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識別標誌 (LOGO) 設計徵選比賽」

 




徵件日期:
102 年 4 月 29 日 - 102 年 5 月 31 日

活動宗旨: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之成立宗旨係為提升電影、電視、廣播、 流行音樂及其衍生之流行文化內容產業之產業競爭力,兼顧產業之「輔導」與「管理」工作, 進行跨產業資源與行銷模式整合,以提升人才及創意能量、促進產業數位發展、健全市場產銷環境, 形塑台灣影視音作品的文化價值,使全民共享流行文化的創作果實,向世界展現我國文化軟實力。 為能彰顯本局成立之精神,本局爰舉辦「識別標誌 (LOGO) 設計徵選比賽」,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 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代表性之識別標誌(Logo),沿用於網站及未來相關宣導文宣中(摺頁、 手冊、海報、旗幟及短片等)。

參賽資格:
凡對美術、設計有興趣,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即可參加。

活動方式:
1.註冊成為會員,於會員中心/活動網站登入。
2.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宗旨為出發點,融合影視、音樂、電影元素,設計符合形象之識別標誌 (Logo)。
3.於活動網站上傳識別標誌 (Logo) 圖檔與設計理念(300 字內)
4.收件規定:
(1)收件截止日:102 年 5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交件方式:至活動網站上傳識別標誌 (Logo) 圖檔後,再將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光碟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4 號 4 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LOGO 設計徵選比賽活動 徵選小組」 收。
5.經評審通過後,於網站上公布得獎作品。

著作權相關規定與附註:
1.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3.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4.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本局,授權本局及本局再授權之人使用,且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本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得獎作品本局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若得獎人未能於期限內簽署「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識別標誌 (LOGO) 設計徵選比賽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台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依法應就源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中獎人俟申報所得稅時,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6.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7.凡報名參選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始符合徵選資格。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外,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8.法律規定辦理外,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作品規格:
1.作品內容需包含識別標誌 (Logo) 圖樣及「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Bureau of Audiovisual and Music Industry Development, Ministry of Culture) 需同時含中、英文字樣 (本局英文簡稱為 BAMID)。
2.同一人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3.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請將作品印製於A4直式紙張,並裱貼於A3之黑色裱板上,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CYMK)與設計理念(300 字以內),並將報名表浮貼於背面。
4.請提供作品光碟一份,光碟內容需包含以下檔案:圖檔、檔案清單、報名表電子檔。檔案清單中註明檔案名稱所代表之作品名稱,並標示或黏貼於圖檔光碟上。圖檔請提供下列格式:
(1)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或 LOGO.ai。
(2)LOGO.jpg 檔,解析度 300dpi。
(3)LOGO.tif 檔
5.於活動網站上傳之 LOGO 圖檔,僅接受 JPG 格式,檔案容量 10MB 以下。
6.線上填寫請點我,活動小組信箱:Rebecca@heimavista.com

獎項:
首獎:新台幣 40000 元整
佳作獎:4 名,可獲得 ASUS Pad Nexus7 一台及 Sogo 禮券 6000 元
參加獎:12 名,自網站上傳名單中,隨機抽出得獎者,各獲得 7-11 禮券 1000 元

領獎方式:
1.得獎名單於 6 月 21 日公布在 TAVIS (TAVIS.tw) 網站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官網 (www.bamid.gov.tw) 上, 並於 6 月 26 日前寄送兌獎資料,7月19日止回收全部領獎回函;得獎者如於 6 月 26 日後未收到領獎通知,請儘 速與活動小組聯繫。
2.如因會員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以及逾期寄回領獎回函等情況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3.原得獎者若未於期限內回傳正確兌獎資料,則將由備取得獎者依序遞補領獎。
4.贈品寄送限於台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5.領獎時需出示身分證以核對相關資料。

活動網站:http://tavis.tw/actions/bamid

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宜蘭椅設計大賞

 




壹、目的
宜蘭長久以來有著好山好水的美譽,全係拜棲蘭山、太平山等豐富的山林資源所賜。這些年來隨著環境保育觀念的提升,雖然山林的大量開採已經停止,但與木頭相關的產業卻依然興盛。為了宜蘭得天獨厚的自然山林環境,再次尋覓宜蘭人及與山林和諧共生的親密關係,期望透過舉辦對木頭創意與美感的設計競賽,讓傳統木業再升級。
〝秉持「綠色文創,森林美學」,及象徵宜蘭人好客,熱情搬出椅子,歡迎人家來坐的情意理念,我們將辦理「宜蘭椅設計大賞」〞
打造成兒童夢土及生態、友善、創意城市一直是宜蘭縣政府的施政目標,故在首次「宜蘭椅設計大賞」中,特別規劃「兒童椅」為本大賞的設計題目,並計畫在本縣每年 7、8 月份吸引約 50 萬遊客之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公開展示,促成「一人一椅」及「買一張宜蘭椅就是把好客的熱情帶回家」風潮,進而達到山林相關產業發展之目標。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協會(CCIA)

參、參加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藉,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
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組隊報名,惟團隊成員不可超過 3 人。

肆、活動內容
一、主題:
(一)具宜蘭元素的椅子(宜蘭元素包含具象之色彩、造型、技藝、符號、圖騰、文字等;或抽象的文化價值、生活態度等)
(二)符合當代人生活風格的椅子,且可大量生產與行銷的創新作品。
二、徵選類別:
兒童椅(指適合 3 歲至 15 歲之兒童使用)
三、創作材質:
50% 以上以木頭材質為主,其餘可搭配部分環保、不污染、自然、廢棄性材質等相關素材。
四、作品數量:
每隊報名作品數量不得超過3件,作品以單椅設計為主,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伍、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金
(一)冠軍:1 隊,獎金新臺幣 20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二)亞軍:1 隊,獎金新臺幣 100,000 元整,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三)季軍:1 隊,獎金新臺幣 8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四)優選:2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5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五)佳作:5 隊,奬金每隊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六)入選:10 隊,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七)最佳人氣獎1隊,奬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每隊並頒發獎狀乙紙。
※備註:
◎如參賽之作品,未達該項獎助之評審基準時,得從缺。評審基準,由評審委員決議之。
◎獲得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辦理各項展示、發表等活動,均不退件。
二、公關宣傳及行銷
(一)決審作品將於 2013 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會場舉辦展覽,並辦理人氣票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選取得獎作品,引介至國內外博覽會展示。
(三)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舉辦賽後座談會,建立得獎者與產品製作業者間聯緊的平台,輔導生產作業。
(四)決審作品及圖像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並配合媒體宣傳報導等事宜。

陸、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一)[初審] 送件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六) 起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六)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決審] 送件期限:通過初審入圍決審參賽者,自 2013 年 7 月 22 日 (一) 起至 2013 年 7 月 26 日 (五)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報名收件至當日下午 5 時截止,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二、報名方式
(一)詳細活動辦法及報名資料表格可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ilccb.gov.tw/ 下載。
(二)聯絡電話:簡章內容如有疑問,敬請聯絡 02-2581-2687 或 03-9577440 #224。
(三)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分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 1 份
2.參賽者報名表 1 份
3.參賽切結書 1 份
4.附件 (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1 份
B.作品資料
1.作品說明表一式 7 份
2.作品圖片:
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 (請印製於 A4 紙上,限制於 5 頁內),一式 7 份
3.電子檔 (光碟) 1 份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 PC 規格,須為以下兩種格式之一:
‧jpeg 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1MB ‧tiff 檔:解析度 300dpi,CMYK 色彩
‧存放光碟可用 VCD 或 DVD 規格燒錄,惟以一張光碟片為限,並請自行測試,如因存檔有誤或內容無法讀取造成問題,主辦單位則不予負責。
C.決審繳交資料
1.實體製作比例 1:1 樣品 2 件
三、受理方式
每件參加初審作品需分別以大型信封依序備妥報名資料裝袋,並於信封上註明「2013 宜蘭椅設計大賞」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 21 號 3 樓 N302 室 宜蘭椅設計大賞工作小組 收」,決審作品則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265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一段 96 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 羅東文化工場),詹小姐收」。

柒、評審流程
一、[初審] 階段
(一)初選評選:2013 年 6 月 17 - 21 日(書面資料評審)。
(二)入圍決審公告:2013 年 6 月 24 日 (一) 前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並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
(三)入圍決審名額預定 20 名。
二、[決審] 階段
(一)決審評選:2013 年 7 月 28 - 30 日(實體作品審查及參賽者到場進行 5 分鐘說明)。
(二)入圍決審參賽者參與決審送交實體樣品 2 件者,補助新臺幣 5,000 元材料費及製作等相關費用。
(三)決審場地、名次公布暨頒獎典禮:另行公告、通知。
※說明:
1、資格審查:採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與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及至決審隊伍地點之交通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決審作品不堪移動、搬運及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於託運過程中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4、決審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箱,恕不予收件。

捌、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界人員及設計專家及相關業者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標準
‧創意性 50%:結合當代且具有原創、造型及整體性
‧商業可行性 20%:可實現商品化以及量產之技術與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安全性/人體工學 20%:使用便利及安全考量
‧宜蘭在地特色融合度 10%:呈現宜蘭在地具象或抽象之元素

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收到參賽者報名文件,將隨即以 email 或電話進行確認,報名者若於送件後三日內未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主辦單位聯絡人。
二、相關圖說或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暱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六、數人共同創作,應共同受領該項獎金,但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並依相關稅法規定繳交稅金。依規定共同受領獎獎者,所有發明人或創作人共同受領一張。
七、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佈置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八、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 2-3 位人員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九、決審作品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為永久使用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權利 (如經開發為正式商品,相關利潤分配由雙方另行簽訂正式契約據以辦理)。
十、所有參賽初審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十一、決審作品除冠、亞、季軍前三名之 2 件作品及其他獎項之 1 件作品,將無條件由主辦單位收藏不退件外,其餘作品如欲取回設計成品,請於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6 日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羅東文化工場自行包裝帶回。
十二、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
十三、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網站:http://ycdaward.wix.com/2013

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臺灣設計獎 - 中正紀念堂文創設計競賽

 




依據
依據文化部「智財戰略綱領 - 強化文化內容利用」亮點計畫之「文創亮點,情繫中正紀念堂」計畫辦理。

競賽宗旨
為鼓勵社會大眾能深入了解中華文化資產之獨特,並探尋蔣中正總統與近代史之文化史蹟,廣邀各地新銳設計好手共襄盛舉,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與運用,營造文化資產多元的意象,呈現中正紀念堂創新活力。並透過競賽主題及文創講座,結合相關資源展現競賽成果,培養文創人才,提升民眾美學素養,提高生活品質。

競賽流程
‧競賽報名及收件:102 年 5 月 3 日至 17 日,報名表單附於簡章之後及競賽活動網站,供參賽者下載使用。請連同報名表及其他作品相關資料,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初選入圍名單公佈:102 年 5 月 31 日,初選入圍名單公佈於本競賽活動網站,並以書面通知入圍者;每名可獲得新台幣 2,500 元模型製作補助費。
‧入圍作品收件:102 年 7 月 15 日前,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網路票選期間:102 年 7 月 19 日至 102 年 7 月 31 日,初選入圍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票選,佔決選總分 30%。
‧決選得獎名單公佈:102 年 8 月 12 日,得獎名單公佈於本競賽活動網站,並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頒獎典禮暨作品展示:102 年 8 月 13 日至 102 年 10 月 31 日,頒獎典禮 8 月 13 日 (七夕情人節);成果展示 8 月 13日 至 10 月 31 日。

競賽主題
中正紀念堂古蹟之美作為創意發想重點設計;參考中正紀念堂典藏品、蔣公文物展視室展件、主體建築、牌樓、迴廊及園區文化景觀等相關圖紋作為創作元素,以推廣中華文化之精神與蔣中正總統文物之菁華。

參賽資格
一、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文創商品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加。若有參賽者未滿 20 歲者,需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做為團隊代表人,主辦單位所發送之通知、獎金發放及相關文件資料等,均以該代表人為準。

作品類型
具實用性或趣味性之生活用品,如:創意公仔 / 創意傢俱 / 家飾 / 飾品 / 酒器 / 酒飾品

作品繳交
一、初選繳交物件規格
(一) 報名表:報名文件請以紙本一份 (須親筆簽名) 及 Word、Pdf (含作品表單) 兩種格式檔繳交。
(二) 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4 2× 29.7 cm),裱硬紙板。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須含作品名稱、作品設計圖稿及設計理念說明等:至多不得超過兩張裱板。
2.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作品設計圖稿貼於裱板上。
3.設計理念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其它若有補充相關作品背景故事說明、文化意涵、象徵轉化、設計應用介紹可以附件 (Word 格式檔) 方式呈現。
4.裱板前後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參賽團體姓名稱號或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三) 提供作品電子向量 AI 格式,以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未繳交者視同棄權。
(四) 初選繳交物件之電子檔請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併同作品圖說裱版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決選繳交物件規格
(一) 設計者或設計團隊照片 JPG 檔(尺寸105mm x 148mm,解析度 300dpi)
(二) 繳交 1:1 立體製作精緻模型一只,並附上不同角度之模型照片 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三) 授權同意書
(四) 決選繳交物件之電子檔請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併同精緻模型郵寄掛號或親自遞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競賽報名收件日期
5 / 3 (五) ~ 5 / 17 (五),決選收件日期:7 / 15 (ㄧ) 以前
四、收件地點
(一) 地址:10048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21 號
(二) 收件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研究典藏組

評選流程
(一) 資格審查:
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檢視報名參賽者之基本資格;作品符合規定者列入初選階段,進入專家評選。
(二) 專家評選:
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等專業學者組成 5 - 7 人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選出足以代表中正紀念堂、具人氣、且具商品化條件之創意產品。

評分構面
◎初選
‧故事性 40%
‧原創性 30%
‧可行性 30%
◎決選
‧專家評選 70%
‧‧商品化可行性 (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30%
‧‧合主題性 (與主題意涵詮釋之適切性):30%
‧‧原創性 (商品之創意巧思、需求性):20%
‧‧美感造型 (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15%
‧‧環保概念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5%
‧網路票選 30%
‧‧線上公佈初選入圍名單後,開放民眾網路票選

獎勵內容
一、金獎:一名,獎金十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銀獎:一名,獎金六萬元整,獎狀乙紙。
三、銅獎:一名,獎金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四、優選:二名,獎金一萬元整,獎狀乙紙。
五、佳作:五名,獎金三千元整,獎狀乙紙。
六、入選:二十名,獎金一千元整,獎狀乙紙。
七、金酒優選(酒器/酒飾品):從入選以上得獎作品中選出一〜三名,獎金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附註:
(一) 若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二) 若得獎者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三) 獎項名額,得依評審結果予以調整;未符本處要求之作品品質者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所有參賽作品報名後均不予退件。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本競賽評審委員會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四、進入決選階段之參賽者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專利申請權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主辦單位,並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名單確定後,獲得優選獎、佳作獎及入選獎之得獎者以著作利用授權規範內容為主;獲得金獎、銀獎、銅獎及金酒優選獎之得獎者則以著作財產權讓與規範內容為主)
五、就本徵件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主辦單位具有修改權利。
六、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投件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並可於本活動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公開傳輸至本活動結束 (10 月 31 日)。
七、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相關細則更動權,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八、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 (包括智慧財產權法) 辦理之。

活動網站:http://cks.creatidea.org/2013tdesig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Itemid=4

【巨匠設計瘋‧霹靂公仔夢】2013霹靂公仔設計比賽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活動內容:
參賽者可依不同競賽組別,以自選的霹靂人物、創新武器為創作主題投稿。

◎第一類:造型設計組
競賽組別:
公仔造型組、創新武器組

競賽徵件:
即日起 ~ 2013 年 04 月 30 日 23:59 (限網路投稿)

投稿格式:
1.限以 JPG 格式上傳至活動官網,並附上創作說明 150 字以內。
2.上傳檔案大小限制不得超過 1MB。
3.公仔造型組提供至少正面、反面、側面等 3 張圖,需有姿勢,最多不超過4張。
4.創新武器組提供正面及反面圖;3D 組提供正面、反面、側面等 3 張圖,最多不超過 4 張。
5.以上兩組參賽者,其作品除 2D 設計圖,再額外增加投稿 3D 建模圖,經評審評選為優秀作品,將有機會獲得 3D 特別獎。

投稿件數:
投稿件數不限,但違反規定之作品或搗亂之作品,巨匠將保留刪除之權力。

初選公告:
2013 年 05 月 15 日,公告各組初選入圍30名名單

決選公告:
2013 年 05 月 31 日,於活動官網公告各組選出前3名及佳作5名

網路人氣獎票選:
自 2013 年 05 月 17 日 12:00 起至 2013 年 05 月 27 日 12:00 止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 $20,000、兵器大觀十一『計都刀』
第二名:獎金 $10,000、十二吋木偶【素還真 - 天競版】
第三名:獎金 $5,000、霹靂群英傳公仔 1 組 3 隻
佳作五名:贈品 (市價 $2,000)、霹靂會典藏公仔–葉小釵
3D 特別獎:獎金 $5,000
網路人氣獎‧第一名:7-11 $1,500 禮券、海報館 A 尺寸海報 (款式任選)
網路人氣獎‧第二~五名:7-11 $500 禮券、霹靂激鬥名鑑公仔 SE-014 他化闡提
網路人氣獎‧第六~十名:7-11 $300 禮券、霹靂武器名鑑貳 - 九火虹劍

◎第二類:公仔塑模組 (手工)
競賽徵件:
即日起 ~ 2013 年 06 月 30 日 23:59 (限網路投稿)

投稿格式:
1.初選以圖片投稿,限以 JPG 格式上傳上傳至活動官網,並附上創作說明 150 字以內。
2.上傳檔案大小限制不得超過 1MB。
3.公仔造型組提供至少正面、反面、側面等 3 張圖,最多不超過 4 張。
4.決選需提供公仔已上色完成品,投稿公仔尺寸,含底座 (場景) 尺寸需在 15cm * 15cm * 15cm 立方。

投稿件數:
投稿件數不限,但違反規定之作品或搗亂之作品,巨匠將保留刪除之權力

初選公告:
2013 年 07 月 15 日,公告初選入圍30名名單

決選公告:
2013 年 07 月 31 日,公告前3名於活動官網

網路人氣獎票選:
自 2013 年 07 月 19 日 12:00 起至 2013 年 07 月 28 日 23:59 止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 $20,000、霹靂兵器大觀九-如是我斬
第二名:獎金 $10,000、海報館B尺寸海報 (款式任選)
第三名:獎金 $5,000、霹靂場景組合公仔「劍雨俠風」全套
網路人氣獎‧第一名:7-11 $1,500 禮券、霹靂 Q 版公仔「百戰群英」全套
網路人氣獎‧第二~五名:7-11 $500 禮券、新系列公仔 - 吞佛童子
網路人氣獎‧第六~十名:7-11 $300 禮券、霹靂武器名鑑 - 九火虹劍

主辦單位: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大霹靂國際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Gjun 巨匠電腦

活動網站:http://www.pcschool.com.tw/activity/102/10204_pilidoll/

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2013 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 創意海報設計組

 




活動緣起
「統一麵」陪伴台灣民眾 40 年,這「熟悉的美味」帶給許多消費者與異鄉遊子,在颱風夜、加班夜、鄉愁時,必以一碗熱騰騰的統一肉燥麵懷念「家」的味道。統一麵經典不變的熟悉感,近年更積極融入年輕創意元素,並且期在青年學子勇敢追夢之際,給予家人般的鼓勵及支持,為台灣產業培育未來的人才新秀,創造未來無限的台灣經典。
統一麵於 2012 年首度舉辦「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期激發年輕學子的創意與潛能,並提供年輕學子嶄露頭角的舞台,鼓勵台灣年輕人以經典台灣味奠基,進而勇於創新傳承、發揚國際。第一屆舉辦後廣受好評,2013 年持續舉辦第二屆,期讓年輕學子發揮創意潛力,培育更多優秀的新生代。

競賽主題:
翻玩經典,創意至上
經典,就是歷久彌新,值得細細玩味!統一麵 40 多年來,不只經典而簡單的口味與香氣讓喜愛的消費者無法忘懷,統一肉燥麵的桃紅色條紋包裝、和台南擔仔麵圖騰,更是消費者認同品牌的重要視覺元素。從 1971 年到現在,「統一麵」系列商品每年銷售量已高達 1.7 億包,但經典的統一肉燥麵包裝,堅持不變、保留經典。近年更活化經典包裝元素,發展統一麵公仔、Pizza cut five 合作 T 恤等設計商品。「2013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仍以統一麵經典品牌精神出發,號召青年學子「翻玩經典、創意至上」,以大膽、活潑的年輕創意,翻玩統一麵包裝的經典元素,創造新的品牌想像空間。參賽者可創新運用各種材質、風格,將統一麵的品牌精神融入新的創意概念和元素,造就創新經典台灣味!

創意海報設計組創作元素
作品需利用統一麵的經典包裝視覺元素「麵攤 (人)、橫條紋、色彩:桃紅色 (統一肉燥麵) / 藍色 (統一肉燥米粉)」進行設計與創作 (詳情請參考官網資訊),透過參賽者特有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翻玩統一麵經典元素,設計出獨一無二的「統一麵創意海報」。

主辦單位
統一麵

參賽資格
一、全國大專院校和高中職之在學學生與應屆畢業生,不限年齡、國籍均可參賽。(報名 / 領獎時須出示符合資格之證明,否則以失格論)
二、每組 1 ~ 3 人組成一隊,可跨校、跨系參加。
三、每組 (人) 最多限投兩件作品,可跨組(商品組)參加。

活動說明
一、活動採初賽、決賽兩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 - 初賽:活動官網線上投稿 (創意海報設計圖稿) ,並於官網填妥相關報名資料。
2.第二階段 - 決賽:網路人氣投票。
二、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並無任何抄襲、授權之情況。並請保留創意發想過程及圖面備查。

活動時程
1.初賽 (線上報名與設計圖稿徵件):3 / 4 ~ 6 / 06
2.初賽入圍名單公布:6 / 27 於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官網
3.複賽網路人氣票選:6 / 28 ~ 7 / 29
4.得獎結果公布:8 / 20

比賽辦法說明
本競賽採初賽和決賽兩階段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集相關主管及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共同評選之,評選辦法如下:
◎第一階段 - 初賽
一、線上投稿:2013 / 03 / 11 (一) - 2013 / 06 / 06 (四)
1.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網路報名及投稿,請於投稿期間於「2013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活動網站,點選進入「線上報名」,依網頁說明填寫報名表,並上傳圖檔 (上傳時間至 6/6 (四) 17:00 止)。
2.投稿作品:
不限圖檔製作方式。(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
3.投稿格式:
a.作品規格:半開直式 (78.7 x 54.6cm),解析度 72dpi
b.存檔後檔案格式為:5,000k 以下的 .jpg 檔
c.影像模式:RGB 色彩 (其他格式不接受上傳投稿)
4.表單填寫: 
本活動初賽亦需至官網填寫及郵寄繳交相關表單,包含:
a.上網填寫「報名表」,須清楚註明就學期間,報名需上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圖檔 / 應屆畢業生需上傳畢業證書圖檔,以證明符合參賽資格。
b.郵寄繳交「比賽同意書暨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以掛號方式於 6 / 6 (四) 前寄至「2013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徵件小組」方算完成報名 (含當日,以郵戳為憑)。請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3 年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 徵件小組收」※ 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
5.注意事項:
a.參賽者請於上傳時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資料,以便通知入圍。
b.以團隊名義報名之參賽者,必須於正式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 (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二、初賽評審:2013 / 06 / 17 (一) - 2013/ 06 / 21 (五)
1. 評選標準:
a. 整體創意  20%
b. 構圖美感  20%
c. 主題切合性 30%
d. 品牌連結度 30%
2. 評審名單:
a.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執行長 張光民
b. 實踐大學副院長     官政能
c. 知名設計師       李明道
d. 知名設計師       吳東龍
e. 統一麵品牌代表
3. 入圍公佈時間:2013 / 06 / 27 (四)
a.初賽以作品圖稿審查方式進行,遴選出20組入圍者。
b.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c.入圍名單將於 2013 年 6 月 27 日公佈於統一麵經典設計大賽活動官網,並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入選及備取之單位個人製作時間與注意需知。
◎第二階段 - 決賽
一、決賽資格:評審初選 20 組入圍。
二、決賽評審 (網路人氣票選):2013 / 06 / 28 (五) - 2013 / 07 / 29 (一) 進行網路票選,最終票數將納入決賽評分。
1. 評分標準:
a. 網路人氣     10%
b. 另計初賽評審分數 90%
2. 評審名單:
a.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執行長 張光民
b. 實踐大學副院長     官政能
c. 知名設計師       李明道
d. 知名設計師       吳東龍
e. 統一麵品牌代表
3. 頒獎典禮:
決賽評審結束後,將舉行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會另行公布,並電話通知入圍者)。
4. 獎項: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 萬,獎狀一只。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獎狀一只。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一只。
佳作共七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一只。
網路最佳人氣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一只。

競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三)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六)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八)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九)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統一麵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一)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二)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三)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十四)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十五)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十六)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至活動官方網站留言或電洽 02-8768-2603294 戴小姐 統一經典設計大賽活動專線洽詢。

活動網站:https://2013.uni-noodle-classical-design.com/index.php

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競賽主題
一起 Togetherness 】在科技與網路不那麼發達的年代人們從一起喝茶聊天的互動中,建立關係與情感然而人手皆有智慧型行動裝置的現在人與人之間的溝通,逐漸被文字與圖像給佔滿有形的距離縮短了人與人心與心之間無形的距離,卻遙遠了來吧!「一起」踩著設計的步伐走出自我設限的寂寞與藩籬,「一起」找回只有人與人接觸互動時,才能為生活創造出溫暖感動與驚喜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之學生及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老師,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可以個人或團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若團體報名,僅需使用一個帳號上傳作品。

參賽類別
類別不限 (含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包裝設計及多媒體設計等)。

報名費用
免報名費。

比賽活動時程
‧報名與初選作品收件截止:2013 年 4 月 1 日至 7 月 2 日 (二)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以郵戳為憑
‧初選評選:2013 年 7 月 12 日 (五)
‧入圍作品繳件截止日:2013 年 8 月 6 日 (二) 17:00 (台北時間 GMT+08:00),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或寄達;國外參賽者作品以郵戳為憑,但作品須在截止時間後一個禮拜內寄達。
‧決選評選:2013 年 8 月 13 日 (二)
‧頒獎典禮與成果展示:2013 年 9 月

報名方式
(一) 網路報名
1.請至「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官網 tidc.boco.com.tw 填寫報名資料。
2.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不得於作品上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 初選 - 送交作品程序
1.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以 A3 尺寸 (420 * 297mm) 裱板呈現, 並以 2 張為限,文字以英文為主,中文為輔,各 50-100 文字內。
(2)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貼上標籤 (標籤格式請至 tidc.boco.com.tw 下載),並在標籤上標記報名編號及設計圖面編號次序;若同一作品之繳交圖說為 2 張,敬請將 2 張 A3 裱板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
2.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與個資使用同意書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著作授權同意書與個資使用同意書請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3.送件時間
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7 月 2 日(二),台北時間 17:00 (GMT+08:00) 前,將作品依參賽類別親送或郵寄至:110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三) 決選 - 送件作品程序
1.預計 7 月中於官網上公布入圍決選之作品名單。
2.入圍者請於 2013 年 8 月 6 日 17:00 前提供實體作品與資料光碟片,內容如下。
(1)各設計類別須準備之作品形式:
a.產品設計類:1:1 或等縮小比例之精密模型 (縮小模型體積不得小於 50 立方公分) 。
b.視覺傳達設計類:A1 尺寸之作品海報 (請自行背板) 。
c.包裝設計類:1:1 之作品 / 模型。
d.多媒體設計類:完整版之多媒體設計作品,若影片長度超過 10 分鐘,請 另行剪接 3 ~ 5 分鐘之精華版影片,以利評審觀看。
(2)作品資料光碟片:
a.作品圖片 / 照片 (檔案格式:.jpg,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產品、包裝設計類作品請繳交至少 3 張照片)。
b.作品裱板電子檔 (檔案格式:.pdf )。
c.設計者以創意手法,闡述或表現參賽作品設計概念於 3 分鐘以內,此為 評分重要依據,請參賽者務必繳交 (檔案格式:.mov)。
d.300 字以內中文與英文作品說明 (檔案格式:.doc/.txt)。
e.設計者照片 (檔案格式:.jpg,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上述資料請依指定時間將相關資料送達以下指定地點,不克親送者,寄件將以 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若寄送途中作品遇任何損壞,參賽者將自行負責。繳交地點:110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評選作業
(一) 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1.初選:由參賽者所提供之設計圖說進行圖面審查,由評審委員會選出至多 30 件 作品晉級決選。
2.決選:由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提供已完成作品之模型 / 海報 / 影片進行評選。
(二) 評分標準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設計,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創意作品。
‧創意      40%
‧美感      20%
‧設計之完整性  20%
‧模型及圖面表達 10%
‧主題之切題性  10%
(三)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及國際不同領域之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頒發獎項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
※得獎名次將視參賽作品質與量以調整獎項;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如經查 獲,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4.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5.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 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 有費用。
6.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若未到場之得獎者所獲該獎項之獎 (含 稅),將以 7 成支付。且得獎者,須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台簽證等相關 費用。
(二)關於得獎者
1.在公告得獎三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得獎者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 10%所得稅,其他國家參 賽者扣除 20%所得稅)
3.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之典藏。
4.若本競賽後續增設贊助廠商特別獎,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惟贊 助單位可就特別獎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約 權。得獎者如欲於一年後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贊助商。
(三)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 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執行單位得取 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 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 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四)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1.為競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 可選擇是否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惟參 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不利競賽相關之聯繫與後續宣傳推廣服務。
2.參賽者可於報名時選擇後續是否願意配合執行單位規劃辦理概念商品實踐化之 相關媒合活動。
3.參賽者應同意執行單位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資料,製作推廣本競賽 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3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作業小組
110 台北市光復南路 133 號 2 樓
TEL:+886-2-2745-8199 ext.331/336
FAX:+886-2-2745-8582
E-mail:tidctdc@gmail.com

活動網站:tidc.boco.com.tw

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

 


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收件日期:
102 年 3 月 5 日至 4 月 30 日 (週二) 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送至文化局,郵寄以郵戳為憑)

活動宗旨:
每年農曆七月初一日起至農曆七月二十九日期間,金門家家戶戶的門口都會掛上一盞普渡燈,這是島上特殊的民間俗信,也代表金門鄉親對好兄弟的關懷與溫情,93 年金門縣文化局便已製作一批精美的普渡燈,交由模範街住戶於七月懸掛於門口,做為示範裝置,隔年更擴及各鄉鎮主要街道,此項民間俗信已於 100 年由金門縣文化局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成為金門聚落特色景觀與重要民俗活動,102 年文化局特辦理「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屆時並可藉由此活動達到推動金門已登錄無形文化資產及重要宗教民俗活動永續傳承功能。

參加資格:
凡滿二十歲具有設計專長的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位參賽者設計作品最多限二件,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設計主題:
除圖像要符合該活動信仰主題外,須配合應用於普渡燈上做包含可於燈上插香祭拜的立體設計,燈的材質以融合金門縣城鎮景觀為優先設計考量,並不得剽竊、抄襲任何已有著作權宣告之作品。

作品規格:
送件參賽作品以 A3 版面大小,至多三張。圖案之作品尺寸須至少為 150mm 見方,一律附平面、上、下、側邊、展開立體效果圖稿,並加附文字說明設計創作概念及運用材質,(第一、二、三名各一件,佳作獎 20 名)

收件:
作品以牛皮紙袋裝袋,每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妥簡章之比賽報名表,並浮貼於參賽設計圖作品背面(每 1 張作品貼 1 張報名表),否則不予評審。掛號郵寄或送「金門縣文化局收,地址:890 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信封請於封口註明「102 年普渡燈造型設計比賽」字樣。(聯絡電話:082-323169 #411 郭小姐;傳真:082-321431)

評審:
102 年 5 月 3 日 (五) 10:00 由評審委員會公開評選。

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於 5 月 10 日前,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文化局網站 (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E/index.aspx?frame=81) 及金門日報公布

獎勵:
第一名乙名:獎金壹萬貳仟元、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獎金叁仟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 20 名:各得金門縣無形文化資產彙編書籍一本(價值 300 元)、 獎狀乙張。

頒獎典禮:
預定於5月中旬舉辦頒獎典禮,現場頒發獎金與獎狀(出席領獎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領獎、填寫領據)。

參賽規範: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得獎之作品,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文化局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修改其創作內容等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文化局共同享有非營利著作財產權)。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得獎規範:
(一)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電子檔光碟一片 (電子版本解析度定為 300dpi,以 PDF 格式輸出存檔) 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
(二)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訴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08360&frame=17&LanguageType=1

臺中好禮標章設計徵件

 


活動說明:
臺中市好禮標章之用意在於使消費者以及使用者能在第一時間經由標章,去判斷商品的品質,藉由臺中市好禮標章使民眾可以跟臺中做連結,只要看到臺中市好禮標章之商品,就可以直接看出臺中市之意象和食品的保證,也希望透過此活動,讓更多民眾認識臺中好禮的品牌,提升民眾對臺中市好禮的印象,刺激民眾消費購買臺中市好禮之商品。

徵選主題:
臺中市好禮標章之設計徵件,主要以「創意」為核心精神,融入臺中市好禮之意象以及代表性之圖騰。透過在地產業、文化與創意設計資源整合,開發出具驚喜度、特色性足的臺中好禮創意標章。

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2)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3)執行單位: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參加資格:
(1)凡對臺中好禮標章設計有興趣或想法,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民眾皆可參加。可個人或組團報名,不限年齡、職業、性別皆可報名參加。
(2)同一人可同時報名至多三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作品規格及相關規定:
(1)以臺中好禮與臺中市的特色意象進行設計發想,LOGO 參賽作品須納入下列中文或英文名稱:
‧中文名稱:臺中市好禮
‧英文名稱:TAICHUNG GIFT
(2)作品須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以使用手工稿。
(3)作品內容須包含 LOGO 設計及計畫中文或英文全名之標準字設計,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六色以內為限(須標色樣)。
(4)請繪製 15 公分 × 15 公分,300dpi,CMYK 模式彩色圖稿一式及縮圖 4 公分 × 4 公分彩色版、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各一式,並以 200 字以內之文字說明設計意涵、特色、圖形及色彩意義。
(5)作品須能展現臺中好禮特色與精神,圖樣設計須考慮放大、縮小,並可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且能明顯識別。
(6)將作品裱貼在橫式 A3 250 磅黑色卡紙正面,並將報名表黏貼於黑色卡紙背面,連同附件紙本和電子檔燒錄製作成光碟一同送件。

徵選程序:
(1)報名及繳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102 年 3 月 20 日 (三) 截止,以郵戳為憑或以親送日期時間為主。
(2)繳件地點:
A.郵寄地址:以掛號寄至「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3 號 4F-2」,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B.親送:於 102 年 3 月 20 日 (三) 截止日下午 17:00 前親送至英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83 號 4F-2)。
C.信封請註明:「臺中好禮標章設計參選作品」。所有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
D.聯絡資訊:
(A)聯絡人:周雅婕
(B)電話:04-2293-0903
(C)傳真:04-2293-8171
(3)參賽繳交資料(共計 5 項):
A.創作圖稿一式三份:15 公分 × 15 公分彩色稿及 4 公分 × 4 公分彩色稿、黑白稿各一式三份。
B.設計稿一式一份:電腦輸出後,請裱貼於 250 磅之八開黑色裱板,並將報名表黏貼在後(不需裱框)。
C.報名表一式二份:報名表請確實填寫後列印,並親筆簽名確認,再黏貼一份於參賽作品裱板背面。
D.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一式一份:需親筆簽名確認。若為團體創作者,每一位創作者均須親筆簽名各自一份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茲確認。
E.作品光碟一式一份:請將創作圖稿電子檔案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inch,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另存 PDF 檔、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併同報名表電子檔,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姓名。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設計稿黏貼裱板」、「設計稿電子檔光碟」、「創作圖稿」、「報名表」和「著作權授權書」等五項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評分標準:
‧主題性  25%:作品與臺中特色之意象融合,例如:特色建築 (湖心亭、東海教堂、台中火車站)、美食 (太陽餅...)、文化等之主題性。(此說明元素僅為參考,依設計者對臺中特色與印象發揮為主)
‧創新性  25%:是否具創新的圖樣,不得有抄襲的嫌疑。
‧完整性  20%:設計稿整體架構之完整性。
‧設計理念 15%:理念是否正向。
‧連結性  15%:與臺中文藝創新之都的形象是否相符。

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預定於 102 年 4 月 30 日 (二) 前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以及風格臺中 FB 粉絲團,並以正式函文通知得獎者。(評選與公布時間,依主辦單位敲定時間為主)

徵選獎項:

◎優勝獎:壹名
獲得 Apple MacBook Pro MC976TA/A (i7/8GB/512GB FLASH),及獎狀乙只
附註:
1.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2.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預扣所得稅。
3.優勝獎壹名。
4.優選獎貳名。
5.需提供身份證影本
◎優選獎:貳名
獲得【OTOP 一鄉鎮一特產】商品提貨券 6,000 元,及獎狀乙只

報名注意事項:
(1)內容不得有汙衊、粗俗、色情、惡意攻擊、廣告性質或一切與本活動無關之內容情形,經發現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取消公開作品,不另行通知。
(2)參賽者作品應為原創作品,抄襲者文責自負,其內容及格式若有不符合規定者,則喪失比賽資格。
(3)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賽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4)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同一篇作品投稿次數以一次為限,如有重複投稿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作者參賽與得獎資格。
(5)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
(6)若作品中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請遵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並於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
(7)參賽者保證提供參賽上傳之文字、照片資料,並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參賽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若該作品已得獎,將追回其獎品。

活動注意事項:
(1)得獎者之獎品價值若為 NT$2,000 元 (含 2,000 元) 以上者,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並繳交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2)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比賽通知、獎項寄送及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3)本活動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4)本活動獎項以公告於風格臺中FB粉絲團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5)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辦法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風格臺中FB粉絲團。
(6)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將以風格臺中FB粉絲團公告為依據。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s://www.box.com/taichung-gift-logo

來吉部落 CI 設計比賽

 




【活動主旨】
為形塑來吉部落的地域特色,建構完整的產業機制,促進在地就業機會,吸引年輕人以部落產業文化發展為己任。提升「來吉部落」獨特性之文化品牌形象,成為令人安心的綠色生產及綠色消費場域,為具環保意識的綠色部落,強化市場競爭力。具體傳達「塔山下永遠的部落」所要表達的精神內涵,因此公開舉辦「來吉部落 CI 設計評選活動」,甄選出代表來吉部落之形象識別標誌。

【設計概念】
來吉部落源由:
數百年前,特富野部落的獵人,因追逐一隻山豬而發現來吉這美麗的地方,也發現這裡的土地非常肥沃,所以就帶著大大小小的家眷遷移此地,而成為現在的「來吉山豬部落」。請利用創意,設計符合來吉部落文化及宗旨,使用代表來吉部落的山豬圖騰注入新概念、新活力。
相關參考:
山豬部落
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社區發展協會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阿里山鄉公所
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協辦單位:來吉社區發展協會、樂共丸品牌/設計事務所

【參加對象】
凡對本項活動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身份送件參加

【報名及繳件方式】
以掛號方式將書面設計圖稿郵寄至:「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村 1 鄰 32-1 號,來吉社區發展協會收」
封面請加註:「塔山下永遠的部落 - 來吉部落 CI 設計大賽」

【活動日期】
收件日期:1 月 28 日 - 3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
公開評審:3 月 22 日
得獎公布:3 月 23 日
寄送獎狀、獎金:3 月 29 日

【作品規範】
a.設計稿上請下載設計稿公版,將圖稿製作在規定範圍內,設計稿請包含以下項目:
‧「LOGO 設計與標準字體之圖幅為 15 公分以上」
‧「設計理念」
‧「色彩分析」(建議設計項目)
‧「延伸應用」(建議設計項目)
b.將設計稿沿裁切線裁切,置中裱貼於 A3 尺寸裱板(厚度 2mm)。
c.將報名表與同意書,務必貼於作品背面。

【評審委員評分標準】
a.參賽作品由專案工作人員初步篩選,審視作品是否完整並合乎規定。
b.邀請學者、業界專家與在地主管或耆老共五人進行評選,擇出總分最高之六名。
c.評分標準:
‧創意及主題呈現 40%
‧設計完整性   20%
‧美感      20%
‧圖面表達    20%

【獎項與獎項】
優勝獎 1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8,000 元整,獎狀乙紙。
入選獎 2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獎 3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4,000 元整,獎狀乙紙。

【作品授權】
獲獎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修改及行使其著作、專利、商標權法上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不另致酬。

【注意事項】
a. 參賽之作品,須為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參賽者須確認作品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b. 所有參賽資料和作品,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
c. 參選作品請 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d. 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e. 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活動洽詢】
電話:06-2149383 沃小姐(星期ㄧ ~ 五 11:00 ~ 19:00)
信箱:server@ggddg.com
標題請註明:「塔山下永遠的部落 - 來吉部落 CI 設計比賽」

活動網站:http://www.ggddg.com/laiji/

2013年2月16日 星期六

台灣百年宝泉食品喜餅禮盒設計大賽

 




一、競賽目的
「您的愛情,請讓百年堅志不渝的宝泉喜餅來為您見證分享。」日據時代,寶泉就已經開始製作糕餅,第二代遠赴日本拜師學藝並開店有成。至今擁有百年歷史的寶泉食品兼具傳統台式及日式的製餅技術,用心服務重視高品質與口感的饕客。
寶泉以堅持傳統的態度,用心做出每一口的幸福滋味。現在希望邀請也同樣堅持設計的您,共同參與寶泉第一屆喜餅禮盒設計大賽,共同讓準備走入禮堂的現代男女,能在時尚與傳統交錯融合的時代意義下互許終身,分享這一份禮物給每一位前來共赴人生盛會的親朋好友。

二、競賽概念主題
請您以自身的婚禮做發想,思考希望放置之內容物 (不限糕餅) 與欲表達之精神意涵 (可參考坊間產品),並融入「見證、珍藏、幸福」精神元素進行創意發想。需清楚表達設計構想,為寶泉設計大、小禮盒外包裝 (含提袋)。設計元素需放上寶泉 logo,作品請符合環保訴求。

三、報名時間
2013 年 1 月 28 日 (一) 至 2013 年 3 月 24 日 (日)

四、報名資格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設計、美術、藝術及文創相關科系大專院校學生及具創意商品設計專長與具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報名。

五、報名方式
請於 2013 年 3 月 24 日前 (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704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 1727 號 東海大學工業設計系 台灣百年宝泉食品喜餅禮盒設計大賽 收」。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繳交資料如下:
(1) 報名表一份。
(2) 作品資料表一份。
(3) 作品平面設計稿尺寸為 A2 橫式,最多二頁。含 a.作品名稱、創作理念說明、素材、設計圖尺寸;b.立體圖,可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架構之圖面 (請標註尺寸) 。
(4) 作品光碟一份 (內含報名表、作品資料表檔案及作品設計原始檔 ai / cdr. 檔,解析度 300dpi) 。
(二)、參賽者之所有作品無論得獎或入選與否均不另行退回,請自行保留副本。
(三)、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比賽或公開發表,如有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擁有撤銷獲獎資格之權。若已發放得獎獎金、獎項及獎狀時,參賽者須歸還所領獎金、獎項及獎狀。
(四)、參賽者須同意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寶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權使用,惟得獎者仍保有姓名表示權。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修改、授權、轉讓及處份或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商品開發、再製等權利,本人不得異議。

七、評選標準
‧創意    35%:設計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外觀造型  30%:設計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並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產品可行性 30%: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可大量生產、產品安全、成本分析...等。
‧綠色包裝   5%:符合環保訴求

八、評選辦法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遴選創藝設計產業專家共 5 位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選及決選。
(二)、初選:於 102 年 3 月 29 日(五)由評審委員進行初選作業,將由參賽作品中選出 8 組參加決選。入圍參加決參賽者將於 2013 年 4 月 1 日 (一) 公告於本活動網站。
(三)、決選:決賽作品 2013 年 4 月 12 日 (五) 前送件,預計於 2013 年 4 月 19 日(五)進行決選,請入圍決選者於評選現場進行設計作品簡報,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審標準進行決選 (決選場地另行公告)。
(四)、頒獎:決選當日,經評審委員評定後,立即於現場進行頒獎,並另期公告於本活動網站。
(五)、獎項:本次比賽設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及佳作 5 名。比賽作品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獎項獎金超過新台幣貳萬元者,由執行單位依法代扣 10% 稅金。
‧金獎:一名,獎金伍萬元,獎狀乙張
‧銀獎:一名,獎金參萬元,獎狀乙張
‧銅獎:一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張
‧佳作:五名,獎金參仟元,獎狀乙張

九、其他事項
(一)、主辦單位有保留變更、終止活動之權利。本競賽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之。
(二)、凡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並遵守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十、主辦單位:寶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委辦單位:東海大學全球環境暨永續社會發展計畫
十二、執行單位:東海大學 GREEnS 子計劃一工作小組 (小組成員:陳明石、黃開義、李俐慧、柯耀宗、許偉哲、黃冠萍)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id.thu.edu.tw/competition/

LEXUS「熱血極限賽」

 




活動說明
你的體內熱血基因正在蠢蠢欲動?滿腹鬼點子想要挑戰自我極限?青春就該不平凡,LEXUS 讓你 SHOW 出來!說出你的熱血創意,讓青春的熱血迸發吧!2013 年 LEXUS「熱血極限賽」校園活動,鼓勵所有大專院校學生只要你勇於發揮創意,夠膽秀出自己的熱血與熱情,並號召親朋好友上網人氣相挺,就有機會成為 2013 年的熱血極限王,快加入百萬總獎金競賽行列吧!

活動辦法
依據「熱血極限」為主題,挑戰類型不拘。只要在 120 秒創意影片中說出你的熱血 Power,並發揮你的廣大號召力,就有機會在眾多挑戰者中脫穎而出,晉級最後評選,獲得評審青睞,成為年度熱血極限王,並贏得高額熱血獎金!

主辦單位: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黃烈火公益團體 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

報名資格
1.就讀全台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生 (含碩、博士),不限科系、年級皆可參賽。
2.組隊人數不限 (可跨科系、跨校),若組隊人數超過一人之隊伍,影片主角需為隊長。
3.影片「主角」(隊長) 不可重複參賽。

賽制流程
1.報名繳件:2013 年 3 月 25 日 (一) 至 2013 年 4 月 25 日 (四) 23:59 止。
2.晉級前 50 強公告:2013 年 5 月 15 日 (三) 14:00,由網友和專業評審共同評選出前 50 強。
3.頒獎典禮:2013 年 5 月 23 日 (四) 邀集前 50 強現場見證參與,並於現場接受冠亞季軍、與優選獎項表揚及頒發獎勵。

競賽題目
以「熱血極限」為主題,拍攝一部 120 秒的創意影片,展現你所認為的熱血 Power,表現手法不拘,主角 (隊長) 需入鏡。

報名繳件方式與作品格式
1.上傳參賽影片至 YouTube (詳細上傳規格限制請參見 YouTube),參賽作品上傳名稱需以「LEXUS 熱血極限賽_作品名稱」方式命名。
2.再至「LEXUS 熱血極限賽」活動官網註冊成為會員後,填寫報名表並附上參賽影片連結網址,即完成報名與繳件。
上傳後,即於活動官網開放作品投票。
※註 1:考量剪輯後製等誤差原因,影片時間長度彈性至規定長度 ±5 秒內。
※註 2:配合影片觀看習慣,請上傳橫式格式之影片。
※註 3: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評選標準
評選為網友和專業評審團共同評選之。
1.網友投票數佔 20%、專業評審團佔 80%。
2.其中評審團將以主題創新性 30%、主題感染力 30%、呈現手法 20% 進行評分。

網路投票
投票時間:2013 年 3 月 25 日 (ㄧ) 10:00 至 2013 年 4 月 25 日 (四) 23:59 止。
投票方式:網路投票每人每日以 5 票 (不重複作品) 為限。

競賽獎勵
冠軍:獎學金新台幣 50 萬元及每人獎狀一張
亞軍:獎學金新台幣 30 萬元及每人獎狀一張
季軍:獎學金新台幣 10 萬元及每人獎狀一張
優選 20 名:獎學金新台幣 1 萬元及每人獎狀一張
網路人氣獎 1 名:網友投票數最高者可獲得每票折換新台幣 1 元之贊助金 (上限為新台幣 10 萬元整)
入圍前 50 強:每人獎狀一張
前三名隊伍可參與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大陸文化交流參訪行程
※註:大陸文化交流每組以 4 位隊員為限。

公佈 50 強名單
1.2013 年 5 月 15 日(三)14:00 於「LEXUS 熱血極限賽」官方網站公佈前 50 強入圍名單和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
2.LEXUS 專案小組將以電話和 E-mail 另行通知得獎者。

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日期:2013 年 5 月 23 日 (四)
詳細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主辦單位將於入圍公告後一併通知。

活動諮詢
活動專線:(02)2500-7578 分機 3302 或 3316
活動信箱:lexus.passion2013@gmail.com

附則
1.若有媒體提出採訪之相關需求,參與隊伍需盡力配合。
2.參賽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善盡保密之責,絕不外洩,敬請安心填寫。
3.肖像權:參賽者需同意主辦單位使用其作品於網路、電子媒體、報章雜誌等宣傳用途。
4.著作權: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可不限地點、時間、次數和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
5.參賽作品之所有內容均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且未經公開發表之版本,禁止抄襲及轉貼他人資料,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若經查證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行為,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所產生之法律問題參賽者需自行負責,ㄧ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6.參賽者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承辦單位有權終止該作品參賽權。
7.參賽作品皆於活動投票專區接受網友投票。活動進行時,若參加活動者以惡意程式或其它明顯違反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結果者,皆視為違反活動規則之行為。經由主辦單位或經第三人檢舉確認屬實,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將票數予以刪減或歸零、刪除投票資格及取消獎金,並對該參加活動者保留刑法「普通詐欺罪」追訴權 (註)。
8.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因不可抗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9.得獎者需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並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領獎。未依規定時間內完成手續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 (主辦單位提供之獎金為含稅金額),將依法代扣該獎項 10% 稅額。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獲獎資格。
11.活動獎品將不得轉換或兌換其他商品。
12.前三名隊伍可於 2013 年 7 月參與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大陸文化交流參訪行程,每隊以 4 位隊員為限,若因故無法參加則視同放棄,並不得轉換此權利與其他人、或兌換其他商品。
13.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註: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活動網站:http://www.lexus-passion.com.tw/

天網「會說話的鎖」創意影片競賽

 




活動時間
1.報名參賽:即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中午 12:00 止 (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2.評選時間:參賽作品經審核通過進入「決選影片」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中午 12:00 止
(以 Youtube 平台公開瀏覽累計人次之前 9 名獲得獎金)
3.得獎公佈:2013 年 4 月 30 日
4.領獎日期:2013 年 5 月 15 日

參賽資格
不限團體、個人、國籍、年齡,皆可報名。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有權利義務行使之代表人。
※參賽資料於報名時,以不實資料或冒用、盜用、或經第三人檢舉假用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予以取消其資格。

報名方式
步驟1.請至活動主頁下載『報名簡章』 。
步驟2.備妥以下報名資料,即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15 日止 (郵戳為憑),以郵局掛號寄至【236 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 68 號 大業汽車精品 - 天網會說話的鎖創意影片競賽活動小組收】。
‧參賽報名表 一份
‧參賽同意書 一份
‧參賽授權書 一份
‧參賽影片光碟一份
步驟3.請郵寄五日後至活動主頁『決賽影片』查詢作品是否通過審核上線競賽 。
步驟4.參賽作品一經報名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大業汽車精品有限公司所有。

作品規範
1.影片主題與表現手法不限,惟影片須以直接或間接露出活動主角天網 3,其活動網頁有相關素材可供下載運用。
2.影片時間以三分鐘內為限,長短不拘。
3.影片影音格式限定為 AVI、WMV 格式及 16:9 的影片 (建議使用 1280 x 720)。
4.同一作品不論以團體或個人報名僅參賽角逐一部為限,不同作品不重覆手法可多件參賽,惟一部作品視一位參賽者。
5.作品一經報名審核通過參加競賽,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地震或使用連接之網路因中斷或其它原因造成資料喪失,主辦單位一律概不負責。
6.作品須為原創並尚未公開過,內容呈現之影片、影像、音樂部份應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及肖像權之情事及不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等言論。
7.參賽人同意一經報名之參賽作品即授權同意主辦單位可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編輯、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出、公開演出、散布、發行、分發、廣告、放映、廣播以及網際網路傳播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的公開播送權利等。

活動獎項
第 1 名: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第 2 名:新台幣 3 萬元 1 名
第 3 名:新台幣 1 萬元 1 名
第 4 名至第 8 名佳作:各獲新台幣 2 千元整獎金

評分說明
參賽作品經審核通過進入決選,評分標準以 Youtube 平台瀏覽人次最多之前 9 名獲得獎項名次及獎金
※觀看次數如惡意灌票及透過任何不法情事而獲得名次與獎金,經第三人主張或主辦單位查證確實,將取消獎金資格及保留法律追溯權。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3.參賽作品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大業汽車精品有限公司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4.影片所使用的音樂、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若產生著作權問題糾紛由報名參賽者自行負責。
5.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光碟、書冊、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影片內容和文章內容及相關媒體播放展示。
6.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7.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8.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片名、長度、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9.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www.ta-yeh.com.tw/skyne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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