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

臺南市「勞資集體協商團體協約」LOGO 甄選




一、活動宗旨:
為辦理本市轄內事業單位與產(企)業工會「團體協約聯合簽署儀式」,特舉辦「勞資集體協商團體協約」LOGO 甄選活動。

二、設計方向:
配合本次活動主題 -『勞工團結組織、勞資誠信協商』。

三、作品規格:
請以四開(39 x 54 公分)圖畫紙或卡紙或電腦壁報紙,以彩色平面繪製。參與標誌甄選者請註明該標誌名稱於正面,報名表如附件,且可自行影印使用。

四、參與甄選資格:
對廣告設計有興趣之大專院校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五、標誌甄選收件:
即日起至 100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五)止受理作品收件,作品請掛號郵寄或親送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小姐收(本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電話 06-36320310)。

六、評審辦法:
(一)評審標準:
‧主題 40%
‧創意 30%
‧構圖 20%
‧技巧 10%
(二)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組成三至五人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並錄取作品2件。

七、獎勵方式:
首獎一名:頒發獎狀乙張、禮券八千元。
佳作一名:頒發獎狀乙張、禮券三千元。

八、辦法及報名表索取:
請至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ww.tainan.gov.tw/labor/)下載報名表或附回郵信封寄至「100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小姐」收即可。

九、注意事項:
(一)首獎作品將作為「勞資集體協商團體協約」宣傳使用,得獎作品著作權歸勞工局所有,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二)得獎作品凡有抄襲、模仿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追還禮券、獎狀並公佈處理經過。參賽作品,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於適當時機頒獎表揚,並發佈新聞。
(四)得獎作品應提供原始作品電子檔案(並註明以何軟體繪製),以及將該作品轉換 JPG 或 GIF 檔,以利刊載。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ainan.gov.tw/labor/tnpage.asp?id={C425EE41-182E-4D83-AF8C-C7877531848D}&nsub=F0A000&unionnsub=A100

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迎向 101 年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為激發高雄人對在地創意文化之認同感,發揮生活美學創意,特舉辦本特色商品設計徵件比賽,鼓勵對高雄特色商品設計有興趣的民眾及學生參與徵件活動,期使民眾能關心高雄在地生活環境中的視覺景物,培養生活美感涵養,並藉由各界創意的火花激發設計出代表高雄意象的特色商品,增進地方創意產業發展。

主辦單位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凡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廣告、公關、行銷、廣告、美術設計等相關行業之個人、團隊、法人及公司,皆可參與本徵稿活動。

活動時間
1. 徵件時間:自民國 100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101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以郵戳為憑)
2. 初審會議:101 年 2 月
3. 決審會議:101 年 2 月
4. 公佈得獎時間:101 年 2月後〈公佈於高雄捷運公司網頁http://www.krtco.com.tw,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領獎〉
5. 頒獎時間:擇日辦理〈於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將個別通知得獎者〉
6. 公開展覽:得獎作品將放置於美麗島車站光之穹頂旁走道上展示。

徵件主題說明
1. 設計作品創作理念發想,須取材自大高雄地區之生活環境素材,例如運用在地藝文意象、大眾捷運車輛、季節時令農產品等元素,或結合地方產業特性,創新運用各類藝術型態或製造材質,融合色彩、造型風格、功能性和形象識別性,期發揮藝術與美感設計於作品中。亦可自行設計具高雄捷運特色之吉祥物或人物公仔,惟設計圖檔之背景須融入大高雄地區之生活環境素材。
2. 商品型態不限,惟需設計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之設計作品與包裝設計,如:生活用品、工藝品、伴手禮、設計創意T恤或捷運一卡通等等。〈※一般普卡尺寸為 86mm x 54mm,特殊造型卡尺寸不限,票卡設計正面須加上高雄捷運字樣,背面須為用卡說明,相關圖檔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使用〉
3. 商品設計亦可考慮加上高雄捷運公司名稱:
中文:高雄捷運
英文:Kaohsiung Rapid Transit Corporation,簡稱:KRTC
〈相關 CIS 圖檔請逕自網站下載使用,或可先參考:http://www.krtco.com.tw/about/about-1_2.aspx

獎勵辦法
1. 金獎:取 1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1 萬 5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2. 銀獎:取 2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1 萬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3. 銅獎:取 3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6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尊榮典藏版集卡紀念冊 1 冊、獎狀壹紙。
4. 優選:取 10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2 千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永福家族公仔 1 組、獎狀壹紙。
5. 佳作:取 30 名,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6 百元整、客製化捷運卡 1 張、DIY 造型燈 1 組、獎狀壹紙。
6. 人氣獎:決選時將依統計之得票數選出人氣王 3 名,贈送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5 百元整、光之穹頂週年紀錄片 (紀念版) 1 份、客製化捷運卡 1 張。
7. 參加獎:從參與投票的粉絲中抽出幸運得獎者 3 名,贈送高雄捷運儲值禮卷 5 百元整、光之穹頂週年紀錄片 (紀念版) 1 份、客製化捷運卡 1 張。

評選辦法
1. 評分方式:
由評審團進行初選,決選則依評審團 70%網路票選 30% 之比例評分。
評審團將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 5 至 7 位相關專業人士組成,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產生初選入圍及決選優勝名單;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2. 評分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造型 40%
‧應用可行性   20%

徵稿方式
1. 每人或每單位(法人、團體)限繳作品 3 件以內。
2. 比賽繳交資料:請於報名截止前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同一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將視為 1 件。
A. 作品圖稿:以電腦輸出於 420mm X 297mm A3 白紙上,並裱於 3mm 厚之紙板上〈一件作品一張〉,填妥參賽報名表,浮貼於厚紙板背面,正反面不得簽名或標註記號。
B. 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並黏貼於裱板背面。作品需說明設計創作理念與特色,請依報名表格式填寫,以 500 字為限〈含色彩、圖形設計意義、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C. 作品光碟ㄧ張(含設計比賽之報名表、設計創作說明之 Word 檔案、高解析 300dpi 原始設計 AI 檔與 JPEG 格式圖檔)作品不符合競賽辦法內容者,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D.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同意書。
3. 一律採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郵資自付),不受理現場送件。請將圖稿裱板背貼報名表及光碟〈一件作品一片光碟〉,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前鎮區 806 中安路 1 號 開發行銷處「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徵稿小組」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高雄捷運特色商品設計大賽徵稿」,101 年 1 月 16 日截稿,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報名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 來稿請妥善寄送、切勿捲折或擠壓;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評選結果者,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5.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所有參賽作品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均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請依本辦法附表詳填各項資料,否則恕不受理,參賽資料若遺漏未備齊,視同棄權。
2. 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報名表中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3. 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得獎作品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保有修改權,並有權可開發相關之商品,得獎者不得異議,不得要求收取任何授權費用。
4.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仿冒、重製,且需為本人之創作,不可以筆名、假名投稿,不符規定者將取消其資格。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獎品及獎金。
5. 得獎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原發之獎狀、獎品、獎金外,並需請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規定之相關責任,並負擔損失。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勵者(包括獎狀、獎品、獎金)將予以追回。
6.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讓與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可逕行使用於宣傳、攝影、發表、網頁製作、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有重製作為本公司包括但不限於銷售、販賣及再授權各項營利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用途、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不另通知亦不再致酬。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可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並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7. 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得獎者依稅捐稽徵法之相關規定列報所得需代扣5%稅額;金額未超過二萬元者不需預先扣繳,但會在年終時收到主辦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獎金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9. 領獎時得獎者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委託領獎時需簽署代理同意書,代理人應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提供者,除資格取消外,獎項亦不再遞補。
10.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本比賽之獎項,評審委員會可視徵件作品水準,決議以從缺方式辦理。
11.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活動諮詢
高雄捷運客服中心電話:(07) 793-8888
活動網站:http://www.krtco.com.tw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 806 中安路 1 號
傳真:(07) 793-9687

相關資訊:http://www.krtco.com.tw/act_news/flourishing-2_detail.aspx?ID=7699ea7c-58b0-49c8-a7a3-6f2343a6433b

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美國鷹社第二屆「台灣的未來,由我決定!」漫畫 / 短片創作比賽




宗旨:
啟發、鼓勵台灣青年學子對「台灣的未來,由我決定」的探索和思考。從台灣的過去和現在,探索如何擘畫、開創屬於他們的理想未來。

題目:
「你我如何開創台灣的未來!」

獎勵:
青鷹首獎共六名各得美國十日遊「台美教育文化交流之旅」;少鷹首獎共六名,各得 i Phone 一個。特獎共六名各得 i Pad 一個。入圍獎共三十名,網路人氣獎共六名,各得獎品一份。所有得獎者均各得獎狀乙紙。(獎項得以從缺)。
※美國十日遊「台美教育文化交流之旅」(含搭機往返台灣洛杉磯之行程)提供台北至洛杉磯來回機票、食宿、行程 (包括參訪、旅遊、台美文化交流等等)。護照辦理、簽證及費用須自行負責 (若證明經濟困難可考慮補助 )。旅遊保險、醫療保險須自行負責在台灣事先辦理完成。

比賽辦法:
凡高中、大專及研究所的台灣學生 (2012 年 2 月),得經由寫作、漫畫、或特別創意 (包括短片、動畫製作),以自己的角度和觀點,表達、展現對此題目「你我如何開創台灣的未來!」的思考和創作。

※設想你是國家領導人,你將如何和台灣人民一起努力,為子孫形塑台灣的新貌?設想你是個導遊,你能端出哪些台灣特有的優質文化及傳承,介紹台灣給國際友人?設想你是個老師,你如何與學生傳承台灣人的文化及認同,開創台灣成為美麗新世界?設想你只是一個平凡人,你如何和台灣無數的平凡人一起為台灣的明天打拼?設想你是....,台灣的未來就有無限的可能!從身邊想起,從每一個你和我想起、做起,台灣的未來就有無限的希望!

參賽組別:
A.徵文組:華文正體 (字數 1500 字以內)
B.漫畫組:黑白或彩色,規格 (8 x 11 或 A4,JPG 1MB 以下)。單頁,一格或多格。
C.其他創作組:包括短片、動畫製作、語言不拘。Video DVD (5 分鐘以內)。
※上屆首獎得主,除了由少鷹轉入青鷹年齡分級之外,其他不得再參加同組比賽。

年齡分級:
‧青鷹 (1994 年 06 月 30 日以前出生)
‧少鷹 (1994 年 07 月 01 日以後出生)

參賽作品及報名表:
‧參賽作品須附報名表才能受理。
‧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未曾發表。
‧參賽作品須符合收件規格、上傳規格。
‧參賽者須自行負責將報名表及作品於截止日期前上傳、完成送達收件處。

收件:
報名表 e-mail 至 TheEagleClub@gmail.com
徵文 (Word 文字檔) 及漫畫 (JPG 1MB 以下):e-mail 至 TheEagleClub@gmail.com
短片、動畫作品上傳 YouTube - 檔名「美國鷹社 2012 比賽 + 姓名」(姓名須同報名表)

時間:
比賽辦法公告:2011 年 11 月 15 日
報名及收件:201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2 年 2 月 15 日截止
評審:2012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網路票選 3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
公佈得獎名單:2012 年 5 月 1 日
美國十日遊:2012 年 8 月 (詳細辦法、行程、內容和得獎名單同時公佈 )

主辦單位:美國鷹社 (The Eagle Club),美國加州洛杉磯
E-Mail:TheEagleClub@gmail.com

活動網站:http://www.eagleclub777.com/index.html

「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






城鄉是個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名詞,因為我們天天生活在其中,儘管現代交通建設不斷翻新,縮短了城鄉間的距離,但每個城鄉都依然有著它不同的面貌與特色。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特舉辦海報創作競賽,希望透過民眾運用不同的符號詮釋心目中的臺南城鄉面貌,不論是從人文的、歷史的、產業的、意象的、生態的或是政治的等各種元素來呈現,盡情的去感受它的脈動與聲音,透過您的創意表現出臺南城鄉的視覺印象。未來所徵選出來的海報作品,預計做為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推廣文宣使用。

競賽主題:
「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協辦單位:臺南市美術設計協會、臺南應用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參加資格:
(1)學生組:
a.臺灣地區高中 (職) 或以上學生 (不含在職專班進修身分學生),年齡須在 25 歲以下,方可報名參加。
b.所有參賽者必須檢附學校 / 系所在學證明,若經查證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捏造參賽身分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社會組:
凡具中華民國國藉之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報名相關資訊請至:http://tour.tainan.gov.tw/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頁) 下載

評審辦法:
邀請國內設計學術業界權威人士及市府代表組成公正客觀評審。

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依據
主題的掌握 50%
創意的表現 35%
藝術的美學 15%

獎勵辦法:
(1)學生組:
a.金獎一名:商品禮券參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b.銀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c.銅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d.佳作十名:商品禮券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2)社會組:
a.金獎一名:商品禮券伍萬元、獎狀乙紙
b.銀獎一名:商品禮券參萬元、獎狀乙紙
c.銅獎一名:商品禮券壹萬元、獎狀乙紙
d.佳作十名:商品禮券伍仟元、獎狀乙紙

收件截止日:
100 年 11 月 30 日

作品收件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十樓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府城觀光科 收』

作品繳交:
(1)學生組:
為節省郵資及方便作業程序,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作品可在比賽收件截止日前 (以郵戳為憑),由學校統一掛號寄出:
a. 文件表格:內含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授權同意書。報名表請加蓋科或系所章,並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格上;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b. 參賽作品:以 A3 作品稿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上。
(2)社會組:
a. 文件表格:內含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授權同意書。授權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b. 參賽作品:以 A3 作品稿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上。
(3)參賽者須以正楷體確實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受理。
(4)郵寄交件:
將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掛號寄至『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府城觀光科』,請勿折損。
(5)作品寄送過程,請妥善包裝及運送,主辦單位將不受理有破損的作品。若有黏貼或因繳交作品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上述報名相關表格請至本活動專屬網站「報名資料下載」區下載

作品規定:
(1)每人不限作品件數 (但限單件作品)。
(2)作品尺寸為 A3 (供評審之用),並請將填妥之參賽作品表影印一式,貼至 A3 作品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背面右下方之處。
(3)繳交作品光碟,光碟需包含以下檔案。
a. 海報原始檔 70 x 100 cm 300dpi CMYK 印刷模式。(作品檔名請存為「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Work Title_李大明)
b. 海報 JPG 檔、解析度為 96dpi、寬度不超過 21cm (作品檔名請存為「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Work Title_李大明_jpg)
c. 在同一作品光碟中請提供參賽報名表格、創作理念文字檔。(作品檔名請存為「報名表_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報名表_Work Title_李大明)
(4)作品毋須裱框、裝框。
(5)參賽作品需為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之作品。
(6)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 仿作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會裁決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含所核發之獎金、獎狀、獎品等),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之。
(7)參賽作品將為【「臺南印象 - 城鄉‧流動‧網絡」海報創作競賽】所有,概不歸還,請自行備份存檔。
(8)參賽者須以正楷體確實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表、參賽作品及授權同意書)。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恕不受理。
(9)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擁有著作權法之正當權利,若因著作權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 則其一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0)參賽作品同意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者重製,出版,及商業行為展覽或本活動相關之一切發表及應用。
(11)主辦單位有權拒收任何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或侵犯道德,及不符合參賽作品要求之作品。
(12)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的(手續)費用。

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2)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3)商品禮券依「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款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tour.tainan.gov.tw/news.aspx?sys=news&display=detail&SN=24808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




一、活動目的:
帶著創新能量的商圈觀光,擁有特殊的商業環境,蘊含豐富又獨樹一格的文化內涵,變成跟觀光業、教育文化緊緊相扣,雲林政府極力推動農業首都與鄉鎮特色,為富有多元意義的雲林縣商圈觀光徵選具備其精神的吉祥物,新誕生的吉祥物將會為雲林縣的商圈觀光帶來活力及新價值!

二、投稿截止日期:
即日起開始徵件至 2011 年 12 月 25 日截止。

三、參加對象:
歡迎對吉祥物公仔設計有興趣之設計系學生及大眾人士共同參與。

四、徵選概念:
吉祥物:突顯專屬於產業觀光特色又獨一無二的吉祥物,吉祥物有著商圈觀光象徵「遊玩」與「歡樂」的精神,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整體設計能有「觀光休閒」的味道,具有擬人化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

五、設計標的:
每個商圈吉祥物各一隻(包含北港商圈、斗六商圈、斗南商圈、西螺商圈、古坑商圈、土庫商圈)共六隻(商圈說明詳見雲林商圈網頁 http://shoparea.yunlin.gov.tw/home.php

六、得獎獎勵:
每商圈吉祥物得獎鼓勵
第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
第三名皆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 元及獎狀
佳作 5 名頒發精美獎品及獎狀
人氣獎 / Facebook:斗六商圈風華再現票選結果最高票數者頒發精美獎品與獎狀。

七、投稿作品須知:
1.每人每個商圈以一件為限,設計作品需在作品呈現表格(可下載 ai 檔,或 cdr 檔 )為限的範圍內呈現,作品最小每隻不能小於 15cm X 15cm,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襯卡尺寸為 A4 大小。
2.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吉祥物。
3.附上作品電子檔燒製於光碟,電子檔資料須包含兩個作品原始檔 ai 檔或 cdr 檔,其中一個文字需轉外框解析度 300 dpi 的 JPEG 格式存檔,並將光碟浮貼在報名表指定處,光碟上清楚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與參賽的組別。
4.凡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的創作者,需填寫並簽署「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 - 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作品創作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並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作品。
5.每人報名作品數量每商圈限一件,每件作品均應備齊所有相關文件「報名表」、「同意書」和等兩份文件 (可到官網下載活動簡章)。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八、交件方式:
交件時請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光碟 (光碟上註明作者姓名、電話、),以掛號郵寄至「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64001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建設處工商發展科)或嘉義市國華街 66 號 1F(山仔頂工作室),請於信封正面註明「2011 雲林縣商圈吉祥物設計徵件活動收」。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山仔頂工作室
問題詢問:
若您對於本次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聯繫:0932-805-520
活動專屬電子郵件:basstiger@gmail.com
活動小組電話:05-2227191

相關資訊:http://shoparea.yunlin.gov.tw/news.php?Key=17

『山海的傳說』第四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






競賽緣由
台灣原住民文化是福爾摩沙獨特的寶藏,更是世界上唯一僅存且無法取代的。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特於 2006 年起,開始舉辦以「台灣原住民」為主題的全國學生海報設計比賽,希望藉由學生們的「視」界,探索這塊美麗寶島上的原住民族文化。
歷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成果均受邀到全台各地方文化館及大專院校校園巡迴展示。2010 年 9 月更獲得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青睞,受邀至該校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展出。這不但是獲獎學生們的榮耀,更是將台灣原住民文化推向國際舞台的一大躍進。因此,為延續此一競賽之精神,特舉辦「山海的傳說」- 第四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以台灣原住民族各自獨具特色的傳說故事,透過年輕學子的創
作巧思,賦予台灣原住民代代相傳的古老神話嶄新的面貌。

競賽主題
請於下列 14 則台灣原住民族的代表性傳說中,選出壹則作為您個人的參賽作品之設計主題:
‧泰雅族:占卜鳥希利克
‧阿美族:七彩布裙的傳說故事
‧賽夏族:住在山裡的矮黑人
‧雅美 (達悟) 族:紅頭部落的始祖傳說
‧布農族:射日英雄
‧邵族:白鹿傳說
‧鄒族:塔山的愛情傳說
‧噶瑪蘭族:冬瓜美人的傳說
‧魯凱族:巴嫩與蛇郎
‧太魯閣族:巨人傳說
‧排灣族:孔雀王子
‧撒奇萊雅族:洪水傳說
‧卑南族:「石生」和「竹生」的傳說
‧賽德克族:白石傳說
※神話傳說網址:http://www.apc.gov.tw/portal/kids/tale/tale.htm

參加資格
台灣地區高中 (職) 及大專院校在校學生 (不含在職專班進修學生身份),於 1986 年 1 月 1 日 (含) 後出生者方可報名參加。

獎勵辦法
金獎 1 名:獎金三萬元、獎品 Canon iP3680 印表機乙台、獎座一座、獎狀乙紙
銀獎 2 名:獎金一萬元、獎品 Canon iP3680 印表機乙台、獎座一座、獎狀乙紙
銅獎 2 名:獎金五千元、獎座一座、獎狀乙紙
優異獎 10 名:獎狀乙紙
佳作 (數名):獎狀乙紙 (人數視乎評審當天狀況決議)
原住民學生特別獎 1 名:獎金五千元、獎狀乙紙
台灣佳能資訊特別獎 1 名:獎品 Canon iP3680 印表機乙台、獎狀乙紙
※所有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均頒發指導老師感謝狀。

收件方式
a.請將報名表 -1、報名表 -2、授權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裝於信封內,並將信封浮貼於作品背面,連同參賽作品妥善包裝好後,掛號包裹郵寄至競賽收件單位。
b.參賽作品圖 (A3 尺寸) 請黏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約 250 磅 ~ 350 磅) 之上。
c.學校團體報名請由就讀學校統一收件,掛號寄至競賽收件單位。
d.作品請妥善包裝,寄送過程若有捲曲、沾黏或任何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主辦單位將不受理遭損壞的作品,一切損失恕不負責。

報名資料
參賽者請以正楷體確實填寫相關資料 (報名表 -1、報名表 -2、參賽作品說明、參賽者授權同意書、法定代理人授權同意書)。若因資料不齊造成作品或作者認定困難,主辦單位將視同棄權,恕不受理。
◎報名表 -1
a.參賽者若具原住民身分者,請註明族別。
b.參賽組別請填寫所選擇之神話傳說族別名稱,例如:設計主題選擇「白鹿傳說」,請填入「邵族」。
c.請務必加蓋科或系所章,並將學生證正、反面清晰影本貼於報名表格上。
◎報名表 -2
a.請填寫作品名稱、250 字內作品說明,並黏貼作品縮圖。
b.參賽組別請填寫所選擇之神話傳說族別名稱,例如:設計主題選擇「白鹿傳說」,請填入「邵族」。
◎參賽作品說明:
請將此參賽作品說明完整填寫黏貼於參賽作品之黑色卡紙背面。
◎參賽者授權同意書:
須由參賽者本人親自簽名。
◎法定代理人授權同意書:
未滿 20 歲學生,請務必隨報名表繳交法定代理人簽章之授權同意函。且須由參賽者之法定代理人本人親自簽名。

作品規定
a.作品必須完成於 2010 年後,每人不限參賽件數 (系列作品僅限兩件),恕不接受立體作品,入選發現重複者,主辦單位得擇一刪除。
b.參賽作品尺寸為 A3 (29.7 公分 x 42.0 公分,供評審之用),黏貼於四開黑色卡紙 (厚度約為 0.2 公分,約 250 磅 ~ 350 磅)背面,毋須裱框。
c.作品獲選入圍後,請以 EPS 250 ~ 300 dpi 規格,輸出尺寸為 A1 (59.4 x 84.1 公分) 之作品電子設計圖檔提供給主辦單位,並務必請自行備份存檔。
d.繳交的作品檔案若有採用特別色及透明色,煩請轉換為印刷用 CMYK 四色。
e.參賽作品說明填寫完整並黏貼於四開黑色卡紙之背面。
f.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之作品。
g.參賽作品之圖片內禁止標示或放置任何主、協辦等單位之商標或徽章。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為【『山海的傳說』- 第四屆全國學生「台灣原住民」海報創作競賽】所有,不論獲獎與否 (包含規格不符者) 一律概不歸還,務必請自行備份存檔。
2.請自行完封並妥善包裝,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且不受理損壞之作品。
3.主辦單位有權拒收任何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或侵犯道德,及不符合參賽作品要求之作品。
4.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擁有著作權法之正當權利,若因著作權引起第三者之法律追究,則其一切法律責任歸屬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仿作如經檢舉或查證屬實,經評審委員會裁決確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 (含所核發之獎金、獎狀、獎品等),並得由主辦單位公佈之。
6.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及該圖片無條件授予主辦單位及其指定者作研究、攝影、展覽、登載網頁、出版或委託出版商品、使用或變更所提供之設計圖片為衍生著作及商業行為等權利,與本活動相關之一切發表及應用,無稿酬。
7.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簡章並有解釋及變更、修改等之權利。
8.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及印章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9.獎金及獎品等值,依法需預先代扣 10% ~ 20% 所得稅金。

收件單位
順益台灣原住民博物館
請註明參加【『山海的傳說』- 第四屆台灣原住民海報競賽小組收 】
收件地點:11143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 282 號
聯絡電話:(02) 2841-2611 分機 115 蔡小姐
聯絡傳真:(02) 2841-2615
電子郵件:peipei@syc.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museum.org.tw/10_20110831.htm

A.S.O 第五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金履獎簡介】
阿瘦皮鞋近幾年致力融入年輕時尚行銷及設計創意元素,除推動企業轉型外,也積極培育台灣鞋品牌的設計創意人才。 從第一屆金履獎舉辦至今,不僅無形中帶動產業的創新能量,阿瘦皮鞋總經理羅榮岳更為金履奬下了這樣的註解:「我們樂見這樣正面的效應持續循環下去,期待『A.S.O 金履獎創意大賽』能成為國際間鞋業的指標性流行概念發表會,也期望為台灣鞋業培育設計人才並創造屬於自己的設計經典。」闡明金履獎的存在不僅是阿瘦皮鞋對這塊土地的的支持與耕耘,對台灣鞋業來說更是一大突破與創舉。

阿瘦皮鞋始終堅持著「一針一線實實在在」的精神。在 2011 年即將邁入品牌六十週年之際,希望透過金履獎的舉辦,持續激發相關設計人才對鞋作工藝的響應,並秉持著「真、善、美、新」的核心價值,持續推動創新、變革讓阿瘦皮鞋能歷久彌新,不但創造出屬於台灣鞋業的經典與時尚,更能立足台灣,放眼國際。

【競賽主題】
蛻變 X 時尚
蛻變,就是永不停歇的突破!!!! 跨越創意,引領時尚是本屆金履獎的宗旨。
阿瘦品牌一直以來秉持著「一針一線,實實在在」的企業精神,致力於提升新世代對鞋的價值、培養新生代對鞋的觀念,讓足下的一小方寸,帶出視野的一片天地。
本屆金履獎活動主題以阿瘦皮鞋品牌精神為出發,朝著邁向時尚精品與國際化為目標,我們冀望能為台灣鞋業創造屬於自己的設計經典,並成為帶動潮流的時尚產業領導者。參賽者可跳脫傳統窠臼,以各種不同材質、造型、功能、風格...等手法表現豐富原創的品牌新生命力、讓時尚與蛻變綜效加乘,歷久彌新的經典與永不停歇的創意共舞!

【主辦單位】A.S.O 阿瘦皮鞋
【協辦單位】黑秀網 Heyshow.com / 阿瘦公益信託文教基金會

【活動主題】
蛻變 x 時尚

【活動說明】
一、參賽者可用能激發創意之任何素材,並基於原創且無任何抄襲、侵權之情事。
二、作品名稱及設計創意可盡情發揮,並兼顧創意與實用性,以可實際量產為考量。
三、活動採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 - 初選:線上投稿(創意鞋設計圖稿,不限造型、材質、功能)。
2.第二階段 - 決選:
a.創意設計:將初選投稿作品製成作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
b.設計企劃:針對創意鞋款提出完整之設計企劃。

【參賽資格】
一、不限國籍、年齡、性別與職業均可參賽
二、每組不限人數,一人也可參賽
三、每組最多限投兩件作品
※ 阿瘦皮鞋員工與其他鞋業相關人員不得參賽,以維公允※

【活動時間 & 比賽辦法說明】
第一階段 - 初選
一、線上投稿
2011 / 09 / 15(四)- 2011 / 11 / 30(三)23:59
1.投稿方式:
本活動採線上投稿,請於投稿期間自「A.S.O 第五屆金履獎創意大賽」活動網站www.heyshow.com/events/aso2011,點選進入「作品上傳區」,依網頁說明上傳圖檔。
2.投稿作品:
a. 不限圖檔製作方式 。(攝影、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
b. 圖檔需包含以下內容
‧正視彩圖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立體彩圖將列為評審加分項目)
‧設計細節、功能技術、材質運用說明
‧設計概念說明
※ 附註:參賽作品建議提供立體圖與正視圖,有利評審更加了解產品設計細節,將酌予加分。
3.投稿格式:
a.稿件像素:800 x 800 pix 以內。
b.存檔後檔案尺寸:250k 以下的 .jpg 檔案。
c.影像模式:RGB 模式。
※ 其他格式不接受上傳投稿 ※
4.注意事項:
參賽者請於上傳時填寫「作品資料」、「隊名」、「代表人」等相關聯絡資料,以便通知入圍與領獎。
二、預測冠軍王活動
投票時間自 2011 / 12 / 09 ~ 2012 / 01 / 06
1. 票選方式:
‧請自「A.S.O第五屆金履獎創意大賽」活動網站,點選進入『預測冠軍王』進行票選。
‧挑選自己覺得最有可能獲得冠軍的作品。
‧並留下自己的姓名、聯絡方式和 E-mail,就能參加預測冠軍王的抽獎活動。
‧凡預測成功者將有機會獲得現金 5,000 元 (共 1 名)、2012 限量跨年皮感手札 (共 5 名) 、LOHAS 精緻環保筷 (共五名)
‧得票數最高之隊伍將榮獲網路人氣王獎狀一只及精美贈品。
2. 得獎公佈時間:
決賽當天 2011 年 01 月 18 日將從預測成功者中抽出得獎者。預測冠軍王得獎名單將於 2012 年 01 月 20 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三、初選評審
2011 / 12 / 01(四)- 2011/ 12 / 07(三)
1.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20%
‧設計表現  20%
‧主題表達  20%
‧市場可行性 40%
2.入圍組數:
由評審選出十組入圍隊伍,進入決選階段,十組名單將於 12 月 09 日 (五) 公佈於活動網站及黑秀網。
第二階段 - 決選
一、決選資格:
評審初選十組。
二、決選方式 & 繳件項目說明︰
1.創意設計:
入圍決選隊伍須繳交「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與作品說明表。
(1)創意鞋樣品模型:
a.入圍決選隊伍須製作創意鞋實體樣品一雙。
b.模型尺寸應在 30 立方公分以內,長、寬、高各在 25 公分(含) 以上、30 公分(含)以下。
c.每組可獲得樣品製作贊助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
d.為避免作品於運輸途中受損,請謹慎考量作品的保護與包裝方式。
(2)作品說明表:
a.「作品說明表」將連同「入圍通知書」一併提供參賽隊伍,參賽隊伍應確實填寫,並裱貼於 A4 黑色裱板,連同創意鞋樣品模型寄出。
b. 作品說明表需包含以下內容
‧正視彩圖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設計細節、功能技術、材質運用說明
‧設計概念說明
2.設計企劃:
入圍決選隊伍須繳交「設計企劃案」電子檔 & 書面資料。
(1)設計企劃案:
內容需含以下幾點:
‧設計說明 (概念說明、功能、結構、材質說明,色彩計畫等)
‧市場可行性分析 (可從消費者分析、量產技術等方向切入)
‧行銷策略 (控制於三頁 A4 以內)
(2)電子檔:
PowerPoint (2003 版本) 簡報檔應燒錄於光碟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與參賽隊名。
(3)書面資料:
20 頁 A4 以內,單張單頁,裝訂邊在左。
※備註:
‧將電子檔連同書面資料寄出。
‧企劃之參考資料及引用文獻均應註明出處。
三、繳件時間與規則:
繳件時間自決選名單公布日 2011 / 12 / 09 (四) 至 2012 / 01 / 12(四)17:00 止。
入圍決選之參賽小組須於截止時間前,將三項繳件項目:
(1)創意鞋樣品模型
(2)作品說明表
(3)設計企劃案電子檔 & 書面資料
郵寄或親送至:10459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68 號 5 樓「阿瘦皮鞋 A.S.O 第五屆金履獎創意大賽 行銷部收」。
※ 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
四. 決選評審暨頒獎典禮:2012 / 01 / 18(三)
1. 簡報發表: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須於 2012 / 01 / 18(三)決選當日推派簡報人員進行簡報發表(簡報人數至多 5 人),內容以清晰實質表達為重,道具以 PowerPoint 搭配投影機現場簡報為主,可列印促銷製作物輔助說明,不限簡報道具。
2. 簡報時間:
每隊簡報發表十分鐘,評審提問五分鐘,共計十五分鐘為限。
3.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提案表現  10%
‧設計表現  20%
‧市場可行性 40%
4. 頒獎典禮:
決選評審結束後,將於現場舉行頒獎典禮。
5. 獎項:
‧金履獎一名
‧銀履獎一名
‧銅履獎一名

【評審辦法】
一、初選:
1. 入圍組數:共 10 名。
2. 評分標準:
‧創意    20%
‧設計表現  20%
‧主題表達  20%
‧市場可行性 40%
二、決選:
1. 評分標準:
‧整體創意  30%
‧提案表現  10%
‧設計表現  20%
‧市場可行性 40%

【獎項及獎勵辦法】
一、金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並獲得優先入選阿瘦皮鞋設計團隊的機會。
二、銀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
三、銅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獎狀一只及獎座一座。
四、網路人氣王一名:獎狀一只。
五、得獎作品將有機會量產
※上述獎金皆為稅前金額※

【注意事項】
一、金履獎、銀履獎、銅履獎得主,得與網路人氣王得主重複。
二、得獎作品將於公開場合展示,詳情將另行公布。
三、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不列入評選。
四、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 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擔。
五、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六、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奬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獎金須依照規定扣除所得稅 (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0%)。
八、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九、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十、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聯絡信箱:aso@heyshow.com

活動網站:http://www.heyshow.com/events/aso2011/
上傳專區: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_browsing.asp?actid=104

2012 高雄市電腦展全國海報徵選




活動方式:
本活動分為三部曲進行,設計之作品除報名平面設計活動,還有機會參加網路票選活動,同時得到雙重大獎。參加揪團灌水網友,還有機會 A 好康。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 海報設計徵選活動比賽。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 - 由審評團針對首部曲參賽作品做第一輪之票選,入圍第一輪之作品,方可再參加網站票選人氣王活動。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 只要參加人氣王票選活動,就有機會得到灌水獎。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活動目的:
為推廣數位創意理念,以「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主題為訴求,發揮創意及精神創作海報作品,也藉由本活動發掘更多之數位創意人才,為將來踏入產業界所用,增進產業創造力。本活動除了平面作品的選拔,也將結合網路流行話題及明日科技對未來生活的影響力。以網路票選的方式集合本次所有報名參賽的創意海報作品;並邀請網友參與票選活動。持續延燒「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的話題及特色,藉以讓本活動可以吸引更多的網友參與投票及參觀本活動。

活動主題:
觸動科技 心視界

主題說明:
隨著雲端運算服務發達,科技產品與軟體日新月異,世界跟隨自己的移動!動動手指就能在螢幕上工作、創作、休閒、閱讀...。透過科技產品隨心所欲享受數位生活,還可在社群網站即時分享感動、關懷互動;更可以透過實際體驗、感受科技所帶來的全新視界!

獎勵辦法: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獎項: 
 【第一名】1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張
 【得獎作品作為本次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張
 【第三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乙張
 【佳 作】10 名:獎金2,000 元、獎狀乙張
※以上各優勝作品之指導老師並頒發獎狀乙張
◎【二部曲】票選人氣王獎項:
 【人氣王】3 名:獎金 2,000 元、獎狀乙張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參加【二部曲】票選的網友都有機會 A 好康):
 【灌水獎】5 名:贈送 MP3 乙台

活動流程:
【首部曲】海報徵件:收件 → 初審 → 複審 → 決選 → 開幕頒獎 → 展示
【二部曲】網路票選:大會作品上傳 → 票選 → 計票 → 通知領獎 → 展示
【三部曲】揪團灌水:抽出參加票選網友 → 通知領獎

活動辦法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1.報名方式:本會網站 http://www.kca.org.tw 下載報名表,郵寄報名。
2.報名日期:2011 年 10 月 3 日 (一) 至 2012 年 4 月 20 日 (五),當日郵戳為憑。
3.作品繳交截止日期:2011 年 10 月 3 日 (一) 至 2012 年 4 月 25 日 (三),將相關附件以掛號寄至「802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 38 號 5 樓之 2 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周夢綺小姐 收」信封註明報名 2012 高雄市電腦展全國海報徵選活動。
※收件日期如有調整,以網站公布為準。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
1.須先完成【首部曲】報名程序。
2.經由審評團針對【首部曲】參賽作品做第一輪之票選,入圍第一輪之作品,再由主辦單位將作品上傳至票選網站。 
3.票選網站:http://www.kca.org.tw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1.網友須至「票選網站」登錄基本資料,成為本會網站會員,才能參與票選活動。
2.每人每日最多可投 3 票(不得重覆投選同一作品)。
3.開放票選日期:2012 年 5 月 15 日 (二) 至 2012 年 6 月 15 日 (五)
4.截止票選日期:2012 年 6 月 15 日 (五) 下午 5 點 30 分

作品必備元素:
1.主要元素:必須切合「2012 年高雄市電腦展」活動主題為構圖
2.主辦單位:高雄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3.展出時間:2012 年 7 月 12 日 (四) 至 7 月 16 日 (一)
4.展出地點:高雄 85 大樓 國際會展中心 4、5、6F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 7 號)

繳件作品明細:
1.將數位繪圖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 28cm x長 48cm)。
2.15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保持清潔完整。
3.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4.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海報 JPEG 檔(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WORD 檔案,註明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作品名稱及創作理念 (150 字內)。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投稿五件作品,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須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評選標準:
【首部曲】挑戰創意 A 大獎 - 海報作品
‧主題切合性 30%
‧構圖與佈局 30%
‧整體之創意 20%
‧技巧、色彩 10%
‧創作之理念 10%
【二部曲】網站票選人氣王獎項
至截止日期及時間,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三名者,即為「人氣王」。
【三部曲】揪團灌水 A 好康
至截止日期及時間 ,由參與票選名單中,將抽出五名幸運網友,贈送「灌水獎」。

聯絡資訊:
聯絡人:周夢綺/林村宗
聯絡電話:(07)535-2090 分機 832 / 831
E-mail:maggie@kca.org.tw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3.未參加首部曲之作品,不得參加二部曲之活動。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4.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品,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5.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品。
6.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7.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項及獎品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品總額為限。
8.如以手繪圖方式參賽,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將不予採納。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得獎者依法扣繳 10% 稅額。

權利歸屬:
1.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需與大會簽訂權利義務合約書。
2.得獎人同意完全授權主辦單位,將得獎作品結合主辦單位活動,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
3.所有得獎者之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在所有宣傳文宣之設計露出發表時,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4.所有得獎者作品之作者將義務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如調整修改作品之相關內容。
5.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需要隨時修正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kca.org.tw/sub_news.php?subkd=1&mskd=5&msid=2011092903

「防制職場就業歧視暨杜絕職場性騷擾」創意短片徵件






活動簡介
「防制職場就業歧視及杜絕職場性騷擾」一直以來是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所致力宣導的職場政策,舉辦大大小小宣導活動,希望能夠將此一觀念徹底根深蒂固在雇主、受僱者、求職者的心中,進而期許職場上人人平等。
此次舉辦「100 年度防制職場就業歧視暨杜絕職場性騷擾宣導計畫」,希望藉由徵選動畫劇情長片及 MV 創意短片,以貼近社會職場上的故事宣導此活動主旨,將徵選活動取名為「職場無歧視,拒絕性騷擾」找出最有創意、最能詮釋出「防制職場歧視及拒絕職場性騷擾」之 15 分鐘動畫或影片及 30 秒 MV 創意短片 (可影片或動畫),進而推廣得獎作品,宣導友善職場之觀念。

活動目的
‧加強宣導「防制就業歧視及拒絕職場性騷擾」觀念
‧保護求職者及受僱者之職場勞動、平等權益
‧碰到問題時可以尋求救濟管道

活動經費來源
100 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業安定基金補助

影片徵件時間:
(一)影片徵件時間:
民國 100 年 10 月 25 日(一)~ 民國 100 年 11 月 22 日(二)止,以收件日之郵戳為憑。
(二)影片入圍名單公佈及「誰是最佳人氣王」票選時間: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三)0:00 起 ~ 民國 100 年 12 月 7 日(三)(17:00) 止。
(三)影片甄選得獎公布時間:
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四)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臺北市政府沈葆楨廳)現場公佈。

影片甄選作品內容規定:
(一)須以「防制職場歧視」或「杜絕職場性騷擾」為創作元素,其中防制職場歧視部分,30 秒短片限定一則短片僅能一種歧視主題(如年齡歧視),15 分鐘長片則無限定。欲瞭解更多相關防制就業歧視或職場性騷擾資訊,請進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參考。
(二)甄選作品分為兩組:
◎15 分鐘動畫、劇情長片組:長度限制 15 分鐘 ± 2 分鐘,動畫或拍攝等創作方式不限。
◎30 秒 MV 創意短片組:須以「MV 歌曲創作」形式呈現,長度限制在 30 秒 (至多 3 分鐘),動畫或拍攝等創作方式不限。

評審評選時間: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三)~ 民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二)

評審委員:
邀請職場平等、性別工作平權以及廣告、電影以及 MV 拍攝等專業人士參與評審作業。

評審計分方式:
◎15 分鐘動畫、劇情長片組:
‧題材掌握度 40%:創作之影片須符合本活動之主題精神。
‧創意呈現  30%:具創意、創新的方式來呈現活動主題。
‧製作技巧  15%:拍攝運鏡或動畫分鏡、場景設計或動畫製作等細緻度。
‧表現方式  15%:整體作品之完整性,含配樂、台詞設計、旁白配音等。
◎30 秒 MV 創意短片組:
‧題材掌握度 40%:創作之影片、詞曲表現須符合本活動之主題精神。
‧創意呈現  30%:影像內容、詞、曲之創意呈現。
‧製作技巧  15%:拍攝運鏡或分鏡、場景設計或 MV 短片內容之細緻度。
‧表現方式  15%:整體作品之完整性,含配樂、台詞設計、旁白配音等。
◎總計分數同分時計算之方式:
如總計分數同分時,將比對「題材掌握度 40%」項目之分數,以較高者為優先排名,如「題材掌握度 40%」同分時,再以「創意呈現 30%」項目分數作比對,若再同分時,則以「製作技巧 15%」項目分數做比對,最後再以「表現方式 15%」項目分數做比對。如皆同分,則以投遞參賽順序作優先排名。
◎作品取消資格之規定:
涉及政治色彩、謾罵、不雅、違反善良風俗或畫質不清、格式以及片長等不符規定之報名作品,將由承辦單位先做初步篩選,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違例作品及參賽資格。

獎勵辦法:
◎15 分鐘動畫、劇情長片組獎項:
‧金像獎:冠軍 1 人,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3 萬元整。
‧銀像獎:亞軍 1 人,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 萬 8,000 元整。
‧銅像獎:季軍 1 名,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 萬元整。
‧精選佳作獎:2 名,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5,000 元整。
◎30 秒 MV 創意短片組獎項:
‧金像獎:冠軍 1 人,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2 萬元整。
‧銀像獎:亞軍 1 人,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 萬 2,000 元整。
‧銅像獎:季軍 1 名,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 萬元整。
‧精選佳作獎: 2 名,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5,000 元整。
※郵政禮券可直接至郵局兌換現金
◎「誰是最佳人氣獎」網路票選活動:
1.票選時間: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三)0:00 起 ~ 民國 100 年 12 月 7 日(三)(17:00) 止。
2.主辦單位將於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三)0:00 於活動官網公佈入圍名單供網友票選,於 100 年 12 / 7(三)(17:00) 止,選出「最佳人氣獎」1 名。
3.「最佳人氣獎」獎項:獎狀 1 張,獎金郵政禮券新臺幣 1,500 元整。
4.票選辦法:網友於投票頁面填寫基本資料取得帳號密碼後,始得進行投票,並參加抽獎活動。
5.每人每天皆可投票,每人每天限投一次。得票數最多之作品即為「最佳人氣獎」得主,主辦單位將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四)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中頒發獎項。
6.票選活動結束後,由主辦單位電腦隨機抽出 50 名限量 OKMAN 悠遊卡幸運得主,並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四)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結束後公告於本活動官網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

得獎者身分確認:
1.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得獎者所有個資皆會保密,只作為獎項寄送依據。
2.所有註冊應為參加者自發性行為,切勿冒名使用他人資料。一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直接取消得獎者之一切徵選、抽獎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3.參加活動,抽中獎項之民眾須於期限內依通知進行身份確認,若中獎民眾以不正確的資料於網頁登錄,核對身份時將無條件取消得獎資格。
4.如得獎者之聯絡資料有誤,造成主辦單位無法聯絡到得獎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本活動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以及個人資料的保護,將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隱私權保護政策。(隱私保護政策)
6.獎項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四)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直接公佈、頒發,請入圍者攜帶身分證、印章領獎。不克出席者,於頒獎典禮1個月內至主辦單位處親領。
7.主辦單位得保留贈品、活動期間之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最終權利。

領獎方式:
◎短片甄選得獎者通知:
1.主辦單位將於評審會議決議後通知入圍者,並邀請入圍者參加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 (四) 之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臺北市政府沈葆楨廳)。
2.得獎名單將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8 日 (四) 之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現場公佈,同時於活動官網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公佈。
3.如入圍者不克出席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需於主辦單位通知入圍者後兩日內告知,以便主辦單位統計現場出席人數。
◎網路票選活動得獎者通知:
1.網路票選獎項將於網站公告得獎者名單與電子郵件通知,並經確認身分無誤後以掛號寄送,郵寄地區僅限於臺、澎、金、馬地區。經一次寄送未果者,以親自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領取為限,經公告、通知逾 2 個月未領取者,視同放棄。

報名事項及文件下載:
1.請至本次活動網站或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下載本活動報名表。
2.每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但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參賽,若發生同一作品重覆參賽,主辦單位將取消重覆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3.詳細填妥報名表並親筆簽名後,連同附件以掛號郵寄、快遞或於期限內親送至 23145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25 號 7 樓「職場無歧視」徵件小組收。
4.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0 年 11 月 22 日(二)止 (以當日郵戳為憑)。
5.報名請隨函附上以下資料:
‧填妥資料並親筆簽名之紙本報名表 (含一百字內之影片簡介、授權同意書)。
‧作品 DVD 光碟 2 份。
‧請於光碟上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30 秒或 15 分鐘),並自行確認所附 DVD 播放皆無問題,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檔案格式統一為 avi、mpg、wmv 或 asf 為限。
‧影片解析度至少 DVD 1024 x 1080、Full HD 1920 x 1080、4K Double。

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依本活動徵選辦法之規定參賽,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其為得獎者,並取消得獎資格,收回獎金及證明書。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致活動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3.如有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參賽作品請附上報名表、同意書等報名資料,並請妥善包裝掛號郵寄,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5.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6.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7.作品重新剪接視為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
8.參賽作品如已於政府機關各類徵件中得獎,或已做為商業利用者,不得報名本次徵件活動。
9.為推廣本次活動,所有參賽者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本活動期間中發表參賽作品。
10.參選短片為參選人原始創作,參選短片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選人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作品著作權:
1.音樂:得獎者在接到主辦單位得獎通知後,需備妥作品音樂版權授權書(須含音樂「公播權認證書」),寄回主辦單位,如未接獲授權書,主辦單位將撤銷其得獎資格。
2.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3.著作權約定: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含人格權及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得使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散布、改作、編輯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參賽者稿件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得獎人應自行負責,如致主辦單位涉訟,應配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主辦單位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參選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選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得獎、領獎,及其他注意事項:
1.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
2.得獎者所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3.得獎獎金金額在新臺幣 20,000 元以上者,獎項將直接扣除負擔 10% 之稅金。
4.凡參加本次競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活動報名之各項規定,若不合規定者,則取消參賽與得獎之資格。
5.參賽者對於上述規定,無任何異議。

活動諮詢專線: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李明軒
電話:02-2913-5533分機309
傳真:02-2913-5532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7樓
電子信箱:sgrass@topwin.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topwin.com.tw/carejob/index.html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2012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

 


一、活動主旨
「2012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是台灣設立及鼓勵書籍設計、裝幀唯一獎項。2012 年金蝶獎比賽,因應出版趨勢,將文字編排、圖像元素、裝幀技巧、封面呈現皆視為書籍設計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區分為「文字書類」與「圖文書類」兩種類別,最高獎金皆為十萬元,出版社或設計者都可以自由報名,角逐全台灣書籍設計的最高榮耀。

邁入第九屆的金蝶獎,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設計美學潮流與發展,期望突顯出版業者及書籍設計者的專業成果,呈現台灣出版界的創新與活力。整體美術裝幀設計獎,包括「文字書類」及「圖文書類」兩類,都將各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以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

同時,每一項金、銀、銅獎書籍的出版社,亦將獲得獎金一萬元。除了鼓勵書籍設計創作者,更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的呈現,是緣於出版社整體團隊的專業經營與創新規劃。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獎項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1.文字書類:凡以文字為主,且圖片插畫頁數不超過全書百分之二十為限之出版作品,請報名「文字書」類
2.圖文書類:包含圖文書、繪本、攝影、美術書、漫畫等非文字書類書籍

四、獎勵辦法
1.給獎方式:文字書類及圖文書類,各設金獎、銀獎、銅獎一名,及榮譽獎五名。
〈設計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参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得獎出版社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2.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2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世界最美麗的書」競賽,計劃邀請得獎者參與校際間相關設計巡迴座談會。
3.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座談會。

五、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出版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由出版社報名
2.由設計者個人報名
3.參賽作品必須具有 ISBN 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可自行報名。
4.參賽作品限自 2010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5.本比賽為「整體美術裝幀與設計獎」,如報名書籍封面設計、內頁編排並非同一設計者,可採用「共同創作」報名,並推派代表領獎,獲獎之獎金由共同創作團隊自理。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 2012 年 1 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話通知,預定於 2012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2 / 1 ~ 2 / 6)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ne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2 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 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3) 上述兩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蔡金燕組長收)。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1) 參賽者請至官網下載「2012 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
(2) 翻譯書籍作品需附上原文書封圖檔,一律以電子檔案儲存 1mb 檔案大小、jpg 檔案類型,上述資料與報名表備妥之後,E-Mail 至 ming@taipeibookfair.org,黃名秀收,並以電話確認。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請勿報名。
5.參賽作品,若有涉及著作權及糾紛,本會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獎金。
6.參加作品為翻譯書籍,則須檢附原文書封面,設計雷同性太高者,請勿報名。
7. 參加作品若有引用之圖像物件必須取得該著作人同意,若查獲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8.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9.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8 黃名秀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ming@taipeibookfair.org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ibe.org.tw/new/index.php?lan=ch&fun=1&subfun=5&id=404

2012 金蝶獎 - 新世代書封設計比賽

 


比賽主旨:
2012 台北國際書展隆重邁入第二十屆,繼去年首創「新世代書封設計比賽」獲得各方好評,鼓舞許多莘莘學子及年輕創作好手投入書封設計創作領域,今年將繼續邀請年輕設計者及愛書人共同加入,動手設計創意十足的書封,讓出版界及設計界充滿新的活力!
每一本書的誕生,幾乎都是以書籍內容為主,才進行封面設計,「2012 金蝶獎 - 全球華人新世代書封設計比賽」期望顛覆傳統出版常規,並挑戰讀者對書籍封面的想像與定義,邀請設計者秀出創意,製作與眾不同的新世代書封。
本比賽邀請有志之士延伸閱讀的經驗與創見提出嶄新的封面設計主張,書名可自定,發想主題為「我的書 - My book」,金獎提供三萬台幣獎金,得獎作品並將展出於「2012 年台北國際書展」書展大賞主題館。

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視覺設計學系
執行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文創中心

參賽資格:
凡具有本國國籍,30 歲內(含)者,皆可報名參加。

比賽辦法:
1. 發想主題:透過「我的書 - My book」為創意主軸發想,如果這是一本你的書,會是什麼面貌?什麼樣引人矚目的外表?能否具有獨特的魅力與趣味?如何吸引讀者忍不住打開書籍?
2. 書名可自行訂定。
3. 本比賽重點為創造一部令人想翻閱的書籍「封面」設計作品。無須製作內頁。
4. 由本會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公正之推薦小組進行評選推薦,推薦年度優良設計作品參加比賽。

報名方式:
採用線上報名方式
1.上傳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影像尺寸限 A4 ( 21cm x 29.7cm ) 大小以內。
‧參賽作品需含完整書封設計圖檔 (封面、書背與封底),若有立體結構,一律在 A4 紙內完成、呈現創意。
‧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檔案格式 jpg,2mb 以內。
2.線上報名需填寫「作品名稱」,及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
3.先填寫完整報名資訊,將圖片上傳至活動官網,結束後會取得一組序號代表上傳成功。
4.一張設計作品只限上傳一次,一個人至多設計三款作品報名。

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日至 2011 年 11 月 21 日止 (採用線上報名)

獎勵方式:
金獎:壹名,頒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一張
優選:伍名,頒予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一張
佳作:壹拾名,頒予獎狀一張
創意獎:壹拾名,頒予獎狀一張
‧得獎書籍將於 2012 年台北國際書展「書展大賞主題館」中展出。
‧評審可依作品表現,選出「評審獎」,頒贈學校相關指導老師及傑出作品以資鼓勵。
‧評選委員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評選方式:
1. 本比賽將分為初選、決選、總決選三階段。
2. 初選將有六十名入圍者,決選將公佈佳作獎、創意獎,前六名(優選及金獎)進入總決選
3.進入總決選之前六名作品,需交實體成品,製作樣書。

得獎名單:
預定於 2012 年 1 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得獎者,並將比賽結果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頒獎典禮:
於 2012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行頒獎典禮。

座談會:
主辦單位將於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座談會。

注意事項:
1.入選者參賽作品同意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未入選之作品不予退回。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入選作品若侵害任何著作權他人智慧財產權,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金。
5.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活動網站公告。

聯絡人:劉潔妃
電話:02-27671268 #103
傳真:02-27672808
E-mail:amanda@taipeibookfair.org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180 號 10 樓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ibe.org.tw/new/index.php?lan=ch&fun=1&subfun=5&id=404

高雄市『鴨子船及公車』卡通版創意設計大賽

 


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為建立並推廣公車與鴨子船等產品知名度與品牌,進而推動大眾運輸與觀光旅運發展,透過全國大專院校學生之參與,特別辦理高雄市『鴨子船及公車』卡通版創意大賽,請發揮您的想像力,尬活力、飆創意,豐富獎金等您拿!

一、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0 年 12 月 30 日止。

二、徵件設計內容規格:
(一)作品需敘述作品創作的理念。
(二)以 A4 尺寸橫式(高 21cm、寬 29.75cm)平面圖檔為設計規格,參賽者可以依據自己的創作觀點,進行彩繪與塗裝,作畫材料不限(電腦繪圖亦可)。

三、徵件辦法:
(一)自主辦單位(高雄公共汽車管理處)、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等下載相關報名表件檔案,自行創作設計圖檔及設計理念電子檔傳至指定信箱 (h222236@kcg.gov.tw),相關資料再郵寄至主辦單位高雄公共汽車管理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建軍路 2 號)
(二)參加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學生。
(三)入選作品:優勝 4 名、佳作 5 名。
(四)公布時間:101 年 02 月 29 日(暫訂)將評選結果公怖於主辦單位「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網站:http://epage.khbus.gov.tw/bin/home.php)。
※作品郵寄,需特別注意參賽作品之保護措施,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四、報名送件:
(一)報名表。
(二)平面設計圖 (A4 橫式),須黏貼於 A3 尺寸紙版上,並加上作品名稱及設計理念,避免毀損。
(三)作品照片 (A4 橫式)電子檔。
(四)作品設計理念 (500 字左右),以 A4 紙張「橫式」打字左側裝訂。
(五)光碟燒錄上述資料。
(六)每人一件為限。
※以上文件資料寄至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業務科洪寶寶小姐收(需註明『鴨子船及公車』卡通版創意設計大賽)

五、比賽獎勵:
優勝 4 名:各得獎金 10,000 元、E-PC 電腦 1 台及獎狀 1 紙。
佳作 5 名:各得獎金 5,000 元及獎狀 1 紙。

六、注意事項:
(一)公車處保留終止、取消、及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與獎項之權利。如活動內容、或注意事項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公車處網站。
(二)得獎者連絡與寄送獎品以報名投稿所填寫之內容為主,參賽者請確認報名資料無誤。若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獎品,則視為自動棄權。
(三)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亦保證均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背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公車處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四)本活動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大專院校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身份証名或相關證明文件。
(五)任何獎項與得獎人均不得重複得獎,重複得獎情況發生時採遞補人獲獎。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予從缺。
(六)獲選作品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銷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
(七)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公車處所有,公車處得為教育推廣、文宣之用,並有發表、展覽、集結成冊之權利,不另致稿酬。
(八)參賽者報名送件未符合報名送件規定者,不得列入評選。
(九)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稿底。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epage.khbus.gov.tw/files/14-1000-2401,r13-1.php

第三屆咖啡杯‧創意設計比賽



一、目的:
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
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選作品:
創意馬克杯之設計

四、比賽主題:
趣味」藉由創意的表現手法,將設計的圖案是可以與杯子的外型、人們的飲食習慣、拿握方式等等做結合,並以幽默風趣的內容為主軸,發揮比賽主題「趣味」的精神。

五、參賽資格:
不限

六、收件日期:
1.作品投稿日期為民國 10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
2.網路投票活動則由 11 月 1 日起開始至 11 月 30 日止。

七、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作品原始檔案尺寸請以 20 公分 x 8.5 公分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上傳之檔案稿件像素(寬)800 x(高)340 pix,大小須為 250KB 以下之 .jpg 檔。
3.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八、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12 月 9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 10 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
‧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 趣味精神 20%
§ 創意發想 40%
§ 整體設計 30%
§ 人氣投票 10%

九、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十、得獎作品:
入圍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於中華民國 101 年 1 月起於金車文藝中心‧光影走廊展出。

十一、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一)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 20 公分 x 8.5 公分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3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之原始資料檔。
(四)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
(五)作品必須「趣味」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此項亦列入評分標準。
(六)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七)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至多可送作品三件。
(八)作品請附上 200 字以內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九)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
(十)比賽期間舉辦之人氣投票項目,如經查證後有惡意、明顯網路灌票之行為,將取消其入圍初賽資格。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製成商品、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
‧第一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第二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三名乙名獨得獎狀一紙獎及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入圍前 30 名優選者皆致贈實體馬克杯及獎狀一紙,並於 2012 年 1 月份於文藝中心‧台北館 - 光影走廊區域展出
‧參與票選之 50 名民眾有機會抽獎獲得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三、附則:
(一)如要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刊載於本會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或黑秀網活動專區 http://www.heyshow.com.tw/activity_browsing.asp?actid=105,作品上傳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五)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六)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活動聯絡人:金車藝術空間王先生 02-2595-9650

相關資訊與下載:http://www.kingcar.org.tw/eventDetail.php?id=148

2011「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活動理念
生活的普及帶來了便利互動與連結,「人」與「環境」,如何擁有良好的共存關係?全球氣候的明顯變遷,熟悉與習慣似乎離我們越來越遙遠。在變動與無常的時代,越簡單的事物似乎反而顯得更值得珍惜。第七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以「呼吸 Breath on me」為主題,希望由生命的第一個簡單動作開始,找回最初、最簡單的感動,由創意達人領軍,以自由奔放的發想為環境注入新的氧氣。參賽作品可以是一幅畫,一個物品,或是一種景象,讓我們用最善意及人性的方式,將「創意」自然而然的融入我們的生活中,讓每一個創意的背後,都是一種生活的體現。從你我的創意激盪開始,讓生活上循環的事物,綻放蓬勃盎然的光采。

競賽規則
以「呼吸 Breath on me」為題,以最初的感動為生活喚醒新的體現,將創意想法以 A3 之平面及3D多媒體視覺設計完整呈現。創作形式不限,舉凡視覺設計、繪畫、插畫、電腦繪圖、影像合成、數位 3D、多媒材創作、裝置或立體(平面化呈現)...皆可,並在畫面融入主題表現之概念、文案輔佐說明(200 字以內)。

競賽時程
收件期間:2011 / 11 / 01 (二) - 2011 / 12 / 15 (四)
初選評審:2011 / 12 / 21 (三) - 2011 / 12 / 23 (五)
初選公告:2011 / 12 / 24 (六) 於活動官網公佈入圍名單
決選評審:2011 / 12 / 26 (一) - 2012 / 01 / 06 (五)
頒獎典禮:2012 / 01 於活動官網公佈
決選公告:頒獎典禮當日於活動官網公佈得獎名單
成果展示:頒獎典禮當天展出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個人或團體不限,不分組別,同一參賽者(團隊)最多報名件數為十件。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評分標準
1) 創意(作品的原創性與獨特性)30%
2) 美感(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30%
3) 主題契合(符合競賽主題並能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20%
4) 應用延展性(商業應用之潛力與發展性)20%

比賽規範
1.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且未曾參與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之作品。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2.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及後續之商業應用。
3.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有使用他人圖像之參賽者,需另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需在 2011 / 12 / 15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郵戳為憑)
4.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出版專書、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初選公告後,入圍者皆需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於 2012 / 01 / 08 前回寄至主辦單位,郵戳為憑)
5.入圍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與獨家贊助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 dpi 雜誌編輯素材,並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
6.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高於壹萬元均須扣繳 10% 所得稅。
7.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8.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交件說明
◎平面設計
作品規格:
‧尺寸 A3 ,29.7 * 42 cm,解析度 300 dpi,格式直式、橫式不限。
‧原始檔交件建議以 ftp 上傳為主,也歡迎以 A3 輸出裱版交件,作品輸出請洽 Epson 輸出中心。
◎3D 多媒體視覺設計
作品規格:
‧影片長度:1 分鐘 30 秒 ~ 10 分鐘
‧影片格式:MPG、MPEG、AVI,或 MOV
‧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x 480 像素 以上
‧影片中若有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參賽者自行配音、特效及配樂,如有版權之音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參選作品為參選人原始創作,參選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選人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交件方式
※ftp 上傳:
將作品原始檔改以線上報名給予參賽序號命名,上傳到指定 ftp。
上傳網址:ftp://220.133.47.1
帳號:user 密碼:1234
路徑:ds_ftp → 呼吸Breath on me
※裱板送件:
◎平面設計組:
將 A3 作品彩色輸出並裱於四開的黑色襯板中,襯板背面左上角標記參賽序號,並附上作品原始電子檔(燒錄光碟)。
◎3D 多媒體視覺設計組:
將多媒體影片以分鏡表方式彩色輸出於 A3 紙張,並裱於四開黑色襯板中,襯板背面左上角標記參賽序號,並附上作品原始 3D 多媒體影片及 2D 影片電子檔(燒錄光碟)。
裱板交件地址:(10449) 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 20 號 3 樓之 6 dpi 設計流行創意雜誌‧「2011 第七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電話:(02)2523-0499 ext. 55

優勝獎項
◎平面設計
‧金獎壹名:獎金 10 萬元,獎品 Stylus Photo R3000 乙台 (市價 29,800),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 5 萬元,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TX820FWD 乙台 (市價 9,900),獎牌乙面
‧評審團特別獎壹名:獎金 1 萬元,獎品 Epson Stylus TX430W乙台 (市價 3,490),獎狀乙紙 (評審團簽名)
‧dpi 特別獎壹名:獎品 dpi 雜誌一年份 (市價 3,360),獎狀乙紙
‧佳作拾名:獎品 Epson Stylus TX430W 乙台 (市價 3,490),獎狀乙紙
‧入圍陸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3D 多媒體視覺設計
‧金獎壹名:獎金 10 萬元,獎品 EH TW6000 乙台 (市價 99,000),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 5 萬元,獎牌乙面
‧評審團特別獎壹名:獎金 3 萬元,獎狀乙紙 (評審團簽名)
‧入圍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主辦單位可依情況調整獎項內容,並公佈在活動官網上。

活動洽詢專線:(02)2523-0499 ext. 55
信箱:info01@mydp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1epson.mydpi.com.tw/index.html

西湖渡假村安徒生童話公仔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主題
我們正打造西湖渡假村成為「安徒生童話亞洲的故鄉」,針對安徒生童話故事中的國王、美人魚、醜小鴨、賣火柴的小女孩、小錫兵等角色以及童話大師-安徒生,希望能創造出屬於「可愛、活潑、天真、討喜」的視覺形象,以「安徒生童話」為主題,打造獨一無二、有特色的公仔娃娃。

主辦單位
西湖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對象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者、學生、團體皆歡迎報名參加

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限以電腦繪圖方式,請以 A4 (21 × 29.7 CM) 橫式製作,並註明 CMYK 色表。
2.安徒生童話公仔家族設計請以一組共 6 隻(國王的新衣 - 國王、美人魚、醜小鴨、賣火柴的小女孩、小錫兵、童話大師 - 安徒生)創作。
3.作品繳交電子檔,請以原始 AI 檔或 CDR 檔及 JPG 檔或 TIF 檔,解析度 300dpi CMYK,未依規定格式之作品概不受理。
4.作品設計創作理念以文字敘述說明。

評審標準
‧主題   25%
‧創意   25%
‧色彩運用 25%
‧繪圖技巧 25%

參賽方式
參賽者請至本單位網站下載報名表,詳填「西湖渡假村安徒生童話公仔創意設計大賽」參賽報名表並整齊附於作品後方 (每件 1 張),未填寫完整及字跡潦草致無法辨識者不予評審。相關活動資料查詢網址:http://www.westlake.com.tw
1.參賽作品限未曾投稿、參與比賽、公開發表或出版者為限,若參賽作品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業經各共同著作人全體同意。嚴禁盜用、抄襲、仿製他人作品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牌、獎金應即全數繳回,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若有違反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責任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公司無關。
2.每人投稿作品不限件數,優選以上作品每人限得 1 件,凡參與本活動之作品檔案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3.參賽作品若為郵寄 (送) 時,作品請平整放置於硬紙板上後包裝,切勿綑捲或摺疊,並注意防水以維護版面完整。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100 年 11 月 18 日 (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方式
1.E-mail:請將檔案及參賽報名表 mail 至 figure@westlake.com.tw 信箱。
2.親送或郵寄:請將作品附報名表寄至「西湖渡假村企劃部」註明「參加安徒生童話公仔創意設計大賽」收,地址:苗栗縣 36742 三義鄉西湖村西湖 11 號)。
3.洽詢電話:(037) 874656 分機 6309、6109

獎項
得獎者將另行通知,並於西湖渡假村官方網站 (www.westlake.com.tw)、西湖渡假村 Facebook (www.facebook.com/pages/xi-hu-du-jia-cun/186643465478)公佈得獎名單。
‧首獎 1 名,獎金 30,000 元,獎牌一面,西湖渡假大飯店「平日四人住宿券」一張 (價值 $5,500 元)。
‧貳獎 1 名,獎金 20,000 元,獎牌一面,西湖渡假大飯店「平日雙人住宿券」一張 (價值 $4,500 元)。
‧優選 3 名,獎金 5,000 元,獎牌一面,西湖渡假村「入園 VIP 券」五張 (價值 $1,995 元)。

其他規定
1.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者,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與本單位簽訂「著作權歸屬同意書」。本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授權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得獎者不得再要求本單位給付任何酬勞。
2.參賽作品經評審結果未達獎項標準,該獎項得從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評選結果僅公告前三名入圍者,將不公佈作品分數;得獎之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以上者,應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3.參賽得獎者,請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親臨西湖渡假村領取獎項。
4.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辦法之各項規定,違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6.如有未盡事宜,以官方網站及 Facebook 公布資料為主。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westlake.com.tw/A/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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