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

STRELKA│激噴色彩 DIY T-SHIRT 創意設計競賽

 




I、活動簡介
透過 DIY T-shirt 的活動,尋找象徵 STRELKA 的 T-shirt,帶領 STRELKA 一起,Launch to Infinity。

II、活動主題
引用 STRELKA 主題來延伸這次的活動主題 (落實在生活中追求無限可能的精神)

III、參賽資格
1、報名資格
A、不限年齡、職業、國籍、居住地,凡對於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B、只接受個人名義報名,不接受組隊參加。
C、STRELKA 員工、競賽相關人員及評審或前述人員的家屬不得參與競賽。
2、作品要求
A、作品材料不限,可以以複合媒材的方式呈現,創作具 STRELKA 品牌精神的作品。
B、任何顏色材質的 T-shirt,可以加以塗改修剪等方式創作 STRELKA 的 T-shirt 設計。
C、作品須具原創性。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IV、活動日期
報名開始:2012年3月28日(三)
報名截止 & 開始投票:2012 年 5 月 29 日 (二)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
網路投票截止:2012 年 6 月 12 日 (二)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
決選評選 & 頒獎典禮:2012 年 6 月 15 日 (五)

V、報名辦法
1、線上報名:欲報名參賽者,請至 STRELKA 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表。
2、上傳報名表,設計作品與文字說明:報名表填寫完後連同設計作品 email 到 william@strelka.com.tw,系統將回發 email 給參賽者報名成功訊息。
3、通過初審符合資格者即由主辦單位上傳至 STRELKA Facebook 粉絲頁作為入選公告並同時進行投票。

VI、作品規格與繳交程序
1、投稿內容:將完成的作品拍照後,連同設計理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 email 至 william@strelka.com.tw
2、投稿格式:格式為 doc. 檔,以 3 頁 A4 為限。
3、作品照片 (2 張):圖片格式為 RGB 模式的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每個圖檔大小不得超過 5MB,請務必包含 2 張不同視角的作品圖。
4、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請說明作品的設計理念、材質介紹等 (檔案格式為 doc. 檔)。

VII、評選程序
1、初審:依作品與主題符合性與創意性進行篩選,篩選 30 位名額或因參賽人數而做變更。
2、決審:決選階段將由專業評審(65%)和網路投票(35%)來共同選出具創意的作品。
3、網路票選方式:每人限一次投票機會對每件作品進行「買」之評價。

VIII、決選評審標準
1、創意概念 60%:原創性、是否切合競賽主題。
2、設計表現 40%:整體視覺呈現、設計美學、媒材運用。

IX、頒發獎項
1、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不包括 10% 稅金)
2、STRELKA 專屬 T-shirt 設計師證書
3、客製化得獎作品,成為 STRELKA 品牌制服

X、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
2、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且未經公開或未曾參加其他競賽;一旦經主辦單位查為非原創或抄襲他人創作之產品,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權利與得獎資格。
3、凡投稿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相關規定。
4、本活動主辦單位具有修正各項相關規定之權力。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主辦單位有權移除任何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肖相權、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等圖像而不事先通知。
5、關於個人資料均為私密,主辦單位絕對善盡保密之責,不善自外洩,請安心填寫。
6、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賽為限,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7、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甄選,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凡違反著作權者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8、作品之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次活動,如設有爭議,概由參賽者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9、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權利。
10、獎金金額不包括稅金的部分。

活動網站:http://www.strelka.com.tw/

優仕網 logo 設計徵選

 




活動時間
2012.04.24 ~ 2012.05.11

公佈得獎
2012.05.23 於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請務必留意。

獎項說明
由優仕網評審評分,依分數選出金銀銅獎各一名。
金獎 (一名) ─ 獎金 $15000
銀獎 (一名) ─ 獎金 $7000
銅獎 (一名) ─ 獎金 $3000

參賽資格
凡對美術、設計有興趣,具中華民國國籍即可參加。

評選方法
由主辦單位選出優勝作品。

評選標準
須能表現優仕網之設立目的、優仕網的特色與精神,並可廣泛應用於網站、旗幟及刊物等,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切題性  40%
‧創意   30%
‧美感   20%
‧圖面表達 10%

作品規格
1. 作品內容需包含 Logo 圖樣及「優仕網」中文字樣,或者優仕網英文「YouthWant」並陳設計。
2. 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不接受手繪稿。作品尺寸為 10 X 10 公分之向量圖原始檔。
3. 同一人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收件規定
1.本比賽採網路收件,因此請直接將您的作品轉成影像檔格式上傳,並需完整填寫參賽資料。若參賽作品獲選, 則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獲奬者, 得獎者請於 5 月 28 日前,用電子信箱方式,寄到優仕網信箱,作品規格不得小於 10 X 10 公分,解析度勿小於 300dpi 之向量圖原始檔,彩色稿及黑白稿各一式。彩色稿部分,請詳列 CMYK 印刷用色,以作為原創佐證及協助商品製作。
2.收件方式:請於本活動網站之作品上傳頁面上傳作品。
3.上傳圖檔格式:需為 .jpg、.gif、.png 圖片格式。(檔案大小 <5mb )

參賽辦法與規則
1.主辦單位可將所有參賽作品公佈在網站、平面等媒體。
2.凡參加本比賽活動者,視同認同本活動之各項規定,未滿 18 歲參賽者若得獎須經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書。
3.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公開過作品。
4.參賽者投交作品的數量沒有限制,同一人不可重複獲獎。
5.參賽者對於下述違規情事,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 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追回獎品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1.參賽作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背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圖像或文字。
5-2.參賽者之參賽作品非自行創作。
5-3.參賽者偽造身份證明或參賽資格文件。
6.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以各種形式使用作品之智慧財產權需無保留讓渡予主辦單位,且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7.本活動若因任何非主辦單位可掌握之因素(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原因),如電腦病毒、程式錯誤、駭客、電話、技術.....等,而造成本活動未如預期之規劃執行,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消費者權益、活動公平與正當性...等情事,主辦單位將保留取消、終止、或修改及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得獎權益之得獎者的得獎資格。
8.參與活動之網友,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利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9.得獎名單於中華民國 101 年 5 月 23 日公告於本活動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請務必留意。
10.得獎者請附上身分證明文件,於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7 日前配合完成各項獎項領取,逾期者視為棄權。
11.得獎人需簽署著作權聲明書,同意提供作品原始檔並無條件讓渡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修改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12.寄送獎項地址以得獎人所填資料之地址為準,主辦單位將不負擔比賽獎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13.比賽獎項寄送僅限台澎金馬蘭嶼綠島,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比賽獎項一經送達後,如有遺失、損毀等事情發生,活動單位不負補發之責。
14.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活動網站:http://evt.youthwant.com.tw/yw12years/logo_rule.php

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LOGO 創意設計徵選

 


一、目的:
為增進市民對志願服務精神的認識及重視,特舉辦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LOGO 設計比賽,希望透過 LOGO 設計徵選活動,選出專屬於臺北市志工中心的 LOGO 識別形象,未來可將 LOGO 圖樣延用於中心相關文宣及宣導品,以利志願服務理念之推廣。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中華民國弘道志工協會辦理)

三、設計主題:
中心簡介:
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展現「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的特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 2006 年設立「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本中心期許能成為諮詢、推廣與交流的網絡平台與園地,除服務臺北市各志願服務團隊及其志願服務者外,同時歡迎有興趣參與社區或志願服務的市民加入。
服務目標:
‧志願服務理念之宣揚與拓展志願服務範疇。
‧深入瞭解團隊需求與議題,培力臺北市志工團隊。
‧建立志願服務運用團隊與個人之雙向交流平台。
中心精神:
熱情、服務、專業、整合
參考網站:
(1) 中心官網 www.cv101.org.tw
(2) CV101 志工媒合平台 volunteermatch.cv101.org.tw
(3) 志願服務網路攝影展 gallery.cv101.org.tw
訂閱中心電子報:
本中心發行的電子報名稱為「CV101 大誌報」,於每月 15 和 30 日各發一期。請至中心官網首頁,在網站右上角選單點選「電子報」,進入該頁面後輸入您的 E-mail 帳號點選送出即訂閱成功。
來信索取中心相關文宣:
請將您的姓名、電話、住址,寄到中心信箱 cv101@hondao.org.tw,信件主旨請註明「LOGO 設計比賽:索取志工中心 DM」,中心將免費郵寄相關文宣供您參考。

四、參賽資格:
1.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不限居住在臺北市,全臺創作好手皆歡迎一起參加本徵選活動。
2.每人不限參賽件數,但每一件參賽作品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五、徵件日期:
請於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 (以郵戳為憑) 完成報名繳件。

六、獎項說明:
1.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及獎狀一只,計 1 名。
2.優 選: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及獎狀一只,計 3 名。

七、活動聯絡人:
邱嘉慧 企劃 (02)2700-6363 #15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v101.org.tw/news-detail.asp?news_id=983

臺北設計獎 LOGO 徵選

 


一、活動宗旨
為塑造臺北設計獎成為全球發表創意設計之重要平台,帶動臺北市設計產業發展,本競賽邀請全世界創意及設計工作者、設計科系師生、以及熱愛設計的人士,針對「臺北設計獎」量身設計專屬 LOGO,提升臺北市創新設計形象,邁向世界設計之都。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贊助單位:易禧創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以臺北設計獎為核心,進行專屬 LOGO 設計。

四、關於臺北設計獎
臺北市為爭取申辦「2016 世界設計之都」,以及全球化、綠色環保永續等議題,展現臺北獨特之人文及生活美學,並行銷優質的臺北設計,於今年度起將原「臺北工業設計獎」提升為「臺北設計獎」,新增視覺傳達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此激發各領域設計人才投入創新設計,吸引國內外優秀設計師以「臺北設計獎」作為創意設計發表平台。

五、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採線上報名,請至本競賽官網 (www.taipeidaward.org.tw) 填寫基本資料、作品圖片 (以 4 張為限,4 張可展示 LOGO 本身或是其他設計應用) 及文字說明(300 字以內)。
(二)作品規格:全彩 CMYK,尺寸為 15cm * 15cm,解析度 300dpi 以上。(註:LOGO 設計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網頁、摺頁、手冊、專刊、海報等文宣品。)
(三)參選作品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不接受手繪稿。
(四)檔案格式為 AI 檔或可大型輸出之檔案格式,並另存 jpg 檔。上傳作品時請傳 jpg 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得獎作品接獲通知後七天內必須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標明姓名與參賽編號),連同簽署完成之「臺北設計獎 LOGO 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正本,以親送、寄送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2012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如要親送者,請由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553 巷進入松山文創園區。
(五)每人參賽件數不限。

六、報名截止日期
101 年 4 月 3 日起至 6 月 8 日止

七、評選辦法
(一)邀請視覺傳達背景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經評選計分加總平均後,最高分為金獎(1 名),第二高分為銀獎(1 名),第三高分為銅獎(1 名)。
(二)評分標準:
‧設計完整性 30%
‧創意    30%
‧美感    20%
‧應用可行性 20%
(三)得獎公布:將於 7 月初於活動網頁揭曉得獎名單,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四)頒獎典禮:與「臺北好設計展開跑記者會」結合舉辦。

八、獎項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整及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整及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整及獎狀 1 紙。

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二)參賽者應擔保參賽作品為原創,無仿冒抄襲情事。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主辦單位得依情事取消資格,追回獎狀、獎金外,由參賽者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辦理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擔賠償責任。
(三)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一切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外,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臺北市政府」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相關權利讓與事宜依據「臺北設計獎 LOGO 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辦理。
(五)若得獎人未能於期限內簽署「臺北設計獎 LOGO 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六)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於評選前經取消參賽資格者,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已領得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狀。
(八)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十、活動聯絡人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蕭宇伶小姐
電話:02-27458199 轉 573
E-mail:karen_hsiao@tdc.org.tw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daward.org.tw/index.aspx

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臺中捷運 logo 標誌設計甄選競賽

 




一、活動主旨:
為形塑臺中捷運特色,並傳達捷運理念、推廣行銷臺中捷運,故辦理「臺中捷運標誌甄選及行銷活動」,作為未來臺中捷運之形象識別標誌。

二、主辦單位: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三、參加對象:
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之國民皆可以個人身份送件參加。

四、報名及繳件方式:
請於民國 101 年 5 月 10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中捷運標誌甄選小組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 1-67 號 12 樓之 1 ),信封外並註明「參加臺中捷運標誌設計甄選競賽」,以郵戳為憑。

五、徵選期日:
(一)投稿期間:
即日起至 5 月 10 日止。
(二)評審期間:
1.初審:
101 年 5 月 16 日
2.複審:
(1)民眾票選:101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20 日止。
(2)專家評選:101 年 7 月 3 日。
(三)公告評選結果:
1.初審入圍:
(1)公布時間:101 年 5 月 20 日。
(2)公布名額:取 10 名入圍者 (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2.複審結果:
(1)公布時間:101 年 7 月中旬。
(2)公布名額:10 名入圍者中,取優勝 3 名、佳作 5 名。
(四)頒獎日期:
101 年 7 月中旬。

六、評選辦法:
(一)初審:
審查送件申請資料是否完整並合乎規定,並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挑選出十份作品供票選。
(二)複審:
1.民眾票選:分網路投票及明信片投票,就 10 名入圍者進行投票。
2.專家學者評選:聘請 6 名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會就 10 名入圍者評選。
3.投票結果序位與 6 名專家學者各自之評選序位加總(即民眾票選為 1 名評選委員),依選出 3 名序位最小者並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為優勝者,若因有序位相同之情事無法直接選出 3 名優勝者,則評選之辦法如下:
(1)若序位最小者超過 3 名:將序位最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 1 名最多者排序選出 3 名,若仍有無法選出恰好 3 名優勝者之情形,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2)若序位最小者為 1 名,序位第 2 小者超過 2 名:將序位第 2 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 1 名最多者排序選出 2 名,若仍有無法選出恰好最後 2 名優勝者之情形,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3)若序位最小者為 2 名,序位第 2 小者超過 1 名:將序位第 2 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 1 名最多者為最後 1 名優勝者,倘仍無法選出最後 1 名優勝者,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4)若序位最小者為 1 名,序位第 2 小者為 1 名,序位第 3 小者超過 1 名:將序位第 3 小者依各評選委員評選序位第 1 名最多者為最後1名優勝者,倘仍無法選出最後 1 名優勝者,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
(三)評選結果:
各階段評選結果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網站及活動官方網站,另以書面通知得獎人;未獲獎者恕不通知。投稿稿件一律不退回,且參選人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七、評審委員評分標準:
‧創意及主題呈現 4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   20%
‧圖面表達    20%

八、獎金:
佳作五名,每人新臺幣 5,000 元整。
優勝三名,每人新臺幣 50,000 元整。其中優勝作品若獲本府採用作為臺中捷運標誌草圖者,增頒獎金新臺幣 50,000 元整。

活動網站:http://www.tcrtlogo.com.tw/zh/lightbox.html

「國家自然公園」識別標誌設計大賽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
執行單位:邁思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具勞保資格,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廣告、公關、行銷、廣告、美術設計等相關行業之個人、團隊、法人及公司,皆可參與本徵稿活動。

【活動時程】
1.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4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2. 初選會議:
擇期辦理,由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評選方式由評審委員會議決之〉。
3. 民眾票選:
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後辦理現場投票或網路票選。
4. 複選會議:
擇期辦理,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5. 公佈得獎時間:
擇期公佈〈公佈於本活動網頁,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領獎〉

【創作主題】
1.在國家公園傳承的歷史軌跡下,以一指標性主體標誌展現「國家自然公園」的自然生態、人文歷史及時代意義與價值,未來將賡續推動其他地區成立國家自然公園,故請以「自然生態及人文保育」之綜合性概念做為創思方向,勿單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資源為創作元素,需考量未來發展性。
2.得獎標誌未來將應用於一系列的保育宣導品,設計時需考量其視覺運用的延展性及應用的多元性。
3.標誌需與現有國家公園管理處標誌具一致性及系統化。
4.國家自然公園名稱:
中文:國家自然公園
英文:National Nature Park
5.臺灣國家公園網站連結:http://np.cpami.gov.tw/

【徵稿方式】
1.每人或每單位(法人、團體)限繳作品 5 件以內。
2.圖稿請依所附格式版面製作,以電腦輸出於 A4 白紙上,並裱於同大小之厚紙板上〈一件作品一張〉,填妥參賽報名表,浮貼於厚紙板背面,正面不得簽名或標註記號。
3.作品需說明設計創作理念,請依報名表格式填寫,以 300 字為限〈含色彩、圖形設計意義〉。
4.需檢附光碟,光碟上請註明作者,內附設計創作說明之 Word 檔案、原始圖檔與 JPEG 或 PDF 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不可低於 300dpi。
5.請將圖稿裱板背貼報名表及光碟〈一件作品一片光碟〉,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63 巷 8 號 5 樓「國家自然公園識別標誌設計大賽小組」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國家自然公園識別標誌設計大賽」,民國 101 年 4 月 30 日截稿,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者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6.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送達: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國定假日恕不收件。
7.來稿請妥善寄送、切勿捲折或擠壓;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評選結果者,不得異議。
8.所有參賽作品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均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獎勵辦法】
1.第一名:取 1 名,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獎狀一紙。
2.第二名:取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整、獎狀一紙。
3.第三名:取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一紙。
4.優 選:取 2 名,每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整、獎狀各一紙。
5.佳 作:取若干名,每名獎狀各一紙。

【注意事項】
1.參賽者請依本辦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
2.參賽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3.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得獎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將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外,並需請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規定之相關責任,並負擔損失。
4.前三名、優選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內政部營建署,並於領獎前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書。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內政部營建署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內政部營建署保有修改、或擷取部分運用之權利,並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布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通知亦不再致酬。內政部營建署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得獎人並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未來的「國家自然公園」標誌,主辦單位有權從得獎作品中擇一選定、擷取部分綜合運用或不予採用另行設計。
6.投稿多件作品者,評選得獎作品僅限一件不予重複。
7.得獎者依稅捐稽徵法之相關規定列報所得需代扣 10% 稅額。獎金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8.領獎時得獎者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委託領獎時需簽署代理同意書,代理人應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提供者,除資格取消外,獎項亦不再遞補。
9.參賽者應尊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本比賽之獎項,評審委員會可視徵稿作品水準,決議以從缺方式辦理,並得經會議決議重新辦理徵選。
10.主辦及執行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11.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活動洽詢】
標誌徵稿小組:李素玲、胡靜苑
電話:02‐25083769;02‐25056218
Email:mars@marvelous.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nnplogo.url.tw/index.html

2012年4月9日 星期一

101 年鐵路節【臺鐵新廉心‧服務最用心】四格漫畫比賽

 


一、活動目的:
適逢本局 101 年鐵路節暨臺鐵再造元年的啟動,藉由活潑生動具創意的四格漫畫比賽活動,將本局廉政建設結合感動服務之理念,推展至社會各階層,以達到擴大社會參與反貪倡廉、提升以客為尊的優質服務,共同建設廉能政府之宣導效果。

二、參加對象:
全國年滿 18 歲以上民眾。

三、主辦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政風室

四、報名方式:
請依所附報名表格式填寫,併同參賽作品,掛號郵寄或親送至下列地址:臺灣鐵路管理局(10041 臺北市北平西路三號,聯絡電話:02-23815226 分機 2108,聯絡單位:臺灣鐵路管理局政風室)。
※參賽作品請對折後郵寄,信封請註明參加【臺鐵新廉心.服務最用心】四格漫畫比賽)

五、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4 月 30 日 (星期一) 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比賽方式:
(一)參加對象:全國年滿 18 歲以上民眾。
(二)製作主題:以「反貪倡廉由你我做起」、「拒絕貪污腐敗政府」、「陽光廉能好政府」、「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要遵守,為民服務好公僕」、「反對利益輸送影響國家公共政策」、「公務人員財產應透明化」、「廉、能攜手,共創臺鐵再造新紀元」為主題。創作需掌握生活化、趣味化等原則。
(三)作品規格:限以手繪 A3 圖畫紙作圖 (不接受鉛筆處理及電腦繪圖製作之稿件),無須裝框裱褙。

七、評選標準:
(一)主題表達意境(全民反貪倡廉的正確性)40%
(二)創意趣味性 30%
(三)視覺表現特色性 30%

八、評選作業:
聘請相關領域專家擔任評審,依前述評選標準進行評選。

九、獎勵:
選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 1 名,並擇優錄取佳作 10 名,由臺灣鐵路管理局頒發獎狀及獎金。
(一)獎品:
1.第一名:獎金 10,000 元。
2.第二名:獎金 8,000 元。
3.第三名:獎金 5,000 元。
4.佳 作:獎金 1,000 元。
(二)得獎人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自行申報年度所得。
(三)得獎作品如經他人檢舉非參賽者自行製作,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

十、評審結果公告:
得獎名單於 101 年 5 月 25 日(暫訂),公布於臺灣鐵路管理局網頁,並以本局正式函文通知。

十一、頒獎方式及配合宣導效果:
(一)頒獎時間:101 年 6 月 8 日(併鐵路節慶祝大會時程辦理)。
(二)頒獎地點:臺北火車站演藝廳(暫訂)。
(三)頒獎方式:得獎人(或委託代理人)應親自出席領獎,由局長頒獎,並與得獎人員合影留念。
(四)得獎作品屬本局所有,並由得獎人授權本局無條件做為辦理各項宣導活動用途。

十二、注意事項:
(一)得獎人員應準時出席頒獎典禮,並攜帶身分証正反面影本乙份,不克出席者應填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領獎,否則視同放棄。
(二)參賽作品不予發還,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歸屬於臺灣鐵路管理局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展覽及印製成各種社教資料,不再另行給付報酬。
(三)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抄襲、模仿、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之作品請勿參選,一經查獲,取消參選資格,如已頒獎後追回相關獎項。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四)每人參選稿件以 1 件作品為限,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

十三、本計畫經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210.241.82.170/tw/news_Detail.aspx?SN=4216&NewsType=0&n=6807

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

2012 出雲名水動態影像創作大賞

 


活動精神
以企業理念 –『堅持就會出運』,做為競賽主軸核心,透過辦理動態影像創作大賞的活動,讓大眾藉由影像的方式傳遞更多美好,教育並保存大自然的珍貴,強化品牌在社會公益的角色,創造並行銷品牌價值。
‧以出雲名水「堅持」的概念延伸,以動態影像創作挑戰極限、創造可能。
‧以出雲名水的成份概念,傳遞水與健康的關係。
‧透過出雲名水不同的面向,表現各種創作實驗性與可能性。
‧透過參賽者創意發想與轉化,將作品正面概念與社會共享。
‧提升台灣動態影像創作態量,鼓勵青年發揮原創內容產出。

活動主題
堅持就會出運
出雲文創的精神是「堅持品質,用心感受」,強調文創理念、注入土地人文、關懷台灣公益、健康享受的新生活主張。

競賽規則
創作作品以動態影像出發,包含影片創作、動畫創作兩個參賽組別。以出雲名水企業精神為出發點,以經營理念與骨幹,台灣在地文化為經緯,挖掘出雲名水的品牌精神 - 堅持就會出運,發揮你的想像並且實踐它吧!

參賽資格
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體不限,不分組別,同一參賽者 (團隊) 最多參賽件數為十件。

參賽類別
1.影片創作組
2.動畫創作組

參賽費用
本次競賽不需繳交任何費用。

作品規格
1.影片長度:1 分 30 秒至 10 分鐘內。
2.影片格式:MPEG 或 MOV,影片需可上傳到 YouTube 正常播放。
3.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 480 像素以上。
4.文案輔以 200 字左右輔助說明。
‧影片中若有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
‧參賽者自行配音、特效及配樂,如有版權之音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出雲名水主題曲為蕭煌奇<思念會驚>專輯第五首:出運啦!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參選作品為參選人原始創作,參選作品如已公開發表之作、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選人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作品繳交
(一)作品初選:
1.在時限內請將符合規格之作品上傳到 YouTube 網站。
2.標題請命名:2012 出雲名水 Izumo Award + 作品名稱
3.下載報名表,填寫相關資料,請務必在網址欄內確認影片網址連結正確性。
4.將報名表以 email 方式傳送至主辦單位活動小組信箱:izumoaward@gmail.com
(二)作品決選:
通過初選之作品,經個別通知後,請將作品光碟於時限內寄送到主辦單位。

作品評選
1.主辦單位將邀請學界及業界相關領域具指標性的代表,組成評審團隊,對作品進行評選。
2.初選合計選出入圍 30 組,再進行最終決選。
3.通過初選後的作品由活動小組統一上傳至 YouTube 網路專屬頻道後,以點閱率決定線上最佳人氣獎。

評分標準
‧主題(符合出雲文創精神) 30%
‧創意(作品原創性與獨特性) 30%
‧美感(視覺美學呈現 / 配色與編排) 30%
‧延展性(公益發展潛力) 10%

獎勵
◎全場大獎 (跨組別最佳作品) 1 名
獎金 10 萬元、ipad2 平板電腦一台、出雲名水 10 箱、獎牌一面
◎影片創作組
金獎 1 名:獎金 2 萬元、ipad2 平板電腦一台、出雲名水 10 箱、高雄文化 T 恤 1 件、獎牌一面
銀獎 1 名:ipad2 平板電腦一台、出雲名水 10 箱、高雄文化 T 恤 1 件、獎牌一面
優選 5 名:出運精緻毛 / 浴巾禮盒 5 組、出雲名水 10 箱、高雄文化 T 恤 1 件、獎狀一紙
入選 8 名:出雲名水代言人蕭煌奇最新專輯 5 張、出雲名水 10 箱、高雄文化 T 恤 1 件、獎狀一紙
◎動畫創作組
金獎 1 名:獎金 2 萬元、ipad2 平板電腦一台、出雲名水 10 箱、高雄文化 T 恤 1 件、獎牌一面
銀獎 1 名:ipad2 平板電腦一台、出雲名水 10 箱、高雄文化 T 恤 1 件、獎牌一面
優選 5 名:出運精緻毛 / 浴巾禮盒 5 組、出雲名水 10 箱、高雄文化T恤 1 件、獎狀一紙
入選 8 名:出雲名水代言人蕭煌奇最新專輯五張、出雲名水 10 箱、高雄文化T恤 1 件、獎狀一紙
◎最佳人氣獎 1 名
金曲歌王蕭煌奇演唱會門票 3 張、出雲名水代言人蕭煌奇最新專輯 6 張、出雲名水 10 箱、獎狀一紙

注意事項
1.評審標準,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得讓獎項從缺。
2.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大會評審團與協會共同協議之。
3.各類得獎者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得獎人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智慧財產使用權兩年,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若需進行商業應用則須與創作人重新商議取得所需權利。
4.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之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5.所有參賽之作品概不退還 (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並經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6.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

資格喪失定義
凡經下列因素評估而喪失資格者,恕不退回作品:
1.未能於指定日前寄達作品與相關資料。
2.作品規格或檔名格式不符大會規則。
3.參賽作品為抄襲、雷同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作品 (尚未對外授權之個人製作販賣品不在此限)

活動網站:
http://izumoaward2012.designer.org.tw/web/

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

第二屆宇瞻盃創新設計大賽

 


主題說明
創意開麥拉
‧針對隨身碟,發揮您的無限創意,提出具當地特色的創新外觀設計
‧優勝者除了可獲得高額設計獎金,若作品經評估採用,更將有機會量產

報名資格
‧「第二屆宇瞻盃創新設計大賽」每人 (團體) 限報名 1 件作品
‧凡對活動內容有興趣之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無論是個人或是團體創作,皆歡迎報名 (或以團隊集體創作,須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連絡)
‧宇瞻科技同仁不具參賽資格

競賽說明
‧「第二屆宇瞻盃創新設計大賽」以產品創意為首重考量,作品可盡情發揮
‧每人 (團體) 限報名 1 件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
‧附註中文 300 字內的設計理念
‧參賽者請先詳細閱讀參加辦法及活動需之後,填妥報名表內容 (含中文 300 字內的設計理念),並上傳作品圖 (限 5 張圖稿),按下「送出」後 (作品送出後即無法修改),系統將提供參賽作品編號,並發送報名確認通知至參賽者信箱,方完成報名 (請參賽者務必填寫所有報名欄位,並留下正確個人資料)
‧作品規格:作品不限尺寸、材質、形狀,但須能表現當地文化特色 (不強制加入 Apacer Logo)
‧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一律採用以下格式
1.檔案尺寸:寬 800 x 高 600 像素
2.檔案大小:解析度 72 dpi (250K 以下)
3.檔案格式:RGB模式 JPG 檔,其他格式恕不接受
4.檔案內容:繳交的作品至少包含正面圖、背面圖、45度角,並清楚標示尺寸
5.繳交作品若有毀損、畫質太差、報名表資料不全、規格或內容不符等情形,恕不受理報名

活動日期
‧作品收件:2012 年 3 月 28 日 (三) ~ 2012 年 4 月 30 日 (一)
‧入選作品公布:2012 年 5 月 8 日 (二)
‧網路人氣獎票選:2012 年 5 月 8 日 (二) ~ 2012 年 5月 20 日 (日) 24:00
‧優勝作品公布:2012 年 5 月 25 日 (五)

評選階段
‧初選: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擇優選出 20 件作品入圍決選
‧決選:依入圍作品之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擇優選出獲獎作品 3 名
※決選階段,主辦單位將另遴聘相關領域專家擔任評審

評選標準
‧創意性 (作品原創性、設計理念) 40%
‧文化代表性 20%
‧外觀造型 20%
‧商品化可行性 (市場性、符合製造技術與量產之可行性) 20%

獎勵辦法
第一名:1 名,獎金 2000 元美金 + Apacer USB3.0 AH350 32GB 隨身碟 + 得獎證書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 元美金 + Apacer USB3.0 AH350 16GB 隨身碟 + 得獎證書
第三名:1 名,獎金 500 元美金 + Apacer USB3.0 AH350 16GB 隨身碟 + 得獎證書
人氣獎 (網路票選決定):1 名,獎金 500 元美金 + Apacer USB3.0 AH350 8GB 隨身碟 + 得獎證書
※得獎獎金須依當地稅法規定扣稅

注意事項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及尚未以實體或數位方式出版及發表,且無抄襲仿冒情事。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或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優勝作品著作財產權將一律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就優勝作品提出修正意見,設計人若不同意修正,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當主辦單位基於量產、宣傳等需要,對於優勝作品享有任何等使用權利,優勝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活動網站:http://event.apacer.com/DesignContestII/TC/index.html

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2012 電信創新應用大賽






一、前言
中華電信 (以下稱主辦單位) 為推動電信應用服務之開發及促進數位匯流產業之發展,自 2003 年起舉辦本活動,藉由提供數位創作舞台及競賽獎勵,鼓勵青年學子發揮創意,進而投入資通訊應用服務之開發。期孕育大量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創新及創作人才,以促進產業發展及提升國家軟實力。

二、競賽主題說明
2012 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創作擂台共有七項競賽主題:
(1)行動應用
◎校園組 / 一般組
‧簡介:Android 智慧型手機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 Android 平台技術及 Hami Apps SDK 介面,開發最酷、最有創意的應用程式,如:超猛遊戲、運動競技、娛樂、多媒體、生活、LBS、工具等應用程式。
◎奧運組
‧簡介:Android 智慧型手機於 2012 倫敦奧運相關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 Android 平台技術及 Hami Apps SDK 介面,開發最酷、最有創意的應用程式,如:超猛遊戲、運動競技、娛樂、多媒體、生活、LBS、工具等應用程式。
(2)雲端應用
◎校園組
‧簡介:雲端概念之應用軟體開發
‧說明:運用主辦單位提供雲端運算開發元件庫與執行平台 (PaaS 或 CaaS),於雲端環境上發揮創意,開發各領域之雲端應用服務。中華雲端創作平台 (PaaS) 支援語言包含 Java / .NET / PHP。
(3)智慧家庭
◎校園組
‧簡介:智慧家庭數位生活應用服務開發
‧說明:運用 MOD 平台系統技術,結合 Internet 多元內容,展現多螢一雲之功能,服務包含社群、遊戲、資訊、購物、娛樂、居家監控管理或學習等智慧家庭相關內容。
(4)音樂創作
◎校園組 / 一般組
‧簡介:流行音樂創作
‧說明:鼓勵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與社會人士從事流行音樂之作詞及作曲創作。
(5)文學創作
◎一般組
‧簡介:小說、散文及簡訊創作
‧說明:全民創作無限延 ~ 電子書城散文、小說與簡訊創作大賽,拿出您的創作力,傳達您的真性情。
(6)整合行銷
◎校園組
‧簡介:主辦單位重點產品如雲端服務或重大事件如奧運之創意行銷企劃
‧說明:中華電信重點產品之創意行銷規劃!可運用「現有」、「新創」之商業模式或傳播工具(IMC、Facebook、Twitter、Plurk...等)進行規劃提案,且需具創新性、可行性、及效益性。
(7)應用創意
◎校園組
‧簡介:數位生活應用服務創意 (點子) 之提供
‧說明:自由發揮想像,提供整合行動、寬頻、雲端的數位生活應用服務好點子,毋須開發軟體。主辦單位將評估創意可行性,協助參賽者實現夢想。

三、獎項與獎金
(1)行動應用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一般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奧運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2)雲端應用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3)智慧家庭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4)音樂創作
◎校園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一般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5)文學創作
◎一般組 - 小說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3 萬元
◎一般組 - 散文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3 萬元
◎一般組 - 簡訊
‧冠軍:5 萬元
‧亞軍:3 萬元
‧季軍:2 萬元
‧優選:0.5 萬元
(6)整合行銷
◎校園組
‧冠軍:25 萬元
‧亞軍:15 萬元
‧季軍:10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7)應用創意
◎校園組
‧冠軍:10 萬元
‧亞軍:5 萬元
‧季軍:3 萬元
‧優選:1 萬元
‧入選:0.5 萬元

四、報名資格
◎校園組:
‧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
‧參賽者可視需要跨校組隊。
‧以學生 1 ~ 8 人為一隊,可以有指導老師 (1 ~ 2 人) 帶隊參賽。
◎一般組及奧運組:
‧中華民國國民 (含個人工作室) 或在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團體。
‧以 1 ~ 8 人為一隊報名參加。

五、參加辦法
詳細辦法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六、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晉用新人時,本大賽得獎記錄有機會作為相關能力參考或加分依據。
‧本屆比賽校園組各主題冠、亞、季軍得獎學校於 2013 年電信創新應用大賽可舉薦三隊直接進入複賽,每個主題每校以三隊為限。
‧評審委員不得擔任評審主題之參賽隊伍指導老師 (含報名參賽此競賽主題) 。
‧所有參賽者的行為與作品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及道德規範,作品內容不可有違反善良風俗等議題。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均須為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或他人代勞情事,且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不得公開發表,亦不可為已上線之商業產品,如有以上情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須注意不得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情事,如須引用他人智慧財產權,須取得當事人之書面同意,若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須為2012年度所創作。若設計作品有延續性,須於企劃書內指出 2012 年度作品特點,並於繳交文件內容以及決賽簡報時向評審委員說明。
‧參賽隊伍於評審作業期間須確保系統正確性及可靠度,若因可避免原因 (如軟體更新、關機等) 影響評審作業,須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帄台,入選決賽隊伍使用之伺服器硬體設備、作業系統及其他相關軟體,須由參賽隊伍取得合法使用授權並安裝,網路資訊安全控管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若使用違法盜版軟體或有網路駭客破壞之行為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隊伍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主辦單位只提供作業帄台, 帄台上之程式碼及檔案的安全性及備份, 請參賽者應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不提供備份及檔案復原相關協助,並充分瞭解主辦單位對於逾期、遺失、不完整、寄送錯誤、不合格、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不負任何責任。
‧參賽隊伍若須於比賽會場架設非屬主辦單位提供之硬體及軟體,須於比賽前事先取得主辦單位知悉並同意;若於比賽會場有干擾其他比賽進行情事,主辦單位得要求該參賽隊伍停止使用該軟、硬體。
‧比賽進行中如果發生任何技術、非技術的問題,或因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掌控之問題導致影響競賽之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結束、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參賽隊伍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參賽作品作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或重新編輯修改與出版專書,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
‧參賽隊伍仍保有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但必須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非商業之用途,且不得對於上述之作品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
‧得獎隊伍須於獲獎之後一年內,配合主辦單位進行作品之公開展示 (包括線上使用、實體活動及相關競賽文宣活動)。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 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 NT$20,000 以上,將預先扣取 10% 稅款;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
‧得獎者於官網公佈後一個月內未提供匯款帳戶者,視同自願放棄領獎,不得異議。
‧參賽隊伍繳交之各類文件若有造假情事,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
‧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以上注意事項均已詳細閱讀並表示同意,始向主辦單位投稿;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七、聯絡方式
聯絡窗口:中華電信訓練所 (0800-080-838)
電子郵件:telsoft@cht.com.tw

活動網站:http://telsoft.hinet.net/news.php

2012年3月27日 星期二

TVBS 周刊第一屆創意 T 恤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對時尚設計有興趣之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生均可參加,投稿件數不限件數。

設計主題:


評審方式:
‧本競賽活動將邀請國內流行時尚領域知名設計師、產業專家及媒體工作者擔任評審,使評審作業達公平、客觀。
‧動態走秀評選暨頒獎評審:時尚名媛王心怡、知名設計師黃淑琦、旅法知名設計師方國強等國內知名設計師。

評分標準:
以創意出發,突破「龍」之元素,並能表達時尚生活態度與美感的設計主題
‧主題掌握度    40%
‧創意表現     30%
‧技巧及商業成熟度 30%

獎品內容:
入圍決賽:10 名
‧作品製作贊助獎金 2,000 元。
‧需全程完成比賽者將可獲得新台幣 2,000 元整 (含稅) 之作品製作費用及入圍證書乙張,決賽棄權者將無法獲得以上獎項。
決賽第一名:1 名
‧獎金 30,000 + 得獎證書乙張
‧得獎衣服,邀請專業麻豆拍攝上封面
決賽第二名:1 名
‧獎金 20,000 元 + 得獎證書乙張
決賽第三名:1 名
‧獎金 10,000 元 + 得獎證書乙張

競賽工作時間表:
1.報名及收件時間:
101 年 2 月 15 日 - 3 月 30 日前至請至「TVBS 周刊第一屆創意 T 恤設計大賽」專屬網站填寫線上報名表並下載「T 恤設計線稿樣板檔」及「設計說明」,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將提供「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
2.繳交作品方式:
(1)T 恤設計線稿圖檔製作方式及設定 T 恤顏色不限(手繪及電腦製作皆可)。請以 A3 尺寸(29.7cm x 42cm)輸出,並貼於 B3 尺寸(35.3cm x 50cm)大小 350P 黑色硬式卡紙。
(2)請於圖檔線稿下方確實填寫「設計說明」,說明內容包含:競賽作品名稱 ∕報名編號 ∕100 字創意概念說明,並附線上列印之報名表,郵寄至本公司。
(3)送件時間:參賽者必須於 3 月 30 日 17:00 前 (以郵戳為憑),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至 100 台北市八德路一段 23 號 13 樓 TVBS 周刊 - 創意 T 恤設計大賽」 工作小組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3.第一階段初選:
(1)採圖面評選,由 TVBS 周刊評選委員會選出10件作品晉級決選,101 年 4 月 9 日 (一) 公佈可參與決賽名單。工作小組會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入圍者。
(2)入圍作品決賽,並可獲得作品製作贊助獎金 2,000 元。
4.作品決賽:
(1)時間:101 年 4 月 25 日,動態走秀評選暨頒獎。
(2)動態走秀評選暨頒獎:由參加者自行準備 T 恤。參賽者可自由進行 T 恤穿搭,並講述設計理念,T 恤由專業麻豆示範走秀 (麻豆將統一穿著牛仔褲及黑色高跟鞋)。

活動備註:
‧參加競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已參加類似活動或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同一作品不可以同款不同色方式參賽,報名及參賽繳件資料,悉以公告為主,如缺少相關資料,將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所有參賽作品繳交資料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20,001 元以上,依中華民國所得稅稅法規定中獎人必須自行繳交 10% 稅金 (外籍人士需繳交 20%) ,如未超過扣稅金額,商品價值超過 1,001 元以上,仍需依法報稅。
‧主辦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販售,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佈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不願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活動網站相關公佈為主。

活動網站:http://www.tvbs.com.tw/Project/tvbs_weekly/activity/2012tshirt/index.html

2012年3月22日 星期四

「守護小龍女」創意宣導海報比賽






一、活動主旨:
為宣導「守護小龍女」,透過創意海報,希望能夠打動人心,讓民眾深刻體認生女孩或者生男孩都是粉幸福的,消弭性別歧視,並期望讓男女出生性別比例能趨於平衡。

二、參加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不限年齡,均可參加。

三、活動日期:
(一) 作品徵件時間:101 年 3 月 15 日至 101 年 4 月 15 日
(二) 作品投票時間:101 年 3 月 15 日至 101 年 4 月 15 日
(三) 作品評選時間:101 年 4 月下旬
(四) 得獎名單公布:101 年 4 月 30 日前公布於活動網頁
(五) 頒獎典禮:另行發佈、通知

四、活動獎項 (總獎金 16 萬)
1.金牌獎:禮券 50,000 元 (1 名)
2.銀牌獎:禮券 30,000 元 (1 名)
3.銅牌獎:禮券 10,000 元 (1 名)
4.佳作獎:禮券 5,000 元 (10 名)
5.參加獎:禮券 1,000 元 (抽出 10 名)
6.啦啦隊票選獎:禮券 1,000 元 (抽出 10 名)

五、參賽投稿辦法
1.參賽原始海報尺寸為菊全尺寸 61 x 86 公分,電子圖檔解析度須 300dpi 以上,CMYK 色彩模式。
2.上傳之參賽作品請另存成 RGB 色彩模式,調整為 400 X 564 像素以下,檔案大小小於 500k 後,於活動網頁上傳作品。
3.參加者需填寫創意宣導海報主標 (12 字以內) 及創意宣導海報設計說明 (150 字以內)。
4.填寫正確的基本資料(姓名、地址、email、連絡電話)。
5.送出資料即完成「守護小龍女」創意宣導海報徵選報名。
6.參賽之作品內容須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文資料,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則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7.活動結束後,將由主辦單位進行作品的評選作業。

六、評選作業:
1.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2.評選標準
(1).主題掌控 50%
(2).創意表現 45%
(3).人氣指數 5%
3.評選後依總分高低頒發「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各 1 名,「佳作獎」10 名;參加獎及啦啦隊票選獎則另行抽出。

七、網友票選
1.網友可於活動時間內,上網票選最喜歡的「守護小龍女」創意宣導海報,幫他加油打氣!!
2.每位網友限投 1 票。
3.票選結束後,得票數依比例加入評選總分內。
4.參加票選的網友,也有機會獲得「啦啦隊票選獎」獎項 (10 名)

八、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填寫資料、上傳參賽資料、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任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或得獎資格,若因此而造成主辦單位損失,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二)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參加者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三)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著作,如發現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四)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及不雅作品之內容,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該內容及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六)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七) 得獎者應於獲得得獎通知時,提供主辦單位該得獎作品之相關原始檔案,若得獎者無法提供、規格不符或拒絕提供時,則視同參賽者同意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及其得獎資格。
(八)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填妥依主辦單位要求之領獎文件後領取獎項,逾期則視為棄權,不再補發。領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九)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出席頒獎典禮記者會。
(十)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及身分證影本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先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權利,不具得獎資格。
(十一)本活動獎項若需寄送,僅限台澎金馬地區,若為區域外之得獎者,視同放棄該獎項。若因郵寄過程遺失或損壞得獎商品時,主辦單位不另行補發或更換該得獎商品。
(十二)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獎品並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十三)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十四)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之一通知中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填寫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時,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十五)參加者若經查實利用攻擊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影響活動進行或參賽名次時,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參加者資格,或取消該得獎資格。若因而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應負賠償之責。
(十六)為維護競賽公平性,主辦單位得對參與作品票選之網友進行確認,若該筆資料無法聯繫或為身分被冒用參與活動時,主辦單位得立即刪除該問題票數,若同一作品上述問題票數過多時,主辦單位得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
(十七)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參與活動之網友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
(十八)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有任何損失均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九)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所有變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二十)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得提供相關宣導訊息或其他活動訊息寄至填寫之電子信箱。

活動網站:http://lovemother.bhp.doh.gov.tw/poster_rul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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