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象鼻人 - 象帽不凡」安全帽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年齡不拘,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投稿主題
請參賽者以『象鼻人』相關主題為設計概念,設計安全帽。

活動時程
1.報名收件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公佈入選名單及開放網路投票 :2013 年 1 月11日於象鼻人官方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團上公佈入選前十三名,並進行網路投票作業。
3.得獎作品公佈:2013 年 2 月 1 日於象鼻人官方網站及粉絲團上發佈得獎作品。
4.獎項領取:2013 年 2 月 4 日至 2013 年 2 月 8 日止。得獎者需至指定地點領獎,期限內未前往者視同自動放棄。

評分標準
‧主題及創意表現 50%
‧網路人氣 50%

活動獎項
第一名:獎金五萬元整。
第二名:獎金兩萬元整。
第三名:獎金壹萬元整。
佳作十名:獎金兩千元整 + 象鼻人商品抵用券兩千元。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投稿規格
1.請依照徵稿比賽檔案規範投稿,作品請務必符合此規範製作,否則不予採用。
2.參賽作品必需以提供的安全帽之版型進行設計。
3.參賽作品繪製或輸出紙張尺寸大小以「A3」(29.7 × 42 公分,可等比例放大,不得縮小!)為原則,創作方式不限,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4.作品內容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收件日期:2012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6.收件方式:參選者於期限內填妥 (1) 報名表格(上網下載)及 (2) 彩色輸出稿(上網下載)及 (3) 作品原稿(illustrator / JPG)光碟原始檔案,將附件 (1) (2) (3) 寄出參賽,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象鼻人 - 象帽不凡 安全帽設計比賽」郵寄參選。繳交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作品一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407 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 696 之 8 號(郵戳為憑)。

參選限制
1.以個人報名參加,一人限一件作品參賽。
2.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參加,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以有侵權之嫌的圖檔參賽,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 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活動管理者有權直接取相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未來是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將由主辦單位決定。若經評選後採用,將另行通知原作者,但不另頒發獎金與稿費。
3.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惟創意是無限,任何idea皆可能類似或雷同,請參賽者以開闊的心參賽,若未來發生僅屬類似概念開發販售之商品/服務/活動,衣皓實業有限公司恕不另支付任何授權費用。
4.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主辦單位評審團的評審結果。
5.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6.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於限定期間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7.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8.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
ECSTASY象鼻人 / 衣皓實業有限公司 JAPAN STYLE

活動網站:http://www.ecstasy.com.tw/1101.html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華碩快樂體驗 2.0 微電影競賽

 




參加資格
1.中華民國大專院學生,不限年齡,舉凡對電影拍攝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2.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報名日期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月 25 日 (逾時不予受理)

創作主題
1.清楚傳達『華碩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之「美」、「聲」、「觸」、「感」或「雲」特色
2.華碩快樂體驗2.0 - 美、聲、觸、感、雲說明:
◎美:
如果說,藝術存在於生活的每一個細節裡,那麼結合科技與美學的華碩產品便是一件精緻的藝術品。「絕美.體驗」的設計主軸,精心雕琢的優雅、純粹、終極、多漾與簡約樣貌,跳脫傳統框架,顛覆科技產品與人文美學的界線。
◎聲:
您可曾聽過江河的澎湃怒號、微風的細細耳語?華碩產品搭載獨家 SonicMaster 聲籟技術,細膩的聲情表現,讓您身歷其境,隨時隨地享受最高品質的音響效果。一個人在寧靜的夜晚使用華碩產品品嚐小曲時,如水晶般清透的音質,緩緩滲入您的內心深處,給您最醉人的聲音感動。與親朋好友觀賞驚心動魄的史詩鉅片時,廣闊的音域與震撼的音響,讓您享受最頂級的聲光饗宴。
◎觸:
長期握著滑鼠、點擊頁面是否讓您感到有些疲憊?有如髮絲流過指尖的細緻觸感,華碩產品搭載更直覺、更靈敏的觸控板,給您最頂級的觸控體驗。藉由雙指輕碰電腦,您可以隨意捲動、旋轉、放大與縮小畫面,更能切換至三指模式,輕鬆將多功能玩轉於三指之間。此外,華碩仔細琢磨鍵盤的反饋彈性,並配有背光按鍵,讓您即使身處暗處也能輕鬆打字,運用指尖與科技對談。
◎感:
華碩關心使用者感受,搭載獨家 SHE II 技術,擁有 2 秒瞬間恢復開機、資料自動備份和還原,及超長待機時間與電池續航力,讓您出門上課或開會都不需要攜帶充電器,加上卓越的直覺設計,提供貼心的便利與創新體驗,即時掌握最新脈動。
◎雲:
逐漸褪色的記憶,該如何深深刻劃在心裡?家人、朋友相聚的片刻,又該如何永存呢?輕啟您的各種裝置,透過華碩所提供的三年 32GB 雲端儲存服務 (ASUS WebStorage),即時上傳生活中每一份笑容與感動,分享給身在遠方無法參與的親友,利用 MyBitCast 同步程式,快速將檔案資料同步至您的手機、平板與筆記型電腦等,隨時回味深藏於心中的溫暖。有了 ASUS WebStorage,距離不是問題,分享沒有界線,隨時將最美好的回憶刻劃在心底。

作品規格
1.影片類型:不限 (劇情片、紀錄片...皆可)。
2.影片長度:30 秒 ~ 3 分鐘。
3.影片格式:MPEG4、MOV、 AVI、 MPEGPS、 WMV、 FLV。
4.影片解析度:720 × 480 pixels 以上。
5.附上「拍攝主題」+「150 字左右拍攝理念」文字說明。

評選標準
1.評選標準:
‧主題傳達度 40%
‧創新思維  30%
‧技巧呈現  30%
2.網路人氣獎:
於 2012 / 11 / 1 ~ 2013 / 1 / 25 止,取得網路票選最高的前 10 名隊伍,即可獲得網路人氣獎項。

獎勵辦法
第一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20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第二名 (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優勝 (10 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網路人氣獎 (10 名):獎金新台幣 5 千元整及獎狀每人一張

報名與收件
1.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日前 (2013 / 1 / 25) 登入活動網站 (http://event.asus.com/2012/tw/minimovie/),填妥報名相關資料(真實姓名、地址、e-mail、連絡電話等),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本活動網站即可。
2.作品繳交原則:
‧參賽作品內容須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資料,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作品規格,如審查時發現規格不符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上傳至 YouTube,並於官網作品上傳頁面,附上參賽影片連結,即完成報名與繳件,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3.參賽者專屬優惠:
2012 年 11 月 30 日 (五) 前完成報名『快樂體驗 2.0 派對』 ,可參加 2012 年 12 月 10 日 (一) 於華碩企業總部舉行之『快樂體驗 2.0 派對』,出席者並可獲得華碩雲端 50GB 之免費服務 1 年。

評選作業
擬邀華碩主管與影視達人組成評審團,於 2013 / 2 / 1 公告入圍 12 組作品名單,並於 2013 年 2 月 5 日 (二) 舉行頒獎典禮,公告第一、二名次及優勝得獎名單。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信箱:Happiness2.0@asus.com

注意事項
華碩快樂體驗 2.0 微電影競賽活動 (以下簡稱本活動) 係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華碩) 舉辦。如何參加本活動及其他關於本活動之詳細說明資訊亦構成本注意事項 (以下簡稱本條款) 之一部份。參加本活動之參賽團隊及其人員,及投票者 (以下簡稱參賽者) 視同接受本條款及本活動所公布之競賽辦法及各項規則、公告與評審結果,若有違反之情事,評審團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
‧任何網友皆可參加本活動之投票,但每人每日限投票一次。嚴禁以程式進行灌票,如有違反,其投票票數不予計算,並可能影響參賽資格。
‧活動辦法所列之日期時間皆為預定時程,華碩得視競賽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若有使用第三者原始碼或技術時應註明於參賽文件中。
‧得獎團隊之企劃書、簡報、APP 或影片等,無論為何種形式,其使用權歸屬華碩,華碩可公開使用於品牌推廣之用途。
‧未於活動期限內報名,或參賽資料未準時交件者,參賽資格不成立。
‧有繳交之檔案及作品,大會不退回,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評審團具有最後裁量之權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評定獎項是否從缺,各階段評選結果將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 Email 通知。
‧得獎作品禁止剽竊,如經查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予以公示,如涉及智慧財產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確定者,得獎者應繳回原發給之獎金及獎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請詳細閱讀並於報名時勾選同意。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華碩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華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華碩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損害於華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參賽者應遵守網路使用習慣及禮儀:
‧‧嚴格禁止任何介入、侵入或損害網路系統或資源之行為;
‧‧嚴格禁止上傳任何脅迫性、隱晦性、猥褻性或違害公共秩序之資訊;
‧‧嚴格禁止散布電腦病毒。
‧嚴格禁止使用自動機器人軟體或任何機械或電子設備,參賽者使用上述軟體或設備將喪失參賽資格。
‧本活動獎項以公布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華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華碩無須就獎項隨後可能產生之價差負責。華碩無須負擔任何獎項之稅賦,參加者應自行負擔得獎獎項之稅賦並尋求相關財務諮詢。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依政府規定,贈品價值 (商品定價) 若超過 20,000 元,依法需繳納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並於次年寄發所得扣繳憑單。(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需繳納 20% 機會中獎所得稅)。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而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華碩有權隨時更新本條款及關於本活動之規定,但需以不妨礙已執行之部份為原則,並以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個別告知。
‧華碩無須為以下情況所造成之損害負責:本活動進行時,網路使用者或本活動所使用或與本活動相關之設備或程式所產生的錯誤或不正確之資訊、技術上的錯誤或發生上述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作業或傳輸之疏失、中斷、刪除、錯誤或延遲、因通訊線材、電話、手持電話、衛星傳輸之中斷、相關技術問題或網路、網站壅塞、軟體故障、竊盜行為、損壞行為或未經授權之使用或修改本活動及因參加本活動及(或)下載本活動之任何資訊而可能造成會員電腦設備之損害。任何不可歸責於華碩之事由導致本活動無法依計劃繼續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技術問題、未經授權之介入、詐騙行為等損壞或影響本活動之進行、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之情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華碩有權得隨時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華碩就本活動及本條款,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及保證。參賽者應自行承擔參加本活動或與本活動的運作相關的所有風險。華碩、華碩之授權人及其各該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或關係企業皆無須為參加者因本條款或參賽本活動及(或)使用活動網站而可能產生的衍生、附隨、直接、間接、特別、懲罰或任何其他損失負責。
‧華碩同意在未獲得參賽者同意以前,對於參賽者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不得對外揭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a.依法律之規定;b.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依法定程序之要求;c.為保障本站、華碩或其關係企業之財產及權益。
‧參賽者應遵守本條款及華碩關於本活動之所有規定,且不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華碩保留權利得隨時在活動期間或本活動結束後,確認參賽資格、或取消因不當行為而獲得之獎品/獎金。華碩不行使上述權利不表示華碩放棄這些權利。參加者同意本條款的解釋及適用,應依據中華民國的法律及華碩關於本活動的所有規定為之。參加者同意倘若因本條款或參加本活動產生任何糾紛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活動網站:http://event.asus.com/2012/tw/minimovie/index.htm

「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招搖撞騙的白賊七、含怨復仇的林投姐、造風水奇譚的林半仙...你還記得這些小時候聽過、看過的民間故事嗎?這十多年來,戲說台灣蒐羅台灣各地鄉野傳奇,製作成饒富趣味的故事,並成為台灣民間傳奇劇坊的第一品牌!今年,我們更與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合作,舉辦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想免費觀摩專業劇組的拍攝實況嗎?想免費在各年代之復古場景,穿著獨特古裝戲服盡情發揮創意嗎?不用懷疑,這些好康通通在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只要你敢秀,就可以於活動期間,免費進入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成為戲說台灣一日導演,用你的方式來說故事。

參加對象
不限國籍,不限年齡,凡熱愛影像創作人士皆可參加

活動時程
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評審
◎初選
1.即日起至 12 / 12 (三) 24:00 止,參賽團隊將影片拍攝、剪輯、配音完成,上傳至 youtube 網站
2.上傳 youtube 影片標題需標示:【戲,遊白河說台灣】微電影大賽 + (影片片名),下方影片說明欄位,需標示「活動官網」及「戲說台灣部落格」網址
3.於活動網站下載及填寫報名表格、連同上傳影片網址,以及拍攝花絮劇照 5 張,寄至 dramatalk@mail.sanlih.com.tw 信箱,由主辦單位進行初選
◎決選
1.於 12 / 13 (四) 官網公布 10 組入圍名單,將有專人電話通知 (入圍組數依實際投稿情況進行增減)
2.12 / 16 (日) 於三立電視台舉辦決選,會場公開播放決選影片,並邀請專業評審現場進行評選 & 頒獎
3.入圍參賽團隊需現場出席決選會場,如不出席之參賽團隊視同棄權
◎網路人氣票選
網路票選人氣獎公告時間與活動辦法,請隨時密切注意官網訊息

免費場景申請
台南白河台灣電影文化城於微電影大賽活動期間,免費開放活動參賽團隊復古場景的拍攝,並免費提供住宿 (露營區、通舖)、與古裝戲服。參賽團隊住宿與借用場景、戲服,需遵守文化城內相關規定,並請於拍攝三天前,將申請表格傳至主辦單位信箱後,以電洽方式與連絡人確認拍攝事宜

創作規則
‧每一參賽團隊人數不限、不限投稿影片數量
‧創作主題以【戲說台灣】節目曾經播映之故事單元為發想,並融入參賽者天馬行空的創意進行改編
‧影片表現方式,需以『劇情式』的拍攝手法
‧拍攝場景不限,服裝、陳設古今皆可,如有特殊裝扮與復古場景,將視情況加分

競賽獎項
首獎一名:NT$6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貳獎一名:NT$3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叁獎一名:NT$20,000 元整 + 獎狀一只
※ 表現優秀之個人或團隊,亦有機會參與【戲說台灣】節目之實際拍攝作業,成為未來戲說台灣製作團隊的生力軍

交件規則
‧影片長度 3 至 8 分鐘為限
‧片尾需加註主辦單位提供的片尾
‧拍攝花絮劇照 5 張,解析度 300dpi 以上並附上說明
‧拍攝器材不限,惟上傳 youtube 網站像素至少 720 (W) x 480 (H),最大不得超過 1920 (W) x 1080 (H)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旁白字幕
‧入圍決選之參賽團隊需提供原始檔案光碟,於決選會場上播放,將有專人聯繫事宜

評分標準
‧腳本創意 30%
‧攝影剪輯 20%
‧服裝、道具、場景陳設 20%
‧戲說台灣精神契合度與橋段運用 30%

注意事項
‧參賽者於報名資料寄出後,請自行電洽主辦單位進行確認,參賽作品不得有性暗示或違反善良風俗之情節,否則將喪失競賽資格,主辦單位保留審核之權利。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可將投稿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作品文字、影像、音樂均不得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拍攝期間請注意自身安全,如有任何違法事件,由當事人自行負起相關責任,若涉及損壞公物和私人物品等行為,參賽者須自行負擔賠償責任 。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報名參加者,即視同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與規定,除上述注意事項,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活動辦法修訂權利,相關資訊請洽官方網站,並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布消息為依據。

活動聯絡人
三立電視台【戲說台灣節目】劉宣浩
電話:02-8792-8888 #86682
email:dramatalk@mail.sanlih.com.tw

活動網站:http://www.iset.com.tw/event_fb/dramatalk_movie/index.html

「2013 金蝶獎」台灣出版設計大獎

 


一、活動主旨
邁入第十屆比賽,「2013 金蝶獎 - 台灣出版設計大獎」,成果豐碩,2012 年以《zoom in, zoom out 以有機為名》勇奪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的銅獎(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 Best Bookdesign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2012),顯示歷屆金蝶獎多年來累積並提昇國內書籍設計實力,獲致國際大賽的肯定。
「金蝶獎」是台灣設立鼓勵書籍設計唯一的獎項,也是台北國際書展的重要活動之一,持續不斷的推動書籍設計美學潮流,並突顯出版業者及書籍設計者的專業成果,帶動台灣出版界追求創新與活力。
因應全球出版的多元趨勢,將文字編排、圖像元素、裝幀技巧、封面包裝等不同層面,皆視為書籍設計整體的表現方式,本活動的比賽項目為「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並區分「文字書類」與「圖文書類」兩種類別,都將各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一名,以及五名榮譽獎,最高獎金為十萬元,獎勵年度台灣的優秀圖書設計。
同時,獲得金、銀、銅獎書籍之出版社,亦將頒發獎金一萬元,肯定每本金蝶獎書籍的背後,亦須出版社的支持及發揮團隊合作。活動即日起開始,歡迎國內出版社及設計者皆可報名參與,角逐台灣及全球書籍設計界的最高榮耀。

二、目的
1.獎勵台灣出版業者致力於出版的創新與突破
2.鼓勵台灣出版業者在出版設計與裝幀技術之結合
3.提昇台灣出版產業整體出版設計與技術的發展

三、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圖書館

四、獎項
整體美術與裝幀設計獎
1.文字書類:凡以文字為主,且圖片插畫頁數不超過全書百分之二十為限之出版作品,請報名「文字書」類
2.圖文書類:包含圖文書、繪本、攝影、美術書、漫畫等非文字書類書籍

五、獎勵辦法
1.給獎方式: 文字書類及圖文書類,各設金獎、銀獎、銅獎一名,及榮譽獎五名。
〈設計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得獎出版社者〉
金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銀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銅獎:頒予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榮譽獎:頒予獎座乙只
2.得獎作品預定於 2013 台北國際書展期間展出、舉行頒獎典禮,參加國內及國際巡迴展覽,並參與報名德國「世界最美麗的書」書籍設計大賽。
3.主辦單位將在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舉辦書籍設計相關論壇。

六、參賽辦法
(一)參賽對象
1.台灣之出版者。出版者含出版社及出版個人、廠商等從事圖書出版事業者。
2.書籍設計者。個人報名。
(二)參賽資格
1.由出版社報名
2.由設計者個人報名
3.參賽作品必須具有 ISBN 編號、為台灣之出版品、創作者必須為我國國民。若該作品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可自行報名。
4.參賽作品限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止首次出版之圖書,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日期為依據。
5.本比賽為「整體美術裝幀與設計獎」,如報名書籍封面設計、內頁編排並非同一設計者,可採用「共同創作」報名,並推派代表領獎,獲獎之獎金由共同創作團隊自理。

七、評選方式
1.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進行。
2.依評選標準作業,各獎項初選選出二十名入圍者;決選選出金銀銅獎與五名榮譽獎。
3.評審依作品評選過程視情況選出特別獎勵獎,並保留獎項從缺或增加之權利。

八、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九、名單公佈
1.初選入圍名單:預定於 2013 年 1 月中旬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圍者,並公佈於金蝶獎活動網站。
2.決選得獎名單:決選後將先以電話通知,預定於 2013 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 1/30 ~ 2/4 )舉行頒獎。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參賽單位可至 http://www.tibe.org.tw/new/ 下載報名簡章,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格,報名應準備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如下列:
◎書面部份:
(1)「2013 金蝶獎」參賽出版社/個人報名表正本。
(2)交件作品:每一作品報名,請檢附作品兩件<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回>
(3)上述兩項請於寄件信封上載明為「金蝶獎報名作品」,寄至寄至北市 106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蔡金燕組長收)。資料不齊,恕不受理。
◎電子檔部份:
(1)參賽者請至官網下載「2013 金蝶獎」報名書籍資料。
(2)翻譯書籍作品需附上原文書封圖檔,一律以電子檔案儲存1mb檔案大小、jpg 檔案類型,上述資料與報名表備妥之後,E-Mail 至 amanda@taipeibookfair.org 劉潔妃收,並以電話確認。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得由主辦單位無償展出,及用於製作相關之文宣、印製物、出版品。
2.作品經初選入圍之參賽者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補送中、英文相關詳細資料,以便辦理相關文宣品、展覽宣傳規劃。
3.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或評審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4.非本國籍者設計,請勿報名。
5.參賽作品,若有涉及著作權及糾紛,本會得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獎金。
6.參加作品為翻譯書籍,則須檢附原文書封面,設計雷同性太高者,請勿報名。
7.參加作品若有引用之圖像物件必須取得該著作人同意,若查獲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8.獲獎者所獲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代扣稅金,本單位將依相關規定扣款。
9.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洽詢專線:02- 2767-1268 分機 103 劉潔妃
傳真號碼:02- 2767-2808
電子信箱amanda@taipeibookfair.org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ibe.org.tw/new/index.php?lan=ch&fun=1&subfun=5&id=524

臺南市 2012 年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活動介紹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為宣廣居家無障礙的重要性,委託伊甸基金會辦理『2012 年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
此次活動以臺南市無障礙之家 B 棟二樓為標的,規劃以身心障礙者與家庭共同生活為訴求情境 (含父親為視障者、母親為肢障者、18 歲以上青年智障者) 的住宅體驗空間為設計主軸,並同步構思、設計多功能展示區以便提供民眾參觀導覽及訓練之用途。
參賽者可透過此次主題,除了靈活發揮創意外,更以通用設計理念創造出對社會的影響力,歡迎有志人士熱情參與。

設計重點
(1)空間設計規劃範疇
1. 無障礙住宅體驗空間:以居住單元為前提,設置二房二廳一衛。
2. 多功能展示區:多媒體展示空間、教育訓練、活動體驗。
3. 志工服務櫃台。
4. 廁所規劃:2 間通用設計廁所。
5. 考量三種障別居住在家所需注意事項。例如:智障者考量安全。
(2)工程預算費用以 200 萬為原則
(3)不得破壞主體結構

活動對象
1. 歡迎各大專院校建築、室內設計、都市計畫、景觀設計等相關背景之在學師生、建築師、室內設計師或社會人士一同參與。
2. 作品:本活動不分組。可由個人或團隊參與。
3. 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備註:若以學生身分參賽者須加註指導老師。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連同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掛號或親送至 11665 台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 55 號 3 樓,「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工作小組」收。詳細內容、報名表、著作權權利轉讓同意切結書及相關資訊可於官網下載。

作品規格
(1)內容
1. 規劃與設計理念說明
2. 平面配置圖 (圖面比例:Scale 1:50)
3. 天花板圖 (含燈具、空調等相關配置)
4. 剖立面圖 (至少兩向)
5. 3D 透視圖
6. 工程概算說明
(2)資格審查繳件資料
1. 作品規格為 A1 橫向構圖至多 4 張,須裱褙於同尺寸厚卡紙或珍珠板。
2. 作品正面不得標記任何相關個人資料或作特殊記號,違者取消競賽及得獎資格。
3. 每張作品背面皆以 <報名表三> 浮貼。
4. 光碟電子檔封面須註明作品名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檔類型為繳件海報之 PDF 檔或 EPS 檔,以及繳件海報之 JPG 檔。
5. 請注意 PDF、EPS 電子檔內容需儲存為可再編輯模式,字體請先建立外框。

活動時間

報名期間:2012 年 12 月 7 日,郵寄掛號及親送。
資格審查:2012 年 12 月 17 日,由工作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查。
網路票選:201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 月 2 日,可至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進行投票。
公布入圍名單:2013 年 1 月 4 日,名單於公布日將在「臺南市無障礙居家環境設計競賽」官網公布。
評審委員審查:2013 年 1 月 14 日,評審委員包含產、官、學、民代表,共計五位評審。
公布得獎者名單:2013 年 1 月 17 日,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頒獎典禮:2013 年 1 月 23 日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活動日期之調整權。
※作品之展覽期間:詳細展覽時間及地點將在活動官網公告。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獎盃乙份。
佳作 (共三名):獎金新台幣各六千元、獎狀、獎盃乙份。
※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若無適當優良作品時,得予從缺。

注意事項
1. 本競圖活動不收任何費用。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須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經通知未能如期補件或修正,主辦單位得以棄權論, 並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亦無退回之義務。
4. 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5.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 所有得獎者需配合一切頒獎儀式,出席領獎及相關宣傳活動。
7. 獎金之稅金依國稅局各類所得率標準扣取。
8.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1. 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2. 報名表及作品繳交即代表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13. 競賽標的物平面圖及尺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活動網站:http://house.eden.org.tw/design3/index.php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星巴克 15 週年 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星巴克、對設計有興趣者都歡迎報名參賽。

競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愛。好咖啡杯」之創意產品設計。

競賽時程
報名開始:2012 年 11 月 20 日(二)12:00(台北時間 GMT+8:00)
報名、作品收件截止日:2013 年 2 月 27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作品公告時間:2013 年 3 月 13 日(三)23:59 (台北時間 GMT+8:00)
(得獎名單與領獎流程將統一於星巴克企業網站進行公告)

競賽程序
(一) 網路下載報名表間
1. 報名時間:
2012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方式:
(1) 欲報名者,請至 2012 年「星巴克 15 週年特別活動: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專屬網站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報名表填寫。
(二) 送交作品程序
1. 繳交設計圖說
(1) 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 以A3 尺寸(420 × 297mm)裱板呈現,說明文字不限中、英文,各 50 - 100 字以內。
(2) 裱板以 2 張為限,且兩張作品需自行裝定。
(3) 送件: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標記參賽者姓名及設計圖主題名稱。
請至 http://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download.html,下載標籤格式
2. 繳交切結書
(1)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請參賽者上網下載切結書格式 (若參賽者為團隊,團隊內每個人都需繳交切結書),連同裱板一同繳交。
(2) 送件時間:參賽者必須於 2013 年 2 月 27 日(三),台北時間 23:59 (GMT+08:00) 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郵寄至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作品要求
1.請依 2012 大賽主題「愛。好咖啡杯」,設計一件以都會生活為主的咖啡杯 (或組),且設計作品需依配合當下飲用咖啡情境為主,作品需考慮可大量生產為主。
2.每人 (或每隊) 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3.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評選標準
評審將依據評選標準審視參賽者繳交的設計說明,選出入圍作品

評審團
星巴克代表:星巴克行銷部部主管、商品經理、行銷經理、營業部經理
業界代表:蘑菇設計、兩個八月設計

大賽獎勵
金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5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60 張,咖啡豆 5 包。
銀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3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40 張,咖啡豆 5 包。
銅獎 1 名: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 2000 元整,中杯咖啡卷 30 張,咖啡豆 5 包。
佳作 3 名:中杯咖啡卷 10 張,咖啡豆 5 包。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1.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2.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作品若無法製成實體參與展出,將取消得獎資格。
4.因展覽需要,得獎作品之所屬人與所屬團隊,需於展出前完成授權書簽屬,授權書將隨領獎流程一併提供給得獎者或團隊。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1.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2.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3.統一星巴克有限公司保有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聯絡方式
統一星巴克「Good4LoveCup AWARD 馬克杯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100 台北市東興路 65 號 4 樓
TEL / 886.2.2760-3168
FAX / 886.2.2760-8568
E-mail:marketing@taiwanpcc.com.tw

活動網站:https://www.starbucks.com.tw/act_ns/2012_Good4LoveCug_award/index.html

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第十六屆裕隆木雕創新獎

 


比賽宗旨:
藉由全國性賽事傳承與推廣木雕藝術,並獎勵優秀的木雕藝術創作

主辦單位: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徵件主軸:
原來、原鄉、原生
【原來】回到原舉辦活動的初衷:木雕創作本質
【原鄉】回顧並強調,三義為木雕藝術發源地
【原生】回顧木雕創作本質與意義,鼓勵純真創作

參賽方式:
本屆分為【薪傳工藝組】及【木雕創新組】兩組,參賽者可自行選擇參賽組別
【薪傳工藝組】:
設立目的:傳承與發揚傳統木雕工藝技法
【木雕創新組】
設立目的:鼓勵木雕藝術呈現創新的創作理念

評分標準:
【薪傳工藝組】
‧雕工技法 40%
‧結構   20%
‧美感   20%
‧創意展現 20%
【木雕創作組】
‧創意展現 40%
‧結構   20%
‧雕工技法 20%
‧美感   20%

參賽資格:
1.參賽者無分國籍、年齡、地區等限制。惟報名時須依照作品優勢選填參賽組別,同件作品僅能報名一個組別,無法跨組報名。
2.凡作品未曾參加過歷屆裕隆木雕創新獎活動及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勵之木雕創作作品皆可參賽。
3.限三年內創作之作品 (即 2009 年 11 月 1 號之後的作品)

作品規格:
1.純木雕藝術創作,或以木質結構為主、其他媒材為輔之複合媒材創作皆可參賽,但須兼顧整體視覺效果、技術品質、創意表現及作品本身的訊息傳達。
2.長、寬、高總和不超過 300 公分為宜 (含底座,且底座尺寸不得超過原作品之三分之一比例) 為宜,不可加外罩。
3.作品材質木質結構部份必須達整體材積百分之五十以上,木質結構部分露出面積亦必須達整體表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4.如有不合上述作品規格者,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參賽方式:
1.通訊報名:
甲、檢附資料:
A.每件作品須附一份報名文件,包含參賽者資料表、作品資料表、作品標示表 (晉級決選時使用),請將上述報名文件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一起郵寄,作品資料表中之作品說明,必須闡述作品的創作理念,文長以 50 字至 100 字為限,文體不拘。
B.隨作品資料表貼妥四張 4 X 6 作品照片 (含作品正面、背面及兩張自取角度) 並附電子檔 (每張圖片 1MB 以下的 jpg 檔,以光碟燒錄之方式送件,請務必附上)。
乙、資料郵寄:
請於 2013 年 1 月 10 日前 (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寄至:【台北市中正區 100 信義路二段 213 號 10 F / 雪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收】,逾期恕不受理。
2.實體收件:
凡接獲主辦單位電話通知作品入圍,並經告知實體作品繳件時間與地點而得將參加複審者,請將參賽作品實體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逾期未送達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評選作業:
1.本屆評選採評審團制,將邀請國內外共7名知名藝術創作者、策展人、藝評人等知名人士擔任評審。
2.初審以書面評選方式選出優秀作品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將在 2013 年 1 月 25 日之後以電話個別通知入圍者,接獲通知者,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將作品親自送達主辦單位指定地點。
3.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布,頒獎典禮日期待確定後將以電話個別通知參賽入圍者。

簡章索取:
1.請至主辦單位裕隆汽車官方網站 www.yulon-motor.com.tw、裕隆網路木雕博物館網站 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 下載,或上網搜尋「裕隆木雕創新獎」。
2. 撥打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活動專線索取:
◆活動專線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獎勵方式:
【薪傳工藝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木雕創新組】
金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五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銀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銅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及專屬獎座乙座

作品歸屬:
1.各組獲得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主辦單位對典藏作品可永久無償使用,並可行使複製、數位化、永久發行出版或非商業利益之販售權。上開得獎者應填寫由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得獎作品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之轉讓同意文件。
2.參賽者務必詳讀本簡章所有規定,經報名參賽視同同意本簡章所有規定,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之安排提出異議。
※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配合事項:
1.參賽者需著正式服裝(禁穿拖鞋)出席頒獎典禮,若屆時本人無法出席,亦無指派代理人參與,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得領取獎金、獎座等獎勵。
2.對於裕隆木雕創新獎之所有獲獎作品,得獎者同意讓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主辦單位,惟仍得使其著作人格權。
3.作品如非本人創作,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含獲獎)資格並回收獎勵。
4.所有參賽作品之照片及光碟片一律不予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依稅法相關規定,得獎金額超過 20,000 元以上,得獎者須自行支付 10% 之稅金。
6.若有不同意簡章相關規定者請勿報名。
7.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作品發還:
1.參賽者請持實物作品收據領取發還之作品 (不慎遺失者,可憑身分證領取);如委由代理人領取,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及受託代領作品之文書以領回作品。
2.頒獎典禮後未當場將發還作品領回者,經承辦單位通知亦未前來領取者,主辦及承辦單位恕不負該作品保管之
責任。
3.頒獎典禮後一週內未將參賽作品領回者視同放棄該作品,同意由主辦或承辦單位處理而無異議。

活動專線: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800 - 789 - 996
裕隆木雕創新獎工作小組 02 - 2358 - 7667 分機 111
裕隆汽車 037 - 871 - 801 分機 2951

活動網站:http://www.yulon-woodsculpture.com.tw/16th/main.php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主視覺設計徵選

 




一、活動主旨
台北電影節即將邁入第十五屆,持續以營造市民參與、培育鼓舞臺灣電影優秀人才,努力在國內推動臺灣電影,同時建立與國外影展互動之競賽平台為本影展辦理宗旨。為落實市民影展辦理目的,增加與市民的互動,鼓勵各式各樣的創意發想,於 2013 年首創,讓觀眾參與電影節年度盛事。主視覺設計,自 2013 年第十五屆起,開始透過徵選方式產生,讓主視覺圖像更貼近觀眾,充滿設計創意的狂想。
即日起開放 2013 年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主視覺設計徵選。獲選之主視覺,將廣泛運用於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之文宣及活動。歡迎提出您對台北電影節的設計創意及意象,含主視覺圖像與台北電影節字樣,讓台北電影節的形象更鮮明,展現電影創作者多樣的創意能量,以及影展與觀眾之間的連結性。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不拘,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限,請獨立設計,並以一案一夾方式分別郵寄。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14 日(五)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五)收件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以下簡稱本會) / 主視覺設計徵選
收件地址:10565 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 99 號 3 樓
聯絡電話:(02) 2528-9580 分機 172 傳真:(02)2528-9517。
Email:art@taipeiff.org.tw
(六)得獎作品將於 2013 年 3 月揭曉,並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http://www.taipeiff.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四、評選方式
(一)將分成初選、專家評選與網路投票等三階段。
1.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核,文件完整度;初選資格未符合,不另行通知。
2.由台北電影節統籌部聘請國內影視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設計界人士共 3 至 5 人代表委員,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本會推派代表各 1 人為當然委員,組成評選小組。
3.選出前五名後,將於台北電影節官方 facebook 進行網路投票,開放網友票選。併入評分計算。網路人氣佔 20%。
(二)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
(三)評選標準:
‧主題意象表達  30%
‧視覺效果及美感 30%
‧應用可行性   20%
‧網路人氣    20%
(四)得獎名單將公告於「台北電影節」網站 (http://www.taipeiff.tw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獎狀 1 幀。
(二)第二名至第五名:獎狀各 1 幀、獎品各 1 份。
(三)如遇第一名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第二名遞補。以下類推。
(四)網路人氣獎 1 名,將獲得獎品 1 份,獎狀 1 幀。
(五)參與網路票選之網友,本單位將隨機抽出 10 名,獲得獎品 1 份。
(六)得獎者之獎金,以授權代表為受款人,不得要求。

六、作品規格
(一)須以電腦完稿,需繪製圖幅 15cm × 15cm 之主視覺彩色稿一式,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另請註名標準色、標準字體。)
(二)完稿作品以 A4 (21cm × 29.5cm) 彩色稿輸出一份,並裱貼於 200 磅以上之八開黑色裱板 (不需裱框)。呈現方式請參考附件三《作品繳交規格示意圖》。
(三)郵寄繳交電子檔案:應包含向量檔 CDR 格式或 AI 格式,以及 JPEG 格式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標準 CMYK 格式,並隨同報名表件燒製成光碟一份,相關檔案於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參賽作品須參與台北電影節官方 facebook 線上票選活動,故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
(五)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不納入本次評選。
(七)本競賽首獎作品主視覺圖像,將用在 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MSN 符號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由本會運用,圖樣設計需考慮不同比例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簡報檔、網站等製作,足堪明顯識別。

七、設計要點
(一)主視覺圖像設計稿需包含【主視覺圖像】與【名稱】2013 第十五屆台北電影節 Taipei Film Festival
(二)因台北電影節之主 LOGO 為蝴蝶,主視覺圖像須含有「蝴蝶」及「電影相關」為元素,並突顯台北電影節之活潑、創新精神。
(三)可依個人設計需求,選擇是否沿用前幾屆台北電影節設計字樣。

八、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台北電影節統籌部無涉,本會並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圍資格。
(二)獲選者需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台北電影節統籌部。
(三)本會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本會需求,本會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四)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本會所有,本會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會另行通知參選者。
(六)請詳閱以上徵選辦法,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與本會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七) 本項設計競賽台北電影節統籌部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參與。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taipeiff.org.tw/Public/Content.aspx?id=5183&subid=5423

2012 第八屆創意達人設計大賽

 




活動理念
Page One【 第一頁 】
象徵著開始,也預示著接下來即將訴說的故事,以及最終可能的終點與出口。第一頁可以是真實的影射,可以是虛構的劇情,也可以是一種非具體的印象。憑藉對「第一頁」與其後延伸故事的想像,創作者可延展出各種形態的呈現方式,不論是以作品描繪一個片段的當下,或者訴說一個完整的故事,都可任憑想像無限拓展。在平面設計或 3D 立體影片上,皆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權之人士、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不限個人或團體,不分組別,同一參賽者(團隊等同一位參賽者)最多報名件數為十件。

競賽規則
以「Page One 第一頁」為題,將創意想法以 A3 之平面或 3D 立體影片呈現。創作形式不限,舉凡視覺設計、插畫、電腦繪圖、影像合成、數位 3D 立體影片、複合媒材創作、裝置或立體作品 (需以平面化呈現) 等等皆可,以畫面融入主題表現之概念,並輔以 200 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評分標準
‧創意    30%:作品之原創性、獨特性
‧美感    30%: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應用延展性 20%:商業應用之潛力發展性
‧主題契合  20%: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環境美學概念

報名辦法
作品設計完成後,可至活動官網完成線上報名,取得一組參賽序號, 並將作品縮圖﹝424 (w) X 600 (h) 像素或 600 (w) X 424 (h) 像素﹞上傳至活動官網,同時填妥作品資料表單,才算完成報名手續。作品原始檔必須在之後透過 ftp 方式上傳交件。所有參賽者皆須以網路完成報名手續。

網路報名截止時間
至 2012 / 12 / 13 (四) 午夜 23:59 為止。

報名費用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交件說明
【平面設計類】
作品規格:尺寸 A3(29.7 X 42 cm),解析度 300 dpi,直式橫式不限。
‧原始檔交件建議以 ftp 上傳為主,也歡迎以 A3 輸出裱板交件。
‧作品輸出請參閱《簡章附件二》之 EPSON 輸出中心清單。
【3D 立體影片類】
作品規格:
(1) 影片長度:以 1 分鐘 30 秒到 10 分鐘為限
(2) 影片格式:.mpg、.mpeg、.avi,或 .mov 皆可
(3) 影片解析度:最低 720 X 480 dpi 以上
※影片中若有旁白、字幕,需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行製作中文字幕。作品之配音、特效及配樂,如係版權所有之音樂,需由參賽者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人之原始創作。參賽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或牽涉仿冒、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或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與中國民國(台灣)之法律規範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參賽者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獎項
【平面設計類】
金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品 Epson Stylus Photo TX820FWD 印表機乙台 (市價 9,990 元)、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Premium XP701 印表機乙台 (市價 6,990 元)、獎牌乙面
評審團特別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品 Epson Expression Home XP-402 印表機乙台 (市價 3,490 元) 、獎狀乙紙
dpi 特別獎壹名:獎品 dpi 雜誌一年份 (市價 3,360 元)、獎狀乙紙
佳作拾名:獎品 Epson ME340 印表機乙台 (市價 2,490 元)、獎狀乙紙
入圍陸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3D 立體影片類】
金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品 Epson MG-850HD 行動投影機乙台 (市價 36,900 元)、獎牌乙面
銀獎壹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品 Epson BT-100 3D智慧眼鏡乙台 (市價 24,900 元)、獎牌乙面
入圍拾名:獎品 Epson 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 獎金單位:新台幣 (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約新台幣 36 萬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若遇產品更新或缺貨,將以同值產品替代之。

洽詢專線:(02)2523-0499 ext.58 劉小姐
信箱info02@mydpi.com.tw / online@mydpi.com.tw

活動網站:http://2012epson.mydp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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