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2日 星期二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LOGO 徵選

 


壹、目的
本中心成立的目的及任務為:推動、協調、鼓勵國內生物多樣性之基礎科學研究;促進及整合國內外之學術合作與交流;結合生物、生技、生態及社經領域,共同致力於追求學術之卓越與創新;提供新知識,作為生物多樣性保育、教育及永續利用的科學基礎。近年來,研究人員更利用演講、出版書籍,以及舉辦或參與各項活動的方式,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復育的推廣,喚醒社會大眾對環境的認知與保育意識。
為傳達本中心成立理念,塑造活動形象識別系統,以增進社會大眾對生物多樣性保育、復育及永續利用的重視與參與,公開徵求美感、內涵兼具之形象標誌構想,並以能具體表現的標誌 LOGO 設計。

貳、設計主題
LOGO 設計內涵需有上述精神理念的概念,並且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海報、旗幟、紀念品、DVD 包裝及刊物等電子與平面媒體,以達宣傳、識別之標示。

參、參賽資格
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者皆可送件參加。

肆、參賽時間表
一、作品送件截止時間:2013 年 02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公佈得獎名單:2013 年 3 月底前於本中心網站 (網址:http://biodiv.sinica.edu.tw/) 公佈得獎作品並通知得獎人。

伍、參賽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掛號郵寄,郵寄地址: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 2 段 128 號,中央研究院 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行政室(黃樓)顏小姐收。
二、作品規格:
(一)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二)作品請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向量軟體製作,完稿作品需為向量圖形,並加註標準色 (CMYK 標色)
(三)輸出尺寸為全圖 15 x 15cm,解析度 300 pixels/inch
(四)外形可為各式形狀,唯寬高比例須介於 1:1 至 5:3 之間,置於設計稿時或電子檔時,寬高不得超出指定大小範圍
(五)設計稿圖幅尺寸(1)15 × 15cm 的白底彩色版與灰階版各一,(2)尺寸 4 × 4cm,底色為白、青、洋紅、黃、黑彩色版與灰階版各一,並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排列及大小如報名表中示意圖。
(六)請將報名表 (含 500 字以內之創作說明) 裱貼於裱板背面。
三、繳交文件:
(一)LOGO 設計稿乙份 (每個參賽單位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報名表件及闡釋設計創作說明 (500 字內) 共乙份。設計說明大綱如下:
l.主題表達
2.創意及整體造型
3.應用可行性
(三)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乙份。
(四)電子檔:投稿時請將去背圖檔(PNG 格式)及 PDF 檔之 15 X 15cm 全圖檔、報名表件與設計說明 Word 檔寄至本中心信箱(brcas@gate.sinica.edu.tw),未繳交電子檔案者視同自行放棄比賽資格;獲選作品再提供原始分層向量圖檔。
※請參賽者自行詳閱簡章附件表格,完成報名手續。

陸、評審作業
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擇期進行評審。
二、評審項目及標準:
‧主題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40%
‧應用可行性   20%
三、評審結果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網址:http://biodiv.sinica.edu.tw/)

柒、頒發獎項
本案徵選取優勝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文件需齊備並符合規格始能參加評審,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二、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仿冒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一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法律責任由創作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四、作品需包裝妥當,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五、得獎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六、著作權相關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除發給獎金,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二)主辦單位對得獎者作品之所有資料保有刪改、修飾,並得依著作權法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印製、宣傳、圖片揭載;播放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相關活動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七、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計畫一切規定。
八、本計畫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布之。

相裩資訊及下載:http://biodiv.sinica.edu.tw/

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2013 寶貝綠高雄」綠色包裝競賽

 


一、前言
現今的社會高度文明和資訊科技發達,已經形成環境、資源保護相互結合的社會結構,國際間許許多多國家都已制定出一套以不污染環境為出發點的法規,共同認為我們必須從生活的立場出發,嚴格要求從選擇商品開始作為一個起點。
因此,如何有效減少包裝廢棄物,並設法正確有效的資源回收,才是處理包裝廢棄物最佳選擇,也相對地帶動『綠色包裝』對於環境保護的實質意義與價值。
因此,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以下簡稱環保局) 特辦理「2013 寶貝綠高雄 - 綠色包裝競賽」,強調以「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的綠色包裝設計理念,鼓勵青年學子投入綠色包裝設計,喚起業界從事綠色包裝產品之開發,以提升社會大眾對綠色包裝設計之認知,臻於資源之永續利用。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協辦單位: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辦理期程
(一)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102 年 3 月 15 日 (五) 17:30 止。
(二)評選時間:102 年 4 月初前完成 (暫定)。
(三)頒獎典禮:另行結合大型活動辦理。
※上述第二項及第三項,因需外聘專家學者進行評選及頒獎典禮場地協調事宜,故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報名程序
(一)應檢附之報名文件
1.填寫競賽報名表,並確實註明所參與競賽之項目。
2.設計圖說:
‧圖說尺寸為 A3 (420 x 297 mm) 1 張。
‧圖說內容須包含作品主題、說明設計理念 (以不超過 50 字為限)、使用材質、設計圖面 (以電腦繪圖、照片或手繪等表現方式皆可,足以傳達設計理念及特色)。
‧裱貼於直式 A3 尺寸圖面上。圖面需後襯 A3 等大之黑色錶板 (厚度 15mm 以下),如需防水處理請自行處理。
‧作品模型:綠色設計之等比例縮小作品模型 (各向度尺寸均不超過 50 公分)。
3.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4.若未檢附上列任何一項報名文件及作品,則取消該競賽項目資格。
(二)報名方式
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請參賽者統一於 102 年 3 月 15 日(五)前將報名文件及參賽作品郵寄或親送至 83347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環保局環境衛生管理科 -『2013 寶貝綠高雄 - 綠色包裝競賽』活動小組收),若運送過程中造成作品毀損主辦單位恕不負保管責任。

五、綠色包裝競賽說明
本競賽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參賽者設計主題以「商業包裝」為主,為以保護物品在消費市場之交易為目的所實施之包裝,分類如下:
1.電機電子產品包裝類。
2.食品包裝類:指糕餅、農產食品、飲料含菸酒等之包裝。
3.化粧醫藥包裝類:指化粧品、醫藥品、清潔用品之包裝。
4.文具生活品包裝類:指辦公室文具、生活用品含餐飲廚房用品之包裝。
5.贈品包裝類:指含月曆、記事本等之包裝。
6.系列包裝類:指以成組或成套表現同質性系列之組合包裝。
7.其它產品包裝:非屬以上分類之商業產品之包裝。
(一)參賽者資格
1.學生組:針對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之學生,以個人或組隊參加,每一組隊人數至多 3 人為限。
2.社會組:以個人報名,歡迎對於綠色包裝設計有興趣之人士報名參與競賽。
(二)評分標準
1.學生組
‧綠色概念  (50%):省資源、易回收、低污染及其他綠色概念。
‧創意展現  (30%):綠色設計創意、結構及材料創新性。
‧上市可行性 (10%):具體實用市面之可行性。
‧美感藝術  (10%):美觀性、視覺呈現、文化性及其他美感藝術呈現。
2.社會組
‧綠色概念 (50%):
(1)包裝材質單一化
(2)包裝體積最小化
(3)包材使用量減少
(4)包材容易回收再製
(5)使用不含有害物質包材,如塑膠袋、保麗龍及包裝膜等。
‧設計創新 (30%):
(1)包裝結構易拆解
(2)包裝功能改變
(3)實用性、美觀性之創新設計
(4)包裝材質輕量化
註:若可提出作品經綠色設計前後之差異資訊者,將優先納入評分之參考。
‧經濟及環境效益 (20%):
包括量產性及製作成本合理性

六、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評選小組 (含主辦單位代表 1 人、專家學者與環保或包裝協會代表 4 人) 擔任,依據評分標準進行作品審查。經評選委員會選出各組特優等、優等及甲等等獎項各 1 名與佳作 3 名。但若前述獎項之參賽作品經評選委員審議不符評選標準,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七、獎勵方式
(一)學生組
1.特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8,000 元等值獎品。
2.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5,000 元等值獎品。
3.甲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3,000 元等值獎品。
4.佳作 3 名 (佳作名額可於評選時由委員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頒發狀乙張。
(二)社會組
1.特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10,000 元等值獎品。
2.優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6,000 元等值獎品。
3.甲等獎 1 名,頒發獎狀乙張及新台幣 3,000 元等值獎品。
4.佳作 3 名 (佳作名額可於評選時由委員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頒發狀乙張。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諮詢:高雄市環保局環境衛生科 魏寬宏先生(或專案聯絡人 楊瑞峯先生)電話:07-735-2282。
(二)參賽者應尊重及服從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報名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評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否則應服從本競賽小組所為之裁決,若持續質疑或干擾主辦單位者所做之裁決,將取消獲獎資格。
(三)個人或團隊各組別報名件數以 2 件為限。
(四)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五)競賽過程參賽者如有違反法律規定,應自行負責。本主辦單位並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銷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等。
(六)獲獎作品一律歸主辦單位所有,請參賽者自行存檔。
(七)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八)依據中華民國稅法第二條第七項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 10%。第十三條: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九)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局「樂活綠高雄 資源回收好康報」FB 粉絲團公布為準。
(十一)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sepb.gov.tw/News/ActivityShow/1182

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

第 13 屆全國電力溝通宣導與多媒體廣告、平面海報製作競賽

 


一、目的:
為鼓勵高中職、大專院校師生及社會人士了解我國及世界各國發電現況,舉辦本活動,以增進學生及社會人士對電力設施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之了解,並發揮其創意,將電力相關議題融入作品中。

二、主辦單位:
台灣電力公司

三、競賽主題:
「輸」送萬里、「電」行天下
◎作品方向:
1、各種發電的方式與從發電廠傳送到用戶之間的艱辛呈現。
2、電磁波的基本概念與國際規範,對每個人每天生活的影響。
3、變電所產生的電磁波對鄰近住家影響甚微的呈現。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作品方向:
1、台電人員對於用電戶的犧牲奉獻之精神展現─例如風雨無阻的搶修、上山下海的維修輸配電設備...。
2、台電公司對於「誠信」、「關懷」、「創新」與「服務」之具體呈現。
3、地球資源有限,電力產生實屬不易,做好節能減碳有何具體方法。
百年老「電」家、永遠好鄰居
◎作品方向:
1、對於民眾的服務與關懷永不斷線 - 24 小時的服務電話 (1911)。
2、台電公司對於環保愛地球的具體措施與成果。

四、競賽組別及資格:
分高中職組、大專院校組、社會人士組共三組。
若報名參賽以組隊方式參加,仍以隊長為代表人報名,人數以四人為限。

五、報名及繳件方式:
1. 網路報名:請於 102 年 3 月 1 日至 102 年 3 月 31 日期間前往官網活動報名,上傳您的作品 (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作品);若報名參賽以組隊方式參加,以參賽之領隊為代表人,塡寫個人及組員資料,每組以四人為限。 (活動報名日期將於 102 年 3 月 1 日起公布於官網 http://www.t-power.tw )
2. 繳交實體報名資料: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於 102 年 3 月 31 日前,填寫報名與參賽同意著作權切結書,連同作品光碟和實體作品,以掛號郵寄或現場繳交方式,郵寄及繳交地點於─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通識教育中心] (351 苗栗縣頭份鎮珊湖里學府路 110 號,信封外請註明「參加第 13 屆全國電力溝通宣導競賽活動」。(投稿時間以郵戳為憑)

六、徵選期日:
(一)投稿期間:
102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止。(網路報名,作品及光碟寄送以郵戳為憑)
(二)評審期間:
1.初審:102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
2.決審:102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2 日止。
3.網路票選:102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22 日止。
(三)公告評選結果日期:
1.初審入圍:
(1)公布時間:102 年 5 月 1 日。
(2)公布名額: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各取 30 名入圍者。
‧社會組取 20 名入圍者 (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2.決審結果公布時間:(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1)公布時間:102 年 5 月 23 日。
(2)公布名額:
◎多媒體廣告:
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前三名,每主題佳作 3 名。
社會組前三名,佳作 3 名。
◎平面海報:
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前三名,每主題佳作 5 名。
3.網路票選結果公布時間:
(1)公布時間:102 年 5 月 31 日。
(2)公布名額:
◎多媒體廣告組:
網路人氣獎 5 名,參與獎 15 名。
◎平面海報組:
網路人氣獎 5 名,參與獎 15 名。
※網路人氣獎為網路票選前 5 名者獲獎之參賽者
※參與獎為所有參加投票者依公開、公正方式,以電腦隨機抽出
(四)頒獎日期:
預計 6 月中旬 (公布於活動網站)。

七、競賽類別及主題:
高中職組、大專組及社會組競賽主題分配如下。
◎多媒體廣告
‧社會人士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大專院校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輸」送萬里、「電」行天下
‧高中職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百年老「電」家,永遠好鄰居
◎平面海報
‧大專院校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高中職組
省度思量、珍惜來電

八、作品規格及繳件規則:
◎多媒體廣告
‧作品規格:
1.片長社會組 30 秒、大專高中組 1 分 30 秒 (含) 內。
2.社會組作品不需片頭,片尾 3 秒呈現台電 LOGO。
3.電腦動畫或數位影音創作,2D、3D、flash、影片等類型不拘,不限創作工具軟體。
4.畫面尺寸為 720 × 480 像素以上。
5.輸出檔案格式:avi、mpg、mpg4。
6.輸出比例 4:3。
7.將作品上傳至 You Tube,並記錄「分享路徑」網址。
‧繳件規則:
1.作品光碟乙式 2 份,內含:
- 多媒體廣告作品
- 原始檔及原始工作檔
2.報名文件乙式 1 份內含:
- 報名表件與參賽同意與著作切結書。
- 報名表務必填寫 [網路報名序號]。
3.提供 Youtube 分享網址,並於網路報名時,填寫「分享路徑」。例如:http://youtu.be/qpT5HRXru-c 之格式。(如 Youtube 分享影片路徑,如下圖所示) Youtube 分享影片路徑畫面
※備註:
1.多媒體廣告參賽者之上傳作品,於比賽期間不得任意變更,如有任何變更即喪失比賽任何本活動資格。
2.多媒體廣告參賽者的上傳作品,如有任何侵權、非相關或不良畫面,皆與本單位無關,參賽者須自行負責。
◎平面海報設計
‧作品規格:
1.海報尺寸為菊全(60 × 84cm,直橫不限)之「數位檔案」,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檔案格式請儲存為 *.jpg、*.tif、*.pdf、*.ai,儲存 .ai 格式者請確認圖檔已置入或附上連結檔,並且文字已轉外框或曲線。除上述四種格式之外恕不接受其它格式。
2.可接受平面手繪稿,但手繪稿仍需掃瞄為數位檔案,並依上述尺寸及格式儲存。以手繪稿投稿者請自行做好保護措施,以免掉色、刮痕、暈染其它作品,郵寄過程中如遇損傷主辦單位不負責。主辦單位以收到之平面稿件為競賽依據,數位檔案只為競賽附件,不為競賽稿件。
3.不接受立體稿件,設計者如欲以立體視覺來表現創意,請翻拍為平面作品,並依上述尺寸及格式儲存。亦不接受連作。
4.海報中需放置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名稱及 LOGO 圖案,請設計者適度編排。相關檔案請至活動網頁中「下載區」下載,並請依原比例縮放。
5.得獎之平面作品,必須提供主辦單位原始圖層檔。
‧繳件規則:
1.作品光碟乙式 2 份,內含:
繳件光碟中需燒錄三種檔案格式:
a.高解析格式 60 × 84cm 300dpi CMYK 色彩模式
b.低解析格式 72dpi RGB 色彩模式之 JEPG 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 700 像素
c.原始檔
2.交件作品之平面稿件:
將作品輸出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居中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 28 × 高 41cm)。
3.報名文件乙式1份內含:
a.報名表件與參賽同意與著作切結書。
b.報名表務必填寫[網路報名序號]。
4.網路報名,請上傳作品 JPG 電子檔格式 (RGB 色彩模式),檔案大小 5MB 以內。

九、評審方式:
分資格審、初審、決審三階段。說明如下:
〈1〉資格審:審查資格、資料齊備與作品格式等符合條件。
〈2〉初審:通過資格審之作品,由評審依評分決定是否通過初審。
〈3〉決審:通過初審之作品,由評審依評分決定各組得獎作品。

十、評審原則:
◎多媒體廣告
〈1〉主題切合性與正確性佔 30%。(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2〉創意性佔 50%。(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3〉作品完整性佔 20%。(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感與完整度)
◎平面海報設計
〈1〉 主題切合性與正確性佔 30%。(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2〉 創意性佔 50%。(創意構思是否新穎;企劃及文案是否具吸引力)
〈3〉 作品表現技巧佔 20%。(作品構圖、色彩、空間比配是否合適)

十一、活動獎勵:
〈1〉高中職多媒體組:第 1 名 5 萬元,第 2 名 3 萬元,第 3 名 1 萬元,每主題佳作 3 名共 6 名,每名三千元。
〈2〉大專院校組多媒體組:第 1 名 8 萬元,第 2 名 5 萬元,第 3 名 2 萬元,每主題佳作 3 名,共 6 名,每名三千元。
〈3〉社會人士組多媒體組:第 1 名 12 萬元,第 2 名 8 萬元,第 3 名 5 萬元,佳作 3 名,每名三千元。
〈4〉高中職組平面海報設計:第 1 名 3 萬元,第 2 名 2 萬元,第 3 名 1 萬元,佳作 5 名,每名三千元。
〈5〉大專院校組平面海報設計:第 1 名 5 萬元,第 2 名 3 萬元,第 3 名 1 萬元,佳作 5 名,每名三千元。
〈6〉網路票選獎:
◎多媒體組:
‧人氣獎 5 名,各頒發 3,000 元之等值獎品。
‧參與獎 15 名,各頒發 16G 隨身碟1個。(等值 500 元)
◎平面海報組:
‧人氣獎 5 名,各頒發 3,000 元之等值獎品。
‧參與獎 15 名,各頒發 16G 隨身碟1個。(等值 500 元)

十二、注意事項:
1.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抄襲、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2.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3.參賽作品得獎後,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依著作權法獲選作品之作者應附交著作財產權讓與聲明。
4.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主辦單位,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或再製參賽作品,進行各項非營利性質之宣傳推廣。
5.本活動之得獎人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的稅。(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之稅金。)
6.應徵稿件有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決審委員決議從缺。

十三、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承辦專員:黃譯玄 先生
電話:(037)605-609
傳真:(037)605-664 E-Mail:2010apic@gmail.com
聯絡地址:351 苗栗縣頭份鎮珊湖里學府路 110 號 [通識教育中心]

十四、得獎公告:
公布中獎名單於「電力研習營網路大點名」Facebook 粉絲頁塗鴉牆與本活動官網網站上,並依得獎者所填寫之資料為準將獎品寄出,將不另行通知。(參加活動之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完整,一人限一次得獎機會)。

十五、注意事項:
1. 若參加者提供之作品內容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參加者需自行負責其牽涉之法律責任。
2. 主辦單位有活動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色情暴力,或妨害社會善良風氣之圖像文字,及與參賽主題不符之作品,主辦單位皆得隨時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
3. 所有贈品以實品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贈品之權利。
4. 若得獎者之郵寄資料若有錯誤,贈品將不重新寄發。
5. 得獎贈品寄送地區僅限於僅限台、澎、金、馬,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不予寄送獎品。
6.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7. 主辦單位保留權利處理任何未頒發之獎品。
8. 本活動為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承辦,Facebook 並未贊助、背書、管理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本活動中您所輸入的個人資料為主辦單位用於與活動相關用途,非 Facebook 所擁有。
9. 活動相關問題完全由承辦單位負責,Facebook 僅提供平台供主辦單位所開發的程式使用,並未與活動有任何關連,將不會為本活動負任何責任。
10. 活動內容若發生任何爭議概以主辦單位之決定為準。如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a)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 (如:攻擊程式、登入認證,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 參加活動者。
(b)採用不正當之行為 (如:侵入資料庫、改封包,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竄改成績或給予成績者。
11.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主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伺服器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主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2.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獎項金額在新台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
13.活動參加者需接受上列之規定,方可參加此活動。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全國電力溝通宣導-競賽活動小組」037-605609。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power.tw/race.html

2013年1月2日 星期三

IOI (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 2014 LOGO 徵選

 


一、活動緣由
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 (International Olympiad in Informatics) 是一個集合全世界最優秀的高中生進行程式設計競賽的活動,參賽者來自世界各地 80 多個國家,而 2014 年第 26 屆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將首度在台灣舉行。台灣透過主辦第 26 屆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預期將激發學生對資訊科學研究的興趣,促進世界各國資訊人才交流,並能宣揚我國特色與 ICT 產業的成果。於此公開徵求其代表之圖徽標誌,將顯現於該競賽活動網站、文宣資料或紀念品上。敬請踴躍參與設計。

二、主辦單位
單位名稱:IOI 2014 籌備委員會
IOI 2014 LOGO 徵選活動網址:www.ioi2014.org
連絡洽詢:IOI 2014 籌備委員會 王怡力小姐
電話:02-7734-6701
E-MAIL:info@ioi2014.org
地址:11677 台北市汀洲路四段 88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三、參選資格
愛好設計具藝術創作能力之個人或團體均可參加(歡迎在校學生熱情參與)

四、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
2.Logo 設計需包含:IOI 以及 2014 字樣。並以能呈現台灣特色與資訊感者為優。
3.圖檔規格:尺寸為 15cm * 15cm,全彩 CMYK 與黑白(灰階)稿各一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4.其他周邊應用之「信封」、「信紙」及「貼紙」,可自由發揮。
5.完稿檔案為 ai 檔,並轉存 jpg 檔,一併燒錄光碟。
6.檔案名稱請設定為參賽者姓名,並於光碟表面註明姓名。
7.LOGO 設計須能明顯識別,並便於放大、縮小,適用於網頁、名片、手冊、海報等文宣品。

五、收件方式
1.請將報名資料妥善包裝,於收件期限內掛號郵寄至 11677 台北市汀洲路四段 88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資訊工程學系,「IOI 2014 籌備委員會 秘書處」王怡力小姐收,並於信封註明「IOI 2014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2.請備齊下列報名資料,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 光碟 1 份(含作品之彩色與黑白 ai 原始檔、jpg 檔、報名表 word 檔,以上檔名皆為參賽者姓名)。
(2) 報名表及設計理念 1 份。
(3) 作品紙本規格圖 1 份。
(4)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1 份。

六、活動時間
收件期限:101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102 年 02 月 0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得獎公佈:102 年 02 月 20 日於 IOI 2014 官網公佈得獎名單,同時電話及 E-MAIL 通知得獎人。

七、獎項獎金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16,000 元及得獎證書乙幀。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9,000 元及得獎證書乙幀。
第三名 1 名:獎金新臺幣 5,000 元及得獎證書乙幀。

八、注意事項
1.參選者請依本活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
2.參選作品概不退還,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均將存檔保留,不再辦理退件事宜,請參選者自行複製保留作品。
3.參選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清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立即取消參選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由參選者自負。
4.得獎作品若發現有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金獎項。
5.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修正設計內容。
6.得獎作品以得獎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
7.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8.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或延長徵選期限。
9.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活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10.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本活動如有修訂或變更,請參閱活動網址。

活動網站:www.ioi2014.org

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

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

 


一、緣起
消防救護自民國 84 年法制化後,自以往單純用救護車搬運火場受傷民眾送醫,逐步轉型為具有施行急救技術能力的到院前緊急救護;救護人員必須攜帶多項急救用器材外,並因現場多為事故與災害發生地,而需就地以蹲、跪、舉、拉、推等姿態操作,又需防免血液噴濺造成感染,及需增強警示功能以維人身安全。經問卷調查第一線救護人員,普遍認為得以變更強化目前所著服裝方式以達上述防護與執勤功能。
鑑於消防救護人員執勤所需防護服裝須同時滿足多功能需求,爰廣徵各方服裝設計先進之創意,設計符合專業性、功能性、安全性、舒適性與活動性之救護服。

二、辦理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

三、徵選主題
為使消防救護人員在意外事故現場得以安全又便捷地施作各項急救技術,透過公開徵選活動設計出消防救護人員勤務用且具有防護功能之執勤服裝,並展現消防救護人員專業、勇敢、鎮靜、機警之精神,傳達緊急傷病患現場救護工作之效能。

四、款式設計
經問卷調查顯示消防救護人員大多兼服滅火、搜索救援...等勤務,為便利穿脫消防衣、救助服...等,傾向以內著式上衣為基底,夏天套著背心、冬天套著外套方式,以增益執勤與防護效能,惟仍不可失卻救護專業之展現。所需設計款式共 5 式,款式重點需求如下:
(一)上衣(長、短袖各 1 式)
1.款式需求:
以「POLO 衫」為佳,「T 恤」次之。應具備「良好活動性」之功能,另可涵蓋「高警示性」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袖口」與「上背部」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手肘」和「手臂」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吸汗快乾」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抗菌防臭」之要點;另可於「手肘」和「手臂」處加強 「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二)褲類(1 式)
1.款式需求:
以「長褲」為佳,「連身褲」次之。應具備「良好活動性」之功能,另可涵蓋「局部防護」與「多口袋」設計。建議於「側邊」和「大腿」部位加強高警示性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臀部」和「膝蓋」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吸汗快乾」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耐磨」之要點;另可於「膝蓋」和「臀部」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黑色系為佳。
(三)背心(1 式)
1.款式需求:
以具「高警示性」之功能為最重要,另可涵蓋「辨識度高」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上背部」與「前身」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肩部」和「背部」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防血汙、易潔」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吸汗快乾」與「高警示性」之要點;另可於「前身」和「背部」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四)外套(1 式)
1.款式需求:
以具「高警示性」之功能為最重要,另可涵蓋「良好活動性」與「局部防護」。建議「高警示性」應於「上背部」和「前身」加強設計;活動性應特別考量「手肘」和「手臂」之特定部位。
2.材質需求:
以具「透氣防水」之功能為主,尚可涵蓋「防血汙、易潔」與「保暖」之要點;另可於「手肘」和「手臂」處加強「耐磨抗撕裂」之特性。
3.色彩建議:
以藍色系為佳。

五、徵選方式
(一)參加資格:
凡對服裝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參加。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表上指定一名為代表人。
(二)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2 年 2 月 22 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作品規格:
1.設計技巧不受限制。
2.救護服裝一套五式之款式、色彩、用布皆需考慮整體設計。
3.繳件內容
(1)報名表及參賽承諾書。
(2)作品說明:含設計概念、作品介紹、素材說明三部分,各 200 字以內。
(3)服裝圖稿:依主題發想一套五式作品,含上衣(長、短袖)、褲子、外套、背心等,以 A4 直式尺寸繪製服裝彩色圖稿,並需繪出服裝正、反面機械圖,繪製手法手繪或電腦繪圖不拘。
(4)參賽者或團體簡介(100 字以內,形式不拘,以個人設計經歷或設計理念為重點)。
(5)郵寄繳交以上相關作品及表單各 1 份,並將相關檔案註明檔案名稱後,燒錄成唯讀光碟 2 份,光碟上註明「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參賽者姓名、聯絡地址、連絡電話,一同郵寄至「內政部消防署 緊急救護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8 樓)。參賽者得逕撥活動專線確認作品是否寄達,電話:02-81959119 轉 9411 洽詢吳慧菁專員。
(6)設計稿正面不得加註參加者之姓名或其他記號。
(7)繳交之參賽作品請務必完整,寄送作品時,請參賽者妥善包裝,並確認光碟檔案無誤可讀取,收件時若發現作品有缺損、不完整情節,致影響比賽權利,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准予參賽,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8)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

六、評選方式
本競賽分 3 階段進行,初賽進行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票選,票數最高前 10 名進入第 2 階段之專家評選,經審查挑選 6 件列為入圍作品,並以電話或掛號郵件或電子郵件通知,依設計圖稿與建議素材製作服裝參加決賽,由決賽評審團評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3 名。
(一)初賽:
1.就每位參賽者所繳交之設計稿件,以網路票選方式或機關函辦方式,通知各縣市消防機關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進行投票。
2.票選結果以最高票前 10 名參加複賽。
3.為符合全國性基層需求,前開得票數未達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得不足額錄取。若有票數相同者得增額錄取。
(二)複賽:
1.就經票選前 10 名所繳交之設計稿件,由複賽專家評審團以評分方式評選出 6 人參加決賽。
2.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評選標準資格,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3.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團決議。
(三)決賽:
1.複賽入圍者需依設計圖稿與建議素材製作服裝參加決賽。
2.繳件日期:另行通知。
3.繳件內容:五件服裝,服裝需與初賽圖稿相同。
4.繳件地址:本署緊急救護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8 樓)並註明消防救護人員防護衣設計競賽。
5.活動聯絡窗口電話:吳慧菁專員 02-81959119 轉 9411。
6.繳交作品時,每套服裝請以衣架與拉鍊封閉式衣套保護,並於每套保護衣套外之右上角緊貼參賽編號、服裝全身正反面照片,如未依規定加註標示,致物品遺失,未能完整評審,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7.入圍者需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服裝並解說創作理念或備詢。
8.由決賽評審團以評分方式評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3 名。
9.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評選標準資格,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10.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團決議。

七、評分標準
‧以實用性(量產可行性)/ 經濟性 30%
‧機能性 30%
‧創意度/設計感 20%
‧切合主題 20%

八、獎勵內容
(一)初賽:
經票選入選前 10 名可獲得新臺幣 3,000 元整(等值提貨券,含稅)。
(二)複賽:
經評選入圍 6 名且全程完成比賽者可獲得新臺幣 6,000 元整(等值提貨券,含稅)之作品製作費用及入圍證書 1 幀,複賽棄權者將無法獲得以上獎項。
(三)決賽:
第 1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5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第 2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3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第 3 名 1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1 萬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佳作獎 3 名:獎狀 1 幀、新臺幣 5,000 元整 (等值提貨券,含稅)。

九、機關協助事項
(一)為協助參賽者得以瞭解消防緊急救護於現場執勤之相關作為,已於本署官網(http://www.nfa.gov.tw)置有「搶救生命的黃金時間-到院前緊急救護」等短片,得藉以了解救護人員穿著之需求。
(二)於 102 年 1 月 19 日舉辦「消防救護員訪談一日記」,參賽者得至所在地就近消防分隊與消防救護員互動訪談有關救護勤務性質、服勤用服裝需求等。前往分隊後請直洽值班台人員說明與登記,由其安排訪談人員以免影響勤務;本署將事前函文各縣市消防分隊配合辦理。

十、注意事項
(一)參加徵選之設計稿不得抄襲、盜用及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如遭檢舉或產生爭議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參加資格,並需負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責任,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徵選作品於競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如造成本競賽或第三者權益損失,違規者應自行負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不得異議。
(二)初賽、複賽入選作品及決賽作品,其作品歸辦理單位所有;各獲選之作品,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辦理單位取得全部權利。
(三)辦理單位除取得獲選作品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利用權限,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修改,並不得對辦理單位及其再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以供辦理單位後續活動推廣使用。
(四)辦理單位對入圍作品有量產之權利,辦理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委由廠商量產成品,主辦單位對量產成品有微調修改之權利;得獎者參選作品於獲獎後,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主辦單位,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五)得獎者及得獎作品應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公開頒獎或發表等相關活動,並得無償以任何方式使用一切與本競賽相關之著作物。
(六)相關作品除參賽編號外均不得加註參賽者姓名或其他記號,若有違反之情節,主辦單位有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權利。
(七)參賽作品繳件運送之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必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並請妥善包裝參賽作品,若因運送所造成損傷、遺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另參賽作品不予退回。
(八)本競賽將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入圍及得獎結果,並得公開或公布競賽結果。
(九)得獎者不得就獎金、獎品、等值提貨卷等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情事變更事由導致獎勵內容變更,辦理單位有權變更其他等值物品取代之。
(十)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辦理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註: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 NT$1,000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外國得獎者一律預先扣取20%稅款(不論獎品價值多少)。
(十一)本競賽規則如有疑義,以辦理單位之解釋及認定為準。辦理單位並得依實際情形,修改、暫停或終止本競賽或競賽規則內容。
(十二)凡報名參加本競賽,即視為確實瞭解競賽規則,並願遵守本競賽相關規定。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fa.gov.tw/main/List.aspx?ID=&MenuID=523&ListID=3490

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微電影類】方向說明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資格
參賽隊伍每隊不限人數,但至少 2 名成員具大專以上(含)學生身份,不限國籍,凡符合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繳件說明
◎微電影提案書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及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內容請參考官網下載空白提案書參考範本
◎微電影影片
‧類型:適合於網路、手機等載具上觀看之戲劇故事、人物、訪談、MV、病毒式短片、紀錄片、動畫等微電影作品皆可。
‧長度:5 分鐘內。
‧拍攝工具:不限,家用 DV、V8、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等攝影器材皆可。
‧作品畫面需有:片頭請加入【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影片包含:電影名稱、旁白字幕、製作者 (團隊) 字幕、資料來源;影片最後加入【10th 育秀盃 - 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等電影製作訊息。
‧格式:原始文件請燒錄為 AVI. 或 MPEG. 格式(不壓縮),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 480dpi 以上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初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微電影劇照
‧電影劇照 3 張,男女主角各 1 張,共 5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微電影相關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參賽者須遵循主辦單位規章制度,配合競賽相關活動,參賽作品應統一按照競賽主題範圍進行創作,不可偏離主題。
4、參賽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聲音等需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取得授權,如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影片經過初審後,提名入圍作品將會於官網播放,並進行票選活動。
6、參賽隊伍須保證所有作品為參賽者原創,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品牌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 (金) 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法進行使用,包含授權第三方使用。
7、參賽作品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嚴禁具有情色、血腥、恐怖、嘔心等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影片,以及文字帶有辱罵、不文雅及性挑逗、色情、挑釁之相關字眼。
8、集團各關系企業為協助參賽團隊微電影製作,提供相關產品或服務等參考資料,將不定時於官網「文件下載」頁面更新參考文件,內容含蓋企業形象、企業文化、產品內容、產品形象、拍攝提醒、產品租借事宜、租借聯絡等訊息,請同學多加利用。
9、育秀盃競賽後,經各公司提名及入選決賽之優秀作品,經給予獎品(金)後,可持續豐富各企業網站軟性行銷宣傳內容,企業將享有影片使用權利,同時揭露影片製作團隊相關訊息,以保障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未得獎之創作,主辦單位保有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

評選標準
‧創意呈現與表現手法 30%:原創風格、觀眾印象、視覺設計、運鏡、音效、後製剪輯、特效技術
‧企業形象契合度   20%:企業文化、企業識別、企業產品、企業服務、產業發展
‧故事內容      20%:劇本、故事完整度、主題元素呈現
‧傳媒行銷      30%:觀眾票選、瀏覽量、媒體話題、媒體運用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3 / 2 / 15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微電影決賽入圍:2013 / 3 / 8 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微電影首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最佳企業形象微電影獎 5 名:獎學金 5 萬元整。
‧最佳票選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指導老師獎:首獎獲獎隊伍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微電影類競賽獎金由美安文教基金會獨家贊助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工業設計類】方向說明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團隊成員以 1 - 6 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 2 名。
‧團隊成員不限系所,歡迎跨院校組隊報名參賽,同件作品可跨類別報名。
‧同類競賽項目,一組隊伍不限一件作品參賽,但每件作品需申請不同參賽編號。
‧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利。

初賽繳件說明
◎作品提案企畫
‧內容:
1、頁首:10th 育秀盃-參賽編號-隊伍名稱-產品名稱
2、產品簡介(約 200 字)
3、使用族群
4、產品功能,欲解決的問題
5、使用情境描述
6、產品材質運用說明、長寬高、重量、顏色...
7、產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權、專利等請註明
8、企畫書字級不小於 10,內容頁數不超過 5 頁。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精美作品照片 3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參賽團隊照片 1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作品提案、作品照片及參賽團隊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複賽繳件說明
◎3 分鐘 Demo 影片
‧內容:產品使用情境、設計重點、操作說明、創新部份等呈現
‧格式:AVI 或 MPEG 格式,影片解析度 720 * 480dpi 以上
‧影片片頭請加註:10th 育秀盃 參賽編號 隊伍名稱 作品名稱;片頭長度 3 秒鐘(請至「文件下載」頁面下載育秀盃 LOGO 檔案及影片片頭示意圖)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複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決賽繳件說明
◎作品簡報
‧簡報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統一 mail 至 ysedaward@gmail.com,決賽當日不進行更換。
‧1:1 實體模型
‧A4 可站立錶板:A4 可站立錶板及實體模型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前,統一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任何繳交作品檔名及外包裝請統一命名為【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4、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創作開發請明確註明出處,3 分鐘影片中可以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以跑馬燈等方式呈現。
5、作品寄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Office 2010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正常開啟。

決賽評選說明
‧各隊評審時間為 8 分鐘,包含5分鐘的現場簡報、產品 Demo,及 3 分鐘的評審問答。
‧簡報 Demo 的對象僅為評審團,不對外開放,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 Mac 投影轉接頭等道具設備。

評選標準
‧市場性評估 30%:產品銷售狀況 (訂價機制)、市場回饋 (留言機制)、消費者需求說明
‧創意    20%:原創性、創新表現
‧功能    20%:人因工程、產品操作、使用者心理、產品介面
‧量產可行性 20%:成本及訂價策略、技術可行性、產品完成度
‧模型精緻度 10%:模型製作精緻程度、材質運用、展示完成度表現、產品美感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2 / 12 / 21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初賽繳件:2012 / 12 / 28 官網繳件頁面關閉
‧複賽入圍:2013 / 1 / 11 公告
‧業師媒合會 / 設計師蹲點:請見官網公告
‧複賽繳件:2013 / 2 / 25 複賽繳件頁面關閉
‧決賽入圍:2013 / 3 / 15 公告
‧傳媒行銷 / 網路票選:累積至決賽前一天
‧決賽收件:請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金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獎學金 8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獎學金 6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 2 名:獎學金 2 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市場潛力 創意產品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產品品質獎 1 名:獎學金 1 萬元整。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獎獲獎隊伍,每組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模型開發補助:入選工業設計產品類決賽,每隊補助模型開發費用新台幣 2 萬元整 (含運費)。
‧企業實習媒合:決賽前三名參賽者,可獲得 2013 年暑期實習機會。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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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類】

 




活動說明
為提供大專院校有志創業學子從新創團隊、創意育成、產學資源整合到天使創投媒合,以完善新創事業資源,育秀教育基金會於第十屆育秀盃起推動「創業」計畫,以「校園創業種苗」為主軸,透過「創意點石成金‧加強學生創業能量」、「精進創意育成、強化校園創業動能」及「優化校園創業資源」等方向,藉由競賽篩選優質創新服務及創新產品,營造校園創業家實驗場域,並導入業師顧問 (Mentor Programs) 及專業領航員協助學生技術育成,以協助創業新秀將創意達最終產品化及創新服務實踐進程。

活動目的
A 學生概念型創意能量充足,藉由市場 feedback 機制及業師引導,評估創意市場能量,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成熟度,達到創業動能。
B 鼓勵學生跳脫假設情境與天馬行空的想像,強化有益的探索與嘗試,實踐假設論點,落實創意創業計畫。
C 評估產品與創新服務,如具有商品化及量產可能性及市場潛力,將盡全力協助團隊進行培訓、資源整合、天使媒合與通路接洽,達創業或量產之基礎考量。

競賽主題
微新 〔抓住微光一閃 鋪成新意無限〕
忘掉十年一劍的大創新吧!在全球行動通訊高速發展下,訊息傳遞變得快捷便利,生活中一閃而過的想法,一點點切中人心的需求,一絲絲的感動,一個微小的 idea,都可能為原有的產品、服務及影像帶來新的思維或引進新的概念;成就顫動地球的新支點,激盪出的無限漣漪。
微新不是大規模的、顛覆式的、革命性的,但如能緊握住思靈的驚鴻一瞥,就能在很多關鍵技術、原創上,提供更加靈活、實際、多元化的產品研發或服務,比起大變革,第十屆育秀盃更期待微創新的積累,孕育出符合時宜的佳作。

競賽類別
◎軟體應用類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平板電腦 (Tablet) 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需求,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於 Android、WP7 (Mango)、iOS、Symbian 等平台開發。
◎工業設計類
【預約設計師獨一無二單品】
在可行的知識與技術背景下,開發可供量產之創意工業設計產品,如消費性電腦與行動周邊設備、視聽設備、玩具、休閒設備、流行時尚產品等。
◎微電影類
【點十成金,育秀盃風華十年影展】
任何的產品、話題、人物,都是符合時機,才能稱的上佳作或引起旋風,十年間,GPS 及行車紀錄器已成為行車必備器材;吃到飽飲食風格漸轉為選擇有機的健康食材 (彩);瘋迷一時的熱到家 50 元 Pizza 到今日追求手工窯烤道地風味;還有物流網絡為生活帶來的便捷,這十年還有許多精采的故事,請以 KUSO、感動、事實、夢想、激情、有趣等劇情表達出過去生活與我們的故事,並用心觀察融入企業形象,或貼近集團企業發展方向,其實我們的各式產品與服務已伸入在你我生活。

參賽條件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特色
‧業師媒合強化技術輔導、知識增值,促進校園創業動機
‧消費者回饋機制加速產品優化
‧競賽設計提供跨領域合作機會
‧創意小聚、設計師下鄉及校園講堂等多元產學交流活動
‧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實習機會


【軟體應用類】方向說明
上架 App 創新服務
於各式可攜式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開發符合市場潮流與產業趨勢,如:智慧家庭、行動商務、社群娛樂等創新應用或服務,且不限平台開發。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 (含 2013 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團隊成員以 1 - 6 人為限,指導老師最多 2 名。
‧團隊成員不限系所,歡迎跨院校組隊報名參賽,同件作品可跨類別報名。
‧同類競賽項目,一組隊伍不限一件作品參賽,但每件作品需申請不同參賽編號。
‧經查核與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權利。

初賽繳件說明
‧作品提案企畫
1、頁首:10th 育秀盃-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2、產品概要簡介(約 200 字)
3、欲解決的問題
4、使用族群
5、使用情境描述
6、介面設計概念
7、操作流程說明、App Wireframe (以產品照片方式說明)
8、產品創新、Business Model 及產品收益說明(訂價)
9、開發系統(系統不限:iOS、Android、Windows Phone)、平台與技術
10、產品引用它人智慧財產、API、open source packages、專利等註明
11、企畫書字級不小於 10,內容頁數不超過 5 頁。
‧請至官網「線上報名」頁面下載空白提案書及參考範本,填寫後上傳。
‧作品照片 1 張:解析度 72dpi,檔案大小 1M 以下。
‧參賽團隊照片 1 張:解析度 300dpi,檔案大小 3M 以下。
‧作品提案、作品照片及參賽團隊照片,請於繳件截止日前至「初賽繳件」頁面上傳,確認繳件。

複賽繳件說明
◎3 分鐘 Demo 影片
‧內容:產品使用情境、設計重點、操作說明、創新部份等呈現
‧格式:AVI 或 MPEG 格式,影片解析度 720 * 480dpi 以上
‧影片片頭請加註:10th 育秀盃 參賽編號 隊伍名稱 作品名稱;片頭長度 3 秒鐘(請至「文件下載」頁面下載育秀盃 LOGO 檔案及影片片頭示意圖)
‧請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複賽繳件」頁面貼上連結網址,確認繳件。

決賽繳件說明
◎作品簡報
簡報請於決賽繳件期限內統一 mail 至 ysedaward@gmail.com,決審當日不進行更換。
軟體應用類作品需於行動裝置上完整執行,於決賽現場可示範操作。
若作品上架至公開應用程式商店者(如:Android Market, Apple App Store, Windows Phone Marketplace、Google Play、中華電信 Hami Apps 軟體商店、台灣大哥大 matchApps 軟體商店或遠傳電信 S 市集),請提供下載次數、評價、等級、用戶評論、使用者經驗等訊息為加分項目。

注意事項
1、上傳至 YouTube 的作品影片,請開放並確認權限可供主辦單位評審瀏覽觀看。
2、參賽同意書及報名同意書本屆採線上確認相關訊息,並請留存書面文件正本,進入決賽團隊需提交,以茲證明。
3、任何繳交作品檔名及外包裝請統一命名為【參賽編號 - 隊伍名稱 - 產品名稱】。
4、程式、音效、圖形、廠商若非自行創作開發請明確註明出處,3 分鐘影片中可以字幕或結尾預留時間,以跑馬燈等方式呈現。
5、作品送出前,請務必於不同環境的電腦中測試安裝,確定 Office 2010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正常開啟。

決賽評選說明
‧各隊評審時間為 8 分鐘,包含 5 分鐘的現場簡報、產 品Demo,及 3 分鐘的評審問答。
‧簡報 Demo 的對象僅為評審團,不對外開放,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行動裝置、Mac 投影轉接頭等道具設備。

評選標準
‧市場性評估   30%:商業價值、獲利模式組合、實用性、差異化
‧創意      20%:原創性、創新表現
‧人機功能    20%:人因工程、介面設計 (視覺美觀)、使用經驗分析 (操作流暢度)
‧創新服務成熟度 20%:軟體開發完成度、技術難易度、使用者問題處理、是否完整上架
‧推廣和營運   10%:軟體的推廣管道和商業行銷效果俱佳,讓更多的用戶在多種管道接觸和使用 APP 軟體

競賽時程
‧校園講座 & 競賽宣傳:2012 / 9 / 15 - 2012 / 12
‧線上報名:2012 / 11 / 1 - 2012 / 12 / 21 官網報名頁面關閉
‧初賽繳件:2012 / 12 / 28 官網繳件頁面關閉
‧複賽入圍:2013 / 1 / 11 公告
‧業師媒合會/設計師蹲點:請見官網公告
‧複賽繳件:2013 / 2 / 25 複賽繳件頁面關閉
‧決賽入圍:2013 / 3 / 15 公告
‧傳媒行銷期 / 網路票選:累積至決賽前一天
‧決賽收件:請見官網公告
‧決賽暨頒獎典禮:請見官網公告

獎項
‧金獎 1 名:獎學金 15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銀獎 1 名:獎學金 8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銅獎 1 名:獎學金 6 萬元整,每隊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優選 2 名:獎學金 2 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使用經驗 UX 獎:獎學金 1 萬元整,共 1 名。
‧市場潛力創新服務獎:獎學金 1 萬元整,共 1 名。
‧指導老師獎 3 名:金、銀、銅獎獲獎隊伍,每組 1 萬元整。
‧佳作:凡入圍決賽作品將頒發佳作獎狀,以茲鼓勵。
‧企業實習媒合:決賽前三名參賽者,可獲得 2013 年暑期實習機會。由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資科、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聯華神通集團關系企業贊助。
‧參賽證明書:參與第十屆育秀盃並完成初賽繳件團隊,將頒發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本獎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獎金報支時間
第一次報支:決賽暨頒獎典禮活動結束後現場辦理。
第二次報支:2013 年 5 月 31 日統一收件辦理。
※活動帳務作業處理,逾第二次報支將不再進行獎金、補助辦理事宜
※競賽獎金列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相關資訊。
◎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提案中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軟體應用創新服務類參賽作品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4、參賽者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智慧財產權
1、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個別擁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享有無償重製、分發散布、公開展示及發表、廣告、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及網際網路公開傳輸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等各項相關權利,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兩年之傳播權利,在此兩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2、參賽作品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3、參賽者同意作品經得獎公布,入圍決賽或給予獎品(金)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權利完全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疑似抄襲仿冒處理方式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其他
1、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3、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4、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公告之。

聯絡我們
TEL:(02)2657-6666 #7503 黃小姐
email:ysedaward@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www.ysed.org.tw/award/10th/Default.aspx
相關連結: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工業設計類】
第十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

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象鼻人 - 象帽不凡」安全帽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年齡不拘,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投稿主題
請參賽者以『象鼻人』相關主題為設計概念,設計安全帽。

活動時程
1.報名收件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公佈入選名單及開放網路投票 :2013 年 1 月11日於象鼻人官方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團上公佈入選前十三名,並進行網路投票作業。
3.得獎作品公佈:2013 年 2 月 1 日於象鼻人官方網站及粉絲團上發佈得獎作品。
4.獎項領取:2013 年 2 月 4 日至 2013 年 2 月 8 日止。得獎者需至指定地點領獎,期限內未前往者視同自動放棄。

評分標準
‧主題及創意表現 50%
‧網路人氣 50%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五萬元整。
第二名:獎金兩萬元整。
第三名:獎金壹萬元整。
佳作十名:獎金兩千元整 + 象鼻人商品抵用券兩千元。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投稿規格
1.請依照徵稿比賽檔案規範投稿,作品請務必符合此規範製作,否則不予採用。
2.參賽作品必需以提供的安全帽之版型進行設計。
3.參賽作品繪製或輸出紙張尺寸大小以「A3」(29.7 × 42 公分,可等比例放大,不得縮小!)為原則,創作方式不限,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收件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6.收件方式:參選者於期限內填妥 (1) 報名表格(上網下載)及 (2) 彩色輸出稿(上網下載)及 (3) 作品原稿(illustrator / JPG)光碟原始檔案,將附件 (1) (2) (3) 寄出參賽,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象鼻人 - 象帽不凡 安全帽設計比賽」郵寄參選。繳交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作品一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407 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 696 之 8 號(郵戳為憑)。

參選限制
1.以個人報名參加,一人限一件作品參賽。
2.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參加,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以有侵權之嫌的圖檔參賽,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活動管理者有權直接取相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3.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衣皓實業有限公司恕不另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4.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5.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6.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於限定期間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7.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8.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
ECSTASY象鼻人 / 衣皓實業有限公司 JAPAN STYLE

活動網站:http://www.ecstasy.com.tw/1101.html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華碩快樂體驗 2.0 微電影競賽

 




參加資格
1.中華民國大專院學生,不限年齡,舉凡對電影拍攝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2.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報名日期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月 25 日 (逾時不予受理)

創作主題
1.清楚傳達『華碩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之「美」、「聲」、「觸」、「感」或「雲」特色
2.華碩快樂體驗2.0 - 美、聲、觸、感、雲說明:
◎美:
如果說,藝術存在於生活的每一個細節裡,那麼結合科技與美學的華碩產品便是一件精緻的藝術品。「絕美.體驗」的設計主軸,精心雕琢的優雅、純粹、終極、多漾與簡約樣貌,跳脫傳統框架,顛覆科技產品與人文美學的界線。
◎聲:
您可曾聽過江河的澎湃怒號、微風的細細耳語?華碩產品搭載獨家 SonicMaster 聲籟技術,細膩的聲情表現,讓您身歷其境,隨時隨地享受最高品質的音響效果。一個人在寧靜的夜晚使用華碩產品品嚐小曲時,如水晶般清透的音質,緩緩滲入您的內心深處,給您最醉人的聲音感動。與親朋好友觀賞驚心動魄的史詩鉅片時,廣闊的音域與震撼的音響,讓您享受最頂級的聲光饗宴。
◎觸:
長期握著滑鼠、點擊頁面是否讓您感到有些疲憊?有如髮絲流過指尖的細緻觸感,華碩產品搭載更直覺、更靈敏的觸控板,給您最頂級的觸控體驗。藉由雙指輕碰電腦,您可以隨意捲動、旋轉、放大與縮小畫面,更能切換至三指模式,輕鬆將多功能玩轉於三指之間。此外,華碩仔細琢磨鍵盤的反饋彈性,並配有背光按鍵,讓您即使身處暗處也能輕鬆打字,運用指尖與科技對談。
◎感:
華碩關心使用者感受,搭載獨家 SHE II 技術,擁有 2 秒瞬間恢復開機、資料自動備份和還原,及超長待機時間與電池續航力,讓您出門上課或開會都不需要攜帶充電器,加上卓越的直覺設計,提供貼心的便利與創新體驗,即時掌握最新脈動。
◎雲:
逐漸褪色的記憶,該如何深深刻劃在心裡?家人、朋友相聚的片刻,又該如何永存呢?輕啟您的各種裝置,透過華碩所提供的三年 32GB 雲端儲存服務 (ASUS WebStorage),即時上傳生活中每一份笑容與感動,分享給身在遠方無法參與的親友,利用 MyBitCast 同步程式,快速將檔案資料同步至您的手機、平板與筆記型電腦等,隨時回味深藏於心中的溫暖。有了 ASUS WebStorage,距離不是問題,分享沒有界線,隨時將最美好的回憶刻劃在心底。

作品規格
1.影片類型:不限 (劇情片、紀錄片...皆可)。
2.影片長度:30 秒 ~ 3 分鐘。
3.影片格式:MPEG4、MOV、 AVI、 MPEGPS、 WMV、 FLV。
4.影片解析度:720 × 480 pixels 以上。
5.附上「拍攝主題」+「150 字左右拍攝理念」文字說明。

評選標準
1.評選標準:
‧主題傳達度 40%
‧創新思維  30%
‧技巧呈現  30%
2.網路人氣獎:
於 2012 / 11 / 1 ~ 2013 / 1 / 25 止,取得網路票選最高的前 10 名隊伍,即可獲得網路人氣獎項。

獎勵辦法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優勝 (10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網路人氣獎 (10 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報名與收件
1.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日前 (2013 / 1 / 25) 登入活動網站 (http://event.asus.com/2012/tw/minimovie/),填妥報名相關資料(真實姓名、地址、e-mail、連絡電話等),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本活動網站即可。
2.作品繳交原則:
‧參賽作品內容須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資料,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作品規格,如審查時發現規格不符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作品上傳頁面,附上參賽影片連結,即完成報名與繳件,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3.參賽者專屬優惠:
2012 年 11 月 30 日 (五) 前完成報名『快樂體驗 2.0 派對』 ,可參加 2012 年 12 月 10 日 (一) 於華碩企業總部舉行之『快樂體驗 2.0 派對』,出席者並可獲得華碩雲端 50GB 之免費服務 1 年。

評選作業
擬邀華碩主管與影視達人組成評審團,於 2013 / 2 / 1 公告入圍 12 組作品名單,並於 2013 年 2 月 5 日 (二) 舉行頒獎典禮,公告第一、二名次及優勝得獎名單。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信箱:Happiness2.0@asus.com

注意事項
華碩快樂體驗 2.0 微電影競賽活動 (以下簡稱本活動) 係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華碩) 舉辦。如何參加本活動及其他關於本活動之詳細說明資訊亦構成本注意事項 (以下簡稱本條款) 之一部份。參加本活動之參賽團隊及其人員,及投票者 (以下簡稱參賽者) 視同接受本條款及本活動所公布之競賽辦法及各項規則、公告與評審結果,若有違反之情事,評審團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
‧任何網友皆可參加本活動之投票,但每人每日限投票一次。嚴禁以程式進行灌票,如有違反,其投票票數不予計算,並可能影響參賽資格。
‧活動辦法所列之日期時間皆為預定時程,華碩得視競賽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若有使用第三者原始碼或技術時應註明於參賽文件中。
‧得獎團隊之企劃書、簡報、APP 或影片等,無論為何種形式,其使用權歸屬華碩,華碩可公開使用於品牌推廣之用途。
‧未於活動期限內報名,或參賽資料未準時交件者,參賽資格不成立。
‧有繳交之檔案及作品,大會不退回,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評審團具有最後裁量之權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評定獎項是否從缺,各階段評選結果將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 Email 通知。
‧得獎作品禁止剽竊,如經查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予以公示,如涉及智慧財產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確定者,得獎者應繳回原發給之獎金及獎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請詳細閱讀並於報名時勾選同意。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華碩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華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華碩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損害於華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參賽者應遵守網路使用習慣及禮儀:
‧‧嚴格禁止任何介入、侵入或損害網路系統或資源之行為;
‧‧嚴格禁止上傳任何脅迫性、隱晦性、猥褻性或違害公共秩序之資訊;
‧‧嚴格禁止散布電腦病毒。
‧嚴格禁止使用自動機器人軟體或任何機械或電子設備,參賽者使用上述軟體或設備將喪失參賽資格。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華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華碩無須就獎項隨後可能產生之價差負責。華碩無須負擔任何獎項之稅賦,參加者應自行負擔得獎獎項之稅賦並尋求相關財務諮詢。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依政府規定,贈品價值 (商品定價) 若超過 20,000 元,依法需繳納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並於次年寄發所得扣繳憑單。(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需繳納 20% 機會中獎所得稅)。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而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華碩有權隨時更新本條款及關於本活動之規定,但需以不妨礙已執行之部份為原則,並以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個別告知。
‧華碩無須為以下情況所造成之損害負責:本活動進行時,網路使用者或本活動所使用或與本活動相關之設備或程式所產生的錯誤或不正確之資訊、技術上的錯誤或發生上述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作業或傳輸之疏失、中斷、刪除、錯誤或延遲、因通訊線材、電話、手持電話、衛星傳輸之中斷、相關技術問題或網路、網站壅塞、軟體故障、竊盜行為、損壞行為或未經授權之使用或修改本活動及因參加本活動及(或)下載本活動之任何資訊而可能造成會員電腦設備之損害。任何不可歸責於華碩之事由導致本活動無法依計劃繼續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技術問題、未經授權之介入、詐騙行為等損壞或影響本活動之進行、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之情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華碩有權得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華碩就本活動及本條款,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及保證。參賽者應自行承擔參加本活動或與本活動的運作相關的所有風險。華碩、華碩之授權人及其各該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或關係企業皆無須為參加者因本條款或參賽本活動及(或)使用活動網站而可能產生的衍生、附隨、直接、間接、特別、懲罰或任何其他損失負責。
‧華碩同意在未獲得參賽者同意以前,對於參賽者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不得對外揭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a.依法律之規定;b.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依法定程序之要求;c.為保障本站、華碩或其關係企業之財產及權益。
‧參賽者應遵守本條款及華碩關於本活動之所有規定,且不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華碩保留權利得隨時在活動期間或本活動結束後,確認參賽資格、或取消因不當行為而獲得之獎品/獎金。華碩不行使上述權利不表示華碩放棄這些權利。參加者同意本條款的解釋及適用,應依據中華民國的法律及華碩關於本活動的所有規定為之。參加者同意倘若因本條款或參加本活動產生任何糾紛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活動網站:http://event.asus.com/2012/tw/minimovie/index.htm

「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招搖撞騙的白賊七、含怨復仇的林投姐、造風水奇譚的林半仙...你還記得這些小時候聽過、看過的民間故事嗎?這十多年來,戲說台灣蒐羅台灣各地鄉野傳奇,製作成饒富趣味的故事,並成為台灣民間傳奇劇坊的第一品牌!今年,我們更與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合作,舉辦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想免費觀摩專業劇組的拍攝實況嗎?想免費在各年代之復古場景,穿著獨特古裝戲服盡情發揮創意嗎?不用懷疑,這些好康通通在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只要你敢秀,就可以於活動期間,免費進入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成為戲說台灣一日導演,用你的方式來說故事。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年齡,凡熱愛影像創作人士皆可參加

活動時程
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評審
◎初選
1.即日起至 12 / 12 (三) 24:00 止,參賽團隊將影片拍攝、剪輯、配音完成,上傳至 youtube 網站
2.上傳 youtube 影片標題需標示:【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 (影片片名),下方影片說明欄位,需標示「活動官網」及「戲說台灣部落格」網址
3.於活動網站下載及填寫報名表格、連同上傳影片網址,以及拍攝花絮劇照 5 張,寄至 dramatalk@mail.sanlih.com.tw 信箱,由主辦單位進行初選
◎決選
1.於 12 / 13 (四) 官網公布 10 組入圍名單,將有專人電話通知 (入圍組數依實際投稿情況進行增減)
2.12 / 16 (日) 於三立電視台舉辦決選,會場公開播放決選影片,並邀請專業評審現場進行評選 & 頒獎
3.入圍參賽團隊需現場出席決選會場,如不出席之參賽團隊視同棄權
◎網路人氣票選
網路票選人氣獎公告時間與活動辦法,請隨時密切注意官網訊息

免費場景申請
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於微電影大賽活動期間,免費開放活動參賽團隊復古場景的拍攝,並免費提供住宿 (露營區、通舖)、與古裝戲服。參賽團隊住宿與借用場景、戲服,需遵守文化城內相關規定,並請於拍攝三天前,將申請表格傳至主辦單位信箱後,以電洽方式與連絡人確認拍攝事宜

創作規則
‧每一參賽團隊人數不限、不限投稿影片數量
‧創作主題以【戲說台灣】節目曾經播映之故事單元為發想,並融入參賽者天馬行空的創意進行改編
‧影片表現方式,需以『劇情式』的拍攝手法
‧拍攝場景不限,服裝、陳設古今皆可,如有特殊裝扮與復古場景,將視情況加分

競賽獎項
首獎一名:NT$6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貳獎一名:NT$3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叁獎一名:NT$2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 表現優秀之個人或團隊,亦有機會參與【戲說台灣】節目之實際拍攝作業,成為未來戲說台灣製作團隊的生力軍

交件規則
‧影片長度 3 至 8 分鐘為限
‧片尾需加註主辦單位提供的片尾
‧拍攝花絮劇照 5 張,解析度 300dpi 以上並附上說明
‧拍攝器材不限,惟上傳 youtube 網站像素至少 720 (W) x 480 (H),最大不得超過 1920 (W) x 1080 (H)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旁白字幕
‧入圍決選之參賽團隊需提供原始檔案光碟,於決選會場上播放,將有專人聯繫事宜

評分標準
‧腳本創意 30%
‧攝影剪輯 20%
‧服裝、道具、場景陳設 20%
‧戲說台灣精神契合度與橋段運用 30%

注意事項
‧參賽者於報名資料寄出後,請自行電洽主辦單位進行確認,參賽作品不得有性暗示或違反善良風俗之情節,否則將喪失競賽資格,主辦單位保留審核之權利。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可將投稿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作品文字、影像、音樂均不得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拍攝期間請注意自身安全,如有任何違法事件,由當事人自行負起相關責任,若涉及損壞公物和私人物品等行為,參賽者須自行負擔賠償責任 。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報名參加者,即視同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與規定,除上述注意事項,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活動辦法修訂權利,相關資訊請洽官方網站,並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布消息為依據。

活動聯絡人
三立電視台【戲說台灣節目】劉宣浩
電話:02-8792-8888 #86682
email:dramatalk@mail.sanlih.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iset.com.tw/event_fb/dramatalk_movie/index.html

「2013 金蝶獎」台灣出版設計大獎

 


一、活動主旨
邁入第十屆比賽,「2013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成果豐碩,2012 年以《zoom in, zoom out 以有機為名》勇奪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的銅獎(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 Best Bookdesign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2012),顯示歷屆金蝶獎多年來累積並提昇國內書籍設計實力,獲致國際大賽的肯定。
「金蝶獎」是台灣設立鼓勵書籍設計唯一的獎項,也是台北國際書展的重要活動之一,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設計美學潮流,並突顯出版業者及書籍設計者的專業成果,帶動台灣出版界追求創新與活力。
因應全球出版的多元趨勢,將文字編排、圖像元素、裝幀技巧、封面包裝等不同層面,皆視為書籍設計整體的表現方式,本活動的比賽項目為「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並區分「文字書類」與「圖文書類」兩種類別,都將各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最高獎金為十萬元,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
同時,獲得金、銀、銅獎書籍之出版社,亦將頒發獎金一萬元,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的背後,亦須出版社的支持及發揮團隊合作。活動即日起開始,歡迎國內出版社及設計者皆可報名參與,角逐台灣及全球書籍設計界的最高榮耀。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

四、獎項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1.文字書類:凡以文字為主,且圖片插畫頁數不超過全書百分之二十為限之出版作品,請報名「文字書」類
2.圖文書類:包含圖文書、繪本、攝影、美術書、漫畫等非文字書類書籍

五、獎勵辦法
1.給獎方式: 文字書類及圖文書類,各設金獎、銀獎、銅獎一名,及榮譽獎五名。
〈設計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得獎出版社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2.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3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
3.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論壇。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出版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由出版社報名
2.由設計者個人報名
3.參賽作品必須具有 ISBN 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可自行報名。
4.參賽作品限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5.本比賽為「整體美術裝幀與設計獎」,如報名書籍封面設計、內頁編排並非同一設計者,可採用「共同創作」報名,並推派代表領獎,獲獎之獎金由共同創作團隊自理。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 2013 年 1 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話通知,預定於 2013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 1/30 ~ 2/4 )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ne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3 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3)上述兩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蔡金燕組長收)。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1)參賽者請至官網下載「2013 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
(2)翻譯書籍作品需附上原文書封圖檔,一律以電子檔案儲存1mb檔案大小、jpg 檔案類型,上述資料與報名表備妥之後,E-Mail 至 amanda@taipeibookfair.org 劉潔妃收,並以電話確認。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請勿報名。
5.參賽作品,若有涉及著作權及糾紛,本會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獎金。
6.參加作品為翻譯書籍,則須檢附原文書封面,設計雷同性太高者,請勿報名。
7.參加作品若有引用之圖像物件必須取得該著作人同意,若查獲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8.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9.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3 劉潔妃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amanda@taipeibookfair.org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ibe.org.tw/new/index.php?lan=ch&fun=1&subfun=5&id=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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