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

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

 




競賽宗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稱主辦單位)擁有數量豐富並獨具特色之收藏,歷年舉辦多項主題式展覽,102 年將舉辦「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特展,並配合展覽,鼓勵創意人才投入古文物、新創意的開發之列。以乾隆皇帝(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 1711 - 1799)之典藏為開放素材進行加值應用,藉由開啟乾隆皇帝的萬寶箱,去探索跨越時代珍藏寶物的精髓,並透過新媒體技術的時空之眼,將珍貴的藏品加以多元的技術應用,來重新呈現、詮釋故宮之美。

作品類型
以「時空之眼 - Open 乾隆皇帝的百寶箱」為主題,運用本年度乾隆皇帝藝術品味特展中之 100 件展件為發想創作素材,進行新媒體互動藝術、APP 應用、動畫、微電影四類創意作品。

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台灣地區之自然人或依中華民國法律成立之法人、團體,皆可參賽。
•毎項作品僅限報名新媒體互動藝術、APP 應用、動畫、微電影四類之其中一類及該類之社會組或學生組之其中一組。
•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須指定一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項競賽相關之權利義務。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代表為送達代收者。
•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書,未檢附本項文件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參賽程序
•報名徵件:即日起至 7 月 29 日下午 5 點,報名件數不限,需於期限內寄 / 送達。
•初選:8 月(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四類共八組,預計選出 35 名以上個人或團隊入選並公告。
•決選:8 月(將公告於活動網站),決選簡報及公告決選結果,得獎作品將配合故宮「乾隆皇帝的藝術品味」展覽展示作品。
•頒奬典禮及成果展示:預計 10 月展出。頒獎典禮(預計配合故宮博物院年度記者會共同辦理)

競賽流程
【素材圖像申請階段】
參賽者先至競賽活動網站登入為會員,瀏覽選擇欲創作之素材列印清單後,連同簽名蓋章之圖像保密切結書寄至執行小組,申請較高解析度之素材圖像 (毎張 3MB) 以利創作品質,將由主辦單位審核後即寄素材圖像光碟予參賽者,參賽者須妥善保存素材圖像光碟並於競賽報名徵件截止日前寄回或親送執行小組。
【初選階段】
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須上網填妥報名表,並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參賽同意書、作品資料表、作品 DVD。報名及收件至 7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5 點截止,收件地址為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216 號 9 樓、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創意產業中心「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執行小組。請參賽者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競賽名稱、類別及組別。本活動免報名費,須自行負擔掛號郵寄相關費用。
1.初選結果將於 8 月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以 E-mail 或電話方式通知初選入圍者,告知決選時間以及決選簡報時須提供之資料。
2.決選簡報須含:作品名稱、設計者、設計概念說明、作品概念取材文物來源介紹、作品運用新媒體技術之特色功能、原創性說明等。
3.將選出 35 件以上入圍作品進入決選階段。
•報名表:含參賽者資料、聯絡方式、作品概念說明等,線上報名填妥後,列印,簽章。
•參賽同意書:須填妥後簽名、蓋章
•作品資料表:
1.封面註明:競賽及作品名稱、參賽組別、報名編號
2.內文採 A4 格式(直式橫書),字級 12,單行間距,頁碼標示於右下角。
3.內容必須包含:
(1)作品名稱
(2)作品介紹(含創作構想、主題或故事等)
(3)取材文物來源介紹
(4)作品運用數位技術之特色功能
(5)其他(針對其他說明事項補充)
(6)附件(含情境架構或設計圖等至少 5 張)
•作品 DVD:四類競賽作品皆須拍成 2 項影片(完整版及 3 分鐘內 DEMO 版),並提供 DVD 十片(DVD 上請註明:競賽及作品名稱、參賽類別及組別、報名編號、參賽者 / 參賽團體名稱),作品規格如下:
••新媒體互動藝術:作品須含實體裝置並運用互動技術(例如:感測、觸控等技術)。
••APP 應用:開發環境為 iOS、Android 或 Windows 8 APP,作品完成須上架並提供下載網址,並可在智慧型手持裝置完整執行。
••動畫:影片長度不限,媒材不限(2D、3D 動畫、flash、stop motion...),惟須含 80% 以上的動畫內容。
••微電影:影片長度限 15 分鐘以內,以複合媒材創作呈現完整故事且動畫所佔全片比例不超過 20%。
•素材圖像光碟:主辦單位提供之素材圖像光碟 1 份
【決選階段】
1.決選入圍者或團體須配合執行單位通知之日期,將作品高解析度照片、作品決選簡報郵寄、親送或 E-mail 方式予「2013 國立故宮博物院第一屆新媒體創意競賽」 執行小組,並於信封或 E-mail 上註明報名競賽名稱、類別及組別。
2.決選入圍者須於決選評審當日親抵會場,本人或團體代表人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供執行單位核對,無誤發還。後將可進行口頭簡報,由評審團隊現場評分。
3.決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獲奬人。

評選方式
1.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評審。
2.由主辦單位邀集藝術史學、數位設計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召開初、決選會議,選定入圍及獲獎作品。
3.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同時致電或 E-mail 通知獲獎者,於頒獎典禮頒發獎狀與獎品。

評選標準
•文化藝術性 30%:國寶文物文化及藝術意涵詮釋適切性
•創意性   25%:整體創意構想及加值應用
•技術性   25%:製作技術之整合及媒材之應用
•市場性   20%:市場潛力

獎項內容
競賽總獎金 178 萬,特設不分類之社會組及學生組首獎各 1 名,各類組獎項分列如下:
◎不分類 - 社會組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25 萬元及獎狀 1 紙
◎不分類 - 學生組首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及獎狀 1 紙
◎新媒體互動藝術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9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新媒體互動藝術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9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APP 應用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APP 應用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動畫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動畫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微電影創作 - 社會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12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7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微電影創作 - 學生組
•金獎:1 名,獎金新台幣 8 萬元及獎狀 1 紙
•銀獎:1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及獎狀 1 紙
•優選:2 名,獎狀 1 紙、故宮精美禮品一份

智慧財產權
1.為鼓勵運用主辦單位典藏素材開發商品,參賽者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參賽者與主辦單位所共有,惟雙方除以其應有部分讓與他人或為他人設定質權須取得他方同意外,得各自自行或授權他人使用獲獎作品,無須再取得他方同意,利用所得並不再進行利益分配。
2.參賽作品無論是否獲獎,其物權仍歸屬參賽者,不因參賽而受影響。
3.參賽者除本次參賽得無償利用主辦單位典藏素材之外,其餘利用應依主辦單位相關授權規定辦理。主辦單位如有邀請其他典藏單位提供典藏素材者,亦同。得獎作品涉及營利使用時,得獎創作者須依主辦單位或其他典藏單位相關授權規定辦理。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者應仔細研讀並充分遵守本項比賽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
3.主辦單位如有邀請其他典藏單位提供典藏素材者,參賽作品仍以主辦單位典藏素材為設計核心。
4.參賽作品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仿冒、涉及當代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資格,其已獲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參賽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費用。
6.參賽文件與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均不退件。若繳交參賽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7.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得運用參賽作品之說明文字與照片,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用途。
8.為維競賽公平性及所有參賽者權利,參賽者不得於參與決選且於公告得獎後放棄獎項。
9.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 10% 所得稅。
10.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creative.org.tw/creative/www/index.php

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

「Blue」go away 海報創作比賽

 




活動名稱:
Follow this way,「Blue」go away 海報創作比賽

活動宗旨:
透過海報徵選活動,募集各式各樣創意擺脫負向情緒的紓壓妙方,也藉此提醒民眾生活中難免有低潮、挫折或壓力,在歷經這樣的過程時,學會與壓力共處及建立有效的紓壓方式。

主辦單位:
董氏基金會

徵選主題:
Follow this way,「Blue」go away
每個人生活中難免會碰到不如意的事情,當一直無法解決,情緒就會受到影響。如果能適時排解,例如去跑步、出外郊遊、跳舞、跟朋友聊天等,就能擺脫負面情緒。你呢?通常都怎麼做?來和大家分享你獨特的紓壓妙方吧!

徵選時間:
102 年 4 月 16 日至 6 月 16 日 (逾期不受理)

參加對象:
限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及成人。

參賽組別:
1.高中職組
2.大專成人組

作品規格:
1.手繪:平面,菊四開 (42.1 * 59.4cm),彩色
2.電腦繪圖:菊四開 (42.1 * 59.4cm) 之電腦繪圖檔(不限程式),海報圖檔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樣式。

比賽辦法:
1.事先報名制,可至線上報名系統 (http://xor.tw/4zkly) 報名或填妥報名表後以郵寄或傳真方式至基金會。
2.作品繳件明細:
‧手繪稿:將作品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上,報名表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上。(裱板大小寬 50cm * 長 65cm)
‧電腦稿:將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並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報名表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上 (裱板大小寬 30cm * 長 42cm),並將檔案燒錄成光碟一片)。
※光碟檔案須包含
1.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以上及 CMYK 四色印刷樣式)
2.海報 JPEG 檔或 JPG 檔 (解析度為 96dpi 以上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3.於光碟上需註明參賽者資料 (姓名、聯絡電話)

作品繳交方式:
須包含
1.海報作品 (電腦稿也需輸出)
2.作品燒錄之光碟 (電腦稿)
以上文件於活動截止前,可親自送至基金會或以郵件方式寄出,以郵戳為憑。
地址:台北市 (105) 松山區復興北路 57 號 12 樓之 3 董氏基金會 心理衛生組
※需註明-Follow this way,「Blue」go away 海報募集比賽

評選方式:
◎初審:
由專業領域人士 (美術教師、圖文創作者等) 篩選出各組各 50 篇作品
◎複審:
由醫師、心理師、教師、美術老師、廣告界人士等專家組成,依據作品的以下條件,從通過初審作品各篩選出 20 篇進入決選
‧主題切合性   15%
‧創意性     30%
‧技巧與色彩應用 15%
‧圖像內容    20%
‧傳達之意念   20%
◎決選:
由醫師、心理師、教師、美術老師、廣告界人士等專家組成,從通過複審作品中選出各組 1 名優勝,2 名優等,5 名佳作

作品獎項:
高中職組、大專成人組分開評選,每個組別獎項如下:
優勝:錄取 1 名,獲頒獎狀乙只、獎金 50000 元。
優等:錄取 2 名,獲頒獎狀乙只、獎金 10000 元。
佳作:錄取 5 名,獲頒獎狀乙只、獎金 3000 元。
入圍者:進入決選扣除得獎者(優勝、優等及佳作), 共計 12 名,贈送精美紀念品一份。

聯絡資訊:
02-2776-6133 分機 206 林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tmh.org/News/NewsDetails.aspx?type=1&NewId=199&curpage=1&class=&bdate=&edate=&Mtype=1

「臺中爵士音樂節」創意 T 恤限時徵件

 


設計主題:
2013 臺中爵士音樂節

參賽資格:
喜歡爵士音樂節慶活動並具繪圖能力者均歡迎參加,每人最多限投 3 張。

參賽方式:
(一)收件截止日期(憑郵戳):
即日起至 2013 年 8 月 16 日 (五) 止。
(二)投稿說明:
1.請至活動網頁下載「主辦單位 LOGO」與「T 恤設計樣版」,並將您的設計圖直接繪製於 T 恤上,T 恤限定為白、黑色,設計圖像完稿限 ai 檔案格式,並標註 CMYK 印刷用。
2.設計方向:
以「臺中爵士音樂節」為發想,設計活動意象及 logo,並繪製於 T 恤上
3.活動資訊:
(1)活動名稱:臺中爵士音樂節
(2)活動時間:每年 10 月份第三週周六至第四週周日,連續 9 天
(3)活動地點:臺中市市民廣場、草悟道
(4)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5)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4.檔案格式:
(1)限 ai 向量檔,文字轉外框,五色以內,請不要使用漸層色,檔名格式為姓名 - 作品名稱 (如徐小美 - 爵士音樂經典爵起)。
(2)請另外輸出 A4 大小 300dpi 的 JPG 圖片 (圖中需含作品名稱、創作理念),正面一張、背面一張,檔名格式為姓名 - 作品名稱 - 正背面 (如徐小美 - 爵士音樂經典爵起 - 正面)。
5.報名資料:
(1)活動報名表乙份
(2)著作權讓與授權書
(3)原始創作切結書
(4)光碟電子檔 (內含作品 ai 檔案、作品 JPG 檔案、報名表格)
6.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 103 巷 54 號」《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信封上請註明「報名 2013 創意 T 恤設計比賽」字樣)。

活動時程:
作品徵件:即日起至 2013 / 08 / 16 止
評審初選:2013 / 08 / 19 - 2013 / 08 / 21
評審複選:2013 / 09 / 04
網路 FACEBOOK 票選:2013 / 08 / 19 - 2013 / 09 / 06
公佈結果:2013 / 09 / 11

評分辦法: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分標準:
‧爵士主題意象呈現 40%
‧設計創意性    40%
‧構圖完整性    20%

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獎金一萬元整,獎狀乙只
(二)第二名獎金八千元整,獎狀乙只
(三)第三名獎金五千元整,獎狀乙只
(四)佳作獎金二千元整,獎狀乙只,活動紀念 T-Shirt 乙件,共計兩名
(五)網路人氣獎,獎狀乙只,活動紀念 T-Shirt 乙件,共計五名
※得獎作品皆在活動期間於草悟道公開展示

參賽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審查權,內容不符合本比賽之相關規定,報名文件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不正確等,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
(二)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三)參賽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需具備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發表、出版、展出及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若投稿作品有侵權情形,則取消得獎資格,並需立即退還得獎獎勵。
(四)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五)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
(六)所有參賽者應提供作品之原始設計 (光碟電子檔),並填寫著作權讓與授權書及原始創作切結書。參加徵件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作品使用權,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並同意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恕不另行支付得獎者任何費用。
(七)對於入選作品,主辦單位為達成列印品質及效果得擁有事後必要之修改權。
(八)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異動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力,修訂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將於網頁公告,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 103 巷 54 號
電話:(02)2711-2320 #116 曹小姐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PerformingContent.aspx?menuID=124&id=6714

2013 高雄電影節國際短片競賽

 




【參賽資格】
凡於 2012 年 1 月 1 日之後完成之影像創作皆可參加

【影片類型】
所有競賽主題皆不限類型

【影片長度】
皆以 25 分鐘內為限(含片尾字幕)

【獎勵方式】
高雄獎:乙名,獎金 12,000 美金
奇幻 - 火球獎:乙名,獎金 10,000 美金
綠色 - S.O.S.獎:乙名,獎金 10,000 美金
台灣獎:乙名,獎金 8,000 美金
學生獎:乙名,獎金 8,000 美金
優選:數名,獎金 1,000 美金

【報名費用】
免費

【報名方式】
請至官網 www.kff.tw 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電子郵寄至 kffshort@kff.tw,請註明標題【2013 高雄電影節短片競賽 -(影片片名)】,並將下列文件郵寄至: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 99 號 <高雄電影節短片競賽組>
1.參賽者填寫與親筆簽名之紙本報名表及作品版權聲明書 1 份。
2.參賽影片 DVD 光碟 6 片(NTSC 系統之 DVD 規格,不接受 avi、mpeg 等 DVD 播放機無法支援之影片格式),並於所有報名光碟上填寫報名者姓名、參賽作品名稱及作品長度(影片恕不退還)。
3.資料光碟 1 片,內附以下資訊:
(1) 電子檔影片簡介(中文 300 字以內,英文 200 字以內)。
(2) 電子檔導演簡介(中文 200 字以內,英文 100 字以內)。
(3) 電子檔劇照 5 張及導演個人照1張,解析度 300dpi 以上。
(4) 電子檔中英文對白。

【評審方式】
分二階段評審,初審邀請專業學界及業界人士組成評審團,於 9 月下旬公佈入圍名單;決審邀請具豐富經驗的專業電影導演、國際評審、影評人及學者組成評審團,於頒獎典禮當天公佈得獎作品。

【注意事項及版權事項】
1.主辦單位得無條件使用影片及劇照作為行銷(含宣導報導等)及展示之用。
2.台灣入圍作品須配合高雄電影節映演場次安排,導演或拍攝團隊請配合出席相關座談會。
3.參賽作品如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須退回獎狀、獎座與獎金。
4.參加比賽所需音樂選曲,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其授權範圍與參賽作品相同,包括但不限於參與本次競賽及日後主辦單位得無償與影片同時作為行銷(含宣導報導等)及展示用等。另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5.同部作品不得重複參賽 2 年。
6.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7.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 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
8.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9.凡入圍作品得由高雄電影節主辦單位薦送參加其他國際短片影展,以達推廣之效,並同意授權於【東京國際短片節 Short Shorts Film Festival & Asia】等影展播映。
10.得獎影片同意無償授權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電影館,及因法律規定承受本館業務之法人及其授權之第三人永久典藏,並基於推廣前提合輯出版販售及公開放映之用。
11.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公佈之。

活動網站:http://www.kff.tw/2012/home02.aspx?ID=$5001&IDK=2&EXEC=L

2013「Fun 玩 PLAYBOY」包包設計大賽

 


壹、競賽主旨
流行時尚是什麼?甚麼樣的潮流精神,讓你甘願從高舉反戰口號、嬉皮們瘋狂的六零年代;令人懷念無限、風情萬種的八零年代;一路尾隨至千禧年後的街頭,每個人都擅於展現才華與追求自我生活品味的玩樂年代?
PLAYBOY 成立於 1953 年,堪稱家喻戶曉、風靡全球的流行品牌。今年,台灣官方舉行 2013 年第一屆 PLAYBOY 包包設計大賽,讓所有設計新秀盡情翻玩 PLAYBOY 品牌「玩樂主義」的精神!並發掘成為獨特的商品,呈現於時尚潮流市場。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PLAYBOY 峻驊皮件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獎金獵人比賽資訊網

參、評審
由主辦單位擔任內部評審

肆、競賽主題
依 PLAYBOY 品牌精神進行包款設計,款式、性別不拘。作品需符合主題概念及創新元素,並表達創作想法及理念。

伍、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學生、社會工作者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者,每組以三人為限。
二、此競賽主辦、執行單位所屬人員不得參加。
三、每位參賽者投稿次數不限。

陸、獎項
(一) 金獎:一名
(1)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2)官方獎狀乙只
(二) 銀獎:一名
(1)獎金新台幣兩萬元整
(2)官方獎狀乙只
(三) 銅獎:一名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官方獎狀乙只
(四) 優選獎:三名
(1)PLAYBOY 包包乙個 (隨機贈送)
(2)官方獎狀乙只
(五) 投票獎: 十名
凡參與投票者皆可參與 7-11 兩百元禮券抽獎與 PLAYBOY 500 元商品券。
※備註:金、銀獎金均須扣繳 10% 所得稅

柒、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
於報名期限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至競賽網站報名區,完成參賽資料填寫,連同作品圖稿、智慧財產聲明書壓縮成一檔案,一併上傳。 送出報名後收到 email 回函,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備註: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未收到表示作品未上傳成功,請參賽者務必留意,以免影響參賽權利)。

捌、競賽時程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晚間 12:00 截止
作品投票: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
得獎名次公佈:7 月 19 日

玖、作品及文件繳交
(一) 作品圖稿:
一張彩色設計圖稿,表現一件包款設計,包括:
A. 正面圖、45º 角立體示意圖
B. 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材質部分也可自行決定做標示)。
C. 圖檔規格:寬 800 ×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72dpi、jpeg 檔、RGB 之格式,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MB。
D. 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E. 至少出現一處 PLAYBOY 兔頭標誌可做造型、整體大小 (依比列大小縮放)、顏色等變化,唯標誌本身 (頭、耳朵跟領結比例) 不可更改或變形。
(二) 作品中包含的圖案、標誌圖檔:一張彩色圖檔,包括有呈現在作品上的圖騰、圖案或標誌,圖檔規格: jpeg 檔、RGB 之格式,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MB。
(三)智慧財產權聲明書:由參賽者親自填寫及簽名,轉成電子檔繳交。
※註: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及傳送方式。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拾、評審標準
1、設計整體性   35%
2、市場性與可行性 35%
3、品牌精神表達  20%
4、網路人氣    10%

拾壹、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恕不退件。

拾貳、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1.獲獎名單公佈後,主辦單位向獲獎者發出獲獎通知,若獲獎通知發出後,兩周內無人確認與領取,則視同自動放棄。
2.所有獎項將由活動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資料無誤後,安排領取及寄送。所有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3.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補發之責任。
4.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7條、第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 , 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整 (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並簽具領據一份,獲贈現金得獎者,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得獎價值在新台 幣1,000 元 (含) 以上時,本活動將由執行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5.獎金、獎品將依入圍時參賽者提供之分配方式切結聲明發放。

拾参、注意事項
一、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樣品...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 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五、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
六、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拾肆、聯絡方式
聯絡人:徐士雯 小姐
電話:02-7730-7613
E–mail:olivia@bhuntr.com

活動網站:http://event.bhuntr.com/playboy/index.php

2013 法藍瓷陶瓷設計大賽

 




大賽主題
瞬 / Moment
每段美好時光都來自瞬間的感動;每個創新靈感,都始於瞬間的啟發。人生是一段充滿冒險驚奇與酸甜苦辣的奇幻旅程,在人與人、人與物、人與自然互動中,交織出多姿的雋永時分。
古人云:「瞬間即永恆」,展開時間的長軸,繽紛絢麗瞬眼過,唯有凝結瞬間,才能化為永恆的美好。期待設計師專注身邊的美好事物,凝結成為創意,發想產出設計,實踐成為作品,與世界分享。
FRANZ AWARD 就是一場全球盛宴,期待設計好手從在地出發走向國際,從思想交流到人際互動進而產生新文化交流,從中吸納陶瓷文化底蘊,捕捉突破界線瞬間,創作匯聚當代潮流思維的精采設計,一同點亮未來。

參賽資格
‧參賽資格不限
‧可以個人或團隊名義組隊,惟團隊成員不得超過 2 人
‧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活動網站「報名大賽」進入報名程序。
註:參賽者不得與法藍瓷股份有限公司、法藍瓷陶瓷設計大賽的所屬員工、2013 年大賽評審,或前述人員的家屬組隊參賽。

競賽時程
分為「初賽」及「決賽」兩階段
‧線上報名開始:2013 年 4 月 30 日(二)
‧報名及繳件截:2013 年 7 月 8 日(一)17:00(GMT+08:00)
‧初賽:2013 年 7 月中
‧決選名單公佈:2013 年 7 月中
‧決賽暨頒獎典禮:2013 年 11 月中

參賽組別
分為「陶瓷設計組」與「概念設計組」。
◎陶瓷設計組
‧找什麼樣的作品?
切合大賽主題,具有創意,符合市場需求、產業性的作品。
‧設計成品要求
以「瓷」為材料,可以「複合媒材」呈現,「瓷」於作品中所佔比例不限。
◎概念設計組
‧找什麼樣的作品?
具大膽創新、前瞻性、永續性及影響力的作品;預見陶瓷未來的可能性。足以影響陶瓷產業,並對生活產生改變的設計。
‧設計成品要求
可使用陶瓷或模型製作,鼓勵複合媒材使用。
※參賽者可同時參加兩個組別,且各組繳交作品數量不限,惟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加他組競賽。
※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的作品。

作品繳交
使用大賽官方語言繳件,中文及英文
◎陶瓷設計組 - 初選
‧概念說明:清楚描述設計概念與作品特點,中文 150 字以內、英文 50 字詞以內
‧3 張作品圖:3 張不同角度作品圖;不得有任何文字及 logo;作品圖檔需去背;橫幅呈現,尺寸 1500 * 1060 px,解析度 72dpi,1MB 以內 / 張,.jpg
‧設計簡報:呈現作品概念、尺寸、材質、包裝設計等,說明作品使用方式或用途;以 3 頁 A4 呈現,解析度為 72dpi;2MB 以內,.pdf
◎概念設計組 - 初選
‧概念說明:清楚描述設計概念與作品特點,中文 150 字以內、英文 50 字詞以內
‧3 張作品圖:3 張不同角度作品圖;不得有任何文字及 logo;作品圖檔需去背;橫幅呈現,尺寸 1500 * 1060 px,解析度 72dpi,1MB 以內 / 張,.jpg
‧設計簡報:呈現作品概念、尺寸、材質等,說明作品使用方式或用途;以 3 頁 A4 呈現,解析度為 72dpi;2MB 以內,.pdf
‧影片:演示作品概念與設計的連結,說明使用方式及特點;2 分鐘以內,10MB 內,上傳至 Youtube
◎陶瓷設計組 - 決選
‧設計成品:依照初賽圖稿繳交相應成品;包含產品包裝;一件或系列作品,需包含陶瓷,但比例不限
‧行銷計畫:說明設計理念、行銷目標與策略、消費者分析及效益評估;頁數不限,可於 10 分鐘內提報完畢為限;10MB .ppt 或 .pptx
‧行銷紙本:作為作品宣傳、推廣之用;5份,形式不限
*將補助決選隊伍成品製作費,最高新台幣三萬元,所有費用實報實銷
◎概念設計組 - 決選
‧設計原型:依照初賽圖稿繳交相應成品,以陶瓷或模型呈現
‧提報說明:現場將有電腦及投影設備,提報方式及使用素材可自由發揮;表現方式不拘,於 2013 / 11 / 1 前告知主辦單位呈現方式
*將補助決選隊伍成品製作費,最高新台幣兩萬元,所有費用實報實銷

評選標準
‧評審將根據評選標準選出符合資格之作品
‧「陶瓷設計組」與「概念設計組」將分別獨立評選
‧評審名單將於確認後公佈於官方網站
‧初賽評選時,評審除選出晉級決賽之隊伍,將額外選出 20 支優秀隊伍(每組 10 名),角逐 WOW Prize,優勝者可獲得新台幣兩萬元整之法藍瓷市價等值商品(各 1 名)。此獎項將由法藍瓷設計團隊與一般民眾評分。
◎陶瓷設計組
‧初選:
- 設計理念 (30%):創新;創意;切合主題;考量消費者需求
- 設計表現 (30%):美感;媒材選擇;包裝設計
- 產業性  (30%):可大量生產與行銷;運輸性;環保
- 設計簡報呈現 (10%):圖面表達;易讀性;排版技巧
‧決選:
- 產品設計 (50%):設計理念;設計表現;產業性;切合主題
- 行銷計畫 (40%):邏輯性;可行性;創意;效益
- 簡報技巧 (10%):提案時的表達能力與臨場表現
‧晉級決選隊伍數:
- 6 隊,並額外選出 10 支優秀隊伍參加 WOW Prize 獎項角逐
◎概念設計組
‧初選:
具大膽創新、前瞻性、永續性及影響力;預見陶瓷未來的可能性足以影響陶瓷產業,並對生活產生改變的設計
‧決選:
具大膽創新、前瞻性、永續性及影響力;預見陶瓷未來的可能性足以影響陶瓷產業,並對生活產生改變的設計
‧晉級決選隊伍數:
- 5 隊,並額外選出 10 支優秀隊伍參加 WOW Prize 獎項角逐

大賽獎勵
◎陶瓷設計組
金獎一名:新台幣五十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銀獎一名:新台幣二十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銅獎一名:新台幣十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優選三名:新台幣兩萬元整,獎狀一張,法藍瓷精美禮品一份
WOW Prize 一名:新台幣兩萬元整之法藍瓷市價等值商品
◎概念設計組
金獎一名:新台幣十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銀獎一名:新台幣五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銅獎一名:新台幣三萬元整,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優選兩名:新台幣兩萬元整,獎狀一張,法藍瓷精美禮品一份
WOW Prize 一名:新台幣兩萬元整之法藍瓷市價等值商品
註 1:以上獎勵金額皆為稅前金額。
註 2:根據評審決議,若作品未達水準,金獎得從缺。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需為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作品運送
‧參賽作品由參賽者自行攜帶至決賽會場,並於決選後,由決選隊伍自行包裝帶回。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入圍決選之隊伍需自行支付前往決選地之交通費用及相關簽證費用。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參賽者所獲得的獎金,必須依法繳納稅金。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法藍瓷股份有限公司保有決賽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活動網站:http://www.franzaward.com/tw/index.php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緣起:
面對癌症,病友除了必須承受疾病所帶來的不適與未來的不確定外,治療副作用所帶來的掉髮、噁心、嘔吐、皮膚龜裂等問題,常讓病友恐懼、害怕、無法適應而萌生放棄治療的意念,特別是外觀上的改變,對女性病友而言,影響更大。為了陪伴癌友順利走過治療,在抗癌路上不孤單,癌症希望基金會與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今年首度舉辦「2013 GO care for HOPE」癌友頭巾設計比賽,並也邀請到了臺灣喜佳一同響應,期望號召台灣各界設計好手,一同發揮巧思、創造兼具美觀與實用的頭巾,讓每一位正在治療的病友,都能美麗與自信地面對癌症的挑戰,更有機會邁向康復!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癌症希望基金會、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
合辦單位:臺灣喜佳

參賽資格:
1、年齡、性別、男女不拘,歡迎社會大眾及對服裝設計有興趣的學生報名參加。
2、投稿之作品以一件為限。

徵件內容:
1、請以「GO care for HOPE」為精神,自行設定主題,設計兼具美觀、實用及未來容易車製之頭巾。
2、因應病友在治療期間的需求,頭巾的材質需舒適、透氣,款式則以易於病友穿戴為主。
3、參賽者之投稿作品,請提供設計圖稿及實體頭巾作品。
※若欲了解進一步癌友的頭巾需求,歡迎撥打活動專線 02-8768-2603 詢問

比賽時程:
活動開跑:4 / 25
線上報名:5 / 03 ~ 7 / 08
頭巾繳件:5 /03 ~ 7 / 08 17 : 00 止
入圍網路票選名單公布:7 / 15
網路人氣票選期間:7 / 15 ~ 7 / 24
得獎結果公布:8 / 23

獎項: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一只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一只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4)網路人氣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一只

報名方式:
參賽者需於 7 / 8 (一) 17:00 前完成下列步驟,方算完成報名。
1. 至活動網站 (1) 填寫線上報名表、作品理念說明 (2) 上傳設計圖稿、其他說明素材。
2. 掛號郵寄繳交「頭巾實體作品」及「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簡章附件一,需印出簽名)。寄至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41 號 11 樓「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 收」(郵戳為憑)。

繳件須知:
1.線上設計圖稿繳交:
(1)設計圖稿圖檔需包含以下內容:
a.頭巾平面設計圖稿 (參賽者需於圖稿上清楚註明頭巾作品名稱及功能、材質、尺寸、穿戴方式等設計規劃)
b.任意角度立體彩圖 (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此為評審加分項目 (非必繳))
(2) 設計圖稿上傳格式:
a.不限設計圖稿製作方式 (手繪、3D、電腦繪圖皆可,手繪稿需轉存成電子檔)
b.檔案規格:A3 大小 (42.0 x 29.7cm),解析度 300dpi,RGB 色彩,5,000k 以下的 jpg 檔 (不接受其他格式投稿)
2.網路人氣投票加分項目素材繳交:
(1)除設計圖稿外,收件期間開放參賽者可於活動官網繳交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
(2)影片檔案若過大可燒成光碟寄至「2013 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徵件小組收」。
(3)繳件加分項目 (非必繳)。如入圍參加人氣票選比賽,有助吸引更多認同作品的網友投票支持!
※繳件加分項目說明 (非必繳)
1.設計圖稿 - 任意角度立體彩圖:模擬頭巾實際穿戴於人體上的呈現,立體彩圖將列為評審加分項目
2.網路人氣投票 - 作品理念說明素材:其他說明作品理念素材如照片、文字或影片 (3 ~ 5mins) 用以闡述創作的想法與故事,作為吸引網友投票的加分項目

評選標準:
本活動分為頭巾設計比賽及網路人氣投票兩部分。評選說明如下:
1.頭巾設計比賽:
比賽將由主辦單位召集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癌友等擔任評審,依據 (1)設計理念 (2)癌友實用性 (3)製作容易度 (4)成本可行性 (5)設計美感,共同評選出前三名優秀作品。
2.網路票選:
由評審評選出之 10 組入圍作品進行網路票選,最後由網友票選出網路人氣獎一名。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上述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
2.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3.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4. 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6. 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7. 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8. 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9. 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合)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0.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或減之。
11.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2.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得有解釋修改之權利。

活動洽詢:
1. 詳細活動訊息可以至下列網站查詢:
「癌症希望基金會」官網,網址:www.ecancer.org.tw
「GO care 癌症護理專家」衛教網站 - 最新消息:http://www.gocare.com.tw/news/detail/27
2.活動聯絡人:2013GO care for HOPE 癌友頭巾設計比賽 活動小組 謝小姐
3.活動專線:(02) 8768-8603
4.活動信箱:eileen@medicompr.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cancer.org.tw/ActivitiesDetail.aspx?IDNo=466

2013 中區資訊展 - 主題海報徵選大賽

 


競賽名稱:
2013 中區資訊展 - 主題海報徵選大賽

主辦單位:
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贊助單位:
新禾科技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學承電腦有限公司

競賽目的:
為激發全國有志設計創作者,將數位科技生活結合創意、美學、設計,發揮生活創意美學,創造出具獨特性的中區資訊展展覽主題海報,提供參展民眾有不同的創意視覺觀感及培養多樣化的數位生活設計美感涵養,並促成中區資訊展的整體行銷,活絡中區資訊展之展覽特色,並同時給予設計創作愛好者一個天馬行空的發揮空間,特舉辦 2013 中區資訊展主體海報徵選競賽。

徵選主題及規定:
1.徵選主題: 
Fun 新科技 - 過去科技競賽的時代中,不斷推陳出新的科技產品,總給人一種冰冷的感覺;但在現今科技創新的時代裡,新科技是產業必然的趨勢,但更加重視使用者的感受,新科技帶給人們的不再只是科技產品,它帶來更多有趣及貼近人性的特點,使科技產品不再只是單純使用,而是成為一種能享受趣味分享快樂的 FUN 新科技。
2.徵選規定:
(1)主題海報設計理念之發想,應以 Fun 新科技為主題,融合各式科技生活之素材 (如:各式電子 3C 產品或各式科技象徵符號等),並創新運用各式文藝型態及融合不同色彩、風格、造型或獨特形象等,發揮將藝術、美感設計於作品之中。
(2)主題海報必須包含一個主體視覺融入其中,該主視覺將被運用在 2013 中區資訊展活動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網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以上各式文宣品及製作物,將由公會運用,設計者於圖樣設計時,需考慮不同比例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文宣,能夠明顯識別。
(3)主題海報設計必須包含展覽主題、名稱、地點及時間 (文字不限字型、大小與擺放位置):
A.展覽主題:Fun 新科技
B.展覽名稱:2013 中區資訊展
C.展覽地點: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
D.展覽時間:2013 / 08 / 09 - 2013 / 08 / 13

參賽對象資格及辦法:
凡對於數位繪圖創作或商品相關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歡迎全國各高中職、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商業設計自由創作者一同參與。

報名方式及參賽時程:
1.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 (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1/),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報名表及作品授權書連同參賽作品及創作說明黏貼於黑色表板上 (相關黏貼方式請參閱活動簡章附件一)。
2.參賽時程:
即日起至 102 年 06 月 03 日止以限時掛號郵寄參賽資料報名 (以郵戳為憑),逾時均不予受理報名。應備文件不全者,主辦單位將以E-mail通知補件,並限於 101 年 06 月 05 日 (含) 以前完成,限期內未補齊相關資料者,不予評審。
‧作品收件:即日起至 2013 / 06 / 03 止,請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送,並以郵戳為憑
‧作品補件:2013 / 06 / 04 ~ 2013 / 06 / 05,以郵戳為憑
‧作品評審:2013 / 06 / 07 ~ 2013 / 06 / 11,由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評審結果公布:2013 / 06 / 17,公布於公會網站
‧人氣獎評選:2013 / 06 / 17 ~ 2013 / 08 / 16,於台中電腦資訊展覽網進行票選
‧頒獎典禮:2013 / 08 / 09 上午10時,台中市烏日區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舞台區
‧人氣獎公布:2013 / 08 / 19,公布於公會網站及 facebook 粉絲團首頁

繳交資料明細與規定:
1.繳交資料包含:黑色裱板、參賽作品光碟、報名表以及作品授權書等共四項。
(1)黑色裱板(大小為長 48cm X 寬 28cm):
A.裱板正面:將主題海報列印成彩色A4尺寸紙張黏貼於裱板正面上方,並於主題海報下方黏貼 100 字以內的創作理念及作品說明。(黏貼方式請參見活動簡章附件一)
B.裱板背面:請將報名表(由報名網站下載列印)、作品授權書(請參見活動簡章附件二)輸出後簽名,並妥善浮貼於裱板背面。
C.黑色裱板正面不可出現參賽者姓名、就讀學校或服務機關等相關文字。
(2)參賽作品光碟:
A.主題海報設計圖檔:使用 CorelDraw、Illustrator、Photoshop 等繪圖軟體製作之直式海報電腦繪圖圖檔(請以菊全比例設計)。以上各項作品圖檔請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使用 CMYK 四色印刷模式;另請注意存檔時,須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B.主題海報 JPG 格式圖檔:參賽光碟內除原始設計圖檔外,需將設計圖檔另外轉存為 JPG 格式之圖檔。
C.作品光碟請妥善包裝並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
2.參賽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是評審成績,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予受理。
3.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拒之力導致參賽作品損壞,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參賽者先行備份保留底稿,主辦單位不予退還。
4.作品授權書及參考圖例等相關檔案請至台中電腦資訊展覽網下載。(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1/)

評審標準及方式:
1.評審委員:由產、官、學界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2.評分指標:
‧主題意象表達    30%
‧應用可行性     30%
‧整體視覺效果及美感 20%
‧創作理念      20%
3.評審方式:由評審團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選。
4.評選結果公布:評選結果將於 102 年 06 月 17 日於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網站公告得獎名單,並於 102 年中區資訊展舉行頒獎典禮。

獎勵辦法:
1.金獎: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25,000 元、TOSHIBA 14 吋筆電乙台、獎狀乙幀。
2.銀獎: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TOSHIBA3.5 吋 3TB 外接式硬碟乙台、獎狀乙幀。
3.銅獎: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TOSHIBA3.5 吋 2TB 外接式硬碟乙台、獎狀乙幀。
4.佳作:取 5 名、TOSHIBA 32GB 隨身碟乙台、獎狀乙幀。
5.人氣獎:取 1 名,TOSHIBA 16GB 隨身碟乙台、學承 Adobe PIIC 認證班一名、獎狀乙幀。
6.指導老師獎(金獎指導老師):取 1 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TOSHIBA 2.5 吋 A1 750 接外乙台硬碟、感謝狀乙幀。
附註:人氣獎將透過台中電腦資訊展覽網( 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1/ )對所有得獎作品進行投票,總得票數最多者為人氣獎得主。
附註:主辦單位將提供金獎得獎學生實習時數之機會,實習內容如:作品實作等。(實習時數依實際實習狀況給予,實習人員須配合主辦單位之實習規定,未能配合者將視為放棄實習資格)
附註:得獎獎狀將由主辦單位(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製發。
附註:學承 Adobe PIIC 認證班一名 (原價 $58,600,獲獎者須自付 2,000 元教材費用,獲獎者可就近到有開課之分校上課,需於頒獎後一個月內登記註冊,註冊之後半年內使用課程,但不得延期、重修、轉讓、更換課程,學承保有修改課程異動之權益)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參賽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參賽作品於寄送前,參賽者請務必妥善包裝,寄送過程中如因碰撞造成損壞而影響評審成績,主辦單位不負責修復,參賽者不得異議。
3.參賽作品必需符合比賽主題及相關設計規定,並需填寫真實姓名及相關資料,經報名後,所有參賽圖樣之版權將為主辦單位所有
4.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
5.主辦單位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不得參賽。當屆評審委員應迴避指導學生參賽作品之評審。
6.得獎人須簽署著作權授權聲明書(作品授權書),同意無條件讓渡入選或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7.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不得以筆名或假名投稿參賽,嚴禁剽竊、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如有剽竊他人情事、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8.得獎人須同意主辦單位將得獎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內容具修改權利。
9.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10.得獎者將接受獎品及獎狀,並公開表揚以茲鼓勵。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11.得獎作品需提供主辦單位相關作品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12.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所得稅。
13.本比賽辦法如遇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設計附註:
1.解析度請設定為 300dpi。
2.作品請附上原始設計圖檔及一份 JPG 圖檔 (若有連結敬請使用嵌入) 。
3.設計無顏色限制,漸層也可以印刷。
4.色差問題,建議請附上色碼標註 (以繳交該檔案為準) 。
5.如使用 Illustrator,版本統一以 CS3 為準。

聯絡方式:
1.收件地址:請以掛號郵寄至「40652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 95-8 號 9 樓」,並於信封上註明「2013 中區資訊展 - 設計大賽工作小組收」。
2.洽詢專線:(04)2242-1717 #243 蔡先生
3.E-mail:dungyu@tcca.org.tw

活動網站:http://tccashow.org.tw/contest01/

2013年5月12日 星期日

「2013 岡本大專盃」性安全 T-shirt 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主旨:
本次性安全宣導活動主要針對大學生強化安全性行為的觀念,以活潑競賽方式,讓學子瞭解並正向面對性安全的重要性。

比賽主題: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 讓愛更美好

參賽作品說明:
1.「以主題「讓愛更美好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為主軸,設計 T-shirt 圖案;設計需包含主題標語「讓愛更美好 Use a Condom Make Love Better」,方式不限(電腦繪圖、手繪、影像、攝影創作等)。
2.請在活動網頁下載 T-shirt 樣板,將參賽作品套用至樣板中規定位置內,圖案尺寸為 A4(21 X 27.9cm)以內,上傳檔案為 jpeg 檔(2mb 以內)。
3.得獎作品請提供解析度 300dpi 以上,存檔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之設計原始檔。

參加資格:
台灣大專院校在校生:
1.年齡 18 歲以上
2.得獎後需提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可明確證明學生身份之證件

活動時程:
比賽截稿日期:即日起至 2013 / 07 / 31(三)
網路投票日期:即日起至 2013 / 08 / 15(四)
得獎公布日期:2013 年 9 月底公布於活動網頁及台灣岡本官方網站

評審單位:
台灣岡本總代理

作品評審:
◎網路票選 30%
◎專業評審 70%
‧創意 40%:創新性、獨特性
‧設計 30%:美感配圖、色彩配置
‧主題 30%:主題契合、文案構想

獎項:
第一名:獎助學金 3 萬元(1 名)
第二名:獎助學金 2 萬元(1 名)
第三名:獎助學金 1 萬元(1 名)
佳 作:獎助學金 5 仟元(1 名)
人氣獎:岡本 003 極薄衛生套 10 入 X 4 組合裝(前 3 名)
投票獎:岡本 002 水感勁薄衛生套體驗包 1 入(100 名)

注意事項:
1.著作權
a.投稿文章內之人物相片須獲得當事人同意拍攝,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b.投稿文章必須為參選人之原創作品,不得有仿冒、抄襲、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善良風俗等行為。
c.如經查證有以上之情事,將取消參賽者資格,獲獎者並予追回獎品或獎金,任何侵權行為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所有衍生之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權審查,投稿作品如涉及人身攻擊、謾罵、違法及有違善良風俗或任何經主辦單位評估為不適宜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加資格,並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
3.參賽者同意將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於公眾宣傳時,得使用其作品於國內外進行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散布、改作、編輯之權利,不得再要求其他任何稿費或回饋。
4.本活動參賽規則已詳細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規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資格並依法處理。
5.如因電腦、網路、操作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活動時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不得因此異議。
6.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獎項價值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含) 者,需先扣繳 10% 之稅率;中獎獎項之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未達 20,000 元者,無需事先扣稅,但須依中獎人身分證資料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且需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提供個人國民身份證資料或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得獎資格。 (需於得獎公布 10 日內完成稅額繳交)。
7.本活動限臺灣地區(含台澎金馬地區)民眾參加,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
8.主辦單位擁有保留獎金及獎品、活動期間的修改權利,以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9.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網頁上公告,並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活動網站:http://event.okamoto.com.tw/index.html

2013 彰化紅龍果品牌行銷設計大賽

 




活動目的:
希望透過臺灣民眾創新設計能力以及對臺灣在地紅龍果的熱情,為彰化紅龍果打造一個充滿台灣農業創新精神、值得信賴、品質極佳、「享甜ㄟ」彰化紅龍果品牌形象。

參選資格:
對彰化紅龍果農產品推廣之品牌設計有興趣與熱情者均可參加。

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主辦單位: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執行單位:騏璣資訊科技

活動時程:
報名及徵稿開始:102 年 4 月 17 日
報名及徵稿結束:102 年 5 月 17 日
網路票選時間:102 年 5 月 23 日至 102 年 5 月 29 日
專家評選時間:102 年 5 月 23 日至 102 年 5 月 29 日
優勝名單公佈:102 年 5 月 31 日
舉行頒獎典禮:102 年 6 月中

活動辦法:
一、本次品牌形象設計,包括:
(1)品牌商標一式(logo)
(2)品牌名稱一款 (含中英文)
(3)品牌標語一款 (含中英文)
(4)文字敘述品牌設計理念:本次設計大賽,希望在商標、名稱、標語有一致性的故事扣連,因此請設計者必須提供設計理念(300 字內),做為彰化紅龍果品牌故事的參考依據。以便供網友及評審了解設計理念,作品說明文件以簡明扼要為原則。
二、設計圖檔案規格:
參賽作品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於存檔時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尺寸為 15cm 以上。電子檔案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格式存取,並另轉換成 JPEG 格式檔 (*.jpg),郵遞寄件者必須將所有檔案燒錄至 VCD 光碟 (Logo 原尺寸不得小於 15cm x 15 cm,圖檔規格:全彩 JPG,解析度為 300 dpi 以上)。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稿。完稿作品需加註標準色(CMYK 標色)以光碟方式存檔(必須附上原始檔),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標示或黏貼於光碟上。
三、作品送件規定:
(一)作品資料光碟 1 份,光碟上請寫明參賽者姓名, 光碟內容包含:
(1)品牌商標一式。
(2)『參賽作品資料表』需填寫以下資訊,
‧品牌名稱一款(中英文名稱各一款)。
‧品牌標語一款(中英文名稱各一款)。
‧品牌設計理念。(300 字) 。
‧參賽者未提供任何說明文字將予以扣分。
(二)紙本資料:
(1)『活動報名表暨同意書』
(2)『競賽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同意書』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4)『繳件信封』等各乙份。
※注意
請於 2013 / 4 / 17 - 2013 / 5 / 17,完成線上報名之程序,並繳交作品與相關文件,說明如下所示:
‧請以 A4 牛皮紙袋裝入光碟一份與相關文件,於光碟上標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光碟內容需含有品牌商標一式與參賽作品資料表,紙本文件:活動報名表暨同意書、個人資料同意書、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於信封貼上繳件信封樣式,郵件掛號寄至執行單位:500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 781 巷 27 號『2013 彰化紅龍果品牌行銷設計大賽』收 (截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繳件後提案內容不得修改,逾期不受理。
‧提案作品及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如需留存者請自行製作備份留存。

評審規則:
一、第一階段評選
由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評選參賽投稿案件,並挑出投稿總量的 1 / 3 件作品參與第二階段決選,並於活動官網公布前 1 / 3 晉級人氣票選的作品。
二、第二階段決選
(一) 人氣票選:
人氣票選佔決選總分的 30%,5 月 23 日至 5 月 29 日中午 12 時止,結合臉書並於活動官網進行人氣票選活動,以按讚人數計算。網路投票時每人每組僅能進行一次投票,以姓名及 E-mail 進行驗證。
(二) 專家決選:
考量市場可操作性與應用性,因此聘請相關專家學者總共 7 位,針對設計作品進行總體評分,專家決選佔第二階段決選總評分的 70%。參賽者姓名不予標示,以儘量求公正、公開。
三、評分重點:
‧美感 30%
‧意念 40%
‧創意 30%

獎勵方式:
特優獎壹名:獎金新臺幣 80,000 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優等獎貳名:獎金各新臺幣 20,000 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佳 作參名 :獎金各新臺幣 5,000 元,獎牌乙座,獎狀乙紙
※得獎名單將於 102 年 5 月 31 日公告於官方網站;並由執行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時間。(請確實填寫容易聯絡之電話,若因無法聯絡而導致得獎權益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參加提案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提案所有內容禁止抄襲、冒名頂替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若經他人檢舉並經查證確有抄襲仿冒或身分虛假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獎座、獎狀與獎金。提案人並應自負法律相關責任。
‧本活動參選者所填寫之資料應為真實正確,如有不實,由參選者依法自行負責。
‧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對於參加者的提案作品及所有資料,擁有重製、公開展示、登載、改作及其他各種使用之權利,不另給酬。另提案人應尊重執行單位(騏璣資訊科技 (股))之執行決策;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在執行過程如有必要,得邀請提案人參與執行說明。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複審委員決議從缺。
‧本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長、縮短或暫停本活動。
‧因應個資法,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生日、服務機關及聯絡電話)僅作為獲獎通知及頒獎等相關活動範圍內使用,未依欄位詳實填寫時活動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得禁止其參加本次活動。另報名參加者得向活動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申請自己個人資料閱覽給予複本、補充、更正、刪除。
‧提案人經獲頒獎金,應依法扣除稅金。
‧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
‧每人限參賽至多一項作品。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活動規章之各項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其得獎資格。
‧得獎者應參加頒獎典禮,若不克參加應委派代表人員並攜帶得獎者之身份證明文件以茲查驗。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底稿。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 (彰化縣二林鎮農會) 所有,並享有公開展覽、出版或宣傳、廣告專輯使用,不另付酬金。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勿於作品稿件上標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未曾公開發表刊登,違者經檢舉取消資格,追索得獎獎項、獎金並追究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執行單位恕不負責。
‧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領獎說明修改如下:
(一)得獎獎品金額在 NT$20,001 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 = 獎品金額 × 10%;如為 NT$30,000 × 10% = 稅額至少 NT$3,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
(二)得獎獎品金額介於 NT$20,000 ~ NT$1,001 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 NT$1,001 以上者,將在年終時收到承辦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三)得獎金額在 NT$1,000 (含) 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主辦單位:彰化縣二林鎮農會、執行單位:騏璣資訊科技 (股) 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活動網站:http://star.linker.tw/index.php

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102 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

 




競賽方式: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 102 年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活動主題:智慧 創新 驅動未來

活動流程:收件→初審→複審→決選→記者會頒獎→展示

報名 & 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8 月 1 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8 月 1 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收件地點: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 號 3 樓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收
‧活動聯絡人:陳小姐
‧電話:(02)2577-4249 分機 518
‧Email:itmonth@news1.tca.org.tw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 )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獲獎海報,會以各式尺寸輸出呈現,請參賽者務必注意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海報必備元素
◎必須切合 102 年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主辦單位:[資訊月 LOGO 圖檔]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6:00 (免費參觀)
◎展出時間 / 地點:
‧台北區 
102 年 11 月 30 日至102 年 12 月 8日
世貿展覽一、三館
‧台中區 
102 年 12 月 13 日至 102 年 12 月 18 日
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
‧高雄區 
102 年 12 月 27 日至 103 年 1 月 1 日
高雄夢時代會展中心(暫訂)
‧台南區 
103年 1 月 9 日至 103 年 1 月 14 日
南紡世貿展覽中心

繳件規則
‧將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裱板大小寬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a.海報原始檔 (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 。
b.海報 JPEG 檔 (解析度為 72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c.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創作理念。
※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 (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亦須分別註明,以利辨別)

評選標準
‧創意切合主題 40%
‧構圖與佈局  30%
‧技巧與色彩  20%
‧文案 (包括創作理念) 10%

獎勵辦法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獎狀乙張及獎品乙份
[ 指導老師獎 ] 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張及 Canon 數位相機乙台。
※為鼓勵參賽者激盪創意,凡繳件即可參加抽獎,繳件數越多,中獎機率越高,獎品包括數位繪圖板、印表機、電腦包、電腦設計課程等多項大獎等你拿,獎品總價值高達 20 萬元。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102 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省巡迴。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 102 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102 特刊》。

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 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 。

活動網站:http://www.itmonth.org.tw/102itmonth/poster/index.aspx

2013 臺北設計獎

 




參賽資格
1.全世界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團體參賽以 5 人為限,以其中 1 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
2.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且為 2011 年 6 月 30 日以後創作完成之作品。

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
◎工業設計類:
工業設計類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1.交通工具設計包含:車輛、飛行器、船艇等。
2.設備儀器設計包含:工業設備、生產機器、醫療設備及儀器、工程儀器工具等。
3.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包含:辦公用品、廚房、衛浴、家具/五金等。
4.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消費性電子產品、電信電腦、電子手錶、家用電器、照明設備等。
5.其他類包含:流行時尚、運動用品、休閒設備、玩具等
◎視覺傳達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等。
1.識別設計包含:
1-1.企業形象:各種企業機構、非營利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1-2.品牌形象:各種商業推廣、商品行銷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1-3.活動形象:各種商業、公益、文化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2.海報設計包含:
2-1.商業海報:各種商業行銷推廣海報及燈箱、車體廣告等設計作品。
2-2.文化海報:各種藝文展演、公益活動等實際運用之宣傳海報作品。
3.包裝設計包含:
3-1.商品包裝:各種商品之單體或系列包裝盒、購物袋等設計作品。
3-2.禮盒包裝:各種以送禮為目的之單體或系列禮盒包裝設計作品 。
4.印刷設計包含:
4-1.型錄簡介:各種商業宣傳型錄、DM等單張摺疊或成冊之設計作品。
4-2.請柬卡片:各種喜慶賀卡、金融證卡、請柬、宣傳卡片等設計作品。
5.綜合印件:各種行事曆表、POP、郵票、行銷印刷品等設計作品。
◎公共空間設計類:
提供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等。
1.開放空間:公園、街道、廣場、停車場、運動場等。
2.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學校、車站、候車亭、醫院、博物館、美術館、劇院、圖書館、運動館、文化中心、會議中心、展覽中心、公廁等。

參賽時程
‧報名開始:自即日起
‧報名截止:7 月 31 日,臺北時間 23:59(GMT+08:00)截止
‧決選入圍名單公布:8 月 20 日
‧決選作品繳件截止:10 月 9 日,臺北時間17:00(GMT+08:00)截止,收件截止日期以寄達時間為準,寄送或親送作品至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3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新北市221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工業設計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及企劃書、視覺傳達設計入圍者需繳交海報或實體設計作品、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
‧人氣獎票選:9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
‧決選評選:10 月 15 日至 10 月 16 日
‧頒獎典禮:辦理時間另行通知,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當天並同時於網站上公布,辦理地點另行公告及通知

報名費用
本競賽免費報名參加

參賽程序
(一) 報名方式:採取網路報名。
1.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 (www.taipeidaward.org.tw) 取得個人帳號,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寄發「帳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2.參賽者取得帳號後,可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進行上傳檔案,每件作品以 3 張為限。
3.參賽者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創作理念說明及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即完成報名程序,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註1: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註2:上傳檔案一律為 jpg、png、bmp 檔案格式,尺寸小於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 3MB 以下。
註3: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各類繳件規格】
◎工業設計類
‧文件上傳:
1.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上傳作品創作理念 500 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
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 (3 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 / png / bmp,尺寸: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
◎視覺傳達設計類
‧文件上傳:
1.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上傳作品創作理念 500 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
上傳作品系列圖檔 (3 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 / png / bmp,尺寸: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並請保留原始檔
◎公共空間設計類
‧文件上傳:
1.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上傳作品創作理念 500 字以內(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
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 (3 張為限),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 / png / bmp,尺寸:寬 1190 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
(二) 初複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 e 化平台進行收件及初複選之評選,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
(三) 決選:
皆採實體作品審查,各組繳件詳細規格如下:
◎工業設計類
‧作品繳交:
1.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若為縮小之模型,模型尺寸需於 40 * 40 * 40 (cm3) ~ 100 * 100 * 100 (cm3) 之總體積範圍內。
2.可繳交實品。
‧光碟繳交:
1.作品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檔 (3 張為限、300dpi、格式 jpg / png / bmp)
3.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4.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文件繳交:
繳交企劃書(A4 尺寸直式,含封面 5 頁或以下,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視覺傳達設計類
‧作品繳交:
1.繳交 A1 海報 84.1 * 59.4 (cm2),以 3 張為限
2.可繳交實品。
‧光碟繳交:
1.作品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檔 (3 張為限、300dpi、格式 jpg / png / bmp)
3.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文件繳交:
◎公共空間設計類
‧作品繳交:
1.繳交 A1 海報 84.1 * 59.4 (cm2),以 3 張為限。
2.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模型尺寸需於 40 * 40 * 40 (cm3) ~ 100 * 100 * 100 (cm3) 之總體積範圍內。
‧光碟繳交:
1.作品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2.作品原始圖檔 (3 張為限、300dpi、格式 jpg / png / bmp)
3.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4.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模型長寬高及模型成本費用
‧文件繳交:
※說明:
1.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參加決選之模型及平面作品請自行將作品包裝保護。
2.工業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作品,另補助模型製作費用每件新台幣10,000元,補助對象不包含已獲獎金者。

評選作業
(一) 評審團組成原則: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
(二) 評審方式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初複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電子化平台進行初複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初選階段將遴選各類別 10% ~ 15% 進入複選,之後再各選出 20 件作品晉級決選。
‧決選:工業設計類以模型或實品進行評選,視覺傳達設計類以 A1 海報輸出或實體作品進行評選,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及 A1 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
‧網路最佳人氣獎:針對入圍決選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線上票選,每人每類別最多可投1票,並以驗證e-mail方式投票,各類別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網路最佳人氣獎」。
(三) 評審標準
‧應用性 30%:作品符合市場趨勢、具商業價值
‧技術性 30%:a.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b.決審模型精緻度
‧創意性 20%: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美感度 20%:作品美感表現

獎項
競賽總獎金新台幣 300 萬元,各類組獎項如下:
◎臺北市長獎 1 名
◎工業設計類
‧金獎 (新台幣 50 萬元) 1 名
‧銀獎 (新台幣 25 萬元) 1 名
‧銅獎 (新台幣 10 萬元) 1 名
‧ICSID 特別獎 (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台幣 2 萬元) 5 名
‧優選若干名
‧網路最佳人氣獎 1 名
◎視覺傳達設計類
‧金獎 (新台幣 50 萬元) 1 名
‧銀獎 (新台幣 25 萬元) 1 名
‧銅獎 (新台幣 10 萬元) 1 名
‧Icograda 特別獎 (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台幣 2 萬元) 5 名
‧優選若干名
‧網路最佳人氣獎 1 名
◎公共空間設計類
‧金獎 (新台幣 50 萬元) 1 名
‧銀獎 (新台幣 25 萬元) 1 名
‧銅獎 (新台幣 10 萬元) 1 名
‧IFI 特別獎 (新台幣 5 萬元) 1 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台幣 2 萬元) 5 名
‧優選若干名
‧網路最佳人氣獎 1 名
※說明:
1.臺北市長獎以及各類組之金銀銅獎、特別獎、評審團推薦獎,皆頒發獎座及獎狀,優選和網路最佳人氣獎則頒發獎狀乙式。
2.ICSID 特別獎、Icograda 特別獎、IFI 特別獎為暫定,待申請國際相關設計組織之認證確認後設立。
3.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4.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注意事項
‧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費用。
‧關於參賽者
‧‧所有參賽模型(或實品)作品均不退件。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本競賽提供得獎作品申請中華民國之智慧財產權服務,相關輔導辦法將另行公布於網路上。
‧‧網路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布於官網上。
‧‧請自行負責寄件作品運費和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所有費用。為避免進入臺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
‧‧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關於得獎者
‧‧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15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0%)。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各類別獲金、銀、銅獎之得獎者若為非主辦國之參賽者或團體,由主辦單位邀請並提供參賽者或團體代表1人出席頒獎典禮之機票、食宿及接待費;各類別依金、銀、銅獎順序邀約,總計至多6名。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將依其規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資格取消
‧‧報名繳交作品裱板檔案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入圍資格。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2011年6月30日之前創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未能於決選繳件截止日前完成決選模型、光碟和文件繳件者,視同放棄進入決選資格。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經決選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官網。

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2013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邱小姐/林先生
電話:02-2698-2989 分機 6659 / 6670
電子信箱:6659@cpc.tw / 6670@cpc.tw
傳真:02-2698-9335
地址:新北市 221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活動網站:http://www.taipeidaward.org.tw/index.aspx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識別標誌 (LOGO) 設計徵選比賽」

 




徵件日期:
102 年 4 月 29 日 - 102 年 5 月 31 日

活動宗旨: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之成立宗旨係為提升電影、電視、廣播、 流行音樂及其衍生之流行文化內容產業之產業競爭力,兼顧產業之「輔導」與「管理」工作, 進行跨產業資源與行銷模式整合,以提升人才及創意能量、促進產業數位發展、健全市場產銷環境, 形塑台灣影視音作品的文化價值,使全民共享流行文化的創作果實,向世界展現我國文化軟實力。 為能彰顯本局成立之精神,本局爰舉辦「識別標誌 (LOGO) 設計徵選比賽」,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 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代表性之識別標誌(Logo),沿用於網站及未來相關宣導文宣中(摺頁、 手冊、海報、旗幟及短片等)。

參賽資格:
凡對美術、設計有興趣,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即可參加。

活動方式:
1.註冊成為會員,於會員中心/活動網站登入。
2.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宗旨為出發點,融合影視、音樂、電影元素,設計符合形象之識別標誌 (Logo)。
3.於活動網站上傳識別標誌 (Logo) 圖檔與設計理念(300 字內)
4.收件規定:
(1)收件截止日:102 年 5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交件方式:至活動網站上傳識別標誌 (Logo) 圖檔後,再將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光碟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至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4 號 4 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LOGO 設計徵選比賽活動 徵選小組」 收。
5.經評審通過後,於網站上公布得獎作品。

著作權相關規定與附註:
1.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3.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4.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本局,授權本局及本局再授權之人使用,且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本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得獎作品本局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若得獎人未能於期限內簽署「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識別標誌 (LOGO) 設計徵選比賽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台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依法應就源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中獎人俟申報所得稅時,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6.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7.凡報名參選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始符合徵選資格。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外,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8.法律規定辦理外,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作品規格:
1.作品內容需包含識別標誌 (Logo) 圖樣及「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Bureau of Audiovisual and Music Industry Development, Ministry of Culture) 需同時含中、英文字樣 (本局英文簡稱為 BAMID)。
2.同一人可同時報名多件作品,惟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進行報名程序。
3.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請將作品印製於A4直式紙張,並裱貼於A3之黑色裱板上,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CYMK)與設計理念(300 字以內),並將報名表浮貼於背面。
4.請提供作品光碟一份,光碟內容需包含以下檔案:圖檔、檔案清單、報名表電子檔。檔案清單中註明檔案名稱所代表之作品名稱,並標示或黏貼於圖檔光碟上。圖檔請提供下列格式:
(1)存檔為 CMYK 模式之 eps 或 ai 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或 LOGO.ai。
(2)LOGO.jpg 檔,解析度 300dpi。
(3)LOGO.tif 檔
5.於活動網站上傳之 LOGO 圖檔,僅接受 JPG 格式,檔案容量 10MB 以下。
6.線上填寫請點我,活動小組信箱:Rebecca@heimavista.com

獎項:
首獎:新台幣 40000 元整
佳作獎:4 名,可獲得 ASUS Pad Nexus7 一台及 Sogo 禮券 6000 元
參加獎:12 名,自網站上傳名單中,隨機抽出得獎者,各獲得 7-11 禮券 1000 元

領獎方式:
1.得獎名單於 6 月 21 日公布在 TAVIS (TAVIS.tw) 網站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官網 (www.bamid.gov.tw) 上, 並於 6 月 26 日前寄送兌獎資料,7月19日止回收全部領獎回函;得獎者如於 6 月 26 日後未收到領獎通知,請儘 速與活動小組聯繫。
2.如因會員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得獎者以及逾期寄回領獎回函等情況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3.原得獎者若未於期限內回傳正確兌獎資料,則將由備取得獎者依序遞補領獎。
4.贈品寄送限於台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5.領獎時需出示身分證以核對相關資料。

活動網站:http://tavis.tw/actions/bam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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