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2009 花蓮縣觀光紀念品創意賽
花蓮是台灣最美的後花園、也是國內外遊客旅遊的樂活天堂,花蓮縣政府,2009 年為花蓮觀光注入更強大的力量,特舉辦『2009 花蓮縣觀光紀念品創意賽』,希望藉由台灣的創意設計高手的加入,讓全國創意設計人士都可以參與此活動。
本次創意大賽總獎金金額高達 144 萬元台幣,得獎者除了各組冠軍 10 萬元、亞軍 5 萬、季軍 3 萬、佳作 10 名,附獎座(冠、亞、季軍)、獎狀外,花蓮縣政府更有計劃性的將得獎設計與業者合作,讓這些好作品真正進入量產,為台灣觀光產業更加活絡。
(註:各組獲獎獎金為一半獎金;一半為主辦單位向得獎者購買等值創意作品)
●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 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
● 參賽對象:凡對花蓮縣觀光紀念品設計有興趣之中、外人士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8 年 4 月 10 日下午六時止(郵戳為憑,請使用雙掛號方式寄送作品,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 詢問專線:(02)2362-9798、0953177185(陳小姐)
● 收件方式:
1. 作品郵寄:台北市師大路 86 巷 2 號 3F (註明:花蓮縣觀光紀念品創意賽收件小組 收)
2. 電子郵件:designhl@powerad.com.tw
3. 線上報名
● 比賽類組:
紀念品經典類/組:作品售價 3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者
紀念品典藏類/組:作品售價 300 元以上至 3,000 元者
紀念品木製類/組:作品售價 300 元(含)以下者
紀念品玉石類/組:作品售價 300 元(含)以下者
紀念品陶瓷類/組:作品售價 300 元(含)以下者
紀念品布製品類/組:作品售價 300 元(含)以下者
紀念品竹製品類/組:作品售價 300 元(含)以下者
紀念品潛力類/組:作品售價 300 元(含)以下者
(備註:「紀念品經典類/組」與「紀念品典藏類/組」未得獎作品可退回,如需退回請註明,退件費用請自行負擔,謝謝。)
● 評審標準:
花蓮觀光代表性 25%
創意美觀性 25%
實用性 10%
市場可行性 30%
環保 10%
● 參賽時程:
1.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 98 年 04 月 10 日 17 時前完成
2. 作品 / 書面圖稿文件送件:98 年 04 月 10 日 18 時前送達
3. 評選時間:98 年 04 月 17 日
4. 決選稽核暨頒獎典禮:98 年 05 月 09 日
● 報名所需要件:
◎ 參賽者須由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印出
‧報名表含:作品設計圖稿、作品照片(解析度 300dpi 以上 2 張)、設計理念等資料
‧作品設計圖稿應具體呈現商品彩色設計外觀圖及 3D 立體圖等 (如無設計圖請以照片代替),並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
◎ 參賽者須製作紀念品原型,已不超過 A2 大小為基準
◎ 燒錄光碟(含報名表電子檔案、清晰作品照片)
(備註: 「紀念品經典類/組」與「紀念品典藏類/組」未得獎作品可退回,如需退回請註明,退件費用請自行負擔,謝謝。)
活動網站:http://www.itoday.tw/designhl/fron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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