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以苗栗縣文化特色作為設計發想,透過『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的主題,利用日常生活用品為創作素材,以突顯苗栗多元文化的特色與創意的繽紛多彩。
參加資格:
海內外不限國籍,凡對苗栗文化及創意設計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競賽主題:
「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
苗栗縣位於臺灣島中部偏北的位置,地形構造複雜、生態資源多樣、人文景觀多元,是一個非常值得深入探索的美麗之鄉。苗栗這片大地上,自古以來孕育了豐富的生物世界,在生物界舞台上各自扮演恰如其份的角色;而人類文明的進入本區,又為人與土、人與動物的關係引入另一階段的歷史洪流中。苗栗,依山面海,縣境山丘重疊,平地甚少,是一個多山的縣城。
本競賽依苗栗縣文化特色為中心,以「生活三稜:創意‧美學‧設計」為主題,為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規劃設計。將生活分為三稜,可分為︰創意、美學、設計。透過創意的想法帶來樂觀的態度;利用美學的角度增添生活的質感;配合巧思的設計促進生活的樂趣。生活如此簡單,充分運用這三樣成份便可達成豐富的變化。藉由本設計競賽的實施,以凸顯苗栗多元文化的特色與創意的繽紛多彩,豐富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為最大目的。
比賽類別及作品規格:
第一類:平面視覺類:
(1).海報設計組:作品大小以 A3 (297 * 420mm) 尺寸為限。
(2).指標及 DM 設計組:作品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3).插畫設計組:作品大小以 A3 (297 * 420mm) 尺寸為限。
(4).包裝設計組:作品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第二類:應用創意類:
以 A3 (297 * 420mm) 尺寸書面方式呈現。
(1).文具產品系列:建議以流行之 Rubber 素材,迎合市場主流,但不以此為限。
(2).3C 週邊商品系列:建議以塑膠、Rubber 素材,但不以此為限。
(3).生活創意系列:材質不限。
(4).金工設計系列:建議以金屬材質為主,但不以此為限。
(5).禮贈品、紀念品系列:供訪客購買作為贈品或紀念用。
(6).陶瓷產品系列:建議開發生活器皿,增加生活趣味。
(7).家飾品系列:建議開發如木製品、竹製品、織用品、紙製品等,但不以此為限。
(8).庭園造景系列:開發戶外產品,從室內產品延伸至戶外,以增加產品的廣度。
(9).玩具公仔產品系列:發展符合年輕族群、上班族、家庭主婦、兒童喜愛的產品。
※設計注意事項:
1.每人 (組) 參賽作品,每類以二件為限。
2.作品須是可生活化使用之具創意及議題故事性之商品,並須具設計感及實用性。
3.應用創意類作品均須包含內外包裝。
4.請參賽者利用網路資源了解苗栗縣文化特色後再由此延伸出更豐富的設計。
報名方法繳交文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 (作品到件日: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止,郵寄者請留意郵寄時間是否能如期送達) 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
1.報名表
2.作品理念說明表
3.產品介紹書
4.參賽同意書
5.作品設計圖說裱板:請依照作品規格彩色輸出圖稿並以對開黑色裱板呈現 (每件作品以 2 張裱板為限,並將裱板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單張作品遺漏),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平面視覺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應用創意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3)應用創意類作品以數位圖像創作皆可,並建議圖稿內容包含 3D Rendering、三視圖、色彩計畫、示意圖。
6.電子檔光碟:包括作品設計圖、報名表、作品設計理念說明表、應用創意類產品說明書、參賽同意書、作品展示圖片。(圖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圖檔請以創作者姓名 (團隊名) 及作品名稱為檔名,例如:王大頭-參賽作品名稱.jpeg)
活動時間:
報名截止日:100 年 3 月 24 日 17 時止,郵寄以到件日為主,郵寄者請注意到件時間。
初選:100 年 3 月 31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複選:100 年 4 月 14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決選:100 年 4 月 28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頒獎活動:100 年 5 月 10 日,苗栗縣政府國際會議廳
得獎作品展示:100 年 5 月 13 至 17 日,華山 1914 創意文化園區
送件程序:
1.報名資料: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 www.detekt.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
2.報名送件方式:請於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前以下列方式寄送:
(1)e-mail:將報名表及全部附件 e-mail 至 info@detekt.com.tw。傳送前請確定所有檔案均可被開啟 (附件文件請以 Office 2003 為主)。
(2)掛號郵寄:收件至 100 年 3 月 27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3)親自送至:台北縣板橋市雙十路二段 10 號 11F「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小組」TEL: 02-82523722。
※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主辦/承辦單位均概不予受理。
評選:
一、評選階段:
1.初選:
『平面視覺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應用創意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2.複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3.決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及產品說明書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依據平面視覺類、應用創意類兩類,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5至7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創意性 (作品原創性、文化特質) 30%
◎商品化可行性 (市場性、獨特性) 20%
◎競賽主題表現 (設計理念) 30%
◎美感造型 (作品完整度、質感) 20%
獎勵辦法:
※平面視覺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應用創意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應於報名表載明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售之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五、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甄選要點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六、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15% 稅金。)
九、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與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創作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十二、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同意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detekt.com.tw/miaoli.html
(1).文具產品系列:建議以流行之 Rubber 素材,迎合市場主流,但不以此為限。
(2).3C 週邊商品系列:建議以塑膠、Rubber 素材,但不以此為限。
(3).生活創意系列:材質不限。
(4).金工設計系列:建議以金屬材質為主,但不以此為限。
(5).禮贈品、紀念品系列:供訪客購買作為贈品或紀念用。
(6).陶瓷產品系列:建議開發生活器皿,增加生活趣味。
(7).家飾品系列:建議開發如木製品、竹製品、織用品、紙製品等,但不以此為限。
(8).庭園造景系列:開發戶外產品,從室內產品延伸至戶外,以增加產品的廣度。
(9).玩具公仔產品系列:發展符合年輕族群、上班族、家庭主婦、兒童喜愛的產品。
※設計注意事項:
1.每人 (組) 參賽作品,每類以二件為限。
2.作品須是可生活化使用之具創意及議題故事性之商品,並須具設計感及實用性。
3.應用創意類作品均須包含內外包裝。
4.請參賽者利用網路資源了解苗栗縣文化特色後再由此延伸出更豐富的設計。
報名方法繳交文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 (作品到件日: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止,郵寄者請留意郵寄時間是否能如期送達) 送交下列文件,完成報名:
1.報名表
2.作品理念說明表
3.產品介紹書
4.參賽同意書
5.作品設計圖說裱板:請依照作品規格彩色輸出圖稿並以對開黑色裱板呈現 (每件作品以 2 張裱板為限,並將裱板進行黏貼或連結以避免單張作品遺漏),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平面視覺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應用創意類裱版內容:
(1)設計表現圖、主題設計理念說明以及外觀彩色表現圖文說明。
(2)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符號或文字。
(3)應用創意類作品以數位圖像創作皆可,並建議圖稿內容包含 3D Rendering、三視圖、色彩計畫、示意圖。
6.電子檔光碟:包括作品設計圖、報名表、作品設計理念說明表、應用創意類產品說明書、參賽同意書、作品展示圖片。(圖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圖檔請以創作者姓名 (團隊名) 及作品名稱為檔名,例如:王大頭-參賽作品名稱.jpeg)
活動時間:
報名截止日:100 年 3 月 24 日 17 時止,郵寄以到件日為主,郵寄者請注意到件時間。
初選:100 年 3 月 31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複選:100 年 4 月 14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入選名單
決選:100 年 4 月 28 日,下午 5:00 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頒獎活動:100 年 5 月 10 日,苗栗縣政府國際會議廳
得獎作品展示:100 年 5 月 13 至 17 日,華山 1914 創意文化園區
送件程序:
1.報名資料: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活動網頁( www.detekt.com.tw)或主辦單位官方網站(http://www.mlc.gov.tw/)下載。
2.報名送件方式:請於民國 100 年 3 月 24 日 17 點前以下列方式寄送:
(1)e-mail:將報名表及全部附件 e-mail 至 info@detekt.com.tw。傳送前請確定所有檔案均可被開啟 (附件文件請以 Office 2003 為主)。
(2)掛號郵寄:收件至 100 年 3 月 27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海外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3)親自送至:台北縣板橋市雙十路二段 10 號 11F「苗栗生活創意設計競賽小組」TEL: 02-82523722。
※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主辦/承辦單位均概不予受理。
評選:
一、評選階段:
1.初選:
『平面視覺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應用創意類』:依繳交資料文件完整性進行初審評選,並由各系列選定若干件入圍複選。
2.複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及設計理念評選,由評審團依照各組參選作品數量及水準擇優選定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3.決選:
『平面視覺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應用創意類』:依作品圖面、設計理念及產品說明書評選,擇優選定獲選作品 7 名。
※依據平面視覺類、應用創意類兩類,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5至7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二、評選標準:
◎創意性 (作品原創性、文化特質) 30%
◎商品化可行性 (市場性、獨特性) 20%
◎競賽主題表現 (設計理念) 30%
◎美感造型 (作品完整度、質感) 20%
獎勵辦法:
※平面視覺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應用創意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盃 1 座
優選: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2 萬元,獎盃 1 座
佳作:2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 1 萬元,獎盃 1 座
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經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以致影響評審作業,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應於報名表載明指定之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相關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寄達前產生之損害,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其他包裝裝飾配件等,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將同意讓渡予主辦單位,並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導與展售之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出版及出版品販售等)。
五、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甄選要點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六、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在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越該組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其他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須扣繳 15% 稅金。)
九、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渡與主辦單位,作者僅有著作人格權,惟須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除了保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所有權力,並得以將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量產,必要時亦可作部分之修正,作者不得異議。
十、凡報名參賽者,即明示同意本甄選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創作者正確填寫並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十二、每件徵選作品應提交一份「同意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單位者,須由授權代表簽署並蓋單位公章)。 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detekt.com.tw/miao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