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1.全世界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團體參賽以 5 人為限,以其中 1 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
2.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且為 2011 年 6 月 30 日以後創作完成之作品。
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
◎工業設計類:
工業設計類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1.交通工具設計包含:車輛、飛行器、船艇等。
2.設備儀器設計包含:工業設備、生產機器、醫療設備及儀器、工程儀器工具等。
3.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包含:辦公用品、廚房、衛浴、家具/五金等。
4.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消費性電子產品、電信電腦、電子手錶、家用電器、照明設備等。
5.其他類包含:流行時尚、運動用品、休閒設備、玩具等
◎視覺傳達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等。
1.識別設計包含:
1-1.企業形象:各種企業機構、非營利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1-2.品牌形象:各種商業推廣、商品行銷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1-3.活動形象:各種商業、公益、文化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2.海報設計包含:
2-1.商業海報:各種商業行銷推廣海報及燈箱、車體廣告等設計作品。
2-2.文化海報:各種藝文展演、公益活動等實際運用之宣傳海報作品。
3.包裝設計包含:
3-1.商品包裝:各種商品之單體或系列包裝盒、購物袋等設計作品。
3-2.禮盒包裝:各種以送禮為目的之單體或系列禮盒包裝設計作品 。
4.印刷設計包含:
4-1.型錄簡介:各種商業宣傳型錄、DM等單張摺疊或成冊之設計作品。
4-2.請柬卡片:各種喜慶賀卡、金融證卡、請柬、宣傳卡片等設計作品。
5.綜合印件:各種行事曆表、POP、郵票、行銷印刷品等設計作品。
◎公共空間設計類:
提供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等。
1.開放空間:公園、街道、廣場、停車場、運動場等。
2.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學校、車站、候車亭、醫院、博物館、美術館、劇院、圖書館、運動館、文化中心、會議中心、展覽中心、公廁等。
參賽時程
‧報名開始:自即日起
‧報名截止:7 月 31 日,臺北時間 23:59(GMT+08:00)截止
‧決選入圍名單公布:8 月 20 日
‧決選作品繳件截止:10 月 9 日,臺北時間17:00(GMT+08:00)截止,收件截止日期以寄達時間為準,寄送或親送作品至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3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新北市221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工業設計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及企劃書、視覺傳達設計入圍者需繳交海報或實體設計作品、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
‧人氣獎票選:9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
‧決選評選:10 月 15 日至 10 月 16 日
‧頒獎典禮:辦理時間另行通知,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當天並同時於網站上公布,辦理地點另行公告及通知
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參賽程序
(一) 報名方式:採取網路報名。
1.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 (
www.taipeidaward.org.tw) 取得個人帳號,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寄發「帳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2.參賽者取得帳號後,可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進行上傳檔案,每件作品以 3 張為限。
3.參賽者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創作理念說明及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註1: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註2:上傳檔案一律為 jpg、png、bmp 檔案格式,尺寸小於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 3MB 以下。
註3: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各類繳件規格】
◎工業設計類
‧文件上傳:
1.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上傳作品創作理念 500 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
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 (3 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 / png / bmp,尺寸: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
◎視覺傳達設計類
‧文件上傳:
1.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上傳作品創作理念 500 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
上傳作品系列圖檔 (3 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 / png / bmp,尺寸: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並請保留原始檔
◎公共空間設計類
‧文件上傳:
1.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上傳作品創作理念 500 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
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 (3 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 / png / bmp,尺寸: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
(二) 初複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 e 化平台進行收件及初複選之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
(三) 決選:
皆採實體作品審查,各組繳件詳細規格如下:
◎工業設計類
‧作品繳交:
1.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模型尺寸需於 40 * 40 * 40 (cm3) ~ 100 * 100 * 100 (cm3) 之總體積範圍內。
2.可繳交實品。
‧光碟繳交:
1.作品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檔 (3 張為限、300dpi、格式 jpg / png / bmp)
3.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4.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文件繳交:
繳交企劃書(A4 尺寸直式,含封面 5 頁或以下,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視覺傳達設計類
‧作品繳交:
1.繳交 A1 海報 84.1 * 59.4 (cm2),以 3 張為限
2.可繳交實品。
‧光碟繳交:
1.作品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檔 (3 張為限、300dpi、格式 jpg / png / bmp)
3.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文件繳交:無
◎公共空間設計類
‧作品繳交:
1.繳交 A1 海報 84.1 * 59.4 (cm2),以 3 張為限。
2.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模型尺寸需於 40 * 40 * 40 (cm3) ~ 100 * 100 * 100 (cm3) 之總體積範圍內。
‧光碟繳交:
1.作品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檔 (3 張為限、300dpi、格式 jpg / png / bmp)
3.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4.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文件繳交:無
※說明:
1.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參加決選之模型及平面作品請自行將作品包裝保護。
2.工業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作品,另補助模型製作費用每件新台幣10,000元,補助對象不包含已獲獎金者。
評選作業
(一) 評審團組成原則: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
(二) 評審方式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初複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初複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初選階段將遴選各類別 10% ~ 15% 進入複選,之後再各選出 20 件作品晉級決選。
‧決選:工業設計類以模型或實品進行評選,視覺傳達設計類以 A1 海報輸出或實體作品進行評選,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及 A1 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
‧網路最佳人氣獎:針對入圍決選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線上票選,每人每類別最多可投1票,並以驗證e-mail方式投票,各類別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網路最佳人氣獎」。
(三) 評審標準
‧應用性 30%:作品符合市場趨勢、具商業價值
‧技術性 30%:a.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b.決審模型精緻度
‧創意性 20%: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美感度 20%:作品美感表現
獎項
競賽總獎金新台幣 300 萬元,各類組獎項如下:
◎臺北市長獎 1 名
◎工業設計類
‧金獎 (新台幣 50 萬元) 1 名
‧銀獎 (新台幣 25 萬元) 1 名
‧銅獎 (新台幣 10 萬元) 1 名
‧ICSID 特別獎 (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台幣 2 萬元) 5 名
‧優選若干名
‧網路最佳人氣獎 1 名
◎視覺傳達設計類
‧金獎 (新台幣 50 萬元) 1 名
‧銀獎 (新台幣 25 萬元) 1 名
‧銅獎 (新台幣 10 萬元) 1 名
‧Icograda 特別獎 (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台幣 2 萬元) 5 名
‧優選若干名
‧網路最佳人氣獎 1 名
◎公共空間設計類
‧金獎 (新台幣 50 萬元) 1 名
‧銀獎 (新台幣 25 萬元) 1 名
‧銅獎 (新台幣 10 萬元) 1 名
‧IFI 特別獎 (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台幣 2 萬元) 5 名
‧優選若干名
‧網路最佳人氣獎 1 名
※說明:
1.臺北市長獎以及各類組之金銀銅獎、特別獎、評審團推薦獎,皆頒發獎座及獎狀,優選和網路最佳人氣獎則頒發獎狀乙式。
2.ICSID 特別獎、Icograda 特別獎、IFI 特別獎為暫定,待申請國際相關設計組織之認證確認後設立。
3.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4.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費用。
‧關於參賽者
‧‧所有參賽模型(或實品)作品均不退件。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本競賽提供得獎作品申請中華民國之智慧財產權服務,相關輔導辦法將另行公布於網路上。
‧‧網路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布於官網上。
‧‧請自行負責寄件作品運費和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為避免進入臺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
‧‧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關於得獎者
‧‧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15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0%)。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各類別獲金、銀、銅獎之得獎者若為非主辦國之參賽者或團體,由主辦單位邀請並提供參賽者或團體代表1人出席頒獎典禮之機票、食宿及接待費;各類別依金、銀、銅獎順序邀約,總計至多6名。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資格取消
‧‧報名繳交作品裱板檔案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入圍資格。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2011年6月30日之前創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未能於決選繳件截止日前完成決選模型、光碟和文件繳件者,視同放棄進入決選資格。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經決選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3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邱小姐/林先生
電話:02-2698-2989 分機 6659 / 6670
電子信箱:
6659@cpc.tw /
6670@cpc.tw
傳真:02-2698-9335
地址:新北市 221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活動網站:
http://www.taipeidaward.org.tw/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