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

FSK 形象識別創意標誌徵選

 
主辦單位:
FSK 隔熱紙總代理

參加對象:
凡對形象識別意象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遞件參加。

作品主題:
FSK 創意標誌

簡章索取:
即日起請至 FSK 總代理全球資訊網下載簡章及報名表。網址:http://www.fsk.com.tw ,「最新消息」點選本活動訊息。洽詢電話:04-7280077 轉分機 210 章小姐

繳交文件:
1. 本案以平面創作為主。
2. 創作主題需含文字“FSK”或“RALON”或“Letbon”擇一創作。
3. 圖案線條力求俐落、簡單 (線或點的粗度不小於 2mm )。
4. 圖案色彩以色塊為主,盡量不以漸層表現。
5. 設計圖稿以小於 A4 尺寸製作,作品並請分別黏貼於黑色硬卡紙上,黑色硬卡尺寸長寬均比作品多出五公分。
6. 報名表及同意書乙份。報名表請浮貼於硬卡紙背面。
7. 設計說明請於報名表「創作理念及作品說明」填寫,並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
8. 參賽作品正反面不得書寫、標記或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9. 作品另以 JPG 格式,燒製光碟,隨實體作品及同意書送件。

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民國 98 年 9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方式:
1. 請將應繳交文件於收件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寄至 500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220 號 新泰貿易有限公司行銷企劃部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FSK 識別創意標誌」字樣。
2. 同一報名者作品可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3.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作品評選:
由新泰貿易管理處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評選小組於 98 年 10 月初評選。

獎勵辦法:
1. 第一名乙位:頒發新台幣參萬元整獎勵及冰鑽隔熱紙轎車車身一台價值壹萬捌仟元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2. 第二名乙位:頒發新台幣壹萬元整獎勵及冰鑽隔熱紙轎車車身一台價值壹萬捌仟元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3. 第三名乙位:頒發新台幣伍仟元整獎勵及冰鑽隔熱紙轎車車身一台價值壹萬捌仟元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4. 入選三位:各贈送冰鑽限量 2G 隨身碟及FSK防爆超強隔熱紙轎車車身一台價值柒仟伍佰元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 以上獎金總額逾貳仟元時得預扣 15% 的所得稅,非居住國內之個人依規定得預扣 20%

揭曉期間:
得獎名單將於 98 年 10 月初,公告於 FSK 官方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附則:
1.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或曾授權他人使用之作品請勿參賽,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 FSK 總代理新泰貿易有限公司所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徵選資格、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勵及獎狀,獎項不遞補。
2.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勵總額為限。
3. 每人最多繳送 3 件作品,如超過 3 件得由主辦單位任選 3 件參選,作者不得異議。第三名以上獎項(含第三名)每人限得一件。
4. 參賽或徵選作品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對收件時完好的徵選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5. 各得獎者需於評審結果公佈一週內,將得獎創作圖稿之向量檔(須為業界常見格式,若有內嵌文字請轉成路徑)及 TIFF 檔(圖片寬度 4800 像素以上,解析度 300dpi 以上),寄送至新泰貿易有限公司行銷企劃部收。地址:500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220 號,以利本公司後續應用;凡未依規定時間內寄送者則以得獎資格棄權論,本處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原作若為手繪者,須自行轉為電腦檔,並符合以上規格。
6. 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7. 著作權約定: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新泰貿易有限公司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勵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新泰貿易有限公司對得獎者送件之圖稿,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無償重製之權利,並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8. 凡參選者均視為認同本徵選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9. 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 FSK 官方網站。
10. 產品參考網站:
  FSK - www.fsk.com.tw
  Letbon - www.letbon.com
  RALON - www.ralon.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fsk.com.tw/news_main.aspx?SID=123

羅東鎮農會 Q 版吉祥物設計徵稿

 
一、主旨:
製作可愛 Q 版吉祥物。

二、目標:
以本會 LOTON「猴」為參考藍本,設計出讓消費者所能接受的新圖樣,擴大行銷層面,帶動本會知名度及指名度。

三、參加對象:
限國中以上在學學生或其所組成之團隊。

四、參選作品規格:
1.作品需求:
a.一律以 Photoshop、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軟體繪製。
b.以本會 LOTON「猴」為藍本,設計以本會養生奶品或皮蛋相關圖樣、或結合論語 顏淵第十二:「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為主題,以其視、聽、言之形或像,請參賽者發揮想像與創意思考的能力,希望能設計出看起來愉悅且活潑可愛的 Q 版或 Kuso 圖案,擇優錄取,分二階段審查。
c.一張圖以單一角色為限,並請勾選作品類別。
2.圖片格式需求:
a.作畫格式限定為 CMYK,須繪製成電腦 CG 彩稿始為合格。
b.請將作品放至作品黏貼表,直式 17 × 17cm 之方框中,另將標誌以彩色及黑白縮圖至 5 × 5 cm 範圍內各一式置於原作品下側。
c.請於上述投稿格式之右下方簽上投稿日期和姓名或團隊名稱加上代表人。
3.Q 版吉祥物將廣泛應用於本會各事業部門產品、展示空間、包裝袋等。

五、報名方式:
自核定日起至 98 年 8 月 17 日下午 5 時止。個人或組成團隊報名皆可(團隊需指定一人為代表人),投稿附件與方式如下:
1.報名資料:
a.報名表,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
b.參賽作品黏貼表,右下方需蓋章簽名(參賽圖樣可彩色列印)
c.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須浮貼作品 5 × 5cm 縮圖之彩稿、黑白各一份,並於交接處蓋章確認。
d.上述三份一式,並請依順序排好。
e.作品電子檔案光碟:含成品圖檔(一律以 ai 檔或 cdr 檔燒錄,隨作品郵寄)
2.說明:
a.參選作品須符合尺寸規範並做適當保護。
b.參加作品數量不限,但須為未曾發表和未註冊商標之創作。
c.若投稿多份作品為複數,請自行增加報名資料份數(每份作品都要含三樣附件),並依序放好放入郵寄包裹。作品電子檔案光碟可共存一份。
d.請以掛號信寄到:265 宜蘭縣羅東鎮倉前路 14 號,羅東鎮農會供銷部收即可。
e.凡寄到本會的作品皆蓋騎縫章以保證參賽者之資格。除了得獎者外,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將由本會自行銷毀。若需寄回作品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六、評審方式:
1.初審:將選出 30 件為入圍作品,入圍者可收到本會精美禮品一份。
2.複審:從初審入圍作品中投票選出前三名。
3.評審單位:由本會及專業人員組成。
4若作品未符合本會需求,本會有權決定各項獎勵名次是否予以從缺。

七、成績公布:
1.初審通過者:預計於 8 月 24 日中午,以電子郵件及本會網頁公布。
2.複審通過者:預計於 8 月 31 日中午,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並於本會網頁公布。

八、獎勵方式:
1.複審通過者:
第一名: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一份。
第二名: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一份。
第三名:獎金 5000 元及獎狀一份。
2.若違反已簽訂之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者需繳回得獎獎金,並負責本會各項損失之法律責任。
3.依本國稅法規定,所獲獎品超過 1,000 元者,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超過 13,333 元者,須繳扣 15% 中獎所得稅。

九、活動聯絡
1.本會網址:http://www.lotungfa.org.tw/
2.電子郵件信箱:loton@ms96.url.com.tw
3.活動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lo-ton
4.本會地址及電話:羅東鎮倉前路 14 號,03-9574525
5.聯絡人及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 ~ 17:30 陳主任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lotungfa.org.tw/p2.php?model=news_a_1&nid=514N1242292869

第五屆社造中縣 活力無限 2009 社區影像多媒體設計競賽

 
壹、活動宗旨:
臺中縣社區山海屯三區域幅員廣大,社區總體營造工作涵蓋極大的發揮空間,上自空間地域的硬體景觀改善、人文風物的軟體文化深耕,下至福利社區化的社會照顧等,都可展現地方和政府共同戮力以赴的社區營造施政建設;社區伙伴在這些過程的參與經驗和整體成果,實為另一種地方發展的重要資產,如能有計畫的累積及記錄各階段的成果,暨適時配合動態及豐富的方式呈現予民眾,讓參與的社造團隊獲得激勵,並促進更多了解、關注及參與意願激發,這才能凝聚精神共識,永續發展社區總體營造。

目前社區營造工作發展,約可規納以下九個面向:
一、社區民俗藝文:社區劇團/藝陣/祭儀/工藝/童玩等
二、社區產業:研發/傳習/包裝設計/行銷等
三、資源調查:村史/文化地圖/調查訪談/編纂/出版等
四、影像記錄:社區報/圖像/影片展/
五、環境景觀美學:藝術創作/展示/公共議題等
六、生態保育:綠色生活地圖/環境整理等
七、社區導覽培訓:資源調查/儲備人才等
八、文化資產/社區故事人才/社區繪本等
九、生活記錄:人物誌/生活地圖/文化日曆/社造團隊等
  
基於情感認同和塑造新魅力需求,鼓勵社區民眾參與媒體詮釋描繪本身社造,應是本活動宗旨的必然走向,本年活動涵括媒體製作訓練的「社區影像紀錄培力營」及社區紀錄片徵集之「社區影像多媒體設計競賽」。

本活動宗旨:
1. 展現本縣豐富多面向的社造活力。
2. 引發全國民眾對本縣社區總體營造工作的興趣及瞭解。
3. 希望藉由資訊科技的多元手法來呈現社造的過程,得獎作品與培力營成果作品將作為本縣推廣社區營造機制之用途。
4. 培訓社區影像 / 部落格紀錄人才,藉由影像/文字攝製來呈現社區的故事與文化特色。
5. 得獎作品配合於 2009 臺中縣社區營造博覽會中展示。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臺中縣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縣文化局
承辦單位:國立臺中技術學院多媒體設計系所、文化創意產業學程中心
協辦單位:全國廣播 FM106、大屯有線電視公司、中華聯合多頻道公司

叁、參賽資格:
社區影像紀錄短片」競賽:全國民眾。
社區照片電子書」競賽:全國民眾。

肆、設計主題:
「社區影像紀錄短片」競賽:將臺中縣內任一社區的生活議題、社區故事、多元族群生活經驗,或著居民參與社區營造的過程,透過專題式的影像紀錄形式來呈現。
「社區照片電子書」競賽:可結合田野踏查與故事採集,以電子書形式來記錄臺中縣在地社區內具有故事性、常民特殊生活經驗與歷史文化意涵之故事、無形文化資產(包含如傳統戲曲、藝陣、民俗及技藝等)...等多元藝文樣貌,或著居民參與社區營造的過程,並輔以照片搭配文字、口白或音效等播出方式呈現。

伍、作品規格:
「社區影像紀錄短片」競賽:
參賽作品預定播放長度 3 分鐘以上,12 分鐘以內;需繳可自動播放或選單點選播放之 DVD 光碟。影音、相片、音樂及音效所用素材來源,請製作者於報名表註明,並於作品片頭適當位置標明。報名表需簡述 (100 字以內) 創作構思及發想歷程,作為評選參考。
「社區照片電子書」競賽:
參賽作品預定播放長度 50 秒以上,3 分鐘以內;燒製成光碟並於光碟註明作者及主題名稱,作品必須為已完成編輯且有封面、目錄、封底及頁碼等整體性計 (建議 15 ~ 30 頁),自動播出或自行翻頁功能不限,特殊電子書閱覽平台者,請附安裝軟體及適當說明。影音、相片、音樂及音效所用素材來源,請製作者於報名表註明,並於作品內頁適當位置標明。報名表需簡述 (100 字以內)創作構思及發想歷程,作為評選參考。

陸、參賽辦法:
欲參賽者,請至活動網站(http://163.17.142.202/tccab/2009/)下載競賽簡章,並務必詳填簡章內所附「參賽表及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後,將附表浮貼於作品背面連同作品一併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三民路三段 129 號 臺中技術學院多媒體設計系 何佳勳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第五屆 社造中縣 活力無限 2009 社區影像多媒體設計競賽】。

柒、收件日期:
自 98 年 7 月 31 日起至 98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7 時截止,逾時恕不受理。

捌、獎勵辦法:
「社區影像紀錄短片」競賽: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佳作三名:每人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張。
「社區照片電子書」競賽: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及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及獎狀乙張。
佳作三名:每人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及獎狀乙張。

※ 得獎名單公布:97 年 11 月 15 日公布於活動網站。

玖、評審方式:
1. 評審委員:聘請多媒體設計及社造專業人士擔任評審預定六人組成
2. 評審標準:
內容評比 40% (素材適切性、社區特性表徵、整體意涵等)
創意評比 30% (創意造型或概念、整體視覺設計、特殊效果等)
技術評比 30% (影音攝製、媒體技法、運鏡手法等)
3.評審程序:依評選標準選出前三名及佳作。評審得視作品狀況考慮從缺,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拾、注意事項:
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得獎人需自行負擔中獎稅金,承辦單位得代扣本國人 15% 所得稅稅金,外國人 20% 所得稅稅金。
2.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並同意本競賽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3.為利評審作業,競賽作品中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不必要註記。
4.參加競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競賽或發表,嚴禁仿冒抄襲。比賽作品所有引用之資料,務必標示出來源。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必須自行負責。
5.參加競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參加資格、評審標準等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承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權利,不負法律責任,並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6.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一獎項,取最高獎項為主,若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從缺。
7.著作權約定: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將不另支酬。
8.所有申請資料及參賽作品收件後概不退還;未錄取作品,不另行通知。
9.活動得獎者及得獎作品將配合於 2009 臺中縣社區營造博覽會中頒獎、展示。
10.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適時修正公布於活動網站。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163.17.142.202/tccab/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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