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心米、心苑、心味稻 - 山水有機米創意包裝設計競賽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全國性的包裝設計競賽,將參賽者的創意與巧思,結合山水米的企業精神及苗栗縣苑裡鎮當地的風土人文,設計出具創意性與實用性的包裝,也企盼透過競賽鼓勵青年學子及社會大眾關心苑裡有機米的發展與文化意涵。
二、主辦單位: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靜宜大學觀光事業學系
四、報名資格
國內各高中職、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可以個人或是團隊名義報名。
※ 每組報名件數不限,但每份作品只能有一代表人,且代表人作品不得重複。
五、競賽主題與內容
1. 設計主軸:山水米企業理念「友善大地,健康人生」
(1) 有機農民的人文特寫。
(2) 有機稻米的四生(生產、生態、生活、生命)的意象表現。
(3) 苑裡的土地、人文及風俗民情的特點。
※ 上述設計主軸參考資料可於「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 http://www.e-rice.com.tw/ 查詢
2. 競賽內容:
(1) 設計品項:設計有機米的內袋與外包裝,包裝的重量以 1 至 3 公斤裝為主。
(2) 設計概念:有機農民的人文精神、有機稻米的四生(生產、生態、生活、生命)的意象表現,以及苑裡當地的土地、人文、風俗等三條主軸為設計概念。
(3) 必備元素:包裝的設計上,須加上山水米的企業識別標誌,以及參照「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上,「山水有機米產銷班」有機稻作的分佈的地圖作為設計元素。地圖的設計元素,請發揮創意設計切勿直接套用。
(4) 參考素材:請參考「心苑、心米、心味稻」網站內容,有關苑裡沖積扇平原的風貌、有機米的背景知識及有機米四生、有機農民的人文風采,以及苑裡當地有機稻農的庄稼故事為整體設計的參考依據。
例如,有機農民的生活語錄:
陳永山:「大地是我的母親,要好好疼惜她。」
吳水池:「有機栽培豐富我的田間生態。」
鍾徐樑:「我從事有機農作生產,是良心事業,亦是為子孫種福田。」
余啟全:「有機是一種良心事業。」
徐能發:「種有機就是比較好,你看現在水溝裡的蜆仔這麼多!」
(5) 商業化應用:兼顧創意性與商業化的運用性,設計獨特、原料安全及成本考量。
(6) 原創性設計:必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虞。
六、設計限制
1. 規格與材質:
(1) 規格與材質不限,參賽者可依環保、創意性的方向為素材的挑選主軸。
(2) 須評估製作成本與商業量產的可行性。
(3) 可參考現行包裝規格與材質:
a. 包裝袋的標準材質,NY15 + PE100。
b. 包裝袋規格尺寸如下:
◎包裝重量:2kg
立體包裝:390×65×120 (mm)
平面包裝:360×240(mm)
◎包裝重量:1.5kg
立體包裝:320×65×120 (mm)
平面包裝:310×240(mm)
◎包裝重量:1kg
立體包裝:310×50×90 (mm)
平面包裝:300×210(mm)
2. 商品化:包裝袋內容物以山水米的有機米為設計標準,包裝重量以 1 至 3 公斤為主,須評估可商品化、實用性及運送的便利性。
3. 設計稿尺寸:菊八開 A4 直式(上下左右留邊 1.5cm),內容必須包含三視圖呈現,每份作品不限張數但請標明頁數。
七、報名方式
1. 活動期間:自 98 年 9 月 28 日至 98 年 11 月 14 日止
2. 截稿日期:98 年 10 月 30 日
3. 請將下列資料於 98 年 10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35874 苗栗縣苑裡鎮玉田里 7 鄰 91-1 號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收】
(1) 書面報名表乙份。
(2) 平面設計稿(含圖及設計理念與特點說明)乙份。
(3) 所有檔案及設計稿電子檔乙份,需燒錄於光碟中。
(4) 設計作品實體打樣一份
註:以上共一式四份
八、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請五位評審,包含產官學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共選出八組進入決賽。
2. 將於 98 年 11 月 6 日在山水米官方網站上公佈進入決賽之參賽者名單,並通知進入決賽之參賽者。
九、決賽
1. 預訂於 98 年 11 月 6 日公佈決賽名單,並公告於山水米官方網站。進入決選名單之參賽者,於 98 年 11 月 14 日至山水米有機稻場進行最後決選。請入圍的參賽者製作設計樣品一份及 10 分鐘的簡報,向評審說明創意來源及設計理念,簡報結束後現場公佈名次並進行頒獎。
十、評選標準
1. 文化意涵【30%】:作品能呈現與傳達有機米四生、有機稻農的生活態度與苑裡特有的風土民情之文化印象。
2. 外觀造型【20%】:作品之外觀、完整性、美學、細節處理...等,具有充分滿足設計目的之考量,且有造形、色彩與樣式等設計要素所構成之整體美感。
3. 創意【30%】:作品的原創性、創意、特點...等。
4. 商品化可行性【20%】: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可大量生產、產品安全、成本分析等。
(1) 安全性:充分考慮使用之安全性,並符合該產品相關之安全規定。
(2) 實用性:充分考慮實際生產、運輸、倉儲、販售、消費使用之實用性。如:
◎產業面:易於搬運、填充、封合、倉儲、生產管理及宅急便運送之便利性。
◎消費面:形狀、大小、材質及攜帶,及開啟或再封閉等能讓消費者感到取用方便之特性。
(3) 成本分析:素材取用與製作成本等。
(4) 其他:如考慮環保與自然生態保育、附加功能、再利用...等訴求。
十一、獎勵辦法
1. 第一名:壹名,獎金參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2. 第二名:壹名,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3. 第三名:壹名,獎金壹萬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4. 佳作:五名,每位獎金貳仟元及獎狀一只、山水米提供之紀念品一份。
※ 台灣地區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 NT$1,000 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 NT$13,333 元者,須代扣 15% 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 20%)。
十二、展覽與發表
1. 所有參賽作品將發表於山水米官方網站。
2. 得獎作品預計於山水米「新科技‧心品牌 - 由 GIS 導入山水米故事地圖」成果發表會中發表。
3. 其它相關展覽或媒體的露出與發表。
十三、注意事項
1. 若參賽總組數未達十五件以上,或所有參賽者得分皆未超過 70 分,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本次競賽。
2. 參賽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作品送達主辦單位與否,且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3. 作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參賽者之作品若運送過程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評選之困難,或無法參賽者,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參賽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且參賽者須自行完全負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5. 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列舉證明本次競賽之得獎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外,其餘不得有異議。
6. 評審過程採雙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設計稿上簽名或標示記號。
7. 得獎作品以參賽者之代表人為著作人,於名次確定之時,得獎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與設計原始檔讓與主辦單位,必要時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
8. 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成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9. 凡參加徵選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10. 活動洽詢: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辦人:賴雅汶,電話:037-743616,E-MAIL:laiyw@ssv.com.tw
十四、主辦單位保有以上競賽規則依實際運作情況修改之權力。
活動網站:http://www.ssv.com.tw/design.html
勞工紓壓網 Flash 紓壓小遊戲設計比賽
您是 Flash 遊戲設計高手嗎?
勞工紓壓網特舉辦「Flash 紓壓小遊戲設計比賽」
快將您的創意點子秀出來
得獎作品有機會展示在網站上喔!
活動目的
舉辦紓壓遊戲設計徵件活動吸引大眾運用創意設計出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作品。得獎作品將供網站及各式宣導運用,可增添宣導效益,達成寓教於樂之理念。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紓壓健康網
活動時間
98 年 09 月 28 日至 98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5 點止,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活動資格
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
※ 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
參加辦法
運用創意設計出符合主題具創意概念之紓壓小遊戲。
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一份等文件一並寄到:100 台北市紹興北街 5 號 8 樓。
作品規格
‧作品內容必需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國家法律相牴觸內容。
‧作品須以 flash 動畫軟體製作,參賽作品請提供電子檔案,檔案內容需含 Flash 原始檔 (.fla檔) 及影片執行檔 (.swf),影片原始檔請以 1024 pixel (長) x7 68 pixel (寬) 儲存。影片執行檔需可在 Flash Player 9 以上版本播放。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證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作品檔名規則請依照次序:參賽者名稱(底線)作品名稱,如:王小明_打氣球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主題性 ( 30% ):主題傳達正確性
‧創意性 ( 30% ):創意運用與活潑性及趣味性
‧互動性 ( 10% ):作品呈現互動性以增進與民眾的可親性
‧美術呈現 ( 30% ):製作所使用之方式、技巧與美感
注意事項
‧為維護比賽入選作品之水準,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增減、作品刪修之權利。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所得獎品以實物為準,所有獎項不得折換現金。各獎項得獎人領取獎品時,應即檢查獎品之完整,領回後如發現有瑕疵,自行洽經銷商辦理換貨或保固。
‧本活動獎項僅寄送台、澎、金、馬地區。
‧得獎名單除個別通知得獎人之外,亦將得獎者公佈於行政院勞委會勞工紓壓網活動網頁上。
‧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領據,逾時未繳交上述文件,且經本單位以 Email 再次通知後一週,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將以從缺處理。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於行政院勞委會勞工紓壓網站補充解釋,不另行通知。
‧凡報名者均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承辦之單位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先自行留底。
版權相關規定注意事項
1.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承辦單位無關。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2.經獲選後之作品及原稿其著作財產權歸行政院勞委會所有,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行政院勞委會及承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令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3.參賽作品所採用之圖片、照片、文字及音樂等受著作權法所涵蓋項目,皆須取得合法使用權,不得抄襲,若評審選獲獎後之作品遭檢舉發現,經查證屬實,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4.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創作並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對外公開發表。若有上述情形,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委託辦理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活動網站:http://wecare.cla.gov.tw/LCS_web/Activity/09_Cla_FlashGame/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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