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
壹、活動緣起
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稱主辦單位)為延續「2008 第 1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熱潮,鼓勵民眾參與數位影音之產製,並以多元的角度介紹臺灣,特舉辦「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
貳、參賽者資格
不限,凡海內外關心臺灣,對臺灣形象塑造有興趣者,均可參賽。
參、參賽上傳時間
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1 日 0 時起至 98 年 5 月 31 日 24 時止。
肆、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
二、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與上傳,參賽者應先於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註冊後,方能於報名收件時間內,將作品上傳。
三、參賽者於上傳參賽作品時,應自行於動畫、紀錄片、劇情片與音樂影片(MV)四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四、參賽者應依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上傳須知之規範事項上傳作品,違反規範其一確立者,除該參賽影片自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下架處理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獎品、入圍證書及紀念光碟,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
伍、參賽作品規範
一、影像內容:
(一)長度以 10 分鐘為原則。
(二)運用視覺語言,拍攝出一部「臺灣」(含臺灣、澎湖、金門與馬祖)短篇形象影片,傳達出動人的臺灣特性與內涵,不限題材、內容與素材。
(三)不限任何拍攝器材。
(四)製作完成之作品片頭,應加入「2009 第 2 屆 Wow! 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之動態 Logo 識別標誌(請至 http://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下載)。
(五)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或保護級之規定。
二、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一)自行創作。
(二)選用大賽指定曲。
(三)選用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四)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三、人物素材:
不限,參賽者亦得於競賽活動網頁資深藝人專區,選用資深藝人作為人物誌訪談對象、角色演出或故事發想源頭。
四、著作授權:
參賽者應擔保其就影音內容享有一切著作權利。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像及聲音等,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涉及版權糾紛與其他法令者,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陸、評審方式
一、評審流程分為初審、複審與決審三個階段。
(一)初審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第肆點「參賽者及上傳參賽作品應注意事項」及第伍點「參賽作品規範」之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並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
(二)複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共 9 人,擔任複審評審委員,就通過初審之參賽作品進行評審,並評審出 100 部入圍作品,參與決審(入圍作品得不足 100 部)。
(三)決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共 5 人,擔任決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複審之入圍作品,進行評審工作,並選出各獎項得獎作品(得從缺)。
二、複審、決審之評分標準,由各階段評審委員討論訂定。
三、入圍名單公布後,將開始進行「網路超 eye 人氣獎」票選活動,參與投票者應先加入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Taiwan Audio Video Interactive Service, http://TAVIS.tw/)
柒、獎項
一、獎項分為「影片主要獎項」、「特別推薦獎項」及「其他鼓勵獎項」三大部分,其獎項分配方式如下:
(一)影片主要獎項
1、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1部「評審團大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50 萬元整。
2、各競賽類別第 1 名為「金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3、各競賽類別第 2 名為「銀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
4、各競賽類別第 3 名為「銅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2 萬 5 千元整。
(二)特別推薦獎項
開放 1 名「我 eye 的 ○○○○ 特別獎」名額,由評審決定獎項名稱與獎勵項目。另針對年度國家重要政策,設有「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1 名,本屆主題為「全民拼經濟」。
1、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 1 部「我 eye 的 ○○○○ 特別獎」,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2、所有參賽作品不分競賽類別,選出 1 部「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本屆主題:全民拼經濟),可獲頒獎座與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
(三)其他鼓勵獎項
1、入圍作品每部皆可獲得入圍獎金新臺幣 5 千元、入圍證書及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2、於入圍名單公布後,開放網友網路投票,獲票選最高票之入圍作品,可獲得「網路超 eye 人氣獎」獎座。
二、入圍或得獎者為團隊時,除獎金、獎座發給隊長外,每位隊員均可獲得入圍證書、入圍作品紀念光碟一份。
三、入圍者應依通知指定之時間及內容至頒獎典禮現場,憑身分證及入圍通知領取入圍獎金、入圍證書及入圍作品紀念光碟。
四、入圍者為團隊時,其入圍獎金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得獎者為團隊時,其獎金及獎座由得獎團隊之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主辦單位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五、所有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事先代扣稅金。
六、同一件參賽作品不重複獲得「影片主要獎項」與「特別推薦獎項」。
七、獎項一覽表
動畫類、紀錄片類、戲劇類、音樂影片類:
金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100,000 元
銀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50,000 元
銅獎 - 每類各 1 名,獎金每名各 25,000 元
評審團大獎:1 名,獎金 500,000 元
我 eye 的 ○○○○ 特別獎:1 名,獎金 100,000 元
我 eye 的年度時事特別獎:1 名,獎金 100,000 元
網路超 eye 人氣獎:1 名
入圍:100 名,每名各獎金 5,000 元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二、入圍者應同意其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入圍名單公布後 7 日內,入圍者應檢附版權與製作證明及符合第捌點第四款規定之授權同意書,連同完成影片光碟 1 片、3 分鐘內入圍感言影片、劇照與文字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光碟1片,逕寄或親自交付行政院新聞局綜合計畫處(臺北市天津街 2 號)「我 eye 臺灣工作小組」,俾利製作入圍作品紀念光碟;違反者,取消其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四、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入圍作品紀念光碟;參賽者、入圍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活動網站及資料下載:http://tavis.tw/wowtaiwan/ho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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