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觸動.感動」2013 年國際攝影大賽

 




攝影主題
邀請您捕捉台灣在全世界綻放的魅力,以與「台灣」有關的人.事.物為攝影主體,時空、地域不限,以「觸動.感動」為題材,為台灣美好與希望的瞬間留下永恆的印記。

參賽資格
不限年齡與國籍,凡愛好攝影人士,無須支付報名費用,歡迎踴躍參加。
(1)未滿 20 歲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2)受邀擔任評審委員者,不得參賽。

徵件期間
2013 年 7 月 15 日 - 10 月 15 日

得獎作品與網路人氣票選獎作品公告
2013 年 12 月 20 日

作品規格
(1)統一以數位影像檔 jpeg 上傳投稿,每幅不小於 800KB,不超過 2MB。
(2)評審標準色域:sRGB。
(3)競賽分為兩組:專業組、行動組,同一件作品可跨組參賽,唯每位參賽者報名總件數以三件為限。
(4)參賽者如上傳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主辦單位有權刪除該照片與資料,不需經過上傳者同意。
◎專業組:
(1)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最多3件。
(2)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不得使用任何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且檔案原稿須為 1000 萬畫素以上(入圍時繳交實體檔案)。
◎行動組:
(1)限以手持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拍攝之作品參賽。
(2)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上限 3 件,原稿須為 500 畫素以上。 若檔案原稿為 1000 萬畫素以上之作品可同時跨組參加專業組。跨組參賽仍以總件數三件為限。
(3)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未經剪輯之作品,除色彩處裡的功能外(如柔焦、增色、對比....等),不得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且檔案原稿須為 500 萬畫素以上(得獎時繳交實體檔案)。
◎行動組網路人氣獎票選:
(1)行動組參賽作品皆為網路人氣獎票選候選人
(2)每位網友投票需登入會員
(3)每位網友針對每件作品只能投1票
(4)2013 年 12 月 19 日 23:59 以前,網友投票最高票前 20 名為網路人氣獎

投稿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及線上投稿
(2)主辦單位對電腦讀取有關影像檔案之錯誤,概不負責

實體檔案收件
◎專業組:
入圍作品將於 11 月 20 日公告,須配合於 12 月 4 日前繳交「書面報名表」,連同作品之原始檔案光碟(1,000 萬畫素)一併郵寄至:台北市 104 南京東路二段 139 號 11 樓 天下雜誌「觸動.感動」2013 國際攝影大賽 收。
◎行動組:
前 20 名最高票的作品得獎者須配合於 12 月 31 日前繳交「書面報名表」,連同作品之原始檔案光碟(500 萬畫素)一併郵寄至:台北市 104 南京東路二段 139 號 11 樓天下雜誌「觸動.感動」2013 國際攝影大賽 收。

獎勵辦法
◎【專業組】由專業評審選出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30 萬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20 萬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 1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5 萬元及獎狀乙紙
◎【行動組】由會員人氣票選
網路人氣獎 2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3萬元及獎狀乙紙
※所有得獎作品,將以攝影展形式公開展覽

參賽規則與聲明
(1)凡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範,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所有個人資訊。參賽者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 料均屬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2)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應取得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而參賽(法定代理人須於繳 交實體檔案時的報名表中簽字同意)。若主辦單位於宣布未滿 20 歲參賽者入圍(專業組)或得獎(網路票選組)之 隔日起算 7 日內(不含主辦單位宣布獲獎之日),未收到已由參賽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簽署之有效同 意書,主辦單位有權自其他入圍參賽者中選擇遞補。
(3)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且必須是單張不連作、不得使用任何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 違背事實,且檔案原稿須為 1,000 萬畫素以上(專業組)或 500 萬畫素(行動組),並需填寫拍攝之時間、地點。
(4)曾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如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等)之作 品不得參賽。
(5)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活動共同舉辦人得為宣傳、評選、行銷與推廣活動等之目的而在所有媒體上使用參賽作品,且期間至 2014 年 (依公告之日期為準) 頒獎典禮過後之三年。即參賽者就每張參賽照片無償授予主辦單位一份非專屬、不可撤銷之三年全球授權,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得重製、改 作、發行、散布、出版、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參賽者並保證不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參賽者保 證參賽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人或法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因此所生之法律問題,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而滋生 糾紛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經本活動評選獲獎,則註銷該獎項,追回獎金,獎位是否遞補由主辦單位決議及公告;針對主辦單位對於前述權利 爭議之判定,參賽者無異議權。
(7)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第三人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而受有任何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訴訟 費用、律師費用、商譽損失等),參賽者應對主辦單位負起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8)主辦單位對於電腦讀取有關影像檔案之錯誤,概不負責,參賽者不得因此異議 或求償。
(9)經通知獲獎者,需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之高畫質原始數位檔案,且不得於公布入圍後放棄得獎。
(10)各獎項之獎金,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20,000 元以上,須負擔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機會中獎所得稅。
(11)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需求,酌增獎項名額,其獎金、獎狀之頒發及相關權利義務皆比照「佳作」辦理。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12)參賽者應配合主辦單位擇期於公開場所展覽,主辦單位保留選擇展出作品之權利。
(13)凡經評審入圍與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4)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15)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活動網站:http://touch.cw.com.tw/

2013年8月18日 星期日

「轉角有愛‧關懷滿載」短片徵選

 


為歡慶重陽節的來臨,鼓勵社會關懷銀髮族及喚起「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的家庭核心價值。本年度臺北市重陽節系列活動特舉辦「銀髮友善好站 -『轉角有愛‧關懷滿載』」30 秒短片徵選比賽。為鼓勵民眾多多展現自我創意及想法,競賽評分標準中內容和創意占了 80%,而技巧占 20%,希望藉此讓沒有經驗的初學者也可以踴躍參與競賽,激發更多創意,期透過社會對長者關懷之情,傳達善的力量,並展現臺北市公、私部門及社會大眾齊心營造高齡友善城市之成果。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鴻馬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活動時程】
一、收件時間:即日至 102 年 9 月 20 日止
二、評審時間:102 年 9 月下旬
三、頒獎儀式:102 年 10 月 9 日(暫訂)實際頒獎時間另專函通知得獎人

【參賽影片規範及規格】
一、影片中須出現「銀髮友善好站」logo,片尾須出現「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關心您」字樣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logo。(相關檔案請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 銀髮族服務 / 敬老優待 / 銀髮友善好站 / 相關檔案下載)
二、長度以 30 秒為限。
三、檔案格式:
(一)以 WMV 16:9 格式呈現、影像尺寸:720 x 480 DPI 以上,影片須轉製成可以 MEDIA PLAYER9.0 (或相容) 播放之 WMV、MPG2、MPG4 其中一種格式電子檔。
(二)需標示「廣告」字樣於短片右下角,露出時間須超過全片片長 3 分之 1,右界內縮 50 pixels,下界內縮 25 pixels,每字寬、高皆為 25 pixels,不調整字間距。
(三)前述標示之「廣告」字樣皆須以黑體字型呈現,不限定字體顏色,以清楚標示為原則。

【報名方式】
填妥報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連同影音光碟 (包含影片、影片縮圖 600 x 400) 於收件截止前,以掛號方式寄至 11051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432 號 13 樓之 6「銀髮友善好站 -『轉角有愛‧關懷滿載』工作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學界及業界人士組成評審團,以故事劇情內容、創意表現 80%、製作技巧 20% 進行評選,並於 10 月 9 日舉辦頒獎典禮展示得獎作品。

【獎勵辦法】
第一名:新臺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乙只
第二名:新臺幣參萬元整及獎狀乙只
第三名:新臺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只
佳作兩名:各新臺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只

【注意事項】
一、如需進入商家或單位拍攝,須先取得個別單位同意。
二、參賽作品之所有內容均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且未經公開發表之版本,禁止抄襲及轉貼他人資料,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若經查證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行為,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問題,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一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參加比賽所需音樂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其授權範圍與參賽作品相同,包括但不限於參與本次競賽及日後主辦單位得無償與影片同時作為行銷(含宣導報導等)及展示用等。另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四、參賽者需同意主辦單位無條件使用其作品及劇照於電子媒體、網路、報章雜誌等宣傳用途。
五、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可不限地點、時間、次數和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
六、參賽者作品若有妨礙公序良俗、歪曲事實、虛偽宣傳或影響政府或捷運形象者或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承辦單位有權終止該作品參賽權。
七、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貳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 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 稅率 (以國稅局標準執行)。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獲獎資格。
八、得獎影片同意無償授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及因法律規定承受本承辦業務之法人及其授權之第三人永久典藏,並基於推廣前提於各種媒介公開放映之用。
九、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十、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whdo.taipei.gov.tw/ct.asp?xItem=62322887&ctNode=31575&mp=124111

2013年8月17日 星期六

青春開麥拉「產銷履歷」短片大募集

 




活動目的:
農產品生產過程是怎樣的呢?如何選購安心食材?近來這些議題廣受社會大眾的關注。2007 年開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產銷履歷農產品制度」,這些有身分證的農產品,代表著生產歷程資訊透明,通過驗證品質可靠,強調安心、健康及環境友善等價值,其背後更有一群辛勤付出的產銷履歷農產品生產業者,希冀消費者多多選購安心的產銷履歷農產品,體驗新的飲食生活。快來發揮你的創意,打造產銷履歷農產品健康美麗的形象吧!

作品主題:
以「產銷履歷農產品」為主題,可從各種角度來製作拍攝短片,如產銷履歷農產品形象歌曲、我與產銷履歷達人的接觸、我與產銷履歷農產品的快意生活日誌、主廚秀:產銷履歷農產品便當等,風格、類型不拘,發想創意,傳遞生活化、趣味化或令人感動的作品。有關產銷履歷農產品相關資料請詳見徵件說明第三項「有關產銷履歷農產品之重要參考資料」及【認識產銷履歷】影音資料。

徵選時間:
徵件時間:102 年 07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
評選公佈:102 年 11 月中旬

參加對象:
各大專院校系所或學程之學生。

報名資格:
1)報名者應配合檢附學生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作品內容若應用他人圖文影音資料,務必附上使用【他人作品著作權同意書】,上述資料(JPG 檔),請用圖檔插入方式,建置於報名資料表中。
2)接受以個人或團隊為單位報名,團隊報名者短片製作拍攝 1 隊以不超過 10 人為限,成員皆具備大專院校系所或學程之學生資格,每位參加者、團隊至多可投稿 2 部影片作品。

活動方式:
以「產銷履歷農產品」為短片製作拍攝主題,依據短片徵件說明,填寫報名相關資料、製作完成短片後,郵寄投稿,經評審評選,冠、亞、季軍及佳作者可得到活動獎金。

獎項、獎金與獎狀:
冠軍:1 名,8 萬元,獎狀乙只
亞軍:1 名,5 萬元,獎狀乙只
季軍:1 名,3 萬元,獎狀乙只
佳作:10 名,5,000 元,獎狀乙只

作品規範:
1)短片類型:以動畫片、紀錄片或劇情短片等多元方式呈現,另創意影音之形式、風格、類型不拘。
2)影像素材:自行拍攝或可運用真人演出、圖片、照片、動畫等元素呈現。
3)影片格式:FULL-HD1080P,以 AVI、MPEG4、MOV、WMV 檔。
4)短片長度:3 分鐘 ~ 3.5 分鐘為限(含片頭、片尾、字幕,不含工作人員名單)。
5)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中文字幕,影片字幕,請一律用繁體中文。
6)影片素材(配樂、圖文、影音等)除自行創作、取得第三方授權使用(請務必附上第三方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紙本或電子檔)外,應取自創用 CC 授權,標示方式如下:
(1)姓名標示(CC-BY),範例:本著作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3.0 版臺灣
(2)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CC-BY-SA),範例:本著作採用創用 CC「姓名標示 - 相同方式分享」3.0 版臺灣
7)建議可至全球各大 CC 授權分享網站,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參考網站:教育部創用 CC 資訊網或臺灣創用 CC 計畫
8)若使用創 用CC 授權、第三方他人配樂、圖文、影音等作品,務必在片尾字幕條列標示,未註明來源、使用方式者,一律於資格審查時淘汰;字幕樣式,建議為新細明字體、36 級字、粗體、黑底白字。

投件方式:
請下載填妥報名表、作品說明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或使用他人影音著作權同意書等,將上述資料及 3 分鐘短片原始檔,每位參加者、團隊至多投稿 2 部短片作品,燒製成光碟電子檔 1 式 2 份,以掛號寄出,於徵件截止日前寄送(以郵戳為憑)。投稿後,不得修改內容及其附件資料,請先確認投稿資料完整性和正確性,再行投稿。寄件信封註明「青春開麥拉活動」,掛號郵寄地址 100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 16 巷 12 號 1 樓【冠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產銷履歷徵選工作小組收】。郵寄後,請務必來電確認(02-2301-6858 分機 208 黃珮儀),方完成報名作業。
※有關產銷履歷農產品之重要參考資料:
1)參與本活動你須知道的重要觀念 - 產銷履歷農產品簡介
2)2011 年產銷履歷農產品電子書
3)2012 年產銷履歷農產品電子書
4)臺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

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集專業人士進行審查,依評審標準加以評分,並依總分數高低排序確認名次,評審標準如下:
‧短片創意 30%:觀點特色與內容豐富度、創意度、表現手法及創意共鳴度。
‧主題契合度 30%:以產銷履歷農產品為主題,短片表現之邏輯、順暢度。
‧對產銷履歷農產品之認知 20%:應用產銷履歷相關資訊之合適程度、資訊正確度等。
‧創作表現 15%:影音編輯、剪輯美學、鏡頭運用。
‧其他 5%:創作理念、作品說明技巧等。

作品授權:
1)報名者須同意將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使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不另行通知。
2)作品限活動期間完成,參與評選作品須為原創且非為其他比賽之得獎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擔。
3)報名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注意事項:
1)每位參加者、團隊至多可投稿2部短片參賽,惟作品主題名稱及內容不得重複投稿;每 1 件作品限用 1 份報名表,如投遞多個作品請填多個報名表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且不論同組或異組,同 1 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2)參與評選作品須為原創且非為其他比賽之得獎作品,禁止限制級、誹謗、人身攻擊或抄襲之作品參賽。請勿在影片中加入可辦識之校名或人名。違反者,經查屬實,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自網站移除作品,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3)投稿前請務必再次檢視文件,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未簽具者、報名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活動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賽資料及相關文件,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郵寄投稿者請詳實以正楷書寫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姓名、聯絡電話。(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聯絡資料變更,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以維護權益。)。
5)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以從缺。
6)經評選為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布、收到得獎通知後 10 日內(以郵戳為憑),於截止日前掛號郵寄作品展示時之著作權授權切結書正本、身分證影本、領據正本,俾據以核對憑發獎項。寄件信封註明「青春開麥拉活動」,郵寄至 100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 16 巷 12 號 1 樓【冠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產銷履歷工作小組收】。
7)本活動得獎者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之得獎者,需由主辦單位代扣 10% 稅金,非居住國內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依規定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 20%,另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 183 天之中國大陸地區人民,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 千元者,免予扣繳。)
8)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團隊成員每位均頒發獎狀一張,獎金頒給團隊代表,並由其獎項之所有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9)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展示、播放所有得獎作品。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或再製參與本活動之作品,進行各項非營利性質之宣傳推廣。
10)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參加者無法參加活動或及時回覆個人資料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金。
12)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延長活動期間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本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活動網站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各項規範。
13)若有本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活動聯絡人:黃珮儀,客服電話:(02)2301-6858 分機 208,活動信箱:tap@mail.coa.gov.tw

活動網站:http://tapinfo.coa.gov.tw/event/20130710/index.php

102 年蓮池潭 / 南橫三星商店街區特色商品設計競賽

 


一、競賽目的
本活動為擴大左營蓮池潭與南橫三星商店街區現有視覺標誌之運用效益,期透過競賽甄選美學創意與市場性兼俱的特色商品。參賽者需運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地方識別標誌作為設計元素,創作具地方特色、美學與市場性之地方特色商品,以利後續城市行銷與創造附加價值與商機。
◎有關左營蓮池潭:
為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高雄市商店街區輔導服務團計畫內的輔導商圈之一,主街範圍於蓮池潭周圍的蓮潭路與勝利路;商圈範圍包含約 20 餘座大小廟宇,重點廟宇有慈濟宮、啟明堂、元帝廟、天府宮、孔廟等,著名景點有龍虎塔、春秋閣、五里亭和北極亭,景緻秀麗,中外觀光客絡繹不絕。
◎有關南橫三星:
南橫三星包含甲仙、六龜寶來、那瑪夏三個區:
(1)甲仙商店街區以文化路兩側商業區為範圍,有豐富的芋筍等農特產
(2)那瑪夏(原三民鄉)為布農族與鄒族為主的高山原民區,有梅、水蜜桃等高山農特產及原民文化風貌。
(3)寶來源為南台灣知名溫泉區,四周溪流與群山環繞,風光明媚。
※其他相關訊息請參考高雄幸福商圈網站 http://edb.kcg.gov.tw/specialstreet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投稿方式
一律以實體郵件方式報名,於 102 年 8 月 30 日 (五) 17:00 前(以郵戳為憑)將投稿資料及作品親送或寄達協辦單位「80249 高雄市成功一路 232 號 15 樓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商業服務業服務小組 姜小姐收」,郵件請註明參加「102 年鳳山大東商店街區形象識別標誌暨商品衍生運用規劃公開徵選活動」,逾期不予受理。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且對文創商品開發生產領域具有創意及執行能力之設計師、自由創作者、學生與生產業者。以團隊型態參加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

五、競賽內容
(一)參賽辦法
1.分為「南橫三星組」與「蓮潭組」二組,可擇一或二組皆報名。
2.參賽者需運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地方識別標誌作為設計元素,請至商圈網站或與本中心索取「南橫三星」與「蓮潭」地方識別標誌之原始檔作為創作之主題元素,可將 logo 作多元性的變化如拆解後運用於產品設計上或運用其顏色變化衍生至產品設計之上,logo 運用的創意度將列為評分項目之一。
3.「南橫三星」與「蓮潭」地方識別標誌下載網址:http://edb.kcg.gov.tw/specialstreet/goodnews.aspx (可擇一或二組同時報名)
(二)參選資料
每件參與徵選作品均需繳交下列資料,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參選資料如下:(若二區皆報名者需同時交繳「蓮潭組」與「南橫三星」報名資料,各一式)
1.報名表:報名表需填妥相關資料確認後列印出,並將其黏貼於裱板背面。
2.作品設計圖說裱板:A3 尺寸 (420mm * 297mm) 設計說明板含
(1)特色商品設計圖: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三 D 立體圖等,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裱貼於 200 磅黑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商品設計說明多出五公分。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或記號。
(2)主題表現概念說明等
3.作品光碟:包含以下資料
A.特色商品設計圖 (解析度需高於 300dpi 以上)
B.主題表現概念說明電子檔
C.報名表電子檔 (Word 檔)
4.身分資格證明文件與競賽同意書:參賽者身分證正反影本。(計畫執行團隊人員負隱私權保護責任)競賽同意書評選方式
5.精緻模型(一至四名入選者):以「作品設計圖說裱板」參賽,唯獲選為一至四名之作品,需配合於 9 / 30 (一) 17:00 前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六、評選方式
(一)評選流程
1.資格審查:由專案計畫執行團隊依據競賽辦法檢視其基本資格,再檢視其作品是否符合規定,將符合規定者列入初評階段。
2.專家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藝術文化、專業設計、產業製造、行銷廣告地方人士舉辦評選活動組成 5 - 9 人之評審小組。
3.報名文件繳交:即日起至 102 年 8 月 30 日 (五) 17:00 止以郵戳為憑
4.資格審查:隨到隨審
5.評選結果公布:預計 102 年 9 月 13 日 (五) 公告於高雄市幸福商圈網站、電話通知
6.精緻模型繳交:9 月 30 日 (一) 17:00 前,一至四名獲獎者、繳交 1:1 精緻模型一只
7.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預計 102 年 10 月 12 日 (六) 辦理,活動:高雄商圈嘉年華會
(二)評分構面
‧可行性 30%:技術與成本控制、市場潛力
‧在地性 25%:商圈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創意  20%:商品之創意巧思、變化性、logo 運用創意程度
‧造型  20%:商品及包裝之造型美感、質感與色彩
※各組依複評評分總分高低排序選出,評選分數須達 70 分 (含) 以上,始能獲獎,若各獎項次低於 70 分,則該項次得以從缺;若遇同分,先依據「可行性」構面予以比較,次之依「在地性」構面予以比較,再者依「創意」、「造型」構面依序比較,若仍同分,得由評選委員當場進行投票選出較優者。

七、獎勵機制
評選會議主席由全體評審委員推選擔任,評選結果由主席向全體評選委員宣佈各獎項獲獎名單;評選結果送交市府正式核定後,由計畫執行團隊以電郵及電話通知獲獎人與領獎事宜,並預計於計畫網站上公布獲獎名單。總獎金 76,000 元。
(一)「南橫三星」組
1. 第一名:1 名,獎金 12,000 元,獎狀 1 只。
2.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3. 第三名:1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4. 第四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 1 只。
5. 佳作:3 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只。
(二)「蓮潭」組
1. 第一名:1 名,獎金 12,000 元,獎狀 1 只。
2. 第二名: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只。
3. 第三名:1 名,獎金 8,000 元,獎狀 1 只。
4. 第四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 1 只。
5. 佳作:3 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只。
※評選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得獎名單將於 102 年 10 月之頒獎典禮中進行公開表揚,得獎人應親自於典禮現場領取獎金、獎狀,得獎人如因重大事故無法與會,應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領。
※註:
1.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故贈獎單位將統一於103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獲獎獎金預定於 102 年 10 月舉辦公開儀式時發贈,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協辦單位,以供協辦單位做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

八、著作權約定
(一)著作人格權屬創作人所有,唯獲獎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修改及行使其著作、專利、商標權法上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不另致酬。
(二)以團隊型態參賽者,惟須指定依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相關一切事宜。

九、作品參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送審作品於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二)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獎狀、獎品:
1.抄襲他人作品。
2.曾在公開競賽中獲入選以上得獎作品。
3.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三)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冒名代製、已經在他處公開發表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後,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位不遞補外,應徵者應自行擔負相關民、刑事負責。
(四)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之任何(手續)費用。
(五)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應徵者請自留底稿。
(六)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將於推廣網站中另行公布,參賽者應遵守並不得表示異議。

十、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 07-3362918 分機 2573 姜小姐
E-Mail:2573@cpc.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edb.kcg.gov.tw/specialstreet/GoodNewsView.aspx?ID=83f4bc45-a934-49a5-a6fa-bb10c7f755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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