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入圍公共藝術獎」徵稿活動
金寶山「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入圍文建會舉辦之公共藝術獎,12 件國際雕刻大師的藝術作品錯落陳列在如茵綠地上,歡迎各界人士親臨鑑賞,並踴躍參加徵稿活動!
1.參加資格:
歡迎各界人士參加
2.作品題材:
限以金寶山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自然環境、建物景緻為創作素材(請參考園區地圖及入圍作品分佈位置圖)
3.徵件類別: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賞析文章(文體、字數不拘)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攝影(數位相機拍攝需六百萬畫素以上)
*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之繪書寫生(繪畫方式、尺寸不拘)
4.投稿規則:
*限於 98 年 4 月 6 日 ~ 98 年 4 月 30 日間所創作作品
*攝影及繪畫作品不得電腦合成、修片、護貝或劃線等
*攝影之數位作品須特別註明以數位像機拍攝
*投稿者請詳填「作者資料表格」,並浮貼於攝影及繪畫作品背面、文稿作品之頁首
5.交件方式︰
通信郵寄、e-mail(限文字作品)
*來件請於外封(或 e-mail 主旨)註明參加「玫瑰園『彼岸』雕塑系列作品」徵稿活動。
6.收件地址:
104 台北市建國北路三段 96 號 企劃中心 收
7.收件信箱:
cps@mail.momary.com.tw
8.收件期間:
98 年 4 月 6 日至 98 年4 月 30 日(四)止 (郵遞作品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9.注意事項:
A‧即日至 98 年 4 月 30 日(四)止。(郵遞作品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B‧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需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及肖像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C‧郵寄作品請詳填「作者資料表格」,e-mail 文字作品請隨信註明 1.題名、2.作者姓名、3.地址、4.聯絡電話...等。
D‧得獎者須提供得獎作品之檔案、底片,若為數位作品請繳交得獎作品 600 萬畫素以上,JPG、BMP、TIFF 等檔案格式之光碟,無法繳交者則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E‧參賽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展覽、宣傳、發表、出版、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 不另給酬。
F‧投稿作品不予退件,經得獎名單公佈後未入圍作品一律環保銷毀,請參賽者自行掃描或備份。
G‧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H‧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由評審會議議決後實施,參賽者不得異議。
I‧玫瑰園每日之開放時間為 AM8:30 ~ PM5:30,請配合園區登記管理,並注意自身安全。
J‧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停止、變更本活動之所有事項權利,參賽規則請以本活動網頁最新公佈訊息為主。
10.評審作棠:
98 年 5 月 15 日 ~ 5 月 25 日,由金寶山主管與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11.獎勵內容:
文章、攝影、繪畫三組各取
‧冠軍 → 各組一名 / 一萬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亞軍 → 各組一名 / 五千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季軍 → 各組一名 / 三千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 以上獎金所得須依公司規定預扣 6% 勞務所得稅金
‧佳作 → 各組廾名 / 交誼廳精緻套餐一份兌換憑證(使用期限至 98 / 12 / 31)
12.得獎公佈:
98 年 5 月 29 日起於金寶山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一個月
13.領獎辦法:
各組前三名得獎者將以專人通知聯絡領獎,各組佳作得獎者將以掛號郵寄交誼廳精緻套餐兌換卷一張並以電話連繫告知。
14.作品授權:
得獎人接獲個別通知,請於98年5月30日(六)~6月6日(六)時間內,傳送得獎作品底片(或數位檔光碟)、以及簽署授權作品使用同意書。
活動網站:http://www.memory.com.tw/eve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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