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司法廉政寶寶 LOGO 設計徵選

 




壹、依據
司法院 101 年政風工作計畫。

貳、活動宗旨
透過公開選拔方式,廣徵社會各界創意和巧思,塑造象徵司法院「乾淨 (Clean)、透明 (Crystal)、便民禮民 (Considerate)、效能 (Competitive)」政策與結合政風機構「乾淨政府、誠信社會、透明臺灣、廉潔家園」理念的廉政寶寶卡通造型標章 (LOGO),廣泛運用於機關文宣及活動視覺識別,落實司法院「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廉能宣傳行銷目的。

參、主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司法院
聯絡洽詢:司法院政風處 / 張小姐
電話:02-23618577 分機 209

肆、徵選主題及形象
徵選清新、活潑、健康、陽光、創意的司法廉政寶寶標章 (LOGO)。

伍、參加資格
凡喜愛設計創作,能發揮創意將司法院施政政策與政風機構理念的意涵及形象,透過作品之視覺傳達清楚告示公眾者。

陸、投稿規格 / 報名文件
一、作品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不可使用手工繪稿。
二、設計稿壹份(圖幅尺寸以 15cm × 15cm 為原則及縮圖 4cm × 4cm 各一式,上下並置於 A4 尺寸( 21cm × 29.7cm )列印紙內,設計稿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種設計完稿圖樣,彩色版用色以標準 CMYK 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並列裱貼於 A3 之黑色裱板上)。
三、設計稿電子檔壹份 (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向量繪圖軟體繪製,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 pixels/inch,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另存 PDF 檔、JPG 檔。請以作者為檔名,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燒錄一份光碟,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名稱)。
四、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書各壹份(報名表內之設計理念說明,以 200 字以內,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設計稿黏貼裱板」、「設計稿電子檔光碟」、「報名表」和「著作權授權書」等四份文件,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恕不接受報名。

柒、報名方式及收件時間
一、報名表(含基本資料、授權同意書),請自司法院政風處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index.asp) 下載,或親自索取。
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1 年 7 月 2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三、收件方式
(一)郵寄投稿者:請將投稿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4 號「司法院政風處」收,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司法廉政寶寶 LOGO 設計徵選活動」。
(二)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非國定假日,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
(三)以上方式,逾期皆不予受理。

捌、評選方式
一、由司法院組成評審小組,邀請遴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審委員,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
二、評審標準:考量主題意象契合度、創意及整體造型、美感或美觀性、應用可行性等。

玖、獎項及名額
第一名 1 名:Apple iPad 2 (Wi-Fi+3G,64GB) 壹台及獎座
第二名 1 名:Canon 數位相機 (Power Shot S100 )壹台及獎座壹座
第三名 1 名:Wii 遊戲機 (含主機、遙控器 Plus、雙節棍控制器及 Resort 中文版) 壹台及獎座壹座
佳 作 5 名:每名可得購物禮券 1,000 元及獎狀壹幀     
※贈品將以實物為主、得獎者之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壹拾、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得獎作品除予公布在司法院/司法院政風處網站外,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得獎者,另擇期在公開場合中頒獎。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
二、標章 (LOGO) 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 並能明顯識別,且與徵選主題相關。
三、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四、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五、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六、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品及獎座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八、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九、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十、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獎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十一、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請參閱司法院政風處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index.asp) 以獲取最新訊息。

活動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event/event0501.html

「國民年金」公仔徵選

 




一、參加資格:
對公仔造型設計有興趣的人士,皆可參加

二、活動內容:
1. 參賽者須於活動期間內將作品及設計理念說明(100 字內)上傳至活動網站。每一位參賽者不限定投稿件數。
2. 活動期間內可邀請朋友進行網路投票。每一位網友僅能投票一次。
3. 將活動分享至 FACEBOOK 還可同步參加有獎徵答活動之 FACEBOOK 分享抽獎。

三、活動日期:
(一)作品徵件時間:101 年 5 月 4 日至 101 年 8 月 15 日
(二)作品票選時間:101 年 5 月 4 日至 101 年 8 月 15 日
(三)作品評選時間:101 年 9 月初
(四)得獎名單公布:101 年 9 月 15 日前公布於活動網頁
(五)頒獎典禮:另行發布、通知

四、獎項說明:
1.第一名:50,000 元郵政禮券 (1 名)
2.第二名:30,000 元郵政禮券 (1 名)
3.第三名:10,000 元郵政禮券 (1 名)
4.佳作獎:5,000 元郵政禮券 (5 名)
5.FACEBOOK分享獎:500 元郵政禮券 (與有獎徵答等活動共同抽出總計 50 名得獎者)

五、參賽作品規格:
1.原始參賽尺寸須完稿於 A4 尺寸,公仔於畫面內高度不得小於 19 公分,檔案解析度需高於 350dpi。得獎者須於得獎後提供原始創作檔案。
2.同一作品可上傳三張不同電子圖檔,並以第一張上傳檔案為預覽圖示,各電子檔於活動網頁上傳時,請將原始檔案儲存成 RGB 色彩模式之靜態 gif 或 jpg 檔為主,並將每個檔案壓縮至 500k 以內上傳。
3.參加者需填寫設計理念說明(100 字內)。
4.公仔設計不受性別、人或物之限制,風格可符合健康、陽光、活潑、溫馨為調性。(可提供側視圖、45 度立體圖、背面圖設計尤佳)。
5.可將國民年金 LOGO 融合於公仔造型設計,公仔需包括頭部、肢體等其他配飾或服飾。

六、評選作業: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
評選標準:
‧主題呈現  30%
‧構思與創意 35%
‧造型表現  30%
‧網路投票  5%

七、領獎說明:
1.將擇期舉辦頒獎典禮,若得獎者於頒獎典禮當日無法出席請委託代理人前來領取。中獎人請於領獎前填妥「兌獎領據」及「勞務報酬單」並簽名或蓋本人印章。
2.主辦單位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三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活動參加者密切注意主辦單位網站公告。
3.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金額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獎項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實領獎金需先扣除 10% 中獎稅金。若得獎者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兌獎資格。依中華民國所得稅稅法規定,得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得獎人之義務,與主辦單位無關。
4.得獎者須於領獎前提供原始創作檔案及作品,若得獎者無法提供或規格不符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不可為內政部在職同仁或承辦廠商之員工。
(二)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與進行方式,若與比賽辦法或作品規格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者一經參賽,視同接受本比賽之各項規定。
(四)參賽作品需完整填寫參賽資料,資料送出後不予更改。
(五)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機關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機關無涉。
(六)參賽者同意本次比賽之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機關所有,得獎者需提供作品原始檔供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有權編修運用於宣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成冊等權利,不另致酬。
(七)參賽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八)參賽作品需為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 作品),違者主辦機關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九)參加者若經查實利用攻擊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影響活動進行或參賽名次時,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參加者資格,或取消該得獎資格。若因而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應負賠償之責。
(十)為維護競賽公平性,主辦單位得對參與作品票選之網友進行確認,若該筆資料無法聯繫或為身分被冒用參與活動時,主辦單位得立即刪除該問題票數,若同一作品上述問題票數過多時,主辦單位得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
(十一)主辦機關保留活動內容變更之所有權利,各項辦法均以官方網站公布之最新訊息為準。

活動網站:http://pension.dididada.com.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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