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心‧鑠金」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

 




目的
輔導金門在地文化產業文創精緻化,打造「金門文化品牌」,從文創商品開發,讓地方特色產業及農漁牧特產呈現嶄新風貌。

徵件內容
活動主軸定為「心‧鑠金 - 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鑠是融化之意,中文音同碩,也就是聚集眾人為金門文創產業未來著想的心情,足以融化金石,也代表融化金門故有的嚴肅意象,將金門莊嚴的軍事戰地元素加入新創意,導入設計的概念,不再只是肅穆的戰爭回憶,帶領金門文化走向平易親人的生活。藉由金門的觀光定位,直接將融合金門文化的產品及品牌推廣到國際舞台,引領金門品牌風潮。

參加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文創業者報名參加,開放個人或組團參加,以設計徵件主題為核心,進行具金門代表性、創意性及故事性之文創商品相關設計,徵件件數不限。

徵件時間
103 年 3 月 12 日至 103 年 5 月 1 日止

徵件組別
a. 徵件組別定為文具禮品組、生活用品組、數位產品組。
b.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預定將邀請不同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以進行評選。
c. 為鼓勵徵件作品之原創性且避免後續審查爭議,參加徵件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競賽活動中獲獎。
◎文具禮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於文具用品及富有金門在地特色的禮品,需符合觀光送禮需求之產品設計。
◎生活用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生活中使用之原創、新穎、富有金門在地特色之生活用品,需符合生活實用性之產品設計。
◎數位產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於數位科技應用之周邊,並結合金門在地特色之數位周邊產品,需符合數位科技實用性之周邊產品設計。

報名程序
a. 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b. 紙本報名:
參加者需至本設計徵件官網 (www.kinmendesignaward.com.tw,3 月 12 日開放) 下載徵件資料,並於截止時間內將報名表、資料光碟、成本估算表、參賽承諾書 (請以組為單位,一組填寫一份即可) 一同寄至執行單位。
◎報名表:包含徵件組別、參加類型 (包含個人、團隊、公司)、所有組員姓名、公司/代表人姓名、公司/代表人電話、公司/代表人 E-mail、公司/代表人身分證、聯絡人手機、中英文名稱、中英文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作品表現圖 (作品可單一或系列稿呈現,系列作品最多繳交 4 張圖檔,作品表現圖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資料光碟:含報名表電子檔、成本估算表電子檔、產品表現圖 3MB 以上至多四張
◎成本估算表:預估所設計產品之成本單價以及量產三百件之成本單價,以利後續成品開發費用估算參賽承諾書 須簽屬版權授權書以授權主辦單位後續行銷推廣製作等
c. 完成報名後,執行單位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補助辦法
含設計稿補助及後續實品開發諮詢後補助。(含包裝設計,需合乎商品標示法)「評選補助原則」如下,由入選者自行擇一補助方式:
a. 設計稿入選 (版權歸縣府),作者不需開發實品,每件補助作者 6 萬元,另由本府負責依設計稿開發實品 (實品開發經費至少 6 萬,開發數量依成本計)。
b. 設計稿入選 (版權作者與縣府共有),含實品開發,每件補助 12 萬元,由設計者自行開發實品,且須依設計稿量產 300 件以上,並提交開發總數量 30% (至少需達 100 件) 予縣府推廣。
※以上入選稿件作者皆須配合計畫相關宣傳活動及修改設計稿至可量產階段。
c. 個案類型
‧預定補助案件數:10 案
‧設計補助費:6 萬元
‧模型諮詢通過後補助實品開發費用上限:6 萬元
‧總金額:120 萬元

預定評分項目及標準
為鼓勵入選者開發入選產品,除辦理設計稿評選外,另辦理期中諮詢會議進行設計稿修正討論,並於期末時召開產品開發諮詢會議,評估入選者開發的產品,並給予具優良品質及可量產者開發金額補助,並於評估中增設模型精緻度的評分項目。本評分項目及標準會參酌專家學者的建議,且將依實際執行情形進行調整。
◎設計稿初選
‧參賽資格:80%,針對參賽者資格進行審查
‧技術可行性:20%,是否可於未來 1 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量產
◎設計稿複選
‧創意:50%,設計創意及原創性
‧設計表現:30%,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市場性:2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
◎期中諮詢會議
‧設計稿修正項目:100%,針對設計稿評選提出的相關問題提出改善,並修改後於期中諮詢審查會議通過者始得進行實體產品開發階段
◎產品開發諮詢會議
‧創意及設計表現:30%,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設計完整
‧模型精緻度:40%,模型製作精緻度
‧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3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並於未來 1 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

預定評選標準及流程
i. 設計稿初選
由執行單位與專業評審團依照參加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進行參賽資格及可行性初選,選出 30 件作品進行設計稿複選。
ii. 設計稿複選
由縣政府與評審委員進行設計稿複選,針對創意、表現手法及市場性選出 10 件作品,進行後續商品開發。(上述件數將依實際評選情形作調整)
iii. 期中諮詢會議
設計稿評選入選者,針對設計稿評選階段給予的建議進行修正,並參與期中諮詢會議,會議中具質感且高量產可行性者得以繼續參加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諮詢。
iv. 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諮詢
以期中諮詢會議通過者為主,召開會議針對入選作品進行實體商品模型諮詢,質感精良且具高量產性者將補助開發獎勵金。

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規定事項
1. 繳交 1 : 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不能小於 60 X 60 X 60 (cm) 範圍內。
2.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中英文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簡報說明 (檔案格式為 ppt.檔)、作品照片 (2 張為限)、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3. 繳交產品企劃書,產品企劃書包含 A4 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 5 頁為限,總份數 5 份,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

注意事項
1. 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請自行提供可容納模型的紙箱或海報筒等並包裝完善。
2. 審查模型作品須於寄送或親送模型至台北市內湖區文德路 38 號 4 樓,請註明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工作小組收即可。

徵件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建設處
執行團隊:霓光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聯絡人:張小姐
連絡電話:02-26599606
聯絡傳真:02-26598830
聯絡Email:joy_chang@light-whisper.com
*如有任何未盡事宜請再與聯絡人聯繫詢問,謝謝。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26519&path=4441&LanguageType=1

2014年3月7日 星期五

2014 新北市紀錄片獎

 




主旨:
鼓勵紀錄片導演持續創作,提供紀錄片導演及影視相關科系學生參與紀錄片創作之舞台,以形塑當代多元觀點,打造新北市成為全民紀錄片城市。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執行單位:威肯公共關係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徵件主題:
題目自訂,惟應以「感動,無所不在!」為概念發想,但不得涉及特定商業宣傳。

報名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完全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但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者,並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關製作經驗。
(二) 應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並以導演為報名人,不得以公司行號名義報名,如涉獎金發給,亦以報名人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如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 1 序位者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並應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
(三) 每位導演參賽影片數量不限。

參賽影片規範:
(一) 影片類型:紀錄片
(二) 製作規格:HDV 以上規格,使用外接麥克風收音。
(三) 影片長度:長度不限,惟不得少於 15 分鐘,進入決審階段影片需剪輯成 15 分鐘或 30 分鐘電視播出版本 (不得超過 30 分鐘),供決選評審評選及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四) 參賽影片可處於企劃或拍攝階段,但已公開發表之影片不得參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影片參賽資格。

評審方式及標準:
採初審、公開審片、監製工作坊及決審 4 階段進行:
(一)第 1 階段 - 初審:
1.影片拍攝企劃案及片花徵集期間:103 年 2 月 23 日至 103 年 3 月 31 日止。
2.於4月上旬辦理初審,邀請 3 至 5 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以書面方式由所徵得案件選出至多 20 件為入選影片,進入複審。俟於 4 月 8 日上午 11 時前公告入圍名單於活動官方部落格及臉書,並個別通知入圍者。
3.評審標準:企劃完整度、企劃案執行可能性、主題切合度、團隊資/經歷
(二)第 2 階段 - 公開審片:
1.於 103 年 4 月 16 日、17 日於「府中 15 - 新北市紀錄片放映院」(地點暫定) 辦理公開審片,邀請5至7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參賽者須至現場向評審團解說企劃案及創作理念,經公開交叉問答後,評審團由至多 20 部入選影片選出至多 10 部優選影片,進入監製工作坊。
2.入選公開審片階段之報名影片,每組有 10 分鐘之提案時間 (包含片花播放) 及 15 分鐘評審問答時間。
3.4 月 17 日公開審片結束後逕為辦理公開審片結果記者會並現場公布優選影片入圍名單,並選定所屬監製,正式進入監製工作坊製作影片。
4.凡最終入圍 10 部影片之導演或製作團隊,須參與 4 月 18 日所舉行之小型工作坊。
5.評審標準:提案表達能力、交叉應答表現,並統合初審與公開審片分數作為本階段評審結果
(三)監製工作坊:
1.委請 3 至 5 位專業紀錄片監製 (製片或導演) 指導優選影片後續拍攝,每部並可獲新臺幣 33 萬元之拍攝獎金。
2.工作坊時間為公開審片記者會起至 103 年 9 月 15 日止,並於 9 月 15 日前完成影片並繳交,進行決審。
(四)第 3 階段 - 決審:
1.於 103 年 9 月下旬辦理決審,邀請5至7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依序選出前 3 名,並辦理頒獎典禮,時間另行公布。
2.評審標準:企劃執行完整度、故事敘事創意、未來發展潛力、專業能力表現

獎勵辦法:
(一)通過公開審片之優選影片,每部可獲新臺幣 33 萬元之拍攝獎金,分 2 期發放:
1.第 1 期於確定優選名單後,依主辦單位法定程序發放新臺幣 20 萬元。
2.第 2 期於影片完成,確認無待解決事項後,依主辦單位法定程序發放新臺幣 13 萬元。
(二)通過決審之前 3 名影片:
1.第 1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2.第 2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8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3.第 3 名:1 名,獲獎金新臺幣 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版權及授權:
(一)本競賽所有影片之版權歸導演所有。
(二)通過公開審片之優選以上影片須授權主辦單位無償進行下列使用:
1.提供 3 至 5 分鐘影像供主辦單位於有限範圍內重製,以利本系列活動宣傳之用。
2.提供 15 分鐘或 30 分鐘電視播出版本 (不得超過 30 分鐘),供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3.納入新北市影音資料館藏供非商業性之館內借閱。
(三)授權同意書另由主辦單位與各優選以上影片參賽者訂定。

報名及送件方式:
(一)報名表請至「2014 新北市紀錄片系列活動」官方部落格下載。
(二)期間:103 年 2 月 23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每日 (不含例假日) 9 時至 17 時,親送或以掛號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送件地址:10051 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 7 號 3 樓之 3「2014 新北市紀錄片獎徵件小組」收
(四)洽詢電話:(02)2397-0378 #122 張小姐
(五)E-mail: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六)應備文件:
1.報名表,含同意書。
2.提案企劃書 1 式 8 份,需包含下列項目:
(1)創作緣起與宗旨。
(2)影片主題說明。
(3)故事內容大綱。
(4)被拍攝對象、場景與事件簡介。
(5)拍攝進度表及預算。
(6)相關調查、新聞資料、被拍攝對象等資料、圖片。
(7)導演、工作團隊介紹。
(8)過去影像作品文字說明。
3.企劃案影片之 2 分鐘以內片花 DVD 1 片,需以 avi 或 wmv 格式儲存於光碟中,並將影片片花自行加密上傳至 Youtube,影片片花連結與密 碼E-mail 至 newtaipeicitydoc@gmail.com
4.自行剪接 3 分鐘內之導演影像作品精華 DVD 1 片,需以 avi 或 wmv 格式儲存於光碟中。

附則:
(一)影片需為原創性,參賽者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與參賽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發生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獎座及獎狀。
(二)各評審階段若經評審團認定該階段之企劃案或影片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
(三)參賽影片中若有適合題材將協助參與國際性紀錄片徵件活動。
(四)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者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並應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統一由第1序位報名人領取獎金。
(五)參賽相關報名資料及影片不論入選、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六)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七)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規定。

活動網站:http://newtaipeicitydoc.pixnet.net/blog

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2014「書信傳愛」卡片設計徵選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愛家文化事業基金會
合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華書慈善基金會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一、活動緣起
聯合國曾說「家庭是組成社會最小的單位,因此值得特別關注」,並於 1993 年宣布從 1994 年起每年 5 月 15 日為「國際家庭日」。因著對「家庭幸福」的重視,我們將響應舉辦《書信傳愛》系列活動,邀請大專院校生及各界社會人士一同參與,我們將用您對愛與家庭的熱情創作,化作實體的活動卡片,讓全台家庭以親筆寫信的方式,向家人傳遞愛與感謝,並因此建立友善的溝通橋樑。

二、甄選內容
能夠傳遞「表達愛,建立溝通」,呼應國際家庭日的溫暖、創新、創意的圖樣。入選圖樣將由主、合辦單位印製於實體卡片上,搭配《書信傳愛》活動發行。

三、徵選對象
全台大專院校生、及各界社會人士

四、活動獎項
優選者:一名,獨獲新台幣 1 萬元獎金
佳作者:十名,各獲新台幣 1,000 元獎金
入圍者:數名,各獲活動感謝獎狀乙枚

五、設計規格
《書信傳愛》實體卡片之展開尺寸為 210mm * 297mm;參選人之創作圖樣將被印製在實體卡片上,創作圖樣之最大範圍以 210mm * 99mm 為限;創作方式不限,但須備電子檔,解析度至少 300 pixels/inch。

六、投稿辦法
1. 依上述創作設計範圍完成設計後並於收件截止前繳交下列物件:
a.設計稿電子檔光碟 1 份:請同時提供 CS5 以下版本之 AI 檔與 JEPG 檔兩種格式。以作者為檔名,燒錄於同一份光碟內,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
b.報名表 1 份:表內之設計理念說明,以 200 字以內,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c.著作權授權書 1 份:由參選人親自簽章並填妥相關資料。
2. 缺少上述中任一份文件或任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

七、收件時間 / 方式
收件截止自活動公告起至 10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6 時止
收件方式:
‧郵寄投稿者: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68 號 6 樓之 1 」並註明「愛家基金會書信傳愛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非國定假日,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
以上方式,逾期皆不予受理。

八、評選方式
1.由主、合辦單位成評審小組,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2.評選將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3.得獎與入圍作品除予公布在本活動網站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另擇期在公開場合中輸出展覽並頒獎。

九、注意事項
1.參加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
2.圖樣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 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3.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4.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5.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6.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與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8.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9.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10.得獎者不得要求折讓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11.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 7 點,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再依第 13 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12.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13.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活動官網以獲取最新訊息。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family.org.tw/index.php?module=news&mn=1&f=content&id=70

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濕地標章設計」徵選

 




壹、活動宗旨
臺灣的濕地種類豐富有沙洲、潟湖、沼澤和海埔地等海岸濕地及內陸濕地等多樣性類型,具有穩定糧食生產、供給乾淨水源,兼具文化、歷史、科學、遊憩等多面向使用價值,在整體國土生態系統上具有重要的意義與地位。為保護復育我國濕地環境,落實「濕地保育法」及推廣濕地生物多樣性及濕地明智利用觀念,本徵選比賽活動廣邀社會各界參與濕地標章識別系統設計,設計成果將作為後續濕地生產、永續旅遊、觀光休閒、教育推廣等濕地友善產業及事業之認證,以及政府推動濕地保育識別形象使用,達到濕地保育的目的。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協辦單位:中華平面設計協會
受託單位:取絕設計有限公司

參、活動時間及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 103 年 3 月 14 日(五)下午五點整(以網頁系統時間為準)止,一律採線上報名及繳件(請至活動網頁www.wetland.tw)。入圍者須提供作品原始檔案光碟乙式三份予本活動受託單位。

肆、參賽資格、件數及費用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共同參與,可同時參賽多件作品,惟每件參賽作品皆須各別進行報名程序;另團體參賽者,須指定代表人及填妥參賽者名單報名之。本活動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賽。

伍、設計要點
一、應表達濕地意像及下列之一內涵:
(一)明智利用精神(生態、生活、生產均衡):濕地與人類的經濟生產、日常生活與社會文化關係密切,例如濕地提供農漁生產、旅遊及休憩活動、環境教育、宗教文化等功能。
(二)濕地保育國際精神與國內之連結:國際社會自西元 1971 年於伊朗拉姆薩簽署國際濕地公約(Ramsar Convention),透過國際合作進而保育與合理利用濕地。我國亦延續其精神推動國內濕地保育制度及行動。
(三)政府、學術、非政府組織與社區的合作精神:濕地保育必須橫跨各部門及知識領域共同攜手合作方能健全管理體制,產生整合性行動作為。
二、濕地標章應簡潔有力,富有創意且應用延伸性廣,以利日後推廣濕地保育及推廣環境教育為目標。
三、濕地標章中英文標準字應為「重要濕地」及「Wetland of Importance」,不可自行新增或修減字樣。並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且適用於海報、手冊、折頁、工作證、網頁等相關用途及各項活動之宣傳。

陸、繳件規定及作品規格
一、全彩濕地標章(含中、英文字體)不可超過三色。
二、請依作品規範規定執行,並標註 CMYK 與 RGB 標準色樣,繳件內容說明如下:
(一)全彩濕地標章設計;
(二)單色濕地標章設計;
(三)黑白/專用色系濕地標章設計;
(四)中、英文標準字體;
(五)應用物模擬圖;
(六)濕地標章設計設計理念;
(七)色彩配置說明 300 字以內。
三、作品上傳僅接受 jpg. 格式及檔案容量 2MB 以下之圖檔。
四、本徵件活動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繳件。
※若非按指定格式製作不予計分

柒、活動時程及評選
一、評選團及評分標準:將邀請臺灣中華平面設計協會資深會員擔任本活動評選委員,以專業觀點評選之,評分標準說明入下:
﹝一﹞主題意象契合性 40%
﹝二﹞創意與整體造型 30%
﹝三﹞色彩配置規劃  20%
﹝四﹞機能應用性   10%
二、初選:由評選團評分﹝評分佔比 100%﹞,由參賽件數擇五件入圍複選。預計 103 年 3 月 20 日﹝四﹞公告於「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http://wetland-tw.tcd.gov.tw﹞」網站之最新消息及活動網頁﹝www.wetland.tw﹞。
三、網路票選:於 103 年 3 月 20 日﹝四﹞至 3 月 30 日止﹝日﹞結束前﹝以網頁系統時間為準﹞進行網路票選,每人每日投票乙次,不限資格,如經查使用不正當手段進行灌票行為將不列入票數計算。
四、複選:分別由評選團評分﹝評分佔比 70%﹞及網路票選﹝評分佔比 30%﹞,選優勝 1 名及佳作 2 名。預計 103 年 4 月 15 日﹝二﹞公告於「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http://wetland-tw.tcd.gov.tw﹞」網站之最新消息及活動網頁﹝www.wetland.tw﹞。
五、頒獎:另行通知。

捌、獎項與獎金
一、優選:1 名,新臺幣 5 萬元整﹝含稅﹞及獎狀乙紙
二、佳作:2 名,各得新臺幣 6,000 元整﹝含稅﹞及獎狀乙紙
三、入圍:2 名,各得新臺幣 1,500 元整﹝含稅﹞及獎狀乙紙

玖、注意事項
一、若報名者不同意依據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完整之個人資料,則無法參加本活動。所有參加者保證提出之驗證資料為正確,如有假造,冒用、盜用第三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一、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國內、外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之作品,並嚴禁抄襲仿冒、摘錄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有其他違法之情事,違者經評定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繳獎金及獎狀外,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及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二、入圍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初選公告後,入圍者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主辦單位擁有授予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及廠商生產應用等之相關權利,不另致稿酬。
三、本活動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侵害他人隱私權、不雅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四、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新臺幣 2,000 元整者,須預先扣繳百分之 10 所得稅,得獎人應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辦理領獎作業。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領取獎金之權利。
五、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以最新法律條文為準。
六、若有不符或違反本簡章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七、參加者需詳閱且明白定同意接受本活動簡章之規範。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事情,主辦單位擁有解釋及裁定權。
八、主辦單位將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中止此活動權利;如有更動或未載明之事項,主辦單位另行於「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網站之最新消息及活動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

壹拾、活動網址及聯絡方式
濕地標章徵圖小組
wetland@jdg.com.tw
電話:(02) 2311-4498 分機 101

活動網站:http://www.wetland.tw

2014年1月25日 星期六

2014「魅‧力‧台北」ICON 創意設計大賽

 




主題名稱
魅‧力‧台北

設計概念
一個城市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於「魅力」,你可以透過創意與設計,把對台北豐沛的情感化成圖像,充份表達出台北多元的特色、文藝的氣息、智慧的城市與幸福的所在。
● 參賽者必須發揮創意,明確表達出「台北」的多元與特色。
● 作品須展現出「魅‧力‧台北」的重要概念。
● 第一名作品將應用在創意商品上。

活動文宣
時尚的潮流
多元的特色
溫暖的都市

競賽規則
鼓勵所有傑出的設計人與全台灣人民,深入了解台北文化與風情,以「魅力」為主題,做 ICON 創意設計大賽。在每一年新的開始,讓大眾有機會看到不同風貌的台北,也激勵大眾關心都市發展,創造城市與觀光產業榮景。設計理念與圖騰故事,輔以 300 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參賽資格
凡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人數組合及件數均不限,惟每一參賽作品均須個別填寫參賽報名表。
參賽報名表下載:http://www.brain.com.tw/adedm/2014Taipei/2014_application_form.pdf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評選制度
主辦單位先針對是否吻合設計主題過濾參賽作品。
《初審》
評選分為兩部分,分別為網路票選及評審評分,網路票選占比 (30%),評審評分占比 (70%),將加總評選出「魅‧力‧台北」ICON 創意設計前 15 名,初選入圍評選結果,將於 2014 年 3 月中公布。
網路票選:凡具有動腦網站會員資格者,皆可在活動網頁中投票。
評審評分:將邀集國內來自學界與業界具指標性的設計人士,以專業觀點,評選出最優秀的得獎作品。評審的專業性可提升整體競賽的多元視野,呼應競賽宗旨,並藉此促進設計專業人才間的創意交流。
◎評審團評分標準
● 創意發想 (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30%
● 美感設計 (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30%
● 主題契合 (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美學概念) 20%
● 應用延展性 (商業應用之潛力與市場成熟度、發展性) 20%
《決審》
針對評審初審結果的前 15 名隊伍,於決審競賽暨頒獎典禮當日,現場舉行商品展示競賽,並由評審委員依創意發想及現場專業表現,決選出前三名。
◎評審團評分標準
● 策略創意 (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及可執行之策略發展) 80%
● 提案技巧 (作品提案現場專業表現特色之技巧) 10%
● 時間控制 (現場提案時間控制程度) 10%

報名方式
〈步驟一〉
下載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
參賽報名表下載:http://www.brain.com.tw/adedm/2014Taipei/2014_application_form.pdf
〈步驟二〉
繳交原始檔:
填寫完〈步驟一〉的參賽報名表後,請將參賽作品原始檔 Mail 至 jocelynlin.brain@gmail.com,並將參賽作品彩色輸出 A3 大小一式三份,以提供評審評分用;於報名截止時間前 (以郵戳為憑),寄至 104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100 號 12 樓 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 2014「魅‧力‧台北」ICON 創意設計大賽 評選小組收。
● 所有參賽者皆須完成以上兩步驟方可有參賽資格。
● 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若該作品有重複投稿 (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賽)、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 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2014 / 02 / 28 (五) 午夜 23:59 止。

原始檔繳交說明
作品尺寸:A3,w42 x h29.7cm 以內。
繳交格式:
(1) 設計圖檔 .ai 檔。
(2).jpg 或 .pdf,解析度 300dpi。
※以上兩項皆須繳交,方可有參賽資格。
※通過初選之入圍者,將於決審競賽暨頒獎典禮當天,由參賽者實際製作成 T-shirt、馬克杯等合適的成品,事先找尋合適的模特兒或自我展示,並於頒獎典禮上進行商品展示競賽決選。

原始檔繳交方式
所有參賽者皆須填寫完〈步驟一〉的參賽報名表後,請將參賽作品原始檔 Mail 至 jocelynlin.brain@gmail.com,並將參賽作品彩色輸出 A3 大小一式三份,以提供評審評分用。
收件截止:即日起至 2014 / 02 / 28 (五) 午夜 23:59 止,以郵戳為憑。
交件地址:104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100 號 12 樓 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 2014「魅‧力‧台北」ICON 創意設計大賽 評選小組收

獎項說明
●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 銀獎一名:動腦雜誌 + 智庫一年期 (價值 5,700 元)、獎狀乙紙
● 銅獎一名:動腦雜誌 + 智庫半年期 (價值 2,800 元)、獎狀乙紙
● 入圍獎十二名:動腦雜誌半年期 (價值 750 元)、獎狀乙紙
※獎金單位:新台幣 (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高達新台幣 117,500 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比賽規範
1. 台灣變形蟲設計協會 (下稱「TADA」)、動腦雜誌社 (下稱「動腦」),將於【2014「魅‧力‧台北」ICON 創意設計大賽】(下稱「本活動」)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 TADA 和動腦請求查詢、複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 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
4.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5.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及後續之商業應用。(初選公告後,入圍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於 2014 / 03 / 17 (一) 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6. 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有使用他人圖像之參賽者,需事先主動告知,並需繳交原作者之使用授權同意書,在 2014 / 02 / 28 (五)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7.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初選公告後,入圍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於 2014 / 03 / 17 (一) 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8. 入圍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動腦雜誌編輯素材,並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
9. 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
10.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則不列入評選。
11.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brain.com.tw/adedm/2014Taipei/Default.html

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九族文化獎》之 2014 櫻花祭微電影徵選

 


徵選以九族文化村人文自然、櫻花、薰衣草和園區景觀為背景拍攝極短篇微電影創作,總獎金 / 獎品高達 25 萬元。

參加對象
1.不限國籍,不分年齡,男女老少均可參加,個人、團體皆可。
2.每人參賽作品件數不限,唯須分別填寫報名資料。

預約入園拍攝
入園拍攝採線上預約,須填寫完整預約入園拍攝單於拍攝日前 1 週寄至 wedding@nine.com.tw 申請,拍攝當日須持拍攝回覆單購票入園,並保留當日入園票根於退費時寄回。
(如未線上預約拍攝或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恕無法退費。)
(退費補助限額為入園 3 次,且每次入園皆須事前重新申請並填表單。)

入園拍攝報到
入園拍攝當日請攜帶證件至九族遊客服務中心換取攝影證,以利現場人員辨識身分,一隊一證即可。(請於當日離園前至九族遊客服務中心將攝影證歸還,如未換證,遭現場人員制止拍攝,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繳件方式
1.上傳影片至 Youtube (影片上傳帳號須為代表人),並至九族櫻花祭粉絲專頁 po 上影片連結,文字內容須有隊伍名稱、影片名稱、影片連結、200 字內影片構想。
2.影片分享完成後,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及微電影使用授權同意書 (須蓋私章)、參賽同意書 (須蓋私章),將資料填妥後連同作品光碟及入園票根,於 2014 / 4 / 7 (一) 前,以掛號郵寄至:55544 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金天巷 45 號「《九族文化獎》之 2014 櫻花祭微電影徵選 小組」收。(截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3.主辦單位收到繳件完整資料後,確認資料無誤,將寄發報名完成通知信件 (email),始完成完整報名程序符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不限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每組參賽者不限報名作品件數 (但每個作品須單獨上傳報名與填寫相關資料)。若為團隊參賽,團隊須推舉代表人簽屬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於報名時資料寄送檢附親簽正本及蓋私章,獎項寄送地址以代表人地址為主。若資料不齊或未能準時提交,本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退費方式
完成影片上傳後,將繳件資料、入園當日票根及入園拍攝申請時的資料完整郵寄至九族文化村申請退費,即可完成退費手續,將以申請單上之匯款帳號匯款退費。
(如未申請入園拍攝或未保留當日入園票根,恕無法退費。)

作品規格
1.影像:
(1)長度以 15 分鐘內為限。
(2)不限題材、媒材、內容與素材。
(3)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檔案格式以 MPG、MPEG、AVI、WMV、MOV 為限,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 720 X 480 dpi 以上。
2.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3.入圍影片將同步於活動網站、網路等平台播放。
4.作品應避免畫質模糊不清。
5.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聲音等皆需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取得授權,如有違反者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不負擔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評審
1.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依據評審主觀之美學觀點、客觀評比,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主辦單位公佈之評審結果為最終結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2.第一階段 2014 年 4 月 7 日 (一) 前將影片上傳至 youtube,分享至九族櫻花祭粉絲頁並將報名表及微電影使用授權同意書 (須蓋私章)、參賽同意書等資料填妥後連同作品光碟寄至九族文化村。
3.第二階段 2014 年 4 月 16 日於九族文化村公開評審獎項選岀金、銀、銅、創意獎分別給獎。
4.第三階段 201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0 點結算粉絲團影片按讚分享人數,並於下午5點於九族文化村粉絲團公佈人氣王得主。(Youtube 觀看次數 20% + FB 按讚人數占 20% + FB 分享人數占 60% = 人氣王)
5.第四階段 2014 年 5 月 1 日下午 5 點前公告得獎名單於九族文化村官網 www.nine.com.tw

獎勵內容
金牌獎 1 名:獎金 8 萬元,獎牌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10 張。
銀牌獎 1 名:獎金 3 萬元,獎牌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10 張。
銅牌獎 1 名:獎金 2 萬元,獎牌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10 張。
佳作獎 10 名:每人各獲得獎金 5 仟元,獎狀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6 張。
創意獎 1 名:獎金 1 萬元,獎狀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8 張。
人氣獎 1 名:獎金 8 仟元,獎狀乙只,九族文化村門票 10 張。
由代表人將影片上傳至 youtube 且分享至九族櫻花祭粉絲頁並繳交完整的繳件資料後,即可申請門票退費 (不含清潔費)。
※獲獎隊伍不重複,人氣獎將以此類推給獎。
※得獎獎金另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除所得稅 (主辦單位預扣代繳)。
※如無適當優秀作品,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
※得獎作品若為團隊創作,不論該團隊成員數,依獎勵辦法僅頒發獎牌或獎狀乙只。
※得獎獎金以開票方式與獎品一併寄至代表人收件地址,如是團隊報名,獎項分配由各團隊自行規劃。

備註
1.限從九族大門現場購票入場,其他套票或日月潭纜車購票之票劵都不適用於本活動,恕無法退費。(包含之前參與過九族舉辦之活動所贈送的免費票劵也不適用)
2.入園拍攝採線上預約,須填寫完整入園拍攝資料於拍攝日前 1 週寄至 wedding@nine.com.tw 申請,拍攝當日須持拍攝回覆單 (須繳回) 購票入園,影片上傳完畢後,憑入園拍攝申請時的資料退費,將當日入園票根保留寄回,並提供匯款資料,即可完成退費手續。(如未申請入園拍攝或未保留當日入園票根,恕無法退費。)
3.繳件時郵寄繳交完整資料
3-1.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微電影使用授權同意書乙份
3-2.參賽作品 DVD 或 VCD 光碟乙份,本活動參賽作品恕不退還(請參賽者自行備份)。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3.將上述表格與參賽作品光碟請以掛號郵寄至 55544 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金天巷 45 號「《九族文化獎》之 2014 櫻花祭微電影徵選 小組」收
4.智慧財產權
4-1.參賽者之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之版本,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經檢舉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等違反善良風俗等情事;若經查證違反屬實,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座及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名次不予遞補,如參賽作品因有侵權或違反前述規定涉有司法爭訟時,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時,參賽者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對因此所受之損害保保有向參賽者求償之權利。
4-2.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若有上述之情況,主辦單位或評選單位有權於發現涉及前述情形時篩除或取消該影片的參賽權利,不另行通知。
4-3.參賽者使用之音樂素材、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專利權、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有違反者將由創作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不負擔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5.入園拍攝事項
5-1.需維持場地原本之完整性,若場地之植栽、設施、建築因展示過程而發生毀損,需照價賠償
5-2.電力、水源、人力等資源請自行準備,另外拍攝以不影響遊客為主。
5-3.拍攝時間以園區營業時間為主,恕不開放營業時間外之時間拍攝。
6.主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亦無退回義務。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可由評選單位決議從缺。
7.參賽之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還,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相關網路平台上。
8.主辦單位規定參賽作品必須由代表人上傳至 Youtube,並 po 至九族櫻花祭粉絲頁,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損失或上傳失敗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9.影片上傳者務必為文件簽章之代表人,非代表人上傳之影片,一概不受理報名。
10.參賽作品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主辦單位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1.參加者保證所有報名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12.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參賽者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3.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達新台幣 13333 元(含),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
14.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15.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佈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nine.com.tw/webc/html/download/index.aspx?kind=2

2013-14 花東縱谷最美麗攝影作品比賽

 




一、宗旨
花東縱谷縱貫花蓮、台東兩縣,為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的狹長谷地,加上花蓮溪、秀姑巒溪和卑南溪 3 大水系構成綿密的網路,因而形成了峽谷、瀑布、曲流、河階、沖積扇、斷層及惡地等不同的地質地形。另,沿省道台 9 線的綠色走廊,到處充滿果園、茶園、稻田、牧場、金針花田、油菜花田等景觀,如此不同的自然人文景觀,造就縱谷擁有饒富的觀光遊憩資源。為將花東縱谷最美麗的景色,留下永恒的印記,規劃辦理「2013-14 花東縱谷最美麗攝影作品比賽」活動,期透過活動的舉辦,邀您前來花東縱谷體驗縱谷魅力風情及拍攝最美麗的作品,評審出最具花東縱谷特色、最美麗的照片,以出版專輯、文宣品及本處官網露出等方式,行銷最美麗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承辦單位:花青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攝影家手札、更生日報、東方報、洄瀾有限電視公司、中國廣播公司、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中華北青攝影學會、FAI攝影俱樂部、洄瀾好攝同學會、金門縣攝影藝術聯盟、中華攝影報、中國攝影學會、台灣攝影學會、台北攝影學會、新北市攝影學會、基隆攝影學會、大地攝影研究會、桃園縣攝影學會、台灣大型相機創作學會、新竹縣攝影學會、苗栗縣攝影學會、台中市攝影學會、台灣旅遊攝影學會、彰化縣攝影學會、南投縣攝影學會、雲林縣攝影學會、嘉義縣攝影學會、台南市攝影學會、高雄市攝影學會、高市高縣攝影學會、屏東縣攝影學會、東海岸攝影學會、台東縣攝影學會、宜蘭縣攝影學會、花蓮縣攝影學會、花蓮洄瀾攝影學會、花蓮人人攝影學會、花蓮得意攝影俱樂部、中堅攝影學會、聯藝攝影雜誌、世理雜誌出版公司。

三、參賽資格
凡年滿 20 歲以上,所有攝影愛好者均歡迎參加。

四、攝影範圍
轄區範圍北起木瓜溪南側,南到台東市都市計畫區以北 (即卑南鄉界),東自台 9 線目視所及海岸山脈第 1 條山稜線,西至台 9 線目視所及中央山脈第1條山稜線,另包括木瓜溪沿岸至龍澗 地區及南橫至利稻之台 20 線公路沿線。南北長達 158 公里,面積達 138,368 公頃,縱跨花蓮縣的秀林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萬榮鄉、瑞穗鄉、卓溪鄉、玉里鎮、富里鄉以及台東縣的池上鄉、關山鎮、鹿野鄉、海端鄉、卑南鄉、延平鄉等 15 個鄉鎮。

五、參賽組別:分為 A 組、B 組、C 組
A 組:最美麗的稻田景觀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轄區內稻田景觀。
B 組:最美麗的花海景觀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轄區內花海景觀。
C 組:最美麗的山川大地景觀組: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內拍攝所及,或於轄區外拍攝及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內山川大地景觀。
※每件參賽作品限勾選 1 組。

六、參賽作品規則
(一)參賽作品原則為 1,000 萬畫素以上之數位作品。
(二)參賽作品一律沖印為長邊 12 英吋,短邊不限 (全放) 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參賽作品請自行清除髒點。惟不得註記任何符號、裝裱、護貝、留白邊、彩繪、疊片、刪修背景或使用影像軟體做任何合成影像處理。
(三)每位參賽者參賽組別不限,參賽作品亦不限件數,每件作品均需附參賽表,若未附者即失去參賽資格。參賽表請確實填寫貼於作品背面,務必填寫完整並註明參賽組別 (每件作品限勾選 1 組,未勾選或勾選 2 組或以上者,由主辦單位擇定之,不得異議)。
(四)每件作品之參賽表應詳細填寫完整,尤其通訊地址要清楚,以利本主辦單位寄送得獎等相關通知書,並維護自己權益。
(五)每位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告,並經主辦單位以雙掛號寄送得獎通知書寄達日起 15 日內,繳交每件得獎作品之原始檔光碟及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請於官網中下載列印使用或自行影印使用)。(繳交之光碟中須有參賽得獎作品之原始檔及 JPG 檔兩種檔案,檔案必須保留原始 EXIF 檔案資訊,原始檔應有拍攝日期,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每位得獎者應將其得獎作品依不同組別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 逾期未繳或內容不符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名次不予遞補。
(六)每件得獎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攝影組別、題名、作者 (例如:A/金黃稻田/王○○);並與該作品參賽表所填資料相符。
(七)凡參賽作品恕不予主動退件,敬請見諒。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或親自取回,並於 10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取件;惟得獎作品恕不退件。

七、拍攝期間
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103 年 9 月 15 日期間拍攝者。

八、收件期間
自民國 103 年 9 月 16 日至民國 103 年 9 月 30 日下午 5 時止(參賽作品應以掛號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或於收件期間內親送至「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2013-14 花東縱谷最美麗攝影作品比賽」。
‧參賽照片請妥為郵寄並切勿摺疊,若因包裝不妥造成郵寄摺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九、收件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遊憩課收
(97844 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 17 鄰興鶴路二段 168 號)

十、評審辦法
分二階段評審,第一階段初審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並邀請花東地區之協辦單位組成初審小組進行參賽作品資格審查,第二階段複審邀請攝影領域相關之專家、學者及主辦單位派 1 至 2 人成立 11 人或以上評審委員會執行評審,評審日期與時間另行公佈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

十一、得獎公佈
預計於民國 103 年 11 月初公佈評審結果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並由主辦單位以專函 (雙掛號) 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二、頒獎時間及地點
另行公佈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並由主辦單位專函(雙掛號)通知得獎者。

十三、獎項:總獎金共 113 萬 4,000 元整
分為「最美麗的稻田景觀組」、「最美麗的花海景觀組」、「最美麗的山川大地景觀組」3個組別,每組評審出 60 件最美麗的照片,總計 180 件,各組獎項名次及獎金如下:
1.金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及獎牌一只。
2.銀牌獎 2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及獎牌一只。
3.銅牌獎 3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2 萬元及獎牌一只。
4.優等獎 10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8,000 元及獎牌一只。
5.佳作獎 10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牌一只。
6.入選獎 34 名:每件獎金新台幣 2,000 元及獎狀一紙。

十四、活動簡章索取
(一)請至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http://www.erv-nsa.gov.tw」下載活動簡章、參賽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資料。
(二)洽詢電話:03-8875 306 #664,傳真:03-8875 358

十五、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應符合參賽作品規則等相關規定,且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賽者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不得重製、翻拍、拷貝、抄襲、合成作品,並未曾公開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活動中獲獎者,若有違反者,即失其參賽權;若已得獎者,經查證有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牌 (狀),獎項名次不予遞補,並於本處官網公告之;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得獎作品及原稿原始檔、輸出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惟作者(攝影者)本人保留其著作人格權。
(三)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委員會評審標準,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獎項名次得從缺。
(四)每位參賽者於每一組之金、銀、銅牌獎項,僅限得 1 件 (以獎項高者為之)。
(五)空拍作品僅限拍照者一人得獎。
(六)得獎者得獎總獎金,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若納稅義務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七)參賽表資料務必請參賽者詳實以正楷填寫,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以維護權益。
(八)活動期間若遇災變、意外等不可抗力之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請至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網站查詢。
(十)參賽者請尊重評審委員會之評審結果,除有違法或不符簡章規定事項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主辦單位員工、承辦單位之工作人員及初審、複審之評審委員不得參賽。
(十二)歡迎承辦單位及各協辦單位推荐攝影領域之專家學者,由主辦單位聘請並組成 11 人或以上之評審委員會。
(十三)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rv-nsa.gov.tw/user/Article.aspx?Lang=1&SNo=03008025

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第 1 屆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

 


一、活動目的:
為了讓全國喜愛插畫創作的朋友們能夠更多元創作,特與知名插畫繪製軟體 Painter 之設計公司 Corel 科立爾數位科技共同舉辦「第 1 屆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並吸引更多創作族群參與,讓更多喜愛創作或熱衷數位藝術的朋友能更多展演的舞台。

二、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braVod 元暢科技、Corel 科立爾數位科技
指導單位: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巨匠電腦、松崗資產、博碩文化、CWT 台灣同人誌、FIITO 圖誌、domiso 康銳科技、綠地設計
合作單位:全國各大專院校、高中職暨國中、各地縣市政府文化單位

三、參賽類別 / 分組類別:
以電腦繪圖創作 (不含圖像影音等合成作品),運用豐富的想像力創造出最佳作品,主題內容可自由創作。
.大專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高 (國) 中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社會組
..金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5,000 元、繪圖板 AGT-208A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銀賞 X 1:獎狀乙張、獎金 3,000 元、繪圖板 AGT-208J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優選 X 2: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繪圖板 AGT-195 乙套、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特別獎
..最佳構圖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最佳創意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評審青睞 X 1:獎狀乙張、獎金 1,000 元、Painter X3 中文版乙套
※得獎者並有機會成為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及 domiso 康銳科技創作團隊簽約成為專屬畫家!

四、參加資格:
高 (國) 中、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報名以個人為單位,不得以商業社團、企業等團體方式報名創作,每人每組投稿最多兩幅作品,僅限報名單一組別,作品不得跨組報名。
※本活動報名“僅適用”於居住台灣地區之居民(含台灣本島、金馬澎湖等外島地區)。

五、作品規格及規範:
橫直不拘,畫作尺寸 A4 (210 X 297mm,300dpi) JPG 圖檔,並避免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法律規定。

六、參賽及評審方式:
1.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講師組成評審團隊,得獎作品由評審評定遴選。
評審團組員:賴有賢老師、劉明昆老師、邱威龍老師、王惠汶老師、康寧護專藍靜義老師、CWT 台灣同人誌股份有限公司鄭總經理、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產品經理裴有恆、元暢科技柯總經理、Corel 亞洲區何代表...等
2.參賽作品評分:
.主題 + 創意:40%
.構圖:30%
.技巧:30%
3.請先前往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表填寫,參賽作品檔名為:日期-參加者姓名-組別-作品名稱 .zip 或 rar 檔案
(範例:1231-米卡莎-社會組-進擊的巨人.zip),參考以下三種方式完成作品報名,完成後請前往活動頁面填寫線上通知單:(詳細說明請見 報名方式)
◎光碟方式掛號寄送
請將報名文件 (*.doc) 以及參賽作品以壓縮檔合併燒綠於光碟片,並以掛號方式寄送至 320 桃園縣中壢市王子街 41 號 元暢科技 -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收,電話 03-4911768;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檔案上傳
請將作品連同報名文件合併壓縮檔上傳網路空間,上傳完成後前往活動網站填寫通知單,並將該檔案分享URL複製貼於通知單中。
◎電郵傳檔 (檔案請勿超過 10MB)
請將作品連同報名文件合併壓縮檔,以 E-MAIL 寄送至 bravodtaiwan@gmail.com
4.活動時間:
102 年 11 月 20 日至 103 年 2 月 20 日止
稿件於 103 年 2 月 20 日 (含) 前完成報名寄送、上傳(以郵戳/檔案上傳日為憑)
5.所有資料審查後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6.作品不得以其他圖像作品以電腦、手機軟體合成修改,若經主辦單位查證發現,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取消決審資格。
7.網路上傳寄送者,為避免截止日資訊擁塞,請於 103 年 2 月 20 日 (含) 前完成並來信通知,並收到主辦單位回覆確認方完成報名程序。
8.評審結果將於 103 年 3 月 5 日中午 12 時於活動網頁公告,並統一發送 mail 通知得獎者。

七、得獎之作品將於網頁張貼,作品之所有權仍屬創作者所有,如典藏收編印製將由主辦單位聯繫並取得授權,如該作品內容涉及影響風俗或侵權等危害智慧財產權之可能,將無條件撤除得將資格與獎項,且得獎者不不得拒絕及異議。

八、頒獎典禮:
頒獎暫訂於 103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活動地點桃園縣中壢市 (暫)

九、活賽日程表:
.活動開始:102 / 11 / 20
.收件截止:103 / 2 / 20
.評審開始:103 / 2 / 25 ~
.得獎公告:103 / 3 / 5
.得獎聯繫:103 / 3 / 6 ~ 11
.頒獎典禮:103 / 3 / 15

十、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規格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不參與評選。
2.有下列情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抄襲他人作品、他人代筆者、冒名頂替或以電腦、手機軟體修改初審圖檔者。
.作品曾參加國內外競賽公開之作品,或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等,等任何媒體公開或發表出版。
.若發現得獎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臨摹、抄襲、電腦修圖等情事,經證實確鑿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已領獎項(金)外,並公告之。
.若參賽組別未達 20 件作品,主辦單位有權決定金、銀獎項從缺。

十一、頒獎注意事項:
1.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如遇產品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2.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各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活動時,請先詳閱相關活動條例規範,即同意接受活動之各項規範,如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及政府法令之行為,活動單位得與取消其作品及創作人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法律權利。
3.依據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之得獎獎額達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時,活動主辦單位應依稅法規定代扣 10% 之稅款。「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但「全年給付所得金額」超過 1,000 元者,仍須申報所得。
4.為保護得獎者隱私,僅公佈部分得獎者資訊 (姓名、筆名、作品名稱) 於 braVo! Coreal 電匯創作達人賽官方網站。活動單位將會主動以e-mail與得獎者聯絡,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活動單位。
5.領獎與棄權: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及頒獎與會確認,並提供活動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資料不符,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參閱得獎通知相關文件說明

十二、除上述注意事項,請參照各活動說明與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十三、主辦單位窗口及聯絡方式:活動過程如有任何疑問,與活動單位聯絡
320 桃園縣中壢市王子街 41 號
元暢科技 - braVo! Corel 電繪達人創作賽 收
連絡電話 (03)4911-768
傳真 (03)4911-767
或可 MAIL 您的問題至 service@bravod.com / 主旨:電繪達人賽-您的姓名

活動網站:http://www.bravod.com/2014bravo/htm/2014_news.html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米力臺灣‧穀舞人生」微電影徵件活動

 


一、活動目的
為增進社會大眾對於米食文化之關注並推廣米食文化與教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別舉辦「米力臺灣‧穀舞人生」微電影徵件比賽活動,影片須以「米食」為主題製作,如:米食、米飯料理、米籽條、碗粿、米蛋糕...等,拍攝內容及表現手法不限,期望透過最有創意、最感動人心、最與「米」生活相關的微電影,讓大家分享及了解臺灣米食之美,藉以推廣臺灣米食化及帶動米食消費。

二、活動時間
(一)收件時間:自 2013 年 9 月 24 日 (二) 10:00 至同年 11 月 30 日 (六) 23:59 止。
(二)Facebook 粉絲團人氣票選期間:自 2013 年 9 月 24 日 (二) 10:00 至同年 12 月 6 日 (六) 24:00 止。
(三)得獎名單公布:2013 年 12 月 13 日 (五) 公布於「2013 臺灣米博覽會」活動官網及 Facebook 粉絲團上。
(四)頒獎典禮:2013 年 12 月 18 日 (三) 10:00。

三、參加對象
(一)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不限年齡、居住地,皆可報名參加,報名方式不限個人或團體,倘以團體報名者每組至多 5 人 (評選將不分個人或團體)。
(二)同一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同一件參賽作品不論以團體或個人報名,僅限報名一次,不同作品以不重覆手法可多件參賽,且以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為限,請勿提交與本活動主題無關內容之作品。

四、收件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
(一)將符合「參賽影片作品規範」之參賽影片上傳至 YouTube 影音平台 (詳細上傳規格限制及方式,請參見 YouTube),參賽作品上傳名稱需以「米力臺灣‧穀舞人生 - 參賽作品名稱」方式命名(範例:「米力臺灣‧穀舞人生 - 最有力量的一口飯」)。
(二)請至「2013 台灣米博覽會」活動網站 (網址:http://www.2013taiwanrice.com.tw),填寫報名資料、同意授權,並附上參賽影片 YouTube 連結網址,即完成報名作業與作品繳件。
(三)參賽者之參賽資格經審核小組審核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進入評選名單,如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不退還,並取消參賽資格。
(四)若僅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但未同意授權或未附上參賽影片連結網址,即視為參賽資格不符。另參賽者須保留參賽影片之原始檔,若該參賽作品得獎,則須於主辦單位通知繳交期限內,提交獲獎之參賽影片原始檔予主辦單位,倘若該檔案逾期提交或不願提交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五)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符合資格之報名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張貼於 Facebook「米力臺灣‧穀舞人生」的粉絲頁上公開開放投票。參賽者請勿自行張貼於粉絲團上,違者將以刪除貼文方式處理且該則貼文按讚數不列入分數計算。

五、參賽影片作品規範:
(一)影片主題:影片形式、主題與表現手法不限,惟影片內容須具完整劇情,且以「米食」為主題,期望透過參賽者的鏡頭與文字,發現更多臺灣米食之美,並藉由影音紀錄的創作,呈現臺灣人與在地米食文化的感動故事及經驗分享。
(二)影片長度限制:影片時間需達 5 分鐘以上,倘影片時間未達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影片格式:限定為 AVI、WMV 或 MPEG 格式及 16:9 的影片 (建議使用 1920 x 1080)。
(四)著作權同意授權:參賽者同意一經報名之參賽作品,即授權同意主辦單位可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出、公開演出、散布、發行、分發、廣告、放映、廣播以及網際網路傳播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的公開播送權利等。

六、評分標準
將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評比總分為 100 分,將以總分轉序位的方式進行評選。評分標準以「主題切合度」、「劇情內容」、「創意表現手法」、「影像品質」及「Facebook 粉絲團人氣票選」等五項指標作為評審依據:
(一)創意表現手法:佔 30%,評比指標包含,運鏡角度、拍攝手法、剪輯手法、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等。
(二)劇情內容:佔 25%,評比指標包含,劇情結構具有邏輯,劇情內容具可觀性、可推廣流通性、創意巧思、深入淺出、引人注目等。
(三)主題切合度:佔 20%,評比指標包含,參賽影片主題與米食、米食相關製品之切合度。
(四)影像品質:佔 10%,評比指標包含,影片畫面呈現品質、清晰度及畫面質感等。
(五)Facebook 粉絲團人氣票選:佔 15%,計算方法為「該件作品按讚數」除以「所有參賽作品按讚數總合」乘以 100 分,再乘以 15%,即為本項目得分。
五項指標分數加總後計算出總分,總分高者則序位低,所有評審序位加總後最低者為金獎,次低者為銀獎,第三低者為銅獎。若遇序位相同者,則總分高者勝出,總分再相同者,則以指標分數佔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勝出,以此類推。

七、獎項說明及領獎規定
(一)獎項說明:
1.金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20,000 元整。
2.銀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
3.銅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
4.Facebook 粉絲團人氣票選票數總和前5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
(二)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身分證影本、收據、領獎單等)及獲獎影片原始檔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需扣繳 10% 所得稅。
2.活動中獎之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影片作品得以真實姓名或筆名於 YouTube 發表,但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及參賽。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片名、長度、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並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參賽者個人資料利用期間:自所有參賽者授權參與活動起始之日起至領獎作業辦理完成截止,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為報名及領獎作業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三)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所呈現之內容、影像、音樂等相關影片內容物,禁止仿冒抄襲、侵犯他人著作權、肖像權之情事,禁止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人身攻擊、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進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作品等情事,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主辦單位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機關之一切損失,主辦機關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六)所有參與投稿影片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報名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加者同意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於報名完成後即視同全部轉讓主辦機關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含網路),或製成光碟、書冊、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影片內容和文章內容及相關媒體播放展示。
(七)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機關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恕不退回。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並以網站最新公告為主。
(九)報名者對報名事項有任何疑義,請上活動網站查詢或洽活動承辦小組聯絡人劉小姐 2013taiwanrice@gmail.com,服務專線:(02)2371-2998 #203,傳真號碼:(02)2371-8733。

活動網站:http://www.2013taiwanrice.com.tw/detail.php

2013“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

 




活動內容:
為推廣台灣鐘錶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提升國內大專院校及台灣設計人才對鐘錶產業興趣,舉辦“錶現創意”鐘錶設計大賞,以培育新一代鐘錶設計師。

主辦單位:
台灣區鐘錶工業同業公會

獎項辦法:
◎學生組共 10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3.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 + 造星計畫簽約,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2.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1.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佳作五名│新台幣五仟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5,000 元),獎牌乙面
◎社會組共 15 萬
首獎一名│新台幣 7 萬元+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5,000 元),獎牌乙面
貳獎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2,000 元),獎牌乙面
叁獎一名│新台幣 3 萬元 + 經典錶款 (約市值 10,000 元),獎牌乙面
◎網路人氣票選前五名,人氣錶款一只

參加資格:
◎學生組:國內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擁有台灣國籍在海外大專院校就讀之學生。團體、個人報名皆可。
◎社會組:擁有台灣國籍對設計有興趣之一般社會民眾。

提供作品:
1.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就自行設計理念之鐘錶特點、創意略作說明。
2.創意圖│依個人創意自行設計。創意圖比例 1:1 繪製,須包含以下三圖:
a.情境圖 A4,300dpi
b.三視圖 A4,300dpi 附尺寸與材質標示
c.創意手稿 A4,300dpi

評選流程方案:
初審:由“錶現創意”評審團依學生組與社會組進行評選,通過之作品可進入決選與網路票選階段。
網路人氣票選:通過初審所有作品 po 在網路選票專區進行網路人氣作品票選。
決賽:通過初選作品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交予評審委員會參與決選。

評審標準:
‧創意   30%
‧實用性  30%
‧整體造型 20%
‧色彩配置 10%
‧作品設計特點說明書 10%

活動時間:
2013 年 09 月 20 日:開始徵稿
2013 年 11 月 20 日:徵稿截止
2013 年 11 月 24 日:初選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佈初選結果
2013 年 11 月 28 日:網路人氣作品票選開始
2013 年 11 月 30 日:決選
2013 年 12 月 05 日:公佈決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0 日:公佈網路人氣作品票選結果
2013 年 12 月 15 日:頒獎典禮

報名方式:
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作品以電子郵件寄至 twciatwn01@gmail.com,連絡電話:(02)2567-9494

附註:
1.凡得獎作品其作品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2.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理事長任召集人,聘請國際知名鐘表設計師、時尚雜誌總編輯、設計相關學系教授及資深鐘錶從業人員成立評審委員會。
3.所有作品一律以密碼編號,評審時以號碼投票計分以示公正。
4.報名表請詳細填寫,參賽之所有文件、作品正背面皆不可簽名或標示任何記號。

活動網站:
http://www.twciatwn.org.tw/
https://www.facebook.com/twcia

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2013 幸福鐵三角 t 恤設計大賽

 




1.參加對象:
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限年齡之學生、設計相關系所老師、以及對設計創作有興趣者

2.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3.評分標準:
(1)以創意出發,完整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之設計作品
(2)網友投票佔總分 60%、評審評分佔總分 40%
(3)設計稿上傳格式為 600 X 800 px 之 JPEG 檔 (設計稿中需含雲林農業博覽會 LOGO,擺放位置不限)

4.投稿期間:
2013 / 10 / 14 ~ 2013 / 11 / 13

5.獎項:
第一名:ASUS MeMO Pad 乙台、獎金 5,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5,000 元,得獎 T 恤將製成商品於農博本鋪販售,每售出一件,可獲得 10% 回饋。
第二名:獎金 3,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2,000 元
第三名:獎金 1,000 元 + iweeko 代理服飾購買金 1,000 元

6.線上投票:
2013 / 11 / 14 將開放線上投票,並將於 2013 / 11 / 30 從投票網友中抽出一名幸運者,可獲得 Astoria.31 純銀 & 玫瑰金飾品乙組(市價 12,000 元)

活動網站:
http://expo.yunlin.gov.tw/tshirt/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tshirt2013

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2013 第九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主題名稱
歸綠

概念
世界各地的專家共同指出在二○五○年前,地球可能會到達超過她所能負荷的承載力。屆時將會發生天災頻繁、食物及水資源安全憂慮、生物多樣性降低及氣候變遷等全球問題。天空不藍了,草地不綠了,地球失去了她本來的顏色,這是生活在地球的人類共同面臨的未來景況,所以為了支持環境的永續發展,我們應該從自我做起。以地球初始的原生之綠為概念,也許這個城市、這個生活,都不需要那麼多的能源與物質堆砌;也許,擁有得更少,靈魂與肉體反而活得更好。如此一來,我們就能在未來擁抱生命之初的綠色美好。

標語
回歸原生之綠

文宣
灰色的天空,枯黃的草地
移開重重的包袱,拿掉物質的束縛
心眼打開了,靈魂才能呼吸到新鮮的空氣
讓身體、心靈、城市,重新回歸鮮綠

競賽類別
‧平面設計類
‧3D 立體影片類
‧T-shirt 設計類

競賽規則
以「歸綠」為題,將創意想法以平面設計、3D 立體影片或 T-shirt 設計呈現。同一作品不可重複參加不同參賽類別。同一參賽者或團隊總報名件數至多為十件(不分參賽類別)。 創作形式不限,舉凡視覺設計、插畫、電腦繪圖、影像合成、數位 3D 多媒體、複合媒材創作、裝置或立體作品(需以平面化呈現)等皆可,以畫面融入主題表現之概念,並輔以 200 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參賽資格
凡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評分標準
‧創意(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30%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30%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 20%
‧應用延展性 20%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報名方式
〈步驟一〉線上報名:
填寫個人資料、上傳作品縮圖 (w 424 x h 600 像素或 w 600 x h 424 像素 )。
〈步驟二〉繳交原始檔:
完成〈步驟一〉的線上報名後,您將會取得一「參賽流水序號」,請將參賽作品名
稱以此流水序號命名,並將作品原始檔上傳至 ftp(或輸出裱版交件)。
‧所有參賽者皆須完成以上兩步驟方可有參賽資格。
‧線上報名截止時間:至 2013 / 11 / 15 ( 五 ) 午夜 23:59 為止。

競賽時程
‧徵件時間:2013 / 10 / 01(二)- 2013 / 11 / 15(五)
‧初選入圍公告:2013 / 12 / 01(一)- 2013 / 12 / 02(二)
‧頒獎典禮:2013 / 12 / 20(五)
‧決選公告:2013 / 12 / 20(五)
‧成果展覽:2013 / 12 / 22(日)- 2014 / 01 / 05(日)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活動內容及時間。

交件說明
◎【平面設計類】交件規格
‧品尺寸:A3(29.7 x 42 cm),直式橫式不限。
‧繳交格式:.jpg 或 .pdf,解析度 300 dpi。
◎【3D 立體影片類】交件規格
‧影片格式:3D 立體影片(須一併提供 2D 影片)或 2D 影片。
‧影片長度:以 1 分鐘 30 秒到 10 分鐘為限。
‧繳交格式:.mpg、.mpeg、.avi 或 .mov,解析度 720 X 480 dpi 以上。
※作品之配音、特效及配樂,如係版權所有之音樂,需由參賽者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人之原始創作。參賽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或牽涉仿冒、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或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與中國民國(台灣)之法律規範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賽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T-shirt 設計類】交件規格
‧作品尺寸:w35.6 x h40.6 cm 以內。
‧繳交格式:
一、設計圖檔(w35.6 x h40.6 cm 以內).ai 檔。(CS4 以下版本、若有文字須轉外框、若有連結圖檔請嵌入。 )
二、T-shirt 合成圖檔(A3,w42 x h29.7cm).jpg 或 .pdf,解析度300 dpi。請將「設計圖檔」合入 T-shirt 樣版中。
※以上兩項皆須繳交,方可有參賽資格。
※通過初選之入圍者將由 Epson 實際製作成品 T-shirt,並於頒獎典禮上進行走秀決選。
※製作成品 T-shirt 時,若遇印刷技術問題,主辦單位有權與參賽者溝通修改設計圖檔。

評審陣容
承襲 Epson 創意達人設計競賽的傳統,將邀集國際間與國內來自學界與業界具指標性的設計人士,共同以全面性、國際性的專業觀點,評選出最優秀的得獎作品。國際評審的加入可提升整體競賽的國際視野,呼應競賽宗旨,併藉此促進國際人才間的創意交流。
◎平面設計類
1. 初選評審:
‧曲家瑞 — 實踐大學時尚與媒體設計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兼所長
‧鄒駿昇 — 台灣知名插畫家及平面設計師
‧可樂王 — 台灣具代表性的當代藝術家
2. 決選評審:
‧近期公布
◎3D 立體影片類
初選、決選評審:
‧史明輝 — 台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研究所教授
‧李志緯 — 中影公司影像部副理
◎T-shirt 設計類
1. 初選評審:
‧廖純慶 — dpi 設計流行創意雜誌總編輯
2. 決選評審:
‧頒獎典禮當天由現場頒獎嘉賓現場評選。

獎項
◎【平面設計類】
‧金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R2000 印表機乙台(市價 19,800 元)、獎牌乙座
‧銀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印表機乙台(市價 6,990 元)、獎牌乙座
‧評審團特別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 印表機乙台(市價 6,990 元)、獎狀乙紙
‧dpi 特別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獎品 dpi 雜誌一年份 (市價 3,360 元) 、獎狀乙紙
‧佳作 / 拾名:獎品 Epson Expression Home XP-202 印表機乙台 (市價 2,490 元) 、獎狀乙紙
‧入圍 / 陸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3D 立體影片類】
‧金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品 EH-TW550 投影機乙台 (市價 27,900)、獎牌乙座
‧銀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品 EH-TW550 投影機乙台 (市價 27,900)、獎牌乙座
‧入圍 / 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dpi 雜誌半年份 (市價 1,680 元)
◎【T-shirt 設計類】
‧金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牌乙座
‧評審團特別獎 / 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品 EH-TW550 投影機乙台 (市價 27,900)、獎牌乙座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牌乙座
‧入圍 / 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dpi 雜誌半年份 (市價 1,680 元)
※ 獎金單位:新台幣 (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新台幣 416,200 元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若遇產品更新或缺貨,將以同值產品替代之。

比賽規範
1. 台灣愛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Epson」) 及 dpi 設計流行創意雜誌 (下稱「dpi」),將於「2013 Epson 第九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下稱「本活動」) 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 Epson 及 dpi 請求查詢、複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 若報名人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之相關服務。
4. 個人資料相關事項詳請參閱 Epson 官網之「隱私權政策」說明。
5.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6.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及後續之商業應用。(初選公告後,入圍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並於 2013 / 12 / 09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7. 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有使用他人圖像之參賽者,需事先主動告知,並需繳交原作者之使用授權同意書,在 2013 / 11 / 15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8.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初選公告後,入圍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並於 2013 / 12 / 09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9. 入圍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與獨家贊助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 dpi 雜誌編輯素材,並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
10. 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
11.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12.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活動小組
洽詢專線:(02)2523-0499 ext. 58 黃俊華先生
洽詢信箱:online@mydp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3epson.mydp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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