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緣起
為鼓勵臺北市數位內容產業創作者製作具創意性、國際性及市場性之數位內容產品,以形塑臺北市為數位內容產業設計之都,本計畫透過辦理國際競賽獎勵創作方式,遴選出優秀數位內容產品,以促進數位內容產業持續提升創作品質及開發具市場性之作品,並進而活絡數位內容產業發展為推動目標。
競賽舉辦目的
為鼓勵臺北市數位內容產業創作者製作具創意性、國際性及市場性之數位內容產品,以形塑臺北市為數位內容產業設計之都,本計畫透過辦理國際競賽獎勵創作方式,遴選出優秀數位內容產品,以促進數位內容產業持續提升創作品質及開發具市場性之作品,並進而活絡數位內容產業發展為推動目標。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 協辦單位:銘傳大學設計學院、亞洲大學創意設計學院、台灣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協會、台灣數位媒體設計學會、亞洲數位藝術設計協會台灣分會、互動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數位原力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一) 全世界對數位內容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
(二)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不限是否已公開發表,但需為 2010 年 6 月以後創作之作品。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 日截止,繳件資料以郵戳為憑。
競賽主題
競賽之創作主題分為二類。說明如下:
1. 臺北意象:作品呈現臺北市的人文生活、城市特色、都市發展等意象。
2. 不限主題,自由創作。例如社會現象、特色文化、生活型態、環保綠能、永續經營、教育、虛擬、娛樂等類型。
競賽組別說明與繳件規格
競賽組別規劃為 3 類 5 組,各組說明與繳件規格說明如下︰
◎數位平面創作類 - 數位平面創作組
‧說明:A4 尺寸之數位平面影像作品,單一主題 3 ~ 5 幅之系列稿件,整體呈現故事或系列概念。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作品檔案(CMYK 或 RGB / JPEG / 2480 * 3508 pixels / 300dpi)
‧‧作品:每幅作品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態影像創作組
‧說明:以錄像、微電影方式呈現作品概念。作品長度不限。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完整作品檔案(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60 秒以內之精華剪輯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c.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畫創作組
‧說明:2D 或 3D 之數位動畫作品。作品長度不限。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完整作品檔案(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60 秒以內之精華剪輯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c.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
‧說明: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需在 iOS、Android 或 WP 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2 ~ 5 分鐘之作品操作說明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
‧說明: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遊戲程式,需在 iOS、Android 或 WP 等系統之任一公開應用程式商店上架開放免費下載、銷售或更新。
‧郵寄繳件資料:
‧‧光碟:
a.2 ~ 5 分鐘之作品操作說明影片(720 dpi 以上 MPEG / MOV)
b.3 ~ 5 幅作品截圖(CMYK 或 RGB / JPEG / 300 dpi)
‧‧作品:3 ~ 5 幅作品截圖,每幅作品截圖列印為 A4 尺寸,背面貼妥作品編碼標簽。
‧‧文件: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正本
獎勵辦法
競賽總獎金新台幣 150 萬元,各組獎項規劃如下:
◎全場大獎:1 名,新台幣 30 萬元
◎數位平面創作類 - 數位平面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態影像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數位影像創作類 - 數位動畫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首獎:1 名,價值新台幣 6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二獎:1 名,價值新台幣 3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三獎:1 名,價值新台幣 1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優勝:若干名,獎狀
◎行動加值應用創作類 - 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
‧評審團推薦獎:5 名,獎狀
‧金獎:1 名,新台幣 15 萬元
‧銀獎:1 名,新台幣 5 萬元
‧銅獎:1 名,新台幣 1 萬元
‧優選:若干名,獎狀
‧臺北特獎:1 名,新台幣 3 萬元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首獎:1 名,價值新台幣 6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二獎:1 名,價值新台幣 3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三獎:1 名,價值新台幣 1 萬元之獎品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優勝:若干名,獎狀
◎企業獎:由贊助企業核定名額,贊助獎及獎狀
※大會獎項說明:
全場大獎、金獎、銀獎、銅獎除獎金外另頒獎座及獎狀。
※特別獎項說明:
1.各組針對主題符合臺北意象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評選優秀作品,設立臺北特獎1名。
2.臺北市政府為推動開放政府之資料公開政策,整合市府公開資料於單一入口網站以供大眾利用,針對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C1)及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C2)部分,如有使用臺北市公開資料平台所供應之資料項目,可另再參與『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之選拔。
3.臺北特獎、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之首獎、二獎及三獎除獎品外另頒獎座及獎狀。
參賽程序
採取網路或書面報名兩種方式。
步驟 1 網路報名或書面報名:於報名系統填寫參賽者資料,或填寫書面報名資料。
步驟 2 郵寄繳件:依規格將作品檔案燒錄於光碟註中,與輸出或列印之作品,以及完成簽名之參賽同意切結書一併繳交。書面報名者需附上報名表。
繳件地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2012 臺北國際數位內容設計競賽」徵選小組
地址:110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391 號 11 樓之 5
TEL:02-26982989 轉 2401、8733
FAX:02-26989335
E-mail:
tidca.org.tw@gmail.com
聯絡人:蕭小姐、吳先生
註:郵寄繳件光碟如有破損,將另行通知透過網路上傳檔案。
評審團組成
各組由國際評審及本國評審共計 5 位組成。
評審方式
A. 資格審查:
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與否等審查。
B. 初審:
採推薦法,以半數以上評審推薦之作品入圍複審階段。
C. 複審:
採推薦法,以半數以上評審推薦之作品進入綜合審查階段。
D. 綜合審查:
第一階段 - 全場大獎:採序分法各組合併評審,以序分最高者為全場大獎。
第二階段 - 各組評審團推薦獎:由各組評審直接推薦。
第三階段 - 各組金銀銅獎: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序分最高者為金獎,次為銀獎,第三高為銅獎。
第四階段 - 優選:各組未獲大獎者為優選。
第五階段 - 各組臺北特獎: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符合主題且序分最高者得獎。
第六階段 - ICOGRADA Excellence Award:由數位平面創作組評審推薦。
第七階段 - 臺北市政府公開資訊創新應用獎各類獎項:採序分法評審,各組以符合主題且序分最高者依序推薦,由市府資訊處核定。
第八階段 - 企業獎:由各組評審推薦,由贊助企業核定。
評審標準
各組作品按「創意性」、「技術性」、「應用性」及「藝術性」等項目依配分佔比進行評分。說明如下:
◎創意性 35%
‧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
‧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技術性 35%
‧相關技術的熟練
‧創新技術手法使用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創作組與行動加值遊戲創作組以程式 / 美術 / 音效 / 介面,作為此評分項目之評分重點。
◎應用性 15%
‧作品是否符合市場趨勢
‧作品是否具有商業應用市場開發價值
◎藝術性 15%
‧作品所呈現之藝術表現
‧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感與完整度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2.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 獎金以舉辦國當地發放為原則,且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 (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5%)。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收取費用(由執行單位負責)。
4.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標籤,供評審委員參考。作者需填寫「參賽同意切結書」,聲明設計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5. 入選作品如發現有下列情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1) 提交作品是 2010 年 6 月之前創作之設計作品。
(2) 他人代勞或抄襲他人作品者。
6. 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7. 評審委員之個人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
8. 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輸圖展出、編錄專輯使用。
9. 主辦單位保留競賽辦法異動之權利。
活動網站:
http://www.tidca.org/ma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