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2009 狂想 - particleIllusion 創意影片競賽
生活中總有一些瘋狂、搞笑的想法,有助於紓解一下繁忙的壓力,對健康有幫助;
幻想能夠飛天遁地、搞點小破壞、來點酷炫的招式、對心愛的人告白,
KUSO一下又有何妨!
活動辦法
一、活動形式:本活動分為「創意影片競賽」及「網路票選」。
二、創作題材:表現手法不拘,題材不拘,題目由創作人自訂(不超過 12 個中文字)。
例如對於 2009 的想望、幸福人生的期待、快樂的生活寫照、夥伴搞笑的場景、上班族的宣洩、小市民的心聲、困頓經濟的嘲諷、旅遊的趣事...等;表現的風格可以是令人爆笑、無俚頭的、嘲諷的、酷炫的、輕鬆的、嚴肅的;不管是劇情故事,或者片段短片通通都可以。
三、活動行程
(一) 開放上傳:2008.12.01 ~ 2009.01.31
(二) 網路票選:2009.12.15 ~ 2009.02.15
(三) 決賽評選:2009.02.16 ~ 2009.02.28
(四) 得獎作品分享:2009.03.01 起
四、「創意影片競賽」參賽辦法
(一) 影片可使用DV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等任何影音器材拍攝,或使用 2D、3D 動畫等多媒體形式繪製,並加入特效後製的影片創作。
(二) 參賽者須在本活動網站投稿區內填寫「參賽同意書」,並具體填妥正確個人資料於「報名表格」。
(三) 參賽作品需於規定的時間內,以比賽指定的檔案格式上傳到指定位址。
(四) 參賽者不限資格,惟以團隊名義參加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五) 參賽者投交作品的數量沒有限制。
(六) 本活動為創作競賽,得獎作品限定不曾公開過作品。
五、投件及作品規定
(一) 影片長短隨意,影像尺寸大小不拘(以 320 * 240 為佳),並製作成影音格式,限定 avi、mpg、wmv 等影片格式,並多備 1 式 120 * 90 pixs 的代表圖像。
(二) 作品應為原創性創意影片,影像部分無仿冒、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者。
(三) 參加者提供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辦單位有權中止該作品的參賽權。
(四) 主辦單位得進行初步的篩選,剔除不當的情節,登載於活動網站供票選及評審單位評選。
(五) 參賽作品全以網路上傳投件,惟兆因不可抗拒而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 未入選的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六、優勝競爭方式:競賽分網友票選與評審評選二種方式
(一) 網路票選:票選純粹以人氣為唯一標準,由一般大眾於活動網站上票選,票數高低決定優勝。
1.參加網路票選者資格不限、不限參賽件數。
2.參加票選者可使用人拉人的方式來參與票選。
3.參加票選者需為 TOP3 的註冊會員,以為中獎時的頒發憑據。
4.票選程式上控制,鎖定TOP3的註冊會員,每一作品每天僅能夠投一票,以盡量杜止灌票行為。
5.避免惡意灌票,主承辦單位有權排除異常或不當的灌票行為。
(二) 評審委員:邀請產、學界具專業素養之人士擔任評選機制的評審委員。
(三) 評選標準:評選機制事先訂定評選標準,涵蓋創意 (40%)、後製與表現技巧 (40%)、結構 (10%)、流暢 (10%) 等要素,據以公正選出優質作品。
(四) 評審方法:
1.所有參賽作品將由評審各自評分,加總分數後選出佳作獎。
2.舉辦決賽評審會(時地另定)由評審在佳作獎中依評選標準的權重評分,加總分數後再議決出最優創作獎。
3.評選標準依評選標準的創意、後製與表現技巧、結構、流暢等要素等權重給分。
七、獲勝與獎勵
(一) 得獎者的獎勵原則上以獎金及指定的獎品為主,但獎品視請況可以等值的其他獎品替換 ,主承辦單位對於本活動獎品不負瑕疵擔保或產品保固之責任。
(二) 所有得獎者將於活動網站公佈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於限期內領獎;規定時間內未完成領獎手續者,視為棄權而不另通知。
(三) 參加活動及參賽者必須填寫活動規定的正確個人資料,以便獲獎的領取憑據。
(四) 得獎者非為自然人身分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再順位遞補。
(五)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該獎項 15% 稅額,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六) 獎品規格、品質或功能等均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七)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若有遺失、被竊或其他喪失獎品占有之情形,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品之責任。
八、特別事項
(一) 網友參與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特別事項之規定,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並接受本活動的結果。
(二) 參賽作品概以網路投件,惟肇因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承辦單位之事由,而造成的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並不須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 任何有違法令、公序良俗之作品投件及言論發表,主承辦單位均保留刪除之權利,上傳作品經第三人主張侵害其權利者亦同。
(四) 參加者所填寫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相關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者,均視為無效登錄資料。
(五) 對於參加者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不得對外洩漏。
(六)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活動網頁:http://www.top3.com.tw/even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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