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Magic 經典 國寶 100 總動員」文創設計競賽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身分資格者皆可報名參加,歡迎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參與;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
參賽作品類型與繳交規格:
(1)類型
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不限,舉凡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 產品等皆可,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惟作品之意向發想來源須出自「精彩 100 國寶總動員展覽」之展件,參賽作品必須具有量產可行性。
(2)參賽作品規格
◎初選繳交物件規格:
1.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圖像保密切結書及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簡介。
2.輸出 A3 設計說明裱板: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並附上 150 字以內之創意說明及概念發想出處(須明確指出發想來源之物件名稱、編號)。
3.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以上二項文件及設計作品 3D 模擬示意圖檔 (包含結構、尺寸與材質說明,全彩 JPEG 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
◎初選入圍後繳交物件規格:
1.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 (尺寸 105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2.參賽作品實體 1:1 打樣品
競賽期程
報名:10 月 08 日 (五) - 11 月 15 日 (一) 23:59 截止
初選評審:11 月 17 日 (三)
網路公布初選名單:11 月 18 日 (四),網路公布初選名單30名,每名可獲得 1,500 元打樣補助費
入選作品打樣繳交截止:12 月 02 日 (四) 17:00
網路公布競賽結果:12 月 06 日 (一)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12 月 13 日 (一)
獎勵內容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獎狀 1 紙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狀 1 紙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1 紙
佳作共 8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交件方式
以掛號將作品相關資料寄至 111-99 台北市士林區郵政 28 之 270 號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標準
‧與國寶 100 之藝術文化意涵詮釋之適切性 30%
‧創意發想 30%
‧造型設計 20%
‧商品化可行性 20%
評選方式
1.採兩階段評審;以設計稿參與初選,初選入圍後繳交實體打樣品進入決選程序。由主辦單位及藝術史學、設計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及決選得獎作品。
2.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致電通知獲獎人,並於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時頒發獎金及獎狀。
參賽注意事項與說明
1.凡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另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5.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主辦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與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7.得獎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8.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 15% 所得稅。
智慧財產權
1.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國立故宮博物院,並同意簽具「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國立故宮博物院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2.就本徵圖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國立故宮博物院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5.參賽者應簽署參賽同意書及圖像保密切結書。
活動網站:http://www.museumrepublic.com.tw/index.php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彰化縣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徵選
源起
彰化縣議會係由彰化縣民依法選舉縣議員組織之,為彰化縣最高的民意機構,也是最高的立法機關。於民國四十年二月四日成立第一屆縣議會,隨即辦理接收原彰化市參議會工作,並以彰化市中山堂為會址,直到五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五屆議會期間才搬遷到現在地點。
民主政治即是民意政治,也就是議會政治,本縣自民國四十年成立第一屆縣議會,迄今已歷第十七屆,六十年來所選出的各屆議員合計多達九百零六人,皆為一時之選,問政均能本乎理性,適切反映民意,為民眾謀求福祉,使本會與縣政府間的政治運作,樹立了優良的傳統典範。對於奠定民主憲政,落實地方自治,成果至為豐碩;並培植了無數的政治人才,造就了今日台灣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各方面傲人的成就。
為慶祝彰化縣議會成立 60 週年「走過一甲子」,紀念與傳承民主殿堂的文化和在地精神,邀請您發揮獨特的創意巧思,共同來參與「彰化縣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公開徵選活動,建立並形塑彰化縣議會特有的風格。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議會
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執行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美術學系
競賽主題
彰化縣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徵選 - 發揮創意、廣蒐議意
內容說明
1.標章 (LOGO) 主題定位
本計畫主題在於藉由議會創立 60 週年慶的同時,以彰化縣議會「走過 - 甲子」的歷史軌跡為主軸基礎,以創新、專業、多元、民主為未來發展意象,為議會建構一個獨特鮮明的標章 (LOGO) 設計,以彰顯「議會,就是行動辦公室」精神。
2.發揮創意、廣蒐議意
彰化縣議會擔負縣民托負,任重而道遠。請將足以代表彰化縣議會精神的元素轉化為意像,與時代契合、跟世界接軌,發揮創意將設計與元素意涵巧妙結合,塑造議會特有的文化與精神,同時鼓舞新世代的設計發揮創意關注地方民主發展。
3.結合在地民意推廣普及,創造具彰化縣議會代表性的創意標章 (LOGO),以傳達議會特有的民主文化與內涵;並透過創意標章 (LOGO) 徵選活動,讓更多人參與、了解並認同的彰化縣議會的特殊意義與貢獻,開啟另一時空交流管道。
作品規格
1.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包含設計比賽報名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創作理念、圖形、色彩涵義等)。
2.作品解析度與尺寸: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作品需標明色票,完稿作品以 A4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一份,設計完成之標章 (LOGO) 尺寸不得小於 15 x 15 公分,完成後作品請裱褙於黑色紙板。
3.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AI 格式或 CDR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
4.相關比賽訊息及簡章下載:
彰化縣議會 http://www.chcc.gov.tw/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http://www.ncue.edu.tw/
報名資格
1.凡設籍於中華民國國民並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2.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
評選時程
1.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11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2.評審時間:預定於收件截止日期後三周內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評審。
3.以上期間為作業預估期,實際進度以工作小組作業時間為主,如有調整將隨時公告。
評選方式
1.評審標準: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等。
‧造型 50%
‧創意 30%
‧色彩 20%
2.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彰化縣議會議長為當然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作品。
3.頒發獎項、名額:
第一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整、獎座及彰化縣議會獎狀各一幀。
第二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獎座及彰化縣議會獎狀各一幀。
第三名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獎座及彰化縣議會獎狀各一幀。
佳作 5 名,頒發新台幣 2,000 元整、彰化縣議會獎狀各一幀。
入選 10 名,頒發獎狀各一幀。
4.評審結果公告時間:99 年 11 月上旬前揭曉,並公告於「彰化縣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公開徵選活動」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得獎作品將於彰化縣議會 60 年慶祝活動展出。
送件
1.送件時請一併繳交:作品以 A4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卡紙裱褙,報名表一份,請浮貼於作品背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燒錄光碟 CD 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2.收件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美術學系收,500 彰化市進德路 1 號,並請於信封外右下角註明「參加彰化議會 60 週年慶識別標章 (LOGO) 設計比賽」字樣。
3.聯絡電話:(04) 7232105 轉 2707 林先生;0919635774 羅先生
注意事項
1.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個人或團體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領取之獎金、獎盃、獎狀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2.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盡速洽詢報名聯絡人。
3.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4.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得推舉一單位為代表人,所有相關聯繫與獎金分配由該人負全責 (款項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5.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 (委託或授權) 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6.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附件著作財產權聲明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無償使用。
7.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 (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8.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9.參賽者若有違反本競賽規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10.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aps.ncue.edu.tw/odedi/doc_page.php?id=..0222-2.3056-&rnd=1.8338994839404E+14&value=99&v_type=2
TaipeiWalker 吉祥物設計大賞
你對 Taipei Walker 的印象是什麼?
是一本充滿美味餐廳、還是好玩旅遊的雜誌?
或者是一本街頭流行的情報誌?
不管是什麼,「開心」就是我們的理念。
吃得滿足、玩得開心、生活因有 Taipei Walker 而豐足。
歡慶11周年的此時,我們很想讓這樣的理念可以透過你的創意,
分享給每位看 TaipeiWalker 的讀者。
因此,我們提供 10 萬元獎金,公開徵選屬於 Taipei Walker 的吉祥物,
讓「開心」的概念可以透過角色鮮明的吉祥物而散播。
不管 Taipei Walker 在你心中是什麼樣的形象,
只要你有想法,都請你將創意畫出來,
讓它成為人見人愛的 Taiepi Walker 吉祥物。
投稿日期:
即日起 ~ 2010 年 11 月 15 日截止(以寄出地郵戳為憑)
參加方式:
寄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
(1)報名表及著作權同意書(請於官網下載 www.taipeiwalker.com.tw)
(2)創作作品
交稿方式:
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郵局掛號至『台北市光復北路 11 巷 46 號 5 樓「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Taipei Walker 吉祥物設計大賞』收,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如為手繪稿可直接寄送。以 B4(36.4 × 25.7cm)為上限。如使用 CG 創作,須以 CD-ROM 儲存後連同列印稿一併寄送。解析度須設定為 300dpi 或以上,並註明所使用軟體及檔案格式。(描繪工具及列印紙張種類無限制),請以作者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
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30%
‧創意及整體造型 20%
‧美感或美觀性 20%
‧應用性 20%
‧網路票選 10%
評選機制:
初選 - 由台灣角川美術編輯及各部門主管選出第一批作品參加複選。
複選 - 由知名部落客插畫家審核及網路票選做為最終評選出優勝作品。
揭曉:
2010 年 12 月 15 日於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屆時將由主辦單位電話通知得獎人。
獎勵方式:
獎金 10 萬元
注意事項:
1.同一位參賽者可以創作不同作品重複報名,每件作品請均需分開寄送。
2.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符者,以致影響資格或審查結果時,將取消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3.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以確保寄送過程中不受損。若作品於寄送過程中因包裝不良而造成作品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4.參賽作品之正反面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記號,否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5.獲獎作品應為未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或模仿他人作品,若經發現有抄襲嫌疑或涉及暴力、色情或毀謗或有其他違法不當情事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討相關得獎獎金及作品,相關涉及的刑責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6.獲獎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獲獎人在經過主辦單位書面同意後,可將獲獎作品收錄於個人畫集,但不得再於他處發表獲獎作品,獲獎作品之作者名稱於簽約時經作者決定後,除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要求變更。
7.獲獎人應簽署著作權同意書,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且吉祥物名稱最終由主辦單位決定並命名之。
8.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9.凡經參加徵選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kadokawa.com.tw/event/design2010/design.html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Kaohsiung FUN『幸福城市.夢想高雄』影音創作大賽
活動緣起與宗旨
隨著網際網路普及化,數位科技的時代儼然成為現代社會的象徵,人人都可以成為數位舞臺的展演者;為鼓勵大眾發掘、尋找大高雄之美,高雄縣政府特別舉辦「Kaohsiung FUN『幸福城市.夢想高雄』影音創作大賽」,希望透過民眾的不同角度、以不同的幸福小故事,為高雄這個幸福的城市下一註腳。
活動時間
(一)作品報名時間:自中華民國 99 年 09 月 27 日起至 99 年 10 月 18 日。(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票選時間:自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23 日 0 時起至 99 年 11 月 03 日 24 時止。
參賽資格
* 不限性別、國籍、年齡,只要是熱愛高雄這塊土地者,都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來報名參與,歡迎你成為大高雄歷史紀錄的一員。
* 不管你(妳)在海內外或在台灣哪個縣市,只要是關心、喜愛大高雄,對高雄形象塑造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 或是想要賺取獎金、閒閒沒事喜歡拿攝影機亂拍的無聊人士,也歡迎來報名參加!
* 或影視相關科系學生想藉機練練學校所學,把它當成學校作業,都歡迎來玩玩。
參賽主題與作品規範
1. 本次參賽主題共分為「玩味.新高雄」與「真情.心高雄」兩類。
2. 評審金獎:比賽資格為影片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3. 參賽者可依據所選定之主題,參照主題創作建議單內容,完成作品。
4. 凡以數位媒材方式製作或以數位設備播放之作品皆可 (舉凡: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MV),片長以 1 至 3 分鐘為主(最長不超過 5 分鐘為限)。
5. 影片內容需同時包含高雄縣之素材(景點、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作品片頭需加入 Kaohsiung FUN 的 Logo 識別標誌。
6. 影片語言不拘,不論是否為中文發音,需附上中文字幕。
7. 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1.自行創作。2.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8. 所有參賽作品皆需符合電影法、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與內容審查標準,內容請勿影射或含有情色或暴力等不當資訊。短片需屬原創性自行拍攝或是改編之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參賽者須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確有此情事,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評審方式
1. 主辦單位確認作品內容、規格及報名程序符合規定後,即將影片正式刊登於網站上,供網友欣賞並於設定期間進行網路票選,參與投票者需留下基本資料,以供主辦單位作為得獎聯繫及寄送活動訊息之用。活動期間每人每天限投票一次。
2. 邀請專家學者(電影導演、相關科系教授、新聞處處長、知名網路部落客)評選出各類別得獎影片。
著作授權及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得獎作品進行必要之編輯修改並得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及使用參賽作品於各式宣傳品或媒體上,不另致酬。
3.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原作者享有,著作財產權則歸主辦單位享有,所有參賽影片將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主辦單位擁有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放參賽作品之權利。
4. 參選作品不得為另參加或已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若該作品已於他處得獎,將追回獎金、獎狀。
5. 所有參賽者與投票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寄之電子報及各類文宣活動訊息。
活動獎項
◎玩味‧新高雄評審金獎(1 名) - 獎金 25,000 元: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真情‧心高雄評審金獎(1 名) - 獎金 25,000 元:拍攝內容必需以 100% 高雄縣之景點、縣政建設、人事物或風俗民情之素材為主軸。
◎玩味‧新高雄評審銀獎(1 名) - 獎金 15,000 元
◎真情‧心高雄評審銀獎(1 名) - 獎金 15,000 元
◎玩味‧新高雄評審銅獎(1 名) - 獎金 10,000 元
◎真情‧心高雄評審銅獎(1 名) - 獎金 10,000 元
◎我愛楊縣長特別獎(4 名) - 獎金 5000 元
◎我愛高雄評審特別獎(2 名) - 獎金 5000 元
◎網路超人氣獎(3 名) - 獎金 3000 元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ks-fun.tw/index.html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Flash 飆創意」Flash 租稅動畫比賽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Flash 飆創意」統一發票推行及租稅宣導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 Flash 租稅動畫比賽活動,讓民眾透過設計製作動畫的過程,能更深入認識租稅,並瞭解到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對國家建設的重要性,建構歡樂e化的租稅教育環境,期將租稅宣導活動主題以意境動畫方式呈現,以達租稅宣導效益。
二、主辦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三、參賽對象:
凡居住(或戶籍設於)本局轄內之民眾。
四、作品繳交時間:
收件截止日期 99 年 11 月 1 日止。
五、作品繳交方式:
(一)參賽作品需錄製成標準光碟片(DVD)乙片並填寫報名表,於本局上班時間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縣桃園市三元街 156 號「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服務科宣導股 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Flash 租稅創意動畫比賽徵件活動」。作品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作品必須妥善包裝。
(二)參賽者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ntx.gov.tw)之宣導活動訊息專區,下載活動報名表或撥電話:(03)339-6789 分機 1273 洽詢。
六、參賽作品規定:
(一)比賽主題:以下列 10 項為創作主題,其相關內容可參酌本局網站 (http://www.ntx.gov.tw) 有關之稅務訊息。
1.營業開發票,消費索發票。
2.繳款書條碼化與多元繳稅管道。
3.發票 e 化 環保綠能。
4.憑證網路申報便利性。
5.優質便民親民服務措施。
6.簡政輕稅 ECFA 致富。
7.跨域整合 建構廉能。
8.遏阻不法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9.有效追繳欠稅措施。
10.租稅宣傳活動或租稅教育創新措施。
(二)作品規格及內容:
1.製作 3 - 10 分鐘之 Flash 動畫,電子檔案內容需含 Flash 原始檔(.fla 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1024 × 768 pixels 儲存,並確保圖形色彩不失真,錄製成標準光碟片(DVD)1 片,且確認影片可在 Flash player 8 環境下正常播放。
2.作品形式需以 Flash 來呈現 (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取消參賽資格及追還獎項),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局所有,並得供租稅教育及宣導使用,不另給酬。
3.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說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4.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5.動畫內容請勿出現可以辨識參賽者資料的文字、圖像、聲音等。
6.每片光碟片限存1件作品。
(三)注意事項:
1.每件作品參賽者限 1 人,報名表上需詳填個人真實資料,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不列入比賽評審。
2.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
3.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4.若事後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及獎品,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作品評審:
(一)聘請 Flash 動畫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機關有權從缺處理。
(二)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 40%、創意 40%、技巧及品質 20%。
(三)於 11 月 25 日前召開評審會議並將評選結果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局網站(http://www.ntx.gov.tw)公布。
八、比賽獎勵:
第 1 名:1 名,獨得獎金 10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2 名:1 名,獨得獎金 8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3 名:1 名,獨得獎金 50,000 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5 名,各得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乙紙。
九、領獎方式:
以掛號郵寄方式個別通知中獎者,中獎者應於主辦機關所定之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局(桃園縣桃園市三元街 156 號服務科宣導股)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
十、給付中獎人之金額價值超過 20,001 元時,本局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取 10% 稅款,並依規定填發扣(免)繳憑單予中獎人。
十一、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詳細辦法及下載:http://www.ntx.gov.tw/Info/InfoHotNews.aspx?ID=10511
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促使民眾踴躍進入北區國稅局網站瀏覽,透過利用電腦結合美術設計及構思網站首頁版面之比賽,瞭解本局各項便民措施及服務資訊,並甄選最能表達本局特色之首頁設計,作為網站改版之參考藍圖。
二、作品主題:
依本局服務、專業、創新、效能、和諧賦稅五大願景打造全新的網站首頁版型。(請參考http://www.ntx.gov.tw)
三、主辦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四、參賽資格:
不限。
五、參賽時間:
延至 99 年 10 月 15 日(含)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參賽方法:
請將參賽報名表(請確認簽名)及光碟 1 片(內含參賽報名表、參賽作品檔案【含網頁 HTML 檔案、Images 資料夾及 Flashes 資料夾,所有檔案並應以英文命名,第一個字母大寫】及 PSD 原始檔),延至 99 年 10 月 15 日(含)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 33049 桃園市三元街 156 號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服務科收(註明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作品)。
七、參賽作品規格:
(一)參賽報名表(含作品設計理念):請至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設計比賽活動網頁下載。
(二)作品檔案:設計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版型一組,含首頁及分頁,作品檔案除需包含 PSD 格式原始檔案,並將首頁及分頁版型與功能作成 HTML 檔案(存放於根目錄,首頁命名為 Index.htm;分頁命名為 Page.htm),規格如下:
1.頁面最佳觀賞解析度為 1024 * 768,字型建議為系統預設字型,使用 IE6.0 及 Mozilla Firefox 2.0 以上版本。
2.須在 Windows 2003 Server 作業系統平台及 IIS 6.0 Web Server 下正常執行。
3.版型圖檔格式以 PSD 檔,未合併圖檔層檔案為主(圖層請分類整齊),要可保留其使用與修改上最大空間,Flash 檔案大小須在 200kb 以內。
4.首頁版型呈現內容:頁首(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全名、LOGO 及本局五大願景,局名及LOGO 需具與首頁連結功能,LOGO 圖檔請至活動網站下載)、頁尾(本局機關地址、聯絡電話、服務時間等)、分類清單、最新消息模組、稅務活動模組、廣告 BANNER 區、搜尋模組等,其餘可視個人規劃新增 1-2 項模組,屬創意加分範圍。
5.分類清單:分類清單連結路徑,請依本局網站之相對路徑設計(http://www.ntx.gov.tw),項目如下:
‧Skype語音即時通 http://webcall.ntx.gov.tw/Webcall/WebCallIndex.aspx
‧本局簡介 http://www.ntx.gov.tw/Introduction/IntroductionIndex.aspx
‧重大政策 http://www.ntx.gov.tw/Info/InfoImPolicy.aspx
‧就業情報站 http://www7.www.gov.tw/policy/2009career/index.html
‧政府資訊公開 http://www.ntx.gov.tw/Government/GovernmentIndex.aspx
‧稅務訊息 http://www.ntx.gov.tw/Info/InfoIndex.aspx
‧申辦服務及查詢 http://www.ntx.gov.tw/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Index.aspx
‧便民服務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dex.aspx
‧各類信箱 http://www.ntx.gov.tw/Mail/MailIndex.aspx
‧外僑服務 http://www.ntx.gov.tw/Main/MainAliens.aspx
‧國稅法規查詢 http://www.ntx.gov.tw/Law/LawIndex.aspx
‧國稅你問我答 http://www.ntx.gov.tw/Main/MainTaxList.aspx
‧遠距教學 http://learn.ntx.gov.tw/Learn/LearnIndex.aspx
‧稅務專區 http://www.ntx.gov.tw/Tax/TaxIndex.aspx
‧北區家族子網頁 http://www.ntx.gov.tw/Switch/SwitchNaf.aspx
‧影音館 http://learn.ntx.gov.tw/Learn/LearnTaxHouse.aspx
‧全文檢索 無
‧分類檢索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ClassSearch.aspx
‧熱門關鍵字 無
‧家族導覽 無
‧電子報稅達人 http://www.ntx.gov.tw/eTax/eTaxII.aspx
‧熱門網頁 無
‧檔案下載 http://www.ntx.gov.tw/Main/MainDownload.aspx
‧民眾參與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novation.aspx
‧民意調查站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InvestigationList.aspx
‧會員專區 http://www.ntx.gov.tw/Member/MemberIndex.aspx
‧學子園地 http://www.ntx.gov.tw/Children/ChildrenIndex.aspx
‧廉政園地 http://www.ntx.gov.tw/Moral/MoralIndex.aspx
‧網站地圖 http://www.ntx.gov.tw/Main/MainSiteMap.aspx
‧回首頁 http://www.ntx.gov.tw/Index.aspx
‧翻譯詞彙 http://www.ntx.gov.tw/Main/MainTranslation.aspx
‧轉接服務 http://www.ntx.gov.tw/Switch/SwitchIndex.aspx
‧招標徵才 http://www.ntx.gov.tw/Recruit/RecruitNewsList.aspx
‧PDA http://pda.ntx.gov.tw/PDA/PDAIndex.aspx
‧WAP http://wap.ntx.gov.tw/WAP/WAPIndex.aspx
‧資安宣言與政策 http://www.ntx.gov.tw/Main/MainSecurity.aspx
‧隱私權說明 http://www.ntx.gov.tw/Main/MainPrivacy.aspx
‧RSS http://www.ntx.gov.tw/RSS/RSSIndex.aspx
6.最新消息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可以假字代替內文。
7.稅務活動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可以假字代替內文。
8.廣告 BANNER 區:以北區國稅局現有網站上的廣告 BANNER 為主。
9.搜尋模組:需設計模組的圖型樣式。
八、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3人組成評審小組評定之。
九、評審標準:
(一)內容:網頁的結構和層次,網頁內容的配置和編排之合理性及其可讀性佔 40%。
(二)美感:網頁設計的吸引力,包括色彩、構圖、動感、影音效果等佔 30%。
(三)創意:網頁的原創性及特色佔 30%。
十、獎勵方式:
(一)參加獎:為鼓勵本局網路會員踴躍報名參賽,前 100 名報名參賽之會員,每位可獲得 300 元等值禮券,得獎名單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掛號方式寄出。(以參賽作品收件郵戳為憑,得獎者不得重覆)
(二)作品獎:
◎第一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2 萬元。(1 名)
◎第二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1 萬 5 千元。(1 名)
◎第三名: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1 萬元。(1 名)
◎佳 作:獎狀乙幀,獎金新臺幣 5 千元。(3 名)
※作品獎得獎者僅發給較高之一獎,不得重覆。
十一、結果公佈:
參賽作品得獎名單(暫定)99 年 10 月 29 日公佈於本局網站,並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
十二、附則:
(一)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規格不符將不另行通知)。
(二)評審小組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決定任一獎項是否從缺。
(三)所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或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四)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五)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六)若有上述 3、4、5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
(七)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得獎人須提供設計之原始檔案(含完整圖層),並配合製作北區國稅局新網頁改版事宜。
(八)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保留刪修之權利,得獎人應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權利,均不另給酬。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十三、聯絡方式:
電話:(03)3396789 轉 1276 林小姐
電子信箱:H0116296@ntx.gov.tw
查詢網址:http://www.ntx.gov.tw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Design.aspx
2010 臺北工業設計獎
活動目的
為活絡設計師的創意,強化企業及產品附加價值,本競賽邀請創意及設計工作者、以及熱愛設計的市民,運用臺北市特有的城市意象,透過設計美學的轉化,形成前衛創新的概念或是具有商機潛力的商品,提升設計產業發展。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贊助單位:Autodesk、NVIDIA
競賽主題
共居 Cohabitation
「共居」是提倡自然與城市、人與社群、多元文化和諧並存,讓都市生活與大自然更緊密的結合、人與人之間能更親密的擁抱、以及多元文化與種族之間,能更包容且尊重彼此的差異性,並讓城市生活與自然藉由設計連結相互親密擁抱,成為一個串連臺北市的幸福共居地圖。
參賽資格
(一)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參賽組別
(一)產品應用組: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具備高度市場性及具量產潛力之設計概念。
(二)創意概念組: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具備高度創意之設計概念。
作品類型
本競賽將徵選符合主題表現的工業設計作品,包含以下 4 項類型及其他能夠改善或提升生活品質、增加生活便利性、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之概念,說明如下:
(一)個人用品 - 個人使用之產品,包括:行動資訊、電話、美容用品、文具、玩具、流行商品、健康運動休閒產品(運動鞋、蛙鏡、浮板)。
(二)家庭用品 - 家庭使用之產品,包括:廚房用品(廚具、餐具)清潔器具、家具、家電、照明及戶外設備(園藝用品、烤肉用具)等。
(三)工作用品 - 職場使用之產品,包括:OA 辦公家具、文件櫃、周邊事務設備(影印機、幻燈機、投影機)、商務用溝通設備、工業設備與系統等。
(四)公共用品 - 公共場所供大眾使用之產品,包括:大眾運輸工具(公車、火車)、公共設施(路燈、公廁、公用電話、公車站牌)等。
※註:上述創作類型並非報名類型,將由評審團依參賽作品整體水準,依據本作業程序所定方式,評審選出各獎項得主。
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開始:8 月20 日 (五)
線上報名截止:10 月 8 日 (五) 23:59
報名文件送件截止:10 月 11 日 (一) 17:00,以郵戳為憑。
初選評選:10 月 12 日 (二)
初選結果公布:10 月 13 日 (三),將以網路公布初選名單及電話告知
初選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11 月 1 日 (一) 17:00,以郵戳為憑,送件地址將於 10 月 13 日與初選結果共同公布。
決選評選:11 月 4 日 - 5 日 (暫定)
頒獎典禮暨媒合活動:11 月 10 日 (三)
獎項
(一)創意概念組
(1)金獎 1 名 - 15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2)銀獎 1 名 - 10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3)銅獎 1 名 - 5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4)佳作 5 名 - 各 1 萬 (含稅),獎狀 1 紙
(5)廠商特別獎 2 名 - 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 2 萬元或等值商品。
(二)產品應用組
(1)金獎 1 名 - 30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2)銀獎 1 名 - 15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3)銅獎 1 名 - 10 萬 (含稅),獎狀 1 紙,獎盃 1 座
(4)佳作 5 名 - 各 2 萬 (含稅),獎狀 1 紙
(5)廠商特別獎 3 名,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 2 萬元或等值商品。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質與量以調整獎項
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未在其他設計競賽獲獎,並且未在市場流通之既有商品。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4.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自行申請專利。
(二)關於得獎者
1.得獎者於公告得獎2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模型等,臺北市政府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3.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元 (含) 以上者,須依稅法規定扣除 10% 之所得稅 (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 20% 之所得稅)。
4.寄件模型均不退件。
(三)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
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0 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蔡宜臻小姐、盧郁汝小姐、蕭富藍小姐
電話:02-2655-8199 分機 260、186、205
電子信箱:sunareytsai@tdc.org.tw、rachel_lu@tdc.org.tw、fran@tdc.org.tw
傳真:02-2655-8226
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 3-1 號 G 棟 3 樓
活動官網與詳細辦法:http://www.taipeiIDaward.org.tw
爭鮮 KUSO 短片創意大募集
主辦單位: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日期:即日起 ~ 99 / 11 / 21 (日)
上傳影片報名日期:99 / 9 / 15 (三) ~ 99 / 10 / 31 (日) 止
投票日期:99 / 11 / 4 (四) ~ 99/ 11 / 21 (日) 24:00 止
公佈日期:99 / 11 / 30 (二)
評分標準:
‧分為初選與決賽兩階段。
‧初選由網友票選前 20 強,再由主辦單位評選決賽作品。
◎創意 30%
◎網站人氣票選 40%
◎爭鮮元素 20%
◎畫面呈現完整度 10%
※參賽組別同分者,由評審協議取其名次。
※加入爭鮮提供元素更好。
活動獎項:
‧初選
初選進 20 強:20 名,i Sushi 儲值卡 1,000 元乙張
‧決賽
Kuso 金賞獎:1 名,獎金 50,000 元、i Sushi 儲值卡 2,000 元乙張
Kuso 銀賞獎:1 名,獎金 25,000 元、i Sushi 儲值卡 2,000 元乙張
Kuso 銅賞獎:1 名,獎金 10,000 元、i Sushi 儲值卡 2,000 元乙張
Kuso 佳作:3 名,獎金 5,000 元、i Sushi 儲值卡 1,000 元乙張
Kuso 網路人氣獎:1 名,i Sushi 儲值卡 1,000 元乙張
投票參加網路票選:100 名,有機會獲得公仔運動巾乙條
活動網站及詳情:http://www.sushi-express.com.tw/kuso/index.php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2010 EPSON 台灣尊榮賞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或持有居留證人士。
二、參賽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不得有冒充借用、抄襲、拷貝他人作品。
三、參賽作品須為不曾在公開徵件展覽比賽中得獎之作品。
四、EPSON 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比賽。
題材:
主題不限之攝影 (影像) 作品。以整組評選,曾經得獎的作品嚴禁參賽,一經發現將被取消資格。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年 11 月 19 日 (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影像尺寸短邊需大於 30CM (12吋 ) 以上,長邊不限的彩色或黑白照片四張以上,不得裱框、翻拍拷貝。
二、報名時請繳交原始擋光碟 (光碟中須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擋及轉存 TIFF 檔兩種檔案形式,底片拍攝者請自行底片掃描,儲存於光碟片並如上述附上參賽作品之 JPG 與 TIFF 檔案;請將所有參賽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中)。
三、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使用 EPSON 原廠墨水及原廠紙張 (相紙 / 藝術紙)。
四、參賽者詳填簡章所附之報名表後,請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
五、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EPSON 台灣尊榮賞」。
獎勵辦法:
金獎一名:獎金 15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金獎一名:獎金 8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金獎一名:獎金 5 萬元 + EPSON 總社參訪與藝術交流之旅
評審賞五名:獎金 5 萬元 + EPSON P-6000 多媒體播放器乙台
收件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46 號 5 樓「EPSON 台灣尊榮賞」活動小組收
得獎公布:
得獎人將由專人通知,預計於 2010 年 12 月於 EPSON 網站公告
活動電話:
02-2657-5322
活動網站與詳情:http://w3.epson.com.tw/2010contest/
2010 元樂首屆校園插畫比賽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幅美麗的幸福景象,可能只是填飽肚子,也許是希望世界和平...我們為了追求幸福而努力完成夢想,你有屬於自己的幸福夢想嗎?
元樂幸福烘焙一直為了傳遞幸福及感動,不斷推陳出新,堅持以頂級食材、創意商品將這份滿滿心意帶給大家。
元樂期望能回饋社會、提供給學子們一個爭取起飛的機會,這一次第一屆的校園插畫比賽,元樂邀請了知名的圖文 BLOG 插畫家 - 輔大猴當代言人,一起與元樂分享幸福,歡迎帶著一顆熱忱的心,盡情發揮您的創意點子,與我們一同打造幸福樂園吧!
一、收件時間:
2010 / 10 / 01 ~ 10 / 29
二、主辦單位:
拍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元樂幸福烘焙
三、參加資格:
限定高中職 (含) 以上的在學學生參加,需以個人名義參加,恕不接受團體或公司行號參加,一人最多投稿三份
四、獎勵辦法:
(1)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2)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3)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獎狀1紙,元樂簽約設計師一年
(4)優選 10 名:獎金新台幣各 1 萬 5 仟元,獎狀 1 紙
(5)最佳人氣獎 5 名:人氣第 1 名獎金 3 仟元,第 2 ~ 5名蘋果年輪各 1 顆
(6)你最神算獎 5 名:人氣王得主的投票網友中抽獎,第一位可獲獎金 3 仟元,抽得其餘四位蘋果年輪各 1 顆
※註1.獲得前三名者,賽後得與元樂團隊不定期進行後續包裝及相關文宣插畫設計,擁有提案權,經採用會給予設計費,另再詳談。
※註2.蘋果年輪口味以門市提供為準,恕無法指定口味
五、參賽方式:
(一)設計內容:
主題:幸福的遊樂園
風格:以可愛動物為主角,限以手繪插畫表現,恕不接受黑白稿及電腦繪圖
(二)報名文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若缺其一文件則不符報名資格並無法參加,恕不另行通知,投稿前請再次確認所有文件及電子檔;請至元樂活動網站 (http://www.ipie2.com/epaper/2010dream/index.html) 下載簡章及報名表等相關文件,並請務必填寫完整
(1)作品原稿:請繪製於八開 (B4),並將原稿貼在黑色硬卡紙板 (33 X 45cm) 上,紙張不限定,以適用於所使用的媒材即可
(2)光碟片:請儲存作品的 JPG 檔,解析度設 300dpi 以上、以及報名表 (word 檔)
(3)報名表:請填寫真實姓名、聯絡方式及設計理念 (100 字以內)、元樂幸福故事或文案 (300 字以內),請印出並浮貼於黑色硬卡紙板背面
(4)著作財產權同意書
(5)原始創作切結書
(三)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2010 / 10 / 01 至 2010 / 10 / 29 下午 5 時為止 (以郵戳為憑),將上述五項文件一同掛號郵寄至「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69 號 9 樓」《元樂活動小組》或親送至報名地址
(四) 評選作業:
(1) 初審:
11 / 3 由主辦單位邀聘插畫設計師、藝術等跨領域專家及元樂團隊,評選出入圍 20 名,得以進入複審
(2) 複審:
11 / 12 由主辦單位邀聘插畫設計師、藝術等跨領域專家及元樂團隊組成評審委員,進行複審
(3) 複審評分標準:
‧插畫表現 40%
‧設計創意 30%
‧美感構圖 20%
‧故事 10%
(五) 人氣王活動:
11 / 4 公布初審入圍名單,同時在元樂 Facebook 開放入圍者人氣票選,人氣最高前 5 名得主將獲得「最佳人氣獎」;再從投票給人氣王的網友當中,抽出5位幸運得主,就有機會獲得「你最神算獎」!
※註3.無論得獎與否,恕無法退還原稿,請自留備份
六、投稿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符合規定、非原創作性作品、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皆不予受理報名
(2)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無論得獎與否,皆不予退還,請另行拷貝留存
(3)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經公開發表或任何媒體曝光發表,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若得獎後得知亦需退還得獎獎勵金
(4)得獎作品若經發現代畫,則獎金全數索回,並由下一名遞補
(5)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複製、出版、刊登、發行、轉載、宣傳等權利,不另計酬;並擁有事後必要之修改權
(6)參賽者應尊重評審之專業評分,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由評審視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獲獎者所獲之獎金 2 萬元以上者,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扣稅金 10%,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除稅金款項,並請獲獎者領獎時攜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便填寫手續資料。此適用於台灣學生(含僑生),外籍學生另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扣稅
(8)比賽時程與規定依參賽狀況調整,以元樂活動官網最新公告為準;活動如有未詳盡之處,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與終止本活動的權利
七、比賽時程:
(1)作品收件截止:2010 / 10 / 29 下午 5 點
(2)作品評選時間:2010 / 11 / 03 ~ 11 / 12,進行初審及複審
(3)人氣王投票時間:2010 / 11 / 04 ~ 2010 / 11 / 14
(4)得獎公布名單:2010 / 11 / 15 公布於元樂活動網站,並會再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活動網站:http://www.ipie2.com/epaper/2010dream/index.html
夜合「標」創意,「花形」好客禮 - 夜合商標競賽徵件
夜合花白日閉合,入夜後花朵綻放,芬芳四溢,不但代表客家婦女的勞動之美,更能宣揚客家女性「四頭四尾」的特質,除表彰現代工商社會辛勞工作的勞動婦女,更能發揚高雄市的勞動精神。
為加強「夜合」整體形象,讓民眾對於夜合客家文創產品有更深的認識,歡迎各方設計好手發揮創意,踴躍投稿參加徵選,優選作品將註冊登記為夜合商標,還有豐厚獎金唷!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執行單位:大觀元有限公司
二、活動時間:
(一)徵件期間:99 年 9 月 17 日至 99 年 10 月 9 日
(二)徵選條件:對商標設計有興趣民眾皆可參加。
三、主題精神:
設計以「夜合」花形為主軸,且不可有歧視性別、種族、道德、文化或違反善良風俗之商標。
四、參賽作品報名與繳交方式:
參賽者須完成「線上報名」與「郵寄」兩步驟後,方完成報名程序。
(一)線上報名:
參賽者請至活動官網:http://kaohsiung.cc/iahab2010/ 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含 100 字以上之創作說明),連同設計作品之輸出 JPG 檔,以 E-mail 方式寄至 lovelyKHH@gmail.com 信箱。
(二)郵寄:
包括以下檔案:
1.A4 輸出平面作品圖:將作品圖裱貼於 A3 黑色 200P 襯紙上,並列印報名表貼於 A3 黑色襯紙後。
2.檔案光碟:至少包含下列 2 種圖檔
(1)參賽作品縮圖 jp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2)tif/.pdf/.ai/.cdr/.eps 任一格式均可,CMYK 色彩輸出之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圖檔。
3.將檔案清單、著作權權利移轉授權書、切結書,連同上述 2 項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802 高雄市苓雅區仁義街 2-4 號 3 樓,大觀元有限公司收。
五、參賽者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否則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違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獲獎者須繳回獎金、奬品及獎狀,名次由下一序位遞補。
(二)得獎作品必須同意著作財產權轉讓於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三)第一名作品將申請商標註冊,商標權無償歸屬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四)獲獎者同意依專業評審及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討論意見,配合修正得獎作品。
(五)每份報名資料限報名單一稿件,每名參賽者(團體)限投一件作品。
六、評分方式:
(一)專業評審評分標準:佔總分 80%
1.商標識別度:20%
2.與夜合客家意象契合度:40%
3.色彩與整體結構:10%
4.創意:10%
(二)民眾票選分數:佔總分 20%
1.得票率係依民眾網路(50%)及現場(50%)票選總得票數計算。
2.級距算法:以最高得票率除以 4,為級距標準(最高得票率以 75% 為上限 ÷ 4 = 18.75%)
(1)得票率 0% ~ 18.75%:5 分
(2)得票率 18.76% ~ 37.5% :10 分
(3)得票率 37.6% ~ 56.25%:15 分
(4)得票率 56.26% ~ 75% :20 分
(三)總分計算與競賽結果評定
由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與專業評審進行評審(80%),加上民眾票選結果(20%)加權分數,如有總分同分者,以專業評審評分較高者為優勝。
七、活動獎金:
(一)第一名: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 (含稅)、獎座乙座。
(二)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 (含稅)、獎狀乙張。
(三)第三名: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含稅)、獎狀乙張。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獎金貳萬元以上,須扣繳百分之二十所得稅。
活動網站:http://kaohsiung.cc/iahab2010/
2010 變形蟲 T-Shirt 設計比賽
一、設計主題:
變形蟲 I´m AMOEBA
1971 年,「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在「回歸於最基本、最原始的構成要素;一切視覺環境、現代藝術,皆須注入時代的新觀念或獨特的思想,而後給予變形的生命」的宣告聲中成立。
2008 年,秉持變形蟲「簡單」、「強韌」、「變動」、「互動」與「永續」的生物性特質,協會嘗試以「設計力︱新國力」的核心精神,落實設計生活化。
你對變形蟲有什麼想法或聯想?針對這個主題發想,以 T-Shirt 形式設計,概念不拘。
二、報名資格:
對時尚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參賽者不限國籍,但獎項僅提供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境內之居民。
三、活動時間
1.報名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 年 10 月 11 日下午三點截止
2.公佈得獎日期:99 年 10 月 15 日
四、繳交作品規定:
1.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賽)、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2.為確保品質,每人至多以 3 件作品參賽為限(倘有逾此數量者,主辦單位有權自行剔除作品),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活動相關規定者,喪失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退回參賽作品,原設計稿請自行留檔。得獎者需提供原始檔ai檔。
3.每個作品除 T-Shirt 輪廓設計圖樣外,需繳交同款 icon,共兩個圖檔。
4.可自行選擇T恤底色進行創作,檔案格式-解析度 300 dpi 以上,jpg 圖檔,T-Shirt 與 icon 設計的總容量需在 10M 以下。得獎者需提供原始 ai 檔。
5.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採 E-MAIL 投稿模式,寄至 Tada.since1971@gmail.com 信箱,信件主旨請寫上活動名稱:「姓名 - 變形蟲 T-Shirt 設計大賽 - 第○件」。報名完成,以收到回覆為準;三天內如未收到通知,請洽王麗雯小姐:02-2713-2644 #15。
6.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評選標準
‧切題 40%
1.變形蟲意象。
2.設計生活化,能激發想像力的。
3.設計力 / 新國力
‧創意 30%
1.概念新鮮銳利
2.圖案設計新穎
‧美感與商業成熟度 30%
1.市場接受度高。
2.印製圖案的成本考量。
五、獎勵
1.第一名:新台幣 10,000 元整,並頒贈獎狀乙紙。
2.第二名:最新倫敦國際廣告獎年鑑與 DVD(值 1500 元),並頒贈獎狀乙紙。
3.第三名:最新倫敦國際廣告獎年鑑,並頒贈獎狀乙紙。
4.佳作十名:頒贈獎狀乙紙。
六、關於該作品智慧財產權之讓渡約定
1.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設計,並以本人真實身份資料投稿,不得以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不得參賽。
2.參加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且需賠償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獎品與獎狀,並取消其資格。
3.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時即認知並同意,參賽者同意於「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相關活動宣傳使用其參賽作品。
4.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同意協會將作品圖形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所得歸本協會所有。
七、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創作人需繳交正本簽名的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如未滿20歲,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方能領取獎金、獎品與獎狀。
2.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本活動聯絡方式:
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 王麗雯小姐 電話:02-2713-2644 #15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amoeba-taiwa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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