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7日 星期日

2014 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鼓勵青年學子深入了解園區歷史文化特色,做出創意設計的延伸,並讓其作品有其發表平台,提升產學合作交流。

主辦單位
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新開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花蓮縣生活與創意文化藝術基金會

設計概念
這是於 1913 年成立的舊酒廠,如今已成為台灣東部最具發展潛力的文創平台,在這裡不只可以感受各樣活動的魅力,也是提供文創創作最佳的場域,為鼓勵學生發揮創意,並提供展現設計能量的平台,因此邀請具創作實力的學生們,一同為這個充滿歷史人文價值的園區,增添創意的印記,將對花蓮文創園區的印象化成設計圖像,不只是園區的指引方向,連設計風格的方向,可由你來決定,表現出園區獨有的文創特色。
‧參賽者需以園區為對象,以創意設計,表現出花蓮文創園區的多元與特色。
‧最優作品將應用於園區指標系統與未來可能開發之創意商品上。
‧設計範圍 (請參賽者根據本應用範圍設計適合之圖像)
‧創意設計說明:可以是圖形、文字,或圖文結合 (需結合園區現有「a-zone」之圖像)
‧設計應用效果:
(1)創意指標設計:園區指示牌,請於設計圖樣中必須模擬園區指示牌 (如棟別說明、園區指引、設施標記、遊園圖等)。
(2)延伸商品設計:請自生活應用物中選擇二項,以虛擬圖示呈現,例如:T 恤、馬克杯、或其他自行設定之生活相關商品。

參賽資格
限定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每一參賽作品均須個別填寫參賽報名表,本活動無報名費。參賽報名表下載:http://www.a-zone.com.tw

評選制度
◎初審:
由主辦單位先針對是否吻合設計主題與作品是否合乎參賽規格,進行過濾參賽作品,經初審通過之作品將個別通知,未通過者恕不通知。
◎複審:
將邀請東台灣大專院校設計科系專業教師,評選出最優作品。

評分標準
◎初審:
依主題契合度與是否符合參賽基本規定做初步的篩選。
◎複審:
‧創意發想  30%: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美感設計  30%: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主題契合  20%:符合主題並能充分展現園區特色
‧應用延展性 20%:商業應用之潛力與市場成熟度、發展性

獎項說明
第一名:獎學金新台幣 4 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學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學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獎學金新台幣 2000 元、獎狀乙紙
※以上獎金獎品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報名方式
◎步驟一:
下載參賽報名表、園區「a-zone」logo 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http://www.a-zone.com.tw
◎步驟二:
繳交作品:請將參賽作品裱版於兩張 A3 尺寸紙板,裱版一:創意指標設計,裱版二:延伸商品設計,一式兩份。(請將報名表浮貼於兩張裱版背面右上角。)
◎步驟三:
繳交原始檔:請將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 (請以 ai 格式或 psd 格式存檔,解析度 300dpi),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連同報名表格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以掛號方式 (郵戳為憑),寄至 97044 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 144 號「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創意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2014 / 9 / 5 (五)
‧作品及光碟請妥善包裝,光碟如有損毀或無法讀取之狀況,將通知參賽者重新寄出。
‧確認受理聯絡方式:
Email:juju@newkind.com.tw
連絡電話:03-831-3777 分機 726

競賽時程
‧徵件期間:2014 / 7 / 1 ~ 2014 / 9 / 5
‧作品初審:2014 / 9 / 6 ~ 9 / 10
‧初審公告:2014 / 9 / 11
‧作品複審:2014 / 9 / 12 ~ 9 / 14
‧得獎通知:2014 / 9 / 15
‧參賽者得獎簡報準備:2014 / 9 / 16 ~ 9 / 19
‧頒獎典禮:2014 / 9 / 20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活動內容及時間。

徵件規則
1.新開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將於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 (下稱「本活動」) 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本公司請求查詢、複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
4.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5.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須無償授權園區相關活動及後續應用。(參賽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與作品一併寄至主辦單位。)
6.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如得獎者於事後查有以他人元素、圖像作為本身作品創作之一部份,並未獲得所有權者之事前授權使用,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所得之獎金 (品),其衍生之侵權行為,由得獎人負責。
7.獲獎作品除著作人格權(署名權)以外的一切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成為創意設計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8.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
9.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a-zone.com.tw/zh-tw/Event/ActivityDetail/222/2014花蓮文創園區創意設計大賽?category=20&page=1

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2014 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主辦單位:
D7 達門國際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
D7 達門國際有限公司

活動精神:
提昇台灣對於製鞋產業的認識,藉此發掘台灣創意設計新秀進入製鞋領域,D7 提供設計比賽的舞台,讓年輕學子們可以將創意實現,D7 希望透過徴選設計稿的方式,鼓勵設計人才跟 D7 品牌更進一步的接觸,得獎作品有機會成為 2015 年春夏發表的鞋款。 

獎勵辦法:
第一名:一名,獎金 NT$25,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第二名:一名,獎金 NT$15,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第三名:一名,獎金 NT$8,000 元、獎狀乙張,及可參加設計鞋款實體化
※由 D7 評選為 2015 年上市新品之設計師可額外獲得獎金 NT$10,000 元

參賽資格:
歡迎有興趣的學生個人及一般社會人士參加 (不接受團體組報名)。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時需同意加入 D7 Original 粉絲團、獎金獵人粉絲團
1.公開徵件:即日起至 9 / 10 (三),收件至凌晨 23:59 止
2.D7 進行內部設計初審:9 / 11 (四) ~ 9 / 17 (三)
3.D7 公佈「入圍作品」名單:9 / 22 (一)
4.入圍作品線上公開投票:9 / 23 (二) ~ 10 / 1 (三) 23:59 止
5.D7 會通知入圍作品之參賽者,前來 D7 參與樣品製作的活動(行程會另外通知)
6.D7 公佈最終得獎作品名單:10 / 29 (三)

徴件規格:
1.初選設計稿收件 - 設計稿內容含圖說及文字說明,請以 A3 尺寸(420 * 297mm) 裱版呈現,以一張為限,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2.列印線上報名表貼在作品背面,作品正面不得顯示參賽者姓名及個人資料。
3.繳交著作授權同意書
4.繳交個資使用同意書
5.初選設計裱板 (硬式厚卡紙) 請以掛號或包裏寄出,圖檔請以 E-mail 的方式寄至 2014d7.award@d7.com.tw,設定解析度為 150 dpi,檔案大小為 400mb以下,JPG、PNG 檔皆可。獲獎作品則於得獎公佈告後提供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使用。參賽作品限個人創作為主。
6.D7 LOGO、此次大底圖及所有參賽文件,其餘創作者可自由發揮。
7.活動聯絡: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活動小組,收件地址:428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 3 段 133 號 【2014 D7 休閒鞋設計大賽 活動小組 收】,聯絡電話:04-2568-5670 #228,聯絡信箱:2014d7.award@d7.com.tw

評選標準:
‧鞋型美感設計 30%
‧創意新穎性  20%
‧可量產性   30%
‧網路票選人氣 20%

注意事項:
1.凡報名者視同意比賽規則,並請須詳閱活動辦法,若參賽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合,則不列入評審。
2.入圍作品若涉嫌抄襲或侵權,經主辦單位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需提供主辦單位電子檔,以利作業使用。
4.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之元素,若經主辦單位發現,立即取參賽及得獎資格。
5.未入圍之作品恕不另行通知,得獎作品也會在 D7 粉絲團公告。
6.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違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金及獎項。
7.得獎者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及二代健保稅額得獎超過 NT$5,000 元者,代扣 2% 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8.D7(達門國際)保留本活動修改之權利,若有調整事項,主辦單位將公告於網站或粉絲專頁,不再個別通知。
9.D7 (達門國際) 將保有入圍或獲選作品名單及是否量產上市之最終決定權。

活動網站:https://contest.bhuntr.com/tw/D7_Award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爭鮮 LOGO 設計募集

 




活動主旨:
設計「爭鮮」兩個漢字

主辦單位: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對象:
15 歲以上,不限國籍

参賽日期:
即日起 ~ 2014 / 10 / 19

網路預測王:
2014 / 11 / 03 ~ 2014 / 11 / 10

得獎公佈:
初選:2014 / 11 / 03
決選:2014 / 11 / 18
預測王抽獎:2014 / 11 / 18

活動進行方式: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 10/20 ~ 10/30 - 從所有参賽作品評選入圍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選。
第二階段:決選 11/07 ~ 11/14 - 從入圍作品中,取 5 名優秀作品及 3 名参與預測王之網友。

獎金:
‧金賞獎:1 名,獎金 20,000 元 (USD)
‧銀賞獎:1 名,獎金 2,000 元 (USD)
‧銅賞獎:1 名,獎金 1,000 元 (USD)
‧佳作:2 名,獎金 500 元 (USD)
‧入圍獎:名額由主辦單位決定,獎金 100 元 (USD)
‧網友預測:3 名,獎金 50 元 (USD)
獎金皆為實得之金額,有關稅金、補充保費、匯費等相關必須支付費用皆由主辦單位負擔。得獎者應依主辦單位之規範,繳交相關文件,詳細領獎事宜請参照「参賽注意事項」。

評分標準:
‧主題掌握:30%,設計理念
‧整體美感 + 應用性:40%,商業性、原創性、完整度、色彩搭配
‧創意:30%,新潁

投稿說明:
1.作品設計完成後,需於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及撰寫設計理念(100 字以內),以供評選委員瞭解參賽者之設計意涵。若因資料不正確,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繫,將取消参賽資格。
2.作品檔案尺寸與規格:
‧尺寸為 15 cm x 15 cm 或 1770 x 1770 pixels 300dpi 以上。
‧請標示 CMYK 及 PANTONE 色票。
3.上傳檔案內容
‧原始檔需為向量或點陣 ai、eps 兩種格式皆可,軟體版本需為 illustrator 3 以上。
‧JPG 檔 72dpi。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作品、文字資料,一經查獲立刻取消參賽資格。
5.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6.参賽即同意繳交報名表、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相關所屬文件資料與活動辦法請至活動網站 http://logodesign.sushievent.com.tw/ 下載。
7.參賽作品於 2014 / 10 / 19 (日) 23:59:59 前,以線上報名方式,將指定的參賽檔案,包含參賽作品之原始檔與 JPG 檔、報名表、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個人資料同意書等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線上收件截止時間統一以主辦單位系統主機時間為主 (作品規格請參見上方第 2 點之說明)。
8.入圍初選得獎者,作品之版權、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完全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修改複製及任何時間、地點、國家、形式之公開發表權。
9.如有疑問請先参閱 FAQ 或 e-mail (iprefer.sushiexpress@gmail.com) 活動小組。
10.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改或變更之權利。

領獎相關規定:
1.獎金皆為實得之金額,有關稅金、補充保費、匯費等相關必須支付費用皆由主辦單位負擔。請於領獎時附身份證正反兩面 (外籍人士請附護照) 影本一份及與身份證姓名相符的銀行存摺正面影本一份 (需有銀行匯款帳戶名稱、帳號、銀行、分行別) 。
2.得獎人請確實填寫獎金匯款相關資料,若因得獎人提供之匯款資料錯誤,致轉帳失敗,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不得要求主辦單位另為給付。
3.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 (或依各國相關法律認可之證明文件)、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書,方可領獎。參加活動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並與活動登入之個人資料 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詐欺或其他違法之情事時,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若涉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應自行負擔。

參賽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比賽之規定、送件逾期、作品規格不符或內容不恰當的作品,經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以團隊參賽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2.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如發現以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方式使用任何圖形、圖像、元件或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資格,追回所有獎勵,其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3.各入選者須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運用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各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4.主辦單位對所有參賽者不另出具任何參賽或成績之相關證明或說明。
5.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如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6.參賽之作品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
7.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8.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若主辦單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加者均應對主辦單位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9.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10.報名完成後無法修改已上傳之作品資料,請務必確認參加資料正確。請勿擅自更動報名圖片檔連結位置,如導致連結位置失效,視為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若因您留存之電子郵件不正確、過期、不完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接收本公司所發送之訊息,仍視為本公司已完成送達該通知,敬請留意。
11.活動各階段,主辦單位將以活動網頁或電子郵件提醒參賽者相關事務,請自行留意各項期限及應完成事項,不可以區域性連線問題、未收到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為由,要求寬延各項規定。
12.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抵抗之因素,而使主辦單位匯款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13.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金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相關企業、員工及代理商均不負任何責任。
14.參賽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設計檔案,並填寫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若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原始設計檔案、作品檔案格式不符、未填寫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或填寫不完全) 或相關所需文件未備齊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且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得獎名額從缺或將以候補名單依序遞補。
15.參賽者同意於參賽日期截止前,需繳交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未滿二十歲者,則必須獲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且入圍初選參賽者同意以下事項:
‧得獎作品之版權、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完全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且智慧財產權於入圍公布後即視同移轉主辦單位所有。
‧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
‧若爾後應用於販售商品、服務、活動、商標使用等情形時,主辦單位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主辦單位將入圍作品應用或重製於相關製作物或製作商品販售,所得歸爭鮮迴轉壽司所有。
‧如經主辦單位要求,得獎者應協助主辦單位進行各項權利之申請 (包括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簽署申請文件、出庭證述等) 且得獎者不得再以相同作品或近似作品進行營利行為。
16.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17.凡參與活動者,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金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賽者的活動內容及獎金等條款或協議。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賽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請於修改或變更後 3 日內以 E-mail 方式聯繫主辦單位,放棄其參賽資格,若逾 3 日未通知者,則視為接受所有條款之變更。
18.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EMAIL 兩種方式通知得獎訊息,如因活動參加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且得獎者須於 2014 / 11 / 30 前依主辦單位指定方式辦理領獎,逾期未領取獎項者,視同得獎者放棄該獎項。

活動網站:http://logodesign.sushievent.com.tw/zh-TW/index.html

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第八屆 myfone 行動創作獎「原創貼圖組」

 




活動精神
隨通訊軟體興起,貼圖溝通成為潮流,超越文字成為新世代的表達方式,延續〈myfone 行動創作獎〉鼓勵原創的活動精神,設「原創貼圖組」,鼓勵社會大眾發揮創意,豐富圖像創作的內涵與品質。

參加對象
凡熱衷以圖像創作豐富行動生活,並持有中華民國(台灣)行動電話門號之民眾,皆可參加。

收件 / 截稿
即日起至 7 月 10 日晚上 23:59 止。(依主辦單位徵件系統收到報名記錄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投稿擁塞,請及早投稿)

參賽主題
共 8 張:
‧4 張指定情緒(譬如喜、怒、哀、樂、感謝、驚、嚇、懼、抖等)
‧2 張指定主題:2014 年度代表情境情緒
‧2 張自由發揮:在不醜化污衊角色的原則下(嚴禁帶有情色等意味之表達方式或手法, 參賽作品可自由設計發揮)
※ 8 張作品皆為靜態圖片,並須可被辨識為同一系列。

作品形式
‧作品以 8 張靜態圖貼,同一系列創作為限。投稿時,以圖片格式 1 張 2560 * 1280 pixels 規格上傳(檔案大小勿超過「1MB」,公布入圍決賽作品後,入圍者須提供 8 張作品之 640 * 640 pixels、PNG 圖檔。請保留此規格之原始檔案。)※本活動只接受橫式規格投稿。
‧檔案格式使用 RGB 之透明背景、png 圖檔。
‧限個人投稿,作品不限一件。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包括歷屆 myfone 行動創作獎),且尚未以實體及 / 或數位方式為出版及 / 或發表。
‧需依照指定格式進行投稿,作品格式不符,或報名資料不齊全,將視同不具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之創作者限於個人創作。

參賽須知及流程
‧收件期間內,每一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
‧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參賽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
(一)個人參賽
1.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 (www.myfone.org.tw) 註冊成為會員。
2.參賽者進入活動網站登錄後,將圖檔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
3.參賽作品上傳之後將無法修改。
(二)上述流程完畢後,參賽者方可進行下一則之投稿。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三)曾於第 3、4、5、6、7 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者,毋須再加入會員。但第 1、2 屆之舊會員如未曾於第 3、4、5、6、7 屆加入,因系統變更,仍請重新註冊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
(四)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

評審作業
‧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將聘請國內資深設計名家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評分標準
創意、角色設計、訊息傳達性、商業實用性、並反應當代意識

獎勵名額與方式
獎勵名額如下:(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一)首獎 1 件,頒發獎金 NT$15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二)二獎 1 件,每件獎金 NT$5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三)三獎 1 件,每件獎金 NT$1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四)佳作 10 件,每件獎金 NT$5,000 元整及獎狀乙紙。
(五)最佳年度情緒獎1件,頒發獎金 NT$70,000 元整及獎座乙座。
(六)人氣獎 1 件(將另於活動網站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每件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作品將擇期發表於活動網站、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

得獎公佈
預定於 2014 年 10 月份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舉行頒獎典禮並於活動網站上公布結果,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八屆 myfone 行動創作獎」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 / 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資料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包括歷屆 myfone 行動創作獎)獲獎,經查證屬實,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有任何抄襲及 / 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內容如有觸法 (例如: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檢舉機制:入圍作品於人氣票選期間,歡迎大眾上網並檢選涉嫌抄襲之作品,並提供原創之佐證資料。主辦單位經審慎查證,如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作品
‧得獎人同意自公佈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 (8 張貼圖) 之著作財產權無償且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亦即主辦單位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複製及 / 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 / 主張。
‧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 CD、DVD 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為任何請求 / 主張。
‧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書面同意。
◎獎金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期間,請自留檔案底稿。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修訂,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領獎期間: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上公佈得獎名單,公布後 30 天內頒發得獎獎項,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兌換截止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逾期領獎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所有獎金獎品如因會員資料填寫錯漏、以致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活動網站:https://www.myfone.org.tw/mmcr/MCR/sticker.aspx

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第六屆金車咖啡杯創意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選作品:
創意馬克杯之設計

四、比賽主題:
一個人旅行

五、參賽資格:
不限制,但以個人為單位

六、收件日期:
作品投稿日期為民國 1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網路投票活動則由 7 月 1 日起開始至 7 月 31 號為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創作理念論述,檔案格式如下:
1.作品檔案尺寸請以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350KB 以下 jpeg 檔
3.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8 月 15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10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趣味精神 20%
‧創意發想 40%
‧整體設計 30%
‧人氣投票 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4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通知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於中華民國 103 年底起於金車文藝中心規劃展出。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3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馬克杯之原始資料檔。(寬 20 公分 x 高 8.5 公分,解析度 300dpi 的 CMYK 圖檔)
(四)作品必須以「一個人旅行」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此項亦列入評分標準。
(五)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六)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只可送作品一件。
(七)作品請附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目。
(八)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
(九)比賽期間舉辦之人氣投票項目,如經查證後有惡意、明顯網路灌票之行為,將取消其入圍初賽資格。
※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如製成銷售行為之商品,則版稅另計。
首獎 1 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
特優 2 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整
入圍前 30 名優選者:皆致贈實體馬克杯及獎狀一紙,並於 2014 年年底於金車文藝中心展出
參與票選之民眾將抽出 50 名贈送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三、附則:
(ㄧ)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五)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六)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比賽活動之獎金、獎狀、馬克杯僅為得獎者保留半年,逾期未領取,恕不保留。
(八)活動聯絡人:金車藝術空間 邱小姐 02-2595-9650
(九)金車文藝中心官網:http://www.kingcarart.org.tw/

活動網站:
https://contest.bhuntr.com/tw/kingcarartcoffeecup
http://www.kingcarart.org.tw/?opt=activity&cate=2&id=81

2014年6月7日 星期六

2014 六甲村 Q 版代言人設計競賽

 




緣起:
「懷孕」是女人一生中最大的生理變化期,偏偏多數人都手足無措。為此,六甲村針對孕期間各種可能的變化,精選出最合適的材料研製成各種貼切、優質的產品,讓所有的孕婦都能好好疼愛自己、安全平順的成為快樂地準媽咪。現在邀請關心孕婦的各位設計好手匯集巧思,畫出最能貼切代表的 Q 版孕媽咪和幼童圖。

主辦單位:
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創業育成中心
活意行銷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參加對象:
對平面插畫創作或行銷媒體設計有興趣的朋友皆可參加,您的作品將有機會在商品包裝印刷及網路圖文上秀出。

競賽主題:
【2014 六甲村 Q 版代言人設計競賽】,需求如下:
作品須包含:﹝孕婦﹞及﹝嬰幼兒﹞共兩個角色,創作別具風格及特色且吸引人的 Q 版人物。
每件作品限一人參賽。
※ 活動及六甲村品牌資訊請至六甲村直購網 (www.rokkomall.com) 了解更多

競賽時程:
2014 / 06 / 01:開始報名收件
2014 / 08 / 31:截止收件 (以作品 email 寄出時間為憑)
2014 / 09 / 30:公布得獎者及作品於六甲村直購網及六甲村 Facebook 粉絲頁

作品規格:
(1)所有檔案名稱,請依規定命名:
◎參賽報名表:2014 六甲村 Q 版代言人設計競賽報名表 - ○○○.doc
◎設計稿 jpg 圖檔:2014 六甲村 Q 版代言人設計 - ○○○.jpg
※檔案中請附上:
(a)報名表內容包含參賽者資料、作品主題、設計理念 (以不超過 150 字為限)、設計稿縮圖。
(b)設計稿內容包含設計圖面 (須以電腦繪圖方式表現,並傳達設計理念及特色)、色彩設定。
(c)上述○○○為參賽者姓名,實際參賽者須與報名資料相同。
(d)每人不限參賽一件作品(多件作品參賽者請於姓名後編上流水號以利區分,每件參賽作品皆須各別提供上述資料)。
(2)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章,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ai 檔。 請妥善保留此 ai 原始檔,若得獎會通知您另外寄送。
(3)設計圖:以彩色稿為限,並附上標準色彩、尺寸、字體說明與設計理念說明。
(4)作品設計稿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 / inch,螢幕模態 / 顏色:RGB,CMYK。
(5)每次 E-mail 的檔案大小請控制在 10M 以下。E-mail 後,若一星期內未收到由主辦單位回覆的確認收件 mail,建議致電 04-23572886 #132(週一至週五 09:00 ~ 17:30)詢問確認收件。

繳件方式:
email 至 rokko@mammy-village.com.tw
標題請註明:2014 六甲村 Q 版代言人設計競賽 - ○○○ (○○○ 為參賽者姓名)

評選指標及標準:
‧創意性 15%:具原創性與創新性
‧親和力 30%:具討喜或容易讓消費者親近
‧獨特性 25%:具有視覺記憶性或張力
‧品牌性 30%:能符合六甲村品牌個性與訴求

獎勵辦法:
第一名:可獲得獎金 NT$30000 元 + 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第二名:可獲得獎金 NT$10000 元 + 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第三名:可獲得獎金 NT$5000 元 + 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網路人氣獎:參賽圖檔將於 9 / 10 ~ 9 / 25 公佈於六甲村 Facebook 進行人氣票選。最多人分享的前二十名作品將可獲得六甲村直購網購物金 $1000 元(不得重複得獎)

注意事項:
(1)凡報名參賽者,均視為同意本競賽簡章辦法一切規定。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2)所有參賽稿件及作品請參選者自行備份,概不退稿。
(3)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時,除追回獎金外,悉由原作者負完全法律上責任及賠償所有相關損失,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參加競賽者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若因資料不實或筆誤,致主辦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得獎者除公告外,另將以 e-mail 通知,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5)得獎者同意依著作權法將著作財產權讓與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對該作品擁有刪改、編輯、印製、改作、宣傳及刊登之權利,不另致報酬。
(6)本活動競賽之獎金應扣繳稅款部分,均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超過新台幣二萬元者,由主辦單位依法代扣10%稅金規定辦理。
(7)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公布事項以官方網站內容為準;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公布於官方網站。
(8)活動洽詢:六甲村實業有限公司 陳先生,04-23582886 分機 132,E-mail:rokko@mammy-village.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rokkomall.com/index.php?route=information%2Finformation&information_id=233

2014 金湖鎮海灘花蛤季「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

 


一、宗旨:
以表現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及金湖花蛤季風采為主題,透過鏡頭的捕捉,呈現金湖鎮人文薈萃、景色秀麗的獨特風情,並藉此讓民眾對海洋資源的活力、特色、關懷與永續有更深刻的體會。

二、主辦單位:
金湖鎮公所

三、協辦單位:
金門縣攝影協會

四、參加資格:
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參賽組別:
(一)金湖采風組:以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題材為限。
(二)花蛤活動組:以金湖鎮海灘花蛤季活動內容題材為限。

六、收件時間:
自 103 年 6 月 28 日至 7 月 27 日止(08:00 ~ 17:30 國定例假日除外,以收件時間為準,參賽者請自行衡量郵寄時間及路程)。

七、作品規格:
沖放 6 x 8 吋 (可全放) 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八、收件地址:
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 (6x8 吋之照片) 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 2 號 金湖鎮公所觀光課”電話:082-332528,信封請註明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組)」字樣。

九、評審及公佈:
擇期辦理評審,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十、獎勵:
各組分取第一名 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第二名 1 名,獎金 6,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第三名 1 名,獎金 4,000 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佳作若干名,各得獎金 1,000 元。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十一、參賽規範: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原作底片 (稿)。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二、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十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十四、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十五、領取獎金達肆仟元以上者,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六、未獲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作品若干,其獎同佳作作品,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七、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30738&path=4441&LanguageType=1

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2014 中區資訊展」創意公仔設計大賽

 




主辦單位
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贊助單位
新禾科技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摩特動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競賽主題
創意公仔設計大賽

競賽目的
中區資訊展開辦至今已有 20 多年,伴隨著展覽的數位繪圖競賽也行之有年,歷年來皆獲得參賽者廣大的回嚮,投稿人數也逐年攀升,這也意味著一個新的轉變。因此,今年大會決定為中區競賽創造一個新的開端,將此開端作為日後中區資訊展的指標形象。故本次 2014 中區資訊展 - 創意公仔設計大賽所創作的優勝作品,將做為日後中區資訊展相關競賽之視覺形象代表,成為未來比賽與展覽的設計核心,也希望為中區資訊展開創一個新紀元。

競賽說明
本次創意公仔設計大賽採 2D 平面方式呈現,請使用電腦軟體繪圖,繪圖軟體無任何限制,礙於後續使用情形,不接受手繪稿件。參賽者請自行設計一公仔原型,在公仔原型的設計上無任何限制條件,請參賽者發揮想像力設計一個中區資訊展專屬的創意公仔。並藉由動作、服裝、表情的變化,設計額外三種造型;其中一種造型必須包含「中區資訊展」字樣,字樣設計上並無任何條件限制。
本次競賽不設限於資訊相關領域,不論是動物、植物、人造物等皆可,請於完成作品時附上作品的設計理念或創作說明。

參賽資格
無年齡限制,喜好設計創作者皆可參加。

指定條件
1.將自行設計的公仔,藉由動作、服裝等等不同的變化,設計額外三種造型。
2.三種造型中,其中一種設計須包含「中區資訊展」字樣,字樣設計無任何條件限制。

報名方式及競賽時程
1.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流程:線上報名→線上列印報名表→郵寄繳交明細資料】
2.參賽時程:即日起至 2014 年 6 月 3 日止,作品等相關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時均不予受理。應備文件不全者,主辦單位將以 mail 通知補件,並限於 2014 年 6 月 5 日前完成,限期內未補齊相關資料者,不予評審。

競賽時程:
作品收件:即日起至 2014 / 6 / 3 止
作品補件:2014 / 6 / 4 ~ 2014 / 6 / 5
作品評審:2014 / 6 / 11 ~ 2014 / 6 / 18
評審結果公布:2014 / 6 / 25
網路票選活動:2014 / 6 / 30 ~ 2014 / 8 / 15
頒獎典禮:2014 / 8 / 8
網路票選結果公布:2014 / 8 / 20

繳交明細
繳交資料:
(1)黑色裱板:
A.正面:將參賽作品置入附件二,並輸出成彩色 A4 紙張黏貼於裱版左方,並於裱版右方黏貼作品創作理念。
B.背面:將報名表 (由報名網站列印)、作品授權書輸出,確實填寫、簽名後浮貼於左方,並於右方貼上作品光碟。
C.黑色裱板正面除指定物件,不得出現任何文字、圖片及記號。
(2)作品光碟:
A.設計圖檔:使用繪圖軟體製作之電腦繪圖圖檔,使用軟體無任何限制,若有連結敬請使用嵌入或附上圖檔。
B.JPG 格式圖檔:參賽光碟內除原始設計圖檔外,需將設計圖檔另外轉存為 JPG 格式之圖檔,大小請勿超過 4MB。
C.Word 檔:將附件三另存新檔,以參賽者姓名命名,並將其內容填寫完成。

評審方式
1.評審委員:由產、官、學界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2.評分指標:
‧整體創意    30%
‧設計運用可行性 30%
‧技巧及色彩應用 30%
‧創作理念    10%
3.評審方式:由評審團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選。
4.網路人氣票選:於活動網站,開放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者獲選。
5.指導老師獎:第一名作品之指導老師,若該作品無指導老師,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布。
6.網路人氣投票抽獎:於網路投票名單中隨機抽選。

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告至活動網站,並在 2014 中區資訊展開幕日舉行頒獎典禮。

競賽獎勵
金仔獎:PGO J-BUBU 115c.c. 航海王特仕版機車 乙台。
佳作:TOSHIBA A1 黑潮 2.5 吋外接式硬碟 2TB 乙顆。(共 5 名)
指導老師獎:獎金 NT$5,000 元整。(不含佳作)
網路投票抽獎:TOSHIBA 64GB 悠遊碟 乙支。(共 3 名)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須遵守比賽規章,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3.每位參賽者可投稿作品數為五件,每件作品必需符合比賽規範。
4.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
5.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授權書,同意無條件讓渡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公開展覽、出版或宣傳、廣告專輯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6.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將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權利。
7.指導老師獎為金仔獎之指導老師,其餘獎項之指導老師,不列入得獎名單。
8.金仔獎得獎者須協助主辦單位設計十種造型。
9.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且未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其衍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10.如有偽造情事,經舉發查證屬實者,逕取消其名次(不遞補),並追回已頒發各項獎勵。
11.參賽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12.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13.得獎者將接受獎品及獎狀,並公開表揚以茲鼓勵 (不含佳作),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布。
14.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提供詳細相關設計資料,以利日後作業使用。
15.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 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6.參賽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是評審成績,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予受理。
17.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拒之力導致參賽作品損壞,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參賽者先行備份保留底稿,主辦單位不予退還。
18.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設計附註
1.設計無顏色設限,漸層也可以印刷。
2.如使用 Illustrator,版本統一以 CS3 為準,較高版本請降存為 CS3 版本。
3.各項作品圖檔解析度請設定為 300dpi 以上及使用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4.設計圖檔需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活動網站: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3/

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2014 台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五大主題創作徵件

 




宗旨:
每年農曆三月媽祖進香是全國動員人數最龐大的傳統宗教文化活動,中部地區民間信仰力量興盛,尤以大甲媽祖遶境最受關注。每年大甲媽祖遶境總有數十萬名信徒相隨,是信仰力量的無形展現。「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於 2010 年已被文化部指定為重要民俗,為國家級的無形文化資產,成為民間信仰的普遍價值。2011 年縣市合併後,台中市政府擴大規模發展成為「台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將大甲媽祖遶境進香的盛況推向國際舞台。2012 年開始,結合大台中八座重要百年宮廟,以傳統儀式為基礎,現代媒介做平台,深化在地價值並展現文化多元面貌,整合大台中地區媽祖遶境活動,提升地方格局,推展至國際舞台,發揚媽祖信仰慈悲濟世之特有價值。

每年台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均提出不同主軸,以表達媽祖文化的普遍性及全面性。2014 年以五大主題創作徵件為年度主軸,以 LINE 貼圖、動畫、微電影、漫畫、繪本等五種創作類別,鼓勵全國民眾就本市各大媽祖宮廟之源起、故事、特色等為主題,結合創意與傳統,達成跨世代文化傳承。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徵件展獎勵:
◎LINE 貼圖組:
‧12 組,請以壓縮檔送件,每張小圖以 50 cm x 50 cm,300dpi 以內。
‧獎項:
- 首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
◎動畫組:
‧分為長篇 (20 分鐘以上) 及短篇 (3~5 分鐘) 兩組
‧需配上中英文字幕、配音及音效。(音樂請注意公播等版權問題,建議自行錄製或創作)
‧繳交格式為標準 MPEG2 檔案 (可壓製 DVD 與標準 NTSC 電視公播格式的 .mpeg) 720 x 480 像素以上,最多 60 影格 / 秒,30 影格 / 秒。
‧獎項:
- 長篇 - 首獎乙名:新台幣 300 萬元,獎牌一只
- 長篇 - 貳獎乙名:新台幣 150 萬元,獎牌一只
- 長篇 - 参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獎牌一只
- 短篇 - 首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獎牌一只
- 短篇 - 貳獎乙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牌一只
- 短篇 - 参獎乙名:新台幣 20 萬元,獎牌一只
◎微電影組:
‧12分鐘,限原創且未發表過之作品。
‧獎項:
- 首獎乙名:新台幣 80 萬元,獎牌一只
- 貳獎乙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牌一只
- 参獎乙名:新台幣 20 萬元,獎牌一只
◎繪本組:
‧含內頁、版權頁、書名頁、作者繪者簡介頁等共計 32 頁。
‧原畫請以透明紙保護,以免寄送過程中受損。
‧文字請勿直接寫在原畫上,滿版畫面請留裁切邊。
‧原畫需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文字請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
‧獎項:
- 首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獎牌一只
- 貳獎乙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牌一只
- 参獎乙名:新台幣 20 萬元,獎牌一只
◎漫畫組:
‧原稿使用B4 漫畫專用稿紙,需以沾水筆及黑色墨水完稿不接受其他筆種;含扉頁至少 16 頁。
‧若以電子檔投稿,解析度為每張 800 px,72 dpi 以上,彩稿以 RGB 模式儲存。
‧不論是手繪或者電子稿件,均需附上作品對白的 TXT 或 WORD 檔。
‧獎項:
- 首獎乙名:新台幣 50 萬元,獎牌一只
- 貳獎乙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牌一只
- 参獎乙名:新台幣 20 萬元,獎牌一只
※說明:
1.各組另取優選若干名,發給獎狀一只。
2.以上獎金皆包含稅金,依中華民國稅法之規定,獎項所得應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繳;當此得獎價值為新台幣 5000 元以上 (含) 者,得獎人須先行由承辦單位代扣 2% 二代健保保費 (繳健保局);當次得獎價值為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 (含) 者,除代扣前項二代健保保費外另代扣 10% 執行業務所得稅金 (繳國稅局),並於次年寄發這類所得暨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體,則須繳納 20% 之所得稅。

參賽資格:
1.不限國籍,凡對媽祖文化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2.參賽作品不曾對外公開發表過,亦無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 (參加本競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

評選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創意性    40%
‧專業技巧   20%

評選流程: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成立評審委員會,依評選標準挑選獲獎作品。
‧初審:評審委員依據作品之書面資料,辦理初審。
‧決審:評審委員依據作品之實物、說明,及徵選之宗旨,辦理決審,評定名次。

作品收退件:
◎報名送件:
1.簡章索取:
請親洽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表演藝術科) 免費索取紙本簡章,或請附 10 元大型回郵信封索取,亦可至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
2.報名期限:
‧LINE貼圖:103 年 2 月 17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3 月 21 日 (星期五) 17 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微電影組:103 年 3 月 10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7月 18 日 (星期五) 17 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繪本、漫畫、動畫組:103 年 7 月 7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7月 18 日 (星期五) 17 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3.報名文件:
(1) 報名表 (紙本)
(2) 設計說明書 (紙本):一律採用 A4 規格,若超過 A4 者,請摺疊成 A4 大小。10 頁為限,請裝訂成冊,並編輯目錄及頁碼,提送一式 7 份。需包含以下內容:
‧作品名稱
‧創作構想
‧作品圖說:以能清楚表達作品理念為原則
(3) 光碟片一份,內含上述設計說明書所有內容之電子檔 (檔名需標示清楚)、作品表現圖須為 jpeg 或 AI 檔。
(4) 作品授權書 (紙本)
(5) 其他附件 (依各組別規定)
※請備妥相關文件於規定時間內,親自或郵寄送達: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40701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 99 號惠中樓 8 樓表演藝術科),並註明「報名 2014 台中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 – 五大主題創作徵件」。
4.其他注意事項:
每組件作品均須詳填作品說明一併送件;作品如屬兩人以上之共同創作,需共同簽屬報名。
◎得獎名單公布及頒獎:
依以下日期,分批公告於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1.LINE 貼圖:103 年 4 月 11 日 (星期五)
2.微電影組:103 年 8 月 8 日 (星期五)
3.繪本、漫畫、動畫組:103 年 8 月 8 日 (星期五)
◎退件:
1.得獎作品之設計說明書及作品圖說等將作為後續展覽及存檔用,不予退還。
2.未獲選之作品可於以下日期每日 9:00 ~ 17:00 至台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辦理退件,逾期不受理。
‧LINE 貼圖:103 年 4 月 14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4 月 18 日 (星期五)
‧微電影組:103 年 8 月 11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五)
‧繪本、漫畫、動畫組:103 年 8 月 11 日 (星期一) 至 103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五)
3.書面報名資料審查後恕不退件。

頒獎典禮:
時間:103 年 8 月 27 日 (暫定)
地點:另行公佈

附則:
1.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對於徵選作品有無償行使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電子傳輸及建立國家文化資料庫數位典藏之權利。
2.參賽者可同時參與不同類別競賽。
3.各類獎項若作品未達水準均得從缺。
4.倘發現得獎或入選作品有不符本要點之規定,或涉及抄襲、仿冒等情事,將取消其參賽 / 獲獎資格,並追回其領取之獎金及獎狀。
5.本簡章經台中市政府文化局通過後公告實施,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修正補充之,並即時於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告。
6.本活動所有關於時間的陳述均以台灣時間為準。
7.凡投件者,即視為已同意本徵件簡章之所有相關規定。

相關事宜請洽本案業務承辦人: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表演藝術科 賴小姐
電話:(04) 2228 – 9111 分機 25420
傳真:(04) 2375 – 3338
E-mail:anna0503@taichung.gov.tw
地址:40701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 99 號 惠中樓 8 樓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Content.aspx?menuID=122&id=9525

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2014 臺中爵士音樂節創意主視覺設計比賽

 


一、設計主題:
2014 臺中爵士音樂節

二、參賽資格:
喜歡爵士音樂節慶活動並具繪圖能力者均歡迎參加,每人以 1 件作品為限。

三、參賽方式:
(一)收件截止日期(憑郵戳):
即日起至 103 年 5 月 9 日 (五) 止。
(二)投稿說明:
1.設計圖像完稿限 ai 檔案格式,並標註 CMYK 印刷用。
2.設計方向:
以「臺中爵士音樂節」為發想,設計活動意象或 logo,並繪製成主視覺海報。
3.活動資訊:
(1)活動名稱:臺中爵士音樂節
(2)活動時間:每年 10 月份第三週周六至第四週周日,連續 9 天 (103 年度為 10 月 18 日至 10 月 26 日)
(3)活動地點:臺中市市民廣場、草悟道
(4)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5)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6)活動特色:將以連續九天、一日一主題的方式,向臺中市民介紹不同國家、不同風格的爵士音樂。
4.檔案格式:
(1)限 ai 向量檔,文字轉外框,檔名格式為姓名-作品名稱 (如王小明-爵士音樂爵盛時代)。
(2)請另外輸出 A4 大小 300dpi 的 JPG 圖片 (圖中需含作品名稱、創作理念),檔名格式為姓名-作品名稱 (如王小明-爵士音樂爵盛時代)。
5.報名資料:
(1)活動報名表乙份 (檔名:2014 臺中爵士音樂節創意主視覺設計比賽-姓名)
(2)著作權讓與授權書
(3)原始創作切結書
(4)光碟電子檔 (內含作品 ai 檔案、作品 JPG 檔案、報名表格)
6.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404 臺中市北區學士路 98 號」《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請註明「報名 2014 創意主視覺設計比賽」字樣)。

四、活動時程
(一)作品徵件:即日起至 103 年 5 月 9 日止。
(二)評審作業:103 年 5 月 10 日至 103 年 5 月 23 日。
(三)公佈結果:103 年 5 月 26 日。

五、評分辦法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分標準:
‧爵士主題意象呈現 40%
‧設計創意性    40%
‧構圖完整性    20%

六、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頒發獎金八千元整,獎狀乙只。
(二)第二名獎金頒發五千元整,獎狀乙只。
(三)第三名獎金頒發兩千元整,獎狀乙只。
(四)佳作取兩名,頒發獎狀乙只及活動紀念品乙份。

七、參賽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審查權,內容不符合本比賽之相關規定,報名文件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正確等,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
(二)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三)參賽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需具備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發表、出版、展出及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若投稿作品有侵權情形,則取消得獎資格,並需立即退還得獎獎勵。
(四)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五)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
(六)所有參賽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設計(光碟電子檔),並填寫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原始創作切結書。參加徵件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並同意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恕不另行支付得獎者任何費用。
(七)對於得獎作品,主辦單位為達成列印品質及效果得擁有事後必要之修改權。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異動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力,修訂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將於文化局網頁公告,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八、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404 臺中市北區學士路 98 號
電話:04-2233-7239 黃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Content.aspx?menuID=122&id=9868

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愛台灣 APP 設計比賽

 




參賽主題
以台灣各地特色美食、景點、具特色商店、夜市之觀光休閒娛樂等等為主題,以創意之體驗與故事行銷方式突顯主題之獨特性,並能具體達到創意行銷為原則。

報名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皆可免費參加。
2.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參賽辦法
內容之相片及文字敘述需以『APP 4 YOU』平台上的功能來呈現,相片 10 ~ 30 張並依『APP 4 YOU』製作規則上傳至競賽平台,文字與相片需為自行拍攝與創造不得抄襲。

比賽日期
103 年 1 月 1 日 ~ 103 年 4 月 30 日 23:59 分前上傳至『APP 4 YOU』官網

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數位玩家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康小姐;07-338-4891;kiki@geekers.tw)
協辦單位:高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評選方式
由高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及數位玩家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評選

獎金
第一名:新台幣 5 萬元
第二名:新台幣 3 萬元
第三名:新台幣 2 萬元
佳作 (10 名):新台幣 5 仟元

注意事項
凡報名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以下敘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1.參賽作品必須為未曾參加過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且無任何抄襲、模仿、剽竊或未經授權作品或圖片之情事。獲獎之作品如涉及抄襲等確定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者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議決,參賽者同意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3.得獎作品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刊登、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獲獎者通知將於公布獲獎名單後,由主辦單位陸續以獲獎者註冊『APP 4 YOU』官網之會員資料進行通知,獲獎人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始可領獎。若因會員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收到通知並影響獲獎權益,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且保留取消獲獎之權利。
5.獎金均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與各類所得扣繳標準辦理,獎金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需列入年度個人所得,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獎金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依規定代為扣繳所得金額之 10% 所得稅,並開列憑單,獲獎者若不提供個人資料以供申報或拒繳相關稅務者,即喪失獲獎資格及權利。
6.主辦單位保留本修改活動內容及變更權利。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於『APP 4 YOU』活動網站上公告之,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app4u.tw/welcome/active.html

「心‧鑠金」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

 




目的
輔導金門在地文化產業文創精緻化,打造「金門文化品牌」,從文創商品開發,讓地方特色產業及農漁牧特產呈現嶄新風貌。

徵件內容
活動主軸定為「心‧鑠金 - 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鑠是融化之意,中文音同碩,也就是聚集眾人為金門文創產業未來著想的心情,足以融化金石,也代表融化金門故有的嚴肅意象,將金門莊嚴的軍事戰地元素加入新創意,導入設計的概念,不再只是肅穆的戰爭回憶,帶領金門文化走向平易親人的生活。藉由金門的觀光定位,直接將融合金門文化的產品及品牌推廣到國際舞台,引領金門品牌風潮。

參加資格
由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文創業者報名參加,開放個人或組團參加,以設計徵件主題為核心,進行具金門代表性、創意性及故事性之文創商品相關設計,徵件件數不限。

徵件時間
103 年 3 月 12 日至 103 年 5 月 1 日止

徵件組別
a. 徵件組別定為文具禮品組、生活用品組、數位產品組。
b.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預定將邀請不同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以進行評選。
c. 為鼓勵徵件作品之原創性且避免後續審查爭議,參加徵件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在相關競賽活動中獲獎。
◎文具禮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於文具用品及富有金門在地特色的禮品,需符合觀光送禮需求之產品設計。
◎生活用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生活中使用之原創、新穎、富有金門在地特色之生活用品,需符合生活實用性之產品設計。
◎數位產品組 (含外包裝設計)
著重於數位科技應用之周邊,並結合金門在地特色之數位周邊產品,需符合數位科技實用性之周邊產品設計。

報名程序
a. 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b. 紙本報名:
參加者需至本設計徵件官網 (www.kinmendesignaward.com.tw,3 月 12 日開放) 下載徵件資料,並於截止時間內將報名表、資料光碟、成本估算表、參賽承諾書 (請以組為單位,一組填寫一份即可) 一同寄至執行單位。
◎報名表:包含徵件組別、參加類型 (包含個人、團隊、公司)、所有組員姓名、公司/代表人姓名、公司/代表人電話、公司/代表人 E-mail、公司/代表人身分證、聯絡人手機、中英文名稱、中英文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作品表現圖 (作品可單一或系列稿呈現,系列作品最多繳交 4 張圖檔,作品表現圖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資料光碟:含報名表電子檔、成本估算表電子檔、產品表現圖 3MB 以上至多四張
◎成本估算表:預估所設計產品之成本單價以及量產三百件之成本單價,以利後續成品開發費用估算參賽承諾書 須簽屬版權授權書以授權主辦單位後續行銷推廣製作等
c. 完成報名後,執行單位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補助辦法
含設計稿補助及後續實品開發諮詢後補助。(含包裝設計,需合乎商品標示法)「評選補助原則」如下,由入選者自行擇一補助方式:
a. 設計稿入選 (版權歸縣府),作者不需開發實品,每件補助作者 6 萬元,另由本府負責依設計稿開發實品 (實品開發經費至少 6 萬,開發數量依成本計)。
b. 設計稿入選 (版權作者與縣府共有),含實品開發,每件補助 12 萬元,由設計者自行開發實品,且須依設計稿量產 300 件以上,並提交開發總數量 30% (至少需達 100 件) 予縣府推廣。
※以上入選稿件作者皆須配合計畫相關宣傳活動及修改設計稿至可量產階段。
c. 個案類型
‧預定補助案件數:10 案
‧設計補助費:6 萬元
‧模型諮詢通過後補助實品開發費用上限:6 萬元
‧總金額:120 萬元

預定評分項目及標準
為鼓勵入選者開發入選產品,除辦理設計稿評選外,另辦理期中諮詢會議進行設計稿修正討論,並於期末時召開產品開發諮詢會議,評估入選者開發的產品,並給予具優良品質及可量產者開發金額補助,並於評估中增設模型精緻度的評分項目。本評分項目及標準會參酌專家學者的建議,且將依實際執行情形進行調整。
◎設計稿初選
‧參賽資格:80%,針對參賽者資格進行審查
‧技術可行性:20%,是否可於未來 1 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量產
◎設計稿複選
‧創意:50%,設計創意及原創性
‧設計表現:30%,競賽主題表現、設計完整及切題性
‧市場性:2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
◎期中諮詢會議
‧設計稿修正項目:100%,針對設計稿評選提出的相關問題提出改善,並修改後於期中諮詢審查會議通過者始得進行實體產品開發階段
◎產品開發諮詢會議
‧創意及設計表現:30%,設計創意及原創性、設計完整
‧模型精緻度:40%,模型製作精緻度
‧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3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市場接受度,並於未來 1 年內可實現量產之產品

預定評選標準及流程
i. 設計稿初選
由執行單位與專業評審團依照參加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進行參賽資格及可行性初選,選出 30 件作品進行設計稿複選。
ii. 設計稿複選
由縣政府與評審委員進行設計稿複選,針對創意、表現手法及市場性選出 10 件作品,進行後續商品開發。(上述件數將依實際評選情形作調整)
iii. 期中諮詢會議
設計稿評選入選者,針對設計稿評選階段給予的建議進行修正,並參與期中諮詢會議,會議中具質感且高量產可行性者得以繼續參加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諮詢。
iv. 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諮詢
以期中諮詢會議通過者為主,召開會議針對入選作品進行實體商品模型諮詢,質感精良且具高量產性者將補助開發獎勵金。

實體商品開發補助規定事項
1. 繳交 1 : 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不能小於 60 X 60 X 60 (cm) 範圍內。
2. 作品資料光碟,作品資料光碟包含中英文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簡報說明 (檔案格式為 ppt.檔)、作品照片 (2 張為限)、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3. 繳交產品企劃書,產品企劃書包含 A4 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 5 頁為限,總份數 5 份,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

注意事項
1. 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請自行提供可容納模型的紙箱或海報筒等並包裝完善。
2. 審查模型作品須於寄送或親送模型至台北市內湖區文德路 38 號 4 樓,請註明金門文創商品設計徵件工作小組收即可。

徵件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建設處
執行團隊:霓光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聯絡人:張小姐
連絡電話:02-26599606
聯絡傳真:02-26598830
聯絡Email:joy_chang@light-whisper.com
*如有任何未盡事宜請再與聯絡人聯繫詢問,謝謝。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main_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26519&path=4441&Language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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