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99 年度外籍勞工在臺側影攝影比賽
壹、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 月 17 日 (下午 5 點 ) 止
貳、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 (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台灣之外籍人士)。
‧合法在臺灣工作的外國人(請附居留證影本)。
‧主辦及承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與,以維公平。
參、攝影主題:
◎專題組
(1)『融』合 - 影像闡述外籍勞工努力學習融合臺灣社會生活多元層面,展現臺灣社會族群之融合與和諧。
(2)包『容』 - 影像闡述臺灣社會與外籍勞工之相互包容性,展現臺灣重視道德、禮儀之人本精神。
(3)繁『榮』 - 影像闡述外籍勞工對臺灣經濟及家庭照顧的正面貢獻。
◎一般生活與工作組
以影像闡述外籍勞工生活及工作溫馨畫面。
肆、獎勵:
◎專題組
(1) 第 1 名:3 名,每項專題各 1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座乙只、攝影專輯 1 份。
(2) 第 2 名:3 名,每項專題各 1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座乙只、攝影專輯 1 份。
(3) 第 3 名:3 名,每項專題各 1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座乙只、攝影專輯 1 份。
(4) 優選獎 30 名:每項專題 1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3 千元整、獎狀乙紙、攝影專輯 1 份。
(5) 佳作獎 60 名:每項專題 2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 千元整、獎狀乙紙、攝影專輯 1 份。
◎一般生活與工作組
入選 50 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 千元整、獎狀乙紙及攝影專輯 1 份。
伍、報名規定:
‧參賽者於「專題組」及「一般生活與工作組」擇其一參加。
‧「專題組」參賽者,需要敘明參與主題,可選擇參加任一項主題,亦可同時參加三項主題。每一項主題,可以用 1 - 10 張不等照片闡述,每張照片均需附帶照片故事或文字說明。
‧「一般生活與工作組」參賽者,可以用1-10張不等照片闡述,每張照片亦均需附帶照片故事或文字說明。
陸、報名及寄送方式:
◎郵寄或親送報名
(1) 填妥報名表格 (共 3 份,附上沖洗照片) 並將參賽作品以 JPG 格式(畫素品質需在 800 萬畫素或 300dpi 以上),儲存燒錄於光碟,請於光碟上註明姓名和作品名稱。
(2) 寄送至 106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2 號 5 樓之 1,並請註明「99 年度外籍勞工在臺側影攝影比賽及甄選活動」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線上報名者,先以 1M 左右大小檔案傳送,待入選後再送高解析檔案,以利展出。
◎活動辦法及報名表格可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官網(www.evta.gov.tw)或活動網址(http://www.ugear.com.tw/Evta/)下載。
柒、評選方式:
邀請攝影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工作,並依資格審查、初審、決審程序辦理公正公開的評選。
‧創意表達及表現 30%
‧切合主題 30%
‧拍攝技巧及構圖 40%
捌、注意事項:
‧參賽者應填妥報名表及切結書,活動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或活動網站下載。
‧攝影作品如用郵寄遞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掛號交寄。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所有權,確保參賽作品無爭議。
‧拍攝照片內容及文章內容如查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時,將取消得獎資格。
‧參賽作品有發現下列情況,將立即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翻譯、冒用他人作品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
(2) 作品曾於其他比賽、任何媒體形式、公開活動發表過。
(3) 作品曾參加其他競賽並得獎或刊登者,在評審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
‧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報名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合本簡章規定之事項者,經承辦單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補正者,不予受理。
‧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決審委員決議從缺,在名額不增加之前提下得並列名次,各類別得依實際情況調整辦理。
‧入圍者須補填妥切結書及著作授權書,拒絕繳交者不得作為決選資格。
‧得獎者獎金及獎品須依綜合所得稅競賽獎金稅率規定辦理。
玖、承辦單位
廣宣揚有限公司
聯絡人:周小姐
電話:(02)2368-1028
傳真:(02)2368-0127
Email:emma@concento.com.tw
地址:10660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2 號 5 樓之 1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ugear.com.tw/Evta/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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