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2010 台中爵士音樂節海報設計比賽
一、徵件時間:
2010 / 07 / 05 (一) ~ 09 / 24 (五)
二、活動宗旨:
以活動主題「純粹爵士.超級響亮」為主要設計概念,期待透過海報徵選活動辦理,達到拓展爵士音樂節面向,進而宣傳活動之雙重目的。
三、必備元素:
(1)活動名稱:Pure Jazz .Super Power ,2010 台中爵士音樂節
(2)活動時間 / 地點:10 / 16 至 10 / 24,經國園道、市民廣場
(3)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中市政府
(4)主辦單位:台中市文化局
四、徵件對象:
需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不接受團體組隊參加,每人至多可以報名 3 件作品。
五、獎勵辦法:
(1)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2)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3)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4)佳作 2 名:獎金新台幣 5 仟元,獎狀 1 紙。
六、參賽方式:
(一)作品檔案格式:
1.海報大小菊全尺寸(61cm X 86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2.檔案格式請使用 PageMaker、QuarkXpress、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
3.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
4.光碟中附上解析度為 72dpi 之 JEPG 檔,圖檔尺寸之寬度不超過 700 像素。
5.光碟中儲存一報名表 (word 格式)。報名表註明:參賽者姓名、聯絡方式及設計理念 (300 字以內)。
(二)報名方式: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1.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上述規定說明)。
2.將作品輸出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 (裱板大小 w28cm × h48cm )。
3.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
4.報名表格,請至網站下載,並黏貼黑色裱板背面。
5.著作財產權同意書
6.原始創作切結書
(三)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 09 / 24 (五) 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報名資料請寄至「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18 號」《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請註明「報名 2010 台中爵士音樂節海報設計比賽」字樣)。
※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承辦單位報名小組收。
七、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1、爵士主題內容 40%
2、設計創意性 30%
3、美術構圖 30%
八、設計比賽時程:
1.作品收件截止︰2010 / 09 / 24(五)下午 5 點 (文件送達日),以郵戳為憑。
2.評選時間︰2010 / 09 / 29 ~ 10 / 03,由主辦單位遴聘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之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3.結果公佈︰2010 / 10 / 11 (一) 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九、投稿事項:
1.參賽作品不符規定,非原創作性作品,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
2.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3.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
4.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經公開發表,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若投稿作品有侵權情形,如:曾獲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並需立即退還得獎獎勵。
5.參加徵件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複製、出版、刊登、發行、轉載、展覽、宣傳、推廣之權利,不另計酬。
6.對於入選作品,主辦單位為達成列印品質及效果得擁有事後必要之修改權。
7.依所得稅法獎金所得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須扣繳 15% 之稅金。
8.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9.活動如有未詳盡之處,由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十、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台中市文化局
地址: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電話:(04)2372-7311 分機359
網址:http://www.tccgc.gov.tw/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18號
電話:(02)2711-2320分機105
活動網站:http://www.taichungjazzfestival2010.com.tw/04-1.html
「2010 Show 攝可參」促參十年攝影大賽
一、 活動宗旨: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自 89 年實施至今屆滿第 10 年,截至去(98)年底止,營運中案件近 400 件,與社會大眾之食、衣、住、行、育、樂等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帶給社會大眾既便利又高品質的公共服務,也創造許多就業機會。為展現促參成果,邀請各界愛好攝影人士,透過攝影鏡頭捕捉促參案之精采與壯麗,呈現 10 年間台灣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進步之美及優質服務帶給您的感動。
二、 主辦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三、 協辦機關:台北市政府。
四、 承辦單位:集思創意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五、 參賽資格:
(一)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之外籍人士)。
(二) 僅接受個人參賽,不得以公司名義或機關團體名義參加。
(三) 主辦機關及承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與(協辦機關因僅提供活動宣傳管道,不涉評審公正性,其員工得以參賽)。
六、 拍攝主題:
以活動網站「拍攝主題」公布之逾百件促參案景觀或於該促參案之人文活動為拍攝標的。
七、 作品規格:
(一) 傳統相機:以正片、負片拍攝皆可參賽。
(二) 數位相機:須為 2590 × 3885 像素 (約一千萬畫素) 以上,能沖洗出 12 × 16 吋清晰照片,原始檔案 TIF 格式,約為 28MB。
八、 參賽件數:
每人參賽件數不限(但作品入選前 100 名者,每人至多兩件,入選前 12 名者,以1件為限)。
九、 報名方式:
(一) 傳統相機:
1.請自行沖洗彩色照片 5 × 7 吋 1 張,並以硬紙板墊底保護,以避免寄送過程受到折損。
2.逕上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填妥後浮貼於作品背面,掛號寄送至臺北市復興北路 35 號 7 樓之 2,並於信封上註明『促參十年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3.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若有遺漏視同棄權。
4.入選前 100 名作品接獲通知後,請依限繳交底片。
5.參賽作品寄出後2日內,請與活動承辦單位電話確認。
6.若有多張作品請一次寄送,並將作品彌封完整善加包裝,於運送途中若毀壞或遺失,由參賽者自負其責,主、協辦機關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二) 數位相機:
1.請至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上傳作品,為傳送便利,檔案大小請壓縮至 5MB 以內。
2.入選前100名作品接獲通知後,請依限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並標明姓名與作品名稱,連同簽署後之【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掛號寄至臺北市復興北路 35 號 7 樓之 2,並於信封上註明『促參十年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3.數位相機拍攝作品由承辦單位代為統一沖洗,參賽者不得異議。
4.入選作品寄出後 2 日內,請與活動承辦單位電話確認。
5.若有多張作品請統一寄送,並將作品彌封完整善加包裝,若於運送途中毀壞或遺失,由參賽者自負其責,主、協辦機關及承辦單位概不負賠償責任。
十、 報名截止日期:
(一) 傳統相機:即日起至 99 年 8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數位相機:即日起至 99 年 8 月 31 日 24:00 止,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 評選辦法:
(一) 由主辦機關長官、專家、學者(五名)組成『促參十年攝影比賽』評審委員會。
(二) 評審方式:分三階段評審,並以公平公正為原則。
1.書面審查:由承辦單位針對參賽資格做嚴格審查(作品、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2.初審:由評審委員會召開初審會議,篩選前 150 件作品;委員個別再依下列評分標準就每張照片進行評分,70 分以上為合格,可獲積分 1 分,每件總積分最高為 5 分,依總績分排序,前 100 名為入圍作品;總績分相同者,由評審委員會開會決定入圍作品。但作品入選前 100 名者,每人以 2 件為限。
3.決審:由評審委員會召開決審會議,自入圍作品中,委員個別選出前 12 名,獲選者可得 1 分,每件總積分最高為 5 分,依總績分排序,選出金、銀、銅獎及 9 名佳作共 12 項得獎作品。總績分相同者,由評審委員會開會決定得獎之作品。但入選前 12 名者,每人以 1 件為限。
4.網路票選:除評審委員會評選外,入圍之作品(前 100 名)將進行網路票選,由網友選出「網路人氣獎」。
(三) 評分標準:
‧主題表達 30%
‧構圖 20%
‧攝影技巧 20%
‧創意及美感藝術 30%
十二、 獎勵辦法:
(一) 金獎一名:獎金十萬元及獎座乙座。
(二) 銀獎一名:獎金五萬元及獎座乙座。
(三) 銅獎一名:獎金二萬元及獎座乙座。
(四) 佳作九名:獎金一萬元及獎牌乙面。
(五) 入圍八十八名:二千元獎金。
(六) 網路人氣獎五名:獎金一萬元。
十三、 得獎公布:
將於 99 年 10 月底於活動網頁揭曉得獎者,並以專函或電話通知得獎者。
十四、 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將另行通知,並於活動網頁公布相關訊息。另舉行攝影展,並於頒獎典禮後擇優於公開場所舉辦攝影展。
十五、 注意事項:
1.凡經評審入選前 100 名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入選資格。
2.參賽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底,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底片欲退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詳細註明收件人資料)。
3.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4.參賽作品若經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未達標準(總積分 2 分),獎項得從缺。
5.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得獎者已獲之獎金及獎座、獎牌,獎項不予遞補。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機關及承辦單位無關。
6.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需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且自公布入圍日起歸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有;主辦機關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8.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承辦單位依比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協辦機關及承辦單位無關。
9.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於評選前,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已領得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座或獎牌,或由承辦單位追回之。
10.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11.活動聯絡人:
a.承辦單位:劉慶浩 02-2751990 分機 112 或李亮儀 02-27519900 分機 115
b.主辦機關:林靜宜 02-87897826 或張淳貽 02-87897622
活動網站:http://ppp.pcc.gov.tw/bot10/
2010 花布藍染流行創意服飾設計比賽
一、徵選作業
(一)設計主題:設計主題由參賽者自行選定,但應具客家元素,由設計者自行創作自己的客襟客剪藍染、花布服飾設計作品。
(二)設計內容:以客家傳統服飾-大襟衫、對襟衫為基本設計款式,結合傳統花布或藍染素材及客家文化內涵,納入時尚流行元素,講求現代實用性等需求,以最少經費製作,發揮客家服飾創意呈現最大的可能性。
(三)設計類別:不限男或女裝、褲或裙,但須以全身服飾為主
(四)設計對象:不限年齡層
(五)設計服裝:不限季節性
二、參賽程序
(一)參賽資格:
凡對服裝設計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賽,並以個人為參賽單位,每人每組限投稿乙件作品參賽。
(二)報名收件方式: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2.參賽作品繳交內容:
a.參賽報名表、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說明表等相關必備文件,請參賽者至臺北縣客家文化園區網站下載:http://www.hakka.tpc.gov.tw。
b.平面設計稿請以 8 開橫式尺寸之硬式厚紙版繪製成著色圖稿(需清楚顯示顏色、型式、正反面樣式及服裝正反面機械圖),並貼上所使用之主布料。
c.服飾完成品須著裝展示於真人或道具上定裝拍攝,每組作品 2 張照片,以 5 × 7 規格,需分前、後衣身,並貼於附件相片黏貼處,連同服飾完成品裝入附有保護泡膠紙袋。
d.一律採用掛號郵寄或快遞,收件至 99 年 10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縣汐止市康寧街 161 號 3 樓 2010 台北縣都會客家花布、藍染創意服飾設計比賽活動小組收
(三)作品繳交規格
1.參賽組別:分為客家花布組及藍染組
2.服飾圖稿
a.不限季節性、男女裝,但須以全身完整服飾為主,且須以本活動所要求設計內容為發想,運用主題設計兼顧市場性及可量產的服裝作品,每套服裝以一張 8 開橫式尺寸之硬式厚紙版彩紙繪製成著色圖稿(需清楚顯示顏色、型式及正反面樣式及服裝正反面機械圖,並貼上所使用之主布料)。
b.作品說明表須包含設計主題、靈感來源、設計理念、使用質材質 (300 字以內,電腦擅打或手寫,手寫字跡須工整)。
c.作品使用之素材、製作技巧及創意設計範圍不限,惟需考量作品當可供量產打樣、生產製作。
d.使用素材應以人體著裝安全性為考量,妥善製作以不傷害身體為原則,若有違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e.參賽作品必須與繳交給主辦單位之作品說明表吻合,每組服裝作品之款式、布料須吻合設計稿,以及基本服飾型態不可改變,違者不予採納計分。
3.完成服飾
a.服裝請以保護泡膠之紙袋裝入,外貼服裝全身正反面照片 (照片黏貼附件),服裝成品,其款式、布料需吻合作品說明。服裝作品內 (衣領、裙腰、褲腰之內側處等) 以小布塊 (2 x 2 公分)標明參賽者姓名,未標明者,以棄權論。
b.作品以郵寄或快捷寄達,其所有運送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必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若因運送所造成損傷、遺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請自留繳交作品之影本或相片,送件後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三、評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初賽:藍染組、客家花布組各組選取 15 件作品進入決賽
日期:99 年 11 月 18 日 (四)
地點:臺北縣客家文化園區 會議廳 (臺北縣三峽鎮隆恩街239號)
時間:上午 10:00 ~ 17:00
評選方式:
1.以參賽者所提供之平面設計圖稿、服飾成品照片、設計內容說明等,各組由評審依其作品條件評選出進入決選之 15 名入圍作品。
2.入圍決選之參賽者作品,主辦單位將公佈於臺北縣客家文化園區網站,並於 11 月 26 日 (五) 舉辦決選。
(二)第二階段決賽:藍染、客家花布各組選取特優 2 名、優等 3 名、佳作 10 名
日期:99 年 11 月 26 日 (五)
時間:上午 10:00 ~ 16:00
評選方式:
1.參賽者作品展示於服裝道具上進行評分。
2.參賽作品得獎名次於評選現場公布,並於 99 年 12 月 12 日 (六) 舉辦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三)入選作品展示及票選最佳人氣獎選拔:
自 12 月 01 日 (三) 起至 12 月 12 日入圍決選作品服飾,將以作品照片輸出製作平面展示版,連同入選作品平面設計圖稿、設計內容說明等,公開陳列於臺北縣客家文化園區內展示,並開 放入園參觀民眾票選出一名最佳人氣獎得主。票選結果將於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上公布,並公開頒獎。
*注意事項:
1.凡入圍決選作品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 99 年 12 月 12 日 (日)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出席領獎,並由得獎人自行準備服裝走秀模特兒及其化妝造型於當天公開走秀表演。(走秀形式及音樂由主辦單位執行規劃統籌辦理)
2.入圍決選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設計入選專輯製作紀念冊,並聘請攝影師為入圍作品及得獎人拍照。
拍攝日期:99 年 12 月 12 日 (六) 上午 09:00 ~ 12:00
地點:臺北縣客家文化園區
四、評審標準
(一)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邀請資深服裝設計師、時尚流行界專業工作者及嫻熟客家文化之藝文工作者,擔任各階段之評審。
(二)評審標準:
初賽:
‧設計圖稿與客家主題契合度 25%
‧實用性 30%
‧製作技巧 10%
‧創意 35%
決賽:
‧客家元素契合度 25%
‧實用性 30%
‧整體感 10%
‧創意 35%
(三)評審規則:
評審依評分標準針對各組進行評分,總成績為各評審所評之總分平均值,再由評審團召開會議,依總成績高低決定決賽名次之序位。
五、獎勵辦法:藍染、客家花布各組選取 15 名
特優 2 名,獎盃1座、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
優等 3 名,獎盃1座、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
佳作 10 名,獎盃1座、獎金新臺幣 5 仟元整。
最佳人氣 1 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整。
*為鼓勵參賽者踴躍參與比賽,凡報名參賽者贈送活動紀念品一份。(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不予贈送。贈品寄送由主辦單位依序寄發)。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可洽相關廠商業者合作,製作紀念性商品於臺北縣客家文化園區內販售,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六、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二)參賽作品不得拷貝、抄襲他人作品。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並追回原獎項。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報名參賽同時請參賽者簽署「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擔保參賽作品係屬原創,並無條件同意將參賽作品原稿及參賽得獎作品著作財產使用權歸屬予「臺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以及擁有對所有參賽作品享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發表等使用權利,本人則保有著作人格權。
(四)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及獎座。
(五)參賽者需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但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的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者請自留繳交作品之影本或相片,送件後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七)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將在臺北縣客家文化園區頒獎典禮會場公開展示介紹報導,且無條件留予主辦單位作為推廣使用,參賽者不得要求將作品領回。
(八)所獲得獎金或獎品依中華民國綜合所得稅稅法規定辦理扣稅。
(九)凡投稿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十)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內容修改及變更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hakka.tpc.gov.tw/index.php?selectpage=bodymainpagelist&pageid=668&pid=23&mid=2&flag=9974670
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喜新戀舊 2010 第五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
競賽目的
本競賽之宗旨係在推廣數位典藏成果之加值應用,鼓勵數位典藏公共近用,並促成數位典藏內容與技術融入產業、教育與人文社會發展的目標。期能彰顯台灣數位典藏內容多元豐富的價值,活絡台灣商業設計之能量,進而開創商機,並達成全民共享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資源之願景。
主辦單位: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計畫
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參賽資格
(一)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
(二)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 參賽者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競賽報名
請至數位典藏商業應用競賽網站 http://aspa.teldap.tw/competition 報名
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競賽組別
1. 海報設計組:
參賽者以典藏資源為元素,推廣數位典藏為主要目標,設計出虛擬之宣傳/競賽活動的海報主視覺以及搭配其活動之創意標題文案。
2. 文化藝術設計組:
以典藏資源為元素,進行充分運用典藏資源導入產品創新設計概念,設計出能夠表達競賽主題、具創新應用之概念作品或商品設計,包含休閒/生活產品、娛樂用品、廚房/居家生活用品、照明設備、時尚配件及其他能夠改善或提升生活品質、增加生活便利性並表現典藏資源商業化的商品。
3. 人物玩偶設計組:
參賽者應利用數位典藏資源,設計出傳達台灣歷史文物、傳統藝術、自然生態中之人物故事的公仔玩偶,並重新賦予其創新之形象。
參考網站
典藏,數位,台灣!成果入口網 http://digitalarchives.tw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http://teldap.tw
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 http://content.teldap.tw
數位島嶼 http://cyberisland.ndap.org.tw
參賽時程
2010 年 04 月至 10 月:數位典藏加值商品化經驗分享工作坊
2010 年 06 月 30 日(三):線上報名開始
2010 年 10 月 15 日(五)24:00(系統截止時間):線上報名截止、著作權說明書收件截止
2010 年 11 月上旬:初選審查
2010 年 11 月中旬:第一階段初選結果公告
2010 年 12 月 15 日(三)17:00(以郵戳為憑):提交入圍決選之參賽成品截止
2010 年 12 月 16 日 ~ 2011 年 01 月上旬:決選作品票選活動
2011 年 01 月上旬:第二階段決選審查
2011 年 01 月下旬:第二階段決選結果公告
2011 年 02 月: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成果展
報名程序
第一步:線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10 年 6 月 30 日 (三) 起至 2010 年 10 月 15 日 (五) 晚上 12 點截止。
2.填寫報名表
競賽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http://aspa.teldap.tw/competition )競賽網站填寫線上報名表(以參賽作品為單位,每件作品須有一份報名表)。
A.完成報名表後,系統將自動發送「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至參賽者信箱,信件內含一組上傳帳號密碼。(若完成報名24小時內未收到確認信,請主動電話連絡主辦單位)
B.本競賽資料繳交採網路收件,參賽者以組帳號密碼登入上傳系統繳交參賽資料。比賽期間,參賽者得隨時登入修改參賽資料。每人/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件作品均需個別報名、設定個別帳號、繳交授權同意書等報名文件。
3.初審資料
◎海報設計組(直式)
A.參賽作品說明書(線上填寫)
B.作品設計圖彩色 1 張,JPEG 檔案,檔案大小 1MB 以下,RGB 全彩,600 X 800 像素,解析度 150dpi。
◎文化藝術設計組
A.參賽作品說明書(線上填寫)
B.作品設計圖彩色 3 張,JPEG 檔案,檔案大小 1M 以下,RGB 全彩,800 X 600 像素解析度 150dpi。
(1)作品立體圖(Ex.組合圖、透視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面。
(2)作品三視圖(三面圖)或尺寸圖等可以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尺寸之圖面。
(3)作品使用情境圖。
◎人物玩偶設計組
A.參賽作品說明書(線上填寫)
B.作品設計圖彩色 3 張,JPEG 檔案,檔案大小 1M 以下,RGB 全彩,800 X 600 像素,解析度 150dpi。
(1)作品立體圖(Ex.組合圖、透視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面。
(2)作品三視圖(三面圖)或尺寸圖等可以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尺寸之圖面。
(3)作品擺置圖(該項目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
4.完成線上報名
所有圖檔上傳完成後,參賽者即可在頁面看到已上傳清單,即表示系統已確實收到檔案。
第二步:繳件
1.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請下載「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填寫資料。
2.智慧財產權說明書:請下載「智慧財產權說明書」,填寫資料。(非必須)
3.繳交期限:2010 年 10 月 15 日(五)17:00 截止(以郵戳為憑)
4.繳交方式:確實填妥兩張同意書後,請親送或郵寄掛號至:10617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317 室 2010 年第五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工作小組收
※完成報名程序第一、二步即完成 2010 第五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報名
決選作品提交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接獲主辦單位之 Email 或電話通知後,請製作 1:1 實際比例製作完整作品,於 2010 年 12 月 15 日(三)17:00 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單位,參加第二階段決選,逾期則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海報設計組(直式)
A.作品設計彩色 1 張,AI 或 EPS 原始設計檔一份,尺寸 62(w) x 87(h) cm (G 全尺寸),CMYK 色彩。(若原始設計檔內含連結圖片,解析度請在 300 dpi 以上並壓成 EPS 檔,請務必將文字建立外框或展開以避免缺字情況。)
◎文化藝術設計組
A.作品實品(與設計圖標示之實際尺寸相符)
B.產品展示照片檔案 5 張:必須為實際產品、不同角度、使用情境,照片檔案須為 Tiff 圖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單張檔案大小約 2 至 5MB。(上述檔案將做為製作專刊、頒獎典禮等相關文宣所使用)
◎人物玩偶設計組
A.作品實品(與設計圖標示之實際尺寸相符)
B.產品展示照片檔案 5 張:必須為實際產品、不同角度、使用情境,照片檔案須為 Tiff 圖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單張檔案大小約 2 至 5MB。(上述檔案將做為製作專刊、頒獎典禮等相關文宣所使用)
決選入圍審查暨公開展覽
決選入圍名單將公布於競賽官網上,並開放民眾進行線上票選,票選結果將與決審結果一同公告。票數最高之作品將獲得最佳人氣獎之殊榮及獎勵,參與投票之民眾,由主辦單位以電腦亂數抽出 10 名,可獲得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獎品。
比賽結果公佈
得獎名單將於決審結果確定後,預定於 2011 年 1 月公告在競賽官網 (http://aspa.teldap.tw/competition ),並以 Email 通知得獎者。網站僅公佈比賽名次結果,不公開評審成績。
獎項及錄取名額
依決選結果頒發 2010 第五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下列獎項:
◎海報設計組
優選:共錄取 10 名,各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文化藝術設計組
第一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二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三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佳 作:每組各錄取三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入 選:每組錄取若干名,精美紀念品一份、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由網路觀眾票選選出一名,精美紀念品一份、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人物玩偶設計組
第一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二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第三名:每組各錄取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佳 作:每組各錄取三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入 選:每組錄取若干名,精美紀念品一份、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最佳人氣獎:由網路觀眾票選選出一名, 精美紀念品一份、每人團體獎狀乙紙。
※ 優秀得獎作品,將優先推薦給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相關計畫單位辦理相關活動展出,並協助輔導得獎者與廠商洽談合作開發商品事宜。
※ 為維持本次得獎作品之水準,若作品水準或件數不足,主辦單位可視繳交作品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依評審意見予以名次並列或從缺。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詳細活動訊息以網站公布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請隨時上網注意本單位網站 http://aspa.teldap.tw 留意相關最新公告訊息。
得獎作品專刊
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彙編專刊發行,供各界參考。
評審標準
本次評審標準以利用數位典藏內容或原創設計之理念,是否傳達出人文社會、產業經濟、商業價值等層面之創意為主。評審之標準如下:
◎第一階段初選
‧作品與典藏素材之連結度關聯性 25%
‧創意 25%
‧美感 15%
‧圖面表達及作品情境、背景故事 15%
‧商業化可行性/市場需求 20%
◎第二階段決選
‧作品與典藏素材之連結度關聯性 30%
‧創意及創作理念 20%
‧美感及作品完成度 20%
‧商業化可行性/市場需求 30%
評審程序
本競賽將聘請專家、學者與文創設計業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兩階段之評比。第一階段初賽採線上書面資料審查,入圍作品方可進入第二階段決賽。決賽評審時將視情況增加現場報告與發表,以確認最後之得獎名單,如無法出席決賽則視同放棄,亦不進行遞補。得獎名單係以第二階段決賽之成績單獨計算之,即第一階段初賽之成績不列入得獎名單之參考。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以未在其它公開競賽獲獎為原則,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
2.參賽者可提報1件以上作品參賽,但每1件參賽作品均需單獨填寫1份報名表。
3.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4.參賽者除非能舉證證明其他參賽作品或評選委員會決議程序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者外,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5.若參賽作品中使用他人之智慧財產時,應取得合法之授權,並於交件時檢附相關授權證明文件。(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請至官方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6.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如使用數位典藏素材時,僅得於原典藏素材授權範圍(合於本競賽目的且非營利)內為之。若欲為超出該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如商品化或量產),原參賽者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洽談原數位典藏素材授權之相關事宜,例如:權利金額度等,並簽署授權契約。
7.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著作權屬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或其指定之第三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8.所有繳交之資料與作品可因應參賽者所考量之商業機密因素,刪除部分內容,再無償授權予活動合作單位。
9.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後寄送,若郵寄途中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任何損失,活動合作單位恕不負責;評選工作將以參賽作品送達時之狀況評選之。
10.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參賽者須配合
11.主辦單位就所有參賽實品有自由處分之權利,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12.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不另行通知。
13.所有競賽規則及辦法將以網站的最新公告為準,請隨時上網查看。
14.參賽者於報名期間填寫之個人資料,除提供本競賽聯繫使用外,將作為與本計畫相關之學術統計、學術研究參考資料。
15.參賽作品經查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上述第一項規定時,主辦單位應公告並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如已得獎者並將追回獎金及獎狀。參賽作品因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所生之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關於得獎者
1.得獎者須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並同意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於競賽、評選過程或之後的廣告宣傳活動之中,使用得獎者之作品、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做為宣傳及推廣本次活動和相關活動之用。
2.除了在活動網站公佈外,主辦單位將以通訊方式通知競賽結果。
3.得獎者之獎金須依照我國規定扣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
關於資格取消
若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本比賽辦法規定、或涉及仿冒或抄襲等情事者,如經查證屬實,活動合作單位有權隨時取消參賽者或得獎者之資格及展覽之相關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參賽者對其涉及仿冒或抄襲之作品,須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決選成品製作補助費
本單位提供決選成品製作費補助,入圍決選之參賽者可憑發票申報,每組實支實付最高金額伍千元,補助細節詳見網站公布。
關於商業應用競賽頒獎典禮
預定在 2011 年 3 月辦理,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公佈。
連絡方式
2010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商業應用競賽小組
地址: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17室
電話:02-3366-3721 專案經理 胡小姐
傳真:02-2365-3457
E-mail : TELDAPIV@gmail.com
活動網址:http://aspa.teldap.tw/competition/
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全民開竅」人孔蓋創意設計徵件大賽
打開地平線上的城市美學!
這個夏天最火、最有個性的設計競賽!你,準備好跟我們一起開竅了嗎?!
如果你的腦中充滿創意奇想無處展現、熱愛觀察生活細節並與人分享、對城市有夢想、對藝術有興趣、對設計有熱誠,你就是我們要找的人!
我們廣發戰帖,號召全台灣的創意人,以“街道人孔蓋”為設計對象,透過你的創意,讓街道不再只是每天起點與終點的慣性連結,讓這座城市的街道美學︰開竅!
一、活動概念:
全世界以文化代表的城市,均可在城市的各個角落看見與文化串連的巧思,藉以傳達城市進步的同時,其文化精神仍在。而城市裡熙來攘往的人們,總是匆匆走過城市裡的街道,對於路上的一草一木與一景一物,都擦身略過視而不見,街道因而退化成只是每天起點與終點的慣性連結,但這樣被忽視的台北,其實是個充滿新與舊擦撞出來的精彩火花的魅力城市。為了讓為生活奔波而對四周茫然的民眾頓足,甚或是低頭,欣賞舊式房屋牆角從日據時代就生長於此的野花,我們將聚光燈凝聚在地面隨處可見的“人孔蓋”上︰透過徵件比賽活動,讓民眾共同參與城市美化的想像,更加注意平時容易被忽略的點滴,更貼近這座城市。本次設計徵件活動以「老台北舊城區」(中正區、台北首都行政區)為發想對象,邀請大家共同挖掘老台北城的城市晶華,展現你的城市觀察映像,創造饒富本地風格的人孔蓋設計。
二、比賽相關規定:
1.報名資格:
不限。參加者以報名三件作品為上限。
2.作品主題:
與下述任一相關即可!
(1) 表現老台北城(中正區、台北首都行政區)的歷史文化產業特色、記憶印象、人文風采
(2) 尋找老台北城的未來意象
(3) 呈現台灣博物館的相關特色,或與老台北城的關連(http://www.ntm.gov.tw/)
3.報名方式:
(1) 統一於《好時光公共藝術節》網站上投稿報名,上傳作品檔案及報名表
(2) 請下載“設計檔案公版”作為創作底稿,繳交未符格式,不予受理。
(3) 作品請以「黑色單色稿」進行設計,否則不予受理。
(4) 作品繳交之檔案格式請確認為 .ai 或 .eps 檔案格式,否則不予受理。
4.收件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上午 10 點至 7 月 31 日下午 5 點止。
5.評選公佈日期:
2010 年8 月 10 日~ 15 日,於《好時光公共藝術節》網站公佈。
6.評選標準: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成立評審團進行評選,評選項目及標準:
★ 設計概念 (10%)- 概念是否充分呼應本活動精神
★ 視覺表現 (35%)- 視覺美感、設計感、造型創意
★ 意義表現 (35%)- 創作內容的豐富性、代表性、議題性
★ 製作可行性(20%)- 是否充分考量未來製作應用上的可行性
7.獎勵方式:
(1) 首獎:一名。獲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並獲頒獎狀乙式
(2) 優選:五名。獲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並獲頒獎狀乙式
(3) 佳作:二十名。獲頒獎狀與紀念品乙份
※ 入選作品,均將於本藝術節之「結構時光藝術文件展」中公開展出,未來並由國立臺灣博物館收藏。
※ 頒獎典禮將於八月中之藝術節開幕式進行頒獎。
8. 收件方式:
統一採網路報名,上傳下列資料,缺一不可。
(1) 設計圖:檔案格式僅接受 ai , eps 之向量檔案格式。
(2) 預覽圖︰請附上設計預覽圖 20 x 20 cm,72 dpi 大小之 JPG 檔(公模檔之虛線範圍)
(3) 報名表與設計概念說明
(4) 切結書
9. 活動詳情:
請查詢《2010 好時光公共藝術節》官網,或電洽「麻粒國際文化試驗」詹小姐
電話︰(02)25238852 # 20, 21, 22,e-mail:cheerjet@v-e-r-y.com
10. 注意事項︰
‧參賽者請依本簡章附表詳填各項資料,缺一恕不受理。
‧參選作品文件請自行備份,恕不退還稿件。
‧獲選作品之所有權由國立臺灣博物館擁有,主辦單位並得視未來應用需要,請獲選者配合修改,不得異議。
‧徵選作品以原創為原則,不得仿冒抄襲,獲選作品諾日後發生智慧財產權等法律問題,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主協辦單位概不負責。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將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
‧獲選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列報所得。
‧基於宣傳推廣之需,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出版及在相關文宣、平面媒體、電子媒體及網路上等刊登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改酬。
‧主辦單位有販售本展相關出版品,與衍生商品等權利。
‧本比賽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徵件情形,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並入他項辦理。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博物館
協辦單位:台北市文化局
媒體協辦︰放肆創意設計雙月刊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goodtimepublic.com.tw/act01.htm
※由於該活動網站已被防毒系統認定為藏有有害程式碼之網站,因此建議欲參賽之網友先行開啟防毒軟體後再考慮參加。
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客綻新藝設計徵稿比賽
一、徵稿時間:
2010 / 07 / 01 ~ 09 / 10
二、設計主題:
以臺灣客家文化元素,設計成客家時尚周邊商品,元素可取自在地節慶、民俗、雕刻、服裝等具客家文化特色,以單元或多元組合之時尚設計,具實體生產之條件尤佳。
三、徵稿對象:
每組報名人數 1 至 5 人為限。
四、獎勵辦法: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7 萬元,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獎狀 1 紙。
(四)佳作 2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狀 1 紙。
五、參賽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每組限參賽乙件作品,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1、報名表:1 份。
2、作品說明表:一式 10 份。
3、設計圖稿:使用 A4 尺寸彩色輸出數位或手繪圖像圖稿,一式 10 份。
4、著作財產權同意書:1 份。
5、原始創作切結書:1 份。
6、電子檔光碟:包括報名表、作品說明表及設計圖稿各 1 份。
(二)報名暨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 2010 / 09 / 10 (五) 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報名資料請寄至「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18 號」《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請註明「報名 2010 臺北市客家文化節客綻新藝設計徵稿比賽」字樣)。
※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承辦單位報名小組收。
六、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1、客家主題之創意概念 30%
2、設計原創性 30%
3、創意商品化可行性 20%
4、美感造形呈現 20%
七、設計比賽時程:
(一)作品收件截止
2010 / 09 / 10(五)下午 5 點 (文件送達日),以郵戳為憑。
(二)評選時間
2010 / 09 / 17 ~ 09 / 24,由主辦單位遴聘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之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三)結果公布
2010 / 10 / 01 於活動網頁及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公告入選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四)頒獎典禮
2010 / 10 / 09 舉辦客家藝文活動「揮灑出的青春」,邀請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長官現場頒獎,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八、投稿事項:
1.參賽作品不符規定,非原創作性作品,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
2.年齡、國籍不限,每一件作品如為多人共同創作,仍視為一件。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4.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
5.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經公開發表,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若投稿作品有侵權情形,如:曾獲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並需立即退還得獎獎勵。
6.參加徵稿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複製、出版、刊登、發行、轉載、展覽、宣傳、推廣之權利,不另計酬。
7.依所得稅法獎金所得超過新臺幣 13,333 元,須扣繳 15% 之稅金。
8.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9.活動如有未詳盡之處,由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九、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57 巷 11 號
電話:(02)27026141 轉 226
傳真:(02)27093227
網址:http://www.hac.taipei.gov.tw/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4 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18 號
電話:(02)27112320 轉 112
傳真:(02)27117883
活動網站及資訊:http://www.taipeihakka.com.tw/07.html
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
原味千尋【創意 Banner 與 Slogan】甄選
(一)關於原味千尋
原味千尋休閒食品公司深耕美味、健康的休閒食品多年,從品牌建立、集思研發、生產製造、包裝設計及市場行銷,都是團隊努力不懈的成果。進而與國內先進廠家合作及交流,觀摩不同的技術與觀念,應用在創新或傳統的風味,讓健康的概念及美味得以發揮極致。為了將優質產品推薦到消費者手中,除了不斷要求產品品質,更挖空心思尋找新素材,遍覽世界流行風味的特點,目的就是希望提供給大眾健康美味之外、更能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在走過無數的食品廠之後,發現到在台灣,食品相關法規及環境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生產標準存乎一心。六年級的我們致力想改變的就是當扮演供應者跟消費者的角色時,能夠有一致的認同。簡單說就是我做「棒」的東西賣給你,而他也做「棒」的東西賣給我,不管扮演那個角色都是愉快的。而隨著消費意識越抬頭,我們也深信我們除了提供美味,更堅持衛生把關營養的信念,一定會散播開來,讓大家都做「棒」的產品,買到的也都是「棒」的產品。
(二)活動宗旨
為配合七月中旬『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之成立,特舉辦『原味千尋【創意 banner 與 slogan】甄選活動』,希望藉此活動選出適合本新聞台之 banner 裝飾以及令人耳目一新之創意標語。
(三)主辦單位
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
(四)徵選重點
◎BANNER
§ 能展現原味千尋休閒食品健康美味的特點。
§ 能展現原味千尋休閒食品無論獨自品嚐、與三五好友分享、甚或是送禮皆非常合宜之特色,並展現其輕鬆、活潑卻又不失高雅之氣質。
§ 需將原味千尋休閒食品公司之 LOGO 融入設計當中。
‧LOGO 素材載點:
1.http://vspace.cc/file/CADS48F2S4DO1JJ1.html
2.http://www.badongo.com/pic/9711686
3.http://www.sendspace.com/file/oro9dr
§ 建議參考官方網站內容,建立風格一致之設計,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daintiest.net
◎SLOGAN
§ 可展現原味千尋休閒食品健康美味之特點。
§ 可展現原味千尋休閒食品無論獨自品嚐、與三五好友分享、甚或是送禮皆非常合宜之特色。
§ 除以上觀點之外,參賽者亦可發揮創意,從其他角度思考。
§ Slogan 必須有加強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正面形象之推廣效果。
(五)參賽資格
‧不拘,凡對平面設計、文案構思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國內外創作者、各設計院校師生、設計公司、設計社團及個人設計師或社會大眾,皆歡迎投稿。
‧毎位參賽者報名作品件數不限,但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以一案一夾方式獨立設計(Banner 與 Slogan 皆然)並於時限內繳交,獲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六)參選辦法
‧本徵選活動徵稿內容包括:『新聞台 Banner 設計』及『新聞台創意 Slogan』等兩個比賽項目。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1.新聞台 Banner 之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彩色標誌壹式,圖樣大小限制為 900 X 500px,須設計成橫式圖案(900px 為橫置 Banner 之寬,500px 為其高),除原始檔案之外,須另輸出 jpg 格式檔案一份,解析度為 96dpi。
2.建議參選者同時可附上 Banner 應用項目做為輔助參考之用;例如:blog 按鈕、側欄標題裝飾等,延伸項目以三項為限,須輸出 96dpi,jpg 格式檔案及原始檔一份。此部份為非強制性要求,但提供延伸項目參考者將視情況酌量調整分數或加分。
3.創作理念請填寫於報名表上,內容以 500 字為限。
4.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於時限之內 e-mail 至以下信箱:daintiestnet@gmail.com。
◎新聞台創意 Slogan
1.新聞台創意 Slogan 之參賽作品以 20 字為限,可以中文或英文表達,英文的一個音節視為中文的一個字,音節的判定以主辦單位之認知為主,參賽者不得異議。
2.品格式請參考附件。
3.創作理念請填寫於報名表上,內容以 100 字為限。
4.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於時限之內 e-mail 至以下信箱:daintiestnet@gmail.com。
(七)收件方式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9年7月11日24:00止
‧參選作品請 e-mail 至:daintiestnet@gmail.com,電子郵件標題請依以下格式撰寫
§ 新聞台 Banner 設計項目
『參賽者姓名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 Banner 設計徵稿活動』
範例: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 Banner 設計徵稿活動
§ 新聞台創意 Slogan 項目
『參賽者姓名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創意 Slogan 徵稿活動』
範例: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創意 Slogan 徵稿活動
§ 多次投稿請務必另行註明
範例:
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 Banner 設計徵稿活動 (作品 1)
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 Banner 設計徵稿活動 (作品 2)
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創意 Slogan 徵稿活動 (作品 1)
王大明_投稿原味千尋新聞台創意 Slogan 徵稿活動 (作品 2)
以此類推...
§ 未按照上述方式報名者本單位有權撤除其參賽資格。
‧收件內容:
§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1.參選作品(需符合尺寸及解析度等規範)。
2.報名表暨理念說明(word 版本載點如下)。
http://www.badongo.com/file/23528924
http://vspace.cc/file/1QIEKYSGYQTFUYDD.html
http://www.sendspace.com/file/80hvdc
3.作品原始檔(須為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
§ 新聞台創意 Slogan
1.參選作品(需符合字數限制等規範)。
2.報名表暨理念說明(word 版本載點如下)。
http://www.badongo.com/file/23528924
http://vspace.cc/file/1QIEKYSGYQTFUYDD.html
http://www.sendspace.com/file/80hvdc
§ 聯絡電話:0983-850885 洪先生
§ e-mail 寄送過程途中若遭遇資料損壞或遺失,本單位恕不負責。
§ 述內容未繳交齊全者,本單位有權撤除其參賽資格。
(八)評審方式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 評審方式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由本專案之負責部門及企業方代表組成評審團隊,分為初審階段及複審階段。
§ 初審依評分標準預計選出 20 件合格作品,隨後進入複審,選出特優 1 名、佳作 3 名,公佈於『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 另設人氣獎 1 名,由網友投票決定,競選作品為初審入圍之 20 件作品,投票期間初訂為 7 / 16 ~ 7 / 31。
§ Banner 徵稿活動預計於 7 月底前完整結束。
§ 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預定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新聞台創意 Slogan
§ Slogan 評審方式為網友投票,待 7 月中旬『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架設完成之後,會由專員將所有參賽作品以專文方式貼上站台,並開放網友以回文方式投票,每個帳號限投一次。
§ 預計依照各 Slogan 得票數選出特優 1 名(最高票)、佳作 3 名(第 2、3、4 高票),並由參與投票之網友中抽出網友投票獎 1 名予以獎勵。
§ Slogan 徵稿活動預計於 7 月底前完整結束。
§ 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預定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九)評審標準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 創作理念及主題意象契合性(40%)
§ 創意性及整體造型(30%)
§ 視覺美感與配色(30%)
§ 延伸應用及其可行性(bonus)
§ 人氣獎則由網友投票決定
◎新聞台創意 Slogan
§ 依網友票選票數而定
(十)獎勵辦法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特優:錄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其作品將應用在『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之整體設計上)
人氣獎:錄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
佳作:錄取 3 名,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若未達各項名次評審之標準,該名次將予以從缺。
2.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 13,333 元時將代扣百分之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 20 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3.主辦單位保留視情況更動評選結果之權力。
◎新聞台創意 Slogan
特優:錄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其作品將應用為『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之推廣標語)
佳作:錄取 3 名,原味千尋精選美食,獎狀乙幀。
網友投票獎:抽 1 名,全新 Apple iPod shuffle 2G,原味千尋精選美食。
注意事項:
1.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上得獎獎金總額逾新台幣 13,333 元時將代扣百分之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全額預扣百分之 20 的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
2.主辦單位保留視情況更動評選結果之權力。
(十一)作品公佈
◎新聞台 Banner 設計
§ 預計於 99 年 7 月中旬完成作品評審事宜。
§ 人氣獎預計於 99 年 7 月底公佈。
§ 得獎作品及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並以專函通知參賽者。
§ 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預定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新聞台創意 Slogan
§ 預計於 99 年 7 底完成作品評審事宜。
§ 參賽作品及得獎名單將公佈於『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並以專函通知參賽者。
§ 原味千尋 PChome 新聞台 Blog 預定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十二)注意事項
‧繳交資料須符合前述規定(未符合參選辦法,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執行團隊)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不得以剽竊、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獎項不遞補。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內政部營建署所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
‧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於獎次確定之時,得獎著作人不對本公司(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及執行團隊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必要時「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並應配合「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著作權轉讓及商標註冊登記。(未依上述規定不對本公司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元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參選作品概不退還。獲選作品之著作權屬原味千尋休閒食品行所有並取得作品全部權利,其作品得視營建署需要予以修正並做後續識別系統之規劃及應用設計發展,不另支付其他費用,得獎者不得異議。
‧凡參選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需求有權利更改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
‧主辦單位保留依照徵件情況調整比賽時程或取消比賽之權力。
‧參與比賽則視同同意上述所有條款,不得異議。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mypaper.pchome.com.tw/daintiestnet
2010 南部地區數位內容原創角色 & 分鏡設計競賽

甄選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競賽組別
◎原創角色
提供南部地區 (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台東縣與澎湖縣為限) 之地方特色之原創角色 1 ~ 3 人。
◎分鏡設計
將各類南部地方 (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台東縣與澎湖縣為限) 故事內容轉換成分鏡圖方式表示。
PS:報名以「作品」為單位,競賽團隊不限參賽作品數,每件作品僅得擇一組別參賽,不得重複報名。
報名方式說明
1.報名文件
‧須先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下載相關附件。
‧請務必於 99 年 8 月 16 日前將報名相關文件寄至甄選委員會 (以郵戳為憑),如欲親送參賽文件敬請事先與工作小組連繫確認。
‧收件地址:(701) 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二段 615 號九樓之四。中華民國數位產業發展協會『2010 南部地區數位內容原創角色 & 分鏡設計競賽-甄選活動組』收。
‧聯絡人:林先生 / 06-2673498 #8883 / s8810091@gmail.com
林小姐 / 06-2673498 #8886 / ieie015@hotmail.com
2.繳交文件與格式
2-1.原創角色組
◎原創角色組繳交文件
‧報名表正本:一份,一組報名人數最多五人。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一份,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送。
‧參賽作品:
§ 光碟一份
§ A4 彩印原創角色正視、側視圖、背視圖一式七張
§ A4 原創角色基本資料與創作說明一式七張
§ 四開黑色紙板 (正面貼有 A4 原創角色正視、側視圖、背視圖一張與 A4 原創角色基本資料與創作說明。)
◎原創角色組繳交文件格式
1、光碟內檔案請附上報名表、原創角色設計圖稿、原創角色基本資料與創作說明。
2、原創角色設計圖稿,含繪製正視、側視圖、背視圖。(如有配件或配飾,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角色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 600 字 。
4、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
2-2.分鏡設計組
◎分鏡設計組繳交文件
‧報名表正本:一份,一組報名人數最多五人。
‧智慧財產權切結書:一份,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送。
‧參賽作品:
§ 光碟一份
§ 分鏡圖 (最多 4 張),一式七份,分鏡圖請參考【附件二】。
§ A4 故事封面,一式七份。
§ 分鏡圖與 A3 故事封面請貼於 4 開藍色背板各一份。
◎分鏡設計作品格式
1、光碟內檔案請附上報名表、分鏡圖檔、故事封面。
2、分鏡圖 (最多以 4 張),並於於藍色背板右上方標明紙板編號順序。
3、檢附 A3 故事封面,並附上 300 字故事大綱。
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 4 開藍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評審辦法說明
1.評審流程:
‧資格審查:審查參賽作品是否符合參賽資格、核對各項投件資料是否備齊。
‧評審:由評審依據評分標準及各類作品之特性進行審查,作品經執行單位核定後,將於 99 /08 / 27 頒獎典禮當天公布得獎名單。
2.評分標準
A.原創角色組
原創性 (角色風格) 30%
整體感 (整體視覺特質與造型) 30%
技術性應用技巧 (包含多面視圖之精準度) 20%
市場價值潛力 (以消費現象觀察之) 10%
角色內容 (角色概念) 10%
B.分鏡設計組
故事內容 35%
視覺性與創意 30%
分鏡技巧 25%
整體表現 10%
獎勵辦法
◎原創角色組
大會金獎 (1 名):5 萬 & 獎狀
大會銀獎 (1 名):3 萬 & 獎狀
大會銅獎 (1 名):1 萬 & 獎狀
佳作 (2 名):5 千 & 獎狀
◎故事分鏡組
大會金獎 (1 名):5 萬 & 獎狀
大會銀獎 (1 名):3 萬 & 獎狀
大會銅獎 (1 名):1 萬 & 獎狀
佳作 (2 名):5 千 & 獎狀
注意事項說明
1.參賽團體之權利義務:
1.1權利:
‧經評選獲獎者,可獲得規定之獎金與獎狀。
‧可優先獲得工業局相關計畫之推廣機會。
1.2義務:
‧須配合工業局相關競賽之推廣活動。(如:得獎作品形象曝光或系列競賽成果展示等活動)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2.參賽注意事項:
2-1.參賽者應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2-2.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及其得獎作品應配合參加由本單位或工業局所舉辦之相關展示活動。
2-3.得獎作品如有下列情形者,除依相關法規處理外,應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或行銷作為,有損本部及該獎項之形象或精神。
2-4.凡報名參賽之廠商即視同承認大會所訂之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2-5.本活動之活動日程等相關事項以活動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通知。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digital.dida.org.tw/contest/Default.aspx
2010年6月26日 星期六
網站使用性介面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第二期數位典藏國家型計畫(National Digital Archives Program)主要目標為擴展數位典藏公共資產,促成典藏內容與技術融入教育、研究、產業與社會發展。為達成此目標,針對不同族群與產業層面,協助改善數位落差與近用能力方面,數位典藏資料平台之互動設計良善與否,擔負非常重大的責任。本網頁設計競賽與其他相關競賽之不同,旨在推廣數位互動設計不僅是視覺創意或技術之呈現,更應強調使用性設計 (usability design) ,此符合使用者中心設計的主要核心概念。希望藉由本次競賽,圖拋磚引玉,讓相關設計開發人員更瞭解使用性概念之重要性。
二、競賽主題
參賽者可從下列八個數位典藏網站中擇一,針對該網站之介面設計及使用性等網站構成元素進行設計及改版。在網站內容部分,不列入評分標準,參賽者可採用所選定之數位典藏網站內容,但須標明出處;網站介面設計之美感和使用性才是本競賽評選之重點,參賽者可盡情進行創意發想及製作。
* 台灣原住民數位典藏
* 山海文化台灣原住民文學數位典藏
* 國立台灣博物館-原住民數位典藏
* 台灣民族誌數位影音典藏
* 中研院民族所數位典藏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 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
* 榮民文化網
三、獎項及名額
(一)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得獎作品將公布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國家型科技計畫》網站之首頁。
(二)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得獎作品將公布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國家型科技計畫》網站之首頁。
(三) 佳作 2 名
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得獎作品將公布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國家型科技計畫》網站之首頁。
四、參賽資格
舉凡對網站設計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報名參加。
五、重要時程
(一) 宣傳報名期間:2010 / 05 / 01 - 2010 / 07 / 31
(二) 作品繳交期間:2010 / 08 / 01 - 2010 / 09 / 15 ,以郵戳為憑
(三) 得獎公告時間:2010 / 10 / 15
六、報名方式
本競賽採 E-mail 報名方式,請在報名期間內 E-mail 至活動信箱:icsusability@gmail.com,來信請著名所有參賽成員之 [姓名]、[聯絡電話] 及 [E-mail],待承辦人員回覆即可完成報名作業。
七、繳件方式
(一) 繳件地址
郵寄繳件截止日為 2010 年 09 月 15 日 (以郵戳為憑),請參賽者於繳件期間內將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新竹市大學路 1001 號人社二館一樓傳播研究所” 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 國家型科技計畫 - 網站使用性介面設計競賽】及【參賽者姓名】。
(二) 繳件內容
1. 作品光碟內容
(1) 完整網站:
> 頁面建議解析度 1024 x 768。
> 首頁檔名設定為 index.htm 或 index.aspx (小寫),所有檔案名及資料夾名稱需用英文命名。
> 須在 Windows 及 Mac OS 作業系統下正常執行,並可以 IE、Firefox 等瀏覽器進行瀏覽
(2) 網站企劃書:
> 檔案格式:pdf 檔
2. 作品紙本內容 - 網站企劃書
網站企劃書內容須包含:
(1) 競賽主題:
> 台灣原住民數位典藏
> 山海文化台灣原住民文學數位典藏
> 國立台灣博物館-原住民數位典藏
> 台灣民族誌數位影音典藏
> 中研院民族所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 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
> 榮民文化網
(2) 設計理念
(3) 網站架構圖
3. 參賽同意書 & 使用姓名估量表 (紙本)
請至下列網址 http://tinyurl.com/2w9768k 下載「參賽同意書」及「使用性評估量表」
(1) 參賽同意書:所有參賽成員均須簽名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使用性評估量表:待網站設計完成,請 2 - 3 名使用者實際操作該網站,並填寫此「使用性評估量表」,一位使用者填寫一份「使用性評估量表」,最後將所有「使用性評估量表」一併繳交。
八、評選標準
(一) 網站視覺美感呈現 30%
1. 版面安排
(1) 接近 (proximity):接近原則的基本目的是組織,一旦版面經過組織化,能產生更多吸引人且適當的留白美感。
(2) 對齊 (alignment):對齊原則強調,將每個項目並列對齊在頁面上,成為一個結合性單位,目的是整體性與組織化,利用一視覺上線條,將版面每個部分連結一起,產生所謂的整體性美感。
(3) 重複 (repetition):重複某些部份以貫穿整個作品,可以視為一致性的概念,其目的是達到整體化與增加視覺趣味性。
(4) 對比 (contract):對比原則指兩個不太相同的項目,應該盡量讓他們產生差異化,其目的是產生版面的趣味性吸引人及組織性。
2. 字體設計
(1) 大小:運用字體大小產生對比,增加視覺上的美感
(2) 重量:利用畫筆的粗細產生變化美感
(3) 結構:利用不同字體家族的結構差異產生對比
(4) 形式:不同的字母形狀會產生不同的視覺效果
(5) 方向:字體傾斜的角度產生對比的美感及趣味性
(6) 顏色:適當運用冷暖色系組合,吸引人視覺的注意力
3. 圖像
(1) 視覺化程度高
(2) 視覺效果的一致性
(3) 圖片完整性
(4) 在單獨的頁面上不要包含過多的大型圖片
(5) 不要讓背景顏色或圖片模糊了文字的內容
(二) 網站使用性 50%
1. 系統狀態是可見的:使用過程中系統應讓使用者清楚了解目前系統狀態,在合理時間範圍內給予適當回應。
2. 系統與實際使用情況是相近的:系統中用詞、概念與呈現方式應呼應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
3. 系統給予使用者極大自主權:系統給予使用者極大的自主權,在選擇錯誤的當下可立即回復原始狀態或重新開始。
4. 系統設計一致且符合標準:系統中的使用辭彙、狀態與動作所代表之意涵應具有一致性。
5. 系統中的錯誤是可預防的:降低錯誤發生率或系統提供使用者送出指令前再確認的機制,有助於降低錯誤發生率。
6. 使用過程中可辨識而非依靠記憶:介面設計是容易識別的,使用者不需特別記憶。系統使用說明應隨時可見且方便查詢。
7. 使用上具彈性且有效率:無論是首次使用者或有經驗的使用者皆可在網站上找到符合其需求之使用方式。
8. 設計具美感且簡潔:畫面應簡潔,避免不必要資訊的出現干擾使用者。
9. 協助使用者了解、診斷並修正錯誤:所顯示之錯誤訊息應已使用者易於了解的方式呈現,清楚地指出錯誤之處並提供修正方法。
10.線上輔助與文件:提供線上協助,供使用者在任務進行過程中查詢。
(三) 企劃書內容 20%
九、評審陣容
本競賽之評審陣容是由國內 UI Gathering 推舉 3 位資深專家,及學界推派 3 位優秀學者,所共同組成的 6 人評選小組。
詳細資訊:http://icsusability.blogspot.com/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2010 第 7 屆創 e 盃「全民瘋市政」數位內容競賽
活動緣起:
台北 e 大自 93 年起辦理創e盃數位內容競賽,目的再利用本處現有 e 大平台發掘創意數位教材及作品,一方面宣傳台北 e 大,另一方面行銷市政,鼓勵市民與市府互動,讓全民豐沛的創意與市政建設相結合,俾本市推動之市政議題能更活潑地深入人心。
活動目的:
1.透過數位化的方式讓參賽者能以不受限制、饒富創意的方式參與公共事務。
2.激發多媒體內容設計的創意點子,擴充多媒體產品的多元樣貌。
3.發掘網路多媒體設計高手,提升國內數位產業的整體競爭力。
參賽資格:
1.中華民國籍
2.台北 e 大會員
※ 不限個人或團體參賽,團體不超過 3 人,每人加入團體的數目不限、每個團體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不得有冒名頂替參賽,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主題與作品規格:
本次參賽主題共分為「助妳好孕」、「樂活台北」兩類,作品規格如下:
◎「助妳好孕」
類型:動畫 (3 分鐘以內)
格式:WMV、MPEG
◎「樂活台北」
類型:影片 (3 分鐘以內),解析度 720 x 480 以下,無需特殊編碼器
格式:WMV、MPEG
附註:
1.參賽者可依據所選定之主題,參照主題創作建議單內容,發揮創意完成作品。
2.參賽作品所使用的軟體不限,但需以 PC 格式 Windows 作業系統能開啟與使用,且不需安裝特定軟體為原則。
3.參賽作品的檔案大小不拘,但以能在 ADSL 撥接網路上順暢瀏覽為宜。
4.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5.參賽作品的內容需使用正體中文字,輔助說明得使用其他語言。
6.參賽作品應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內。
7.請保留作品原始檔及未壓縮、未轉檔格式,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特殊媒體使用。
活動時程:
報名與收件截止日:99 年 9 月 20 日 (以郵戳為憑)
初審日期:99 年 10 月 8 日,各類選出前 10 名進行複審及網路票選
網路票選:99 年 10 月 18 日 ~ 10 月 22 日
複審日期:99 年 10 月 28 日
公佈得獎名單:99 年 10 月 30 日
頒獎日期:99 年 12 月 14 日
評分標準:
創意:40%
‧作品整體的創意表現。
‧作品的情境設計是否具巧思並吸引人。
‧是否使用創意的方式,有效傳達所要訴求之創作理念。
內容:30%
‧內容是否聚焦且切合競賽議題。
‧內容是否正確且具深度。
‧對於推動相關市政是否有所助益。
設計:20%
‧作品的各種媒體訊息,易於理解。
‧作品的視覺效果、美編配色等,具有美感。
技術:10%
‧作品引用多媒體技術是否合宜。
‧對多媒體設計手法的創新特殊價值。
獎勵名額及方式:
◎「助妳好孕」
第一名:1 名,6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4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2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佳作(特別獎):3 名,1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網路人氣獎:3 名,五千元禮券 + 獎狀一紙
◎「樂活台北」
第一名:1 名,6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第二名:1 名,4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第三名:1 名,2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佳作(特別獎):3 名,1 萬元禮券 + 獎狀一紙
網路人氣獎:3 名,五千元禮券 + 獎狀一紙
附註:
1.所有獎項由學者專家組成之評審團共同議評定之,必要時得予從缺。
2.入選作品中有特殊表現者,得頒發特別獎,其獎項由評審會議決定之。
3.網路票選結果不列入複審計分。
4.各獎項之得獎件數得從缺或做必要之調整與流用。
5.禮券以該年度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為準。
活動網站與詳細辦法:http://welearning.taipei.gov.tw/ecup/ecup_7/index.html
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
第一屆蓮花盃海報設計比賽
一、緣起
崇高的玄靈高上帝─關聖帝君,以近二千年來的神威救渡,忠孝節義仁禮智信的精神,形成中土文化完美人格的塑型,符合了傳統倫理的價值,對華人地區產生了無比的重要性。遍覽今聖賢神祗幾乎無一像祂這樣,貫穿各種宗教都享有尊稱和地位,而且受到官方的崇祀及民間敬仰,成為華人地區最深植人心、最重要的萬能之神。尤其在台灣地區,祭祀關公的廟寺高達三百多座以上,可見關公信仰之興盛。
玉線玄門真宗教脈以關聖帝君為最高主神敬奉,成立至今近二十餘年,2003 年經過重重審核呈報,獲內政部正式准予立教名為「玄門真宗」,成為國內二十多個合法宗教中之一,並以「選賢」、「拔聖」、「渡九玄」為三大使命。(詳見內政部民政司網站:http://www.moi.gov.tw/dca/02faith_001_26.aspx)
「玄門真宗」的教義為承續固有文化法源「金玉滿堂」法證,追求「生命圓滿」的無上精神內涵,以完整的天地人、三才一貫依旨及陰陽對等的圓融法趣,對於法界來去之間的甚深奧妙及生命之間的因果關係、生息本源、圓融的依止,甚深微妙法界、生命生息等等的修行法要有著非常殊勝的旨趣要訣。
以建立聖凡雙修的玄門真宗圓融國度,發揚、延遞屬於固有文化根源精神的宗教法脈,更以宗教的慈悲誓願心,力修宗教師成就「天人師」的行諸渡化方便法門,勸以聖凡皆修圓滿的真如圓融大道,並促以知從「聖凡雙修」中尋求自我生命意義的昇華,及以同體大悲的精神,回饋社會,服務人群的職志。致力宣揚關公信仰,盼承天應運,立教救劫,選拔良賢,成就圓融無礙淨域。
近年承教脈主席關聖帝君指示,成立「玄門真宗資訊網」(http://www.chms.org.tw),開始宗教網站推廣,以服務更多網路、遠距使用者,能容易清楚教脈各方針與活動。然因原有「玄門真宗資訊網」歷時已久,在前期網站開發人員異動之後,整個官方網站有暫停情況,且許多架構已不符便利性使用要求,便延伸網站更新的想法,希望「玄門真宗資訊網」的服務擴大及調整得更完整,以服膺本教教主關聖帝君敕頒,以及本教從今年(2010 年)開始進入第二部分的十二年全方位建置。
經過理監會提案及決議,將以大專院校學生設計競賽的方式來進行翻新,一方面能達到網站效益擴大及調整更完整目的,另一方面透過比賽也能提供獎學金鼓勵在學學子,達成關聖帝君敕頒救世的慈悲本義。在過程中,將可有效宣揚本教教義,宏揚關聖帝君信仰之理念。
為了增加網站設計比賽之參賽者,特舉辦海報設計比賽,廣邀各界人士針對網站設計比賽之活動辦法,設計宣傳海報,讓更多人知道「玄門真宗資訊網(http://www.chms.org.tw)」改版的比賽訊息。
二、單位組織
1.主辦單位:中華玉線玄門真宗教會
2.協辦單位:中華關公信仰研究學會、關聖帝君恩主會
3.執行單位:國立臺中技術學院
三、比賽內容
(一)作品內容
此次海報設計之主旨為宣傳「第一屆蓮花盃全國大專院校網站設計比賽」為主軸,提高活動曝光,激發更多年輕學子參加比賽之意願。將以獲得競賽評第一名者設計之海報,大量印製,廣發至各大專院校,為「網站設計比賽」進行宣傳。
海報內容應包含:「第一屆蓮花盃全國大專院校網站設計比賽」字樣、比賽期程、交件時間、地點、聯絡方式等要素,詳細內容可擷取自本次活動官方網站(http://www.guanyu.org.tw)之「第一屆蓮花盃全國大專院校網站設計比賽活動辦法」,或親至玄門真宗五大道院自由取景、攝影,以利文字設計與圖片使用。
(二)參賽規則
1.參賽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每組參加人數 1 人以上,4 人以下為主。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二件作品。
2.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之自創作品,在公告得獎名次前,仿冒若經檢舉,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裁決確定後,得取消參賽資格。
3.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留底稿)。
4.得獎作品使用版權為中華玉線玄門真宗教會擁有,參賽者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公開宣傳其作品,並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印刷出版,與透過網路、數位光碟或印刷媒體公開傳播。
5.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6.獲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評審意見進行作品修正,以達可實際印刷用途。
(三)作品規格與提交方式
1.海報圖檔請設定尺寸為 A1(84.1cm X 59.4cm),解析度 300dpi 以上。檔案色彩請設定成 CMYK,勿使用手工稿,勿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等。檔案規定如下:
‧若以 PC 設計,請用 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 軟體,(Illustrator AI 檔文字請轉一個外框曲線,一個不轉外框曲線;CorelDraw 請存 EPS 檔並附字體,另存一個 JPG 檔。若使用 Photoshop 軟體,文字圖層請勿與其他圖層合併,檔案請存 PSD 檔,並另存一個 JPG 檔,以便瀏覽。
‧若以 Mac 設計,請用 Photoshop、Illustrator、QuarkXpress、Freehand 軟體,(Illustrator AI 檔文字請轉一個外框曲線,一個不轉外框曲線;QuarkXpress 請存 EPS 檔並附字體)。
‧如有置入圖檔,限 EPS 檔及 TIF 檔,檔案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請於 2010.07.20(二)前(以郵戳為憑),繳交裱於四開(40㎝ × 54.5㎝)黑色硬紙板上之 A3(29.7㎝ × 42㎝)紙本彩色稿,背面貼上本活動規定之報名表,連同電子檔光碟(光碟上請註明作者姓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41267 台中縣大里市中興路一段 161 號 玉線玄門真宗教會」。
(四)作品提交時程表
收件期間:即日起至2010.07.20(二),郵寄 A3 海報紙本、報名表與電子檔光碟,以郵戳為憑
結果公告:2010.07.31(六)前,結果公告於本會網站,並函發獲獎者
頒獎典禮:另行公告
(五)評分標準
評審將由視覺設計講師兩位、網頁設計講師一位及本會共同評審。評分標準如下:
‧活動宣傳適切清楚與宣揚度 50%
‧視覺美感表現 30%
‧作品創新表現 20%
(六)獎勵
第一名:1 名,可獲得獎金 10000 元與獎座一座
第二名:2 名,各獲得獎金 5000 元與獎座一座
第三名:3 名,各獲得獎金 3000 元與獎座一座
佳作獎:5 名,各獲得獎金 1000 元與獎狀一紙
入選獎:數名,各獲得玄門真宗紀念品乙份
※得獎者及入圍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四、活動洽詢
聯絡人:游小姐
電話:04-22195482
E-MAIL:chms@guanyu.org.tw
地址:41267 台中縣大里市中興路一段 161 號 玉線玄門真宗教會
詳細資訊與下載:http://www.guanyu.org.tw/GuanGong.html
2010年6月18日 星期五
2010 友善建築標誌徵選
參選資格:
無論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公司或個人,對本活動有興趣者皆歡迎踴躍投稿。
徵件時間: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 99年 7 月 15 日截止。(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標誌徵選獎金
第一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二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三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四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第五名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暨獎牌乙面。
佳 作 5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網路票選獎勵
人氣獎 1 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投票獎 10 位,頒發禮卷壹千元整。
(以上獎項將按財政部規定扣稅)
◎頒獎
評選結果揭曉後,由主辦單位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徵選辦法:
設計主題:
強調友善建築中對無障礙環境的理念,強調安全、便利、友善的概念存在。
設計應用:
海報、DM,獎章。
作品規格:
‧彩色版本一式 (12cm × 12cm)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式 (5cm × 5cm 範圍內)。
‧標誌應用項目(例:海報、DM、e-dm) 設計應用範例 之圖稿,請分別放置於「標誌設計應用物表」中。
‧印刷標準色 (CMYK) 色彩標示。
‧參賽作品請一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 繪製徵件作品。
評選項目:
精神詮釋 30%
創意表現 30%
應用設計 20%
色彩搭配 20%
投稿方式:
1.每件參賽作品須附上電腦檔案一同提交,請將作品連同報 名資料電子檔案燒錄成唯讀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 2010「友善建築標誌」設計徵選投稿、創作人姓名、聯絡電話, 郵寄至「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綜合規劃組」收。郵寄者以 寄件信封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收文章為憑(需於當天 17:00 前送達本所,地址:23143 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3 樓。電話:02-89127890 轉 329 洽詢林先生)。
2.寄送作品時,請投稿者確認光碟檔案無誤可讀取並且妥善包裝,作品光碟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主辦單位本所及承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以致於影響比賽權利,應徵者不得有異議。
3.投稿者請逕行撥打活動專線,向徵選小組確認作品是否寄 達(電話:02-89127890 分機 329 洽詢林先生)。
4.投稿應繳交資料:
◎書面文件:
‧報名表
‧標誌設計作品表。
‧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作品檔案:
‧標誌與設計應用物 JPG 檔。(CMYK 全彩,解析度 300dpi 以上。)
‧標誌與設計應用物作品可編輯使用向量繪圖軟 體檔案格式 (ai、cdr、pdf 等) 之電子檔。
◎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參選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 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 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本所得逕 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2.參賽人報名時應先於著作權同意書上簽名同意其參選作 品於獲獎後,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本人之著作財 產權全部讓與本所,必要時,本所對獲獎作品保有修改 權,否則同意由本所取消得獎資格。入選作品於頒獎前, 著作人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 約,未依上述規定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 權全部讓與本所者,取消得獎資格。
3.獲獎作品本所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包括但不限),著作人不得異議。
4.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發表刊登,獲獎者有出席頒獎典禮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5.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 法律責任外,一經查覺,即公布取消獲獎資格,將追回所領獎狀、獎金。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徵選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 若有未盡事宜,本所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7.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活動專線 02-89127890 分機 329 洽詢林先生。
中獎稅金注意事項:
1.依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 13,333 元以上,需預先繳交 15% 機會中獎稅(外籍人士須繳交 20%)。
2.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稅,全年所中獎的 獎品價值超過市價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中獎人於領獎後、所得稅徵收前會收到贈獎單位所發出的扣繳憑證。
3.機會中獎稅雖已預先扣繳,但在申報所得稅時仍需計入計算。 情況如下:
‧1,000 元以下:不需繳納,不需申報
‧超過 1,000 元至 13,333 元:不需預先繳,需申報所得稅
‧13,333 元以上:需預先繳納機會中獎稅,需申報所得稅
4.全年獎品價值總和 1,000 元以上者,必須計入年度所得稅計算,可能造成所得稅之稅率增加。
5.應繳所得稅 = (全年所得淨額總額 × 稅率)–累進差額–預繳的機會中獎稅。
活動網頁:http://www.alluni.com.tw/friendlybuild/for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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