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2011 第二屆晶蓮獎「看見真相 超越死亡」創意徵稿

 


死亡的過程與死後的世界,
因未知而懼怕,因了解而超脫,
請發揮您的創意,
幫助人們了解生死,進而超越死亡!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圓覺宗智敏慧華金剛上師教育基金會
合辦單位:諾那華藏精舍、中華佛教居士會、黑秀網、生命之聲網路電台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

一、徵稿緣起/目的
有鑑於人們對死後世界不了解而畏懼,從事臨終關懷及助念已 20 多年的智敏慧華上師基金會,特於 2010 年舉辦首屆關於死亡及助念議題之創意比賽活動,希望將死亡前後的狀況、遇到的景象及因應的方法,透過影音平面及遊戲的方式來呈現。首屆活動成果亮眼,故於 2011 年再接續舉辦第二屆,期能廣募各界創意,以兼具啟發及趣味之作品,助人了解臨終關懷、助念及中陰知識的重要性。

二、徵稿類別
A、廣告或動畫短片:
1.內容主題:宣導當人臨終時,家屬及親友若能為其臨終關懷與助念,便能在其人生最痛苦的時刻,指引一條光明之路,免除一切苦難,讓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影片最末,須放「生命的終點,就是無限希望的起點」標語。(備註:本次徵稿比賽設計主題以助念為出發點,請避免以標語為創意重點)。
2.30 秒至 2 分鐘之影片,影像拍攝或動畫 (2D、3D、Flash...) 均可,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或軟體製作。
3.作品須以可供電視播放之畫質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格式為 640 * 480 影片檔(.wmv 檔、avi 檔、mpg 檔),以供網路票選用。並附上 300 字以內之作品簡介。
4.影片中的對白或旁白無中文字幕者,請附書面說明。
5.請注意作品是否於不同平台播放會有問題 (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等) 。
6.得獎名單公佈後,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 1080 * 720 之 NTSC 高解析度原始檔,及相關資料。
B.圖文創作:
1.內容主題:同廣告或動畫短片
2.以圖為主文字為輔的輕鬆小品創作(海報、短篇繪本、圖文小品、漫畫....等不拘)。
3.單張作品繪製尺寸:A2(420mm × 594mm),列印輸出尺寸:A4(210mm × 297mm),頁數及製作方式不限(手繪、電腦製作或結合照片皆可)。
4.報名時僅提供 A4 輸出稿(或手繪稿),以及網路可看之縮圖檔(請存成 JPG 檔,RGB 格式,以便網路票選)。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A2 尺寸,300dpi 畫質,CMYK 格式,TIF 檔)。
C. Flash 遊戲:
1.內容主題:
(1)親友往生時,家屬及親友遭遇的情況及該如何為之助念。
(2)以人死亡後到轉世之前的中陰時期,會遇到的現象與因應方式為遊戲內容。
2.作品請以 Flash、Director 等相關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包含 Flash 原始檔(.fla 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720 × 480 pixel 儲存。
3.請確認完成的參賽作品可在 IE8.0 與 Firefox3.6 等瀏覽器上正常運作。
4.參賽作品檔案,請依照您的檔案與創作需求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另行設計 Loading 動畫。
5.得獎名單公佈後,採電腦製作之得獎者須限期提交可修改之原始檔。
※為符合徵稿目的並激發創意素材,歡迎至活動官方網站 (http://blog.yam.com/showidea2) 參考相關生命教育文章、書籍,或參與本會所舉辦之生命教育相關講座。

三、報名方式
1.對本活動有興趣及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均可參賽(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報名作品件數不限 (但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
2.收件日期: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親送或郵寄均可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報名方式:請上網 http://blog.yam.com/showidea2 下載或來電(02-27532621)索取報名表,再將作品(電子檔)連同報名表和相關附件,掛號郵寄至 10571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63 號 13 樓之一,「智敏慧華上師教育基金會 - 影音徵件小組」收。
4.報名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5.作品若有毀損、畫質太差、報名表資料不全、製作規格或內容不符等情形,均恕不受理報名。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注意事項
1.作品內容必需正面以及不涉及色情、暴力、善良風俗與國家法律相牴觸之內容。
2.參賽之作品限未公開發表或獲獎之創作,評審期間亦請勿對外發表或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經查證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
3.因入圍之作品將於網路公開票選,請確保作品中之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於公開票選中無任何侵權之行為,並均出於原創或合法使用而無任何抄襲、侵權情事,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獲獎之作品,須檢附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之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4.凡參賽作品為已獲其他單位獎項,或是抄襲、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情形,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並應將已發給獎金、獎狀、獎品交還主辦單位,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或損害者,包括但不限於支付權利人授權費用、賠償金額或和解金、負擔律師報酬及訴訟費用等,參賽者負賠償責任,參賽者有數人者,應連帶負賠償責任。
5.參賽作品如獲獎,得獎者即願意永久、無償、專屬及不可撤回地授權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可永久為公益推廣之目的為任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發行、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並得轉授權予第三人為前述使用),但主辦單位應於適當之處標明得獎者之姓名。得獎作品中如包含經他人授權之創作,得獎者應向該著作權人取得為上述授權予主辦單位之權利,並保證主辦單位得合法使用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依照本條前述規定之使用即無損得獎者(及其授權人)之著作人格權。
6.凡參加本徵稿活動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若有未盡事宜之處,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7.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限期內提供完備之領獎資料,逾期視為棄權。

五、比賽方式
1.初審:2011 年 8 月 25 日前由主辦單位初步選出入圍作品。
2.網路票選及複審:201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中午 12 時止。複審將由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
3.公佈:2011 年 9 月 30 日公佈得獎名單於網站,並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各得獎人,詳情請密切注意活動官方網站。
4.頒獎典禮暫定於 2011 年 10 月份擇期公開舉辦。
5.評分標準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主題啟發性  40%
‧創意     30%
‧整體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圖文創作:
‧主題啟發性  40%
‧圖文搭配   30%
‧創意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Flash 遊戲:
‧主題啟發性    40%
‧遊戲趣味及耐玩性 30%
‧整體音效畫面   20%
‧網路投票結果   10%


六、獎項說明
1.得獎者獎金如下:
◎廣告或動畫短片:
金蓮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8,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3,000 元
◎圖文創作:
金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8,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5,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3,000 元
◎Flash 遊戲:
金蓮獎一名:獎金 30,000 元
銀蓮獎一名:獎金 20,000 元
銅蓮獎一名:獎金 10,000 元
佳作三名:獎金 5,000 元
2.依稅法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故主辦單位將先行從獎金中扣除。

七、其他
1.活動結束後,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刊物及媒體中發佈,並陸續邀請相關平台協助發佈。
2.活動洽詢電話:(02)2753-2621 吳小姐 or 謝小姐。
3.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blog.yam.com/showidea2

LOHAS 愛地球 T 恤設計大賽

 




設計主題:
LOHAS 愛地球

主題說明:
2011 年統一阪急百貨高雄店邀您一起 LOHAS 樂活愛地球,用健康的飲食、生活與身心靈,加上生態永續的實際作為,一起為你我的地球盡一份心力。

設計元素:
以「LOHAS」、「地球」、「環保」為元素,將想法概念於 T-shirt 上呈現。

主辦單位:
統一阪急百貨 - 高雄店

收件日期:
100 年 4 月 12 日至 100 年 5 月 12 日 22:00 截止

報名資格:
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 (不限科系) 或社會人士

作品規格:
1.每人限投稿 2 件作品。
2.請上網下載空白 T-shirt 圖檔與報名表,以單面設計為限,電腦繪圖或手繪皆可,但需以電子檔繳交。
3.T-shirt 顏色以白色為主,請勿修改底色。
4.作品電子檔請以 JPG 檔繳交 (A3 尺寸,42cm x 29.7cm,300dpi),檔案大小 10MB 以內,得獎作品需提供 AI 或 PSD 原始檔。
5.請將圖檔與報名表 email 至 wade@uni-hankyu.com.tw,收到回覆確認信後即完成報名。

評選方式:
第一階段 - 初審:投稿作品經主辦單位初審後選出第二階段參賽作品
‧創意 30%
‧商業 30%
‧主題 20%
‧構圖 20%

第二階段 - 人氣票選:5 / 26 ~ 6 / 8 期間於統一阪急百貨高雄店展示入選作品,第 1 得票數為「新銳獎」,第 2 ~ 6 得票數為「人氣獎」
‧人氣評比 100%

獎勵辦法:
新銳獎 - 1 名:現金 10,000 元
人氣獎 - 5 名:現金 2,000 元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設計創作,嚴禁抄襲與侵犯未經授權圖案、標章、文字與商標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2.參賽作品之版權將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圖檔應用於相關製作物與商品販售。
3.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4.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寄送之資料有延誤、錯誤,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5.得獎作品之創作人需簽立「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以玆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圖像使用權,為簽立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未滿 20 歲之得獎者,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uni-hankyu.com.tw/kaohsiung/news_detail.asp?NewsID=001240&dir=0016

國光客運「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短片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你!!!才華洋溢嗎!?? 創意無限嗎!??? 趕快來展現你對國光客運的熱情吧~

參賽規定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為精神,拍攝內容以國光形象廣告為主,需有國光客運之代表人事物,並須附上 3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創作影片規格不限,劇情短片、紀錄片、動畫、MV 等皆可,惟須以 NTSC 家用 DVD 光碟撥放機可觀看之 DVD 光碟片送審。
3.作品檔案不超過 1GB,長度 3 分鐘以內,參賽者請複製 2 片作品光碟繳交。。
4.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參與短片徵選者須保留原始檔(avi、HD、Digital Betacam、Betacam...),以利作品入圍後,可另提供原始檔於國光客運運用及播放。
5.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
7.參賽影片內容屬參賽者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公司立場,若有任何爭議或觸及法律部分,本公司概不負責。
8.影片所使用的音樂、文字及肖像須獲得授權,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若產生著作權問題糾紛由報名參賽者自行負責。
9.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光碟、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影片內容,並於國光客運相關電子媒體播放展示。
10.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4 月 20 日至 6 月 22 日止,以郵寄 (以郵戳為憑) 或直接遞送送達。
2.直接遞送者,應於 100 年 6 月 22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DVD 光碟二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1.主題表達 (劇情、內容創意性) 30%
2.推廣宣傳性 (國光客運) 30%
3.影像技術 (攝影、剪輯、音樂、美術設計) 30%
4.網路人氣票選 (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投票箱) 10%

初步網路人氣票選
100 年 7 月 1 日 ~ 7 月 15 日
※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開放網路人氣票選專屬投票箱

決審日期
100 年 7 月 20 日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 7 月 27 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車上電視播放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除了填寫報名表外,請務必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傳比賽作品,方可完成報名程序,並請標明全名與作品名稱。
2.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3.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4.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5.每人、每隊投稿之作品限一件,不可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片名、長度、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8.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21&page=1

國光客運「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青春活力,能量無限的台灣青年,通通放馬過來吧!國光客運等你來挑戰~

作品規格
1.作品以國光客運為主題,以「美好的畫面‧就從國光開始」為精神,拍攝內容不限但需有國光客運之代表人事物 (人物、景物、事物皆可),並須附上 2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說明。
2.每件作品可以一組的方式呈現,一組最多三張,報名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3.彩色、黑白底片和數位作品均可參賽,請保留原始正片、負片或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刷發表,數位作品的原始檔案以 500 萬畫素以上為佳。
4.參賽作品請沖洗成 6 × 8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一份 (組),免裱框、請勿翻拍拷貝、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
5.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電子檔案 (jpg 檔),底片作品請掃描 (解析度 600dpi 以上) 後送件;請儲存於光碟片繳交,未繳者不予評審。
6.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時間
1.自比賽起 100 年 4 月 20 日至 5 月 31 日止,以郵寄(以郵戳為憑) 或直接遞送送達。
2.直接送達者,應於 100 年 5 月 31 日前之上班時間內 (17:00) 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國光客運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171 號 3 樓) 行銷企劃課

收件內容
1.報名表一份
2.光碟一片 (請將檔名設為作者姓名)
3. 6 × 8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一份 (組)

獎項
1.金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2.銀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3.銅牌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 8000 元,精美獎狀一面)。
4.佳作 10 名 (獎狀一面,精美國光紀念品一份)。

評選內容
‧主題內容    35%
‧創意表現    30%
‧構圖與攝影技巧 35%

評審日期
100 年 6 月 9 日

得獎公佈
比賽結果於6月15日公佈於國光客運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頒獎典禮
國光客運生日派對 100 年 7 月 1 日

展示地點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賽作品以作者本人創作為限,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如果查獲得獎作品違反以上原則,將取消得獎資格。
2.每人投稿之作品以一組為限,一組以三張為上限,不可一人多投,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者除了填寫報名表外,請務必於國光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傳比賽作品,方可完成報名程序,並請標明全名與作品名稱。
4.參加此活動者,作品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將參賽作品於國內外公開展覽 (含網路),或製成書報、紀念品等,屆時參賽者的作品將公開姓名和主題文字敘述連同原創圖稿一起展示。
5.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6.得獎者所得獎金須依法繳納稅金,將由主辦單位於支付獎金時代為扣除。
7.所有未入選之作品,恕不退回。
8.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
9.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住址、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10.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11.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服務電話:(02)2381-0731 分機 6182 楊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ingbus.com.tw/newscontent.php?news_num=321&page=1

2011 絕對台灣 100 設計比賽

 




一、徵選目的:
台灣 100,要讓全世界看見 TAIWAN 絕對濳力!為展現設計,共襄盛舉民國 100 台灣設計年, ABSOLUT 啟動百件作品世紀大徵選設計競賽,邀你加入絕對設計 100 行列,就是要你發光發熱!!

二、創作主題:
ABSOLUT TAIWAN 100 絕對台灣 100

三、競賽項目:
視覺設計創作

四、參賽資格:
凡是對平面創作及視覺創作有熱情、有想法,年滿 18 歲之全國大專院校在校生,皆可參與本活動,並得以個人方式報名參加。

五、參賽辦法:
發揮絕佳創意,可以電腦繪圖、手繪、攝影,不拘任何型式,和主題 ABSOLUT TAIWAN 100 相符,需結合 ABSOLUT 瓶身,作品以平面方式呈現。

六、參賽方式:
活動詳細辦法及報名表下載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將作品 mail 至活動信箱 absolutcampus@gmail.com

七、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27 日 24:00 截止

八、獎勵辦法:
前三名獎金各為 3 萬、2 萬、1 萬 (ABSOLUT 擁有使用權)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参萬元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優選若干名:紀念品一份
※得奬作品將於2011年7月起舉辦實體展覽並於網路上舉行虛擬展覽展出

九、作品評選:
競賽作品評審將邀請活動評審、ABSOLUT 品牌代表及網路票選,針對投稿作品共同評審。
網路票選期間為:6 月 10 日 ~ 6 月 19 日 (網路票選佔 5% 評分比)
‧創意表現 30%: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主題掌握 30%:作品符合主題
‧整體視覺效果 25%:繪圖技術
‧宣傳效果 10%:品牌精神及品牌意象
‧網路票選 5%:網友人氣度

十、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拷貝存檔。所有參賽作品使用權歸 ABSOLUT 公司所有,僅供非營利使用。
2.參加競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所頒發之獎項與獎勵。
3.得獎者不得私自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所頒發之獎項與獎勵。
4.主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5.獎金須依所得稅法預扣 10%。

十一、得獎公佈:
2011 年 7 月 1 日公佈於 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 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十二、頒獎:
2011 年 7 月舉行記者會公開頒獎。

活動網站:http://www.absolutcampus.com.tw

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Fiesta 春色時尚設計競賽

 




挑動末梢神經的 Sexy Color
時尚春色正在騷動流行!
Ford 與熱血跨界合作
以 Fiesta 時尚春色為設計理念
打造專屬的時尚抱抌

【規範】
‧Ford 及熱血 Logo 需保持在同樣位置,禁止任意縮放、變形、變色。

【作品創作規格】
‧作品格式:800 x 800 JPG
‧檔案大小:250KB 以內
‧解析度:72dpi (RGB 模式)

【作品創作形式】
‧以「Fiesta 熱血時尚抱枕」為範例,運用 Fiesta 車色(黑、白、銀、綠、紅、紫紅、淺藍、深藍)演繹時尚春色主題。
‧創作方式不限於手繪、電繪、複合媒材等形式。
‧以表現出「Fiesta 時尚春色」與創意結合的稿件為主。
‧友善提醒徵稿活動參賽者,務必填寫作品創作理念及個人聯絡資料等,以利評審評選和後續入圍與得獎通知。

【活動期間】
‧作品收件:2011 / 04 / 11 ~ 2011 / 05 / 06,18:00 止
‧投票評選:2011 / 04 / 11~ 2011 / 05 / 06,18:00 止
‧得獎公佈:2011 / 05 / 10 (週二)

【投稿方式】
‧本徵稿活動採線上投稿,請上傳至 http://www.facebook.com/FordTaiwan

【評選辦法】
‧時尚春色創意人:
 最後將經由專業評審與熱血團隊評選出最佳作品
‧評選標準:
 創意概念 35%
 視覺表現 35%
 人氣票選 30%

‧時尚春色評選人:
 參與人氣投票者,將於活動結束後隨機抽出幸運網友贈獎回饋

【獎勵辦法】
第一名:設計作品商品化 + 新台幣 5 萬元獎金
第二名:新台幣 3 萬元獎金
第三名:新台幣 1 萬元獎金

活動網站:http://www.facebook.com/FordTaiwan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麥寮鄉地方產業 LOGO、吉祥物設計競賽

 


ㄧ、活動宗旨
麥寮鄉擁有豐富的自然人文資源和農漁產品與文化工藝等資源,藉由本次比賽進一步強化推動加值化觀光文創產業活化地方與社區產業發展、強化在地產業行銷提升農漁產品產值及國際能見度,成為麥寮鄉觀光發展新契機。
宏達國際管理顧問公司承接麥寮鄉地方產業創新推廣計畫為提昇麥寮地區文化及農特產品之競爭力及行銷力,特舉辦本活動,期藉由麥寮地方產業的 LOGO、吉祥物設計達到行銷麥寮地區農特產品目的。

二、參加對象
凡國內公私立國高中、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三、設計主題
近年來,許多企業及大大小小的活動場合中,我們隨處可見吉祥物的發展,有日趨廣泛的備受應用,原因在於吉祥物不僅必須與眾不同,角色印象鮮明、讓人容易記憶外,更重要的是要能和活動的精神互相呼應,而其可愛的造型特色也是往往打入民眾內心市場之主要關鍵。所以,吉祥物的形象讓人覺得新奇有趣,印象深刻,也可引發共鳴,於是吉祥物的推展與傳播,對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顯著的作用,因此,無論運用在企業,亦或大小活動中,相信都會是一個很好的推廣媒介。

四、作品收件方式
請來信裡詳細填寫,姓名、地址、電話、信箱、作品名稱、設計理念以及附件參賽作品檔案,寄件於信箱:99yunlin@gmail.com 抬頭填寫「麥寮 logo 競賽作品」即可。
※備註:資料確認無誤,承辦人員會將資料上傳於投票區,供大家投票。

五、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
100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六、參賽作品規定
A.本比賽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倡無紙化作業,各參賽者請至本縣府資訊網站 - 麥寮鄉地方產業創新推廣計畫 LOGO、吉祥物設計競賽徵選活動專區進行報名資料登錄及設計理念說明,並將參賽作品以電子檔案上傳。
B.彩色稿本 (15cm × 15cm) 之標誌圖乙式,彩色稿部分請用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C.電子檔案格式:創作圖稿部分請附原始檔案及 jpg 檔 (300dpi)。原始圖檔請以 Corel draw 或 Illustrator 或 photoshop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或是吉祥物,提供向量檔;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D.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例如:林小明 LOGO.ai、林小 明LOGO.jpg。

七、競賽方法
‧網路投票    60%
‧專業評審團評選 40%

八、評審陣容
由具有視覺傳達、產品設計、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與主辦單位代表擔任評選委員,針對設計理念、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意涵說明及環保相關性之方向評比,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2 名及佳作 2 名。

九、評分標準
‧設計理念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25%
‧美感或美觀性   25%
‧意涵說明及相關性 10%
評審計分方式:
每位評審依評比項目計分,加總後為總得分,各評審之分數求取平均依序排名,取前三名,同分者依佔分比例最高之分數為優先入選,最高為特優、依次優等及佳作各選一名。

十、獎勵制度
經決賽評審後取前三名各一名(隊)及創意獎二名(隊)
特優: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優等:1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作:1 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附註︰
(1)依據所得稅法第 8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競賽中獎應依給付獎金、獎品之價值扣繳所得稅款,中華民國國民個人中獎者滿新台幣 13,334 元者扣繳 15% 稅款,外國中獎人一律扣繳 20% 稅款。
(2)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3)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十一、名單公佈
將於 100 年 6 月 30 日前於本活動資訊網站公布評選獲獎名單,並以 E-MAIL 及電話通知得獎人,告知活動頒獎日期及領獎相關事宜。

十二、活動詳情洽詢方法
如有疑問請寄至電子信箱: 99yunlin@gmail.com 抬頭填寫「麥寮 logo 競賽疑問」,執行單位會盡快速向您回信

活動網站:http://www2.e-show.tw/vote/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2011 桐花攝影比賽

 


活動目的:
每年桐花繽紛的季節,仿若夏天雪季般的美景,我們期待透過鏡頭,捕捉到永恆的瞬間,展現「愛戀桐花 100 風情」的百大美景與視覺饗宴。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 (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臺灣之外籍人士)
‧本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之相關作業人員,及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皆不可參賽。

參賽規則:
‧每一人的參賽作品最多 5 件,且須符合創作主題規格之單張作品。
‧參賽作品需為 2011 年拍攝之作品。
‧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參加(使用數位相機者,須六百萬像素以上,解析度 2000 x 3000 dpi 以上,規格為 JPG 檔或 TIF 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進行任何後製作)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放大至 6 x 8 吋(或長邊不超過 8 吋)照片 1 張,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不拘。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填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應填寫詳細,未符合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
‧須將作品儲存於 CD 或 DVD 光碟片(檔案格式 JPG 或 TIF 均可),傳統相機拍攝者,於確認得獎後,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收件時間:
2011 年 3 月 15 日 ~ 6 月 30 日止。送件信封上需註明參加『2011 桐花攝影作品徵選活動』,一律以掛號郵遞送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
台北市 104 民生東路二段 141 號 7 樓,「2011 桐花攝影比賽作品徵選活動」專案小組收,聯絡電話:02-25181133 轉 3410、3416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攝影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作業 。

評分標準:
‧構圖創意 40%
‧意境表達 30%
‧攝影技巧 20%
‧創作理念 10%

活動獎項:
首獎 1 名:獎座乙座,獎金 3 萬元。
二獎 2 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 2 萬元。
三獎 3 名:獎座各乙座,獎金各 1 萬元。
優勝 4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5,000 元。
佳作 10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3,000 元。
入選 80 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 2,000 元。

得獎須知:
‧得獎者名單將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並且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得獎者,未得獎作品不另通知。
‧得獎者應於接獲承辦單位電話或 e-mail 通知後七日內,交付得獎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得獎作品原始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600 萬像素以上的 JPG 檔或 TIFF 檔)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逾期未繳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得獎者須配合參與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著作財產權相關事項:
‧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行使著作人格權。
‧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財產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賠償本會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郵寄作品時,請自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凡參賽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活動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本會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活動網站:http://2011hakka.hmg.com.tw/

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壹、競賽主旨
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於手提包設計之新秀,並鼓勵國人積極參與創新設計,而提供設計從業者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以發揚台灣本土設計,進而發展出具體可行之創新產品成果,成為獨特的商品並呈現於國際市場。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台灣區手提包輸出業同業公會、台中縣皮件產業科技發展協會

參、評審委員
Ms. Deborah Carré - England / Carreducker / Director
林明宜 - 林尚琳實業有限公司 創意總監
徐秋宜 - 子生文創事業 負責人
梁維慧 - 俊嶽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師
溫筱鴻 - 經濟部工業局 時尚設計總顧問
蔡慧貞 - 知本形象廣告有限公司 總經理兼創意總監
薛秋雄 - 至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魏麗慧 - 樂家登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肆、競賽主題
時尚宣言 Fashion Manifesto:個人自我意識逐漸提高,對於上流社會的奢華產生反感諷刺,並且受到普普藝術的影響,跳脫傳統思維,以幽默感方式對幾何、字母數字、顏色等圖紋,重新用印花、噴漆、手繪等形式技法組合,並注入熱情活力展現對未來時尚的宣言表示。
※設計細節相關圖片請參閱競賽網站

伍、競賽範圍
依競賽主題進行系列休閒包款的設計。作品需符合主題概念及創新元素,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

陸、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柒、獎項
(一)金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十二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二)銀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九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三)銅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四)優選獎:三組,每組各得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五)創意獎:六組,每組各得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六)入圍獎:八組,每組各得獎狀乙只
※獎金:金、銀、銅獎金均須扣繳 15% 所得稅

捌、參賽程序
一、線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並完成參賽資料填寫後,由報名系統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後,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
‧每人 / 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二、初賽階段: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初賽階段將評選出 20 組作品進入決賽,並備取數名。
三、決賽階段:入圍決賽者需先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 (參閱競賽網站下載區),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始得以參加決賽評選。決賽分二階段:靜態評分 (70%) 及動態評選 (30%)。前者以靜態方式展示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先就部分評分項目進行評分;後者由模特兒以動態走秀方式呈現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就設計整體性予以評分。決賽總成績,為決賽二階段分數比例加總。
四、頒獎典禮: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同時隆重舉行頒獎典禮。

玖、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名日期:10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二) 止,線上報名網站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初賽收件截止日:100 年 5 月 31 日 (星期二),完成作品上傳,未於規定時間上傳成功者,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作品上傳成功信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初賽結果公佈:100 年 6 月 6 日 (星期一) 前,於競賽網站公佈初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以書面通知決賽入圍者。
‧決賽資格確認:100 年 6 月 16 日 (星期四) 前,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決賽收件截止日:100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頒獎典禮:預定於 100 年 10 月初或中旬,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拾、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三張彩色設計圖稿,每圖稿表現一包款設計,包括:
A.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B.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C.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D.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250kb(作品圖檔範例如下)。
E.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二)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5 月 31 日,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三張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為避免眾多參賽作品於初賽截止日前擁塞網路,建議儘早繳交初賽作品,於截止日前可隨時修改上傳作品。
※「作品上傳成功信函」為作品繳交或修改「成功」之依據,未收到此信函者,請儘速來電確認作品上傳作業,以免影響個人參賽權益。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
決賽入圍者,需於 100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三) 前。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 (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凡依規定完成參賽作品打樣者,將全數退還參賽保證金。未依規定期限內繳交決賽作品者,則不退還保證金。
※「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可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二)決賽參賽作品:
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代為打樣。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由參賽者於繳交決賽作品一週內 (100 年 10 月 11 日前),填據打樣費補助申請表,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打樣之作品務求精緻、完整、符合初賽原創性並考量實際使用需求等問題,如因模型表現作品以致影響比賽評分,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打樣費用屬個人所得稅,執行單位擁有審核與發放費用權限,請參賽者詳填資料。打樣費用將併同獲得獎項之獎金簽填執行單位領據後,一併發放。
※「打樣費補助申請表」,請至競賽網站【下載區】下載。
(三)作品繳交作業:
於 100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 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
※參賽者妥當包裝,若因運送造成毀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拾壹、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新性     35%
2.市場性與可行性 35%
3.設計整體性   30%
◎決賽評審標準
(一)靜態評分 (70%)
1.創新性       30%
2.成品完整度     20%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 20%
(二)動態評選 (30%)
1.設計整體性 30%

拾貳、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 / 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 / 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叁、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贊助單位及協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肆、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月惠
電話:886-4-23590112 ext 855、829
傳真:886-4-23580624
收件地址:407 台中市工業區8路11號 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 設計組 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收
E-mail:designawards2011@bestmotion.com

活動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

「重見旗山香蕉樂園」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為重現災後旗山文化特色,表達地方生命力,本競賽活動特邀約具創作能量之設計人,以旗山香蕉產業、文化、建築、老街等地方特色為元素,為旗山開發具象徵意義的文創商品,奠定永續經營基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投稿方式
一律以實體郵件方式報名,於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前 (以郵戳為憑) 將投稿資料及作品親送或寄達協辦單位「80249 高雄市成功一路 232 號 15 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企業輔導組 姜小姐收」,郵件請註明參加「百年旗山文創商品設計競賽」,逾期不予受理。

四、參賽資格
凡對旗山地區文化原創元素有設計想法,並具文創商品開發及創作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學生與生產業者。

五、競賽內容
(一)甄選商品設計原則
1).以旗山文化、建築、老街、產業 (香蕉) 等特色為創作元素
2).展現旗山產業及文化特色
3).表達旗山生命力與樂活之意境
※限定類別:
1.文具禮品類:文具 / 辦公室用品 / 禮品/ 包裝材
2.生活用品類:生活用品 / 創意商品 / 家飾家具
3.時尚工藝類:時尚工藝品 / 紀念品 / 藝術品 / 服裝飾品
(二)參選資料: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表板背面。
2.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敬請將 2 張 A3 裱版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3.圖檔光碟乙份,jpg 檔 (300dpi) 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成果展使用。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分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 競賽同意書。
(三)精緻模型(一至四名入選者):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參賽,唯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日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流程:
1.資格審查: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依據競賽辦法檢視其基本資格,再檢視其作品是否符合規定,將符合規定者列入初評階段。
2.專家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地方人士組成 5 - 9 人之評審小組進行評選,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選出足以代表旗山地方、具人氣、且具商品化條件之創意產品。
‧報名文件繳交、資格審查: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29 日 (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隨到隨審
‧評選結果公布:預計 100 年 5 月 13 日公告,公告於旗山商圈網站,電話通知
‧精緻模型繳交:預計 100 年 5 月 31 日截止,入選一至四名之作者需配合繳交 1:1 精緻模型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記者會: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成果展:預計 100 年 6 月 7 日 ~ 10 日辦理,假旗山生活文化園區辦理
(二)評分構面:
‧可行性 (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       30%
‧在地性 (旗山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5%
‧創意 (商品之創意巧思、需求性)         20%
‧造型 (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20%
‧環保概念 (採用材質、生產流程具環保概念者為佳) 5%
※各組依複評評分總分高低排序選出,評選分數須達 70 分 (含) 以上,始能獲獎,若各獎項次低於 70 分,則該項次得以從缺;若遇同分,先依據「可行性」構面予以比較,次之依「在地性」構面予以比較,再者依「創意」、「造型」等構面依序比較,若仍同分,得由評選委員當場進行投票選出較優者。

七、獎勵機制
評選會議主席由全體評審委員推選擔任,評選結果由主席向全體評選委員宣佈各獎項獲獎名單;評選結果送交市府正式核定後,由計畫執行團隊以電郵及電話通知獲獎人與領獎事宜,並預計於 100 年 5 月 13 日前於旗山商圈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
(一)第一名(金蕉獎):1 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 1 只。
(二)第二名(銀蕉獎):2 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 1 只。
(三)第三名(黃蕉獎):3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四)第四名(綠蕉獎):4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五)佳 作(香蕉獎):10 名,獎狀 1 只。
※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得獎名單將於 100 年 6 月之頒獎典禮中進行公開表揚,得獎人應親自於典禮現場領取獎金、獎狀,得獎人如因重大事故無法與會,應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
※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贈獎單位將統一於 101 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獲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 (含) 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額。
3.獲獎獎金預定於 100 年 6 月舉辦公開儀式時發贈,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協辦單位,以供協辦單位做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

八、作品參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二)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獎狀、獎品:
1.抄襲他人作品。
2.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3.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冒名代製、已經在他處公開發表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位不遞補外,應徵者應自行擔負相關民、刑事負責。
(四)著作權約定: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及出版品販售權屬於作者所有,但獲獎作品由作者授權主辦單位宣傳推廣無償使用 (包括研究、攝影、網頁製作、展覽、出版等權利)。
(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六)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七)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5 / 31 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若無法如期繳交則不予頒發獎金。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將於推廣網站中另行公布,參賽者應遵守並不得表示異議。

九、協辦單位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3362918 #6043 姜小姐
E-Mail:60439@cpc.tw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bananakingdom.org.tw/html/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333625

資策會綠色資料中心 (GDC) 標章設計徵選

 


主題:
(1) 綠色資料中心欲傳達節能減碳的環保概念。
(2) 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綠色資料中心之效能,降低碳排放。
(3) 參賽者自由發揮創意,可不受以上方向創作。

規格:
(1) 彩色版本 (12cm × 12cm)
(2) 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 (5cm × 5cm 範圍內)。
(3) 印刷標準色 (CMYK) 色彩標示。
(4) 參賽作品請以通用之向量繪圖軟體 (Illustrator、Coreldraw 等) 創作作品。

設計理念:
請以 200 - 300 字說明標章設計的主題、方向、概念及意涵等。

活動轉寄:
政府及民間企業積極推動節能減碳,讓產業界及民眾都能夠建立這樣的觀念。本活動也需要各位綠色大使幫忙將活動訊息轉發至各地方,只要透過首頁的 Facebook 分享按鈕,將活動訊息分享出去,就可以角逐【綠色大使獎】,將有機會得到信義威秀電影票、7-11 禮券或 PIXNET 精美筆記本。

參加資格:
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及團體,不限年齡、學經歷,只要對本活動有興趣皆可投稿報名。

活動時間:
‧標章設計徵選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以郵戳為憑。
‧活動訊息轉寄
100 年 04 月 08 日 ~ 100 年 05 月 22 日
‧人氣票選上傳
100 年 04 月 08 日~100 年 05 月 22 日,中午 12:00 止
‧人氣票選活動
100 年 05 月 23 日~100 年 06 月 10 日

評審辦法:
作品符合綠色資料中心 (GDC) 之主題及特色,並能應用於各種材質、用途;色彩運用與造型象徵意義,能夠切合主題又不失創意。整體呈現的意象能夠清楚傳達綠色資料中心的概念。
評審將邀請產、學、官領域共 6 位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1) 主題與創意  40%
(2) 造形與色彩  30%
(3) 整體視覺效果 30%

獎項:
‧標章設計活動
優選:獎金 20,000 元,共 3 名
佳作:獎金 3,000 元,共 4 名
‧標章人氣票選
網路人氣獎:獎金 5,000 元,共 1 名
‧熱情網友票選
共襄盛舉獎:7-11 禮券 100 元,共 50 名
‧活動訊息轉寄
綠色大使獎:
§ 信義威秀電影票一張,共 50 名
§ 7-11 禮券 100 元,20 名
§ 痞客邦 PIXNET 筆記本,共 10 名

注意事項:
(1) 因為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規範,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補齊、改正,若逾期以致影響評審評選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列入評比。
(2) 參賽者於活動期間所提供之作品及說明等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示之用途 (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3) 以團體名義報名者,應於報名表中詳細載明作品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事宜。
(4)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活動所列之注意事項及規定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5)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之嫌疑以最早寄送者為準。
(6)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開會評分、討論,視參賽者作品水準給予分數,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7) 參加者保證於網站所登錄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使用。
(8) 獲選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9)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予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10) 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11) 參賽者創作標章時請勿抄襲既有存在之標章以免侵犯商標權,如有抄襲、過度參考之情事發生,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活動網站:http://gdc.events.pixnet.net/index.php

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創意就是力量」第五屆交通安全 FLASH 影音動畫大賽

 




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活動時間
100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報名方式
參賽人數:
每件作品創作人數限制在 3 人以下
繳交內容物:
(1)參賽作品
(2)參賽報名表
(3)參賽同意書(2、3 項請至協會活動網頁下載表格)
繳件方式:
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比賽報名截止時間為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郵寄地址:
1065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9 樓之 5 『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收』洽詢電話:(02)27051101 轉分機 141、142、143

創作主題
(1)汽車安全組:
防禦駕駛:
‧請繫安全帶。
‧請打方向燈。
‧請勿超速駕駛。
‧避免疲勞駕駛。
‧避免失能駕駛(使用酒精或藥物後駕駛)。
(2)機車安全組:
‧老人騎車安全:不戴安全帽、反應較慢、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
‧重視「機車路權」:如二段式左轉、機車專用道、機車停等區。
‧勿飆車。
‧不酒駕。
‧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

作品規格
‧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時間需為 30 秒。
‧作品繳交格式 MPEG 或 SWF 檔。
‧參賽作品以單一主題創作。

獎勵辦法
分兩組計獎(1)汽車安全組(2)機車安全組
第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二名:獎金壹萬元,獎狀乙禎,一名。
第三名:獎金捌仟元,獎狀乙禎,一名。
佳作獎: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禎,三名。
創作獎: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禎,四名。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感謝狀。

注意事項
1.作品中如有使用他人作品時,需檢附原著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若發生著作權問題,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3.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且不得由他人代勞,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
4.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5.所得獎金應依稅法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 13,333 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7.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尚有注意事項請上汽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carsafety.org.tw、機車安全協會網站 http://www.motorsafety.org.tw 查詢。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motorsafety.org.tw/cgi-bin/file/news3.cgi?qry=b102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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