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臺南市 2012 年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活動介紹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為宣廣居家無障礙的重要性,委託伊甸基金會辦理『2012 年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此次活動以臺南市無障礙之家 B 棟二樓為標的,規劃以身心障礙者與家庭共同生活為訴求情境 (含父親為視障者、母親為肢障者、18 歲以上青年智障者) 的住宅體驗空間為設計主軸,並同步構思、設計多功能展示區以便提供民眾參觀導覽及訓練之用途。
參賽者可透過此次主題,除了靈活發揮創意外,更以通用設計理念創造出對社會的影響力,歡迎有志人士熱情參與。

設計重點
(1)空間設計規劃範疇
1. 無障礙住宅體驗空間:以居住單元為前提,設置二房二廳一衛。
2. 多功能展示區:多媒體展示空間、教育訓練、活動體驗。
3. 志工服務櫃台。
4. 廁所規劃:2 間通用設計廁所。
5. 考量三種障別居住在家所需注意事項。例如:智障者考量安全。
(2)工程預算費用以 200 萬為原則
(3)不得破壞主體結構

活動對象
1. 歡迎各大專院校建築、室內設計、都市計畫、景觀設計等相關背景之在學師生、建築師、室內設計師或社會人士一同參與。
2. 作品:本活動不分組。可由個人或團隊參與。
3. 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備註:若以學生身分參賽者須加註指導老師。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連同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掛號或親送至 11665 台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 55 號 3 樓,「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工作小組」收。詳細內容、報名表、著作權權利轉讓同意切結書及相關資訊可於官網下載。

作品規格
(1)內容
1. 規劃與設計理念說明
2. 平面配置圖 (圖面比例:Scale 1:50)
3. 天花板圖 (含燈具、空調等相關配置)
4. 剖立面圖 (至少兩向)
5. 3D 透視圖
6. 工程概算說明
(2)資格審查繳件資料
1. 作品規格為 A1 橫向構圖至多 4 張,須裱褙於同尺寸厚卡紙或珍珠板。
2. 作品正面不得標記任何相關個人資料或作特殊記號,違者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
3. 每張作品背面皆以 <報名表三> 浮貼。
4. 光碟電子檔封面須註明作品名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檔類型為繳件海報之 PDF 檔或 EPS 檔,以及繳件海報之 JPG 檔。
5. 請注意 PDF、EPS 電子檔內容需儲存為可再編輯模式,字體請先建立外框。

活動時間

報名期間:2012 年 12 月 7 日,郵寄掛號及親送。
資格審查:2012 年 12 月 17 日,由工作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查。
網路票選:201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 月 2 日,可至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進行投票。
公布入圍名單:2013 年 1 月 4 日,名單於公布日將在「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公布。
評審委員審查:2013 年 1 月 14 日,評審委員包含產、官、學、民代表,共計五位評審。
公布得獎者名單:2013 年 1 月 17 日,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2013 年 1 月 23 日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活動日期之調整權。
※作品之展覽期間:詳細展覽時間及地點將在活動官網公告。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佳作 (共三名):獎金新台幣各六千元、獎狀、獎盃乙份。
※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若無適當優良作品時,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1. 本競圖活動不收任何費用。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須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經通知未能如期補件或修正,主辦單位得以棄權論, 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亦無退回之義務。
4. 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5.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一切頒獎儀式,出席領獎及相關宣傳活動。
7. 獎金之稅金依國稅局各類所得率標準扣取。
8.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1.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2. 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13. 競賽標的物平面圖及尺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活動網站:http://house.eden.org.tw/design3/index.php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星巴克 15 週年 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星巴克、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競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愛。好咖啡杯」之創意產品設計。

競賽時程
報名開始:2012 年 11 月 20 日(二)12:00(台北時間 GMT+8:00)
報名、作品收件截止日:2013 年 2 月 27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作品公告時間:2013 年 3 月 13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名單與領獎流程將統一於星巴克企業網站進行公告)

競賽程序
(一) 網路下載報名表間
1. 報名時間:
2012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欲報名者,請至 2012 年「星巴克 15 週年特別活動: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專屬網站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報名表填寫。
(二) 送交作品程序
1. 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 以A3 尺寸(420 × 297mm)裱板呈現,說明文字不限中、英文,各 50 - 100 字以內。
(2) 裱板以 2 張為限,且兩張作品需自行裝定。
(3)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標記參賽者姓名及設計圖主題名稱。
請至 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標籤格式
2. 繳交切結書
(1)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 (若參賽者為團隊,團隊內每個人都需繳交切結書),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2) 送件時間: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2 月 27 日(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郵寄至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作品要求
1.請依 2012 大賽主題「愛。好咖啡杯」,設計一件以都會生活為主的咖啡杯 (或組),且設計作品需依配合當下飲用咖啡情境為主,作品需考慮可大量生產為主。
2.每人 (或每隊) 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3.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評選標準
評審將依據評選標準審視參賽者繳交的設計說明,選出入圍作品

評審團
星巴克代表:星巴克行銷部部主管、商品經理、行銷經理、營業部經理
業界代表:蘑菇設計、兩個八月設計

大賽獎勵
金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5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60 張,咖啡豆 5 包。
銀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3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40 張,咖啡豆 5 包。
銅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2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30 張,咖啡豆 5 包。
佳作 3 名:中杯咖啡卷 10 張,咖啡豆 5 包。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1.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2.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作品若無法製成實體參與展出,將取消得獎資格。
4.因展覽需要,得獎作品之所屬人與所屬團隊,需於展出前完成授權書簽屬,授權書將隨領獎流程一併提供給得獎者或團隊。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1.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2.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3.統一星巴克有限公司保有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聯絡方式
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
TEL / 886.2.2760-3168
FAX / 886.2.2760-8568
E-mail:marketing@taiwanpcc.com.tw

活動網站:https://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index.html

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第十六屆裕隆木雕創新獎

 


比賽宗旨:
藉由全國性賽事傳承與推廣木雕藝術,並獎勵優秀的木雕藝術創作

主辦單位: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徵件主軸:
原來、原鄉、原生
【原來】回到原舉辦活動的初衷:木雕創作本質
【原鄉】回顧並強調,三義為木雕藝術發源地
【原生】回顧木雕創作本質與意義,鼓勵純真創作

參賽方式:
本屆分為【薪傳工藝組】及【木雕創新組】兩組,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組別
【薪傳工藝組】:
設立目的:傳承與發揚傳統木雕工藝技法
【木雕創新組】
設立目的:鼓勵木雕藝術呈現創新的創作理念

評分標準:
【薪傳工藝組】
‧雕工技法 40%
‧結構   20%
‧美感   20%
‧創意展現 20%
【木雕創作組】
‧創意展現 40%
‧結構   20%
‧雕工技法 20%
‧美感   20%

參賽資格:
1.參賽者無分國籍、年齡、地區等限制。惟報名時須依照作品優勢選填參賽組別,同件作品僅能報名一個組別,無法跨組報名。
2.凡作品未曾參加過歷屆裕隆木雕創新獎活動及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勵之木雕創作作品皆可參賽。
3.限三年內創作之作品 (即 2009 年 11 月 1 號之後的作品)

作品規格:
1.純木雕藝術創作,或以木質結構為主、其他媒材為輔之複合媒材創作皆可參賽,但須兼顧整體視覺效果、技術品質、創意表現及作品本身的訊息傳達。
2.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300 公分為宜 (含底座,且底座尺寸不得超過原作品之三分之一比例) 為宜,不可加外罩。
3.作品材質木質結構部份必須達整體材積百分之五十以上,木質結構部分露出面積亦必須達整體表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4.如有不合上述作品規格者,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參賽方式:
1.通訊報名:
甲、檢附資料:
A.每件作品須附一份報名文件,包含參賽者資料表、作品資料表、作品標示表 (晉級決選時使用),請將上述報名文件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起郵寄,作品資料表中之作品說明,必須闡述作品的創作理念,文長以 50 字至 100 字為限,文體不拘。
B.隨作品資料表貼妥四張 4 X 6 作品照片 (含作品正面、背面及兩張自取角度) 並附電子檔 (每張圖片 1MB 以下的 jpg 檔,以光碟燒錄之方式送件,請務必附上)。
乙、資料郵寄:
請於 2013 年 1 月 10 日前 (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寄至:【台北市中正區 100 信義路二段 213 號 10 F /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
2.實體收件:
凡接獲主辦單位電話通知作品入圍,並經告知實體作品繳件時間與地點而得將參加複審者,請將參賽作品實體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逾期未送達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作業:
1.本屆評選採評審團制,將邀請國內外共7名知名藝術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等知名人士擔任評審。
2.初審以書面評選方式選出優秀作品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將在 2013 年 1 月 25 日之後以電話個別通知入圍者,接獲通知者,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將作品親自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
3.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布,頒獎典禮日期待確定後將以電話個別通知參賽入圍者。

簡章索取:
1.請至主辦單位裕隆汽車官方網站 www.yulon-motor.com.tw、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網站 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 下載,或上網搜尋「裕隆木雕創新獎」。
2. 撥打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活動專線索取:
◆活動專線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獎勵方式:
【薪傳工藝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木雕創新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五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作品歸屬:
1.各組獲得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可永久無償使用,並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或非商業利益之販售權。上開得獎者應填寫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得獎作品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之轉讓同意文件。
2.參賽者務必詳讀本簡章所有規定,經報名參賽視同同意本簡章所有規定,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之安排提出異議。
※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配合事項:
1.參賽者需著正式服裝(禁穿拖鞋)出席頒獎典禮,若屆時本人無法出席,亦無指派代理人參與,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得領取獎金、獎座等獎勵。
2.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之所有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讓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惟仍得使其著作人格權。
3.作品如非本人創作,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含獲獎)資格並回收獎勵。
4.所有參賽作品之照片及光碟片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依稅法相關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以上,得獎者須自行支付 10% 之稅金。
6.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7.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作品發還:
1.參賽者請持實物作品收據領取發還之作品 (不慎遺失者,可憑身分證領取);如委由代理人領取,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及受託代領作品之文書以領回作品。
2.頒獎典禮後未當場將發還作品領回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亦未前來領取者,主辦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該作品保管之
責任。
3.頒獎典禮後一週內未將參賽作品領回者視同放棄該作品,同意由主辦或承辦單位處理而無異議。

活動專線: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活動網站: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16th/main.php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主視覺設計徵選

 




一、活動主旨
台北電影節即將邁入第十五屆,持續以營造市民參與、培育鼓舞臺灣電影優秀人才,努力在國內推動臺灣電影,同時建立與國外影展互動之競賽平台為本影展辦理宗旨。為落實市民影展辦理目的,增加與市民的互動,鼓勵各式各樣的創意發想,於 2013 年首創,讓觀眾參與電影節年度盛事。主視覺設計,自 2013 年第十五屆起,開始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主視覺圖像更貼近觀眾,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即日起開放 2013 年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主視覺設計徵選。獲選之主視覺,將廣泛運用於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出您對台北電影節的設計創意及意象,含主視覺圖像與台北電影節字樣,讓台北電影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電影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以及影展與觀眾之間的連結性。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不拘,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獨立設計,並以一案一夾方式分別郵寄。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14 日(五)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以下簡稱本會) / 主視覺設計徵選
收件地址:10565 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 99 號 3 樓
聯絡電話:(02) 2528-9580 分機 172 傳真:(02)2528-9517。
Email:art@taipeiff.org.tw
(六)得獎作品將於 2013 年 3 月揭曉,並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http://www.taipeiff.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四、評選方式
(一)將分成初選、專家評選與網路投票等三階段。
1.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核,文件完整度;初選資格未符合,不另行通知。
2.由台北電影節統籌部聘請國內影視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設計界人士共 3 至 5 人代表委員,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本會推派代表各 1 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選小組。
3.選出前五名後,將於台北電影節官方 facebook 進行網路投票,開放網友票選。併入評分計算。網路人氣佔 20%。
(二)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選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30%
‧視覺效果及美感 30%
‧應用可行性   20%
‧網路人氣    2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 (http://www.taipeiff.tw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獎狀 1 幀。
(二)第二名至第五名:獎狀各 1 幀、獎品各 1 份。
(三)如遇第一名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四)網路人氣獎 1 名,將獲得獎品 1 份,獎狀 1 幀。
(五)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本單位將隨機抽出 10 名,獲得獎品 1 份。
(六)得獎者之獎金,以授權代表為受款人,不得要求。

六、作品規格
(一)須以電腦完稿,需繪製圖幅 15cm × 15cm 之主視覺彩色稿一式,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完稿作品以 A4 (21cm × 29.5cm)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裱板 (不需裱框)。呈現方式請參考附件三《作品繳交規格示意圖》。
(三)郵寄繳交電子檔案:應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以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相關檔案於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參賽作品須參與台北電影節官方 facebook 線上票選活動,故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不納入本次評選。
(七)本競賽首獎作品主視覺圖像,將用在 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MSN 符號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由本會運用,圖樣設計需考慮不同比例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足堪明顯識別。

七、設計要點
(一)主視覺圖像設計稿需包含【主視覺圖像】與【名稱】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 Taipei Film Festival
(二)因台北電影節之主 LOGO 為蝴蝶,主視覺圖像須含有「蝴蝶」及「電影相關」為元素,並突顯台北電影節之活潑、創新精神。
(三)可依個人設計需求,選擇是否沿用前幾屆台北電影節設計字樣。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無涉,本會並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獲選者需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三)本會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本會需求,本會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四)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會所有,本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會另行通知參選者。
(六)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本會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七) 本項設計競賽台北電影節統籌部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參與。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taipeiff.org.tw/Public/Content.aspx?id=5183&subid=5423

2012 第八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活動理念
Page One【 第一頁 】
象徵著開始,也預示著接下來即將訴說的故事,以及最終可能的終點與出口。第一頁可以是真實的影射,可以是虛構的劇情,也可以是一種非具體的印象。憑藉對「第一頁」與其後延伸故事的想像,創作者可延展出各種形態的呈現方式,不論是以作品描繪一個片段的當下,或者訴說一個完整的故事,都可任憑想像無限拓展。在平面設計或 3D 立體影片上,皆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不限個人或團體,不分組別,同一參賽者(團隊等同一位參賽者)最多報名件數為十件。

競賽規則
以「Page One 第一頁」為題,將創意想法以 A3 之平面或 3D 立體影片呈現。創作形式不限,舉凡視覺設計、插畫、電腦繪圖、影像合成、數位 3D 立體影片、複合媒材創作、裝置或立體作品 (需以平面化呈現) 等等皆可,以畫面融入主題表現之概念,並輔以 200 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評分標準
‧創意    30%:作品之原創性、獨特性
‧美感    30%: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應用延展性 20%:商業應用之潛力發展性
‧主題契合  20%: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

報名辦法
作品設計完成後,可至活動官網完成線上報名,取得一組參賽序號, 並將作品縮圖﹝424 (w) X 600 (h) 像素或 600 (w) X 424 (h) 像素﹞上傳至活動官網,同時填妥作品資料表單,才算完成報名手續。作品原始檔必須在之後透過 ftp 方式上傳交件。所有參賽者皆須以網路完成報名手續。

網路報名截止時間
至 2012 / 12 / 13 (四) 午夜 23:59 為止。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交件說明
【平面設計類】
作品規格:尺寸 A3(29.7 X 42 cm),解析度 300 dpi,直式橫式不限。
‧原始檔交件建議以 ftp 上傳為主,也歡迎以 A3 輸出裱板交件。
‧作品輸出請參閱《簡章附件二》之 EPSON 輸出中心清單。
【3D 立體影片類】
作品規格:
(1) 影片長度:以 1 分鐘 30 秒到 10 分鐘為限
(2) 影片格式:.mpg、.mpeg、.avi,或 .mov 皆可
(3) 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X 480 dpi 以上
※影片中若有旁白、字幕,需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行製作中文字幕。作品之配音、特效及配樂,如係版權所有之音樂,需由參賽者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人之原始創作。參賽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或牽涉仿冒、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或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與中國民國(台灣)之法律規範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賽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獎項
【平面設計類】
金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TX820FWD 印表機乙台 (市價 9,990 元)、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 印表機乙台 (市價 6,990 元)、獎牌乙面
評審團特別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Home XP-402 印表機乙台 (市價 3,490 元) 、獎狀乙紙
dpi 特別獎壹名:獎品 dpi 雜誌一年份 (市價 3,360 元)、獎狀乙紙
佳作拾名:獎品 Epson ME340 印表機乙台 (市價 2,490 元)、獎狀乙紙
入圍陸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3D 立體影片類】
金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品 Epson MG-850HD 行動投影機乙台 (市價 36,900 元)、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品 Epson BT-100 3D智慧眼鏡乙台 (市價 24,900 元)、獎牌乙面
入圍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 獎金單位:新台幣 (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約新台幣 36 萬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若遇產品更新或缺貨,將以同值產品替代之。

洽詢專線:(02)2523-0499 ext.58 劉小姐
信箱info02@mydpi.com.tw / online@mydp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2epson.mydpi.com.tw/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神殿‧新視野」馬雅神殿外牆投影動畫設計比賽

 





壹、活動目的
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致力提升國民對環境保護的認知,因此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合作,在科博館舉辦的「2012 世界末日特展」期間,本著教育推廣的精神,與科博館共同規劃「馬雅神殿外牆投影動畫設計大賽」;藉此鼓勵大專院校青年學子在「對位投影」和「多媒體動畫設計」上創意發想,產出優質作品,展現台灣科技的創新;也提昇民眾對高階投影技術和設備的認識,以及對優質文創產品的欣賞能力,更希望給大眾帶來視覺及聽覺上的雙重震撼!

貳、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30 日止,將完成之作品及報名表郵寄至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10 號 5 樓,完成報名。(報名時間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表請於官方網站下載
三、參賽作品請以光碟一式兩份繳交,並附上實體報名表及相關檢附資料。
四、參賽者之參賽資格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可進入初賽。通過初賽評選進入複賽名單將於 101 年 12 月 7 日 18:00 後公布。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參、時程
報名截止日期:101 年 11 月 30 日 18:00 止
初賽評審作業:101 年 12 月 3 ~ 6 日
複賽入圍名單公佈:101 年 12 月 7 日 18:00 後
網路人氣選拔:101 年 12 月 8 日 12:00 ~ 12 月 19 日 24:00
複賽隊伍於科博館現場測試投影 & 微調:101 年 12 月 18 ~ 19 日晚間
複賽(科博館現場進行神殿實體投影):101 年 12 月 20 日晚間
決賽評審暨頒獎典禮 101 年 12 月 21 日晚間

肆、參賽資格
一、參賽隊伍所有人員以大專院校 (四技、二技、五專) 及研究所在學學生為限(報名時及比賽時皆須有學生資格),每隊報名參賽人數不限。
二、每位參賽者限參加 1 隊,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隊伍需指派 1 名隊員為領隊,擔任主要聯絡人。

​伍、競賽規則
◎競賽主題
‧馬雅的建築與文化
‧世界末日​
‧天文太空
‧節能減碳與氣候變遷
◎作品規格
‧結合比賽主題的電腦動畫創作。
‧長度介於 90 - 180 秒之間。
‧動畫影片開始時需有「競賽活動名稱」與「作品名稱」畫面,結束時需顯示「製作團隊」畫面。
‧若動畫影片中有任何旁白,在提交作品時需附上原文(若非中文)及國語旁白稿一份。
◎報名檢附資料
‧紙本報名表
‧參賽團隊中所有參賽者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所有參賽者 1 人 1 張)
‧參賽作品光碟一式 2 份,請統一轉存:
‧格式:WMV (VC1) 或 Mov (H.264 / AVC)
‧解析度:1920*1080 Full HD
‧Bit Rate:15~25 Mbps
‧Frame Rate:24、29.97、30 fps
‧聲音:16bit 雙聲道、44.1 或 48 KHz
‧因建築透視的不同,因此一定要使用東西面及南北面的遮罩下去製作,最終需提供至少兩支 1080P 的影片
註:以上繳交資料表格請自競賽活動網站中印出,並依序排列。
◎備註
‧每一參賽隊伍報名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競賽活動名稱】【參賽隊伍】【創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詳細註明光碟中作品數量及名稱。
‧作品內使用之音樂請特別注意音樂版權,入圍複賽之作品,主辦單位最多可支付一支作品三首音樂公開播放授權費用,授權音樂以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http://www.must.org.tw/) 網站內可搜尋到之音樂為主,相關問題請洽詢競賽活動承辦人。

​陸、獎勵方式
一、 為鼓勵各大專校院學生踴躍創作參加競賽,依參賽作品對決賽前 3 名與人氣獎頒發奬金鼓勵,奬項內容如下:
第 1 名:頒發新台幣 15 萬元獎金、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式。
第 2 名:頒發新台幣 6 萬元獎金、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式。
第 3 名:頒發新台幣 3 萬元獎金、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式。
人氣獎: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獎金、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式。
二、 以上得獎禮品若超過新台幣 2 萬元,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 10% 稅額。

​柒、頒獎典禮
一、時間:101 年 12 月 21 日 (星期五),決賽結束決定名次後舉行頒奬典禮。
二、地點: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活動網站:http://www.maya2012delta.com/

2012 台灣海報新星獎

 




目的
為提升台灣學生設計之能力,「台灣海報設計協會」自 2008 年起推動「台灣海報新星獎」,以海報協會每年的會員年度海報展,結合學生組的海報設計競賽,帶動台灣學生與國內設計師交流,除提供學生展現設計實力的舞台,並促進設計視野及國際化。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海報設計協會
承辦單位:中原大學商業設計系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中原大學教務處 / 教學卓越計畫辦公室

參加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學生身份者皆可參加。

參賽主題與獎勵
一、本屆參賽主題
台灣魅力
今年度海報以「台灣魅力」作為創作主題。台灣是座美麗的島嶼,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以及是世界上特有物種密度最高的國家,請學生們針對台灣這座美麗的寶島作為創作議題,將台灣的面貌藉由設計的表現,呈現出最有魅力與代表性的形象,如台灣美食、水果、文化及藝術及風俗民情...等等。以個人對「台灣魅力」的聯想,尋求不同切入的見解,將概念轉換成設計的表現,以凸顯自己獨有的設計能力。不論具體或是抽象,從生活到文化,皆有不同層次的詮釋空間,只要能表達出台灣獨特之魅力即可。
二、獎勵措施
金獎(1名):新台幣參萬元整,獎狀乙紙
銀獎(2名):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狀乙紙
銅獎(3名):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若干名):獎狀乙紙
入選(若干名):入選證明
(凡入選以上者皆送專刊乙本)
所有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皆頒發感謝狀乙紙
三、得獎作品應用
得獎作品將收入於「2012 台灣海報新星獎」年度展覽專刊。並會在「台灣海報設計協會」相關宣傳資料中刊登以及參與協會規劃之展覽。

作品提交規範
一、作品尺寸:海報原作尺寸為 A3 輸出規格、裁切後需留 0.3 公分白邊,居中裱貼於四開襯紙板(黑色美國紙卡),請連同高解析 300 dpi、A4 圖檔光碟(tif 或 esp 格式之 pc 或 mac 檔皆可,並於光碟上註明個人與作品名稱)黏貼於作品背面一同寄出。
二、寄件過程請妥善包裝保護,若寄送過程中有所損壞請自行負責。
三、將填妥之作品報名表放入信封與海報作品一同寄出。
報名表及其他詳細資料請自行下 http://cycd.cycu.edu.tw/news_detail.php?nid=34&Page=0 來稿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檔。

受理期間
即日起收件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截止。
(若晚於截止日期收件者,恕不受理參賽)

評審團
將由國內傑出設計家組成評審團。

受理方式
一、每人每件收費新台幣三佰元整(含系列作品),系列作品最多不超過三件,請自行匯款至協會帳戶,將匯款單貼於作品報名表寄出。
協會帳戶:銀行別:新光銀行 / 代號:103 帳戶號碼:0499-10-000237-5 / 戶名:台灣海報設計協會/(劃撥或轉帳費用,請自行負擔)
二、含學生證影本、報名費用匯款單影本、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以及作品說明標籤等,並填具後與參賽作品一併以郵寄方式繳交。
三、周佳臻小姐(02)8921-6333、黃文宗老師(03)2656308
四、請於週一至週 五09:00 ~ 17:00
五、(02)29203150
六、taiwan.poster@msa.hinet.net
七、32023 桃園縣中壢市中北路  200 號中原大學商業設計系「台灣海報新星獎」執行小組收

注意事項
一、得獎名單以評審團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一月內通知各優勝者。
二、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之約定。
三、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費(由執行單位負責)。
四、為方便評審進行甄選作業,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參賽。
五、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六、〈一〉提交之作品必須為 2010 年 1 月 1 日後完成之作品;不符者則取消資格。
〈二〉抄襲他人作品者。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cycd.cycu.edu.tw/news_detail.php?nid=34&Page=1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

 




徵件主題:
Color The World‧Cloud Our Lif
潮 Tee 設計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以具體展現 D-Link Cloud 為這個世界、為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時尚 + 數位】【風格 X 原創】的進化新浪潮!

活動辦法:
1.任何設籍台灣,年滿 18 歲的個人皆可參與此次設計活動。
2.衣服圖案設計內容需納入 D-Link Cloud 雲端科技概念,圖案顏色不限,以正面版型進行規劃設計,潮 T 內圖型尺寸以 25 正方範圍內為限,惟所有提交檔案需轉成電子檔案 (JPG 檔案請勿超過 2MB)。
※設計稿尺寸:25cm X 25cm 正方以內。
3.報名請於報名頁面填寫 20 字以上,200 字以內,作者對該作品設計概念說明。
4.報名請依報名網頁,填入正確個人姓名、性別、年齡、學歷、職業、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不得代為報名,經查證非本人進行報名,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5.提交的圖案除不得有抄襲或任何違反版權問題的行為之外,違反此項規定者經查證或檢舉屬實,則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6.參賽內容表件需遵循報名網頁內容格式填寫。
7.每人最多僅可提交2件作品。
8.此次活動投稿時間截止日為 2012 年 11 月 15 日 17:00。
9.前三名及最佳人氣獎,確認得獎後需提交的潮 Tee 圖形檔案建議尺寸為 33 * 45 公分以內、CMYK 格式、300dpi、透明

收件日期:
品投稿日期為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

人氣票選:
即日起至 11 月 15 日 17:00 止,參賽者可進行拉票衝人氣,於活動截止人氣最高者可獲得獎金 10000 元!

投稿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皆須依循網路報名表內容填寫,並上傳設計作品電子檔參賽。

評分標準:
‧主題表現 40%
‧創意表現 30%
‧設計美感 30%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3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100 件
第二名:獎金 2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50 件
第三名:獎金 10000 元,專屬潮 Tee 製作 20 件
人氣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媒體曝光部分
1.媒體曝光
雜誌:BANG、網路新視界報導。
網路:活動官網、D-Link 官網、D-Link 享樂雲端生活部落格、D-Link 宅客愛地球 FB、 D-Link 雲端夢想家FB。
2.實體展示
101 年台北資訊月 D-Link 形象區攤位展示。
3.專案設計合作
將有機會成為 D-Link 產品及行銷相關設計之專案合作設計師 (如新品產品盒、或 D-Link 客製化贈品)。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未曾獲得任何公開比賽之獎項或其他單位之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本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相關獎勵措施。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及賠償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作品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一經主辦單位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3.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4.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5.未獲選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主動將該創作用於商業販售上。
6.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將在您確定參加比賽活動時,蒐集您的相關基本資料,本公司將會針對得獎者資料,在台灣地區 (台、澎、金、馬) 做以下目的使用:
參賽者因在「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官網上報名參加本活動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中獎者聯繫之用 (將以 e-mail 及電話進行聯繫)。
若您選擇不提供正確個人資訊,則無法參加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若您報名參與此活動,視同您已了解活動規則並同意本公司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日後您可於本公司上班時間以電話或 e-mail 聯絡本公司,對您參加本次 2012 第一屆「雲世代潮流設計大賞」比賽活動所留下的資料做以下請求: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五、請求刪除。

聯絡資訊:
D-Link 客服電話:02-6600-0123#8612 曾小姐
D-Link客服信箱:teresa_tseng@dlink.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dlinkcloud-tee.com/index.html

「設計美學‧明日之星」酒器設計競賽

 


一、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個人、機關團體或公司組織皆可報名參賽。

二、設計商品
(一)【初賽】圖稿審:
圖稿作品需包含為金門高粱所設計之酒器、酒杯、禮盒及提袋四部分,主題自訂,作品應能表現出酒器之精緻與價值感,並能量產作為餽贈或收藏用途。
(二)【決賽】模型審:
由初賽中脫穎而出之作品,由作者自行打樣為成品。
1、酒器及酒杯打樣(容量以 1 公升為限)。
2、包裝:精緻禮盒及提袋。
3、單價分析:產品打樣及包裝費用,均需提供單價分析,整體包裝費用限新台幣 3,000 元內。

三、競賽方式及時程
(一)【初賽】圖稿審:
1、甄選: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一)17:00 截止。
2、初賽結果:2012 年 11 月 10 日(六)10:00 公告。
3、頒獎:2012 年 11 月 17 日(六),於「砌與器」特展-建築家創意設計展展區頒獎,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二)【決賽】模型審:
1、甄選:2012 年 12 月 10 日(一)9:00 至 12 月 13 日(四)17:00 截止
2、決賽結果:2012 年 12 月 22 日(六)10:00 公告。
3、頒獎:2012 年 12 月 29 日(六),於「砌與器」特展-建築家創意設計展展區,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四、參賽方式
(一)初賽繳交資料:
1、報名表:請逕自活動官網(www.acde.com.tw)下載,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產品概念說明書。
3、投稿作品包含酒器、酒杯、禮盒及提袋等整體包裝設計之手繪稿、3D 圖面說明各 1 件(均為電子檔)。
(二)入選決賽之佳作需再繳交資料如下:
1、1 比 1 之完整實物模型或樣品(含完整設計包裝 - 瓶器含蓋、禮盒、提袋或附件等),不完整者,不予計分。
2、請錄製 5 分鐘以內可播放影片檔,詳細闡明作品設計理念(若無可播放 CD 或 DV 或錄影帶視為自動放棄成為優勝作品)。
3、單價分析。

五、評選標準
【初賽】圖稿審
1、創作理念、設計表現(60%):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創意、原創性、美學、設計。
2、巿場性、產業性(40%):作品與消費者洞察,和消費者生活上連結、作品可否生產與行銷。
3、檢附報名表及產品概念說明表。
※由主辦單位召開評選會議,包含 2012 台灣建築家創意設計展之參展人、外聘專業評審及金酒公司代表。
【決賽】模型審
1、產品設計(60%):創作理念、表現形式、市場性、產業性。
2、行銷概念(25%):行銷概念可行性、創意與創新、邏輯力。
3、錄製 5 分鐘以內可播放影片檔(10%):記錄作品創作過程,並透過各式創意方式表達展品設計理念與想法。
4、成品打樣之單價分析(5%):價格合理性。
※由主辦單位召開評選會議,包含 2012 台灣建築家創意設計展之參展人、外聘專業評審及金酒公司代表。
註:入選決賽者總評分需達七十分以上(含七十分)。

六、獎勵項目
(一)【初賽】圖稿審:
佳作 10 名,如成績優異可增加名額,或成績未達標準可從缺。每名頒發獎金 1 萬元。
(二)【決賽】模型審:
冠軍一名:新台幣 200,000 元,獎盃乙座。
亞軍一名:新台幣 150,000 元,獎盃乙座。
季軍一名:新台幣 100,000 元,獎盃乙座。
佳作二名:新台幣 50,000 元,獎盃乙幀。
註 1、成績未達標準可從缺。
註 2、若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註 3、若得獎者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七、注意事項
(一)繳交之參選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還。
(二)必須尊重評審小組之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三)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四)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八、活動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
專案執行:許伊琳小姐
電話:(02)2627-1618 ext.221
E-mail:taiwanaace@gmail.com

九、繳件方式
參賽者敬請以電子郵件方式,於 2012 年 10 月 29 日(一)17:00 前 (逾時不候),將參賽資料寄至社團法人台灣建築美學文化經濟協會/電子信箱:taiwanaace@gmail.com
參賽資料寄出後,敬請來電與本活動窗口確認繳件資料是否齊全,經確認繳件資料齊全無誤並登入報名後,即算完成參賽報名手續 (備註:未來電與本活動窗口,確認檔案資料者,即不算完成報名手續) 。

活動網站:http://www.acde.com.tw/news.php?sn=14

人民觀審制度意象 LOGO 設計徵選

 




壹、依據
司法院 101 年度推動人民觀審制度施政計畫。

貳、活動宗旨
透過公開選拔方式,廣徵社會各界創意和巧思,徵選能表彰人民觀審制度之意象標章(LOGO),廣泛運用於文宣及活動視覺識別,期能宣傳人民與法官共同審判的政策,以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人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人民對司法的瞭解及信賴。

參、主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司法院
聯絡洽詢:司法院刑事廳 / 王小姐
電話:02-23618577 分機 252

肆、徵選主題及形象
徵選清新、透明、活潑之人民觀審制度意象標章 (LOGO)。

伍、參加資格
凡喜愛設計創作,能發揮創意,將司法院人民觀審制度政策與理念的意涵及形象,透過作品之視覺傳達,清楚告示公眾者。

陸、投稿規格 / 報名文件
一、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二、設計稿壹份(圖幅尺寸以 15cm × 15cm 為原則及縮圖 4cm × 4cm 各一式,上下並置於 A4 尺寸(21cm × 29.7cm)列印紙內,設計稿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彩色版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並列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
三、設計稿電子檔壹份(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inch,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另存 PDF 檔、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
四、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書各壹份(報名表內之設計理念說明,以 200 字以內,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設計稿黏貼裱板」、「設計稿電子檔光碟」、「報名表」和「著作權授權書」等四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柒、報名方式及收件時間
一、報名表(含基本資料、授權同意書),請自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 下載。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三、收件方式
(一)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4 號「司法院刑事廳」收,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人民觀審制度意象 LOGO 設計徵選活動」,逾期皆不予受理。
(二)本次活動僅接受郵寄投稿,恕不接受親自送件。

捌、評選方式
一、由司法院組成評審小組,並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二、評審標準: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玖、獎項及名額
第一名 1 名:NIKON 單眼相機(D3200 18-105mm KIT 變焦鏡組,支援無線傳輸)壹台及獎座壹座
第二名 1 名:Apple New iPad(Wi-Fi + 3G,64GB)壹台及獎座壹
第三名 1 名:HTC 智慧型手機(HTC One S)壹台及獎座壹座
佳 作 5 名:每名可得購物禮券 2,000 元及獎狀壹幀
※贈品將以實物為主、得獎者之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壹拾、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得獎作品除予公布在司法院網站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另擇期在公開場合中頒獎。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
二、標章 (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三、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四、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五、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六、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品及獎座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八、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九、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十、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十一、得獎者之贈品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二、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三、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辦法,且願意遵守本活動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 以獲取最新訊息。

活動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revolution/logo.asp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撥亂反正的幸福」微電影圓夢競賽

 




活動緣起:
多數民眾對於牙齒矯正的認知仍以傳統金屬矯正器為主,導致民眾認為金屬矯正器會影響臉部外觀,甚至因為擔心矯正過程疼痛,因而放棄矯正。然而,牙齒矯正不再只有金屬鋼絲的材質,也有越來越多元化的隱形材質。因此,牙齒矯正期間不再只是大鋼牙,仍然可以擁有時髦、漂亮,更重要是重建口腔應有之功能,讓人生變彩色。

活動目的:
本活動將透過圓夢影片競賽方式徵選需接受隱形牙套矯正之個案,藉此使民眾了解現今牙齒矯正技術的多元化,增進民眾積極接受矯正療程,更可替自己或親友一圓美齒之夢。

主辦單位:香港商盈貝麗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協辦單位:中華審美牙醫學會
執行單位:采鋐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方式說明:
本競賽分為初審及決賽二階段。
◎初審方式:
郵寄影片光碟及報名表 (含著作權授權書) 至執行單位,由執行單位將影片上傳至活動 FB 粉絲團,由網友票選,獲得最多「讚」的前 10 名即可參加決選。
◎決賽方式:
由評審委員評選。決賽成績計算完成後將會把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 FB 粉絲團網站。

參賽資格:
18 歲以上,無論男女皆可報名。

主題方向:
以齒列不整對自己 (或親友) 造成的影響,與對隱形矯正的期待,且必須拍攝到當事者的牙齒。

作品規格:
甲、請提交參賽報名表。
乙、請提交參賽影片:
‧拍攝方式:
可利用手機、數位相機或家用 DV 等,任何可做影像拍攝紀錄之機具即可。
‧短片類型:
可為記錄形式、創作形式、音樂 MV、動畫與影像置入形式及獨白形式,以拍攝須接受矯正之當事者為主。
‧影片格式:
片長以 1 分鐘以上、5 分鐘以內為限,影片需製作 成MP4 檔,繳交光碟一式三份。
參賽者自行配音、配樂及特效,如有版權音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影片檔名請註明主題名稱、作者姓名及當事者姓名。

報名方式:
至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表,並將影片燒錄成光碟共三份,連同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書郵寄至 11075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65 號 9 樓 Show Off Your Smile 牙齒矯正圓夢計畫小組,即可完成報名。

活動時程:
‧報名期限:延長至 2012 / 11 / 15 止,以寄件郵戳為憑
‧初審票選期限:即日起至 2012 / 12 / 02,於活動FB粉絲團按「讚」
‧初審入圍公佈:2012 / 12 / 03,公佈入圍作品名稱及作者姓名
‧決賽評審日期:2012 / 12 / 20,由 5 位評審委員評選
‧決賽得獎公佈:2012 / 12 / 21 至 2012 / 12 / 28,公佈得獎者姓名及作品

獎項說明:
甲、初審入圍者共 10 名,可獲得免費牙齒矯正前評估資料建檔。
‧安排入圍者至學會配合之全國各地之醫事放射所建檔,包含:
1. 全口掃描 X 光攝影
2. 臉部相片
3. 口內齒列相片
4. 口腔標準模型
‧牙齒矯正前評估資料將由牙醫師評估,並依口腔狀況建議矯正治療計畫
‧入圍者可得到建檔資料 & 矯正建議,可攜至任何牙醫診所進行矯正療程。
‧若入圍者不願意配合建檔,則視同放棄參與決選資格。
乙、決賽優勝者共 3 組名額,每組皆可獲得拍攝獎金,獎金明細如下:
‧第一名獎金 3 萬元整。
‧第二名獎金 2 萬元整。
‧第三名獎金 1 萬元整。
‧若得獎者為 10 / 15 前報名交件者,則再額外頒發激勵獎金 1 萬元。
丙、決賽優勝組中之被拍攝者 (一位) 可獲得全額補助之美國原廠專利隱形牙套矯正療程卷
‧該療程卷僅適用於矯正療程,不可用於矯正診療掛號、牙周治療、植牙、阻生齒拔除及正顎手術等。
‧優勝者可選擇全國任一位具有美國原廠專利隱形牙套矯正認證之牙醫師接受矯正治療。

評選規則:
◎初審評選標準:
由計劃小組統一上傳至活動 FB 粉絲團,票選期間由網友投票,得到最多「讚」的前 10 名即可參加決賽。
◎決賽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邀請牙醫師、專業導演、媒體人及專業攝影師等五人擔任評審委員,決選出 3 位優勝者。決賽評分標準如下:
‧劇本完整度 20%:內容完整詳細,文字流暢,架構完整
‧影片注目性 25%:與競賽題目之關連性及切合度,內容構想之創意、吸引力
‧拍攝技巧性 20%:影像畫面藝術性及呈現技巧
‧個案適切性 25%:依照牙齒矯正評估資料判斷
‧網路點閱率 10%:前 10 名影片依據決賽前一日之總點閱人次給

計分方式:
將作品之各項評分項目加總,依總分排序,以各評審委員之決定名次序分加總,決定總排名。若總序分相同,則以「影片內容」評分項目評比,分數較高者優勝。總分平均在 70 分以下者不列入排序。

注意事項:
‧參賽得獎作品一經發現有違反競賽規則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資格及各項權利。
‧參賽作品及音樂若有抄襲行為而侵犯他人著作權,或侵害他人之其他權利,除追回獎項外,參賽者需自行付法律責任,若導致主辦單位有任何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若影片內容有不雅文字或影像,主辦單位得要求修改或取消決選資格。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除有具體證據證明參賽計畫有違反本規定並造成明顯利益損害之情形者,請尊重本評審委員會議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活動聯繫窗口:
如需詢問本競賽相關訊息,請洽活動執行單位 陳小姐(電話:02-5553-9993 #22、傳真:02-5553-9992)。

活動網站:http://www.beautifulteeth.com.tw/smile/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101 年度澎湖縣文創商品設計比賽【澎湖傳統蒙面】

 


宗旨
澎湖傳統蒙面,於 2008 年時被登錄為「民俗及有關文物」,所登錄的基準為「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早期,澎湖地區的人民 (多半是婦女),為避免臉、髮、膚受到夏日驕陽及冬日鹹風的傷害,出門勞動時習慣以毛巾和約 3 台尺 (100 公分) 見方的布巾將頭臉包裹起來,僅露出眼睛避免自然氣候的傷害。也因為蒙面者多為女性,故有「蒙面女郎」的別稱。近年來,年輕一輩多不從事農漁生產,然而蒙面包巾仍具有適應澎湖生活的用途。本比賽希冀藉由嶄新的包巾設計,傳承澎湖在地文化特色。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澎湖縣政府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澎湖生活博物館

比賽主題
一、作品格式:100cm * 100cm 之布巾
二、作品內容:圖樣及製作方式不限,唯須考量量產方式。

參加對象與資格
(一)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澎湖的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作品需屬原創性作品,未有其它得獎紀錄或未於市面販售者。

徵件要點
一、徵件內容須符合本項活動設計主題。
二、作品請提供設計成品、作品平面電子檔 (若無電子檔者請掃描或翻拍存成電子檔,並保持作品平面及工整) 及實際著裝照片電子檔(註:解析度皆請勿小於 300 萬畫素,以利日後作品審核及展出)。
三、填妥送件報名表 (亦附電子檔) 請和作品一併寄出;報名表請詳填商品材質、尺寸及設計構想。

研發販售
錄取作品日後將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製作量產及販售。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11 日。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11 日。

公告錄取時間
101 年 11 月 30 日於澎湖縣地方文化館網站(http://www.phhcc.gov.tw/phms/
公告錄取名單,並另行通知頒獎。

作品繳交地點及方式
澎湖生活博物館/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 327 號,簡佑誠先生收。
1.現場繳交:請於開館時間送件,每週五至週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2.郵寄繳交:請妥善包裝郵寄,防止寄送過程中造成作品的損害,影響評分判斷,郵寄繳交以郵戳為憑。

評審方式
◎第一階段
澎湖傳統蒙面包巾設計比賽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520435344637912/) 投票活動 10% (以得票率比例算分)
活動時間:101 年 11 月 12 日至 26 日
◎第二階段
聘請藝文人士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 90%,評審標準含:
一、創意美感 70%
二、在地元素 10%
三、量產可行 10%

錄取及獎勵
特優獎:1 件,每件獎金 6,000 元,獎狀乙面。
優選獎:2 件,每件獎金 5,000 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3 件,每件獎金 4,000 元,獎狀乙面。
入選獎:5 件,每件獎金 2,000 元,獎狀乙面。
※頒發之獎金需依法代扣 15% 所得稅,獎金收據依規定貼千分之四印花。(以上各獎項經評審總分數排次錄取;其中特優獎若未達評審標準 90 分以上,視情況從缺)。

附則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及著作人格權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量產、銷售、攝影、報導、展出、印刷及運用於相關活動等權力。
二、徵選作品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三、凡送件參加本徵件者,表示同意本辦法所訂之相關規則,並尊重評選結果,絕無異議。
四、獲獎之作品,事後如經檢舉或發現有抄襲、仿冒者,經確定後即取消獲獎資格,獎狀及獎金收回。
五、本活動聯絡人簡佑誠先生(06-9210405 轉 6409)。
六、收件截止時間,本局視需要可再行延長。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

「蒙面包巾」補充說明
◎澎湖傳統蒙面方法之一:
1.把方布巾對摺成五角形
2.將布巾的底邊罩在眉毛上拉襯
3.把額角的布巾打摺後往下拉平
4.右頰的布巾由下巴拉到左頰邊
5.左頰的布巾向右拉開罩在下眼瞼下-向右拉
6.把布巾的兩端拉到腦後打結
7.完成。
◎澎湖傳統蒙面方法之二:
1.把方布巾對摺成五角形
2.將布巾的底邊罩在眉毛上拉襯
3.把垂在兩頰邊的布巾拉到鼻下交叉
4.另外拿一條毛巾來橫向對摺
5.把對摺的毛巾壓在下眼瞼下
6.把毛巾的兩端向腦後拉平用夾子夾住
7.完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phhcc.gov.tw/phms/news/index-1.asp?m=9&m1=3&m2=13&id=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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