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緣起
本部為推動臺灣母語日,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臺灣母語,增進各族群間之了解、尊重、包容及欣賞,於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展並營造臺灣母語環境 99 年本部為響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21 世界母語日」舉辦「221 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活動」,並舉行全縣性巡迴展覽,獲得廣大迴響,引發各縣市政府仿效,後續眾多縣市政府將該項活動列為年度母語日重點推動項目。因此,教育部本年度將辦理「臺灣母語日海報設計活動」,積極推動本土語言保存及推廣活動,藉由各界的力量,持續深耕、延續並傳承各族群語言文化。
活動目的
教育部推動「臺灣母語日」規劃辦理「臺灣母語日海報設計活動」。期透過各式推廣方式,引發全民共同響應並關注保存臺灣母語、瞭解臺灣語言文化之多樣性,進能促進各族群間彼此尊重、包容與欣賞。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參賽資格及分組:
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或外籍人士在臺灣工作、居留者均可投件,並分下列 2 組別競賽(參賽者於報名時,請自行在報名表中選填組別)。另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賽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並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等資料。
1、學生組:
大專及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學生。參賽者於報名寄件時,應繳交有學籍註冊證明之學生證影本乙份(無學生證者,請提供就學證明資料)。
2、社會及教師組:
學生組以外之其他人士。
設計主題:
以「臺灣母語日」傳承語言文化、尊重多元價值、教育落實深耕、情感追尋認同為主軸,進行發想、設計。
報名資訊:
1、報名方式:
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 - 電子布告欄下載並填妥「報名表」、「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2、收件時間:
103 年 7 月 14 日至 103 年 8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3、寄件地址:
22242 新北市深坑區文化街 45 號新北市深坑國民小學(請於寄件封面註明「參加臺灣母語日海報設計比賽活動」等字樣)。
4、通訊聯絡:
新北市深坑國民小學 陳琰壬教務主任(02)2662-4675 分機 221。電子信箱:is628@apps.ntpc.edu.tw。
作品規格:
1、製作方式:
參賽設計作品不拘形式,限國中小以下組別可繳交手繪稿外,其它組別最後繳交檔案應為電子檔。
2、海報尺寸:
(1)電子檔:尺寸為菊對開(A2,59.4 × 42cm,直橫不限)「數位檔案」,並設定解析度為 300dpi 及 CMYK 四色印刷模式,檔案格式請儲存為 *.jpg、*.pdf 檔,並附上原始檔案(如:*.ai 或 *.psd 等)。
(2)手繪稿:正二開(長 76cm × 寬 52cm)尺寸。(限國中小以下組別)
繳件資料及規定:
1、共同繳件資料:
(1)「報名表」、「設計理念」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各乙份。
(2)參賽作品為電子檔者,應將前項資料併同作品燒錄成光碟乙份。
2.光碟上須註明參賽組別及姓名;若為「學生組」再加註學校、科系及年級。
3.不接受立體稿件,設計者如欲以立體視覺來表現創意,請翻拍為平面作品,並依規定格式儲存。
4.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下載、填寫、列印。
獎勵名額及方式:
(一)學生組:共分為大專及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等 4 組別。
第 1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平板電腦乙臺。
第 2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平板 mini 乙臺。
第 3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電腦手繪板乙臺。
佳作獎:共 2 名。獎狀乙紙、1T 隨身硬碟乙臺。
(二)社會及教師組:
第 1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手機平板乙臺 (或記功 2 次)。
第 2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筆記型電腦乙臺(或記功 1 次)。
第 3 名:1 名。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平板電腦乙臺(或記嘉獎 2 次)。
佳作獎:共 5 名。獎狀乙紙、電腦手繪板乙臺。
(三)作品未達標準時,各組名次得從缺。
(四)獲獎者身分如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七點所稱之各機關學校員工者,不發給獎品,改由本部建議權責機關核予上開獎度之行政獎勵。
評選方式:
(一)參賽作品將分組進行評選,並委由專家組成評審團隊,於活動結束時進行評選。
(二)各組評選標準:
◎大專及高中職組
‧主題正確性:30%
‧視覺:30%
‧創意:20%
‧創作理念:20%
◎國中小組
‧主題正確性:30%
‧視覺:20%
‧創意:30%
‧創作理念:20%
◎幼兒園組
‧主題正確性:30%
‧視覺:20%
‧創意:40%
‧創作理念:10%
◎社會及教師組
‧主題正確性:30%
‧視覺:30%
‧創意:20%
‧創作理念:20%
得獎公布:
(一)得獎名單預計於 103 年 11 月 10 日公布於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上。並個別通知參加頒獎典禮。
(二)得獎作品後續除將印製為海報(尺寸為正二開,即長 76cm * 寬 52cm),並發送至各機關單位、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等,進行張貼及宣傳事宜外,未來亦規劃辦理參賽作品展覽,或轉製為母語日相關推廣產品供做宣傳。
注意事項:
(一)僅接受電繪稿,平面手繪稿請勿投稿 (除國中小以下組別),圖片版權由參賽者負責。
(二)參賽作品限未經刊登使用之自創作品,且不得有抄襲、盜用、冒名、填具不實資料,或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若違反規定,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品外,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三)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經主辦單位篩選之優良作品,無償讓與主辦單位辦理相關活動,如巡迴展覽發表之使用,並請參賽者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編製及重製成光碟、書刊或其他形式宣傳物之永久使用權。若不同意者請衡酌是否參賽。
(四)參賽者需詳閱活動相關規定,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將不列入評選。
(五)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 2 萬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 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公布之。
相關資訊及下載:http://www.edu.tw/news1/detail.aspx?Node=1088&Page=24092&wid=c5ad5187-55ef-4811-8219-e946fe04f725&Inde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