。
9.搜尋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

八、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3人組成評審小組評定之。

九、評審標準:
(一)內容:網頁的結構和層次,網頁內容的配置和編排之合理性及其可讀性佔 40%。
(二)美感:網頁設計的吸引力,包括色彩、構圖、動感、影音效果等佔 30%。
(三)創意:網頁的原創性及特色佔 30%。

十、獎勵方式:
(一)參加獎:為鼓勵本局網路會員踴躍報名參賽,前 100 名報名參賽之會員,每位可獲得 300 元等值禮券,得獎名單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掛號方式寄出。(以參賽作品收件郵戳為憑,得獎者不得重覆)
(二)作品獎:
◎第一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2 萬元。(1 名)
◎第二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1 萬 5 千元。(1 名)
◎第三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1 萬元。(1 名)
◎佳 作: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5 千元。(3 名)
※作品獎得獎者僅發給較高之一獎,不得重覆。

十一、結果公佈:
參賽作品得獎名單(暫定)99 年 10 月 29 日公佈於本局網站,並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

十二、附則:
(一)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規格不符將不另行通知)。
(二)評審小組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決定任一獎項是否從缺。
(三)所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或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四)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五)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六)若有上述 3、4、5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
(七)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得獎人須提供設計之原始檔案(含完整圖層),並配合製作北區國稅局新網頁改版事宜。
(八)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保留刪修之權利,得獎人應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權利,均不另給酬。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十三、聯絡方式:
電話:(03)3396789 轉 1276 林小姐
電子信箱:H0116296@ntx.gov.tw
查詢網址:http://www.ntx.gov.tw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Design.aspx

2010年9月2日 星期四

2010 通訊大賽 - Android 使用者介面設計競賽

 
活動緣起:
2009 年末,全球經濟走出金融海嘯的陰霾強勁反彈,儘管過去一年對通訊產業而言是艱辛的,但是在這產業面臨重大衝擊之際,卻也讓我們看到一些新曙光。由於經濟衰退導致消費者需求低迷,手機全球整體銷售萎縮近 10%,但智慧型手機出貨量不減反增 10%,呈現「爆炸性成長」,具備完整上網功能與多樣化的應用程式充分吸引消費者目光,也成為電信營運商拓展服務與提高收入的最佳戰略武器。
同時,越來越多電信營運商開始正視應用服務的重要性。2007 年,無名小站的瘋潮,「Blog」成了網路上最火紅的關鍵字;2009 年,Facebook 與微網誌熱潮席捲全台讓全民瘋種菜;而 2010 年最夯的話題,則變成了「App」。利用手機瘋遊戲玩社交,成了時下最酷的娛樂活動。
在眾多平台中最受矚目的是 Google 所推出的 Android 平台,由於其強調開放自由的精神,只花了不到 12 個月的時間將全球市佔率從 0% 提升至 5%,初試啼聲便大放異彩,眾多國際廠商紛紛投入相關產品之研發。據報導指出,2010 年以來全球 Android 手機已高達 34 款,較去年第四季大幅增長了 70%,Android 手機應用程式更是超過 3.8 萬個。Android 平台吸引全球注目,被各界預期可望打破智慧型手機作業平台的既有市場,其開放平台的特質正好給予國內業者在從事手機軟體研發與提升客製化手機生產能力時一個最佳的切入點,讓國內電信業者有一個提高數據營收,擴展行動加值服務市場的好時機。
通訊大賽自 2002 年由經濟部工業局主辦,經濟部通訊產業發展推動小組執行以來,其目的即是放眼未來,將校園能量導入通訊產業,吸引優秀學子投入創新產業研發設計工作。本著活動的初衷,2009 通訊大賽我們率先舉辦「Androind 手機軟體設計競賽」,吸引 300 多位有志青年與程式高手投入,期望為產業發掘更多面向的創意人才,發展出多元的價值鏈。
通訊大賽已邁入第九個年頭,「尋找 Android 的下一個驚奇」是 2010 通訊大賽的競賽標語。如今 Andorid 應用在台灣已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希望透過不同與以往的比賽主題 - UI 界面設計,發掘更多優秀的人才,掌握軟體開發的核心能量,不論在產業發展或是人才培育上,都能激發出更多的「驚奇」,再造無線通訊新星產業。

競賽題目:
2009 通訊大賽以「Android 手機軟體設計競賽」為題,喚起國內各界對於 App 的重視,電信業者紛紛成立軟體市集,各界競相效尤舉辦 App 創意應用競賽。
2010 通訊大賽秉持扮演產業先行者的定位,以「Android 使用者介面設計競賽」為題,協助台灣通訊產業發展,因為我們相信:良好的 UI 設計是產業不可忽視的需求,
優良的 UI 能夠具體落實 App 的創意,UI 設計將是台灣手機產業差異化的重要能力。
2010 通訊大賽競賽題目為可執行於 Android 終端之使用者介面 (UI),包含:OS、APP 或其他任何可執行於 Android 終端的使用者介面。

評分重點:
‧功能性
‧易用性
‧流暢性
‧使用者體驗性
‧製作力

競賽時程:
即日起至 9 月 15 日中午 12:00 止

參賽者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具有臺灣地區居留證者。
.每隊由 1 至 5 人自由組成且不得跨隊。
.每隊中華民國國民之參賽者須達半數 (含) 以上。
.至報名截止日止,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 (民國 79 年 9 月 16 日 (含) 以後出生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若全隊參賽者皆為在學學生 (含應屆畢業生),得角逐「最佳校園創意獎」,惟須檢附全隊參賽者在學證明。

指導老師限制:
.每隊得設指導老師 1 名。
.指導老師不得跨隊指導。
.指導老師不得進入競賽之簡報會場。
.參賽者不得擔任己隊或他隊之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相關資訊不得標示於參賽作品中。(包括作品檔案、作品說明書、作品說明短片與簡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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