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第 1 屆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

 


一、活動目的:
為了讓全國喜愛插畫創作的朋友們能夠更多元創作,特與知名插畫繪製軟體 Painter 之設計公司 Corel 科立爾數位科技共同舉辦「第 1 屆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並吸引更多創作族群參與,讓更多喜愛創作或熱衷數位藝術的朋友能更多展演的舞台。

二、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braVod 元暢科技、Corel 科立爾數位科技
指導單位: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巨匠電腦、松崗資產、博碩文化、CWT 台灣同人誌、FIITO 圖誌、domiso 康銳科技、綠地設計
合作單位:全國各大專院校、高中職暨國中、各地縣市政府文化單位

三、參賽類別 / 分組類別:
以電腦繪圖創作 (不含圖像影音等合成作品),運用豐富的想像力創造出最佳作品,主題內容可自由創作。
.大專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高 (國) 中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社會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特別獎
..最佳構圖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最佳創意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評審青睞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得獎者並有機會成為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及 domiso 康銳科技創作團隊簽約成為專屬畫家!

四、參加資格:
高 (國) 中、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報名以個人為單位,不得以商業社團、企業等團體方式報名創作,每人每組投稿最多兩幅作品,僅限報名單一組別,作品不得跨組報名。
※本活動報名“僅適用”於居住台灣地區之居民(含台灣本島、金馬澎湖等外島地區)。

五、作品規格及規範:
橫直不拘,畫作尺寸 A4 (210 X 297mm,300dpi) JPG 圖檔,並避免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法律規定。

六、參賽及評審方式:
1.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講師組成評審團隊,得獎作品由評審評定遴選。
評審團組員:賴有賢老師、劉明昆老師、邱威龍老師、王惠汶老師、康寧護專藍靜義老師、CWT 台灣同人誌股份有限公司鄭總經理、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產品經理裴有恆、元暢科技柯總經理、Corel 亞洲區何代表...等
2.參賽作品評分:
.主題 + 創意:40%
.構圖:30%
.技巧:30%
3.請先前往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表填寫,參賽作品檔名為:日期-參加者姓名-組別-作品名稱 .zip 或 rar 檔案
(範例:1231-米卡莎-社會組-進擊的巨人.zip),參考以下三種方式完成作品報名,完成後請前往活動頁面填寫線上通知單:(詳細說明請見 報名方式)
◎光碟方式掛號寄送
請將報名文件 (*.doc) 以及參賽作品以壓縮檔合併燒綠於光碟片,並以掛號方式寄送至 320 桃園縣中壢市王子街 41 號 元暢科技 -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收,電話 03-4911768;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檔案上傳
請將作品連同報名文件合併壓縮檔上傳網路空間,上傳完成後前往活動網站填寫通知單,並將該檔案分享URL複製貼於通知單中。
◎電郵傳檔 (檔案請勿超過 10MB)
請將作品連同報名文件合併壓縮檔,以 E-MAIL 寄送至 bravodtaiwan@gmail.com
4.活動時間:
102 年 11 月 20 日至 103 年 2 月 20 日止
稿件於 103 年 2 月 20 日 (含) 前完成報名寄送、上傳(以郵戳/檔案上傳日為憑)
5.所有資料審查後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6.作品不得以其他圖像作品以電腦、手機軟體合成修改,若經主辦單位查證發現,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取消決審資格。
7.網路上傳寄送者,為避免截止日資訊擁塞,請於 103 年 2 月 20 日 (含) 前完成並來信通知,並收到主辦單位回覆確認方完成報名程序。
8.評審結果將於 103 年 3 月 5 日中午 12 時於活動網頁公告,並統一發送 mail 通知得獎者。

七、得獎之作品將於網頁張貼,作品之所有權仍屬創作者所有,如典藏收編印製將由主辦單位聯繫並取得授權,如該作品內容涉及影響風俗或侵權等危害智慧財產權之可能,將無條件撤除得將資格與獎項,且得獎者不不得拒絕及異議。

八、頒獎典禮:
頒獎暫訂於 103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活動地點桃園縣中壢市 (暫)

九、活賽日程表:
.活動開始:102 / 11 / 20
.收件截止:103 / 2 / 20
.評審開始:103 / 2 / 25 ~
.得獎公告:103 / 3 / 5
.得獎聯繫:103 / 3 / 6 ~ 11
.頒獎典禮:103 / 3 / 15

十、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規格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不參與評選。
2.有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抄襲他人作品、他人代筆者、冒名頂替或以電腦、手機軟體修改初審圖檔者。
.作品曾參加國內外競賽公開之作品,或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等,等任何媒體公開或發表出版。
.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電腦修圖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若參賽組別未達 20 件作品,主辦單位有權決定金、銀獎項從缺。

十一、頒獎注意事項:
1.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如遇產品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2.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各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活動時,請先詳閱相關活動條例規範,即同意接受活動之各項規範,如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及政府法令之行為,活動單位得與取消其作品及創作人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法律權利。
3.依據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之得獎獎額達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時,活動主辦單位應依稅法規定代扣 10% 之稅款。「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但「全年給付所得金額」超過 1,000 元者,仍須申報所得。
4.為保護得獎者隱私,僅公佈部分得獎者資訊 (姓名、筆名、作品名稱) 於 braVo! Coreal 電匯創作達人賽官方網站。活動單位將會主動以e-mail與得獎者聯絡,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活動單位。
5.領獎與棄權: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及頒獎與會確認,並提供活動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資料不符,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參閱得獎通知相關文件說明

十二、除上述注意事項,請參照各活動說明與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十三、主辦單位窗口及聯絡方式:活動過程如有任何疑問,與活動單位聯絡
320 桃園縣中壢市王子街 41 號
元暢科技 -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 收
連絡電話 (03)4911-768
傳真 (03)4911-767
或可 MAIL 您的問題至 service@bravod.com / 主旨:電繪達人賽-您的姓名

活動網站:http://www.bravod.com/2014bravo/htm/2014_news.html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米力臺灣‧穀舞人生」微電影徵件活動

 


一、活動目的
為增進社會大眾對於米食文化之關注並推廣米食文化與教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別舉辦「米力臺灣‧穀舞人生」微電影徵件比賽活動,影片須以「米食」為主題製作,如:米食、米飯料理、米籽條、碗粿、米蛋糕...等,拍攝內容及表現手法不限,期望透過最有創意、最感動人心、最與「米」生活相關的微電影,讓大家分享及了解臺灣米食之美,藉以推廣臺灣米食化及帶動米食消費。

二、活動時間
(一)收件時間:自 2013 年 9 月 24 日 (二) 10:00 至同年 11 月 30 日 (六) 23:59 止。
(二)Facebook 粉絲團人氣票選期間:自 2013 年 9 月 24 日 (二) 10:00 至同年 12 月 6 日 (六) 24:00 止。
(三)得獎名單公布:2013 年 12 月 13 日 (五) 公布於「2013 臺灣米博覽會」活動官網及 Facebook 粉絲團上。
(四)頒獎典禮:2013 年 12 月 18 日 (三) 10:00。

三、參加對象
(一)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不限年齡、居住地,皆可報名參加,報名方式不限個人或團體,倘以團體報名者每組至多 5 人 (評選將不分個人或團體)。
(二)同一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同一件參賽作品不論以團體或個人報名,僅限報名一次,不同作品以不重覆手法可多件參賽,且以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為限,請勿提交與本活動主題無關內容之作品。

四、收件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
(一)將符合「參賽影片作品規範」之參賽影片上傳至 YouTube 影音平台 (詳細上傳規格限制及方式,請參見 YouTube),參賽作品上傳名稱需以「米力臺灣‧穀舞人生 - 參賽作品名稱」方式命名(範例:「米力臺灣‧穀舞人生 - 最有力量的一口飯」)。
(二)請至「2013 台灣米博覽會」活動網站 (網址:http://www.2013taiwanrice.com.tw),填寫報名資料、同意授權,並附上參賽影片 YouTube 連結網址,即完成報名作業與作品繳件。
(三)參賽者之參賽資格經審核小組審核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進入評選名單,如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不退還,並取消參賽資格。
(四)若僅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但未同意授權或未附上參賽影片連結網址,即視為參賽資格不符。另參賽者須保留參賽影片之原始檔,若該參賽作品得獎,則須於主辦單位通知繳交期限內,提交獲獎之參賽影片原始檔予主辦單位,倘若該檔案逾期提交或不願提交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五)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符合資格之報名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張貼於 Facebook「米力臺灣‧穀舞人生」的粉絲頁上公開開放投票。參賽者請勿自行張貼於粉絲團上,違者將以刪除貼文方式處理且該則貼文按讚數不列入分數計算。

五、參賽影片作品規範:
(一)影片主題:影片形式、主題與表現手法不限,惟影片內容須具完整劇情,且以「米食」為主題,期望透過參賽者的鏡頭與文字,發現更多臺灣米食之美,並藉由影音紀錄的創作,呈現臺灣人與在地米食文化的感動故事及經驗分享。
(二)影片長度限制:影片時間需達 5 分鐘以上,倘影片時間未達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影片格式:限定為 AVI、WMV 或 MPEG 格式及 16:9 的影片 (建議使用 1920 x 1080)。
(四)著作權同意授權:參賽者同意一經報名之參賽作品,即授權同意主辦單位可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出、公開演出、散布、發行、分發、廣告、放映、廣播以及網際網路傳播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的公開播送權利等。

六、評分標準
將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評比總分為 100 分,將以總分轉序位的方式進行評選。評分標準以「主題切合度」、「劇情內容」、「創意表現手法」、「影像品質」及「Facebook 粉絲團人氣票選」等五項指標作為評審依據:
(一)創意表現手法:佔 30%,評比指標包含,運鏡角度、拍攝手法、剪輯手法、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等。
(二)劇情內容:佔 25%,評比指標包含,劇情結構具有邏輯,劇情內容具可觀性、可推廣流通性、創意巧思、深入淺出、引人注目等。
(三)主題切合度:佔 20%,評比指標包含,參賽影片主題與米食、米食相關製品之切合度。
(四)影像品質:佔 10%,評比指標包含,影片畫面呈現品質、清晰度及畫面質感等。
(五)Facebook 粉絲團人氣票選:佔 15%,計算方法為「該件作品按讚數」除以「所有參賽作品按讚數總合」乘以 100 分,再乘以 15%,即為本項目得分。
五項指標分數加總後計算出總分,總分高者則序位低,所有評審序位加總後最低者為金獎,次低者為銀獎,第三低者為銅獎。若遇序位相同者,則總分高者勝出,總分再相同者,則以指標分數佔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勝出,以此類推。

七、獎項說明及領獎規定
(一)獎項說明:
1.金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20,000 元整。
2.銀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
3.銅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
4.Facebook 粉絲團人氣票選票數總和前5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
(二)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身分證影本、收據、領獎單等)及獲獎影片原始檔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需扣繳 10% 所得稅。
2.活動中獎之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影片作品得以真實姓名或筆名於 YouTube 發表,但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及參賽。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片名、長度、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並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參賽者個人資料利用期間:自所有參賽者授權參與活動起始之日起至領獎作業辦理完成截止,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為報名及領獎作業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三)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所呈現之內容、影像、音樂等相關影片內容物,禁止仿冒抄襲、侵犯他人著作權、肖像權之情事,禁止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人身攻擊、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進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作品等情事,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主辦單位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機關之一切損失,主辦機關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所有參與投稿影片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報名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加者同意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於報名完成後即視同全部轉讓主辦機關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含網路),或製成光碟、書冊、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影片內容和文章內容及相關媒體播放展示。
(七)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機關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恕不退回。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並以網站最新公告為主。
(九)報名者對報名事項有任何疑義,請上活動網站查詢或洽活動承辦小組聯絡人劉小姐 2013taiwanrice@gmail.com,服務專線:(02)2371-2998 #203,傳真號碼:(02)2371-8733。

活動網站:http://www.2013taiwanrice.com.tw/detail.php

2013“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

 




活動內容:
為推廣台灣鐘錶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提升國內大專院校及台灣設計人才對鐘錶產業興趣,舉辦“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以培育新一代鐘錶設計師。

主辦單位:
台灣區鐘錶工業同業公會

獎項辦法:
◎學生組共 10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3.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 + 造星計畫簽約,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2.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1.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佳作五名│新台幣五仟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5,000 元),獎牌乙面
◎社會組共 15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7 萬元+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3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網路人氣票選前五名,人氣錶款一只

參加資格:
◎學生組:國內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擁有台灣國籍在海外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團體、個人報名皆可。
◎社會組:擁有台灣國籍對設計有興趣之一般社會民眾。

提供作品:
1.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就自行設計理念之鐘錶特點、創意略作說明。
2.創意圖│依個人創意自行設計。創意圖比例 1:1 繪製,須包含以下三圖:
a.情境圖 A4,300dpi
b.三視圖 A4,300dpi 附尺寸與材質標示
c.創意手稿 A4,300dpi

評選流程方案:
初審:由“錶現創意”評審團依學生組與社會組進行評選,通過之作品可進入決選與網路票選階段。
網路人氣票選:通過初審所有作品 po 在網路選票專區進行網路人氣作品票選。
決賽:通過初選作品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交予評審委員會參與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30%
‧實用性  30%
‧整體造型 20%
‧色彩配置 10%
‧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 10%

活動時間:
2013 年 09 月 20 日:開始徵稿
2013 年 11 月 20 日:徵稿截止
2013 年 11 月 24 日:初選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佈初選結果
2013 年 11 月 28 日:網路人氣作品票選開始
2013 年 11 月 30 日:決選
2013 年 12 月 05 日:公佈決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0 日:公佈網路人氣作品票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5 日:頒獎典禮

報名方式:
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作品以電子郵件寄至 twciatwn01@gmail.com,連絡電話:(02)2567-9494

附註:
1.凡得獎作品其作品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2.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理事長任召集人,聘請國際知名鐘表設計師、時尚雜誌總編輯、設計相關學系教授及資深鐘錶從業人員成立評審委員會。
3.所有作品一律以密碼編號,評審時以號碼投票計分以示公正。
4.報名表請詳細填寫,參賽之所有文件、作品正背面皆不可簽名或標示任何記號。

活動網站:
http://www.twciatwn.org.tw/
https://www.facebook.com/twcia

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2013 幸福鐵三角 t 恤設計大賽

 




1.參加對象:
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限年齡之學生、設計相關系所老師、以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2.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3.評分標準:
(1)以創意出發,完整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之設計作品
(2)網友投票佔總分 60%、評審評分佔總分 40%
(3)設計稿上傳格式為 600 X 800 px 之 JPEG 檔 (設計稿中需含雲林農業博覽會 LOGO,擺放位置不限)

4.投稿期間:
2013 / 10 / 14 ~ 2013 / 11 / 13

5.獎項:
第一名:ASUS MeMO Pad 乙台、獎金 5,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5,000 元,得獎 T 恤將製成商品於農博本鋪販售,每售出一件,可獲得 10% 回饋。
第二名:獎金 3,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2,000 元
第三名:獎金 1,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1,000 元

6.線上投票:
2013 / 11 / 14 將開放線上投票,並將於 2013 / 11 / 30 從投票網友中抽出一名幸運者,可獲得 Astoria.31 純銀 & 玫瑰金飾品乙組(市價 12,000 元)

活動網站:
http://expo.yunlin.gov.tw/tshirt/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tshirt2013

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2013 第九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主題名稱
歸綠

概念
世界各地的專家共同指出在二○五○年前,地球可能會到達超過她所能負荷的承載力。屆時將會發生天災頻繁、食物及水資源安全憂慮、生物多樣性降低及氣候變遷等全球問題。天空不藍了,草地不綠了,地球失去了她本來的顏色,這是生活在地球的人類共同面臨的未來景況,所以為了支持環境的永續發展,我們應該從自我做起。以地球初始的原生之綠為概念,也許這個城市、這個生活,都不需要那麼多的能源與物質堆砌;也許,擁有得更少,靈魂與肉體反而活得更好。如此一來,我們就能在未來擁抱生命之初的綠色美好。

標語
回歸原生之綠

文宣
灰色的天空,枯黃的草地
移開重重的包袱,拿掉物質的束縛
心眼打開了,靈魂才能呼吸到新鮮的空氣
讓身體、心靈、城市,重新回歸鮮綠

競賽類別
‧平面設計類
‧3D 立體影片類
‧T-shirt 設計類

競賽規則
以「歸綠」為題,將創意想法以平面設計、3D 立體影片或 T-shirt 設計呈現。同一作品不可重複參加不同參賽類別。同一參賽者或團隊總報名件數至多為十件(不分參賽類別)。 創作形式不限,舉凡視覺設計、插畫、電腦繪圖、影像合成、數位 3D 多媒體、複合媒材創作、裝置或立體作品(需以平面化呈現)等皆可,以畫面融入主題表現之概念,並輔以 200 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參賽資格
凡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評分標準
‧創意(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30%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30%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 20%
‧應用延展性 20%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報名方式
〈步驟一〉線上報名:
填寫個人資料、上傳作品縮圖 (w 424 x h 600 像素或 w 600 x h 424 像素 )。
〈步驟二〉繳交原始檔:
完成〈步驟一〉的線上報名後,您將會取得一「參賽流水序號」,請將參賽作品名
稱以此流水序號命名,並將作品原始檔上傳至 ftp(或輸出裱版交件)。
‧所有參賽者皆須完成以上兩步驟方可有參賽資格。
‧線上報名截止時間:至 2013 / 11 / 15 ( 五 ) 午夜 23:59 為止。

競賽時程
‧徵件時間:2013 / 10 / 01(二)- 2013 / 11 / 15(五)
‧初選入圍公告:2013 / 12 / 01(一)- 2013 / 12 / 02(二)
‧頒獎典禮:2013 / 12 / 20(五)
‧決選公告:2013 / 12 / 20(五)
‧成果展覽:2013 / 12 / 22(日)- 2014 / 01 / 05(日)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活動內容及時間。

交件說明
◎【平面設計類】交件規格
‧品尺寸:A3(29.7 x 42 cm),直式橫式不限。
‧繳交格式:.jpg 或 .pdf,解析度 300 dpi。
◎【3D 立體影片類】交件規格
‧影片格式:3D 立體影片(須一併提供 2D 影片)或 2D 影片。
‧影片長度:以 1 分鐘 30 秒到 10 分鐘為限。
‧繳交格式:.mpg、.mpeg、.avi 或 .mov,解析度 720 X 480 dpi 以上。
※作品之配音、特效及配樂,如係版權所有之音樂,需由參賽者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人之原始創作。參賽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或牽涉仿冒、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或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與中國民國(台灣)之法律規範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賽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T-shirt 設計類】交件規格
‧作品尺寸:w35.6 x h40.6 cm 以內。
‧繳交格式:
一、設計圖檔(w35.6 x h40.6 cm 以內).ai 檔。(CS4 以下版本、若有文字須轉外框、若有連結圖檔請嵌入。 )
二、T-shirt 合成圖檔(A3,w42 x h29.7cm).jpg 或 .pdf,解析度300 dpi。請將「設計圖檔」合入 T-shirt 樣版中。
※以上兩項皆須繳交,方可有參賽資格。
※通過初選之入圍者將由 Epson 實際製作成品 T-shirt,並於頒獎典禮上進行走秀決選。
※製作成品 T-shirt 時,若遇印刷技術問題,主辦單位有權與參賽者溝通修改設計圖檔。

評審陣容
承襲 Epson 創意達人設計競賽的傳統,將邀集國際間與國內來自學界與業界具指標性的設計人士,共同以全面性、國際性的專業觀點,評選出最優秀的得獎作品。國際評審的加入可提升整體競賽的國際視野,呼應競賽宗旨,併藉此促進國際人才間的創意交流。
◎平面設計類
1. 初選評審:
‧曲家瑞 — 實踐大學時尚與媒體設計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兼所長
‧鄒駿昇 — 台灣知名插畫家及平面設計師
‧可樂王 — 台灣具代表性的當代藝術家
2. 決選評審:
‧近期公布
◎3D 立體影片類
初選、決選評審:
‧史明輝 — 台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研究所教授
‧李志緯 — 中影公司影像部副理
◎T-shirt 設計類
1. 初選評審:
‧廖純慶 — dpi 設計流行創意雜誌總編輯
2. 決選評審:
‧頒獎典禮當天由現場頒獎嘉賓現場評選。

獎項
◎【平面設計類】
‧金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R2000 印表機乙台(市價 19,800 元)、獎牌乙座
‧銀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印表機乙台(市價 6,990 元)、獎牌乙座
‧評審團特別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 印表機乙台(市價 6,990 元)、獎狀乙紙
‧dpi 特別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獎品 dpi 雜誌一年份 (市價 3,360 元) 、獎狀乙紙
‧佳作 / 拾名:獎品 Epson Expression Home XP-202 印表機乙台 (市價 2,490 元) 、獎狀乙紙
‧入圍 / 陸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3D 立體影片類】
‧金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品 EH-TW550 投影機乙台 (市價 27,900)、獎牌乙座
‧銀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品 EH-TW550 投影機乙台 (市價 27,900)、獎牌乙座
‧入圍 / 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dpi 雜誌半年份 (市價 1,680 元)
◎【T-shirt 設計類】
‧金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牌乙座
‧評審團特別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品 EH-TW550 投影機乙台 (市價 27,900)、獎牌乙座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牌乙座
‧入圍 / 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dpi 雜誌半年份 (市價 1,680 元)
※ 獎金單位:新台幣 (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新台幣 416,200 元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若遇產品更新或缺貨,將以同值產品替代之。

比賽規範
1. 台灣愛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Epson」) 及 dpi 設計流行創意雜誌 (下稱「dpi」),將於「2013 Epson 第九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下稱「本活動」) 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 Epson 及 dpi 請求查詢、複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 若報名人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之相關服務。
4. 個人資料相關事項詳請參閱 Epson 官網之「隱私權政策」說明。
5.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6.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及後續之商業應用。(初選公告後,入圍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並於 2013 / 12 / 09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7. 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有使用他人圖像之參賽者,需事先主動告知,並需繳交原作者之使用授權同意書,在 2013 / 11 / 15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8.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初選公告後,入圍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並於 2013 / 12 / 09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9. 入圍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與獨家贊助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 dpi 雜誌編輯素材,並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
10. 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
11.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12.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活動小組
洽詢專線:(02)2523-0499 ext. 58 黃俊華先生
洽詢信箱:online@mydp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3epson.mydpi.com.tw/

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

稅 IN 微影創作競賽

 




一、活動緣起:
租稅,是政府建構社會進步的動能,更是打造人民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元素。財政部這幾年透過稅務、稅政等面向的改善與努力,追求財政平衡、人民便利與減輕租稅負擔。藉由稅務微電影召募,以你我周遭虛擬或實境的生活稅務故事鋪陳,結合藝術創意與想像力,透過鏡頭與影音,讓觀賞人得以分享在臺灣這片土地上,因稅務環境改善所發生一幕幕不間斷、感動人心的幸福稅月,希望進一步帶動屬於臺灣社會的創新能量。因著感動,希望心颺。

二、主辦單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三、參賽主題、拍攝場景 & 素材參考:
(一)參賽主題:
作品須融入電子發票 (含無實體發票增開獎項等)、所得稅各式憑單無紙化、各種稅目網路報稅、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網路交易課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俗稱奢侈稅) 等輕稅簡政、租稅公平或稅務 e 化相關租稅議題。
(二)拍攝場景:
至少有一場景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所辦理宣導活動、文宣等臺北國稅局在內元素。
(三)素材參考:
1.財政部官網 (http://www.mof.gov.tw)、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官網 (http://www.ntbt.gov.tw) 及 facebook 官方粉絲團「稅務小精靈」(https://www.facebook.com/ntbt.mof)。
2.觀摩片:「爸爸的未接來電 」


四、參加對象:
18 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居住於中華民國管轄境內者,個人或組隊均可參加。(每人至多參賽 2 件作品)。

五、規格:
(一)攝製器材:
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
(二)語言、長度:
1.製作、剪輯為國語配音、6 ~ 9 分鐘完整版影片 (含 WMV、AVI、DVD、mpeg4 格式,不含公版片頭片尾,16:9,Full HD 解析度 1920 * 1080),音軌應以四軌製作,加中文字幕,明確標示本活動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102 年稅 IN 微影 - 短片名稱)、主辦單位 (本局 LOGO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廣告」字樣。
2.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查核。
3.不足或超時部分將不予評選。
4.參賽人無條件同意於領獎前依「政令及公共服務短片播出播出帶錄製標準規範表」後製,並另剪輯為 3 分鐘精華版 (含 WMV、AVI、DVD、mpeg4 格式) 1 式各 2 片。
(三)影片:
使用任何器材拍攝之微電影,皆請燒錄轉檔為 WMV、AVI、DVD、mpeg4 格式,1 式 4 片 (請於光碟片註明參賽作品名稱),連同報名資料寄交主辦單位。
(四)作品說明:
參賽作品,請於報名表佐以 200 字內,以精簡合宜、足資表達創作攝影之時空情境、內心感受、表達意念及感動緣由之文字說明。

六、報名與評審:
(一)報名:
1.填妥報名表相關報名資料,連同參賽影片 (含 WMV、AVI、DVD、mpeg4 格式) 光碟 4 片,請妥以保護後於 102 年 10 月 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10802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 1 段 2 號 2 樓服務科宣導股)。
2.相關報名資料:
(1) 報名表正本(一份)。
(2)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正本(一份)。(每個參賽團隊內之每位成員均須填具與簽印乙份)
(3) 參賽者切結暨同意書正本(一份)。(每個參賽團隊內之每位成員均須填具與簽印乙份)
(4)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正本(一份)。(每個參賽團隊內之每位成員均須填具與簽印乙份)
(5) 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若使用他人著作(包括但不限於音樂著作)者,應繳交各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文件影本(一份);如未使用他人著作(包括但不限於音樂著作)者,應繳交參賽者切結暨同意書正本(一份)。
(6) 參賽影片(含 WMV、AVI、DVD、mpeg4 格式) 光碟 4 片(送交光碟片前,請務必檢查內容可讀性,並請於光碟面標註片名,避免影響參賽權益)。
(二)評審:
1.作業:
102 年 11 月底前,完成專家評審作業。
2.配分:
(1) 主題適切、劇情完整性 (30%)
(2) 創意呈現 (20%)
(3) 與民有感 (吸引、趣味、感動、共鳴,15%)
(4) 技巧 (含攝影、畫面、剪輯、音樂,20%)
(5) 宣導、應用可行性 (15%)

七、獎項及獎金:
稅 IN 微影獎:1 部作品,新臺幣 15 萬元。
國稅民安獎:1 部作品,新臺幣 10 萬元。
稅服人生獎:3 部作品,各作品得新臺幣 5 萬元。
幸福稅月獎:8 部作品,各作品得新臺幣 3 萬元。
※實際給獎名額,由評審委員在獎度內,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處理,惟從缺不補。

八、注意事項:
(一) 著作財產權人參與本活動之參賽作品如有違反以下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得獎資格:
1.未曾獲得相關單位或國產影像片輔助金、輔導金之影片。
2.未曾參加國內、外相關影像創作競賽之影片。
3.未曾發表之原創影片。
4.不違反公序良俗。
5.入鏡之場景、人物,須取得有權人同意。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資料。若經檢舉或查獲,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由參賽人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6.參賽作品抄襲、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隱私權或其他違法情事,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得獎資格、追繳獎金,有關違反法律之相關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二) 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查核,報名參賽之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三) 得獎獎金等同著作財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財政部及主辦單位所有,並無償授權財政部及稅捐稽徵機關,為推廣租稅宣導活動及教育目的,得自行或授權他人將參賽作品為永久、不限地區、不限時間、不限次數之重製、改作、剪輯、編輯,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及不限媒體公開露出等之宣導用途,不另致酬。
(四) 獎金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及填發稿費(9B)扣(免)繳憑單,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辦理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扣繳,得獎人應填寫相關資料及收據,並同意於領獎前無條件依「政令及公共服務短片播出播出帶錄製標準規範表」後製,並剪輯為3分鐘精華版(含 WMV、AVI、DVD、mpeg4 格式) 1 式各 2 片,交付主辦單位方可領取獎金。
(五)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著作權讓與、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活動辦法及相關事項等,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六) 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解釋及修改權利。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長、縮短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於本局網站公告,不另通知。
(七) 領獎通知:於 102 年 11 月 30 日前公布於本局網站,並另以郵局雙掛號寄送領獎通知至得獎人留填地址。若資料不全、填寫錯誤、招領逾期等原因,導致領獎通知無法寄達或退回,將不補發或重寄,視同放棄。
(八) 活動聯絡方式:TEL:(02)2311-3711 ext1123 黃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082/5841074001226114746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一)活動目的
為紀念朝倉直巳教授對基礎造形與立體構成教學之貢獻及對設計教育的成就,特設立此紀念創作獎,以提升基礎造形教育的水準,並拔擢基礎造形表現之優秀人才。

(二)舉辦單位
1.指導單位:文化部
2.主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企劃推展組、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3.執行單位:崑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
4.協辦單位:台南市美術設計協會、歐富文創、法樂數位創意、倚睿數位有限公司、譯府圖書

(三)參加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2.歡迎個人或團體參賽,不限件數 (團隊最多三人)

(四)年度主題「島‧shi ma
我們總是生活在既定的空間之中,既定的樣子,以及既定的大小。
我們困在此刻的平凡裡頭,卻忘了對於其他在別人眼中我們是什麼樣子,如果我們像螞蟻一樣的渺小,或是像山嵐般的巨大無比,那我們又是能夠看到些什麼、感受到另一面的什麼。將自身化為一隻動物、一座建築、一朵小花,甚至是其他想像,以不一樣的視角不一樣的觀點看看這個世界釋放的不同含義與趣味。
主題為「島‧shi ma」:意指一個什麼都有可能發生與存在的島嶼,創作者可以依任何想法建構對於平面設計與立體造形的樣子,以極具跳脫的思維與想像來創作平面,立體用光影與形體的巧思來創作燈具。
◎平面設計組:設計出符合主題意涵之平面作品。
◎立體造形組:製作出符合主題意涵之燈具 (材質不拘)。

(五)競賽分組
1.平面設計組作品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平面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2)光碟 1 份,內含:作品存成 PDF 檔、JPEG 檔各一組。
‧PDF 檔:CMYK 色彩,A2 尺寸,300dpi
‧JPEG 檔:RGB 色彩,300KB 以下
(3)平面作品:A3 尺寸(29.7 cm × 42 cm)平面輸出,並裱於同尺寸(29.7 cm × 42 cm)之黑色裱板上,不需留白邊或黑邊。裱板背面右下方貼上作品標籤。
※備註:作品圖檔與檔案清單請編號,如將兩件以上作品置於同一光碟則請另外註明。
2.立體造形組作品 (燈具) 繳交內容
(1)參賽報名表、立體類作品標籤、參賽聲明書。
*立體造形組需附清楚可呈現作品之照片三張 (含燈具關、亮燈情境照)。
(2)燈具作品 (含底座),尺寸不得大於長 50cm x 寬 50cm x 高 50cm,材質不拘,請妥善包裝以免運送時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寄送時損壞之責任。
(3)燈具示意圖,將燈具照片 (含燈具關、亮燈情境照)、作品名、創意特色介紹,請呈現於 A4 尺寸 (21 cm × 29.7 cm) 平面上,輸出並裱於同尺寸之黑色裱板,不需留白邊或黑邊。與燈具作品同箱一起妥善包裝寄送。
(4)燈具形式配合展示空間,限座燈呈現,電壓 110V。
3. 收件方式
郵寄方式或親送至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光構成實驗室郵寄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光構成實驗室 收(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競賽作品)

(六)活動期程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競賽時程:
1.作品交件:2013 年 10 月 21 日 ~ 2013 年 11 月 01 日(憑郵戳,逾期不候)
2.初選入圍作品公佈:2013年11月09日
3.入圍作品網路人氣票選:2013 年 11 月 13 日 12 點 ~ 2013 年 11 月 20 日 24 點止
4.決賽結果公佈及頒獎:2013 年 11 月 23 日
2013 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作品展時程:
1.得獎作品展暨名家作品觀摩展:2013 年 11 月 20 日 ~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作品自行領回時間:2013 年 12 月 02 日 ~ 2013 年 12 月 26 日(逾期不候)
*請於領回時間內的 14:00 - 20:00 於崑山科技大學創媒學院 4 樓「光構成實驗室」領取。

(七)評選作業
由評選委員會選出平面設計組及立體造形組二組之優秀作品晉級決選。入圍決賽作品將公布於網站上,並以電話與電子郵件另行通知,請收到通知的參賽者於 2013 年 11 月 23 日參加頒獎典禮,決賽得獎作品將於展覽典禮時公布。
‧創意(作品的原創性與獨特性)30%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30%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能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25%
‧應用延展性(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15%

(八)決賽作品展出
1.展出地點:崑山科技大學 創媒藝廊
2.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創意媒體學院一樓

(九)獎項與獎金
1. 平面設計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入圍:數名,凡入選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2. 立體造形組:
金獎:一名,獎金一萬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銀獎:一名,獎金七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銅獎:一名,獎金五仟元及獎座、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優選:兩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狀乙張(學生及指導老師)。
決賽得獎者 (金、銀、銅、優選) 另補助材料費二仟元。
入圍:數名,凡入圍決賽者皆頒發獎狀乙張。
3. 特別獎:
臉書網路人氣獎:一名,精美書籍一套、獎狀乙張。(由譯府圖書有限公司提供)

(十)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1.競賽網址:http://120.114.92.189/shima/ASAKURA_index.html
2.臉書:請搜尋「朝倉直巳教授紀念創作獎」
3.有關詳細競賽規則說明、繳交作品格式、得獎名單及注意事項等,敬請參閱本次競賽網站。
4.本活動簡章及各項報名文件,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5.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作品正、反面皆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者、將不予評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6.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負擔實際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
8.所有參賽作品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報名時需填寫切結書。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9.所有參選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如需領取,請於規定期限時間內自行領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各組得獎前三名之作品,除永久典藏於「朝倉直巳教授紀念館」內,並頒發永久典藏證書。
10.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賽務諮詢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連絡人:曾薰誼老師 / 光構成實驗室 盧珮瑀助理
電話:(06) 2050626 / 電話:0985-121-485
傳真:(06) 2050626
E-mail:hetongya711@gmail.com
E-mail:tunshuni@hotmail.com
地址:71003 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 949 號 (光構成實驗室)

活動網站:http://120.114.92.189/shima/ASAKURA_index.html

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2013 農村再生漫遊「拍。設」大賽

 




壹、競賽宗旨
手持導覽手冊,用相機或手機隨記隨拍是現在許多人記錄生活的方式及習慣,而素人的即興分享亦是近年來網路創作的熱門話題。台灣農村裡,不單單只有老人、老樹及老房子,其背後還有許多看不到的故事及美景。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特別規劃「微電影及導覽手冊」徵選比賽,期望參賽者針對 4 條北區特色農村之農業漫遊路線,透過「拍。設」創意發現更多台灣特色農村之美,設計概念以彰顯並強化「臺灣農業漫遊意象」為主軸,並以最真誠感動的作品行銷台灣特色農村,吸引年輕族群目光上網瀏覽優秀作品欣賞台灣農村之美,而使特色傑出作品發酵,進而發掘更多美麗的台灣農村故事。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三、執行單位:碩泰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參、競賽分組
一、微電影拍攝組:
‧4 條北區特色農村之漫遊路線選擇1條
‧拍攝 3 ~ 5 分鐘微電影影片。
‧微電影人氣票選 (進入複選影片)
二、導覽手冊設計組:
‧4條北區特色農村之漫遊路線選擇1條
‧設計4頁以上導覽手冊。
※「拍設」景點以社區內景點 3 處 (含) 以上為基準,其他推薦景點不限。
※漫遊路線詳細資料,請參閱 Facebook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rural.roam)。

肆、報名事項
一、截止日期:
102 年 10 月 21 日 (一) 前郵寄至執行單位碩泰公關顧問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1 - 59 號 5 樓」,郵寄封面請註明「2013 農村再生漫遊「拍。設」大賽」競賽小組收,截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資格:
凡籍於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若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只需註明填寫一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三、報名資料:
(一)報名表 (含著作權同意書) 1 份。
(二)作品設計說明表 1 份。
(三)參賽作品 10 份。

伍、參賽作品
團隊須於 102 年 10 月 21 日 (一) 前完成微電影拍攝與導覽手冊設計,並繳交成品光碟 10 份或導覽手冊實體成品 10 份至主辦單位。繳交成品規格包含如下:
一、【拍】微電影組:
(一)路線規定:北區農村再生漫遊路線 4 條擇 1 條拍攝。
※將影片上傳至 YouTube,並將連結填至作品設計說明表中。
(影片名稱格式:2013 農村再生漫遊「拍。設」大賽 - 作品名稱)
(二)影片格式:需為 MPEG4 檔案,畫面大小至少 720 x 480,最大不得超過 1920 x 1080,可以 Quicktime 或 Windows Media Player 兩種軟體播放。
(三)影片總長度:不得超過 5 分鐘,不可短於 3 分鐘(含片頭尾),需另外剪輯一段 30 秒鐘的精華版影片。
(四)影片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部分須附上翻譯。
(五)劇照:需繳交劇照五張電子檔,解析度 350dpi 以上,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使用於日後報導與相關文宣。
二、【設】導覽手冊組:
(一)路線規定:北區農村再生漫遊路線 4 條擇 1 條設計。
※手冊中須包含競賽規定之各條路線必須排入的社區景點。
(二)實體手冊成品規格:不限材質及版面大小,但至少 4 頁以上。
(三)光碟格式:須含印刷說明,並限以 .ai、.pdf 以及 .cdr 格式儲存。
三、「拍設」景點以社區內景點 3 處 (含) 以上為基準,其他推薦景點不限。
四、成品光碟內容:含微電影原始檔或導覽手冊原始檔。參賽作品概不退還,版權規主辦單位所有。

陸、評選
一、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評選會議。
二、評審將針對報名作品進行評分,總分為 100 分,其評分標準如下:
(一)【拍】微電影組
1.評審獎項:分為初選及複選兩階段,獎項為金、銀、銅牌獎各 1 名。
◎評分標準:取其前三名分數高者。
‧主題表達    10%
‧內容架構完整性 20%
‧創新與創意   40%
‧推廣宣傳性   30%
◎初選:4 條路線各自先行選出前 3 名進入複選。
◎複選:4 條路線之前 3 名,共計 12 組,取其前 3 名分數高者。
2.網路投票獎項:最佳人氣獎 2 名
102 年 10 月 28 日 (一) ~ 102 年 11 月 8 日 (五) 期間,微電影競賽將於 Facebook 粉絲團上公布,並開放網友點閱,按讚人數最多前二名者,可獲得最佳人氣獎。
◎評分標準:
‧進入複選之參賽者影片。
‧限以 Facebook 帳號投票按讚,一人一票。
‧所有票數以 Facebook 粉絲團上的按讚總數計算,留言或分享出去的讚不列入計算。
(二)【設】導覽手冊組:分為初選及複選兩階段,獎項為金、銀、銅牌獎各 1 名。
◎評分標準:
‧整體風格    10%
‧創新與創意   20%
‧內容架構完整性 40%
‧推廣宣傳性   30%
◎初選:4 條路線各自先行選出前 3 名進入複選。
◎複選:4 條路線之前 3 名,共計 12 組,取其前 3 名分數高者。
三、主辦單位得依參選作品水準,酌予增減入圍作品件數,並且各條路線得以從缺。

柒、獎項及頒獎典禮
一、由主辦單位擇日辦理「2013 農村再生漫遊「拍。設」大賽」頒獎典禮。
二、各入圍複選團隊須配合參加由主辦單位安排之時間與地點進行頒獎典禮,並於頒獎典禮公布最終得獎名單。
三、頒獎獎項:
◎【拍】微電影組
(一)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二)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8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三)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6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四)最佳微電影人氣獎 2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設】導覽手冊組
(一)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二)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8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三)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6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捌、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一、參賽件數不限,但每人最多得獎一件。
二、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影片所使用的音樂、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若有侵害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該名次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項。若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隊伍成員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四、主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亦無退回義務。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可由評審小組決議從缺。
五、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辦理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中獎額扣取 10% 之扣繳稅款,將擇團隊中一人為代表扣稅對象,請得獎團體自行協調推派一人為代表人。註: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 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外國得獎者一律預先扣取 20% 稅款(不論獎品價值多少)。
六、提醒寄交 DVD 光碟片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無法繳交 DVD 光碟片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其獎項不另行遞補;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
七、凡入圍競賽隊伍之作品將授權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擁有共同著作權、商標、專利權及其他財產權,依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主辦單位均不另致酬。設計師若有任何損及作品,或未告知主辦單位而將設計著作權讓與第三者之情事,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八、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若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布於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網站以及活動專屬網站中,不另以書面通知,請參加團隊隨時上網查閱。

玖、聯絡窗口
「2013 農村漫遊「拍。設」大賽」 執行小組
聯絡人:曾先生 neil@st-group.com.tw
TEL:(02)2703-1926
FAX:(02)2703-1927(傳真前請先來電告知)
郵寄信箱: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1-59 號 5 樓,郵寄封面請註明「2013 農村再生漫遊「拍。設」大賽」競賽小組收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s://www.facebook.com/rural.roam/app_208195102528120

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台中商圈創意設計徵選大賽 - 商圈創意紀念品組

 




活動宗旨
為行銷臺中商圈,展現商圈人文風貌,以文化創意展現臺中商圈的活力與朝氣,達到商圈行銷的目的。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承辦單位
利洛企劃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身份資格、年滿 18 歲中華民國國民。

報名期間
102 年 8 月 11 日(日)至 10 月 11 日(五)止。

報名方式
詳細報名簡章請由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點選進入或逕上活動官網(http://www.tcddc.com.tw)下載。

報名程序
1.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統一於活動網站上詳填報名資料並下載列印。
2.102 年 10 月 11 日(五)前連同下載文件(報名表、授權書證明、相關參賽文件及徵選作品)以信封袋密封(請註名參賽組別)親送(週一至週五 10:00 ~ 18:00)或掛號郵寄至 407 臺中市西屯區大有一街 22 號,商圈創意設計徵選大賽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3.徵選小組收到作品後將以 MAIL 方式回覆參賽者,參賽者收到信件後即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資料
報名表請填寫正確、齊全並備妥以下相關報名資料(應補正文件不齊者,活動小組將主動通知補件,限期內未補齊資料者,逾期即喪失評審資格。):
1.報名表乙份
2.個人基本資料乙份
3.作品概念說明一式六份
4.授權及切結書乙份
5.作品設計圖說裱板乙份
6.作品光碟乙份(作品電子向量 AI 格式,以及 JPEG 格式各乙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未繳交者視同棄權。)
7.報名資料光碟乙份(繳交物件之檔案請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併同作品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8.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者,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

徵選形式
1.限以臺中市「谷關商圈」、「東海藝術街商圈」、「大坑商圈」、「電子街商圈」(擇一商圈設計)為主要概念,結合商圈街區風貌、人文藝術、地方風味等,呈現商圈特色並可量產具經濟效益與行銷開發,成為商圈特色紀念品,達到商圈行銷的目的。
2.為使徵選出作品能夠貼近商圈需求,擬定各商圈設計需求,供參賽者設計該商圈紀念商品時參考依據,請由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點選進入,或逕上活動官網下載。

報名組別
分為「個人組」、「團體組」(不限人數)

作品及設計圖說裱板規格
1.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之類型及範圍不限,舉凡生活用品、家飾品、衣飾用品、3C產品等皆可,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材質不限(石、木、陶、金屬、皮革、布料、塑料……等均可),惟需可供打樣、量產、商品化與提倡環保原則。
2.設計品制作成本建議以一百元為考量標準。
3.作品設計圖說裱板:
(一)A3 尺寸(42 x 29.7 cm),裱硬紙板乙份。
(二)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須含作品名稱、作品設計圖稿及創作理念說明等,不超過兩張裱板。
(三)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作品設計圖稿貼於裱板上。
(四)若有補充相關作品背景故事說明、文化意涵、象徵轉化、設計應用介紹設計請於「理念說明」內說明。
(五)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或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評選標準
1.創作理念:40%(1.主題表現 2.設計創意)
2.美感設計:35%(1.原創性 2.美學 3.設計)
3.市場性:25%(1.市場性 2.產業性 3.量產可行性)

評選時間及頒獎(主辦單位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利,最新消息請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1.評選規則:
102 年 10 月 14 至 10 月 25 日由評審依遞交之作品進行審查,評審結果將於 10 月 29 日公佈於活動官網,請參賽者隨時留意活動官網訊息,以確保權益(主辦單位於評選前先行審核影片,未符合本大賽精神者將進行淘汰,並無法進入評審評選)。
2.網路人氣:
102 年 10 月 14 至 10 月 25 日將進入評選之紀念品放置於活動官網上,供民眾進行票選,評審結果將於 10 月 29 日公佈於活動官網。
3.頒獎:
配合臺中商圈活動進行頒獎。

獎項及獎勵方式(各組錄取名額與獎金如下):
谷關商圈:1 名,獎金 3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份。
東海商圈:1 名,獎金 3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份。
大坑商圈:1 名,獎金 3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份。
電子街商圈:1 名,獎金 3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份。
網路最佳人氣獎:1 名,獎金 5 仟元、獎狀乙份。
※評審結果未達認定標準,獎項得予以從缺。
※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價值超過 20,000 元需扣繳 10% 所得稅。

注意事項
1.所有報名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作品將由承辦單位存檔,另主 (承) 辦單位得予以典藏。
2.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侵權及不法行為,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參賽作品之作品設計內容、文字須授權承辦單位進行活動宣傳之用。並以無償方式提供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以推廣本活動為目的,以非營利形式公開宣傳。
4.參賽者同意授權投稿作品予主辦單位及其指定機構,進行評審、給獎與相關推廣之用,並配合公開巡迴播映會出席參加或播放,參賽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在各種媒體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不另致酬。
5.參賽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並不得抄襲、改編、冒名頂替,在評審期間不得參與其他競賽或活動之公開作品發表,
但曾經參加其他比賽未獲獎之作品不在此限。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狀及獎 (金) 品外,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6.如遇作品同分時以「創作理念」評分項目得分為主,得分較高者為優勝。
7.本賽事各階段入選或得獎名額,得依報名狀況由評審委員會決議調整或從缺。
8.參加獎以參賽者為主,不論投稿件數,每人至多可獲得參加獎以份。
9.本活動徵選時程得視狀況調整,以本官網最新公告為準,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將於官網適時補充公告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力,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規定。

報名諮詢
請洽04-23134000 *18 韓先生(mail:lucas@ze.com.tw
或上臺中市經濟發展局網站(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及活動官網(http://www.tcddc.com.tw)查詢。

相關資訊:http://www.tcddc.com.tw/actions-01.php?id=4

台中商圈創意設計徵選大賽 - 商圈行銷創意影片組

 




活動宗旨
為行銷臺中商圈,展現商圈人文風貌,以文化創意展現臺中商圈的活力與朝氣,達到商圈行銷的目的。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承辦單位
利洛企劃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身份資格、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民。

報名期間
102 年 8 月 11 日(日)至 10 月 11 日(五)止。

報名方式
詳細報名簡章請由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點選進入或逕上活動官網(http://www.tcddc.com.tw)下載。

報名程序
1.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統一於活動網站上詳填報名資料並下載列印。
2.102 年 10 月 11 日(五)前連同下載文件(報名表、授權書證明、相關參賽文件及徵選作品)以信封袋密封(請註名參賽組別)親送(週一至週五 10:00 ~ 18:00)或掛號郵寄至 407 臺中市西屯區大有一街 22 號,商圈創意設計徵選大賽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3.徵選小組收到作品後將以 MAIL 方式回覆參賽者,參賽者收到信件後即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資料
報名表請填寫正確、齊全並備妥以下相關報名資料(應補正文件不齊者,活動小組將主動通知補件,限期內未補齊資料者,逾期即喪失評審資格。):
1.報名表乙份
2.個人基本資料乙份
3.影片概念說明一式六份
4.授權及切結書乙份
5.影片光碟 DVD 一式六份(家用光碟機可讀之檔案)
6.作品、報名資料光碟乙份(繳交物件之檔案請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併同作品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7.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者,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

徵選形式
1.限以臺中市「谷關商圈」、「東海藝術街商圈」(擇一商圈設計)的人、事、物為拍攝元素,製作出描寫商圈人文特色、地景藝術、歷史風光、美食小吃...相關內容之短片,製作方式不限,可以以 MV、劇情短片、實驗短片、紀錄片、動畫等方式呈現。
2.為使徵選出作品能夠貼近商圈需求,擬定各商圈設計需求,供參賽者拍攝該商圈參考依據,請由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點選進入,或逕上活動官網下載。

參賽人數
分為「個人組」、「團體組」(不限人數)

作品規格
1.拍攝器材不限,但須能轉為 720P 之數位檔案。檔案格式以 avi、mpg 為限(轉碼器建議使用 H.264、MPEG-2 或 MPEG-4 音效轉碼器建議使用 MP3 或 AAC)
2.參賽光碟惟須可用 DVD 光碟播放機可觀看之 DVD 光碟片送審,並請於光碟片上註明片名、作者、長度(請參賽者自行確認參賽影片播放皆無問題,避免拷貝品質不佳影響評審結果)。
3.參賽作品請複製六片光碟繳交(其中一片須為 DVD 可播放格式,並特註明之)。
4.作品長度以五分鐘為限。
5.作品若非為國語為主要語言,作品請印上中文字幕。
6.音樂素材(徵選者可於活動官網下載使用已取得重製授權之音樂曲目,若使用其他音樂,請檢附音樂授權書及註明使用出處。)
(1)自行創作
(2)選用大賽活動指定曲(可至活動官網下載)
(3)其他合法授權之音樂

評選標準
1.腳本創意:40%(1.作品創意 2.影片意涵及效果)
2.主題特色:35%(主題符合度)
3.影像技術:25%(1.攝影技巧 2.光影運用 3.收音效果 4.剪接技巧)

評選時間及頒獎(主辦單位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利,最新消息請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1.評選規則:
102 年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25 日由評審依遞交之拍攝影片進行審查,評審結果將於 10 月 29 日公佈於活動官網,請參賽者隨時留意活動官網訊息,以確保權益(主辦單位於評選前先行審核影片,未符合本大賽精神者將進行淘汰,並無法進入評審評選)。
2.網路人氣:
102 年 10 月 14 至 10 月 25 日將進入評選之影片放置於活動官網及 Youtube 上,供民眾進行票選,評審結果將於 10 月 29 日公佈於活動官網。
3.頒獎:
配合臺中商圈活動進行頒獎。

獎項及獎勵方式(各組錄取名額與獎金如下):
谷關商圈:1 名,獎金 7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份。
東海商圈:1 名,獎金 7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份。
最佳創意獎:1 名,獎金 2.5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份。
佳作:2 名,獎金 1 萬元、獎狀乙份。
網路最佳人氣獎:1 名,獎金 5 仟元、獎狀乙份
※評審結果未達認定標準,獎項得予以從缺。
※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價值超過 20,000 元需扣繳 10% 所得稅。

注意事項
1.所有報名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作品將由承辦單位存檔,另主 (承) 辦單位得予以典藏。
2.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侵權及不法行為,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參賽作品之影片內容、文字、劇照須授權承辦單位進行擷取片段,做為活動宣傳之用。並以無償方式提供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以推廣本活動為目的,以非營利形式公開播放。
4.參賽者同意授權投稿作品予主辦單位及其指定機構,進行評審、給獎與相關推廣之用,並配合公開巡迴播映會出席參加或播放,參賽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在各種媒體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不另致酬。
5.參賽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並不得抄襲、改編、冒名頂替,在評審期間不得參與其他競賽或活動之公開作品發表,
但曾經參加其他比賽未獲獎之作品不在此限。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狀及獎(金)品外,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6.如遇作品同分時以「腳本創意」評分項目得分為主,得分較高者為優勝。
7.本賽事各階段入選或得獎名額,得依報名狀況由評審委員會決議調整或從缺。
8.參加獎以參賽者為主,不論投稿件數,每人至多可獲得參加獎乙份。
9.本活動徵選時程得視狀況調整,以本官網最新公告為準,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將於官網適時補充公告,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力,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以上規定。

報名諮詢
請洽 04-23134000 *18 韓先生(mail:lucas@ze.com.tw
或上臺中市經濟發展局網站(http://www.economic.taichung.gov.tw)及活動官網(http://www.tcddc.com.tw)查詢。

相關資訊:http://www.tcddc.com.tw/actions-01.php?id=2

102 年度全國大專校院資安動畫金像獎

 




活動目的
為推廣大專校院學生對資訊安全的重視,特舉辦「資安動畫金像獎」競賽活動,藉由學生的創意結合資安時事,創造出生動活潑的動畫影片,向一般大眾宣導在日常生活中各項資訊安全的重要。

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三)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 102 年 9 月 11 日起至 11 月 8 日 17:00 止,一律於活動網站上報名。
(二)報名網址:http://www.icst.org.tw/
(三)參賽者請於活動網站上報名,報名文件與參賽作品於 102 年 11 月 12 日前 (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至「資安動畫金像獎」活動小組收。
(四)參賽者之參賽資格經審核小組審核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進入初評,如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競賽時程表
網站報名截止日期:102 年 11 月 8 日 17:00 止
參賽作品繳交截止日期:102 年 11 月 12 日 (郵戳為憑)
初賽評審作業:102 年 11 月 14 ~ 20 日
公告進入決賽隊伍:102 年 11 月 22 日
決賽評審作業:102 年 11 月 26 日
頒獎典禮:102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五)

參賽資格
(一)參賽隊伍以大專校院(含以上)在學學生為限,每隊報名參賽人數限 4 人 (含) 以內,參賽隊員需為同校。
(二)每一參賽隊伍可邀請 1 名指導教授。
(三)每人限參加 1 隊,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惟指導教授不受此限制。
(四)參賽隊伍需指派1名隊員為領隊,擔任主要聯絡人。

競賽規則
◎競賽主題
‧本年度競賽主題為「行動資安」。
‧在智慧行動設備普及、雲端技術日益發達的今日,民眾隨時隨處均可透過網際網路進行閱讀、交談、購物、傳遞資訊等各項活動,資訊安全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重要課題;今年就以行動資安做為競賽主題,參賽者就生活中所面臨的資安問題各個面向做為創作發想,相關常識請參考本資安競賽活動網站所提供的資料。
◎作品規格
‧電腦動畫創作,2D、3D 或 flash 等類型不拘。
‧1 ~ 3 分鐘 / 720 × 480 像素以上之 NTSC 規格。
‧動畫影片開始時需有「影片名稱」畫面,結束時需顯示「製作團隊」與「競賽活動資訊」等畫面。
‧若動畫影片中有任何對白,在提交作品時一律附上原文及國語對白稿一份,以確定內容無誤。
◎繳交資料
‧文件檢查確認表
‧報名表(請貼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
‧創作摘要 (50 - 200 字)
‧參賽作品光碟一式2份:請統一以 MPEG 4 格式壓縮 (.swf 請轉為影片檔)
‧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 (1 人 1 張)
※註:以上繳交資料請自競賽活動網站中印出,並依序排列。
※備註:每一參賽隊伍報名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參賽隊伍】【創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詳細註明作品名稱。

競賽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2.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得進入初評作業。
(二)二階段評審
本年度資安動畫金像奬競賽採初賽、決賽二階段進行,符合資格審查之參賽作品方可進入初賽。初、決賽二階段競賽方式如下:
1.初賽評審
(1)時間:102 年 11 月 14 ~ 20 日。
(2)初賽方式: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小組依評分原則進行評選。
(3)初賽分數前 10 名作品進入決賽,決賽名單於 102 年 11 月 22 日在本競賽活動網站上公告,並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參賽者。
2.決賽評審
(1)時間:102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二)
(2)決賽方式:
A.召開決賽評審會方式進行,由評審委員就各參賽作品評分。
B.競賽名次與獎項依評分項目評選,評選結果如遇到相同分數之情形,則由評審委員即時召開個案評選會議議定。
C.競賽獎次由評審委員會視參賽作品成績議定,若評審委員會議定作品未臻理想,經所有評審委員決議後得以從缺辦理。
(3)決賽評審委員會:由國內動畫、影片創意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 (構)、公協學會組織、企業專家等組成評審委員會。
3.評分原則
‧主題符合性 30%
‧劇情架構、佈局與創意性 40%
‧動畫技巧、色彩、背景音樂 30%

獎勵方式
(一)為鼓勵各大專校院學生踴躍創作參加競賽,依參賽作品將決選前 3 名與佳作作品頒發奬品鼓勵,各項奬項如下:
第 1 名:頒發新台幣 10 萬元等值奬品、獎座乙座及獎狀。
第 2 名:頒發新台幣 7 萬元等值奬品、獎座乙座及獎狀。
第 3 名:頒發新台幣 5 萬元等值奬品、獎座乙座及獎狀。
佳作數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等值奬品與獎狀。
以上獎項除前 3 名外,其他獎項依參賽作品得分情況,由評審委員決定得獎隊伍數。
(二)為鼓勵各校踴躍報名及繳交作品,特準備 2 仟元等值禮品 10 份,於決賽評審後由評審委員公開抽出,凡符合報名資格並繳交參賽作品隊伍方符合抽奬資格。
(三)以上得獎獎品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 10% 稅額。

頒獎典禮
(一)時間:102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五) 17:30 舉行頒奬典禮。
(二)地點:犇亞國際會議中心 (台北市復興北路 99 號 6 樓)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附上相關報名資料,以團隊方式參加競賽,報名須詳列所有隊員資料,參賽作品所使用之人物、背景音樂或其他素材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賽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品。
(三)每 1 件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與著作人共同擁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及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
(四)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若經他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追回獎項。
(五)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 1 人,註明授權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獎品領取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禮品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
(六)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八)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引用音樂超過合理引用之長度及範圍,請提供事先取得之製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若因未盡上述責任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九)參賽隊伍及作品需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
(十)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繳交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一)凡報名本競賽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聯絡方式
「資安動畫金像獎」活動聯絡人:劉先生 / 楊小姐
TEL:(02)25533988 轉 632、339
FAX:(02)25531319
E-MAIL:security@mail.cisanet.org.tw

活動網站:http://security.cisanet.org.tw/?i=5&mc=501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102 年度資安海報徵選

 




活動目的
為提升全民資安意識,推廣資訊安全的重要性,藉由全民資安海報徵選活動的方式,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並喚起民眾對資訊安全的重視。

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三)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 102 年 9 月 1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 17:00 止。
(二)報名網址:http://www.icst.org.tw/
(三)參賽者請於活動網站上填寫報名表報名,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作品繳交截止日前 (郵戳為憑) 以郵寄方式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徵選作業時程表
網路報名截止:102 年 10 月 31 日 17:00 止
參賽作品繳交截止日期:102 年 11 月 1 日 (郵戳為憑)
評審作業:102 年 11 月 4 ~ 15 日
公布徵選結果:102 年 11 月 20 日
發放獲獎獎品:102 年 12 月 31 日前

徵選方式
每人報名件數不限,以電腦繪圖成海報的方式參加徵選,作品繳交方式如下:
◎徵選主題
1.本年度主題為「行動資安」。
2.在智慧行動設備普及、雲端技術日益發達的今日,民眾隨時隨處均可透過網路進行閱讀、交談、購物、傳遞資訊等各項活動,資訊安全已是重要課題;參賽者可就在日常生活中所面臨的資安問題各個面向做為設計主軸,以電腦繪圖的方式創作出海報參加徵選。
◎作品規格
海報規格為菊全開尺寸 (872mm × 621mm),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繳交資料
1.參賽報名表 1 份,請列印出網站上之報名表。
2.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3.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
4.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約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5.30 ~ 200 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摘要,請印出並粘貼於黑色卡紙正面 (作品下方)。
6.參賽作品光碟 1 份,內容包含:
▪ 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含)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含) 以上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如參賽一件以上作品,可將所有參賽作品放置於同一片光碟,惟需註記作品名稱。

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會:由國內具行銷、美術、設計等專長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構)、公協學會組織、企業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參選作品進行評選。
(二)評分原則
‧整體創意與主題符合性 40%
‧構圖與佈局      30%
‧繪圖技巧與色彩運用  20%
‧創作說明       10%

獎勵方式
(一)為鼓勵全民參與徵選,將決選前 3 名及佳作 10 名海報作品頒發奬品鼓勵:
第 1 名:頒發新台幣 5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第 2 名:頒發新台幣 3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第 3 名: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等值獎品與奬狀乙紙。
佳作 10 名:每名頒發新台幣 3 仟元等值獎品。
(二)得獎獎品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 10% 稅額。

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由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主辦,凡參加活動者,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活動各項規範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參加徵選件數不限,可投稿多件參賽作品;各獎項領獎人須為得獎人,並於徵選結果公告後提供身分證影本與授權同意書正本文件。
(三)參賽作品請以郵寄方式送件,繳交方式請依第六點徵選規則中規定之方式繳交,作品請於 102 年 11 月 1 日前 (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至資安海報徵選活動小組收。
(四)請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如經審核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海報獲選之權利。
(五)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作品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若經舉發並查證屬實,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品。
(八)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選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活動結束後,將於 102 年 11 月 20 日於本活動網站公佈徵選結果。
(十)請仔細填寫獎品郵寄通訊資料,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費用或自取,領獎期間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
(十一)報名本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表示已同意將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主辦單位做為獎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獎品或兌換券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人自行負責。

聯絡方式
「資安海報徵選」活動聯絡人:劉先生/楊小姐
TEL:(02)25533988 轉 632、339
FAX:(02)25531319
E-MAIL:security@mail.cisanet.org.tw

活動網站:http://security.cisanet.org.tw/?i=6&mc=601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