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2013 奇想設計大賽

 


前言:
技嘉科技創立於 1986 年,以前瞻性的眼光與優越的產品屢創佳績,邁入新世紀之際,本著「創新科技、美化人生」之理念,成立了技嘉教育基金會,以推動科技教育、藝術人文、創造和諧進步之社會為發展宗旨;鑑於優質的設計對資訊產品的重要及附加價值,期藉由此設計大賽,提升國內資訊產品設計能力,及為未來即將成為設計師的學生提供一最佳實務訓練經驗。

辦理目的:
一、提升國內資訊產業對創意設計價值的重視。
二、增進設計科系學生對 3C 產品設計實務相關經驗。
三、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的設計新秀。

指導單位:美商英特爾亞太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部社教司、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嘉教育基金會、明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辦單位: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秀網、設計共和

參加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

競賽主題:
1、創新科技組 - 幸福不遠
A.科技悄悄的改變了你我的生活,前所未有的智慧手機隨時就能取得任何資訊、只要一登入社群網路即時可分享彼此,但生活全面科技化的同時我們有因此更快樂嗎? 請參賽者透過人、科技、生活之間的觀察,設計一電子資訊產品讓使用者產生愉悅幸福的存在感,希望藉由探討科技 & 人類情感之間的各種可能性,思索未來科技的發展。
B 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2、美化人生組 - 愛在分享
A.全球家庭已邁入少子化的趨勢,對於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來說,沒有手足間的學習機會,缺乏與同儕社交的能力,在性格與人際關係上更顯孤立。請參賽者針對學齡前1-7歲幼兒設計一產品,增加孩童與同儕間的互動交流,一起培養分享能力及合作觀念,和同伴在活動中相互學習,愛上分享的快樂。
B.限制條件必須為現有可行之科技,請參賽者自行調查市面上相關產品、使用技術與限制,考慮其使用方式進行外觀設計。
C.參賽者進行設計時,請多方參考環保、能源、安全性、社會責任、人文、文化差異、生活形態等相關議題以及資訊。

競賽時程:
1、報名:
自 2012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2 月 15 日止起請上 www.gigabyte.org.tw 填寫個人資料,逕行組隊報名。
2、初賽作品收件:
請於 201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5:00 前將初賽作品資料送達收件處: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收,請自行斟酌郵寄時間,逾期不受理。
3、初賽入選通知:
2013 年 1 月 23 日 (三) 前於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公佈並通知初賽評審入選者。
4、初賽作品領回:
請於 2013 年 2 月 25 日 (一) 前,至收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5、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通過初賽之參賽者,可參加 2013 年 2 月 2 日(六)上午 10:00 至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新店市寶強路六號)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將有數位設計師與參賽者一同研討產品設計實務,並針對參賽者作品及疑問進行研討會,當天並頒發模型補助費 20,000 元正。
6、決賽暨頒獎:
A..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上午 08:00 前將決賽作品與資料親攜至技嘉科技大樓。
B..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上午 10:00 舉行「創新科技」組決賽評審,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C..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下午 13:30 舉行「美化人生」組決賽評審, 現瑒產品展示及各組簡報發表。
D..2013 年 3 月 23 日(六)下午 16:00 於技嘉科技大樓舉行頒獎典禮。
7、競賽設計說明:
本競賽活動說明若有不清楚之處,歡迎來電 (02)89124000 - 1402 洽陳克冏先生 or 1129 周麗華小姐,也可以 MAIL 至 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洽詢,將有專人回覆問題。

參賽作品須知:
1、請先上技嘉教育基金會網站 www.gigabyte.org.tw 註冊報名。
2、所有參賽作品須符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包含設計可行性,作品展示規格與送件時間等,否則不予評審。
3、初賽繳交資料:
A..報名表:請逕自活動網站,下載相關報名表,填寫作品主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並黏貼於裱板背面。
B..裱板二至四張(請自行編號),請使用尺寸為 420mm × 297mm,3mm 厚之紙板(注意:尺寸不合規定,將不列入評審)。裱板內容可自由發揮,但必須包含下述內容:
a..主要概念與特色
b..平面圖:含尺寸及配置平面圖與外觀彩現圖
c..文字說明:中文說明 1000 字以內,內容應包括設計理念與策略,材料說明、使用場合、對象與創作特點等。
d..裱板正面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等任何相關文字(姓名請註明於裱板背面報名表內)。
4、決賽繳交資料:
A..1:1 實物或等比例模型均可。
B..裱板三張,請使用尺寸為 594mm × 420mm,3mm 厚之紙板分別詳述:設計理念與策略、設計特色說明、尺寸與結構配置設計圖、外觀彩現圖)
C..簡報光碟二張(含該設計之決賽簡報資料)

評審辦法:
1、評審規則:
初賽: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相關資料與內容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每組取前八名晉級賽。
決賽:由決選評審委員,針對各組所入圍八件作品之展板、模型,依照評審標準,依序選出各獎次。
2、評審標準:
外觀造形:30% (考量造型之新穎、完整性、美學及細節處理等)
設計創意:30% (考量產品設計之原創性、特點等)
操作功能性:20% (考量人因工程、操作、心理、介面等)
設計理念與策略:10% (考量市場、社會、人文、環保等)
產品可行性:10% (考量設計之量產可行性,除技術外,尚須考慮成本等因素)
3、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設計專業人士與產業專家擔任。

獎勵辦法:
初賽:每組選出 8 組作品參與決賽。(每組可得模型製作補助費20,000元正)每組入圍參賽者可參加由技嘉科技所舉辦之產品實務設計研討會
決賽:主要獎項,依序選出各獎次。
1、金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2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2、銀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10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3、銅賞獎,一組
‧獎金新台幣 $60,000
‧獎座一座、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金新台幣 $20,000 及獎座一座。
4、優選
‧獎金新台幣 $6,000
‧各得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5、奇想傑出獎
‧在入圍作品學校外,遴選出其餘學校優秀之作品 (兩組各 5 ~ 10 件作品),
‧各得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獎品一份。(提供技嘉現有產品)
6、附加獎項 - 評審團特別獎
‧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一幀。
‧指導教授獎狀一幀。
※每組前三名得獎學生,將安排黑秀網網站專訪報導,專訪作品內容提供下載。
※獎項部分,首獎金額最高可至 20 萬元。
※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除總獎金之 10%。

參賽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入選決賽學生,必須參與決賽作品製作,若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主辦單位有權追溯模型補助費。
3、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4、繳交作品及文件必須於規定期限前送抵基金會收件處。
5、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徵件單位。
6、參賽作品於寄 (送) 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7、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8、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徵件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9、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賽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特色說明、圖面、模型)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10、獲獎作品模型、裱板將提供主辦單位展出,為期兩個月,展出結束後,請獲獎人至徵件單位申請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將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11、獲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有價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相關贈品。
12、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13、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技嘉教育基金會執行。

徵件單位:
技嘉教育基金會設計競賽組
報名收件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寶強路六號
電話:(02)89124000 陳克冏先生 1402,周麗華小姐 1129
電子信箱:foundation@gigabyte.org.tw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gigabyte.org.tw/GDesign_2013/

第一屆陶瓷衛浴圖騰設計競賽

 




一、徵件主題 (範圍):
為求提升台灣陶瓷衛浴國際競爭力並增加產品吸引力,以亞洲圖騰概念,融合文化、 突破現有技術,透由設計競賽遴選出亞洲具代表性圖騰設計競賽並能對外能廣宣,對內能增進圖騰品味,不再停留舊有醜陋刻板印象,讓陶瓷衛浴融入生活新現代印像。

二、活動日期:
投稿日期:即日起 2012 年 09 月 30 日收件截止 (以郵戳為憑)。
評審日期:2012 年 10 月 15 日 (五)
公佈日期:2012 年 10 月 22 日 (一)

三、活動對象:
社會人士、全國民眾、各大專院校、學院、各大設計、學校網站

四、主辦單位:
電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作品規格:
1.設計作品可手繪或以電腦完稿,完成圖檔尺寸需依造“範例二”所標示。
2.數位平面圖像請以 A4 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規格:CMYK 全彩,JPG 及 psd / AI 格式,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圖層勿鎖)。
3.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4.對於每一投稿作品,創作者應提交包括如下:
「陶瓷衛浴 圖騰設計稿」、「報名表 / 作品說明」、「切結同意聲明書」、「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四份文件,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並依「報名投稿裱板」示意圖黏貼裱板背後,連同裱板一併寄送做為投稿文件。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皆不符合徵選條件。 所有投稿作品應使用中文或英文編制(如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一旦發生歧義,以中文為凖)。

六、「陶瓷衛浴 圖騰設計稿」應包含圖騰空間氛圍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並應符合以下之要求:
1. 創意圖案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突顯市場開放價值,傳播「陶瓷衛浴、融入生活」之理念,並且有展望充滿希望夢想的全新未來的概念。
2. 創意圖案的繪製形象,含繪製正視、側視圖。(如特別圖騰、材料創作,請於設計稿內一併繪出,並詳加說明。)
3. 情境意示圖(側 45 度角為佳,如下圖範例為主),以此圖稿表現該角色的設定風格、感覺、個性...等。
4. 圖騰的基本資料設定與創作說明需 600 字。 圖稿尺寸為 A4,請依照網站所公佈之投稿方式裱於4 開黑色紙板,並自行保留設計圖稿,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作品格式與報名表格請上活動網站 www.tenco.com.tw 下載。
※圖騰設計應融合多元文化特色,具有文化代表性精神特徵,並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七、參加方式:
1. 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 詳細填寫。
2. 請將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 2012 年 09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238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二段 131 號,並請註明「第一屆陶瓷衛浴圖騰設計比賽」,逾期恕不受理。

八、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代表,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四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九、評選標準:
1. 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30%
2. 創意性 20%
3. 整體印象 20%
4. 市場性 30%

十、獎勵:
1.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2.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3.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4. 佳作入選 5 名:獎狀乙只、典藏版陶版畫框 乙只。

十一、注意事項:
1.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 5 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 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4. 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 。
5. 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 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7. 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本公司保留修改之權利。
8.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二、洽詢方式:
1. 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 www.tenco.com.tw
2. 或電洽電光企業活動單位活動推廣小組 邱先生 電話:(02)8684-3345 分機 110,mail:marketing@tenco.com.tw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enco.com.tw/content/news/news/news_001.aspx?sn=126

臺東好映象 - 微電影大賞徵選

 




壹.前言:
為強化臺東客家風情與在地稻米文化,規劃辦理「微電影徵件活動」,挖掘更多的素人創作團隊,徵選題材以稻米及客家為主,內容及對象不受限制,只要有興趣皆可參加,從專業到搞笑都可以成為表現的素材,期待故事性的優質影片擴大年輕族群參與力,提昇臺東客家文化能見度及渲染力,另規劃參賽影音作品於臺東縣客家文化園區中舉行頒獎典禮及影展。

貳.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參.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民政處 (客家事務科)

肆.活動流程:
08 / 01 - 09 / 30:徵件投稿
10 / 01 - 10 / 14:第一階段評審時間 (選出 10 名入圍)
10 / 15 - 11 / 16:網路分享與按讚
11 / 19:公佈得獎名單
12 / 01:微電影影展 & 頒獎典禮

伍.徵選對象:
不限年齡、不限對象、不限國籍皆可參加

陸.主題元素:
1.臺東的客家文化
2.與稻米 (米食) 相關的內容
※以上兩者皆需具備
※文化資料參考:
臺東縣客家文化園區 http://hakka.taitung.gov.tw/
客家委員會 http://www.hakka.gov.tw/mp1.html

柒.格式規範:
1.不限拍攝地點、場景、風格、劇情,但拍攝內容需符合指定主題元素 (不要求一定至臺東實地拍攝可用創意手法表現)。
2.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Betacam、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數位相機等),製作剪輯 60 秒 ~ 10 分鐘之 16:9 格式影片,影片尺寸 720 * 486 mpeg。
3.參賽作品若曾發表之舊影片不得參加,依照規則指定方式 + 最多 200 字說明作品並報名,惟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查核,參賽作品概不退還,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4.參賽作品將公開播出,為免觸犯著作權法,作品中如有涉及版權配樂、聲音、圖片及素材等使用,皆需為創作者本人原創或取得授權,請檢附授權同意書。如經查違規,均不受理參加,相關法律責任自負,並撤銷得獎資格。
※上傳格式:AVI、DV、MOV / QT、MPEG、MP4、VOB、ASF / WMV、FLV、RealVideo....(檔案最大不超過 1G) 等格式

捌.評分標準:
◎第一階段初審:(10 / 01 - 10 / 14,將依下列項目評選 10 名入圍)
‧主題聯結 35%:與臺東、客家、稻米、文化之聯結程度
‧故事內容 35%:劇情/內容完整度
‧表現方式 15%:運鏡、剪接製作技巧
‧整體表現 15%:視覺/音樂整體感
◎第二階段複審 :(10 / 15 - 11 / 16)
於活動官網及【2012 臺東好米收冬祭】FB 粉絲團提供入選影片播放平台,網友可至【2012 臺東好米收冬祭】FB 粉絲團【入圍影片】進行分享按讚,投票網友可參加抽獎,此階段得分佔總評比的 50%。
※另於本階段中選出最佳網路人氣獎 (分享按讚次數最多者)。
◎第三階段總評比:
‧初選評選 50%
‧網路人氣 50%
※票數相同時,由 2012 臺東好米收冬祭活動單位協議取其名次

玖.獎項內容:
首獎:1 名,獎金 NT$60,000 元整及獎狀
網路人氣獎:1 名,獎金 NT$10,000 元整及獎狀
入圍獎:8 名,獎金 NT$2,000 元整及獎狀
網路投票獎(民眾):20 名,2012 臺東好米收冬祭活動紀念品乙份
※參加網路投票的民眾請先按讚加入『2012 臺東好米收冬祭粉絲團』方可參與抽獎哦!

拾.頒獎作業:
將統一於 101 年 12 月 1 日閉幕活動中頒發。

拾壹.報名方式:
1.於活動網站詳讀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後,即可進行影片製作。
2.請使用者先上傳影片至 Youtube http://tw.youtube.com(請自行申請加入會員,須設定為公開影片),標題以「臺東好米收冬祭微電影 - 作品名稱」格式命名,範例如下:臺東好米收冬祭 微電影-客家好愛你
3 至活動網站臺東好映象 -【我要報名】單元完成參賽的影片連結後,下載授權同意書及報名表,填寫作品及個人或團體真實資料以及 200 字內電影腳本介紹,即完成線上報名。(未入圍之影片不會上傳至官網)。
4.於線上報名完成後,連同授權同意書親簽正本、書面報名表與影片作品原始光碟 1 份,於 2012 / 09 / 30 下午五點前以郵局掛號寄至【臺東市蘭州街 79 號 臺東好米收冬祭微電影徵件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5.主辦單位收到授權同意書親簽正本、報名表與影片作品原始光碟 1 份,並確認作品資料無誤後會寄發報名完成通知簡訊 (或 email),始完成完整報名程序符合參賽資格,若未能準時提交,臺東好米收冬祭活動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作品不限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每組參賽者不限報名作品件數 (但每個作品須單獨上傳報名與填寫授權同意書),歡迎踴躍投稿。
7.參賽作品經公布得獎、入圍或給予獎品 (金) 後,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得獎獎金等同著作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者應與主辦單位另簽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拾貳.權利與義務:
1.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2.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凡參加徵選者,在您的影片一經上傳,即同意無條件、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將您的影片使用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創作者之姓名、肖像、原創作品之圖片或影像紀錄,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3.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作品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於任何媒體。徵選者擁有完整著作權,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使用到他人音樂或圖片,請確認已取得合法授權,並自行於音樂或圖片出現時上字註明或是製作片尾。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4.最後入選作品需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服務中進行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主辦單位有義務於作品上或展示界面上標示原作者姓名或作者指定之名稱。
5.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解釋及修改權利。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長、縮短或暫停本活動。
6.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得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或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7.參加活動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並與活動登入之個人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之情事,或詐欺、其他違法之情事時,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其相關法律責任應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8.本活動之得獎人應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第 1 項第 2 款與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中獎金額(含等值禮品)總價值超過 NT$20,000 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價值皆需代扣稅額 20%)。領取者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核對身分後,同時繳交得獎獎項全額百分之十之稅金。
9.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拾參.其他:
2012 臺東好米收冬祭活動官網 http://2012taitung-hakka.com.tw/
2012 臺東好米收冬祭 FB 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2012taitunghakka
若有相關活動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諮詢
2012臺東好米收冬祭微電影徵件小組
E-mail:green237130@yahoo.com.tw
電話:(089) 237-12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7:00

※活動辦法若有異動,以活動網站上公告為主。

活動網站:http://2012taitung-hakka.com.tw/%E8%87%BA%E6%9D%B1%E5%A5%BD%E6%98%A0%E8%B1%A1-4/%E6%B4%BB%E5%8B%95%E8%BE%A6%E6%B3%95-2/

102 年全國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設計全國徵選

 


壹、目的
一、為配合臺北市辦理 102 年全國運動會 (以下簡稱全運會),特舉辦主題標語 (Slogan)、標誌 (Logo) 與吉祥物 (Mascot) 之設計徵選,以作為本次全運會活動的大會精神及主題象徵。
二、徵選活動之宗旨在於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全運會有關之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以廣泛應用於全運會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全運會精神之展現。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叁、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送件參加。
二、收件截止日期:101 年 9 月 14 日 (星期五) 下午 4 時前,以郵戳為憑 (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單位:臺北市立松山家商實習處。
四、收件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 655 號 (郵遞區號 11080),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 102 年全運會○○○○徵選」字樣。
五、聯絡電話:(02)2726-1118 轉 600 柳主任。
六、得獎公布:得獎名單於 101 年 10 月 23 日 (星期二) 前揭曉,並公布於臺北市政府網頁 (http://www.taipei.gov.tw)。
七、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附件三】,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八、錄取結果通知獲獎人員並擇期公開頒獎。

肆、設計原則
一、各類設計力求生動活潑並能展現臺北市之特色,及符合全運會之精神。
二、標誌及吉祥物設計方向
(一)追求卓越與友誼。
(二)臺北市的意象或其他符合本市及當年特色題材為設計考量。
(三)運動競技的力與美。
(四)作品並以利於平面印刷、立體成型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為原則。

伍、徵選項目
一、主題標語
‧字數限 20 字以內 (英文字母、數字皆算一字)。
‧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
‧作品須限以本徵選報名表【附件一】為主,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二、標誌與吉祥物
‧標誌與吉祥物作品不限手繪或電腦影像輸出,一律 A4 紙張規格,以彩色圖像呈現,並請依【附件二 A、附件二 B】表格格式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設計理念、吉祥物名稱與涵義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
‧參賽作品必須以書面資料繳交,以電腦輸出者得獎後須同時繳交電子檔。

陸、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趣味性、親和力及構圖特色等。
二、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並依下列評審標準初選,初選後選出入圍作品,「主題標語」及「標誌與吉祥物」各擇 10 件入圍。
(一)主題標語評審標準
‧創意   60%
‧詞句意涵 40%
(二)標誌與吉祥物評審標準
‧造型  30%
‧創意  30%
‧色彩  20%
‧代表性 20%
三、決選:由臺北市政府邀集相關人員依據初選評審標準進行決選並決定名次。
四、得獎名單將於臺北市政府網頁公告 (http://www.taipei.gov.tw)。

柒、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主題標語 (Slogan) 徵選
第一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7,000 元。
第二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5,000 元。
第三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3,000 元。
佳 作:7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1,000 元。
二、標誌 (Logo) 與吉祥物 (Mascot) 徵選
第一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 費60,000 元。
第二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40,000 元。
第三名:1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20,000 元。
佳 作:7 名,頒發獎狀及設計費 5,000 元。

捌、權利歸屬
一、臺北市政府保留決選作品於 102 年全國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之使用權。
二、得獎作品其著作權歸臺北市政府所有,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重組權外,並有製成產品、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惟不另致酬。
四、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玖、注意事項
一、徵選報名表虛線部分請勿剪開,並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
二、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設計,二者為分開投稿參選,評選時分組評選。評選結果產出後,主辦單位得將其組合運用,不另致酬。
三、參賽者作品各項均以一件及未曾發表之作品為限。
四、上列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從缺;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五、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tpedoit.taipei.gov.tw/ct.asp?xItem=30105411&ctNode=13244&mp=112001

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

 




壹、活動目的
為迎向數位閱讀時代,鼓勵電子書創作,特舉辦 2012 電子書創作比賽,鼓勵對數位內容有興趣的年輕學子、科技玩家、設計高手、閱讀達人,共同投入電子書的創意製作,並發掘本土潛力新秀,創造新舞臺,為數位出版產業注入新的能量。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
承辦單位:聯合線上股份有限公司

參、比賽項目及獎勵方式
一、比賽項目
採分組競賽方式,分「電腦類」、「手機類」、「平板類」及「臺灣主題類」等四大類別,每一類別再區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
(一)電腦類
指透過個人電腦或筆記型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Windows、Mac 或 Linux 等作業系統。
(二)手機類
指透過智慧型手機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iOS、Android 或 Windows 等作業系統。
(三)平板類
指透過平板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包含 iOS、Android 或Windows 等作業系統。
(四)臺灣主題類
參賽作品須以「臺灣」為主題。作品內容必須明確與臺灣歷史文化、自然生態、宗教風俗、品牌故事、人物印象或文學藝術等議題相關,或有助於行銷及推廣臺灣意象,並能透過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呈現及閱讀之電子書。
二、獎勵名額
◎電腦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電腦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手機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手機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平板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平板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0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臺灣主題類 - 學生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5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臺灣主題類 - 社會組
‧首獎 1 名:新台幣 35 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獎 2 名:新台幣 10 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獎 1 名: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肆、參賽資格
同一作品僅能擇一類別和組別報名參賽,可以個人或團體組方式報名(團體組以 5 人為限),報名者需符合以下資格:
(一)學生組
報名者須為中華民國在學或應屆畢業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不含在職進修者)學生。
(二)社會組
報名者皆須為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不含主管機關已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伍、參賽作品之規定
一、作品格式
參賽作品必須為「Web App」格式電子書,可支援以下任一瀏覽器開啟閱讀:
* Internet Explore 8(含)以上
* Mozila Firefox 13(含)以上
* Google Chrome 19(含)以上
* Apple Safari 5(含)以上
* Opera 12(含)以上
(一)電腦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最適閱讀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電腦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1280 * 800、1280 * 1024 兩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二)手機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作業系統名稱及版本,以及最適閱讀之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手機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480 * 800、640 * 960 和 720 * 1280 三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三)平板類
‧請標明作品所對應之作業系統名稱及版本,以及最適閱讀之瀏覽器名稱及版本。
‧請標明作品最適閱讀之平板電腦螢幕尺寸,評審小組將於 1024 * 768、1280 * 800 和 2048 * 1536 三種尺寸中審查檢視。
(四)臺灣主題類
‧作品須可於電腦、手機或平板等任一種載具呈現或閱讀,相關格式比照上述各類。
二、一般性規定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 101 年 1 月 1 日 (含當日) 以後完成者。
(二)參賽作品必須完整打包為 ZIP 檔燒錄成光碟郵寄。
(三)參賽作品封面入口請用 index.html,所有內容必須儘量封存於 ZIP 內。
(四)參賽作品若使用各種 Open Source 之 Library、SDK、API 或 Widget,可在閱讀電子書時自線上擷取,但仍須提供基本的離線閱讀模式(可非完整內容),或以用戶端存取方式(local storage)達成。
(五)參賽作品不得直接架設於網路伺服器上,必須可於檔案系統中直接開啟閱讀。
(六)參賽作品可使用 HTML5、CSS3 或 Javascript 等工具進行設計。
(七)參賽作品可利用 Web App 支援的載具功能(如:觸控、地理定位等)對內容進行加值處理。

陸、參賽者應遵守之規定
(一)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二)應擔保其入圍、得獎之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應為入圍、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並同意無償授權文化部、文化部授權之人,自報名本項比賽頒獎典禮之日起,得永久將入圍及得獎作品之報名表所載之簡介推廣使用。本款所稱推廣使用,指於推廣活動、方式(包括但不限編印本比賽專刊、出版年鑑)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之報名表所載簡介。
(四)參賽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補助,且未以實體或數位方式出版,亦不得為已發行之商業產品。
(五)違反本條第(一)至(四)款規定者,本部應撤銷或廢止其入圍、得獎資格,不發給獎金及獎狀,其已領取者,並應於本局指定期限內將獎金及獎狀繳回本部。
(六)得獎者須同意得獎作品最終應公開發行,參賽作品因此需符合可發行之規格。
(七)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者,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且得獎者必須提供中央銀行定義之本國銀行同名帳戶,以利匯款。

柒、評審作業
(一)資格審及初選
本比賽將就報名者參賽資格及相關報名表件先行書面審核,再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初選。初選由評審小組依每類各組遴選八名入圍,並以新聞稿方式公告。
(二)決選
由評審小組自入圍名單中選出每類各組各四名得獎者,並於頒獎典禮現場揭曉。
(三)評審標準
1.內容企劃(40%):
主題企劃與傳達的完整性,內容的豐富性與可讀性、素材的精緻度與精采度等。
2.創意設計(30%):
美術設計與加值巧思,增進閱讀的樂趣與主題豐富性,完整傳達創意,提升數位出版品的閱讀價值。
3.互動導覽(30%):
人機介面之可操作性,導覽設計的流暢度,閱讀操作與動線的方便性與順暢度,作品的效能及穩定度等。

捌、報名方式
一、報名及繳件時間
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16 日止。
二、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www.thereaders.tw/ebooks( 7 / 1 起開放報名)
(二)參賽者須於前述報名及繳件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報名程序,並以下列方式完成繳件:
‧連同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及報名應具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承辦單位「22161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 369 號3F 聯合線上 收」。
‧信封上並請註明「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參賽作品」字樣。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報名繳件期限者,概不受理。
三、應檢附文件(請自比賽官方網站下載)
(一)報名表一份。
(二)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學生組報名者另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作品企畫書一份。
(四)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載內容不全者,應於本部通知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應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玖、聯絡方式
2012 電子書創作大賽承辦單位
電話:(02)86925588 分機 6812(週一到週五,上午 10:00 ~ 12:00,下午 13:00 ~ 18:00)
電子郵件:thereaders2012@gmail.com

活動網站:www.thereaders.tw/ebooks

設計知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