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0日 星期六

2011「洄瀾卓越文創獎」創意設計大賽 - 品牌識別系統暨文化創意產品

 




一、活動宗旨
(一)「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以「品花蓮」為主題,識別系統徵件,請以「洄瀾卓越文創獎」創意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的品牌識別系統。得獎作品將做為推廣「洄瀾文創伴手禮」品牌標章及相關文宣之用。
(二)「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以「後山野趣」為主題,結合花蓮自然風貌、人文歷史、地方風味、在地工藝,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又符合時尚生活的文化創意產品。決選入圍作品,將自 2011 年 10 月起,於花蓮縣石雕博物館「文創意廊」展出,並協助得獎作品開發及行銷成為「洄瀾文創伴手禮」等事宜。

二、徵件內容
(一)「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1. 設計主題:
強調可展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的品牌識別系統(包含 Logo 及標準字)。
2. 設計應用:
做為推廣「洄瀾文創伴手禮」品牌標章及相關文宣之用。
3. 作品規格:
(1) 彩色及黑白圖稿縮小圖各1式(5cm × 5cm 範圍內)。
(2) 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3) 參賽作品一律以通用向量繪圖軟體(Illustrator、Coreldraw....等)繪製。
4. 評選項目:
(1) 地方特色 30%:花蓮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 設計概念 30%:設計原創性、在地特點詮釋。
(3) 創意呈現 20%:創意設計巧思。
(4) 色彩應用 20%:整體設計美感。
(二)「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1. 設計主題:
以「後山野趣」為主題,結合花蓮自然風貌、人文歷史、地方風味、在地工藝,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又符合時尚生活的文化創意產品。
2. 設計應用:
使用技巧不限、材質不限(石、木、陶、金屬、皮革、布料、塑料...等均可),惟需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的原創設計產品。
3. 產品規格:
(1) 產品概念陳述(並說明參賽產品與花蓮的關係)。
(2) 產品及包裝照片(或圖片)2 ~ 3 張,並提供成本分析與經費概算。
(3) 產品設計稿原始檔乙份以光碟交付。
4. 評選項目:
(1) 在地性 30%:地方文化展現並與在地素材的結合性。
(2) 原創性 40%:設計創意及產品結構的美觀性與獨特性。
(3) 市場性 30%:市場吸引力、售價合理性、異業合作潛力。

三、參選資格
無論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公司或個人,對本活動品牌識別系統或文化創意商品徵件有興趣者皆歡迎踴躍投稿,惟須為新設計、未參加過比賽、公開展覽或販售智財的作 (產) 品。

四、獎勵辦法
(一)「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1. 初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辦理審查,入選 3 名。
2. 決審:由全民網路票選出首獎 1 名,入選獎 2 名。
3. 獎項:首獎 1 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 3 萬元;入選獎 2 名,各頒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5 仟元。
(二)「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1. 金獎:1 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2. 銀獎:1 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3. 銅獎:1 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 1 萬元。
4. 佳作:10 名,各頒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 5 仟元。
(三) 網路人氣獎:
利用 Facebook 按讚的投票功能,2011 年 9 月 1 日 ~ 9 月 20 日期間進行「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及「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網路票選,投票結束後,依其所得票數高低訂定出名次。各組獲得票數最高作品者,各頒「網路人氣獎」獎座乙座。
(四) 為鼓勵民眾參與「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及「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商品」網路票選活動,主辦單位將於票選活動結束後 1 週內進行抽獎,抽出 15 位各得伴手禮乙份。
(五) 頒獎:
以上獎項結果揭曉後,由主辦單位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六) 備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主辦單位將統一於 2012 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獲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所得稅額。
3.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主辦單位,以供作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之用。

五、競賽說明
(一) 報名方式:
1.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8月20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文件
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 下載徵件資訊及報名表格,依式填妥資料,作(產)品不符合競賽辦法內容者,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1) 報名表(含作 (產) 品原始創作切結書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及授權使用同意書)乙份。
(2) 作(產)品呈現表(依各組作(產)品需求製作)乙份。
(3) 作(產)品光碟1張(含報名資料及高解析圖檔 300dpi JPG 檔)。
3. 投遞方式
(1) 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內以掛號郵寄至「97060 花蓮市民德一街 57 號「2011 洄瀾卓越文創獎創意設計大賽徵選小組收」(信封上請勾選「品花蓮 - 品牌識別系統」徵件或「後山野趣 - 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2) 洽詢專線:03-8351830 或 0983-478283 意高國際有限公司高小姐。
(二)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團,依各組參賽者所提報名文件進行書面審查,評選出優勝者,由主辦單位以電話及書面通知。
2. 評選方式
(1) 序位法:評選委員就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
(2) 序位總和與入選獎項:參選者所得的序位總和最低者為第 1 名、其二為第 2 名、其三為第 3 名、其四及之後為入選獎。
(3) 同序位總和:如有 2 位以上序位總和相同時,擇權重最高評選項目的得分合計值較高者為較優作 (產) 品,仍相同時,由出席委員投票表決。
(4) 入選資格:參選者平均評分須達 70 分以上,始具入選資格。
(5) 入選從缺:具入選資格的參選者少於入選名額或參選圖說未達評選要求時,入選獎項得予從缺。
(6) 比賽結果除通知得獎者外,將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
(7) 參賽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佈展無償提供樣品、模型及文字資料。
(三)頒獎暨成果展:
1. 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2. 開幕典禮:
地點:文創意廊(花蓮縣文化局石雕博物館 2 樓)
時間: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 投稿前,請詳閱本活動辦法,一旦報名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參賽作(產)品需合乎交件規格與說明。
(二) 參賽作(產)品概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三) 參賽者不限參賽組別及作 (產) 品數,惟個別作 (產) 品需附個別完整報名文件,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的任何費用。
(四) 參賽作(產)品需符合著作權法,如有侵權或違法,相關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獲獎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的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的獎項。
(五)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 (產) 品水準,參選作 (產) 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六) 主辦單位得運用接受獎項的作(產)品圖文、實物及申請書中不涉及作 (產) 品機密的資料,作為推廣、發表、出版及研討用途,獲獎者並應配合。
(七) 參賽作 (產) 品應裝入附有保護泡膠封袋中遞送,凡於送件途中受損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調整報名、收件截止期限。
(九) 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hccc.gov.tw/Portal/Content.aspx?lang=0&p=003060001&type=6&u=Detail&index=1&id=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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