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

第一屆虎尾花田囍事影視創作競賽

 




活動目的與宗旨:
花田囍事主要為推廣地方花卉產業及傳達虎尾幸福鎮裡發生的小故事,本活動邀請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在活動期間,自己編劇、拍攝及製作,以虎尾鎮內為環境背景,製作出一部關於花與虎尾的短片,入圍作品並於虎尾驛與布袋戲館等特定場域空間播放展出,並且舉辦小型電影座談會,再由地方居民與知名電影人來評選,影展結束前一天進行頒獎典及評審,頒發高達十萬元獎品總值。

活動目的:
1.結合當地人物、歷史、地景,達到行銷及宣傳地方特色。
2.青年學子及各地社會人士加入,用不同的角度看虎尾風情。
3.花卉及幸福連結虎尾地方特色,推廣虎尾新生活糖都幸福鎮的形象影片。
4.透過影片說故事方式敘述民眾對虎尾鎮深刻之人文情感。
5.提升民眾對虎尾花卉及在地文化歷史的深層心靈之感動。

活動辦法:
(一)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或外籍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二)徵選類別:
A.影片組
B.攝影組
(三)評分比重:
1.作品內涵  30%
2.作品創意  30%
3.表現技巧  30%
4.風格與潛力 10%
(四)繳件規格:
A.影片組:
團隊組成:組隊人數不拘。【第一階段為腳本企畫書審查,第二階段影片成品決選】
1.第一階段腳本企劃書架構:
‧以 A4 直式呈現,成冊方式不拘。
‧需含 (a) 作品片名、(b) 作品理念、(c) 故事腳本或影像腳本。(不限字數) 。
‧片長規格:15 分鐘內為限。
‧故事腳本或影像腳本方式:評審清楚閱讀之最佳狀態為考量。
‧以上資料請裝訂成 5 冊。
2.第二階段影片成品決賽:
‧影片格式:mpeg2、mpeg4、mov、avi
‧影片前後可加片名或篇名,請勿呈現作者資料或暗示。
‧影片簡介:劇情內容簡述,至少 300 以內。
‧影片海報一張 (A1 size)、預告片 30 秒。
‧劇照 3 張 (圖片格式為 Jpg 檔,解析度至少 300dpi 以上)。
‧請將以上資料燒錄光碟內,光碟封套正反面各貼上作品標籤(請同時以簽字筆,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
‧得獎之作品如需對內容或文案作適當合理的調整以利巡迴影展,得獎者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作適切之微調。
‧創作之內容,可自行搭配歌曲、配樂、音樂進行製作,歌曲可自行選擇,但須取得該音樂之重製權利並取得同意書、授權書。
3.入圍參展參賽者須配合主辦單位邀請出席座談會及頒獎典禮。
4.作品須於雲林縣虎尾鎮內進行拍攝。
B.攝影組:
1.攝影主題:
雲林縣虎尾鎮內之自然景觀、花卉特色、人文釆風、美食小吃、產業文化、傳統技藝、建築特色以及其它足以展現虎尾風情之主題皆可。
2.作品規格:
‧作品以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所拍攝,畫質需六百萬畫素以上。
‧參賽作品規格以相紙沖印或輸出 6 × 8 吋之相片,彩色、黑白不拘貼附於作品說明上。並將所有參賽作品之原始檔儲存於一張光碟片繳交。
‧每參賽者以報名 10 件作品為限,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以受理。
‧參加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連拍作品等之作品不收。

活動時間:
A.影片組
‧2011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11 年 08 月 15 日:第一階段為腳本企畫書報名繳件,以當日郵戳為憑受理逾時不候。
‧2011 年 08 月 31 日:公告審核第一階段腳本企劃入選名單。
‧2011 年 09 月 01 至 2011 年 12 月 10 日:第二階段影片成品繳交。
‧2012 年 01 月 24 日:公告第二階段入圍影片名單。
‧2012 年 02 月 01 日至 2012 年 03 月 04 日:入圍作品巡迴影展。
‧2012 年 03 月 03 日:頒獎典禮公佈得獎名單。
B.攝影組
‧2011 年 07 月 0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10 日:作品報名繳交日期。
‧2012 年 01 月 24 日:公告入圍名單。
‧2012 年 03 月 03 日:頒獎典禮公佈得獎名單。
※入圍作品收錄「花現虎尾幸福遊」旅遊手札書籍。

獎勵辦法:
1.影片類企劃書入圍者頒發入圍證書乙幀,入圍證書於巡迴展最後一天頒獎典禮頒發,未達優選標準獎額得予從缺。
2.影片類決選優勝:前三名頒發獎狀、獎品,於巡迴影展最後一 頒獎典禮頒發,未達優選標準獎額得予從缺。
3.攝影類:前三名頒發獎狀、獎品,於巡迴影展最後一天頒獎典禮 頒發,未達優選標準獎額得予從缺。
A.影片組
‧金獎第一名:獎狀一只、獎金 1 萬元、SONY HDR-CX150 16G 數位攝影機、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銀獎第二名:獎狀一只、ASUS Eee Pad 10吋變形平板 、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銅獎第三名:獎狀一只、Fujifilm MIni50S Mini 50s 拍立得相機 2 台、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優選 3 名:獎狀一只、SPEEDO AQUASHOT MINI 防水攝錄影機 一台、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佳作 5 名:獎狀一只、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B.攝影組
‧金獎第一名:獎狀一只、Ricoh GR DIGITAL III、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銀獎第二名:獎狀一只、PENTAX OPTIO NB1000 積木相機、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銅獎第三名:獎狀一只、Lomography Sprocket Rocket 膠卷相機 、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優選 3 名:獎狀一只、LOMO Diana Mini 膠卷相機一台、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佳作 5 名:獎狀一只、花田囍事紀念商品「幸福時光」燈飾一組

注意事項:
1.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
2.作品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3.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4.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5.參賽者文件寄送不全,即喪失資格並不退件。
6.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7.參加作品限本人創作,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品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8.獎品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9.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本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本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10.參賽者於報名後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網頁公告,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flowery-story.co.cc/index.php

藝術生活化創意設計大賽

 


主旨
阿麗美學為落實“讓藝術走入生活”之目標,使親近藝術成為唾手可得之日常活動,特舉辦本大賽。

說明
一、活動徵件辦法至活動網站下載,100 年 08 月 10 日前網路報名截止,並於 100 年 08 月 15 日前書面報名截止 (郵戳為憑),本項大賽之目的在落實“讓藝術走入生活”之目標,使親近藝術成為唾手可得之日常活動。
二、本活動預計徵選若干位年輕優秀之產品設計師,其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酌情安排參加文化創意產業相關之展覽及進行量化推廣。

參賽標準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領有本國有效居留證之外僑,35 歲(1976 年後出生)以內不限所學,但須具備設計專長。

比賽產品類別
(1) 杯類:茶杯、馬克杯、咖啡杯、隨身杯等
(2) 燈具類:裝飾類燈具、小夜燈等
(3) 布類:包包、絲巾等

作品規定
1. 產品依主辦單位所提供之藝術原創 (於活動網站下載),自行選擇適合的圖案融入所設計之產品上。
2. 必須具有實用性。
3. 必須能量化製作者。

評選流程
1. 比賽報名:
填寫個人資料報名。(包含報名表)
2. 初選截件日期:
100年 08 月 10 日前網路報名截止,100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一) 書面報名截止,以郵戳為憑,入選名單於 100 年 9 月初公告於阿麗美學網站並另行通知。
3. 比賽繳交資料:
A. 報名表:請逕自阿麗美學 / 黎畫廊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 請使用每張尺寸為 A4 大小 (請每張背面註明參賽者姓名以供辨識)。內容請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列內容:主要概念與特色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附外觀彩色圖文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
C. 作品光碟ㄧ張(含該設計比賽之相關報名資料、高解析圖檔 300dpi,JPG 檔)。(作品不符合競賽辦法內容者,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D. 比賽入選通知:100 年 9 月初通知入選者並公告於活動網站
4. 決選:
(1) 比賽作品收件:初審將於 100 年 9 月 5 日前公告在阿麗美學 / 黎畫廊網站並通知。請通過初審之參賽者於 100 年 10 月 1 日至 100 年 10 月 15 日郵寄或親送至阿麗美學 / 黎畫廊(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收件處:台北市大安路一段 175 巷 10 號,電話:02-23256688。
(2) 由阿麗美學聘請國內藝術 & 設計專業人士組成決選團,決選委員負責從入圍者中,以討論及票選方式,於 2011 年 11 月初選出參加“藝術生活化創意設計大賽”各類組各三名,共九位設計師。
(3) 未入選之作品,請作者於接獲通知一週內自行取回,未取回者主辦單位得自行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4) 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酌情安排參加文化創意產業相關之展覽及進行量化推廣。

評審標準
(1)藝術運用 (2)獨創性 (3)外觀及造型 (4)量化性 (5)實用性 等五項評分

獎項
1. 獎金
各類金獎 1 名,每名 30,000 元
各類銀獎 1 名,每名 15,000 元
各類銅獎 1 名,每名 10,000 元
2. 得獎前三名之作品無償提供主辦單位收藏,同時有償獨家授權主辦單位於必要時量化製做該得獎作品,其版費另議。

注意事項
1. 凡參賽作品必須為新作,未曾參加任何比賽獲獎者。
2. 參賽作品如有任何版權之爭議,參賽者應自行負責。
3. 決選作品送件包裝:寄送作品時,請參賽者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作品損壞維修之責,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於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4. 作品收件確認:請參賽者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作品送達,或逕行向主辦單位洽詢。
5. 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將以網站所公告之最新版本為主。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artlee.tw/NewsWeb/

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2011 儒鴻服裝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為提昇運動休閒服飾產業創意美學,透過競賽活動平台鼓勵及發掘國內優秀設計人才,藉以活絡產業整體氛圍。競賽以創意出發,兼顧美感以表現出機能性的設計概念,打造充滿能量的設計。期盼青年學子以熱情創新的創作精神,再創運動時尚的力量。

競賽主題
參賽者以 2012 春夏之流行趨勢展現出女性運動完美身形表現以下主題:
以運動機能性、創意、科技、時尚為精神,從展現完美體態為出發點,構思出具有功能性的設計作為整體表現,讓運動時尚與創意做出最完美的結合。

參賽資格
各大專院校之服裝相關科系二年級 (含) 以上在籍學生為參賽對象。

評選方式
※評選作業:
本競賽採初選、決選之評選作業。
初選:共入選 20 款。
決選:以專業評審進行審查,評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7 名。
※評選小組:
1.初選委員會:由主辦廠商聘請專業設計師組成初選委員會。
2.決選委員會:聘請專業於時尚、藝術、設計、服裝、之評審組成決選委員會,負責入圍決選參賽作品之評選作業。
3.評選標準:
以創意準確表達運動時尚意念,並兼顧美感的機能設計。
◎初選
‧主題 40%
‧創意 30%
‧美感 30%
◎決選
‧主題    40%
‧創意    20%
‧美感    20%
‧作品完成度 20%

初選
※參賽者繳交之作品須包含下列紙本以及電子檔案資料。
◎活動報名表:
請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各欄位資料和參賽切結書親筆簽名紙本。
◎作品說明表:
請闡述創意設計理念,包含靈感來源及作品名稱、創意設計之構想及特點說明。
◎設計圖稿:
請依附件範例以 JPG 格式繳交並以 A4 彩色輸出。需設計出一系列女性運動休閒服飾 (共六款),包含外套、短袖上衣、背心、長褲、短褲、七分褲。
◎作品光碟:
光碟內容需包含活動報名表、作品說明表、設計圖稿。
※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為 JPG 格式,不得超過 2M,檔名命名規則及光碟上請註明【姓名_作品名稱】
2.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請於截止日前 (郵戳為憑) 寄至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 28 號【Eclat Eternity Designer Competition 活動小組收】
3.參賽者需保留原始檔,以 AI 檔 或 PSD 檔保留(尺寸為 A4),通過初選之後將會請參賽者寄送原始檔,無法提供原始設計圖檔者,視為放棄比賽資格。

決選
繳件日期:100 年11 月 18 號
繳件內容:一系列女性運動休閒服飾成品 (共六件)
(1)評審團以實際在真人模特兒身上著裝展示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七名。
(2)實際評選之組數依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標準資格,該獎項將「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3)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團決議。

活動時程
參賽者繳交之作品須包含下列紙本以及電子檔案資料。
初選收件截止日期:2011 / 09 / 23 (星期五) 5:00PM 前 (逾時不候)
初選作業時間:2011 / 09 / 24 ~ 2011 / 10 / 13
公告決選入圍:2011 / 10 / 14 (星期五)
決選作品繳交日期:2011 / 11 / 18
決選暨頒獎典禮:2011 / 11 / 30 (星期五)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日期變更權利,各階段活動日期若有變更,以網站公告為準。

公告入圍
入圍初選的二十名參賽者於 10 月 14 號中午前公布於比賽網頁,其餘參賽者不另行通知。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 NT$150,000 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 NT$100,000 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 NT$50,000 元、獎狀乙紙
佳作七名:獎金 NT$10,000 元、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一.參賽人員所提供之設計作品,須為自行創作。同時無盜用、抄襲、或以他人名義頂替等侵害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同時亦不得為市面上已發行或曾公開發表之商品。前述設計作品如經檢舉或告發有涉及侵害著作權、專利權等相關智慧財產權等情事,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並追回獎金,並自行負擔相關法律上侵權行為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參賽人員同意本次參賽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為無條件主辦單位所擁有。
三.主辦單位得依其單方考量對於參加決賽作品之照片、設計圖稿、文字說明、錄影等相關文字圖片及呈現資料保留使用權,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進行重製、編輯、利用或散佈及公開展示,以利活動推廣宣傳。
四.參賽人員必須遵守本次競賽所有之規範與決議,如因違反相關競賽規則如作業時間、規格或其他規定內容而至淘汰,參賽人員絕無異議。

主辦單位
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www.eclat.com.tw/index.html
服裝設計競賽聯絡電子信箱:competition@eclat.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eclat.com.tw/competition/

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臺北市國稅局酷卡設計比賽

 




活動目的:
為強化防制菸品稅逃漏租稅常識,建立民眾正確租稅觀念,以結合租稅標語、主題設計明信片或卡片方式,吸引喜愛繪畫或設計之民眾、學生參與,落實租稅教育向下紮根之目的,建立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菸品之正確觀念,以打擊非法私劣菸品。

活動對象:
1.學生組 (台北市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
2.社會組 (一般民眾以通訊地址在台北市為限)

創作主題:
(一)防治菸品稅捐逃漏
(二)勿購買來路不明菸品
(三)打擊非法私劣菸品

繳件時間:
自 100 年 6 月 22 日起至 100 年 8 月 31 日止。

參加辦法:
1.每人參賽作品以 2 件為限,並與防制菸品稅捐逃漏有關之題材。
2.書面投稿者,需繳交酷卡設計成品 11 x 15 cm 一張及光碟片一份 (含規格為 11 x 15 cm / CMYK / 300dpi 之電子檔)。郵寄至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 280 號 2 樓之 1,註明「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酷卡設計比賽小組」收,並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3.線上投稿者,上傳作品規格為:尺寸 11 x 15 cm / 解析度 100dpi / RGB 之 JPG 檔,按線上報名投稿。

獎勵辦法:
分學生組及社會組,每人限得一獎,每組各取 :
第 1 名:1 名,獨得獎金 15,000 元。
第 2 名:2 名,各得獎金 10,000 元。
第 3 名:3 名,各得獎金 6,000 元。
佳作:5 名,各得獎金 3,000 元。
※得獎名單於 100 年 9 月 9 日公布在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網站,並以掛號方式通知得獎者,獎項得獎者請親洽本局領獎,預期未領獎者以棄權論。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本人之創作,且未經發表或出版,凡有抄襲仿冒情事者,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2.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版權,並得有權使用於各類宣導活動 (含宣傳品),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3.線上投稿得獎者是賽後需繳交檔案規格 11 x 15 cm / CMYK / 300dpi 之原始檔。
4.敬請避免比賽結束前夕才將作品上傳,以避免網路擁塞,造成網頁無法顯示。

活動網站:http://www.2011coolcard.989.com.tw/

建國 100 綠能 100 海報創意設計比賽

 


【活動精神】
本活動係依循行政院「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及「淨源節流」之精神,並響應政府宣導「加速辦理中央管河川急要段治理與環境營造計畫」與減碳森活環境保護理念教育之推廣,進而將高效率、高價值以及低消費、低依賴之綠能理念深植於日常生活,以契合國家「能源安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永續家園能源政策之宗旨。

【活動目的】
為激勵新世代對環境保護了解及重視,並經由海報的製作來激發創意設計之潛能,進而身體力行將節能減碳之政策理念落實於校園及社生活之中,讓環保科技與人文教育互相結合,達到發展綠色能源、永續森活之目的。

【比賽時間】
活動期間:2011 年 5 月 5 日至 9 月 26 日
優勝公佈:2011 年 10 月 25 日
成果發表:2011 年 11 月 4 日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能源局、經濟部水利署、行政院林務局、行政院青輔會、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台南市政府環保局
贊助單位:SONY、GenePur、趨勢科技、台灣糖業公司、中鋼公司、CORNING
協辦單位:台北市立圖書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共同推動:商周出版、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尖端攝影綜藝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替代能源協會

【參賽資格】
A.大專組 / 大專院校在校學生。
B.高中職組 / 高中職在校學生。

【作品主題】
A.大專組主題:潔淨能源
人類的文明是建立在能源上的,但是現今的主力能源使用後大多對地球有害,唯有使用潔淨能源才能挽救已經生病的地球,人類必須多使用潔淨能源,而何謂潔淨能源的世界?
例:電動(機)車,氫能巴士,正確駕駛宣導,捷運,替代能源 (如:生質能,太陽能,風能,燃料電池,儲能等...)
B.高中 / 職組主題:節能減碳
2010 年 4 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的「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其規劃及推動包含產業、運輸、住宅以及生活(森活)等各層面的具體行動,有系統地引導全民邁向低碳社會,達到我國承諾的節能減碳目標。
例:資源回收,環保生活用品,低碳飲食,環保標章,自備杯筷帕與袋,省電燈具,冷氣控溫防洩,隨手關燈水拔插頭,植樹造林,鐵馬步行,綠建築等...

【獎勵辦法】
A.大專組:
第一名獎金:2 萬元 + 獎品 + 獎狀
第二名獎金:1 萬元 + 獎品 + 獎狀
第三名獎金:5 千元 + 獎品 + 獎狀
優勝 12 名:獎品 + 獎狀
佳作 10 名:獎狀
B.高中職組:
第一名獎金:2 萬元 + 獎品 + 獎狀
第二名獎金:1 萬元 + 獎品 + 獎狀
第三名獎金:5 千元 + 獎品 + 獎狀
優勝 12 名:獎品 + 獎狀
佳作 10 名:獎狀
※獎品包括 sony 數位相機、趨勢科技 2011 雲端防毒軟體

【評分標準】
‧切題內涵 35%
‧主題創意 35%
‧構圖美感 20%
‧情境故事 10%

【連絡我們】
活動聯絡人:David
連絡信箱:info@caega.org
地址:24841 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三路五號 (利澤工業區)
電話:886-3-990-2401
傳真:886-3-990-2500

活動網站:http://www.caega.org/100/

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

2011 宇宙派克公仔隨身碟設計大賽

 


【享受吧!超好奇的記憶之旅】
你是否一直計劃要到哪裡去旅行呢?對於這個未來的旅程充滿了好奇與期待,就像是這位不知名的白色旅行者降臨地球 -「宇宙派克 Backpacker」,總是背著大背包用來收藏記憶。現在,PRETEC 希望與你一起將旅行中的美好,轉化為具體設計,勾勒出無限美好的“超好奇的記憶旅程”!

來自台灣的 Pretec 希旺科技多年來持續結合科技與創意,期許成為連結生活美好記憶的品牌,今年再次舉辦 2011【宇宙派克公仔隨身碟設計大賽】,以「旅行」為主題,邀請你將旅行的夢想,透過設計宇宙派克來呈現心中最美麗的記憶!

主辦單位:希旺科技
協辦單位:PHALANX 基礎創意、波酷網

參賽資格
‧不限職業、科系、年齡有志於設計者
‧參賽者居住地為台灣地區
‧可團體或個人方式參賽 (以團隊集體創作,需指定一名代表以便聯絡),皆限報名一件作品

評選標準
◎範圍與主題:
‧以主辦單位提供的 Backpacker 線稿進行設計,必須從「彩繪、配件、功能」三者兼具切入設計,將現有的宇宙派克公仔隨身碟打造成為最能表達「旅行的美好」之 3C 週邊作品。
‧彩繪:指外觀彩繪。
‧配件:指根據參賽者的人物情境設定而設計的配件。
‧功能:指可以在此宇宙派克原型中加入的實際功能,例: 隨身碟、讀卡機、捲線器、手機座充...等,能與設定的角色或使用情境呼應的創意功能。可加入單一功能或多重功能。

活動時程
‧波酷網報名與繳件:5 / 16 - 9 / 13
‧初選入圍公告於 Pretec 臉書粉絲團:9 / 28
‧Pretec 臉書粉絲團人氣投票:9 / 28 - 10 / 12
‧公佈得獎名單於 Pretec 臉書粉絲團:10 / 14
‧IDA 國際設計大會 (南港展覽館) 頒獎典禮:10 / 22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希旺科技邀請台灣公仔知名創作人張嘉倫 MARK CHANG、工業設計專業人士,以及希旺科技產品行銷團隊擔任評審委員。

評分標準
以主辦單位提供的 Backpacker 線稿進行設計,兼具創意及原創性的設計特質,有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之作品。
‧主題關聯性 40%:符合旅行主題,設計完整度,彩繪、配件、功能之創新設計必須兼具
‧創意 30%:整體美感,功能實用性,與設定之角色或情境呼應程度
‧量產可行性 30%:可實現性,具備市場潛力

獎勵方式
你的設計將有機會量產,將自己的想法與設計具體化,成為最具魅力的熱銷品!
‧金獎:NT$30,000 一名,獎狀一只
‧銀獎:NT$10,000 一名,獎狀一只
‧銅獎:NT$5,000 一名,獎狀一只
‧Pretec 臉書人氣特別獎:宇宙派克公仔隨身碟 8GB 五名

參賽方式
一率採線上報名:
Step 1.:請【下載宇宙派克線稿圖檔】
Step 2.:填妥線上報名表與作品創作理念 (必填),並上傳宇宙派克線稿圖檔,檔案格式規定如下。
Step 3.:按送出,即完成報名與繳件作業。最後報名與交件日期為 2011 / 9 / 13,12PM
參賽者特別注意:
1、宇宙派克線稿圖檔:指由主辦單位提供競賽的設計線稿圖檔,參賽者應於圖檔角色之正視圖、後視圖、側視圖、三角視圖上設計。作品圖檔:JPEG 檔 (RGB),大小為 1000 (W) x 750 (H) 像素,解析度為 72dpi,每張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MB。
2、角色的「彩繪、配件、功能」務必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此圖需詳加說明該角色的設定風格、功能及特 色、使用方式、重要尺寸等資訊,注意圖面編排、設計與用色,還有量產考量。
3、作品理念說明請勿長過 350 字。
4、上傳檔案若不清晰或不符合規定將無法列入評審,若有問題請洽詢主辦單位。

資格喪失定義
凡有下列事項之一者即喪失參賽資格,已頒獎者追回獎品獎金,亦不退回報名表與作品。
1、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或未能於指定日前寄達作品與相關資料。
2、作品規格或檔名格式不符比賽規則。
3、參賽者居住地非台灣地區。
4、參賽作品為抄襲、雷同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作品,或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違法情事。

重要聲明
1、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2、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或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違法情事。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銷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共同協議之。
3、宇宙派克公仔設計金銀銅獎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智慧財產使用權與優先經紀議約權兩年,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行為。
4、入圍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得獎人個人所有,唯主辦單位保有一年之優先經紀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行為,若需進行商業應用則須與創作人重新商議取得所需權利。
5、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6、所有參賽之平面及公仔作品概不退還 (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並經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7、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
8、活動內容及相關辦法之設定,包含是否推出設計款公仔進行量產,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情況決定並保留一切變更之權利。
9、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10、依國稅局規定,獎金超過 1,000 元 (含) 以上,需代為申報所得;超過 13,333 元 (含) 以上則須繳交 15﹪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稅。

相關問題詢問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利用 EMail 或電話與我們聯繫。
信件聯繫:pretec_marketing@pretec.com
電話聯繫:02-2659-4380 #3000 王小姐、#5057 趙小姐或 #5060 葉小姐

活動網站及下載:www.boco.com.tw/pretec

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

2011 台灣原創角色藝術大賞

 




一、舉辦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二、競賽時程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1 年 09 月 01 日,郵戳為憑
2.初選時間:2011 年 09 月 19 日
3.入圍公告:2011 年 09 月 23 日,於活動官網公佈入圍名單
4.入圍作品之立體件製作:2011 年 09 月 23 日至 10 月 24 日
5.佈展時間:2011 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17 日,於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6.決選時間:2011 年 11 月 19 日,於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7.展出:2011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2 年 01 月 08 日,於高雄設計節展出 (暫定)
8.頒獎典禮:2011 年 11 月 26 日,於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暫定)
9.出版:2011 年 12 月

三、活動主題:
【主題】臺灣 Taiwan
在這片土地上的我們歡慶第一個百年紀念同時,邀請大家以在地文化為素材,以「臺灣 Taiwan」為主題,從生活及生命當中的經驗體會著手,集結時事、流行、藝術等議題所匯集的靈感,發揮無限可能。不只直接或間接地從創作中反應創作者的看法,也展現自我對於創作上的期許,發揮百分之百的原創概念。
這次的比賽再次回歸到設計師玩具的角色創作為主題,期待能選出優秀的創作,並在『民國 100 設計年』間持續建立台灣角色創作的堅強軟實力。

四、參賽資格:
國內美術、設計與視覺內容表現相關產業;媒體、美術、商業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相關科系所學生;一般對於設計表現有興趣的民眾,個人或團體不限,不分組別,不限報名件數,單獨為角色個別呈現報名或系列人物呈現一起報名均可。

五、活動目的:
活動今年邁入第七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在過去的這段時間,推廣設計師玩具 (公仔) 創作,提供台灣在地的角色藝術創作者發表平台,已經累積了相當的成績,角色藝術不僅是創作者個人情感的投射與寄託,當它被賦予完整豐富故事背景,迷人的角色不僅可以成為玩具,其實也具備了衍生為其他出版品或與其他商品整合行銷的價值,甚至還隱藏著發展為數位遊戲的驚人潛力,這對於極度需要將創意發展為商業價值的台灣而言,其實也蘊含著指標性意義。

這樣結合視覺藝術、綜合媒材表現、當代與商業論述的比賽,將吸引來自全國的創意青年投入,鼓勵國內創作環境,尤其得獎者藉由這個平台,產出的優秀作品也讓廠商感到興趣,第一屆金獎得主,由國內知名創意經紀公司出色創意簽下 (出色創意公司為水瓶鯨魚、可樂王、萬歲少女等知名創作者之經紀公司),第二屆金獎得主藉由這個平台得到知名漫畫家阿推老師青睞,也得到合作機會。尤其很多廠商也陸續洽談後續合作開發生產計劃,第三屆起更獲邀參與新加坡設計節展出 -「2007 台灣角色設計展」為代表台灣跨國展出的唯一單位,展出角色、插畫與動畫。

歷屆參與我們比賽獲得入圍或優選的作者的創作經歷也因此往上提昇,除了有 08 年金獎得主葉信泓 (阿咧先生)「想像力有多重?」得到自由時報副刊刊登之外,另外還有林祐輔 (不達景 Ryan) 入圍台灣五十大原創故事角色設計師名作之「光溜溜星樂園 - 安心步子」,06 年金獎得主張容瑱生產發售限量的得獎作品「金吉祥先生 - 小兔包」相關週邊商品,07 年金獎得主兩兩一樹也同時發行極限量的得獎作品黑白版「miniMUMU 妙妙」公仔,09 年金獎作者黃勻弦則開始致力於角色藝術的創作,創立「旋轉犀牛原創設計工作室」並入圍台灣五十大原創故事角色設計師、09 年優選作品「捏捏羊」也獲香港 How2work 及台灣台北怪獸共同發行,發表於東京 Wonder Festival 2010 winter。

國內有意從事原創角色創作的創作者已經不滿足於角色設計的藝術層面,逐漸有提昇創作經歷到行銷推廣、週邊製作的商業化概念,而藉由這個比賽開始做為個人創作生涯與國內外創作圈的連結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開始,這也是協會每年辦理這樣的活動,企圖建立國內原創角色設計輪廓及推廣優秀的創作者的立意。

除了透過公開性展覽中展出得獎者作品或實際產出,也提供設計創作、製作、生產、行銷上的資源協助,促進更多有潛質的新血投入設計創意產業,成為我們的人才資料庫,未來利用可能的合適時機,拔茁優秀人才於國內外辦理個展或聯展,最後亦有將歷屆得獎作品集結成冊,發行專刊的可能性。

七、競賽報名方式
2011 年 9 月 1 日前,於網路下載報名表填寫,連同作品、報名費匯款資料郵寄至代收處,多件同時報名請合併費用於同一張匯款單,並自行影印存檔。
收件地址:829 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 110 號 東方設計學院美術工藝系
收件人: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呂文宗理事 代收

八、競賽報名與投稿:
1.報名表格請上活動官網下載。
2.每件作品需繳交 350 元報名費;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會員可享免費報名。
3.報名包裏內請附上報名費匯款單據之正本,並請影印備份留底,報名可同時附上入會申請表並繳交會費及入會費以確認會員資格,(以繳費匯款單據為準),未於報名同時繳交會員年費及入會費者為資格無效。
4.以郵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達收件地址

註:
(1) 收件認定時間以郵戳為準,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自行查詢;以直接交付方式送達者,送達時間以徵集辦公室簽收時間為凖。
(2) 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創作者已全部知曉並完全接受本徵選辦法。

九、交件說明:
1.設計師玩具角色設計圖稿,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正視、側視圖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2.角色設定之角色情境示意圖 (側 45 度角),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3.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600 字內,請參考網站範例。
4.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版,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5.如果已有立體作品者,請附彩照4張,每張為 4 x 6 尺寸 (分為為正視、側視、情境、側45度),貼於黑色紙板上,連同其他資料寄送,照片模糊不清或無法辨識者,不予採計。

十、評選概念:
主辦單位將邀請學界及業界相關領域具指標性的代表,組成評審團隊,對作品進行評選。
1.具備吸引人的格局與特質,有生命力,禁止抄襲與雷同。
2.考慮其立體化之造形與各種製作方式和材質配合的可能性。
3.具備獨創性與美感,並擁有鮮明人格特質與世界觀。

十一、評分標準:
初審:
‧創意與美感 (作品風格與原創獨特性) 30%
‧主題契合 (角色概念、故事與世界觀設定) 30%
‧技術性應用技巧 20% (設計師玩具已完成實體作品者,本項可加重積分)
‧應用延展性 (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 20%
決審:
‧實體後之原創強化程度 30%
‧市場好感接受度    30%
‧市場潛力性      20%
‧主題與內容      10%
‧技術性應用技巧    10%

十二、獎項說明:
1.CDT 金獎 1 名,獎金 10 萬元,CDT 原創金獎獎牌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獎金須依法代扣相關稅金)
2.優選 9 名,由廠商提供獎品各一份,CDT 原創獎狀各一紙,獎牌各一座,一年期 DAT 設計師協會正式會員資格。
3.入圍 10 名,贊助商特別獎品各一份,CDT 原創獎狀一紙。
4.佳作 30 名,CDT 原創獎狀一紙。
※入圍以上需要製作立體件進入決選,補助製作費各 2,000 元,共計 20 名。
※得獎者將可能有作品上市發行、媒體曝光的機會,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十三、費用:
1.參賽者請於 2011 年 9 月 1 日前匯款報名,每件參賽作品須繳交新台幣 350 元報名費,具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會員身分者為免費,外籍參賽者繳交 12 美元。
2.匯款資料:土地銀行 - 路竹分行 (代號 005),帳號 070-001-03272-9,戶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3.退費:若由主辦單位單方面取消比賽,則參賽者可獲得 350 元退費 (僅扣除手續費),其餘情況皆不予退費。

十四、資格喪失定義: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恕不退回報名費與作品:
1.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與繳費,作品數量與繳費金額不符,或未能於指定日前寄達作品與相關資料。
2.作品規格或檔名格式不符大會規則。
3.參賽作品為抄襲、雷同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作品 (尚未對外授權之個人製作販賣品不在此限)。

十五、注意事項:
1.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2.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3.各類大會首獎與優選獎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智慧財產使用權兩年,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
4.入圍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個人所有,唯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若需進行商業應用則須與創作人重新商議取得所需權利。
5.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6.所有參賽之平面作品概不退還 (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並經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7.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
8.活動網站 http://character11.designer.org.tw,活動內容及相關辦法之設定,將以網站最後更新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一切變更之權力。

活動網站及相關下載:
http://character11.designer.org.tw
http://www.designer.org.tw/dat/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852

2011 金車咖啡豆創意比賽 - 咖啡童話

 


一、目的:
你一定喝過咖啡,但是你看過咖啡豆嗎?你知道咖啡豆的形狀、顏色、味道嗎?你對它的認識有多少?期盼藉此創作比賽,好好的了解這一顆顆神奇的魔豆。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件主題:
咖啡童話
主題由來:進入童話故事的世界,就像踏進你家巷口的咖啡店那般輕易。當你覺得社會太現實人性太殘酷,帶著你最愛的咖啡進入一個你最喜歡的童話世界裡,那裡不再專屬於小孩,而是屬於每個心中仍保有純真善良的人。

四、參賽資格:
不限資格之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五、參賽方式:
1.第一階段:
將作品草圖或等比模型 (附上最終成品尺寸及使用材質),連同創作概述、創作理念、以及預定作品製作時程表等相關資料,包含報名表,以郵寄方式寄至藝術空間,以郵戳日期為憑。
‧收件日期: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 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
‧收件地點:10364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 3 段 131 號 4 樓 2011 金車咖啡豆創意比賽小組 收 (親送或郵寄皆可),繳件請填妥附上專用報名表,報名表請上金車教育基金會網站下載 http://www.kingcar.org.tw
2.第二階段:
使用金車教育基金會提供之咖啡豆進行作品實體創作,且在民國 100 年 10 月 4 日到 10 月 10 日之間郵寄作品完成 50% 以上的照片至金車藝術空間 (臺北市承德路 3 段 131 號 4 樓),照片尺寸不可小於 4 X 6 大小。並且於展覽前於金車藝術空間完成佈展。
‧完成佈展日期: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10 日。

六、作品規格:
主題:咖啡童話 - 以熟知的童話故事加入咖啡元素為發想主軸。(Ex:當睡美人遇見咖啡 當傑克的神奇碗豆變成咖啡豆)
媒材:限以咖啡豆為主要媒材之各式創作
方式:不限 (ex.造型藝術創作、雕塑、影像、錄像、互動裝置、裝置藝術、行為藝術、複合媒材、繪畫、版畫等等) 但必須在作品中使用到咖啡豆,展出方式所需的任何設備皆須由參賽者自備。
件數:每人 (組) 限以一件報名
尺寸:作品尺寸不得超過 200 * 200 * 200cm

七、評選方式:
邀集三位專業老師進行評審作業,並第二階段成績加入參觀民眾票選結果計算之。(民眾票選結果佔第二階段成績百分之二十)

八、頒獎日期:
‧第一階段結果預計於九月公佈
‧第二階段結果於展覽閉幕時宣佈

九、得獎作品:
所有作品將於「金車藝術空間」進行「2011 金車咖啡豆創意展 - 咖啡童話」展覽中展出。

十、獎項:
‧第一階段通過者 15 名 (組),每名 (組) 創作金一萬元整 (於閉幕典禮頒發,若無法如期完成則取消其得獎資格)
‧特別獎第一名 / 獎金五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於閉幕當天進行評審及頒獎,金車教育基金會可優先收藏以及優先擁有作品複製或應用等權。)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 作品以原創為限,各類不得抄襲臨摹。
(二) 每人/團體以參加一件為限,作品需未經任何媒體形式發表。
(三)作品限定必須使用到咖啡豆創作,主要媒材不拘。
(四) 每件作品需另付 1000 字左右之創作理念及故事大綱,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需附上電子圖檔及文字檔。)
(五) 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參賽作品郵寄收件以郵戳日期時間為收件截止標準。
(六) 第一階段審核請創作者視情況自行加設保護以利評分及展覽。
(七) 得獎者須配合金車文藝中心「2011 金車咖啡豆創意展」展出之相關事宜,如無法配合者將取消優選資格。
(八) 以上所敘之事項,為維護比賽公平性之基準,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三、注意事項:
(ㄧ) 如需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本辦法刊載於金車教育基金會官方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
(二) 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 作品媒材、格式,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四) 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印製作成相關印刷品之優先選擇權與公益義賣之販售權。
(五)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比賽之紀錄及文宣設計與宣傳用途。
(六) 兩人以上/團體報名請將報名資料於同一表格填寫,如獲獎,以報名表格為單位,獎金均分。
(七) 參賽作品如需退件請於繳件時附上回郵信封。
(八) 洽詢專線:金車藝術空間 02-2595-9650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kingcar.org.tw/eventDetail.php?id=131
http://www.kingcar.org.tw/download.php

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吉祥物徵選競賽

 


◆ 活動目的
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即將全面開館,公開徵選能代表園區特色的吉祥物造型,希望藉由吉祥物設計大賽,讓各界能對六堆客家文化產生興趣與了解,選出具有客家特色的吉祥物造型,做為未來園區之宣傳大使。

◆ 參賽資格
有興趣之民眾均可參與徵選。同一人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若以團體集體創作,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代表人。

◆ 截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8 月 15 日止

◆ 競賽組別
吉祥物競賽分為:
1.單件組:一個單一的造形。
2.多件組:二個以上 (含二個) 為一組或系列的造形。

◆ 參賽方式:
1.吉祥物設計競賽分「初賽」與「複賽」兩階段。創作風格皆無限制,在理念與設計兼具之下,創作出能代表六堆客家文化園區的吉祥物。
2.初賽:以「平面設計圖」方式徵稿,並由專業評選團於 2 組分別選出具有代表性及商品潛力的各 10 名入圍作品。入圍名單將公布於「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吉祥物設計競賽專屬網站」。
3.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及作品檔案傳輸,參賽者不需另外投遞紙本作品,所有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負責列印進行評審。
(2)線上繳交參賽作品格式:
‧能完整呈現吉祥物之造型特色之圖稿乙張,畫面均 A4 大小表現 (不含作品說明)。
‧解析度 300dpi 之彩色電子檔設計稿,jpg 格式,3MB 為限。
‧線上簽署參賽同意書。
4.複賽:由初賽表現優異之各組前 10 名參賽者進行複賽。於指定時間內繳交「吉祥物實體以及實體拍攝照」,並於「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吉祥物設計競賽專屬網站」進行網路票選。
(1)得獎作品將於 10 月於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展示並舉辦頒獎典禮,得獎名單將公布於「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吉祥物設計專屬網站」。
(2)吉祥物實體製作以環保為原則,材質不限,並附底座使其能站穩;作品無法立穩者恕不予評審。
‧單件組:作品尺寸長 x 寬 x 高需限於 20cm x 20cm x 20cm 以內。
‧多件組:每單一個作品尺寸長 x 寬 x 高需限於 20cm x 20cm x 20cm 以內。
(3)實體拍攝照片之手法不限,但以能清楚表現作品之設計為主。
‧「吉祥物實體拍攝照片」之正面、側面、背面及俯視圖電子檔,一共四張,儲存於光碟中。
‧照片檔案為高解析度 300dpi 以上,jpg 格式。
(4)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5)吉祥物實體作品:須自行包裝妥善,以免運送過程作品受損。

◆ 評分標準
◎初選評選標準:
‧角色設定     20%
‧創意表現與原創性 30%
‧整體視覺     20%
‧商品化潛力    30%
◎複選評選標準:
‧設計表現之完整性   40%
‧商品化之可行性    20%
‧媒材質感以及外觀造型 40%

◆ 獎勵:單件組、多件組獎勵分別如下:
第一名乙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乙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乙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乙幀
佳作 7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乙幀
網路最佳人氣獎乙名: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狀乙幀
※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件數及水準,由評審團斟酌增減人次。

◆ 注意事項
1.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徵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2.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
3.入圍作品於繳交複審作品時需填寫「著作權轉讓承諾書」,聲明設計作品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4.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於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5.本競賽辦法如有其它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公布及終止本徵選活動之權利。
6.本專案連絡電話:02-2729-5158
7.本徵選活動如有修訂或變更,請參閱活動網址:www.logohakka.com.tw

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
協辦單位:中華平面設計協會、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

活動網站:http://www.logohakka.com.tw/

2011 生活美學創意設計大賽

 




一、主旨:
本館為推動台灣生活美學運動,發揮生活美學創意,特舉辦本創意設計徵件比賽,鼓勵對創意設計有興趣的民眾及學生參與徵件活動,期使民眾能關心生活環境中的視覺景物,培養生活美感涵養,增進公共空間的美感營造,創造優美愉悅的生活情境,並增進地方創意產業發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徵件主題說明:
(一)造型景物組:取材自中部四縣市區域內的開放性公共空間(內)之佈告欄、指示牌、路標等標示系統,須以前述區域內的公共空間實物為樣本,以創意及美化設計呈現,創新運用各類藝術型態或製造材質,融合色彩、造型風格、功能和形象識別性,期發揮藝術與美感設計於作品中,提昇人與公共空間的親和互動性。
(二)產品設計組:產品為食器套組(盛裝食物的容器 - 例如杯組、碗盤組等等)設計作品創作理念發想,須取材自中部四縣市區域內之生活環境素材,例如運用在地藝文意象、季節時令農產品等元素,或結合地方產業特性,創新運用各類藝術型態或製造材質,融合色彩、造型風格及功能性,呈現出食器之美,而達到生活情境美感營造、增進生活情趣。

五、作品規格說明:
(一)設計圖檔:(含電子檔、彩色圖稿、創意理念說明、細節計畫等)需具體、完整地表達作品外觀、比例與大小。
(二)表現方式:需為平面表現方式,若為手繪圖或立體模型,請拍攝(合)成照片以電子圖檔輸出存檔。
(三)作品尺寸:限定為 A3(29.7cm × 42cm)。

六、分組及參賽資格:
(一)造型景物組:
1.社會暨大專院校組:一般民眾暨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四年級以上)
2.高中 (職) 組:高中 (職) 學校學生(含五專三年級以下)
(二)產品設計組:
1.社會暨大專院校組:一般民眾暨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四年級以上)
2.高中 (職) 組:高中(職)學校學生(含五專三年級以下)
(三)分組參賽:
1.可為個人或團體組隊(最多限 3 人)參賽,均同組評選。
2.每一個人(團體)每組限一件作品,但可跨造型景物/產品設計二組參賽。

七、競賽獎勵:
(一)造型景物組:
1.社會暨大專院校組: 錄取前四名及佳作五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狀壹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壹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壹紙。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壹紙。
佳作五名,獎金各新台幣 5,000 元,獎狀壹紙。
2.高中職組:錄取前四名及佳作六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35,000 元,獎狀壹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壹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壹紙。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壹紙。
佳作六名,獎金各新台幣 5,000 元,獎狀壹紙。
(二)產品設計組:
1.社會暨大專院校組:錄取前四名及佳作五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獎狀壹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壹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壹紙。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壹紙。
佳作五名,獎金各新台幣 5,000 元,獎狀壹紙。
2.高中職組:錄取前四名及佳作六名。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35,000 元,獎狀壹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獎狀壹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壹紙。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獎狀壹紙。
佳作六名,獎金各新台幣 5,000 元,獎狀壹紙。
(三)指導老師獎:高中職組前四名以上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個人指導之作品獎狀壹紙。
(四)各組依實際評選結果,若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五)各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因故不領取獎金、獎狀者,視同放棄,不予補發。
(六)得獎名單公布:
1.截止收件後儘速辦理評選,預定於 100 年 11 月 25 日(前)公佈所有得獎者名單於本館的主題網站,並擇期通知所有得獎者領獎事宜。
2.得獎作品另擇期公佈於本館的主題網站。

八、評選辦法:
(一)評選方式:聘請國內專業學者、藝術家及教育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評選;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二)評分標準:
1.文化意涵(20%):文化特色意涵。
2.創意展現(30%):原創性及創意展現。
3.美感藝術(50%):色彩、造型、藝術表現等視覺美感運用。

九、報名收件說明:
(一)收件日期:
自 100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起至 10 月 6 日(星期四)截止。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送件。逾期或報名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郵寄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推廣輔導組收,請於信封註記參加 2011 生活美學創意設計大賽 - 參賽組別,聯絡電話:(04)7222729 分機 302
(四)報名簡章:
請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首頁(http://www.chcsec.gov.tw)「主題網站 / 生活美學創意設計大賽」下載本年度比賽簡章報名表格。請依文件說明依序登打填寫,並自行檢視所附作品和報名資料完備。若填寫不實或報名資料不齊全者,即喪失資格恕不列入參賽。
(五)作品收件規格:
1.實體作品尺寸:限定為 A3(29.7cm × 42cm)需黏貼於美國卡紙(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尺寸為 40cm × 52cm。每件作品限繳交一張裱板,每人(團體)每組別限一件作品,但可跨組別(造型景物/產品設計)參賽。
2.作品黏貼於裱板正面(請勿書寫姓名或留任何記號);作品創作理念說明表請黏貼於作品裱板背後。
3.每件參賽報名作品,請附打字列印之紙本報名表資料,並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作品圖電子檔等資料(請詳參附件報名資料表),存檔燒製成報名及作品之資料光碟,隨實體作品送件,每件作品須繳交一片資料光碟。
(六)報名資料表格說明:
1.登打填寫繳交資料表
2.報名表 - 團體組隊:請每位參賽者均須於同一表格登填身分資料
3.作品創作理念說明表 - 創作理念陳述限電腦打字,350 字以內。
4.作品電子檔案光碟 - 含報名資料電子檔及作品圖檔
(1)報名資料電子檔:報名表及作品創作理念說明表電子檔。
(2)作品圖檔:tiff 檔(A3 - 29.7cm × 42cm,解析度為 600dpi)及 jpg 檔。
5.光碟註記說明:每件作品須繳交一片光碟並註記姓名資料。
6.授權同意書─團體組隊:請每位參賽者各填寫一份
(1)滿 20 歲 (以上) 之參賽者
(2)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

十、附則:
(一)為鼓勵原創精神,請切勿引用他人之著作或創作。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除名,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追回原獎狀、獎金,並以公文通知其所屬單位學校。若有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予無償重製、播映與發行及宣傳發表等不另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三)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四)參賽作品恕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五)凡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修訂。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hcsec.gov.tw/ch/031-1.aspx?pn=1&lan=&search1=0&eventInfoID=307

2011年6月19日 星期日

100 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

 


競賽方式
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
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 100年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

活動主題
科技 觸動我心

活動流程
收件 → 初審 → 複審 → 決選 → 記者會頒獎 → 展示

獎勵辦法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獎狀乙張及獎品乙份
[ 指導老師獎 ] 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張
※為鼓勵參賽者激盪創意,凡繳件即可參加抽獎,繳件數越多,中獎機率越高,數位繪圖板、精美圖庫、設計月刊...等多項大獎等您來拿!請踴躍報名參加!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100 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省巡迴。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100年 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100 資訊月大會特刊》。

報名 & 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8 月 1 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8 月 1 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收件地點: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 號 3 樓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收
活動聯絡人:郭映沂 / 謝欣諺 電話:(02)2577-4249 分機 256 / 264
Email:itmonth@news1.tca.org.tw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 )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獲獎海報,會以各式尺寸輸出呈現,請參賽者務必注意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海報必備元素
◎必須切合 100 年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6:00 (免費參觀)
◎展出時間/地點:
‧台北區:100 年 12 月 03 日至 100 年 12 月 11 日,世貿展覽一、三館
‧台中區:100 年 12 月 16 日至 100 年 12 月 21 日,台中烏日高鐵站 (暫定)
‧高雄區:100 年 12 月 30 日至 101 年 01 月 04 日,高雄 85 大樓國際會議中心

繳件規則
‧將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a.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b.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72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c.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創作理念。
※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 (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亦須分別註明,以利辨別)

評選標準
‧創意切合主題 40%
‧構圖與佈局 30%
‧技巧與色彩 20%
‧文案 (包括創作理念) 10%

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 。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www.itmonth.org.tw/100itmonth/poster/index.aspx

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2011 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

 




參賽資格:
1.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賽。
2.本活動主辦、協辦、贊助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本活動之顧問、評審皆不可參賽。

收件時間:
2011 / 05 / 20 (五) ~ 2011 / 07 / 21 (四)

收件方式:
1.臨櫃繳交:新光三越全台各分店服務台繳件
2.郵寄繳交: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 19 號 7F,請在信封上註明「2011 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徵件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請一律放大為 8 x 10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或輸出為 A4 尺寸)。
2.每名參賽者自訂一主題,依該主題拍攝 5 張作品,參賽時需繳交一組 (共 5 張) 系列作品,否則不予受理,請務必確認得獎後能夠提供底片 / 數位檔案。
3.參賽作品以保護作品完好之前提下自行完封包裝 (材質不拘,整理包裝不可大於 30 x 42 cm),而避免發生因黏貼或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情形。
4.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並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避免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
5.得獎之數位作品,應交付原始檔案為 2481 x 3507 pixels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之原始檔案 (為供展覽活動輸出用,有效畫素為 800 萬以上為佳)。

作品資格:
1.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三年,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
2.每人限交一組 (共 5 張) 系列作品,入選發現重複者,主辦單位得擇一刪除。

評選標準:
1.評審標準將依據參賽作品的構圖 (40%)、創意 (30%)、攝影品質 (30%) 來進行評選。
2.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提出異議。
3.主辦單位將在 2011 年 8 月 15 日前主動通知得獎者,連絡相關展覽得獎事宜。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2.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 (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與居留證) 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3.依稅法規定,凡獎項市值超過 20,000 元,得獎者需預先繳納 10% 之稅金 (外籍人士不論獎項之市值,需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稅金),方得領取獎品。

活動網站:http://culture.skm.com.tw/event/2011photo/index.htm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