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交通部觀光局於 102 年票選出 10 大特色夜市美食為
蚵仔煎、雞排、鹽酥雞、臭豆腐、干貝燒、酥炸大魷魚、月亮蝦餅、生煎包、豬血糕、巧蕉王,將透過本次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替 10 大特色夜市美食分別量身訂作合適的
裝盛器皿 (或包材)。期望將臺灣在地風物納入設計,藉由文創提升特色小吃的美食魅力,進而促使國內外觀光客造更樂於享用。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二、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競賽名稱:
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
競賽主題:
本競賽區分為 10 大主題,包含蚵仔煎、雞排、鹽酥雞、臭豆腐、干貝燒、酥炸大魷魚、月亮蝦餅、生煎包、豬血糕、巧蕉王。
參賽資格:
一、參賽對象:國內各大專校院工業設計、商業設計 / 視覺傳達設計及其他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報名時需檢附蓋有 103 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二、參賽人數:可選擇個人或組隊報名參賽,惟團隊學生成員至多 4 名,另每隊至少須有指導老師 1 名。
三、參賽限制:每位參賽者僅限參加 1 隊。
四、投稿件數:每隊投稿件數至多 4 件,每1件稿件僅限投 1 個主題。
參賽作品說明:
一、投稿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二、符合臺灣小吃文化。
三、可以量產的創新餐具及包材作品 (餐具及包材泛指盛裝食物的碗、盤、杯、袋類等)。
四、作品材質不限,鼓勵以環保材質或紙質為主。無毒安全可重複使用,如:不鏽鋼、陶瓷、食品級牛皮紙、食用級環保油墨等各式材質皆可。
競賽作業時程與注意事項:
【第一階段】
◎開放網路報名:早鳥獎於收件前兩周辦理。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4 月 8 日截止。
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 (每件作品都需填寫 1 次報名表)。
各主題前 30 隊報名參賽並於 4 月 20 日前完成交件之隊伍,可參加早鳥抽獎活動。
◎報名資料收件: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4 月 2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注意:親送者請在截止當天下午 5 時前送達。)
‧紙本文件:
1.報名資料文件確認書
2.報名表
3.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4.作品裱板 2 張 (A3 尺寸),第 1 張為主題產品表現圖,第 2 張為產品說明圖 (包含 3 視圖、產品使用情境圖及使用說明等)。每張僅限使用正面,並標示作品名稱,但不得標示參賽者姓名。
5.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6.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註:團隊每位成員及指導老師皆必須簽署與繳交「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資料光碟:
1.報名表
2.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
3.團隊照片 2 張 (解析度 300dpi,210mm * 297mm)
‧請下載專用信封封面,輸出黏貼在信封上寄出。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收件人:「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資料檢查:
2015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0 日,由執行單位進行資料檢查與通知。資料不齊者,請於 4 月 20 日前補足,逾期恕不予受理。
【第二階段】
◎初賽作品審查: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4 月 27 日,各主題入圍 10 件作品進入決賽。(實際入圍之作品數量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投件作品經初賽審查未達標準資格,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入圍名單公告:
2015 年 4 月 29 日前
【第三階段】
◎決賽作品收件: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 20 日
通過初審進入決賽者需繳交項目:
1.打樣品一式兩份
2.成品照片 6 張。(請拍攝不同角度之成品照片,含放置主題美食的成品照片)
‧送件方式:郵寄、親送皆可。請在上述之指定日期每日下午 5 時前寄 / 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同放棄,恕不列入評審。
‧送件地址:1066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137 號 9 樓之 1
收件人: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 活動小組收
◎決賽作品審查: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3 日
◎競賽結果公告於活動官網:
2015 年 6 月 10 日前
◎網路人氣票選: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7 月 10 日截止
‧網路人氣票選對象為初審進入決賽之作品 (預計 100 件),票選結果不列入計分。
◎成果展出 - 美食展暨頒獎:
2015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0 日
※備註:
1.資格檢查:採光碟作品資料與書面查核相關資料,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2.寄 (送) 件時請確實檢查內容,凡有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作品圖稿未能完整表現等,主辦單位有權不予以採用,不得異議。
3.參賽者 / 團隊需自行負擔參賽作品於參賽過程之運送費用。
4.請自行負擔決審作品運送過程的相關防護措施,採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如無完整包裝,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不退回。作品因製作不良或於托運過程中損壞,以致無法進行審查者,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會組成
1.採初賽及決賽2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
2.若參賽之作品未達該獎項之評審基準時,得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二、初賽評選階段
1.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裱板及作品概念設計企劃書內容為依據,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給予分數及序位,選出晉級決賽之作品。
2.各主題入圍 10 件作品進入決賽。(實際入圍之數量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投件作品經初賽審查未達標準資格,主辦單位保有調整之權利。)
3.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委員會投票決議。
三、決賽評選階段
1.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實體作品進行審查,由評審委員依據評分項目給予分數及序位,選出優勝作品。
2.若總分相同,則由評審委員會投票決議。
四、評分項目
【初賽】
1.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2.創意性 25%: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3.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及市場接受度。
【決賽】
1.主題性 50%:設計目的之適當性、設計開發之故事性、收藏性、具節能減碳、環保及社會責任。
2.創意性 25%:結合當代,具有原創、造形及完整性。
3.市場性 25%:可實現商品化之量產之技術、經濟開發成本、市場接受度及樣品完成度。
獎勵方式:
一、各主題獎項:
‧自各主題選出 1 名作品為優選,獎金 2 萬元,再由 10 名優選作品選出前 3 名,獎金分別加碼 6 萬元 / 3 萬元 / 1 萬元。
‧為響應環保及鼓勵作品延伸使用於餐廳,將另於「內用主題」之投稿作品中選出1名特別獎,獎金 2 萬元。
二、獎項種類:
第 1 名:1 名,獎金 8 萬元,頒發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第 2 名:1 名,獎金 5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第 3 名:1 名,獎金 3 萬元,頒發獎牌 1 枚,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優選獎:7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特別獎 (內用主題):1 名,獎金 2 萬元,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
另,設置佳作若干,頒發獎狀 1 紙 (每人 1 張),以茲鼓勵。
網路人氣票選獎:2 名 (人氣得獎者及投票民眾各 1 名),獎品 iPad mini 1 台。(或等值商品)
早鳥報名優惠抽獎:2 名,獎品 iPad mini 1 台。(或等值商品)
※附註:所有得獎獎項,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參賽者之權利義務
一、參賽者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團隊所有,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團隊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主辦單位概不涉之。
二、參賽作品於得獎確定時,參賽作品圖文之著作權即為主辦單位所有,並同意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供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各種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惟需授權主辦單位永久使用、媒合廠商及優先開發為正式商品販售之權利。
四、得獎作品將於2015年臺灣美食展展出,得獎者需配合美食展相關宣傳活動與出席。
參賽注意事項及聲明
◎主辦單位
1.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報名、收退件等各項之時程。
2.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改權,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關於參賽作品
1.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
2.所有參與初賽之相關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3.參加競賽之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與銷售,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關於參賽者
1.參賽者請先研讀相關資料,並充分了解本比賽之各項規定及要求,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比賽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進入決審者繳交作品打樣前,應自行申請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3.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連繫方式
收件者:「小吃大器 - 2015 特色小吃餐具及包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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