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

【 金玉良鹽 - 創意設計競賽 】達人包裝設計組

 


競賽主旨:
鹽業與金門的開發緊緊相依,是金門先民賴以維生的主要產業,與金門的興衰歷史更息息相關。金門是一個與鹽密不可分的地區,開發之初,士族遺民的殖墾,是拜鹽業開發所致。到元代,鹽業更是當時金門的支柱,乘載著財賦收入、人口聚落形成及人才的養育,總之,當時金門是鹽的時代,鹽的重要性對金門而言,猶如今日高粱酒對金門一般,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金門縣文化局為推動金門天然優質有歷史故事的好鹽,提升全民用鹽品質,鼓勵改變傳統用鹽的包裝,藉由本次競賽廣邀全臺設計好手,與新秀,為金門良鹽打造新形象,期能宣揚金門深厚的文化內涵,以創意與文化行銷金門。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一、凡喜愛設計創作者,不限國籍、年齡、經歷皆可參加。
二、以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團隊成員至多 4 名。
三、每人限參加一隊,每人及每隊投稿以三件為限。
四、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主要聯絡人,以利本競賽聯繫通知及獎金發放。

競賽主題:
本競賽之參賽作品須以食用鹽為發想對象,並以「金玉良鹽」為品牌概念,融入金門特色文化與參賽者創意,設計金門鹽專屬的文創伴手禮包裝
一、包裝的產品內容物須以 500 公克精鹽、500 公克粗粒鹽,以及綜合以上兩種規格進行組合,共 3 款,並可附加週邊配件商品。
二、設計範圍須包括「金玉良鹽」之品牌 logo 與品牌定位描述、整體包裝結構 (如外包裝、內包裝、提袋)、包裝材質及包裝方式。
三、請考量包裝材料費用相較於產品售價的佔比,量產的可行性,同時避免過度包裝。
四、參賽作品須能彰顯金門在地特質,並可傳遞金門的生活文化精髓。

競賽活動時程:
◎第一階段:開放線上報名,報名資料送件
即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五)截止,需完成兩階段報名,始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每件作品都需填寫1次報名表)。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8月5日前)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第二階段:報名資料繳交(8月12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後,於期限內寄送完整報名資料至活動小組(以郵戳為憑),請另參閱簡章第陸項報名方式。
註:若未完成以上兩階段報名流程,則不具參賽資格,請務必留意。
◎第二階段:
‧初賽作品審查:2016年8月22日(一)至8月26日(五),將選出15件作品進入決賽。
‧2016年8月30日(二)前
◎第三階段:
‧決賽作品收件:2016年8月30日(二)至9月21日(三)止入圍決賽者需繳交項目:
1.參賽作品之原尺寸打樣品乙份。
2.成品照片乙張。(尺寸4x6吋,300dpi,用途為辨識對照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分)
‧決賽作品審查:2016年9月26日(一)至9月30日(五)
‧得獎名單公告:2016年10月5日(三)前
‧網路人氣票選:2016年10月14日(五)至10月31日(一)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覽:
‧‧頒獎典禮:2016年10月22(六)
‧‧臺北場作品展:10月22日至10月30日
‧‧金門場作品展:11月5日至11月13日

報名方式:
本競賽採兩階段報名,請先於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下載報名資料填妥後以實體寄送方式完成報名。參賽者須於2016年8月12日前將以下資料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路243巷1號2樓 - 金玉良鹽活動小組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須於8月12日下午5點前送達)。

評選方式:
一、評選分初賽及決賽二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擔任,依據評分標準進行初賽評選(設計圖稿審查)及決賽評選(實體作品審查),共二階段評選。
二、初賽評選階段:
1.初賽評選由評選委員會依據初賽評分標準選出入圍作品,預計15件。(實際入圍數量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參賽作品經初賽評選未達標準資格,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2.初賽評分標準:
‧主題性    40%:獨特性與故事性,傳達競賽主題精神、金門鹽的品牌意涵與在地特色、並彰顯金門文化精髓。
‧創意及完整性 30%:設計之創意與原創性、質感展現與整體設計之完整程度。
‧商品化可行性 30%:包裝結構、材質是否能量產,製作成本,實用性與便利性。
三、決賽評選階段:
1.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實體作品樣品進行決賽評選,由評選委員依據評分標準選出得獎作品。
2.決賽預計選出前三名(各1名)、優選(12名)。(實際得獎結果將視參賽作品品質而定,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3.決賽評分標準:
‧主題性    30%:獨特性與故事性,傳達競賽主題精神、金門鹽的品牌意涵與在地特色、並彰顯金門文化精髓。
‧創意及成熟度 30%:創意與整體設計之完整程度、作品與設計圖之符合程度。
‧商品化可行性 40%:包裝結構、材質是否能量產,製作成本,實用性與便利性。

獎勵方式:
金獎(1名)獎金:25萬元,獎牌乙枚
銀獎(1名)獎金:15萬元,獎牌乙枚
銅獎(1名)獎金:8萬元,獎牌乙枚
優選(12名)獎金:1萬元,獎狀1紙(每人1張)
※附註:以上獎項皆包含稅金。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獎項所得應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繳;當次得獎價值為新臺幣20,000元以上(含)者,由活動小組代扣10%競賽所得稅金(繳國稅局),並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得獎人;若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外籍人士於境內居留未滿183天,則須繳納20%之所得稅。


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先詳閱競賽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般規定之意思表示,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二、參賽作品須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發佈於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不在此限),未於任何比賽中得獎(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者為限。
三、得獎作品於本賽事決選名單公佈15日內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並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獎狀、獎品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且若因此類侵權行為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主辦單位保留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追訴權。
四、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於得獎確定時獲獎人即同意永久無償讓與主辦單位使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
五、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
六、報名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七、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均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選委員會決議,不得有異議。
八、如為多位參賽者組成之合作團隊,獎項統一由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項、獎金之分配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九、得獎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十、各競賽組別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金,將以7成支付。
十一、在公告得獎一年內,得獎者須無酬全力配合本案活動宣傳,包括出席授獎及相關成果宣傳活動(以不超過2次為限),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十二、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核定後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小組連繫方式:
聯絡窗口:02-2321-5180分機17高小姐(聯絡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e-mail:bestsalt@alluni.com.tw
送件地址:10649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243巷1號2樓
收件者:金玉良鹽活動小組收

活動網站:http://www.bestsalt.org/index.html

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小吃大器」2016 臺灣特色小吃內用器皿創新設計競賽

 




活動目的
臺灣小吃獨步全球,種類多樣化,在台灣人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同時也是國際旅客來臺旅遊的重要吸引力之一。透過品嚐臺灣傳統特色小吃,國內外旅客可以更認識臺灣文化與風情,為旅程增加豐富色彩。
交通部觀光局繼 104 年首度舉辦「小吃大器美食器皿設計徵件比賽」,獲得廣大迴響後,為持續提升臺灣特色小吃的魅力,今年再次舉辦「小吃大器 2016 臺灣特色小吃器皿創新設計競賽」,選出 10 項臺灣特色小吃:蚵仔煎、炒米粉、臭豆腐、大腸麵線、刈包、雞肉飯、四神湯、珍珠奶茶、燒仙草、黑白切,邀請大專校院產品設計相關科系師生參加競賽,為其量身訂做合適的內用裝盛器皿,以提升旅客對臺灣特色小吃新印象,增添旅遊臺灣之樂趣。
本設計競賽產生之優勝作品,將於今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8 日臺北世貿一館舉辦之 2016 臺灣美食展「食之器 - 小吃大器」展館中展出。

競賽主題
1.本競賽區分為 10 大主題,包含蚵仔煎、炒米粉、臭豆腐、大腸麵線、刈包、雞肉飯、四神湯、珍珠奶茶、燒仙草、黑白切
2.以上主題皆以內用裝盛器皿進行設計。

參賽資格
1.參賽對象:國內各大專校院產品設計相關科系在校學生。
2.參賽人數:可選擇個人或組隊報名參賽,惟團隊成員至多 4 名,另每隊至少須有指導老師 1 名。
3.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隊。
4.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4 件,每1件稿件僅限投 1 個主題。

參賽作品說明
一、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符合臺灣傳統特色小吃文化。
三、可以量產的創新器皿 (*泛指盛裝食物的杯、盤、碗、碟等)。
四、作品材質不限,鼓勵以環保材質為主。無毒安全可重複使用,如:不鏽鋼、陶瓷等各式材質皆可。
五、作品尺寸之長寬高以不超過 22cm × 17cm × 17cm 為限。
六、作品設計時須考量設計圖檔能轉成STL檔案格式,以利得獎後進行 3D 列印/製作模型。

活動時程
【第一階段】
◎開放線上報名,報名資料送件
即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6 日 (一) 截止,需完成兩階段報名,始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每式作品都需填寫 1 次報名表)。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 (6 月 1 日前) 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請務必確認於線上報名完成。
‧第二階段:報名資料繳交 (6 月 6 日前) 完成線上報名後,於期限內寄送完整報名資料至活動小組 (以郵戳為憑),請另參閱本簡章第柒項報名方式。
※註:若未完成以上兩階段報名流程,則不具參賽資格,請務必留意。
◎資料檢查
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6 月 6 日,由活動小組進行資料檢查與通知。資料不齊者,請於 6 月 6 日前補足,逾期視同喪失評選資格,恕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作品審查: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17 日
【第三階段】
◎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官網:2016 年 6 月 30 日前
◎得獎作品模型製作:201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5 日得獎者須於時程內完成作品模型製作,如設計概念無法落實成品打樣,得經主辦單位同意後修改設計稿或取消得獎資格。
◎成果展 - 臺灣美食展暨頒獎:2016年8月5日至8月8日

報名方式
本競賽採兩階段報名,請先於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並下載報名資料填妥後以實體送件方式完成報名。參賽者須於 2016 年 6 月 6 日下午 5 點前將以下資料寄送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路 243 巷 1 號 2 樓─小吃大器活動小組 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須於 6 月 6 日下午 5 點前送達)。
*報名資料繳交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請依競賽簡章為準。

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
二、評審會議
採書面資料審查方式進行評審,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裱板及作品設計說明內容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標準評選,選出優勝作品。

評分標準
◎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創意性 25%:具有原創性、創意巧思 (外觀或使用功能)、造型美感及完整性。
◎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獎勵方式
一、各主題獎項:
自各主題選出 1 名作品為優選,獎金 2 萬元,再由 10 名優選作品選出前 3 名,獎金分別加碼 16 萬元 / 13 萬元 / 6 萬元。
二、獎項種類:
◎金獎:1 名,獎金 18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銀獎:1 名,獎金 15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銅獎:1 名,獎金 8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優選獎:7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
◎另,設置佳作若干,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含指導老師指導證明),以茲鼓勵。
※附註:
1.獎項得獎者須完成簡章﹝第陸項競賽作業時程之第三階段內容﹞,始具領獎資格。
2.所有得獎獎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先詳閱競賽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般規定之意思表示,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二、參賽作品須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未於任何比賽中得獎、未刊登於任何媒體 (無論平面、電子或網路之型態) 者為限。
三、得獎作品於本賽事決選名單公佈 15 日內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並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獎狀、獎品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且若因此類侵權行為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主辦單位保留民事及刑事之法律追訴權。
四、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於得獎確定時獲獎人即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獲獎作品經開發為正式商品者,相關權利義務、利潤分配...等事宜,由主辦單位與權利人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辦理之。
五、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
六、報名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七、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各獎項均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有異議。
八、如為多位參賽者組成之合作團隊,獎項統一由團隊主要聯絡人領取,獎項、獎金之分配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九、參賽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十、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限定時間內完成作品模型製作,如設計概念與設計圖檔無法落實為作品模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十一、得獎作品需參與 2016 年台灣美食展展出,得獎者應無酬配合前項活動宣傳、相關活動與出席授獎及解說作品設計概念。
十二、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簡章未盡之事宜,經主辦單位核定後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email:timetodesign@alluni.com.tw
電話:(02)2321-5180 #19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9 時至 6 時,中午休息時間 12:30 至 13:30)

活動網站:http://www.2016timetodesign.org

2016年3月10日 星期四

105 年防制人口販運宣導海報設計比賽

 




活動緣起
人口販運是目前全世界共同面對的問題,由於人口販運已非單一國家內部之事務,在全球化的風潮下,人口快速的移動,跨國人口販運成為各國必須正視的重要人權議題,以免受到不利影響。

本署為加強宣導「防制人口販運」議題,使民眾更加瞭解什麼是人口販運,每年均會運用不同的方式,如拍攝微電影、四格漫畫比賽、動畫製作等進行宣傳,今年度舉辦海報設計比賽,將防制人口販運以及保障人權政策傳達給民眾,以更生活、鮮明、活潑的方式吸引民眾,並期許臺灣成為亞洲地區打擊人口販運的標竿國家。

活動辦法
3 月 14 日至 5 月 13 日止,將你的電腦繪圖作品,使用線上報名表上傳報名。初審時,我們將從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參加決選,入圍決選後將另外通知繳交原始檔。

競賽方式
電腦繪圖,並採線上報名(不得郵寄)。初審會從參賽作品中選出 30 名參加決選。

參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持有有效居留證之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及外籍人士。

作品規格
海報為 A1 尺寸(60cm × 85cm),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儲存成 JPG 電子檔繳件,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名單公告
因考量參加人數及評選之故,將於 6 月底或 7 月初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http://event.kayelu.com/2016ipdc)及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

獎勵
(一)第 1 名:禮劵新臺幣 5 萬元及獎狀。
(二)第 2 名:禮劵新臺幣 3 萬元及獎狀。
(三)第 3 名:禮劵新臺幣 1 萬元及獎狀。
(四)佳作 12 名,禮劵新臺幣 5,000 元及獎狀。
※註:投稿作品經專家學者審查認無優異作品時,主辦單位得不足額錄取。

評分項目及評審
(一)評分項目:
1、創意切合主題:40%
2、構圖與布局:30%
3、技巧與色彩:20%
4、文案(包括創作理念):10%
(二)評審:
邀請至少 3 位具有數位繪圖設計能力及至少 2 位防制人口販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佔總分數 90%),另至少 10 個民間組織及在臺辦事處評分(佔總分數 10%)。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以真實姓名填寫線上報名表。
二、參賽作品以參賽者原創設計為主,避免大量使用圖庫元素或他人作品為設計主視覺,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三、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入圍或得獎作品須配合主辦單位提供電腦原始檔案,以利後續作業。如未配合,將取消資格。
五、得獎者將進行公開表揚,屆時請配合出席授獎,如無法出席,請務必指派親友代領。
六、參賽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七、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八、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十、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送交 3 件作品,若同時入選,只限領取最高獎項。恕不受理以公司行號或團體創作作品參賽。

權利歸屬
一、所有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在印製海報或相關刊物發表時,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二、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三、為受理報名與相關聯繫庶務,請參賽者務必同意提供下列個人正確資料『姓名、性別、聯絡電話、E-mail、文案(含創作理念)等』,作為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使用,主辨單位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妥善管理、運用,並將於活動結束後予以銷毀。

其他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服務信箱
防制人口販運海報設計競賽小管家:陳俞廷小姐,2016ipdc@kayelu.com

活動網站:http://event.kayelu.com/2016ipdc/

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

 




比賽緣起
北極玄天上帝,全名為「北極玄天上帝蕩魔大天尊」,其神靈別稱亦有:上帝公、帝爺公、真武大帝、真武帝、北極大帝等。北極玄天上帝形象威武,右手握 太乙神劍 (七星劍),左手結通天指印;右腳踏騰蛇,左腳踏卦龜。其形象之意義:右手舉劍示意斬斷貪、瞋、痴三毒惡念,左手結通天指印示意眾生回返天上;腳踏龜、蛇二將,代表善惡兩面,正與邪、陰陽全收。因此,據傳北極玄天上帝擁有降妖伏魔、消災解困、治水禦火、護持武運及延年益壽的神力,自古 以來便頗受人們尊崇。而北極玄天上帝誕於用以消災解厄的上巳節 - 農曆三月初三,一如其他神明的誕辰,信徒們會在此日進香朝拜,或是進行各式的賀誕活動。目前奉祀玄天上帝的廟宇,全台將近五百座,足可見其神蹟顯赫、護佑萬民之功,是為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祗之一。

為因應國家文創產業推展、發展地方文化觀光,並念於「高雄市玄天宮 - 北極玄天上帝」神靈感應事蹟層出,本會 (高雄市玄天宮管理委員會) 自今年起,於每年農曆三月初三玄天上帝誕辰之日,舉辦「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祈福百年文化祭」,簡稱「玄百文化祭」;結合在地廟宇文化與地方特色,規劃「拜廟儀式」、「安旗儀式」、「百人扛轎」、「出巡繞境」、「點燈祈福」等一系列活動。期望從105年出發,藉由為期百年的祈福活動,發揚「玄百文化祭」,使之成為高雄每年的常態特色慶典,以期帶動觀光人潮、凝聚地方士氣。

因此,以 105 年的「玄百文化祭」作為慶典的首年開場活動,特舉辦「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為 106 年的「玄百文化祭 - 百人扛轎活動」徵選神轎外觀設計圖;並依得獎作品之設計進行調整改良,以結構安全、符合人體工學及實際用途為首要考量,製成足容百人協同扛轎的玄天上帝神尊神轎,用於每年的玄百文化祭活動。

比賽目的
北極玄天上帝為台灣民間信仰的重要神祗之一,豐富的傳說故事與顯赫的感應事蹟,加上上帝公廟宇香火興盛,不但深厚其文化底蘊,也凝聚了地方向心力。遂舉辦此一比賽,徵選神轎設計之餘,亦為在玄百文化祭推動之初,讓更多的台灣學子、青年認識北極玄天上帝,進而提升國人對本土廟宇慶典的重視;並藉由臺灣各界新銳設計者的創意設計,賦予廟宇文化嶄新的面貌,擴展其寬度與深度。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蜂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協辦單位:高雄市玄天宮管理委員會、高雄市玄天宮海峽兩岸慈善會、台灣生命館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高雄市唐氏症歡喜協會、川雄科技有限公司

參賽組別
1.學生組:限年滿 16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2.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

參賽資格
1.投稿參賽者須為個人,參賽件數不限。
2.投稿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未曾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亦無參與其他比賽或為他人使用,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主題說明
神明遶境祈福,為求神尊移動時的莊嚴與隆重,並供民眾景仰膜拜,故神明所乘坐之神轎,必精雕細琢、華麗講究,以讓民眾有見轎如見廟的尊重感。
本次的神轎設計比賽,以「文轎」為主軸。設計上須考量的結構包含:主體骨架、轎頂、牌匾、四方龍柱、神尊座椅、神轎基座,但不含轎伕扛抬的轎棍;外觀的設計元素則可簡單拆分為:織布繡品 (如:轎頂罩、刺繡錦旗等),以及轎身的木雕花紋、平安符垂飾物等。投稿參賽者基於上述基本設定,可自行發揮創意,規劃、設計適合北極玄天上帝的神轎,唯神轎須符合玄天上帝「高階神祇」的身份、和「剛直威武、正氣凜然」的形象

報名流程
於活動官網「下載專區」下載:活動簡章、報名表、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版權讓渡聲明書、A3 作品裱板格式。
(1)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創作理念等,下載填妥、列印,並貼於 A3 作品裱板背面。
(2)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學生組參賽者請檢附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未滿 20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社會組參賽者則須檢附身份證影本。
(3)版權讓渡聲明書:下載、列印、填妥並簽名。
(4)A3 作品裱板:網站下載「A3 作品裱板格式」,依「作品規格」完成設計、圖文排版、彩色輸出後,並填妥裱板表格內的資料,後貼於同尺寸之 A3 直式黑色厚紙板。裱板須含創作理念、設計特點、使用方式或材質運用等資訊。裱板正面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或是任何符號、文字。
(5)光碟:將上述報名表之文件電子檔,以及 A3 作品裱板之 AI 原始檔 (CS6 版本以下) 、全彩 JPG 圖片檔 (色彩模式 RGB、解析度 300dpi、檔案須大於 1M ),燒錄至光碟。光碟上請註明:參賽組別、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上述完成後,請以防水牛皮紙或防水紙袋,將資料 (報名表、參賽與個資使用同意書、版權讓渡聲明書、A3 作品裱板、光碟) 封裝並郵寄至指定收件地址。

作品規格
(1)依「A3 作品裱板格式」標示之區塊,繪製神轎外觀的正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上視圖,以上設計圖皆為平面視角,不須繪製 2D 或 3D 立體圖。
(2)神轎外觀尺寸請參照如下:長 / 5 尺半 (197CM) 、寬 / 5 尺 1 (155CM) 、高 / 4 尺 2 (127CM) ,設計圖繪製比例為「1:10」。
(3)補充說明:神轎設計講求平衡美感與對稱格式,色彩計畫上也須注意用色協調與整體一致感。

收件時間
即日起開放報名,至 105 年 3 月 25 日 (五) 截止收件。收件郵寄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一路 173 號。封裝紙袋上請註明參加「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 - 北極玄天上帝百人神轎設計比賽」。掛號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 (9:00 - 18:00) 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受理。

比賽時程
105 年 3 月 25 日 (五):比賽截止收件
105 年 3 月 29 日 (二):網路公佈參賽作品,並開始網路票選
105 年 4 月 05 日 (二):網路票選截止
105 年 4 月 08 日 (五) 至 4 月 10 日 (日) 下午 4 點止:於「105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開放現場民眾票選
105 年 4 月 10 日 (日) 晚上 8 點:於「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進行頒獎典禮
105 年 4 月 29 日 (五) 前:寄出得獎者獎牌及獎狀

比賽獎項
1.學生組:
首獎 1 名,獎金 3 萬元、獎牌乙座。
佳作 3 名,獎金 5 千元、獎狀各乙張。
2.社會組:
首獎 1 名,獎金 5 萬元、獎牌乙座。
※學生組和社會組首獎作品經主辦單位及高雄市玄天宮管委會評估後,將擇一製成「106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北極玄天上帝之實際神轎。

評選方式
1.評選採三階段:評審評分 (占總評分 50%)、網路票選 (占總評分 25%)、現場票選 (占總評分 25%)
2.「評審評分」部分,由主辦單位、高雄市玄天宮管委會、贊助單位,以及設計、藝術、文化等領域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分會議,依「評審評分標準」為參賽作品進行評分。
3.「網路票選」部分,將使用公開、可記錄電腦IP位置的線上投票系統,以維護網路投票之公正性。
4.「現場票選」部分,將於「105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活動上,讓民眾憑身份證領取投票單並圈選心儀作品,投入投票箱。

評審評分標準
1.適切性 30%:主題切合與可執行性
2.文化性 20%:文化意涵詮釋與表現
3.創意性 20%: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4.美感度 30%:造型、構圖、色彩、質感之美感呈現

聯絡方式
1.主辦單位:蜂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5 年高雄市玄百文化祭工作小組),陳小姐 / 0972-796131、陳先生 / 0960-743155
2.電子信箱:supreme.emperor33@gmail.com

活動網站:http://supremeemperor33.wix.com/palanquin-design

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

 





創作主題:
看見失蹤,期盼重聚
全台每年有數千名的兒少失蹤,他們的家人不知道孩子的去向,每一日都在盼著孩子回家。
5 月 25 日是國際失蹤兒童日,在這一天和全世界一起關心兒少失蹤問題,透過你/妳的創作,讓世界看見失蹤問題,讓愛從此零失蹤。

徵選組別:
(一)國小繪畫組:全國國小學童
(二)海報設計組:不分齡(需於設計中置入“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字樣)

作品規格:
◎國小繪畫組
‧規格:限用 8 開圖畫紙(約 26 × 38cm)繪製,限平面彩繪、創作媒材不拘。
◎海報設計組
‧設計規格:尺寸為菊對開尺寸 (594 * 420mm),原始檔解析度為 300dpi 之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檔案類型為 AI 或 PSD 檔皆可。
‧限定:作品中需有「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字樣,否則不予受理評選。
※備註:不限直、橫幅,每人參賽作品以 5 件為限;若未依作品規格投稿,恕無法參與評選

收件辦法:
(一)截止收件日期:2016 年 4 月 8 日(五)截止。
(二)繳件方式如下:
◎國小繪畫組
‧作品:將作品平寄或對折,並建議加上透明資料夾,以防寄送途中損壞。
‧將報名表以正楷填寫完整並簽章,直式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處。
‧掛號郵寄至:403 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 98-1 號 2 樓「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小組」收(以郵戳日期為憑)。
◎海報設計組
‧投稿規格:JPEG 檔,解析度為 96 dpi (含) 以上,直幅或橫幅最小邊度不超過 1200px,檔案大小限 5MB 內。
‧檔名格式為:姓名 + 作品名稱。
‧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簽章後掃描,連同作品檔案寄至 breatheasy@cwlf.org.tw,郵件主旨為 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

評選方式:
前三名及佳作獎:將委請評審委員依作品之主題 (40%)、創意 (20%)、構圖 (20%)、色彩 (20%) 予以評選。

獎勵方式:
◎國小繪畫組
第一名 (1 名):8,000元
第二名 (1 名):4,000元
第三名 (1 名):2,000元
佳作 (各 3 名):1,000元
◎海報設計組
第一名 (1 名):15,000元
第二名 (1 名):8,000元
第三名 (1 名):5,000元
佳作 (各 3 名):2,000元
※得獎者作品若有指導老師,本單位將另發給老師指導感謝狀,並請於報名時填寫於報名表中。

競賽時程表:
(一)公布徵選結果:2016 年 05 月 05 日將於活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未得獎作品將不另行通知。
(二)頒獎記者會:將於 2016 年 05 月 25 日台北市場地舉辦頒獎記者會,活動時間、地點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得獎者需於當日出席領獎。

聯絡資訊:
◎國小繪畫組
04-2226-5905 分機 21,劉社工
ireneliu@cwlf.org.tw
◎海報設計組
04-2226-5905分 機 18,何社工
breatheasy@cwlf.org.tw

注意事項
(一)海報設計組之得獎名單公布後,本單位將通知得獎者提供「海報原始檔」(AI 或 PSD 檔皆可),若無法提供檔案將予以取消資格。
(二)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三)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獲獎後,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即日起完全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獲獎作品之著作權利讓與後,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對本著作內容加以潤、飾、增、刪並得省略姓名表示。
(四)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資料均為個人確實資料,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如有導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付一切民刑事責任。
(五)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他人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評審得視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八)依據所得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金得獎者;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得獎者依法扣繳 10% 稅額。
(九)得獎者獎金寄送僅限臺、澎、金、馬地區。若得獎者之通訊地址不包含上述地區時,需自行領取者應於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領取,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其他地區之事宜,逾期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權利。領取獎金者,應檢附本人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始為受理。
(十)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個資相關聲明:
為受理「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報名與相關聯繫庶務,請參賽者務必同意提供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性別、電話、手機、E-mail 等個人之資料,作為主辦單位(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於本活動使用與會務管理之用 (包含本徵選活動作業管理、通知聯繫、活動訊息發布、獎金與獎項發送及其他本會相關訊息發送等) 之用。上述授權後,若有異議請於上班時間向「5/25 國際失蹤兒童日創意海報比賽小組」請求補充、更正、停止蒐集、利用或刪除。

活動網站:http://525.missingkids.org.tw/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文創商品設計大賽

 




目的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為本縣最具代表性的年度觀光盛會,每年均吸引國內外旅客前來體驗震撼力十足且璀璨的花火,並為觀光季拉開序幕。為使參與盛會的旅客留下完美回憶之同時,擁有具收藏價值或實用性之文創紀念商品,藉由花火節相關意象,如花火節商標、七彩虹橋、煙火、花火寶寶 JuJu、Bang 等元素,或澎湖相關意象,如玄武岩、海灘、古厝、仙人掌、天人菊、石滬、海洋等自由創意發想做為設計元素。希望藉辦理設計大賽為年度花火增添迴響與話題,吸引有志者參賽,創造節慶活動附加價值。

主辦單位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

參賽主題
(一)具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特色或兼具本縣代表意象的文創商品。商品應有實用性、創意巧思、具紀念價值且對花火節活動行銷宣傳有正面助益及市場銷售潛力之可商品化產品。
(二)參賽作品分為兩組:
1.A 組 - T-shirt 設計組:版型款式、色彩請自行發揮創意。惟需說明尺寸、材質等
2.B 組 - 自由創意組:生活用品、裝飾品、禮品、文具、玩具等品項題材不限,含包裝設計。同一設計概念衍生之作品視為一件。

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個人不限性別、年齡及國籍 (惟須合法居留),作品件數限 3 件以下。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發放等,均以該代表人為送達代收人。
(二)參賽作品須具有原創性,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未公開發表亦無參與其他競賽或為他人使用。

參賽作品繳交規定
(一)參賽報名文件: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轉讓書
(二)參賽作品規格:
1.初選繳交:
(1) A3 尺寸 (42cm * 29.7cm) 作品設計圖:以全彩呈現設計外觀並裱硬紙板,T-shirt 設計組應有正面及背面圖,自由創意組應有立體圖 (或透視圖、組合圖等) 及可清楚表達商品比例、大小之三視圖、尺寸圖。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團體姓名、稱號及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及任何顯示宣傳之文字、圖片或電話。
(2)光碟一片:燒錄內容包含參賽報名文件 (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轉讓書)、作品設計圖檔(全彩 JPEG 檔及原始檔,A3 尺寸,解析度 300dpi、CMYK 模式)。
(3)T-shirt 設計組以 AI 檔繳交,可用 PS 創作,惟請置入 AI 內,文字應轉外框。
2.決選繳交:
(1)作品 1:1 打樣製作。請包裝妥善,如因郵遞過程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作品製作流程及方法、經費概算。
(3)作品不同角度打樣照片 2-3 張 (全彩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4)光碟 1 片:燒錄內容須包含上述兩項。

參賽流程
◎報名及收件
‧郵寄:即日起至 105 年 4 月 22 日前 (郵戳為憑)
‧親送:105 年 4 月 22 日 17:00 前送達,填寫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至「澎湖縣政府旅遊處」,請標示「花火節文創商品設計大賽」,收件地址: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初選:105 年 5 月 6 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初選入圍名單各組 10 名。
◎入圍決選作品打樣收件:105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寄 (送) 達,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網路票選:105 年 5 月 30 日 - 6 月 12 日開放大眾網路票選入圍作品
◎決選:105 年 6 月 17 日公佈得獎名單 (活動網站)
◎寄送獎金及獎狀:得獎名單公布後1個月內 寄送各獲獎者獎金、獎狀

評選辦法
(一)採兩階段評選;以設計稿參與初選,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初選入圍作品 10 件 (作品未符品質者得不足額入圍)。初選入圍作品經繳交打樣等規定繳交文件後進入決選程序,由評審會議及大眾票選之加總分數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二)評選作業結束後將得獎名單公布於網站,並致電通知得獎人,寄發獎金及獎狀。
(三)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旅遊領域等產官學界代表 5-7 人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
◎初選階段:評審(100%)
‧主題性 35%:競賽主題詮釋及契合度
‧創意與美感 25%:創意巧思、造形美感
‧商品成本及市場銷售潛力 20%:成本高低、商品發展性、市場區隔性及吸引力
‧商品化 20%:實體商品化可行性、開發難易度
◎決選階段:評審分數及全民票選分數各乘加權係數後,相加計算總得分及各獎項得獎人。
※評審分數 (85%)
‧市場銷售潛力與可行性 40%
‧創意與美感 30%
‧作品與設計稿差異度 15%
‧作品完成度 15%
※大眾票選分數 (15%):最高票者得 10 分,以此類推,最低者得 1 分。

獎勵方式
獎項名額得依評選結果調整,作品未符主辦單位要求之品質者得從缺。
◎金獎:每組 1 名
A 組: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B 組: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 1 紙
◎銀獎:每組 1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 5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銅獎:每組 1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優選獎:每組 2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40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
◎入選:每組 5 名
A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1500 元,獎狀 1 紙
B 組:每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 1 紙
※得獎人獎項金額在 20,001 元以上,為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主辦單位須按獎金金額扣繳 10% 所得稅;得獎人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按給付額扣繳 20%。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辦理。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專業評議,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辦理。
(二)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主辦單位對本簡章保有修改及最終解釋之權利。本簡章若有修訂,主辦單位得另行公布。
(三)參賽者均須填妥著作財產權讓與書,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作品,且未公開發表或參與任何競賽,無抄襲或仿冒情事,如涉及上述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若造成第三人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量產及修改權利,將得獎作品之設計圖、打樣品發包製作。
(五)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六)參賽作品與相關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以送達日為憑且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作品寄出前,請確認送件規格及應繳資料,若繳交不齊全,不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得更換任何作品。不符合本競賽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phfwsdesign.blogspot.tw/

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

麥當勞設計大賞

 




參賽資格
‧限年滿 16 歲,須為學生。(投稿時,請同時上傳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
‧未滿 20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獲獎時,主辦單位會另行提供同意書給予填寫)
‧不限國籍皆可參加

投稿時間
2016 / 1 / 11 ~ 2016 / 2 / 14 (23:59:59 截止)

投稿方式
一律採網站報名方式 (須登入 FB 帳號),填寫報名資料後上傳作品,上傳成功後立即線上拉霸獲得投稿獎項。
※禁止投稿過於血腥、猥褻、18禁、抄襲及不符合主題或有任何違反法規及著作權嫌疑之作品

投稿主題
不限主題,請學生發揮創作力設計如何吸引新世代年輕人來麥當勞求職的招募海報及標語 (Slogan)

進入決賽作品
入圍作品將於 2016 年 2 月 23 日於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台北校區) 進行頒獎及說明儀式

決賽票選時間
2016 年 2 月 24 日 ~ 2016 年 3 月 7 日 (23:59:59 截止)

評審時間
‧入圍作品公告:2016 年 2 月 21 日
‧入圍作品頒獎:2016 年 2 月 23 日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台北校區) 舉辦入圍頒獎儀式
‧決賽頒獎:2016 年 3 月 11 日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桃園校區) 舉辦決賽頒獎典禮
※以上所有公告,將公佈於網站最新消息

評分標準 / 規則
初選評選:
‧創意概念 50%
‧視覺設計 25%
‧廣告標語 25%
決賽票選:
入圍 20 位作品由網友投票,票選出前 10 名,將晉級參加麥當勞決賽評選
決選評選:
晉級 10 位作品受邀出席決賽頒獎典禮,現場個人作品介紹,由麥當勞及專業評審委員現場評選前 5 名優勝作品,獲頒獎學金。

活動獎學金
◎投稿獎:
參加投稿,立即線上拉霸獲得投稿獎項。(每人限一次)
◎築夢獎:
每位獲得獎學金 2,000 元,共 20 位 (需參加 2016 年 2 月 23 日入圍頒獎儀式)
◎圓夢獎:
第一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50,000 元
第二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30,000 元
第三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10,000 元
第四、五名:獲得獎狀及獎學金 5,000 元
(需參加 2016 年 3 月 11 日決賽頒獎典禮)
◎網友投票獎:
‧最佳人氣作品:票選最高票,將可獲得獎學金 5,000 元
‧參加票選者:票選結束將抽出 20 位,每位可獲得麥當勞限量 16G 薯條行動碟
◎企業聯盟獎:
麥當勞提供國立北商學生聯盟獎項 (入圍及決賽各 2 名)
‧築夢獎:每位加發獎學金 5,000 元
‧圓夢獎:每位加發獎學金 10,000 元
※以上所有公告訊息,將公布於網站最新消息)

活動諮詢信箱:mcdstar2@galaxycreation.org

活動網站:http://www.mcddesignaward.com/

2016年1月23日 星期六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保二警察寶寶」圖像徵稿活動

 




活動宗旨
一、本總隊任務為「智財捍衛、科園守護、能源維安」等三項,此任務構築本總隊勤務特質,為彰顯精神象徵,特以創意概念進行創作,設計總隊「保二警察寶寶」圖像。
二、為建構社會大眾對本總隊警察「專業、廉能、健康、活力」之良好形象,特以「智財捍衛、科園守護、能源維安」為主軸,設計代表本總隊勤務特質之各類型圖像 - 「保二警察寶寶」,圖像能廣泛應用於各項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之效果。
三、「保二警察寶寶」圖像對外行銷本總隊,能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示。本案入選作品將置放於總隊網頁、內部刊物、公務資料...等運用,藉以展現機關特性。

辦理單位
本總隊秘書室

活動主題
一、本次活動所設計之「智財捍衛寶寶、科園守護寶寶、能源維安寶寶」圖像均需符合前揭任務特性 (寶寶設計男、女警均可),藉以展現警察新形象。
二、為避免參賽者投稿之各類寶寶圖像分布不均,造成評選困擾,本次活動「智財捍衛寶寶、科園守護寶寶、能源維安寶寶」為一組 (3 種圖像),每位參賽者至少投稿一組 (或以上),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民眾,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只要具創意之個人均可投稿參加比賽,參賽件數不限。
二、投稿參賽作品均需為原創作品,未曾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不得抄襲他人,違反者自負法律責任。

活動期程及參賽方式
一、活動期程:自即日起至 105 年 2 月 1 日止。
二、參賽方式:以親送或郵寄方式辦理報名,參賽者應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104 年保安警察第二總隊辦理《保二警察寶寶》圖像徵稿活動」,逾期者一概不受理 (以本總隊收發室收件時間或郵戳為憑)。
(一)郵寄地址:23510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23號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秘書室收)。
(二)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親送至本總隊秘書室,收件截止日至 105 年 2 月 1 日 (星期一) 下午 5 點止。本案承辦人為警務正陳慧瑾,聯絡電話:(02)29421701 轉 2106
(三)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三、參賽資料:
(一)參賽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二)參賽者應於作品黏貼表右下方簽章。
(三)每組「保二警察寶寶」圖像,參賽者均須簽署著作權讓與及授權同意書 (每組 1 份)。
(四)若投稿多組作品,請自行增加參賽資料份數(每組作品都要含 3 樣附件),並依序放入郵寄包裹。作品電子檔案光碟可共存 1 份。
(五)本案相關參賽資料、電子檔置於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spsh.gov.tw),請參賽者自行下載。

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須以「智財捍衛、科園守護、能源維安」等做為主要設計概念。
二、「保二警察寶寶」圖像須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設計圖幅尺寸以 15cm × 9cm 為原則,圖像力求簡潔而內涵深意、並具視覺美感。
三、完稿作品以 A4 彩色稿輸出 (直式列印) 2 份,並繳交電子檔案(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為 300 dpi 以上,標註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等燒製成光碟 1 份)。
四、創作理念說明限於 100 - 500 字以內。(參賽表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圖像構成及美感、圖形意義、創作理念、可應用性及色彩涵意等 )。
五、送件時 (每組) 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A4彩色稿輸出 2 份、報名表、作品黏貼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及燒錄光碟(內含作品原檔、不限格式作品圖片檔)等各 1 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評選規則
一、評審委員:由本總隊及本總隊警友會組成評審小組評審參賽作品,評選作業結束後,公告得獎名單於「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spsh.gov.tw)。
二、評審標準:
‧圖像構成及美感 30%
‧意義傳達與情意 25%
‧創意性     25%
‧運用及親民性  20%
三、評選作業結束,本總隊專函或專人通知得獎人,並擇期假本總隊頒獎。

錄取名額及獎勵:
錄取「智財捍衛寶寶、科園守護寶寶、能源維安寶寶」等 3 種寶寶圖像優勝及佳作各 1 名 (共 6 名),頒發獎金如下:
(一)優勝:頒發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 (牌) 1 幀。
(二)佳作:頒發獎金新台幣 6,000 元整及獎狀 (牌) 1 幀。
※以上獎項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應遵守著作權法令相關規定,參加徵選之作品須為自行創作,圖像造型或款式不得抄襲或仿冒,且不得為經公開發表、徵件比賽得獎之作品(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等),獲選作品如有涉及借用、抄襲、拷貝、違反著作權或相關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者,將追回相關獎勵,並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二、經獲選之作品,作者同意自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權讓與本總隊所有,作者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本總隊得就獲選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如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舉凡在報章、雜誌、媒體或刊物發表、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等行為),均不另外通知或給酬。
三、為活動宣傳及推廣,本總隊對獲選作品有攝影、宣傳及登載網頁等權利,並簽署權利授權書,獲選者不得異議。
四、參加徵選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本總隊秘書室承辦人。
五、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規定之多項規定,其他未盡事項,本總隊保留修正權利。
六、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spsh.gov.tw/spsh/homeweb/catalog_detail.php?cmdid=1&ifid=1090

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第九屆日本青空文庫知名小說封面競賽

 




※本次的得獎、入圍的封面作品當然也會作為指定作品的封面刊登在 MediBang! 網站上

報名時間
2016 年 4 月 17 日 23:59 為止

報名資格
不限。
無論是職業畫家或是業餘創作者都可以報名。
當然也歡迎投稿複數作品或複數部門。
已發表過的插畫也能夠投稿參賽,但僅限於所有權屬於報名者的插畫。

報名方法
註冊、登入 MediBang 的免費會員後,點擊本頁面的「報名封面部門」或「報名插畫部門」,至投稿頁面上傳插圖檔案即完成參賽投稿。
僅有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投稿,在本網站上公開的參賽作品具有審查資格。

報名格式
請遵循下列事項
1.圖像檔案格式:jpg、png、psd(檔案尺寸:30MB 以內)
2.規定尺寸(寬度 × 高度):2100px × 2800px
3.必備事項:報名封面部門時,封面插畫中必須包含作品的標題、作者名、有譯者時必須包含譯者名。
※另外,繪者(競賽參加者)的名字也能記載在插畫上。(封面‧插圖兩部門共通)。

得獎作品的發表
報名時間結束後,將進行公平嚴格的評審並在 MediBang! 網站發表獲獎、入圍作品。
■封面部門
‧優秀獎(最多 9 件作品):1萬 日圓
‧入圍(最多 50 件作品):1000 日圓
■插圖部門
‧優秀獎(最多 9 件作品):1 萬日圓
‧入圍(最多 50 件作品):1000 日圓
■特獎(最多 1 件作品):10 萬日圓
※特獎將從獲選為封面部門、插圖部門的優秀獎得獎作品之中選出。

※關於獎金的支付
獎金將會匯入報名者的 MediBang! 帳號中(預計於 5 月底支付)。
獎金的支付方式將以匯入報名者 PayPal 帳號的方式進行。

活動網站及報名:https://medibang.com/cover

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旺林飯店吉祥物設計徵選

 




徵選背景目的
為展現旺林飯店品牌精神與內涵,以更親切活潑的表現方式讓入住貴賓認識旺林,特舉辦「旺林飯店吉祥物徵選」,目的在融合飯店之經營理念、與企業識別之精神,更藉由吉祥物設計傳遞精神象徵。本活動廣徵具創意、能代表旺林的吉祥物,首獎 10,000 元及飯店住宿券,徵件期限至 2016 / 4 / 1 (五) 止。邀請全國設計相關領域的國民一起來參加。

參加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不限性別、年齡與職業,只要具創意發想之個人或團體皆可投稿參加比賽,團隊報名以三人為限。參賽件數不限,參賽者亦可同時參與其他團隊。

作品規格與投稿
1.網路報名投稿:參賽者須將參賽圖檔及作品介紹說明寄送至 lu9792109@gmail.com,並附上參賽者姓名、連絡電話、E-mail。
2.投稿資料:圖形檔:以解析度 1600 px X 1600 px 以內之 JPEG 檔案格式為投稿標準,並以文字闡述作品介紹(設計理念、圖形意義、色彩涵意、延伸用途如運用於馬克杯、衣服等....等等),以 500 字為上限。
3.投稿作品均需為原創作品,並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出版,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

送件日期與方式
1.送件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04 月 01 日 (星期五) 中午 12:00 截止。以網路投稿日期為憑。
2.投稿方式:網路報名

設計要點
1.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2.設計作品以「吉祥物設計」為主,可為人形、擬人、動物或其他各種可以表達旺林飯店精神之形式,參賽者亦可依設計考量加入 Logo 於設計中,不加入亦可。
3.徵求之作品應凸顯旺林飯店特色,兼顧簡潔、意涵表達明確、國際感等特色。
4.吉祥物設計需考量放大、縮小,並可用於各式材質文宣、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5.吉祥物設計造形不侷限類型,亦無特殊之要求,但應符合社會和法律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

評選方式
1.由專家評選小組共同挑出 8 件入圍作品 (前三名與佳作 5 組,預定 2016 年 4 月 15 日 12:00 公佈。
2.入圍者需於公告後 1 星期內繳交「視覺圖形設計竸賽作品著作權約定書」正本及作品原始檔電子光碟 1 份。
3.評分項目包含「主題意象表達 40%」、「視覺效果及美感 30%」、「應用可行性 30%」
4.倘若評選分數經評審委員認為未達水準時,獲獎名額得以從缺或減之。

獎勵辦法
1.第一名:1 組,新台幣 10,000 元獎金及住宿券乙張,獎狀乙紙。
2.第二名:1 組,新台幣 5,000 元獎金及住宿券乙張,獎狀乙紙。
3.第三名:1 組,新台幣 3,000 元獎金及餐飲券乙張,獎狀乙紙。
4.佳作:5 組,每組各獲得新台幣 1,000 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1.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得以不當手段爭取獲得活動之獎項。經發現違規者,將取消其參加資格。
2.參賽之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或團隊之獨立創作,且並未曾公開發表、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形,若有發生侵權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如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權審查,投稿作品如涉及人身攻擊、謾罵、違法及有違善良風俗或任何經主辦單位評估為不適宜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加資格,並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
4.獎勵內容包含著作財產權讓與費,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無償使用相關創作以應用於事件行銷與相關活動、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但作品之姓名表示權仍屬創作者個人所有。
5.同一作者如得獎作品之獎金累計總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者,該獎勵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者,需先扣繳 10% 之稅率;中獎獎項之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未達 20,000 元者,無需事先扣稅,但須依中獎人身分證資料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且需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提供個人國民身份證或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得獎資格。
6.主辦單位對其所收到的所有投稿作品一概不予退還,創作者應自留底稿及備份。
7.主辦單位對包括本辦法在內的本次徵選活動的所有文字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關規定或進行解釋。
8.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更新,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散播之權利。
9.活動小組連絡方式:lu9792109@gmail.com 楊副理

活動資訊及下載:https://www.facebook.com/wanglinhotel/posts/1076319042391745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

 




主旨:
鼓勵紀錄片導演持續創作,提供紀錄片導演及影視相關科系學生參與紀錄片創作之舞台,以形塑當代多元觀點,打造新北市成為全民紀錄片城市。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徵件主題:題目自訂,惟應以「感動,無所不在!」為概念發想,但不得涉及特定商業宣傳。

報名資格:
(一) 報名導演 (共同導演) 或製片其中一人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完全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者,並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關製作經驗。如經本活動曾合作交流之影展單位推薦者 (需檢具推薦函) 不受此限。
(二) 應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並以導演為報名人,不得以公司行號名義報名,如涉獎金發給,亦以報名人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如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 1 序位者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並應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
(三) 如報名資格為本活動曾合作交流之影展單位所推薦之非本國籍導演,獎金依相關稅則處理。
(四) 每位導演參賽影片數量不限。

參賽影片規範:
(一) 影片類型:紀錄片。
(二) 製作規格:HD 以上規格,使用外接麥克風收音。
(三) 影片長度:不得少於 15 分鐘,進入決審階段影片需剪輯成 15 分鐘或 30 分鐘電視播出版本 (不得超過 30 分鐘),供決選評審評選及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四) 參賽影片可處於企劃或製作階段,但已公開發表之影片不得參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影片參賽資格。

評審方式及標準:
採初審、公開審片、監製工作坊及決審 4 階段進行:
(一) 第 1 階段 - 初審:
1.影片拍攝企劃案及片花徵集期間:104 年 12 月 28 日至 105 年 2 月 24 日止。
2.於 3 月上旬辦理初審,邀請 3 至 5 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以書面方式由所徵得案件選出至多 24 件為入選影片,進入複審。俟於 3 月 9 日上午 11 時前公告入圍名單於活動官方部落格及臉書,並個別通知入圍者。
3.評審標準:企劃完整度、企劃案執行可能性、主題切合度、團隊資 / 經歷。
(二) 第 2 階段 - 公開審片:
1.於 105 年 4 月 7 日、8 日於「新北市政府 307 簡報室」(地點暫定) 辦理公開審片,邀請 5 至 7 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參賽者須至現場向評審團解說企劃案及創作理念,經公開交叉問答後,評審團由至多 24 部入選影片選出至多 12 部優選影片,進入監製工作坊。
2.入選公開審片階段之報名影片,每組有 7 分鐘之提案時間 (包含片花播放) 及 8 分鐘評審問答時間。
3.3 月 23 日公開審片結束後逕為辦理公開審片結果記者會,現場公布優選影片入圍名單,並選定所屬監製,正式進入監製工作坊製作影片。
4.評審標準:提案表達能力、交叉應答表現,並統合初審與公開審片分數作為本階段評審結果。
(三) 監製工作坊:
1.委請 4 至 6 位專業紀錄片監製 (製片或導演) 指導優選影片後續拍攝,每部並可獲新臺幣 33 萬元之拍攝獎金。
2.工作坊執行時間為公開審片記者會起至 105 年 9 月 19 日止,並於 9 月 19 日前完成影片並繳交,進行決審。
3.優選影片團隊需與所屬監製完成「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製作進度表」及「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監製審查建議表」後始得進行請款,相關表格詳參附件一、二。
(四) 第 3 階段 - 決審:
1.於 105 年 9 月下旬辦理決審,邀請 5 至 7 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依序選出前 3 名,並辦理頒獎典禮,時間另行公布。
2.評審標準:企劃執行完整度、故事敘事創意、未來發展潛力、專業能力表現

獎勵辦法:
(一) 通過公開審片之優選影片,每部可獲新臺幣 33 萬元之拍攝獎金,分 2 期發放:
1.第 1 期於確定優選名單後 2 週內,與所屬監製共同完成「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製作進度表」,主辦單位始得依法定程序發放新臺幣 20 萬元。
2.第 2 期於影片完成,並經所屬監製審查,提交「2016 新北市紀錄片獎優選影片監製審查建議表」,並確認無待解決事項後,主辦單位依法定程序發放新臺幣13 萬元。
(二) 通過決審之前 3 名影片:
1.第 1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2.第 2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8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3.第 3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版權及授權:
(一)本競賽所有影片之版權歸導演所有。
(二)通過公開審片之優選以上影片須授權主辦單位無償進行下列使用:
1.提供 3 至 5 分鐘影像供主辦單位於有限範圍內重製,以利本系列活動宣傳之用。
2.提供 15 分鐘或 30 分鐘電視播出版本 (不得超過 30 分鐘),供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3.納入新北市影音資料館藏供非商業性之借閱。
(三) 授權同意書另由主辦單位與各優選以上影片參賽者訂定。

報名及送件方式:
(一) 報名表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二) 期間:104 年 12 月 28 日至 105 年 2 月 24 日止,每日 (不含例假日) 9 時至 17 時,親送或以掛號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 送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 7 號 3 樓之 3。
(四) 洽詢電話:(02)2397-0378 #112,張小姐。
(五) E-mail: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六) 應備文件:
1.報名表,含同意書。
2.提案企劃書 1 式 8 份,需包含下列項目:
(1) 創作緣起與宗旨。
(2) 影片主題說明。
(3) 故事內容大綱。
(4) 被拍攝對象、場景與事件簡介。
(5) 拍攝進度表及預算。
(6) 相關調查、新聞資料、被拍攝對象等資料、圖片。
(7) 導演、工作團隊介紹。
(8) 過去影像作品文字說明。
3.企劃案影片之 2 分鐘以內片花 DVD 1 片,檔案格式為 avi 或 wmv,另將影片自行加密上傳至 Youtube,並提供連結與密碼,請 E-mail 至: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4.自行剪接 3 分鐘內之導演影像作品精華 DVD 1 片,檔案格式為 avi 或 wmv,另將影片自行加密上傳至 Youtube,並提供影片連結與密碼,請 E-mail 至: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附則:
(一) 影片需為原創性,參賽者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與參賽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發生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獎座及獎狀。
(二) 各評審階段若經評審團認定該階段之企劃案或影片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
(三) 參賽影片中若有適合題材將協助參與國際性紀錄片徵件活動。
(四) 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者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並應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統一由第 1 序位報名人領取獎金。
(五) 參賽相關報名資料及影片不論入選、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六)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七)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規定。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newtaipeicitydoc.pixnet.net/blog/post/440813503-2016%E6%96%B0%E5%8C%97%E5%B8%82%E7%B4%80%E9%8C%84%E7%89%87%E7%8D%8E%E5%BE%B5%E4%BB%B6%E5%8D%B3%E5%B0%87%E8%B5%B7%E8%B7%91%EF%BC%8C104-12-28-105-

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設計愛地球」THERMOS 膳魔師保溫瓶圖案設計大賽

 




擁有跨世紀百年歷史的全球第一保溫瓶領導品牌之百年溫控專家 THERMOS 膳魔師,自 1904 年,三位德國人在柏林首度以“THERMOS”為名,設計製造出全世界第一支玻璃內膽真空保溫杯瓶開始,這不僅是世界工業史、產品設計史一個重要篇章的開始,更是平面廣告史與產品包裝史上的先鋒。

THERMOS 膳魔師始終秉持「源自對於人的關懷,為人類生活創造無限可能,帶給人們更健康便利的生活,並讓地球的能源與資源耗損速度減緩 」之品牌使命。THERMOS 膳魔師、皇冠金屬為鼓勵台灣地區設計新世代「追求自由創意熱情,實現綠色時尚夢想」,特舉辦「2016 THERMOS 保溫瓶圖案設計大賽 – Design My THERMOS Style 膳魔師風格隨我行」活動,以「關愛地球‧珍惜資源」為設計主題,徵求最具創意作品,敬邀全民一起加入「THERMOS 膳魔師設計愛地球」行列!


參賽資格
‧參賽者不限國籍、年齡、職業、經歷,且參賽件數不限
‧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
※註:如不符合參賽資格,或未提供真實、正確之個人資料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作品規格
‧作品主題:關愛地球‧珍惜資源
‧膳魔師保溫瓶指定款 (JNL-500) 瓶身圖稿設計
‧設計尺寸範圍:寬 199mm x 高 144mm
交稿格式:請至活動網站下載設計稿底板,將設計稿底板存成 jpg 格式 (3MB 以內) 上傳交稿,並填寫 150 字以內創作理念。
*請保留原始檔:平面印刷 CMYK 4 色標示方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作品上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評審標準
‧應用性 40%:作品符合參賽主題、具商業價值
‧美感度 25%:作品美感表現
‧創意性 35%: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

評審方式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備齊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初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初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初選階段將遴選 20 ~ 50 件進入下一階段。
‧網路票選:針對初選入為之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線上票選,每件作品每人每日最多可投1票,並須以 facebook 帳號登入投票,累計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決選:評審團依照初選階段的 20 ~ 50 件進行最後決選,評審分數占比 70%,網路票數占比 30%,合計得分後確認最後排名。

參賽時程
‧收件開始:2015/12/01
‧收件截止:2016/01/31
‧初選入圍公佈:2016/02/18
‧網路人氣獎票選:2016/02/18 ~ 2016/03/03
‧決選公佈:2016/03/15

活動獎項
第一名(乙名):新台幣 100,000 元、得獎作品的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新台幣 50,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新台幣 20,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乙名):新台幣 5,000 元、保溫瓶乙支、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投票參與獎(二十名):參與投票者即有機會獲得馬來貘保溫瓶乙支

注意事項
1.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最終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2.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5.若有上述2、3、4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6.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活動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7.報名資料需確實填寫該作品的創作裡面、手機、Email、姓名等相關資訊,填寫不全,不另行通知,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8.所有參賽者繳交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使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各種合法正當播映管道、印刷方式、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份 (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修飾、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
9.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重製、改作、印製及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假若發聲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勵品及獎狀。以及對於主辦單位商業及名譽上所造成之損失負起相關賠償責任。
10.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得獎者須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若得獎者不同意提供相關文件,視同放棄得獎之相關權益。
11.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2.網路票選最終票數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如有違反投票辦法,主辦單位得保留取消作品資格或刪除得票數的權利。
13.網路票選時,如有針對以營利獎金為目的之私人團體或社團,對特定作品所從事不當灌票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票數。
14.網路票選活動獎品不可兌換為其他物品,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並有權決定取消、終止、變更或暫停,並且保留最終活動解釋權。
15.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s://www.thermos.com.tw/event/16desig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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