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6日 星期五
第一屆「創意潮 T」圖案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輝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時程:
作品收件截止:98 年 6 月 20 日 ~ 98 年 7 月 20 日(以郵戳為憑)。
公佈得獎名單:
預定 8 月份。(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並公佈於公司官網 http://www.freeland.com.tw)
頒獎:
得獎者將於「第一屆創意潮T恤圖案設計大賽」頒獎典禮中頒獎。
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頒獎時間及地點。
創作內容:
請依 FREE LAND 品牌之精神,崇尚法國休閒生活、環保、自然、健康等概念,做為創意設計方向。
報名資格:
不拘、只要對時尚流行創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此競賽主辦單位所屬員工皆不得參加)。
報名方式:
本活動採「掛號郵寄」及「網路投稿」方式。
1、掛號郵寄
請備妥報名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創作圖稿及作品光碟電子檔乙份,於 7 月 20 日(星期一)17:00 前,以掛號郵寄至「創意潮T恤圖案設計競賽」收(地址:231 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 542-5 號 7 樓)。
2、網路投稿
請備妥報名表、創作圖稿及作品光碟電子檔乙份,於 7 月 20 日(星期一)17:00 前,上傳本活動比賽專屬電子信箱:service@freeland.com.tw
3、送交作品注意事項
◎電子檔格式:
‧請以 PC 電腦所用軟體格式為主。(若為 MAC 所用軟體格式,請再另存為 PC 版本)
‧設計圖稿為向量檔時,以 .Ai 或 .Cdr 之 CMYK 格式檔案二擇一。
‧設計圖稿為點陣圖檔時,以 .PSD、.TIF (.TIFF) 之 CMYK 格式檔案三擇一。
◎報名表(附件),需附電子檔,請據實填寫,如發現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可至網站【下載區】下載(http://www.freeland.com.tw)。
◎「智慧財產權聲明書」(附件),可至網站【下載區】下載(http://www.freeland.com.tw),除得獎者外,「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將由本單位自行銷毀。
◎請在作品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創作主題及電腦軟體格式。
◎其他:
(1)參加作品數量不限,若投稿多份作品,請自行增加報名資料份數(每份作品須包含所有資料)。
(2)參賽底色限定共有 8 色(請任選一色做為底色)如下:純白,純黑(K100),亮粉(M95、Y9),淺黃(M4、Y98),藍綠(C45、Y16),亮橙(M53、Y98),淺綠(C45、Y68),淺紫(C38、M47)。
(3)最大列印範圍為 18cm x 27cm。
(4)圖檔限制:所有繳交作品(包含作品文字說明、圖面等)除標示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如: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5)圖稿不限繪圖方式與工具,惟需符合本辦法規定之標準。若手繪稿轉為電子檔之作品亦請注意清晰度,以免影響比賽評分。
(6)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參加競賽,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7)智慧財產權聲明書,需參賽者本人簽名及蓋章後,均用郵寄送交主辦單位。
評分標準:
創意及整體性 30%
市場性與應用可行性 30%
主題意象表達 20%
成品完整度 20%
評審單位:
輝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獎項:
第一名( 1 名):獎金貳萬元整,獎狀乙只。
第二名( 1 名):獎金壹萬五千元整,獎狀乙只。
第三名( 1 名):獎金壹萬元整,獎狀乙只。
入選( 30 名):獎金參千元整,獎狀乙只。)
參加獎:FREE LAND 商品抵用券伍佰元。
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加競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絕無模仿或抄襲行為,不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且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若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獎金,若有相關法律責任問題,一概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二、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資料,本單位有權收錄參賽作品之照片、影像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攝影、宣傳、展覽、製作及商業行為等,為此次設計競賽宣傳活動之用。
三、得獎作品智慧財產權等各項權利歸本單位所有,本單位保有各種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及商業行為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告知本單位讓予他人,若發生此情事者,得追回已頒發獎金。
四、得獎者本單位除個別以 E-mail 通知外,皆公佈於本單位網站上(http://www.freeland.com.tw)。
五、參賽人若有二件以上作品參賽,獲獎以最佳名次為準,不得同時獲得二個以上獎項。
六、競賽或展覽期間,若設計作品遭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件。
八、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需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九、作品郵寄件者,需包裝妥當,郵寄費用參選者自行負擔,因郵遞過程致作品損壞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
十、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十一、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對本活動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得獎者一經發現違反競賽規則,本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資格及各項權利。
十二、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網站(http://www.freeland.com.tw),不再個別通知。
活動網站及下載:http://www.freeland.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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