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
「繪聲卉影記花博」之繪花博活動
一、活動主題
想要參與 2010 年最美麗的花卉博覽會嗎?你已經見過『美麗的力量』了嗎?就用你手中的繪畫工具,把那讓你深深悸動的畫面表現出來,讓全國民眾可以與你一起分享,你眼中那最不一樣的花博。請以各類繪畫技巧創作為準,中式山水墨畫擁有力度之美,西式繪畫擁有無限跳躍色彩,凡是內容結合生活中的花卉意象或呈現花博之美,不論是花博中萬紫千紅的各類花卉,還是各主題會場館的壯麗,甚至是人比花嬌的花博遊客,最美麗的花博印象,等你來揮灑。
二、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可。
三、分項競賽組別
A.中式繪畫 - 不限年齡
B.西式繪畫 - 不限年齡
C.創意繪畫 - 12 歲以下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 100 年 2 月 8 日止。
五、報名型式
請填妥報名表並連同作品翻拍之清晰照片 (JPG 檔) 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專案信箱。
(1)報名表格:請至官方網站報名表下載區自行下載。
(2)投稿信箱:taipeifloraexpo2010@gmail.com
六、重點時程 & 內容
徵件:即日起至 2011 / 2 / 8 止 - Email 郵件報名
初賽:2011 / 2 / 15 - 評審依參賽者投稿作品評分,票選 13 件入複賽 (每組)
複賽:2011 / 2 / 28 - 3 / 4 - 初賽入選作品展示民眾投票評審,佔總分 20%
決賽:2011 / 3 / 4 - 評審審查評審,佔總分 80%,合計民眾票選出前三名與佳作十名
頒獎:另行公告 - 繪聲卉影主題競賽聯合頒獎
延伸活動:另行公告 - 靜態展覽
七、創作主題
『美麗的力量』、『花卉』、『花博』為主題概念;可結合會場場景、主視覺 logo 等元素共同創作。(元素資料逕自於花博官網下載專區/素材下載)
八、作品規格
(1)中式繪畫:
型式:以任何水墨、國畫技巧表現之作品,色彩、風格不限。
數量:每人限投兩稿。
創作規格:作品尺寸最大為對開 700mm * 682mm 為準之宣紙、綿紙、樊宣等。
(2)西式繪畫:
型式:以任何水彩、油畫、插畫、素描技巧表現之作品,色彩、風格不限。
數量:每人限投兩稿。
創作規格:作品尺寸最大為對開 (A2) 421 * 594mm,最小 (A4) 297mm x 210mm 為準。
(3)創意繪畫:(12 歲以下)
型式:依請運用與環保或回收品素材進行繪畫創作,例花片、布、綿線、牙籤等,創作型式不拘,創作內容以能呈現花博之美為準 (人物/風景/場館等皆可)。
數量:每人限投一稿。
規格:請以 (B3) 350 x 500mm 尺寸為最大創作規格。
九、審查型式
(1)初賽:
1.評審委員以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完成審查後一週內通知得獎者。
2.複賽入選作品,將在主辦單位通知後一週內,將實體作品裱褙或框,以郵寄、貨運或親自送達方式,送交主辦單位,做為複 / 決賽評審用,如未包裝妥善,或因運送途中造成損傷、遺失,請參選者自行負責。
3.如未於時間內送達者(以郵戳為憑),一律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2)複賽:
開放民眾投票;每組每人限投兩票;列入決賽總積分 20%。
(3)決賽:
評審委員細項審查;列入決賽總積分 80%。
十、獎勵辦法
各組取優勝 3 名、佳作 10 名,於花博會場接受公開表揚,並頒獎金、獎狀一只。
各類別名次獎金如下:
A.中式:
第一名:40000 元 / 名
第二名:30000 元 / 名
第三名:20000 元 / 名
佳作:5000 元 / 名
B.西式:
第一名:40000 元 / 名
第二名:30000 元 / 名
第三名:20000 元 / 名
佳作:5000 元 / 名
C.著色:
第一名:10000 元 / 名
第二名:8000 元 / 名
第三名:5000 元 / 名
佳作:3000 元 / 名
十一、得獎者義務
凡獲獎者皆需參與花博期間安排之主題性延伸活動之動/靜態作品展演,平均兩場次展演,並無償出席。
十二、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內容不可含有不良意識。
(2)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未經公開及未曾參與任何比賽,若已得獎後發現不符事實者,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3)作品內容如觸犯法例 (著作權等),均由作者自行解決,所有責任及問題與主辦單位無關。
(4)參賽者如違反比賽規則,將會喪失名銜、獎品及獎項。
(5)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接受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而無需給予解釋。如有爭議,一切以大會的最後決定為準。
(6)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7)所有參賽作品之版權全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參賽作品,於花博專案之場合或媒體作展出或刊登用途,作者及作品內任何人物不會獲得任何報酬。
(8)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 20% 稅額)。
(9)主辦單位將保留對所有賽規及指引隨時進行刪改及闡釋之一切權利。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主辦單位。
(10)凡申請報名者,一律視為以同意上述文字規範。
十三、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
(2)執行單位:奧堤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十四、聯絡方式
(1)服務窗口:2010 臺北國際花博會-詩情花藝小組
(2)官網:花博詩情花藝
(3)FB 粉絲團: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詩情花藝
(4)專用信箱:taipeifloraexpo2010@gmail.com
(5)服務電話:02-8770-6543
(6)服務地址:105 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一七一號五樓之二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4c.pchome.com.tw/campaign/2010/taipeifloraexpo2010/page4.html
「繪聲卉影記花博」之 EYE 花博活動
1、活動主題
你已經見過『美麗的力量』了嗎?就用你手中的相機 / DV,把那讓你深深悸動的畫面紀錄下來,讓全國民眾可以與你一起分享,你眼中那最不一樣的花博。在花博活動期間,拍攝與花卉主題可結合之人、事、景、物之美,透過你的雙眼把美麗的記憶留下。
2、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可。
3、分項競賽組別
A.業餘 - 一般大眾皆可
B.專業 - 一般大眾皆可
C.婚紗 - 新人婚紗照
D.短片 - 一般大眾皆可
4、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 100 年 2 月 8 日止。
5、報名型式
請填妥報名表並連同作品 (JPG 檔 / 影音聯結) 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專案信箱。
(1)報名表格:請至官方網站報名表下載區自行下載。
(2)投稿信箱:taipeifloraexpo2010@gmail.com
6、重點時程 & 內容
徵件:即日起至 2011 / 2 / 8 止,Email 郵件報名
初賽:2011 / 2 / 16,評審依參賽者投稿作品評分,票選 13 件入複賽 (每組)
複賽:2011 / 3 / 6 - 3 / 10,初賽入選作品展示,民眾投票評審,佔總分 20%
決賽:2011 / 3 / 10,評審審查評審,佔總分 80%,合計民眾票選出前三名與佳作十名
頒獎:另行公告,繪聲卉影主題競賽聯合頒獎
延伸活動:另行公告,靜態展覽/影片播放
7、創作主題
設定以花博會場內之場館、人像、風景、情境等;並簡述主題 & 故事性 & 內容。
8、作品規格
(1)業餘組:
主題型式:以人物情感之交流為重點,友情、親情、愛情等以自己在花博會場中與同行人員之拍攝為準;並簡述參加花博感想。
數量:每人最多限繳交 3 張作品。
創作規格:一般相機與數位相機等能拍攝照片器材皆可;並簡述參加花博感想。參賽作品以 2M 以下檔案大小上傳參賽。
(2)專業組:
主題型式:不限拍攝內容 (人物、景觀、花卉等皆可)。
數量:每人最多限繳交 3 張作品。
創作規格:以 800 萬畫素 (含以上) 之手動式調整光圈與鏡頭之單眼相機專業攝影為主;主要是著重在攝影技巧、構圖、光影、品質與意含等;報名表資料中需詳列相關規格資訊;並簡述主題 & 內容,參賽作品以 2M 以下檔案大小上傳參賽。。
(3)婚紗組:
主題型式:在花博會場內取景之婚紗照為報名資格。
數量:每人最多限繳交 3 張作品。
創作規格:需簡述在花博拍攝婚紗之心得簡述,參賽作品以 2M 以下檔案大小上傳參賽。
(4)短片創作組:
主題型式:不限創作主題 (溫馨、搞笑皆可),以在花博會場中之景 / 象 / 人物等,有故事敘述為準。
數量:每人最多限繳交 2 部短片。
長度:5 分鐘以內長度
規格:
◎FLV、ASF、WMV、MP4、AVI、MPG、DIVX、3GP、MOV 等。
◎DV、手機或相機皆可。
◎所有作品需直接上傳 YOUTUBE 或其它可聯結之影音空間,並詳填各說明資料,及聯結網址進行投稿。
9、審查型式
(1)初賽:
‧評審委員以書面投稿資料進行審查,完成審查後一週內通知得獎者。
‧複賽入選作品,將在主辦單位通知後一週內,將作品以 8 × 12 吋彩色照片沖洗並裱褙後 (影片類免),以郵寄、貨運或親自送達方式,送交主辦單位,做為複 / 決賽評審用,如未包裝妥善,或因運送途中造成損傷、遺失,請參選者自行負責。
‧如未於時間內送達者 (以郵戳為憑),一律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2)複賽:
‧開放民眾投票;每組每人限投兩票;列入決賽總積分 20%。
(3)決賽:
‧評審委員細項審查;列入決賽總積分 80%。
10、獎勵辦法
各組取優勝 3 名、佳作 10 名,於花博會場接受公開表揚,並頒獎金、獎狀一只。
各類別名次獎金如下:
A.業餘
第一名:10000 元 / 名
第二名:8000 元 / 名
第三名:5000 元 / 名
佳 作:3000 元 / 名
B.專業
第一名:50000 元 / 名
第二名:40000 元 / 名
第三名:20000 元 / 名
佳 作:6000 元 / 名
C.婚紗
第一名:50000 元 / 名
第二名:40000 元 / 名
第三名:20000 元 / 名
佳 作:6000 元 / 名
D.短片創作
第一名:40000 元 / 名
第二名:30000 元 / 名
第三名:20000 元 / 名
佳 作:6000 元 / 名
11、得獎者義務
凡獲獎者皆需參與花博期間安排之主題性延伸活動之動 / 靜態作品展演,平均兩場次展演,並無償出席。
12、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內容不可含有不良意識。
(2)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未經公開及未曾參與任何比賽,若已得獎後發現不符事實者,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3)作品內容如觸犯法例 (著作權等),均由作者自行解決,所有責任及問題與主辦單位無關。
(4)參賽者如違反比賽規則,將會喪失名銜、獎品及獎項。
(5)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接受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而無需給予解釋。如有爭議,一切以大會的最後決定為準。
(6)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7)所有參賽作品之版權全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參賽作品,於花博專案之場合或媒體作展出或刊登用途,作者及作品內任何人物不會獲得任何報酬。
(8)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 20% 稅額)。
(9)主辦單位將保留對所有賽規及指引隨時進行刪改及闡釋之一切權利。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主辦單位。
(10)凡申請報名者,一律視為以同意上述文字規範。
13、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
(2)執行單位:奧堤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14、聯絡方式
(1)服務窗口:2010 臺北國際花博會 - 詩情花藝小組
(2)官網:花博詩情花藝
(3)FB 粉絲團: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詩情花藝
(4)專用信箱:taipeifloraexpo2010@gmail.com
(5)服務電話:02-8770-6543
(6)服務地址:105 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一七一號五樓之二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4c.pchome.com.tw/campaign/2010/taipeifloraexpo2010/page4.html
國立臺中圖書館企業識別系統(CIS)徵選
國立臺中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遷建計畫於民國 95 年 7 月獲得行政院審議通過,並納入「新十大建設計畫」,同時要求轉型建置為國家級數位圖書館計畫。為期藉由創意表現之視覺圖樣及標語,活化本館嶄新形象,推動圖書館行銷工作,特徵求足以展現國家級數位公共圖書館,以別於舊館服務特質之「企業識別系統」(CIS)。
一、參選資格:
從事藝術創作或視覺系統之個人、團隊或公司,全國各大專院校學子,均歡迎報名參加徵選活動,以團隊型態參加者,請指定一人代表申請。
二、設計內容:
(一)Logo 標誌:含平面、浮凸、凹刻三種方式、中英文標準字、基本組合、標準色。項目包含:名片、筆記本、信封信紙、卷宗夾、公文封、出版品封面封底等,參選者請至少須提供上述項目之3項始予受理。
(二)Slogan 標語:例如 Anyone、Anytime、Anywhere,時時貼心,一如親臨...,參選者請再行考量響亮的口號。
(三)四大公仔(吉祥物):請圍繞:閱讀、探索、休閒與終身學習四大議題,只需做圖稿模擬,不需至開模階段,設計稿請繪製三視圖及模擬標示實體大小。
三、設計要點:
(一)新館名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National Library of Public Information,簡稱 NLPI)
(二)新館願景:閱讀與分享、探索、休閒、終身學習,Reading、Exploration、recreAtion、Learning=REAL Library。
(三)新館策略:以休閒 / 教育 / 檢索 / 資訊 / 記憶 / 展示 / 互動 / 服務 8 大策略,落實於新館數位體驗區、數位影音中心、數位美術中心、數位兒童中心、數位城市中心、數位青少年中心,請以此為主題做整體設計、宣傳,以利日後以新館服務方式做為宣傳主軸,突顯新館有別於舊館的服務。
※其他本館新館遷建相關訊息請參考本館首頁(http://www.ntl.gov.tw)或遷建計畫官網(http://relo.ntl.gov.tw)。
四、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 A4(21 × 29.7cm)紙張為規格,須附黑白稿與彩色稿各一份。彩色稿須詳列 CMYK 印刷用色票。
(二)請使用 Corl draw 或 Illustrator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設計完稿作品請附上原始檔案及 JPG 格式檔案。
(三)請以文字說明作品精神與創作理念,列印於 A4 紙張。
(四)作品紙張黏貼於八開黑色紙板中央,毋須裝裱且不得做任何註記。
(五)每件作品背面請貼附報名表。
五、報名表:
內容包括:創作者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現職、聯絡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等。報名表可依下列方式取得:
(一)網路下載:於本館網站提供報名表檔案供參選者下載使用。
(二)直接索取:於本館一樓 DM 架放置報名表供參選者取用。
六、交件方式:
(一)交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0 年 2 月 15 日止。
(二)交件內容:報名表、書面作品(含創作設計理念)及電子檔。
(三)交件資料封上請註明「國立臺中圖書館企業識別系統徵選」字樣,並書明個人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
(四)一人以一件為限,請勿一稿多投,否則取消參選資格;作品恕不退件,請參選者自留底稿。
(五)採郵寄者,請以掛號方式於交件日期內寄至交件地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採專人遞送或親送者,請於交件日期內的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30 至 5:30)送達交件地點,逾期逾時恕不受理。
(六)交件地點:
1.地址:40444 臺中市北區精武路 291-3 號,國立臺中圖書館推廣課。
2.電話:04-22261105 轉 259
3.承辦人:王元仲先生。
七、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設計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本館人員擔任評選委員,共同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工作。
二、交件日期截止後,由主辦單位擇期將全部參選作品送評選委員會,評選出第一階段的優選作品 5 件;由本館全體館員於 5 件優選作品中,進行第二階段票選,評選出優勝作品。
三、評選標準:
(一)第一階段評選委員評選:合計占總成績 80
‧創意 30%
‧表現技巧 30%
‧主題構思 20%
‧整體應用 20%
(二)第二階段全體館員票選:占總成績 20%。
八、獎勵方式: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狀一紙。
佳 作(2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一紙。
九、參選注意事項:
一、參選者應尊重他人智慧財產,交件作品必須尚未於國內發表過,如為已公開發表的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等,除立即取消參選資格外,其有任何爭議或糾紛發生,或造成他人之權益損失,概由參選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對已領取之獎金及獎狀,則予以追回,不得異議。
二、本館對參選者交件內容之相關資料,有研究、攝影、宣傳、印刷、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
三、獲獎勵作品所有之著作權及使用權應讓與主辦單位「國立臺中圖書館」,須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四、參選作品由參選者自行妥善包裝,作品因於運送等過程所造成之損傷,而影響評選成績者,責任由參選者自負,不得異議。
五、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選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本館如於受理報名後發現參選者有違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
六、凡參與本徵選之參選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事項,並應尊重評選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七、為確保獲獎勵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標準者,獎項從缺。
八、頒發之獎金應依照所得稅法辦理扣繳。
九、評選結果將公告本館網頁,並以書面通知得獎者。
十、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館得另行公告於本館網頁;本館並保留臨時更動徵選規定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tl.gov.tw/dayNews_look.asp?NewsID=213
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第一屆全國高中職 CI 識別系統設計競賽
一、參賽資格
參賽者得為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含進修部〉之在校生為主要活動對象,得個人或組隊參加,組隊每組人數以 1 ~ 3 人,作品需為未發表之原創性作品。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以上參賽者每位須附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文件(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作品規格
(1) CI 識別系統設計必須圍繞「至誠、卓越、自由、豪邁」的開南精神,符合校訓,創作出富有開南特色之形象設計。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得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媒介之傳播與再創作。
(2)參賽作品請一律以電腦繪圖,解析度:300dpi 以上,(如 Photoshop 影像處理軟體或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彩色圖樣),不接受手繪掃描檔。
(3)設計項目:Logo 設計、中英文標準字體。
(4)Logo 設計造型,力求簡潔而內蘊深義,並兼具美感,色彩搭配彩 1 ~ 3 色。
(5)參賽作品需錶貼於 A3 黑色錶板上
a.設計稿:直式彩色列印於 A4(21cm x 29.7㎝)白紙上,圖幅 (包含 Logo 設計、中英文標準字體)寬勿小於 15 cm,並於 A4 紙正面右下角註明 CMYK 標準色。
b.設計理念:直式列印於 A4 白紙上,內容 100 - 300 字,請以電腦打字,不接受手寫;中文字型請用新細明體,英文請用 Times New Roman,字體大小 12pt,剪裁成 21cm x 9 cm。
c.將設計稿及設計理念,裱貼於直式 A3 尺寸黑色錶板 (厚度 15mm 以下)。
三、交件內容
1.報名簡章
報名表及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請親筆簽署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2.參賽作品
A3 黑色錶板
3.光碟片
請在光碟片上書寫「○○高中_作者姓名」,光碟片內需包含報名簡章電子檔、圖檔各一份。
(1)報名簡章電子檔:
* 請以 word 系統、電腦打字;字型—中文字型請用新細明體,英文請用 Times New Roman,字體大小 12pt。
* 報名簡章檔案命名方式為「○○高中_作者姓名」
(2)圖檔:請提供原始檔及 jpg 檔
a.原始檔 (如 ai 檔或 psd 檔等)
b. jpg 檔案解析度 300dpi 以上
* 檔案命名方式為「○○高中_作者姓名」
※即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17 日(四)止(郵戳為憑)。請將上述文件(報名簡章、參賽作品及光碟片)裝入信封袋中,寄至桃園縣蘆竹鄉開南路 1 號信封上請註明「開南大學CI識別系統設計比賽收」。
※請參賽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作品必須於 2 月 21 日 (一) 17:00 前寄達開南大學逾時不予受理。
四、評審方式
創意表現:創意特色〈40%〉、主題表現〈30%〉、色彩運用〈30%〉。
初選
採圖面審查,由專業評審選出入圍作品,訂於 2010 年 2 月 25 日(五)完成評審後在官網公布,入圍作品始可參加第二階段評審。
決選
入圍作品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決選,請入圍者於 3 月 16 日當天親自至開南大學參與評比(時間地點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五、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17 日 (四) 止(郵戳為憑)
※請參賽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作品必須於 2 月 21 日 (一) 17:00 前寄達開南大學逾時不予受理。
六、獎勵方式
金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狀一紙。
銀獎:一名,獎金四萬元,獎狀一紙。
銅獎:一名,獎金三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三名,獎金各一萬元,獎狀一紙。
決選入圍者:入圍獎狀一紙。
七、評審結果公告
得獎名單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 (三) 決選結束後三日內公告於官網,主辦單位將個別通知得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
八、注意事項
1.各項參賽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參賽作品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以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3.得獎作品若經查證不符本活動之各項參賽規定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4.開南大學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
5.參賽者所設計之商品若獲開南大學採用與量產合作,參賽者須同意授權使用,授權費用與合作細節另以合約議定之。
6.個人或團隊可重覆報名,不限件數,但每人或團隊得獎數以最佳成績作品二件為限。
7.設計競賽參賽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同意將得獎作品,授權主辦單位使用。
8.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須先扣繳 10% 稅金(外籍人士扣繳 20%),由得獎人自行負擔;惟仍於隔年列單申報免扣繳憑單。
9.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競賽規則、評審作業與評審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的權利。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knu.edu.tw/ep/page02.html
第一屆全國大專院校暨高中職環保創意設計競賽
一、參賽資格
參賽者得為全國公私立各大專院校在校生 (含研究生) 及高中職〈含進修部〉各級學校學生,得個人或組隊參加,組隊每組人數以 1 ~ 3 人,作品需為未發表之原創性作品。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以上參賽者每位須附可證明身份的相關文件(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組別
◎大專院校組
第一類組:綠色建築 (模型製作:須製作可清楚呈現之縮尺模型,建議比例 1/100 或 1/50,建築物整體設計或設施之節能減碳、安全抗災、綠能利用設施等之創意提案。 )
第二類組:綠色生活 (生活產品,如環保雨傘、減碳包、節能衣等。)
第三類組:環保美學 (依資源回收再利用,做為創作元素。垃圾分類之六大類,1.塑膠類、2.紙類、3.保麗龍類、4.金屬類、5.舊衣物類、6. 一般資源回收。)
備註 1:若未註明報名類組則由評審決定組別,不另行通知。
備註 2:若作品風格與所報名類組不符或作品風格在上述類組之外,由評審委員開會討論決定組別,參賽者不得異議。
◎高中組
第四類組:綠創意競賽 (含綠色創意發明作品、環保美學類。)
三、作品規格
初選:
基本圖面:
‧格式為 A2 一張。
‧須包含作品主題、設計說明、設計材質、設計圖面(如透視圖及其他足以傳達設計理念之必要圖面,以電腦繪圖、照片或手繪等表現方式皆可)。
‧裱貼於直式A2尺寸圖面上。圖面需後襯 A2 等大之黑色錶板 (厚度 15mm 以下),如需防水處理請自行處理。
‧圖版正面不允許參賽者的名字或其他識別資料
決選:
競賽設計立體 (模型) 作品:環保材質,表現方式不限;作品長寬不得超過 90 平方公分。
註:初選圖面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參賽者請自行保存副本;決選得獎模型作品,所有權歸主辦單位,且必須遵守主辦單位及評審之決定。
四、交件內容
初選
(1) A2 平面作品
(2) 報名簡章 (報名表及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請親筆簽署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即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17 日 (四) 止(郵戳為憑)。請將上述文件 (A2 平面作品及報名簡章) 裝入信封袋中,寄至桃園縣蘆竹鄉開南路 1 號信封上請註明「開南大學環保創意設計比賽收」。
※請參賽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作品必須於 2 月 21 日 (一) 17:00 前寄達開南大學逾時不予受理。
決選
2011 年 2 月 25 日 (五) 完成初選評審並公佈於官網,請入圍者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當天,親自攜帶立體(模型)作品至開南大學會場參與評選 (時間及場地等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
五、評審方式
初選
採圖面審查,由專業評審選出入圍作品,訂於 2010 年 2 月 24 日 (四) 完成評審後在官網公布,入圍作品始可參加第二階段評審,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當天繳交作品時,補助 3000 元材料費。
初選評分標準:
1.環保設計之主題方向、理念 30%
2.創意特色 30%
3.圖面及整體表現 40%
決選
圖面與模型審查,入圍作品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決選,親自攜帶作品於統一時間內,在決選會場佈置完成。
決選評分標準
1.環保設計構思之主題方向、理念及創意 30%
2.美感或美觀性 20%
3.作品(模型)及整體表現 50%
六、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1 年 2 月 17 日 (四) 止 (郵戳為憑)
※請參賽者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作品必須於 2 月 21 日 (一) 17:00 前寄達開南大學逾時不予受理。
七、獎勵方式
金獎:每類組各一名,獎金各十萬元,獎狀一紙。
銀獎:每類組各一名,獎金各六萬元,獎狀一紙。
銅獎:每類組各一名,獎金各三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每類組各二名,獎金各二萬元,獎狀一紙。
入圍者:入圍獎狀一紙,獎金三千元。
※入圍者必須將平面作品製作為立體 (模型) 作品,親自帶著作品參加 2011 年 3 月 16 日的決選,無法參與者,取消入圍資格。
八、評審結果公告
得獎名單於 2011 年 3 月 16 日 (三) 決選結束後三日內公告於官網,主辦單位將個別通知得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
九、注意事項
1.各項參賽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參賽作品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以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3.得獎作品若經查證不符本活動之各項參賽規定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4.開南大學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
5.參賽者所設計之商品若獲開南大學採用與量產合作,參賽者須同意授權使用,授權費用與合作細節另以合約議定之。
6.個人或團隊可重覆報名,不限件數,但每人或團隊得獎數以最佳成績作品二件為限。
7.設計競賽參賽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同意將得獎作品,授權主辦單位使用。
8.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須先扣繳 10% 稅金(外籍人士扣繳 20%),由得獎人自行負擔;惟仍於隔年列單申報免扣繳憑單。
9.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競賽規則、評審作業與評審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的權利。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knu.edu.tw/ep/page01.html
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
請以苗栗縣文化特色作為設計發想,透過『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的主題,利用日常生活用品為創作素材,以突顯苗栗多元文化的特色與創意的繽紛多彩。
參加資格:
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苗栗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主題:
「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
苗栗縣位於臺灣島中部偏北的位置,地形構造複雜、生態資源多樣、人文景觀多元,是一個非常值得深入探索的美麗之鄉。苗栗這片大地上,自古以來孕育了豐富的生物世界,在生物界舞台上各自扮演恰如其份的角色;而人類文明的進入本區,又為人與土、人與動物的關係引入另一階段的歷史洪流中。苗栗,依山面海,縣境山丘重疊,平地甚少,是一個多山的縣城。
本競賽依苗栗縣文化特色為中心,以「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為主題,為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規劃設計。將生活分為三稜,可分為︰創意、美學、設計。透過創意的想法帶來樂觀的態度;利用美學的角度增添生活的質感;配合巧思的設計促進生活的樂趣。生活如此簡單,充分運用這三樣成份便可達成豐富的變化。藉由本設計競賽的實施,以凸顯苗栗多元文化的特色與創意的繽紛多彩,豐富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為最大目的。
比賽類別及作品規格:
第一類:平面視覺類:
(1).海報設計組:作品大小以 A3 (297 * 420mm) 尺寸為限。
(2).指標及 DM 設計組:作品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3).插畫設計組:作品大小以 A3 (297 * 420mm) 尺寸為限。
(4).包裝設計組:作品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第二類:應用創意類:
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1).文具產品系列:建議以流行之 Rubber 素材,迎合市場主流,但不以此為限。
(2).3C 週邊商品系列:建議以塑膠、Rubber 素材,但不以此為限。
(3).生活創意系列:材質不限。
(4).金工設計系列:建議以金屬材質為主,但不以此為限。
(5).禮贈品、紀念品系列:供訪客購買作為贈品或紀念用。
(6).陶瓷產品系列:建議開發生活器皿,增加生活趣味。
(7).家飾品系列:建議開發如木製品、竹製品、織用品、紙製品等,但不以此為限。
(8).庭園造景系列:開發戶外產品,從室內產品延伸至戶外,以增加產品的廣度。
(9).玩具公仔產品系列:發展符合年輕族群、上班族、家庭主婦、兒童喜愛的產品。
※設計注意事項:
1.每人 (組) 參賽作品,每類以二件為限。
2.作品須是可生活化使用之具創意及議題故事性之商品,並須具設計感及實用性。
3.應用創意類作品均須包含內外包裝。
4.請參賽者利用網路資源了解苗栗縣文化特色後再由此延伸出更豐富的設計。
報名方法繳交文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 (作品到件日: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止,郵寄者請留意郵寄時間是否能如期送達) 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
1.報名表
2.作品理念說明表
3.產品介紹書
4.參賽同意書
5.作品設計圖說裱板:請依照作品規格彩色輸出圖稿並以對開黑色裱板呈現 (每件作品以 2 張裱板為限,並將裱板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單張作品遺漏),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平面視覺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應用創意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3)應用創意類作品以數位圖像創作皆可,並建議圖稿內容包含 3D Rendering、三視圖、色彩計畫、示意圖。
6.電子檔光碟:包括作品設計圖、報名表、作品設計理念說明表、應用創意類產品說明書、參賽同意書、作品展示圖片。(圖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圖檔請以創作者姓名 (團隊名) 及作品名稱為檔名,例如:王大頭-參賽作品名稱.jpeg)
活動時間:
報名截止日:100 年 3 月 24 日 17 時止,郵寄以到件日為主,郵寄者請注意到件時間。
初選:100 年 3 月 31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複選:100 年 4 月 14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決選:100 年 4 月 28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頒獎活動:100 年 5 月 10 日,苗栗縣政府國際會議廳
得獎作品展示:100 年 5 月 13 至 17 日,華山 1914 創意文化園區
送件程序:
1.報名資料: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 www.detekt.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
2.報名送件方式:請於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前以下列方式寄送:
(1)e-mail:將報名表及全部附件 e-mail 至 info@detekt.com.tw。傳送前請確定所有檔案均可被開啟 (附件文件請以 Office 2003 為主)。
(2)掛號郵寄:收件至 100 年 3 月 27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3)親自送至:台北縣板橋市雙十路二段 10 號 11F「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小組」TEL: 02-82523722。
※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主辦/承辦單位均概不予受理。
評選:
一、評選階段:
1.初選:
『平面視覺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應用創意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2.複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3.決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及產品說明書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依據平面視覺類、應用創意類兩類,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5至7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創意性 (作品原創性、文化特質) 30%
◎商品化可行性 (市場性、獨特性) 20%
◎競賽主題表現 (設計理念) 30%
◎美感造型 (作品完整度、質感) 20%
獎勵辦法:
※平面視覺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應用創意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應於報名表載明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售之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五、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甄選要點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六、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15% 稅金。)
九、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與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創作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十二、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同意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detekt.com.tw/miaoli.html
(1).文具產品系列:建議以流行之 Rubber 素材,迎合市場主流,但不以此為限。
(2).3C 週邊商品系列:建議以塑膠、Rubber 素材,但不以此為限。
(3).生活創意系列:材質不限。
(4).金工設計系列:建議以金屬材質為主,但不以此為限。
(5).禮贈品、紀念品系列:供訪客購買作為贈品或紀念用。
(6).陶瓷產品系列:建議開發生活器皿,增加生活趣味。
(7).家飾品系列:建議開發如木製品、竹製品、織用品、紙製品等,但不以此為限。
(8).庭園造景系列:開發戶外產品,從室內產品延伸至戶外,以增加產品的廣度。
(9).玩具公仔產品系列:發展符合年輕族群、上班族、家庭主婦、兒童喜愛的產品。
※設計注意事項:
1.每人 (組) 參賽作品,每類以二件為限。
2.作品須是可生活化使用之具創意及議題故事性之商品,並須具設計感及實用性。
3.應用創意類作品均須包含內外包裝。
4.請參賽者利用網路資源了解苗栗縣文化特色後再由此延伸出更豐富的設計。
報名方法繳交文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 (作品到件日: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止,郵寄者請留意郵寄時間是否能如期送達) 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
1.報名表
2.作品理念說明表
3.產品介紹書
4.參賽同意書
5.作品設計圖說裱板:請依照作品規格彩色輸出圖稿並以對開黑色裱板呈現 (每件作品以 2 張裱板為限,並將裱板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單張作品遺漏),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平面視覺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應用創意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3)應用創意類作品以數位圖像創作皆可,並建議圖稿內容包含 3D Rendering、三視圖、色彩計畫、示意圖。
6.電子檔光碟:包括作品設計圖、報名表、作品設計理念說明表、應用創意類產品說明書、參賽同意書、作品展示圖片。(圖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圖檔請以創作者姓名 (團隊名) 及作品名稱為檔名,例如:王大頭-參賽作品名稱.jpeg)
活動時間:
報名截止日:100 年 3 月 24 日 17 時止,郵寄以到件日為主,郵寄者請注意到件時間。
初選:100 年 3 月 31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複選:100 年 4 月 14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決選:100 年 4 月 28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頒獎活動:100 年 5 月 10 日,苗栗縣政府國際會議廳
得獎作品展示:100 年 5 月 13 至 17 日,華山 1914 創意文化園區
送件程序:
1.報名資料: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 www.detekt.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
2.報名送件方式:請於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前以下列方式寄送:
(1)e-mail:將報名表及全部附件 e-mail 至 info@detekt.com.tw。傳送前請確定所有檔案均可被開啟 (附件文件請以 Office 2003 為主)。
(2)掛號郵寄:收件至 100 年 3 月 27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3)親自送至:台北縣板橋市雙十路二段 10 號 11F「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小組」TEL: 02-82523722。
※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主辦/承辦單位均概不予受理。
評選:
一、評選階段:
1.初選:
『平面視覺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應用創意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2.複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3.決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及產品說明書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依據平面視覺類、應用創意類兩類,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5至7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創意性 (作品原創性、文化特質) 30%
◎商品化可行性 (市場性、獨特性) 20%
◎競賽主題表現 (設計理念) 30%
◎美感造型 (作品完整度、質感) 20%
獎勵辦法:
※平面視覺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應用創意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應於報名表載明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售之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五、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甄選要點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六、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15% 稅金。)
九、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與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創作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十二、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同意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detekt.com.tw/miaoli.html
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99 年全國電力溝通宣導與多媒體廣告、平面文宣設計製作競賽
辦理目的:
為鼓勵高中職、大專院校師生及社會人士了解我國及世界各國發電現況,特透過電腦多媒體廣告、平面文宣設計製作競賽舉辦本活動,以增進學生及社會人士對用電的認識認知。
競賽對象組別:
分高中職組、大專組、社會組、專業組共四組。
※參賽隊伍人數限制為 4 人 (領隊一人 + 其他參賽者最多三位)
報名方式:
1.依組別由高中職、大專院校師生、社會人士、專業人士參加,人數不限。
2.若報名參賽以組隊方式參加,仍以隊長為代表人報名,由代表人參與作品展示解說。
3.參賽者以競賽主題為限 (競賽主題分配,參賽者依規定至少擇 1 單元報名),參賽者可參加由主辦單位舉辦之校園電力說明會 25 場次及暑期校園電腦多媒體研習活動 8 場次,並於民國 100 年 3 月 31 日前填妥報名表格;並將所設計電腦多媒體(含必要之軟體)廣告說明文件各影印三份,提送三份完整光碟片(含完整軟體及電腦廣告多媒體成品),於民國 100 年 4 月 30 日前掛號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以供評審及軟體測試之用。
4.參賽者在設計作品期間,若因實際狀況之異動而須遞換報名人,應於實地評審前由大專院校系、所、科主任(或所長)、高中職校長或服務單位負責人蓋章證明,向主辦單位更換人員;於評審後提出申請遞換者,概不受理。
競賽主題:
1.我們怎麼來電啦 (輸變電建設與電磁場)
2.幫她找個好歸宿 (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理)
3.生活中節約用電的小撇步
4.讓我們「核」在一起 (核能發電)
評審標準:
本競賽分文件審查及實地評審兩階段進行,其評分原則為:
1.主題設計之正確性及重點性佔 40%。
2.文件說明與實體製作之完整性佔 30% (包括必要軟體含畫面美工、背景音樂、聲光說明)。
3.多媒體廣告創意佔 30%。
4.按總分之比例類別進行評分。
5.專業組作品需以 Betacam 規格製作,片長以 30 秒為限。
6.高中職組、大專組、社會組作品片長以 1 ~ 3 分鐘為原則,參賽者每隊需至少提報 1 單元。
※多媒體廣告各組得奬前 2 名,請於頒奬前提供 30 秒「精簡版」供宣導使用。
實地評審:
1.文件審查通過之參賽者,作品即可參加初審。
2.凡初審通過者列入初審晉級,並請將修正版作品繳交主辦單位參加決審。
3.決審逕交評審委員審查,主辦學校將邀請參賽者至主辦單位參加作品說明會,並至遲於民國 100 年 7 月 31 日前公告結果。
頒獎日期:
得獎人另行通知參加頒獎典禮,至遲於民國 10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頒獎。
獎勵方式:
由主辦單位說明參賽者、各組佳作及優勝者獎勵(獎牌、獎杯及贈品)方式。凡決賽晉級各組最優者每組錄取五隊,另頒等值之獎金 (獎金及獎品請依規定扣稅):
1.高中職組多媒體廣告:
‧第 1 名 3 萬元
‧第 2 名 2.5 萬元
‧第 3 名 2 萬元
‧第 4 名 1.5 萬元
‧第 5 名 1 萬元
2.大專組多媒體廣告:
‧第 1 名 5 萬元
‧第 2 名 4 萬元
‧第 3 名 2.5 萬元
‧第 4 名 2 萬元
‧第 5 名 1.5 萬元
3.社會組多媒體廣告:
‧第 1 名 7.5 萬元
‧第 2 名 5 萬元
‧第 3 名 3 萬元
‧第 4 名 2.5 萬元
‧第 5 名 2 萬元
4.專業組多媒體廣告:
‧第 1 名 20 萬元
‧第 2 名 15 萬元
‧第 3 名 12 萬元
‧第 4 名 8 萬元
‧第 5 名 5 萬元
5.高中職組平面文宣設計:
‧第 1 名 1.5 萬元
‧第 2 名 1 萬元
‧第 3 名 5 仟元
6.大專組平面文宣設計:
‧第 1 名 2.5 萬元
‧第 2 名 1.5 萬元
‧第 3 名 1 萬元
7.佳作多媒體廣告:
‧每名 2,000 元,每一主題取 2 名,四個主題共取 8 名
8.佳作平面文宣設計:
‧高中組、大專組各取 1 名,每名二仟元
作品規格及繳件規則:
(一)多媒體動畫影片組:
1.電腦動畫或數位影音創作,2D、3D 或 Flash 等類型不拘,使用軟體不限。
2.畫面尺寸為 720 × 480 像素以上,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30MB。
3.輸出檔案格式:Flash 動畫為 swf,數位影音為 avi、wmv 或 mpeg,檔名請以英文或數字命名。
4.請保留作品原始檔及未壓縮、未轉檔格式,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特殊媒體使用。
(二)平面海報設計組:
1.海報為菊全尺寸(60 x 84c m )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恕不接受手繪稿。
2.海報中需放置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名稱及 LOGO 圖案,請設計者適度擺放。相關檔案請至活動網頁中「報名資料下載」區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3.檔案格式請使用 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
4.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
5.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72dpi 之 JEPG 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 700 像素。
6.將作品輸出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 (裱板大小 W28cm × H48cm)。
注意事項:
1.作品須於系統說明文件中註明技術合作單位及本競賽由何處獲得參考資料,若有接受國內外各機構經費補助者,需註明補助單位及補助金額。
2.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由法院判決侵權屬實者,除停止兌換原發給之贈品外,並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人所屬學校或服務單位,依規定予以處分,參賽人亦自行負法律責任。
3.參賽得獎之作品(含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指導單位及贊助單位均有免費使用權,但使用權不得轉讓或販賣。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www.wretch.cc/blog/apic2010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漢字與我攝影、短片創意 PK 賽
壹、 主旨
漢字何處尋?創意在哪裡?漢字與創意都在你我生活裡。請用最有創意的方式詮釋你與漢字的關係,用照片或影片形式上傳到網站。除了有網友票選的「最佳人氣獎」,我們也將聘請專業評審針對作品進行評選,前三名將可獲得精美獎品。歡迎用任何最酷的姿勢,最炫的劇情,最妙的漢字,只要發揮你最大的創意,你將會是漢字的最佳代言人!
貳、 題材
創作漢字與人有關的作品
參、 參加資格
凡愛好漢字的中華民國國民或合法居留之外僑人士,均可參加。
肆、 活動日期
2010.12.01 - 2011.01.20
伍、 檔案規格
一、 攝影組
檔案格式為 jpg、.png、.gif 檔,容量大小限制為 2MB,黑白彩色均可,不得經過影像合成。
二、 短片組
一分鐘以內,檔案格式為 wav、wmv、avi、mpg、mpeg、mp4、rmvb 檔,容量大小限制為 20MB,表現手法不拘。
※以上作品皆需含 10 字以內的作品標題,並附上 50 至 100 字照片概念說明內容,最低不得少於 50 字;一人上限上傳三個作品。
陸、 獎勵辦法
一、 評審獎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審 (攝影組、短片組各取 3 名)
金獎 1 名,獎狀乙幀,Epson 印表機一臺 (Stylus-Photo R2880)
銀獎 1 名,獎狀乙幀,Epson 印表機一臺 (Stylus-Photo R1900)
銅獎 1 名,獎狀乙幀,Epson 印表機一臺 (Epson Stylus-Photo TX800FW)
二、 人氣獎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攝影組、短片組各取 1 名) 作品,,可獲得 Epson 印表機一臺 (Stylus-Photo 1390)。
柒、 票選方式
一、 於活動官方網站瀏覽上傳之參賽作品,擇一喜愛作品,投下選票。
二、 每件作品一日限投一票。
捌、 頒獎
2011 年 1 月 25 日 (二) 公布得獎名單於「第七屆漢字文化節」官方網站,詳細領獎事宜個別通知。
玖、 注意事項
一、 請確認有效之聯絡方式,統一以電子郵件和電話通知得獎者,如因無法聯絡或發函三日內未回覆中獎通知者,視同放棄,不另行替補。
二、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三、 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不相關之作品,亦不得涉及任何色情、暴力、人身攻擊或侵害他人隱私等內容,由網路管理員判定如有違反,將取消參加資格並予以刪除,不另行通知。
四、 參選作品若有抄襲嫌疑,或因侵犯他人圖/文/影像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加者自行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亦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五、 請勿一稿多投,參加者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財產權,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無關。
六、 得獎作品之創作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無償及無期限的將作品重製及公開展示等相關行為,不另行通知。
七、 請先保留作品原始檔 (照片尺寸至少 2000 x 1500 pixels,jpg 或 png 圖檔格式),以備後續媒體宣傳發表之運用。
八、 凡參加者視同承認本規範之效力,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不另行通知,為避免影響參賽權益,請密切注意活動網站公告。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chinese-character-festival.org.tw/page.php?id=8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創意標語、圖誌」徵選
活動主旨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行政執行處成立已逾 10 年,為彰顯行政執行體系的核心價值與積極作為,塑造行政執行機關清新、活力與親民形象,增強民眾之認識與支持,爰辦理本次「創意標語、圖誌」徵選活動。
各項稅捐、罰鍰、規費、勞健保費...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事項,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為彰顯行政執行體系的核心價值「清廉、效率、親切」,歡迎各界人士的參與,設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標語、圖誌。
活動主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創意標語、圖誌」徵選活動
主辦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活動期限
即日起至 99 年 12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投稿方式
以郵件掛號方式寄送。
參加對象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民眾均可報名。
設計理念
作品須足以表彰行政執行業務內涵、精神及作為之創意標語、圖誌。
1.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與所屬 13 個行政執行處主要職掌關於民眾、團體、機關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包括各種稅捐、罰鍰、規費、勞健保費等逾期未繳納案件之強制執行事項,落實公權力、貫徹法律之效力,確實實現公法上金錢債權,以充裕國庫,發揮施政效能。
2.行政執行機關之核心價值為:「清廉、效率、親切」。其內涵即:在符合公平、合理及比例原則下,引進企業化經營理念,實施目標管理、績效評比制度,期以建立一個高效能且重人權之企業型機關,順利推動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並兼顧維護人民權益與社會公平正義。
3.相關業務、主題、素材可參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13 個行政執行處機關網站。
作品規格
(1) 創意標語:總字數不超過 12 個字(短捷有力)。
(2) 創意圖誌(清晰易辨識):
A. 主要圖誌樣式。
B. 應用於臂章之圖式。
C. 應用於印刷品之圖式。
D. 轉製為公仔之圖式。
投稿辦法
1.須以個人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受理團體報名徵選。
2.創意標語或圖誌設計作品,每人僅各受理一件。
3.標語作品送件規格:請以「報名表 1」填報。
4.圖誌作品送件規格:
(1)呈現方式請以 A4 紙繪製(主要圖誌樣式 1 張,臂章、印刷品及轉製公仔應用圖示 1 張),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並請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
(2)圖誌作品請每人每件以「平面」設計為主,立體「公仔」圖示為輔,「彩色稿」繳交,加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以上(並附電子檔以 JPG 格式存檔)。
(3)圖誌作品設計可結合文字表達整體意涵。
(4)圖誌作品設計理念須另以文字輔助說明(300 字以內),請以「報名表 2」填報。
5.標語或圖誌作品均不得一稿二投,經獲選後之作品,需同意於得獎後,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有,圖誌作品並應提供 AI 原始檔案供本署運用;未入選者原則上不退件,如有需要請事先自行預留底稿。欲退件者請先聲明並自備已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之退件封套及足額郵資。
6.圖誌作品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徵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送件方式
請將設計完稿作品及報名表(含電子檔儲存於光碟片),以郵件掛號方式寄至:10644 臺北市和平東路 1 段 115 號 2 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秘書室收。送件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1)請於送件作品之包裝外,標明參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創意標語、圖誌』徵選活動」。
(2)如遇作品規格或徵選資格不合,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評選方式
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邀集專家學者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1)標語:
1. 意涵 40%:文字是否足以表達行政執行之精神、作為及核心價值。
2. 創意 30%:文字是否有原創性、獨特性。
3. 傳播性 30%:文字是否簡潔、流暢、響亮、易於記誦流傳。
(2)圖誌:
1. 理念表達 40%:是否足以表達行政執行之精神、作為及核心價值。
2. 特色 30%: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
3. 配色 15%: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
4. 美觀 15%:整體設計美感。
獎勵方式
(1)標語:
第一名:1 萬元
第一名:5 千元
第一名:3 千元
佳作 (2 ~ 5 名):2 千元
(2)圖誌:
第一名:3 萬元
第一名:2 萬元
第一名:1 萬元
佳作 (2 ~ 5 名):5 千元
※以上獎項經評審評定,若參選標語或圖誌設計稿未達一定水準得以從缺,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
領獎方式
1.獲選者名單將於 100 年 1 月 25 日公布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網站,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
2.頒獎日期另行擇定後通知獲獎人公開受獎。
3.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者,將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獎金不另行補發。
注意事項
1.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均視為已充分瞭解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所述之各項規定。
2.參加徵選作品一律以郵件掛號方式寄送,親自送件者不予受理。
3.參加徵選之得獎作品需同意於得獎後,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改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4.參加徵選作品於郵寄時,請徵選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徵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5.所有參加徵選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主辦單位如發現報名者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徵選者應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6.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洽詢聯絡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黃秘書
聯絡電話:(02)2341-0911 轉 286
傳真號碼:(02)2392-9780
電子信箱:huang@mail.moj.gov.tw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lawbank.com.tw/tpk/
「海基雙十 兩岸雙贏」攝影比賽
比賽目的:
為慶祝海基會創會 20 週年,特舉辦攝影比賽活動,用精彩並感動人心的照片,來呈現過去 20 年來兩岸關係的種種變化及海基會推動兩岸交流的豐碩成果。歡迎各界同好及關心兩岸之人士踴躍參加!
主辦單位:海基會
協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
採個人報名方式,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攝影主題:
以「20 年來的兩岸交流」為題,具體呈現過去 20 年來兩岸關係的發展 (包括:政府開放大陸探親、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成立陸委會及海基會、立法院通過兩岸條例、從「辜汪會談」到「江陳會談」等) 以及海基會成立 20 年來之成果 (包括:服務大陸配偶、大陸台生、大陸台商、保障兩岸人民人身財產安全、協助大陸人民返鄉、遣送/返、協助尋親、探親、探病、奔喪、經貿糾紛、推動文教交流、青年交流、新聞交流、兩岸共同防制/打擊犯罪、通郵、通航、海難搜救、緊急醫療服務、人道賑災,以及提供諮詢服務...等)。
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長邊 7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裱裝。軟片及張數不拘,連作不收,張數不限。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不得利用電腦及任何軟體後製,即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為原則。
收件日期:
自 99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00 年 1 月 15 日止。
1.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海基雙十 兩岸雙贏』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2.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送至收件地點。逾收件期限者,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海基會 (台北市民生東路 3 段 156 號 17 樓)。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單張作品。
2.參賽作品背面應黏貼「海基雙十 兩岸雙贏」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3.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 (獎位不予遞補) 並追繳已領取之獎金、獎座、獎牌及獎狀外,其涉及侵害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得獎人應於主辦單位公布得獎後 3 日內繳交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 (600 萬畫數以上),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5.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使用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給酬。
6.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 1 獎 (以最高獎項為主)。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經評選得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收取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後予以沖洗放大及裱框,於洽定之展覽地點展出,並列為主辦單位館藏。
8.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9.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並一律以支票方式支付。
10.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
作品評審:
1.100 年 1 月 24 日至 1 月 28 日,由主辦單位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2.完成評審後,進行作品展出及頒獎等各項事宜。
評審地點:
海基會
獎勵:
1.金牌獎:1 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座乙座。
2.銀牌獎:1 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座乙座。
3.銅牌獎:1 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座乙座。
4.優選獎:若干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2 千元,獎牌乙面。
5.佳作獎:若干名,各得獎狀乙紙。
得獎公布:
1.公布於海基會全球資訊網外,並專函通知獲獎者領獎,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2.參與者應尊重評審結果,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選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3.將於 100 年 3 月 9 日在海基會會慶大會公開頒獎予金、銀、銅牌得主,並展出其作品。
活動網址:
http://20.sef.org.tw
簡章索取:
1.書面簡章索取地點:海基會 17 樓接待櫃檯。
2.電子檔:請上海基會活動官網下載。
聯絡方式:
海基會(02)2718-7373 轉 701 陳啟迪先生。
其他: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ef.org.tw/ct.asp?xItem=142479&CtNode=4742&mp=401
臺灣 366 花卉圖騰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推廣實作競賽
活動目的
配合政府舉辦「花卉博覽會」及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促進文創產業發展動能,以因應產業發展需求。整合國內各大專校院文化創意研發資源,有效結合學校特色與產業合作,提升產學研發能力,落實文化創意的發展特色。提升大專校院師生創意能量、研發創意品質與行銷企劃能力,激發創意潛能及增加實作經驗。將競賽作品與產業發展結合,落實文化創意人才的培育與產業發展間的契合度,共創雙贏的未來。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主辦單位: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含專科部〉與專科學校之在校生為主要活動對象,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及外籍生;以團體方式報名(各團隊人數以 1 ~ 5 名學生及 1 ~ 2 名指導老師為限)參與競賽,成員可包含不同學系之學生,亦可跨院、跨校組成參賽隊伍。 有鑑於本次競賽內容涵蓋不同學科領域,包括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視覺傳達、藝術美術、行銷企劃、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因此本競賽亦鼓勵參賽者以跨領域方式組隊參加,以結合教學理論與市場實際應用,提升參賽者對產品商業化經營模式之了解。
報名方式
1.99 年 11 月 15 日起接受報名:請下載報名表,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期間至 100 年 2 月 18 日截止
2.100 年 2 月 25 日前繳交報名表、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所以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研發創意說明書 5 份及電子檔案〈Word 檔〉,以完成報名手續。參賽團隊必須同意參賽作品授權同意書中所有項目,且全體隊員須簽名,始得以參加競賽,不符者恕不受理。
3.郵寄地址:116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 56 號 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企業管理系 2010 文化創意商品實作競賽活動企劃組 收
4.競賽網址:http://www.cute.edu.tw/、http://www.uniquetaiwan.com
5.電子郵件:dba@cute.edu.tw、mei@cute.edu.tw。e-mail 主旨請註明「臺灣 366 花卉圖騰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推廣實作競賽 - 報名」
6.洽詢電話:(02)2931-3416 分機 2252 葉小姐、2267 梅老師
7.傳真電話:(02)2933-7543
競賽地點
決選地點:中國科技大學台北校區格致樓 1 樓
競賽內容
本次規劃的文化創意競賽活動,為全國性競賽活動,由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提供其所研發之「臺灣 366 花卉創意圖騰」之圖片檔、花語及 366 個生日個性描述資料,讓參賽者以此為主題,展現其文化創意產品研發設計與規劃市場行銷模式之能力,鼓勵大專校院師生提出具研發創意、市場創新與文化價值之商品內容與實體作品,並規劃該創意商品於市場行銷與財務管理之經營模式,期以透過獎勵方式激發大專校院師生共同紮根與推動,找出創造文化創意商業環境的另一股創新能量,加速蓄積我國文創產業總體競爭力。參賽作品應包含以下內容:
1.創意商品設計與開發說明書
2.創意商品實體作品展示
3.創意商品之市場分析與行銷規劃
4.創意商品之財務分析與管理規劃
競賽時程
報名:99 年 11 月 15 日至 100 年 2 月 18 日止。
初選收件:100 年 2 月 25 日
初選:100 年 3 月 4 日初選審核
初選結果公告:100 年 3 月 7 日公告於網站上,並個別通知入選決賽隊伍
決選收件:100 年 4月 1 日前繳交研發創意競賽作品簡介 (PowerPoint 檔案) 1 份、經營計畫書 2 份及相關電子檔案,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決賽佈置:100 年 4 月 19 日進駐
決選及公開展示:10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 點前,攜帶經營模式計畫、相關展示資料與作品到決賽現場展示說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展示期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頒獎:100 年 4 月 20 日下午
競賽獎勵
根據競賽活動結果選出前三名、佳作等參賽隊伍,並給予參賽獎勵,內容如下:
‧第一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2 萬元。
‧第二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1 萬 2 仟元。
‧第三名:取 1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6 仟元。
‧佳 作:取 3 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3 仟元。
評審項目
一、邀請國內產官學專家顧問與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與「決選」評審,以選出最具研發創意的競賽隊伍。
二、評審標準:
‧創意表現 (20%):創意特色、創新性
‧產品設計 (30%):主題表現、美感、實作成果、商品開發可行性、市場發展潛力
‧行銷企劃 (30%):分析力與邏輯力、完整性、可行性
‧提案完整性 (20%):跨領域整合能力、團隊特色、計畫內容的周延性
注意事項
1.研發創意說明書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七項:(1)緣起背景、(2)文化意涵、(3)整體展示專業度、(4)產品創新性、(5)財務分析、(6)行銷計畫、(7)實體作品。
2.為秉持創新精神與公平原則,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參加其他單位或機關之類似競賽。
3.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4.參賽作品及企劃內容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5.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計畫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6.「臺灣 366 花卉圖騰」之圖片、花語、生日個性描述文字資料等之智慧財產權仍屬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有;參賽者須於所設計之商品說明中註明「臺灣 366 花卉圖騰」之圖片、花語、生日個性描述文字資料之來源為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提供。
7.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協辦單位(黃金種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有,雙方若因智財權爭議或糾紛無法自行解決,雙方同意由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8.本辦法如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競賽活動狀況隨時修正之。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uniquetaiwan.com/cht/event_20101115.php
第一屆中山宇森產品創意設計獎
目的
本設計競賽由中山宇森電器有限公司提供設計主題 - 強調 Green & Safe 家用吊扇之創意設計,鼓勵全國各大專院校設計團隊參與,藉由本競賽激發彼此 創意設計潛力,並可透過觀摩學習,促進國內創意產品設計產業之蓬勃發展與交流。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逢甲大學工學院、創意設計碩士學位學程籌備處、研發處海峽兩岸科技研究中心
贊助單位:中山宇森電器有限公司
參加對象
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學生。
競賽主題
家用吊扇之創意設計,以「原創性」、「綠化」、「節能減碳」、「靜音」、「安全耐用」、「容易安裝」及「量產價格經濟型」等方向進行創新創意設計,可參考主辦單位競賽說明會提供之樣品圖與數據。
競賽方式與獎勵
(一)本競賽可由 1 ~ 3 位同學 (在學學生) 組隊參賽。報名件數不限,但同一參賽者只取最高獎。
(二)本競賽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評選出優秀作品數個,頒發獎金及獎狀。
(三)獲獎者需參加頒獎典禮 ,展出作品並發表設計理念。
(四)獲選作品若經廠商評估可進行商品化,獲選團隊需參與商品化階段之設計,與主辦單位合作團隊組成「商品化研討小組」,就原設計概念配合市場需求以及實用性進行相關修改,共同完成商品化。
(五)獲選團隊參與「商品化研討小組」,期間預估在 2011 年 6 月初至 6 月底間。 每人 (最多 4 人,含指導老師) 補助車馬費 2000 元整。
(六)競賽獎勵
‧金賞獎 (乙名) 新台幣 8 萬元。
‧銀賞獎 (乙名) 新台幣 5 萬元。
‧銅賞獎 (乙名) 新台幣 3 萬元。
‧最佳創意獎 2 名,每名新台幣 2 萬元。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賞獎指導老師每名新台幣 1 萬元。
※入選作品指導老師及學生分別獲頒獎狀乙紙,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共同頒發。若參賽作品未符合評選標準,各獎項得予從缺。
(七)本競賽主題及相關競賽規則等,預訂於 2010 年 10 月 26 日與 2011 年 03 月 01 日於台中逢甲大學工學館辦理兩場競賽說明會。
評審委員
將邀請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教授及專家共 4 - 5 名參與評審。
截止日期
2011 年 3 月 31 日週四 (以郵戳為憑)
競賽時程
‧競賽辦法發佈、宣傳與徵求作品:2010 / 10 / 12 ~ 2011 / 03 / 31
‧作品評選:2011 / 04 / 01 ~ 2011 / 04 / 30
‧頒獎典禮與作品展示:2011 / 05 / 01 ~ 2011 / 05 / 31
‧協同合作將創意構想商品化 (視評估結果確定是否進行商品化):2011 / 06 / 01 ~ 2011 / 06 / 30(視主辦單位作業時程調整)
徵件方式
報名表、2011 第一屆中山宇森產品創意設計獎參賽聲明同意書、創作理念及設計圖檔等資料燒錄於光碟,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處,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1 中山宇森產品創意設計獎」。
徵件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檔案名稱請註明「2011 中山宇森產品創意設計獎_學校_姓名」。
2.創作理念:設計觀念及構想,文限 500 字內,A4 大小 WORD 檔。
3.作品圖檔:完整呈現產品各個角度、細節及特色之圖片,最多 6 張。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請以 A4 (21cm x 29.7cm) 全彩,800 x 600 pixels 或 300 dpi JPG 格式, 並燒成作品光碟,並附上說明。
4.入圍作品需繳交作品之 3D 原始檔。
智慧財產權歸屬
本競賽入選與得獎者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
(需簽署著作財產權及智財權讓與同意書)
其他相關規定
1.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經人檢舉非本人作品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入選則追回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之。
2.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傷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追回入圍資格與獎勵,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4.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持有隨時修訂以及有活動之最終解釋權,並於活動期間於網路公告週知。
甄選標準
本競賽審查原則與標準如下表列:
‧創意性 35%:作品設計創意之新穎性與原創性。
‧實用性 35%:作品未來可製作生產之可能性 (經濟考量),以及商品化後市場之接受程度。
‧材質與綠化性 20%:作品之材料運用以及節能減碳與綠化設計。
‧團隊精神 10%: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之設計團隊實力與可繼續參與商品化階段之預期投入程度。
參賽地址與服務窗口
專案助理 鍾志善先生
Tel:04-2451-7250 轉 3002
Fax:04-2451-0240
E-mail:cschung@fcu.edu.tw
台中市 40724 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逢甲大學工學館 207 室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oe.fcu.edu.tw/wSite/ct?xItem=88090&ctNode=19627&mp=300101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