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8日 星期日

【管樂‧潮】時尚 T 恤設計大賽

 


壹、目的
嘉義市自1993年舉辦管樂節以來,「人文城市‧管樂之都」儼然成為嘉義市代名詞,管樂意象形塑城市風格,讓原本純樸的南方小城蛻變為管樂重鎮。
「時尚」不僅是流行風潮,更是一種懂得「品味」的生活態度,在管樂樂音悠揚傳送下,藉由設計競賽擴大嘉義市國際管樂節之藝術面向。
配合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時尚週「衣‧鞋‧戀」及「2011 世界管樂年會暨第 20 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系列活動,共同舉辦【管樂‧潮】時尚 T 恤設計大賽,期待充滿創意的您共同參與這場盛會,讓傳統很時尚,經典更優質。

貳、競賽主題
【管樂‧潮】
以嘉義市國際管樂節為主題,將管樂意象應用於 T 恤上,同時須於適當位置加上「管樂小雞」圖案、活動英文名稱標誌(可至專屬網站下載)。希冀設計師以 T 恤作為創意載體發揮創意,讓穿著「管樂節慶意象」也能展現時尚美感。
※國際管樂節相關資料可查詢
1.2011 世界管樂年會暨第 20 屆嘉義市國際管樂節網站
2.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管樂紀念商品網站
3.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参、參賽時間表
報名:5 月 30 日 17:00 作品收件截止(報名者須自行考量寄件時程)
初選:6 月 02 日初選作業,6 月 03 日網路公佈入圍名單
決選:6 月 17 日17:00 入圍者送件截止,6 月 20 日決選作業
成果發表暨頒獎晚會:6 月 26 日 19:00 (邀請入圍者出席晚會並由模特兒走秀發表入圍成果),地點:再製酒第二工作廠戶外草坪
入選作品展覽:6 月 25 日 - 7 月 10 日,地點:成品倉庫
最佳人氣票選暨摸彩:6 月 26 日 19:00,地點:再製酒第二工作廠戶外草坪

肆、參賽資格
1.國內設計師、設計及藝術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
2.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隊參賽。
3.參賽者以至多提報 3 件為原則。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欲報名者,請至「嘉義文化創意園區」最新消息 http://chiayi.cca.gov.tw/news_list.aspx 先行詳閱活動辦法並下載 T-shirt 版型及報名表等相關表單。

伍、作品繳交程序
◎初賽:
1.設計圖說:請以 A3 尺寸直式裱板呈現,每件作品以 3 張為限(至少 1 張正面 T 恤及 1 張背面 T 恤之設計圖)
2.前述圖說內容包含:競賽作品名稱 ∕ 設計表現圖(請以短袖圓領 T 恤設計,T 恤尺寸不得小於 20cm 寬)/ 100 字創意概念說明。
3.作品資料表及著作權同意書。
4.光碟片(前述 2.3 項電子檔、作品照片 3 張:尺寸 10.5 × 14.8cm,解析度 300dpi)。
5.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貼妥填寫完畢之標籤。(園區網站下載標籤格式)。
6.送件時間:
‧參賽者必須於 5 月 30 日 17:00 前,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至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600 嘉義市中山路 616 號 (嘉義舊酒廠) 【管樂‧潮】時尚 T 恤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參賽作品經工作小組確認收件後,於 5 月 31 日 17:00 前網路公布參賽編號。
◎決賽:
工作小組會另行通知入圍者,並請繳交下列作品及資料
1.實品規格:請以 1:1 比例製作,繳交件數為 1 式 2 件 (尺寸 M / L 各 1 件)。
2.裱版含設計表現圖、100 字以上創意概念說明,並以 A3 尺寸裱板呈現,不需裱框,以 1 張為限,將配合實品展出。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貼妥填寫完畢之標籤。
3.光碟片內容含下列項目:作品照片 3 張:尺寸 10.5 × 14.8cm、解析度 300dpi、設計者照片(尺寸 105 × 148mm, 解析度 300dpi)。
4.送件時間:須於 6 月 17 日 17:00 前送達至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至 - 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600 嘉義市中山路 616 號 (嘉義舊酒廠)【管樂‧潮】時尚 T 恤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否則以棄權處理。

陸、評選作業
1.評選階段:
‧第一階段初選,採圖面評選(A3尺寸裱版),由評選委員會選出晉級決選作品。
‧第二階段決選,採實體作品及圖面說明評選。
2.評審標準:
評審方式: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以創意發想結合嘉義市國際管樂節元素,並能表達【管樂‧潮】之主題與美感設計。
‧創意   40%
‧切題性  30%
‧美感   20%
‧圖面表達 10%

柒、獎項
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盃 1 座,管樂節紀念商品乙份。
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獎盃 1 座,管樂節紀念商品乙份。
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盃 1 座,管樂節紀念商品乙份。
優選 5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 1 紙,管樂節紀念商品乙份。
佳作 6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 1 紙,管樂節紀念商品乙份。
最佳人氣獎: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 1 紙,管樂節紀念商品1份。

捌、注意事項
‧內容如不符規定或繳交文件不完整者,不得評選。
‧競賽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設計,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所有入決選作品將至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進行後續展覽。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保有參展實品之所有權。本局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複製、開發商品及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公開展示及以數位化方式重製之權利,並得將數位化之上述作品以上載網路或其他數位軟體方式提供不特定之人基於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覽、下載或列印。
‧獎金須依所得稅法預扣百分之十五。
‧主辦單位對佳作以上 (含以上及最佳人氣獎) 作品有量產 (含修改) 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玖、聯絡方式
‧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600 嘉義市中山路 616 號 (嘉義舊酒廠)
 電話:05-2226612 陳小姐
 傳真:05-2226517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60081 嘉義市忠孝路 275 號
 電話:05-2788225-508 陳小姐
 傳真:05-2711645

詳細資訊及下載:http://chiayi.cca.gov.tw/news_content.aspx?news_id=74

2011 哈客遊戲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讓青年學子對客家文化、歷史、語言、美食、音樂及故事有更深入的認識與瞭解,本會以「哈客遊戲設計」為比賽主題,鼓勵大專青年利用電腦科技,加入電玩的互動性與遊戲性,開發有創意及趣味的網頁遊戲。希冀能從眾多參賽作品中,發掘有潛力的設計人才與優秀作品,寓教於樂並發揚客家優美文化。

二、活動時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0 年 6 月 30 日。
(二)繳交作品時間:參賽者須於 100 年 10 月 31 日前繳交參賽作品(含遊戲企劃書及實體作品),作品可以光碟郵寄至本會,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三)決賽與頒獎:100 年 11 月 16 日(暫定)。

三、參賽對象:
(一)全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每隊選手 1 至 10 位,可聘請指導老師至多 3 位,同一選手只能參加一隊,且每隊只能以一件作品參賽,每隊選手不限同一校系。
(二)參賽作品須於參賽者在國內學校在學期間或教學機構學習期間內完成。
(三)參賽作品不曾參與政府主辦的其他競賽獲得獎金或由政府補助單位輔導。

四、比賽辦法:
(一)報名採郵寄與現場收件,報名時需繳交:
1.報名表:資料須填寫完整屬實,並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2.每隊繳交參賽同意書及作品說明各乙份。
(二)作品要求:
1.相容性:作品必須容易被重組和重用,程式須相容於 Internet Explorer 7.0 以上、Firefox 3.6、Chrome 9 三種瀏覽器。
2.競賽性:電玩遊戲必須能紀錄最高 5 筆遊戲得分。
3.文化性:客家文化、歷史、語言、美食、音樂及故事相關主題為限。
(三)初審:
經評審委員審查達 80 分者,進入參賽作品審查。
(四)決賽(參賽作品審查):
1.入圍決賽之作品,須於現場公開展示電玩程式。
2.評審委員於現場試玩參賽作品並發問,參賽人員須現場說明。
3.本會提供場地,參賽隊伍須自備軟、硬體設備。
(五)活動流程:
報名 → 參賽作品收件 → 初審及公布入圍名單 → 決賽(參賽作品公開展示與審查)及頒獎。

五、評審項目:
(一)邀請客家文化、教育、遊戲設計或資訊科技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士代表擔任評審,由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得獎者,得獎作品於評選結束後,當天現場頒獎並公布於本會網站,未入選作品不另行通知。
(二)作品評分分為初審與決賽(參賽作品審查)兩階段:
1.初審:初審資料含遊戲企劃書、參賽同意書、作品說明及實體作品等資料。審查分數達 80 分並符合比賽規定之參賽者,即可進入決賽。
2.決賽:入圍決賽隊伍公開展示作品,評審委員當日評選出前 3 名與優勝。

六、評分標準:
(一)初審:
1.文化性(客家文化、歷史、語言、美食、音樂及故事性) 35%
2.遊戲性(創意、圖文解說、操控方式及技術水準)    35%
3.完整性(遊戲企劃內容完整、易讀且符合邏輯)      30%
(二)決賽(參賽作品審查):
1.文化性(客家文化、歷史、語言、美食、音樂及故事性) 30%
2.遊戲性(優使性、操控性及技術水準)         30%
3.完整性(遊戲關卡完整、流暢且符合企劃書內容)    20%
4.創意表現(美術呈現、音效及介面設計)        20%

七、獎項內容:
(一)第一名 1 名:新台幣十萬元、獎盃乙座。
(二)第二名 2 名:新台幣五萬元、獎盃乙座。
(三)第三名 3 名:新台幣三萬元、獎盃乙座。
(四)優勝數名:獎品及獎狀乙紙。
(五)入圍獎(進入決賽者,並於決賽當天現場公開展示):獎狀乙紙。

八、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務必填寫報名表,以報名表之資料作為參賽紀錄,如屬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每位參賽者於報名時須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須清楚可見 99 學年度註冊章。
(三)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且無論入選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四)參賽者設計作品須自行創作,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曾獲相關競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加,惟原作品進步性或功能增加程度超過 50% 以上者 (須以書面資料說明分析) 不在此限。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侵害,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金,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五)主辦單位擁有為推廣活動及教育目的之重製、下載、攝影、錄音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償讓與本會。
(六)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且具有教育性質,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為尊重著作權,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於遊戲企劃書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 (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音樂 (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 等相關資料。
(八)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未參與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九)獎項由評審團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調整」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十)參賽者作品得獎後,須配合主辦單位履行各項應盡義務。若得獎作品不夠完整,本會得稍作修改並置於本會網站。
(十一)參賽者必須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作業時間或競賽規範而遭淘汰,應無異議。
(十二)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研議後公布。

九、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
(一)親臨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二)請至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網站 http://chakcg.kcg.gov.tw 下載報名簡章。
(三)如有疑問,請洽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發展組 (07)3165666 分機 56 曾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chakcg.kcg.gov.tw/homestyle.php?styl=02&strlink=ActivityDetail01&act_id=209

【樂活農村 樂趣 GO】影片徵件

 


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族群、國籍、性別,只要對影像拍攝及創作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可重複報名。

影片拍攝內容:
以介紹及描述在地農村特色景點、達人與農特產品專輯、在地時令民俗活動或當地樂活農業相關之影片。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1 日止 (以報名日期為憑)。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

影片長度:
3 - 10 分鐘以內之短片

網路報名(含下列資料):
1. 個人資料。
2. 約 300 字以內作品創作說明。
3. 創作影片上傳至 Youtube。

評選日期及方式:
【影片初選】 由 5 位評審評選出 10 部優良影片,並於 100 年 6 月 17 日公佈於網站。
【網路影評】 6 月 20 日至 6 月 26 日,將入圍之 10 部優秀影片放在網路上,供網友投票。
【名次公佈】 6 月底公佈名次並進行頒獎典禮。

評分標準及規則:
1. 影片評選:
‧視覺設計 30%
‧剪輯特效 25%
‧影片配樂 15%
‧地方風格 30%
2. 邀請 5 位專業評審影片之評分,評分方式採取 100 分為滿分,以 5 位評審分數加總,評選後立即公佈入圍者,以示公正。

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 60,000 元、最新版「威力導演 9」一套。(一名)
第二名:獎金 30,000 元、最新版「威力導演 9」一套。(一名)
第三名:獎金 20,000 元、最新版「威力導演 9」一套。(一名)
佳作:獎金 10,000 元、最新版「威力導演 9」一套。(二名)
網路參與幸運得主:免費農村旅遊住宿券兩張 (總價值 5,000 元)、最新版「威力導9」一套。(一名)
※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價值超過 20,000 元需扣繳 10﹪所得稅,外籍人士扣繳 20% 所得稅。

活動網站及相關資訊:http://hichannel.hinet.net/event3/lohasfarm/filmgo/index.php

中脈吉祥公仔設計徵稿

 


一、活動主旨:
中脈生活國際公司是一個相當年輕但充滿熱情和活力的公司,本次透過「吉祥公仔」徵選活動,期望創造出具代表性、故事性、特殊性、且能深植人心為大眾所接受、喜愛的吉祥公仔娃娃,並藉由公仔娃娃的共同推廣,讓更多人認識中脈、了解中脈、喜歡中脈。

二、〈品牌〉公司簡介:
從亞洲出發,中脈國際集團的世界版圖橫跨了亞洲、歐洲、美洲及非洲。除了積極開拓國際市場,並在日本、美國、法國、加拿大成立了 4 座生命科學研究所,致力在全球各地開發有品質、有特色的各類商品,透過人際網絡的真心關懷和分享,傳遞至各個角落。
藉由優質的產品及熱忱的服務,帶給人們健康、美麗及快樂, 堅持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結合優質素材,提供極致精純的生活科技用品、保健食品、護膚保養品及家庭/個人護理用品,並以科學儀器、實驗數據做為卓越效益的佐證。『讓更多的朋友以輕鬆的方式享受高品質的人生』是中脈一直以來努力的方向,也是中脈對所有夥伴的承諾!

三、主辦單位:
中脈生活國際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
歡迎所有大家踴躍投稿 (不限國籍,居住地限台、澎、金馬地區)

五、送件方式:
(一)網路送件:
作品以電子檔〈請同時寄送原作圖檔及 JPG 檔案〉呈現,並附文字說明檔〈word 檔〉,檔案大小 10M 以內、解析度 800 * 600,作圖軟體不限,以電子郵件寄至中脈公司,電子信箱 events@joymain.com.tw,檔名請以作者姓名命名之。例:林小明.ai 林小明.jpg
(二)書面送件:
設計完稿作品〈含原始稿及 JPG 檔光碟〉及報名表(含文字檔)。以親送或掛號郵寄方式送至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 161 號 10 樓,並於信封註明「中脈吉祥公仔徵件」,以郵戳為憑。請注意包裝方式,避免寄送途中因碰撞損壞作品。【書面送件請用 A4 黑色裱版裱褙作品】
註:親送請於 5 月 31 日 (二) 前,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 ~ 下午 17:30

六、設計重點:
(一)公仔特色:【型式不拘】,融入企業理念、具健康、親和力、國際化、活潑有活力、可愛,且具延續性發展,如公仔家族、生活氛圍....
(二)公仔命名:命名時以易記、好發音、趣味為準則【中、英名不拘】
(三)請為中脈吉祥公仔設計 2 種動作姿態【含原樣造型及另一種姿態】
(四)設計理念:50 - 150 字為限

七、中脈吉祥公仔應用與推廣:
中脈吉祥公仔選定後將以平面、立體、影像等各式型態運用於各類宣傳推廣活動、製作物及週邊系列商品上,作為輔助提升中脈整體企業形象之代表及展現。

八、評審標準:
(一)整體造型切題性 50%、創意性 25%、設計 25%
(二)中脈吉祥公仔需具有新意及獨特性,象徵中脈生活國際精神意涵。
(三)具有未來設計發展應用的可能性。

九、徵稿時間:
2011 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 (截稿請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

十、收件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 161 號 10 樓【中脈吉祥公仔】活動小組收,洽詢電話:02-2509-5113

十一、評選方式:
分初選及決選二階段
(一)初選:由主辦單位進行評審,篩選出優秀作品於 6 月 3 日 (五) 公開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二)決選:於 6 月 3 日 (五) 0:00 起至 6 月 12 日 (日) 23:59 止,於中脈 facebook 粉絲專頁上展開為期十天的票選,選出票數最高作品成為中脈吉祥物公仔代表,凡中脈 facebook 粉絲參與投票者,均有機會參加摸彩活動。

十二、獎項及頒獎:
(一)特優獎:1 名,特優獎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二)優等獎:9 名,優等獎獎狀乙紙,中脈產品價值約貳仟元
※得獎人不得重複獲獎,若有同時獲得兩種以上 (含) 獎項則取其高者。
※頒獎方式:將於公司網站、刊物,活動會場公開發表得獎作品,同時以電話或書面通知入選者,並於六月底進行表揚。
※得獎公佈事項:得獎名單於 2011 年 6 月 15 日 (三) 公布於中脈官網 (www.joylifeglobal.com.tw)。

十三、附則:
1、每一參賽者參選作品不得超過三件。
2、獲選之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皆歸本公司所有,並需交付電子檔案,未依規定者,取消獲獎資格。
3、送件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清、不符合善良風俗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且追回獎項,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4、本次活動優勝者須配合本公司意見修正設計內容。
5、得獎作品之得獎者,須無條件配合本公司辦理著作財產權讓與登記,並向中央標準局申請商標註冊。
6、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得獎之公仔娃娃將公司將另舉行命名活動。
8、可至本公司網站參觀以利發想,活動辦法刊登在本公司網站。

十四、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將存檔保留,不再辦理退件事宜,請參賽者自行複製保留作品。
2、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及創作說明,均不得簽名或標示記號。
作者,請在光碟正面註明標示,如參賽作品未交付電子檔,則參賽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3、獎金須依法扣除 10% 稅金(外籍人士為 20%),並依法列單申報扣繳憑單。

活動網站及下載:www.joylifeglobal.com.tw
直接下載:http://www.joylifeglobal.com.tw/download/pdf/notice_2011042701.pdf

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

台中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

 


一、比賽宗旨:
以台中大隆創意市集為主要意象,結合台爭重要特色景點及豐富的歷史人文及天然環境資源,開發出屬於台中及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

二、報名資格:
對設計有興趣之創意工作者或一般民眾皆可報名。

三、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 5 月 30 日止

四、活動規劃:
設計形象商品分為以下二大類型:
◎禮品組:
針對廣大禮品市場,設計餽贈親友的精緻小物,生產後可販賣零售價為 599 元以下價格之商品。
◎平面設計組:
可作為明信片、書籤卡片或轉印等各種平面設計商品。

五、獎勵辦法:
◎禮品組: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兩千元及獎狀乙張
◎平面設計組: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兩千元及獎狀乙張

六、報名方法:
1. 請參賽者先至台中創意市集發展協會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表填寫完畢後 mail 至 cooper@2p.com.tw,信件主旨為「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參賽資料」,或傳真至 04-23282966。
2. 完成報名手續,待執行單位確認資料備齊無誤後,將會以 e-mail 方式將「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函及參賽編號寄發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3. 參賽者可同時報名兩個組別,每組限投槁一件作品,請於報名時註明組別。
4. 報名、送件時間:即日起至 100 年 5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親送者當日下午 5 點前須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請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含著作權聲明書)、作品說明牌及設計電子檔依序裝入信封或包裹內,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忠明南路 62 號 3F-2 台中市創意市集發展協會。(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台中大隆創意市集形象商品設計比賽」,遺失恕不負責。
5. 市集民眾公開評審時間為 100 年 6 月 10 日及 11 日兩日,於大隆創意市集公開評審。
6. 評比結果將於 100 年 6 月 29 日公布。

七、參賽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實品、作品說明牌、報名表(含著作權聲明書)及設計電子檔:
1.實品:
請以 1:1 比例製作。
2.作品說明牌:
★ 說明牌以 A4 尺寸 (210 × 297mm) 圖紙繪製,直接貼於黑色厚卡紙上 (請勿加框或裱背),將配合實品展出。
★ 設計說明文字,字體須明顯清晰。
★ 參賽者不得在說明牌及作品上標示設計者姓名或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 (含參賽者資料) 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3.設計電子檔:
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 (圖檔規格以 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 300dpi 以上)。
4.參賽規則: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 公開評審日期:100 年 6 月 10 日及 11 日於大隆創意市集現場。
★ 評審標準:
‧設計完整性與創意 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商品化可行性   4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市場與通路接受度、技術與成本等因素)
‧外觀造型     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感衡量等)

七、聯絡人:
郭先生(Cooper)
電話:04-23281947
Mail:cooper@2p.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cy47.pixnet.net/blog/post/55540326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2011 台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鼓勵國際間學生創意設計交流,發掘新生代創意設計人才。

主題說明:
NEXT
面對現在的自己,思索之後的步伐;在乎身旁的人群,關懷之後的發展;身處羸弱的環境,改善之後的未來。之後,就從身邊開始。
As we build upon the present, we sculpt our next step;
As we move towards tomorrow, we care about people around us;
As we inhabit this emaciated planet, we wish to meliorate the future;
NEXT is in our hands.

參賽資格:
限定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須為西元 1985 年 5 月 31 日之後出生,年齡 26 歲以內。女性申請人於申請年限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胎得延長年限兩年。)

參賽類別:
分成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數位動畫設計共三類

參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NEXT」之創意設計。

參賽時間表:
網路報名與作品上傳:自 2011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至 6 月 15 日(星期三)24:00(台北 GMT+08:00) 
作品光碟送件:自 2011 年 5 月 1 日(星期日)至 6 月 15 日(星期三)17:00 (台北 GMT+08:00),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憑。
初選:2011 年 6 月下旬
產品設計類入圍者模型,以及視覺設計類入圍者輸出的繳交截止日:2011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24:00(台北 GMT+08:00)
決選:2011 年 9 月上旬
頒獎典禮與展覽:2011 年 10 月下旬

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報名與上傳:
請至「2011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 網站線上報名,並上傳作品。

作品上傳規格:
A. 【產品設計類】:每件作品最多上傳 4 張表現圖檔,每個檔案 1MB 以內(檔案格式:PNG / JPG)。
B. 【視覺設計類】:作品可單一或系列稿呈現,系列作品最多上傳 4 張圖檔,每個檔案 1MB 以內(檔案格式:PNG / JPG)。
C. 【數位動畫類】:30 秒至 1 分鐘的精華片段,50MB 以下(檔案格式:MPEG / MOV)
‧報名並上傳作品後,系統會自動進入「報名表」、「作品標籤」、「信封貼紙」、「參賽聲明同意書」、「著作授權同意書」下載頁面, 同時寄發下載連結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為避免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 E-mail 信箱,執行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請參賽者將以上文件列印後填寫繳交;注意每件作品應對應一張報名表、作品標籤與授權書。
‧參賽者可日後以自有帳號密碼登入,進行新增作品與上傳、修改作品資料、修改個人資料等程序。

作品光碟寄送:
A. 【產品設計類】:作品光碟片內容含下列項目
‧作品表現圖4張以內。(每張 A4 尺寸 210 × 297mm, 解析度 300dpi)
‧中、英文文字說明:各在 50 至 100 字以內。(檔案格式:DOC / TXT)
‧設計者照片。(2MB 以上,300dpi,PNG / JPG)
‧請在光碟封套正反面各貼上作品標籤(請同時以簽字筆,於光碟上註明作品編號與作品名稱)。
B. 【視覺設計類】:平面設計海報為主。光碟內含下列項目(不收紙本輸出作品):
‧作品電子檔(海報規格 70 x 100cm 為主 / 200dpi / CMYK / 檔案格式:PDF),若為系列作品請依數字標明先後順序。
‧中、英文文字說明:各在 50 至 100 字以內。(檔案格式:DOC / TXT)
‧設計者照片。(2MB 以上,300dpi,PNG / JPG)
‧請在光碟封套正反面各貼上作品標籤(請同時以簽字筆,於光碟上註明作品編號與作品名稱)。
C. 【數位動畫類】:影片長度超過 30 秒,並在 5 分鐘以內。作品光碟片內容含下列項目
‧完整作品以及30秒至1分鐘的精華片段,檔案格式:MPEG/ MOV。請將作品及精華片段共同燒錄在一片光碟。
‧分鏡圖編排為A3尺寸,以4張A3為限(300dpi,PNG/JPG)
‧中、英文文字說明:各在50至100字以內。(檔案格式:DOC/TXT)
‧設計者照片。(2MB以上,300dpi,PNG/JPG)
‧請在光碟封套正反面各貼上作品標籤(請同時以簽字筆,於光碟上註明作品編號與作品名稱)。

決選送件:
A. 產品設計類模型送件:
‧請繳交以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縮小模型不得小於 50 立方公 分),主辦單位將補助產品設計類入圍者作品模型製作費 NTD:20,000 元整(含稅)。
B. 視覺設計類輸出送件:
‧請繳交作品紙本輸出,以海報規格 70 x 100cm 為主。
‧學生證明
‧寄件時應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等足以證明學生身分,及其出生日期之文件。
‧繳交切結書
※寄件時應繳交「參賽聲明同意書」、「著作授權同意書」。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完成填寫並簽名。此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利與義務,保護智慧財產權並使競賽順利推動。

評選作業:
初選: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由評選委員會選出晉級決選作品。
決選:產品設計類以作品模型進行評選;視覺設計類由進入決選者自行輸出作品進行評選;數位動畫類則依原作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力求突破,切合主題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設計。執行單位將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產品設計組:
‧創意        50%
‧美感        20%
‧設計完整性、切題性 20%
‧圖面表達      10%
◎視覺設計組:
‧創意      50%
‧構圖、美感   10%
‧完整性、切題性 20%
‧技巧      20%
◎數位動畫組:
‧創意      50%
‧美感      20%
‧完整性、切題性 20%
‧技術性     10%

頒發獎項:
年度大獎 1 名:獎金新台幣四十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金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銀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銅獎(產品、視覺、動畫各 1 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盃一座,獎狀一紙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贊助單位特別獎若干名:(依實際贊助單位贊助金額而定,並頒發獎狀一紙)
‧產品設計類入圍決選者,另補助模型費新臺幣二萬元。
‧各獎項經決選評審小組決議,得從缺或調整;同一作品於同一年度曾在政府中央部會主辦之相關競賽或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之表列競賽項目中獲獎者,由決選評審小組擇優核定獎勵金額,不受前項獎金額度限制。
‧獎杯與獎狀以教育部部長名義頒發,並於十月下旬舉行頒獎典禮。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隊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為避免產品決選模型進入臺灣海關時間過長,而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且應自行負責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
◎關於參賽者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本獎公布前,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應主動告知教育部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創中心(本活動主承辦單位),作為評審之重要參考依據。
‧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前三名得獎者請親至頒獎典禮受獎,需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旅費及來臺簽證相關手續費用。
◎關於得獎者
‧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及展示之用。
‧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部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供教育部備查。
‧得獎獎金應依規定課稅。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教育部(及活動單位)運用參賽獲選作品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究之需求,教育部得重製該作品。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不得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及獎金:
‧未符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者。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動之權利,本活動未竟事宜,依教育部函示規定及網站公布為準,有關爭議,經活動評審小組審議後,報教育部決定之。

活動網站及詳細資訊:http://www.tisdc.org/

「AT Go! See the Word」精彩築夢櫥窗設計徵選

 


徵件主題:
以「AT Go! See the World」為主題,徵求 American Tourister 櫥窗設計稿件。

活動時程:
1.徵件時間:2011 年 4 月 22 日 AM00:00 ~ 2011 年 6 月 15 日 PM22:00 (以系統時間為準)
2.入選作品網路票選:2011 年 6 月 16 日 AM00:00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PM23:00 (以系統時間為準)
3.決選: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將邀請專業評審進行評分。
4.公佈得獎名單:2011 年 7 月 25 日 (星期一)
5.頒獎:得獎者另以函件通知。

參賽資格:
1.凡具中華民國籍國民,具創意商品設計之專長與興趣者皆歡迎參加。
2.參加者不論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作品無件數限制。
3.本活動主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繳件格式:
1.櫥窗原型:寬 488cm、高 270cm、深度 104.5cm
2.投稿原作:A3 Size,解析度 300dpi 以上,檔案格式 JPG。(獲獎者須繳交)
3.上傳縮圖:解析度 150dpi,寬 1024 pixel 高 768 pixel(每張 2MB 以內)
4.作品內容請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列內容:
(1)主要概念與特色立面圖一張、尺寸及輔助角度一張,及 American Tourister 店櫃合成圖一張。
(2)圖文說明 - 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材料說明與創作特點等。
5.作品限本人原創,不得冒名頂替、或盜用他人作品,且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

參加方式:
1.參賽者須於即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PM23:00 止,於活動官網「AT Go! See the world」線上報名、上傳稿件。
2.參賽者須填妥報名資訊並上傳設計稿件至主辦單位指定網站之審查後台。報名完成後,主辦單位將確認報名及投稿內容,資格審查若無疑義,即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參賽者,並統一將投稿稿上傳至主辦單位網站公開頁面。
3.「資格審查」內容如下:確認報名內容填寫正確:報名資料、設計理念、材質說明、合成圖規格....等。

評分標準:
1.主題性:20%,作品實際表現與活動主題契合度。
2.創意性:30%,作品呈現之原創性與美感並符合時下流行潮流。
3.量產性:30%,實際陳列技術可行性、材料取得容易度、製造生產成本。
4.表現度:10%,作品圖面之表現。
5.網路票選:10%

獎勵辦法:
1.第一名
2011 年度櫥窗設計機會及設計獎金 10 萬元。
2.第二名
American Tourister Cube Alfa 硬殼四輪旅行箱 3件組,獎座壹座。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55/20 - 紅色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66/24 - 銀色
CUBE ALFA 四輪拉桿箱 73/27 - 碳黑,價值 $21,000 元
3.第三名
American Tourister Tokyo Chic 硬殼四輪旅行箱 3件組,獎座壹座。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57/20 - 黑色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67/24 - 紅色
TOKYO CHIC 四輪拉桿箱 77/28 - 銀色,價值 $17,700 元
4.佳作 (5 名)
American Tourister Smart 旅行兩件組 (行李箱 + 旅行提袋),獎牌壹座。
AT SMART 四輪拉桿箱 79/29 - 灰色
AT SMART 波士頓包 47/19 - 紫色,價值 $5,800 元
5.票選人氣獎 (1 名)
American Tourister Classic 旅行四件組 (旅行箱 + 電腦側背包 + 肩背包 + 旅行提袋),獎牌壹座。
AT CLASSIC 四輪拉桿箱 72/26 可擴充 - 黑色
AT CLASSIC 電腦側背包 - 黑色
AT CLASSIC 肩背包 - 黑色
AT CLASSIC 旅行提袋 48/19 - 黑色,價值 $10,190 元

備註:
1.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2.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報導與製作等用途。
3.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 American Tourister 所有,American Tourister 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 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4.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參選者應尊重活動辦法,對於評審決議不得異議。
6.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7.得獎獎品係依所得稅法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辦理。 相關規定,請參照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活動網站:http://www.at-event.com.tw/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2011 臺北工業設計獎

 




一、活動目的
為塑造臺北市成為國際設計之都,提升臺北市創新設計形象,本競賽邀請全世界創意及設計工作者、設計科系師生、以及熱愛設計的人士,針對年度主題進行設計,透過設計美學的轉化,提升前衛創新的概念或是具有商機潛力設計,帶動臺北市設計產業發展。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三、競賽主題
跨越
「跨越」不只是超越,更是承先啟後,蓄積能量往前躍進;「跨越」,不只是方向的改變,更是力量的展現,由內而外的蛻變昇華;「跨越」正是我們展現合作、突破框架的宣示。
從異界結盟,到跨界交鋒,我們要不斷超越自我極限。「跨越」不再是單向的行為與思維,而是多重面向的交流互動。

四、參賽資格
(一)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團隊報名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五、參賽組別
(一)產品應用組:
◎適合對象: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說明:具備高度市場性及具量產潛力之設計概念。
(二)創意概念組:
◎適合對象: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說明:具備高度創意及未來性之設計概念。

六、作品類型
本競賽將徵選符合主題表現的工業設計作品,希冀作品能夠異界結盟、跨界交鋒,或展現超越自我極限之意象,類型則包含以下 4 項類型及其他能夠改善或提升生活品質、增加生活便利性、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之概念,說明如下:
(一)個人用品:個人使用之產品,包括:行動資訊、電話、美容用品、文具、玩具、流行商品、健康運動休閒產品。
(二)家庭用品:家庭使用之產品,包括:廚房用品清潔器具、家具、家電、照明及戶外設備等。
(三)工作用品:職場使用之產品,包括:OA辦公家具、文件櫃、周邊事務設備、商務用溝通設備、工業設備與系統等。
(四)公共用品:公共場所供大眾使用之產品,包括:大眾運輸工具、公共設施等。
註:上述創作類型並非報名類型,將由評審團依參賽作品整體水準,依據本作業程序所定方式,評審選出各獎項得主。

七、參賽時程
線上報名開始:3 月 8 日 (二)
線上報名截止:7 月 8 日 (五) 23:59
報名文件送件截止:7 月 13 日 (三) 17:00,作品裱板、智財切結書、問卷等,以郵戳為憑。
初選評選:7 月 15 日 (五),地點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創意劇場 (暫訂)
初選結果公布:7 月 29 日 (五),將以網路公布初選名單
初選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9 月 16 日 (五) 17:00,以郵戳為憑,寄送或親送模型至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請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工業設計獎小組收,逾時不候。
決選評選:9 月 20 日 (二),決選名單公布日期屆時將會在網路上公布
頒獎典禮:10 月 27 日 (四)

八、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九、參賽程序
(一)初選
1.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 (http://www.taipeiIDAward.org.tw)。上傳個人基本資料及 2 張設計圖片或照片 (全彩 jpg 檔,640 * 480 像素,解析度 72dpi)。
※註:為讓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 E-mail 信箱,執行單位將會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2)完成報名後,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
2. 報名文件
(1)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設計表現圖、主題表現概念說明及其他文字說明等,以 2 張為限 (敬請將 2 張 A3 裱版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有單張作品遺漏)。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
(2)智慧財產權切結書: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裱板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
(3)調查問卷:針對本獎進行參賽者背景及意見之問卷調查,提供本獎未來改進之參考。
3.送件地點
請註明參加組別,以親送或郵件寄送方式至:臺北市 110 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1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聯絡人:蕭宇伶小姐、林依依小姐,電話:02-2745-8199 分機 573、574,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yiyi_lin@tdc.org.tw
(二)決選
◎產品應用組:
1.繳交文件:
(1)模型規格:模型製作,以實際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
※除得獎作品 (金、銀、銅、佳作、廠商特別獎) 外,其餘入圍作品將獲模型補助費用每件 NT$5,000元 。
(2)產品企畫書:A4 尺寸,正反列印,含封面以 5 頁為限,包含:產品目標對象、產品定位、預計售價、通路設定等。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需標記「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單」所產生之流水號。
(3)作品資料光碟:
A.作品說明:
a.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請說明作品設計概念及介紹 (檔案格式為 doc. 檔)。
b.簡報說明:資料格式為簡報檔或影片檔。(簡報檔以 3 頁為限,影片檔以 3 分鐘為限,檔案格式須為 ppt. 檔、mov. 檔、mpg 檔、avi 檔,其中任一)。
B.作品照片 (2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C.設計者照片 (1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送件地點:
請註明參加組別,以親送或郵件寄送方式至:臺北市 110 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1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聯絡人:蕭宇伶小姐、林依依小姐,電話:02-2745-8199 分機 573、574,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yiyi_lin@tdc.org.tw
◎創意概念組:
1.繳交文件:
(1)模型規格:模型製作,以實際比例或縮小之精密模型。
※除得獎作品 (金、銀、銅、佳作) 外,其餘入圍作品將獲模型補助費用每件 NT$5,000 元。
(2)作品資料光碟:
A.作品說明:
a.文字說明 (300 字以內):請說明作品設計概念及介紹 (檔案格式為 doc. 檔)。
b.簡報說明:資料格式為簡報檔或影片檔。(簡報檔以 3 頁為限,影片檔以 3 分鐘為限,檔案格式須為 ppt. 檔、mov. 檔、mpg 檔、avi 檔,其中任一)。
B.作品照片 (2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C.設計者照片 (1 張):尺寸 210 * 297mm,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送件地點:
請註明參加組別,以親送或郵件寄送方式至:臺北市 110 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1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聯絡人:蕭宇伶小姐、林依依小姐,電話:02-2745-8199 分機 573、574,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yiyi_lin@tdc.org.tw

十、評選作業
(一)本競賽分為初選及決選 2 階段
1.初選
「產品應用組」及「創意概念組」皆採作品圖面審查,由評審團選出各 25 件作品,共 50 件作品,進入決選。
2.決選
(1)「產品應用組」及「創意概念組」皆採作品模型 (產品應用組需檢附產品企劃書) 及簡報之審查方式,本簡報資料將成為評審給分及意見討論之參考。
(2)簡報時間:8 分鐘 (含 3 分鐘簡報,5 分鐘統問統答)。
(3)簡報地點: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西 301 會議室 (暫定)。
(4)簡報形式:由進入決選者進行作品說明,可以口頭或製作簡報說明,含器材設定皆以 3 分鐘為限,以符合公平原則。
(5)注意事項:
不克前往說明設計概念者,可提供 DVD、VCD、MPG 檔 (3 分鐘以內),並委託代理人出席決選會議,被授權人決選當天出提交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正本,入圍者需提前在 9 / 16 (五) 下午 5 點前將簡報檔案以親送、寄送郵件或電子郵件方式至「2011 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
(二)評審標準
◎產品應用組
‧初選 (圖面審):
1.創意 30%:設計創意、原創性
2.設計表現 2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設計圖面說明
3.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5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產品化可行性,未來1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決選 (模型審):
1.創意 30%:設計創意、原創性
2.設計表現 2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模型精緻度
3.技術可行性及市場性 50%:技術應用成熟度及產品化可行性,未來1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創意概念組
‧初選 (圖面審):
1.創意 60%:原創性創意概念
2.設計表現 4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設計圖面說明
‧決選 (模型審):
1.創意 50%:原創性創意概念
2.設計表現 50%:競賽主題表現、美學、模型精緻度

十一、獎項
(一)產品應用組
(1)金獎 1 名:50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2)銀獎 1 名:30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3)銅獎 1 名:15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4)佳作 5 名:各 5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5)廠商特別獎 5 名:由贊助單位提供新台幣 2 萬元或等值商品。(本獎項將依參賽作品整體水準有所調整,執行單位保留變更調整獎項數量之權利。)
(二)創意概念組
(1)金獎 1 名:30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2)銀獎 1 名:15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3)銅獎 1 名:10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 獎盃 1 座
(4)佳作 5 名:各 5 萬 (含稅) + 獎狀 1 紙

十二、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未在其他設計競賽獲獎,並且未在市場流通之既有商品。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4.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自行申請專利。
(二)關於得獎者
1.得獎者於公告得獎2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本競賽所有獲選之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模型等,臺北市政府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3.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元 (含) 以上者,須依稅法規定扣除 10% 之所得稅 (其他國家參賽者須扣除 20% 之所得稅)。
4.寄件模型均不退件。
(三)資格取消
1.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2.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及獎座。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十三、聯絡方式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11 臺北工業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蕭宇伶小姐、林依依小姐
電話:02-2745-8199 分機 573、574
電子信箱:karen_hsiao@tdc.org.twyiyi_lin@tdc.org.tw
傳真:02-2745-8306
地址:臺北市110 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idaward.org.tw/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徽 (Logo) 徵選活動

 


一、活動目的:
為表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以下簡稱本局) 整體願景與行銷組織功能,藉此活動集思廣益,期望透過公開方式廣徵各界人士創作意象簡單明瞭且兼具美感的局徽,具體呈現本局精神意涵,特辦理公開局徽 (Logo) 徵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活動期程: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0 年 4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
凡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參加,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二)主題:須符合下列意涵
1.以環保、樂活、健康為精神象徵
2.以本市地圖、國際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e Care 為建構元素。
(三)作品規格:
1.繪製 15cm × 15cm 及 2cm × 2cm 之局徽 (LOGO) 彩色稿各一式,出圖於 A4 (21 × 29.5cm) 尺寸之紙張上;繳交此 A4 稿 1 張,並將電子圖檔 (創作圖稿 LOGO 原始向量檔及 JPG 檔) 存於光碟。
2.局徽 (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並可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辨識。
3.檔案模式:不可使用手工稿,並標註標準色 (CMYK 標色),另不可使用特別色票、金、銀及螢光色,不需裱框。
4.須將個人資料、設計理念約500 字以內 (圖形意義、色彩涵義等) 填寫於報名表內。
(四)活動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1.可親至本局索取。
2.可由本局網站下載報名表 (http://www.tnepb.gov.tw/)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
1.以牛皮紙袋信封掛號郵寄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件。
2.郵寄或親送本局 (郵寄地址: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 133 巷 72 號,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企劃科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局徽徵選)。
(二)參賽應附表件:
1.報名表。
2.著作權讓與契約。
3.平面圖稿 (A4 電腦輸出圖),包含應用於各種材質之作品集 (例如:信封、便條紙、帽子、衣服及其他物品)。
4.電子檔光碟:創作圖稿 LOGO 原始向量檔及 JPG 檔。

六、評審方式:
採作品圖面評選,由本局邀請外界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審標準對參賽作品評分,評審標準如下:
1.意涵及創作 40%
2.設計及美感 40%
3.整體表現  20%

七、獎勵方式:
(一)錄取優勝者 1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等值禮券及獎狀 1 幀。
(二)題材不符或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三)以上獎項之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八、得獎名單公佈:
100 年 5 月 31 日於本局網站 (http://www.tnepb.gov.tw/) 公佈並以書面另行通知得獎人。

九、參賽作品權力歸屬:
作者對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局,授權本局使用,並且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針對細部文字或圖案本局有修改權利。但本局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未簽名、作品規格或參賽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
(二)參賽者郵寄參賽作品時請妥善包裝,本局不負責作品之補修。作品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洽詢本局確認。
(三)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 行備份留存。
(四)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五)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票數高低排序)遞補。其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局無關。
(六)本活動若有修改,本局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
(七)活動洽詢電話:06-2686751 轉 326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綜企科書記黃義婷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nepb.gov.tw/list_01.asp?ID={6A92A255-04EE-4C96-9849-33C70C5341C9}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臺南市市徽市旗設計甄選

 


壹、活動背景:
臺南,是臺灣本島最早拓殖開發的地區,由明鄭時期以至清末,均以其為全臺首府,集政治、經濟中心於一地,市況繁榮富裕,鴻儒名士匯聚,書院之多居全臺首位,有「文化古都」之稱。且因政權屢次轉移,使得各時期建築隨處可見,古蹟數量冠居全島;又其以美食小吃、文化古蹟聞名,觀光業發達,由於歷史加上現代都會發展,使得「新舊交雜」成為臺南最主要景觀特色。
其中最能代表臺南城市意象的,非市徽﹙旗﹚莫屬。臺南市徽係由市民蘇仲民於 1969 年設計,背景紅花為鳳凰花五瓣,象徵鳳凰城,白字上半部為「市」字,為古城中線有指南針之意,白字上半及中間部為「南」字,中間圖案為府城遠景,白字下半部圓狀者為「台」字,圖形為船頭;市旗是將市徽本身的藍底色向外延伸為方形旗幟而成。

而臺南縣縣徽﹙旗﹚係以傳統綠地、稻穗、梅花為主構圖,綠地代表臺南縣一片綠油油平原,金黃稻穗代表臺南縣從農業大縣起飛,中間梅花圖案則是國花,「南縣」兩字則以圓形書寫,凸顯臺南縣政通人和,縣政推展圓滿成功之意。顏色方面,綠色代表朝氣、希望、一片祥和;白色象徵聖潔、樸素、安定、喜愛和諧;金黃色代表高貴、豐收、人民生活富足進步;紅色象徵人民勤奮的工作熱忱,有犧牲奉獻之偉大情操。

現今臺南縣市已合併升格為直轄市,為營造「縣市一家親」的形象,自需考量整個大臺南的歷史文化、風土人情、民族融合及多元發展等特色,以建立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之品牌識別形象,我們亟需一個具深度意涵、概念簡潔、設計別具意義的識別標誌,能夠適切的來代表大臺南,以因應未來所需面對的各種挑戰、並積極符合與世界接軌的需求。

爰此,基於強化都市行銷觀念,本府決定公開甄選優秀作品,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評選以及民眾票選,選出最具「大臺南」整體特色的新市徽﹙旗﹚,以建立臺南市嶄新的識別形象。

貳、辦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參、參選資格: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及廣告、公關、行銷廣告美術設計等相關行業,皆可參與本甄選活動,資格不限。

肆、徵件作業說明:
一、創作作品意涵:
市徽及市旗標誌的設計,須考量本市整體形象,內容應涵蓋城市特質(例如:歷史背景、地方特色、風俗人文及未來的發展等)並賦予時代意義及附加價值。以視覺識別體系的基本組合為主,同時考慮到未來各式產品包裝、認證系統製作或城市行銷紀念商品應用之可能性。
二、創作作品規定:
﹙一﹚應徵作品﹙含市徽市旗﹚需說明創作理念、標準色彩、字體、圖形及色彩意義。(請依附件報名表格式填寫,以 500 字為限)
(二)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應徵作品者每人(單位、團體)限繳一份平面作品及完稿後電子檔案光碟片,主題不限、設計型式與類別不拘。每一份平面作品一律以電腦輸出於 A4 白紙,裱於同大小之厚紙板上,並填妥參賽報名表浮貼於厚紙板背面。
(四)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內附創作說明之 Word 檔案、原始圖檔與 JPEG 格式檔案;作品解析度不可低於 300dpi。
三、送件方式:
(一)自 100 年 4 月 15 日至 100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30 前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民政局、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8 樓」,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封左下角請註明「參加臺南市市徽市旗設計甄選」等字樣。
(三)來稿請妥善寄送、勿卷折或擠壓,所有參選作品均不予退件,請自行存檔備份。

伍、評選方式:
本項活動評選方式分評審初選入圍、民眾票選決選兩階段。
一、初選作品產生:
100 年 6 月下旬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辦理初選,原則上遴選 10 件入圍作品參加民眾票選,惟經初選評審結果認為所設計之作品,均無法表達本市理念、特色或欠缺美感時,得從缺。
二、初選評審項目及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40%
‧應用可行性   20%
三、民眾票選說明:
民眾票選時間自 100 年 7 月 11 日起至 100 年 7 月 31 日止,採網路投票方式進行。每位投票者限投 1 票,投票前需登錄基本資料,並透過程式驗證是否重複投票。截止後,每件作品依得票高低排列名次,若有同票情形則名次並列。
四、票選成績:
依照每件作品票選得票數換算票選得分,排名第一名得 10 分,第二名得 9 分...以此類推,第十名得 1 分。
五、決選:
以初選成績佔 2 / 3,票選成績佔 1 / 3,計算選出最後名次。決選成績最高者為第一名,次為第二、三....至第六名,第七至第十名為佳作。決選成績於 100 年 8 月上旬公佈於本府網站,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領獎。

陸、獎勵辦法:
一、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 - 獎狀一面,獎金 15 萬元
(二)第二名 - 獎狀一面,獎金 8 萬元
(三)第三名 - 獎狀一面,獎金 6 萬元
(四)第四名 - 獎狀一面,獎金 3 萬元
(五)第五名 - 獎狀一面,獎金 2 萬元
(六)第六名 - 獎狀一面,獎金 1 萬元
(七)佳作 4 名 - 各得獎狀一面
二、頒獎典禮:
100 年 8 月底於臺南市政府由市長賴清德頒發獎狀獎金;新市徽、市旗亦同時舉辦發表會。

柒、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依本辦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
二、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作品之著作權需讓渡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
三、得獎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將追回原發之獎狀獎金。
四、得獎者,依稅捐稽徵法之相關規定列報所得及代扣 15% 稅額;另本比賽之獎項,評審團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方式辦理。
五、作品郵寄者需包裝妥當,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本府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逾期不予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作品郵寄及設計所生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參賽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八、活動洽詢: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電話 06-3901038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ncg.gov.tw/tainan/dep_news.asp?id={A8A19376-D130-469C-840E-F9DFD81BF5D0}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

 


一、活動緣起
為打造臺北市邁向設計之都,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委託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舉辦「臺北市創意暨設計產業發展計畫」,期透過導入綠能環保設計新思維,形塑臺北風格創意新聚落、推動臺北創意設計新運動、提升原創品牌形象與設計力等策略思維,以臻目標。整該計畫項下將陸續推出的活動包含「臺北工業設計獎」、「臺北設計月」、「臺北設計之都工作營」、「形塑特色產業聚落」、建構「評選標竿示範產品或服務」及「商機媒合」等。

「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活動」是臺北設計月的前導活動,目的是期望透過全民攝影競賽活動,打響臺北設計月知名度,去年主題為「臺北創意好點」,搜集臺北極具特色角落、街角、建築之作品達 471 件,本年度持續擴大辦理攝影競賽活動,且適逢建國百年,象徵跨入另一個新世紀,更代表我國向前躍進、超越自我極限到另一階段,因而本次競賽將搭配設計月,將活動主題定為「跨越」,期待透過攝影呈現跨越的意象,紀錄更多具創意的臺北特色,挖掘更多動人的臺北故事,藉此累積屬於臺北市的創意,進而提升臺北市設計之都的形象。

二、活動宗旨
本活動預計邀請各界人士,透過攝影影像呈現跨越意象。建國 100 年,不只是個人跨入另一階段,建國 100 年,更是台灣跨入另一個新世紀的重要一年,從原本的代工跨足到設計,從原本衝突到至今的和諧,從一個海島國家跨足到世界舞台,本活動透過參賽者創意展現出跨越的信念,激發民眾創意靈感,進而提升臺北市設計之都的形象。

三、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五、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六、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二)僅接受個人參賽,不得以公司名義或機關團體名義參加。
(三)本活動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與評審委員不可參賽。

七、徵件主題
跨越
建國100,象徵中華民國跨入另一個新的世紀,更代表我國即將要跨出台灣,放眼國際,這不只是超越,更是承先啟後、蓄積能量往前躍進。臺北作為一座國際化都市,從申辦聽障奧運、上海世博會臺灣主題館、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到主辦「2011 臺北世界設計大會」,我們用熱情與理想實現人民的夢想,我們以創新與能量,打造一座創意城市,這正是我們展現「跨越」的信念與實踐最佳時刻。
本屆攝影競賽鼓勵市民拍攝具有「跨越」意涵的平面攝影作品參賽,並寫下文字說明,希望能藉由攝影捕捉臺北市的創意風貌,表現臺北獨特的設計之美,藉以持續累積文化創意之能量共同跨越心世紀!

八、攝影範圍
臺北市

九、作品規格
攝影作品電子檔,每一拍攝主題限定一張,可多次投稿,張數不限,不得疊片、加色、電腦合成。(原始檔案為 2000 × 3000 像素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IFF 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十、參賽件數
每人參賽件數不限。

十一、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採線上報名,請至本競賽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作品名稱及文字說明,並下載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二)文字說明:
1.請寫下你的「跨越」意涵 (例如表現超越、向前躍進或挑戰自我極限等概念) 和拍攝地點。
2.字數以 200 字為限。
(三)簽署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後請掃描(或拍照),將其電子檔連同作品一同上傳,為傳送便利,照片檔案大小請壓縮至 1MB 以內。(註:上傳資料時,作品圖片 1 為攝影作品電子檔;作品圖片 2 為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電子檔。)
(四)得獎作品接獲通知後七天內必須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標明姓名與作品名稱)、收據、身分證影本、銀行帳戶影本以及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掛號寄至:110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133 號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並註明「臺北創意好點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十二、報名日期
100 年 3 月 8 日 (二) 至 100 年 5 月 24 日 (二) 23:59 止

十三、網路票選日期
100 年 5 月 30 日(一)至 6 月 20 日(一)23:59 止

十四、評選辦法
(一)邀請攝影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經評選計分加總平均後,最高分為金獎得主(1 名),第二高分為銀獎得主(1 名),第三高分為銅獎得主(1 名 ),至於第四至十三名即為佳作獎。
(二)評分標準:
‧主題及文字表達 30%
‧構圖      20%
‧攝影技巧    20%
‧創意及美感藝術 30%
(三)除評審委員會評選外,參賽作品將進行網路票選,由網友選出「網路人氣獎」共 5 名。
(四)神準預測「金獎」最高得票作品之民眾將抽出 5 位可獲得神秘禮物一份。

十五、獎項
(一)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整及獎狀1紙。
(二)銀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1紙。
(三)銅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 仟元整及獎狀1紙。
(四)佳作 1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 仟元整及獎狀1紙。
(五)網路人氣獎 5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 仟元整及獎狀1紙。
(六)神準預測獎 5 名:每名將會獲得神秘小禮物乙份。

十六、得獎公布
100 年 6 月 24 日於活動網頁揭曉得獎名單,並以電話以及 mail 通知得獎者。

十七、頒獎典禮
100 年 7 月 29 日與「臺北設計月開跑記者會」結合舉辦。

十八、線上展示
於設計月活動期間辦理實體展示與線上展覽。

十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獨立創作,並未曾於其他比賽得獎,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或相關爭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參賽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權仍屬參賽者所有,為推廣本活動效益與創意成果,參賽者同意將該作品授權「臺北市政府」,同意「臺北市政府」將該作品不限時地無償用於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改作及散布等,以達宣傳之效並協助提升參賽者知名度。
(三)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所有,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臺北市政府」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
(四)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六)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承辦單位依比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指導、主辦及執行單位無關。
(八)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於評選前,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已領得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狀。
(九)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十)凡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將其掃描(或拍照)上傳至本競賽活動(http://www.taipeixdesign.org.tw/tpephoto)。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xdesign.org.tw/tpephoto

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美學設計全國競賽

 


一、目的
為慶祝建國百年,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提昇全民美學之素養,培植新生代的設計創業家,透過文化創意之形成及運用,經由包裝美學的設計競賽方式,呈現其精緻質感與提高附加價值,俾使其包裝更加精美而富有創意性,以彰顯其研發產品的品質與內涵。讓富有台灣文化特色的創意產品提升為時尚品牌,並透過生活美學主題展的方式呈現其成果,以提供民眾欣賞,冀望帶動地方文創產業的蓬勃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繁榮。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東縣政府
主辦單位:國立台東生活美學館、台東縣農會
承辦單位:台東縣鹿野地區農會、鹿鳴溫泉酒店
協辦單位:鹿野鄉生活美學協會、國立台東大學美產系、台東地區農會、成功鎮農會、關山鎮農會、池上鄉農會、東河鄉農會、太麻里地區農會、長濱鄉農會、花蓮縣農會、花蓮市農會、吉安鄉農會、新秀地區農會、富里鄉農會、鳳榮地區農會、光豐地區農會、瑞穗鄉農會、玉溪地區農會

三、競賽主題:
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美學設計全國競賽
以花東在地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目標,結合創意及環保概念,設計一件可攜式伴手禮之包裝禮盒,諸如:茶(如紅烏龍...)、鹿野土雞蛋布丁、香蕉核桃蛋糕、米、釋迦、洛神花、香丁、梅子....等等,可參考相關網站 www.daosiang.com.tw/;採二階段收件審查(詳如收件規定)。

四、競賽時程
◎第一階段:
報名及作品收件:6 月 1 日 ~ 6 月 20 日,繳交指定資料及作品,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選:7 月 2 日,參賽作品評選,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審查
公佈入選名單:7 月 3 日,公布第一階段入選名單 50 名,評審委員得依參選作品之品質做出不足額入選之決定,並將入選名單刊登在台東生活美學館、台東縣農會、鹿野地區農會及鹿鳴溫泉酒店網頁最新訊息
◎第二階段:
作品模型收件:8 月 5 日 ~ 8 月 20 日 (08:00 ~ 12:00,13:30 ~ 17:00),繳交模型作品,入選者繳交實體模型作品(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選:9 月 1 日,入選作品評選,評審委員評選名次
公佈評選結果:9 月 2 日,公佈評選結果,刊登在台東生活美學館、台東縣農會、鹿野地區農會及鹿鳴溫泉酒店網頁最新訊息
作品展示暨頒獎典禮:9 月 23 日,邀請頒獎嘉賓、評審、得獎者出席,由得獎者現場解說創作理念

五、報名及參賽規則
(一)比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網頁 www.ttcsec.gov.tw 最新訊息下載。
(二)參賽者資格無限制,以個人原創為原則,其作品需未經參賽或公開發表。
(三)參賽作品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為得獎作品,應追回已頒獎金、獎狀及獎盃,並公告之。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並不得異議。
(四)報名每人限一件,每件作品均必須完成報名程序;報名時需填妥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參賽者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資料。
(五)完成報名程序後,須依規定格式與期限內繳交作品,並依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六)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應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參賽作品造成第三者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負責賠償。
(九)金、銀、銅質獎必須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展示會場說明創作理念,得獎者主由主辦單位提供住宿費,住宿地點:鹿鳴溫泉酒店。
(十)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所有入選者之創作作品與海報,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有權印製專輯或刊物。
(十二)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六、收件規定:分第一階段初賽與第二階段決賽
(一)第一階段初賽:以主題海報(版面)呈現,參賽者請繳交下列文件及展示板。
1.檢付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署每人一份)
2.主題海報:不論作品形式,均應製作圖片說明,規範如下:作品設計稿或模型樣品照片應繪製或黏貼在 A3 尺寸圖紙上,附上設計文字說明設計動機、理念及特點(以電腦打字,字數限 500 字以內),以 2 ~ 3 張直式呈現,並以 A3 同尺寸之珍珠板或厚紙板裱褙,應包括外觀尺寸圖或彩色透視圖,並需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
3.第一階段不繳交實體作品模型。
4.收件時間:100 年 6 月 1 日至 20 日,以郵戳為憑。
5.收件方式:限郵寄,郵寄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 台東市大同路254號);請註明參加建國百年「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美學設計全國競賽」。
6.洽詢電話:(089)325263-308、322248-305,傳真:(089)331097
7.連絡人:王愷君小姐,e-mail:spring@ttcsec.gov.tw
(二)第二階段決賽:以實體模型方式呈現
1.實體模型:以「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創作目標,展現其產品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材質不限,模型大小尺寸需在長 40CM × 高 40CM × 寬 15CM 之內(不包含提把),可承戴之重量 3 公斤以內,成本估算請以一件作品開發 3000 組,每組以不超過 120 元為限。
2.收件時間:100 年 8 月 5 日至 20 日 (週一 ~ 週五 08:00 ~ 12:00 及 13:30 ~ 17:00)
3.收件方式:郵寄或親送,收件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 台東市大同路254號);請註明參加建國百年「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美學設計全國競賽」。

七、評審作業
(一)評審程序:本競賽之評審作業採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初賽:由評審委員對主題海報進行評選,選出前 50 名入選作品進入第二階段決賽。
第二階段決賽:入選者繳交實體模型作品。
(二)評審準則
1.第一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3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70%。

2.第二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3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30%。
(3)量產可行性(含環保、材質、生產成本、生產數量、售價、技術性分析等)40%。
(三)評審委員:評審委員會之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之,並主辦單位負責召集評審委員與主持評審會議。

八、獎勵
金質獎 (1 名):50000 元 + 獎盃乙座 + 授權使用費 20000 元
銀質獎 (2 名):20000 元 + 獎盃乙座 + 授權使用費 10000 元
銅質獎 (3 名):10000 元 + 獎盃乙座 + 授權使用費 8000 元
創意獎 (10 名):5000 元 + 獎盃乙座 + 授權使用費 6000 元
入選獎 (34 名):2000 元 + 獎狀乙張 + 授權使用費 5000 元
※註:
1.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扣繳規定扣繳 10% 之所得稅。(金質獎、銀質獎;獎金兩萬(含)以上者)
2.辦理單位如需使用得獎作品以供商業用途,需支付表列之授權使用費;得獎者視同有償授權辦理單位使用,不得異議。
3.得獎者保有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辦理單位擁有印製作品專輯之權。
4.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將印製專輯贈送每位得獎者乙本,並將得獎之產品推薦農政單位採用,以資鼓勵。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tcsec.gov.tw/home02.aspx?ID=$1101&IDK=2&EXEC=D&DATA=576&AP=$1101_HISTOR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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