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

台北市國稅局電稿桌布設計比賽

 


活動對象:
臺北市內之高中職、大專以上學生及一般民眾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31 日止

電腦桌布創作主題:
1.防治菸品稅捐逃漏。
2.勿購買來路不明菸品。
3.打擊非法私劣菸品。

參賽辦法:
1.每人參賽作品以 2 件為限,每人限得1獎。
2.電腦平面設計繪圖或拍照圖檔皆可。
3.每件作品大小設定 1024 * 768 pixel(像素)/ 72dpi 及不大過 3MB 的 JPEG 圖檔。

投稿方式:
請連同作品及報名表,選擇郵寄或線上投稿。
郵寄: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北投稽徵所(112 臺北市新市街 30 號 3 樓),以郵戳為憑。
線上投稿:請寄至 info@beitouoffice.com.tw

活動獎項:
分為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暨社會組等 2 組,每人限得 1 獎,各組錄取優勝名額如下:
第 1 名(1 名):獨得獎金 15,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2 名(1 名):獨得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第 3 名(1 名):獨得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10 名):各得獎金 1,000 元及獎狀乙紙。

得獎名單:
將於評選活動結束後公布在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網站,並以掛號方式通知得獎者,得獎者請親洽承辦單位(北投稽徵所 / 北投區新市街 30 號 3 樓)辦理所得扣免繳及領獎,逾期未領者以棄權論,獎項不予遞補。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本人之創作,且未經發表或出版,凡有抄襲仿冒情事者,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2.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版權且有權使用於各類宣導活動(含宣導品、提供下載使用),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3.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活動網站:http://www.beitouoffice.com.tw/index.html

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創意狂想』第二屆交通安全圖騰設計競賽

 




指導單位: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設計概念:
本協會徵求創意且具高辨識度、能充分傳達交通安全意象或特色的圖騰。

參加資格:
1.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研究所在校學生(限單人創作)。
2.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創作主題:
請參賽者依下方機、汽車相關主題創作 (限單一主題創作)。
◎機車安全組: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老人騎車安全。
‧勿飆車。
‧不酒駕。
‧重視機車路權。
◎汽車安全組:
‧上車請繫安全帶 (12 歲或 36 公斤以下兒童請配合正確安裝使用學【幼】童用座椅) 。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不酒駕、指定駕駛。

活動日期:
101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請備妥報名表、創作圖稿及作品光碟乙份,於 10 月 31 日(星期三)前,郵寄至「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交通安全圖騰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活動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傳真:(02)2706-6440
e-mail:motor.safety@msa.hinet.net

參賽時間表:
1、作品送件截止時間:101 年 10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
2、得獎名單公佈日期:101 年 11 月 30 日(暫定)(將公佈於主辦單位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http://www.carsafety.org.tw

評審標準:
‧符合活動主題精神與意象表達  40%
‧符合原創性、獨特性之創意表現 30%
‧應用價值、可行性       30%

繳件作品規格:作品、報名表、光碟
1.作品列印於菊八開(A4)白紙上,採橫式列印,設計圖案置中,完稿作品須加註標準色樣 (CYMK),裱貼於同尺寸之黑色裱板 (不需裱框)。
2.報名表中需詳填個人資料並闡釋創作理念(約 150 - 200 字),列印於 A4 紙上,浮貼於裱板紙背面。
3.光碟片上應標示作品名稱,光碟內含作品設計圖、創作理念 (word 檔)。
4.參選作品須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並以向量檔 (.ai 檔、.tif 檔) 格式與 JPEG 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存於作品光碟片中。

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貳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壹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伍仟元整。
佳作獎五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參仟元整。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將於本會網站公佈,得獎者並專函通知。
2.獎金一律須依所得稅法預扣百分之十五後發放。
3.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徵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4.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作品說明,供評審委員參考。
5.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一經查覺,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狀、獎金時,將追回所領獎狀、獎金並公佈之。
6.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7.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8.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9.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利依需求補充或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2080002001

『安全一瞬間』交通安全攝影競賽

 




指導單位: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活動源起:
台灣地狹人稠,除大都會區有較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外,大部分縣市的居民大都以汽、機車代步。藉由交通安全之攝影競賽,促使大家對道路安全的認識與重視。

活動概念:
本協會徵求創意且具高辨識度、能充分傳達交通安全意象或特色的照片。

創作主題:
◎機車安全組:凡與機車騎乘安全有關的主題皆可創作。
◎汽車安全組:凡與汽車駕乘安全有關的主題皆可創作。

活動日期:
101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收件方式:
請於 10 月 31 日前將作品洗成 6 * 8 吋相片 (15.2 x 20.3 cm),浮貼在報名表上方,並填妥相關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主辦單位 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即完成報名。
活動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傳真:(02)2706-6440
e-mail:motor.safety@msa.hinet.net

得獎名單公佈日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暫定)。(將公佈於主辦單位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http://www.carsafety.org.tw

參加資格:
1.凡居住於中華民國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之外籍人士)。
2.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但得獎作品每人各組別以 1 件為限)。

評審標準:
‧主題表達 30%
‧創意   20%
‧技巧   20%
‧構圖   20%
‧光影   10%

繳件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畫素品質需在 500 萬畫素以上,並將數位照片 JPG 檔案燒錄製作成光碟並將 6 * 8 吋之照片浮貼於報名表上方 (橫式或直式皆可) 寄回至主辦單位。作品允許以數位影像軟體作裁切、縮小、放大、顏色飽和度調整等技巧做數位處理,但不允許以合成或消除影像之方式處理照片作品。(投稿參賽時請將參賽作品之原始檔自行保管)。

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貳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壹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伍仟元整。
佳作獎五名:協會獎狀乙張,獎金貳仟元整。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網站公佈,得獎者並專函通知。
2.獎金一律須依所得稅法預扣百分之十五後發放。
3.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徵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4.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作品說明,供評審委員參考。
5.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一經查覺,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狀、獎金時,將追回所領獎狀、獎金並公佈之。
6.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並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支付費用。
7.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8.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9.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利依需求補充或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2080004001

「創意就是力量」第六屆交通安全 FLASH 影音動畫大賽

 




(一)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研究所學生。

(二)活動時間
101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三)報名方式
‧參賽人數:
每件作品創作人數限制在 2 人以下 (包含 2 人)。
‧繳交內容物:
(1)參賽作品
(2)參賽報名表
(3)參賽同意書
※2、3 項請至協會活動網頁下載表格。
‧繳件方式:
一律採一件作品一片光碟方式,切勿將數件作品共同燒錄在一片光碟內,並以掛號郵寄方式進行,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
1065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 『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影音動畫小組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機 141、142、143。

(四)創作主題
◎機車安全組: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老人騎車安全。
‧勿飆車。
‧不酒駕。
‧重視機車路權。
◎汽車安全組:
‧上車請繫安全帶 (12 歲或 36 公斤以下兒童請配合正確安裝使用學【幼】童用座椅) 。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不酒駕、指定駕駛。

(五)作品規格
‧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時間需為 30 秒。
‧作品繳交格式:MPEG、SWF 和 FLV 檔 (3 者缺一不可) 之作品光碟。
‧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六)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獎金參萬元,協會獎狀乙禎,一名。
第二名:獎金貳萬元,協會獎狀乙禎,一名。
第三名:獎金壹萬元,協會獎狀乙禎,一名。
佳作獎:獎金捌仟元,協會獎狀乙禎,五名。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七)得獎名單公佈日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暫定)。(將公佈於主辦單位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http://www.carsafety.org.tw

(八)注意事項
1.作品中如有使用他人作品時,需檢附原著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若發生著作權問題,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3.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且不得由他人代勞,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
4.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5.所得獎金應依稅法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 13,333 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7.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2080003001

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郭元益第二屆校園菁英盃包裝設計大賽

 




主旨:
地球只有一個,如何保護地球,讓地球的資源永續發展是迫切的課題,各國政府或是民間企業莫不投入人力、物力落實環保工作,因此新一代的經營者除了須要具備經營競爭力、國際視野,更須兼顧生態與社會責任與永續的發展,善用資源,許諾一個美好的未來。
郭元益第二屆校園菁英盃包裝設計大賽 -「禮」應外「盒」SHOW 環保,將配合郭元益「綠標‧健康‧新生活」之願景,讓大專院校學生們用年輕思維與多元創意將包裝禮盒從內而外展現環保新藝,從內盒商品的考量到外盒包裝的設計做整體性的規劃設計,期望藉由廣泛的元素考量,融入可實際執行製作的理念,把創藝包裝商品化上市,直接讓消費者親身接觸感受並進而喚起環保之心,一起認知、認同、推廣並同心響應,盡力愛地球。
落實、體驗、感受、心動、參與 --- 郭元益第二屆創藝包裝設計大賽 -「禮」應外「盒」SHOW 環保活動,不僅要徵選出傑出創藝作品,更要讓參賽者同步融入環保新藝,於頒獎典禮當天親自參與最後的競選過程,讓自己的創作和當天安排的活動充份配合,生活化傳達創作魅力,讓所有人一起共享環保的幸福,珍藏競賽的甜蜜回憶。

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
主辦單位:郭元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郭元益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郭欽定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桃園縣文化基金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永發環境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台北士林扶輪社

參賽資格:
1.全國大專院校對產品包裝有興趣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不限國籍,個人或組隊(三人以內)報名參加皆可。

報名方式:
◎初賽
採取電郵或郵寄通訊方式報名。參賽者請至郭元益官網 http://www.kuos.com 下載簡章與報名表;請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投稿時請確切準備郵寄資料或電子檔如下:
1.個人報名表:請以 WORD 文件檔格式,在設計作品上註明作者姓名,就讀學校、科系、年級以及詳細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作品請另以附件形式夾帶發送。
2.交件作品檔:每份作品報名含:產品設計展開圖 JPG 檔一張、產品立體示意圖 JPG 檔一張 (A4 21cm x 29.7cm 或圖片 500 x 500pix 或 300 dpi JPG 格式),寄件上請載明『郭元益第二屆校園菁英盃包裝設計大賽』。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3.參賽作品說明:設計創意概念,設計品材質標示,尺寸標示,特殊功能等其他補充說明。請 E-Mail 寄至:kuoyuanye007@gmail.com
4.郵寄者請將所有資料燒錄光碟,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 (郵戳為憑) 寄至郭元益教育基金會,完成報名。
5.上述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參賽。
6.每一參賽者(個人或組隊)報名作品至多以三件為限。
※報名資料包括 - 報名表格、參賽作品資料表、設計圖稿 / 電子檔光碟:包含報名表、作品說明及設計圖稿
◎決賽
入圍決賽作品共計 25 件;入圍參賽者須完成 1:1 實體樣本(包含內置商品)及參賽同意書,於 2012 年 11 月 15 日前郵寄或親送至郭元益教育基金會收(入圍作品若延遲交件或作品毀損,恕不列入評分。)
※郵寄地址:11159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 546 號 4 樓 張先生收
※2012 年 12 月 1 日 (六) 決賽當日,25 件作品入圍者須親自簡報作品及參加頒獎典禮活動。
※連絡電話:02-28382700 *455 吳小姐

作業時程:
1.報名及投稿日期:2012 年 6 月 1 日 (五) 〜 2012 年 9 月 30 日 (日)
2.入圍決賽作品公佈日期:2012 年 10 月 22 日 (一)
3.決賽作品送件日期:2012 年 10 月 25 日 (四) 〜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四)
4.決賽及頒獎日期:2012 年 12 月 1 日 (六)

包裝設計原則:
1.外包裝請以環保主題做考量,包括材質選擇、再利用等。
2.內盒商品請以郭元益有生產的品項為主,或以此為基本元素做可生產之商品考量,包含置放方式、商品獨特性、代表意義等。

評審委員:
1.專業設計界老師
2.主辦單位代表
3.環保團體專業代表

評審標準:
‧環保主題概念       30%
‧創意           30%
‧美感           20%
‧作品完成度及商品化可行性 20%

決賽及頒獎日期:
101 年 12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9:30 〜

頒獎地點:
郭元益綠標生活館
地址: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青年路9巷3號
電話:03-4643545

比賽獎金:
金獎:一名,獎金伍萬元 + 獎盃乙座
銀獎:一名,獎金參萬元 + 獎盃乙座
銅獎:一名,獎金貳萬元 + 獎盃乙座
優等:五名,獎金壹萬元 + 獎狀乙張
佳作:五名,獎金伍仟元 + 獎狀乙張
進入決賽後未得獎之入圍者皆可得榮譽獎金:參仟元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uos.com/bride/2012contest.html

2012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一)活動目的
為紀念朝倉直巳教授對基礎造形與立體構成教學之貢獻及對設計教育的成就,特設立此紀念創作獎,以提升基礎造形教育的水準,並拔擢基礎造形表現之優秀人才。

(二)舉辦單位
1.指導單位:文化部
2.主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所)
3.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基礎造形學會、樹火紀念紙文化基金會

(三)參加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四)年度主題 「品‧生活
一個純粹的生活態度,一個獨一無二的生活方式,用一種堅持,貫徹自己喜歡的事,活出一種知性美,藉此傳達出自我的生活價值觀。
簡單生活,在平凡的日常實踐中,咀嚼出每個人特有的不凡品味。生活態度決定了生活品質,生活態度履行了生命價值。以可見的基礎造形設計應用,來分享不可見的生活態度。
◎平面設計組:以構成形式設計出符合主題意涵之平面作品。
◎立體造形組:以立體構成的概念製作出符合主題意涵之居家飾品。

(五)競賽分組
1.平面設計組作品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平面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2)光碟 1 份,內含:參賽報名表、作品照片存成 PDF 檔、JPEG 檔各一組。
◎PDF 檔:CMYK 色彩,A2 尺寸,300dpi
◎JPEG 檔:RGB 色彩,300KB 以下
(3)平面作品。A3 尺寸(29.7cm × 42cm)平面輸出,並裱於同尺寸(29.7cm × 42cm)之黑色裱板上。裱板背面右下方貼上作品標籤。
※備註:作品圖檔與檔案清單請編號,如將兩件以上作品置於同一光碟則請另外註明。
2.立體造形組作品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立體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立體造形組需附清楚可呈現作品之照片三張。
(2)光碟 1 份,內含:參賽報名表、作品照片存成 JPEG 檔三張一組。
JPEG 檔:RGB 色彩,300KB 以下。
(3)立體作品,尺寸不得大於長 39cm x 寬 27cm x 高 23cm,請妥善包裝以免運送時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運送時損壞之責任。
※備註:作品圖檔與檔案清單請編號,如將兩件以上作品置於同一光碟則請另外註明。寄件時建議使用郵局 90cm 便利箱。
3.收件方式
郵寄方式或親送至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
郵寄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光構成實驗室 收(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2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競賽作品)

(六)活動期程
2012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舉辦時程:
1.作品交件:2012 年 10 月 29 日 ~ 2012 年 11 月 09 日(憑郵戳,逾期不候)
2.初選入圍作品公佈:2012 年 11 月 19 日
3.決賽結果公佈及頒獎:2012 年 12 月 02 日
4.得獎作品公開展示:201 2年 12 月 02 日 ~ 2012 年 12 月 14 日
5.作品自行領回時間:2012 年 12 月 17 日 ~ 2012 年 12 月 21 日(逾期不候)
*請於領回時間內的下午 13:30 - 16:30 於崑山科技大學創媒學院 4 樓「光構成實驗室」領取。

(七)評選作業
由評選委員會選出平面設計組及立體造形組二組之優秀作品晉級決選。入圍決賽作品將公布於網站上,並以電話與電子郵件另行通知,請收到通知的參賽者於 2012 年 12 月 02 日參加頒獎典禮,決賽得獎作品將於展覽典禮時公布。
‧創意(作品的原創性與獨特性)30%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30%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能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25%
‧應用延展性(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15%

(八)決賽作品展出
1. 展出地點:崑山科技大學 創媒藝廊
2. 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創意媒體學院一樓

(九)獎項與獎金
1.平面設計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千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入圍:數名,凡入選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2.立體造形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千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入圍:數名,凡入選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十)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1.競賽網址:http://120.114.92.189/ASAKURA/ASAKURA _index.html (9 月底起用)
2.有關詳細競賽規則說明、繳交作品格式、得獎名單及注意事項等,敬請參閱本次競賽網站。
3.本活動簡章及各項報名文件,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者、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5.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6.參賽者應負擔實際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
7.所有參賽作品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報名時需填寫切結書。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8.所有參選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如需領取,請於規定期限時間內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各組得獎前三名之作品,除永久典藏於「朝倉直巳教授紀念館」內,並頒發永久典藏證書。
9.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賽務諮詢
崑山科技大學
連絡人:曾薰誼老師 / 光構成實驗室 周雅文助理
電話:(06) 2050626 / 電話:0919-067414
傳真:(06) 2050626
E-mail:tunshuni@hotmail.comezplorer@hotmail.com
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光構成實驗室)

活動網站:http://120.114.92.189/ASAKURA/ASAKURA_index.html

2012年9月23日 星期日

「看見花蓮」全國攝影比賽

 


一、宗旨:
透過攝影競賽形式,廣邀攝影愛好者,從花蓮的歷史、文化、風土民情、特色景觀、人文活動以及農特產品切入,進行攝影創作,形塑花蓮縣內特有自然、人文景觀,從而達到記錄、感動、行銷花蓮的目的。

二、攝影主題:
(一) 自然景觀:
花蓮縣內自然景觀、生態,如太魯閣國家公園、玉山國家公園、花東縱谷風景特定區、東海岸風景特定區、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富源國家森林遊樂區、七星潭、知卡宣森林公園、美崙山、鯉魚潭....等風景區,以及其他花蓮境內各角落特有地景、地貌。
(二) 人文活動:
花蓮境內特有人文風貌、民俗活動、建築景觀、原住民祭典等人文活動皆可入題。

三、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作品為限,同一作者以 10 幅作品為限。
2.參賽作品應於報名表上註明作品名稱、拍攝地點,此外,作者可視作品需要自由敘述。
3.彩色、黑白、正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須 1000 萬畫素以上。
4.參賽作品沖洗成 8 × 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如為系列連作以 4 幅件為上限(請標明為系列連作),以 1 件作品計算。參賽作品需為投稿本人一年以內(100 / 12 / 1 ~ 101 / 11 / 30)拍攝的合法攝影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任何網上公佈者、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5.作品規格說明:
‧傳統相機原始媒材 120mm 以上(含 120mm)彩色正片或 135mm 彩色正片,數位相機以 10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原始電子檔案,底片作品請掃描後送件;請均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繳交。謝絕提供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不得將作品做以下的技術處理:合成、添加)。
6.本次比賽參賽作品均不退稿。送交作品時請同時送交報名表,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7.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8.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四、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方式:以掛號郵寄。

五、收件地址:
掛號郵件:10846 台北市長沙街二段 66 號 台英基金會
※請在信封上註明「看見花蓮全國攝影比賽」字樣。
※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得獎作品展覽活動:
獲獎作品將進行公開展示。展示時間、地點將於展覽企畫完成後另行公告。

七、延伸活動:
獲獎作品除選擇適當展覽場所公開陳列外,並將提供花蓮當地產官學界作為文創產業、視覺景觀之整合用途,豐富在地文化。

八、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花蓮縣文化局、台灣英文雜誌社文化藝術基金會、國立東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執行單位:台灣英文雜誌社文化藝術基金會、國立東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九、協辦單位:

花青攝影學會、花蓮縣攝影學會、洄瀾攝影學會、人人攝影學會

十、審查結果公告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18 日 (週二)

十一、評審地點及得獎通知、頒獎時間地點:
(一)評審地點:委請花蓮縣文化局推薦
(二)得獎通知:專人通知,並公告於本攝影比賽官方網站。
(二)頒獎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三)頒獎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十二、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共同推薦委員,籌組評審委員會。
※評選過程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嚴格評選,並全程錄影以昭公信。

十三、參加對象:
全國攝影工作者或愛好者

十四、獎項:
第一名,1 名:新台幣 60,000 元,獎座一座。
第二名,1 名:新台幣 30,000 元,獎座一座。
第三名,1 名:新台幣 15,000 元,獎座一座。
優選,7 名:新台幣 5000 元,獎座一座。
佳作,20 名:新台幣 3000 元,獎狀一紙。
特別獎,70 名:新台幣 1000 元,獎狀一紙。

十五、注意事項:
(一)前 3 名及優選得獎者不得重複,佳作則不在此限,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二)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三)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四)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與書。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
(五)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及展售等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展出或上網刊登,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以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六)參賽作品一經投稿,如獲獎,即視為同意比賽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除獲頒獎項所規定之獎金、獎座或獎狀外,不另付稿酬。
(七)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八)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九)如攝影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已繳交郵件資料,另行退還。
(十)所有參賽之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或爭議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且依法不得使用任何未得獎之作品。
(十一)本辦法如有任何更動,以官方網站為準。

活動網站:http://www.fmp.org.tw/hualien/index.php?page=3

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新北市政府 101 年廉能海報設計比賽

 


壹、依據:
「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加強肅貪防貪具體作為中有關「擴大教育宣導」之規定。

貳、目的:
為推動民眾積極參與「反貪污、倡清廉」運動,並藉由辦理廉能海報比賽增進市民及就讀本轄學校之學子對廉能之瞭解與認識,進而達到宣導廉能政府之目標。

參、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肆、參加對象:
新北市市民或就讀新北市轄內各級學校之學生(以戶籍及學籍認定)。

伍、活動分組:
一、國中組:於 101 年 9 月 1 日,年滿 12 歲未滿 15 歲者。
二、高中職組:於 101 年 9 月 1 日,年滿 15 歲未滿 18 歲者。
三、大專院校及社會組:於 101 年 9 月 1 日,年滿 18 歲者。

陸、參賽主題說明:
以「廉能」為主題,參考下列意涵,融入創意與發想構思設計,資料如下:
一、黃金十年、國家遠景 - 廉政革新,效能服務。
二、營造「乾淨政府、誠信社會」,提升全民反貪腐意識,共創廉能新氣象。
三、落實陽光法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防制不當利益輸送。
四、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 有效請託關說登錄制度;消弭不當飲宴應酬;杜絕紅包文化,不收禮不送禮;提升整體國家廉能形象。
五、其他與廉潔相關的事項。

柒、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
請至本府政風處網站(http://www.ethics.ntpc.gov.tw/)【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101 年廉能海報設計比賽】區下載並填妥「報名表」、「創作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或洽本府政風處第二科蘇小姐索取(電話:02-29603456 轉 8235)。
二、繳件截止期間:
自公告日至 101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6 時止(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方式:
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15 樓(西側)「新北市政府政風處」,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政府 101 年廉能海報設計比賽】。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並請妥善包裝。

捌、參賽作品規範:
一、作品規格:
(一)製作方式
1.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手繪(創作材質不拘)或電腦繪圖均可。
2.大專院校及社會組:電腦繪圖。
(二)海報尺寸
1.手繪稿:正二開尺寸(76㎝ × 52㎝)。
2.電腦稿:菊全尺寸(61㎝ × 86㎝)之電腦繪圖檔。海報圖檔須能輸出成 A0(84.1㎝ × 118.9㎝)尺寸,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含)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樣式。
※得獎作品最後將輸出為正二開(長 76cm * 寬 52cm)尺寸,並印製為海報。
二、繳件明細:
(一)手繪稿:
1.參賽作品:將作品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 60cm X 長 90cm)。作品不得摺疊,並於下方貼上 3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
2.參賽報名表 2 份(其中1張請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 1 份。
(二)電腦稿:
1.參賽作品:將作品輸出菊八開(A4)尺寸之彩色樣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 30cm X 長 42cm)。作品不得摺疊,並於下方貼上 3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
2.參賽報名表 2 份(其中 1 張請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 1 份。
3.光碟片:
(1)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含)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樣式)。
(2)海報 JPEG 檔或 JPG 檔(解析度為 96dpi(含)以上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3)WORD 檔案,註明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若為學生,並請加註學校、科系、班級。
※每件作品限送 1 片光碟片,每片光碟片內容限 1 件作品。
三、送件資料需齊全,否則視為未完成送件程序。
四、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 1 人。

玖、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會:
由國內具美術、設計、行銷等專長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構)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參選作品進行評選。
二、評分原則:
(一)主題切合性:30%
(二)構圖與佈局:30%
(三)整體之創意:20%
(四)技巧及色彩:10%
(五)創作之理念:10%
三、參賽作品未達給獎標準者,該獎項得酌減名額或從缺。
四、評選結果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 101 年 11 月於本府政風處網站公布。

拾、獎品:
一、國中組:
(一)第 1 名:1 位,頒發新臺幣 8,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二)第 2 名:2 位,頒發新臺幣 5,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三)第 3 名:3 位,頒發新臺幣 3,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5位,頒發新臺幣 2,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二、高中職組:
(一)第 1 名:1 位,頒發新臺幣 12,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二)第 2 名:2 位,頒發新臺幣 10,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三)第 3 名:3 位,頒發新臺幣 8,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5 位,頒發新臺幣 5,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
三、大專院校及社會組:
(一)第 1 名:1 位,頒發新臺幣 15,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或記功 2 次)。
(二)第 2 名:2 位,頒發新臺幣 12,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或記功 1 次)。
(三)第 3 名:3 位,頒發新臺幣 10,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或記嘉獎 2 次)。
(四)佳作:5 位,頒發新臺幣 8,000 元等值提貨券及獎狀乙紙(或記嘉獎 1 次)。
※獲獎者身分若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七點所稱之各機關學校員工者,不發給獎金,改由本處建議該機關給予上開獎度之行政獎勵。

拾壹、頒獎方式:
擇期公開頒獎,並將公告於本府及本府政風處網站。

拾貳、作品展示:
獲獎作品除於本府政風處網站公告外,並擇適當地點及活動展示場公開展示或製作成光碟、海報廣為宣傳。

拾參、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上需詳填個人真實資料,並於光碟片上註明參賽者基本資料(姓名、聯絡電話),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不列入比賽評審,其中並公布得獎者之姓名、就讀學校及班級。
二、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或於其他機關、學校或公司所辦比賽得獎者為限,並採個人參賽。
三、參選之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個人自行創作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及獎品;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獲獎作品之著作權無償讓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無償使用、展覽、攝影、出版、印製散發等權利。
六、得獎者應提供相關證件影本供查驗參加資格,如拒絕提供者,視同資格不符。

拾肆、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thics.n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postId=255446

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

 


活動日期
徵件時間:101 年 8 月 21 日至 10 月 15 日止
決選時間:101 年 11 月 5 日
得獎名次公布日期:101 年 11 月 7 日
頒獎日期:將於 101 年資訊月期間假資訊月會場舉辦頒獎,詳細時間地點另行公告通知得獎者。

參賽資格
對設計有興趣之高中職 (含) 以上在學學生皆可參加。只要您具備設計能力、對 MOTA Kiosk 行銷推廣設計創作有興趣、有想法,皆歡迎報名參加。(限個人報名)

校園說明會場次
(一) 101 年 9 月 20 日 (四) 13:00~15:00 中國科技大學 格致樓 101 會議室
(二) 101 年 9 月 25 日 (二) 10:10~12:00 景文科技大學 設計館 L401 國際會議廳
(三) 101 年 9 月 26 日 (三) 13:00~15:00 世新大學 J102 教室

設計主題
智慧台北」- 臺北市長久以來不遺餘力推行 e 化生活與數位應用的科技智慧服務,以落實智慧市民生活的願景。「MOTA 趣遊台北地圖」更是智慧台北的體現,透過網路平台、多媒體資訊機及個人行動裝置等多平台管道,使用者可以輕鬆獲得多元城市生活資訊。

徵件規定
投稿作品以 MOTA 32 吋 Kiosk 獨立式機台為外裝設計本體,根據本活動所提供的 Kiosk 模版進行設計。設計理念須符合活動徵稿主題,並考量 MOTA Kiosk 放置地點、服務特性等綜合因素進行版面設計。投稿件數不限。
(一) 參賽者請繳交以下相關資料,未依規定格式之作品概不受理報名:
1. 光碟片:至活動網站下載【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參考模版,發揮您的創意,以 CMYK 色彩模式設計。投稿作品請提供 JPG 格式檔案,JPG 檔案大小設定寬度為 1024 像素,解析度為 150dpi,檔案大小壓縮 3MB 以內,將作品燒錄在光碟裡,以便評審委員審閱。原始設計檔案則於得獎後繳交,得獎作品將以 1:1 大小輸出,請參賽者務必注意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100dpi 以上),並請留意觸控螢幕及悠遊卡感應處的標線位置。(光碟片中請一併附上報名表與作品表電子檔案)
2. 報名表:下載【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填寫詳細資料之後印出,並親筆簽署活動同意書。
3. 作品表:下載 【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作品表 ,說明作品名稱和創作理念 (300 字以內,說明設計理念、圖形、色彩意義),填完後印出,並附上學生證正反影本(學生證請註明「限 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使用),黏貼於虛線下方。
(二) 一律採郵寄方式報名,即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15 日為止(郵戳為憑),將以上光碟 (含作品 JPG 檔案、報名表與作品表電子檔案)、報名表及作品表,郵寄至活動小組:116-95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 56 號 - 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收,信封並註明「MOTA Kiosk 外裝貼圖設計徵選比賽專案小組」。
(三) 第一名得獎作品於 101 年資訊月前印刷輸出作為 MOTA Kiosk 外裝,並於 101 年資訊月臺北市政府主題館實機展示,第二名、第三名與 APP 人氣獎作品將以平面貼圖方式輸出於 101 年資訊月臺北市政府主題館背牆展示。
(四) 第一名得獎作品於 101 年資訊月前統一印刷輸出作為 MOTA Kiosk 外裝,得獎作品上將註明設計者 / 學校 / 作品名稱 / 指導老師,展示地點為目前 MOTA 32 吋 Kiosk 放置地點 (臺北市部分捷運站及臺北市部分旅遊服務中心),以及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 1F 大廳,展示時間為 101 年資訊月活動起為期 6 個月。
(五) 第二名及第三名得獎作品於 101 年資訊月前統一印刷輸出作為 MOTA Kiosk 外裝,得獎作品上將註明設計者 / 學校 / 作品名稱 / 指導老師,展示地點為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詢問處 MOTA Kiosk (第二名作品展示處為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詢問處 2,第三名作品展示處為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詢問處 3) ,展示時間為 101 年資訊月活動起為期 6 個月。

獎勵方式
得獎者獲頒獎項名額與獎勵如下:
【第一名】50,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 (1 名)
【第二名】30,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 (1 名)
【第三名】10,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 (1 名)
※報名表若填寫指導老師,另頒予得獎者指導老師獎狀乙紙。頒獎典禮訂於 101 年資訊月會場臺北市政府主題館舉辦。詳細時間、地點、得獎作品原始設計檔案繳件方式,另行公告通知得獎者。

參賽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均視為已充分瞭解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所述之各項規定。
(二)徵選作品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基本資料填列不齊者或投稿作品不符合徵件規範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徵選資格。
(三)投稿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活動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四)如有雷同作品,以優先投稿者優先。
(五)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若徵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選精神 (評審內容),獎項得以從缺。
(七)每人限一次得獎機會,若同一人多件作品入選前3名,以較高名次為最終得獎名次,餘由次低名次受評投稿人遞補。
(八)臺北市政府資訊處、本徵稿比賽評審委員及承辦廠商之員工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具本活動參賽資格,得獎者經查有違反前開規定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應返還所領獎項。
(九)徵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得獎作品如已公開發表、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品與獎狀。侵權行為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十)參加徵選之得獎作品需同意於得獎後,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改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得獎後不得對臺北市政府主張著作人格權。
(十一)若參賽作品中全部或部分有使用到他人智慧財產權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十二)得獎者不得另行將此著作權讓與或授權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品與獎狀。
(十三)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並繳交原始檔案,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十四)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修正) 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2,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 NT$2,000 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佈之。

活動網站:http://mota.taipei.gov.tw/mota2/2012MOTAEvent/motaWeb/index.html

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

金門酒廠十二生肖酒品包裝設計圖稿甄選

 


一、前言: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舉辦「十二生肖酒品包裝設計圖稿甄選」活動,本公司將從參賽者中選出 5 - 8 名優勝者 (視實際需要得增減),獲入選者請擇一生肖將酒瓶及外包裝等物件打樣(生肖由本公司指定,並以量產實樣逕行打樣;本公司將補助打樣費新台幣 20 萬元整;費用於打樣完成後支付),完成打樣後再由入選者中選出優勝者三名,佳作三名,第一名頒與新台幣 20 萬元獎金、第二名新台幣 15 萬元獎金、第三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金、佳作新台幣 5 萬元獎金,讓精心傑作成為本公司未來生肖專用高檔酒品,彰顯台灣第一品牌金門高粱酒的極致魅力。

二、設計意象:
自由發想。

三、設計主題:
(一)十二生肖酒品。
(二)容量:500 - 750 毫升。

四、設計酒品內容圖稿:十二生肖。
(一)容器 (瓷瓶或玻璃瓶皆可)。
(二)標籤或轉印於瓶身。
(三)外盒。
(四)提袋。
(五)除上開酒品內容外若有其他周邊商品亦可一併設計投稿。

五、活動規劃:
(一)以通訊方式報名或逕送本公司。
(二)繳交資料:
1. 報名表 (一份作品一份報名表) :
請逕自本公司網站 (www.kkl.com.tw) 下載相關報名表(報名表請附於信封內,與作品一同包裝寄達)。
2.作品: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2.1主要設計概念及特色。
2.2平面圖以彩色輸出並得以實際尺寸等比例縮放至 A4 紙張 內,並裱貼至A4厚卡紙(A4尺寸:21 × 29.7cm);容器、標籤、禮盒、提袋等可分項裱貼於 A4 厚卡紙上。
2.3設計說明:中文說明 300 字以內。
2.4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
2.5裱板背面:黏貼設計概念說明書。
※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
(三)優勝者繳交資料:
1.光碟資料:作品印刷完稿檔 - 可供印刷使用之檔案 (AI 檔等)。(註:請備妥兩份,原始編輯檔及描字框檔)。
2.郵寄至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 1 號「金酒公司十二生肖酒品包裝設計圖稿甄選」活動專案小組收)。

六、投件期間:
即日起 ~ 101 年 9 月 30 日截止寄至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 1 號「金酒公司十二生肖酒品包裝設計圖稿甄選」活動專案小組收),以本公司收件時間為憑;另獲入選者之酒瓶及外包裝等物件打樣請於 101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寄達或逕送本公司(作品請自行包裹完好,若有破損,請自行負責,未完成打樣者視同棄權)。

七、評選標準:
入圍者總評分需達七十分以上(含七十分)。
◎第一階段 - 圖稿
‧產品設計 60%:創作理念、原創性、美學設計
‧巿場性、產業性 30%:行銷概念可行性、作品可否量產
‧檢附資料 10%:裱版、書面圖面說明
※由主辦單位召開(公司內主管 + 外聘專業評審)
◎第二階段 - 酒瓶打樣完成後
‧酒瓶 70%:設計創意、美學、行銷可行性、可否量產等
‧禮盒、提袋、其他 30%:設計創意、美學、行銷可行性、可否量產等
※由主辦單位召開(公司內主管 + 外聘專業評審)

八、公布及獎項:
(一)第一階段:101 年 10 月 12 日當日公布入選名單。
(二)第二階段:101 年 12 月 10 日當日公布優勝名單。
‧第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狀乙幀。
‧第 2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狀乙幀。
‧第 3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獎金 50,000 元、獎狀乙幀。
(三)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狀。
(六)對於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作者應於事前簽署同意書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七)對於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八)得獎作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九、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皆可報名。

十、報名辦法:
(一)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 1 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二)請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www.kkl.gov.tw/)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及圖稿說明電子檔。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金門縣金寧鄉桃園路 1 號「金酒公司十二生肖酒品包裝設計圖稿甄選」活動專案小組收),以本公司收件時間(101 年 9 月 30 日止)為憑,請自行估算郵寄時程。郵件封面請註明『金酒公司十二生肖酒品包裝設計圖稿甄選』活動專案小組收,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
(一)金酒公司logo圖稿:請至官網下載
(二)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kl.gov.tw/new_a.asp?flag=1&sid=784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2013 「臺北陪你“好”旅行」旅行小物設計徵選

 




活動對象:
國內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可以個人或團體為一單位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體限報一件,由評審團評分;另透過網路票選產生網路票選人氣獎。
※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2013 臺北『好』旅行」- 旅行小物設計徵選大賽」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作品創作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聲明書,並按本活動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即可參加本活動。
※參與本徵選活動策劃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單位,不可參與徵選活動。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其設計可被量產為 2013 臺北好旅行限量禮品 2 千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網路票選人氣獎:獎金新台幣 2 萬元

評選標準:
‧創意   30%
‧主題性  30%
‧材質搭配 20%
‧商業價值 20%

徵件時間:
2012 / 9 / 1 (六) 09:00 ~ 2012 / 10 / 15 (一) 17:00 止

網路票選:
活動時間:
2012 / 10 / 17 (三) 00:00 ~ 2012 / 10 / 22 (一) 23:59
活動方式:
於活動網站上公布所有報名作品設計圖供民眾票選,獲得票數最多者,頒發網路票選人氣獎乙名。此人氣票選不列入正式比賽計分,得獎者不限為比賽前三名,可重複獲獎。
投票方式:
參加票選者,需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每一 ID,每日限投一票 (每日時間指 00:00 ~ 23:59)

作品投稿:
一、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旅行小物設計稿」、「報名表」、「同意書」和「聲明書」等四份文件,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所有投稿作品應使用中文或英文編制(如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一旦發生歧義,以中文為凖)。
二、「旅行小物設計稿」應包含旅行小物的設計和說明,並應符合以下要求:
1.旅行小物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 2013 臺北好旅行意涵及臺北設計之都的元素,傳播「2013 臺北好旅行」的概念。
2. 旅行小物設計需可製作成 (不超過) 15cm * 15cm 尺寸,成本為 200 元以下,可實際運用於生活中之物品。
3. 需使用環保材質。
三、旅行小物的設計稿與創作說明 500 字。 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下載。
四、在旅行小物的繪製形象設計中,應於適當位置自由體現以下元素中的一種或幾種:
1.「2013 臺北『好』旅行」
2.臺北城市意象
五、「旅行小物設計稿」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資料。
六、一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創作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七、一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同意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八、投稿作品還須滿足以下要求:
1. 需為原創作品,並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
2. 旅行小物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法律和社會善良風俗的要求。

報名與投稿:
一、不需繳納報名費。
二、以郵寄或專人寄 (送) 的方式送達如下地址:114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451 號,「2013 臺北『好』旅行」- 旅行小物設計徵選大賽 工作小組」收。
三、收件截止日時間 2012 年 10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自行查詢;或專人於 2012 年 10 月 15 日 17:00 前送達,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收件截止後,不得補送任何文件,或要求更正修改及增訂。

領獎辦法:
1. 得獎通知及領獎辦法:
主辦單位將在 2012 / 10 / 23 於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並於 2012 / 10 / 25 前以得獎者於報名表中提供之電話及 E-mail 信箱,通知領獎相關事宜,得獎人須於收到通知信函三日內 (2012 / 10 / 28) 回覆,若未收到得獎通知函,請於上班時間 (09:30 ~ 18:00),電洽:02-2162-8415 鄭小姐協助處理。(團體報名者,以報名表中排序第一人為指定領獎者)
2. 領獎事宜:
(1) 領取時間:2012 / 10 / 29 (一) ~ 2012 / 10 / 31 (三) 每日 10:00 ~ 17:00,備妥本公司要求之完整證件資料至指定地點相驗證件並填寫領獎匯款資料,逾期未完成資料填寫與證件勘驗者,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不得異議,扣除法定稅金後之獎金款項將於 2012 / 11 / 30 匯款至得獎人指定帳戶。
(2) 領獎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451 號。
3.領獎方式:
(1)身分確認:領取獎項時,本公司將進行身分證(請攜帶身分證,其他證明無效,外籍人士隨附出入境證明資料),敬請於領獎前確認您的相關個人資料,並備妥攜帶前往領獎地點,以確保您的得獎權益,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文件與報名資料不符,本公司得要求得獎者提 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2)未滿 20 歲得獎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或陪同領獎
(3)繳交文件:請得獎者務必事先填妥『領獎確認單』,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指定匯款帳號封面影本乙份。
※請得獎者務必事先填妥「領獎確認單」,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指定匯款帳號封面影本乙份,未能親自領獎者,請填委託書,委由他人代理,受託者亦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若得獎者無法親領,亦無法由他人代領者,將由本公司逕行取消領獎資格。

聲明:
一、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自留底稿及備份,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於相關宣傳活動發表使用。
二、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徵作品遺失或損壞的,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投稿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創作者自行負責。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共同協議之。
四、得獎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獎金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但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五、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擁有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
六、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簡章一切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得獎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其他:
主辦單位對包括本徵選辦法在內的本次徵選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獎金: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獎狀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另選出網路票選人氣獎,致贈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
※上述獎金金額指稅前金額。獲獎創作者應按照中華民國稅法,依相關國家及地區規定納稅。
※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由相關創作者自行分配。
※主辦單位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獎狀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上書代表人。創作者若不止一人且未書名代表人,主辦單位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獎狀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排名最前者。

活動網站:http://www1.tvbs.com.tw/project/ad/2013_taipei_travel/index.html

第一屆 Project Imagination『讓想像飛』公益提案資助計畫

 




計劃緣起
畢卡索曾說:「所有的孩子都是藝術家」。
每位孩子都是天生的創意大師,他們純真的視野、直率的態度,以及看待世界的方式,總能帶給我們許多啟發。然而,在每位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可能因外在環境讓他們無法盡情發揮想像力,揮灑令人驚豔的創意。
因此,法藍瓷有限公司發起名為 Project Imagination 的資助計畫,此計畫將資助聚焦於文化、藝術與設計領域的公益提案。我們希望經由 Project Imagination 的拋磚引玉,號召一群具有文化藝術與設計美學專長的年青人,他們可以分享自身所學,投入社會公益,提出一份可以具體改善、影響孩子們的公益提案,成為孩子們的「想像孵化者」。
想像孵化者的提案,經過專家審核與網路票選,最終將選出七組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公益提案,法藍瓷有限公司將資助執行經費共計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讓這些充滿想像力的公益提案可具體落實。
我們希望「第一屆 Project Imagination『讓想像飛』公益提案資助計畫」,可以號召「想像孵化者」投身社會公益,讓孩子們的想像飛,更讓台灣的未來一同起飛。

資助金額與名額
Project Imagination 依據計畫的內容、執行範圍、預期效益與社會影響力等,分成「50 萬元組」、「30 萬元組」、「10 萬元組」三組,資助金額總計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將實際資助七份公益提案。欲申請者可根據規模申請合適組別:
‧50 萬元組:新台幣 50 萬元,1 名
‧30 萬元組:新台幣 30 萬元,2 名
‧10 萬元組:新台幣 10 萬元,4 名

申請資格
年滿 20 歲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身分申請。

專長領域與幫助對象
1.任何有意申請 Project Imagination 的年青人,我們皆稱為「想像孵化者」。想像孵化者必須以自身擁有的「文化、藝術或設計專長」來撰寫公益提案。
2.Project Imagination 希望「想像孵化者」透過任何具創意與影響力的公益提案,讓孩子們能透過想像孵化者的協助,獲得實質或心靈上的收穫。
3.Project Imagination 所指的文化藝術或設計專長,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領域:繪畫、雕塑、建築、音樂、文學、舞蹈、戲劇、電影、攝影、設計、工藝,或是「任何與文化、藝術與設計領域相關的專長」(註1)等。
4.想像孵化者提出公益提案的受益對象,為(但不限於)弱勢或偏鄉孩童。
註 1:除辦法所列的領域外,其他文化、藝術與設計領域專長的認定,由主辦單位代表認定之。

報名方式
任何有意申請 Project Imagination 者,請於 2012 年 10 月 31 日 23:59 前,至官網報名區填寫「基本資料」,並依照官方網站的程序上傳「公益提案」與「宣傳影片」。
‧基本資料:
 包含「申請者姓名」、「身分證字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E-mail」與「個人簡歷」。
‧公益提案:
公益提案請依照官方網站所列之項目依序填寫,包括「計畫簡述」、「計畫目標」、「計畫對象」、「計畫影響力」、「計畫詳細內容」、「計畫時程安排」(註2)、「預計實踐計畫的經費」、「完成計畫的能力」等八大項。
‧宣傳影片:
「想像孵化者」必須製作 90 秒的宣傳影片,向專家評審與大眾介紹你自己,並說明公益提案內容與影響力,作為推銷公益提案的重要材料。
註 2:若公益提案受到資助,「想像孵化者」必須在台灣執行公益提案,執行時間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止。

活動時程
Project Imagination 分為四個階段,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開始徵集公益提案、專家評選、網路投票,2013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提案,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完成所有受資助之公益提案:
‧階段一:提交基本資料、公益提案與宣傳影片,2012 / 10 / 1 – 2012 / 10 / 31
‧階段二:專家評選,2012 / 11 / 1 – 2012 / 11 / 11
‧階段三:網路票選,2012 / 11 / 12 – 2012 / 12 / 7
‧階段四:公益提案執行,2013 / 1 / 1 – 2013 / 5 / 31

評選流程
Project Imagination 徵集的公益提案將經過「資格審查」、「專家評選」、「網路票選」三個階段:
◎資格審查(2012 年 10 月 31 日前)
由主辦單位對「想像孵化者」所提交的基本資料、公益提案與宣傳影片進行初步審查,若提交內容不符合活動辦法即喪失申請資格。不符合活動辦法之定義如下:
‧申請者不符合申請資格(年滿 20 歲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
‧公益提案所使用方法不符合「文化、藝術與設計領域」的定義
‧報名資料缺件且經通知後未能於規定時間(2012 年 10 月 31 日 23:59 前)補繳者
‧公益提案內包含任何影響或違反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或影響活動進行的圖文,或經主辦單位決議後認定與 Project Imagination 主軸無關者
◎專家評選(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11 日)
Project Imagination 將邀請「文化藝術與設計」與「社會公益」兩個領域的產官學研專家評審,由評審依據想像孵化者的基本資料、公益計畫與宣傳影片,遴選出具有想像力與執行力的計畫。
‧公益提案的影響力 20%:
能否解決受助對象與社會的問題;能否對台灣社會產生正面、永續的影響;能否感動社會大眾,喚起民眾對周遭需要幫助的人與台灣社會的熱情。
‧公益提案的創新性 20%:
能否發揮創意與想像力來執行公益提案,讓受助對象因計畫執行而受到心靈或實質上的收穫。
‧公益提案所運用專長領域的適切性 20%:
提案內容能否切合活動精神,善用自身所學,且能否確實以自身專長領域來發想、執行計畫。
‧公益提案的可行性 20%:
提案內容是否具備可行性;是否充分了解受助對象的背景與所在環境;是否思考受助對象的處境並確實解決其所遭遇的問題。
‧公益提案的執行力 20%:
提案是否做好準備;經費運用規劃是否得宜;是否能在規劃時間當中實際執行提案並完成;能否提出相關經驗、經歷或任何足以佐證可實際完成計畫的材料。

※評審將依據各組別所資助的名額,遴選出合適數量的公益提案進入最終的網路票選,總數不超過 25 組(註 3)
‧50 萬元組將遴選不超過 5 組(含 5 組)
‧30 萬元將遴選不超過 5 組(含 5 組)
‧10 萬元組將遴選出不超過 15 組(含 15 組)公益提案
專家審查的遴選結果,將於 2012 年 11 月 11 日 14:00 於 Project Imagination 官方網站公佈。
註 3:若評選後評審認為可實際執行的公益提案不足,則實際進入最終網路票選的公益提案數量,將由專家評審的最終決議為準。
◎網路票選(2012 年11 月 12 日至 12 月 7 日)
進入最終網路票選的公益計畫,將於官方網站上公佈並供社會大眾投票。票選時間自 2012 年 11 月 12 日 00:00 起,至 2012 年 12 月 7 日 23:59 止。
進入票選階段的公益計畫,將依據獲得大眾投票的數量,決定是否可獲得 Project Imagination 的資助金:
‧50 萬元組:1 名,通過專家審查,並於該組獲得最多網路票選的公益計畫
‧30 萬元組:2 名,通過專家審查,並於該組獲得最網路票選前 2 名的公益計畫
‧10 萬元組:4 名,通過專家審查,並於該組獲得最網路票選前 4 名的公益計畫
想像孵化者本人與社會大眾皆可透過 Facebook 帳號登入官方網站,或直接在官方網站以 email 登入取得投票資格。每位投票者共有 5 票,可於 Project Imagination 官方網站上勾選 5 個公益計畫。
網路票選結果將於 2012 年 12 月 8 日於 Project Imagination 官方網站公佈七組受資助的公益提案。

公益提案執行與資助金發放
獲得資助金的七組公益提案,請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止,為期 5 個月的時間,實際落實並完成公益提案。
1.第一期資助金將於 2012 年 12 月 21 日(暫定)於「Project Imagination 公益提案資助計畫發表晚會」上發放 70% 款項,作為提案前期的前置準備與相關執行費用。
2.第二期資助金將於 2013 年 4 月 1 日發放 30%。

聯絡資訊
service@project-imagination.org
02-2767-0116 分機 249(廖先生)或分機 699(蔡小姐)

活動網站:http://project-imaginat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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