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2011 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

 




參賽資格:
1.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賽。
2.本活動主辦、協辦、贊助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本活動之顧問、評審皆不可參賽。

收件時間:
2011 / 05 / 20 (五) ~ 2011 / 07 / 21 (四)

收件方式:
1.臨櫃繳交:新光三越全台各分店服務台繳件
2.郵寄繳交: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 19 號 7F,請在信封上註明「2011 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徵件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請一律放大為 8 x 10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或輸出為 A4 尺寸)。
2.每名參賽者自訂一主題,依該主題拍攝 5 張作品,參賽時需繳交一組 (共 5 張) 系列作品,否則不予受理,請務必確認得獎後能夠提供底片 / 數位檔案。
3.參賽作品以保護作品完好之前提下自行完封包裝 (材質不拘,整理包裝不可大於 30 x 42 cm),而避免發生因黏貼或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情形。
4.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並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避免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
5.得獎之數位作品,應交付原始檔案為 2481 x 3507 pixels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之原始檔案 (為供展覽活動輸出用,有效畫素為 800 萬以上為佳)。

作品資格:
1.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三年,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
2.每人限交一組 (共 5 張) 系列作品,入選發現重複者,主辦單位得擇一刪除。

評選標準:
1.評審標準將依據參賽作品的構圖 (40%)、創意 (30%)、攝影品質 (30%) 來進行評選。
2.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提出異議。
3.主辦單位將在 2011 年 8 月 15 日前主動通知得獎者,連絡相關展覽得獎事宜。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2.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 (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與居留證) 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3.依稅法規定,凡獎項市值超過 20,000 元,得獎者需預先繳納 10% 之稅金 (外籍人士不論獎項之市值,需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稅金),方得領取獎品。

活動網站:http://culture.skm.com.tw/event/2011photo/index.htm

2011年6月17日 星期五

救國團 60 週年團慶 LOGO 徵選

 


一、活動緣起:
救國團要過 60 歲生日了,特別邀請青年朋友們發揮創意,構思救國團 60 週年的 LOGO,以代表未來青年的希望與創造力,為救國團 60 週年活動開啟新頁。

二、主辦單位:
中國青年救國團
簡介: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公益社團法人,以「親切、自然、實在、用心」的工作理念,針對青年需要,規劃辦理各項教育性、公益性、服務性及健康性活動。救國團自始至終都以「寓教於樂,提升青年健康與品格」為努力方向,全力發展「人才培訓中心、休閒育樂中心、諮商輔導中心、社會教育中心、探索教育中心及觀摩交流中心」六大核心工作。

三、參加對象:
凡對於設計有興趣之學生及青年朋友皆歡迎踴躍參加。

四、徵選主題:
設計慶祝救國團成立 60 週年 logo。

五、活動時程:
郵寄光碟收件:即日起 ~ 2011 年 8 月 15 日止 (郵戳為憑)
評審評選:2011 年 8 月 22 日 ~ 9 月 26 日(選出 30 件候選作品)
Facebook 人氣王票選:2011 年 8 月 30 日 ~ 9 月 28 日
評選結果公佈:2011 年 10 月 4 日,詳見救國團全球資訊網 http://www.cyc.org.tw/,獲獎者另以電子郵件通知,並以新聞稿發布於媒體與本團官網。
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六、作品規格:
(1)所有檔案名稱,請依規定命名,命名方式:姓名 LOGO. 附檔名
光碟中請附上:
1.作品原始檔 ○○○ LOGO.ai (或 eps)
2.○○○ LOGO.jpg (上述 ○○○ 為參選者姓名之舉例,實際參選者須與報名資料相同)。
(2)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章,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圖形大小以寬 15cm * 高 15cm 為限,並需考慮便於放大 、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
(3)平面圖稿及說明:以彩色稿為限,並附上標準色彩及字體說明、設計理念說明(250 字以內)。
(4)作品光碟: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pixels / inch,螢幕模態 / 顏色:RGB,CMYK,請提供兩種規格原始檔,並另存 jpg 檔。請以參選者姓名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正面註明參選者姓名。

七、收件規定:
(1)請至「中國青年救國團全球資訊網」網站 http://www.cyc.org.tw/,從首頁連結本活動報名網頁及下載活動辦法。
(2)收件截止日:2011 年 8 月 15 日止 (郵戳為憑)。
(3)交件時請備齊以下物件
1、報名表,請列印為 A4 大小。
2、作品繳交規格圖 ,請列印為 A4 大小。
3、作品光碟。
(4)交件方式:將上述所列資料及物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 104 中山區松江路 219 號,救國團總團部研發會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救國團 60 週年 LOGO 徵選活動」字樣。

八、參賽獎項:
1.評選評選會議:
評選會議中選出30件作品,其作者可獲得4G隨身碟一個。
2.Facebook 人氣票選:
於救國團 60 週年 Facebook 臉書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cyc60 選出網路人氣王一名,可獲得精美禮品一份。
3.評選結果:
(1)第一名,獲得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2)第二名,獲得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獲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4)佳作三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壹千元整及獎狀乙紙。
註:二人及以上之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九、評選指標及標準:
‧主題意象契合性 40%:表達內容與本活動目的之主題表現與創新性
‧色彩及整體美感 A 15%:標識設計協調性與風格
‧色彩及整體美感 B 15%:標識色彩表現性
‧圖像意義 15%:圖像應用性
‧網路票選 15%:依據網路票選之

十、注意事項:
(1)所有徵選稿件及作品請參選者自行備份,概不退稿。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2)參加投稿與票選者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若因登錄認證資料不實或筆誤,致主辦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得獎者將以書面通知,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3)得獎作品將公告於本團網站。
(4)入選作品於頒獎前,參選者應與救國團依著作權法規定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拒絕簽訂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本團對該作品擁有刪改、編輯、印製、改作、宣傳及刊登之權利,不另致報酬。
(5)徵選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7)凡報名參選者,均視為同意本辦法一切規定。
(8)本活動競賽之獎金應扣繳稅款部分,均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規定辦理。
(9)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公布事項以網站內容為準;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10)聯絡人及電話:救國團總團部研發會李俐燕小姐,(02)2502-5858 分機 506。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yc.org.tw/NewsDetail.asp?ID=5056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2011 臺北數位創作競賽

 


參賽資格
1.個人或團隊,皆可報名參賽。
2.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且為 98 年 6 月以後創作、非商業用途之作品。
3.曾參與政府主辦之其他相關競賽獲得單一獎項獎金達 5 萬元 (含) 以上,或獲得政府補助製作、輔導製作之作品,不得角逐臺北特獎及金銀銅獎。(須提交作品著作權與參賽履歷切結書)

競賽主題
競賽之創作主題分為三類。說明如下:
1.臺北市特色風貌與城市意向。
2.臺北市商圈、市場等特色產業及景點(如西門町商圈、南門市場、北投溫泉、陽明山國家公園等)。
3.人文關懷、環境保護及節能省碳。

活動時程
收件截止日期:100 年 10 月 11 日
初審入圍名單公佈:100 年 10 月 25 日
得獎名單公佈:100 年 11 月 10 日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100 年 11 月 15 日

競賽組別及繳件規格
◎數位平面創作組
作品範圍:
不限創作工具軟體,可以數位形式的數位設計、數位攝影、漫畫、數位繪畫等風格呈現。單一主題作品 3 ~ 5 幅之數位平面影像系列稿件,整體呈現故事性的作品概念。
繳件規格:
1.作品光碟 DVD 乙式 2 份,內含:
‧上傳格式:JPEG 格式 / RGB 色彩 / 800 x 600 pixels / 300KB 以內。檔名依序採流水編碼。
‧輸出格式:A4 尺寸;黑白稿以點陣圖方式製作 / 600dpi / TIFF;彩色稿 / 300dpi / CMYK 色彩 / TIFF 格式。檔名依序採流水編碼。
‧作品創作理念說明:PDF 格式。
2.紙本列印輸出乙式 1 份,內含:
‧參賽同意書切結書 (含著作權聲明及作品參賽履歷)、作品創作理念說明。
‧各幅作品單獨輸出於 A4 尺寸紙本,橫式合裱貼於 8 開 (27.2 X 39.3 公分) 卡紙,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數位動畫創作組
作品範圍:
不限創作工具軟體,表現方式可採 2D、3D 或合成(如紙黏土拍攝合成)。長度 2 分鐘以上,含片頭片尾,720 × 480 像素之 NTSC 規格或以上。
繳件規格:
1.作品光碟 DVD 乙式 2 份,內含:
‧動畫作品。(除原格式外請另輸出 mpeg 4 格式)
‧作品截圖 5 張 (上傳格式):JPEG 格式 / RGB 色彩/ 800 x 600 pixels / 300KB 以內。檔名依序採流水編碼。
‧作品截圖 5 張 (輸出格式):A4 尺寸 / 300dpi / CMYK 色彩 / TIFF 格式。檔名依序採流水編碼。
‧作品創作理念說明:PDF 格式。
2.紙本列印輸出乙式 1 份,內含:
‧參賽同意書切結書 (含著作權聲明及作品參賽履歷)、作品創作理念說明。
‧共計 5 張作品截圖,每張作品截圖單獨輸出於 A4 尺寸紙本,橫式裱貼於 8 開 (27.2 X 39.3 公分) 卡紙,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手機加值應用創作組
作品範圍:
可運用不同的工具軟體來製作,但最後需在手機之作業系統平台下執行。(須具趣味性、遊戲性、益智性及健康性)。
繳件規格:
1.作品光碟 DVD 乙式 2 份,內含:
‧作品 DEMO 影片 3 分鐘,影片開頭及結尾請用規定之 JPEG 圖檔(請填寫正確之作品名稱,作品序號。),解析度為 1280 * 720,格式可為 AVI、MPEG 或 WMV。
‧作品截圖 5 張 (上傳格式):JPEG 格式 / RGB 色彩 / 800 x 600 pixels / 300KB 以內。檔名依序採流水編碼。
‧企劃書 (含使用手冊):PDF 格式,請依據格式撰寫。
2.紙本列印輸出乙式 1 份,內含:
‧參賽同意書切結書 (含著作權聲明及作品參賽履歷)、作品創作理念說明。
※通過初審之參賽隊伍,須於複審前備妥下列資料,並於複審時進行簡報及實機操作。
1.紙本列印輸出,內含:
‧企劃書 (含使用手冊) 以 A4 尺寸輸出裝訂成冊,封面註明:競賽名稱、作品編碼、作品名稱。乙式 6 份。
2.手機程式碼及簡報檔案:
‧約 5 分鐘之簡報乙式,並自備簡報展示用之筆記型電腦,於複審會議中扼要說明本作品。
‧複審不接受以模擬器執行之作品,手機程式碼需安裝於實際手機中,於複審會議中提供至少 1 台可運作之實機,供評審委員進行測試。

繳件注意事項
開放報名日期:100 年 6 月 10 日
收件截止日期:100 年 10 月 11 日
※一律採線上報名、郵寄繳件方式進行。
線上報名:登錄競賽活動網址填寫報名表,取得報名編號。
作品上傳:將作品依檔案上傳格式規定上傳至活動網站,並於線上填寫參賽同意書切結書 (含著作權聲明及作品參賽履歷)、作品創作理念等,取得作品貼標。
作品寄送:將作品貼標列印後附貼於作品光碟(乙式 2 份)上,連同紙本列印輸出格式(乙式 1 份,請參考各組繳件規格資料),親送或掛號寄送至收件地址。
取得收件回條:由競賽活動執行單位以 email 方式(親送者得另收取紙本收件回條)回覆,報名繳件即完成。

收件資訊
收件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2011 臺北數位創作競賽活動執行小組」
聯絡窗口: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創意產業事業部李小姐,分機 6175;6175@cpc.tw;吳先生,分機 8733;8733@cpc.tw

評審方式
分資格審、初審、複審及綜合審查等四階段。說明如下:
1.資格審:審查如資格、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與否等。
2.初審:通過資格審之作品,由評審依評分決定是否通過初審。
3.複審:通過初審之作品,由評審依評分決定各組得獎作品。
4.綜合審查:由評審委員會確認最後得獎順序。
各組作品按「創意性」、「技術性」、「應用性」及「藝術性」等項目依配分佔比進行評分。說明如下:
‧創意性 35%:
1.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2.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技術性 35%:
1.相關技術的熟練程度
2.創新技術手法使用
3.手機加值應用創作組以程式 / 美術 / 音效 / 介面,作為此評分項目之評分重點。
‧應用性 15%:
1.作品是否符合市場趨勢
2.作品是否具有商業應用市場開發價值
‧藝術性 15%:
1.作品所呈現之藝術表現
2.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感與完整度

獎勵辦法
競賽共設立 6 類獎項,獎勵包含頒發獎座、獎狀或禮券,分別由臺北市政府或贊助企業頒發。
1.由臺北市政府頒發:
各組依評審標準,以符合臺北意向、特色商圈及景點等與行銷臺北相關主題之作品最高分者,設立臺北特獎;各組金、銀、銅獎取各組總分前 3 高分者分別獲得,臺北特獎、金、銀、銅獎不重複獲獎;佳作由評審於各組入圍作品中選出總分次高於前 3 高分者各2名表揚以資鼓勵。以上共計頒發獎座 12 座、獎狀 18 只及價值 42 萬元之禮券或等值獎品。
2.由贊助企業頒發:
企業獎由贊助企業從評審推薦作品中挑選核定得獎者,並得視推薦作品狀況決定各組名額與獎金分配。企業獎得獎者將獲頒獎狀及獎金 15 萬元(或等值商品)。企業獎得獎者得以與其他得獎者相同。
※單一個人或團隊可於單一組別多件參賽,但臺北特獎、及金、銀、銅獎不重複獲獎。佳作及企業獎不受限制。
※針對得獎者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

獎項
◎數位平面創作組
‧臺北特獎:1 名,頒發 6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金獎:1 名,頒發 2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銀獎:1 名,頒發 1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銅獎:1 名,頒發 6 仟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佳作:2 名,各頒發 2 仟元禮券及獎狀
◎數位動畫創作組
‧臺北特獎:1 名,頒發 10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金獎:1 名,頒發 4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銀獎:1 名,頒發 1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銅獎:1 名,頒發 6 仟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佳作:2 名,各頒發 2 仟元禮券及獎狀
◎手機加值應用創作組
‧臺北特獎:1 名,頒發 10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金獎:1 名,頒發 4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銀獎:1 名,頒發 1 萬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銅獎:1 名,頒發 6 仟元禮券、獎座及獎狀
‧佳作:2 名,各頒發 2 仟元禮券及獎狀
◎企業獎
頒發獎狀,由贊助企業核定各組名額與獎金或獎品分配。(預計為 15 萬元或等值商品)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需於規定日期限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將參賽作品與文件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
2.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需詳列團隊人名以利得獎相關作業,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而代表人亦應取得其他團員之授權書。
3.所參賽之作品不得作為商業用途或曾授權第三者使用,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隱匿違反參賽資格限制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及獎勵品,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5.參賽作品若有侵犯或損及其他第三人商譽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6.無論個人或團隊之參賽作品均需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與追回獎項及獎勵品。
7.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之侵害,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8.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予他人或其它單位,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項與獎勵品。
9.各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參賽個人或團隊創作者個別擁有,但主承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使用權權利。
10.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參賽同意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等相關資料。
11.參賽得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
1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勵品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勵品總額為限。
13.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規定依法申報或繳納所得稅。
14.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5.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勵品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16.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參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瞭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
17.為推廣本競賽,手機加值應用創作組之獲獎作品,需提供至少乙式之免費版本,無償供主辦單位置於網路平台供公眾下載使用,並不得索取任何相關費用。

活動網站:http://www.tdda.org.tw/

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農村再生圖徽設計競賽

 


壹、活動宗旨
農村再生條例已於去(99)年 8 月 4 日總統公布施行,為將農村再生政策及其精神意涵推廣至全國,期讓更多農村社區居民與各級機關學校瞭解農村再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爰舉辦本競賽活動,由全民發揮創意將農村再生的精神融入圖徽中,未來更能透過圖徽統一識別農村再生、擴大農村再生推廣效益,讓全國民眾共同推動進而參與農村再生,期達到推廣宣導之目的。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二、承辦單位:碩泰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參、報名資格
個人及團體均可以報名參加,惟團體需推派一人為代表。
一、個人報名:凡中華民國國民,不限年齡皆可報名參加。
二、團體報名:各公司行號、立案社團組織、農村社區組織皆可報名參加。

肆、評審方式
一、初選:
主辦單位於所有稿件中選出 15 件入圍作品,供民眾進行投票。主辦單位得依參選作品水準,酌予增減入圍作品件數。
二、決選:
主辦單位代表及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議評定入圍作品之決選成績。
三、總成績:
決選成績佔 70%,票選結果佔 30% (網路 15%、社區民眾 15%);於票選結束後,統計總成績,由入圍作品中取最高前 3 名。
四、評審小組:
(一)將由主辦單位推派 3 位代表,並邀請專家學者 4 位,組成 7 位評審小組,並由主辦單位指定1名或由委員互選1名代表為召集人。
(二)評審時應有總額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之外聘專家學者應至少 2 人且不得少於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
伍、評審標準:
一、主題切合度 40% - 設計的作品與農村再生的精神符合的程度。
二、應用性   30% - 作品爾後用在宣導品及推廣品的衍生設計實用性。
三、創意與創新 20% - 創新思維思考,呈現農村再生圖徽的新風貌。
四、設計理念  10% - 設計作品的設計樣式涵意。

陸、獎項及獎金
一、總成績獎項 / 獎金:
於 15 件入圍決選作品評選出總成績前 3 名作品,並頒發獎金與獎狀(牌),以玆鼓勵。
(一)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牌)1 幅。
(二)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牌)1 幅。
(三)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牌)1 幅。
二、票選獎項 / 獎金:
另增加 1 名票選人氣王頒發獎金與獎狀(牌)。
人氣王:1 名,票選得票數最高之作品作者,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牌)1幅。

柒、活動期程
一、徵稿期間:即日起至 100 年 6 月 2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民眾票選:100 年 7 月 4 日起至同年 7 月 18 日截止。
三、得獎名單公佈:100 年 7 月 29 日前公布於活動網站,同時以新聞稿發布於媒體與農委會及本局等官網,並擇期頒獎。

捌、參賽方式
一、參選作品請以彩色稿呈現(黑白稿輔以色彩說明者,視同原設計為黑白色),並請列印或手繪於 A4 直式規格表上,圖形須含「農村再生」四字,設計作品大小請以寬 15cm * 高 15cm 呈現,並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導製作物上,不符以上規定之作品視同放棄不予評分。
二、每人或每團體參賽件數不限(但至多只能獲獎 1 件,並以最高獎項計算)。
三、參選作品一律郵寄投稿;請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swcb.gov.tw 及農村風情網連結網站 http://www.rural.com.tw/logo 下載報名表格及作品設計規格表,報名表請確實填寫並將參賽作品描繪於作品設計規格表,一併郵寄至「台北郵政第 26-1052 號專用信箱」收,註明「農村再生圖徽設計」參賽作品。
四、參賽之作品需屬原創,未曾發表,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有違者將立即停止其參賽資格,並需自行負擔後續衍生之法律問題。

玖、票選活動
一、網站票選(占總成績 15%):
請至活動網站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swcb.gov.tw 及農村風情網 http://www.rural.com.tw/logo 連結網站參加票選,每人每日上網投票以 1 次為限,每次投票至多可圈選 3 個參賽作品,以維持票選結果公平。本局將於頒獎典禮上由參與投票名單中,電腦隨機抽出1名贈送 1 台 i-pad。
二、農村社區票選(占總成績 15%):
於票選期間,將入圍初選 15 名參賽作品併同投票單,發送至 6 月 30 日止參與培根計畫之農村社區,讓農村社區居民參與投票,每社區投票單上至多可圈選 3 個參賽作品。本局將於頒獎典禮上由參與投票名單中,邀請長官抽出 1 名贈送 1 台 i-pad。

拾、注意事項
一、獎項名額,得依評審決議並列或從缺,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二、本活動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底稿。
三、參賽者與票選者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若因登錄認證資料不實或筆誤,致主辦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
四、報名表中需闡釋創作理念,報名者需簽屬著作權同意書。若多人共同報名(例:公司行號、立案社團、農再社區...等),需推派一位代表簽屬著作權同意書;爾後該作品如得獎,其奬金之分配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六、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應配合主辦單位填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辦理相關手續,拒絕提供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並追回其獎項。
七、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留刪改、印製、宣傳、重製、公開展示、播放及不限時間、地點、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入圍初選之作品,將發送初選入圍證明書。
九、農委會暨所屬機關員工可參賽,參選作品若獲選前3名,可由機關給予行政獎勵但不得領取徵件獎項及獎金,亦不得領取票選活動獎品。
十、本競賽之獎金或給與應扣繳稅款部分,均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規定辦理。
十一、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公布事項以網站內容為準;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swcb.gov.tw 及農村風情網 http://www.rural.com.tw/logo 連結網站,請隨時上網查閱。洽詢電話:(02)27031926 許小姐。
十二、本活動所指農村再生政策及其精神意涵請參照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swcb.gov.tw 及農村風情網 http://www.rural.com.tw 相關資料。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rural.com.tw/logo/index.html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2011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

 


一、徵件說明:
新北市充滿了多采多姿的景物與文化能量。從自然美景、地方美食、工藝文化,應有盡有。鶯歌的陶瓷、三峽的藍染、水金九地區的金屬工藝、淡水的琉璃、八里的石雕、烏來的泰雅原住民編織等...這些豐沛的素材,與在地生活和地理景觀渾然天成地融合,正如同令人垂涎三尺的在地美食,充滿精彩絕倫的創意能量,及源源不絕的靈感。
第一屆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將以「餐廳廚房」為主題,期待參賽者們結合新北市各地工藝、人文景物、自然風貌,以及在地專屬的風味,設計出既能呈現新北市地方特色,又符合現代人生活的廚房餐廳用品,將具有新北市特色的作品行銷全國,甚至推廣於國際的舞臺上。
決選入圍者之作品,將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 ~ 10 月 20 日於新北市「美麗永安生活館」展出,並接續於同年 10 月 22 日 ~ 10 月 31 日在「2011 臺北世界設計大展」呈現,並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國內外行銷事宜,歡迎您一同加入設計的行列。

二、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所組成之團體,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設計類型。

三、作品資格:
‧每隊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作品概念須融入新北市地方文化特色。
‧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

四、報名期間:
即日至 7 月 18 日 17:00 前,逾期不受理。

五、報名程序:
(一)初選資料繳交:
請於報名時間內,完成線上報名,並將以下 4 項資料親送或寄至:100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 89-6 號 2 樓台灣設計師連線收(請於信封上註明【2011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展-投稿作品】)
1.設計圖說裱版:
設計圖說包含設計表現圖與文字說明。
‧請將作品與圖說資料張貼於:A3 尺寸大小(420mm x 297mm)的厚紙板(1mm)裱版,且 1 張裱版最多放置 2 張圖說(角度)資料。
‧張貼須平整不超過裱版版面。
‧裱版正面不得有任何作者資料等相關文字。
2.報名表:
請於官網下載,填寫完成,列印並檢附相關文件,貼於裱版背面。
3.參賽同意書:
請於官網下載,列印簽名後,連同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4.作品電子檔光碟:
需附作品原尺寸,圖片解析度 300dpi .JPG 格式光碟 1 張,光碟內需含有作品完整圖說及報名表電子檔。
(二)初選結果公佈:
1.初選結果將於 7 月 29 日(二)前公告於官網,並以 E-mail 方式通知各參展者。
2.初選入圍者,辦理單位將提供 2,000 元材料補助費用,並告知決選時間及決選簡報須提供資料。
(三)決選:
1.初選入圍者,須於 8 月 22 日 17:00 前,將作品照片及文字概念(依提供之格式)親送或寄至執行單位。
2.決選當天(時間另行通知,預計於8月下旬),參賽者需親至現場進行簡報,並攜帶依照原設計圖製作之作品模型於現場呈現說明。
3.簡報完成後,作品模型需交由執行單位保管,以規劃後續展出。
(四)決選結果公佈:
決選名單預計將於 8 月 26 日(二)前公佈。

六、評審原則:
‧設計概念(40%)
藉由新北市各地之工藝與文化特色意涵為發想、針對現代在地家居生活飲食觀察之設計思維。
‧產品創新(35%)
作品設計概念、造型美感、工藝材質應用、實用功能等概念上之創新突破。
‧市場潛力(15%)
作品未來於市場的銷售潛力。
‧量產可能(10%)
作品於技術面上,實際被量產與成本控制的可行性。

七、獎項與獎金(新臺幣):
金獎:1 名,獎金 28 萬元
銀獎:1 名,獎金 15 萬元
銅獎:1 名,獎金 10 萬元
佳作:5 名,獎金 3 萬元
優選:10 名,獎金 1 萬元
最佳創意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水果籃一組
最佳人氣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水杯架一組
最佳時尚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炸物盤一組
最佳實用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泡茶組一組
評審團鼓勵獎:8 名,獎盃一座、精美咖啡杯一組
備註:每位得獎者均可獲得「2011 台灣設計師週 VIP 票券」2 張

八、聯絡窗口:
台灣設計師連線 【2011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徵件小組
聯絡人:邱小姐
電話:02-2389-6637
E-mail:ntpcdesign@twdw.org

九、參賽相關規定:
‧辦理單位所屬人員不得參賽。
‧參賽者須依簡章規範詳填各項資料,資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以團隊名義參展者,須指定代表人全權處理有關競賽事宜。
‧參賽作品須由本人(團體)創作,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律情事,如有抄襲或仿冒,得經評審委員會裁決認定後,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發給之獎狀、獎金。
‧參賽者所提送之書面文件資料,請自行留存備份,評審結束後不予退回。
‧參賽者需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不符規定之作業時間等相關規範而遭主辦單位淘汰時,不得提出異議。
‧不得將作者簽名、資料、標誌符號等可識別作者身分之圖像或文字呈現於裱版正面,違者取消資格。
‧參賽作品之遞送,請予適當保護,凡因運送過程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之一切損失,辦理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佈得獎作品之照片、設計圖、說明文字、錄影,以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入圍作品,須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 ~ 10 月 31 日配合相關展出,作品將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 11 月 30 日前寄回。
‧獲獎前三名以上作品之著作人格權為作者持有,著作發表權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與設計者共同持有,並無償提供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關宣傳、巡迴展出、專刊出版、教育推廣等展演使用。
‧獲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活動網站公告,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獲選者須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申報所得,如未於頒獎當日領獎,請至主辦單位親自領取。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範。
‧本競賽要點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得以適時修改,並於活動官網公告周知,不另行個別通知。

十、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工作室
贊助單位:Toast 日日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網站:http://web.culture.ntpc.gov.tw/design2011/index.html

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第三屆學學獎 - 綠色覺醒

 


競賽主題
綠色覺醒
一個善念、一個行動,改變地球!
全球氣候變遷議題燃燒,綠色環保概念正改變所有人的工作與生活,第三屆學學獎以「綠色覺醒」為主題,邀請設計師、藝術家、建築師、科學家、企業家、媒體人、社會志工、學校師生以及環保達人等各界人士的參與,使大眾能因獎項成果的發表,觸發綠色生活的覺醒,永續綠色環境的維護。
歡迎傳播媒體、社會團體、企業公司、學校師生以及個人踴躍報名。

徵選組別
綠色媒體報導組:為鼓勵媒體製作綠色環保新聞報導,特別設立媒體報導獎,歡迎傳媒工作者報名參加。
綠色環保產業組:為鼓勵企業投入綠色環保產業,特別設立環保產業組,歡迎從事綠色產業之企業報名參加。
綠色公益行動組:為鼓勵社團推動綠色環保工作,特別設立公益行動組,歡迎基金會及公益團體報名參加。
綠色創意實驗組:為鼓勵學校推動綠色環保學程,特別設立創意實驗組,歡迎學校師生組隊報名參加。
綠色環保達人組:為鼓勵個人實踐綠色環保生活,特別設立環保達人組,歡迎以具體行動推動綠色環保的個人、部落客版主報名參加。
特殊貢獻獎:為鼓勵個人或團體為綠色議題奮鬥不懈,特別設立特殊貢獻獎,歡迎各界人士提名推薦對台灣綠色環保有特殊貢獻的個人或團體(關於特殊貢獻獎之推薦辦法請按此)。

獎項獎金
各組均取影響力獎及創意獎共 2 名,特別獎 5 名;特殊貢獻獎 1 名。
影響力獎:1 名,獎金 10 萬元,「學學獎」獎牌一個及獎狀一紙
創意獎:1 名,獎金 5 萬元,「學學獎」獎牌一個及獎狀一紙
特別獎:5 名,獎金 1 萬元,「學學獎」獎狀一紙
特殊貢獻獎:1 名,獎金 10 萬元,「學學獎」獎牌一個及獎狀一紙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凡競賽獎金或獎品,由主辦單位代扣 10% 所得稅

評選標準
‧理念  25%
‧創意  25%
‧影響力 25%
‧實踐力 25%

評選流程
1.徵件期間:05 / 01 - 09 / 15
即日起至 9 / 15 止,本次徵件以線上報名方式進行,參賽者需完成線上註冊、報名繳費,以報名成功確認信 (Email) 為憑,並將相關附件 (影音作品光碟),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207 號 10 樓),註明「第三屆學學獎」工作小組收,以完成報名程序。
2. 初選:09 / 20 - 09 / 30
聘請國內外知名專業人士進行初選評審。
3. 初選入圍名單公告:10 / 05
主辦單位將於第三屆學學獎官方網站公告各組初選入圍名單,並以 E-mail 方式通知入圍者。初選入圍者需於 10 / 12 前,提供決選簡報檔 email 至主辦單位信箱 awards@xuexue.com.tw
4. 決選:10 / 15 - 10 / 25
聘請國內外知名專業人士進行決選評審。
5. 得獎名單公告:11 / 01
主辦單位將於第三屆學學獎官方網站公告各組得獎名單,並以 E-mail 方式通知得獎者。
6. 發表及頒獎典禮:12 / 10 (學學文創志業五周年慶)。

得獎者權利與義務
1.特殊貢獻獎之推薦者將同步公佈於「第三屆學學獎」得獎名單中。
2.各組之影響力獎、創意獎得主,均將受邀參與學學五周年慶活動,並於設計師交流之夜 Pecha Kucha Night 發表。
3.得獎者同意基於「學學獎」推動國際社會關心議題之宗旨,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得獎人肖像及得獎作品之各項資料,於非商業用途原則下,進行重製、編輯,公開播送、散佈於相關宣傳出版品,並安排媒體報導。
4.決選作品將於展期結束後,由得獎者自行取回。如於 2012 年 1 月 15 日前未取回作品,則視同放棄取件。
5.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規劃國內外媒體報導,並受邀於學學發表。

活動網站:http://www.xuexue.tw/2011awards/

文創烏托邦 - 慕夏風流行時尚服裝設計大賽

 


一、活動目的
為慶祝我國建國 100 年並迎接台灣創新設計啟動年的到來,擬藉由「商業設計之父- 慕夏」創作品亞洲巡展來台機會,規畫辦理“慕夏風流行時尚設計大賽”,以文化展覽素材融合時尚服飾需求,推動全民發揮創意設計的整合加值概念,進而融入生活美學及全民藝術教育,帶動台灣流行時尚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讓國際社會同步感受到台灣「創意設計之島」的創新活力與能量。

二、關於慕夏 Alphonse Mucha
慕夏 (Alphonse Mucha,1860 ~ 1939),為捷克最具國際知名度的藝術家之一,也是新藝術(Art nouveau)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慕夏的作品強而有力,富含裝飾氣息的新藝術繪畫 - 美麗的女體、裝飾性的花朵、流水般的長髮,以及顏色鮮豔又不失和諧的色彩運用,通常充滿著花卉以及其他植物的元素,瀰漫著繁複、寓意深奧而象徵性的結構,包括拜占庭式、凱爾特式、日本式、洛可可風、哥德式、猶太教與捷克民藝的各種元素,以仿馬賽克鑲嵌為背景,加上炫麗誇飾的華服、珠寶首飾、阿拉伯紋飾等,再以風格化的輪廓線修飾補強。慕夏所塑造出來的意象,如化妝、髮型、波西米亞風的服飾、首飾、家飾等,不僅是上流階層婦女們所熱衷搶購的商品,更是巴黎民眾競相模仿的設計風格。時至今日,流行時尚界的波西米亞風格服飾、紋飾、髮型、化妝、造型、居家生活設計等,以及許多動漫圖像設計,依舊流露著「類慕夏」的強烈設計風格。

三、主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故宮博物院、祥瀧股份有限公司、雙瑩文創
協辦單位:實踐大學服裝設計學系、輔仁大學織品服裝學系、嶺東科技大學流行設計系、樹德科技大學流行設計系、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時尚設計系、伊林模特兒經紀公司、ELLE國際中文版雜誌

四、競賽主題
以「慕夏風格」為主題方向,自行設計時尚服飾與創作,創造加值應用與市場商機發展。

五、參賽資格
國內設計師、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均以個人名義接受報名,唯參賽作品需為不曾公開過作品。

六、活動期間
(一)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1 日止
(二)初選評審日期:2011 年 6 月 5 日 (星期日)
(三)決選評審日期:2011 年 6 月 20 日 (星期一) 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匯堂場地辦理

七、報名方式
(一)資料索取:請於活動網站下載報名簡章、報名表及相關資料。
(二)報名費用:本活動免報名費,參賽者需自行負擔掛號郵寄相關費用。
(三)寄件作品:檢附 (a) 報名表、(b) 參賽承諾書、(c) 設計作品說明表、(d) 正反面衣畫稿設計稿、(e) 正反面平面機械圖、(f) 完成作品共乙件,資料不全者不予通過初審。(報名表需自留影本,若獲選參加決選時,須附影本以便查驗) 報名表、作品電子檔 (光碟)、參賽承諾書乙份。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1 日止 (親送及郵件寄達日均以 6 月 1 日下午六點截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收件地點:祥瀧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北路六段 195 巷 15 號,電話 (02) 2833-7060

八、競賽辦法
(一)初選
1.初選採書面及設計作品同時評選方式進行。
2.於報名同時繳交報名表、一套女性慕夏風流行時尚服飾設計稿、作品說明書及設計完成的作品。
3.本階段之設計須合乎於競賽主題及規格要求,評審團將依服飾設計稿及設計完成的作品進行計分,評選 20 組參賽者入圍決選,並以電話通知入圍者。
4.初選入圍名單並公告於活動網頁上,請參賽者自行上網瀏覽。
5.2011 年 6 月 18 日 (星期六) 將於台北舉行決選說明會,入圍者須參加說明會,並將入選作品攜回調整修改,如無特殊理由不參加者視同棄權論。
(二)決選
1.入圍的 20 名組作品,將依序由模特兒穿著參賽服飾走秀展示,由評審團進行評分。
2.決選當天動態走秀展示之呈現方式、音樂選擇,以及模特兒化妝造型,將由主辦單位統籌辦理。其他相關配飾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3.入圍決選的參賽者,必須參加前一日彩排預演,以及當日動態發表會與頒獎典禮,如無特殊理由不參加者視同棄權論。
(三)獎勵內容:
第一名:壹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 (含稅),獎狀乙張。
第二名:壹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含稅),獎狀乙張。
第三名:壹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含稅),獎狀乙張。
佳作:伍名,獎金新台幣陸千元 (含稅),獎狀乙張。
得獎作品將安排展示於故宮博物院「新藝術烏托邦 - 慕夏大展」特展文創商品區展示。

九、作品規格
(一)使用素材、技巧及創意設計不限。
(二)使用之素材應顧及人體安全,請妥善製作以不傷害身體為原則,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請參閱「作品說明表」格式 (A4:21cm × 29.7cm 影印紙),並務必簡略說明服裝的主題、主題說明、設計理念、素材說明等創作意涵,全文不超過 800 字,一律以電腦繕打並附上電子檔,否則不予通過初審。
(四)請參閱「設計稿」格式 (A4:21cm × 29.7cm 西卡紙),包括著色衣畫稿以及平面機械圖,並依主題設計一套服裝,做成設計稿及完成作品。
(五)設計稿及作品說明表上請勿標示任何記號 (例:參賽者的姓名),違者不予通過初審。
(六)參賽設計圖稿嚴禁抄襲及盜用,違者不予計分。
(七)參賽設計圖稿及作品說明表請自行影印備份,所有參賽稿件主辦單位不負退件及保管之責。
(八)未入圍決選的作品成衣,請參賽者依選項辦法取回,否則由主辦單位處置不得異議。
(九)參賽作品需自備保護套、衣架及完整配件,如有特殊穿法,請詳述穿法並附作品正、反面照片各一張。
(十)參考尺寸表:(單位:英吋) (女模特兒身高約 170 公分左右)
‧肩寬 15.5-16
‧胸圍 33-34
‧腰圍 25-26
‧臀圍 35-36
‧背長 15.5-16
‧袖長 22-23

十、評審標準
(一)評審團由主辦單位負責邀請,務求評審作業具公平性及客觀性。
(二)初、決選評審標準總分以 100 分計,計分含:
‧文化特質及主題表達 40%
‧時尚創意設計感   40%
‧行銷市場性     20%
(三)評審規則
1.評審依評分標準針對各組進行評分,總成績為各評審所評之總分的加總,主辦單位將依總成績高低決定排名先後。
2.若總成績相同時,依序參酌各賽別之評審標準 (1) (2) (3) 各單項之高低成績,決定排名先後順序。
3.若分數仍相同時,由評審團開會決議之。
4.初選將選出 20 組合格者參加決選,合格標準由評審討論決定,必要時可減額或增額錄取合格者。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不得有違法侵權之情事,且未曾參加過其他機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參加比賽之設計作品於評選過程中若有不符本辦法規定,涉及抄襲或借外力協助參賽之嫌者,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參賽權,除追溯其法律責任並追繳頒發之所有獎勵。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座 (獎狀) 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二)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三)參賽者須填寫參賽承諾書,同意無條件讓渡得獎作品所有著作使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不另支付使用酬勞或其他權利金。
(四)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得獎作品須繳交 tiff 檔)。
(五)所有獲得獎金,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得代扣稅額。
(六)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七)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相關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或有修正,一切競賽規定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uchaart.com.tw/?html=p3&aid=21&id=1863&sid=1868

勞工保險局 100 年網路創意影像徵選

 


暑期求職、打工旺季即將到來,為增進社會新鮮人及打工一族對於個人職場勞保、勞退權益之關注,勞保局現徵求廣大創意好手們準備好錄影器材 (手機、DV、數位相機等具有錄影之設備皆可),將你的創意想法、或 Kuso 帶梗劇情拍成影像參加比賽,首獎作品獨得新台幣 10 萬元喔!參與票選還有抽獎機會,總獎項 234 組,高達 30 萬元價值的獎勵等著你,你還等甚麼?

活動名稱
勞工們‧開麥啦!勞保局創意影像徵求及票選活動

徵求題目
1.上班首日就應保勞保及提繳勞退
2.工讀 / 計時工作也應保勞保及提繳勞退

活動時間
徵稿投稿期間:5 月 13 日 ~ 6 月 13 日
開放票選期間:6 月 15 日 ~ 6 月 30 日
入圍作品決選 & 發表會:預定 7 月初

參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皆可報名或組隊參加
※本活動主辦單位及相關承辦工作人員、親友均不得參加

活動獎項
創意影像首獎 1 名:獎金 100,000 元 + 獎狀
創意影像優選 4 名:獎金各得 10,000 元 + 獎狀
創意影像佳作 13 名:獎金各得 5000 元 + 獎狀
票選抽獎頭獎 1 名:Apple iPad (Wi-Fi 16GB) 1 台
票選抽獎貳獎 15 名:勞保局 2G 紀念隨身碟 1 個
票選抽獎普獎 100 名:勞保局紀念 T-shirt 1 件
街頭票選普獎 100 名:勞保局紀念 T-shirt 1 件
※創意影像得獎人若有提列指導教授,將頒贈感謝狀
※本活動將擇期於街頭辦理票選,請期待!

作品形式及注意事項
1.參賽者自由製作 30 秒 ~ 3 分鐘長度的影片投稿,拍攝、製作及表現形式不拘,但主題需符合徵求題目精神。
2.參賽作品內容不得違背社會善良風俗,違者取消參賽者參與資格。
3.參賽作品不宜以隱喻、暗示或公開批評等方式攻擊特定人物、組織或企業,參賽者請務必留意作品言論所衍生之法律問題。
4.參賽作品所引用之素材 (包含影像、圖片、聲音、人物肖像等) 需符合著作權授權規範,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則取消參賽資格。

投稿辦法
1.參加者先將拍攝好之創意影片上傳至 YouTube 後,再進行以下作業
2.參加者須於「線上報名」頁面上填寫以下資料送出後即可參與活動。
3.填寫頁面基本資料,包含
‧代表人姓名、地址、email、聯絡電話
‧指導科系教授 (若有的話)
‧影片創作理念說明 (100 字以內)
4.於分享影片欄位上貼上 YouTube 的影片連結,並按下送出資料即可。
※所有入圍及獲獎作品,參賽者均必須繳交原始攝影檔案,違者可取消資格。
※為避免參賽者因作品離題、或政策內容認知錯誤造成落選遺憾,主辦單位工作小組將不定時調閱參賽者作品,若發生前述事項將會主動提醒參賽者,所以早一點投稿會比較保險喔。

評選作業
階段一 - 人氣評選:
工作小組於剔除掉不符參賽資格作品後,將其餘參賽作品掛上網站供民眾票選,並於截止日後排序出前 18 名做為下一階段複選作品。
※工作小組將隨時監控網路異常流量,網友切勿使用任何機器人外掛點擊程式,若因大量資料流造成數據異常時,主辦單位工作小組有權回朔資料或讓票選活動暫時離線,恕不另行通知。
階段二 - 複選作業:
工作小組取得進入複選作品之原始檔案後,邀請本局承辦相關業務之部室長官,依照「主題掌控」、「創意表現」兩大指標,遴選出前 5 名進入決選。其餘 14 名皆列為創意影像佳作。
階段三 - 會場決選及展示:
工作小組安排之 5 組 (位) 決選參賽者,於 7 月決選發表會中以 5 分鐘介紹自己作品。並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及本局長官共同現場票選,決定首獎 1 名及優選得主 4 名,並於現場表揚。

注意事項
1.參加者填寫資料、上傳參賽資料、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任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或得獎資格,若因此而造成主辦單位損失,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2.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參加者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3.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著作,如發現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及不雅作品之內容,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內容及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6.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未得獎作品同意主辦單位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
7.得獎者應於獲得得獎通知時,提供主辦單位該得獎作品之相關原始檔案,若得獎者無法提供或拒絕提供時,則視同參賽者同意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及其得獎資格。
8.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填妥依主辦單位要求之領獎文件後領取獎項,逾期則視為棄權,不再補發。領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先繳納 10%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權利,不具得獎資格。
10.本活動獎項若需寄送,僅限台澎金馬地區,若為區域外之得獎者,視同放棄該獎項。若因郵寄過程遺失或損壞得獎商品時,主辦單位不另行補發或更換該得獎商品。
11.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獎品並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2.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13.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之一通知中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填寫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時,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14.參加者若經查實利用攻擊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影響活動進行或參賽名次時,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參加者資格,或取消該得獎資格。若因而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應負賠償之責。
15.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參與活動之網友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
1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有任何損失均與主辦單位無關。
17.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所有變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lower-labor.url.tw/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第 2 屆桌曆創新設計大賞

 


競賽目的
主辦單位提供一個設計競賽的平台給全國各大專院校設計科系學生,讓學生在參與競賽過程中能夠發會巧思、創意,以及獲得鼓勵;更期望透過這樣立意良好的設計競賽,能夠讓印刷與設計產業人才,擁有實務經驗交流的管道。

競賽資格
國內台灣大專院校與高中(職)之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創意小組以 1 ~ 2 人為限。
(1)團隊作品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一人統籌負責參賽、代領獎金事宜。
(2)得獎者獎金之領取,一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競賽主題
本屆比賽主題不限由參賽者自行發揮,例如台灣地方特色、異國風情、旅遊、自然環保等主題皆可;製作的技法也不限,可以電腦插畫、手繪、攝影等,但最終須以「民國 101 年(西元 2012 年)桌曆」使用為主軸。

競賽說明
(1)尺寸規格:A 版型(11 × 15cm 直式)、C 版型(10 × 25cm 橫式)2 種。
(2)競賽內容:須包含封面及 12 月份之圖像雙面設計共 13 張,每個月份必須可查閱日期、星期、休假日之基本功能。
(3)使用材質:以健豪印刷現有之紙材、印刷、後加工技術為主,並須考慮未來量產之方便性。
(4)未來性:獲獎作品未來將以公版形式印製,請以世新大學為範例,於版面設計預留可加入顯示其公司商標、名稱、電話及地址等訊息之機制。
(5)量產性:獲獎作品將被量產因此獲獎的作品,必須要確認能以 CMYK 色彩模式印製、點陣圖沒有解析度不足等問題,參賽者更必須確認被量產品的作品沒有版權問題。
(6)其他說明:其餘詳細說明,請見競賽簡章其他篇幅說明。

競賽獎勵
(1)設計金賞壹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盃一座。
(2)設計銀賞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盃一座。
(3)設計銅賞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一座。
(4)創新佳作獎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5)創新入選獎 10 名:獎金新台幣 2 千元,獎狀 1 紙。

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5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報名資料請向執行單位(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索取或至第 2 屆桌曆創新設計大賞網站(http://gc.shu.edu.tw)下載即可。
(2)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 1 份
2.參賽者報名表 1 份
3.作者聲明書 1 份
4.著作權授權書 1 份
5.附件 (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1 份
B.作品資料
1.作品說明表一式 1 份
2.作品:請直接將桌曆製作完成並完整裝訂成參賽成品,一式 1 份
3.電子檔 (光碟) 1 份: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 PC 或 Mac 規格,須為以下三種格式之一:
‧pdf 檔:CMYK 色彩
‧eps 檔:CMYK 色彩
‧tiff 檔:解析度 300 dpi,CMYK 色彩
三、受理方式:
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執行單位 (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第 2 屆 - 桌曆創新設計大賞」字樣。

整體流程說明
一、所有設計作品必需裝訂成最後符合規定的尺寸,並於 6 月 15 日之前送達或郵寄
二、得獎名單公佈於比賽之官網並同時以書面通知得獎者。
三、頒獎典禮與作品之展覽將一併 10 月份同時舉辦。
四、 設計大賞獲選之作品,於評審公布與獲領獎勵後,由健豪負責生產印製。

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邀集平面設計專業人士、產品行銷、設計、通路及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小組,進行公開審查。
二、評審標準
‧創意 20%:作品應充分發揮創意, 充分表達主題含意「台灣美麗風光、地方特色文化及豐富多元的生活型態」等特質。
‧製作技巧 20%:正確使用印刷設計技術、色彩設定正確、運用適當軟體做好插畫、影像及編排設計並正確完稿。
‧字型暨版面設計 20%:運用適當字型、版面有適當留白、編排美觀而易讀、易於傳達主題,充分發揮圖文整合功力。曆文應有陽曆及陰曆標明在桌曆上。
‧作品完整性 10%:用適當軟體正確存檔、裝裱正確並繳交電子檔
‧市場力 30%:量產加工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並考慮其未來性。
三、評選結果公布
比賽結果於 100 年 6 月 25 日公佈於比賽官網中,並以書面方式通知得獎者。
四、退件作業
退件截止日逾期一個月後若未領回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一、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入選以上者事後若經人檢舉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並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明、獎金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二、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報名聯絡人。
三、獲評選為入選以上獎項之參賽作品,其完整著作財產權於領取參賽獎金、獎座/獎狀時,即同時移轉至主辦單位(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主辦單位得運用其圖稿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用途不另行通知。創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且得於其日後出版之個人著作目錄、個人網路部落格等方式收錄為創作目錄。第二屆健豪盃桌曆創新設計大賞執行單位(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得不限次、不限方式於教學展示、學系宣傳資料、學生實習改作、典藏資料庫及其他學校推廣用途之目的實施該獲獎著作,不另支付稿酬與授權金予創作人與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設計大賞獲評選為入選以上獎項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健豪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相關展覽、銷售會印製生產以供展示、銷售,需呈現作品之創作人姓名、單位。
五、參賽未獲評選為入選以上獎項之參賽作品,其著作財產權仍屬參賽人所有,執行單位(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須退還其著作權授權書。本項未獲評選為入選以上獎項之參賽作品,執行單位(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得不限次、不限方式於教學展示、學生實習改作等教學之目的實施該著作,不另支付稿酬與授權金予創作人,實施時須載明創作人名稱。
六、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七、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相關資訊:http://gc.shu.edu.tw/
簡章下載:http://gc.shu.edu.tw/pdf_news/race_10004121.pdf

Corel 亞太區擁抱影音新勢力影片剪輯大賽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2011 / 05 / 02 ~ 2011 / 09 / 30
票選時間:2011 / 05 / 02 ~ 2011 / 09 / 30
公佈得獎:2011 / 10 / 14

活動簡介
從 2011 年 5 月 2 日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Corel 邀請您參加亞太區擁抱影音新勢力影片剪輯大賽,不管是旅遊影片、婚禮 MV、寶貝成長日記、學校社團活動,都能成為最具震撼力的影音作品!即日起上傳最滿意的影片作品到 Corel Facebook 官方粉絲專頁,就有機會得到 iPad2 等大獎!

活動辦法
‧請加入 Corel 創意大學堂 Facebook 粉絲團
‧請使用「會聲會影 X4」將自選的影片或照片製作成包含精彩轉場特效、文字標題及背景音樂的動態影片內容。創作題材不拘,表現手法也無限制,惟影片內容若涉及非法暴力情色或抄襲他人智慧財產與肖像權作品之疑,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若您未使用會聲會影 X4 版本,現在就下載免費「會聲會影 X4」試用版參賽。
‧參賽作品長度以 120 秒內為限,不可超過兩分鐘。
‧首先,使用會聲會影內建之影片上傳功能,將影片直接上傳至 YouTube 或 Facebook 網站。
‧接著請到 Corel 大賽活動網頁上填寫報名表與填寫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若使用非會聲會影 X4 之功能工具製作或時間長度超出規範,作品將不予以列入評選影片資格,參賽影片的像素清晰度、播放流暢度也在評審範圍之列。

參賽者獎
公開組第一名:共計 1 名
iPad2 Wi-Fi 16G、Logitech C910 Full HD Webcam、Corel PaintShop Photo Pro X3 Ultimate
公開組第二名:共計 1 名
Wacom Intuos4 L、Corel PaintShop Photo Pro X3 Ultimate
公開組第三名:共計 1 名
Kingston SSDNow V100 64GB 固態硬碟、Corel PaintShop Photo Pro X3 Ultimate
學生組第一名:共計 1 名
iPad2 Wi-Fi 16G、Logitech C910 Full HD Webcam、Corel PaintShop Photo Pro X3 Ultimate
學生組第二名:共計 1 名
Wacom Intuos4 Wireless、Corel PaintShop Photo Pro X3 Ultimate
學生組第三名:共計 1 名
Kingston HyperX T1 DDR3 酷黑版三通道記憶體模組、Corel PaintShop Photo Pro X3 Ultimate
學生組最有潛力新生代導演獎第一名:共計 1 名
Wacom Intuos4 Wireless
學生組最有潛力新生代導演獎第二名:共計 1 名
Nikon COOLPIX P300
台灣區特別獎:共計 1 名
由台灣地區所有參賽者中抽出一名獲得 Wacom Bamboo Fun Pen and Touch (CTH-661)
香港區特別獎:共計 1 名
由香港地區所有參賽者中抽出一名獲得 UniArt 多媒體數位課程

投票者獎
投票按“讚”人氣王:共計 5 名
Corel T-shirt 與 8G 隨身碟

注意事項
‧凡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該參賽者之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拍攝之創作,且從未參加過其他比賽獲獎,同一影片不得重複報名。影片需無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嚴禁抄襲及仿冒,如發現有不符本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所有得獎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不得擅自更動或取下 YouTube 影片之標題及內容,否則依法追究。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播放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參與本活動者請真實正確填寫,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主辦單位保留審查得獎人得獎作品之原始檔案之權利。
‧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內容解釋、修改及取消之權利。
‧Corel 員工與家屬不得參加此活動。
‧參賽者同意並遵守 YouTube 使用條款 (http://www.youtube.com/t/terms) 。

活動網站:http://www.fever38.com/apps/contest/events/162

伊甸基金會捐款酷卡插畫徵選

 


關於伊甸基金會:
伊甸基金會創立於民國 71 年,由作家劉俠女士〈杏林子〉捐出多年稿費以非營利事業管理模式奠基成長,並以為身心障礙者發聲爭取權益開始,長期協助身心障礙者在就學、就業、安養等面向進行服務,進而跨入國際。

活動緣起:
為協助家有弱勢的失能家庭,伊甸基金會將於 2011 下半年於全台便利商店平台推出捐款條碼酷卡,突破以往捐款單形式,不再只是薄薄一張紙,不再侷限轉帳與匯款,進而推出更有意義與收藏價值的行動捐款卡,民眾只要先填妥付款資訊,再持卡至全台便利商店進行捐款 (包括 7-11、OK 等),即可伸出援手幫助失能家庭。
為了打造令民眾心動,且能提高大眾捐款意願的捐款卡,伊甸基金會與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一同舉辦本次愛心捐款卡插畫徵選活動,期望藉由徵選出的優選設計師插畫,搭配條碼酷卡印刷,以及全台便利商店通路的曝光,吸引民眾領取、捐款、收集,不但將生活美學推廣於民,還能同時幫助失能家庭。

徵選內容:
創意插畫徵選

作品主題:
不限

活動時間:
投稿時間:2011 / 05 / 18 – 2011 / 07 / 18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止)
人氣票選:2011 / 06 / 20 – 2011 / 07 / 20 (主機時間:23 點 59 分 59 秒止)
得獎公佈:2011 / 08 / 01

參加資格:
不限,凡具中華民國身份之公民皆可參加。

參賽方法:
由黑秀網首頁進入「伊甸基金會捐款酷卡插畫徵選」活動專區登錄,依照網頁中的指示上傳圖檔即可。

投稿說明:
‧作品規格:(w) 800 x (h) 800 pixel 以內,RGB 影像模式,存檔後檔案尺寸 250KB 以下,以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所有作品皆須註明「作品名稱」、「設計概念」(設計概念 200 字以內,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作品以原創作品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可重複投稿。
‧所有得獎者需提供可印刷、製作之原始檔案,尺寸不得小於 10cm x 21cm,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
‧實體酷卡尺寸說明: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評審標準:
‧創意   55%
‧視覺美感 30%
‧設計概念 10%
‧網路人氣 5%

活動獎項:
‧優勝 2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 黑秀人物專訪一篇
‧優選 3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網路人氣獎 1 名:
作品將實際印製使用,並於酷卡上標示作者資訊,同時可獲得本活動實體酷卡 10 套 + 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佳作 10 名:
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之感謝狀一只
‧人氣投票獎 20 名:
凡參與網路人氣票選者,於活動結束後將隨機抽出 20 名幸運兒,各可獲得 3M 便利貼組一組

注意事項:
1.本活動相關主、協辦單位有權力就參加作品進行非商業性質的報導與媒體上之刊登安排,倘若不接受如此安排者,敬請於活動截止前與 service@heyshow.com 接洽,取得「退出比賽」同意書並回傳,以為雙方憑證。
2.敬請參賽者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項並取消參賽者資格。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3.得獎者須配合得獎作品後續執行之相關事宜,相關事宜將於得獎後由主辦單位進行連絡。
4.本活動得獎者同意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於 2011 年 8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0 日期間使用得獎作品作為捐款條碼酷卡印刷使用,不再另收相關費用。
5.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
6.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7.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設計師入口網站 - 黑秀網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98

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2011 法藍瓷陶瓷設計大賽

 


大賽主題
界 / Horizon
界,是天與地的交界,是眼能看見最遠之處;是人與人的界線,是手能觸及最近之距。莊子曰:「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唯有瞭解天與地的極限,才能與自然和諧共存。設計者於界線之間遊走,唯有瞭解心中之界,才能跨越界線,拓展眼界。陶瓷,不只是陶瓷。2011 年起,法藍瓷陶瓷設計大賽正式邁向世界舞台,期許各國參賽者以「界」為主題,設計符合當代人生活風格的陶瓷產品,以開創陶瓷新視界。

報名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工藝設計、陶瓷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可以個人或團隊名義組隊報名;惟團隊成員不可超過兩人。
‧參賽者不得與法藍瓷有限公司、法藍瓷陶瓷設計大賽的所屬員工、2011 年大賽評審,或前述人員的家屬組隊參賽。

作品要求
‧請依 2011 大賽主題「界」,設計一件或一系列符合當代人生活風格,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創新陶瓷產品,並設計相應的產品包裝。
‧作品請以「瓷」為材料,可以「複合媒材」的形式呈現,且「瓷」於材料中所佔的比例不限。
‧每隊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大賽時程
線上報名開始:2011 年 4 月 27 日
線上報名截止日:2011 年 7 月 1 日(五)17:00(台北時間 GMT+08:00)
初選作品上傳截止日:2011 年 7 月 5 日(二)17:00(台北時間 GMT+08:00)
初選:2011 年 7 月 9 日(六)
決選名單公佈:2011 年 7 月 11 日(一)14:00(台北時間 GMT+08:00)
決選作品郵寄收件截止日:2011 年 9 月 23 日(五)17:00(台北時間 GMT+08:00)
總決選暨頒獎典禮:2011 年 10 月 17 日(一)

如何報名
1.註冊與線上報名
‧欲報名參賽者,請至大賽官方網站填寫線上報名表。
‧報名表填寫完畢後,系統將發送參賽序號至參賽者的 email 信箱。
2.上傳設計作品圖與設計簡報
‧請至官網 My FRANZ AWARD 區上傳設計作品圖與設計簡報(詳細規格請見「作品繳交」)。

作品繳交
初選作品規格與上傳:
依大賽主題「界 / Horizon」完成陶瓷設計,並將「作品圖」與「設計簡報」上傳至官方網站。請閱讀下列說明後,依規定格式上傳相關資料:
1.上傳作品圖
‧請至官網 My FRANZ AWARD 區上傳作品圖,一件或一系列作品中,請務必包含 3 張不同視角的作品圖。
‧作品圖需去背,圖檔中除作品外,不得有任何背景與說明文字。
‧圖片格式為 RGB 模式的 jpeg 檔,尺寸為 A3(420 * 297mm),解析度為 72dpi,每個圖檔大小不得超過 2mb。
2.上傳設計簡報
‧除 3 張作品去背圖外,請上傳設計簡報(design proposal),請以大賽官方語言呈現簡報內容(中文或英文)。
‧設計簡報請以三頁 A4(297 * 210mm)為限,檔案格式為 PDF 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mb。
‧設計簡報為初選評審評分的依據,請至少清楚呈現「設計理念」、「作品外觀與尺寸」、「產品包裝與尺寸」、「材質說明」等。
‧注意:作品圖與設計簡報中,不得標示任何可供辨識參賽者身分的資訊或符號,如:姓名、服務單位/學校等。
3.作品上傳截止時間
‧2011 年 7 月 5 日 17:00(台北時間 GMT+8:00)前,逾期恕不受理。

評選標準
評選程序
1.初選
初選評審將依據初選標準審視參賽者繳交的設計簡報,選出入圍決選的作品。入圍決選的作品數量,由大賽評審於初選會議時決定。
2.決選
決選評審將依據決選標準,評選設計成品與行銷計畫。決選隊伍必須親至決選會場簡報。
初選與決選評審名單將於邀請確認後,公告於大賽官方網站。
初選標準
A. 設計理念   (30%):創新;創意;是否切合主題;是否考量消費者需求。
B. 設計表現   (30%):美感;媒材選擇;包裝設計。
C. 產業性    (30%):可否大量生產與行銷;運輸性;環保。
D. 設計簡報呈現 (10%):設計簡報的排版與美感;簡報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決選標準
A. 產品設計 (50%):設計理念;設計表現;產業性。
B. 行銷計畫 (40%):邏輯性;可行性;創意;效益。
C. 簡報技巧 (10%):提案時的表達能力與臨場表現。

大賽獎勵
金獎一名:新台幣五十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M&O 參展機會
銀獎一名:新台幣二十五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銅獎一名:新台幣十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創新設計獎一名:新台幣五萬元整,獎狀一張
創意行銷獎一名:新台幣五萬元整,獎狀一張
優選數名: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狀一張
入圍數名:入圍證書一張,法藍瓷精美禮品一份
註 1:以上獎勵金額皆為稅前金額。
註 2:根據評審決議,若作品未達 M&O 參展水準,金獎得從缺。
註 3:M&O 參展含金獎隊伍成員的巴黎來回機票、參展期間食宿行費用。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參賽作品(決選郵寄之設計成品)如因製作不良而損壞,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作品運送
‧參賽作品(決選郵寄之設計成品)於運送途中,若因郵寄遺失、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因其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遺失或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寄送之設計成品,為避免進入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的時間,建議作品價值填寫勿超過美金 50 元,且產生的相關運送及海關費用需由參賽者自行繳納。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若決選隊伍欲保留、取回設計成品,請於決選後自行包裝帶回。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入圍決選之隊伍需自行支付前往決選地之交通費用及相關簽證費用。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參賽者所獲得的獎金,必須依法繳納稅金。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法藍瓷有限公司保有決賽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活動網站:http://www.franzaward.com/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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