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 星期一
2010 世博台北館全民設計競賽
徵件辦法:
參賽者以「2010 世博台北館全民設計競賽」為主題,可以選擇參加四大主題徵件,得奬作品將有機會登上 2010 世博會台北館現場,向全世界炫耀台北!
1.設計出最亮眼的 Taipei Logo :
徵求世博台北館主題『動。感。新 台北』的 LOGO 設計
決選作品將會使用於上海世博會台北館展覽
2.給一張最迷人的 Smiling Face :
徵求每一張在台北拍下的最令人動容的笑臉
優選出 2010 張照片, 於上海世博會台北館展覽
3.寫一封最感人的 Love Letter :
徵文,談論你對台北的特殊情感與感動
優選出作品,將成為行銷上海世博會台北館影片情境參考演出脚本
4.拍一張最動人的Shining Picture :
徵求每一張台北最迷人的感動照片
優選出 48 張作品, 於上海世博會台北館展出
徵件時間:本活動期間為即日起至 2009 / 04 / 11。得獎名單將於 2009 / 05 / 1 公布於網站上
參加方式:
1.上網勾選作品授權使用及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同意條款
2.填寫參賽報名表
3.上網上傳作品
4.報名完成
競賽規格:
設計出最亮眼的 Taipei Logo - 徵求世博台北館主題『動。感。新 台北』的 LOGO 設計競賽規則
a.作品規格:
(一) LOGO 設計造型,力求簡潔而內蘊深義,並兼具美感,色彩搭配彩 1 ~ 3 色(含底色)務必於繪圖紙正面右下角註明 CMYK 標準色
(二) 電腦繪圖:A4 (21 X 29.7) 橫式 JPG 檔,解析度:300dpi CMYK 模式
(三) 投稿上傳規格請設定解析度:72dpi RGB 模式
(四) 作品設計理念須以文字輔助說明( 200 字以內)
(五) 錄取作品需提供電腦繪圖原始檔
b.參賽者應至活動網站 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上傳作品:
1.於上傳頁面勾選同意以下資料:作品授權使用及作品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
2.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姓名、聯絡電話、地址、職業、年齡、身份證字號、作品名稱、一句向世界介紹台北的短句(200 字內)連同作品(jpeg檔)一起上傳
c.LOGO 設計稿件限以圖案為主,攝影作品不列入評選。
d.參賽作品製作方式不限手繪或電腦繪圖。
e.參賽者每人限投稿件數一次。
f.參賽作品應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及獎品。
寫一封最感人的 Love Letter - 徵文,談論你對台北的特殊情感與感動之競賽規則
a.文稿需以繁體中文繕打,並於上傳頁面之作品內容欄位填入,標點符號請採用全形
b.參賽者應至活動網站 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上傳作品;
1.於上傳頁面勾選同意以下資料:作品授權使用及作品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
2.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姓名、聯絡電話、地址、職業、年齡、身份證字號、作品名稱及作品電子檔 (.txt 檔)一起上傳
c.徵文稿件限以中文為主並且字數在300字以內,圖畫或攝影不列入評選。
d.參賽者每人限投稿件數一次。
e.徵文主題,參賽作品及照片不得有違善良風俗,與主題無關、情色暴力者一律刪除,且不能重複投稿、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著作權法等,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並限未在任何一地發表、出版或獲獎,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及獎品。
給一張最迷人的 Smiling Face - 徵求每一張在台北拍下的最令人動容的笑臉之競賽規則
a.參賽作品一律以數位相機拍攝,電子圖檔至少為 300 萬畫素以上,格式不得小於 1080 x 1920,檔名限採英文及數字命名。
b.禁止使用任何軟體修改作品照片或彩繪。
c.參賽者應至活動網站 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上傳作品;
1.於上傳頁面勾選同意以下資料:作品授權使用及作品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
2.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姓名、聯絡電話、地址、職業、年齡、身份證字號、作品名稱、一句向世界介紹台北的短句(30 - 50 字內)連同作品 (jpeg 檔)一起上傳
d.參賽作品製作方式不可用手繪或電腦繪圖。
e.參賽者每人限投稿件數一次。
f.參賽作品應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及獎品
拍一張最動人的 Shining Picture - 徵求每一張台北最迷人的感動照片之競賽規則
a.照片主題:A.都市景觀 B.文化風俗 C.生活
b.募集照片對象:職業攝影師或業餘攝影師
c.參賽作品一律以數位相機拍攝,電子圖檔至少為 600 萬畫素以上。
d.投稿格式 2323 x 1650 像素 200dpi 之 jpg 檔,檔名限採英文及數字命名。
e.錄取作品需提供最少 2323 x 1650 像素 600 萬畫素之檔案
f.禁止使用任何軟體修改作品照片或彩繪。
g.參賽者應至活動網站 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上傳作品;
於上傳頁面填妥以下資料:作品授權使用及作品無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聲名書,參賽報名表暨作品資料表: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年齡、身份證字號、作品名稱、創意說明(200 字內)連同作品 (jpeg 檔)一起上傳
h.參賽作品製作方式不可用手繪或電腦繪圖。
i.參賽者每人限投稿件數一次。
j.參賽作品應為未公開發表之作品。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獎狀、獎金及獎品。
評審方式
1.本次競賽評審方式由評審團成員評審分數組成
2.作品評分方式:網友票選票數 (佔 30%) + 評審團評審 (佔 70%) 組成
3.四大徵件主題評分比種如下:
設計出最亮眼的 Taipei Logo
(一)主題連結性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創意運用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美術呈現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寫一封最感人的 Love Letter
(一)主題連結性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文章架構 (佔 30%):文章完整性。
(三)文詞運用 (佔 30%):文司表達的語意美感度。
給一張最迷人的 Smiling Face
(一)主題連結性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笑顏自然度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情感真誠度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拍一張最動人的 Shining Picture
(一)主題創意 (佔 40%):主題傳達正確度。
(二)攝影技巧 (佔 30%):創意度與活潑性。
(三)作品完整度 (佔 30%):畫面所呈現的美感。
◎其他注意事項
1. 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2. 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3.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4. 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 13,333 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5.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於網路報名時勾選作品同意授權書得於公開場合展出。
6. 活動獎品將依據參加者填寫資料通知或寄送,請依規定詳填資料,若地址不全或填寫錯誤,導致獎品無法通知或寄送,視同放棄獎品,將不補發或重寄。
7.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投稿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否則評審單位有權視狀況不予刊登。 所有不刊登的作品恕不另外通知。
10. 得獎之贈品不得轉售、或是提出折現之請求。
11. 得獎人限居住於金門、馬祖、台灣、澎湖等地區。
12. 嚴禁以各種方式侵入、干擾、破壞活動網站之功能運作,若涉及違法情事,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13.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若因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
活動網站:http://www.2010taipeiworld.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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