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2009 客家桐花祭 Top100 桐花照片徵選
目的:
四月之後,台灣中部以北山林遍開桐花,清雅的白色花瓣在風中旋舞,蔚為奇景。桐花也象徵客家族群的高潔情操,是客家文化的重要圖騰。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已連續數年在各地客庄舉辦客家桐花祭活動,獲得民眾相當好評,並留下許多珍貴的美好影像及回憶。
2009 年我們特別舉辦「TOP100 桐花照片徵選」活動,希望將您過去兩年曾留下的有關桐花之美的攝影作品予以珍藏,並透過持續性的推廣,讓更多的國際遊客及民眾了解客家桐花之美。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照片主題:
1.桐花自然生態之美。
2.桐花與客家地理、人文、景物之連結。
報名資格: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台灣之外籍人士)。本會及承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與,以維公平。
報名規定:
1.參加者為個人,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每人參選作品以 3 件為限。
2.參賽照片限於 2 年內拍攝之作品(即民國 96 年 01 月 01 日後)。
3.參賽者須撰寫拍攝意涵說明,字數限 120 字以內。
送件方式、時間及地點:
‧ 採通訊及網頁線上報名兩種方式。自即日起至 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通訊報名者請郵寄至「106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26 號 7 樓之 4」,註明「TOP100 桐花照片徵選」活動小組收。
‧ 直接線上報名或洽詢電話 (02)2700-5368。
郵寄送件繳交項目:
‧ 報名表
‧ 同意書,請簽名蓋章。
‧ 參賽作品須以 JPG 格式(解析度 600dpi),儲存燒錄於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姓名和作品名稱。
活動時程:
評選結果:2 月 15 日前於本會網站公布。
頒獎典禮:2 月 21 日(星期六)下午 2:00,地點另行公告。
評選準則: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及決選兩階段評審。評分標準,由委員會訂定之。
獎勵:
金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及獎狀乙面(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依所得稅法需扣繳 10% 稅金)。
銀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12,000 元及獎狀乙面。
銅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6,000 元及獎狀乙面。
佳作獎( 97 名) :獎金新台幣 800 元及獎狀乙面。
著作權相關事項:
1.參賽作品需為自行創作,非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得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侵權行為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2.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作者應於送件備付「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主張著作人格權。
3.本會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4.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2.報名資料及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3.若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4.報名參選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隨時於本會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站:http://www.ugear.tw/hakka/ugC_Picture.asp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